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卢氏2018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饮水工程

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

程瓦窑沟乡饮水工程

竞争性谈判文件

项目编号:卢采购(2018)第328号

采购单位: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一八年五月

目录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2)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5)

第三章合同条款及格式 (27)

第四章工程量清单(另附) (32)

第五章图纸(另附) (32)

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34)

第一章竞争性谈判公告

一、谈判条件

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饮水工程已经获有关部门批准建设,建设资金来财政资金,且已落实到位。本项目已具备谈判条件,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受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的委托,现对该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

二、项目概况与谈判范围

1、项目名称:卢氏县2018年度农村饮水安全巩固提升工程瓦窑沟乡饮水工程

2、项目编号:卢采购 (2018)第328号

3、项目规模及内容:韩庄村、金庄村、代柏村饮水工程的建筑工程及临时工程(详见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

4、招标控制价:一标段韩庄村饮水工程¥328200.00元;二标段金庄村饮水工程¥324800.00元;三标段代柏村饮水工程¥285700.00元。

5、建设地点:一、二、三标段分别为卢氏县瓦窑沟乡韩庄村、金庄村、代柏村。

6、计划工期:每个标段均为60日历天

7、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建设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8、谈判范围:竞争性谈判文件、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涵盖的所有内容

9、标段划分:该项目共划分三个标段

注:同一投标人可以投多个标段,但只能中一个标段。如果某一候选成交人在此项目中的三个标段中均排第一,只能选一个标段成交并出具其他标段放弃成交声明。其他标段候选人按排名次序递补。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在中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履行合同能力的施工企业;

2、供应商须具有国家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含叁级)及以上资质,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3、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水利水电工程专业贰级(含贰级)及以上建造师执业资格和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参加继续教育的应具有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已参加社会保险且未在其他在建工程项目中担任项目经理;

4、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和良好的财务状况;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商业贿赂、不正当竞争行为、骗取中标、严重违约及重大工程质量等问题;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和豫财购【2016】1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中国政府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注:(1)、此项目为电子化试点项目,网上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时进行,供应商(潜在投标人)须在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上进行注册,注册操作手册和网上报名操作手册,请查看此公告附件。网上和现场同时报名成功,方视为有效报名。投标报名阶段,供应商无需办理CA数字证书。(2)、招标代理机构对报名资料的审验并不作为投标人资格条件的最终认定,投标人应对资料的真实性、合格性负责;开标后将由评审委员会对投标人资格证明材料进行资格审核,不符合项目资格条件的投标人将被拒绝。

四、报名及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获取

1、报名时间及地点:凡有意参加谈判者,请于2018年05月23日至2018年05月25日(国家规定上班时间),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一楼大厅报名。

2、报名时需提供资料:

(1)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2)资质等级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

(3)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

(5)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复印件;

(6)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7)拟谈判项目经理建造师证书(参加继续教育的应提供建造师继续教育证)、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无在建工程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8)委托代理人及拟派项目经理劳动合同及社保缴费证明复印件;

(9)提供“信用中国”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无不良信用和《中国

政府采购网》(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无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查询结果页面复印件加盖公章;

(10)网上报名成功的网页截图。

注:以上资料的复印件需提供5套并逐页加盖企业公章装订成册。另外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营业执照副本),法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用作项目所在地检察院查询无行贿犯罪记录。

3、竞争性谈判文件获取:凡通过上述报名者,在报名时间内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招标控制价、工程量清单及图纸等资料。竞争性谈判文件售价300元/套,售后不退。

五、谈判保证金

1、本项目谈判保证金为一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二标段人民币伍仟元整(¥5000.00元);三标段人民币肆仟元整(¥4000.00元)。

2、投标保证金必须于开标前汇入指定账户(开户行及账号详见谈判文件)。

谈判保证金必须在谈判截止时间前从供应商基本帐户转至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专用帐户并在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财务换取投标保证金收据,收据复印件应当制作在响应文件中。

3、领取投标保证金收据需提供:

(1)法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①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

②身份证复印件,公司营业执照复印件

③投标项目全称及标段

④联系电话

(2)被委托人前来办理,需提供:

①转账凭证原件或复印件(转账凭证上除银行自动产生的内容外,还需写清项目名称及标段、开户行行号、经办人电话)(此转账凭证由中心财务室留存作为退还保证金凭证)。

②委托书(内含法人身份证复印件、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3)保证金收据需由投标单位由专人前来领取,不允许代领。

注:供应商递交谈判保证金时请注明项目简称或项目编号,银行转账,以到账时

间为准,请供应商自行考虑时间,若过时未到账,为无效报名。

六、响应文件的递交

1、响应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开标时间,下同)为2018年06月07日15时30分,地点为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响应文件,采购人不予接收。

七、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竞争性谈判公告及谈判信息在《中国采购与招标网》、《河南招标采购综合网》、《河南省政府采购网》、《三门峡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发布。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卢氏县瓦窑沟乡人民政府

联系人:徐发国

电话:138********

地址:卢氏县瓦窑沟街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宏业建设管理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曹玉华

电话:0398-*******

电子邮箱:m186********@https://www.sodocs.net/doc/8e4632855.html,

地址:郑东新区商都路与中兴南路交叉口向北200米凯利国际中心A座28层

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

一、总则

1.总则

1.1 项目概况

1.1.1 本谈判文件适用于本竞争性谈判的工程建设项目。

1.1.2 本项目采购人: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1.3 本项目采购代理机构: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1.4 本项目名称: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1.5 本项目建设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2 资金来源和落实情况

1.2.1 本项目的资金来源: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2.2 本项目的出资比例及落实情况: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3 竞争性谈判范围、计划工期和质量要求

1.3.1 本次竞争性谈判范围: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3.2 本项目的计划工期: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3.3 本项目的质量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4 竞争性谈判人资格要求

1.4.1 供应商应具备承担本项目施工的资质条件、能力和信誉。

(1)资质条件: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2)财务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3)业绩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信誉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5)项目经理资格: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6)其他要求: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1.4.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为本标段前期准备提供设计或咨询服务的,但设计施工总承包的除外;

(3)为本项目的监理人;

(4)为本项目的代建人;

(5)为本项目提供采购代理服务的;

(6)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的;

(7)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控股或参股的;

(8)与本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相互任职或工作的;

(9)被责令停业的;

(10)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11)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

(12)在最近三年内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的。

1.5 费用承担

供应商准备和参加谈判活动发生的费用自理,不论谈判的结果如何,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这些费用。

1.6 保密

参与竞争性谈判活动的各方,应对竞争性谈判文件和响应文件中的商业和技术等秘密保密,违者应对由此造成的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1.7 语言文字

除专用术语外,与本项目有关的语言均使用中文。必要时专用术语应附有中文注释。

1.8 计量单位

所有计量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1.9 踏勘现场

1.9.1 踏勘现场:供应商可自行组织勘探现场。

1.10 投标预备会

本项目不举行投标预备会。

1.11 分包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1.12 偏离

响应文件不允许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和条件。响应文件偏离竞争性谈判文件的非实质性要求和条件的,其处理方式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二、竞争性谈判文件

2.1竞争性谈判文件构成

2.1.1竞争性谈判文件包括下列五个部分:

第一部分:竞争性谈判公告

第二部分:竞争性谈判须知

第三部分:合同条款及格式

第四部分: 工程量清单(另附)

第五部分:图纸(另附)

第六部分: 谈判响应文件格式

2.2谈判文件的澄清

2.2.1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并充分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包括所有的补充、修改内容、重要事项、格式、条款和技术标准和要求等),供应商没有按照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提交全部资料,或者响应文件没有对谈判文件在各方面都做出实质性响应,有可能导致其响应文件被拒绝,或被认定为无效响应或被确定为响应无效。

2.2.2 供应商应仔细阅读和检查谈判文件的全部内容。如发现缺页或附件不全,应及时向代理机构提出,以便补齐。如有疑问,应在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包括信函、电报、传真等可以有形地表现所载内容的形式,下同),要求采购人或代理机构对谈判文件予以澄清。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未提出疑义的,即视为供应商已详细阅读全部文件资料,完全理解竞争性谈判文件所有条款内容,采购人及代理机构不再对供应商的问题进行解答和澄清。

2.2.3 谈判文件的澄清将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

间3天前以书面形式发给所有购买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但不指明澄清问题的来源。

2.2.4 供应商在收到澄清后,应在24小时内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确认己收到该澄清。

三、竞争性谈判响应文件

3.1 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

供应商编写的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见第六章)包括:

一、谈判响应函

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三、授权委托书

四、谈判保证金

五、已标价工程量清单

六、施工组织设计

七、资格审查资料

八、其他材料

3.2谈判响应文件的份数

3.2.1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四份、谈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一份(U盘,电子文档内容须与纸质文档一致。当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

3.3 谈判有效期

3.3.1 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供应商不得要求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3.3.2 出现特殊情况需要延长谈判有效期的,代理机构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延长谈判有效期。供应商同意延长的,应相应延长其谈判保证金的有效期,但不得要求或被允许修改或撤销其谈判响应文件;供应商拒绝延长的,其谈判响应文件失效,但供应商有权收回其谈判保证金。

3.4 谈判保证金

3.4.1供应商在递交谈判文件的同时,应按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金额、形式递交谈判保证金,并作为其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供应商提交谈判保证金时必须计算资金在途时间,由于资金没有及时到账而造成的后果,由承包商自行承担。3.4.2成交供应商不按本章第3.4.1项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其谈判响应文件作为

无效响应处理。

3.4.3 领条格式

今领到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退还,项目编号:,投标保证金大写:,小写¥元。

投标单位名称(盖章):

经办人:

联系电话:

开户行名称:

银行账号:

后附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需另加盖公司公章,不能用缩印件活影印件)

退还保证金须知:

1、退保证金需提供内容。

(1)谈判保证金收据原件。

(2)领条。领条必须按上述格式填写(不能漏项)并加盖公司公章(非财务章)。

(3)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非财务章)。

(4)开户许可证。

2、中标单位须另提供合同及验收报告。

3、邮寄地址:卢氏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卢氏县伏牛路与新建路交叉口原农村商业银行三楼)

4、建设工程电话:0398-*******

政府采购电话:0398-*******

财务室电话:0398-*******

3.4.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谈判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供应商在规定的谈判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谈判响应文件;

(2)供应商在收到通知书后,不按规定的时间或拒绝按规定时间签订合同(即不按时规定的技术条件、供货范围、服务条款和价格等签订合同);

(3)供应商无故不参加投标且未提前书面通知采购人,给采购人造成损失的;(4)供应商以他人名义投标、串通投标、以行贿手段谋取中标或者以其他弄虚作假方式投标的,提供虚假证明材料的;

3.4.5未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将在中标通知书发出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中标供应商的谈判保证金,合同签订后五个工作日内无息退还。

3.5 谈判响应文件的编制

3.5.1 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第六章“谈判响应文件格式”进行编写,如有必要,可以增加附页,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

3.5.2 谈判响应文件应当对谈判文件有关工期、谈判有效期、质量要求、技术标准和要求等实质性内容作出响应。

3.5.3响应文件应用不褪色的材料书写或打印,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和盖单位章。委托代理人签字的,响应文件应附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委托书。响应文件应尽量避免涂改、行间插字或删除。如果出现上述情况,改动之处应加盖单位章或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的代理人签字确认。

根据<河南省水利水电工程预算定额》2006和河南省水利工程概算编制规定(2017)-5计算标准及配套文件,投标人自行编制的投标报价无需造价员或注册造价工程师签字和加盖执业印章。

3.5.4 谈判响应文件正本一份,副本份数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正本和副本的封面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或“副本”的字样。当副本和正本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3.5.5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并编制目录,左侧胶装。

四、递交谈判响应文件

4.1 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4.1.1 谈判响应文件的正本与副本应分开包装,加贴封条,并在封套的封口处加盖供应商公章。

4.1.2 谈判响应文件的封套上应清楚地标记“正本”、“副本”或“电子文档”字样,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1.3供应商应将谈判响应文件的电子文档(U盘,电子文档内容须与纸质文档一致。当电子文档内容与纸质文档不一致时,以纸质文档为准)单独密封,单独提交,封套上应写明的其他内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1.4如果未按上述要求密封或加写标记,代理机构对误投或过早启封概不负责。对由此造成提前开封的谈判响应文件,采购人将予以拒绝,并退回供应商。

4.2 谈判响应文件的递交

4.2.1 供应商应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及本章4.1.3项要求的其他文件。

4.2.2 供应商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地点:见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

4.2.3 除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另有规定外,供应商所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不予退还。

4.2.4 代理机构收到谈判响应文件后,向供应商出具签收凭证。

4.2.5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谈判响应文件,代理机构不予受理。

4.3 谈判响应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4.3.1 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供应商可以修改或撤回已递交的谈判响应文件,但应以书面形式通知代理机构。

4.3.2 供应商修改或撤回已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书面通知应按照本章有关要求签字或盖章。

4.3.3 修改的内容为谈判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修改的谈判响应文件应按照本章第3条、第4条规定进行编制、密封、标记和递交,并标明“修改”字样。

五、谈判会议

5.1 时间和地点

5.1.1 竞争性谈判会议将在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公开进行,供应商应派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供应商代表参加竞争性谈判会议时应执单位盖章的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原件(法定代表人参加会议的,只需提交身份证明原件)。

5.2竞争性谈判会议

(l)宣布会议纪律;

(2)公布在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前递交谈判响应文件的供应商名称,并确认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是否在场;

(3)宣布开封人、唱标人、记录人、采购人、监督人、供应商等有关人员姓名;(4)采购人、监督人、供应商代表检查谈判响应文件的密封情况。

(5) 谈判小组按照谈判程序集中与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5.3 首次报价要求

5.3.1供应商应按竞争性谈判文件第六章格式规定填写报价表,不得随意增减内容。

5.3.2供应商投标报价的编制依据

1.与建设项目有关的文件、规范、技术资料;

2.本工程施工图纸;

3.材料价格依据《三门峡工程标准造价信息》最新卢氏部分信息指导价并参考当地

市场价格。

4.税金按规定税率计算;

5.3.3在充分考虑各种风险的情况下,供应商应在不超过招标控制价合理范围内自主报价,但不得低于企业实际成本。

5.3.4本项目合同有效期内因物价波动对合同价格产生影响时均不调整合同价格。

六、谈判小组及谈判原则

6.1 谈判小组

6.1.1 谈判由采购人依法组建的谈判小组负责。谈判小组将对各供应商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价和比较,确定谈判内容、进行谈判并做出授予合同的建议。

谈判小组人员构成:3名,其中采购人代表1名(采购人代表需有相关的执业资格证书或职称证),有关经济、技术专家2名;

评标专家确定方式:采购人委派一名专家评委,在评审专家库中通过随机方式抽取2名评标专家。

6.1.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三年内曾在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2)配偶或直系亲属在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中任职或担任顾问的;

(3)与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发生过法律纠纷的;

(4)与参加该项目的供应商有经济利益关系,可能影响公正评审与谈判的;

(5)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应当回避以及其他可能影响公正评审与谈判的。

6.1.3谈判小组须遵循公平、公正、科学、择优的原则,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谈判文件的要求,以提交的谈判响应文件及谈判过程文件为依据,充分考虑供应商的资质、技术水平、经验,综合比较投标报价、交货期、质量方案等因素,按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6.2 谈判原则

6.2.1供应商参加谈判的前提是其所提供工程及服务必须实质性满足本竞争性谈判文件的要求。

6.2.2 满足竞争性谈判文件中采购需求、质量、服务优于或相等且报价最低的原则。

6.2.3 谈判小组与供应商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原则的基础上进行谈判。

七、谈判程序

7.1资格评审

由谈判小组根据谈判文件第二章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供应商必须具备的条件,对供应商进行资格评审。

7.2 符合性评审

7.2.1依据谈判文件的规定,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谈判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对谈判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响应。

7.2.2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应该是与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谈判响应文件。重大性偏离是指:

(1)实质性影响合同的范围、质量和履行;

(2)实质性违背谈判文件,限制了采购人的权利和供应商合同项下的义务;

(3)不公正地影响了其它作出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的竞争地位。

7.2.3对没有实质性响应的谈判响应文件将不进行评估,其报价将被拒绝。

7.2.4凡有下列情况之一者,谈判响应文件将被视为未实质性响应谈判文件要求:

(1)无单位盖章并无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的;

(2)无法人出具的授权委托书的(供应商代表为法定代表人的除外);

(3)未按规定的格式填写,内容不全或关键字迹模糊、无法辨认的;

(4)谈判总报价超出招标控制价的;

(5)工期超过谈判文件规定的期限;

(6)供应商递交两份或多份内容不同的谈判响应文件,或在一份谈判响应文件中对本项目有两个或多个报价,且未声明哪一个为最终报价的,按谈判文件规定提交备选谈判方案的除外;

(7)谈判有效期不满足谈判文件要求的;

(8)未按谈判文件要求提交谈判保证金的;

(9)谈判响应文件中提供虚假或失实资料的;

(10)谈判响应文件附有采购人不能接受条件的;

(11)不符合谈判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

7.3 谈判响应文件的澄清

7.3.1 在评审期间,谈判小组有权以书面方式要求供应商对其谈判响应文件中含义不

明确、对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作必要的澄清。供应商澄清应在谈判小组规定的时间内以书面方式进行,并不得超出谈判响应文件范围或者改变谈判响应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7.3.2澄清文件及供应商对澄清所做的解释和回复将作为谈判响应文件的一部分。7.3.3算术错误将按以下方法修正,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修正,其谈判响应将被拒绝。

(1)若单价计算的结果与合价不一致,以单价为准修改合价;

(2)若用文字表示的数值与数字表示的数值不一致,以文字表示的数值为准。如果供应商不接受对其错误的更改,其谈判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7.4 确定供应商

7.4.1谈判小组集体研究,确定进入第一阶段谈判的供应商名单,依次对单一供应商分别进行谈判。

7.4.2只有通过本章第7.1条和第7.2条评审的供应商才能参加谈判。

7.4.3没有通过本章第7.1条和第7.2条评审的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均为无效响应,不能参加谈判。

7.4.4对谈判响应文件无效、无资格参加以后谈判的供应商,谈判小组应通知供应商,并以书面形式说明原因。

7.5确定谈判内容

7.5.1谈判小组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中作进一步的审核、比较和评价:

(1)质量要求:能否满足采购人的需求和本竞争性谈判文件要求;

(2)工期要求:满足采购人的交货期限或工期要求;

(3)供应商在类似项目上的经验、资质及经营信誉;

(4)满足竞争性谈判须知前附表中的实质性要求。

(5)投标价格:努力给采购人最实惠、合理、真实的价格;

7.5.2对谈判响应文件评审和谈判严格按照谈判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7.5.3在以上工作的基础上,由谈判小组组长主持,归纳谈判小组各成员的审核意见,确定谈判内容。

7.6谈判

7.6.1按供应商签到的逆顺序,谈判小组谈判时由谈判小组所有成员集中与单一供应

商分别进行谈判。逐家谈判一次为一个轮次,谈判轮次为2次。谈判小组按本章第7.5款确定的谈判内容与供应商进行谈判,并形成谈判记录,谈判双方代表应在谈判记录上签字确认。在谈判中,谈判小组及供应商应当严格遵循保密原则,任何人不得透露与谈判有关的供应商的技术、价格和其他信息。

7.6.2谈判中发现谈判响应文件资料不齐或有欠缺的,可允许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补足相应资料。

7.6.3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7.6.3谈判小组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的,应当以书面形式通知所有供应商。

7.6.4谈判文件中要求列入报价的费用,供应商在谈判响应文件中如有漏报或缺报,在合同实施中应视为已含在报价总价中,在谈判时取其他所有供应商该项最高报价加入该供应商的报价作为谈判价进行谈判。对多报项及赠送项的价格谈判时不予核减,全部进入谈判价评议。

7.6.5若供应商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报价,使得其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有可能影响工程质量或不能诚信履约的,谈判小组可要求供应商做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不能合理说明或不能提供相关证明材料的,其谈判响应文件有可能被拒绝。

7.6.6谈判小组可以视情况决定进行一轮或多轮的谈判。

7.6.7谈判结束后,谈判小组要求所有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作出最终报价及有关承诺。如谈判小组没有对谈判文件作实质性变动增加新的需求,供应商的最终报价不得高于首次报价。如果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没有进行最终报价,以其前一次报价作为其最终报价。

7.6.8谈判小组对供应商的谈判响应文件、谈判记录、谈判过程文件(澄清回复、补充材料)、承诺和最终报价等内容进行审查。

7.7 确定成交候选人

7.7.1 如果谈判小组判断参加谈判的供应商提供的所有货物质量和服务或工程技术要求满足谈判文件要求,则按最终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若最终报价相同的供应商多于一家的,由谈判小组综合评定最终报价相同的供应商资质、信誉度以及竞争性谈判全过程的整体情况,按顺序推荐三名成交候选人。

7.8谈判结果

7.8.1除采购人明确授权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外,谈判小组向采购人推荐按本章第7.7款确定三名成交候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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