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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古罗马营寨城的规划模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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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罗马五大法学家

古罗马五大法学家 公元426年颁布并在东、西罗马帝国同样生效的《引证法》正式承认盖尤斯、J.保罗(?~约222),D.乌尔比安(约170~228)、A.帕比尼安(约150~212)和H.莫迪斯蒂努斯(?~约244)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具有法律效力;并规定凡法律问题未经明文规定的,悉依五大法学家的解答加以解决;如他们的解答并不一致,取决于多数;人数相同时则以帕比尼安的解释为准。1、盖尤斯(约公元130~180年),罗马帝国前期著名法学家,代表作为《法学阶梯》,该书是唯一一部流传至今的古代罗马法学家的文献,成为查士丁尼编纂同名法典的范本。2、帕比尼安(约公元140~212年),帝国前期罗马的著名法学家,担任过申诉官、帝国高级法院院长和被认为是副皇帝高位的近卫都督之职,行使军事和司法大权。其代表作有37卷《法律问答集》、19卷《解答集》、19卷《解说书》。其学说具有极高的权威性,直至4世纪,君士坦丁皇帝仍命令属下整理他的学说。在《学说引证法》中并明确规定,在五大法学家的意见相左时,以帕比尼安的学说为准。3、乌尔比安(约公元170~228年),担任过帝国高级法院法官助理、帝国议事会成员,近卫都督,做过皇帝的法律顾问。乌尔比安是公认的古代罗马最伟大的法学家之一,是罗马法学的集大成者,查士丁尼的《学说汇纂》摘录的9142段法学家的著述中,其中乌尔比安的著作就有2464段。最先提出公法与私法的划分也是乌尔比安。 4、保罗(约公元222年去世),担任过帕比尼安法院的陪审法官,最著名的著作是关于告示的80卷注释书,在《学说汇纂》中摘录了他的2081段作品。 5、孟代斯梯安(又译为莫迪斯蒂努斯,约公元244年去世),是乌尔比安的学生,也是五大法学家中名气最小的一位。《学说汇纂》中有关他的著作,只有344段。 中国著名法学家赵中孚 1929年7月出生。1947年汇文中学毕业后考入朝阳大学法律系。1949年5月参加工作,先后在华北人民政府司法部主办的学习队、中国政法大学三部、中国人民大学法律系本科、研究生班学习。1950年冬开始在民法教研室任教,历任教员、讲师、副教授、教授、民(商)法教研室主任、硕士生导师、博士生导师、法学院院务委员会暨学位委员会委员。兼任中国法学会民法学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北京市法学会副会长暨民商法学研究会会长、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暨深圳仲裁分会仲裁员、南京市仲裁委员会仲裁员、河北省人大常委法律咨询委员会成员、北京政法管理干部学院和贵州大学法律系兼职教授、天津民主法制建设研究中心学术指导、中国行为法学会专家委员会委员。在半个世纪的教学岗位上,为校内外本科、研究生、高级法官班、台港澳律师培训班、香港树仁学院和城士大学等不同层次的学员讲授系统或专题的多门民商法课程。参加我国民法典(第2、3次)、民法通则、企业破产法、妇女权益保障法、收养法、担保法、合同法等法律的起草、研讨或建议。培养了本专业的硕士40余人,联合培养博士5人,单独培养包括港台和外国在内的博士19人,指导尚未答辩的博士生20人。先后主持国家社科项目、博士点项目和高等教育面向21世纪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计划项目。 中国著名法学家韩德培,法学界最年长的明星 “中国当代法学10人”中惟一存世者现代意义上的法学在中国的历史,可以追溯到清朝末年,那时的中国方始引进西方现代法律科学。在《中国大百科全书·法学卷》(上),可以找到名列其上的10位中国当代最著名的法学家,然而他们中间的绝大多数人都已经作古,今天惟一健在的只有韩德培老先生,至今仍在为之辛勤耕耘。 2000年1月8日,武大为韩德培先生举行了隆重的九十华诞纪念活动和法学思想研讨会。 2009年5月29日晚9时,一代法学泰斗与世长辞。 武汉大学将在2009年11月隆重举行“韩德培教授百岁华诞暨武汉大学法科恢复重建30周年庆祝活动” 1.史尚宽先生是民国时期的著名的法学家,不仅从事了中国历史上第一部民法典的起草,担任了民国时期的"立法委员"、"考选部部长"等职务,有着丰富的实践经验,而且"余复从事著述",涉猎的领域广泛,几乎包含了法学的大部分领域,其中主要有民法、刑法、宪法、行政法和劳动法等。

古罗马时期艺术风格特征

古罗马时期艺术风格特征 罗马从一个默默无闻的小城邦,逐渐发展成控制整个亚平宁半岛的罗马共和国,最后扩展为统治整个地中海地区,地跨亚、非、欧三大洲的罗马帝国。东起小亚细亚和叙利亚,西到西班牙和不列颠,北包括高卢,南至埃及和北非,罗马帝国一直延宕至公元15世纪,这期间,分化、整合;整合、分化,直到拜占庭王朝——东罗马帝国消亡,整整进行了一千余年。这样一个多民族、大一统的帝国,又有着上千年的演化历史,反映 在文化与艺术上,必然是多民族文化与艺术的融合。 古罗马文化是在伊达拉里亚人和希腊人的强烈影响下发展起来的,古罗马文化与艺术,主要繁荣于共和末期和帝国时期,古老的意大利土著文化,深受伊达拉里亚文化的影响。伊达拉里亚人早在公元前8—3世纪,就创造了拱券建筑和具有东方风格的装饰壁画,以及有力而写实的雕刻,这些对古罗马艺术具有强有力的影响。古罗马人虽然征服了古希腊,但在文化上却被古希腊人征服。古罗马人是古希腊艺术的崇拜者和摹仿者。古希腊艺术对古罗马产生了重大影响,但是由于不同的社会环境和民族特点,古罗马艺术也有其不同于古希腊艺术的独特之处。相比之下,罗马人的艺术更倾向于实用主义,在内容上多为享乐性的世俗生活,在形式

上追求宏伟壮丽,在人物表现上强调个性。古罗马文化与艺术的突出成就,主要反映在建筑、壁画、肖像雕 刻方面。 一、罗马时期建筑风格特征 古罗马建筑是古罗马人沿习亚平宁半岛上伊特鲁里亚人的建筑技术,继承古希腊建筑成就,在建筑形制、技术和艺术方面广泛创新的一种建筑风格。古罗马建筑在公元1~3世纪为极盛时期,达到西方古代建筑 的高峰。 古罗马建筑的类型很多。有罗马万神庙、维纳斯和罗马庙,以及巴尔贝克太阳神庙等宗教建筑,也有皇宫、剧场角斗场、浴场以及广场和巴西利卡(长方形会堂)等公共建筑。居住建筑有内庭式住宅、内庭式与围柱式 院相结合的住宅,还有四、五层公寓式住宅。 古罗马的建筑最辉煌、最有艺术价值的则是为经济服务或为人的生活(物质、精神)服务的建筑,古罗马世俗建筑的形制相当成熟,与功能结合得很好;如广场、道路、桥梁、高架输水道、隧道、剧场、竞技场、浴场、住宅和别墅等等。这些建筑几乎全是直接为人的物质生活或精神享受服务的。在艺术风格方面,它们也追求和谐,追求完美,追求崇高,但已不是一种“神圣”的和谐、完美、崇高了,而是现实人生的一种“合宜”,是经济繁荣,和平安定,和追求现实刺激的“崇高”,有的“崇高”还直接与某种“悲剧”情绪相联系,如著名的古罗马斗兽场,它那完美、和谐、崇高的造型,因与其功能性的悲剧意味相联系着,是沐浴着奴隶血泪的一种崇高,所以,使这种崇高、完美,更具有了世俗性,它能让人赞叹、使人振奋,但难以产生像希腊神庙的那种“神圣”感。这可以说是古罗马建筑风格中的和谐、完美、崇高与古希腊建筑风格的最大区别。至于另一些世俗的建筑,如卡拉卡拉浴场,它那和谐、完美而又雄伟的风格,也主要来自于世俗的情感,而不是来自 理想主义的神圣意识。 在具体建筑的造型风格方面,古罗马的建筑也是既继承了古希腊建筑的造型风格,又革新、发展了它。如古罗马大斗兽场的外部立面,特别是高4层的外部立面,就是古希腊柱式构图的复写,它的底层是多立克柱式,第二层是爱奥尼克柱式,第三层则是科林斯柱式,在顶层则围绕着壁柱。但是,古希腊的这种柱式,在古罗马的这座杰作中已不再像在古希腊建筑中那样起结构作用了,它已蜕变成了一种单纯的装饰,真正起结构作用的部件是隐藏于墙壁之中的结构体。同时,在屋顶造型方面,古罗马人更是极大地革新了古希腊建筑的造型方式,将古希腊习用的梁柱结构,代之以一种更为有效的拱券支撑方法,从而在屋顶造型方面,出现了在古希腊建筑中很难见到的“穹拱”屋顶。正是这种“穹拱”屋顶,成为了古罗马建筑,特别是房屋类建筑与古希腊房屋类建筑最明显的区别。这种拱券结构因经济、实用,且审美效果也很好,故不仅应用于神庙、宫殿等特殊建筑,而且扩展到日常生活的一切领域,如道路、桥梁、输水道、港口、剧场、住宅、仓库和下水道等。从而使许多雄伟建筑在表现和谐、完美、崇高的同时,具有了一种明显的“圆”味。但同时,古罗马的建筑又

古希腊与古罗马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庭院探析

古希腊与古罗马传统民居建筑中的庭院探析 张汀,张玉坤,王丙辰 (天津大学建筑学院,天津300072) 摘要:作为西方民居建筑形式的一个重要组成,庭院一直是西方住宅的核心组成。通过对西方最有代表性的庭院形式——古罗马的中庭、古希腊的庭院以及两者的综合体古罗马双庭的简要介绍,比较分析了它们的异同。同时类比我国传统民居中的庭院,从中透析不同民族中文化的异同。 关键词.fi-罗马中庭;-fi-希腊庭院;fi-罗马双庭 中圈分类号:TK124 文献标识码:A Analysis on the courtyards in the dwelling houses of ancient Greece an d an cient Rome ZHANG Ting,ZHANG Yu—kun,WANG Bing—chen (School of Architecture,Tianjin University,Tianjin 300072,China) Abstract:As all important element of west dwelling house,courtyard is the core part at all time.The represen — tative ones,atrium,peristyl and domus are analyzed in detail.Meanwhile,they ale compared with the Chinese courtyard in order to discuss the diference between the courtyards in Western and Eastern dweling houses. Key words:atrium ;peristyl;domus 0 引言 为了得到充分的采光、通畅的空气以及内部封 闭的自由空间等,古人在自己的住宅之中营造出一 块露天的场所,这种场所在建筑中被称为庭院、中 庭、天井等,而其形式更是千奇百态,从一米到十几 米甚至几十米的尺度,形形色色。而在西方传统民 居的历史长廊中,则以古希腊和古罗马的住宅最具 有代表性。试以这两者为例,简述西方古典民居中 庭院的特点以及发展历程。 1 古希腊与古罗马庭院分析 1.1 古罗马中庭 在古希腊语中,ater、atra、atrum均表示“黑暗、无 光泽”;由此,“atrium ”这个词就有了“黑色大厅”的 意思。起初,“atrium ”被当作房子中间的一块空地, 从那里,人们可以看到天空,而这块空地则被不同房 间、走道、入口、廊子所环绕。这便形成了“中庭”。 中庭(atrium )式住宅(图1)起源于古罗马。上古时 代的古罗马人过得是游牧生活。帐篷式的住宅以灶 为中心。灶成为整个住宅物质和精神的核心,多数 日常生活,如吃饭、做饭、冬季睡眠都围绕在它周围。 为了通风、采光及排烟,古罗马人在帐篷的顶部开 口。至今,我们依然可以从我国的蒙古包和云南苗 寨的火塘布置看到类似的情况。当时,古罗马正处

罗马建筑特点

[post] 古罗马建筑是世界建筑史上最辉煌的一章,是人类创造的建筑奇迹。对希腊艺术的模仿是罗马艺术的原动力,但是这并不影响罗马艺术本身的发展并形成独有的特色。古希腊建筑充满了对神的崇拜,为人类留下了充满理想美的断臂维纳斯;而古罗马建筑充满了对英雄的崇拜,为后人留下了古罗马大角斗场和凯旋门。总结起来,古罗马建筑有以下三点特色: 一、结构特征:雄伟、实用,注重内部空间。 1.古罗马大角斗场: 公元72年,大角斗场由维斯巴西安皇帝开始修建,公元80年由其子蒂托斯皇帝隆重揭幕。据说它是罗马帝国征服耶路撒冷以后之后,为庆祝胜利和夸耀帝国强大的武力,强迫8万犹太俘虏修建而成。后在三世纪和五世纪重加修葺。它是罗马帝国强大的标志。它就如同奋战在它里面的角斗士一样,是力量和强壮的象征,流露出的是一种罗马帝国异常雄壮的霸气,是一种略带看似不修边幅的粗犷。 整个角斗场像是一座庞大的碉堡,占地20000平方米,围墙周长527米,长轴188米,短轴156米,墙高57米,相当于一座19层的现代楼房的高度。场内可容5万观众。整座建筑用巨石和红砖砌成。外观似正圆形,俯瞰实为椭圆形。围墙分四层砌成,一、二、三层均为半露圆柱装饰。每两根半露圆柱之间是一座长方形拱门,一、二、三层合计有拱门80座,使整个建筑显得宏伟而又秀巧、凝重而空灵。第四层外墙由长方形窗户和长方形半露方柱构成,并建有梁托,露出墙外,供举行盛会之日,悬挂天蓬,为观众遮荫。整个建筑极像一个现代的圆形剧场或圆形运动场。场中心角斗用的舞台,长约86米,最宽处63米,也呈椭圆形,是斗兽、竞技、赛马、歌舞、阅兵与进行模拟战争的场所,也可在场内灌水成池,供观赏水战之用。为了安全,舞台四周还专门建有护墙,使之与观众座席隔开。皇帝的包厢和执政官、元老们的贵宾座,则用整块大理石雕琢而成。 竞技场专门建有四座大型拱门,供拥挤的观众分散进出之用。竞技场内部为阶梯形席位,架在三层呈放射状的混凝土筒形拱上。每层80个喇叭形拱,它们在外侧被两圈环形的拱廊收齐最后加上一堵实墙,形成五十米高的里面。喇叭形拱在里面上开口,每层有80个开口,底层为敞廊入口,上两层为窗洞。看台逐层后退,形成阶梯式坡度。喇叭形拱里安排楼梯,分别通向各区的看台。观众购票之后,以纵过道为主,进入各自的看区。然后以横过道为辅,进入自己的座位,井然有序,不会混乱。这种设计,时至至今,还一直沿用,近乎没有大的变动。古罗马人如此的聪明才智,真是叫人惊叹。 2.罗马万神庙 万神庙建于罗马皇帝的继承人图拉真——哈德良时代(公元117-138年)。万神庙原建于阿格里巴时代,后被焚毁。重建的万神庙又叫“潘提翁”神庙。这座神庙是继希腊神庙艺术的又一发展。万神庙作为祭祀众神的圣殿,来源于希腊人信奉的多神教,那里每种神都有他自己的神庙,如雅典娜神庙、宙斯神庙等等。罗马的宗教信仰基本上也承袭希腊遗风,但在伊特鲁里亚的影响下,罗马人把诸神集中起来供奉,即在一座神庙内设几个圣殿。因供神的圣殿较多,罗马万神庙设计呈圆环形,并以伊特鲁里亚的拱券结罗马万神庙外景 构为基础,创造出宏大的内部空间。这种从外观上看比较封闭的拱顶结构,其实在内部是由门廊和神殿两大部分组成。门廊由两排克斯林式的柱子支撑着一个半三角形额墙,宽33.5米,深18米,后部则是一个巨大的圆形神殿,直径为43.2米,墙厚达6.2米。关于这个大圆顶过去一直说认为是用砖合混凝土制成的,并认为圆顶是搁在第二层上面的。经本世纪三十年代修复这座神庙时发现,过去的判断是错误的,实际上这个大圆顶里并无砖砌的骨架,圆顶也不是搁在第二层上,而是搁在第三层上,它简直像一顶扁而浅的无檐帽。由于外表装修细致,二三层之间的构架十分严密,才给人以整个大圆顶的错觉。如此大胆的空间处理,在西方建筑中可以说是罕见的。而这个半圆球顶正是这栋建筑物的最精彩部分,它的开间开阔,垂直的顶高几乎与圆形直径相差无几。四周无一窗户,唯有从圆拱的顶端天窗射入日光。因此,人在这个圆顶下好像处在一

2020届一轮复习人教版:课后练3 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制度 (作业)

课后限时集训(三)古代希腊、罗马的政治 制度 (时间:40分钟分值:85分) 一、选择题(本大题共12小题,每小题4分,共48分) 1.(2018·广州普通高中毕业班测试)古代雅典公民的住宅围绕着神庙、广场等公共建筑而建。富人和穷人的住宅差别不大,都按同样的建筑原则来建造,普遍都是狭小而简朴的平房。这反映了当时雅典() A.经济发展落后B.贫富差别不大 C.城邦意识至上D.人文思想盛行 C[根据材料“雅典公民的住宅围绕着神庙、广场等公共建筑而建”,可知突出神庙与广场的中心地位,“富人和穷人的住宅差别不大……普遍都是狭小而简朴的平房”,体现了民主政治下的公民意识,故C项正确。] 2.(2019·衡水金卷)克利斯提尼的政治活动,集中于雅典宪法的改造。他的第一步改革是重划选举区,把雅典国家分为十个区域,代替过去的四大部族。这一改革的最重要结果是() A.动摇了旧贵族的特权 B.消除了自由公民之间的政治矛盾 C.扩大了公民的参政权 D.摧毁了旧贵族所依托的氏族秩序 D[根据材料可知,克利斯提尼改革重划选区,用地域部落取代过去的血缘部落,从而摧毁了旧氏族贵族的特权,故D项正确;梭伦改革动摇了旧贵族的特权,排除A项;克利斯提尼改革无法消除自由公民之间的政治矛盾,只可以缓和矛盾,排除B项;伯利克里通过取消担任公职人员的等级限制以及发放参政津贴等措施,从而扩大了公民的参政权,排除C项。] 3.(2019·江淮十校联考)在古代雅典,公民法庭的审判员人数根据不同程度和性质的诉讼来确定,从200、401、500、700、1 001到1 500、2 000、2 500人不等,涉及重大公事案件审判员人数更多。这一规定,力图() A.最大限度保证司法的公正

浅析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建筑风格

浅析古希腊和古罗马的建筑风格 10历教1班肖芳 26 摘要:古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源头,是西方文明的摇篮,而罗马则展现着欧罗巴文明的辉煌。古希腊的建筑开欧洲建筑的先河,从兴起到成就的顶峰,发展成自己的建筑风格—和谐、完美、崇高。而古罗马在继承古希腊建筑成就的同时,在建筑形制、技术和艺术方面广泛创新出一种新的建筑风格。因此,两者既有相同点,又有自己独特的风格。 关键字:古希腊古罗马建筑柱式 一、古希腊的建筑 古风时期,古希腊的建筑逐步形成相对稳定的形式:爱奥尼亚人城邦形成了爱奥尼亚式建筑,风格秀雅;多立安人城邦形成了多立克式建筑,风格雄健有力。到公元前6世纪,这两种建筑都有了系统的做法,称为“柱式”,柱式体系是古希腊人在建筑艺术上的创造。①古希腊最典型、最辉煌,也是最意味深长的柱式主要有三种,即多立亚柱式、爱奥尼亚柱式和科林斯柱式。它不仅仅是一种建筑部件的形式,而且更准确的说,是一种建筑规的风格。古希腊的神庙建筑则是这些风格特点的集中体现者,也是古希腊,乃至整个欧洲最伟大、最辉煌、影响最深远的的建筑。这些风格特点,在古希腊神庙的各个方面都有鲜明的表现。 古希腊人的生活受控于,所以理所当然的,古希腊的建筑最大的最漂亮的都非神殿莫属。古希腊人认为,神也是人,只是神比人更加完美,他们认为供给神居住的地方也不过是比普通人更加高级的住宅。所以,希腊最早的神殿建筑只是贵族居住的长方形有门廊的建筑。后来加入柱式,即神殿前面门廊是由四根圆柱组成,以后又发展到“前后廊式”,到公元前6世纪,前后廊式又演变称希腊神殿建筑的标准形式—“围柱式”,即长方形神殿四周均用柱廊环绕起来,并且正立面和侧立面的柱子的关系为N和2N+1。建筑作为一门有原理、有规则,有计算的科学,是在希腊人手中建立的。古希腊人又是一个追求美得民族,建筑的艺术性和实用性在他们这里得到了令人瞠目结舌的统一。在地中海的下,他们的神庙熠熠生辉,他们就在这样的广场、剧场、城市中谈论哲学、欣赏悲剧、实现留给人类历史的一段传奇。 古希腊的建筑从公元9世纪起,经历了长时期的发展,在公元5世纪的古典文化时期达到成熟,产生了雅典卫城这一伟大的、永恒的杰作。 公元前5世纪在纪念希腊人战胜波斯侵略者而建造的雅典卫城,达到古希腊圣地建筑群、庙宇、柱式的最高水平,是西方建筑史上的经典之作。至今仍是建筑界、考古界、艺术界人士以及热爱古典文化的人们的顶礼膜拜的圣地,也是现代希腊人的骄傲。雅典卫城,也称为雅典的阿克罗波利斯,原意为“高处的城市”或“高丘上的城邦”,距今已有3000多年的历史。雅典卫城遗址位于今雅典城西南,建造在海拔150米的石灰岩山岗上,是祭祀雅典

高一历史人民版必修一试题:6.3罗马人的法典

一、单选题 1.《十二铜表法》规定:“妇女对于她的父亲或者丈夫来说,是作为女儿和被监护者出现的。”……罗马帝国时期颁布的《尤利娅婚姻法》规定:“理论上意大利境内的自权法人(妻子)的财产受罗马法全面保护。”这种变化反映了()A.公民法逐步被万民法取代B.立法规范对后世影响深远 C.追求自然法提倡的基本理念D.运用法律手段解决民事纠纷 2.罗马法的特点不包括() A.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B.严格保护奴隶制度 C.所有人在法律面前人人平等D.自然法思想 3.罗马法上所说的物范围极广,泛指除自由人以外存在于自自然界,对人有用并能满足人需要的一切东西。物权的种类主要有所有权、役权(地役权、人役权)、地上权、永佃权、担保物权(质权抵押权)。这表明罗马法() A.奠定了欧洲民事法的基础B.摈弃了传统的陋习 C.以维护平民利益为出发点D.注重保护私有财产 4.罗马法规定,人生而平等,法律是人正义和非正义的标准,那些被法律认定为“不名誉”的人的行为,是无效的行为。这表明罗马法() A.保障了每个公民的权利 B.确立了法律至上的原则 C.关注人的道德以及价值 D.具有协调社会关系功能 5.公元前242年,罗马增设外务大法官,处理外国人和罗马市民之间以及外国人相互间事件,其主要职责为“依据其职权给予或不给予诉讼当事人以诉讼权、抗辩权或准予恢复原状等,使合法而不合理的权利丧失其法律上的保障,而使合理而不合法的关系则获得事实上的保护,如同合法的权利一样”。这表明在罗马境内()

A.公民与非公民无区别B.万民法取代公民法 C.外国人获得司法保障D.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6.古罗马皇帝查士丁尼所著的《法学阶梯》中说:“做一切想做之事的自然权利,以受法律禁止或强力阻碍为限。”这说明在当时罗马() A.公民自由受到了法律严格限制B.他人或社会的合法利益受到保护 C.公民利益必须让位于国家利益D.法律注重维护罗马皇帝的权威 7.16世纪法国学者盖伊·柯克维尔认为:“罗马法不是我们的普通法,在法国不具有强制力,但它应被看成是理性。当宪法、我国国王的法令或法兰西的不成文法以及习惯法不能满足我们的时候,我们应当向罗马人制定的法律求助。”这反映了罗马法() A.是近代欧洲国家宪法的基础B.为欧洲近代社会提供法律援助 C.理性思想影响西欧法制现代化D.不断地改变欧洲历史发展方向 8.《法学阶梯》是罗马法重要的组成部分,它简要明了法学原理如“正义是给予每个人他应得的部分的这种坚定而恒久的愿望”,“奴役是违背自然法的(因为根据自然法,一切人生而自由)。”据此可知,罗马法的立法基础是() A.自然法思想B.分权制衡C.立法宽简D.民主思想 9.古罗马法学家西塞罗说:“真正的法律,其神圣性不可能被贬低,其合法性不可能被扭曲,其效力不可能被废止;我们不能通过元老院抑或公民大会的命令来驱逐它,我们无须诉诸任何人来确定和解释它;谁若违背之,哪怕他逃避了对他的行为做出的其他相应惩罚,也将受到最严厉的处罚。”说明当时罗马()A.法律极其复杂严苛B.坚持法律至上原则 C.法律代表所有人的利益D.法律由权威法学家解释 10.《查士丁尼民法大全》载:“妇女不得参与任何公务;因而她们不能担任法官或行使地方官吏的职责,或提出诉讼,或为他人担保,或担任律师”。材料表明

古罗马与古希腊城市特点

古罗马与古希腊的城市特点 摘要:古罗马与古希腊都是孕育欧洲文明的两大古国,而且其城市规划也一直为后人所借用,是现今城市规划的启蒙者。这两个国家传统文化上有相似也有不同,此篇文章则描述了古罗马与古希腊的城市特点。 关键词:城市、文化、希腊、罗马 希腊是欧洲文明的摇篮,到拜占庭和中世纪时期,希腊又是东方文化和欧洲文化的交汇点。悠久的文明给后代留下了绚丽灿烂的文化遗产,它们是希腊人的,也是全人类的无价瑰宝。希腊文明诞生于巴尔干半岛和爱琴海域。与起源于大河流域尽享水土之利的民族相比,这里的自然条件可谓恶劣。 古风时期的希腊城市(雅典、科林斯)为防止来自海上的侵袭,大都与远离海岸,而城堡一般都依靠陡峭地势。希腊的城市往往由两个中心,一个是以城堡、市场和卫城为中心,它们作为城市的管理中心,不仅在政治上而且在地势上也处于城市的高地,另一个是以广场和市场为中心,它位于城市边缘或者处于低地,作为城邦公民集会的场所。此外,在希腊还有其他类型的城市,譬如一些宗教和文化中心。 希腊语"Polis",愿意就是城邦,它是指一座自治城市,但也可能由多座城市组成。地中海天然的山地地形使人们自然的围绕着山体建设城市,城市的最主要活动的中心,城市全 部实在的精华,便是卫城,因为卫城首先是城市神的家园, 自然和历史流传下来的各种神圣职司也都设立在这里,雅典卫城只局限于自身那些高大的建筑物。 希腊城市的城墙与街道都依地势而筑,城市的中心一方面是神庙,另外还有广场(Agora),它具备政治、法庭、宗教仪式和集市等多重用途,并依广场建有一系列公共建筑。在希腊的本土城市的结构因规划而各异,而与此同时的殖民城市却鲜有规划可言,直至波斯战争后,米利都被毁后重建,采用了棋盘式规划。古希腊的城市规划已经不是简单的加法了,已经能明显的看出规划中将私人和公共用地及建筑分离的思想,而广场和公共建筑大部分都是位于街道交叉的空旷地带。 古希腊人口不多,规模不大,城市形成统一整体,无封闭,独立区域,功能分区不明确,广场剧院只是一种特殊点,居住区无等级之分,都能达到公共区。城市分三个部分,建居住区,祭祀区,公共活动区之间并无明确界限。国家体现全 体利益和公共区管理,祭祀区是景观观赏区,因此应有一定距离。城市力争与自然取得平衡,建筑整体用不规划达到与不规划的自然协调。古典时期以前,古希腊城市的发展基本没有规划,城市规划理论十分有限,善于创造、富有天赋的希腊人并没有创造出城市规划的方式,没有刻意地去创建一座新城市,而是自由地任其发展。 罗马地处于地中海亚平宁半岛且农业条件好与希腊,在历史的发展过程中罗马人不断开疆拓土,随着一系列政府扩张,罗马将整个希腊都置于它的统治之下,其文化成就对后世的欧洲有深远的影响,使之成为古典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后世文艺复兴的重要内容。 如果说在古罗马之前,城市是神和人的城市,那么古罗马之后,城市就转变为君主的城市。当古罗马成为地中海霸主以后,古罗马的统治者就以空前的城市建设规模、形式众多的建筑炫耀其国力的强盛。所以古罗马时期,为突出体现政治、军事力量,城市设计强调街道布局,引进了“主要干道”和“次要干道”的概念,公共建筑被作为街道的附属因素,城市广场

西方古代建筑欣赏(古罗马建筑及其特点)

古罗马建筑及其特点 1引言 古罗马建筑是古罗马人沿习亚平宁半岛上伊特鲁里亚人的建筑技术,继承古希腊建筑成就,在建筑形制、技术和艺术方面广泛创新的一种建筑风格。古罗马建筑一般以厚实的砖石墙、半圆形拱券、逐层挑出的门框装饰和交叉拱顶结构为主要特点。 2 典型建筑 2.1君士坦丁凯旋门 君士坦丁凯旋门,是一座三个拱门的 凯旋门,高21米,面阔25.7米,进深 7.4米。由于它调整了高与阔的比例,横 跨在道路中央,显得形体巨大。凯旋门的 里里外外充满了各种浮雕,表面上看去, 巨大的凯旋门和丰富的浮雕虽然气派很 大,但缺乏整体观念。原因是凯旋门的各 个部分并非作为一个统一体而创作的,甚 至其中的大部分构件是从过去的一些纪念性建筑,如图拉真广场建筑上的横饰带、哈德良广场上一系列盾形浮雕以及马克·奥尔略皇帝纪念碑上的八块镶板,拆除过来的。尽管如此,它仍不失为一座宏伟壮观的凯旋门,尤其是它上面所保存的罗马帝国各个重要时期的雕刻,是一部生动的罗马雕刻史。 2.2 大斗兽场 大斗兽场是连接的拱券支撑的,在它 的表面,罗马人巧妙地“贴”上了一层古 希腊柱式,它在表面虽然只起装饰作用, 却好像比拱墩更突出地起着实际支撑的 作用。他们将多立克柱式放在最下层,让 人感到它们在有力地支撑着上面巨大的 重量。第二层的爱奥尼柱式显然是一种过 渡,它们优雅地举起斗兽场院的上半部分。科林斯柱式被放在最后一个承重层,它们华贵的仪态使斗兽场充满生机,好像花环盘绕在斗兽场的顶部。由多立克到科林斯的性格过渡的顺序,被罗马人恰到好处地发现和运用了。 2.3 万神庙

万神庙采用了穹顶覆盖的集中式形制, 穹顶直径达43.3米,顶端高度也是43.3米, 其中央开了一个直径8.9米的园洞,可能寓 意着神的世界和人的世界的某种联系。 墙厚6.2米,每浇筑1米左右,就砌1 层大块的砖。墙体内沿圆周发8个大券,其 中7个是壁龛,一个是大门。龛和大门也减 轻了基础的负担。基础深4.5米,底厚7.3 米。基础和墙的混凝土用凝灰岩和灰华石作骨料。 面阔33米,正面有长方形柱廊,柱廊宽34 米,深15.5 米;有科林斯式石柱16 根,分三排,前排8 根,中、后排各4 根。柱身高14.18米,底径1.43 米,用整块埃及灰色花岗岩加工而成。柱头和柱础则是白色大理石。山花和檐头的雕像,大门扇、瓦、廊子里的天花梁和板,都是铜做的,包着金箔。 3 总结 我们发现以上三例建筑具有多处共同点,这其实也是古罗马建筑的普遍特征。 3.1 拱券 拱券技术是罗马建筑最大的特色、最大的成就,是它对欧洲建筑最大的贡献。罗马建筑典型的布局方法、空间组合、艺术形式和风格以及某些建筑的功能和规模等等,都同拱券结构有血肉的联系。正是出色的拱券技术才使罗马无比宏伟壮丽的建筑有了实现的可能,使罗马建筑那种空前大胆的创造精神有了物质的根据。 3.2 火山灰混凝土的使用。 大大促进古罗马拱券结构发展的是良好的天然混凝土。古罗马混凝土所用的活性材料是一种天然火山灰,它相当于当今的水泥,水化拌匀之后再凝固起来,耐压的强度很高。这种混凝土中加入不同的骨料,可以制成不同强度和容量的混凝土,以便用于不同的位置。浇注混凝土需要模板,拱券和穹顶木板做模板,墙体则用砖石做模板,而且事后并不拆掉,所以使得墙体很厚。 3.3 柱式 古希腊建筑中的三种柱式均被罗马人所继承,其中科林斯柱式得到最广泛的运用。此外,罗马人还发展了两种新的立柱:一是托斯卡柱,它与古罗马建筑里的多立克柱相似,不同点在于柱身上没有凹槽,而且多了个柱础(更加简洁实用);另一个是组合柱式,就是在科林斯式的柱头上再加一对爱奥尼克式的涡旋(变华丽为奢华)。 为了适应多层或高大建筑的需要,罗马人还在柱子的使用方面做出了2项重大发明:一个是叠柱法(大斗兽场),按楼层自下而上分别采用多立克柱式,爱奥尼克柱式,科林斯柱式,如果还有第四层,则用科林斯壁柱;另一个叫巨柱式,以一种巨大的柱式贯穿二层或三层建筑。

古罗马希腊城市规划范文

古希腊与古罗马的城市建设 古希腊古罗马文明的起源与发展 古希腊的地理范围,除了现在的希腊半岛外,还包括整个爱琴海区域和北面的马其顿和色雷斯、亚平半岛和小亚细亚等地。公元前5、6世纪,特别是希波战争以后,经济生活高度繁荣,产生了光辉灿烂的希腊文化,对后世有深远的影响。古希腊人在文学、戏剧、雕塑、建筑、哲学等诸多方面有很深的造诣。这一文明遗产在古希腊灭亡后,被古罗马人延续下去,从而成为整个西方文明的精神源泉。 罗马地处地中海亚平宁半岛农业条件好于希腊,在历史的发 展过程中罗马人不断地开疆拓土随着一系列征服扩张活罗 马将整个希腊都置于它的统治之下建立了一个囊括整个地 中海和不列颠在内的帝国。罗马帝国还是古代地中海地区文明的集大成者和希腊、东方文明的传播者,其文化成就对后世的欧洲有深远的影响。罗马人广泛学习、吸收和利用了先前各时代、各民族尤其是希腊民族创造的文化,并在此基础上创造了罗马自己独特的文明,使之成为古典文明的重要组成部分和后世文艺复兴的重要内容。它借鉴了希腊字母,创造了本民族的拉丁字母,形成“拉丁文民族”。 一.古希腊与古罗马思想文化对城市影响的对比 1.以人为本的社会思潮与古希腊的城市设计

人本主义是古希腊时期最主要的社会思潮。因此城市的规划建设处处体现“以人为本”的理念。和所有的民族一样,早期的古希脂人也因为认知能力和理性思维能力有限对于不能解释的自然现象,用人格化的欲望创造了许多神。但是希腊人认为人和神的秉性是无本质区别的(神折射出的是深层的人性),这是希腊人的智慧之处。这种观念在城市设计中则表现为古希腊在城市和建筑设计中力求体现人的尺度,追求与自然环境的协调,以人的视觉感受的和谐为构图的基础,以人的视觉联系为群体设计的手段。与这种以人为本、民主平等的社会形态对应的是雅典卫城式的城市设计模式。这种模式关注市民公共活动的需要,以营造平等自由的圣地和纪念胜利的地标为空间理念,以市民自发的热情和奴隶的劳动为实施方式,以常年的实地考察和现场建造为设计方法。公元前5世纪,“城市规划之父”——古希腊建筑师希波丹姆斯(Hippodamus)的城市设计思想也集中反映了古希腊奴隶制基础上的民主政治和人本主义。他所规划的米利都城(Hi1etuS)和普南城(Priene)都采用方格形道路网、城市的中心广场(Agora)是市民活动的中心。他在空间设计上追求几何形体的和谐、秩序、不对称的均衡。这和中国封建都城的轴线对称是完全不同的设计手法,极大地反映了当时社会对人的尊重和理解。 2.大帝国时代与古罗马的城市设计

古罗马帝国时期的城市规划思想

第二章帝国理想:古罗马时期的城市规划思想Part 1概括: 本章的前面部分介绍了古罗马思想的渊源,包括了古罗马发展的简单历程与古罗马思想的渊源与演化。关于古罗马思想的内核,主要涉及了古罗马思想的“伦理化的倾向”;伊壁鸠鲁的“快乐主义与个人主义”、从斯多葛派到宗教唯心主义和Zero提出的超级国家的思想。 Part2 重点 1)古罗马的城市生活形态 古罗马城市建设的特征——古罗马时代毫无疑问是西方奴隶制发展的最繁 荣阶段。该时期的城市建筑风格明显表现出世俗化、军事化、君权化的特征。2)繁荣背后的“罗马病” 与古希腊简陋的城市但却拥有充实的城市文明所不同的情况是,古罗马曾经创造出了辉煌的城市规划与建设成就,却始终未能造就出健康的城市生活与城市文化,城市的物质繁荣与精神空虚的矛盾,使得罗马人渐渐迷失了方向。 客观地说,在城市建设、市政技术乃至城市管理等方面,罗马的成就均大大地超越了希腊。但可悲的是,罗马人的梦想一直是努力将城市造就成一个巨大的、舒适的享乐容器,却在根本上忽视了城市文化与精神功能,忽视了城市环境所应具有熔炼人、塑造人的特质要求。 在当今许多现代城市的规划设计中,对城市功能的认识上也常常存在着同样的误区,因此常称其为遗传了“罗马病”。(书上对罗马病的解释是:奴隶主们几乎把创造的全部财富都用于非生产性的消费,而广大的罗马市民普遍对劳动表现出厌恶的情绪,残酷的剥削使得奴隶们消极怠工而毫无工作热情……)当今城市规划设计中遗传了罗马病的实例有哪些,“罗马病”如何防止和治疗? Part3对古罗马的城市规划思想的总结 强烈的实用主义态度——古罗马人通过城市规划所追求的主要不是精神上 与自然、宇宙的和谐,而是自身生活范围内的种种“现实”利益。 凸显永恒的秩序思想——古罗马在城市的总体空间创造方面,重视空间的层次、形体和组合,并使之达到宏伟与富于纪念性的效果。高超的空间设计手法及对建筑群体秩序的把握与创造,成为了后世城市规划设计的典范。 彰显繁荣与力量的大比例模数手法——为了使城市和建筑显现出一种具有 征服力的崇高感与震撼感,罗马人在规划、建筑实践中通常热衷于选择大模数,许多建筑的空间尺寸与规模远超其使用功能需要。(实际上就是挥霍)维特鲁威与《建筑十书》 维特鲁威提出了理想城市模式,将理性原则与直观感受、理想美与现实生活的美结合起来,统一了以数的和谐为基础的毕达哥拉斯学派的理性主义同以人体美为依据的希腊人文主义思想,强调了建筑物整体与局部及局部、整体间的比例关系,且充分考虑到了城市防御和方便使用的需要。(该理想城市模式能否在当今或是未来切实存在?是否已有这样的例子?)

论古希腊与古罗马建筑的不同

论古希腊与古罗马建筑的不同 古希腊建筑艺术经过四个时期发展到巅峰状态,形成了以柱式为主要结构、以神庙为主要样式的建筑体系。古希腊建筑被评论家称之为“非建筑的”,而且还可以被看作是“大型雕塑”,它是欧洲建筑的开拓者。古罗马建筑继承并发扬了古希腊建筑,凸显地中海地区特色,古罗马建筑的非凡创造达到了古典时期建筑的最高峰。 古希腊建筑: 古希腊建筑风格的特点主要是和谐、完美、崇高。早期的建筑是木构架结构,以后用石材代替柱子、檐部,从木构过渡到石梁柱结构。为保护墙面而形成柱廊。古希腊建筑形式主要以柱式为主,早期较粗大但已有一定的智识和技能.石墙有三类一是乱石砌墙法,二是条石砌枪法,三是多边石砌墙法。古希腊房屋构造以简单和谐为原则且对光的幻影有深的研究并发展创造了三大柱有:多立克(象征男性)、爱奥尼克(象征女性)、科林斯(象征有钱人)。其三大柱式因此希腊的艺术演变有三阶段——宏伟、精美、对称。 古罗马建筑:古罗马建筑式样则是在古希腊的基础上加以改进。除了古希腊那三种柱式之外还还衍生出了自己的式样塔斯干式柱和组合式柱式。在建筑形制、技术和艺术方面广泛创新的一种建筑风格。古罗马建筑一般以厚实的砖石墙、半圆形拱券、逐层挑出的门框装饰和交叉拱顶结构为主要特点。发展曷脱洛利亚人的圈拱顶圆顶形成混合式建筑。最显著高仅砌墙的材料是石和三合土。 在建筑细部上比较,平面上,古希腊庙宇平面、以简单正确均衡对称为准,它仅一正殿四周有柱廊环绕,特呈妩媚形态。其露天剧场多圆形平面;而古罗马建筑以宏伟壮观为准公共建筑极其伟大,其他水道桥梁等公共建筑尤为扩张罗马文化。罗马人应用了法圈,故门窗洞及柱间跨度均可加大,庙宇平面不仅为方形还有圆形。墙垣,古希腊墙垣以石块或云石实砌,石块间用金属搭攀勾连,无灰浆墙面磨琢光滑,庙宇常建于界限清晰的连座上表示一种坚实状态;古罗马与希腊不同,他不以块石实砌,用三合土建筑。外表面用石板或砖料或涂以灰泥,内表面护以彩色云石、雪花石膏、斑岩等,用铜质搭攀勾连。门窗,古希腊门窗口均为方头,门口向上缩小。庙宇正面没窗但有悬立柱子;古罗马柱廊与圈廊用于内外,门头有半圆式也有楣式,窗头普通的是半圆式有时是弓形式。屋顶,古希腊为人字山墙斜度,庙宇的屋顶载于正殿墙及回廊柱上。椽子为木质,上盖云石版瓦,古罗马用拱顶与圆顶,平顶上常作井字形。柱子,古希腊三大柱式:1多立克柱式,为最雄壮的柱式没柱础直接放在阶座上柱式简单、朴素、森严;2爱奥尼克柱式轻巧、雅致柱头带涡卷具有女性美;3科林新柱式更加细致。希腊的柱子常与法圈和构柱并用成了装饰的作用常用重叠柱式。罗马有五种柱式:1脱斯干柱式,柱身无凹槽;2陶立克柱式,罗马人很少用;3爱奥尼克柱式,卷涡的支配与希腊不同四面都有相同的角卷涡;4科林新柱式,罗马人的最爱也最为常见,柱帽头雕刻富丽,四周的叶瓣为软毛茛叶螺旋或人物雕镂;5混合柱式全部与科林新式相似,时奥尼克式和科林新式混合而成。线脚,希腊的线脚柔美而精美,分别有正波纹线、反波纹线、蛋纹线、小平线、小圆凸线、凹线、半圆线、鸟嘴线檐版;罗马的线脚富于雕镂对轮廓不如希腊的研究。他的线脚多为圆形。 古希腊建筑的配置与环境紧密结合,采用几何性对称性和直交网格为控制因素。富有雕塑性表达明晰的结构内外廊以及创造的三大柱式对世界建筑的影响深远。古罗马建筑常以严格的轴线为基础来组织,并赋予轴线一种与众不同的特性以及其对室内空间的拓展和多样化的使用,这与其积极的外部空间相呼应。古罗马使用了古典柱式,却用了一种根本上创新的方式使它赋予了一种在空间上整合的新型环境的特征。罗马庙宇森林柱子发展为深的门廊而内殿成为了一个与进坛同宽的统一空间,其行式对日后的教堂影响深远。

古罗马大道

关于罗马道路的分析认识 14061096苏致远提到古罗马的道路,很容易使人想到“条条大路通罗马”这条古老的谚语。虽然这条谚语的意思已经发生了很大的改变,但是还是能从其中领会到古罗马那四通八达的道路曾经有多么辉煌。虽然在当时有很多国家的道路比罗马道路更具规模,但能够像古罗马道路这样历经历史风沙腐蚀,沿用至今者却是寥若晨星。 (一)道路的建筑过程 古罗马兴建道路的初衷是为了便利军事征服,因而对道路的设计工艺提出了很严格精密的要求。针对不同的道路环境提出的很多有创意性的筑路方案在现代社会仍然具备应用价值,例如在某些山区的“之”字型筑路以减缓上下坡度这一方案就曾被我国著名铁路工程专家詹天佑先生在修筑京张铁路时借鉴。 在实现其设计方案时,古罗马工程师将携带日晷,量角仪,水准测量仪等工具进行异常精确的测量来调准路线并用木桩做好标志,之后便开始道路的铺筑阶段。首先用犁松土,标道路边线,然后向下挖掘1—1.5米,从下至上大致分为四层:最下层用一些小石块,砂浆和粘土作地基;第二层是不透水层,用小卵石,碎石子,砖块和混泥土混合夯实,以保证道路的坚固和高度;第三层用掺有石灰,沙子,水泥的优质混泥土铺在地基之上,并用机器碾压结实;最后一层,也就是车骑直接接触的路表面,用凿刻平整的石块和碎石铺就,而且中间略为凸起,以便于雨水流向两旁,减少其对道路的腐蚀。大道两旁设有水沟作为排水之用。了解道路的铺筑过程后,我们大可不必惊叹于道路的结实耐用程度。曾有人赞叹道:“把它比

作埋葬在地下的墙,经常持续100年无需维修。”而且在道路修建中,有一些小细节也同样是令人佩服的,古代的车辆比较笨重,且多采用木制车轮,因此罗马人专门在道路转弯处的路面上刻下车辙,以引导轮子更加容易的前行。 关于罗马道路的命名也有一个有趣的现象,在共和国时期,罗马道路根据负责修建这条道路的官员的名字来命名,这些人通常是检察官或执政官。例如:公元前312年修筑的阿庇安大道是由检察官阿庇安·克劳狄乌斯·凯库斯(Appius Claudius Caecus)的名字命名的。这或许也为罗马道路坚固耐用提供了一些保障,毕竟没有哪位官员希望自己死后再背上玩忽职守修路失职的罪名。公元6世纪时期,拜占庭的历史学家Procopius仍对阿庇安大道羡慕不已:“阿庇安大道,他是世界上最显著的标志之一,阿庇安开采出很多石灰石和硬石,有的甚至从远处运来,所有的石块都整齐地切割成多边形,它们用混泥土连接,异常坚固结实,以至于给人一种印象是,它们不是连接在一起而是长在一起似的。许久以来,这些石头经过无数行人,车辆,牲畜的踏磨而不曾分离损坏。不,它们不曾失去任何光泽,因为它是阿庇安大道!” 而在我们现代社会的某些小县城里,道路问题却颇为严重,与千年之前的道路相比,筑路时仅仅刷上一层薄薄的水泥,导致路面斑驳打满“补丁”。而且雨季普遍道路上洪水蔓延,给大家的交通带来了极大的不便利。在飞速发展的同时,这些古老的艺术成就还是需要当代人的注意力,有很多优异之处,仍然具备参照价值。 (二)道路的合理规划 早期的一些罗马城市受到原来老城区的束缚,导致城市道路相对狭窄。Javenalis曾经抱怨罗马城说,车子在夜间颠簸在高低不平的路面上使人无法入眠,摩肩接踵的人群,让昼

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

罗马法的特点及对后世影响 学号:27 姓名:庄鹏科目:外国法制史 罗马法是罗马奴隶制国家法律的总称。它不仅包括从罗马国家产生至西罗马帝国灭亡时期的法律,也包括公元6世纪中叶以前东罗马帝国的法律。罗马法保护私有财产,维护奴隶主阶级的统治,是欧洲历史上第一部比较系统完备的法律体系,对后世产生了广泛而深远的影响。 特点: 1、罗马法作为奴隶社会法律制度在其产生、发展和完善的过程中深受古罗马奴隶制国家历史发展的影响。 (1)罗马共和国建立于公元前509年,在平民反对贵族的斗争中,罗马法由习惯法向成文法发展。公元前450年颁布的《十二铜表法》是这一发展过程的重要里程碑。《十二铜表法》严格保护奴隶主阶级的利益及其统治秩序,保护奴隶主贵族的私有财产权和人身安全不受侵犯。同时,作为平民与贵族斗争的产物,《十二铜表法》也在一定程度上维护了平民的利益。《十二铜表法》是罗马国家第一部成文法,它总结了前一阶段的习惯法,并为以后罗马法制的发展奠定了基础。 (2)在罗马共和国时期,罗马法用来调整罗马公民之间的关系,适用范围主要限于罗马公民,所以被称为公民法。在公民法下,罗马公民受到法律的保护,并享受法律赋予的权利。在罗马帝国建立以后,由于罗马的扩张,所控制的辽阔版图上不同民族之间的矛盾显现出来,政治经济活动中出现了许多公民法无法解决的新问题。在这种情况下,公民法发展为万民法,万民法适用于罗马统治范围内的一切自由民。 2、罗马法是诸法合体、私法为主的法律体系。 公法与私法的划分最早是由古罗马法学家乌尔比安提出的,他认为凡以保护国家公益为目的的法律为公法,凡以保护私人利益为目的的法律为私法。按照现代法学的分类,一般将宪法、行政法、刑法和程序法等划为公法,而把民法、婚姻法和商法等划为私法。诸法合体是古代法律制度的特点,无论中国、古罗马,还是其他国家。因为在法律制度发展水平还比较低下的情况下,对法律进行明确的分类还不是那么容易的事。古罗马的公民法内容包括国家行政管理、诉讼程序、财产、婚姻家庭和继承等方面的法律规范,即公私法不分、实体法与程序法不分,表现出诸法合体的特征。发展到万民法以后,由于罗马帝国境内简单商品经济高度发展,民事法律关系扩大到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导致私法体系更为发达。罗马法注重形式,注重法律程序。最为突出的表现是《十二铜表法》的一些规定。如买卖不动产和奴隶等,除当事人亲自到场外,还必须邀请5个证人和1名司秤参加,要讲规定的语言,做一定的动作才能生效(周枏《罗马法原论》,北京:商务印书馆,1994年第1版第42页)。这么做的目的是为了让当事人慎重考虑,防止错误、欺诈、胁迫或无端翻悔,也为了避免法官在司法中徇情偏袒。公民法基本上保留了注重形式、程序繁琐的特色。发展到万民法后,为了适应商品经济发展的要求,才逐渐变得简易、灵活。程序的严格执行是为了保证实体权利和义务的实现,程序不是可有可无的东西,罗马法注重程序是法律体系完备的表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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