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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收稿日期:2011-06-04

作者简介:王振波,博士,助理研究员,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发展、城市规划与城乡统筹等。通讯作者:方创琳,博士,研究员,博导,主要研究方向为城市发展与城市规划等。基金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编号:4097110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王振波

方创琳

(中国科学院地理科学与资源研究所,北京100101)

摘要中国城乡建设用地利用目前存在着城市建设用地指标紧缺、农村建设用地低效利用和城乡建设用地“双增”严重占用耕地等

问题。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推动下的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有望成为破解该问题的综合路径。但是,政策在执行过程中出现了错位现象,产生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影响了中国城乡土地资源的可持续利用。在总结了政策的提出与实施历程之后,运用文献分析与规划经验相结合的方法,

提出了政策执行错位的症结与根源:①“挂钩”政策缺少科学理论支撑导致实践存在盲目性;②土地财政阻碍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损伤农民利益;③保障体系不完善使政府行为公平性

、“挂钩”质量与农村权益保障难以落实;④综合评估滞后使“挂钩”实施面临重大风险。在此基础上,“挂钩”研究的重点在于:①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理论与评价体系;②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体系;③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实施保障体系;④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项目实施风险评估体系。关键词

土地资源;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综述;展望

中图分类号

P963

文献标识码

A

文章编号1002-2104(2012)01-0096-07

doi :10.3969/j.issn.1002-2104.2012.01.016

20世纪50年代以来,全球城市化进程明显加快[1-2],作为人口大国,中国的城市化已进入快速成长阶段

[3-4]

,据

统计,沿海各省市2010年的城市建设用地指标在2001年已经用完,

部分城市预测2020年用地指标将在未来3-5年内用完。未来20年我国将有超过60%的人口居住在城市,建设用地需求量巨大,仅依靠国家用地指标远远不能满足城市建设用地扩张的需求,城乡建设用地处于空前的剧烈变化状态。同期而至的工业化、

农业现代化、生态化等因素导致耕地数量锐减,

18亿亩耕地红线岌岌可危[5]

。同时,乡村建设用地缺乏科学的指导和规划,存在着居民点多、小、散,乡镇建设用地粗放,城中村、空心村、农村工矿企业废弃地较多等问题;另外随着城镇化的不断深入,小城镇的集聚效应日趋明显

[6-7]

。诸要素叠加促生了以保持耕地

总量动态平衡和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占用耕地周转为目标的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下称

“挂钩”)政策。然而,“挂钩”试点过程中出现了政策与执行的错位,呈现出借“挂钩”之机变相侵占农村集体土地、侵害农民利益等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目前全国“挂钩”试点已经扩大到27个省(市、

区),但其挂钩机理、模式、空间合理化组织等各个方面都缺少明确的思路。所以,对“挂钩”的相关研究与成果进行综述,

明确问题与争议的焦点、难点,提出未来该政策可持续实施亟需研究的理论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

1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初衷与目标

1.1

操作程序与周转指标的使用和管理

“挂钩”分为筹备和启动、编制试点总体方案、报批与

审查、项目实施、检查与验收五个阶段(见表1)。流程上采取“先建后拆,先用后补”的步骤,即挂钩规划-建设安置小区-配套基础与社会保障设施-居民安置补偿-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耕地占补平衡。

按规定,“挂钩”试点规模严格按照国家和省(区、市)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控制。挂钩周转指标按照“总量控制、封闭运行、定期考核、到期归还”的原则进行管理。分别以行政区域和项目区为考核单位,

两者的用地规模都不得突破下达的挂钩周转指标规模。周转指标由下达至归还的期限一般不超过三年。周转指标必须专项用于项目区内建新的规模控制,不得挪作他用;周转指标由项目区

·

69·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22卷第1期CHINA POPULATION ,RESOURCES AND ENVIRONMENT Vol .22No.12012

表1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工作程序

Tab.1Working procedure of the connec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decrease policy

工作阶段Work steps

操作内容Operating content

筹备和启动选择项目区

编制试点总体方案选择试点市、县、乡、村,试点单位按照要求编制试点计划与规划,省级有关部门综合平衡后形成省级试点工作总体方案

报批与审查国土资源部审定各省试点工作总体方案并下达周转指标;各省分解指标到试点市、县;市、县制订指标规划计划;各级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建立周转指标台帐

项目实施按照试点实施工作计划与项目区实施规划组织实施,制定分年度归还计划,并按季、按年逐级报送实施情况报告

检查与验收项目完成后,省级国土资源部门组织检查、验收,部审查各省报送的试点工作情况总结,并核定规划指标

内拆旧建设用地整理复垦耕地归还,其他地类整理复垦的耕地不能用于核定归还指标。

1.2“挂钩”的目标与意义

依据操作程序与周转指标的使用和管理规则,按照尊重农民意愿、保障农民权益,因地制宜、统筹规划[8],保证总量平衡、做好质量评价,保护人文风貌、实现持续发展[9]等原则,“挂钩”的目标在于优化城乡用地的结构和布局,促进建设用地的节约和集约利用;统筹城乡,通过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撑农村,让农民在政府的帮助下共享城镇化带来的繁荣;支持新农村建设,使建设用地出让分配收益开始向农村倾斜[10]。

理论上,“挂钩”是基于中国特定发展阶段的特殊国情而提出的一个独创性政策,对中国集约型城市化路径和土地利用管理、实施具有深远影响。首先,“挂钩”可以有效缓解用地矛盾,推进土地资源合理、有效利用,响应“保增长、保红线、保粮食安全”的战略部署;第二,推动城镇化进程,提升城市化质量,同时推进新农村建设,改善农民生活条件;第三,在促进城市空间功能重构与产业结构调整配置的同时,推进农地规模化经营,加速农村土地流转,突出农村土地市场价值;最后,“挂钩”作为国土管理调控手段的创新形式和有益尝试,有利于确保新一轮规划的弹性空间和有效实施[6-7]。

2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实施历程

“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至今为止,“挂钩”政策经历了政策的提出、试点、反思与整治三个阶段。

2.1“挂钩”的提出(2004年)

2004年10月,《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明确提出:“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正式提出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的政策。

2.2“挂钩”的试点(2005-2009年)

2005年10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决定开展试点,明确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基本要求、项目管理、相关配套政策等;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批复在津、苏、鲁、鄂、川五省(市)开展第一批“挂钩”试点;2007年7月,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强调要统一思想,明确要求,严格管理,稳步推进“挂钩”试点工作;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2008年6月,国土资源部《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进一步明确了挂钩的内涵。

2.3“挂钩”的反思与整治(2010年至今)

2010年1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指出“挂钩”试点工作的总体形势和方向是正确的,但少数地方在实施过程中擅自扩大试点范围,挂钩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违背农民意愿,侵害农民利益,造成了不良影响,并强调把维护农民合法权益放在首位,严格控制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规模和范围;2011年1月4日,国土资源部决定在2011年开展“挂钩”试点情况专项检查;2011年1月20日,国务院通过《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草案)》规定,取消行政强制拆迁,拆迁补偿不得低于市价,并责令有关部门抓紧对土地管理法有关集体土地征收和补偿的规定做出修改。2.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试点与模式

2006年1月,国家发改委和国土资源部《关于在全国部分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开展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于全国发展改革试点小城镇(见图1)开展“挂钩”试点工作。2006年5月,国土资源部批准津、苏、鲁、鄂、川为第一批试点省(市),确定了183个项目区及周转指标[11]。2007年追加了内蒙古、浙、皖、豫、粤,次年又将闽、湘、渝、冀、辽、赣、云纳入试点范围。2009年国土资源部不再要求地方政府按照项目进行中报,而是直接将“周转指标”分配给省级政府,由其自行安排项目进行增减挂钩试点。同时下达冀、内蒙古、辽、吉

·

79

·

王振波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等13省(区)挂钩周转指标15.275万亩。截止2010年底,全国已有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大规模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总共下达周转指标45万亩。

整体来看,“挂钩”模式可分为政府主导型、市场主导型、

农村集体自主型,以及三者相结合的运作模式[9]

。因各地情

况不同,模式呈现多样化格局。就目前实施现状来看,苏、浙、闽、鲁、鄂、渝、川的“挂钩”模式取得了良好的效果(表2)

[10]

3“挂钩”政策与实践错位的症结与根源

目前“挂钩”试点取得了一定成效,仅2009年全国农

村土地整治就新增农用地30.5万hm 2

其中新增耕地达到26.9万hm 2

。但是,

诸多事实证明“挂钩”政策并未按表2典型省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运作模式对比

Tab.2The comparison of the connec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decrease operation mode of typical provinces

地区Region

项目特色Project features

主要模式Main mode

天津

宅基地换房工程,第一批“三

镇两村试点”周围指标总规模

为827.3hm 2。

建新型小城镇,宅基地按

标准无偿换房,农村建设

用地统一整理复垦,新型

小城镇预留市场出让土地江苏

万顷良田建设工程,建集中连片的高效农田,规定分片面积

最小4500亩,

工程区范围内不得安排安置房用地

整体搬迁、集中改造模式;公寓化、社区化模式;缩村腾地模式;空心村填空模式

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实施“365”集约节约用地行动计划和“百万”造地保障工程,计划2008-2010年完成新增耕地面积106万亩

撤村建居融合型;中心城镇积聚型;中心社区建设型;村庄整治撤并型;整村异地搬迁型

福建

涉农部门整合资金联合建设

高标准农田,对土地整治项目

实行工程化管理和动态监管部门联合模式;工程化管

理模式;动态监管模式

山东

资金政策扶持举措,土地出让金平均纯收益的20%统筹用

于村庄“腾空地”开发整理和复垦

撤村建居型;小城镇积聚型;新农社区建设型;村庄整治改造型;逐步撤并型;整村迁建型

湖北百万亩高产农田示范工程;百

万亩地丘岗地改造工程;仙洪

试验区土地整理工程;血防

“兴地灭螺”土地整理工程;粮食主产区高产农田建设工程

工程推进型、整村推进型;

试点先行型、扶持整治型

重庆

2006-2008年共实施“整村、

整镇推进”土地整理项目47

耕地流转和迁村并点型;

重点整治增加耕地型;谷

岭整治提高耕地产出型;

生态保护和移民安置型四川

金土地工程,根据地形地貌、

气候和耕作制度,将全省划分

为5个工程类型区,不同地区

根据类型区特点相应加强特

色产业发展

先折旧安置,后城镇建新

模式;自留引水工程模式;

紫色土治理工程模式;沟

谷治理模式

预想路径实施,问题层出不穷。

3.1“挂钩”政策的实施缺少科学理论支撑

国家政策的顺利、有效实施必须立足于科学的理论基础之上。国发[

2010]47号文件明确要求:“各地要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农业生产、

城乡建设、农田水利建设、林业保护利用和生态建设等有关要求,科学编制农村土地整治规划,

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但目前,如何合理安排增减挂钩试点的规模、布局和时序,在全国的试点过程中仍然是一个没有解决的重大理论问题。“挂钩”政策的实施机理、试点选址评价和实施效果评估方面都存在盲目性,

导致部分地方政府因过度追求经济利益而盲目扩大周转指标,引发了较为严重的社会问题。3.1.1

科学机理不明确导致“挂钩”发展方向模糊“挂钩”政策出台历程短,尚没有奠定土地财政背景下实施城乡建设用地转换的理论基础。“挂钩”政策实施的科学机理不清,具体操作在摸索中改进,实施规范、实施框架、实施模式、操作步骤与方式、利益主体关系处理等内容均不具体、不明确,引发了各级政府间的关系博弈、城乡关系博弈与利益冲突、拆迁方与农民补偿冲突、农村城镇化与农民利益冲突、农民的安置与就业、土地复耕的产权归属、土地收益的分配等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重大理论性、方向性问题。3.1.2

适宜性评价体系不完善导致“挂钩”方案盲目选址农村“挂钩”项目区的选址必须立足于当地的自然、生态、经济、社会、文化等实际需求与承载力,严格构建涵盖发展定位、发展阻力(承载力)、发展强度、发展导向等决定农民居民点未来空间组织结构的全部影响因素的指标体系,进行选址适宜性评价。目前,已有的少数相关研究只是在农村居民点整理潜力研究的基础上运用定性方法讨论了方案的可行性与社会满意度等影响因素

[12-13]

由于缺少严格的“挂钩”选址适宜性评价体系,不少地方政府为服务于招商引资项目而遵从企业家的意愿实施选址,对当地农民利益、生态环境,甚至地区的可持续发展都具有较大的负面影响。3.1.3

效益评估体系不完善导致“挂钩”实施效果无法保证对“挂钩”方案的实施效益(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空间效益等)进行评估,一方面有利于从实践中提取经验教训,进而修正与完善实施方案,另一方面也可以监督与评价项目的实施效果,保证实施质量。目前,“挂钩”试点中缺少完整的效益评估体系,无法对已完成和正在进行的试点项目进行效果评价,也就无从谈起经验提升与质量保证。3.2

土地财政阻碍城乡土地市场一体化损伤农民利益“土地财政”是政府利用其垄断的土地征收权,通过低价征地并高价出售土地使用权而获得土地增值收益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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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第1期

为的非学术化称谓。

3.2.1现行土地制度和征地制度存在缺陷

我国现行的土地制度和征地制度是土地财政的制度基础。我国宪法规定政府征收和征用是改变集体土地所有权和农地用途的唯一合法途径。这样,政府依靠其垄断的土地征收权可以在支付征地补偿费用后强制性地将集体所有的土地转为国有土地,然后再按照建设用地规划许可的土地用途予以统一供应[14]。

3.2.2地方政府操纵土地市场根本目的是占有城乡土地差价

土地财政的直接诱因是分税制改革造成的地方财力不足。地方政府以成本价征收农村集体用地,再以市场价值出售,可以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征收集体土地的补偿主要以原土地用途收益为计算标准,并适当考虑了被征地农民的今后生活费用,而地方政府供地则按照建设用地定价,由此产生的征地和售地之间的级差地租被政府占有[14]。3.2.3城乡二元土地市场难以保障失地农民权益土地权属是农民最关心的问题。“挂钩”使地方政府征收农村土地以维持城市扩展,在操作程序、土地用途、补偿标准、短期和长期收益方面,农民处于弱势地位。“挂钩”后农民的身份问题、下一代的住房,以及获得宅基地的权利等系列问题不明,势必影响项目区的可持续发展。同时,“挂钩”造成城乡收益不对等,对农民土地的减少、丧失以及责任田位置变动所来的损失尚无规范的补偿标准,这将会加重耕地撂荒等土地资源的浪费。

3.3“挂钩”保障体系不完善

3.3.1缺少相应条例或办法来严格规范地方政府行为并非所有地区都适宜“挂钩”。“挂钩”实施必须满足三个条件:城镇建设用地发展空间受阻,已影响可持续发展;城镇建设用地已达到较高的利用效率;周转用地必须产生足够用于支撑“挂钩”实施的收益。目前,全国27个省、直辖市、自治区推行“挂钩”政策,因缺少“挂钩”规模与范围的严格规范,有大量人口集聚度低、产业发展粗放、城镇空间利用效率不足的地区为了追求城镇建设用地指标而进行“挂钩”,这样只会加剧城市空间的无序蔓延,造成更为严重的城市弊病。

3.3.2缺少公开、合理的收益分配机制来保障农民权益土地收益分配是“挂钩”中需要面对的重大难题。目前试点地区增减挂钩的土地收益分配主要由政府主导,有的未按要求将土地级差收益主要用于农业和农村发展。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规定土地出让收益优先用于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但现实情况事与愿违,农民从土地出让中获得的收益不到10%。“挂钩”中土地收益分配关系尚未理顺,周转指标使用收益分配不规范,分配方式不规范,应该由政府回用于农村建设的部分收益大量流失等问题均未解决。

3.3.3缺少与相关规划的衔接来保障土地集约利用挂钩项目的选址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总体规划的衔接不足[6]:项目与相关规划不协调,用地冲突现象层出不穷;地方领导更替使规划缺乏相对稳定性;形式主义现象较为普遍,诸多规划只为完成任务,应付检查、验收、考核等。城市空间结构理论表明,经济空间演化沿着递减的土地级差收益曲线依次展开。挂钩项目区一般远离规划的城市空间拓展圈层,导致需要大量土地出让地块来平衡项目资金,既不符合空间经济演化规律,也不利于土地节约集约利用。

3.3.4缺少强制性措施和问责机制来保障周转指标归还周转指标的如期、如数、保质归还受制于诸多因素,如相关领导更替、资金链条断裂、农民搬迁受阻、拆迁矛盾过激等。据相关规定,一定期限内,整理复垦增加的耕地指标归还面积不得少于周转指标面积,归还质量不得低于占用耕地质量。但“挂钩”政策并没有对周转指标的如期、如数、保质归还设立强制性措施和问责机制。

3.4综合评估滞后使“挂钩”实施面临重大风险

3.4.1耕地占补平衡模式运行异化风险

目前的实际运行中,“挂钩”存在几种异化风险。

一是“实占虚补”风险。某些地方缺少挂钩周转指标归还台账,复垦工作滞后,难以按期归还挂钩周转指标,挂钩中建设用地指标过早用尽,新增耕地却可能“虚拟化”或“期货化”,被占的良田已经成为城市建设用地,补充耕地却只是一纸空文。虽然这种做法被严令制止,但各地占多补少、只占不补的情况仍然存在。

二是“实优虚劣”风险。由于城市一般都建在地势相对平缓、水源和土质较好的地带,城市周边的土地往往是良田沃土,而城市周边日益增长的建设用地需求,使优质耕地随时可能被吞噬。反之,通过土地整理后用来挂钩流转的建设用地指标,要么来自于宅基地或砖厂等复垦,要么来自于交通和灌溉都不方便的相对偏远山区。这些土地复垦后的质量跟城市周边被占的良田相比,不可同日而语。

三是农地“非农化”风险。目前各地土地整理的成本越来越高,通过较高成本整理出来用于流转的农地,如用于单纯的粮食生产,显然无法在经济上取得平衡。在各地形形色色的工业或现代农业园区中,不乏利用农地流转项目进行农地“非农化”经营,甚至变相修建小产权住宅,牟取更大利益的做法。

四是耕地“非粮化”风险。由于种粮比较效益低,流转出来的耕地会更多地转向花木、蔬菜等相对效益较高的非粮食产业。在各地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程中,耕地流转“非粮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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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振波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观察与思考

的情况普遍存在,且可能对耕地质量造成重大影响[15]

3.4.2补偿标准缺少评估使农民、农村面临风险

拆迁补偿标准不统一导致农民利益受损。有些地方建设用地置换拆迁标准参考当地公益事业如水利兴修等拆迁标准,补偿标准过低。多数情况下农村集体房屋仅对房屋建筑面积进行补偿,未考虑装潢成本甚至房屋附属。另外,城市房产可以上市流通、自由转让交易,而农村宅基地只能继承不能交易,没法形成市场价值,城乡拆迁补偿标准差别更大。

追求用地指标导致农民生活习惯与村落文化受损的风险

。“挂钩”通过改变住房条件、水电路垃圾处理设施配套等会改变农民的生活环境,但农民上楼后所承担的水电气暖等居住成本至少要增加一倍以上,导致生活水平下降,还必须解决家畜饲养、公共用地、汽车停放、祖坟安置等问题。此外

,“挂钩”中拆村、迁村、并村行为不利于保护农村传统的村落文化不利,尤其对村落中历史长久和积累深厚的非物质文化会起到严重的破坏作用。3.4.3

置换土地质量缺少评估使国家粮食安全面临风险2010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提出要确保复垦耕地质量

。“挂钩”虽然保障了耕地总量,但耕地的生产力需要多年的培育。目前的“挂钩”基本形式是劣地换良田,补充耕地的质量难以达到被占用耕地的质量,导致耕地隐性减少,违背了耕地占补平衡战略“使存量耕地产出能力总量不下降”的初衷[16]

。耕地面积虽然相同,粮食产量差别

较大,长此以往将影响国家粮食安全[17]

3.4.4

置换资金平衡缺少评估使政府财政面临风险

现实操作中,“挂钩”前期费用筹措面临较大困难;如果置换的建设用地用做工业项目,政府需要负担大部分资金投入,

出让收益较低,资金难以平衡,造成政府负担;农村居民点拆迁、

补偿、土地整理资金需求量大,回笼期长,面临资金不到位、建新不拆旧、项目停顿等问题。所以,置换出的建设用地能否获得预期收入,

预算资金是否合理,自身平衡目标能否实现,

以及“挂钩”资金的筹措、运作、利用、管理机制不成熟等因素使政府面临较大的财政风险

[6]

4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评述及研究展望

“挂钩”政策只是目前中国快速城市化、工业化背景

下解决城乡建设用地紧张与国家粮食安全问题的一个土地转换对策。目前置换实践处于全国性探索阶段,地区实践方法路径各异,形成不同的探索方向与模式并取得一定成效,同时也暴露出重大根源性问题,一方面理论基础不完善,运行机理不明确与实践超前,使“挂钩”实践方向不明晰,管治模式不规范,保障方式不得力,造成管理漏洞;另一方面分税制改革造成地方财力不足,地方政府以土地

财政聚集经济效益,

盲目扩大周转指标,片面地将“挂钩”的当成征集农村用地的工具。最终,受到损害的是参与权利贫困、迁徙权利贫困、社会保障权利贫困、抗争权利贫困、

财产权利贫困[18]

的失地农民。此关系只是表达了城

乡建设用地增减相挂钩政策表象下的用地置换症结,但却反映了当前中国隐藏在土地财政背后博弈关系与社会隐患,亟待深入研究。2011年初,国土资源部已在全国范围内对挂钩试点开始专项检查。从理论上讲,

专项检查会使得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纳入可控的范围,使之更符合城市规划、土地规划,如果目前隐藏在挂钩政策背后的

“理论与评价体系”、“统一的城乡土地市场体系”、“实地保障体系”、“风险评估体系”等重大根本性问题不完善,

那么,一些不规范的“挂钩”行为可能还会在不同的时间、不同的地点出现不同的变种,不挂“挂钩”之名,却行“挂钩”之实。4.1

亟待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理论与评价体系加快构建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理论研究是在中国“保发展”、“保红线”背景下,解决建设用地紧缺、国家粮食安全、城乡土地合理化组织的当务之急。具体研究内容包括中国城乡建设用地转换的理论框架,包括理论基础、影响因素、多方博弈关系梳理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机理,包括利益主体、利益层级、利益关系诉求的具体形式、方法、程序和内在机理;农民的“挂钩”反应与安置、就业机理;土地复耕的产权归属机理,以及巨大的土地收益分配机理等科学性机理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方案的适宜性评价与效益评价体系,包括“挂钩”项目基于城市、政府、农村、农民、耕地质量、资源、生态、环境等多个利益主体的必要性评价、可行性评价、满意度评价、潜力及预测评价、的效益评价(包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空间效益)、“挂钩”的效果评价等内容,均是未来研究的重要方向。4.2

亟待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城乡统一土地市场体系

中国土地资源的配置可以通过行政划拨与市场机制两种方式来实现。在城乡建设用地置换框架下,城乡二元结构、城乡土地产权差异、国家对征地市场的行政垄断等因素共存,城乡土地一级市场体现为政府垄断下的土地征用与出让,土地二级市场由政府参与调控、管制,中国城乡土地市场一直处于割裂状态

[19]

,此为“挂钩”执行过程中

出现错位的重要症结。在此背景下,如何将城乡土地纳入同一个土地所有体系,建立合理的土地估价制度,确保土地等价交换,做到“同地、同价、同权”。由此,实现废除土地征用制度,建设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有形市场,城市向农村扩展中的土地关系从“征用”向“变更”转变;完善政府主导下的城乡土地市场运行机制,以及科学界定土地资源

·

001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

第1期

的“公共利益”范围,赋予农村土地开发与经营权利等都是关键的研究内容。

4.3亟待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实施保障体系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实践中涉及多具利益主体,农民是最底层的利益主体,也是弱势群体,“挂钩”过程中的土地征用、房屋拆迁、居住环境与生产、生活方式变化等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切身利益,建立科学完善的置换补偿机制与实施保障体系是“挂钩”矛盾冲突的关键。

(1)乡村用地价值评估及补偿保障研究。农村房屋拆迁与土地价值衡量仍是空白,各地政策标准存在差异且存在受益分配不均现象,需要建立科学、统一的农村建设用地转换、置换耕地质量、农民生产生活保障损失、农业生态环境安全等一系列价值评价体系,在法律层面统一补偿标准。

(2)“挂钩”的规划体系保障研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镇规划、城镇经济发展计划、农业发展规划的指导下,因地制宜地编制“挂钩”规划及年度规划,严格按相关规划有序实施方案,并且以规划约束力维护“挂钩”的长期机制,坚决杜绝以追求政绩工程为目的的短期行政行为。

(3)农村居民点整理资金保障研究。资金是乡镇政府、村集体和项目区群众最关心的问题。如何建立安全、有效的农村居民点整理资金保障机制,并保证资金的专款专用也是重要研究课题。

(4)“挂钩”项目执行的法律保障研究。目前的“挂钩”实施过程中,关于办理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的转用审批手续和建设用地转为农用地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问题;对于在项目试点区内建设相对集中的农民新村住宅而占用的农用地的行为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对于在同一项目试点区内进行的对农民搬迁后的宅基地复垦、使之由原来的建设用地变为农用地的行为,依法办理建设用地转变为农用地的土地用途变更登记手续;对并非为农民新建住宅的建设用地依法办理土地征收和出让或者划拨手续的问题[20]等,都需要新的法律法规进行确认。4.4亟待构建支撑城乡建设用地置换的项目实施风险评估体系

目前,“挂钩”项目关于农民利益受损风险、农民生活习惯与村落文化受损的风险、劣地换良田导致耕地隐性减少而影响国家粮食安全的风险,以及地方政府城乡建设用地置换前期所面临的大量资金垫付,又因目前的诸多不确定因素和资金的筹措、运作、利用、管理机制不成熟导致的财政风险等,都需要进行科学的评估与预测,将其结果用于调整“挂钩”政策的发展方向与侧重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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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bservation and Reflection on Land Policy of Linking the Increase in Land Use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with the Decrease in Land Used for Rural Construction

WANG Zhen-bo

FANG Chuang-lin

WANG Jing

(Institute of Geographic Sciences and Natural Resources Research ,CAS ,Beijing 100101,China )

Abstract

Many problems related to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land use in China has been emerging in recent years including lack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lower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use and increasing urban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Urban-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placement impelled by the policy of linking the increase in land used for urban construction with the decrease in land used for rural construction is expected to be a method to deal with those above-mentioned problems.However ,in the process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there are some malposition errors leading to severe social problems ,which influence sustainable use of China's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sources.After summarizing policy processes of putting forward and implementation ,based on literature analysis and planning experiences ,the paper puts forward the crucial reasons of malposition errors :(1)The unclear scientific theory of the policy leads to the ambiguity and blindness of the practice.(2)Land-based finance mode hinders the integration of urban-rural land market and harms the interests of farmers.(3)Imperfect security system is hard to ensure the fairness of government actions ,the quality of policy implementation ,and the rights and interests of farmers.(4)Comprehensive assessment which lags behind the actual operation leads to the significant risk of program implementation.It is concluded that the policy research should focus on :(1)the construction of spatial organization theory of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placement ,(2)the construction of an integrated land market system ,(3)the construction of implementation and security system ,and (4)the construction of risk assessment system of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land replacement project.Key words

land resources ;urban-rural construction ;the reasoning of the Connection of urban construction land increase and rural

construction land decrease ;review ;prospects

·

201

·中国人口·资源与环境2012年

第1期

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存在的问题及解决措施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对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几点思考 为贯彻中央统筹城乡发展、促进新农村建设的部署要求,国土资源部在深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按照保障科学发展的总体要求,提出了以土地整治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为平台,促进城乡统筹发展的基本思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模式,是对近年来在“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中所采用的一种新的土地整理、利用和管理模式。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一方面是建设用地的挂钩——即在一定区域范围内城镇建设用地的增加,必须以相当规模的农村建设用地减少为前提条件,以盘活闲置、低效利用的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方式,为工业化、城镇化提供必要的建设用地,实现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的有效控制。另一方面是耕地的挂钩。以农村土地综合整治新增加的耕地,对城镇建设占用耕地的有效补充,落实耕地占补平衡,实现城乡统筹中“保护耕地与保障建设”的双赢。从本质上讲,增减挂钩是建设用地的整理,是土地利用结构布局的调整和优化,也是城乡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具体来说,就是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村镇等规划,按照优化用地结构和布局的要求,引导农村居民点适当集中建设,同时开展对旧村庄的复垦还耕,在保证农村必

要建设用地的前提下,将节约的土地用于城镇建设,实现城镇建设用地增加和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平衡,耕地占用与复垦相平衡,城乡建设用地空间布局优化。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有利于保护耕地、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保持经济可持续发展的基础性工作,是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的重要抓手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突破口。 一、当前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一)对挂钩政策的认识存在偏差一方面一些地方把增减挂钩工作仅仅当成是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方式方法,对统筹城乡一体化发展和建设新农村重大作用认识不足。有一些地区过分关注周转指标,简单地把增减挂钩理解为解决用地矛盾的手段,对周转指标的关注度太高,期望值过大,存在着片面争取周转指标规模的倾向。另一方面,由于工作没有按照要求进行,趋于片面,各地村镇建设规划滞后,造成了增减挂钩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村镇建设规划衔接不够;前一阶段的试点工作,主要在于拆旧复耕和新村建设等,没有综合考虑田、水、路、林的整治,没有充分做好与当地农民就业、产业发展、新农村建设的协调和整体推进。(二)性质不同的两个区域在一起,产生利益的偏向城镇化过程中容易出现土地城镇化了,但是人留在农村;或者人跑进城里了,但是农村还留有居住的地方,这就是一个城镇化过程不合理的现象。在目前我国城乡二元结构的条件下,把城镇和农村两个行政级别和性质不同的区域放在一个项目区,似乎是消除了行政上的影响,但是我国长期形成了城市和农村的区别,国家政策长期偏向城市,已经成为一个思维导向,当城市和农村发生利益冲突时,利益总是偏向城市。在一个项目区内,本来需要两个行政区协商的事情变成为在项目区内解决,农村的利益容易受到侵犯。(三)对农民和集体的利益考虑不充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利弊分析 摘要:本文剖析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内涵、操作方法,阐述了政策的目的和意义,通过分析挂钩政策的优势及其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在增减挂钩项目实施过程中,应该协调好城乡关系,注意保护好农村利益,同时避免为了取得城镇建设用地指标,只注重耕地数量而忽视耕地质量保护现象发生。 关键词:增减挂钩利弊城乡建设用地 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以下简称《决定))),推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国土资源部2005年研究制定了《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以下简称《意见)))以及《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国土资[2006]269号,以下简称《批复》),并在天津、浙江、江苏、安徽、山东等省展开了试点工作。 本文对增减挂钩的内涵、操作方法和过程等进行深层分析,研究政策在实施过程中的利弊,试图让政策明晰化,为其在具体实施工作中的把握提供参考。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基本认识 1.增减挂钩内涵 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复垦,最终实现项目区内建设用地总量不增加,耕地面积不减少、质量不降低,用地布局更合理的土地整理工作目标。 2.增减挂钩的操作方法 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农村建设用地整理规划和项目区规划等,对项目区内村庄撤并和用地布局的调整,对利用不合理、不充分和废弃闲置的村庄建设用地进行调整利用,并将建设用地整理增加的耕地面积等量核定为建设占用耕地指标[l],用于农村居民点和城镇建设。“挂钩”实行先安置再拆迁,先使用规划周转指标再归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总结 大洼县被确定为全省城乡一体化试点县以来,县委、县政府对城乡一体化工作高度重视,迅速统一思想,积极行动,扎实推进,开局良好。 一、县域基本情况 大洼县位于辽宁省西南部,地处环渤海经济圈东北部,是联结辽南、辽西与辽中三大经济板块的重要节点,也是上升为国家战略的辽宁沿海经济带重要发展区域之一。县域辖区总面积1683平方公里,全域为国有农场,全部为国有土地,下辖15个镇(农场),总人口40万,农工已纳农垦职工养老保险体系。 2010年,全县地区生产总值实现280亿元,增长55.6%,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有望进入全国百强县(市)行列,被列为全省唯一的全域城镇化试点县。 长期以来,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土地管理、耕地保护等工作,建立健全了较为完善的“批、供、用、补、查”国土资源综合监管平台。在破解用地瓶颈、推进经济快速发展上,用实用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逐渐探索出了符合大洼实际的利用增减挂钩统筹城乡发展的路子。 二、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

为有效解决城乡一体化发展的用地瓶颈问题,我们在用足用活政策,多方增加建设用地指标和积极对上争取土地指标的前提下,突出抓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 (一)增减挂钩试点项目基本情况 我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启动工作始于2009年国土资源部和国家发改委小城镇建设项目,到目前,经省国土资源厅(省政府)批准五个批次、十五个项目区,累计批复挂钩周转指标904.3107公顷,项目区共涉及拆旧区总面积1057公顷,规划区内拆旧户数10160户,拆迁人口35679人、拆迁村屯85个。 (二)主要工作做法 1、思想认识到位 经过学习和引导,全县上下思想高度统一,一致感到增减挂钩政策是我县千载难逢的发展机遇,必须牢牢把握,这样才能拉大发展空间,统筹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可以说,增减挂钩是我县城乡一体化的发动机,增减挂钩的作用和意义不仅仅在于争取多少建设用地指标,而是通过挂钩规划的实施,可以大手笔地谋划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空间布局,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农民权益,增加农民收入,促进三次产业形成协调发展的良好格局,真正使统筹城乡一体化实现跨越式发展。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牵头处室:规划处 参与单位:重庆市土地勘测规划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研究 一、背景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6]1号)文件精神,市委、市政府根据我市实际情况,于2006年11月,提出实施“一圈两翼”发展战略,以此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2007年3月,胡锦涛总书记为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导航定向”,要求把重庆加快建设成为西部地区的重要增长极、长江上游地区的经济中心和城乡统筹发展的直辖市,为在西部地区率先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目标而努力奋斗。6月7日,国务院批准重庆市为全国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验区,要求“从重庆市实际出发,根据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试点的要求,全面推进各个领域的体制改革,并在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率先突破,大胆创新,尽快形成统筹城乡发展的体制机制,促进重庆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也为推动全国深化改革,实现科学发展与和谐发展,发挥示范和带动作用”。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战略部署,我市各项改革和建设任务繁重,建设用地供需矛盾十分突出。 在国家继续实行严格的土地管理政策,严把土地“闸门”,将土地资源作为国家宏观调控重要手段的大背景下,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是贯彻落实国务院28号文的重要举措,是国土部门履行保护资源、保障发展的一条很好途径,也是统筹城乡发展的有效手段。我局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关

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精神,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实施意见?,对挂钩工作的开展做了明确的规定和要求,并制定了?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规划编制要点?和?重庆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项目区实施计划编制要点?,为挂钩工作的顺利开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2007年3月,我局首期选定了九龙坡区、江北区、渝北区、沙坪坝区、北碚区、长寿区、大足县等7个区县为挂钩试点单位。由项目区所在地乡(镇)政府委托相关专业编制机构,认真开展了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的编制,于7月对九龙坡区白市驿镇、西彭镇和北碚区静观镇等挂钩试点项目区规划进行了市级专家审查,并上报国土资源部审批。 为了支持统筹城乡综合配套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挂钩的相关政策,根据局长办公会的统一安排部署,局规划处与市土地勘测规划院组成调研组,在对我市目前已经开展城乡挂钩试点项目的九龙坡区、北碚区二个试点区县调研的基础上,对城乡挂钩的实施和管理作了深入的思考。 二、试点区县项目的基本情况 (一)九龙坡区 九龙坡区位于重庆市主城区西南部,是长江和嘉陵江环抱的重庆渝中半岛的重要组成部分,幅员面积432平方公里,与渝中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pdf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范本 ##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实施方案(代拟稿) 各乡镇人民政府、市级各部门: 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挂钩项目)实施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 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省人民政府关于严格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实施意见》和《##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市实际,制 定本实施方案。 一、基本原则 (一)坚持统筹推进的原则。将挂钩项目实施与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现代 农业发展、农村危旧房屋改造、场镇改造等相结合。 (二)坚持规划优先的原则。项目区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 划、产业布局规划。 (三)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尊重农民意愿,切实维护集体和农民合法权 益,切实解决好项目区农民就业问题。 (四)坚持既增加耕地面积、又提高耕地质量的原则。拆旧地块复垦耕地的数 量、质量不得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五)坚持节约依法、集约用地的原则。##市城市和建制镇规划区以外的新农村建设、新型城镇化用地原则上通过挂钩项目解决,没有立 - 1 -

项的乡镇、村社不得违法占地、违法建设。建新地块上用于安置拆旧地块农村 居民的土地面积必须低于原农房占用面积,建新地块中其他建设用地的集约利用水 平应高于现有存量建设用地。 二、组织机构 成立##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 长,市国土资源局、住建局、财政局、农业局、林业局、水务局、环保局、公安 局、人社局、监察局、审计局、人民银行以及项目乡镇党政主要领导为成员,领导 小组下设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挂钩办),由市国土资源局局长兼任主任,分管副局长任副主任,抽调相关部门专业技术人员负责日常工作。项目乡镇成立以党政主要领 导任指挥长的现场指挥部,负责挂钩项目具体实施工作。 三、部门职责 (一)市挂钩办:负责全市挂钩项目的统筹、协调、资金拨付等工作;负责做好项目补助补偿方案等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负责对项目乡镇拆旧区基本情况摸底调查的确认和公示;负责协助乡镇与被拆迁户签订相关协议和资金的兑付。 (二)市国土资源局:牵头项目实施工作,负责组织和指导项目资料收集、立 项、验收及城镇建新区项目用地报征,指导项目乡镇相关业务性工作。 (三)项目乡镇人民政府:负责本乡镇挂钩项目的宣传、组织、实施、协调工 作。一是做好宣传动员,组织召开村民代表大会,充分征求村、组意见,确保三分 之二以上村民或三分之二以上村民代表同意在本 - 2 - 村实施挂钩项目,村民自愿签订“自愿放弃旧宅基地和相关权益协议(承诺)书”、拆迁安置补助等相关协议,并积极支持配合项目的实施。二是负责项目拆旧 区房屋拆除、建构筑物垃圾清理,配合做好项目区的测量、勘界、权属调查,负责 项目集中安置区(聚居点)的规划设计、宅基地分配、占地农户补助、基础设施建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增减挂钩意义与作用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一项一举多得的重大土地政策措施,是解决当前保障发展与保护耕地矛盾的有效途径,也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手段。 (1)增减挂钩是推动新农村建设,促进城乡一体化发展和推动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手段。通过增减挂钩,将节约出的土地指标,调剂到城镇使用,能够获得土地收益反哺农村,可以为新农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筹集大量的资金。通过增减挂钩,引导农民适当集中居住,对零散的农村居民点进行相应撤并,能够极大地节省农村基础设施等建设的投入;通过增减挂钩,将农村建设用地整治节余的土地指标调剂使用,按照以城带乡、以工促农的要求,将获得的增减挂钩指标收益返还农村,能够有效解决新农村建设“缺资金”的问题,改善农村住房和墓础设施条件,改变农村落后面貌,大大缩短新农村建设需要的时间。通过增减挂钩,搭建良好项目平台,引导资金、技术和项目向农村流动,有利于扩大农村投资,推动农业规模经营和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效、农村发展和农民增收。 (2)增减挂钩是促进土地节约利用,实行建设性的保护,提高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能力的有效途径。我市正处于城镇化、工业化快速发展时期,土地需求刚性增长,建设用地供需矛盾突出,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面临着巨大困难。要破解这一难题,必须走了一条积极的保护道路。通过增减挂钩工作,开展旧村庄、空心村、废弃建设用地等的整理复垦,并配套推进田、水、路、林综合整治,不仅能够增加有效耕地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坚守耕地红线;而且有利于提高土地节约利用水平,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布局,有效拓展建设空间,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用地保障。 (3)增减挂钩是深化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重要平台。 增减挂钩是土地管理政策的创新,几乎涉及农村土地管理的各个方面。一是进一步推动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和制度改革。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报告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自查情况工作 报告 2月22号,省厅召开全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电视电话会议,xx 市国土资源局组织全市国土资源系统主管领导和相关人员参加了本次电视电话会议,电视电话会议结束后,XX副局长针对清理检查工作做了重要讲话,强调各市县国土主管部门要高度重视此次清理检查工作,提前做准备迎接检查。 3月7号,xx市国土资源局下发了《关于转发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按照省厅《关于辽宁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清理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和xx市局的统一安排部署,我局认真组织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和农村土地整治的清理检查工作,现将近阶段自查清理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成立了清理检查工作小组 组长:xx局长 副组长:xx副局长 xx副局长

成员:综合规划科科长xx 征转用地管理科科长xx 耕地保护科科长xx 自查清理工作 通过核查,XX年以来XX市没有开展农村土地整治工作。 XX市XX年才开始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共申报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现将这两个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情况汇报一下: XX市国土资源局XX年8月份开始组织相关科室人员专门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通过调查摸底确定XX市首次申报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为已废弃的灌赛铁路和丹东张家沟硫化铁矿铁路。拆旧地块确定后,我局聘请了有资质的测绘部门对拆旧地块可复垦整理为耕地路段进行了实测,同时聘请有资质有挂钩试点工作经验的作业队伍编制挂钩试点项目区实施规划,项目区实施规划经xx市国土资源局组织专家评审通过后,我局组织申报材料,XX年12月份报到省厅。省厅接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后,已组织人员到XX市挂钩试点项目区拆旧地块和建新留用地块进行了现场勘查,现挂钩试点项目区申报材料已经省厅已会审通过待审批。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doc

国土资源部 《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 (国土资发〔2008〕138号) 天津、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山东、湖北、湖南、广东、重庆、四川、河北、内蒙古、辽宁、江西、河南、云南等省(区、市)国土资源厅(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已经第14次部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认真贯彻执行。 国土资源部 2008年6月27日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根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严格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

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第三条挂钩试点工作应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具体遵循以下原则: (一)以规划统筹试点工作,引导城乡用地结构调整和布局优化,推进土地节约集约用地利用,促进城乡协调发展。 (二)以挂钩周转指标安排项目区建新拆旧规模。调控实施进度,考核计划目标; (三)以项目区实施为核心,实行行政辖区和项目区建新拆旧双层审批、考核和管理,确保项目区实施后,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建设用地总量不突破原有规模; (四)困地制宜,统筹安排,零拆整建,先易后难,突出重点,分步实施; (五)尊重群众意愿,维护集体和农户土地合法权益; (六)以城带乡、以工促农,通过挂钩试点工作,改善农民生产、生活条件,促进农业适度规模经营和农村集体经济发展。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负责对全国挂钩试点工作的政策指导、规模调控和监督检查;试点省(区、市)级国土资源部门负责辖区内试点工作的总体部署和组织管理;试点市、县国土资源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试点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挂钩试点工作应当由市、县人民政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协同配合,共同推进。 第五条挂钩试点工作实行行政区域和项目区双层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与建设用地置换是落实科学发展、促进城乡统筹、提高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和缓解城市供地紧张的新型土地管理工具。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挂钩)尚在试点阶段。部分试点在试点阶段取得了喜人的成绩有效促进了新农村建设,为供地紧张的地区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压力。部领导经常深入试点调研,足以说明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工作的关注性。加大力度推进和审慎进行是现时国土高层领导的主要态度。 《关于印发<关于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的通知》(国土资发〔2005〕207号)、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国土资发[2008]138号)相继出台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建立了基本的原则和实施框架。2009年全国土地利用计划(草案)要求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指标纳入年度计划进行统一管理。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简单的说就是将符合规划的建新地块和拆旧地块绑在一起成为一个项目区,上面下达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周转指标可先行用于建新地块的建设。等拆旧地块复垦后,将产生的指标规划原来下达机关。如此往复良性循环将能促进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利用水平调高和解决城市供地紧张问题。这是一种“抛砖引玉”的做法。 二、建设用地置换,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依法取得的零星分散等不宜利用的建设用地,通过调整合并为适宜利用的建设用地或者与规划为建设用地的农用地进行调整的行为。 安徽省建设用地置换暂行办法(安徽省人民政府令第193号) 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用地置换管理工作的通知(皖国土资〔2008〕327号)奠定了我省建设用地置换工作的基石。建设用地置换实行分批次报批,要求置换项目区内整理复垦的耕地面积,扣除建设占用耕地后,新增耕地面积不少于被占用耕

(草稿)土地增减挂钩工作拆迁补偿方案

清风发(2018)59号 清风镇社区建设拆迁补偿方案 (试行) 为进一步加快全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步伐,抓住机遇,尽快实现全镇居住楼房化、管理社区化、经营集约化、生活城镇化的目标。我镇决定从2018年8月起,利用3—5年的时间,以建设高标准的农村社区为中心,以发展高效农业、规模农业、生态农业为原则,以清风陵丰厚的人文、历史、矿产资源为依托,以满足广大干部群众的愿望为己任,积极推进我镇的社区建设。为便于各工作区、村在拆迁工作中做到有章可循,有据可依,经镇党委、政府研究,特制定本拆迁补偿方案。 一、社区建设的方法、步骤 以村为单位开好三个会,算透三笔帐,把社区建设的意义、好处,传达到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把党委、政府推进社区建设的决策,变成广大人民群众的自觉行动。一是认真开好本村两委干部会议;二是要认真开好全体党员村民代表会议。三是在

全体党员干部、村民代表思想统一的基础上开好户代表会议。通过以上三个会议,把党和国家的各项惠民政策,党委、政府加快推进社区建设的政策措施让每一个党员干部群众明白,把思想统一到社区建设上来。算透三笔帐,第一笔是土地资源帐。要让每一个村民认识到土地资源是一种不能再生的资源,只能减少不能增加,本村土地从建国到现在60年的时间里,人口增加了多少?而耕地减少了多少?这些都应该让广大群众都能够有一个清楚的了解;第二笔帐是村民建房的帐。现在农户建一位住房大约需8-12万元,而真正的使用年限最多三十年,现在我国农村住房更新年限是22年,但现在我们的党和国家提出建设百年住宅,是一项功在当今、惠及子孙的大事。第三要算透政策帐,党和国家现在对农村社区建设每节约出一亩建设用地将给与8-10万元的补助,并对社区建设突出的村庄给予一定的奖励。因此建设农村社区意义重大,各村在开好三个会议,算透三笔帐的基础上,引导组织村民逐户签订社区建设承诺书,签订承诺书比例达到95%以上的村庄,可立即组织实施社区的规划选址及建设工作。 二、社区规划的地点、时间、方式 镇政府本着整合资源,方便生产生活的原则,把社区规划后,行政村可根据自己村庄情况以村为单位选择社区;社区住宅楼建设时间一般中型社区为八个月,大型社区为12个月。原则上凡对进入社区入住的农民,一位宅基地选择一套楼房。 三、社区建设拆迁范围 本次社区建设拆迁涉及全镇92个行政村,主要拆迁各村民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县(市、区)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专项规划 目录 1.总则 1.1规划目的 1.2规划任务 1.3规划原则 1.4规划依据 1.5规划期限 2项目区概况 2.1项目区的基本情况 2.1.1自然状况 简述项目区地理位置及交通,地形、地貌、地质,气候、气象,水文等内容。() 2.1.2经济概况 主要说明项目区社会经济条件以及农村生产生活情况。() 2.2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2.2.1项目区村庄分布状况 包括项目区村庄数量、面积、布局情况、分布特点等内容。 2.2.2其他相关项目概况 项目区内已实施和规划实施的新农村建设、村庄整治、生态移民搬迁、农村危旧房改造、地质灾害防治、工矿废弃地复垦以及其他相关涉农项目的数量、面积、位置等内容。 2.3相关规划的要求 说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村镇规划、产业布局规划等相关规划对城乡建设、空间布局的总体思路和要求。 3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分析 以二调数据资料为依据,结合专项调查的相关内容,阐明项目区各类农村建设用地基本情况(类型、面积、分布状况、复垦整理潜力和存在的问题),测算出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复垦整理潜力,并明确规划期内的复垦整理潜力。 3.1农村土地集约化利用状况 根据二调统计数据,明确项目区农村建设用地总量,阐述各自然村中的农村宅基地和其他集体建设用地面积、使用状况等,说明农村建设用地集约化利用情况。 3.2农村建设用地整理潜力 3.2.1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 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是指通过对农村居民点改造、零星分散的自然村向中心村和城镇集中等方式,增加的有效耕地和其他农用地面积。 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面积,并结合项目区的农村人口,测算现行人均用地面积。再按照国家规定的人均农村居民点面积,确定项目区农村居民点复垦整理潜力。(按乡镇说明)(根据二调数据,统计项目区农村居民点的面积为***公顷,通过专项调查,项目区涉及***户,总人口为***人,由此测算出现行人均用地面积为***平方米。根据XX县的基本情况,结合以往新农村建设的经验,按照项目区人口户数和每户的人口数,确定项目区平均每户搬迁户建筑用地面积为***平方米,附属设施用地为***平方米,公共基础设施用地为建筑用地面积和附属设施用地面积之和的**%,因此确定每户总用地面积为***平方米,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 建设部(90)建标字第322号实施时间:1991年3月1日 (GBJ137-90) 第一章总则 第1.0.1条为统一全国城市用地分类,科学地编制、审批、实施城市规划,合理经济地使用土地,保证城市正常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第1.0.2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中设市城市的总体规划工作和城市用地统计工作。 第1.0.3条编制城市规划除执行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的有关标准与规范的要求。 第二章城市用地分类 第2.0.1 条城市用地分类采用大类、中类和小类三个层次的分类体系,共分10大类,46中类,73小类。 第2.0.2条城市用地应按土地使用的主要性质进行划分和归类。 第2.0.3条使用本分类时,可根据工作性质、工作内容及工作深度的不同要求,采用本分类的全部或部分类别,但不得增设任何新的类别。 第2.0.4条城市用地分类应采用字母数字混合型代号,大类应采用英文字母表示,中类和小类应各采用一位阿拉伯数字表示。城市用地分类代号可用于城市规划的图纸和文件。 第2.0.5条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必须符合表2.0.5的规定: 城市用地分类和代号表(一) 类别代号 类别名称范围 大类中类小类

R 居住用地居住小区、居住街坊、居住组团和单位生活区等各种类型的成片或零星的用地。 R1 R11 R12 R13 R14 一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良好、以低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R2 R21 R22 R23 R24 二类居住用地 住宅用地 公共服务设施用地 道路用地 绿地 市政公用设施齐全、布局完整、环境较好,以多、中、高层住宅为主的用地 住宅建筑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公共设施和服务设施用地,如托儿所、幼儿园、小学、 中学、粮店、菜店、副食店、服务站、储蓄所、邮政所、居委会、派出所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区路、组团路或小街、小巷、小胡同及停车场等用地 居住小区及小区级以下的小游园等用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管理办法

xx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办法2011年xx县政府主导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试点工作,经县政府主导会同县国土局、财政局、农业局磋商讨论形成如下意见,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的资金管理从以下方面予以了明确和规范。 (一)项目资金管理主体 xx县土地储备中心作为项目法人负责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的运作和管理。主要职责包括:一是负责组织建新区土地报批、费用收取和挂钩资金使用;二是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资金专户,建立健全会计核算制度,确保专款专用。 (二)项目资金来源 1、财政拨款。主要指财政部门拨入县土地储备中心的专项资金。 2、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及增减挂钩项目结余资金。 3、集体、农民和经济实体共同投资。 4、吸纳社会资金投入。 (三)项目资金管理原则 1、增减挂钩项目资金管理遵循“政府筹资、财政监管、项目运作、区域平衡、封闭运行”的总原则。 2、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预算管理原则。项目法人必须按照批准的预算执行,不得超预算支出。 3、专户管理、专账核算的原则。所有增减挂钩项目资金实行专户储存和收支两条线管理,设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用于核算拆旧区项目资金的筹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截留、挤占和挪用。 (四)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1、建新区资金收缴情况。 (1)资金收缴范围。即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按使用年度计划指标应缴纳的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防洪保安基金、耕地开垦费等费用标准预缴拆旧区复垦资金。 (2)资金收缴规程。建新区资金由土地储备中心凭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统一收取。土地储备中心向使用城乡建设用地挂钩指标用地单位开出缴款通知书,开具广西壮族自治区非税收入一般缴款书,先将费用缴入xx县非税收入汇缴结算户,再由xx县财政部门退付至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资金专户。 2、拆旧区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1)项目支出成本范围。主要是指为组织、实施、管理增减挂钩项目而发生的各项开支,设立增减挂钩管理费(按项目资金总额的3%提取,用于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的组织、管理时所发生的各项管理性支出)、项目规划设计、论证等前期工作费、土地整理项目实施工程费、设备购置费、拆迁补助费、竣工验收费、项目协调费和银行贷款利息支出等方面资金。项目协调费内容包括乡村协调费和项目实施单位与承担(建设)单位协调费。增减挂钩项目协调费按工程施工费的3-5%核定,实行累进制管理。工程施工费在100万元以下的部分取5%,100-300万元的部分取4%,300万元以上的部分取3%。 (2)拆旧区项目资金管理。拆旧区项目资金由耕保科和土地整理中心共同

(完整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解读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 政策解读(一) 一、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涵义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整理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通俗地讲,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以下简称“挂钩试点”)就是将农村低效、空闲的建设用地置换到城镇去。概括地说,就是“拆、还、垦、建”四个字。“拆”,把空心村、空置屋、废弃工矿、砖瓦窑等拆除搬掉;“还”,对被拆迁的妥善安置,特别是搬迁农民的住宅用地必须依照法律的规定进行还建;“垦”,将拆除后的土地进行复垦,优先复垦成耕地,也可以复垦成其它农用地;“建”,将节余的面积(挂钩周转指标)用于城镇发展,增加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同时解决新增建设用地计划。 二、全国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发展历程 2004年10月,国务院颁布《关于深化改革土地管理的决定》(国发[2004]28号),明确“鼓励农村建设用地整理,城镇建设用地增加要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为了贯彻落实28号文件精神,2005年,国土资源部研究制定了《关于

规范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试点工作的意见》(国土资[2005]207号);2006年4月,国土资源部下发了《关于天津等五省(市)城镇建设用地增加与农村建设用地减少相挂钩第一批试点的批复》,部署在山东、天津、江苏、湖北、四川等5省(市)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截至目前,全国参与试点的省、市已达到27个。从全国各地开展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情况来看,不少地方已探索出了大量成功经验,同时,也客观存在一些不足和问题,2011年7-8月份,国土资源部组织对各省市增减挂钩试点工作进行了检查,对发现的问题要求落实整改,全国各地增减挂钩工作将进一步规范。 目前,全国增减挂钩工作开始进入了有序开展、严格管理、规范操作的轨道。经批准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的地方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坚持“局部试点、封闭运行、规范管理、结果可控”,不得扩大试点范围。农村建设用地整治所腾出的土地首先要复垦为耕地,严禁以整治为名,扩大城镇建设用地规模。对未经批准擅自开展挂钩试点、超出试点范围开展增减挂钩和建设用地置换或擅自扩大挂钩周转指标规模的,要严肃追究有关地方政府负责人及相关人员的责任,并相应扣减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 湖北省大部分市州先后开展了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我市是湖北省第三批增减挂钩试点地区。 三、已出台的相关政策文件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中的难题及对策 ----涡阳竹柳合作社 随着社会经济发展的步伐不断加快,建设用地指标的日趋紧张,各级政府和国土部门都意识到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的重要,同时也不断地加大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工作宣传的深度和推进的力度,极大地缓解了用地指标难题。但是在实施这项工程中会遇到一些实际问题,各项目区处理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的方法也不尽相同,笔者在实践中也遇到了和处理了一些共性的问题,并有了几点粗浅的体会。 一、对增减挂钩涵义的理解上存在偏差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以下简称挂钩)是指依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将若干拟复垦为耕地的农村建设用地地块(即拆旧地块)和拟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等面积共同组成建新拆旧项目区(以下简称项目区),通过建新拆旧和土地整理复垦等措施,在保证项目区内各类土地面积平衡的基础上,最终实现增加耕地有效面积,提高耕地质量,节约集约利用建设用地,城乡用地布局更合理的目标。 增减挂钩工作是以落实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保护耕地、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为出发点,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统筹城乡发展为目标,以优化用地结构和节约集约用地为重点,其实质是“占补平衡”的政策延伸,也是目前破解保障发展和保护资源难题的有效途径;实施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是对农村宅基地和其他建设用地进行重新规划和综合利用,引导农村集中建设和村民有序转移,将促进自然村向中心村和集镇聚集,农村村民向住宅小区、新型社区和小城镇集中,加快推进小城镇综合改革建设和城镇化进程。 目前,实际工作中从乡镇到村一级实施单位对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和内涵仅仅是表面上的,大致分为三种: 1.发展中遇到用地指标的困难,乡镇没有退路,国土管理又在不断强化,没有土地指标,意味着所有的建设、所有的项目都是泡影,上级所有的考核、指标、发展也就都成了空话。乡镇解决这个困难的唯一出路只能靠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实施这一工程,存在逼上梁山味道;这就使得各级政府一味的追求建设用地指标,从而忽略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实质意义是优化用地结构,增加可耕作面积,提高耕地质量。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标准[详]

X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 审查标准 为进一步规范我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审查和管理,确保规划进度,制订本标准。 一、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XX级、XX级审批(审查)的增减挂钩项目。 二、审查的主要依据、原则 (一)审查依据 1、《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跨省域补充耕地国家统筹管理办法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结余指标跨省域调剂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办发〔2018〕16号); 2、《国土资源部关于用好用活增建挂政策积极支持扶贫开发及易地扶贫搬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规〔2016〕2号) 3、《国土资源部关于支持深度贫困地区脱贫攻坚的意见》(国土资规〔2017〕10号); 4、《XXX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5、《关于印发〈XXX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XXX〔2015〕125号); 6、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及相关规划;

7、其他相关标准、技术规范、规定等; (一)审查原则 ——扶贫优先,明确指标。增减挂钩年度下达指标优先满足易地扶贫搬迁复垦面积需要,明确指标使用范畴,合理控制指标规模。 ——补足补优,增减平衡。增减平衡是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的一条刚性原则,每个项目区建新地块的总面积一律不得突破拆旧地块的总面积,拆旧地块复垦为耕地的数量不得少于建新地块占用耕地的数量,质量不低于建新占用的耕地。 ——符合规划,严禁占用。增减挂钩拆旧地块在项目基期年的土地利用现状图上必须是建设用地,禁止位于城镇允许建设区和有条件建设区内;建新地块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禁止占用基本农田和建设在万亩、千亩大坝内,必须位于允许建设区或有条件建设区,如不在需补充相关调规说明。 三、项目审查工作流程 (一)项目规划立项审查工作流程 受理——初审——审查——批复——归档 (二)项目规划方案变更审查工作流程 受理——变更审查——上报——归档 四、提交资料

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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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部关于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有关财税政策问题的通知【标 签】增减挂钩试点,城乡建设用地 【颁布单位】财政部 【文 号】财综﹝2014﹞7号 【发文日期】2014-01-26 【实施时间】2014-01-26 【 有效性 】全文有效 【税 种】耕地占用税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 2006年以来,经国土资源部批准,各地陆续开展了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以下简称增减挂钩)工作,对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缓解土地供需矛盾、保护耕地资源、统筹城乡发展起到积极作用。根据《国务院关于严格规范增减挂钩试点切实做好农村土地整治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47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规范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支管理的通知》(国办发〔2006〕100号)等规定,现就增减挂钩中有关财税政策问题通知如下: 一、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管,落实“收支两条线”政策 在实施增减挂钩中,市县国土资源管理部门依法供应用于城镇建设的地块(即建新地块)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包括利用增减挂钩节余指标供应土地形成的土地出让收入,均应当按照国办发〔2006〕100号文件规定,就地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并按照不同供地方式分别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1030148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中的相应目级科目。增减挂钩地区试行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的,其土地节余指标交易流转收入应当作为土地出让收入的一部分,全额缴入国库,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缴库时填列《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中的“103014899其他收入”科目。市县财政部门应当会同国土资源管理部门加强增减挂钩相关收入征收管理,确保相关收入及时足额缴库,不得随意减免或返还相关收入,也不得账外设账、截留、挤占和挪作他用。 二、规范增减挂钩支出管理,加大对增减挂钩项目的支持力度 在实施增减挂钩中,要做好农村居民的拆迁补偿安置工作,规范项目支出管理,加大财政支持力度。其中,农村居民住宅等拆迁补偿所需费用,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所需费用,以及新建农村居民安置住房社区中的道路、供水、供电、供气、排水、通讯、照明、污水、环境、卫生、文化、公共绿地、公共厕所、消防等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支出,可以通过预算从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方案(最新) 为切实做好XX年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以下简称“增减挂”项目)实施工作,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XX〕138号)、《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精神,结合县情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一)总体要求 按照县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规划和村镇建设规划要求,以统筹城乡发展、加快城镇化进程为出发点,以破解城镇用地紧张和农村建设用地粗放利用等问题为导向,用好用足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进一步优化城乡用地结构和布局,有效推动农村“空心房”和建设用地整治,助推脱贫攻坚,不断改善农民群众生产生活条件,保障“六大攻坚战”项目建设用地需求,促进县域经济社会事业协调持续发展。 (二)基本原则 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分步实施;统筹安排、规范操作;自愿合法、维护权益;政府主导、乡镇主体;主管部门牵头、责任单位协同;市场运作、循序推进。 二、立项条件与区域设置 (一)立项条件 全面查清农村“空心房”整治中符合要求的地块情况,与其他废弃建设用地一并纳入增减挂钩项目区。项目区地块需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土地利用现状或年度变更图上为建设用地。

2.复垦潜力大,复垦地块面积不小于2亩,坡度小于25度。 3.拟复垦地块应与周边农用地相连,选址合理,不得“开天窗”。 4.已充分征求农民意愿,取得群众支持。 (二)项目区设置 以符合条件的拆旧地块为基础,由县自然资源局按《XX省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实施管理暂行办法》(XX国土资发〔XX〕1号)有关要求编制项目区及其实施规划,报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审批立项。 (三)建新区设置 在取得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立项批复后,由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对规划实施项目区相应地块按规划方案进行拆旧复垦,经XX省自然资源厅或XX州市自然资源局核验后再根据当地的实际需要编制建新方案,建新区用地指标原则上不返还乡镇。在保障满足本县新增建设用地需求后产生的节余指标可按规定在省域或跨省流转,由使用节余指标的县(市、区)单独编制建新方案,详细说明节余指标来源情况。建新地块涉及农用地改变为新增建设用地的,应依法办理农用地转用手续;需征收集体土地的,应依法办理土地征收手续。 三、组织领导 成立XX县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领导小组,县政府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分管自然资源工作的副县长任副组长,县政府办、县财政局、县审计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水利局、县城投集团公司、县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和各乡镇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于县自然资源局,其主要负责人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增减挂项目建设的日常协调、督促检查、情况汇总、请示汇报等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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