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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律师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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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文字号】榕律通[2017]65号

【发布部门】813061011

【发布日期】2017.11.02

【实施日期】2017.11.02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福州市律师协会关于转发《福建省律师协会关于做好2017年度律师出庭服装徽章征

订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榕律通[2017]65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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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

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 【法规类别】律师综合规定与机构 【发布部门】北京市律师协会 【发布日期】2010.06.30 【实施日期】2010.06.30 【时效性】已被修改 【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 【修改依据】北京市律师协会关于发布《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惩戒委员会听证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决定执行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处分复查专门工作委员会规则》的通知(2017修订) 北京市律师协会投诉立案规则 (2010年6月30日第八届北京市律师协会理事会第八次会议审议通过)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以下简称“纪处委”)受理投诉的程序,根据司法部和全国律协的相关规定及《北京市律师协会会员纪律处分规则》、《北京市律师协会执业纪律与执业调处委员会规则》等规定,制定本规则。

第二条凡有证据证明受到本会会员的违规行为侵害的人,或者虽未受到违规行为的侵害,但有证据证明会员的执业行为违反了法律法规、行业规范或相关规定的人,均有权向本会进行投诉或举报(以下统称“投诉”)。 第三条凡因会员涉嫌违规行为向本会投诉的人在本规则中统称为投诉人。自然人、法人以及非法人组织,均可以成为投诉人。 第四条由五名(含五名)以上纪处委委员或者三名(含三名)以上纪律裁判委员会委员书面提议,经纪处委主任批准,纪处委可以依职权直接调查会员(以下简称“被调查人”)涉嫌违规的执业行为。 第五条投诉人投诉,应提交书面的投诉书及相关的证据材料一式三份。 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提起的投诉,应当一并提交投诉人身份证明、已适当签署的投诉书、委托代理人的委托授权的公证及认证文件。 所提交的材料形成于境外的,应办理相应的公证、认证。 公证和认证程序参照涉外民事诉讼程序规定办理。 所提交的材料原文为外文的,应提供中国境内有资质的翻译机构的中文翻译,无中文翻译的不予受理。

中山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

中山市律师协会会费使用及监督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规范本会会费(简称会费,下同)的开支,监督会费的合理使用,强化会费的管理,依照《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章程》第三十四条和第三十五条的规定,并结合本会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会费包括本会会员(团体和个人)(简称会员,下同)在年审注册中按规定向本会交纳的费用,及会员在参加本会有关活动中交纳的费用。 第三条会费除按规定向上一级律师协会上缴外,应用于: (一)召开律师代表大会、理事会以及工作会议、业务研讨会、表彰大会、交流活动等;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展会员奖惩工作等; (三)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开展的各项活动; (四)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 (五)律师工作的宣传活动; (六)举办会员福利事业; (七)固定资产的购置、维修;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支出; (九)其他与律师工作有直接关系的必要支出。 第四条会费的使用必须遵循专款专用、合理使用、有利工作、服务会员的原则。 第五条会费的使用,均应做年度预算或专项预算,实行计划开支。 第六条下列各项开支应做好年度预算: (一)各类会议、交流活动开支; (二)维护律师合法权益开支; (三)会员奖惩工作开支;

(四)业务培训研究活动开支; (五)为会员提供学习资料和培训的开支; (六)宣传活动、律师党建工作专项开支; (七)会员福利活动开支; (八)执行机构的各项日常开支; (九)重大固定资产等其他应做预算的开支。 第七条本会应建立独立的会费收支帐目,配备专职的财务人员。 第八条会费支出,应严格实行预算核销制度和日常开支审批制度。 第九条凡本办法规定要有预算的各项开支,以及理事会审定的专项开支,在支出核销时,均需提供有效的理事会决定或纪要文件,由秘书长或执行会长签署核销。 第十条执行机构、各委员会的日常开支按下列权限审批核销:(一)贰仟元(含本数)以下的日常办公开支,由秘书长审签; (二)伍仟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执行会长审签; (三)五仟元以上,贰万元(含本数)以下开支,由会长办公会议决定; (四)贰万元以上开支报市司法局党委审批。 第十一条赞助性费用和境外考察、访问、学习费用,均应拟定专项预算报理事会讨论决定。 第十二条凡用于对外接待费用的开支,应至少有两名理事(含会长)签名证明。 第十三条由本会派员参加全国律协、省律协组织的有关会议、活动(不包括境外)产生的交通、食宿及会务费用,由本会承担;应邀或申请参加与律师工作有密切联系的会议、活动,经批准的,由本会承担往返交通费用。 第十四条各项开支的报销凭证需真实、合法、有效,接待性开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继承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1) 第一章总则 (2) 第二章律师办理继承非诉讼业务 (2) 第一节律师接待遗嘱继承咨询 (2) 第二节律师代书遗嘱 (12) 第三节律师遗嘱见证 (15) 第四节律师协助办理遗嘱公证业务 (18) 第五节律师担任遗嘱执行人 (19) 第六节律师承办法定继承业务 (21) 第三章律师办理继承诉讼业务 (28) 第一节收案 (28) 第二节调查和收集证据 (32) 第三节一审诉讼程序 (34) 第四节二审诉讼程序 (35) 第五节结案后的工作 (36) 第六节执行程序中的律师代理 (37) 第四章律师办理涉外、涉港澳台继承业务 (38) 第五章附则 (46) 1

第一章总则 第1条为了指导律师承办继承业务,指导律师从事继承业务的执业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指引。 第2条律师办理继承业务,应当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勤勉尽责、恪守律师执业纪律及职业道德,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 第3条 律师办理继承业务,应当依据委托人的委托,在委托权限内依法履行职责,诚实守信、审慎及时地完成委托人交付的各项法律事务。 第4条 律师办理继承业务,依法不得私自泄露当事人的个人隐私。 第5条 本指引旨在为全国律师办理继承业务提供指导意见和建议,并非强制性或规范性的规定,仅供律师在办理继承业务中参考。 第二章律师办理继承非诉讼业务 第一节律师接待遗嘱继承咨询 第6条律师可以解释如下内容 2

律师述职报告

律师述职报告 通过律师工作,对于律师这个行业有了更多的了解,对于自己也有了更多的了解。下面是小编为您准备的律师述职报告,供您参阅。 范文一:律师述职报告作为律师事务所所长,工作职责是主持全面工作,领导和带领全所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国家的法律、法规,保证完成基本任务和上级年初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各个阶段的具体工作任务。 xx年,xx洪泽律师事务所严格贯彻执行了为建立和完善律师服务收费制度,推进司法体制改革,事务所进一步强调和规范了律师收费制度的履行,采取深入学习、贯彻执行、落实行动的方式,将该办法和标准融入律师执业行为,在网络上广而告之,办公场所公示上墙,随案附委托须知,形成了程序化操作的标准制度体系。对收结案的登记和审批,是事务所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树立本所信誉及对外活动的必经程序,全部案件实行法定代表人审批,以事务所名义接受委托并签署委托代理协议,执行“收案登记簿”制。在明确代理权限范围,或予特别约定授权事项的基础上,事务所根据各律师的量、能情况,对所受理的案件在律师间进行调配。全年没有出现一例以律师个人名义私自接受委托的现象发生。 提供的民事、刑事、行政、法律顾问以其他非诉讼代理工作,向委托人收取律师服务费,按照“办法”规定,均严格按计件或按比例

收费的原则,由财务实行统一收费;统一出票。严禁律师个人私自收费或是“打白条”,以及随意提高或降低收费标准,分解收费项目、重复收费等问题。 在代理案件的过程中,因委托人过错或委托人的要求超出合理范围而终止委托关系的,事务所基本是根据承办法律事务的实际情况按阶段进行收费处理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 办公室配置了专门的财会人员,在法定代表人与合伙人会议的统一领导下履行财务票据的管理与使用,年度终了时向合伙人会议提交财务会计报告。事务所财务票据实行法定代表人负责制,所有出票均须报经法定代表人盖章并审核,律师的报酬按律师大会讨论规定和合伙人会议决议提取;法定的公积金和公益金在当年税后利润中按10%比例提取;行政人员的工资标准参照市平均工资水平、年度效益及职务标准予以发放,诸如交通费、通讯费、租房等票据的报销和补贴按实际支出情况予以报销;律师出差办案费用基本执行实报实销制。本人可以说是一名优秀的律师,在本所起到了很好的模范带头作用。 xx年年初xx市司法局安排部署开展全市律师队伍法律服务质量年活动。我们洪泽律师事务所组织律师进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认真学习法律、法规、规章和最新的司法解释、典型案例。我们所做到了以下几项:严格执行律师执业公示制度,把律师服务范围、收费标准、办案程序、投诉电话等事项上墙公示,接受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数据分析报告2019版

广东省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数据分析报告 2019版

引言 本报告针对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现状,以数据为基础,通过数据分析为大家展示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现状,趋势及发展脉络,为大众充分了解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提供重要参考及指引。 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数据分析报告对关键因素规模以上工业 企业单位总数量,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等进行了分析和梳理并进行了深入研究。报告力求做到精准、精细、精确,公正,客观,报告中数据来源于中国国家统计局、相关行业协会等权威部门,并借助统计分析方法科学得出。相信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数据分析报告能够帮助大众更加跨越向前。

目录 第一节中山市规模以上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现状概况 (1) 第二节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指标分析 (3) 一、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现状统计 (3) 三、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占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比重统计.3 四、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4) 五、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4) 六、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5) 七、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5) 八、中山市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同全省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单位总数量 (2017-2018)变动对比分析 (6) 第三节中山市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指标分析(均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7) 一、中山市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现状统计 (7) 二、全省大型工业企业数量现状统计分析 (7) 三、中山市大型工业企业数量占全省大型工业企业数量比重统计分析 (7) 四、中山市大型工业企业数量(2016-2018)统计分析 (8) 五、中山市大型工业企业数量(2017-2018)变动分析 (8)

北京市律师协会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

《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北京市律师协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2014年10月(2016-01-05 18:50:03) 转载 ▼ 标签:北京律协操作指引专业委员会公司法专业委员会法律尽职调查分类:办事指南 前言 为了分享优秀律师的成功执业经验,为广大会员办理相关业务提供指导及帮助,2013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相关专业委员会编写了一批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在广大律师中产生了良好的反响。在此基础上,2014年,北京市律师协会组织部分专业委员会又续编了一批业务操作指引,内容涉及建设工程、有限责任公司并购、法律尽职调查、拍卖、商业秘密、中国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图书出版、信托、信息网络、刑事业务、道路交通事故律师实务、军地互涉诉讼业务、利润表阅读等法律服务领域。 这批律师业务操作指引包括:《律师办理建设工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有限责任公司并购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法律尽职调查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拍卖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商业秘密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中国境内私募股权投资基金设立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图书出版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信托业务操作指引》、了律师办理信自、网络法律业务操作指引》、《律师承办刑事业务操作指引》、.道终交通事故律师实务操作指引》、《律师办理军地互涉诉讼业务操作指引》及《利润表阅读指

引》。对广大会员从事相关法律业务具有较强的指导性,也是新从业律师的参考范本。 特别需要指出的是,上述业务操作指引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规定并结合司法实践和律师实务经验编写的,仅供会员办理相关业务时参考,不具有强制性,也不作为评价律师办理相关工作内容的依据。尽管本丛书的执笔人均为相关领域经验丰富的律师,每一部指引也经过相关专业委员会众多资深律师审核把关,但受各种因素制约,上述业务操作指引也难免存在疏漏和差错,请广大会员注意鉴别。 律师业务操作指引是一个开放的体系,下一步,市律协还将根据律师业务的发展状况和指引编写的成熟状况,不断推出新的业务操作指引,并根据立法和司法实践,对内容进行及时的修订和更新,使之成为对全市律师业务具有引领和指导作用的操作指引体系,推进律师业务领域不断向纵深拓展,促进广大会员不断提高业务能力和水平。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的受理 第三章法律尽职调查业务的办理 第一节法律尽职调查对承办律师的要求和职责 第二节法律尽职调查流程 第三节法律尽职调查内容 第四节法律尽职调查工作成果的撰写及交付

顾永忠律师简介

顾永忠律师简介 顾永忠,男,1956年2月5日生,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河北省阜平县人,当过下乡知青、工人、刑警,1978年起上大学、读研究生,先后获哲学学士、刑法学硕士、诉讼法学博士学位。自1985年起从事刑法、刑事诉讼法学教育、研究工作,其间从事专职律师工作10年(1994-2003)。 现为中国政法大学诉讼法学研究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 简介 顾永忠,毕业于陕西师范大学,河北省阜平县人。现任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中国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担任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理事、国际刑法协会中国分会会员、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等学术和社会职务。 重要事件 1994年底开始从事律师工作,从事律师工作以来,办理了大量在国内外或当地省市有广泛影响的大案要案,诸如北京首钢公司助理总经理周北方受贿案;

山东泰安前市委书记胡建学受贿案;沈阳市原副市长马向东及李静芳、宁先杰共同贪污案;厦门海关原副关长接培勇受贿案;烟台“大舜号” 11.24海难案;杭州688名出租车司机状告市政府案等。在办案中,顾永忠律师勇于辩护、善于辩护,充分维护委托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取得了良好的办案效果和社会效果,受到律师界和社会的广泛好评。 社会兼职 2006年3月,顾永忠同志与刘莹同志合作的论文《试论撤回公诉的司法误区与立法完善》,荣获第一届应用法学研究有奖征文二等奖。 1998年12月,顾永忠教授当选为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 2006年9月,顾永忠教授当选为中国法学会诉讼法学研究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兼秘书长。 2006年11月,顾永忠教授被西北政法大学聘为客座教授。 2006年12月,顾永忠教授被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检察院聘请为专家委员会委员。 2007年11月,顾永忠教授受聘为中国法学会审判理论研究会理事。 2008年3月,顾永忠教授被山东省东营市中级人民法院聘为顾问。 此外,顾永忠教授还是国家司法考试命题委员会委员。 学术观点 1、针对1996年刑事诉讼法修改后律师阅卷权受到的影响,顾永忠教授于1999年撰文提出律师依法有权到检察机关阅卷,以保障辩护律师充分履行辩护职能。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法律业务操作指引(doc 42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法律业务操作指引(doc 42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企业破产法律业务操作指引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业务 第一节一般规定 第二节接管债务人企业 第三节重新程序 第四节和解程序 第五节破产清算 第三章在破产程序中提供专项法律服务 第一节律师接受债权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第二节律师接受债务人委托提供法律服务 第三节律师接受战略投资人的委托并购破产债务人企业 第四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宗旨和效力 1.1为指导律师事务所担任破产管理人以及在破产案件中为相关利益主体提供专项法律服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提高律师的服务质量和水平,防范执业风险,充分发挥律师在企业破产事务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以下简称“企业破产法”)及其他相关法律、行政法规、司法解释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1.2本指引为非强制性规定,供律师事务所在办理破产业务中参考。 第2条业务范围 本指引适用于律师事务所接受人民法院指定担任破产管理人和接受破产案件相关利益主体委托参与破产案件两类业务。 2.1本指引所称律师事务所承办破产管理人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人民法院的指定,担任债务人企业的管理人,在人民法院和债权人会议的监督下,指派律师接收并管理债务人的财产及相关事务,主持破产清算,主持或监督债务人重整、债务人与债权人的和解,并履行企业破产法规定的其他管理人职责。 2.2 本指引所称律师在破产程序中接受相关利益主体委托提供专项法律服务,是指律师接受管理人、债权人、债务人、战略投资人和其他相关利益主体的委托,为维护其在破产案件中的权利和利益,而为其提供的各类专项法律服务。 第3条工作原则 4.1 律师承办企业破产业务,应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遵守职业道德和职业规范,忠实、勤勉履行职责,独立开展工作。 4. 2律师事务所承办破产案件,应避免发生利益冲突;同一家律师事务所及其律师不得在同一债务人企业破产案件中既担任管理人,又为债务人或其债权人及其他利益冲突方提供法律服务。 4.3严格执行法律法规关于破产程序的规定,防范法律风险。 4.4维护债务人企业职工的合法权益,并谨慎处理企业破产过程中发生的与职工相关的各种问题,避免激化矛盾;特别是对于国有企业破产,应妥善安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五篇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五篇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1 尊敬的局、律协领导: 我叫__,系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经过上一年来的工作,为我在2015度奠定了执业基础,但是我亦体味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艰辛,感受到了来的愉悦之甘甜和不令人满意的缠诉之苦涩。作出如下述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师道德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律师,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思想,爱岗敬业,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和谐社会为最终目的,就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同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在从业过程中,不私自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积极履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为无能力交纳代理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讼的方式扩大业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和礼品或者其他费用;

坚决与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来的工作,检验了我多年来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当事人,当事人,不在难处不求人。律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较为纠结的法律疑难杂症;所要面对的对象一般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灭、心灰意冷深陷错综复杂矛盾中的当事人,接案时,通过交谈,要弄清楚当事人对本案期许程度。如果其期许值太高,要求太过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对待本案的接与不接的问题。充分交流沟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解案情。此时律师先要把当事人倾向性的描述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尽量客观真实的复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谨慎的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一旦遇到当事人要求你对案件本身作出预测时,我的建议是不向当事人作出预测。 其次,受人之托忠人之事。既然受理了案件,就要竭尽所能的去办理案件。积极的进行_,认真的研究案情,在尊重案件事实的前提下,尽可能多查阅相关案例等材料,尽可能穷尽开庭时候的复杂局面,多次多轮的论证并整理出的案件代理或辩护思路,为开庭作足准备,尽可能做到有备无患。 最后,办案件决不能办得:为人解忧自惹忧。故此,这一环节最容易忽视,但最重要。总结案件,可知办案得失,有利于提高业务水平;善后当事人,旨在息诉止怨,有利于和谐稳定。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2

广东家具协会

广东省家具商会秘书处文件 粤家商秘〔2011〕7号 关于广东省家具商会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 名单公示 各会员企业及相关单位: 根据商会章程及第四届理事会决议,商会将于2011年举行第四届理事会换届选举,根据本人自愿申请及理事会推荐,现将第五届理事会候选人及单位名单公示如下: 深圳大富豪实业发展有限公司何循证董事长 香港皇朝家私集团有限公司马明辉执行董事 香港康升集团刘永康总裁 东莞市楷模家居用品制造有限公司徐国芳董事长 红苹果家具有限公司林维捷总经理 顺德中至信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陈中信董事长 东莞市光润家具制造有限公司高汉光董事长 中山市东方家私有限公司邢兆才董事长

东莞城市之窗家具有限公司赵家尧总经理广州酷漫居动漫科技有限公司杨涛董事总经理东莞市永信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曾旭辉董事长广东大公馆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张荣平总经理德国路福奔驰(中国)有限公司孔健副总经理广东联邦家私集团有限公司周山林副总裁深圳市嘉豪何室实业有限公司何可钟董事长斯帝罗兰实业发展有限公司周子鹏总裁 东莞市美森美家家具有限公司谭毅总经理深圳市仁豪家具发展有限公司尤国忠董事长深圳祥利工艺家私有限公司戴国总经理铟琦诚家具发展有限公司赖嘉球董事长敏华家具制造(深圳)有限公司李建宏董事长深圳市左右家私有限公司黄华坤总裁 廉江一品木业有限公司袁超董事长东莞市华伟家具有限公司黄普兆董事长佛山市文华神家具布艺有限公司杨晖总经理深圳华源轩家具有限公司黄金发董事副总中山市东港家具制造有限公司梁智强总经理广州市金海马家具有限公司傅小燕董事长东莞市元宗家具有限公司任伟玲总经理佛山市南海金富雅家具有限公司邓发文总经理华莎驰家具家饰有限公司黄茂强董事长东莞富宝(沙发)制造有限公司黄进宝董事长中山市华盛家具制造有限公司姚永红总经理广东省宜华木业股份有限公司刘壮超总裁 深圳梦甜甜家具有限公司程涛董事长鹤山新红阳家具实业有限公司朱玉山总经理

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和最新联系方式

北京市律师协会秘书处各部门职责和最新联系方式秘书处是律师协会的执行机构。秘书处实行秘书长负责制。 一、秘书长和副秘书长: 1、秘书长:李冰如 职责:负责秘书处全面工作,分管综合事务部、行业纪律部、会员事务部和财务部。 电话:64515958 邮箱:libingru@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2、副秘书长:王笑娟 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分管综合调研部和监事会办公室。 电话:64515898 邮箱:wangxiaojuan@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3、副秘书长:刘军 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分管业务培训部、宣传联络部、国际事务部和信息网络部。 电话:64515886 邮箱:liujun@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4、副秘书长:赵菁 职责:协助秘书长开展工作,分管党委办公室、 电话:64515998

邮箱:zhaojing@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二、秘书处各部门 1、综合调研部(部门邮箱:zhdyb@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部门传真:64515870) 主要配合协会律师行业发展研究委员会、规章制度委员会和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委员会开展工作。负责协会各类文件、档案、图书管理;起草年度工作计划及报告;协会理事会、会长会议的准备、记录、纪要的整理和议定事项的督办、催办工作;理事履行职责的考核;律师行业发展战略研究、律师事务所管理指导工作以及行规建设工作的组织、协调;整理、编辑研究成果和行规等。 主任:陈强,电话:64515876 邮箱:chenqiang@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工作人员: 赵山,电话:64515875 邮箱:zhaoshan@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卫海霞,电话:64515874 邮箱:weihaixia@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杨毅,电话:64515877 邮箱:yangyi@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潘静,电话:64515925 邮箱:panjing@https://www.sodocs.net/doc/8c7974560.html,

律师协会2018年总结及2019年要点【最新版】

【仅供参考】 律师协会2018年总结及2018年要点 部门: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____年___月___日 (此文内容仅供参考,可自行修改) 第1 页共7 页

律师协会2018年总结及2018年要点 XX年年,市律协在局党组和律协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社会各界的支持和广大律师的共同努力下,坚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紧紧围绕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和改革开放稳定大局,充分发挥管理和服务的职能作用,不断加大行业监管力度,带领广大律师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正确实施、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己任,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律师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我市当年新增律师事务所14家,新增执业律师150人,分别比上年增长14%和10.9%,是增加律师事务所和执业律师最多的一年。截止12月底,全市共有各类律师执业机构116家(其中,律师事务所112家,公司律师事务部3家,香港律师行驻济办事处1家),执业律师1556人(其中专职律师1422人,兼职律师116人,公司律师18人),律师共办理各类诉讼案件11501件,非诉讼法律事务1931件,代写法律文书及解答法律咨询68110件法律顾问单位达到1955家,业务收费实现15656万元。 一、坚持不懈抓党建,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 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和协会工作规划,坚持不懈地抓好律师队伍党建工作,进一步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纪律建设,夯实律师队伍的思想政治基础。一年来,律协党委多次召开党委会,专题研究律师行业党的建设工作,先后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集中学习教育活动的实施方案》、《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开展学理论、强素质、树形象活动的实施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的意见》、《关于在全市律师行业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 第 2 页共 7 页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办理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指引 为对律师从事商务类合同审查业务提供基本参考依据,从而保证工作质量、规避执业风险,特制订本指引供律师从事相关法律服务过程中参考。 第1条本指引的定义及说明 1.1本指引所称之合同审查业务,系指律师接受委托,就其送审的合同根据委托人的要求及律师的专业判断,通过检查、核对、分析等方法,就合同中存在的法律问题及其他缺陷提出意见供委托人进行决策、自行调整或商务谈判时参考的专业活动,不包括对文本进行修改。 1.2本指引所称之委托人,系指将合同提交律师进行审查的当事人。委托人并非合同当事人的,其合同利益相关方视为委托人。 本指引所称之相对人,系指合同中委托人一方的利益相对方。 1.3本指引所称之交易目的,系指委托人送审合同所在的交易中,委托人进行交易的真正动机或想要达到的经济等方面的目标。在委托人没有特别说明的情况下,交易目的视为合同目的。 1.4由于合同审查业务与合同修改业务在质量要求和工作量上存在很大不同,合同审查仅对合同中存在的问题基于法律的规定及律师的专业能力,以更正或注释、提问、评述等方式提出疑问、说明、提醒、建议、警告等意见,但并不提供完整的解决方案或对合同进行全面修改。 1.5律师在从事合同审查业务过程中,应充分注意合同双方在风险与责任上的不对等性,并在合同审查的实际工作中根据委托人的需求、合同类型、重要性等情况选择实际工作中需要完成的工作内容。 1.6本指引所描述的工作内容,仅作为律师从事合同审查业务操作时的参考,不作为律师因执业过错对委托人承担责任的依据。 本指引可供审查非商务类合同时参考,但应注意在民事主体、法律环境方面的不同。律师向委托人提供专项合同审查服务时,尤其应当关注本指引中提及的相关专有内容。 第2条合同审查中的一般原则 2.1 律师在审查合同时应当注意,除了法律、司法解释、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外,还需关注与合同的签订及履行相关的地方性法规、自治条例、单行条例及地方政府规章、地方

中山市潮汕商会章程

中山市潮汕商会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会的名称:中山市潮汕商会。 英文名:ZHONGSHAN CHAOSHAN CHAMBER OF COMMERCE。 第二条本会是由广东省潮汕籍自然人或法人在中山投资举办、经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的企业自愿发起组成的,以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为宗旨的联合性非营利性社会团体。 第三条本会的宗旨: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以促进两地经贸合作为宗旨。以促进会员交流、规范会员行为、为会员提供服务、加强本市潮汕企业联谊及商机交流,联络海内外潮籍人士开展友好活动,推动中山与潮汕四市两地的经济合作和发展。 第四条本会接受中山市民政局的监督管理和中山市人民政府相关职能部门的业务指导。 第五条本会的活动地域为广东省中山市。 第六条本会的住所:中山市城桂公路原五桂山政府大院。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会的主要业务范围: (一)协调在中山市企业与企业之间、企业与政府之间的关系,促进交流合作,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提供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咨询,编辑信息刊物,搜集市场信息,宣传两地投资环境,开展业务培训; (三)开拓投资融资渠道,帮助企业增强发展能力;开展招商引资、经济考察、展览展销、经贸合作等商务服务,促进企业发展和两地经济发展; (四)为会员企业排忧解难,依法维护会员合法权益,向政府反映会员的合理诉求; (五)加强会员诚信自律建设,促进会员诚信经营,维护公平竞争和经济秩序;

(六)接受两地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授权或者委托的其他事项; 第三章会员 第八条本会的会员为企业会员,不接收个人会员 本会会员企业须为广东省潮汕籍人士,或祖籍为潮汕人士,在中山市投资兴办,持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最近连续三年无不良经营记录。本商会每年年检时将会员名册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九条申请加入本会的会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 (一)拥护本会的章程; (二)有加入本会的意愿; (三)持有广东省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法人营业执照; (四)连续三年以上经营情况良好; (五)在本行业领域内有一定影响; 第十条会员入会的程序是: (一)提出入会申请; (二)填写入会申请表; (三)由理事会审核通过; (四)发给会员证; (五)定期将新入会会员名单报理事会审议通过; 第十一条会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出席会员大会,参加商会活动,接受商会提供的服务; (二)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三)提议案权、建议权和监督权;

中山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细则

中山市律师协会实习律师考核细则 (年月日经中山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第十次会议通过,月日公布施行)第一条为规范实习律师考核工作,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试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和行业规范,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中山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市律协)实习律师考核委员会(以下简称考委会)负责对依法取得法律执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在我市律师事务所实习的实习律师进行考核。 第三条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须经考委会考核合格,方可申请律师执业证。 第四条实习律师实习期满后三个月内,接收其实习的律师

事务所应当向考委会提出考核申请,并提交以下材料:(一)《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考核登记表》; (二)《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集中培训结业证书》; (三)《广东省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证》原件; (四)每周由指导律师签名确认的《实习日志》; (五)不少于字的实习总结。 第五条收到考核申请后,考委会组织考核小组到接收实习律师的律师事务所进行实地考核,内容如下: (一)律师事务所是否为实习律师提供了工作场所及工作条件; (二)指导律师是否亲自进行实习指导工作; (三)是否建立实习日志、实习工作档案; (四)实习律师是否完成律师事务所指派的刑事、民事、行

政诉讼、非诉讼案件,法律咨询、代书等方面的业务辅助工作; (五)实习期间是否有违反实习管理有关规定的情形; (六)其他应当考核的内容。 第六条考核小组完成上述考核工作后,作出《实习律师初步考核评定》报考委会审定。 考委会根据实习律师的申请和实际情况,定期或者不定期组织复核。 第七条考委会组织至名委员对实习律师的实习情况进行复核,复核内容包括: (一)实习律师品行表现,职业操守是否符合条件; (二)实习律师是否掌握律师执业基本技能,是否具备独立执业能力。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六届全国律协七次常务理事会议通过

中华全国律师协会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操作指引 (六届全国律协七次常务理事会审议通过)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国有企业改制业务 第一节尽职调查与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第二节编制《改制方案》与《职工安置方案》 第三节报批备案 第四节产权转让与产权交易 第五节政策文件的制定与改制辅导 第六节工商登记 第三章相关公司治理业务 第四章法律意见书 第五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1条宗旨 为指导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规范律师执业行为,保障律师依法履行职责,充分发挥律师在国有企业改制与公司治理中的作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国有企业改制工作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60号文”)、《企业国有产权转让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3号令”)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关于规范国有企业改制的规范性政策文件(以下简称“规范性政策文件”)的规定,制定本指引。 第2条定义及业务范围 2.1本指引所称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与相关公司治理业务,是指律师事务所接受改制企业、产权持有单位、其他改制当事人的委托,指派律师为委托人提供与国有企业改制相关的法律服务,协助改制后的企业建立和完善现代企业制度及法人治理结构。 2.2 律师承办国有企业改制业务包括但不限于下列范围: 2.2.1开展尽职调查,编制《尽职调查报告》; 2.2.2协助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完成国有产权界定的工作,代理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处理国有产权方面的纠纷; 2.2.3制作《改制方案》、《职工安置方案》,涉及国有产权转让的,制作《国有产权转让方案》; 2.2.4编制各类规范性法律文书,参与谈判,审核其他交易方提供的材料或法律文件; 2.2.5依法对产权持有单位或改制企业报批的《改制方案》、《国有产权转让方案》出具《法律意见书》,涉及职工安置的,一并发表意见;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范文3篇

律师个人述职报告范文3篇 述职报告属于应用写作,有着报告者陈述自己任职情况,评价自己工作能力,接受上级领导检验和各部门监督的功能,主要具有具有汇报性、总结性和理论性的主要特点。下面就是小编给大家带来的律师个人述职报告范文3篇,希望大家喜欢! 尊敬的局、律协领导: 我叫x,系河南奥博律师事务所的一名执业律师。经过上一年来的工作,为我在2015度奠定了执业基础,但是我亦体味到作为一名社会主义事业的法律工作者的神圣使命和艰辛,感受到了来的愉悦之甘甜和不令人满意的缠诉之苦涩。针对20x年度的执业情况,作出如下述职望各位领导给予批评和指正: 一、思想政治及律师道德纪律方面 作为一名律师,认真学习"三个代表"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重要思想,爱岗敬业, 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以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目标,构建和谐 社会为最终目的,就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认真履行职责,以维护国家法律 的正确实施,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首要任务。在执业中必须坚持为社会主义经济建设 和改革开放服务,为社会主义民主和法制建设服务,为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服务。一年来,我严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在业务活动中坚持"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尽职尽责为当事人提供法律帮助,努力满足当事人的正当要求,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与同行律师、法律工作者之间互相尊重,公平竞争,共同提高执业水平。在从业过程中,不私自 接受当事人的委托承办法律事务;积极履行律师事务所指派的为无能力交纳代理费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不采用挑讼的方式扩大业务;不私自向委托人收取报酬和礼品或者其他费用;坚决与律所保持一致,努力提高自身良好的职业素质和修养。 二、业务工作方面 一年来的工作,检验了我多年来法律知识、法学理论的认知水平和厚度。 首先,当事人,当事人,不在难处不求人。律师所要面对的问题是较为纠结的法律疑难杂症;所要面对的对象一般是走投无路、万念俱灭、心灰意冷深陷错综复杂矛盾中的当事人,接案时,通过交谈,要弄清楚当事人对本案期许程度。如果其期许值太高,要求太过分,那么就要慎之又慎的对待本案的接与不接的问题。充分交流沟通,主要是做到初步了 解案情。此时律师先要把当事人倾向性的描述从案情中剥离出来,尽量客观真实的复原案件。之后,要理性的向当事人分析案情,谨慎的解读相关法律规定。一旦遇到当事人要求 你对案件本身作出预测时,我的建议是不向当事人作出预测。

广州市物流行业协会商会名单

广州市物流行业协会商会 会长单位 南方物流集团 广东物资集团公司 宝供物流企业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交通集团 副会长单位 中山市天润物流市场 广东东立商贸物流有限公司 中国外运广东有限公司 肇庆建伟口岸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商业储运有限公司 深圳宝鼎威物流有限公司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广东省邮政速递物流公司 广东林安物流发展有限公司 广州汽车集团商贸有限公司 汕头市广澳货运有限公司 广州市泰邦物流有限公司 珠海澳沪物流有限公司 深圳金鹏物流园有限公司 广东三江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广东宏昌实业有限公司 广州海心沙实业总公司 惠州金泽实业发展有限公司 中山市秦粤物流有限公司 中外运瑞驰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市宏峰物流有限公司 广州长盛永达贸易有限公司 广州铁路集团有限公司 广州拜尔冷链聚氨酯科技有限公司广东省经济贸易职业技术学校 广东省惠州商业学校 肇庆市桂隆食品有限公司 广东省华大物流总公司 大昌行集团有限公司 惠州市太东国际物流园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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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文档

2020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文档 Document Writing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文档 前言语料:温馨提醒,公务文书,又叫公务文件,简称公文,是法定机关与社会组织在公务活动中为行使职权,实施管理而制定的具有法定效用和规范体式的书面文字材料,是传达和贯彻方针和政策,发布行政法规和规章,实行行政措施,指示答复问题,知道,布置和商洽工作,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重要工具 本文内容如下:【下载该文档后使用Word打开】 大家知道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的具体内容是如何实施的吗?下文是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欢迎阅读! 北京市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最新版内容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北京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提高执业律师的素质,北京市律师协会(以下简称本协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北京市律师协会章程》、《中华全国律师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规则》以及相关规范性文件,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规定,申请律师执业前参加实习的人员(以下简称“实习人员”),其实习活动的管理适

用本规则。 第三条本协会根据律师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工作者的定位,按照“政治坚定、法律精通、维护正义、恪守诚信”的培养目标和本办法的规定,组织管理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活动,指导律师事务所做好实习人员的教育、训练和管理工作,严格实施实习考核标准和考核程序,确保实习质量。 本协会对实习活动的管理,接受北京市司法局的指导和监督。 第四条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期为一年。 实习人员在实习期间应当参加本协会组织的集中培训和律师事务所安排的实务训练,遵守实习管理规定,实习期满接受本协会的面试考核。 对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的实习管理工作由本协会申请律师执业人员管理考核工作委员会(以下简称申执委)负责组织实施。 第二章实习登记 第五条申请实习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 (二)取得法律职业资格证书或者律师资格证书;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品行良好,无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 (五)未受过刑事处罚(过失犯罪除外); (六)无被开除公职或者被吊销律师执业证书的记录。 第六条本办法第五条第(四)项所称“不宜从事律师职业的不良品行”,包括下列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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