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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柚网-提高工伤保险参保覆盖面的对策与建议

现行工伤保险制度执行的是2010年修订的《工伤保险条例》,法定覆盖范围以职工为核心,以用人单位为边界。由于工伤保险是建立在《劳动法》基础上,因此,劳动关系是参保和享受待遇的准入条件。

工伤保险覆盖范围具有以下特点:一是非全民性。它与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全民覆盖不同,其覆盖范围为特定范围、特定条件的就业人员。二是非全就业口径。由于工伤保险强调劳动关系,因此覆盖范围不包括具有劳务关系及自雇的劳动者,也不包括低于劳动年龄和享有退休待遇的就业人员。目前,在《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范围内的用人单位及其职工,都已被纳入制度保障范围,实现了法定范围内的制度全覆盖。但是从人员全覆盖的角度看,工伤保险还有一定的差距。所以说工伤保险的参保扩面工作仍不可松懈。

从数据分析情况看,目前规模以上企业基本已经参保,扩面的空间不大。存在较大扩面空间的单位及人群主要为:一是农民工群体,首先对从事高危行业的农民工进行定向参保扩面,其次对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的餐饮业、住宿、美容美发等服务行业进行定向参保扩面。除此之外,私营企业还有一定的扩面空间,主要集中在小微企业。

“十三五”时期,是工伤保险实现全覆盖目标的关键时期。随着工伤保险制度的不断深入,工伤保险参保扩面难度不断增加,今后将面临更大的困难和挑战。尽管如此,还应坚持不懈地抓好工伤保险扩面工作,强化依法参保,加大扩面力度,尽快实现法定劳动者及职业人群全员参保,要有步骤地推进工伤保险参保扩面工作。

首先,将有稳定劳动关系的职工全部纳入,实现法定范围内的全覆盖。今后应把扩面的重点放在第三产业企业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加大对服务业、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电商的扩面力度,重点加强对小微企业的参保扩面。通过法律强制、完善政策和工作推动等方式和手段,将工伤保险法定覆盖人群全部纳

入保障范围。要继续推进农民工参保,巩固现有参保成果。推进重点行业农民工参保,推进建筑行业农民工参保。要积极推进制造业、服务业等农民工就业较为集中行业参保,及时将新就业农民工纳入保障范围,保证农民工群体得到工伤保障。

其次,将机关、参公事业单位纳入工伤保险制度,实现对有稳定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职工全覆盖。解决公务员和企业职工双轨制保障问题,将公务员和参公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纳入工伤保险制度,与企业职工享受同一制度保障,以增加公平性。从根本上理顺工伤保险制度和军人抚恤制度的关系,解决工伤待遇和抚恤待遇双重享受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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