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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小川学区常态化录播教室五机位互动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

成县小川学区常态化录播教室五机位互动录播系

统设备采购项目

招标文件

招标编号:DAYUE2018-006

采购人:成县小川学区

采购代理机构: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甘肃·陇南

二○一八年二月

总目录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4)

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 (6)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9)

第四部分:合同基本条款 (21)

第五部分:附件 (27)

第六部分:招标货物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45)

温馨提示:

请各投标人认真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条款,否则造成后果由投标人自负。

第一部分投标人须知及前附表

第二部分:招标邀请函

成县小川学区常态化录播教室五机位互动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招标邀请函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受成县小川学区的委托,对常态化录播教室五机位互动录播系统设备采购项目以公开招标的形式进行采购,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前来参加。

一、招标编号:DAYUE2018-006 预算:79.18万元最高限价:79.18万元

二、项目内容:成县小川学区常态化录播教室五机位互动录播系统设备数量:一批

三、交易编号:LJBC2018-046

四、供应商的资质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

2、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3、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和被授权人身份证;

5、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供应商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

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政府

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

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五、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方式:

1、采用网上报名方式:未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注册的单位,

报名前需携带营业执照、开户许可证及其扫描件等前来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注册等相关手续。(详细注册步骤:请阅读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会员注册指南)

2、网上报名请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详情请咨询陇南市

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信息科,咨询电话:0939-8598579。报名成功后,请投标单位随时关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本项目相关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由变更引起的相关责任自负。

3、报名时间:2018年2月7日上午8:30—2018年2月12日下午17:30(北京时间)截止;

4、软件平台维护费120元;

5、获取招标文件地点或方式:通过登录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

下载招标文件。

七、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地点:2018年3月6日下午15:30时(北京时间)之前;

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厅(陇南市统办5号楼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八、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实施条例》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投标管理办法》等。

九、联系人姓名及电话:

采购人:成县小川学区

联系人:伏老师联系电话:0939-3758554

招标代理机构: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艳艳马永花

联系电话:0939-6916444(公司财务)

187********(咨询服务)

传真:0939-6919098

公司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

公司邮箱:dyzx24@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

代理机构地址:陇南市武都区东江农科所四单元七楼472室(原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院内)监督部门一: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委员会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8218209

监督部门二:成县政府采购办公室

联系电话:0939-3200511

十、其他相关补充事宜:无。

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018年2月6日

第三部分投标须知

一、说明

1. 适用范围:

本招标文件仅适用于本次招标邀请中所叙述项目的货物、工程及服务采购。

2. 招标文件中下列定义应解释为:

2.1“采购人”系指依法进行政府采购的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团体组织,即:成县小川学区。

2.2“采购代理机构”系指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2.3“投标人”系指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文件的制造商或供货商。

2.4“货物”系指投标人按招标文件要求,向采购人提供的各种形态和种类的物品,包括原材

料、设备、产品(包括软件)及相关的备品备件、工具、手册及其它技术资料和材料。

2.5“工程”是指建设工程,包括建筑物和构筑物的新建、改建、扩建、装修、拆除、修缮等。

2.6“服务”系指除货物和工程以外的其它采购对象。

2.7“中标商”系指依法确定中标资格并授予合同的投标人。

2.8“偏离”系指投标文件对招标文件的偏离,即不满足、或不响应招标文件的要求。偏离分

为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条款偏离和对招标文件的一般商务和技术条款(参数)偏离。3.本次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商务资质要求

凡在国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生产或销售拟采购所需货物的投标人均可参加。并应当提交以下商务资质证明文件:

3.1 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 (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复

印件加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3.2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加盖公章)

3.3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或被授权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3.4 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开标现场查验/复印件加

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3.5 非联合体投标书面声明(原件加盖公章胶装入投标文件)

3.6投标人须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记录失信被执行人

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不处于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

府采购活动期间的方可参加本项目的投标(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以投标截止日当天

为准对各投标人信用记录进行查询甄别)

以上资质为必备资质,如未出具或未全部出具按废标处理。

4. 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招标文件中的所有条款、事项、格式和规范等要求。如果没有按照招标文

件要求提交投标文件及附属资料,则被视为没有对招标文件做出实质性响应;该投标有可能被拒绝;其风险应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二、招标文件内容

5. 招标文件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5.1 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5.2 招标邀请函

5.3 投标须知

5.4 合同基本条款

5.5 附件

5.6 招标货物项目要求及技术规范

6.1招标文件、投标文件以及有关招标事宜的所有来往函电均应以中文为主。

6.2所使用的计量单位除招标文件中有特殊规定外,一律使用法定计量单位。

7. 投标货币:人民币

8. 招标文件的修改

8.1因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招标文件网上购买系统在开标前不公示购买招标文件的潜在投

标人名单,请潜在投标人随时关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相关本项目的变更公告及通知,否则,投标人承担由变更而引起的相关责任。

8.2为使投标人有充分时间修改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可以酌情延长招标日期。

8.3除非有特殊要求,招标文件不单独提供货物供应情况的自然环境、气象条件、公用设施等

情况。投标人被视为熟悉上述与招标有关的一切情况。

三、投标文件的编写

9. 投标文件应主要由以下部分组成

9.1投标函

9.2投标人出具的商务资质证明文件

9.3提交规定投标保证金的缴纳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开标现场查验)

9.4开标一览表

9.5分项报价表

9.6技术规格偏离表

9.7商务规格偏离表

9.8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人代表授权书

9.9综合评标细则打分表要求的相关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和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放

入牛皮纸中进行密封)

9.10其他资料等

10. 投标报价

10.1投标人对招标货物的报价应当为所有货物到达最终目的地的总价。包括货物本价、运杂

费(含保险费)、卸货费和招标代理服务费等。

10.2投标人必须对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全部货物进行报价。只对其中部分货物报价者视为非响

应性投标,做废标处理。

11. 实质性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和商务条款

11.1投标人必须依据招标文件中要求的商务和技术规格,逐条说明其所投货物的适用性和

不同之处。

11.2投标人所提交投标文件可包括文字、图片、数据和电子文件等。

12.投标保证金

12.1投标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避免因投标人的行为而受损失。

12.2投标人应提交壹万伍仟元的投标保证金。

12.3投标保证金账户内容:

收款人: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开户行:中国银行陇南市武都支行

虚拟子账号:1040 4817 4156

12.4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

因银行转账有时间延迟,请投标单位在投标截止时间前3个工作日之前缴纳。请投标人

自行与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室联系(电话:0939-8598576)办理投标保证金事宜。

12.5投标保证金交纳须知:

1、投标保证金交纳方式为网上缴费方式,不接受其他方式的投标保证金;

2、投标人必须从基本账户以网银的方式交纳保证金,且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必须与投标

人登记的单位名称一致,不得以个人、分公司、办事处或其他机构的名义缴纳。

3、投标保证金开标后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报名表上自动显示。

12.6投标保证金缴纳流程见招标文件附件。

13. 投标保证金的退付:

落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中标通知书》签发后退还到企业基本账户。中标人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后退还到企业基本账户。投标保证金退付流程见招标文件附件。

14.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被没收:

14.1 投标人在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文件;

14.2 投标人在规定期限内因其自身原因未能签订合同;

14.3 未向采购代理机构交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15. 投标有效期

投标有效期为开标后60天内有效。

16. 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和要求

16.1投标文件的编制原则

16.1.1投标文件应突出重点,精简扼要。所提供的资料必须符合诚实信用、客观真实的原则,

对弄虚作假或违背诚信的违法行为,做废标处理。

16.1.2投标人应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所有内容,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提交投标文件。投标文

件应对招标文件的要求作出实质性响应,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

16.2投标文件的编制要求

16.2.1投标文件应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以A4版面统一编制。

16.2.2对于有特定格式要求的,不允许改动其内容。

16.2.3投标文件的制作必须编制详细的目录,并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应使用简体中文,否则

做废标处理。

16.2.4投标文件在加盖投标人公章时,不得使用合同专用章、财务专用章、公司部门章或分

支机构章、授权(投标)专用章等代替;否则,投标文件做废标处理。

16.2.5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须由投标人授权代表在旁边签字后方为有效。

四、投标文件的提交

17.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7.1为了方便开标唱标,投标人应将开标一览表单独密封提交,并在信封上标明以下内容: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公章)

17.2投标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分别胶装成册,不得有活页或夹页。为了便于专家评审投标文件,

投标人必须将投标文件正本、所有副本和综合评标细则打分表要求的相关原件放入牛皮纸中进行密封后加贴封条;所有封口处应盖密封章。

17.3密封表面用A4纸张打印并粘贴以下内容:

项目名称:

招标编号:

采购代理机构:

投标人:(公章)

17.4投标文件一式5份,正本1份,副本4份。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应当保持一致。若有不相

符之处,以正本为准。

17.5投标人如逾期送达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和标记投标文件,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其投标文件。

18. 投标文件和样品递交截止时间

18.1投标人必须在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将投标文件和样品送达指定地点。

18.2在招标截止时限以后送达的投标文件和样品,采购代理机构拒绝接收。

五、开标、评标

19. 开标会议在成县政府采购监督部门的监督下,由采购代理机构依法在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组织并主持,所有投标人对投标文件的密封性进行检查。投标人必须在开标过程中出具以下资质:

19.1营业执照原件、税务登记证原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原件

19.2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法人代表亲自投标必须提供原件)

19.3 被授权人身份证(代理人投标必须提供原件)

19.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原件

19.5投标商提供缴纳投标保证金网上缴纳凭证原件

19.6根据甘检会(2014)8号文第4条规定:投标人须提供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市(州)

县(区)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

以上19.1-19.6资质放入文件袋中由监标人在开标现场查验,如在开标现场未出具或未出具齐全做废标处理。

20.评标办法

20.1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评标委员会对符合条件的投标文件及其投标投标人进行综合评审

20.2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

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20.3在商务标和技术标评审中,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单位对于有关情况做必要说明,但澄

清或者说明不得超过招标文件的范围或招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0.4评标委员会按照评议打分结果进行排名,第一名为拟中标单位(评分相同时,以价格低的

为优先,若价格相同最终以技术标分数最高分为优先),如第一名因其他原因无法正常履行合同,第二名自动递补为拟中标单位,依次类推。

六、确定中标商

21. 招标结束后,评标委员会按照评审结果,推荐拟中标商。

22.招标结果将在甘肃省政府采购网和陇南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上公示。

23.中标通知书

23.1中标结果公告结束后,由中标商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之后由招标代理

机构将以书面形式向中标商发出《中标通知书》。《中标通知书》一经发出即发生法律效力。

23.2《中标通知书》为合同签订的前提和合同附件之一。

七、签订合同

24.签订合同

24.1 中标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及时与采购方联系,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

尽快与买方签订合同。

24.2中标商收到《中标通知书》后,在《中标通知书》中规定的时间内的前15日内,不主动

与采购方签订合同,严重影响采购方项目进度;或者中标商因报价失误(也可能是恶意报低价骗取中标资格),要求采购方在中标价格的基础上追加金额;或者已经口头申明放弃中标资格,但拒绝提交弃标声明书面材料,采购方、采购人和采购监督部门有权联合终止其中标资格,并没收其投标保证金等,同时按照财政部令【2004】第18号第六十八条、第七十五条、第七十六条规定采取相应措施。

24.3出现商议条款所属情形时,采购人依据采购会议评分排名顺序,确定与下一投标人为拟

中标人,报请采购监督部门批准后,通知采购方与其签订合同。

24.4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和招标过程中形成的书面文件是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八、其他事项

25. 招标费用

25.1投标人应自行承担所有与招标事项有关的费用,不论招标的结果如何,采购代理机构在

任何情况下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25.2本次招标代理服务费,中标人应按中标金额的1.5%收费标准向采购代理机构支付。

25.3采购代理机构将电话通知中标人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

25.4未按规定缴纳招标代理服务费的中标投标人,则视为自动放弃中标资格。

25.5招标代理服务费缴纳账号:

收款人:甘肃大岳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开户行:甘肃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武都支行

账户:6629 1006 8840 6000 10

咨询电话:0939-6916444

26.废标:

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26.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经同级政府采

购监管部门审核批准的除外);

26.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26.3投标人的报价均超过预算,采购人不能接受的;

26.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26.5未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的;

26.6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盖章的;

26.7不具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资格要求的;

26.8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

26.9投标文件含有采购人不能接受的附加条件的;

26.10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2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串通投标,其投标无效:

27.1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27.2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27.3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或者联系人员为同一人;

27.4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27.5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27.6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28. 澄清和质疑:

28.1 综合说明

投标人对政府采购活动事项有疑问的,可以向被质疑人提出询问,被质疑人应当及时予以答复,但答复的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实行实名制。投标人询问和质疑应当有事实根据,不得进行虚假、恶意询问或质疑,干扰政府采购正常的工作秩序。投标人提起质疑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必须是参与被质疑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质疑有效期内提起质疑;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其他条件。质疑人提出质疑时,应当提交书面质疑书,质疑书应当包括下列主要内容:被质疑人的名称、地址、电话;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具体事项、请求和主张;事实依据;提起质疑的投标人名称、地址及联系方式;质疑日期。质疑书的递交应当采取当面递交的形式。

28.2 对招标文件的澄清和质疑

投标人应尽早购买招标文件,若对招标文件有疑问需要澄清或质疑,须在购买招标文件时起7个工作日内由澄清或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必须为法定代表人授权进行该项目投标的被授权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澄清或质疑函(原件)以及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的有效凭据,并登记备案。澄清或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澄清函应说明需要澄清的内容,质疑函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事实依据。澄清或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澄清或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

在XXX项目澄清或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3天前根据澄清或质疑函的具体内容相应作出答复或不予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提出澄清或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布。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对于未在投标文件中对修改内容做实质性响应的,对其产生的不利因素由未确认者自行承担。同时招标人可以酌情延长投标截止时间。

28.3 对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的质疑

投标人认为招标过程和拟中标结果使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招标代理机构于甘肃政府采购网发布拟中标结果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由质疑方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投标人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递交质疑函(原件),并登记备案。质疑函须有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字,除应说明需要质疑的内容外,还应提供能够证明质疑内容的相关书面证据。质疑函应内容真实,证据充分,不得进行恶意质疑。由法定代表人递交质疑函时,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由授权投标人递交质疑函时,还须提供法人投标授权函和质疑授权函(均为原件)及被授权投标人的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须正反面清晰、有效,并要求由该身份证持有人在复印件正反面非空白位置注明“该复印件用于在XXX项目质疑使用”字样,并由身份证持有人签字确认。上述资料均须加盖公章。

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应在受理投标人的书面质疑后,根据质疑函的具体内容及时向递交质疑函的投标人作出答复,答复内容不得涉及商业秘密。作出答复的以书面形式通知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或在甘肃政府采购网上予以公告。递交质疑的投标人和其他有关投标人在被告知、收到上述公告、通知或答疑书后,应立即向招标人回函确认。未确认情况应当视为对质疑答复的知晓,也将视为对质疑答复内容接受的默认。

28.4 澄清或质疑不予受理的情况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无效质疑,被质疑人不予受理,由此产生的影响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一)不是参与该政府采购项目活动投标人的;

(二)被质疑人为招标人或政府招标代理机构之外的;

(三)所有质疑事项超过质疑有效期的;

(四)以具有法律效力的文书送达之外方式提出的;

(六)其它不符合受理条件的情形。

29.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传真:0939-6919098 E - mail:dyzx24@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

公司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ce11371515.html, 联系电话:0939-6916444 ,187******** 联系人:张艳艳马永花邮编:746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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