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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暂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暂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暂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暂行)

【法规类别】资本项目综合

【发文字号】衡政规[2017]2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09.07

【实施日期】2017.09.0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民间投资的意见(暂行)

(衡政规〔2017〕2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充分挖掘民间投资潜力、提振信心、激发活力,推动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拓展民间投资领域。继续坚持“非禁即准、平等待遇”原则,坚决取消针对民间投资设置的歧视性附加条件和隐性条款。对民间投资进入自然资源开发、环境保护、能源、交通、市政公共事业、健康养老等领域,除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外,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股东结构、股份比例等限制。鼓励民间资本举办义务教育学校、中等职业学校、综合医院、中医类医院、康复医院等,民办机构用水、用电、用气、用热等公共

服务价格与公办机构执行相同标准。鼓励民间投资参与国有企业股份制改造、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增资扩股、市场化重组以及企业经营管理,大力发展混合所有制经济。利用3年时间对民营企业主要经营者轮训一遍。支持民营企业发起设立民营银行,民营企业参与城市商业银行风险处置的,持股比例可适当放宽。支持民营企业参与农村信用社股份制改革和农村商业银行增资扩股。村镇银行主发起行的最低持股比例由20%降低为15%。组织实施投资工程包,可采取公益性项目与经营性项目相结合的方式,将利润低、甚至可能亏损的项目与利润高、收益好的项目组合打包,鼓励、引导民间投资多元化发展。(责任单位:市教育局、市财政局、市人社局、市发改委、市民政局、市环保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食品和市场监管局、市质监局、市物价局、市银监局、市金融办、市卫计委,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二、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在全省率先推行“一照通”基础上,落实一次告知、预约服务、延时服务、领班代办、限时办结等工作制度,让群众和企业只跑一趟,即可办理市场准入的全部证照事项。清理精简行政审批事项,解决好多头办理、环节交叉、互为前置等问题。清理规范投资项目报建审批手续,简化核准前置条件,只保留选址意见、用地预审两项前置审批。对禁止投资的产业目录和核准投资项目目录以外的项目,探索实行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实行投资建设项目联合评审、联合踏勘(测试)、联合图审、联合验收“四联合”并联管理。加快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对民营企业实行“红黑榜”管理,对守信企业优先支持,进入“黑榜”的原则上不予支持。(责任单位:市编办、市法制办、市行政审批局,各县市区政府,衡水高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

三、落实民间投资优惠政

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梳理

部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梳理 2013年9月5日上午,副部长主持召开部办公室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专题分析讨论了部办公室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整改建议,现将有关情况梳理如下: 一、办文方面 (一)公文运转。存在收文处理不及时、分类不够准确等问题,致使公文运转效率偏低。建议借鉴市委办的运转模式,阅件和办件统一收文,做到当日收文当日处理。(责任人:) (二)发文管理。对各科室拟稿文件核稿不够严格,易出现文稿错误;已印发文件未及时反馈至分管领导。建议认真细致对各科室文稿进行审核,并将印发稿件抄送有关分管领导。(责任人:) (三)文件保管。存在文件外借不登记,文件传送不装封等问题,文件丢失、泄密等隐患较大。建议严格文件外借登记制度,传送文件必须用信封等密闭。(责任人:) (四)网络安全。存在泄密文件在联网电脑上拷贝、使用等问题,网络泄密隐患大。建议严格执行相关保密要求,涉密文件用专用保密电脑处理。(责任人:) (五)印章管理。未严格按照有关用印管理的规定,对印章使用进行审批、登记,建议严格印章管理,对印章使用进行审批、登记。(责任人:) 二、办事方面 (一)车辆维护。车辆紧急报修、紧急加油程序较繁琐,对出差期间车辆维修和加油造成不便。建议按照常态管理和特事特办相结合的原则对车辆报修和用油进行管理。(责任人:)

(二)洗车补贴。洗车费补贴标准较低,建议先行了解其他部门的洗车补贴标准,再报部领导决定是否进行调整。(责任人:) (三)复印室管理。复印室钥匙管理不严格,易造成财产损失;文件头等资料管理不到位,易外流、隐患大;复印机管理不规范,可以任意使用,易损耗。建议由专人负责复印室钥匙、文件头使用和复印机使用的管理。(责任人:) (四)休息室管理。司机休息室未设置休息床铺。因休息室位于过道旁,设置床铺休息不太雅观,建议到车辆上休息。(责任人:) 三、办会方面 (一)会议室管理。会议室安全管理不到位,会议室电源、门窗未及时关闭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由专人负责会议室设施的管理。(责任人:) (二)会议服务。会议服务不周到,会议茶水、茶杯等准备不足的情况时有发生。建议由专人负责管理,其他人员及时关注并提醒。(责任人:)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 则》的通知 【法规类别】行政处罚与行政复议 【发文字号】衡政[2003]50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03.07.28 【实施日期】2003.09.01 【时效性】失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失效依据】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2012)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的通知 (衡政〔2003〕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已经市政府研究通过,现予印发,请参照执行。 二○○三年七月二十八日 衡水市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工作规则

第一条为适应衡水市行政复议工作的要求,明确衡水市人民政府(以下简称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与市政府行政复议工作机构的职责和工作程序,提高复议工作效率,准确、及时、合法、规范地审理行政复议案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以下简称《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市政府是依据《行政复议法》的规定,受理复议申请、对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并作出复议决定的行政复议机关。 市政府法制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政府法制办)是市政府的行政复议机构,下设行政复议科,具体承办《行政复议法》第三条规定的事项。 第三条衡水市人民政府市长是市政府行政复议机关的法定代表人,负责对复议工作的有关事宜作出决定。 市长可授权委托主管副市长、主管秘书长对复议案件的有关事宜进行处理。 第四条下列行政复议案件由市政府法制办报请市长作出决定: (一)被申请的政府工作部门是由市长或者副市长兼任领导职务的; (二)具体行政行为是依据市政府的决定作出的; (三)其他必须提请市长决定的重要复议案件。 上列复议案件,市长可视情况委托主管副市长、主管秘书长或市政府法制办主任处理。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衡水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等四部门关于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工作的指导意见(2020)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彻底解决我市住房制度改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依据国务院及省、市政府出台的房改政策,现就进一步做好公有住房出售有关工作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公有住房出售的原则 (一)坚持依法依规、实事求是。坚持房改政策严肃性,严格执行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严禁用违法方式解决公有住房出售问题,确保依法依规开展。同时要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对待历史遗留问题。 (二)坚持敢于担当,积极稳妥。将公有住房出售工作列入我市解决房地产历史遗留问题工作范畴,市直各单位对本系统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负总责,属地政府对辖区内公有住房出售工作负属地管理职责,各级各部门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主动作为,强力攻坚,有序有力有效抓好工作落实。 (三)坚持区别对待,分类施策。客观公正研判历史遗留问题形成的背景,彻底清理,分类处置。摸清底数,分类建账,精准施策,彻底解决。坚持尊重历史,面对现实,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 二、公有住房出售范围 (一)可出售公有住房范围。公有住房也称公房、国有住宅,它是指由国家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投资兴建、销售的住宅,在住宅未出售之前,住宅的产权(占有权、使用权、收益权、处分权)归国家所有。包括1998年12月15日前已租住的原有公有住房;经批准于1998年12月15日前开工,2000年6月底前竣工交付使用的住房(含职工集资建房)。 (二)下列公有住房,属不可售情形: 1.按照规划需要拆除改造的公有住房; 2.党政、科研机关及大专院校内与机关、办公不可分割的住房; 3.具有历史纪念意义的住房; 4.严重损坏房、危旧房; 5.房屋产权有争议的住房; 6.本级人民政府规定其他不可以出售的公有住房。 (三)购房申请人资格

办公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办公室工作存在的问题与对策 办公室是组织干部职工从事日常工作和参加社会活动的协调机构。它不仅是公司领导者的参谋和助手,还是沟通上下左右的桥梁和枢纽,也是公司的门面、窗口和后勤部。 近年来,由于机关职能的优化重组,将原先属于监察室、人教科的部分工作纳入办公室后,办公室的地位得到进一步突出。自然,处于如此重要地位的办公室工作,其质量的好坏与否,将直接影响到全局的整体形象和工作绩效。 因此,要建设和谐国税机关,必须从办公室工作抓起。现在,笔者就如何提高办公室人员工作质效谈点个人粗浅看法。 一、目前办公室人员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工作目标不明。一是办公室整体工作缺乏总体目标和规划,不清除办公室工作应该做到什么程度,什么样子,向一个什么方向发展。二是办公室人员个人对自己的岗位也缺乏正确定位,上级安排一件事就做一件事,缺乏自己工作规划和目标。不会积极主动去思考,去构想以后的工作。 (二)服务对象不清。办公室人员服务对象不仅仅是单

位领导,还有全局干部职工和整个单位形象。许多人很多时候都是认为只要领导交办的眼前事情做完做好就行,不急、不管、不问、不深入了解基层干部职工的需求和社会对国税局的需求。 (三)自身职责定位不准。办公室人员没有明白办公室工作就是服务的基本职责,认为办公室是机关中枢,是指挥机构,什么都作单方面决定,而不是先向干部职工征求工作意见和建议,造成制订的许多办法和措施,得不到领导的肯定和职工心悦诚服的执行。 (四)工作措施创新不够。目前,办公室的工作措施基本上是延续以前年度的工作措施,依样画葫芦,其管理方式也基本是按照岗位职责上面规定的主要事项而进行。办公室没有根据时间、地点、人员、机构、工作要求和社会形势等客观环境的变化而完善相关措施,更没有提出新颖的创新举措来提高工作效率。 (五)人员缺乏激情与活力。工作不紧不慢,不讲速度,人员精神面貌萎靡不振,没有进取之心,不积极主动地承办工作。对待来人来客不热情,协助工作不热心。不积极主动为领导建言献策,不积极主动做好自身工作,遇事拖沓,办事推诿。甚至有部分人觉得工作创新思路提得越多就是自己给自己增加更多麻烦,纯粹是自找苦吃。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办字[2013]15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3.05.03 【实施日期】2013.05.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务信息工作的意见 (办字〔2013〕1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政务信息是政府领导科学决策的重要依据,是及时、快速、准确反映各地、各部门工作的有效途径,是政府指导工作、传达政令、交流情况的重要手段。为在新形势下进一步做好政务信息工作,提高政务信息为领导决策服务水平,现提出如下加强和改进工作意见: 一、增强做好政务信息工作的紧迫感 1、认清形势。省政府提出“新的政府一定要有新的作风、新的目标、新的行动”,市政府提出“新一届政府要有新面貌、新形象、新业绩”,新的工作形势对全市政府系统

信息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当前,我市正处在冀中南地区列入国家层面重点开发区域,衡水加入首都经济圈,省委、省政府启动衡水地区综合配套改革的多重扶持政策叠加的黄金发展期,按照市委、市政府“强势开局、跨越赶超,提前建成小康社会”的总要求,各级各部门要站在更高的起点、从更广的角度,重新审视和正确认识新形势下政务信息在政府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进一步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积极主动,创新实干,为领导决策提供全面、优质、高效的信息服务。 二、明确政务信息工作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积极践行科学发展观,按照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工作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全市经济社会发展主要预期目标和阶段性目标任务、重点工作、重要举措,坚持服务宗旨,加强制度建设,完善网络体系,打造信息载体,努力拓宽信息领域、挖掘深度、多出精品,不断提高政务信息工作质量和服务水平。 3、目标任务。全面反映政府工作及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情况,为政府制定决策、实施决策和完善决策提供信息服务;及时反映重大改革的进展情况、重大经济活动的运行情况,为政府领导组织协调、实施宏观调控提供信息服务;适应政府转变职能的需要,提供导向性和

衡水城总体规划

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实施评估 一、评估的目的 《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20)》(以下简称2008版总规)2008年获得河北省人民政府正式批准,对市委、市政府的一系列决策产生了重大影响,在繁荣城市经济,优化产业布局,增强城市承载能力,优化城市用地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活力和魅力等方面起到了积极的引领促进作用。 对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的评估主要是结合衡水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对城市总体规划实施以来的规划目标实现情况进行评估,及时监督规划的执行和调整总体规划实施的保障措施,提高规划实施的严肃性。其次,对衡水市城市总体规划进行全面、科学的评估,有利于及时研究规划实施中出现的新问题、新情况,总结和发现规划的优点和不足,探索规划实施的机制与策略,以此提高规划实施的科学性,避免违反法定程序随意干预和变更规划的可能。再次,通过规划实施的评估,实现从重视规划编制研究到重视规划实施的转变。 二、本次评估的主要内容 根据河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做好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工作的通知》的要求,城市总体规划实施评估的主要内容应包括以下几部分: 1、城市发展方向与空间布局评估 从城市空间结构上来看,对比2008版总规的要求,衡水市近年来的城市发展基本集中在“一体两翼”的空间框架之内,总体规划确定的“一体两翼”组团式城市布局结构得到了较好的执行和实施,城市总体空间框架得到了不断完善和强化。 从城市发展方向上来看,近几年的总体发展方向与2008版总规所确定的方向基本一致,尤其是主城区和路北组团基本按照总体规划确定的发展方向进行城市用地和功能的拓展,但滨湖组团发展区位与规划制定的发展区位存在一定偏差。2008版总规确定“按照衡水湖自然保护区管理条例,滨湖组团建设用地在保护区实验区以外集中布置。”从实际发展情况来看,滨湖组团建设主要沿106国道,在其东侧纵向展开,并未形成组团布局的形态。滨湖组团实际发展与规划发展方向差异较大的原因是衡水湖自然保护区实验区范围界限调整至盐河故道、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方案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 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史工作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6]55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4.14 【实施日期】2016.04.14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6〕5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现将“《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方案”印发,请认真做好,抓好落实。 《衡水年鉴》是市政府主办的记述全市自然、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等各方面情况的年度百科全书。为确保《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工作顺利完成,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县市区、市直各部门、驻衡各有关单位,一定要提高认识,充分认识编纂《衡水年鉴》的重要意义。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地方志工作条例》和省政府发布的《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要求,在规定时限内按要求完成年鉴资料

报送任务;要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撰稿任务落到实处;要选派具有一定理论水平、熟悉业务、文字综合能力强的同志承担撰稿工作;有关领导要加强督导和文字把关,保证此项工作按照时间要求和质量要求认真完成编纂任务。 二、如实记载,突出特色。编纂《衡水年鉴》(2016卷)要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和省委八届十二次会议精神为指导,按照市委三届七次全会部署,真实记录2015年度衡水市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各方面的基本情况和年度大事、要事,在保持资料连续性的同时,突出反映全市人民在市委、市政府领导下,围绕“绿色崛起,跨越赶超”总目标,努力克服不利因素,大力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着力改善民生,经济社会持续向好的态势。 三、精益求精,确保文稿撰写质量。一是相关供稿部门要把好政治关和保密关。所提供稿件内容一定要与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相一致,与国家的各项法律法规相一致,数据、资料必须符合国家有关出版物的保密规定,不宜公开刊载的数据、资料不得入鉴。二是数据要与统计部门报表相一致。统计部门没有的数据以职能部门口径为准。三是各级各部门对于入鉴资料要反复核实,确保事实准确,数字无误。稿件以上年度工作总结和其他档案资料为基础,但决不能写成总结报告式或新闻报道式。语言要直述其事,言简意赅,言之有物,力避空话、套话。要把上年度工作中取得的成绩记足、记全。同时对于存在的问题找准、找实,特别是各部门提供的2015年度领导人名单及任免时间一定要按要求以原始任免通知等档案资料为准,先免后任,时间精确到月。具体撰写格式、体例、式样可参考近年《衡水年鉴》。四是《衡水年鉴》(2016卷)将作全新改版并增加文字内容。各供稿部门要认真研读《衡水年鉴》(2016卷)编纂方案(附后)按最新要求供稿。 四、周密安排,按时按要求完成供稿任务。《衡水年鉴》(2016卷)记述内容起止时间为2015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各承编单位要按照《衡水年鉴》(2016

衡水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衡水市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细则 (1999年1月20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市区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创造洁净、优美的城市卫生环境,促进城市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物质文明建设,根据《国务院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条例》、《河北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参照《河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有关条款,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坚持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和专业管理、群众管理、行业管理相结合的原则,实行两级政府(市、区政府)四级管理(市、区、办事处、居委会)体制。 第三条衡水市城市建设局是市区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城建局下属专业单位为具体执行单位。其具体职责是: (一)贯彻实施有关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的法律、法规、规章。 (二)负责对辖区内市容和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工作。依法查处违反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法规的行为。 (三)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四)市政府赋予的其它职责。 第四条桃城区政府,街道办事处,有关乡政府和公安、工商、爱卫会、卫生、交通、规划、环境保护等与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有关的部门,在其职责范围内做好本行政区、本行业内的市容和环境卫生工作。 第五条政府有关部门要把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专业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和小区规划,并同时组织落实。 第六条宣传部门、新闻单位要加强对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法规、条例的宣传和对市容环卫工作者的宣传、不断提高市民的城市环境卫生意识和市容环卫工作者的社会地位。 第七条社会各界要维护和尊重环卫工作者的正当权益和劳动成果。市政府对在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工作中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八条本实施细则适用于衡水市市区规划区以内的所有单位和个人。衡水市所辖县级市、县城、建制镇可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章市容管理 第九条产权单位和个人有责任保持街道两侧建筑物、构筑物、固定设施的整洁、美观,对残墙断壁和影响市容的建(构)筑物,由产权单位和个人负责及时维修和拆除。沿街两侧室外、阳台、窗外禁止堆放、晾晒和吊挂有碍观瞻的物品、衣物,不得在建筑物和道路两侧树木上乱钉、乱挂、乱贴、乱画。 第十条禁止在户外和道路两侧堆入物料,搭建建(构)筑物或其它设施。因建设等原因需占用便道临时堆放、搭建的,必须经城建部门批准,并办理相关手续,按规定交纳占用费。 第十一条在市区设置户外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必须报经城建部门审批。未经城建部门审批,有关部门不能办理其它手续。户外设置广告、标语牌、画廊、橱窗、标志牌等,内容要健康,用字要规范,外形要美观,设计要新颖。经办单位负责定期维修、油饰或拆除。 第十二条市区大型商场、邮电、旅(宾)馆、公园、影剧院等较大公共场所,由产权单位负责设置汽车、自行车停放场地,并设专人负责管理,但不得占用城市道路。 第十三条市区内市政、通讯、电力、有线光缆等公用设施,应按城市规划设置,保证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法规类别】机关工作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字[2015]14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5.07.27 【实施日期】2015.07.27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 (衡政字〔2015〕14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省委八届七次全会、市委三届六次全会和《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政府法律顾问制度的意见》(冀政字〔2015〕25号)等会议、文件精神,加快法治政府建设,现就我市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提出以下意见。 一、总体目标 2015年底前,各县市区政府要按照省委八届九次全会和市委三届六次全会要求的标准,合理配备政府法律顾问,建立健全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吸收专家和律师参加的政府法律顾问队伍;市、县政府工作部门和乡(镇)政府要至少明确1名负责政府法

律顾问工作的专职人员,聘请1名法律顾问。 二、推进原则 (一)全面覆盖原则。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普遍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根据相关规定和实际情况,设置政府法律顾问队伍。 (二)合理配置原则。按照“人员精干、优势互补、理论与实践兼顾”原则,多元化、多渠道遴选政治素养好、业务能力强、专业水平高、敬业精神佳的政府法律顾问。政府法律顾问队伍以政府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体,以法学专家、执业律师为补充。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需求,合理确定政府法律顾问的人员构成和模式。 (三)崇法敬职原则。政府法律顾问要忠于宪法、遵纪守法,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操守,具备与履行职责相适应的专业素质,依法独立提出法律意见和建议,维护公共利益与群众合法权益。 (四)保守秘密原则。政府法律顾问要保守在从事政府法律顾问工作中知悉的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未经聘请单位授权和许可,不得擅自对外披露所承担的工作内容。 (五)有偿服务原则。接受服务者付费和以事定费的有偿服务原则,是提高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的关键,是法律顾问制度有效落实的保障,市、县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采取专项经费与财政补贴相结合的方式,保证法律顾问能够得到与其服务相适应的报酬。 三、人员构成 政府法律顾问包括专职政府法律顾问和聘任政府法律顾问。 专职

衡水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版

衡水市(市辖区)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3年数据专题报告2019 版

引言 本报告借助数据对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进行深度剖析,从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绿地总面积等方面进行阐述,以全面、客观的角度展示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真实现状及发展脉络,为需求者制定战略、为投资者投资提供参考和借鉴。 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专题报告的数据来源于权威部门如中国国家统计局、重点科研机构及行业协会等,数据以事实为基准,公正,客观、严谨。本报告相关知识产权为发布方即我公司天津旷维所有,其他方引用我方报告均需要注明出处。 本报告旨在全面梳理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的真实现状、发展脉络及趋势,相信能够为从业者、投资者和研究者提供有意义的启发和借鉴。

目录 第一节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居住用地面积和绿地总面积现状 (1) 第二节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3) 一、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现状统计 (3) 三、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占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比重统计 (3) 四、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衡水市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同全国城市建设用地总面积(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6 第三节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指标分析(均指市辖区) (7) 一、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 (7) 二、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现状统计分析 (7) 三、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占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比重统计分析 (7) 四、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衡水市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7-2018)变动分析 (8) 六、全国城市居住用地面积(2016-2018)统计分析 (9)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落实<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落实<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文史工作 【发文字号】衡政办字[2016]126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6.08.22 【实施日期】2016.08.2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衡水市落实〈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 (衡政办字〔2016〕126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工业新区、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各部门: 《衡水市落实〈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8月22日

衡水市落实《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河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的通知》(冀政办发〔2016〕20号,以下简称《规划》)精神,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文化强市建设、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中的重要作用,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健康有序发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解放思想,实事求是,锐意进取,改革创新,充实和拓展地方志成果体系,丰富和挖掘地方志资源,充分发挥地方志工作在传承文化促进发展中的重要作用,依法推进全市地方志事业科学发展,为加快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精神动力、决策参考、信息服务和智力支持。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正确方向。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发展道路,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不动摇。通过编修和开发利用地方史志成果,为弘扬优秀传统文化,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提供丰富、优秀的精神文化产品。 2.坚持依法治志。按照《地方志工作条例》《河北省地方志工作规定》,树立依法治志理念,培育依法治志环境。加大地方志法规制度宣传力度,切实依法履行组织、指导、督促和检查职责及相关义务。 3.坚持科学发展。以修志编鉴为主,统筹兼顾信息化建设、方志馆建设、旧志整理、理论研究、开发利用等工作,实现地方志事业全面科学发展。 4.坚持改革创新。继承和弘扬中华民族编史修志优良传统,认真总结工作经验,正确把握发展规律,结合衡水市地方志工作实际,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大局,解放思

对做好党政办公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做好党政办公室工作的几点建议 一要牢记职责。职和责是相连的,所谓职责,就是要明确你在办公室是干什么的、要干好什么事,如何干好这些事。职能不同、职责就不同;岗位不同,任务也就不同。办公室是一个单位的重要办事部门,也是一个出成果、出人才的岗位。在办公室工作的同志一般都是比较出色的,起码是领导信任的,不公特长明显,而且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发展潜力等方面都是比较优秀的。所以从事办公室工作要有光荣感,有了光荣感就要有责任感。如何把到手的事情做好,如何做得最好,让领导满意,让基层满意。我们也许没有办法把每一件事都做得尽善尽美,但是有没有责任意识、用心还是不用心,结果大相径庭。办公室无小事,成败就在一念之间,这就要求我们不管在任何时候、任何岗位,都要用心牢记自己的职责。 二要忠诚可靠。办公室是一个政治性、原则性、从属性非常强的综合部门,是组织性、纪律性、保密性很高的要害部门。既然有幸走上这个岗位,就要义无反顾地投入春天般的热情,爱岗敬业、任劳任怨,执着地追寻它,尽力地干好它。要充分认识办公室工作的性质和重要地位,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锤炼自己的政治品质,要把心交给组织、交给领导,做到忠诚可靠,忠于党的事业,忠于组织、忠于领导。做到不该看的不看,不该听的不听、不该问的不问,不该传的不传。只要我们每一位干部把每一件工作当成一种事业是追求,把领导和群众的每一件小事作为一项任务去完成,就会在工作实绩中获得无限的乐趣和丰厚的精神回报,我们的精神境界就会得到升华,人生价值就会得到实现。 三要勤出精品。这里所说的“品”,不是单指一件作品、一篇文章,而是包含办公室所有的业务。写一篇文章,搞一次接待完成领导交办的一件事项、接好一个电话、一个上访户,甚至打好一篇文章,校好一篇文稿,都可以出精品。从“勤”字上讲,办公室不仅是一个吃苦受累的地方,有时还是一个受气的地方,因此要对自己的工作高看一眼、厚爱一分,苦中求乐、苦中求进,争做乐于吃苦、默默无闻的“孺子牛”,扎实工作,勇往直前的“马前卒”,恪尽职守、严谨细致的“螺丝钉”。从“精品”上讲,办公室事情比较多,天天做、夜夜做,一年到头都有做不完的事,可以说打开门来都有事,因此我们在工作中要有强烈的创新意识,要有做了就一定要做好的决心,这样才能让领导更好、更快地认识、了解和赏识你。 四要自我锤炼。一是工作要多一点预见性。“身在兵们,胸为帅谋”,要谋在先、想在前,跟得上领导的节拍,做到领导未谋有所思、领导未示有所为,变被动为主动。二是思想要多一点对接性。要跟领导的思想“同频共振”,争取研究在领导决策之前,参谋在领导思考之中,参在关键外、谋在点子上,力求参得进、参得准,实现在观大势中增强服务意识、在知全局中提高服务水平。三是办事要多一点稳妥性。要捕捉领导关注的一些热点、亮点、难点问题,“想领导之所想、优领导这所优、急领导之所急”,要正确领会领导意图,能够把一件件、一桩桩具体的事情稳妥的落实下去,而不能简单地当“话筒”,在该有主见、能有主意的地方,要有主见、有主意,并能够适时地提出意见和主意。 五要塑好形象。一是学习的形象。“有为才能位”。学习对于办公室的同志做好工作和成长锻炼非常重要!干好本职工作要学习,提升自身能力素质要学习,适应领导的思想和工作也要学习,将来离开单位履新换岗也要学习。而且办公室有比较好的学习条件,信息量集中,文字材料多,还有很多外界无法接触到的材料,如领导的讲话稿、领导处理问题的过程等等,除了向书本、向文字学习外,还可以向领导学。要通过不断的学习和积累,使自己保持敏锐的嗅觉,能够在思想上、理论上、工作实践上得到锻炼和长进。学习过程中要多一点悟性,多一点实性,借鉴别人的经验、吸取别人的教训。据各自岗位要求,缺什么补什么,以达到实效实用、事半功倍的效果。二是创新的形象。希望在于创新、未来在于创新。“发展要有新思路、革要有新突破、放要有新局面、工作要有新举措”。从事办公室工作,思想观念要更加的解放、超前,要有一些新的想法,并且工作中能够贯彻和应用,要常常思考“怎么做”和:怎么才能做得更好“,并且通过自己的思考把握一些规律性的东西,创造性地把工作做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 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法规类别】财政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字[2017]30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7.10.11 【实施日期】2017.10.11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衡水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衡水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的通知 (衡政字〔2017〕3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衡水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 2017年10月11日衡水市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

根据《河北省省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冀政发〔2016〕47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改革省对下财力性转移支付的意见》(冀政发〔2016〕46号)、《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省财政直管县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冀政字〔2016〕61号)和改革总体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制定如下方案: 一、改革的目标任务、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目标任务。根据中央、省改革总体部署,依照《河北省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要求,科学界定、合理划分市以下地方政府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完善市与市辖区财政收入划分、转移支付管理等配套制度,逐步形成依法规范、权责匹配、协调配合、运转高效的市以下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模式和明确清晰的分工体系,促进地方各级政府更好履职尽责,提高基本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为建设经济强市、美丽衡水提供有力保障。 2017-2018年,承接完成中央与地方、省与市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全面完成市内公共安全领域划分工作,基本完成教育、医疗卫生、环境保护、交通运输等领域的划分工作。2019-2020年,基本完成主要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及各项改革配套措施,形成市以下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的清相晰框架。 (二)总体要求 1、全面落实中央、省改革精神。准确把握中央、省改革目标取向、政策意图和推进节奏,全面承接和完成好各项改革任务,确保中央、省改革精神及时有效落实。在中央及省相关规定和授权范围内,紧密结合我市实际,积极吸收市内相关改革成果,合理划分市以下各级政府提供基本公共服务方面的职责,尽快形成科学合理、职责明确的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体系。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民政局透露,国务院已经批复衡水市调整行政区划,同意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区的行政区域,冀州区人民政府驻冀州镇冀新西路239号。下文是我收集的最新消息,仅供参考! 国务院批复河北冀州撤市设区 日前,河北省衡水市民政局透露,国务院已经批复衡水市调整行政区划,同意撤销县级冀州市,设立衡水市冀州区,以原冀州市的行政区域为冀州区的行政区域,冀州区人民政府驻冀州镇冀新西路239号。 据冀州市人民政府官网介绍,冀州市隶属河北省衡水市,地处华北平原腹地,北距首都300公里,西距省会石家庄110公里,辖区总面积918平方公里,总人口37万人。市区北郊有北方稀有的平原淡水湖,总面积75平方公里,已被河北省批准为省级湿地保护区。 此外,7月4日召开的衡水市委(扩大)会议指出,冀州撤市设区是中央和省委、省政府支持衡水发展的重大举措,是市委、市政府打造"一湖三区"大衡水格局、实现"四个一百"目标的现实需要,对于优化整合资源、聚集发展要素,对于改善民生、拉动主城区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融入京津冀协同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撤市设区首先受益的是冀州,要抓住机遇,把冀州建设好、发展好,"十三五"期间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在全市起到领跑作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主动作为,各项工作都要往前推、往前赶,确保尽快完成调整任务。要统一思想,形成合力,确保秩序不乱、平稳衔接、有序推进。 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河北省衡水市一壶斋工艺品有限公司工艺美术师张汝财在向十二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提交的建议中指出,为衡水都市区统筹协调规划的大力发展,建议撤销冀州市、枣强县、武邑县,建立冀州区、枣强区、武邑区。 张汝财认为,由于衡水市区中心城区规模较小,经济总量不足,对全市的辐射带动能力不强,不能构建跨区域整合优化资源,与周边县镇的合作发展新路径受到制约。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十条 措施》的通知 【法规类别】知识产权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衡政办发[2018]1号 【发布部门】衡水市政府 【发布日期】2018.01.16 【实施日期】2018.01.16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十条措施》的通知 (衡政办发〔2018〕1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衡水高新区和滨湖新区管委会,市直有关部门: 现将《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十条措施》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衡水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月16日 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的十条措施

工业设计是科技、经济与艺术的融合,是工业领域丰富产品品种、提升产品附加值、创建自主品牌、扩大市场需求的重要手段。工业设计发展水平已经成为一个地区工业竞争力的重要标志之一。加快工业设计发展,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践行新发展理念、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促进产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的重大举措。为加快我市工业设计发展,根据《河北省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支持工业设计发展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冀政字〔2017〕36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定如下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衡水市工业设计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市委宣传部、市工信、科技、发改、财政、质监、教育、人社、国税、地税、商务、统计、文广新、民政、规划、金融办等部门负责同志为成员,统筹协调和推进工业设计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工业和信息化局。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工业设计工作,推进工业设计发展。各县市区政府也要成立相应领导机构,制定工作推进方案,明确工作思路和工作重点,形成推动工业设计发展的合力。 二、设立工业设计专项资金。市级财政初期安排不少于700万元资金,采取后奖励(补助)的方式支持工业设计发展,其中对财政直管县的企业,市、县财政各奖补50%。自2018年起,市工信局每年10月份将当年符合奖励(补助)等要求的企业上报市政府批准(10月份以后的企业与下一年度企业一并上报,以此类推),同时提出资金预算安排申请。市财政局依据市政府批示及市工信局申请安排资金列入下年度部门预算,并按相关规定及时拨付。各县市区也要根据本地实际情况,设立工业设计专项资金,形成多级联动支持机制。

河北省衡水市2019年高一上学期地理期中考试试卷A卷

河北省衡水市2019年高一上学期地理期中考试试卷A卷 姓名:________ 班级:________ 成绩:________ 一、选择题 (共12题;共34分) 1. (2分)地球处于一种安全的宇宙环境之中指的是() ①太阳很稳定 ②八大行星公转方向一致 ③八大行星公转轨道几乎处于同一平面上 ④宇宙间的各天体各行其道。 A . ① B . ②③ C . ③④ D . ①②③④ 2. (2分) (2017高一上·巨鹿期中) 某地水平运动物体方向左偏,一年中有两次太阳直射,该地位于() A . 赤道 B . 23°26′N C . 23°26′S D . 20°S 3. (2分) (2013高一上·宝鸡期中) 下列地区能看到绚烂极光的是() A . 位于赤道上的国家和地区 B . 我国香港广州地区 C . 我国长江地区

D . 南北极高纬度地区 4. (2分)地球上岩浆的发源地一般认为是在() A . 外地核 B . 岩石圈下部 C . 软流层 D . 地壳下部 5. (2分) (2013高一上·云浮期中) 与地球公转近日点最接近的节气(北半球)是() A . 春分 B . 冬至 C . 夏至 D . 秋分 6. (4分) (2018高一上·湛江月考) 2018年4月2日8时15分(北京时间)左右,遨游太空6年多的天宫一号,在中国航天人的实时监测和全程跟踪下,在预测的时间和范围内再入大气层,化作流星,凤凰涅槃,不留下一丝遗憾,归隐安宁寂静的南太平洋。回答下列各题。 (1)天宫一号归隐南太平洋这一天,太阳直射点() A . 位于南半球,正向北移动 B . 位于北半球,正向北移动 C . 位于南半球,正向南移动 D . 位于北半球,正向南移动 (2)天宫一号归隐南太平洋时,下列说法可信的是() A . 湛江市区主要干线道路正值拥堵高峰期 B . 日本东京(东9区)中学生正午休

对加强党委办公室工作的几点建议

对加强党委办公室工作的几点建议对加强办公室工作的几点建议 党委办公室处在承上启下、联系左右、协调各方的重要位置,肩负着为领导服务、为基层和部门服务、为群众服务的重要职责。其工作水平和执行能力如何,直接影响到党委工作的正常开展。为充分发挥党委办公室在智力服务、综合协调、后勤保障等方面的作用,更好的服务于经济社会发展,现就进一步加强党委办公室工作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规范*管理,确保*运转有序 1、制发、收文规范。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机关*处理条例》的要求,确定专人负责审核*文种、*格式,严把*政策关、文字关,严格按照行文规则,确定*传递范围。收到*后,认真查看签收范围,核对文件份数,做好来文登记,履行签收手续。领导同志参加上级会议带回的文件,要及时交文管人员登记、保管。 2、运转、批办高效。严格按照阅文规定和领导批示意见传办,不随意打乱传阅秩序,不随意扩大阅办范围。*送审、文件传阅由办公室秘书股负责,由联系领导的工作人员负责传递,严格控制*、文件传递时间。工作人员要遵守各项工作纪律,严守党的机密。绝(机)密级*由机要人员送达,送阅时做到“双见

面”,文件不在外“过夜”。 3、保管、借阅严密。实行专人保管*,按不同文种分类登记、编号,并单独存放在有保险设施的*柜内。坚持一月一清理,一季一核对,做到文件和登记相符,如出现短缺,及时查找。传阅*时,要填写专用传阅登记簿,做到送出有登记,收回有注销,不横传,不误事。*出现失控或丢失、泄密的,要立即报告本机关领导,并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二、加强调研信息,确保智力服务有用 1、建立调查研究联系点制度。县委办公室要围绕经济社会的难点、群众关注的焦点、县委工作的重点,选择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乡镇、村(社区)、企业作为领导调查研究联系点,由办公室人员做了领导到联系点开展调研活动的日常服务工作。保证在县委重大决策出台前后,县委领导能及时到联系点进行调研,认真了解中央、省市各项政策贯彻落实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为县委再决策提供参考。 2、建立调研信息联席会议制度。围绕全县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战略和重点、难点问题,定期召开调研信息联席会议,听取各方面对县委各个时期中心工作的意见和建议,制定好重点调研课题,协调各单位、各部门开展调研和信息搜集工作。 3、建立调研、信息成果转化制度。及时将调研、信息成果形成书面报告,向县委领导报送,力争进入决策视野,不断拓宽调研成果转化的渠道和途径,使理论成果与工作实践有机结合。

衡水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2018

衡水市城乡规划技术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城乡规划的制定和实施管理,提高城乡规划管理的工作质量和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河北省城乡规划条例》、《城市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衡水市桃城区、冀州区、工业新区、滨湖新区范围。其它地区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编制城市规划、进行城市规划管理,应当遵守本规定。批准的控制性详细规划或城市设计中有特殊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二章建设用地容积率、商业比例规划管理第四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0。城中村、旧居住区、棚户区改造项目,住宅容积率小于等于2.5。河东旧城区部分改造项目容积率控制在2.8。重要区域(如滏南新区)平均不大于2.0,滨湖新区平均不大于1.8。 第五条在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规模内新建区域,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4.5。棚户区改造项目,商业、写字、办公用房容积率小于等于5.0。城市设计有特殊要求的按批准的城市设计方案执行

第六条对于棚户区改造项目用地规模小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0%的商业设施,用地规模大于等于2公顷的住宅用地,可建设不超过地上总建筑面积15%的商业设施。一般情况下不得建设底商,商业设施单独布置。 第七条超高层建筑容积率指标根据具体情况另行确定。 第八条容积率指标只计算地上建筑面积,地下商业面积计算容积率。 第九条建筑物层高超出标准层高规定的,容积率指标按《衡水市城乡规划局建筑层高控制与建筑面积、容积率计算规定》计算。 第十条建筑物之间因公共交通需要,架设穿越城市道路的空中人行廊道,符合下列规定的,人行廊道的建筑面积不计入容积率。 廊道净宽度不大于6米,廊道下净空高度不小于5.5米(穿越15米及以下城市支路的廊道下的净空高度可不小于4.6米),且廊道内不设置商业设施。 第十一条原有建筑的容积率指标已超出规定值的,不得在原有建筑用地范围内进行扩建、加层。 第三章建筑间距和退地界规划管理 第十二条多层居住建筑间距(不具备日照分析技术条件的)可参考居住区规划设计规范间距系数确定。 (一)平行布置的正南北朝向建筑间距依据日照分析确定,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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