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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公布后授权前获取使用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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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公布后授权前获取使用费的权利

依法保护专利权人发明专利公布后授权前获取使用费的权利【案情】原告蒋某于1994年12月26日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了一项名为“有线电视机上变频器的制作法”的发明专利申请,专利申请号为94111546.1。1996年7月31日,国家专利局将该发明专利申请以同名称公开,权利要求一项,为“一种有线电视机上变频器的制作方法,本发明的特征在于:对有线电视终端各频道信号输入,先分成两路,一路和本振的输出都加到混频器对应输入端,本振定适当频率,使增补频道的混频处于UHF电视频段内,混频器的输出接到UV频段混合器的UHF输入端,经UV频段混合器的高通电路选通;另一路直接加到UV频段混合器VHF输入端,经其低通电路选通并与UHF频段混合,输出按电视频道频率配置标准分布的VHF、UHF两个频段的各频道电视信号。” 1999年9月29日,国家知识产权局对该发明专利予以授权公告,公告发明名称为“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方法及其装置”,专利号为94111546.1,专利权人为蒋某。该发明专利的权利要求有二项,分别为“1、一种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方法,其特征在于将有线电视终端信号先用分配器或带通滤波器分成两路,其中一路与频率大于或等于247MHz的本振信号进行混频,使增补频道混频上移后的和频信号处于UHF电视频段内,然后经UV频段混合器的UHF频段高通滤波器选择得到原来信号中大于223MHz的各增补频道信号的和频信号,即变成大于470MHz 的UHF频段电视信号;另一路直接经UV频段混合器的VHF低通滤波器选择得到小于223MHz的即1-12频道的原来信号;上述两路处理后的信号混合输出即为提供给用户电视机的按电视频道频率配置标准分布的VHF、UHF两个频段的各频道电视信号。2、一种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装置,它包括有分配器或带通滤波器、混频器、本振信号源和UV频段混合器,其特征在于本振信号源为一振荡频率大于或等于247MHz的振荡电路,UV频段混合器由UHF频段高通滤波器和VHF频段低通滤波器组成,其中UHF高通滤波器为一频带范围大于470MHz的滤波电路,VHF频段低通滤波器为一频带范围小于223NHz的滤波电路,有线电视终端信号与分配器或带通滤波器的输入相连,分配器或带通滤波器分两路输出,其中一路与混频器的信号输入端相连,混频器的另一信号输入端与本振信号源的输出端相连,混频器的输出端与UV频段混合器的UHF频段高通滤波器的输入端相连,分配器或带通滤波器的另一路输出和UV频段混合器的VHF频段低通滤波器的输入端相连,UV频段混合器的高通滤波器和低通滤波器的公共连接点即为本装置的信号输出端。” 1995年7月20日,原告蒋某与被告李某、金某签订了一份《南京金桐电器技术中心合同章程》,约定各方共同投资经营金桐中心,决定以三万元独家引由蒋某研制的CATV增补频道仪,该技术于94年12月申请专利,该专利获得后为所公有。该中心投资总额为3万元,蒋某与被告李某、金某各占40%,30%和30%。1995年8月4日,工商局批准了名为全民实为个体的金富祥厂作为主管部门申请成立的金桐中心,经济性质为全民,注册资金为20万元。1995年11月28日,金桐中心变更名称为金桐厂。1995年12月11日,原告蒋某与被告李某、金某签订了一份备忘录,约定“一、经总资产核算,原金桐电器技术中心的130台熊猫货款归蒋某所有(含税),其余帐上资金及财产归金某、李某共有。二、蒋自谋出路,以后一切行

为与金桐电器技术中心无关。三、原三人合同章程作废,原集体不支付蒋某专利费用。94111546.1专利归蒋某个人所有。四、金某、李某不再使用该专利技术生产产品。”1999年6月29日,金桐厂在工商局注销。 1996年1月26日金桐厂在《服务导报》上刊登广告,称GP-870型有线电视增台器每台价格为178元,10台以上8折优惠。自1996年至1999年,金桐厂通过铁路运输向各地发送了15776公斤货物,在托运单上记明的品名有仪器和配件等种类。原告蒋某于1999年9月11日向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称,原告于1996年9月发现金桐中心,被告李某、金某未经原告同意,以生产经营为目的,使用原告的专利技术大肆制造、销售有线电视增台器,直至专利授权公告之日,从未向原告支付临时使用费。被告的行为给原告造成了巨大的经济损失,请求判令被告李某、金某承担应由金桐厂负担的支付临时使用费160万元的责任等。【审判】审理中,江苏省技术鉴定委员会根据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委托对本案技术问题作出鉴定结论认为,金桐厂产品的技术方案与原告专利技术方案一致,也与原告申请公开文件的技术方案一致。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涉案的94111546.1 号专利系发明专利,因此在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之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此段时期对专利申请的保护,可称之为“临时保护”。原告可以向金桐厂提出发明专利临时保护的诉讼请求。金桐厂系原告蒋某和被告李某、金某组成的个人合伙。1995年12月11日三方所签订的备忘录,应视为原告蒋某退伙,原合伙金桐厂由被告李某、金某继续合伙经营。因此,金桐厂的合伙人被告李某、金某应当对合伙存续期间产生的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金桐厂所生产、销售的GP-870型有线电视增台器的技术方案与原告蒋某的专利技术方案一致,金桐厂应当向原告支付适当的使用费。由于金桐厂已被注销,根据前述金桐厂系个人合伙的性质,故其给付责任应当由其合伙人即被告李某、金某承担。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五十九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如下判决:被告李某、被告金某承担应由金桐厂负担的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间使用费的责任,向原告蒋某支付发明专利临时保护期间使用费540000元,于本判决生效后三十日内给付;(下略)被告李某不服一审判决,向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称:一审判决认定金桐厂性质系个人合伙,与事实不符,没有法律依据;本案对金桐厂的诉讼已超过诉讼时效;一审判决李某承担54万元临时保护期使用费没有依据。江苏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认为:作为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的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纠纷的诉讼时效的起始日期应当从授予其专利权之日。原审判决由合伙人李某、金某承担金桐厂合伙存续期间支付蒋某专利临时保护期使用费的连带责任并无不当。由于李某能够提供而拒不提供相关证据,应认定GP—870型增台器在不同时期的销售价格位于80元至178元之间。原判确定使用费为每台20元是合理的,认定临时保护期使用费为54万元并无不当。遂判决维持了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的判决。【评析】 1、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范围对专利权的保护,应当从该专利的授权公告日开始。但对于发明专利而言,在专利申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后,专利局将公布该专利方案,此时距专利正式被授权尚颇具时日。在此阶段,如果有单位或者个人擅自按照公布的技术方案进行生产,势必影响专利权人授权后的合法利益。因此,《专利法》第13条的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此段时期对专利申请的保护,一般称之为“临时保

护”。当该申请被授予专利权后,就应当对其进行专利保护了。对于已授权的发明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应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而发明专利公布的权利要求的内容往往不是一成不变的,而是有可能比授权后的权利要求的范围更大或者更小。那么应当如何确定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范围呢?临时保护的保护范围应当区分具体情况而加以确定,即“如果授权时的权利要求或者在经过异议程序(撤销程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大于公开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仍以公开文本为准;反之,如果授权时的权利要求或者经过异议程序(撤销程序)修改后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小于公开的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所确定的保护范围,临时保护就必须以缩小后的权利要求为准”(《专利权的保护》,尹新天著,专利文献出版社1998年出版)。因为在授予专利权之前公众只能看到公开的权利要求,他们有权根据公开的权利要求来决定采取何种实施行为,如果授权后的权利要求扩大了保护范围,则不应当对临时保护的范围产生影响,否则对于公众而言,将是极为不公平的。本案原告蒋某专利申请公开的权利要求和授权后的权利要求已如前述,对比二者的保护范围,可以看出专利申请公开的权利要求的主题是“变频器的制作方法”,但其特征所阐述的实际上是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方法,并且用语外延极大,必然地导致权利保护范围很广;而授权后的权利要求所阐述的一是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方法,一是有线电视终端信号的处理装置,同时对许多技术特征作了非常明确的限定,缩小了权利保护范围。因此,对于二者,前者保护范围广,但实际上未涉及变频器的制作方法,后者保护范围较小,但增加了处理装置的权利要求。由于后者具有二个独立权利要求,可以分开比较和处理,因此,相对于“信号处理方法”部分而言,后者的保护范围小于前者,所以临时保护的范围应当以后者的第一项独立权利要求所载明的保护范围为准,而不涉及处理装置。 2、临时保护的诉讼时效临时保护是对发明专利的一段特殊时期的一种特殊保护,它的前提条件是该发明专利申请最终被授予专利权。如果该发明专利申请没有被授权,就说明该申请可能是公知技术,或者是申请人放弃了对它进行专利保护的愿望,因此,任何单位或个人按照该技术方案实施,都不能认为是侵犯或影响了申请人的专利权利,也就谈不上对申请人给予特殊保护。所以,临时保护申请的提出,应以发明专利权的授予为前提,在专利权授予前,申请人是不能提出临时保护的申请的。但是我们知道,发明专利自公布至授权,是一个相当长的时间,极有可能超过二年,所以在诉讼中,诉讼时效问题就变得突出了。二审法院认为临时保护的诉讼时间应当从授予专利权之日起计算,是十分正确的。它充分反映了对发明专利权临时保护的特殊性。 3、临时保护使用费的计算。临时保护期间,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方案的行为,不是侵犯专利权的行为,自是不争之论。这种行为,是对专利权人可能获得的专利利益的一种不利影响。因为专利权人在提出专利申请之后,就可以按其方案实施,其他人的实施行为势必影响专利权人的市场份额,对专利权人造成不利益,因此有必要对专利权人给予相应的补偿,即《专利法》所规定的“适当的费用”。适当的费用的费用应当如何理解。首先,不应当将其与侵犯专利权的侵权赔偿相等同。我们知道,对于侵权赔偿,我国采取的是填平原则,即专利权人有多少损失,侵权人就应当给予多少赔偿。当然,在司法实践操作中,更多的是按照侵权人获利的情况决定赔偿额的,即侵权人获得多少侵权利润,就应当向专利权人赔偿多少损失。从理论上来说,侵权利润与专利权人的损失是大致相当

的,但也不能排除侵权利润高于专利权人的损失的情况。因此,在司法实践

中,侵权人的承担赔偿责任的结果往往是被剥夺全部侵权利润。由于临时保护

期间不存在专利权问题,所以不应剥夺实施人的全部利润。其次,适当的费用应当是对专利权人和实施人利益的平衡。专利权人发明了技术方案,付出了劳动,应当获得相应的报酬;实施人实施时,虽然专利申请尚未被授权,不构成

专利侵权,但毕竟使用了专利权人技术方案,并且该方案不是公知公用技术,

所以也应当支付一定的报酬。因此,法院在决定适当的费用时,应当充分考虑

到二者利益的平衡,既要让专利权人的知识产权得到应有的尊重和回报,也应

给实施人保留一定的利益。本案中,被告金某提出,对于临时保护的费用,只有当专利权人(申请人)在专利公开后向有关当事人进行提示或警告后才能收取,而本案中,原告从来没有向金桐厂提示或警告有涉案专利公开一事,故金

桐厂不应承担给付使用费的责任。并称日本等国的专利法亦有如此规定。事实上,我国法律并未规定专利权人(申请人)必须向对方当事人提示或警告后才

有权要求对方支付临时使用费;日本专利法第六十五条之三规定“专利申请人

在申请公开后出示记载有关专利申请发明内容的书面材料提出警告时,对于在

警告后申请公告前以实施为业的发明者,如该发明为专利发明,可以请求支付

相应的通常接受的补偿金。即使在未提出该警告的情况下,对于已知有关申请

公开的专利申请的发明在申请公告前以实施发明为业者,也可同样处理”。该

规定已经明确了警告与否并不影响专利权人(申请人)向对方提出要求给付临

时使用费的请求的有效性。因为作为专利权人以外的公众而言,有义务注意到

其所实施的技术方案是有可能获得专利权的。既使退一步而言,在原告蒋某退

伙时与被告李某、金某所签订的备忘录中,已明确规定了被告李某、金某不得

再使用原告已申请专利的技术生产产品。该备忘录虽然签订于涉案专利公开之前,但其效力应当一直持续到该备忘录修改或废止之时。因此,备忘录中的条

款事实上完全可以认为是对被告金桐厂、被告李某、金某的警告。由于个人合

伙的金桐厂已经不存在,故其给付责任应当由其合伙人即被告李某、金某承

担。原告蒋某要求每台增台器收取使用费20元,一审法院认为金桐厂在报纸

上刊登广告时称增台器价格为165元至178元,考虑产品的实际成本、销售利

润等情况,每台收取使用费20元的主张是合理的。即以每台20元的使用费乘

以27000台的数量,确定了给付使用费的数额为54万元。总共2页 1 [2] 下一页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不能申请专利的内容”包括“不适用专利保护的内容“和“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两个方面。“不适用专利保护的内容”主要是指不含技术成分的内容,即不是利用自然规律和技术手段创造出来的前所未有的事物和方法。“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主要是指考虑国家和公共利益,不能授予专利权的内容。 不授予专利权的内容有哪些 专利制度建立的目的是鼓励发明创造,促进整个社会经济、技术的发展和进步,因而,只有符合国家法律规定和社会公共利益需要,能够促进产业发展,推动科学技术进步和创新的发明创造才能成为专利保护的对象。对社会具有危害性,与专利法的宗旨相违背的发明创造,将会被排除在专利保护范围之外。下列发明创造不授予专利权:(1)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 这里讲的“国家法律“,仅指由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制定的法律,不包括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和规章等其他规范性文件。所谓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与国家法律相违背。例如,专用于赌博的设备或工具;吸毒的器具;伪造国家货币的设备等都属于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能被授予专利权。如果发明创造本身的目的并没有违反国家法律,但由于被滥用而违反国家法律的发明创造,不属于违反法律的发明创造。例如,以国防为目的的各种武器、以医疗为目的的各种毒药、麻醉品、镇静剂、兴奋剂和以娱乐为目的的棋牌等。此外,按照我国加入的《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规定,如果仅因法律禁止专利产品的销售,或者禁止依专利方法制

造的产品的销售,那么对这种产品的发明创造或者制造这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不应拒绝授予专利权。 (2)违反社会公德的发明创造。 “社会公德“,是指公众普遍认为是正当的,并被接受的伦理道德观念。如果一项发明创造在客观上与社会公德相违背,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例如,带有暴力凶杀或者淫秽的图片或者照片的外观设计,非医疗目的的人造性器官或者其替代物,人与动物交配的方法等发明创造违反道德风俗,不能被授予专利权。 (3)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公共利益“,是指社会公众的共同利益。包括公共安全、环境保护、公共秩序等。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是指该发明创造的实施或使用会给公众或社会造成危害,或者会使社会的正常秩序受到不利的影响。例如,一种可使盗窃者双目失明或者会给使用不慎者造成失明的防盗窃装置,不能被授予专利权;一种因其实施或使用会导致严重环境污染的发明创造,也不能授予专利。但是,如果一项发明创造仅由于被滥用而可能造成危害的,或在产生积极效果的同时存在某种缺点的,则不应认为是妨害公共利益的发明创造。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详解

国家发明专利申请流程详解 申请专利一方面可以利用专利法来保护自己的发明创造,防止在实施过程中被他人模仿和盗用。另一方面是把专利作为武器用来加重企业在市场经济的竞争优势。以下是国家发明专利申请申请流程。 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是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

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审周期较长,若从申请日起两年内尚未授权,从第三年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 发明专利是国家对申请的专利人的一种奖励政策,有利于人们进行发明专利。作为专利权人,有自己专有的权利,可对专利进行转让。那么专利权人的权利包括哪些呢?下面的小编就给大家介绍一下,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 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

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 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 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 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 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

发明专利申请时间和流程资料

发明创造需要经过申请获得专利之后,才会获得来自法律方面的保护,然而对于大部分人来讲,申请发明专利都是比较专业、复杂的事情。究竟这个发明专利的申请程序是怎样的,而发明专利申请时间又是多久? 一、发明专利申请时间 申请发明专利从申请到授权,大约需要2年半以上的时间,取得专利权后,每年须按规定交纳年费;发明专利的保护期限是20年,从申请日起算。发明专利不能续展。 二、发明专利申请程序 1、申请人提供原始技术资料和个人(单位)信息; 2、委托专利代理机构,签定委托代理协议,撰写一份符合专利法要求的专利申请文件;如果需要可先行检索

3、向国家专利局提交该专利申请文件,取得专利申请号,并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费用; 4、进入初步审查经审查合格后,于申请日起的18个月后,将在专利公报和网站上公开该发明专利申请;根据申请人的要求,也可以在申请日起的15个月内随时要求提前公开; 5、进入实质审查(实审)阶段:申请人自申请日起的3年内可随时向专利局提起实审,也可以在该专利申请公开后提起实审,提起实审须按规定交纳专利实审费用; 6、经实质审查,该专利符合发明的实用性、新颖性、创造性,授予专利权,按规定交纳专利申请维持费、当年年费、印刷费、证书工本费,取得发明专利证书;授权的发明专利将予以公告。 7、如果要求在先发明专利申请的的优先权,则应当提供在先申请的相关情况。 三、申请所需材料

1、权利要求书:说明要求保护的发明内容,该内容是指该发明的实质性技术特征。 2、说明书摘要:概括说明该发明(300字以内)。 3、说明书:说明本发明所属技术领域;说明与发明有关的背景技术;说明本发明的目的;详细说明本发明的技术方案;说明该技术方案的达到的效果和优点;证明该效果和优点的相关实验和数据。 涉及机械领域的发明,应提供该产品专利的结构示意图,说明产品的结构、形状特征,各部件名称及连接关系,工作原理。 涉及电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各元器件名称,及元器件之间的电气关系。 涉及化学领域的发明,应提供具体化学物质的名称,制备方法、工艺条件。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专利权简称“专利”,是发明创造人或其权利受让人对特定的发明创造在一定期限内依法享有的独占实施权,是知识产权的一种。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申请人。 专利权的内容: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是什么? 一、专利权人的权利 1、独占实施权 独占实施权包括两方面 (1)专利权人自己实施其专利的权利,即专利权人对其专利产品依法享有的进行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的专有权利,或者专利权人对其专利方法依法享有的专有使用权以及对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的专有使用权和销售权; (2)专利权人禁止他人实施其专利的特权。除专利法另有规定的以外,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其专利产品,或者使用其专利方法以及使用、销售、允许销售、进口依照该专利方法直接获得的产品;外观设计专利权人有权禁止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其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 2、转让权是指专利权人将其获得的专利所有权转让给他人的权利。转让专利权的,当事人应当订立书面合同,并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由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予以公告。专利权的转让自登记之日起生效。中国单位或者个人向外国人转让专利权的,必须经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批准 3、许可实施权是指专利权人通过实施许可合同的方式,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并收取专利使用费的权利。

4、标记权即专利权人有权自行决定是否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 5、请求保护权是专利权人认为其专利权受到侵犯时,有权向人民法院起诉或请求专利管理部门处理以保护其专利权的权利。保护专利权是专利制度的核心,他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而实施其专利,侵犯专利权并引起纠纷的,专利权人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6、放弃权:专利权人可以在专利权保护期限届满前的任何时候,以书面形式声明或以不缴纳年费的方式自动放弃其专利权。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以书面声明放弃其专利权的”,专利权在期限届满前终止。专利权人提出放弃专利权声明后,一经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和公告,其专利权即可终止。 放弃专利权时需要注意:a、在专利权由两个以上单位或个人共有时,必须经全体专利权人同意才能放弃;b、专利权人在已经与他人签订了专利实施许可合同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情况下,放弃专利权时应当事先得到被许可人的同意,并且还要根据合同的约定,赔偿被许可人由此造成的损失,否则专利权人不得随意放弃专利权。 7、质押权:根据担保法,专利权人还享有将其专利权中的财产权进行出质的权利。 二、专利权人的义务 依据专利法和相关国际条约的规定,专利权人应履行的义务包括: 1、按规定缴纳专利年费的义务:专利年费又叫专利维持费。专利法规定,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交纳年费。 2、不得滥用专利权的义务:不得滥用专利权是指专利权人应当在法律所允许的范围内选择其利用专利权的方式并适度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损害他人的知识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 出师表

2018年知识产权知识竞赛多选题题库

德化县知识产权竞赛多项选择题 1、下列哪些属于知识产权的范围?( ABCD ) A、专利 B、商标 C、著作权 D、商业秘密 2、下列哪些条约是我国已经加入的知识产权国际公约?(ABCD )。 A、《世界版权公约》 B、《专利合作条约》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 3、以下各项中属于《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保护范围的有(BCD )。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发明 C、商标 D、原产地名称 4、罗马公约保护对象的有(ABCD )。 A、录音制品制作者的权利 B、出版作者的权利 C、表演者的权利 D、广播组织的权利 5、知识产权可分为创造性成果权和标记性成果权,其中属于标记性成果权是 指:(BC )。

A、商业秘密权 B、商号权 C、商标权 D、专利权 6、下列属于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保护范围的有(ABCD)。 A、工业产品外观设计和专利 B、地理标志 C、邻接权 D、商标权 7、专利权的保护对象是(BCD )。 A、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B、发明 C、实用新型 D、外观设计 8、下列国际公约中,涉及专利权保护的有(CD )。 A、《伯尔尼公约》 B、《罗马公约》 C、《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 D、《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 9、下列属于我国《专利法》的立法宗旨是什么?(ABC )。 A、为了保护发明创造专利权,鼓励发明创造 B、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 C、提高创新能力 D、为了社会主义和谐发展

10、授予专利权的发明的创造性要求是(AB)。 A、突出的实质性特点 B、显著的进步 C、实质性特点 D、进步 11、以下哪些属于专利权的发明应当具备的条件(ABC )。 A、新颖性 B、创造性 C、实用性 D、显著性 12、根据我国《专利法》,可以成为专利权主体的人包括(ABCD )。 A、发明人 B、设计人 C、外国人 D、法人 13、的新颖性标准中的公开方式可划分为下列哪些情况?(ABD )。 A、使用公开 B、出版物公开 C、抵触申请 D、其他方式公开 14、下列各项属于不授予专利权的具体项目的有(AB )。 A、智力规则 B、动植物品种 C、药品 D、药品制造方法

专利权人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人指的是拥有这份专利的权利的所有人及持有人,请注意,这里的人可以是单位。下面来看看专利权人的类型详解。 专利权人与专利申请权人具有一致性,专利申请权是产生专利权的基础,专利申请权人提出的专利申请获得批准后,该专利申请权人就成为专利权人。 但是专利发明人不一定是专利权人,因为这里牵扯到一个职务发明的问题,职务发明的专利权属于单位,当然如果之前有约定,从其约定。 专利申请人可以是单位或是个人,但发明人只能是个人不能是单位,单位的发明具体一定是落在个人身上,在申请专利的时候,发明人可以填写多人、专利申请人也可以填写多个单位或多个个人或是单位跟个人共写,专利授权后,在专利权的分配上就是所有专利权人共有 根据我国《专利法》的规定,专利权人享有下列权利:外观设计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或者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进口其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专利权人的类型有哪些? 专利权人包括三种类型: ①发明人、设计人所在单位。 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

②发明人、设计人。 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完成的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所有。 专利法所称发明人或者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突出贡献的人。 在完成发明创造过程中只负责组织工作的人、为物质条件的利用提供方便的人或者其他从事辅助工作的人,不应当被认为是发明人或者设计人。 ③共同发明人、设计。 由两个以上的单位或个人协作完成的发明创造,称为共同发明创造,完成此项发明创造的人称为共同发明人或共同设计人。除另有协议外,共同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属于共同发明人,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共同发明人共有。 一个单位接受其他单位委托的研究、设计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的单位,申请被批准后专利权归申请的单位所有或者持有。 以上就是专利权人类型的介绍,汇桔网提供专利检索与评估、费减指导、专利撰写、申请递交申报、答复审查员、证书送达、年费缴费监控提醒等全面的专利申请服务项内容。选择汇桔专业服务,省心有效地成功申请专利。

什么是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什么是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一、什么是发明人申请人专利权人 专利申请权原则上归属于发明、实用新型的发明人和外观设计的设计人。 1.发明人或设计人,是指对发明创造的实质性特点作出了创造性贡献的人。 2.发明人或者设计人的单位取得专利权。 只要作出的发明或者设计属于职务发明,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就归单位享有。作为发明人、设计人只享有有以下三项权利: 第一,表明自己是发明人的权利。 第二,获得报酬和奖励的权利。 第三,单位如果转让该发明或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的专利权,发明人或设计人有同等条件下优先受让的权利。 二、什么叫专利申请人 根据《专利法》及《专利法实施细则》的规定,执行本单位的任务或者主要是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为职务发明创造。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该单位;申请被批准后,该单位为专利权人;非职务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任何单位或者个人都不得压制;申请被批准后,该发明人或者设计人为专利权人。 利用本单位的物质技术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单位与发明人或者设计人订有合同,对申请专利的权利和专利权的归属作出约定的,从其约定。 两个以上单位或者个人合作完成的发明创造、一个单位或者个人接受其他单位或者个人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除另有协议的以外,申请专利的权利属于完成或者共同完成的单位或者个人;申请被批准后,申请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专利权人。 三、专利权人的认定 由于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项专利,当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专利权授予最先申请的人。如果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同一日分别就同样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应当在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后自行协商确定申请人。 依《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话细则的规定,专利权归下列人所有: 1、职务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人为单位;

专利申请人一定是专利权人吗

一、专利申请人一定是专利权人吗 专利申请人,是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 专利申请人和专利权人可以一样也可以不一样。一般来讲,专利申请成功后,专利权没有被转让的话,专利申请人便是专利权人。 二、如何主动撤回专利申请 要求撤回专利申请的,无论申请人是否委托专利代理机构,都必须出具申请人签章同意撤回申请的证明材料。专利申请的申请人在两人以上的,要求撤回其专利申请时,应当提交经全体申请人签名或盖章同意撤回专利申请的证明材料。撤回专利申请声明经审查合格后,作出手续合格通知书,并通知申请人。 申请人无正当理由不得要求撤销该声明;除非在申请权非真正拥有人恶意要求撤回专利申请后,申请权真正拥有人(必须提供生效的法律文书来证明)可要求撤销该声明。撤回专利申请的声明是在专利申请进入公报编辑后提出的,申请文件照常公布或者公告,但审查程序终止。对于已经公布的专利申请,应当在专利公报上公告被撤回的专利申请的申请号。 三、专利权人的义务 1、充分公开发明内容的义务,专利法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外观设计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表示在图片或者照片中的该外观设计专利产品为准。如果专利权人不履行此义务,其发明就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2、缴纳年费的义务,专利权人应当自被授予专利权的当年开始缴纳年费。逾期不缴纳年费的,专利权即告终止。但《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规定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自障碍消除之日起2个月内,最迟自期限届满之日起2年内,可以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附具有关证明文件,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因正当理由而延误专利法或者本细则规定的期限或者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导致其权利丧失的,可以自收到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的通知之日起2个月内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请求恢复权利。当事人请求延长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指定的期限的,应当在期限届满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说明理由并办理有关手续。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版权)。 1、专利权 1)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 2)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4)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商标权 1)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2)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3)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4)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

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3、着作权(版权) 着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着作权、着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等,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范围。 这是着作权人对着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 狭义的着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着作权法第10条)。 着作权分为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着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9)表演权,即公开表演作品,以及用各种手段公开播送作品的表演的权利。10)放映权,即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

详解发明专利审查程序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启动。为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审查请求。在此期限内没有请求实质审查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发明专利审查的详细程序如下: 一、递交申请所需文件: 1. 说明书、权利要求书、摘要、附图(如有)。所有的申请文件必须以中文提交; 2. 联系表,需包括以下信息:发明人和申请人的姓名或名称和地址;有优先权请求的,应提供在先申请的国别、申请日、申请号; 3. 申请人签署的委托书,可以在申请日后补交; 4. 优先权证明文件。如果要求了优先权,需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相关的优先权证明文件。 5. 优先权转让证明。如果在先申请的申请人与在后申请的申请人不一致,需提供优先权转让证明原件或经公证的复印件。该优先权转让证明可以自申请日起的3个月内提交。

6. 微生物保藏和存活证明,适用于申请涉及新的微生物,微生物加工过程或利用该过程取得的微生物产品,而该微生物在申请日前公众无法取得。该保藏和存活证明可以自申请日起的4个月内提交。 二、初步审查: 国家专利局对发明专利进行初步审查,审核递交文件是否符合要求。 三、公布: 经专利局初步审查符合专利法规定的形式要件要求的,从申请日起或优先权日起18个月内公布发明专利。发明专利公布后,该申请将得到临时保护,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 提前公布 发明专利申请人要求提前公布其专利申请的,自初步审查合格之日起进行公布准备,并于三个月期满时公布。 四、实质审查:

发明专利申请需要进行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的实质审查程序主要依据申请人的实质审查请求而启动。为启动实质审查程序,申请人应当在中国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3年内,提交正式的实质审查请求。在此期限内没有请求实质审查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 五、申请的修改: 当提交实审请求时,或收到中国专利局签发的进入实审通知书之日起3个月内,申请人可以向中国专利局主动提出对申请文件的修改,但这种修改不得超出原始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记载的范围。当答复审查意见时,申请人可以依审查员意见对申请文件进行修改。 六、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实质审查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专利局将发出授权通知书。专利局发出授权通知书及办理登记手续通知书后,申请人应自收到通知书之日起2个月内缴纳登记费、公告印刷费、维持费及授权当年的年费等。 七、核发专利证书、专利登记、在专利公告上进行公告: 申请人在规定期限之内办理登记手续的,专利局将颁发发明专利证书,并同时予以登记和公告,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八、年费:

专利申请流程与时间

专利申请流程与时间 依据我国专利法相关规定,一个专利从申请到授权需要经过的程序分为两种。 一.发明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公布→实质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20年)六个阶段。 二.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授予程序 申请→受理(申请号、申请日)→初步审查→授权发证(公告,专利有效期10年)四个阶段。 与发明专利相比,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程序中没有公布与实质审查两个程序,而是经过初审合格后可直接授权。 各阶段具体情况为: 1.申请

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权利要求书、说明书、说明书附图、说明书摘要以及其他文件。外观设计专利申请应当提交的文件有请求书、图片或照片、简要说明等相关文件。 2.受理 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文件后,发出受理通知书,确定专利申请日,给予专利申请号。对于缺少必要申请文件或者其他违反法律要求的情形的,不予受理。 3.初步审查 专利局收到申请文件后,首先对申请文件、费用缴纳等情况作形式审查。初审不合格的,申请人要根据通知进行补正或陈述意见;如仍然不符合要求的,予以驳回。实用新型或外观设计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直接进入授权程序予以授权。 4.公布(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发明专利申请经初审合格的,进入此阶段。专利局经初步审查认为符合专利法要求的,自申

请日起满十八个月,即行公布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专利局也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早日公布其申请。 5.实质审查(发明专利申请特有) 自申请日起3年内,专利局可以根据申请人随时提出的请求,对其申请进行实质审查。如果申请人在此期间没有提出请求,该申请即被视为撤回。但由于不可抗力或其他正当理由没有及时提出请求的,可以出具证明,再提出请求。专利局认为必要的时候,也可以自行对发明专利申请进行实质审查。 6.授权 发明专利申请经过实审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在经过初审后,没有发现驳回理由的,将授予专利权,颁发专利证书。对授权及颁发专利证书的专利,在《发明专利公报》上予以公告和登记,专利权自公告之日起生效。 各流程具体工作、时段为:

专利权归属协议

专利权归属合同 甲方: 乙方: 鉴于甲方是的专利发明人,乙方参与专利发明工作,现就在工作中涉及到甲乙双方相关成果的专利权归属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本合同所涉及的专利权 本合同所提及的专利权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几类: 1. 。 2. 。 第二条专利权归属 1.甲、乙双方经协商同意,对本合同第一条所提及的专利权的所有权归甲方享有。 2.甲方有权以其名义单独进行专利权的申请以及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等。 4.乙方享有其上述专利权的署名权。 第三条权利和义务 1.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是自主开发完成的产品及相关资料。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如果是在第三方享有权利的基础上(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产生的再创造,应当告之甲方有关该第三方的相关权利及信息,并提交该第三方对乙方的授权许可合同及相关文件资料。保证没有侵犯任何人

的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和其他人身权或财产权。 2.乙方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应当不包含带有政治敏感性、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的内容,因出现上述内容而引发的后果由乙方承担。 3.未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提交至甲方的各类产品及相关资料泄露给他人或擅自提交第三方阅览使用;亦不得擅自向第三方转让上述产品及资料。 4.非经甲方许可,乙方不得将上述产品及资料发表、复制、发行、网络传播、出租、展览、演示、改编、翻译;不得以其名义就上述产品进行商标权、专利权的申请,不享有上述产品所产生的商标权益和专利权益。 5.乙方应就甲方为乙方办理甲方委托事宜而向乙方提供的资料、信息承担保密责任,除依据国家法律向有权了解该等资料信息的其他人员提供以外(如法官、检察官等),非经甲方许可,不得向任何组织和个人泄露。 第四条违约责任 1.甲、乙双方应当严格按照各自的义务履行本合同,如因违反其义务给对方造成经济损失,应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法律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承担由此所产生的一切纠纷处理费用、诉讼费用、合理的律师费用、和解金额或终审判决中规定由对方承担的赔偿金额等。 2.甲、乙双方对本合同执行过程中所发生的问题应及时协商解

专利权不仅是专有权,更是排他权(专利知识讲座8)韩晓春

专利知识系列讲座 韩晓春 8、专利权不仅是专有权,更是排他权 通常人们在概括知识产权的特性时,大多概括为知识产权具有无形性、时间性、地域性和专有性(垄断性)这四个特点。但如果从专利权的角度考虑,将“专有性”或“垄断性”限定为“排他性”则更为准确。“专有性”意味着权利人可以独占使用自己的权利。但在专利制度中,有时具有某项专利权的人对自己的专利权并没有独占使用的权利。如从属专利的专利权人要想实施自己的专利,必须取得原专利权人的同意。否则,实施自己的专利也构成对原专利权的侵权。所谓从属专利,是指在后专利权包含了在先专利权所有必要技术特征,同时又增添了新的特征,而该新的特征亦具有创造性的贡献。还有,如果在先一项专利技术尚在有效期内,在后申请人利用在先专利作出了具有专利性的新的发明,则在后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在后权利人实施自己的专利仍要经在先权利人的许可。比如原专利权人的发明是一种可以用阳光进行充电的微型电池,在后专利权人采用该电池技术发明了利用阳光透过表盘给手表中的电池进行充电的技术。在后发明被授予专利权后,在后专利权人要想生产利用阳光充电的手表,就要经在先专利权人同意,否则仍会构成对在先权利人的侵权。我国专利法中规定了从属专利的强制实施许可制度,也是建立在这种逻辑之上的。但反过来讲,虽然在后权利人未经在先权利人同意,自己不能实施自己的专利。但如果任何第三人没有经在后权利人的同意而生产利用阳光进行充电的专利手表,在后权利人仍有权指控其侵权。因此,在理解专利权的“专有性”时,表述为“排他性”更为准确。如美国在1952年以前的专利法中,将专利权的权利解读为“专有权”,但1952年修订的专利法第154条的措辞从“专有权”(exclusive right)改为“排他权”(right to exclude),显然是考虑到上述因素才作出的修改(注)。 注:参见美国专利法第154条。参见和育东著《美国专利侵权救济》一书第3页,法律出版社2009年7月出版。 (查阅讲座全文请搜索“专利知识讲座韩晓春”)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的五个阶段流程

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的五个阶段流程依据专利法,发明专利申请的审批程序分为受理、初审、公布、实质审查和授权五个阶段: (1)受理阶段 专利局收到专利申请后进行审查,如果符合受理条件,专利局将确定申请日,给予申请号,并且核实过文件清单后,发出受理通知书,通知申请人。如果申请文件未打字、印刷或字迹不清、有涂改的;或者附图及图片未用绘图工具和黑色墨水绘制、照片模糊不清有涂改的;或者申请文件不齐备的;或者请求书中缺申请人姓名或名称及地址不详的;或专利申请类别不明确或无法确定的,以及外国单位和个人未经涉外专利代理机构直接寄来的专利申请不予受理。 (2)初步审查阶段 经受理后的专利申请按照规定缴纳申请费的,自动进入初审阶段。初审前发明专利申请首先要进行保密审查,需要保密的,按保密程序处理。在初审时要对申请是否存在明显缺陷进行审查,主要包括审查内容是否属于《专利法》中不授予专利权的范围,是否明显缺乏技术内容不能构成技术方案,是否缺乏单一性,申请文件是否齐备及格式是否符合要求。若是外国申请人还要进行资格审查及申请手续审查。不合格的,专利局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期

限内补正或陈述意见,逾期不答复的,申请将被视为撤回。经答复仍未消除缺陷的,予以驳回。发明专利申请初审合格的,将发给初审合格通知书。对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专利申请,除进行上述审查外,还要审查是否明显与已有专利相同,不是一个新的技术方案或者新的设计,经初审未发现驳回理由的。将直接进入授权秩序。 (3)公布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从发出初审合格通知书起进入公布阶段,如果申请人没有提出提前公开的请求,要等到申请日起满18个月才进入公开准备程序。如果申请人请求提前公开的,则申请立即进入公开准备程序。经过格式复核、编辑校对、计算机处理、排版印刷,大约3个月后在专利公报上公布其说明书摘要并出版说明书单行本。申请公布以后,申请人就获得了临时保护的权利。 (4)实质审查阶段 发明专利申请公布以后,如果申请人已经提出实质审查请求并已生效的,申请人进入实审程序。如果申请人从申请日起满三年还未提出实审请求,或者实审请求未生效的,申请既被视为撤回。 在实审期间将对专利申请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以及专利法规定的其它实质性条件进行全面审查。经审查认为不符合授权条件的或者存在各种缺陷的,将通知申请人在规定的时间内陈述意见或进行修改,逾期不答复的,申请被视为撤回,经多次答复申请仍不符

专利权人与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专利权人与专利发明人的区别 2011-06-09 09:42:06| 分类:默认分类| 标签:专利权人发明人转让专利法盛邦|字号大中小订阅 专利权人是专利权的所有人及持有人的统称。即专利申请被批准时,被授予专利权的专利申请人。专利权人既可以是单位也可以是个人。专利权人的权利包含专利人身权和专利财产权两个方面。专利人身权专利人身权主要是指专利发明人、设计人有权在专利文件中写明自己是该专利的发明或设计人,即署名权,署名权不因专利财产权的转让而消失。另外,还有专利文件的修改权等。 专利财产权主要包含以下三个方面: 1、独占权。指只有专利权人才有实施其发明创造的制造、使用、销售,对该专利获得享有独占的权利,任何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均不得不经许可,不支付报酬使用、制造、销售专利产品; 2、许可权。即许可他人实施其专利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他人专利的,应当与专利权人订立书面实施许可合同,向专利权人支付专利使用费。被许可人无权允许合同规定以外的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实施专利。 但是国有企业事业单位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国务院有关主管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报经国务院批准,可以决定在批件的范围

内推广应用,允许指定单位实施,由实施单位按国家规定向专利权人支付报酬。 集体所有制单位和个人的发明专利,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需要推广的,也可以按前述办法执行。 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强制实施许可的专利,可以不征得专利人许可,但使用人应支付报酬。 3、转让权。专利申请权和专利权可以转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权和专利可以转让。”但转让必须签订书面合同并登记,经公告后转让合同才生效。 专利申请权、专利权可以出卖、赠与、抵押,也可以作价投资入股,根据专利法的规定,转让应符合下列程序: 一、订立书面合同,并经登记、公告后生效; 二、向外国人转让,应先报国务院有关部门批准后运作。 专利权人是指可以申请并取得专利权的单位和个人,也就是专利权的主体。专利权人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SANY标准化小组 #QS8QHH-HHGX8Q8-GNHHJ8-HHMHGN#

知识产权包括哪些权利 狭义的知识产权指传统意义上的知识产权,包括:专利权、商标权、着作权(版权)。 1、专利权 1)专利权是指一项发明创造向国家专利局提出专利申请,经依法审查合格后,向专利申请人授予的在规定时间内对该项发明创造享有的专有权。2)根据我国专利法,发明创造有三种类型,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3)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被授予专利权后,专利权人对该项发明创造拥有独占权,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 4)外观设计专利专利权被授予后,任何单位和个人未经专利权人许可,都不得实施其专利,即不得为生产经营目的制造、销售和进口其专利产品。5)未经专利权人许可,实施其专利即侵犯其专利权,引起纠纷的,由当事人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专利权人或利害关系人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也可以请求管理专利工作的部门处理。 2、商标权 1)商标权是指商标主管机关依法授予商标所有人对其注册商标受国家法律保护的专有权。 2)商标是用以区别商品和服务不同来源的商业性标志,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或者上述要素的组合构成。 3)我国商标权的获得必须履行商标注册程序,而且实行申请在先原则。

4)商标是产业活动中的一种识别标志,所以商标权的作用主要在于维护产业活动中的秩序,与专利权的作用主要在于促进产业的发展不同。 3、着作权(版权) 着作权用在广义时,包括(狭义的)着作权、着作邻接权、计算机软件着作权等,属于着作权法规定的范围。 这是着作权人对着作物(作品)独占利用的排他的权利。 狭义的着作权又分为发表权、署名权、修改权、保护作品完整权、使用权和获得报酬权(着作权法第10条)。 着作权分为着作人身权和着作财产权。着作权与专利权、商标权有时有交叉情形,这是知识产权的一个特点。 1)发表权,即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 2)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 3)修改权,即修改或者授权他人修改作品的权利。 4)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 5)复制权,即以印刷、复印、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或者多份的权利。 6)发行权,即以出售或者赠与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7)出租权,即有偿许可他人临时使用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的权利,计算机软件不是出租的主要标的的除外。8)展览权,即公开陈列美术作品、摄影作品的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

专利授权协议书的写作

一、专利授权协议书怎么写 受让方(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让与方(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本合同乙方拥有_________的技术发明创造,甲方受让该项技术发明的专利申请权并支付相应的转让价款。双方就此项专利申请权转让事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本项发明创造的专利申请权 二、乙方在本合同签署前实施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的状况如下: 1、乙方实施本发明创造的状况 2、乙方许可他人使用本发明创造的状况 3、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有义务在_________日内将本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状况告知被许可使用本发明创造的当事人。 专利授权协议书怎么写 三、甲方应在本合同生效后,保证原技术转让合同的履行。乙方在原技术转让合同中享有的权利和义务,自本合同生效之日起,由甲方承受。乙方应当在________日内通知并协助原技术转让合同的让与人与甲方办理合同变更事项。四、为保证甲方申请专利,乙方应向甲方提交以下技术资料:_____________. 五、乙方向甲方提交技术资料的时间、地点、方式 六、乙方应当保证其专利申请权不侵犯任何第三人的合法权益。如发生第三人指控甲方侵权的,乙方应当________. 七、甲方向乙方支付该发明创造专利申请权的价款及支付方式 八、双方确定,本合同生效后,甲方专利申请被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驳回的,乙方不退

还已收取的转让费用;尚未收取的,按以下方式处理:__________. 九、双方确定: 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取得专利权的,乙方应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本合同生效后,该项专利申请在专利公开前被驳回的,双方按以下约定实施或使用该发明创造:____________. 十、双方确定因履行本合同应遵守的保密义务 十一、本合同签署后,由_________方负责在_________日内办理专利申请权转让的登记事宜。 十二、双方确定: 1、甲方有权利用乙方交付专利申请权所涉及的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甲方、双方)方所有。 2、乙方有权在已交付甲方专利申请权后对此发明创造进行后续改进,由此产生的具有实质性或创造性技术进步特征的新的技术成果,归_________(乙方、双方)方所有。 十三、违约责任 十四、双方确定,因发生不可抗力,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十五、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_________种方式处理: 1、提交_________仲裁委员会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七、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本合同自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登记之日起生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二、专利申请的条件是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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