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浅论校企合作背景下职业化与规范化的统一

浅论校企合作背景下职业化与规范化的统一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ac16973730.html,

浅论校企合作背景下职业化与规范化的统一作者:王永红

来源:《中国管理信息化》2013年第13期

[摘要] 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社会对人才的数量和质量都有了新的要求。社会供需关系

的矛盾主要集中在高素质的技能型人才能否满足市场需求。如何深化校企合作,并充分体现职业教育地方性与行业性、技术技能性、市场导向性的特点,使高等职业教育步入“职业化与规范化”的轨道,以满足市场需求,是职业教育能否真正办好的核心问题。

[关键词] 校企合作;职业教育;职业化;规范化

[中图分类号] G710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 1673 - 0194(2013)13- 0107- 01

1 高等职业教育需要职业化、规范化

我国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迅速,占据了高等教育的半壁江山,涵盖了我国第一、二、三产业和新兴产业。随着“以服务为宗旨,以就业为导向,走产学研结合发展道路”的高职教育体系建立,高等职业教育在我国新型工业化、劳动力转移与再就业等方面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我们也看到:人才短缺,劳动者素质不能完全满足社会发展需求,技能型劳动人才的数量和结构不合理,不能适应经济发展的需要依然是制约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针对岗位对人才需求的新定位,及时调整高职人才培养规格,探索校企深度合作之路,提高企业对高职教育的参与度,不仅是高职教育职业化、规范化的必由之路,也是高职教育强大自身、打造校企互利共赢合作平台与企业分享成果的有力举措。

2 如何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化、规范化

2.1 职教立法是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化、规范化的保障

职教立法是教育的需要更是社会的需要。20世纪60年代美国颁布了历史上第一部职业教育法案,对职业教育作了更为详尽而明确的规定,充分肯定了职业教育的社会地位与作用,使职业教育有法可依、有章可循。德国于1968年从法律上确立了高等职业教育的发展地位,尤其是为了适应市场经济的发展,在20世纪70年代创办的“双元制”模式的职业教育,有效地促进了德国职业教育的空前发展,并以校企深度合作激发了企业对教育的参与热情,为职业教育人才培养、为“德国制造”享誉世界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其他发达国家如日本、英国、澳大利亚等国也先后以立法的形式,适时颁布了适应本国特点、促进本国职业教育发展的一系列职教法规,通过法律的力量助推职教校企深度合作和全面发展。所以实现职教立法并以此推进校企深度合作,是全面实现高等职业教育职业化、规范化的保障。

2.2 打造校企优良师资是高职教育职业化、规范化的条件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