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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项目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

献率研究项目

单一来源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WKZB1811BJM300613

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018年7月

目录

第一章协商邀请 (2)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3)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3)

一、说明 (4)

二、采购文件 (5)

三、《应答文件》的编制 (5)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8)

五、协商 (8)

六、授予合同 (9)

第三章合同条款 (11)

第四章附件 (19)

1、应答函 (19)

2、报价一览表 (21)

3、分项报价表格式 (22)

4、技术要求偏离表 (23)

5、商务条款偏离表 (24)

6、资格证明文件 (25)

7、技术响应文件 (29)

第五章技术要求 (30)

第一章协商邀请

日期:2018年7月27日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受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的委托,就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进行采购,兹邀请贵公司参加协商。

1、项目编号:WKZB1811BJM300613

2、采购内容:详见第五章《技术要求》

3、《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时间:2018年7月27日起至《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

4、《单一来源采购文件》购买地点: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北京市海淀区三里河路五号中国五矿大厦D座206室

5、《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售价:人民币600元整(售后不退)

6、《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8月1日上午9:30

《应答文件》递交地点:三里河路5号中国五矿集团D座四层会议室

7、联系人:张子墨、程皓

联系电话: 010-88821765、88821635

传真:010-68494524

邮件:zhang_zm@https://www.sodocs.net/doc/c18047157.html,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本表是对供应商须知的具体补充和修改,如有矛盾,应以本表为准。

一、说明

1.资金来源

1.1 本次采购资金来源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2.采购代理机构及合格的供应商

2.1 “采购人”系指组织本次单一来源采购的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2.2 “采购代理机构”系指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2.3 “合格的供应商”系指收到协商邀请、购买了《单一来源采购文件》并向采购人提

交《应答文件》的供应商。技术要求中所称“供应商”亦是指供应商,供应商应符合:

a.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且有能力提供

本次采购服务的供应商;

b. 供应商不得直接或间接地与采购人为采购本项目进行设计、编制规范和其他

文件所委托的咨询公司或其附属机构有任何关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

合法运作并独立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

c.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

计制度,具有履行合同的能力和良好的履行合同的记录;

d.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e. 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f. 符合《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

(财库〔2016〕125号)的相关要求;

g.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3.协商小组

3.1 协商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技术、经济等方面的专家组成,成员人数为3人。4.合格的货物和服务

4.1 “货物”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向买方提供的产品、软件、设计方案

以及其它有关技术资料和材料。

4.2 “服务”系指供应商按《采购文件》规定,须承担的技术支持(含安装、调试、验

收等)、运输、保险、售后服务(含培训)等以及其它类似的义务。

4.3 上述货物和服务的原产地均应来自中国国内或与中国有正常贸易关系的国家和地

区。

5.协商费用

5.1 无论协商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协商有关的全部费

用。

二、采购文件

6.采购文件构成

6.1 《采购文件》是用以阐明所需货物及服务情况,以及报价、协商程序和相应的合同

条款。《采购文件》由下述部份组成:

第一章协商邀请;

第二章供应商须知;

第三章合同条款;

第四章附件;

第五章技术要求。

7.邀请文件的澄清

7.1 任何要求对《采购文件》进行澄清的供应商,均应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和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对其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以前收到的对《采购文件》的澄清要求视情况以适当形式予以答复。

8.邀请文件的修改

8.1 在《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日期前的任何时候,无论出于何种原因,采购代理机构可

主动地或在解答供应商提出的澄清问题时对《采购文件》进行修改。

8.2 《采购文件》的修改将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购买《采购文件》的供应商,并对其具

有约束力。供应商在收到上述通知后,应立即向采购代理机构回函确认。

8.3 为使供应商准备《应答文件》时有充分时间对《采购文件》的修改部分进行研究,

采购代理机构可适当延长《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三、《应答文件》的编制

9.使用的语言

9.1 供应商提交的《应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就有关协商的所有

来往函电均应使用中文书写。供应商提交的支持文件和印制的文献可以用另一种语言,但相应内容必须附有中文翻译本,在解释《应答文件》时以翻译本为准。10.《应答文件》构成

10.1 供应商编写的《应答文件》应包括下列部分:

(1)应答函;

(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3)报价一览表;

(4)分项报价表;

(5)技术要求偏离表;

(6)商务条款偏离表;

(7)资格证明文件;

(8)技术响应文件。

11.报价

11.1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上标明拟提供服务的单价和总价。如果单价与总价不符,以

单价为准。供应商必须对采购人邀请其参加的一个包或多个包内的所有货物和服务以包为单位进行报价,不得将几个包合报一个价格,也不得将一个包中的内容拆开报价。

11.2 报价方式:固定合同总价(含税)

报价总价应包含为完成本谈判文件提出的采购任务中所有可能发生的费用,即所需一切人工、物耗、工具、设备、交通、培训、保险、税费和所有可能发生的相关费用,所有费用计入报价总价。

11.3 供应商应在分项报价表中对每项内容给予详细分项报价。

11.4 供应商按上述11.2条款的要求填写“分项报价表”是为了方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

购人对应答文件进行比较,并不限制采购人以其他方式签订合同的权力。

11.5 采购人不接受供应商对任何未办理正常进口手续的非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的

货物的报价。

12.价格

12.1 采购服务价格均以最终报价为准。

13.报价货币

13.1 本项目报价货币为人民币。

14.证明供应商合格和资格的文件

14.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其有资格参加协商和成交后有能力履行合同的文件,并作为其

《应答文件》的一部分。

14.2 供应商提交的证明其成交后能履行合同的资格证明文件应使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

人满意,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15.证明货物的合格性和符合邀请文件规定的文件

15.1 供应商应提交证明文件证明其拟提供的合同项下的货物和服务的合格性符合《采购

文件》规定。该证明文件作为应答文件的一部分。

15.2 货物和服务合格性的证明文件应包括分项报价表中对货物和服务原产地的说明,并

由装运货物时出具的原产地证书证实。

15.3 证明货物和服务与《采购文件》的要求相一致的文件,可以是文字资料、图纸和数

据,它包括:

1) 货物主要技术指标和性能的详细说明。

2)对照《采购文件》技术规格,逐条说明所提供货物和服务已对采购人的技术规格做出了实质性的响应,或申明与技术规格条文的偏差和例外。特别对于有具体参数要求的指标,供应商必须提供所投设备的具体参数值。

16.保证金

16.1 供应商须提交保证金作为其《应答文件》的一部分,保证金金额详见《供应商须知

前附表》。

16.2 保证金是为了保护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免遭因供应商的行为而蒙受损失。采购代

理机构和采购人在因供应商的行为受到损害时可根据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没收

供应商的协商保证金。

16.3 保证金须以电汇方式直接汇入以下银行账户:

户名:五矿国际招标有限责任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北京首都体育馆支行

帐号:0200053709022105773

银行代码: 102100005374

银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西直门外大街丙143号银行邮编:100044

在递交应答文件时将汇款证明(请在背面注明报价单位名称、帐号、开户银行)与“报价一览表”一同提交。

16.4 未按规定提交保证金的报价,将被视为无效报价;以支票、现金等其它方式提交的,

不予接受。

16.5 未成交的供应商的保证金,采购代理机构在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全部予以退

还。

16.6 成交供应商的保证金,在采购代理机构从中扣除成交服务费后,其余部分在合同签

订后五个工作日内退还给成交供应商。

16.7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保证金将被没收:

1) 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其《应答文件》;

2) 成交供应商未能按本须知第35条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17.报价有效期

17.1 报价有效期详见《供应商须知前附表》。报价有效期不足的将导致其被拒绝参加协

商。

17.2 特殊情况下,采购人可于报价有效期期满之前,要求供应商同意延长报价有效期。

供应商可以拒绝或同意上述要求,但要求与答复均须是书面文件。对于同意该要求的供应商,采购人既不要求也不允许其修改《应答文件》。

18.《应答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须一份正本和《须知前附表》中规定数量的副本,每套应答

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18.2 《应答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经正式授

权的代表在应答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

《应答文件》中。除没有修改过的印刷文献外,《应答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供应

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应答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

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应答文件》签字人用姓或首字母在旁边签字

才有效。

四、《应答文件》的递交

19.《应答文件》的递交

19.1 供应商应将《应答文件》正本和副本分别用信封密封,在密封处加盖公章,在信封

面上标明协商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正本”或“副本”和“于年月日时

分之前不得开启”的字样。

19.2 为了方便协商,供应商应将《应答文件》正本中的“报价一览表”及协商保证金单

独密封于一小信封内,并在该信封上标明“报价一览表”字样,然后再装入《应答文件》正本的密封袋中。

19.3 《应答文件》应由专人送达,供应商应按19.1中的规定进行密封和标记后,按

照协商邀请中注明的时间和地址递交。

20.《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

20.1 所有供应商的《应答文件》都必须按“协商邀请”中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之前送至

采购代理机构。

20.2 采购代理机构可以按本须知第8条规定,通过修改《采购文件》适当延长《应答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在此情况下,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供应商受递交截止时间制约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均应延长至新的截止时间。

21.迟交的《应答文件》

21.1 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接收在截止时间之后递交的《应答文件》。

22.《应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2.1 供应商在递交《应答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应答文件》,但供应商必须在

规定的《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采购代理机构。

22.2 供应商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9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

22.3 从《应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起至报价有效期期满这段时间内,供应商不得撤回其

《应答文件》,否则其协商保证金将按照本须知第16.7条的规定被没收。

五、协商

23.接收《应答文件》

23.1 采购代理机构在协商邀请中规定时间和地点统一接收供应商递交的《应答文件》,

并作递交记录,供应商的代表需在递交记录上签字确认。

24.《应答文件》的初审

24.1 符合性审核:审查《应答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

供应商是否提交了协商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商务审核:审核《应答文件》是否由法人代表或授权代表有效签署;报价有效期是

否合格;协商保证金是否足额;资格证明文件是否合格;交货期、质量保证期、付

款条件和方式有无偏离等。

24.3 技术审核:对《应答文件》按《采购文件》的技术要求逐项进行审核。

25.协商内容

25.1 协商小组将初审情况汇总后分别与各供应商进行协商。供应商须对协商内容进行书

面回答和承诺。

26.最终报价

26.1 协商结束后,协商小组将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最终报价及书面承诺。26.2 最终报价及书面承诺的每一页都必须由供应商法人代表或其授权代表有效签署,密

封递交。

27.最终报价的评价

27.1 供应商的最终报价连同书面承诺将和《应答文件》一起作为协商小组对其进行

评审的最终依据。

28.成交供应商的确定

28.1 在初审、协商和最终报价的基础上,协商小组根据“在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

相等的前提下,以提出最低报价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的原则确定成交供应

商。

29.与采购代理机构、采购人和协商小组的接触

29.1 在严格遵循国家有关部门相关规定前提下,协商小组遵照评审办法,公平、公正地

对待所有供应商。

29.2 在评审期间,供应商不得向协商小组成员询问评审情况,不得进行旨在影响评审结

果的活动。

29.3 供应商之间不得相互串通报价,不得排挤其他供应商的公平竞争,损害采购人或者

其他供应商的合法权益。

29.4 协商小组不向未成交供应商解释原因,不退还《应答文件》。

六、授予合同

30.资格后审

30.1 采购人将考虑拟成交供应商的财务、技术和生产能力,其基础是审查其按照本须知

第14.2条规定提交的资格证明文件和协商小组认为必要的、合适的其它资料。30.2 如果审查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该供应商;如果审查没有通过,采购代

理机构将拒绝其报价,并按协商小组推荐的成交供应商候选人排序对下一个供应商能否令人满意地履行合同作类似的审查。

31.合同授予标准

31.1 采购代理机构将把合同授予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前提下,提出最低报

价的且通过资格后审的成交供应商。

32.签约时更改采购货物数量的权力

32.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在授予合同时,有权根据协商的情况,对“技术要求”中规

定的货物数量和服务予以合理增加或减少,但不得对单价或其它的条款和条件做任何变动。

33.接受和拒绝任何或所有报价的权力

33.1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保留在授予合同之前任何时候接受或拒绝任何报价,以及宣

布单一来源采购无效或拒绝所有报价的权力,对受影响的供应商不承担任何责任。34.成交通知书

34.1 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代理机构将向成交供应商发出《成交通知书》。

34.2 《成交通知书》是合同的一个组成部分。

35.签订合同

35.1 成交供应商自收到《成交通知书》之日起30天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5.2 《采购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应答文件》及其书面承诺和最终报价等,均为签订

合同的依据。

36.服务费

36.1 成交供应商收到成交通知书后30日内,按照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采购代理服务

收费管理暂行办法》(计价格[2002]1980号)的收费标准(见下表),按照成交金额向采购代理机构缴纳采购代理服务费:

5000万,计算采购代理服务费收费金额如下:

100万元×1.5%=1.5万元

(500-100)万元×1.1%=4.4万元

(1000-500)×0.8%=4万元

(5000-1000)×0.5%=20万元

合计收费=1.5+4.4+4+20=29.9(万元)

第三章合同条款

技术服务合同

项目名称: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委托方: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甲方)

受托方:

(乙方)

签订时间:2018年X月

签订地点:北京

有效期限:2018年X月至2018年X月

技术服务合同

委托方(甲方):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

住所地:北京市海淀区马甸东路9号

项目联系人:罗元卓

联系方式:822622711

传真:——

电子邮箱:luoyz@https://www.sodocs.net/doc/c18047157.html,

受托方(乙方):

住所地:

项目联系人:

联系方式:

传真:

电子邮箱:

本合同甲方委托乙方就: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项目进行的专项技术服务,并支付相应的技术服务报酬。双方经过平等协商,在真实、充分地表达各自意愿的基础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达成如下协议,并由双方共同恪守。

一、技术服务内容

技术服务的目标:完成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测算工作第二条技术服务的内容: 1.开展对4000家获证企业的认证认可贡献率调查工作,完成认证认可服务间接贡献率的测算,包含调查方案设计、问卷发放及回收、填报咨询和指导、数据审核、录入、建库、统计分析等;2.采集行业宏观数据,组织业内专家开展调研,完成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直接贡献率以及社会发展贡献率的测算,包含走访调研、专家研讨、模型设计等;3.形成《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报告,并邀请业内专家进行评估评价。

第三条技术服务的方式:技术委托服务。二、技术服务要求第四条技术服务地点:北京

第五条技术服务期限: 2018年7月—2018年9月。

第六条技术服务进度: 2018年7月,开展获证企业的认证认可贡献率调查工作;2018年8月,完成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直接贡献率以及社会发展贡献率的测算;2018年9月,形成《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贡献率研究》报告。

第七条技术服务质量要求:研究成果具有一定应用价值。

第八条技术服务质量期限要求: 2018年9月30日。

三、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第九条为保证乙方有效进行技术服务工作,甲方应当向乙方提供下列工作条件和协作事项:

(一)提供技术资料:协助开展数据搜集工作。

(二)提供工作条件:参与分析报告审核工作。

(三)其他:无

四、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支付技术服务报酬及支付方式为:

(一)技术服务费总额为:

(二)技术服务费由甲方一次(一次或分期)支付乙方。

(三)具体支付方式和时间如下:合同签订后15日内,甲方将合同款XX元汇入乙方账户

(四)乙方开户银行名称、地址和帐号为:

开户银行:

地址:

帐号:

五、保密义务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对保密内容具有解释权。

(二)涉密人员范围: 涉及本合同的相关人员。

(三)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1年。

(四)泄密责任: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二条乙方保密义务

(一)保密内容(包括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甲方所提供的所有相关资料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对外转让或泄露。

(二)涉密人员范围: 涉及本合同的一切相关人员。

(三)保密期限:自合同生效日起1年。

(四)泄密责任:视具体情况承担相应责任。

六、合同变更

第十三条本合同的变更必须由双方协商一致,并以书面形式确定。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一方可以向另一方提出变更合同权利与义务的请求,另一方应当在五个工作日

日内予以答复;逾期未予答复的,视为同意:

(一)若甲方提出任务的部分变更,甲方应为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乙方。乙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变更对合同的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内容、成果交付日期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二)甲方收到乙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乙方是否同意和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如果甲方接受乙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三)如乙方提出项目的部分变更建议,乙方应以书面(或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给甲方。甲方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对此做出书面回应,其内容包括详细变更对合同的技术服务费用、技术服务内容、成果交付日期的影响和变化,以及对合同条款的影响等;

(四)乙方收到甲方的上述回应后,应在五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电子邮件)方式通知甲方是否同意和接受甲方的上述回应。如果乙方接受甲方的上述回应,则双方另行对此变更签署予以确认,甲乙双方则按变更后的约定履行本合同;

(五)发生不可抗力时,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对方,并在十五天之内,提供上述不可抗力的详细情况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部分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理由和有效的证明文件。此项证明文件应由不可抗力发生地的公正机关出具。按其对

履行合同的影响的程度,由双方协商决定是否解除合同,或者部分免除履行合同的义务,或者延期履行合同。

七、成果验收

第十四条双方确定以下列标准和方式对乙方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进行验收:

(一)乙方完成技术服务工作的形式:完成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测算工作。

(二)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标准:完成2017年度认证认可对国民经济贡献率测算工作。

(三)技术服务工作成果的验收方法:专家评审。

(四)验收的时间和地点:2018年9月于北京。

八、技术成果归属

第十五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利用乙方提交的技术服务工作成果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乙、双)方所有。

第十六条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利用甲方提供的技术资料和工作条件所完成的新的技术成果,归甲(甲、乙、双)方所有。

九、违约责任

第十七条双方确定,按以下约定承担各自的违约责任:

(一)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条约定,应当赔偿给乙方造成的相应损失_(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二)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四至八条约定,应当赔偿给甲方造成的相应损失(支付违约金或损失赔偿额的计算方法)。

十、项目联系人及责任

第十八条双方确定,在本合同有效期内,甲方指定罗元卓为甲方项目联系人,乙方指定为乙方项目联系人。项目联系人承担以下责任:

(一)负责及时沟通研究工作实施的进度及遇到的问题,以便迅速解决,保证研究的顺利进行。

(二)相互监督对方的技术保密情况。

(三)其他:无

第十九条一方变更项目联系人的,应当及时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未及时通知并影响本合同履行或造成损失的,应承担相应的责任。

十一、合同解除

第二十条双方确定,出现下列情形,致使本合同的履行成为不必要或不可能的,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发生不可抗力;

(二)无

十二、争议解决

第二十一条双方因履行本合同而发生的争议,应协商、调解解决。协商、调解不成的,确定按以下第(一)种方式处理:

(一)提交起诉方所在地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合同其他组成部分

第二十二条与履行本合同有关的下列技术文件,经双方确认后,

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一)技术背景资料:无;

(二)可行性论证报告:无;

(三)技术评价报告:无;

(四)技术标准和规范:无;

(五)其他:无;

第二十三条双方约定本合同其他相关事项为:无

十四、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项,可由当事人附页另行约定,并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

第二十五条本合同一式4份,甲方执2份,乙方执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二十六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以下无正文,仅供签署)

甲方(盖章):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乙方(盖章):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签字):

签署时间:年月日

第四章附件

1、应答函

致:(采购代理机构)

根据贵方所发(项目名称)项目的邀请(项目编号),签字代表_________(全名、职务)经正式授权并代表供应商_____(供应商名称、地址)提交下述文件正本一份和副本______份。

(1)报价一览表

(2)分项报价表

(3)技术要求偏离表

(4)商务条款偏离表

(5)资格证明文件

(6)技术响应文件

(7)我单位协商保证金,金额为______________

(8)其他:

据此函,签字代表宣布同意如下:

1.所附报价表中规定的应提供和交付的服务报价总价为_________(注明币种),即___________(文字表述)。

2.供应商将按《采购文件》的规定履行合同责任和义务。

3.供应商已详细审查全部《采购文件》,包括修改文件(如有的话)以及全部参考资料和有关附件。我们完全理解并同意放弃对这方面有不明及误解的权利。

4.本报价有效期自递交《应答文件》截止日起天。

5.如果在规定的递交《应答文件》截止后,供应商在报价有效期内撤回《应答文件》,或成交后不签约,其协商保证金将被贵方全额没收。

6.根据供应商须知第2条规定,我方声明,我方不是采购人或采购机构的附属机构;我公司在参加本次单一来源采购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

大违法记录。

7.供应商同意提供,按照贵方要求与协商应答有关的一切数据或资料,理解贵方不一定接受最低的报价或收到的任何报价。

8.与本协商有关的一切正式往来通讯请寄:

地址:_______________ 邮编: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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