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栏“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列“本月数”=《附列(
增 值 税 纳 税 申 报 表(适用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
税款所属时间:自2013年01月01日至2013年01月31日 填表日期:2013年2月1日
金额单位:元至角分 纳税人识别号
所属行业:
纳税人名称
(公章) 法定代表人姓名
注册地址
营业地址 开户银行及帐号
企业登记注册类型
电话号码
项 目 栏次
一般货物及劳务和应税服务 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和应
税服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本月数 本年累计 销售额
(一)按适用税率征税销售额 1 95,000.00 95,000.00 15,000.00 15,000 其中:应税货物销售额 2 65,000.00 65,000.00 —— —— 应税劳务销售额 3 30,000.00
30,000.00
—— —— 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4 —— —— (二)按简易征收办法征税销售额 5 其中:纳税检查调整的销售额 6 —— —— —— —— (三)免、抵、退办法出口销售额 7 —— —— (四)免税销售额 8 —— —— 其中:免税货物销售额 9 —— —— —— —— 免税劳务销售额 10 —— —— —— —— 税款计
销项税额 11 11,750.00 11,750.00 2,550.00 进项税额 12 1,150.00
1,150.00
1,200.00
上期留抵税额 13 0 0 —— 进项税额转出 14 0 0 免、抵、退应退税额
15 0 —— —— 按适用税率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16
0 —— —— 应抵扣税额合计
17=12+13-14-15+16
1,150.00
1,150.00
1,200.00
——
实际抵扣税额 18(如17<11,则为17,否则为11)
1,150.00 1,150.00 1,200.00 —— 应纳税额 19=11-18 10,600.00
10,600.00
1,350.00
期末留抵税额
20=17-18 0 0 —— 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应纳税额 21 0 0 按简易征收办法计算的纳税检查应补缴税额
22 —— —— —— —— 应纳税额减征额 23 0 0 应纳税额合计
24=19+21-23
10,600.00 10,600.00 1,350.00 税款缴纳
期初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25 —— —— —— —— 实收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退税额 26 —— —— —— —— 本期已缴税额 27=28+29+30+31
—— —— —— —— ①分次预缴税额
28 0 —— 0 —— ②出口开具专用缴款书预缴税额
29 —— —— —— —— ③本期缴纳上期应纳税额 30 —— —— —— —— ④本期缴纳欠缴税额 31 —— —— —— —— 期末未缴税额(多缴为负数) 32=24+25+26-27 —— —— —— —— 其中:欠缴税额(≥0) 33=25+26-27 —— —— —— —— 本期应补(退)税额 34=24-28-29 10,600.00 —— 1,350.00 —— 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 35 —— —— 900.00
期初未缴查补税额 36 —— —— 本期入库查补税额 37
—— —— 期末未缴查补税额
38=16+22+36-37
——
——
案 例
某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从事计算机硬件的销售业务并提供技术咨询服务及设备租赁服
务,2013年1月份发生如下业务:
一、上期留抵税额
2012年12月31日止,“一般货物及劳务”列第20栏“期末留抵税额”为零。
二、销售情况
★业务一:取得技术咨询服务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40,000元,销项税额2,400元。
★业务二:出租机械设备,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25,000元,销项税额4,250
元。 ★业务三:销售电脑一批,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20,000元,销项税
额3,400元。 ★业务四:销售电脑配件一批,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销售额10,000元,销项税额1,700元。
★业务五:销售软件产品,开具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销售额15,000元,销项税
额2,550元。
三、进项税额的情况 ★业务六:购进电脑一批,取得防伪税控《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4,000元,税额680
元。
★业务七:接受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提供的应税服务,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3,000元,税率6%,税额180元。
★业务八:取得营改增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货物运输业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2,000
元,税率11%, 税额220元。
★业务九:取得营改增非试点地区纳税人开具的《公路、内河货物运输业统一发票》,金额
1,000元。
★业务十:取得开发软件产品相关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元。 注:假设该纳税人1月取得的所有需认证的发票均于当月认证且申报抵扣。
题解:
(1)应税服务销售额=40,000+25,000=65,000(业务一销售额+业务二销售额) (2)应税服务销项税额=2,400+4,250=6,650(业务一销项税额+业务二销项税额) (3)一般货物及劳务销售额=20,000+10,000=30,000 (业务三销售额+业务四销售额) (4)一般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3,400+1,700=5,100(业务三销项税额+业务四销项税额)
(5)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销售额=15,000(业务五销售额) (6)即征即退货物及劳务销项税额=2,550(业务五销项税额)
(7)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金额
=4,000+3,000+2,000=9,000(业务六至业务八金额之和) (8)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抵扣的增值税专用发票税额=680+180+220=1,080(业务六至业务八税额之和)
(9)非试点地区开具的运输发票可申报抵扣的金额=1,000=1,000(业务九金额) (10)非试点地区开具的运输发票可申报抵扣的税额=1,000*7%=70 (业务九税额) (11)本期认证相符且本期申报开发软件产品可抵扣进项税额1,200(业务十税额)
提示:★申报表35行中即征即退实际退税额中软件产品的退税额计算:
政策规定:《财政部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软件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00号“增值税一般纳税人销售其自行开发生产的软件产品,按17%税率征收增值税后,对其增值税实际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政策。”计算公式如下: (即征即退税额=当期软件产品增值税应纳税额-当期软件产品销售额×3%) 即征即退税额=1,350-15,000×3%=1,350-450=900元。
一般纳税人案例讲解(兼营应税货物及应税服务) 本栏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第1至5行之和-第9列第6、7行之和=题解(1)+题解(3)
本栏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
第1至5行之和-10列第6、7行之和=题解(2)+题解(4)
本栏数=《附列资料(一)》第9列
第6、7行之和=15,000=题解(5)
本栏数=《附列资料(一)》第10列第6、7行之和=题解(6)
本栏“应纳税额减征额”填写纳税人
本期按照税法规定减征的增值税应
纳税额。包含可以全额抵减的增值税税控系统专用设备费用以及技术
维护费(财税
[2012]15号)。 本栏数=《附列资料(二)》第12行
的“税额”=题解(8)+题解(10) 本栏数因无附表可填直接计算填写=题解(6)
《增值税纳税申报表附列资料(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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