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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服装立体裁剪创意设计大赛赛项规程

首届“中国服装立体裁剪创意设计大赛”赛项规程

一、赛项名称

赛项名称:服装立体裁剪创意设计大赛

赛项组别:教师组(中职、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职业培训机构)

赛项归属产业:纺织服装

二、竞赛目的

围绕“以赛促教、以赛促改”的大赛宗旨,本赛项规程提出符合产业发展方向、同时与先进的技术和学校教学匹配,引领教学改革创新与发展。

通过竞赛,全面提升纺织服装院校教师的服装设计能力和造型结构设计水平,特别是将技能比赛的项目与课程改革的项目紧密结合,逐步将大赛内涵提炼转化,融入课程教学改革项目中,引领和深化服装设计专业之教育教学改革与发展,搭建校企合作、专业与产业有效对接、培养高素质技能型人才的平台。

三、竞赛内容

竞赛项目包括两个分赛项:

项目1.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

项目2.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

竞赛试题内容见《首届中国服装立体裁剪创意设计大赛实操参考试题库》(pdf格式)项目1: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竞赛内容

1.根据提供的款式图,准确理解款式的结构特征,在1:1的立裁人台上运用立体裁剪的手法塑造衣身、领子和袖子造型。先用坯布进行立体裁剪操作,完成后拍前、后、侧外观照片,以备提交供评分使用。

2.展开并整理布片,用硫酸纸拓出净样板,核对样板,加放缝份,配置领面、袋盖、挂面及贴边等,并整理成裁剪用样板。

3.裁剪配发的面料,包含面板、领底、袋盖、挂面及贴边等。

4.用大头针将裁片假缝(可用线手工缝合)。在人台上针对立体造型存在的问题与缺陷进行调整,并在样板的相关部位做出明显的修正标识。

5.选手比赛结束后,将立裁坯布净样板、裁剪时用的1:1样板连同立体造型一起上交供评分使用。

项目2: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设计竞赛内容

1.选手根据大赛组委会所提供的设计主题、元素及竞赛要求,结合品牌市场定位和流行元素,创意设计一款合体小礼服,在A4画面上绘制创意设计草稿。

2.在1:2的立裁人台上标记服装的结构线和设计分割线。

3.选手根据自己设计的款式,采用配发的面、辅料,运用立体裁剪的方法,在规定时间内现场完成一款合体小礼服创意设计。

4.选手比赛结束后,将创意设计草稿和立体造型一起上交供评分使用。

四、竞赛流程

(一)竞赛项目指标体系

项目1: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项目指标体系

项目2: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设计项目指标体系

(二)竞赛时间

项目1: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时间分配表(380分钟)

项目2: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时间分配表(380分钟)

五、竞赛方式

比赛采取个人比赛方式,比赛项目为2个,同一选手只能参报一个竞赛项目。

参赛选手须为全国从事服装专业的中职、高职高专、应用型本科及服装职业技能培训学校服装专业教学的教师,性别和年龄不限。教师须为本校在职教师。不符合参赛资格的选手不得参赛,一经发现即取消参赛资格,退回已经获得的有关荣誉和奖品,并予以通报。

中国纺织服装教育学会会员单位院校优先报名,每个赛项的参赛选手总人数控制在120人以内,额满不再接受报名。

六、竞赛试题

本赛项是基于试题库抽取的公开试题,试题库由组委会按照服装行业相应工种职业标准,结合企业生产实际和纺织服装院校人才培养要求,统一命制,作为《首届中国服装立体裁剪创意设计实操参考试题库》,其中实操题每个项目4个试题,在10月31日大赛启动会上公布。实操题按项目在参考试题库中分别抽取2个试题,作为大赛模拟试题,在竞赛前1个月公布。

七、竞赛规则

1.参赛选手填写报名表并经所在院校盖章邮寄大赛组委会,经组委会审核通过方可参加总决赛。

2.参赛选手按照各竞赛专项工作区域指定的地点采用抽签方式确定工位号。

3.参赛选手按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确认现场条件,根据统一指令开始比赛。

4.比赛试题以纸面形式发放,参赛选手根据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5.比赛过程中,参赛选手须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并接受现场场考务人员的监督和警示。

6.参赛选手须按照任务书要求及程序提交竞赛结果及相关材料。

7.选手提交竞赛结果后,须等待工作人员对竞赛工具进行清点验收方并签字后可离开赛场。

八、竞赛环境

比赛场地设在广东省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230平方米+230平方米)。两个场地均可设置为开放式、通透式,能同时满足120人左右在同一场地同时比赛的要求,确保比赛公正、公平。

开幕式安排在广东省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可以容纳500人的报告厅进行。赛点将专门开辟赛务会议室、嘉宾休息室等配套用房。

比赛场地和各配套用房均配备空调,饮水设施布点合理,消防设施、紧急通道配置齐全,比赛现场监控设施完善,赛场需配置有指示标牌。

广东省东莞市纺织服装学校作为广东省职业学校服装专业技能大赛承办基地,有着较为先进的专用设备,比赛用立体裁剪人台和辅助设备均与全国技能大赛指定品牌型号相同。

竞赛场地包括:成衣立体裁剪工作区域、创意立裁设计工作区域、裁判工作区、作品展示区、专题讲座与大赛点评区以及其他区域。

1.工作区域

工作区域应设置在开放的环境下,占地面积约2000㎡,赛场主通道符合紧急疏散要求。采光、照明、通风和控温良好,环境温度、湿度符合设备使用规定。工作区域环境电功率最低要求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成衣立体裁剪竞赛区域:在指定赛场,每个赛位提供一张打板桌(110cm×90cm)、165/84A型1:1标准人台一个(广德精准JXMT-1518 教学用立裁人台)、吊瓶电熨斗、整开打板纸(1张)、对开的拷贝纸(2张)、1厘米宽透明胶一个,统一配备剪刀、锥子、尺等必备工具。不允许自带花剪和使用双面胶与其他辅料。

(2)创意立裁设计竞赛区域:在指定赛场,每个赛位提供打板桌(110cm×90cm)、165/84A型1:2标准小人台(广德精准JXMT-2528 教学用创意人台)、迷你型创意小电熨斗、立体造型面料、配料和辅料(非坯布),以及A4卡纸和硫酸纸、标记带、消色笔、缝制线、手缝针、大头针等(不使用缝纫设备),不允许自带花剪和使用双面胶与其他非指定辅料。

2.其他区域

(1)裁判区域:在指定裁判工作场地,提供适宜的采光度较好评分房间及评分桌等供裁判使用。

(2)其他功能区域:在指定场地,设展示区、休息区、服务保障区、申诉区等区域。

按照任务书要求,竞赛区域用警示线和标识牌明确标识。

九、技术规范

公开本赛项比赛内容涉及技术规范的全部信息,包括相关的知识与技能、基础技术与要求、操作规程与要求等。

(一)项目1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技术要求

1.能够根据提供的款式图,准确理解款式的结构特征,在规定的时间内运用立体裁剪方法塑造衣身、袖子和领子的造型。能正确处理各部件之间的结构关系。

2.能够正确处理领子、挂面内外层结构关系,附件匹配合理。样板标注必须符合企业生产标准与要求。

3.裁剪面料、辅料配伍与样衣假缝及调整。

4.衣身外观评价点:前后衣长平衡;胸围的松量分配适度;胸和肩胛骨立体适度;腰部合体;底摆平服;袖窿无浮起或紧拉;无不良皱褶。

5.领子外观评价点:领面、领座光滑平顺,翻领线圆顺,外领口弧线长度合适,驳领线平服。

6.袖子外观评价点:袖山的圆度,袖子的角度,袖子的前倾斜;袖子弯度,袖子的内旋。

(二)项目2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设计及技术要求

1.理解掌握服装设计主题与流行元素;廓形明确,内结构、比例符合女性人体特征,具有较强的时尚感,整体风格协调;能根据面料的风格特性、面料质感进行服装款式设计。可穿性强。

2.掌握服装设计与绘画的相关基础知识;能够绘制服装设计草图,表达设计意图。

3.掌握立体裁剪制板方法;掌握多种皱褶设计技法和制作技术。

4.款式外观评价点:前后衣身、底摆平衡;整体无不良皱褶。胸围的松量适度;胸和肩胛骨的立体适度;腰部合体;领袖子符合外观评价要求。

十、技术平台

本次竞赛技术平台标准参考现行服装企业或设计工作室设计规范及相关规定确定。采用通用技术平台,产品都是成熟的合格产品。

赛项执委会与相关企业合作,为赛项提供所需的竞赛环境和相应器材,主要设备清单见附表。

十一、评分标准

本届比赛根据纺织服装院校教育教学特点和教育部颁布的职业院校服装设计与制作专业教学指导方案,设置每个环节考核的知识点、技能点以及评价标准,以技能考核为主,组织专家制定比赛规程、实施方案与各项评分细则,评判委员会由知名服装教授与企业专家组成,对选手技能进行公开、公平、公正的评判。评分标准与赛项的竞赛内容完全一致。

(一)评分方法

1.采取分步得分、累计总分的计分方式,分别计算各子项得分。按规定比例计入总分。

2.各竞赛项目和竞赛总分均按照百分制计分。

3.在比赛时段,参赛选手如出现扰乱赛场秩序、干扰裁判和监考正常工作等不文明行为的,由专项裁判长扣减该专项相应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参赛选手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专项成绩为0分。

(二)评分细则

竞赛评分将采用定性与定量结合的方法客观公正地评出各赛项任务的分数,由赛项内容的特性决定,在外观、视觉美感等方面的评价,采用大排队、细调整渐变排列初步定出成绩排序,再根据评分细节精确打分。

遵循公平和公正的原则,评分结束后对各评委的打分进行复查检验,发现跳档现象或分数偏离超过20%,要及时处理。

项目一、女式春夏成衣立体裁剪、立体造型评分标准

项目二、合体小礼服创意立裁设计评分标准

十二、奖项设定

成衣立裁和创意立裁两个赛项分别设个人奖、单向奖、最佳组织奖。

1.个人奖设定为:金奖占比10%,银奖占比20%,铜奖占比30%,优秀奖若干名。

2.单向奖设定为:最佳造型奖、最佳工艺奖、最佳人气奖、最佳风格奖共4个单向奖。

3.对大赛组织做出贡献的学校或单位颁发最佳组织奖。

十三、赛项安全

大赛期间安保工作,将在赛事组织委员会的领导下成立安全保卫工作小组,按照赛事组织委员会的要求,围绕“保安全、保畅通、保稳定”的总目标,制定周密详细的工作方案,确保大赛顺利进行。

1.所有人员必须凭证件进入赛场,按规定配合做好安检工作。

2.所有人员不准在比赛场所和会议场所吸烟。

3.服从命令,听从指挥,在规定区域活动,不得擅自离开。

4.比赛期间如发生特殊情况,要保持镇静,服从现场工作人员指挥。遇紧急情况,服从安保人员统一指挥,有序撤离。

5.所有人员要妥善保管好自身携带的物品,贵重物品妥善存放。

6.突发事件联系人:蔡雪真:134********。

十四、申诉与仲裁

(一)申诉

1.选手对比赛过程安排或比赛结果有异议,须在赛项成绩公布2小时内,向仲裁组反映。参赛选手对不符合竞赛规定的设备、工具、软件,有失公正的评判、奖励,以及对工作人员的违规行为等,均可提出申诉。

2.申诉应在赛项成绩公布2小时内提出,超过时效将不予受理。申诉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由参赛选手向相应赛项仲裁工作组递交书面申诉报告。报告应对申诉事件的现

象、发生的时间、涉及到的人员、申诉依据与理由等进行充分、实事求是的叙述。事实依据不充分、仅凭主观臆断的申诉将不予受理。申诉报告须有申诉的参赛选手签名。

3.赛项仲裁工作组收到申诉报告后,应根据申诉事由进行审查,2小时内书面通知申诉方,告知申诉处理结果。如受理申诉,要通知申诉方举办听证会的时间和地点;如不受理申诉,要说明理由。

4.申诉人不得无故拒不接受处理结果,不允许采取过激行为刁难、攻击工作人员,否则视为放弃申诉。申诉人不满意赛项仲裁工作组的处理结果的,可向大赛赛区仲裁委员会提出复议申请。

(二)仲裁

大赛采用两级仲裁机制。赛项设仲裁工作组,大赛设仲裁委员会。赛项仲裁工作组接受由参赛选手提出的对裁判结果的申诉。大赛组委会选派工作人员参加大赛仲裁委员会工作。赛项仲裁工作组在接到申诉后的2小时内组织复议,并及时反馈复议结果。申诉方对复议结果仍有异议,参赛选手向大赛仲裁委员会提出申诉。大赛仲裁委员会的仲裁结果为最终结果。

十五、竞赛视频

本赛项竞赛过程中摄录的全程实况视频可全部公开,包括赛项的比赛过程、开闭幕式,以及通过摄录像记录的竞赛全过程,制作优秀选手采访、裁判专家点评和企业人士采访视频资料。为宣传、仲裁、资源转化提供全面的信息资料,突出赛项的技能重点与优势特色。可用于媒体传播及参赛院校拷贝。

十六、竞赛须知

(一)参赛须知

1.按赛项执行组要求准时参加开闭幕式等会议,确保准时参加各项比赛。

2.熟悉竞赛流程,妥善安排好日常生活(吃、住、行等)及安全。

3.贯彻执行竞赛的各项规定,竞赛期间不得私自接触裁判。

4.参赛选手对评判结果如有疑义,可以提出申诉。申诉须在竞赛结束后2小时内提出,否则不予受理。

5.按竞赛规定按时参加抽签活动。

(二)选手须知

1.参赛选手须认真如实填写报名表内容,弄虚作假者,将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2.参赛选手凭身份证、参赛证、赛位胸贴参加竞赛及相关活动,并按照赛程安排和规定时间前往指定地点。

3.参赛选手应按大赛统一安排提前熟悉赛场。

4.参赛选手严格按照规定时间进入竞赛场地,对现场条件进行确认,按统一指令开始竞赛。

5.开赛15分钟后,参赛选手如仍未进入赛场,按弃权处理。

6.赛题以任务书的形式发放。参赛选手须按照竞赛任务书的要求完成竞赛任务。

7.参赛选手可提前提交竞赛结果,但须按大赛规定时间离开赛场,不允许提前离场。

8.参赛选手提交竞赛结果须按照任务书要求进行,提交后应检查提交是否成功和齐全,提交不完整的须在《试卷提交情况确认表》上签名确认。

9.参赛选手在竞赛结果上只填写参赛序号,禁止标注含有本参赛队及选手信息的记号,否则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0.裁判宣布竞赛时间到,选手须立即停止操作,否则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若提前提交竞赛结果,应举手示意,由监考人员记录比赛完成时间,结束竞赛后不得再进行任何答卷或操作。选手一律按大赛统一时间离场。

11.竞赛期间赛场统一提供饮水。

12.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操作规程,确保人身及设备安全。设备出现故障时,应举手示意,由裁判视具体情况做出裁决。做出裁决,可视具体情况给选手补足排除故障耗费时间。

13.参赛选手除按赛项规程规定的比赛用具外,不能携带与参赛无关的物品入场,也不得将比赛承办单位提供的工具、材料等物品带出赛场,违反者按违纪处理,取消奖项评比资格。

14.参赛选手应严格遵守赛场规则,服从裁判,文明竞赛。有作弊行为的,取消比赛资格,该项成绩为0分;如有不服从裁判及监考、扰乱赛场秩序等不文明行为,按照相关规定扣减分数,情节严重的取消比赛资格和竞赛成绩。

(三)工作人员须知

1.赛场监考人员职责

(1)监考人员应佩戴证件,着装整齐,根据赛委会统一安排完成监考任务,无故不得脱岗或擅自请他人代替。

(2)监考人员必须在考试前15分钟进入考场,拆开试卷封纸清点试卷,不得迟到早退。

(3)选手入场时,逐个核查竞赛选手参赛证、照片及身份证明,并检查有无夹带违规物品进入赛场。如发现选手冒名顶替,应报现场裁判按相关规定处理。

(4)在监考过程中无权解释竞赛试题内容。

(5)及时制止参赛选手之间相互传递信息的行为。对违反竞赛规则的参赛选手提出警告,并记录在《赛场记录表》上。

(6)监考人员工作期间不得携带个人通讯工具,不得以任何形式徇私舞弊,不得擅离职守,不得在赛场内吸烟、阅读书报和谈笑,不准抄题、做题,不得将赛题带出赛场。

(7)竞赛结束前15分钟提醒选手。到达竞赛结束时刻,经警告无效后应强制中止比赛。

(8)按规定装订、密封应递交的资料和制作成果。如发现竞赛资料不齐全,应立即报现场裁判追查。

2.赛场技术人员职责

(1)负责竞赛中的设备维护、以及工具损坏后的及时调换工作。

(2)负责竞赛中的操作安全,发现有安全隐患及时处理。

(3)其他突发事件的处理。

(4)在竞赛全过程中,在场外固定位置等候,不得与参赛选手有任何信息交流,

3.场外工作人员守则

(1)佩戴证件,着装整齐,言行文明,热情大方。

(2)所有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提前15分钟进入工作岗位,做好工作准备。并坚守岗位,积极、主动完成工作任务。

(3)各项工作一定要按时间节点、按要求做好。

(4)一般情况下,不得请假,如遇特殊情况一定要提前向各小组负责人请假批准。

(5)严守各项纪律,发现问题要及时解决或向上级领导汇报,严禁因个人原因对大赛造成不良的影响,保证大赛的顺利进行。

4.候赛区工作人员职责

(1)负责维护候赛区内正常秩序并做好服务工作,负责带参赛选手到达各指定赛场,负责引导项目操作完成后的选手进入候赛区,对经裁判长同意确需暂时离开候赛区的选手要全程陪同。

(2)根据抽签顺序安排各选手进入各指定赛场。

(3)竞赛全部项目结束后,负责清扫竞赛场地,清理设备。

(4)竞赛过程中,如遇突发状况,配合竞赛现场工作人员完成应急工作。

注:本次大赛的解释权归大赛组委会秘书处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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