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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工勤人员管理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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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工勤人员管

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标 签】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通知

【颁布单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文 号】湘国税发﹝2003﹞61号

【发文日期】2003-07-24

【实施时间】2003-07-24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其他

各市、州国家税务局,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

现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请及时向省局(人事处)报告。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工勤人员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加强对全省国税系统的工勤人员管理工作,更好地推进依法治税,充分发挥工勤人员在税收工作中的作用,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和要求,结合我省国税系统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的工勤人员是指在我省各级国税部门工作的所有工人身份的人员,包括固定工人和合同制工人(不含各级国税机关聘请的临时人员)。

第三条 机关单位工勤人员分为普通工人和技术工人两种。根据机关单位工勤人员的劳动特点,技术工人实行岗位等级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技术等级工资和奖金三部分组成;普通工人实行岗位工资制,其工资由岗位工资和奖金两部分构成。

第四条 工勤人员的档案按照属地管理原则,由工勤人员所在县(市)国家税务局保

管,城市分局的工勤人员档案也可根据实际情况由市州国家税务局统一保管。

第五条 男年满60周岁、女满50周岁的工人应当退休,达到退休年龄的工人,要及时办理退休手续。

第六条 工勤人员应当在工勤岗位工作,不得在税收执法岗位工作或担任行政领导职务。

第七条 合同制工人应按照《劳动法》的要求与所属单位签订劳动合同,合同期最长不超过5年。合同期满,单位有权根据合同制工人合同期内的工作表现情况及本单位编制情况,在人事部门综合考察后,决定是否续签劳动合同。

第八条 工勤人员的政治、党建等学习教育参照干部管理的要求进行。

第九条 工勤人员的日常教育培训由本级国税局负责,上级国税机关可以组织系统内工勤人员进行统一的专业技能、业务知识培训。

第十条 新进的工勤人员必须经过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主要内容是政治理论、岗位技能、职业道德、廉政纪律等方面的知识。

第十一条 鼓励工勤人员参加学历教育、岗位技能培训和其他相关知识的学习。

第十二条 各级国税局要组织工勤人员参加由当地政府人事部门组织的技术等级考核,技术等级考核分为初级工、中级工、高级工三个等级的考核和技师、高级技师两个技术职务的考评。

(一)经所在单位批准,在思想政治表现和工作成绩两项考核合格的基础上,申报技术业务水平的考核。

(二)1993年9月30日以前已经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技术工人,可直接申报参加相应技术等级的考核,申报的年限条件是:

1、工作年限2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15年或从事本工种工作2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5年以上并从事本工种工作5年以上或从事本工种工作10年以上的工人,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3、工作年限14年以下并从事本工种工作4年以下或从事本工种工作不到10年的工人,可申报初级工的考核。

1993年10月1日以后转正定级,未考取过技术等级的工人,首先应参加初级工的考核,

不得越级参加考核。

(三)凡是考取技术等级并由政府人事部门或委托单位核发了技术等级证书的工人,可参加升级考核,申报的年限是:

1、工作年限2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年限5年的中级工,可申报高级工的考核。

2、工作年限10年并在本等级工作满5年的初级工,可申报中级工的考核。

第十三条 工勤人员比照公务员进行年度考核。

第十四条 工勤人员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对德、能、勤、绩表现较差,在年度考核中难以确定等次的人员,可先予以告诫,期限为三至六个月。告诫期满有明显改进的,可定为基本合格等次;仍表现不好的,定为不合格等次。

第十五条 工勤人员考核各等次的基本标准是:

优秀:政治思想表现好,模范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精通业务,工作勤奋,责任心强,确保劳动安全,工作成绩突出。

合格:政治思想表现好,自觉遵守法律、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熟悉业务,工作积极,无责任事故,注重劳动安全,能够履行岗位职责,完成工作任务。

基本合格:基本合格是介于合格与不合格之间的考核结果等次。基本合格的标准是:政治业务素质一般,仅能基本完成本职工作任务,或在工作中造成一定失误。

不合格:组织纪律较差,难以适应工作要求,履行岗位职责差,不能完成工作任务;或工作责任心不强,在工作中造成严重失误;或忽视劳动安全违反工作和操作规程,发生事故。

第十六条 在年度考核中连续两年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具有聘任技师的优先资格。

第十七条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合格等次的,可以发给年终一次性奖金。连续两年考核被评为合格以上的,具有晋升下一个岗位工资档次的资格。

第十八条 在年度考核中被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按照下列规定办理:

(一)当年不得计发年终一次性奖金。

(二)当年确定为基本合格或不合格等次的,由行政领导对其进行诫免谈话,限期改正;对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基本合格等次的人员,应当调整工作岗位、降低技术等级(职务)工资并离岗培训。

(三)连续两年考核被确定为不合格等次的,予以辞退(解除劳动合同)。

第十九条 工勤人员年度考核资料单独造册,随同公务员年度考核资料报省局备案,个人年度考核登记表存入本人档案。

第二十条 工勤人员考核结果的使用,应与单位评选先进、开展奖励表彰活动紧密结合。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员,一般可给予嘉奖及其以上奖励。

第二十一条 工勤人员年度考核优秀的比例纳入本单位年度考核的总比例。即年度考核被确定为优秀等次的人数,总体上掌握在市、州国家税务局系统实有在职总人数的10%以内,最多不超过15%。

第二十二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当予以辞退:

(一)不胜任现职工作,又不接受其他安排的。

(二)因单位调整、撤销、合并或者缩减编制员额需要调整工作,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三)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十五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三十天的。

(四)连续两年年度考核为不合格的。

辞退费的发放形式和标准按照湖南省人事厅湘人调[1992]128号文件执行。

第二十三条 工勤人员受到党纪和行政纪律处分的,在处分期内的有关组织处理措施参照公务员的组织处理规定办理。

第二十四条 鉴于我省国税系统严重超编的实际情况,今后原则上不再从系统外调入工勤人员。

第二十五条 本办法由省局人事处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从下发之日起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四日

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资料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 软件版本:V1.0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目录 电子(网络)发票应用系统用户指南1 软件版本:V1.0 (1) 发行日期:2016年5月1日 (1) 目录 (2) 1. 系统安装 (4) 1.1 运行环境 (4) 1.2 系统安装 (4) 2. 系统初始化 (9) 2.1登录 (9) 2.2首页 (10) 3.发票开具 (10) 3.1发票开具 (10) 3.2红字发票开具 (14) 3.3发票作废 (16) 3.4调整打印参数 (19) 4、委托代开 (20) 4.1委托代开 (20) 4.2代开发票作废 (22) 4.3代开发票查询 (24)

5. 发票查询 (27) 5.1发票开具情况查询 (27) 6. 数据应用 (31) 6.1记账清单生成 (31) 6.2记账清单查询作废 (34) 7. 基础信息 (35) 7.1领购信息 (35) 7.2付款方信息 (36) 7.3开票项目说明 (39) 7.4用户设置 (41) 8. 网点管理 (43) 8.1网点设置 (43) 8.2发票分配 (44) 8.3发票接收 (46) 8.4发票退回 (47) 8.5发票收回 (49)

1.系统安装 1.1运行环境 安装之前,必须准备好软件与硬件环境,请仔细阅读。 软件配置: 操作系统:Win2000/XP/Vista/Win7/Win8/Win10 系统日期:必须设置成当天日期 日期格式:YYYY-MM-DD(本项在“开始菜单>>设置>>控制面板>>区域选项>>日期标签页”中设置。) 硬件配置 CPU:Pentium3 742 及以上 内存:最小256 MB 内存 硬盘:200 MB 的可用空间 网络配置 直接连接互联网(拨号、DDN、宽带等) 通过局域网连接互联网 1.2系统安装 1.2.1.启动计算机 1.2.2.从网站下载安装包。 1.2.3.运行安装文件,详细如下:

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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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的通知 【标 签】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颁布单位】湖南省地方税务局 【文 号】湘税发﹝1994﹞13号 【发文日期】1994-01-01 【实施时间】1994-01-01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个人所得税 各地、州、市、县税务局,省直各主管厅、局: 现将《湖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执行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局。 湖南省个人所得税代扣代缴暂行办法 第一条 为了加强我省个人所得税的征收管理,明确个人所得税扣缴义务人的法律责任,保证税款及时足额入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及其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凡支付个人(包括外籍人员)应税所得的党政机关、人民团体、群众组织、部队、学校、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其他一切有个人应税所得支伺行为的单位和个人,都是个人所得税的代扣代缴义务人。 第三条 代扣代缴义务人应主动与税务机关联系办理报缴手续,严格履行代扣代缴义务。税务部门应向代扣代缴义务人颁发代扣代缴证书,督促其履行代扣代缴义务。 代扣代缴义务人享有税法规定的代扣代缴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拒绝或妨碍代扣代

缴义务人依法履行扣缴职责。 第四条 各负有扣缴义务的单位(以下简称扣缴单位)时的主要负责人为代扣代缴义务法定责任人。各扣缴单位要确定本单位财会部门为履行代扣代缴义务职能部门,并指定具体责任人,具体责任人应保持相对稳定。 第五条 各扣缴单位支付下列个人所得,均应按规定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 一、工资、薪金所得。即个人因任职或者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工、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者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 二、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即个人承包经营、承租经营以及转包、转租取得的所得,包括个人按月或者按次取得的工资、薪金性质的所得。 三、劳务报酬所得。即个人从事设计、装璜、安装、制图、化验、测试、医疗、法律、会计、咨询、讲学、新闻广播、翻译、审稿、书画、雕刻、影视、录音、录像、演出、表演、广告、展览、技术服务、经纪服务、代办服务以及其他劳务取得的所得。 四、稿酬所得。即个人因其作品以图书、报刊形式出版、发表而取得的所得。 五、特许权使用费所得。即个人提供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非专利技术以及其他特许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提供著作权的使用权取得的所得,不包括稿酬所得。 六、利息、股息、红利所得。即个人拥有债权、股权而取得的利息、股息、红利所得。 七、财产租赁所得。即个人出租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八、财产转让所得。即个人转记有价证券、股权、建筑物、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车船以及其他财产取得的所得。 九、偶然所得。即个人得奖、中奖、中彩以及其他偶然性质的所得。 十、经国务院财政部门确定征税的其他所得。 第六条 单位支付个人所得按以下办法计算扣缴应纳个人所得税:工资、薪金所得以当月取得的全部工资、薪金总额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按月计算扣缴;对在中国境内无住所的个人的工资、薪金所得的支付,其应纳税额在上述减除费用800元的基础上,还应扣除附加减除费用3200元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计算扣缴。 对企事业单位的承包经营、承租经营所得以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按月减除费用800元后的余额确定适用税率,按年计算扣缴个人所得税。如单位对承包人采取分次支付承包经

税务大数据系列资料——电子税务局操作手册

1 使用必读 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由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建立,利用现代信息网络技术,为纳税人构建的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可为纳税人提供无地域差别、全方位、全天候的便捷服务,减少纳税成本,提高工作效率,为纳税人提供随时随地、足不出户的便捷涉税服务。 1.1 如何访问电子税务局 方式一:通过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门户网站“首页”和“纳税服务”栏目入口进行访问,网址(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

方式二:直接访问“国家税务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网址(http://dzswj. 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 方式三:下载安装客户端,通过客户端访问电子税务局。 纳税人可通过国家税务总局xx省税务局(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纳税服务”—“资料下载”—“涉税软件下载”目录或国家税务局总局xx省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下载”—“涉税软件下载”目录下载安装“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最新版本。 1.2 环境要求及检测 电子税务局目前支持操作系统包括:Windows XP、Windows vista、Windows 7、Windows 8、Windows 10。推荐使用IE内核系列版本浏览器,具体有:Internet Explorer 8、Internet Explorer 9、Internet Explorer 10、Internet Explorer 11,推荐使用Internet Explorer 8及以上的IE浏览器版本,IE8以下版本和非IE内核浏览器兼容性较差,不建议使用。 用户可以通过点击电子税务局首页右上角的【环境检测】功能或客户端自带的【环境检测】工具检测浏览器版本和插件安装情况。如环境有问题,根据引导进行修复。如下图:

2016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分析及指导

2016年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面试分析及指导根据国家公务员局和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部署,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系统2016年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考450名公务员,主要招录财务、会计、经济、金融、计算机、法律、中文、管理、英语、统计、数学等专业的本科生、硕士以及博士生,部分艰苦边远地区职位还放宽到了大专学历。 部门介绍:湖南省国家税务局于1994年国、地税机构分设成立,是中央在湘实行垂直管理的正厅级行政单位,主管湖南省国家税务工作。全省国税系统现有在职干部职工19381人,下辖14个市州国税局和湖南税务高等专科学校,138个县市区国税局、225个税务分局,管理和服务各类纳税人近80万户,是全省唯一一家连续12年保持湖南省“文明行业”荣誉称号的单位。近年来,湖南省国税系统在国家税务总局和湖南省委、省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不断加强组织收入和依法行政,切实优化税收征管和纳税服务,深入推进队伍建设和廉政建设,各项工作取得了显著成绩:2014年,全省国税系统共计组织入库各项税收收入1636.56亿元,同比增收129.51亿元,增长8.59%;已建成全国文明单位和文明创建先进单位33个,省级以上文明标兵单位、文明单位、文明创建先进单位114个,省局机关先后获得全国文明单位、湖南省文明标兵单位等荣誉称号。 考情分析: 2015年计划招录人数为10011人,合格人数为491404人,竞争比例为49:1

2014年计划招录人数为9265人,合格人数为535971人,竞争比例为59.8:1 2013年计划招录人数为8069人,合格人数为418737人,竞争比例为51.9:1 2012年计划招录人数为6193人,合格人数为438721人,竞争比例为70.8:1 由上可见,国家税务局招录竞争比例呈下降趋势。16年考生竞争比将稍微缓和。 以下是湖南国家公务员考试网为大家准备的国家公务员考试的备考资料,希望能帮助大家,祝大家考试成功! 2016国家公务员面试必备演讲题材许多考生在为公务员面试中的演讲题犯愁。这类题目对考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和知识储备要求比较高,很多考生在答题时除了要快速把握演讲主题,还要搜肠刮肚地举例子,还要靠讲道理来充实自己的答题内容,在时间短、压力大的面试过程中可谓难上加难。其实我们完全可以针对历年常考的演讲主题提前准备,这样才能够做到在考场上有的放矢,远胜其他对手。中公教育专家在此总结一下历年主题及经典范文。 常见主题:信念、信仰、生命的价值、机遇、和谐、友谊、挫折与失败、理想、诚信、奉献、珍惜美好时光、理性对待自己与他人、乐观与悲观等。

【2018-2019】湖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国税地税关于二手车流通管理办的实施意见 (500字)-范文word版 (3页)

本文部分内容来自网络整理,本司不为其真实性负责,如有异议或侵权请及时联系,本司将立即删除! == 本文为word格式,下载后可方便编辑和修改! == 湖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国税地税关于二手车流通 管理办的实施意见 (500字) 湖南省商务厅、公安厅、工商行政管理局、国税局、地税局关于贯彻《二手车 流通管理办法》的实施意见 201X-01-10 15:59 文章来源:湖南省商务厅 文章类型:转载内容分类:政策 为认真贯彻执行《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进一步加强我省二手车流通管理, 规范二手车经营行为,保障二手车交易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二手车流通健康 发展,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以下贯彻实施意见。 一、认真学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提高监管能力二手车是我国现代汽车流通体系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汽车流通管理的一项重要内容。二手车流通 市场在我国具有很大的发展潜力,培育和发展好二手车交易,既可推动消费, 又能增加税源,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事。 各级商务、公安、工商、国税、地税等职能监管部门,要充分认识贯彻实施 《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的重要性,要通过各种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和宣传,要 利用新闻媒体大力宣传《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颁布的重大意义。组织相关人 员认真学习《汽车贸易政策》、《二手车流通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做到全面、准确地掌握各项规定的基本要求,不断提高行政管理人员的政 策水平和监管能力,努力建立一支高素质的监管队伍。 二、统筹规划,合理布局 设立二手车交易市场、二手车经销企业开设店铺,应当符合所在地城市发展及 城市商业发展有关规定。各地商务主管部门牵头,会同公安、工商、税务、城 建等相关职能部门根据当 地汽车保有量和二手车交易规模,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鼓励竞争,促进 发展,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制定本地商业网点专业市场规划。二手 车交易市场的营业面积、设施、服务功能要与社会需求相适应,能满足二手车 交易的相关要求。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客户端操作手册

陕西省国家税务局电子税务局 客户端操作手册 版本 V3.0 方欣科技有限公司 2016-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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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1引言 (5) 1.1目的 (5) 1.2范围 (5) 1.3参考资料 (5) 1.4术语和缩写词 (5) 2系统配置 (5) 2.1系统配置 (5) 2.1.1电脑终端环境 (5) 2.1.2网络带宽环境 (6) 3注意事项 (6) 4系统下载安装和登录 (6) 4.1电子税务局客户端软件安装 (6) 4.2纳税人登录 (10) 5功能操作 (12) 5.1办税桌面 (12) 5.1.1办税日历 (13) 5.1.2下载专区 (13) 5.1.3办税指南 (14) 5.1.4办税地图 (14) 5.1.5场景服务 (15) 5.2基础信息 (15) 5.3我要申报 (16) 5.3.1申报 (16) 5.3.1.1申报清册 (17) 5.3.1.2更新结果 (23) 5.3.1.3重置报表 (24) 5.3.1.4重新获取申报清册 (26) 5.3.1.5申报作废 (28) 5.3.1.6申报查询 (29) 5.3.1.7注意事项 (29) 5.3.2海关缴款书 (30) 5.3.2.1数据批量导入 (30) 5.3.2.2数据手工录入 (30) 5.3.2.3录入数据查询及上传 (31) 5.3.2.4接收通知书查询打印 (31) 5.3.2.5稽核比对结果查询 (31) 5.3.2.6稽核通知书确认下载 (32) 5.3.2.7稽核通知书查询打印 (32)

5.4我要缴税 (33) 5.4.1缴税清册 (34) 5.4.1.1更新欠税费信息 (34) 5.4.2发送扣款 (35) 5.4.3扣款解锁 (36) 5.4.3.1查询条件 (37) 5.4.4缴款情况查询 (38) 5.4.4.1查询条件 (39) 5.4.5注意事项 (40) 5.5发票应用 (40) 5.5.1发票申请 (40) 5.6.1.1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41) 5.6.1.2发票领购 (44) 5.5.2网络发票 (47) 5.6我要办税 (47) 5.6.1涉税事项受理 (48) 5.6.2纳税人补齐补正 (53) 5.6.3事项进度查询 (54) 5.6.4税务文书下载 (54) 5.7我要查询 (55) 5.7.1综合查询 (56) 5.7.2申报征收查询 (56) 5.10.2.1缴款信息查询 (56) 5.10.2.2申报信息查询 (57) 5.10.2.3财务报表报送查询 (58) 5.8其他辅助功能 (58) 5.8.1一键检测 (58)

国家税务局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操作简介

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上打印电子缴(退)款凭证操作简介 一、登录网上办税系统 第一步:纳税人在互联网访问中山市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系统,选择“普通登录”(输入用户名或纳税人识别号和密码)或“证书登录”(CA证书和输入验证码),完成“网上办税登录”,成功进入广东省国家税务局网上办税大厅。 图1 第二步:进入网上办税大厅后,点击右上角的模块(见图2),进入网上拓展业务界面。 图2 第三步:(见图3),将鼠标箭头移至“打印完税凭证”功能菜单,可以选择“缴款凭证业务”或“退款凭证业务”菜单进行操作。

图3 提示:在首次使用打印功能前,用户必须先安装PDF工具。用户可以在此页面直接点击“点此下载”下载安装。 二、缴款凭证业务—缴款凭证打印 已缴纳税款的用户使用本功能模块打印电子缴款凭证。 第一步:进入左边“缴款凭证业务”区域,点击,进入缴款凭证(初次)打印页面,见图4。

图4 输入“缴款年月”,点击,如果屏幕出现查询结果列表(见图6),可以进入第二步操作。 如果屏幕出现提示“没有可打印的凭证”(见图5),表示用户在本次输入的缴款年月时间段内没有可供网上(初次)打印的缴款凭证记录。此时用户应确认: 1、该时段仍未缴税,需按时完成申报纳税事项; 2、该时段缴款凭证已初次打印过,需选择“缴款凭证重打”功能,详见流程三; 3、该时段超出系统可供网上打印缴款凭证的时间范围,可选择“缴款凭证查询”功能查看,详见流程四。 图5 第二步:用户可根据需要在查询结果列表区(见图6)点击记录项左边,以勾选对应的记录,如全部选择或全部不选择,可点击,确认无误后点击进入打印预览界面(见图7)。

我是怎么考上国税局的

我是怎么考上国税局的 我从07年开始就准备考公务员了,我身边好多同学都在备考,就像他们一样: 首先,到书店买了几本书(政通教育秒杀技巧,书很好,发行的少你一定要买这本书),天天在家做习题。刚开始觉的公务员考试真题也不难,特别是行测用心去做还行,都能做对,这时信心倍增。也就不去看书了,同时认为申论就是写作文而已!! 就这样开始了自己的第一国家公务员考试,什么书也没有买,在考试中我由于时间分配不好,特别是个人题上分的时间太多,直接导制最后有5道没有做完,最后分数是48分,而申论考了54分,最后虽然入围了,但是最后一名。面试时由于太紧张了,头脑一片空白,最后总分相加也是倒数第一!!就也样我的第一次国家公务员考试失败了。。。。。 第二次是考的湖南省的国税局公务员(本人是江西人,在湖南大学读书)相对来说好一点但由于报考的职位是1008:1,竞争太过激烈了,所以也没有抓住这次机会,失利了。。。 我的第三次公务员考试是回江西南昌上班(一家民营企业打工)后,我同事一起去听了一场叫中国政通教育“公务员考试技巧和备考方案”. 说实话,我本人以前从来不参加公务员培训,同时也认为,只要自己好好备考,多上bbs上看一些别人的经验应该可以考上的。但是听了那个政通教育魏老师的讲座后感觉还是很有收获的。我的信心又有了,所以第三我就又报考了,但这次我是报的江西省的公务员。最后总算上考上笔试考了126分,面试考了89.5分,最后以总分第一的成绩考到现在的单位(南昌市经贸委)。回顾这三次公考,觉的第三次有很多地方是可以总结的,现分析如下: 一、行测的技巧(掌握好时间,分配好时间,先易后难,抓住70%,注意20%,放下10%) 第一次和第二次的时候我就下载了大量的国家的真题,也做了大量的题,但由于考试的时侯时间分配不好,在前面的图形推理、演绎推理、数字推理及数学运算浪费了太多的时间。导致后面的图表资料和法律常识都没有时间做了,第三次我只做部分的真题,同时,关注题型,考试的时候,先做自己的最拿手的题目和题型,心态很稳,前面的80多道竟然在规定时间里全做完了。(江西省是135道题目)然后我直接跳过了数字关数和推理这两部分的题(这是我的弱项),直接做后面的。在这两项当中有些题在标准时间内是可以做出来的,但是有10%是做不出来的,(指标准时间)我这样安排就能确保一个基本的分数,绝不花50秒以上的时间去思考任何一道题。 二、关于申论的方法(角色定位法:要以官员、专家、政府的思路去答,多看新闻和领导讲话和报告,方法和对策要讲“三合”合情、合法、合理,字体要美观大方) 比如江西省这几年的题型基本上是紧跟中央国家大方向的,科技自主创新、问题水土污染及用水安全等方面引发对生态环境保护的问题、职务犯罪问题等等

电子税务局网上领购发票操作手册

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打印收票单及签收发票——下载电子票号——完成! 如您需要网上领用发票,请先确认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可以查看); 2、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至少有一人已进行实名制认证; 3、没有被注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4、企业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5、没有欠税信息; 6、企业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发票的供票资格,且不是停供状态。 第一环节: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 【第一步】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 【第二步】初次使用“发票领用申请”功能,需先在“应用中心”中添加该功能。点击右上角“应用中心”,在“申请类”页面下面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 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将其添加到我的应用里。

【第三步】点击“我的应用”,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点击它,再选择“网上领用发票”, 点击“网上领用发票”,出现以下页面,

点击“我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国税专递使用协议》”,可以查看协议的具体内容,阅读该协议后,点击“我接受” 或者直接勾选该协议后,点击“办理”。 【第四步】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姓名、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购票人”一栏为必选项,选择购票人后,自动跳出购票人联系电话,选择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五步】发票验旧。点击左下方“发票验旧”按钮, 在“发票开具信息(待验旧)”一栏中,勾选要验旧的发票,点击“验旧”,

提示“验旧成功”后,点击“确定”,再“返回”。 【第六步】填写下方“发票领用信息”。其中,“发票名称”、“票种核定数量”、“发票结存数量”系统自动带入数据,无法更改; “已开具发票数量”为验旧发票数。“可领用发票数量”必须是5的倍数且大于5。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方“保存”。 保存之后,点击左上角“提交”,确认邮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示“流程发起成功!”,点击“确定”。等待后台审批。

国家税务总局湖南省税务局: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

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 税务总局关于实施小微企业普惠性税收减免政策的通知》(财税〔2019〕13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政策有关征管问题的公告》(国家税务总局公告2019年第4号)规定,自2019年1月1日起,小规模纳税人月销售额未超过10万元(以1个季度为1个纳税期的,季度销售额未超过30万元,下同)的,免征增值税。合计月销售额超过10万元,但扣除本期发生的销售不动产的销售额后未超过10万元的,其销售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取得的销售额免征增值税。为确保上述优惠政策应知尽知、应享尽享,我们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编写了《小规模纳税人免征增值税申报指南》,供广大纳税人参考。?根据《财政部? 例一、销售货物及劳务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超市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2019年1月份销售商品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销售货物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货物及劳务”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例二.销售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的小规模纳税人如何申报? 某餐厅为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选择按月申报。2019年1月份提供餐饮服务取得含税收入10.3万元,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 业务分析:纳税人取得不含税收入为10.3÷1.03=10万元,未超过免税标准,免征增值税。 报表填写:提供餐饮服务开具普通发票相应收入应填写主表“服务、不动产和无形资产”列第9栏“(四)免税销售额”、第10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销售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1栏“未达起征点销售额”),同时对应的免税额填写主表第17栏“本期免税额”、第18栏“其中:小微企业免税额”(如为个体纳税人,填写第19栏“未达起征点免税额”)。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湘国税函[2013]294号 【发布部门】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发布日期】2013.11.06 【实施日期】2013.11.0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 案》的通知 (湘国税函〔2013〕294号) 为进一步规范我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提升税务行政复议水平,根据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5号)要求,结合我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实际,省局制定了《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 2013年11月6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国家税务总局令第〔2010〕21号)精神,按照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南省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湘政办发〔2012〕105号)要求,现就我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省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复议为民的原则,有效化解税务行政纠纷,提高全省国税系统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要通过加强国税系统税务行政复议工作规范化建设,促进我省各级国税机关正确履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和《税务行政复议规则》规定的各项职责,提高税务行政复议的权威和公信力,充分发挥行政复议作为解决行政争议主渠道的作用,为推动法治型机关建设提供保障。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门户网站

免、抵、退税申报汇总表 (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名称(公章): 海关代码:税款所属期:年月至年月 申报日期:年月金额单位:元(列至 角分) 项目栏次当期本年累计与增值税纳税申报 表差额 (a) (b) (c) 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美 元) 1 -------------- 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2=3+4 其中:单证不齐销售额 3 -------------- 单证收齐销售额 4 -------------- 前期出口货物当期收齐单证 销售额 5 -------------- -------------- 单证齐全出口货物销售额6=4+5 0.00 -------------- 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7 -------------- 免税出口货物销售额8 -------------- 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美元) 9=1+7 0.00 0.00 -------------- 全部出口货物销售额10=2+8 0.00 0.00 -------------- 不予免抵退出口货物销售额11 -------------- 出口销售额乘征税率之差12 --------------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不得免征 和抵扣税额抵减额 13 --------------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 额抵减额 14 -------------- 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15(如12>13+14则为12-13-14,否则为0) 结转下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16 (如13+14>12则为 13+14-12,否则为0) -------------- -------------- 出口销售额乘退税率17 -------------- 上期结转免抵退税额抵减额18 -------------- --------------

湖南省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

xx国税系统税收征管资料档案管理办法(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税收征管资料的管理,加强税收基础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的规定,结合税收征收管理工作的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征管资料档案是指在税收征收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反映和记录征纳行为的各种表、证、单和磁盘等不同形式的文字和数据资料,以及专门案卷所需的其他资料。 第三条征管资料档案应按纳税人分户或职能单位分类建立与管理。基层征收单位(征收分局或税务所)必须建立纳税人分户征管资料档案。 第四条根据征管资料档案来源与用途划分管理职责,对征管资料档案实行分级集中管理,各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必须认真收集,严格审核,及时传递处理,维护各项征管资料的真实、安全和完整。 第五条征管档案资料包括税务登记、发票管理、税务文书、纳税申报、税款征收、税务稽查、税务行政复议与诉讼和纳税义务人、非纳税义务人报送或提供的与税收征管有关的资料、信息等。 第六条各级国税机关都应当按照本办法的规定管理征管资料,建立征管资料档案。 第二章征管资料的主要种类 第七条征管资料按其反映的内容及产生的环节不同分为: (一)税务登记类。包括办理开业登记,变更税务登记,停复业处理,注销税务登记,税务登记验证、换证,税种登记,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认定、年审,金银首饰消费税纳税人认定,非正常户处理,税务登记违法(章)处理等各环节的文书、报表和数据资料。

(二)发票管理类。包括发票的印制、购领、使用、缴销各种事项的登记台帐,申请审批文书表格,发票违章(法)案件资料和处理文书以及发票稽核检查及交叉传递文书。 (三)税务文书类。包括办理税收返还、退库、缓缴、减免审批,核定应纳税额,固定业户外出经营税收管理以及企业进货退出及索取折让的通知书,申请审批表、清单、证明单等资料。 (四)纳税申报类。包括纳税人申报纳税的各项报表,征收机关对逾期未申报和逾期未纳税户进行催报、催缴的文书资料以及纳税申报违章处理资料。 (五)税款征收类。包括各项税款、滞纳金、罚款的征收、退还凭据、通知单,税款应征、减免、征收、入库、欠缴和提退等项业务文书和核算资料。 (六)税务稽查类。包括税务稽查选案、立案、稽查、审理、执行各个环节的文书,纳税人涉税违法(章)案件材料,实施税收保全、强制措施的通知书、凭据等资料。 (七)行政复议与诉讼类。包括纳税人提起行政复议、赔偿的申请书、附报材料及行政诉状副本,国税机关受理行政复议、赔偿案件的调查材料及相应的处理决定书,国税机关向法院提交的答辩状、上诉状、强制执行申请书等文书资料。 (八)其它类。包括企业财务报表、其他外部信息资料,以及与税收征管业务有关的其他资料。 上述分类情况及编号参见附件《征管资料分类目录》。 第八条税收征管资料的种类和具体项目(表、证、单、书)按国家税法和政策规定确定,税法和政策规定作出修改调整的,按新的规定执行。 第三章征管资料的采集和录入 第九条各类征管资料的采集和录入由负责具体税收业务和征管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各职能部门及工作人员应按税法和税收政策规定取得、制作、录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使用图文说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操作说明 (2018年12月1日)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于2018年11月1日正式上线使用,新版电子税务局是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规范电子税务局建设工作的通知》(税总发〔2018〕72号)中具体规范建设的功能统一、界面统一的网上办税平台,实现了在整合原有业务事项的基础上确保功能界面的人性化、个性化及友好美观,为纳税人带来更加便捷的办税体验。现仅就页面及功能项的新变化作以下说明。 一、登录前主页 浙江省电子税务局主页页头由标识、帮助、登录等组成。点击【环境监测】可对当前的浏览器版本进行检测,判断当前环境是否满足使用要求。点击【下载】可直接跳转至下载中心,查询下载表证单书、操作指引及一些辅助软件。点击【帮助】链接至常见使用问题。点击【登录】将弹出登录框。主页内容区由我的信息、我要办税、我要查询、互动中心、公众服务、我的待办、我要预约、个性服务、通知公告组成。其中公众服务与通知公告无需登录,可直接点击进入,其他菜单需登录后进入。登录前主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注册及登录 (一)用户注册 点击主界面右上方的【登录】按钮,弹出登录框,点击【注册】按钮,进入账号注册界面,提供自然人、个税代扣代缴、社保缴费用户、房产中介用户的注册。除以上业务外无需注册,新办纳税人通过统一社会信用与随机密码(开户后发送至法人手机)直接登录。注册界面如下图所示:

(二)用户登录 用户输入账号、密码及验证码,点击【登录】。原国地税账号密码均可使用,登录后界面一致。登录后弹出地方税费选择框,请按照实际业务需要选择对应的主管税务机关。登录界面如下图所示: 为保证账户安全,请纳税人操作完成后及时退出并定期修改密码。若长时间无操作,当次登录将失效。 (三)忘记密码 点击登录框中的【忘记密码】,进入找回密码界面,录入相应信息进行验证完成密码重置。实名认证需通过支付宝APP扫码实现。重置密码界面如下图所示:

国税网上报税开通流程

国税网上报税开通流程 (一) 申请开通网上纳税申报 纳税人领取税务登记证的当月持税务登记证(副本)到主管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领取《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或登录到当地国家税务局网站直接下载,填写完毕后报主管税务机关进行审批。 (二)选择开户银行,开立账户 纳税人可在任何一家加入当地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的银行,开立一般账户并签订划款协议。 (三)与主管国税机关、税款划缴银行签订协议书 1、纳税人到主管税务机关领取或到当地国家税务局网站下载后填写《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一式三份),《X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库银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一式两份); 2、主管税务机关将核准后的《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两份交与纳税人;将签订的《X市国家税务局财税关库行横向联网系统协议书》一份留存,一份交与纳税人; 3、纳税人持主管税务机关审批、签订后的《邮寄(数据电文)申报申请核准表》(银行留存一份),与划缴税款的承办银行签订《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经主管税务机关核准后采取网上纳税申报方式但没有在可以办理划缴税款的承办银行开户的纳税人,需先开立账户再签订协议; 4、纳税人与开户银行签订《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一式两

份,一份银行留存,一份纳税人留存; 5、纳税人凭与银行签订的《委托银行划缴税款协议书》到主管税务机关验证开通协议; 6、实行网上纳税申报的纳税人如遇变更企业名称、划缴税款账户,需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税务登记变更手续,并按上述步骤重新签订协议书,验证开通协议。 (四)取得网上申报软件企业端 纳税人如已购买软盘申报软件,可在X市国家税务局网站上下载网上申报软件及操作说明;纳税人如未购买软盘申报软件,可与X 市神洲浩天科技有限公司联系购买网上申报软件。 (五)获得初始化文件和注册文件 纳税人取得网上纳税申报软件后,在国税机关办理协议验证开通环节同时获得初始化文件和注册文件。 (六)安装申报软件企业端,进行初始化操作 按照说明安装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端软件,首次进入需要进行初始化操作,需要用到初始化文件、注册文件、光盘号、授权号四项内容,其中初始化文件和注册文件在国税机关办理协议验证开通环节时获得,光盘号和授权号从神洲浩天科技有限公司获得(注: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端软件的光盘号和授权号与软盘纳税申报企业端软件不同)。 (七)核对企业基本信息 初始化操作完成后,即可开始使用网上纳税申报企业端软件,首先需要进行企业基本信息的核对,如果发现数据有误(或日后数据发

陕西国税电子税务局服务助手操作手册V1.0

陕西国税电子税务局服务助手 操 作 手 册 V1.0

目录 1.服务助手下载与安装 (4) 1.1.客户端下载及安装 (4) 1.2.纳税人使用 (8) 1.2.1.新户注册和信息维护 (8) 1.2.2.电子税务局 (12) 1.2.3.网络发票 (13) 1.2.4.税控开票系统 (14) 1.2.5.电子税务局专区,问答中心,下载中心 (15) 1.2.6.其他功能 (18) 2.微信公众号 (24) 3.在线服务说明 (26) 4.电子税务局客户端 (26) 4.1.系统配置 (26) 4.1.1.系统配置 (26) 4.1.2.电脑终端环境 (26) 4.1.3.网络带宽环境 (26) 4.1.4.注意事项 (27) 4.2.登录 (27) 4.2.1.纳税人登录 (27) 4.2.2.功能操作 (29) 4.3.我要申报 (33) 4.4.海关缴款书 (44) 4.5.我要缴税 (47) 4.5.1.缴税清册 (48) 4.5.2.更新欠税费信息 (48) 4.5.3.发送扣款 (49) 4.5.4.扣款解锁 (50) 4.5.5.查询条件 (51) 4.5.6.缴款情况查询 (52) 4.5.7.查询条件 (53) 4.5.8.注意事项 (53) 4.6.发票应用 (54) 4.6.1.发票申请 (54) 4.6.2.增值税专用发票代开 (54) 4.6.3.发票领购 (57) 4.6.4.网络发票 (60) 4.7.我要办税 (60) 涉税事项受理 (61) 纳税人补齐补正 (65) 事项进度查询 (66) 税务文书下载 (66) 4.8.我要查询 (67)

电子税务局网上领购发票操作手册

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 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打印收票单及签收发票——下载电子票号——完成! 如您需要网上领用发票,请先确认您就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可以查瞧); 2、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至少有一人已进行实名制认证; 3、没有被注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4、企业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5、没有欠税信息; 6、企业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发票的供票资格,且不就是停供状态。 第一环节: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 【第一步】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etax、jsgs、gov、cn。 【第二步】初次使用“发票领用申请”功能,需先在“应用中心”中添加该功能。点击右上角“应用中心”,在“申请类”页面下面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 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将其添加到我的应用里。

【第三步】点击“我的应用”,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点击它,再选择“网上领用发票”, 点击“网上领用发票”,出现以下页面,

点击“我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国税专递使用协议》”,可以查瞧协议的具体内容,阅读该协议后,点击“我接受” 或者直接勾选该协议后,点击“办理”。 【第四步】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姓名、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购票人”一栏为必选项,选择购票人后,自动跳出购票人联系电话,选择收件地址与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五步】发票验旧。点击左下方“发票验旧”按钮, 在“发票开具信息(待验旧)”一栏中,勾选要验旧的发票,点击“验旧”,

电子税务局网上领购发票操作手册

发票“网上领邮递送”业务操作手册(纳税人端)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打印收票单及签收发票——下载电子票号——完成! 如您需要网上领用发票,请先确认您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信用级别为A级或B级(登录电子税务局,右上角可以查看); 2、企业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至少有一人已进行实名制认证; 3、没有被注销或者被认定为非正常户; 4、企业已进行纳税申报、抄报税及清卡; 5、没有欠税信息; 6、企业已经办理过票种核定,有相应发票的供票资格,且不是停供状态。 第一环节:纳税人提交发票领用申请 【第一步】登录江苏国税电子税务局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 【第二步】初次使用“发票领用申请”功能,需先在“应用中心”中添加该功能。点击右上角“应用中心”,在“申请类”页面下面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 点击“添加到我的应用”,将其添加到我的应用里。

【第三步】点击“我的应用”,找到“发票领用申请”APP,点击它,再选择“网上领用发票”, 点击“网上领用发票”,出现以下页面,

点击“我已详细阅读并接受《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国税专递使用协议》”,可以查看协议的具体内容,阅读该协议后,点击“我接受” 或者直接勾选该协议后,点击“办理”。 【第四步】填写“发票领用申请单”,系统自动带出纳税人识别号、纳税人姓名、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等内容,“购票人”一栏为必选项,选择购票人后,自动跳出购票人联系电话,选择收件地址和收件人姓名及联系方式, 【第五步】发票验旧。点击左下方“发票验旧”按钮, 在“发票开具信息(待验旧)”一栏中,勾选要验旧的发票,点击“验旧”,

提示“验旧成功”后,点击“确定”,再“返回”。 【第六步】填写下方“发票领用信息”。其中,“发票名称”、“票种核定数量”、“发票结存数量”系统自动带入数据,无法更改; “已开具发票数量”为验旧发票数。“可领用发票数量”必须是5的倍数且大于5。确认无误后,点击左上方“保存”。 保存之后,点击左上角“提交”,确认邮费信息无误后,再点击“提交”,提示“流程发起成功!”,点击“确定”。等待后台审批。

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解答

电子税务局常见问题 1系统登录 1、纳税人无法正常登录,IE需要什么配置和操作系统要求? 答:(1)IE浏览器——7.0以上版本;(2)显示器——分辨率:800 x 600、1024 x 768、颜色:16位或以上;(3)纳税人需要将电子税务局的https://www.sodocs.net/doc/b815678394.html,/地址添加至可信任站点中;也可通过一键设置工具。 2、电子税务局纳税人无法登录,提示“未找到登记信息”。答:使用软密码方式登记的,如纳税人为新办户,需要税务人员登录到统一业务接入平台,进行密码设定,并通过单户同步功能,将纳税人登记信息以及密码信息同步至外网。 3、纳税人使用纳税人识别号进行登录时,有多条纳税人的信息展示,需要选择。 答:使用纳税人识别号登录的——未换照证户,检索非报验非注销登记户,存在多条时显示列表选择登录用户,选择确定后才可登录,不同登记可能在金三中适用不同税种认定,选择时需注意,因为会影响申报表的出表;此规则同样适用于使用社会信用代码登录的税户(换照户、新办户),存在

多条时也会显示列表选择登录用户,选择确定后才可登录,不同登记可能在金三中适用不同税种认定,选择时需注意。2纳税申报 1、没有找到纳税人本月需要申报的申报表。 答:通过【税(费)种认定信息查询】,确认该税种税目的鉴定是否存在,重点关注“未匹配鉴定信息”,如出现“未匹配鉴定信息”的数据,需要税务人员进行修改。修改后,可由税务人员在统一业务平台或者由纳税人在电子税务局,进行数据同步后,再查看申报表列表。 2、有对应的鉴定信息,但没有出现申报表。 答:通过鉴定信息查询申报期限,确认是否在申报期限内。其中需要注意,印花税按次鉴定的申报,在可申报列表中的按次中进行申报。 3、有税申报时,提示“有税申报时必须有纳税人银行账号……”。 答:通过纳税人银行账号查询,查看纳税人银行账号是否有数据。如果有数据,需重点关注是否已审核,是否有三方协议号,是否为社保扣款账户。如均正确,需要考虑是否同步后未进行重新登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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