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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何保护自己—华为公司安全案例汇编

文档名称:安全案例汇编 文档密级:内部公开

2004-08-11 华为机密,未经许可不得扩散

第1页, 共210页

前 言

公司自从设立员工热线求助中心以来,每月都会接到十起以上员工求助事件,这些求助事件涉及人身和财产安全的方方面面,包括严重财产损失、人身伤害或被威胁的事件,如:先后有两位员工银行卡被人复制、卡内资金被盗窃一空;某员工在同女友散步时,被劫去一百多元现金,劫匪己逃出数十米,该员工奋力追赶,被剌身亡;两位员工在某公园游玩,在随身携带的小包被盗后,与人发生误会,导致人身安全遭受严重威胁......

我们对这些求助事件进行分析,发现大部分与当事人缺乏安全防范意识和知识,或对社会治安情况的了解和判断出现偏差有关,有的甚至源自思想意识(如被抢劫后赤手空拳、盲目地与歹徒搏斗)。为此,我们在编写《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员工安全手册》的基础上,决定进行安全案例宣传,以真实、生动的案例,强化或唤醒大家的安全防范意识,并尽可能向大家介绍一些安全防范技巧。

员工求助中心承担了案例搜集和点评工作,他们为安全案例宣传倾注了很大的精力,共搜集了七百多个案例,其中绝大部分是在八小时之外进行的。值得欣慰的是,安全案例宣传得到了公司同事的充分肯定:“谢谢!你们的工作是很有价值的。”“相信行政之窗的<安全案例宣传> 栏目一定是公司最受欢迎的栏目之一,使得广大的员工提高了警惕,增长了安全防范知识。”

尽管如此,由于我们的水平有限,安全案例宣传中难免存在不足之处。在此,我们要向关心以及批评我们案例宣传工作的人们说一声“谢谢”!正是你们的关心和批评,激励我们不断提高。

行政服务管理部安全管理部

二〇〇四年六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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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案例汇编目录

1. 安全案例宣传之人身安全篇 (3)

2、安全案例宣传之用卡安全篇 (38)

3、安全案例宣传之防盗窃篇 (51)

4、安全案例宣传之防抢劫篇 (70)

5、安全安例宣传之防诈骗篇 (99)

6、安全案例宣传之交通安全篇 (143)

7、安全案例宣传之消防安全篇 (159)

8、安全案例宣传之未成年人人身安全篇 (173)

9、安全案例宣传之急救篇 (179)

10、安全案例宣传之其它篇 (18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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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技术有限公司安全案例宣传之人身安全

子目录

1. ·································································································· 烟

道式热水器成浴室杀手 (3)

2. ·································································································· 超

市要搜身 你应当说不 (5)

3. ·································································································· 如

何防范和面对收容 (5)

4. ·································································································· 紧

急时刻要相信和依靠警方 (8)

5. ·································································································· 一

次危险的登山旅游 (10)

6. ·································································································· 虎

口脱险记(一) (11)

7. ·································································································· 虎

口脱险记(二) (13)

8. ·································································································· 婴

儿家中被绑后九小时获救 (15)

9. ·································································································· 集

体彩弹对抗 击残同事右眼 (16)

10. ································································································ 一

个女大学生之死 (20)

11. ································································································ 女

子遭遇飞车党 紧抓挎包被摔死 (22)

12. ································································································ 小

区安全需引起大家高度注意 (24)

13. ································································································ 凶

器及身 弱女子临危不乱 沉着周旋 悍贼匪束手就擒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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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精

心策划 笑面虎设下连环套 顿然醒悟 弱女子虎口巧抽身 (26)

15. ································································································ 知

名专家赤手斗劫匪,可歌?为保钱财无谓送性命,可叹! (28)

16. 弱女子独处一室,梁上君子深夜至 好巾帼机智沉着,终得

人财两平安

··································

17. ································································································ 医

院一晚收治五“血人” (31)

18. ································································································ 勒

脖砸头专劫年轻女子 (32)

19. ································································································ 如

何防范和应对暴力抢劫 (33)

20. ································································································ 如

何防范和面对暴力抢劫(续) (35)

烟道式热水器成浴室杀手

50天夺命40条

2002年12月,我市共有227人燃气中毒,比2001年同期骤增2倍之多。据不完全统计,从去年12月到今年1月份的50天左右的时间里,竟有40多人因燃气中毒而死亡。仅在去年12月26日至30日的5天之内,我市就先后有12人因燃气中毒死亡,而在这些事件中,90%以上是因烟道式热水器造成的。

热水器杀人――有商家作伥

面对数起煤气中毒事件,今年1月,深圳明令禁止销售烟道式热水器。然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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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令出台后,上述禁品不仅仍然在打工族密集的关外大肆销售,就是在特区一些有名的大商场里,烟道热水器也在打出“平价” 、“优惠”的掩护招牌加紧违令抢售。

消费者――不要为了省钱不顾命

据了解,通过120接诊的燃气中毒者中有80%属外来工,宝安、龙岗是燃气中毒事件的高发地区,仅2002年12月29日一天,因燃气中毒拔打120急救的52宗事件中,就有24宗发生在宝安,6宗发生在龙岗,其中有3人死亡的中毒事件都发生在宝安。记者从有关部门了解到,在前不久燃气集团的几次检查中发现,深圳还有相当多的用户存在使用热水器的安全隐患。其中仍然使用危险热水器的用户竟有15556户,占到隐患总数36.8%;胶管过期老化的用户6658户;占15.8%。据调查,无论在关内还是关外,极易诱发危险事故的烟道式热水器因为价格便宜,多被房东们买去装在出租屋内。据深圳市燃气管理处的有关人士介绍,由于以前深圳的房屋设计就没有考虑到燃气热水器的安装使用问题,门窗大都未按燃气热水器的使用要求设计,卫生间内没有设计好燃气热水器安装的位置,存在先天不足,特别是浴室面积过小、浴室过于封闭,空气无法流通,致使燃气中毒事件频频发生。

专家提醒----浴室内只能安装平衡式热水器

据急救中心的专家介绍,对于燃气中毒事件,市民们普遍存在一个错误认识,认为如果中毒,自己先会感到不适,那就可以及时停止洗澡。其实,一旦觉得身体不适,感觉到燃气中毒,就已经来不及了。燃气中本身含有一氧化碳,当人体吸入一定量的一氧化碳后,就会因缺氧而窒息甚至死亡。为此,专家建议市民,除密闭式热水器(即平衡式热水器)外,其它一切类型的热水器均不得安装在浴室内。原来已在浴室里安装了烟道式热水器的用户,应尽快改至室外;继续使用的烟道式热水器绝对不能拆除排烟管;必须保持浴室内空气对流畅通。市民如果不能确定胶管是否己过期老化,可请燃气公司的专业人员上门检查,及时更换老化零部件甚至整个热水器。(二〇〇三年三月十一日宣)

超市要搜身 你应当说不

一女士在某超市买了一只肥皂盒,经过防盗器时警报声响,该女士三过防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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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并被要求脱掉鞋子、拿出钱包检查,衣服兜里的东西全部掏出。围观的人越来越多,而最终的检查结果是:报警器坏了。

在众目睽睽之下被人像窃贼一样搜身的滋味不会好受,为什么这种已经不是新闻的“新闻”一再发生,虽然多数人会在事后为自己无端受辱投诉讨说法,但在当场,却都会被迫接受,除了想证明自己的清白,担心反抗也是徒劳,还会引来更多人围观等原因以外,最主要的,还是不知该如何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其实对于超市的搜身行为,顾客可以理直气壮地予以拒绝。根据宪法和民法通则,公民的人身自由权和人格尊严不受侵犯,除了司法、执法机关依法履行手续以外,其他单位和个人均无权对他人搜身。超市如果怀疑顾客偷窃,有权报警,由公安机关依法处理,而无权自行搜身。如果执意要搜查顾客,顾客可以立即报警。

点评:

与其在权利被侵害之后费时费力打官司索赔,不如当场拿出勇气来维护自身权利。(二〇〇三年五月八日宣)

如何防范和面对收容

---从一个大学毕业生收容致死事件中应吸取的教训

孙志刚,男,今年27岁,刚从大学毕业两年。2003年3月17日晚10点,他像往常一样出门去上网。在其后的3天中,他经历了此前不曾去过的3个地方:广州**街派出所、广州市收容遣送中转站和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这3天,在这3个地方,孙志刚究竟遭遇了什么,他现在已经不能告诉我们了。3月20日,孙志刚死于广州收容人员救治站。

孙志刚来广州才20多天。2001年,他毕业于武汉科技学院,之后在深圳一家公司工作,20多天前,他应聘来到广州一家服装公司。因为刚来广州,孙志刚还没来得及办理暂住证,当晚他出门时,也没随身携带身份证。当晚11点左右,与他同住的成先生(化名)接到了一个手机打来的电话,孙志刚在电话中说,他因为没有暂住证而被带到了**街派出所,让成先生“带着身份证和钱”去保释他。于是,成先生和另一个同事立刻赶往**街派出所,到达时已接近晚12点。出于某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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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不为人所知的原因,成先生被警方告知“孙志刚有身份证也不能保释”。在那里,成先生亲眼看到许多人被陆续保了出来,但他先后找了两名警察希望保人,但那两名警察在看到正在被讯问的孙志刚后,都说“这个人不行”,但并没解释原因。成先生很纳闷,于是打电话给广州本地的朋友,他的朋友告诉他,之所以警方不让保释,可能有两种情况,一是孙志刚“犯了事”,二是“顶了嘴”。成先生回忆说,他后来在派出所的一个办公窗口看到了孙志刚,于是偷偷跟过去问他“怎么被抓的,有没有不合作”,孙回答说“没干什么,才出来就被抓了”。成先生说,“他(孙志刚)承认跟警察顶过嘴,但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警察随后让孙志刚写材料,成先生和孙志刚从此再没见过面。

医院在护理记录中认为,孙是猝死,死因是脑血管意外,心脏病突发。但法医尸检的结果推翻了院方的诊断,在中山大学中山医学院法医鉴定中心4月18日出具的检验鉴定书中,明确指出:“综合分析,孙志刚符合大面积软组织损伤致创伤性休克死亡”。虽然孙的身体表面上看不出致命伤痕,但是在切开腰背部以后,法医发现,孙志刚的皮下组织出现了厚达3·5厘米的出血,其范围更是大到60×50厘米。孙志刚生前是一个身高一米七四、肩宽背阔的小伙子,这么大的出血范围,意味着他整个背部差不多全都是出血区了。按法医的说法,孙志刚体内的大出血,是被钝物打击的结果,而且不止一次。“一次打击解释不了这么大面积的出血”,一名不愿意透露姓名的法医在看完尸检结果以后说。从尸检结果看,孙志刚死前几天内被人殴打并最终导致死亡已是不争的事实。

孙志刚该被收容吗?有工作单位,有正常居所,有身份证,只缺一张暂住证。记者在翻阅有关管理条例并征询专业人员以后,才发现,孙志刚似乎并不属于应该被收容的对象。在2002年4月1日实施的《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中,明确规定,“在本省城市中流浪乞讨、生活无着人员的收容遣送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街派出所的一位侦查员在填写审查人意见时写道:“根据《广东省收容遣送管理规定》第九条第6款的规定,建议收容遣送。”这一款是这样规定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应当予以收容:……无合法证件且无正常居所、无正当生活来源而流落街头的。《规定》中还明确规定:“有合法证件、正常居所、正当生活来源,但未随身携带证件的,经本人说明情况并查证属实,收容部门不得收容”。孙志刚有工作单位,有身份证,他缺的,仅仅是一个暂住证。但是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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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任何一条法规中,都没查到“缺了暂住证就要收容”的规定。记者为此电话采访广州省人大法工委办公室,得到了明确的答复:仅缺暂住证,是不能收容的。

孙志刚的意外死亡令他的家人好友、同学老师都不胜悲伤,在他们眼中:孙志刚是一个很好的人,很有才华,有些偏激,有些固执。孙的弟弟说,“他社会经验不多,就是学习和干工作,比较喜欢讲大道理。”孙志刚的同班同学李小玲说,搞艺术的人都有自己的个性,孙志刚很有自己的想法,不过遇事爱争,曾经与她因为一点小事辩论过很久。孙志刚死亡后,他的父亲和弟弟从湖北黄冈穷困的家乡赶来,翻出了孙生前遗物让记者看,里面有很多获奖证书。“他是我们家乡出的第一个大学生。”不过,现在孙的家人有点后悔供孙志刚读大学了,“如果没有读过书,不认死理,也许他也就不会死……”

点评:

看了这则报道,联想到事件中主人公生前的人生轨迹与公司不少员工有较多相似之处(大学刚毕业不久,血气方刚),我们当即决定将它做成案例,希望与我们并肩工作的同事能从这个案例中吸取些什么,万一以后碰到类似的事情,知道该如何保护自己。

虽然国家正在大力弘扬法制,但由于执法者的素质良莠不齐,执法者有意或无意曲解、滥用法律、法规,甚至执法犯法的事时有发生。诚然,当您在危难时刻得到警方援手的时候,警察叔叔无疑是亲切的,可爱的;而一旦您被警方留臵(如收容或作为嫌疑调查对象),警方则往往会表现出其执法严肃(厉)的一面。此时,您即使受了委屈,也一定要耐心、平静地配合警方的工作,千万不要“认死理”,千万不要天真地认为“理直”就可以“气壮”,千万不要急燥和冲动,否则,就很有可能吃“眼前亏”---这是我们感情上不愿接受、不愿看到的客观存在。警察的职责是除暴安良,匡扶正气,我们过去己经,现在正在,将来还会将鲜花和掌声献给那些为了保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出生入死的英雄。同时,我们也必须知道,人是感情动物,少数受惯了人民群众的鲜花和掌声、看惯了不法分子敬畏面孔的警察,特别是当他(她)们将法律的尊严与个人的威严混同的时候,一旦留臵对象冲撞或冒犯了他(她)们的威严,往往就会做出或指使其它人做出超出常规、甚至是违背法律法规的事情来。本案例中的主人公,就是因为“跟警察顶过嘴”,冒犯了当值警察(尽管“他认为自己说的话不是很严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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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导致不可挽回的后果的。我们姑且不说“好汉不吃眼前亏”,“大丈夫能屈能伸”这样自慰的话,至少,我们应该明白这样一个道理:人在屋檐下,怎能不低头!

根据法规,本案例中的受害人是不应该被收容的,但事实上,政府有关单位为了某种原因(或利益)越法收容的事情,我们早己见怪不怪。作为普通市民,我们能做的,就是随时随身带好证件,不给别人“收容”的机会,也不给自己留下因收容而引发的人身安全和钱财受损的隐患。

我们固然期盼所有执法者的素质早日达到建设法治社会的要求,但最现实的,我们应该防止自己成为无谓的牺牲品!

为了恰当地点评这个案例,我们在八小时内外断断续续琢磨了数天,几易其稿。我们己经说得够直观,相信大家一定能充分理解我们的意思。

注:正文从《南方都市报》网站下载,有删节。(二〇〇三年五月九日宣)

紧急时刻要相信和依靠警方

--- 由一起员工求助事件所想到的

2003年5月11日晚,公司某部门四名员工和一名随行女士,在罗湖区影台大厦与一名保安员发生纠纷,起因是那名保安企图非礼他们随行的女伴。纠纷发生后,员工用电话报了警,两名警察随后赶到现场,并当场对事件进行了调解,当那名保安向该女士道了歉后,警察便离开了现场。

就在两名警察走后不久,那名保安员召集了近30名酗过酒的保安员来到事发现场,将我司一行人等围困在该大厦三楼,并对他们不停地叫骂和威胁,员工的生命安全受到很大威胁,无奈之下,他们拨打了员工热线求助电话向公司总控中心紧急求助,此时己是5月12日凌晨01:35分。

总控中心值班员接到求助电话后,立即要求员工再拨打110报警。但其见现场的保安人多势众,担心重新报警之后,警方还是只派两名警察来,控制不了局面,就对警方失去了信心,不肯再报警。总控中心值班员随即提醒员工,可在警方到场后,以录口供的名义,要求警方直接将他(她)们带离现场。但员工在恐惧中仍然坚持不报警,并一再要求公司多“派”一些警察去。总控中心值班员在此情况下,只得在电话中对其进行安抚后立即代其报警,并安排安全管理部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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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现场。110报警指挥中心接到报警后立即向罗湖区警方发出了出警指令。警察迅速赶到现场,将我司同事一行五人从事发现场带到派出所,随后他们安全地从派出所回到家中。

点评:

1、我们公司毕竟是企业,企业不可能对警方施加超越原则的额外影响。安全管理部员工热线求助中心在接受员工求助时,数次遇到求助人要求公司“多派”警察,或由公司出面对警方提出“要求”的案例。虽然华为在社会上有一定的知名度,但也无法向警察提出超越其正常办事流程或程序的“要求”,更不可能调动警力。

当然,对于公司所在主要区域(科技园,坂田)的派出所,我司的接口部门会做好协调工作,为员工提供一些相关的帮助,如暂住证的办理、户籍管理、报警及交涉、案件协办等等。但作为政府机关的警方,对于突发事件的处理有严格的程序,包括出警标准和响应速度标准,不大可能随意改变,我们的一些特殊“要求”如果超出标准也不会予以受理。

2、关键时刻,要相信和依靠警方。公司有的员工,在社会上与别人发生纠纷,甚至发生打架事件,要求公司派人援手。虽然我们有24小时值班的应急分队,但毕竟不是执法机构,其主要职责是接受员工求助,为员工提供紧急事件解决方案(法)。他们不能代警方行使权力,更不能参与纠纷。关健时刻,大家还是要、而且必须要相信警方,并依靠警方。我们姑且不说警方有执法权,有装备,光是其反应速度,就是我们所无法比拟的(公司求助中心设在坂田基地,对于关内的紧急求助事件,我们的承诺速度是2小时以内)。

3、大家对社会的复杂性一定要有足够的认识。在当今社会治安形势不容乐观的形势之下,我们应理智对事,谦躬对人;不嚣张,不张扬;不挑起纠纷,不参与纠纷,并尽可能自行化解纠纷(所谓“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4、我们不仅要懂得合法地保护自己,还要掌握自我保护的方法。面对危急情况,我们一定要及时报警(本次事件,如果我司求助中心不及时代求助人二次报警,如果贻误时机,极有可能产生严重后果),同时,面对紧急情况不能惊慌,要沉着冷静,观察有没有脱离危险的方法和通道,如果有机会脱离险境,一定要及时抓住。本次事件当事人就是在第一次报警时对问题的复杂性估计不足,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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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警察一起离开现场,才导致后来危险的处境的。

5、公司的热线求助中心主要是对员工提供处理问题或困难的指导性意见和建议,并尽可能对需要帮助的员工提供协助。公司不承诺能够百分之百地解决员工的所有求助事件,大家也应该认识到,并不是所有的求助事件都能得到自己希望得到的解决方法或解决结果,比如,本次事件的求助者要求公司“多派一些警察”的要求,我们就无法满足。(二〇〇三年五月十三日宣)

一次危险的登山旅游

5月25日,研究管理部七名员工与其亲友共11人,自发组织和实施攀登南澳七娘山(脉)活动。按计划,所有人员晚上7点左右返回山下。晚上7点后,一行人没有到达目的地,手机联系也中断,一直到晚上9点,接送司机和员工的家人拨打他们的手机(没有信号)都没有任何音讯,怀疑11个人失踪,不得不向派出所和公司求助。

公司总控中心接到报案后,立即上报公司各级领导,鉴于事情重大,公司有关领导决定立即派出包括应急分队、物业管理处安全保卫人员、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在内的10余人的救援小组,分乘四辆车星夜赶往南澳。

救援小组到达后,公安机关认为晚间不宜进山救援,否则可能会发生新的意外,因此不让上山搜救。总控中心和救援小组从接到报案起至26日凌晨6点,分别不断地拨打这11人的手机,但是始终无法联系上。26日凌晨7点左右,救援小组终于与山上人员联系上,了解到所有被困人员没有意外后,才松了一口气。26日上午8点半,救援人员终于在约定的地点接到了11位登山人员。

点评:

七娘山属于尚未开发之地,其山势险峻,地形复杂,整个小山脉就象一个巨大的迷宫,其原始亚热带雨林十分繁茂,是猛兽、毒蛇的理想栖息繁衍地,因此,这里经常发生登山意外:去年,这里曾发生登山者遭遇野猪袭击致死的惨剧;今年5月初,发生山体滑坡事件,导致两名登山者遇难,当时有关部门出动了上千人上山搜救,数日之后,才将幸存者全部救出。南澳镇政府已经封闭了此山,不许游人登山。

公司已经明确禁止部门组织,也不鼓励员工自发组织进行有危险的活动(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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华为司发【2000】343号文)。可能有人认为,只要做好准备工作,登山应该不会有太大的危险。此次事件,当事人事前的准备工作不可谓不充分:他们准备了防中暑药,防蚊虫药,地图,指南针,砍刀,长绳索、头灯与备用电池等。但准备工作只能是尽可能防范和应对事故,并不是做足了准备工作就能确保安全(比如,猛兽可不管你准备工作做得如何,该出没时它就会出没),即使是职业登山者也会发生事故。因此,我们告诫公司员工,对于有危险的地方,尽量不要去以身犯险,一旦发生事故,当事人的亲友、公司有关人员为当事人的安危揪心,为救援不辞辛苦、耗费大量人力和物力不算什么,万一发生人身伤亡(并非危言),就会给自己和家人带来终身的遗憾。(二〇〇三年六月四日宣)

虎口脱险记(一)

今天下午,我一个留校的同学突然给我打来电话,说有一个我从未见过面的师妹去深圳找工作未成,要从广州回家,让我帮忙请她吃顿饭,把她送上回家的火车。接完电话后我马上跟那位师妹联系(同学将她的电话号码告诉了我),她告诉我火车现在已经进站了。

因为我的住处离火车站比较远,接站已经来不及了,于是就问她以前在广州站下过车没有。她说,每次去深圳都要在广州下车,她问我住哪儿,她下车后直接打的来找我。我听她的口气很自信,而且因为是大白天,就同意了,告诉她我在一个广州很有名的大厦下面等她。

挂了电话我就开始换衣服,准备出发。此时这个师妹开始随着人流出站。出站后她发现手机经过刚才的通话已经没有钱了。她找到车站广场上的IC 卡电话机,她准备用IC 卡话机给我打个电话,先给我说一声手机没钱了,然后再问问我穿什么衣服。她绝对没有想到,这时一个阴谋已经在悄悄地向她逼近!

她把行李箱放在身前,开始拨电话,这时她后面站了一个男的,手里拿着卡,好像在排队打电话。正当她刚刚把我的号码拨完,后面那个人突然伸出手“啪”的一声把话机的压簧按了下去,电话没有接通。师妹立即转过身,很气愤的看着那个人,那个人立即满脸堆笑,连声说对不起,不是故意的。然后告诉师妹,你按重拨键就可以了。

这时,阴谋象一张网已经张开了!师妹满脸疑惑地按了重播键。这次没有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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挂断,通了!但是,是另外一个陌生的声音。师妹问:“**在吗?”那声音:“对不起,他刚才有急事出去了,连手机都没有拿,他让我去接你。” 师妹又问:"他不是让我打的去××大厦吗?”那个声音:“是这样子,我们有车,现在我们去车站接你,你到车站旁边的××等我!”这时一直站在师妹身后的那个男子说话了:“我知道××这个地方,离这儿很近的。刚才不好意思啊,为了表示歉意我送你去那儿。”说着就拉起师妹的行李,这时电话那边已经挂了!可怜的师妹就傻乎乎地相信了那个人的话,跟着那个人走,还不时的给那个人道谢。当走到流花车站旁边的时候,那个男子好像遇到了一个熟人,打了个招呼。那个熟人笑嘻嘻地说:“行啊你,这么靓的都搞得到!”那个男子立刻板起脸,骂一句。

这时小师妹突然间象是意识到了什么,经过十几秒钟的思考,立刻明白了自己的处境。她的腿都软了,但是那个人拉着她的行李,而行李里面装着她的学历学位证。小师妹装作很关心地样子说,你看你累得满脸是汗,给,擦擦汗吧。说着,便递过一沓纸巾!那个男子装作很憨厚,一边假惺惺的说别着急,拐过去就到了。一边接过纸巾把行李放下,开始擦汗!

小师妹这时突然拉起行李,象疯子一样飞快的跑起来,一边跑一边叫:“救命啊,救命!”那个男子也反应过来开始追,人很多,小师妹根本跑不快。但是就在这千钧一发之际,一个保安听到喊声跑了过来,跑到小师妹跟前问:“怎么了!”可是我那可怜的小师妹神经己经高度亢奋,根本不理会保安,一直跑!那个男子见到保安已经不敢再追了。小师妹看到前面停有一辆的士,惊魂未定地上去了!

我在到达大厦并在下面等了15分钟后,终于看到一个披头散发的女孩拉着行李朝我走过来。我赶过去,问她是不是**。她用近乎呆滞的眼神死死盯着我,要我出示身份证。幸好我的身份证总是放在钱包里面随身带着。看过之后,她接过我的手机,给我那个同学打通电话,让我接。之后又拿过电话,给我同学说了几句。挂机之后,她拉着我的胳膊好一阵哭啊!

从来没有见到女孩子掉那么多眼泪!当时真把我吓坏了。不管怎么问怎么哄就是一直抱着我的胳膊哭,一句话都没有!引得过路的人纷纷侧目。没有办法,我只好带着她回到我的住处,她真的哭了一路!到了家里,我让她洗了把脸,给她到了杯茶,她的情绪才稳定下来,这时眼睛已经哭肿了。等她边哭边说,把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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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讲完之后,我要带着她报警!她说死也不去广州火车站了。不管我怎么劝都不去报警。歇了一会她让我带着她去东站上车。于是我带她到东站买了火车票,我一直把她送到卧铺车厢,把她安顿好,然后在她感激的眼神中下了车。她给我说的最后一句话是:我再也不来这儿!

注意:那IC 电话是做了手脚的!据说武昌、成都、西安等火车站都有这样的事情。女孩子不要轻易和陌生人说话,不然不久以后你就可能出现在偏僻的山村里面。

以上是公司一位员工转给我们的邮件,我们将它原文转给大家,算是给大家,特别是女同事提个醒。那位小师妹中了圈套后能够虎口脱险,既有侥幸的成份(歹徒在作案时碰到了一位“熟人”,“熟人”的一句玩笑话无意中泄露了天机),也归功于她的机智与勇敢(在无意中发现自己中了圈套后见机果断地奔逃,大声呼救)。小师妹脱险了,并平安地踏上了奔向父母怀抱的路,我们在此祝愿她一路平安,也祝愿公司乃至天下所有的“小师妹”,都一“路”平安。

(二〇〇三年七月十六日宣)

虎口脱险记(二)

以下是公司一位同事在看了我们的宣传案例《虎口脱险记》后发来的邮件: 看了你在网上发的“虎口脱险记”,才发觉我其实经历过一起一摸一样的事,也是在广州车站,也是在大白天,简直是出鬼了。当然我不是受害者,我在事后去解救了那个受害者,我还始终不太相信他的描述,总觉得有水份。真没想到,大千世界……

以下是另一位同事发给我们的邮件:

“看到《虎口脱险记》这篇文章,很是为这个小姑娘的机智、勇敢而感到幸运。其实,象文中这位主人公的故事经常发生在广州火车站。今年4月7日,我本人也经历了与她相似的经历。

4月7日上午8:10时,我的岳父母从老家来深圳,在广州站下车。在此之前,我们已经约好在出站口见面。那天8点我就到了车站。由于客流量特别大,并且广州站出站口有几个通道。我极力去搜寻熟悉的身影,可到了8:30仍然没有找到。岳父母在老家小地方过惯了,没有预料到广州站的出站口竟是这么大。我着急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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找啊找,下一趟火车的人都出完了,车站的人越来越多,我心里也越紧张。太太从深圳打我的手机问接到没有,我不免都有些着急了。8:50时,我太太打电话说,爸妈在出站口右侧的邮电局下面,我赶紧跑过去找到他们。

在回来的路上,爸妈告诉我他们的经历。

他们出站后,面对一片人海,我本人个子也不高,也没有拿什么明显标志,完全淹没在人流中。他们着急找不到我,于是找公用电话,与《虎口脱险记》中的主人公不同的是,他们在附近的小店找了半天也没有找到一部公用电话,最后在邮电局找到公用电话厅。在那里排队的人特别多(后来想想,可能是某些人故意在排队),我岳母也排在后面。在等待的过程中,有个人拿了一部手机对我岳母说,人这么多,你又这么着急,不知道要排到什么时候了,我这是广州的小灵通,打电话要比厅里的要便宜,并且马上就可以打。我岳母想,反正也是排队,孩子接站没接到肯定着急,就告诉那个人我的手机号码,那人拨完接通了递给我岳母。对方是一位小姐在接电话,我岳母说我找××,那位小姐说,××今天安排出去了,不能接你们,正好公司有车去车站,你们在火车站那里等一下,确认穿什么衣服,有什么特征等一类的话。当时,我岳母顿了一下,说好的来接站的,怎么提前没有打招呼说不来呢。后来还是排到电话厅给深圳的家里打了个电话说明他们的位臵,我太太赶紧给我打手机,我这才知道他们的位臵并找到他们。如果当时没有后面的电话,他们被那帮歹人接走,还不知道他们会被带到什么地方。

当时,我岳母在邮局打电话,我岳父在外边看着行李,就在十分钟内,他亲眼看见了一个打劫的全过程:一个身穿西装的男士站在那里用手机打电话,他的带轮子的皮箱放在两腿之间,这时,两个人一前一后来到他跟前,其中一个人从他身后用力推出了那个皮箱,前面的人马上拎起来往地铁站跑去,整个过程不到三秒钟。那个人追已经来不及了。

回到家里,我岳父母说,来之前大家就说广州很乱,他们心里多少有些提防,但还是一下火车就差点被人骗了,想起来还心有余悸。

在此,提醒各位同事及家属:

最好等自己的亲人和朋友去接站,直到与接站人见面;

在没有与接站人见面的情况下,最好与接站人本人或者直接相关的人亲自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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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车站、码头,不要相信什么“好心人”、陌生人的“热心帮助”,保管好自己的行李和物品。

祝大家幸福平安。”(二〇〇三年七月二十八日宣)

婴儿家中被绑后九小时获救

两名歹徒冒充煤气工,潜入罗湖某花园一民居连绑事主4人抢得大量现金和小车后,又将事主的周岁婴儿掳走。为了防止婴儿哭闹,歹徒竟给婴儿喂服安定药。罗湖警方连夜追击,在惠州市将驾车逃逸中的歹徒抓获,成功解救婴儿,此时距离歹徒作案仅过去9小时。

入室抢劫连婴儿都绑住

“有人闯入我家抢走了我的小孩,请帮帮我!”8月29日晚上,事主姚某着急地向罗湖公安分局报警称有两名歹徒闯进她在罗湖某花园的家中实施抢劫并掳走刚满周岁的小孩。据姚某称,当天下午6时许,两名男子以查煤气收费为名闯进她家,将家中的保姆捆绑,并在各个房间搜掠财物,就在这时,姚某的母亲带着姚某的小孩回到家中,两名歹徒立刻又将两人绑住。

婴儿看到有陌生人吓得大声哭了起来,为防止婴儿哭闹惊动外人,歹徒掏出一种药丸硬给婴儿服下,婴儿吃下药丸不久就睡着了。警方经勘查认定婴儿所服药丸为安定药。

“一万块,还不够路费呢!”

晚上8时15分,事主姚某一回家,立刻发现房间有异常,“就在我准备报警时,那两个人冲了出来,并用菜刀架在我小孩的脖子上。”姚某被吓得腿都软了,不得已又被歹徒捆住。歹徒在抢得姚某钱包里的2500元港币、1000元人民币和一部手机后,威逼姚某说出一张存有6万元港币的银行卡密码。

两名歹徒在抢到现金和姚某的别克小车后,抱着婴儿就要溜,“我一看他们要抢走小孩,都吓坏了!”姚某为了保护小孩,立刻提出再拿出一万元钱换回小孩,歹徒恶狠狠的说:“一万块钱,还不够路费呢!”随后就开着姚某的别克小车连夜逃离。

电话约谈赎金泄露行踪

“他们进来时都带着头套、帽子、墨镜和手套,我没有看清他们的样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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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名歹徒逃离后,姚某马上挣脱绳索报警,由于绑架婴儿的歹徒作案时有充分准备和一定反侦查意识,给破案带来很大困难。在展开各项侦查措施后,专案组民警认定歹徒驾驶车辆应该不会走远,并会与事主联系勒索钱财,警方决定对事主电话进行严密监控。

果然,在次日凌晨3时,歹徒用姚某手机与姚某联系,威胁姚某不要报警并约好在第二商谈赎金问题。在深圳市公安局的支持配合下,专案组掌握到歹徒正在离开深圳,往东莞、惠谢谢方向逃窜。

逃窜多时放松警惕被抓

罗湖公安分局领导立刻决定兵分三路开展抓捕,其中两路连夜赶赴东莞和惠州,寻找事主被抢的别克小车。凌晨4时许,罗湖刑警大队民警驱车往惠州方向搜寻,民警轮流架车,随时注意观察来往行驶车辆,核对事主车辆和车牌号。凌晨5时许,追捕队伍在深惠公路相反方向行驶的车流中,发现一车蓝色别克小车疾驰而过,“车型一致,车牌号一致,深惠路发现目标!”追捕小组一边向专案组汇报,一边掉转方向展开追击。由于被抢车辆车况好,车速快,追捕组决定咬住目标,寻找到机会后再展开行动。凌晨6时40分,追捕组在尾随目标车辆一个多小时后,已经进入惠州市陈江镇,这时歹徒在仓皇逃窜9个多小时后,开始放松警惕,追捕组利用歹徒停车等候红绿灯瞬间,一举将歹徒车辆截停。民警突然出现,吓得歹徒都来不及瓜,两人都有呆坐在车位上一脸恐慌,当得知追捕组已经跟踪他们数小时后,歹徒惊讶地说:“真是想不到,你们这么快就找到我们!”

为作案画地图随身携带

据两名歹徒交待,他们从河南来到深圳后,就一直在密谋寻找有钱的目标做单“大买卖”。他们了解到,罗湖某花园有位住户家境富裕,遂决定对姚某家进行抢劫绑架。在实施抢劫前,两人曾数次到该花园察看“地形”,并画成地图随身携带,并购买了作案用的头套、帽子、墨镜和手套,两名歹徒自认为计划周全,绑到婴儿并准备在逃离深圳后勒索钱财,谁知才过短短9小时,就落入法网。

点评:

最近媒体报道了几起发生在深圳的入室抢劫案,联想到我们此前上网的一个入室抢劫杀人案,我们再次提醒大家:不要以为媒体上的案例是镜花水月,不要以为危险离我们很远,如果没有安全防范意识,如果不掌握一定的安全防范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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它可能实实在在地威胁到我们的安全。

我们在第六十二期的安全案例宣传中,就如何防范入室抢劫(绑架)作了较为详细的点评,想必大家己掌握了一定的防范技巧,我们要提醒您的是:一定要嘱咐家人(包括保姆)保持这方面的警觉,并掌握这方面的技巧。

(二〇〇三年九月十五日宣)

集体彩弹对抗 击残同事右眼

2003年7月,重庆市沙坪坝区法院开庭审理了一起特殊的案件。这起案件对在度假时,应该如何来保护我们的人身安全,具有较强的警示意义,因而受到广大市民的关注。

飞来横祸:彩弹击中右眼

余童身高1.75米、今年24岁,是一位帅气的小伙子。他于2001年7月从重庆大学计算机系毕业后,被重庆市某局录用,并签订了1年的试用合同。刚刚踏入社会的余童,就找到一份称心而稳定的工作,他感到非常幸运。然而,谁也没有想到的是,这一切都被一次周末游玩葬送了。

那是2002年4月5日下午,那天是星期五,余童和30余名同事到重庆市江北区铁山坪公园游玩。铁山坪公园的彩弹对抗射击游戏非常刺激,余童和同事们在第二天上午参加了该游戏。在射击场,他们有几个人参加了彩弹对射活动。按照游戏规则,他们每6人一组,分为两组进行对射活动。游戏对于这些人来说,是紧张而又刺激的,然而他们谁也没有意识到,这紧张的活动中竟然潜伏着危险。

余童和同事们高兴地跑进了射击场,工作人员讲完活动规则,双方队员就开始了交战。一时间,“砰、砰”的“枪声”此起彼伏。队员们大喊大叫,这样的活动真是刺激又过瘾。正在这个时候,头戴蓝色防护面罩的余童发出了几声惨叫:“别打了,我的眼睛被射到了!”惊险刺激的对抗射击游戏被迫停止。

当时的场面让余童永生难忘,他称,就在他一个转身的时候,对方的枪响了,他的头盔也松动了,子弹透过缝隙射中了他的右眼,恍惚中,那人又朝他开了两枪,他依稀觉得朝他开枪那个人是同事唐晖。当时,他感到像被拳打中了一样,又肿、又胀、又麻。

同事们上前一看,余童一脸痛苦,一颗彩弹在他的右眼处炸裂,并流出了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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丝血迹,迅即,他的整个脸庞也血迹斑斑。由于余童的伤势严重,同事紧急将余童送往医院抢救。经过数天的辗转治疗,最后医生清楚地告诉他,他的右眼必须摘除。

2002年6月7日,余童在第3军医大学进行右眼摘除加人工晶体植入手术。意外地失去了右眼,带给余童莫大的肉体痛苦,可等待他的还有另一件让他不得不惊诧的现实。就在他受伤不久,他一直坚信唐晖就是射伤他的那个人,但没有人愿意证明那天打中他的人就是唐晖。

突如其来的灾难让余童和他的家人们难以承受,余童的父母都是下岗工人,自己是公司招聘的合同工,医疗费用自然成了大问题。自从余童受伤之后,他的家人便多次找过单位的领导。然而单位领导告诉他们,这是私自组织的春游活动,余童不属于工伤,单位不予解决。

在整个治疗过程,余童光医疗费一项就花去了1.5万余元。2002年7月1日,在与原单位签订的1年试用合同期满后,由于他的健康状况,余童没有被单位续聘。残酷现实使余童雪上加霜,在他失去右眼后不久,又失去了一份不错的工作。

而就在这个时候,11名参加对抗射击游戏的同事对此事都进行推诿,均称此事与自己无关,没有谁愿意站出来承担责任;同时,公园射击场的主办单位也否认自己有责任,他们称,余童的伤残是他和他的同事违反游戏规则而造成的后果。

2003年3月,在家人的帮助下,余童将原单位、射击场和唐晖告上了重庆市沙坪坝区人民法院,要求承担连带责任,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现场模拟:这一枪到底是谁开的

这颗彩弹究竟谁打出来的?造成余童眼睛受伤的时候,他当时正在干什么?他是不是确实曾把那个面罩摘下来或挪到一边去了呢?2003年5月30日,法院的法官对事故现场进行了勘察。

模拟考察表明,从当时双方所处的位置来看,唐晖根本就不可能射击到余童,即使能击中对方,也只能击中到余童的左眼。由此,余童只告唐晖一人的诉讼请求就没了足够的证据,余童只好将钟斌等另外参加活动的11名同事追加为被告。

开庭激辩:谁该为致残者买单

2003年7月,此案在重庆市沙坪坝法院开庭审理。余童戴着墨镜坐在原告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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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面无表情。而他的昔日领导和同事也没有过来与他打招呼,直接坐到了被告席上。

余童在法庭上陈述称,他和同事是乘单位的公车到铁山坪公园的,这实际上是单位对这一集体活动的默许,由于其组织不严密、安全观念不强,才导致了事故的发生,因而单位应负主要责任。

“当初发生事故时,我的头盔偏移,露出了右面脸部,正准备恢复头盔位置。”11名同事相距不太远,发现异常情况时,完全可以停止射击从而避免事故发生,但他们却心存侥幸,是事故的直接责任人,应承担次要责任。

而公园管理方疏于管理、未尽告知义务,也应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余童还强调称,由于他右眼完全失明,今后的光明世界对他来说只剩下残缺不全的“一半”。要求三被告赔偿医疗费、伤残费等经济损失和精神损失共计8万元。

第一被告否认了余童关于“单位组织春游”的说法。其代理人称,此次春游是职工利用周末休息时间自发邀约出行的,为方便职工出游,单位派车相送是情理之中的事情。而在引发事故的彩弹射击游戏是队员各自买票参加的,大家实行的是AA 制。所以,被告的人生健康受损害与单位没有任何关系。

第二被告,即他的11名参与“枪战”的同事共同聘请的代理律师辩称,余童的受伤是因其怕热而违反了游戏规则,擅自将面罩揭开造成的。由于游戏以互相对射为内容,以击中对方队员的次数评判胜负,因而11名同事在游戏中猛烈开火并没有违反游戏规则;在面罩中弹被涂料模糊的情况下,队员根本无法判断对方是否戴好面罩,因而余童关于同事心存侥幸,在危险的情况下继续开火的说法没有证据。该代理律师认为,由于11名射手没有过错,故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同时,11名同事均出面证实,这次春游活动是自发而不是单位组织的。

第三被告公园管理方则认为,他们在活动现场张贴了大量的“游客须知”。在游戏前,工作人员对相关规则尤其是严禁取下面罩等条款均作了特别强调,因而无过错所言。

头盔究竟能不能左右移动?摘取是否方便?审判长决定当场予以验证。拿起透明的玻璃钢眼罩式头盔,余童在法庭上现场演示起来,结果证明射击场头盔没有问题。

一审判决:11名同事各赔5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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