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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者价值观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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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层管理者价值观与企业社会责任研究

作者:范金洪

来源:《合作经济与科技》2013年第12期

[提要] 高层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感反映了管理者对企业与社会关系的看法,缺失社会责任感的管理者容易导致各种社会问题,冲击公众对于社会安全的信任。企业高层管理者作为一个特殊群体,不仅对企业具有经营决策权,还要承担特定的社会义务,履行企业的社会责任。管理者在承担社会责任时,不仅受到外部各方面的影响和制约,还受到自身的价值观念、素质、能力、态度等因素的影响。本文从管理者的人性假设出发,继而研究高层管理者个人价值观对企业履行社会责任的影响。

关键词:管理者;价值观;企业社会责任

中图分类号:F27 文献标识码:A

收录日期:2013年4月9日

一、管理者在企业中的作用

在现代经济发展条件下,由于高层管理者是企业各项决策的中心、各项指令发出的中枢,这一指挥棒的方向直接影响企业行为,因此高层管理者的个人特征不可避免地影响企业社会责任的履行。在确认企业管理者的特殊地位时,必须展示传统法律为贯彻股东本位原则、促使企业管理者为股东的最大利益服务而对企业管理者的地位和责任做出界定,使企业管理者传统意义上的地位和责任与企业社会责任相适应,对企业管理者地位和责任的传统定位做出调整,增强管理者的社会责任意识。

为促使企业管理者在行使企业决策权时认真权衡和顾及所有利害关系人的利益,企业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过程中应尽量减少消极影响并力图提升社会公益。因此,企业的法律观念必须实现全面的更新:企业应被当作是所有利害关系人围绕于权益的获取和保护形成的制度网络或组织体系。当然,作为“法人”或“实体”的企业,又是法律上的主体;而非如传统理论所揭示的那样,仅仅是由物质资本的供应者(即股东)为谋取经济利益所组成的联合体。企业的权力来源于企业的所有利害关系人明示的或默示的授予,并非像传统理论所坚持的那样,只是产生于股东的让渡;企业管理者应是企业所有利害关系人利益的代表,他们在做出重大决策时应对所有利害关系人高度负责的态度,明确地把企业行动的社会效果考虑在内,而不能按传统理论所主张的那样,将企业管理者只作为股东利益的代表,从而使其严格地在如何为投资者带来最大经济效益这一“底线”上做出决定。

二、管理者的人性假设与社会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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