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县民宗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情况报告

按照《关于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的通知》要求,部委高度重视,安排专人负责此项工作,做好相关事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xx县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地方,由维、汉、蒙、哈、回等26个民族组成,现有人口144689人(含兵团),其中:汉族96692人,占总人口的66.83%;少数民族人口为47997人,占总人口的33.17%。总面积11280平方公里,辖1乡4镇1场、境内驻有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农五师83中心团场和91团。全县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社会政治保持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各项工作取得了较快发展。

二、语言文字工作开展情况

近年来,我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和《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语言文字管理条例》及《博尔塔拉蒙古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坚持以全面达到自治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工作评估标准为抓手,以国家机关、学校、新闻媒体、旅游、公共服务行业为重点,把民

族语言文字工作与实施素质教育、目标管理、城市环境创新、常规管理相结合,经过全县上下的共同努力,实现了语言文字工作管理机构和队伍从无到有,语言文字工作范围由城镇拓展到各乡镇场,语言文字工作方式从一般宣传教育走上社会化、规范化管理的良性发展轨道。

㈠加强组织领导

县委、县人民政府高度重视语言文字工作,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和精神文明创建之中,按照自治区、自治州有关要求,在县民宗委挂牌设立语言文字办公室,解决2个编制配备工作人员。并根据工作需要和人员变动情况,及时调整领导小组成员。形成了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民宗委(民语委)统筹协调配合的工作格局,为依法开展好语言文字工作奠定了基础。

㈡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为依法加强语言文字管理工作,采取以点带面、点面结合,日常宣传与专题宣传相结合的形式,大力宣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自治区语言文字工作条例》、《自治州社会用字管理办法》,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语言文字工作积极性。一是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政务网等新闻媒体的主渠道作用,加强语言文字工作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二是借助普法宣传平台,利用乡(镇、场)集市日时机,

组织专门人员深入各乡(镇、场)加强对“一法一条例一办法”的宣传。

㈢加强社会用字管理

一是严格把好牌匾制作关,加强对社会用字制作商家的监管。由县民语委、住建局、工商部门联合在县电视台发布《通告》,切实加强对语言文字相关政策、法律、法规的宣传,开展社会用字制作商家的培训,制定《xx县民族语言文字审核表》,专人负责翻译,确保依法制作,杜绝不规范用字源头。二是开展语言文字执法检查活动,规范社会用字。组织人员与县住建、工商等部门联合对县城社会用字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对不规范用字行为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并责令其及时整改,促进语言文字工作规范化管理。

㈣扎实开展“双语”教学工作

近年来,县委、县政府把“双语”教学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议事日程,及时成立由党政主要领导为正副组长,教育、财政、劳动人事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双语”教学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教育局,负责组织协调有关“双语”教学方面的各项工作。县教育局坚持从学前教育抓起、从教师队伍抓起,通过制定“双语”教学规划、深化“双语”师资培训、完善“双语”教学管理、创新“双语”教学形式,扎实推进了“双语”教学工作。同时,根据自治

区、自治州关于基层干部“双语”学习培训工作的总体部署,精心挑选干部参加自治州党校“双语”调训,并依托县、乡两级党校,积极举办“双语”学习培训班,切实提高基层干部的“双语”水平。

㈤积极推广普通话宣传周活动

以每年9月普通话宣传周活动为契机,由县民语委牵头制定出具体宣传计划,协调各部门开展宣传普及活动。一是各学校一律要用普通话授课,并与社会用字推广普及工作结合起来、互相促进;二是把普通话作为考核干部工作成绩和评估教师教学质量,评选优秀教师,评聘专业技术职务的一个主要内容;三是要求少数民族干部在学习使用本民族语言文字的同时也要认真地学好普通话和汉语拼音;四是幼儿教育开始推广普及普通话。

㈥巩固和提高自治区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达标评估工作成果。

在工作中坚持“重在建设、重在过程、重在实效”的原则,全面落实语言文字工作各项措施,以四大领域为重点,辐射带动全县语言文字工作健康发展,进一步巩固和提高三类城市语言文字评估达标工作成果。一是党政机关发挥了带头作用。党政机关公章、门牌、文件头、信笺等都同时使用规范的蒙、汉两种文字。党委政府分管领导亲自过问并

经常性指导工作,同时在公共场合、各种会议带头讲普通话,起到了很好的表率作用。党政机关在机关工作中大力倡导和推广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对公文办理做了规范要求。二是教育系统坚持抓好语言文字工作基础建设。县教育局始终把学校作为规范语言文字工作的主阵地。各类学校坚持将语言文字工作纳入校园文化建设规划,渗透于素质教育的各个环节,把讲普通话、写规范汉字作为提高教师业务素质的一项基本要求。三是努力提高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县委宣传部、县文体局、电视台等部门,对播音员、文字编校人员作出持证上岗规定,对播出节目的用语用字进行监督检查,并加强对播音员、主持人、采编人员等业务培训,有效提高了新闻媒体语言文字规范化水平。四是积极推进公共服务行业语言文字工作。公共服务行业是一座城市的窗口,直接影响着城市的整体形象。县工商、交通、旅游、卫生、文化、银行、城管等行业的主管部门,将语言文字规范要求,纳入行业管理规定和员工行为规范,在人员密集的场所同时使用规范的蒙、维、汉三种文字,为广大各族群众提供了便利。

四是协助做好八省区蒙古语文协调工作办公室相关事宜。

三、少数民族人才队伍现状

据调查统计,xx县拥有少数民族党政人才(科级干部)、专业技术人才共1512 人,其中,党政干部人才173人,专业技术人才1339人。近年来,xx县高度重视人才工作,坚持人才强县战略,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和区、州人才工作的政策和要求,突出培养、引进和使用三个环节,完善工作机制,加大经费投入,较好地发挥了各类人才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少数民族人才队伍迅速发展壮大,成为推动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发展的重要力量。

㈠坚持“凡进必考”,公开择优录用少数民族人才改革机关事业单位选人用人机制,县、乡各单位在人员补充时,设置聘用、选拔少数民族干部的岗位,在推介中对少数民族毕业生在同等条件下给予优先推介; 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少数民族青年,每年主动帮助他们向上级争取特设岗位2 个以上,积极做好少数民族公务员( 专业技术人员) 招考录用工作。同时拓宽用人渠道,注意从德、能、勤、绩突出、群众公认的干部及专业技术人员中培养一定数量的后备干部,进行定向培养或挂职锻炼,使少数民族后备干部队伍充满生机和活力。

㈡拓宽就业渠道,引导鼓励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基层就业。一是按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总体思路,进一步拓宽引智渠道,加大城市人才支持新农村建设的力度,加强少数民族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和经济建设,引

导和鼓励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到基层就业,逐步解决少数民族地区人才匮乏现状,面向社会公开招募“三支一扶”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选聘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到村任职。二是加快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就业服务信息化进程,充分利用新闻媒体、政务公开栏等平台,及时发布就业供求信息,为少数民族毕业生提供方便、快捷、周到、细致的服务,降低少数民族毕业生求职成本。倡导“先就业、再择业”的理念,积极宣传政策,鼓励高校少数民族毕业生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

四、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工作努力方向

㈠现有双语人才队伍老龄化严重,从事双语工作人才中大多数已从事此项工作几十年,人才引进困难,得不到有效更新,年龄偏大,制约事业发展。

㈡双语人才知识更新不及时,对口的双语培训较少,新闻媒体、公共服务行业翻译类、语言类及广告牌匾制作商家培训举办不多。

㈢城市语言文字规范化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社会用字宣传应加大资金投入。

㈣少数民族语言文字软件的普及使用范围有待进一步拓宽。

㈤语言文字工作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应加快自治州语言文字立法进程。

xx县民族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

二0一六年四月十五日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