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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和驾驶人培训考试

常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管控研判系统项目谈判文件

常采竞[2015]0113号

采购人:常州市公安局

集中采购机构: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二0一五年十月

目录

1、第一章竞标公告

2、第二章总则

3、第三章投标文件

4、第四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5、第五章投标报价

6、第六章开标、谈判、定标

7、授权委托书

8、投标人声明函

9、表式

开标一览表

分项报价表

拟参加本项目的管理和技术人员名单

10、售后服务承诺

11、合同样本

12、类似项目一览表

13、项目需求

第一章竞标公告

常采竞[2015]0113号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受常州市公安局的委托,就其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管控研判系统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项目名称及编号:

项目名称:常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管控研判系统项目;

项目编号:常采竞[2015]0113号;

二、项目简要说明:

常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管控研判系统项目主要加强对考试流程的监管并建立以各科目考试合格率为导向的驾驶人培训考试质量综合评价体系,引导和促进驾校提升内部管理水平和培训考试质量,最大限度地使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的各个环节做到公开、公平、公正。

三、竞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地化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五、投标文件接收及开标信息:

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暨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30;投标文件接收暨开标地点: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二楼会议室;接收人:朱卫华。

六、特别说明:

参加竞标的供应商若认为谈判文件的资格要求和技术要求有倾向性或不公正性,可在报价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对于没有提出澄清要求又参与了该项目投标的供应商将被视为完全认同该谈判文件,报价截止期后不再受理针对谈判文件的相关质疑和投诉。

七、本次谈判采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朱卫华0519-********;传真及邮政编码:0519-******** 213003;联系地址: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采购单位联系人:夏晓梅,联系电话:0519-********。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10月12日

第二章总则

一、招标项目:常州市公安局机动车和驾驶证业务统计监管及驾驶人培训考试流程管控研判系统项目。

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投标人须具有CMMI3及以上资质证书和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3、投标人须具有同类项目的成功案例(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或甲方证明)

4、投标人须具有稳定的技术服务团队和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提供及时有效的地化服务;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完成本项目的能力。

四、采购文件领取的时间和地点:投标人自公告之日起自行下载谈判文件。

三、投标费用

投标人应自行承担其编制投标文件以及递交投标文件参加招投标过程所产生之一切费用。无论招投标结果如何,招标人对上述费用不负任何责任。

四、谈判文件

1、谈判文件的组成

本文件及依法对本文件所作的书面澄清或修改的内容均为谈判文件的组成部分。

2、谈判文件的澄清、修改

投标人下载谈判文件后,如有疑问需要澄清,可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期2日前以书面形式向我中心提出,招标人做出的澄清以公告形式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

谈判文件各项条款最终解释权归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投标人对招标人提供的谈判文件所做出的推论、解释和结论,招标人概不负责。投标人由于对谈判文件的任何推论和误解以及招标人对有关问题的口头解释所造成的后果,均由投标人自负。

招标人有权对已发出的谈判文件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并通知所有投标人。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在对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响应程度进行审查时,有权要求投标人对响应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等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更正。

谈判过程中,谈判小组可根据谈判情况对谈判文件的以下内容做出实质性变动:采购需求中的技术、服务要求及合同草案主要条款等。

招标人可视具体情况,延长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并以公告形式在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网站发布。

五、投标人的义务

1、投标人应当认真阅读谈判文件,完全明了招标项目之名称、用途、数量、质量和交货日期,完全明了投标人所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2、投标人应当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编制投标文件。投标文件应对谈判文件提出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作出完全响应。

3、投标人应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投标文件送达投标地点。

4、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排挤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损害招标人或者其他投标人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与招标人串通投标,损害国家利益,公众利益或者他人的合法权益。

5、投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可以补充、修改或者撤回,并书面通知招标人。补充、修改的内容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第三章投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组成

一式叁份,一份正本,贰份副本。投标文件应当符合招标文件的要求,并应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内容。

1、公司情况说明:

公司简介、技术力量、单位信誉、已完成类似项目的情况,已实施类似项目一览表。

2、投标报价单:

投标报价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3、项目实施方案,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

(1)针对本项目所描述项目需求进行业务分析并提出项目总体实施方案,详细阐述技术支持和服务保障内容;

(2)实施方案,包括项目进度表和组织机构,质量保障体系等项目详细实施保障方案;

(3)技术支持和服务,要求制定详细的支持和服务保障方案,提供服务项目清单及自身服务承诺及特色(包括服务周期时间、费用和优势等);

(4)为完成本项目,投标方应组建工作小组,明确组成人员职责;

(5)项目组成人员资历情况,如资格证书等;

(6)投标人认为需要的其他技术文件或说明。

4、所需提供的其他资料(以下1-5项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投标时原件备查) :

1)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

2)法人代表授权委托书及法人代表、受托人身份证;

3)投标单位参与本项目的人员一览表(提供姓名、学历、年龄、资质证书情况、以往参加类似项目情况、在本项目中的责任等),明确负责本项目的项目管理人员,提供相关人员的职称或资格证书复印件,提供以上人员近期三个月的社保缴费记录证明;

4)CMMI资质证书、软件企业认定证书;

5)同类项目合同及验收报告(甲方证明);

6)企业相关荣誉证明资料;

7)其他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

七、投标人应认真检查谈判文件的内容是否齐全,如有遗漏,应及时向招标人索取,否则责任自负。

八、投标文件的制作应当符合以下要求:

1、投标人必须依照谈判文件提供的表式制作投标文件,对表式投标人可以按同样格式进行扩展。

2、投标文件必须打印并应装订成册。

3、全套投标文件应无修改和行间插字。如有修改,须在修改处加盖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的印鉴。

4、投标报价必须打印且清晰准确,不存在影响其他投标人评分的严重错误。

九、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的投标均为可以接受的投标。

第四章投标文件密封和递交

十一、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1、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

2、所有封袋上都应写明投标人名称、招标人名称、招标项目名称。

3、所有投标文件都必须在封袋骑缝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4、投标人未按上述规定提交投标文件,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并原封退还给投标人。

十二、投标截止时间

2015年10月20日下午1:30。

十三、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在投标截止时间之前,投标人可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修改和撤回,但所递交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必须按谈判文件的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志(在包封上标明“修改”或“撤回”字样,并注明修改或撤回的时间)和递交。投标截止时间之后,投标人不得修改或撤回投标文件。

第五章投标报价

十四、投标总价应包括招标文件所确定的招标范围包括项目分析、设计、开发、编制、安装、调试、培训、维护、验收及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它所有费用。招标人不承担任何增项费用。

本项目最高限价20万元,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最高限价,对高于最高限价的投标书将被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

十五、投标报价方式

1、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中提供的格式完整、正确填写投标书、开标一览表。

2、投标人应按照谈判文件规定格式填报投标报价表(含分项报价),投标报价包括软件分析、设计、开发、编制、安装、调试、测试、培训、维护、验收及完成整个项目所产生的其他所有费用。如果投标单价和总价不符,以单价为准。

3、投标人需对每部分报价包含的服务内容进行明确说明。如有特别承诺,也需明确说明。

4、本投标报价为首轮报价,在谈判过程中投标人还有至少一次的报价机会。

5、中标人的最终报价将在宣布中标结果时予以公布。

第六章开标、谈判、定标

十六、开标谈判会议时间和地点

投标文件截止的时间即为开标时间:2015年10月20日下午1:30。

开标地点:常州市晋陵中路593号二楼会议室。

十七、评审、定标方法

招标人针对标的具体情况,采用最低评标价的评审方法。即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作为成交供应商。

十八、开标谈判会

开标谈判会议按谈判文件中规定的时间、地点举行,由招标人主持,在有关部门监督下进行。招标人、所有投标人和政府采购管理机关等有关监督部门的代表参加会议。招标人向到会的投标人宣布谈判、定标办法实施细则,并宣读评

委纪律。

十九、开标时,由监督部门代表检查投标文件的密封情况,或由公证机关监督;经确认无误后,拆封。

二十、招标人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收到的所有合格投标文件,开标时都予以拆封,招标人对开标过程予以记录。

二十一、投标文件出现下列情况之一的,将作为无效投标文件处理,无效投标文件不予参加评标。

1、投标文件未按规定标志、密封、盖章;

2、投标书未加盖投标人法人章;

3、授权委托书无投标人法人章、法定代表人的印鉴和签名,或委托书非原件;

4、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委托授权人未按时到场参加开标会议的;

5、投标文件未按谈判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和要求编制,投标文件字迹潦草、模糊、难以辨认;

6、投标人在一份投标文件中,对同一招标项目报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书面确定以哪个报价为准;

7、投标人资格不满足要求,或投标材料所述情况和所附相关资料不实的;

8、投标人资格条件不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和谈判文件要求的,或者拒不按照要求对投标文件进行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谈判小组可以否决其投标;

9、不符合法律、法规或招标文件规定的技术参数及实质性要求的;

10、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

11、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超过了最高限价的;

二十三、谈判、定标

谈判由招标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定标根据谈判小组的书面评标报告和推荐的中标候选人由政府采购中心确定中标人。

二十四、投标文件的澄清

1、为了有助于投标文件的审查、评价和比较,谈判小组可以书面方式要求投标人对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以书面方式进行。

2、投标文件中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时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总价金额与单价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为准,但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误的除外;对不同文字文本投标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3、所有澄清或说明必须以书面方式正式为之,并应加盖投标人公章及法定代表人或其代理人的签名或盖章。

二十五、评标中作为废标处理的情况:

1、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会若发现投标人以他人的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该投标人的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2、在评标过程中,谈判小组若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或

者在设有标底时明显低于标底,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成本的,将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由谈判小组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其投标将作废标处理。

3、投标人价格均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单位无法承担和支付的,本项目将作废标处理。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二十六、中标

中标人在中标人确定后的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政府采购中心不负责向任何投标单位说明中标或不中标的原因。

二十七、授予合同,合同条款

1、中标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派代表前来与招标人具体商谈签订合同,合同样本见附件四。谈判文件、中标人的投标文件及澄清文件等,均为签订合同的依据。

2、付款方式:

签订正式合同后7日内首付项目开发中标金额的30 %款项,系统建设完成初验且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项目开发中标金额的30 %款项,系统完成终验且验收合格后7日内支付项目开发中标金额的30 %款项;余款(项目开发中标金额的10%款项)作为质量保证金,在项目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支付。

附件一:

授权委托书

本授权书声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投标人名称)的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姓名、职务)代表投标人授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被授权人的姓名、职务)为合法代理人,并授权其全权负责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的投标、签订合约以及与之相关的各项工作。本投标人对被授权人的签名负全部责任。

本授权书于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_日签字生效,特此声明。

法定代表人签字并盖章: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代理人(被授权人)签字:

职务:

单位名称:

地址:

投标人名称(公章):

日期:

附件二:

投标人声明函

常州市政府采购中心:

我单位收到本次谈判文件,经仔细阅读和研究,决定参加竞争,愿意完全接受编制说明中的所有条件和要求。

1、愿意提供谈判文件中要求所有资料,并保证完全真实准

确。

2、应标材料在开标、评标、决标的全过程中,不作任何更改和变动。

3、愿意按照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我单位如果未按标书要求、合同规定等提出的各项承诺履行义务,愿意接受采购中心的处罚。

投标文件中所有关于投标资格文件、附件材料说明及证明陈述均是真实准确的,若有虚假和违背,我公司愿意承担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

投标单位法人代表签字:

投标单位公章:

年月日

附表一:

开标一览表

投标人名称(签章):

招标编号:常采竞[2015]0113号

单位:人民币(元)

项目建设工期:自年月日至年月日,共日历天

法人代表或授权人签字:

职务:日期:

注:此表与投标书正本一并封装在同一封包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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