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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年月日年月日

外商投资企业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股权所在公司 名称 注册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出质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质权人姓名或名称证照名称及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 币种:, 数额:万元/ 万股 质权登记编号 □设立登记 被担保 债权数额币种:,数额:万元。 股权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股权□股份有限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其他 质权人类型□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 □变更登记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注销登记 注销原因□主债权消灭。 □质权实现。 □质权人放弃质权。 □法律规定的其它情形导致质权消灭:。

□撤销登记 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 申请人声明 质权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或盖章:质权人签字或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模板]工商登记注册管理表格——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编号 注册号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公司名称 敬告 1、在签署文件和填表前,申请人应当阅读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和本申请书,并确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承担的义务。 2、申请人无需保证即应对其提交文件、证件的真实性、有效性和合法性承 担责任。 3、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是原件、确有特殊情况不能提交原件的、 应当提交加盖公章的文件、证件复印件。 4、申请人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十六开纸。 5、申请人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制

公司设立登记应提交的文件、证件 注:①本表右侧栏内“有限”、“股份”分别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 ②住所证明系指房屋产权证明或能证明产权归属的有效文件。租赁房屋还包 括使用人与房屋产权所有人直接签订的房屋租赁协议书或合同。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①经营范围中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必须报经审批的项目的,国家有关部门可在“有关部门意见”栏签署意见并盖章。国家有关部门签署意见后,申请人可不再提交国家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 ②法律、行政法规规定设立公司必须报经审批的,申请人应填写“审 批机关”和“批准文号”栏目。 ③“住所”应填写市(县)、区(村)、街道名、门牌号。 ④“企业类型”填“有限”或“股份”。

公司股东(发起人)名录 (A:法人) 注:①“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企业法人,B:社会团体法人,C:事业法人,D:国家授权的部门。 ②“住所”栏只填省、市(县)名。 ③本表不够填时,可复印续填,粘贴于后。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文)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名称******公司 名称预先核准 通知书文号 ****** 联系电话*** 住所*** 邮政编码*** 法定代表人 姓名 *** 职务执行董事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 实收资本***(万元)设立方式发起设立 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若没有,可填无) 一般经营项目:与《公司章程》一致的经营范围 营业期限长期 / 年申请副本数量 1 个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设立,提交材料真实有效。谨此对真实性承担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⑴

公司股东(发起人)出资信息 备注 注:1、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及实际出资情况填写,本页填写不下的可以附纸填写。 2、“备注”栏填写下述字母:A .企业法人;B .社会团体法人;C .事业法人;D .国务院、地方人民政府;E .自然人;F .外商投资企业;G :其它。 3、出资方式填写:货币、实物、知识产权、土地使用权、其它。 实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持股比例(%) 认 缴 出资 时间 出资 方式 出资额 (万元) 证件名称 及号码 股东(发起人) 名称或姓名 (2)

基金会设立流程

基金会设立流程 1、设立基金会的条件 自然人、法人或其他组织都可以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可以是基金会的捐赠人,也可以是其他热心公益事业的公民或组织。基金会分为公募基金会(可以面向公众募捐)和非公募基金会(不得面向公众募捐)。公募基金会按照可以开展募捐的地域范围,分为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和地方性公募基金会。设立基金会应满足如下条件: (1)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到民政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3)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4)有固定的住所; (5)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基金会名称的要求 (1)基金会名称应当反映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基金会的名称应当依次包括字号、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并以“基金会”字样结束,公募基金会的名称可以不使用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2)全国性公募基金会应当在名称中使用“中国”、“中华”、“全国”、“国家”等字样。非公募基金会不得使用上述字样。 (3)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的非公募基金会应当冠以所在地的县级或县级以上行政区划名称。冠以省级以下行政区划名称的,可以同时冠以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名称。冠以市辖区名称的,应当同时冠以市的名称; (4)非公募基金会的字号可以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公募基金会的字号不得使用自然人姓名、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或者字号。

发起创业投资基金设立申请书(模板)

XX引导基金 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 (发起设立) 投资机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盖章) 申请日期:年月日

创业投资子基金设立申请书(发起设立)

(二)投资策略

说明:1、子基金的投资领域(产业)及投资优势。 2、子基金拟投资企业所处阶段,并注明不同投资阶段(早期、成长期、成熟期)的定义。 3、子基金的投资规划,包括投资组合的原则和限制、投资集中度限制、计划投资科技成果转化的资金比例、预期全部完成投资的时间等。 4、子基金的投资策略与管理团队以往管理其他基金的投资策略是否相同若不同,请说明不同的原因以及选择新策略的原因。 (三)管理费用、收益分配及清算 说明:1、存续期不同阶段管理费的计提方法。 2、子基金的收益分配与亏损承担原则(有限合伙人与普通合伙人之间) 3、清算原则及方法。

(四)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 说明:1、子基金管理机构其他在管基金的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 2、子基金与管理团队个人投资的利益冲突和解决方案。 3、近期是否在募集设立其他基金 (五)资金募集计划 说明:子基金募资计划,包括所有承诺出资人或意向出资人的名称、出资额及资金到位时间,出资人对引导基金投资要求和投资限制的了解情况,出资人如有特殊投资条款请予以说明,子基金管理机构承诺出资情况,申请引导基金金额。 (六)储备项目情况 储备项目基本情况,包括项目来源、企业名称、融资金额、主营业务、企业所处发展阶段、投资亮点、投资洽谈进展、是否属于高新技术领域,是否为转化财政资金支持形成科技成果的企业、企业联系人、联系方式。 四、子基金管理机构

企业登记申请书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书企业名称: (2010年第一版)

请认真阅读本页内容并填写申请书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的设立登记。(以下企 签字注 年月日注: 1、设立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全民所有制或集体所有制企业,由拟任法定代表人签字。 2、设立个人独资企业或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的,由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签字。 3、设立合伙企业或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的,由合伙企业的全体合伙人签字。 4、设立营业单位、分支机构或分公司的,由隶属企业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设立登记申请表 注:填写说明见下页

一、本表第(1)—(6)、(8)项各类企业均应填写,设立分公司、个人独资企业 分支机构和合伙企业分支机构不填第(4)、(5)项。其他项目根据不同企业类型选择填写,具体项目如下: 1.申请设立有限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伙企业约定合伙期限的还须填写第(7)项; 2.申请设立各类企业的分支机构还须填写(9)项。 二、本表第(2)项的填写说明: 填写住所(经营场所)时要具体表述所在位置,明确到门牌号或房间号。如无门牌号或房间号的,要明确参照物。 三、本表第(3)项的填写说明: 1.“法定代表人”指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的主要负责人,公司为依据章程确定的董事长(执行董事或经理);全民、集体企业的厂长(经理);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董(理)事长(执行董事)。 2.“负责人”指各类企业分支机构的负责人。 3.“投资人”指个人独资企业的投资人。 四、本表第(4)项的填写说明: 1.“注册资本”有限责任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实收股本总额。2.“注册资金”指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的股东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企业法人经营管理的财产或者全部财产的货币表现。3.“出资数额”指合伙企业的合伙人认缴的出资或个人独资企业申报的出资。4.“资金数额”指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企业为所设立的营业登记单位拨付的资金数量。 五、本表第(5)项“实收资本(金)、实际缴付的出资数额”的填写说明: 全民所有制、集体所有制、集体所有制(股份合作)、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应按照章程、合伙协议规定的内容填写设立时实际缴付的出资额。 六、本表第(8)项的填写说明: 按照规定,企业根据业务需要可以向登记机关申请核发若干执照副本,请将申领份数填写清楚。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未来之星基金会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登记管理机关) 国家民政部 : 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我(们)发起设立 未来之星基金会 该基金会为专项公益基金会。该基金会将旨在增进人口福利、促进家庭幸福,为贫困家庭的儿童、烧伤烫伤儿童及农民工子弟、流动人口子女提供医疗救助、生活救助及健康教育促进活动:在业务范围内开展公益活动,在各个地区开展烧烫伤及儿童安全宣传系列活动 ,增强人们预防意外伤害的意识。 通过项目资助与个人承担相结合的形式,为农村贫困家庭烧烫伤患儿实施功能性康复手术。让烧烫伤患儿通过手术治疗后也能和其他健康儿童一样快乐的成长,不会受到歧视,让他们拥有一个没有阴影的童年,也让一个个家庭重新充满希望和欢声笑语。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家庭和睦幸福。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发起组织:(盖章) 2005 年 7 月 13 日 填表说明:本表务必填写真实情况。可打印或用钢笔填写。“盖章”处,应盖上红色印章。“签名”处,应由本人签名。表中选择项,请在 中打√,或涂黑。“受理序号”由登记管理机关工作人员填写。 登记证号 基金会名称

(由自然人发起的基金会,请填写:) 发起人姓名 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详细的申请理由:) 申请理由 1、为促进公益事业的发展,关爱伤残儿童,倡导大家注意保护儿童不受意外伤害,增强公民的安全防范意识,促进家庭和谐美满,造福于社会。 受理序号 申请理由(续) 2、作为受益于社会主义制度的企业和个人,为社会作些公益事业,这是回报社会自觉的责任和义务。 3、本基金由个人捐资不求利益回报,完全出于公益目的。 4、本基金的设立除了公益目的外,还为了让社会多关爱伤残儿童,提醒公民注意增强日常生活中的安全防范意识,还孩子一个健康的童年。 登记证号 基金会名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范本) 申请人: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赵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上的签字(盖章)都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12年1月10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 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范例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1、提交的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负责人登记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XXXX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XXX 委托事项:XXXX有限公司分公司设立登记事宜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XXXX年X月X日至XXXX年X月X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XXXX年XX月XX日 注: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 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 由全体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 在□中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营业执照副本 复印件 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范例之五 《隶属法人企业公司章程》 复印件 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分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填写范例之六 营业场所使用证明(租房协议) 产权证明复印件 加盖:企业法人印章 复印件上应签署“此复印件与原件 一致。”及代理人签名及日期

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基金会设立登记材料清单及说明 1、申请书 说明申请成立基金会的理由(必要性)、现具备的条件(可行性)、已开展的前期调研准备工作、成立之后要达到的目的(宗旨、目标)、业务范围、如何运作(初步工作思路)。 2、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批文 业务主管单位制:(1)批文的内容主要包括两项:一是同意筹备成立基金会,二是同意作为业务主管单位,按照《基金会管理条例》履行业务主管单位的职责。(2)批文的形式须是正式编号红头文件,函件、便签不予受理。 3、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4、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5、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附身份证复印件。 6、基金会办事机构备案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7、章程 参照民政部印发的章程示范文本,结合实际制作。为规范和阅读方便快捷,请按照范本的顺序起草,不要打乱顺序,条款不能减少。 8、章程核准表 民政部制:业务主管单位审查意见栏须由业务主管单位签署审查意见并盖章。 9、住所证明 租赁的提交租赁合同,自有产权的提交产权证复印件,借用的提交借用证明并附借方的产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使用期限至少一年以上。 10、验资证明 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说明注册资金的验资报告,验资报告中请勿出现“股东”“公司”等字句。 11、举办单位或举办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基本情况介绍 自制:身份证明:(1)公司提交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须有工商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2)事业单位提交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编制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3)民间组织提交民间组织(社团、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法人登记证书副本复印件,须有民政部门上年度年检合格标志。(4)个人提交身份证复印件。 12、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待民政部门出批复后,持批复和民政部门开具的办理组织机构代码证明到质检部

最新版股权质押登记管理办法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股权质押登记办法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登记股权质押,行政管理,工商,机关 股权质押登记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市有限责任公司股权出质登记,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的合法权益,防范金融风险,根据《物权法》、《担保法》、《公司法》等规定,结合本市股权出质登记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股东将自己所持有的、在本市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出质人和质权人将股权出质情况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上海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及其分局分别负责办理各自所登记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出质登记工作。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的登记事项包括出质人和质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质股权数额、质押期限。 第五条出质人和质权人应当共同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也可以共同委托代理人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申请办理。

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如实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第六条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应当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质押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自然人身份证明; (五)股权出质记载于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名册的证明文件; (六)出质人持股的有限责任公司章程中股权转让无禁止性规定的证明文件; (七)法律、法规、规章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 第七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化的,应当申请办理变更登记,并提交下列文件: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文件; (三)变更出质人、质权人、出质股权数额和质押期限的,应当提交出质人和质权人就变更事项所达成的协议文件; (四)变更出质人、质权人的,还应当提交新出质人、新质权人的

如何成立基金会

如何成立基金会 首先,捐赠收入的规模逐渐扩大,表现为社会团体和个人积极地捐赠或设置基金会资助教育。 1) 先找一个挂靠单位, 全国性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部级以上, 省(市)的基金会的挂靠单位要副厅级以上, 2) 全国性的基金会要央行批准!省(市)的基金会地方人民银行批准! 还有>>> 立基金会,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全国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800万元人民币,地方性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400万元人民币,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200万元人民币;原始基金必须为到账货币资金;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以及与其开展活动相适应的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申办材料 申请设立基金会,申请人应当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章程草案; (三)验资证明和住所证明; (四)理事名单、身份证明以及拟任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简历;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设立的文件。 基金会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类型、宗旨、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原始基金数额和法定代表人。 基金会拟设立分支机构、代表机构的,应当向原登记管理机关提出登记申请,并提交拟设机构的名称、住所和负责人等情况的文件。 办理程序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基金会分支(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应当经有关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后,向登记管理机关提交下列文件: (一)申请书; (二)基金会在境外依法登记成立的证明和基金会章程; (三)拟设代表机构负责人身份证明及简历; (四)住所证明; (五)业务主管单位同意在中国内地设立代表机构的文件。 登记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前款所列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60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登记的决定。准予登记的,发给《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登记证书》;不予登记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设立登记的事项包括:名称、住所、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和负责人。 境外基金会代表机构应当从事符合中国公益事业性质的公益活动。境外基金会对其在中国内地代表机构的民事行为,依照中国法律承担民事责任。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最新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 注:1、提交文件、证件应当使用A4纸。 2、应当使用钢笔、毛笔或签字笔工整地填写表格或签字。 3、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国 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股份有限公司是上市公司的应当注明“股份有限公司(上市)”。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法定代表人任职证明 注:1、有限公司设董事会的,其成员为三人至十三人,并设董事长一人,可以设副董事长。董事长、副董事长的产生办法由公司章程规定; 2、股东人数较少或者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可以设一名执行董事,不设立董事会; 3、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长、执行董事或者经理担任。

公司董事、监事、经理情况

公司法定代表人登记表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申请人: 指定代表或者 委托代理人: 委托事项: 指定代表或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 1、同意□不同意□修改任何材料; 2、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文字错误; 3、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4、其他有权更正的事项: 指定或者委托的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年月日 (申请人盖章或签字) 注: 1、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企业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2、申请人是法人和经济组织的由其盖章;申请人是自然人的由其签字;申请人为董事会的由全体 董事签字。 3、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更正有关材料的权限:1、2、3项选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中 打√;第4项按授权内容自行填写。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时间就是金钱,效率就是生命! 公司设立登记申请书(范本)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有 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 “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3、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 4、营业期限:请选择“长期”或者“XX年”。 唯有惜时才能成功,唯有努力方可成就!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范本) 申请人: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赵强 委托事项及权限: 1、办理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企业名称)的 □设立□变更□注销□备案□手续。 2、同意√不同意□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3、同意√不同意□修改企业自备文件的错误; 4、同意√不同意□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5、同意√不同意□领取营业执照和有关文书。 本次所提交的申请文件、证件和有关附件上的签字(盖章)都是股东真实的意思表示,并对因提交虚假文件、证件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 法律责任。 广西正德投资有限公司(加盖公章) 2012年1月10日 注: 1、手工填写表格和签字请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 2、设立登记,有限责任公司申请人为全体股东;国有独资公司申请人为国务院或地方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 管理机构;股份有限公司申请人为董事会;非公司企业申请人为出资人;变更、注销登记申请人为本企业; 企业集团登记申请人为母公司。 3、委托事项及权限:第1项应当选择相应的项目并在□中打√,或者注明其它具体内容;第2、3、 4、5项选 择“同意”或“不同意”并在□打√。 4、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可以是自然人,也可以是其他组织;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是其他组织的,应当 另行提交其他组织证书复印件及其指派具体经办人的文件、具体经办人的身份证件。 5、自然人申请人由本人签字,非自然人申请人加盖公章。

成立基金会流程

成立基金会流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成立基金会流程 1、首先递交一份可行性报告,内容如下: (1)名称; (2)成立的理由、背景及目的; (3)基金会的类型:公募或者是非公募的; (4)宗旨和业务范围; (5)原始基金数额及资金来源; (6)业务主管单位:如果是教育性质的话,是市教委; (7)住所地址; (8)理事会人员配置及介绍; (9)律所介绍。 2、将可行性报告递交民政局,通过后找业务主管单位审查。 3、业务主管单位审查通过后,拟定基金会章程及相关规章制度,分别提交民政局及相关业务主管单位,并且需要成立党支部。 基金会章程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名称及住所; (2)设立宗旨和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 (3)原始基金数额; (4)理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理事的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5)法定代表人的职责; (6)监事的职责、资格、产生程序和任期;

(7)财务会计报告的编制、审定制度; (8)财产的管理、使用制度; 4、召开第一次理事会,选举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通过章程和相关规章制度,业务主管单位和民政局分别派人参加监督。 5、向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提交相关材料,由行政许可中心审查登记成立。 (1)所需材料 1)筹备申请书 2)业务主管单位批准筹备的文件 3)验资报告书 4)办公场所证明 5)社会团体负责人备案表 6)章程草案 (2)具体流程 第一步: 申请人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1楼A厅市社团局第034号窗口领取该事项相关申请材料(申请表也可通过天津市行政审批服务网直接下载); 第二步: 申请人备齐申请材料后,直接到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报送申请材料,窗口工作人员接收、核对申请材料,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

基金会申请书

基金会登记表格之二 基金会设立申请书 (登记管理机关)湖北省民政厅 : 为了促进公益事业发展,我们发起设立湖北××教育基金会。该基金会为 公募基金会/ 非公募基金会。该基金会将以 支持教育发展为宗旨,在以下业务范围内开展公益活动:奖励优秀教师,支助贫困学生,开展多种支教活动等。 特此申请。 发起人:(签名) 发起组织:(盖章)×××教育局 年月日 (由自然人发起的基金会,请填写:)发起人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 (请填写详细的申请理由:) 第三章组织机构、负责人 第八条本基金会由 9名理事组成理事会。本基金会理事每届任期为 5 年,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第九条理事的资格: (一)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二)热心基金会所从事的公益事业; (三)具有与理事工作相适应的工作阅历和工作经验; (四)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五)廉洁奉公,办事公道。第十条理事的产生和罢免: (一)第一届理事由业务主管单位、主要捐赠人、发起人分别提名并共同协商确定。 (二)理事会换届改选时,由业务主管单位、理事会、主要捐赠人共同提名候选人并组织换届领导小组,组织全部候选人共同选举产生新一届理事。 (三)罢免、增补理事应当经理事会表决通过,报业务主管单位审查同意; (四)理事的选举和罢免结果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五)具有近亲属关系的不得同时在理事会任职。第十一条理事的权利和义务:(一)具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二)能够尽职尽责,保障捐赠财产的使用符合捐赠人的意愿和基金会的公益目的,保障基金会财产的安全及保值增值。 第十二条本基金会的决策机构是理事会。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制定、修改章程; (二)选举、罢免理事长、副理事长、秘书长;(三)决定重大业务活动计划,包括资金的募集、管理和使用计划; (四)年度收支预算及决算审定;(五)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六)决定设立办事机构、分支机构、代表机构;(七)决定由秘书长提名的副秘书长和各机构主要负责篇二:成功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范例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 申请书 申报日期: 2011年月日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员会 国家自然科学基金申请书

股权质押所需材料清单及办事流程

股权质押清单 申请股权质押所需手续: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见附件1); 2.《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见附件2); 3.《股权出质登记审核表》(见附件3); 4.《股权质押协议》(附件4); 5.出质人主体资格证明(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股东花名册)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经本人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 6.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出质人、质权人属于自然人的由本人签名,属于法人的加盖法人印章); 7.出质人股东会决议; 8.主借款合同复印件(只看,不收); 9.国家工商局行政管理总局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流程: 备齐有关文件备齐有关文件,申请设立领取《股权出质 设立登记通知书》 相关职能部门: 政务大厅对应窗口工作人员 注意事项: 1.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记的股份有限公司在工商所,除此,在股权交易中心进行办理(即OTC); 2.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冻结; 3.出资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及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合同双方当事人以外的人称为第三人,不能对抗第三人是指不能以双方签订的合同约定损害第三人的合法权利,合同双方当事人的约定对第三人不生效力)。

4.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5.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东大会决议;公司正常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者股东大会决议。 6.出质手续通常在当天就可以办理完毕。

基金会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基金会成立登记办事指南 一、行政审批主体名称 天津市社会团体管理局 二、行政许可事项名称 基金会成立登记 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 《基金会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务院民政部门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是基金会的登记管理机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地方性公募基金会和不属于前款规定情况的非公募基金会的登记管理工作。”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矚慫润厲钐瘗睞枥庑赖賃。 《基金会名称管理规定》 国务院令第号《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 四、申请该行政许可事项应具备的条件 (一)为特定的公益目的而设立; (二)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非公募基金会的原始基金不低于万元,原始基金必须为到帐货币资金;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聞創沟燴鐺險爱氇谴净祸。 (三)有规范的名称、章程、组织机构及专职工作人员; (四)有固定的住所; (五)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五、应提交的全部申请材料目录 (一)成立登记申请书(写明申请成立的基金会的背景、类型、公益活动的业务范围、设立理由、原始基金数额及基金来源渠道等,并由发起人签名并发起单位盖章);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残骛楼諍锩瀨濟溆塹籟婭。 (二)业务主管单位同意成立登记的文件; (三)章程草案; (四)住所使用权证明(三种形式之一:房产单位出具证明,或买卖合同复印件,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五)资金来源单位或个人的捐资证明(如果捐资证明出具人与发起人不一致,需由出资人与发起人另行签订捐赠协议,写明出资金额及用途);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酽锕极額閉镇桧猪訣锥顧。 (六)《基金会理事、监事备案表》(编号:); (七)《基金会法人登记申请表》(编号:); (八)《基金会法定代表人登记表》(编号:); (九)《基金会章程核准表》(编号:); (十)验资报告书 (十一)《基金会办事机构备案表》(编号:)

股权转让各类文书

股权转让各类文书

1.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2.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3.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4.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5.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证明

股权出质设立登记申请书 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 被担保债权数额万元 股权类型□有限公司股权□股份公司股权 出质人类型 □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 □个人独资企业□农民专业合作社□自然人 □其他 质权人类型 □银行□非银行金融机构 □非金融业企业□自然人□其他 申 请 人 声 明 出质人已对上述股权作必要审查,并自愿接受其作为出质标的。 申请人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已阅知下列内容: 1.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负责。 2.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或者股权未在证券登记结算机构登 记的股份有限公司。 3.出质股权应当是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且权能完整,未被人民法院依法 冻结。 4.出质股权所在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应当将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 及其出资额向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未经登记或者变更登记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5.股份公司不得接受本公司的股票作为质押权的标的。 6.公司为他人提供担保,依照公司章程的规定,由董事会或者股东会、股 东大会决议;公司章程对担保的总额及单项担保的数额有限额规定的,不得超 过规定的限额。公司为公司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提供担保的,必须经股东会或 者股东大会决议。 因提交材料实质内容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产生的经济纠纷和法律责任,由申请人负责。 出质人签字(盖章)质权人签字(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领通知书人签字:通知书文号: 年月日 (注:出质人或质权人为多人时,应复印本表填写并签字、盖章) 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质权登记编号: 变更事项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登记事项□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股权所在公司注册号 □出质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 □质权人姓名(名称) 及证照号码: □出质股权数额万元/万股万元/万股 申报事项被担保债权数额万元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天津市公司股权出质登记管理试行办法 (津工商企注字[2008]17号于2008年9月16日发布)第一条为规范股权出质登记行为,保护质押当事人和利害关系人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出质人以本市范围内登记注册的内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东人数为200人以下非上市内资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出质,办理出质登记的,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工商局及各工商分局(以下简称登记机关)是股权出质登记机关。 第四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包括: (一)出质人和质权人姓名或名称; (二)出质股权所在公司名称; (三)出质股权数额。 第五条出质人应当以依法可以转让的股权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对于已经被人民法院冻结或者已经办理出质登记的股权,不得再申请办理股权出质登记。 股权出质后,不得转让,但经出质人与质权人协商同意的除外。 第六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股权出质变更登记、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由出质人和质权人共同提出申请。 申请人应当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质权合同的合法性有效性、出质股权权能的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第七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书; (二)出质股权证明(复印件需出质人签字或者盖章); (三)质权合同; (四)出质人、质权人的主体资格证明或者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需签字或者盖章); (五)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八条股权出质登记事项发生变更的,应当办理变更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变更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变更登记申请书; (二)有关登记事项变更的证明文件;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九条主债权消灭、质权实现、质权人放弃质权或法律规定的其他原因导致质权消灭的,应当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注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注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消灭的证明; (三)登记机关依法要求提交的其他材料。 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条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应当由出质人或质权人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 申请股权出质撤销登记,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申请人签署的股权出质撤销登记申请书; (二)质权合同被依法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的法律文件。 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办理的,提交申请人指定代表或者委托代理人的证明。 第十一条申请股权出质登记,申请人应当到出质股权所在公司的登记机关提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等及填写说明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基本信息 名称 名称预先核准文号/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生产经营地 联系电话邮政编码 □设立 法定代表人 职务□董事长□执行董事□经理姓名 注册资本万元公司类型 设立方式 □发起设立□募集设立 (股份公司填写) 经营范围 个经营期限□年□长期申请执照副本数量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申请变更登记内容 □备案 分公司 □增设□注销名称 注册号/统一 社会信用代码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清算组 成员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财务负责人□联络员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通过联络员登录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登记机关报送、向社会公示的企业信息为本企业提供、发布的信息,信息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公司盖章(清算组负责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1 法定代表人信息 姓名固定电话 移动电话电子邮箱 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法定代表人签字:年月日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姓名职务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件复印件粘贴处)

附表3 股东(发起人)出资情况 股东(发起人)名称或姓名证件 类型 证件号码出资时间出资方式 认缴出资额 (万元) 出资比例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范本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变更范本) 注:请仔细阅读本申请书《填写说明》,按要求填写。

(发起人) ?变更 变更项目原登记内容拟变更内容股东刘XX,证件号码:XXXXXXXXXXXXXXXXXX李四,证件号码: XXXXXXXXX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刘XX李四 □备案 名称注册号 增设分公司 登记机关登记日期 成员 清算组 负责人联系电话 其他□董事□监事□经理□章程□章程修正案 ?申请人声明 本公司依照《公司法》、《公司登记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申请登记、备案,提交材料真实有效。 法定代表人签字:刘XX或李四公司盖章 (清算组负责人)签字: 2014 年XX月XX日

附表1 附表2 董事、监事、经理信息

公司登记(备案)申请书填写说明 注:以下“说明”供填写申请书参照使用,不需向登记机关提供。 1、本申请书适用于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设立、变更登记及有关 事项备案。 2、向登记机关提交的申请书只填写与本次申请有关的栏目。 3、申请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设立”栏有关内容及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 息”、附表2“董事、监事、经理信息”。“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股东(发起人)”栏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4、公司申请变更登记,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变更”栏有关内容。“申请人声明”由公司原 法定代表人或者拟任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变更同时需要“备案”的,同时填写“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公司名称变更,在名称中增加“集团或(集团)”字样的,应当填写集团名称、集团简称(无集团简称的可不填);申请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的,应填写、提交拟任法定代表人信息(附表1“法定代表人信息”);申请股东(发起人)及投资情况变更的,可以参照“设立栏”之“股东(发起人)”格式附表填写原登记及拟变更内容。变更项目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5、公司增设分公司应向原登记机关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 人声明”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分公司增设”项可加行续写或附页续写。 6、公司申请章程修订或其他事项备案,填写“基本信息”栏及“备案”栏有关内容,“申请人 声明”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并加盖公司公章;申请清算组备案的,“申请人声明”由公司清算组负责人签署。 7、办理公司设立登记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不填写注册号。办理变更登记、备案填 写公司注册号,不填写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文号。 8、公司类型应当填写“有限责任公司”或“股份有限公司”。其中,国有独资公司应当填写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应当注明“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独资)”或“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法人独资)”。 9、股份有限公司应在“设立方式”栏选择填写“发起设立”或者“募集设立”。有限责任公司 无需填写此项。 10、“经营范围”栏应根据公司章程、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国家标准及有关规定填写。 11、申请人提交的申请书应当使用A4型纸。依本表打印生成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签署; 手工填写的,使用黑色钢笔或签字笔工整填写、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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