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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管理制度

机械设备集团有限公司

收款管理制度

一、总则

第一条、目的:

为了加强集团公司及各公司,货币资金收款工作的管理,保障各单位货币资产安全、完整,根据集团各单位的实际业务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业务范围:

包括应向缴款方收取的定金、货款、附加费用、代收款项、往来款项、服务费、其他收入款项等资金收款业务。

第三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各单位。

二、收款业务管理规定

第四条、现金或刷卡方式收款的规定

缴款方选择现金交款或POS机刷借记卡进行结算时,必须到计划财务部办理缴款手续,未经授权,非财务人员不得直接收取现金。在现金清点过程中,缴款方至少要有一人在场;POS机刷借记卡过程中,应认真操作,注意结算金额,客户签名与卡上签名相符。如果非持卡人本人刷卡,缴款方必须提供持卡人为客户垫款证明原件,手续完毕后即时开具收据。

外出服务维修费和配件款超过5000元,客服人员或维修人员

应把资金存入(或汇兑)到公司指定银行帐号或银行卡中;5000元以下经收款单位负责人授权,客服人员或维修人员可以直接收款,如两天内能够返回公司的,应在返回公司后第一时间交给公司财务部,两天内不能返回公司的,应在收到款项当天存入公司指定银行卡中,并传真或者短信告知财务缴款人清单。次月10日集团财务部会提供销售配件人员欠款,维修人员维修工时、配件欠款清单并通知欠款本人,同时发送给运营部,人资行政部,如不按规定缴款,计划财务部有权在工资及各类费用报销款中扣除,扣除前知会欠款本人。

维修厂核算员和各配件店收款员当天收到的货款必须在收款当天下班前交给所属公司财务部或存入财务部规定的银行卡中,不得坐支现金。

第五条、客户自存或银行卡转账方式收款的规定

缴款方选择给各单位银行卡汇款时,必须把资金存入(或汇兑)到各单位指定的银行卡中。各公司任何部门和个人均不得将客户款挪用、转借他人、冲抵费用。集团所有非财务员工不得代公司收取客户款项,不得要求缴款方把资金存入(或汇兑)到自己或非单位指定银行卡内。特殊情况下,经过相关负责人批准同意的客户回款,公司有关人员可直接向客户收取,并及时交回公司或汇入公司指定账户、银行卡内,公司给予报销汇款手续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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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经授权,擅自收款的,不予报销手续费,并且按照占用公款予以处罚。

第六条、银行结算收款规定

当缴款方以银行支票、银行承兑汇票、银行汇票、银行本票、电汇、信汇等银行结算方式付款时,应把资金存入(或汇兑)到各单位指定银行账户。出纳员应在第一时间到银行办理支票或银行票据存款手续,并及时查询入账情况。如票据付款单位名称与实际缴款方不一致,必须获得实际缴款方声明对单据负全责的情况说明和签字的身份证复印件,免除本集团的潜在责任。

收到承兑汇票时,出纳必须查验承兑汇票的付款方或背书方是否与缴款人一致,不一致的,必须要求出具代付款说明书,同时要查验背书章的清晰和完整性,对印章不清晰的,必须要求缴款人出具说明。

第七条、收款查询和确认

各单位出纳员每天上班后半小时内必须查询所有的银行账户和银行卡的收款明细,编制前一天的资金收入表。及时反馈给海融公司,海融公司必须在收到资金收入表后半小时内向财务部提交精确的收款客户信息(包括客户姓名、机号等,客户姓名的每一个字都要与合同一致),以便财务部及时准确入账。如海融公司无法按时确认收款信息,出纳可编制未确认清单每周一发送给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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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公司相关人员和营销部经理、财务经理以及总经理,请其关注收款确认事宜。

第八条、收款收据开具

当确认资金已实际存入公司账户时,出纳员应及时开据收款收据,收据记载内容应清晰、准确、完整,并加盖“现金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结算方式要写清现金、支票、汇票、电汇、信汇等。

客户存入银行卡内的款项,在开具客户收据上没有客户本人签字,待客户或代办人到公司索取还款收据时,必须要求客户或代办人在客户收据第一联收款单位联上签收。公司出纳对开具的客户收据的第一联(收款单位联)和客户未领取第三联(付款单位联),负有及时收集和妥善保管的责任。对于使用后整本客户收据第一联(收款单位联),要求各公司出纳保证全本收据每页完整、不遗失。作废收据要保证第一、二、三联都加盖作废印章,并完整存放在收据存根联中。要求编制以本为单位的电子目录表,以便日后备查。

第九条、集团内部单位往来款项收支规定

集团内部各单位之间资金往来,收款方应开具收款收据,并及时传递给付款方。各单位之间应及时对帐,每月确认一次。

三、禁止事项及处罚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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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条、未经授权代收款项处罚规定

未经各单位负责人授权严禁任何非财务人员代收各类款项。一经发现,除将相关款项上缴公司外,将以代收款项金额为基数,按款项滞留天数,对代收人处以每天5%的罚金。如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由代收人负责赔偿公司全部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行政处罚;触犯国家法律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第十二条、公司员工虚开收据处罚规定

集团内只能由各单位财务部向缴款方开具加盖有“现金收讫章”或“财务专用章”的收据,严禁其他个人或部门向缴款方出具其他任何形式的收据。如发现有假造收据、欺瞒客户的行为,责任人双倍赔偿经济损失,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罚;情节严重的,将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四、附则

第十三条、集团审计监察部负责检查本制度执行情况,发现问题视具体情况给予责任人200—500元处罚,问题严重的给予警告或解聘处理。

第十四条本制度由集团计划财务部制定并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本制度自2016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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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款管理制度

物业公司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北京电子城物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财务及下属各项目部收款管理,加强财务预算管理,保障公司资金的安全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二章职责内容 第三条项目部: (一)根据合同约定和实际履约情况,填写缴费通知单; (二)根据缴费通知单,向客户收取费用; (三)将收到的款项及时交予财务部; (四)负责辅助财务部填写收款台帐,并对收款情况进行控制。 第四条财务部: (一)确认缴费通知单是否符合合同约定; (二)辅助项目部对收款情况的监督、控制; (三)办理收款并填写收款台帐。 第三章收款计划编制 第五条公司在与客户开展经济业务往来前期签订相关业务合同。 第六条各项目部应严格履行合同所规定的义务,行使合同赋予的权利,

并对合同收款进行跟踪和监督。 第七条各部门根据部门预算与合同约定制定下月收款计划报财务部,每月28日前完成。 第八条财务部汇总各部门的收款计划,召开会议审核,确认收款计划是否符合实际情况。 第四章收款管理 第九条各项目部根据合同约定及本月收款计划,填写缴费通知单,在合同约定收款期间内向客户下发缴费通知单。 第十条合同类: 所有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同时需建立《合同台帐》,统计合同台帐格式以财务部确认表样为准,项目部所经手的每份合同均需纳入台帐。 第十一条非合同类: 所有非合同收款,项目部需填写缴费通知单,同时需后附收款依据及金额计算过程,并有客户和项目部主管签字。 (一)经办人的责任:经办人是办理收款手续的源头,须在充分掌握收款情况、认真熟悉合同约定并对照收款计划的情况办理收款手续,其责任如下: 1、按收款计划及合同约定、公司规定,备齐相关附件,完成相关手续。 2、认真填写缴费通知单,检查是否符合合同约定或收款依据。 3、向部门主管提交缴费通知单审批,并及时跟踪审批情况。

销售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XXXXXX畜牧有限公司 企业内部控制制度 销售及应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1.为了加强对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规范销售、市场推广行为,防 范销售过程中的差错和舞弊的风险,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制定本制度。 2.本制度所称销售,主要是指企业销售生猪并取得货款的行为。 3.企业的销售业务内部控制的目标主要为减低销售业务的下列风险 至可控制水平: i.销售行为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可能遭受外部处罚、经济损 失和信誉损失。 ii.销售未经适当审批或超越授权审批,可能因重大差错、舞弊、欺诈而导致损失。 iii.销售政策和信用政策管理不规范、不科学,可能导致资产损失或资产运营效率低下。

iv.合同协议签订未经正确授权,可能导致资产损失、舞弊和法律诉讼。 v.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管理不善,账龄分析不准确,可能由于未能收回或未能及时收回欠款而导致收入流失和法律 诉讼。 vi.对应收款项的客户信用和偿还能力评估不足,导致坏账准备计提不足。 4.企业在建立与实施销售内部控制中,对下列关键方面或关键环节 的控制: i.职责分工、权限范围和审批程序应当明确规范,机构设置 和人员配备应当科学合理。 ii.销售政策和信用管理应当科学合理,销售与发货控制流程应当规范严密。 iii.应收账款应当有效管理,及时催收;往来款项应当定期核对,如有差错,及时改正。 iv.销售的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符合国家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度的规定。

第二章职责分工与授权批准 1.销售业务的内部控制建立起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岗位责任制,明确 相关部门和岗位的职责权限,确保办理销售与收款业务的不兼容岗位相互分离、制约和监督,适当的职责分离有助于防止各种有意或无意的错误。 2.业务归口办理: i.销售部门(或岗位) 主要负责处理订单, 执行销售政策, 须及时了解和掌握销售行情信息,做好销售市场调研工作, 开发销售市场,建立客户档案,评价客户信用,管理销售 过程中的所有事宜。 ii.运输人员主要负责运送生猪及签收确认出栏的数量, 猪车的管理, 如消毒保养等, ; iii.财务部门(或岗位)主要负责销售款项的结算和纪录、监督管理货款回收; iv.销售收据和发票由财务部门指定专人开具,销售人员应避免接触销售现款 v.门卫室主要负责出门管理, 严格凭出门条放行,每月出门条应装订成册,妥善保管,公司不定期派人检查门卫是否 尽责履行门卫责职。

公司收款管理制度完整

收款管理制度 为了规范公司各业务端收款管理,保障公司经营活动的资金流动性、安全性,控制公司的财务风险,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及有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此《收款管理制度》,并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一、现金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在收现金时须当面点清,防止假钞,不得收取外币;在收到现 金后必须在 24 小时内上缴公司财务部或存入公司账户,财务部开立发票进 行交接确认;如有特殊情况需延迟上缴,须经部门负责人及财务负责人批准,且最长不超过 48 小时。 2.门店收现金须当天存入银行,不得留存现金过夜。 3.出纳人员在收妥款项后,需及时登记现金日记账,并负责编制收款凭 证,附齐收款发票记账联等原始文件,主管会计对收款凭证进行复核。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现金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户 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二、支票收款的管理: 1.收取支票后,应审核支票是否有效: ①支票有无折损、涂改;②支票有效期(有效期为 10个自然天);③ 支票大小金额是否一致;④支票印章是否齐全、清晰;⑤支票填写是否正 确;⑥支票是否有密码,如有密码,应要求客户将密码填写正确;⑦无误 后立即填写支票抬头(公司);⑧不得收取远期支票。 2.收入为支票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 日付款并入账,以保障款项在团队出发前进账。 3.不得收取除太原以外的外地支票。 4.出纳人员负责对所收取的支票进行管理,需按规定及时送存公司开 户银行,并将银行的存款凭证妥善保管,作为相应入账凭证的附件。 三、汇款收款的管理: 1.收款人应及时到财务部查询汇款进账情况。 2.收入为汇款进账的,业务人员一律要求客户必须在出团前三个工作日

现金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总部及所属分公司、子公司。 第二章现金支出管理 第三条开户单位可以在下列范围内使用现金: 1.职工工资、津贴,个人劳务报酬。 2.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3.各种劳保、福利费用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4.向个人收购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的价款。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7.中国人民银行确定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第四条前款结算起点定为1 000元。结算起点的调整,由中国人民银行确定,报国务院备案。 第五条超过使用现金限额的部分,应当以支票或者银行本票支付;确需全额支付现金的,经开户银行审核后,予以支付现金。 第六条转账结算凭证在经济往来中,具有同现金相同的支付能力。在销售活动中,不得对现金结算给予比转账结算优惠待遇;不得拒收支票、银行汇票和银行本票。 第七条开户银行应当根据实际需要,核定开户单位3~5天的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的库存现金限额。 第三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集中银行方法

第八条集中银行,是指通过设立多个策略性的收款中心来代替通常在公司总部设立的单一收款中心,以加速账款回收的一种方法。其目的是缩短从顾客寄出账款到现金收入企业账户这一过程的时间。 1.具体做法是: (1)企业以服务地区和各销售区的账单数量为依据,设立若干收款中心,并指定一个收款中心(通常是设在公司总部所在地的收账中心)的账户为集中银行。 (2)公司通知客户将货款送到最近的收款中心而不必送到公司总部。 (3)收款中心将每天收到的货款存到当地银行,然后再把多余的现金从地方银行汇入集中银行——公司开立的主要存款账户的商业银行。 2.设立集中银行主要有以下优点: (1)账单和货款邮寄时间可大大缩短。账单由收款中心寄给该地区顾客,与由总部寄发账单相比,顾客能较早收到账单。顾客付款时,货款邮寄到最近的收款中心,通常也比直接邮往总公司所需时间短。 (2)支票兑现的时间可缩短。收款中心收到顾客汇来的支票存入该地区的地方银行,而支票的付款银行通常也在该地区内,因而支票兑现较方便。 3.但集中银行也有如下缺点: (1)每个收款中心的地方银行都要求有一定的补偿余额,而补偿余额是一种闲置的不能使用的资金。开设的中心越多,补偿余额也越多,闲置的资金也越多。 (2)设立收款中心需要一定的人力和物力,花费较多。所以,财务主管在决定采用集中银行时,不可忽略这两个缺陷。 第四章现金收入控制的锁箱系统方法 第九条锁箱系统是通过承租多个邮政信箱,以缩短从收到顾客付款到存入当地银行的时间的一种现金管理办法。 采用锁箱系统的具体做法是: (1)在业务比较集中的地区租用当地加锁的专用邮政信箱。 (2)通知顾客把付款邮寄到指定的信箱。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XXX有限责任公司 应收款项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一)该制度所指应收款项包括企业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账款、预付账款。 (二)销售、采购部门应加强应收款项管理:应收款项是企业主要的流动资金之一,周转速度的快慢直接影响企业资金质量和营运能力。 (三)应收账款是企业的资源,应该作为扩大销售额的一种手段,制定良好的信用政策加以利用。企业信用政策应该包括以下内容: (1)信用标准:根据以往客户的资信程度,对客户做一个等级评价,再采取相应的信用政策; (2)信用条件:信用期限、现金折扣、折扣期限; (3)收款政策:对未收回的款项,按照客户等级制定相应的收款方案催收。 (四)企业应当按照客户设立应收款项台帐或辅助账,详细反映如下内容: (1)欠款发生的部门、依据合同、协议等文件; (2)欠款客户的全称、地址、经办人; (3)每笔欠款的账龄、增减变动;

(4)每笔欠款的信用额度、期限、逾期时间; (5)每笔逾期欠款的催收记录。 二、应收款项流程管理 一、销售开票员开具销售票据,传递给收款员,收款员依据销售票据中的金额按照收款类型收取现金或办理代销(附表四)、赊销手续。 二、每笔销售未收款的销售票均应附有《欠条》,欠条应具备下列要点: ①客户亲笔签字或由客户委托书中指定的代理人签字。 ②填明欠款金额,发货名称及数量。 ③填明约定收款日期及付款条件。 三、每日工作结束前一小时整理当日销售单据,并依照收款类型编制当日的《销货日报表》(附表五),按收款类型依此整理票据及收款、赊销依据文件附在附表五后交财务。 附表五:销售日报表 制表人:_______________ 填表时间:________________

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 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 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 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 (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 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 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 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 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项具体内容、款项所属期间、票证类 别及号码、大小写金额等项目必须填写完整、正确,不能简写或遗漏任何项目。 5.2填开收据并经交款人确认无误后,原则上应由交款人在收据中签名确认。 5.3所有收据均应连续填开,禁止跳号使用;收据存根联必须连号、完整,不能缺号。 5.4作废收据联次必须完整,不能缺失任何一联,三联收据中均应标注“作废”字样。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含流程)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一、前言 1目的 规范公司应收账款管理,降低应收账款产生的风险。 2范围 适用于TU事业群客户。 3内容 3.1期内应收账款管理 3.2质保金管理 3.3逾期应收账款管理 3.4诉讼收款管理 3.5坏账管理 4定义 4.1期内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内的应收账款。 4.2质保金:在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交付使用后,从应付的建设工程款中预留的用以维修建筑工程在保修 期限和保修范围内出现的质量缺陷的资金。 4.3质保金金额:一般情况下,质保金金额按实际出货量的5%进行计算;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 实际操作。 4.4质保金期限:一般情况下,质保金在工程竣工后一年到期;有特殊情况的,按照销售合同实际操作。 4.5逾期应收账款:在约定的收回日期到期之后,仍然没有到账的应收帐款。 4.6催款函:一种催交款项的文书,是交款单位或个人在超过规定期限,未按时交付款项时使用 的通知书。 4.7客户通话记录簿:为了有效催收逾期应收账款,法务部门拟定的记录电话催收过程中相关信息(电 话催收日期,通话内容等)的记录簿。 二、期内应收账管理 1过程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销售部门职责 本过程由销售部门与法务部门负责,包括过程策划、文件编制/修订及发布控制 1.1.1销售部门应及时将客户付款所需的所有材料送达客户。 1.1.2销售部门应对客户即将到期的应收账款进行付款提示。 1.1.3客户如表示无法按时还款的,销售部门应及时反馈给法务部门,并做进一步处理。 1.2法务部门职责 1.2.1法务部门应提醒销售部门对客户进行付款提示。 1.2.2法务部门应对还款习惯较差的重点客户进行应收账款到期前提示。 1.2.3法务部门应对销售部门反馈的无法按时还款的客户进行跟踪,并协助处理。 2工作流程和内容

业务员现金收款管理制度

1.目的 为规范企业的现金货款管理,防范在收现金货款管理中出现舞弊、腐败等行为,确保企业的现金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上海新利恒本部及所属各子(分)公司。 3.原则 公司收取客户租赁款,除私人客户、现买单业务、上门催收货款并且只能支付现金租赁款外,其他均应当通过开户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4.收现金租赁款总体规定 4.1 业务员收取现金之前,应填写现金收款申请表(见附件),经公司总经理审批同意后方可办理现金收款。 4.2 现金收取规定 4.2.1本地区的现金收款,应由公司出纳随同业务员前往办理,出纳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收取客户现金后,出纳开具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款收据。4.2.2 本地区的现金收款,由于特殊原因,出纳不能随同业务员前往现场收取现金时,业务员凭现金收款申请表到出纳处办理借出收款收据的手续,并在现金收款申请表中注明借出的收款收据的编号,收到现金后业务员直接给客户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收现金时,业务员应认真鉴别钞票的真伪,防止假币和错收,出现差错时,业务员要承担相应的责任,现金办理完毕后要及时向出纳归还收款收据。 4.2.3异地的现金收款,业务员应提前提交申请表并及时把收款申请表传真给公司出纳处,作为出纳给业务员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的附件。 4.2.4 业务员收取现金后应及时把货款汇入公司指定的帐户,及时通知出纳,发生的汇款费用,由公司承担。 4.2.5 出纳在接到业务员的汇款通知后,应及时查询到帐情况,货款到帐后与业务员通知的汇款金额进行核对,如有出入应及时与业务员联系,查找原因。 4.2.6 出纳与业务员通知的汇款金额核对无误后,给业务员开具公司的收款收据,交款单位为客户,并按实际业务填写业务内容,

收 费 管 理 制 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公司各管理处收费工作的管理,完善收费记录等基础会计工作,加强对管理处收费工作的会计监督,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规范—基本规范(试行)》等法律法规制订的强制性规定,各管理处必须执行,不得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对于试行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以协商解决。 第三条收费工作是公司业务的重要组成部分,应全力配合公司业务的开展,同时也需要其他部门员工的参与和配合。 第四条管理处负责人应按本制度的规定组织、管理本管理处收费工作,并对管理处收费管理制度的建立健全及有效实施负责。 第五条收费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规范各管理处收费行为,保证收费资料真实、完整; (二)不相容职务由不同的人员担任; (三)建立并完善收费记录制度,保证各类相关账册的记录准确,并做到数据来源清晰、账账相符; (四)各类数据应及时上报公司财务部,保证财务数据及时传递,为管理活动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五)加强对管理处财务收支活动的会计监督; 第二章收费分工 第六条按照不相容职务相分离的原则,收费业务授权批准、收费业务执行、收费稽核检查等工作应由不同的人员执行,以达到明确职责权限,形成相互制衡机制; 第七条以下工作是不相容的: 1、收费金额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2、水、电、气等费用的抄表工作与收费工作; 3、装修押金收取标准、押金退回的确认工作与收费工作; 4、应收款的记录工作与收费工作; 第八条收费工作分工如下: 1、房管员负责应收管理费、本体金及其他相关费用收取标准、收费起止时间的确认工作; 2、房管员负责确定押金收取标准、押金准退批准及处理工作; 3、水电工负责辖区所有由公司支付费用的水电表的抄录工作; 4、收费员负责以上各项经确认的收、付款内容进行收、付款作业,编制管理处相关报表; 5、统计员负责数据的统计工作; 6、财务部负责收付款业务的稽核工作。 第三章收费程序 第九条管理费及本体金的收费程序:由房管员在当月5日前根据相关文件及管理情况确认当月应收金额,打印应收清单,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后,报管理处收费员及公司财务部。房管员依据经管理处主任签名确认的本月应收管理费、维修基金的清单填入《管理费、维修基金收费台账》的相应栏内,内容包括:应收费所属时间、管理费、维修基金的小计及累计

应收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目的。 为保证企业最大可能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防范应收账款管理过程中的各种风险,减少坏账损失,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适用范围。 本制度所称的应收账款,包括赊销业务所产生的应收账款和企业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主要包括应收销货款、预付购货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2章赊销业务管理 第3条在货物销售业务中,凡客户利用信用额度赊销的,须由经办销售业务员填写赊销的“开据发票申请单”,注明赊销期限。 第4条销售经理按照客户信用限额对赊销业务签批后,财务部门方可开票,仓库管理部门方可凭单办理发货手续。 第5条应收账款主管应定期按照“信用额度期限表”核对应收账款的回款和结算情况,严格监督每笔账款的回收和结算。 第6条应收账款超过信用期限3日内仍未回款的,应及时上报财务经理,并及时通知销售经理组织销售业务员联系客户清收。 第7条凡前次赊销未在约定时间结算的,除特殊情况下客户能提供可靠的资金担保外,一律不再发货和赊销。 第8条销售业务员在签订合同和组织发货时,须按照信用等级和授信额度确定销售方式,所有签发赊销的销售合同都必须经销售经理签字后方可盖章发出。 第3章应收账款监控制度 第9条应收账款主管应于每月最后3日前提供一份当月尚未收款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提交给财务经理、销售经理及营销总监。 第10条销售业务员在与客户签订合同或协议书时,应按照《信用额度表》中对应的客户信用额度和期限,约定单次销售金额和结算期限,并在期限内负责经手相关账款的催收和联络。 第11条销售部应严格按照《信用额度表》和财务部门的《应收账款账龄明细表》,及时核对、跟踪赊销客户的回款情况。

中小企业现金管理制度

01 现金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现金管理,依据国务院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及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现金管理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和各所属企业财务部负责本制度的具体贯彻实施,并设专职稽核员负责现金的收支计划和审核管理工作。 第二章现金的收入、支出范围 第三条现金收入包括:公司经济业务范围内的一切现金收入以及支用款项的退回现金等。 第四条现金支出范围。 1.职工工资、各种工资性津贴。 2.个人劳务报酬,包括稿费和讲课费及其他专门工作的报酬。 3.支付给个人的奖金,包括根据国家规定颁发给个人的科学技术、文化艺术、体育等各种奖金。 4.各种劳保、福利费以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如转业、复员、退伍、退职、退休费和其他按规定发给个人的费用。 5.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 6.向个人购买农副产品和其他物资支付的价款。 7.支付各单位间在转账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 8.中国人民银行确定的需要支付现金的其他支出。 9.企业与其他单位的经济业务,除上述规定的范围可进行现金结算外,都要通过银行进行转账结算。 第三章库存现金管理 第五条库存现金实行限额管理,公司按国家规定保留一定数额的库存现金。库存现金限额一般为三天的日常零星开支需要。 第六条库存现金不得超过规定限额,超过部分必须于当日存入银行,每日下班前结余现金必须放入保险箱。库存限额不足时从银行存款账户提取。 第四章现金收付业务的日常管理 第七条公司现金收付由出纳人员负责。现金收付必须根据合法的凭证由出纳人员认真核对后办理。 第八条对于违反规定的收支,出纳人员有权拒绝办理。 第九条对于内容不详、手续不全、数字有误的凭证,应当予以退回,要求补办手续,更正错误;遇有伪造、涂改凭证等虚报冒领的,应及时向领导反映。 第十条收付完毕,出纳人员应在原始凭证上加盖“现金收讫”或“现金付讫”戳记。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77151

***公司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1、总则 1.1目的 为了进一步规范应收账款日常管理和健全客户信用管理制度,落实集团优化流程,构建企业竞争新优势,突出应收账款的精细化管理,有效促进资金安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和效益,结合***集团发布的《广州***公司应收账款项指引》及《***公司应收账款客户评级》文件,经过梳理所有业务流程,特制定本制度。 1.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因赊销业务产生的应收账款和公司经营中产生的各种债权(预付货款,其他应收款)。 2、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 2.1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的成立 为了明确岗位职责,使得各岗位分工明确,各司其职,进一步落实义务和责任,拟定以下人员为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组长为公司总经理,副组长为公司业务分管领导,组员为财务部负责人和各业务部门的负责人。 2.2应收账款管理专责小组的职责 组长负责准呆账、呆账、准坏账、坏账分类的最终批准和托收的授权及准呆账追收事项的执行批准。副组长负责监察所有组员对本管理制

度的执行力度,适时给予指导。财务部负责人则负责落实自身部门关于应收账款的核对,应收账款回收等工作。而业务部负责人负责落实关于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账款、与客户核对应收账款、催收应收账款的工作。 3、部门职责 3.1营销中心的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是应收账款的第一责任人,应履行如下职责: ⑴负责与客户联系; ⑵负责与财务部门核对应收款项; ⑶负责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 ⑷负责应收款项的催收; ⑸妥善保存催收记录。 3.2财务部们在应收款项管理中,应履行如下职责: ⑴负责与营销中心业务部门核对应收款项; ⑵督促并配合业务部门与客户核对应收款项; ⑶负责监督和班里应收款项的资金回收。 4、客户信息档案 4.1营销中心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负责收集客户信息资料,简历客户信息档案。 4.2拓展部、推广部、商超部、综合部的经理为客户信息档案的最终责任人。 4.3对收集的客户信息定期对客户的信用程度进行评定,以便确定信用额 度和赊账期限。 4.4业务人员应定期走访客户,在走访中根据所得信息资料重新评估客户

货款回收管理制度

1 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货款回收流程,便于应收账款及时回收,预防发生坏账,特定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整个公司的货款回收。 3 定义 3.1未收款 当月到期的应收货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从即日起至月底止,将此货款列为”未收款”。 3.2催收款 “未收款”在次月5日前尚未收回,众即日起到月底止,将此应收货款列为”催收款”。 3.3准呆账 3.3.1客户已宣告破产或虽未正式宣告破产但已有明显的要破产的迹象。 3.3.2客户因其它债务而受到法院查封,货款已无偿还的可能。 3.3.3支付货款的票据一再退票,没有令人信服和理由,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4催收款迄今未能收回,且已停止出货一个月以上者。 3.3.5催收款的回收明显有重大困难,经批准依法处理者。 4管理办法 4.1未收款的管理 4.1.1财务部应于每月5号前将未收款明细表交市场部业务员。 4.1.2业务员应将未收款之未能收回的原因及对策、收回该批货款的时间于3日内以书面表式提交市场经理,市场经理根据实际情况审核是否向该客户提供销售。 4.1.3市场部经理每月应监督各业务员回收未收款。 4.1.4财务部根据业务员承诺的收回货款时间于每月底检查执行情况。 4.2催收款的管理 4.2.1市场部经理应将未收款转为催收款式之未收回款的原因及对策于3日内以书面形式提交分管副总,转呈总经理批示。 4.2.2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副总经理应于30日内监督各相关业务员收回货款。 4.2.3货款经列为催收款后30日内货款尚未收回,将暂停对该客户提供销售。4.3准呆账的处理 4.3.1准呆账的回收仍以市场部为方办,由屠务部协助,必要时由法律顾问通过法律途径处理。 4.3.2正式采取法律途径解决,由市场部相关人员同法律顾问前往处理。 4.3.3法律顾问以专案形式处理准呆账时,由市场部协助,往来会计确保法律顾问随时知会市场部案件的进展情况并予以跟进。 4.3.4财务部每月初对应收款进行检查,将准呆账填写”坏账申请批复表”报请部门负责人批准,经批准为坏账的货款将对该相关业务员进行处罚。

应收帐款的管理制度

应收帐款管理制度 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的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企业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一、清欠办公室的职责 1、监督检查各项目部应收账款的回收工作,督促项目部搞好进度结算、竣工结算及应收帐款对账签证工作,对应收工程款回收情况进行过程控制。 2、负责我处与建设单位签定的经济合同的保管与传阅工作。 3、协助我处聘请的律师搞好法律清欠工作,及时整理诉讼材料。 4、负责竣工工程的清欠工作,把握诉讼时效。 5、负责出台应收账款管理办法及清欠措施和目标。 二、建立健全应收款项台账管理 项目经理部及清欠办公室应当按照施工项目设立应收帐款台帐,详细与建设单位应收帐款的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及其每笔账龄等财务信息。同时加强合同管理,对债务人执行合同情况进行跟踪分析,防止坏账风险的发生。项目经理部会计及清欠办公室应当定期编制应收帐款明细表,向上级部门、处领导、项目经理及相关部门提供应收帐款发生、增减变动、余额和账龄等信息,及时分析应收帐款管理情况,提请项目部及有关责任部门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企业资产损失。应收帐款台账应该按每项合同进行设立,具体包括以下内容:合同编号、客户企业性质、主营业务范围、

注册资本、项目立项情况、项目土地证情况、建设用地规划情况,合同金额、开竣工时间、合同结算方式、合同付款条件,保修期限及保修金额,每月及累计对内上报进度金额、每月及累计甲方审批的进度额、每月及累计甲方付款额、每月及累计付款比例等内容。 三、建立应收帐款催收责任制度 为了加强应收款项的催收,确定基层单位负责人为应收款项催收的第一责任人,基层单位会计主管为第二责任人。基层单位负责人必须严格按合同条件履行义务,同时积极向建设单位催收帐款,对于不按合同条件支付帐款的建设单位,必须立即进行积极的协商,必要时给予停工,防止无条件的垫付资金。项目经理的承包兑现,严格按收帐款回收比例进行兑现,真正落实项目经理应收款项回收的终身负责制。对于不积极进行应收款项催收工作的项目经理,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的,除以予行政、经济处罚外,终身不再聘用。 四、建立应收帐款年度清查制度 每年年终时,清欠办公室应组织、监督和指导项目经理部会计全面清查应收帐款,积极和建设单位进行对帐,做到债权明确,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清欠办公室及时回收对帐结果并进行统计和分析,并将分析结果呈交主管领导审阅,防止出现超过诉讼时效的应收帐款发生。对于工程在建期间,无法核对应收帐款余额的,应该与建设单位核对已回收工程款金额。对于不认真进行对帐工作的会计,将视其情节轻重程度,调离会计岗位,造成损失的将追究责任。 五、应收帐款回收的方法和措施

财务篇_现金管理制度

现金管理制度 操作精要与提示 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 一、为加强现金管理,规范现金结算行为,根据国家《现金管理暂行条例》,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本公司内部。 第二章现金管理部门和人员 一、财务部负责现金管理工作的开展和协调。 二、财务部指定专门人员作为现金出纳员负责现金的收入、支出和保管等工作。现金出纳员应具备爱岗敬业、严谨认真、熟悉相关法律法规、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等条件。 三、按照不相容岗位分离的原则,现金出纳员不得兼任会计员。

第三章现金使用范围 一、现金的收取范围: (一)个人购买公司的物品或接受劳务; (二)个人还款、赔偿款、罚款及备用金退回款; (三)无法办理转账的销售收入; (四)不足转账起点的小额收入; (五)其他必须收取现金的事宜; 二、现金的支出范围: (一)员工薪酬,包括员工工资、津贴、奖金等; (二)各种劳保、福利费用及国家规定的对个人的其他支出; (三)支付给公司外部个人的劳务报酬; (四)出差人员必须随身携带的差旅费及应予以报销的出差补助费用; (五)结算起点以下的零星支出(结算起点为1 000元,超过结算起点应实行银行转账结算); (六)根据规定允许使用现金的其他支出。 三、超过以上范围都必须通过银行办理转账结算。 第四章现金限额管理 一、为了加强现金管理,减少闲置的现金,通常由开户银行核定公司库存现金的最高限额。 二、库存现金限额是指为保证各单位日常零星支付,按规定允许留存的现金的最高数额。 三、库存现金的限额,由开户行根据开户单位的实际需要和距离银行远近等情况核定。其限额一般按照单位3—5天日常零星开支所需现金确定。远离银行机构或交通不便的单位可依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但最高不得超过15天。 四、库存限额一经核定,要求公司必须严格遵守,不能任意超出,超过限额的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 第五章现金的提取 一、出纳员向银行提取现金时,应先填写或打印现金支票,写明签发日期、收款人、金额(大小写)、用途、密码,并加盖财务专用章、法人专用章,到银行提取款项。 二、超过5万元的提现,需在前一日向银行预约,并随现金支票附上《大额提现申请》。 三、出纳员提现,需配备专车接送,两人同行。 第六章现金的收取 一、收取现金办理前: (一)交款人填写《现金收款单》,注明收款日期、款项性质、金额(大小写)、交款人。 (二)缴款人将《现金收款单》及现金一起至出纳员处办理。 二、收取现金办理时: (一)出纳员应仔细审核《现金收款单》的各项内容。 (二)出纳员当面点清款项,防止误收假币或短款。 三、收取现金办理后: (一)出纳员将点清的现金放好。 (二)出纳员在《现金收款单》上加盖“现金收讫”章和出纳员人名章,放好准备做记账凭证。 (三)出纳员开具收据,一联存档,一联附凭证后,一联给交款人。 第七章现金的支付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公司应收款管理制度 1 总则 1.1 本制度所涉及的应收款指应收帐款、应收票据、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 1.2 应收帐款是企业因销售产品、商品或提供劳务等业务,应向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单位及个人收取的款项。 1.3 为适应市场变化,加强资金周转和避免公司损失,必须加强对应收帐款的管理,严格控制应收帐款上升。 2 应收帐款的日常管理 2.1 公司应收帐款由财务部门统一管理。销售部门和独立核算的子(分)公司作为应收帐款的归口部门,分别对各自负责的应收帐款进行日常管理。 2.1.1 财务部门在应收帐款中的管理职责是; a 分管应收帐款总帐核算与管理。 b 每月与归口部门进行对帐分析,对不正常上升作出详细报告。 c 督促归口部门按期与客户对帐,要求对帐准确可靠。 d 根据职能部门对帐反映的问题及时协助处理。 2.1.2 归口部门在应收帐款管理中的职责内容: a 组织货款回笼,提供市场变化信息,对客户经营状况和短期还款能力进行分析。 b 负责应收帐款的明细核算。 c 负责与客户对帐,并提供可靠的对帐依据,查明误差原因,及时进行帐务处理。 d 建立客户档案:包括客户名称及变更记录、应收帐款余额变化记录、主要使用产品种类、合同订立资料、对帐资料、发货及还款资料、客户前景分析、帐龄分析、其他。 e 在涉及债务重组中以非现金、实物资产抵债提出处理意见。 f 对坏帐单位提出书面可靠依据及主观意见,报经批准后处理。 g 建立坏帐损失备查簿,由专人负责,除经民事诉讼程序处理的坏帐损失外,对已冲销可能追回的坏帐,公司保留债权,落实人员催讨,对收回的部分冲转坏帐准备。

2.2 如果客户发生暂时性困难,公司无法收回到期应收帐款,且今后不可能再有经济业务,经公司领导同意,与客户协商进行债务重组,按以下原则处理: 2.2.1 以非现金资产抵偿债务,抵债资产必须要有销售渠道或者在集团内调剂使用,价格公允,取得对方增值税发票,归口部门办妥手续后处理。 2.2.2 以修改债务条件进行债务重组的,必须具备双方签订的协议书,双方经办人签字,公司领导批准后进行帐务处理。 2.2.3 债务方以发行权益性证券方式抵偿债务的,必须是具备双方签订协议书及取得有价证券后,方可进行帐务处理。 债务重组损失额度或坏帐损失额度,单笔损失在一万元以上和损失比例超过10%,必须经公司财务副总或公司总经理批准。 2.3 应收帐款的核算管理 2.3.1 应收帐款按不同的购货单位或接受劳务的单位进行明细核算。 2.3.2 应收帐款的坏帐准备,采用备抵法,按年末应收帐款余额的1%计提。 2.3.3 公司对于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应查明详细原因,属经办人过失追究责任;对于确实无法收回的,由归口部门提出可靠依据,书面报经公司领导审批后作坏帐处理。 2.3.4 损失的确定,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a 债务单位破产撤销或债务人死亡,依照法律清偿后确实无法收回的应收帐款。 b 债务人逾期未履行偿债义务,超过三年仍不能收回的应收帐款。 c 债务人发生长期性财务困难,毫无转机,事实上无能力清偿债务的。 3 预付帐款管理 3.l 预付帐款核算公司按照购货合同规定预付给供应单位的款项,由财务部门按供应商单位设置明细科目进行核算,并定期督促经办部门人员及时清理。 3.2 预付帐款的管理视同应收帐款管理。 4 应收票据的管理 4.1 “应收票据”为核算公司因销售商品、产品、提供劳务等而收到的商业汇票,包括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两种。 商业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签发,经收款人承兑,或由付款人签发并承兑的票据。银行承兑汇票是由收款人或承兑申请人签发,并由承兑申请人向开户银行申请,经银行审查同意承兑的票据。

有限责任公司财务管理制度98348

XXX有限公司 财务管理制度 公司发展日益壮大,为满足公司发展需求,规范公司日常财务行为,加强公司财务管理,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具体情况,特制定本财务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财务部门的职能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制度和税收管理规定。 二、建立健全财务管理的各种规章制度,编制财务计划,加强经营核算管理,反映、分析财务计划的执行情况,检查监督财务纪律执行情况。 三、积极为经营管理服务,通过财务监督发现问题,判断和评价企业的生产经营成果和财务状况,为公司领导决策提供依据,促进公司取得较好的经济效益。 四、厉行节约,合理使用资金;加强对资产、资金、现金及费用开支的管理,防止损失,杜绝浪费,良好运用,提高效益。 第二部分:财务机构和人员管理 一、财务人员要认真执行岗位责任制,各司其职,互相配合,如实反映和严格监督各项经济活动。 二、财务人员具体工作中必须坚持原则,照章办事。 三、记账原则采用权责发生制,以人民币为记账本位币。财务记账采用电子记账方式。 四、记账、算账、报账必须做到手续完备、内容真实、数字准确、摘要清晰、账目清楚、日清月结、近期报账。 五、由于财务人员的岗位特殊性,对于调动工作或因故离职,须至少提前30天办理调动或离职手续,财务人员离职管理不执行公司管理制度规定。必须与接交人员完整交接工作资料及其他手续,没有办理完毕移交手续的,不得中断财务工作。移交包括移交人经管的会计凭证、报表、账目、款项、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法人章、相关实物、电子资料及其他纸质原始资料、未了事项、其他需特殊交代事项等。移交工作必须由部门负责人监督执行。 第三部分:资金管理制度 一、现金管理制度 (一)账务处理规定 1、建立健全现金出纳各种账册,严格审核现金收付凭证。 2、严格执行现金管理制度,不得坐支现金,不得白条抵库。 3、对每天发生的银行和现金收支业务作到日清月结,及时核对,保证账实相符。 4、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支情况,及时登记现金流水账,并与会计核对是否与现金日记账余额相符,保证账账相符。 (二)现金收款规定 1、现金收款时,出纳人员应监督交款人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非我司人员直接交款的,出纳人员自行登记《现金收款登记明细表》。 2、出纳人员应根据现金收款信息开具现金收据,并及时将收据记账联转交会计记账。 (三)现金付款规定 1、因出差、调货需事先借支现金的,须由经手人填写《借款单》,经部门负责人签字,并经总经理或分管副总经理审批后,方可到财务出纳处支款。财务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应收账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公司法》、《企业会计准则》、《会计法》、《企业财务与会计制度》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保证公司能最大可能的利用客户信用拓展市场以利于销售公司的产品,同时又要以最小的坏帐损失代价来保证公司资金安全,防范经营风险;并尽可能的缩短应收帐款占用资金的时间,加快企业资金周转,提高公司资金的使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应收帐款,包括发出产品赊销所产生的应收帐款和公司经营中发生的各类债权。具体有应收销货款、预付帐款、其他应收款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三条:应收帐款的管理部门为公司的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财务部门负责数据传递和信息反馈,业务部门负责客户的联系和款项催收,财务部门和业务部门共同负责客户信用额度的确定。清欠办负责合同的审核,归档,和应收款的呆坏账清理。稽查办负责应收款及其帐务的巡查监视监督。 第二章:客户资信管理制度 第四条:信息管理基础工作的建立由业务部门完成,公司营销部应在收集整理的基础上建立客户信息档案,销售经理为该档案的最终责任人。第五条:客户的基础信息资料由负责各办事处的业务员负责收集,凡于本公司交易次数在两次以上,且单次交易额达到100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均为资料收集的范围,时间期限为达到上述交易额第二次交易后的一月内完成并交销售经理汇总建档。 第六条:客户的信息资料为公司的重要档案,所有经管人员须妥慎保管,确保不得遗失,如因公司部份岗位人员的调整和离职,该资料的移交作为工作交接的主要部分,凡资料交接不清的,不予办理离岗、离职手续。 第七条:客户的信息资料应根据业务员与相关客户的交往中所了解的情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公司的销售与收款业务,加强内部管理,防范经营风险,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内部会计控制基本规范》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 第二条建立公司销售与收款管理制度应达到以下基本目标: (一)建立健全相关的内部控制组织结构,形成科学的决策机制、执行机制和监督机制,确保经营管理目标的实现; (二)建立行之有效的风险控制系统,强化风险管理,确保各项业务活动的健康运行; (三)堵塞漏洞、消除隐患,防止并及时发现和纠正各种欺诈、舞弊行为,保护财产的安全完整; (四)确保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 第三条公司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坚持如下原则: (一)关键点控制原则:针对业务处理过程中的关键控制点,将内部控制落实到决策、执行、监督、反馈等各个环节; (二)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全体员工必须遵照执行,任何部门和个人都不得拥有超越内部控制的权力; (三)保证公司内部机构、岗位及其职责权限的合理设臵和分工,坚持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确保不同机构和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 (四)成本效益原则:公司在设臵各个控制点时应合理考虑所得到的收益应大于控制成本的基本要求,如果无法确认控制点所带来的收益,则应考虑满足既定控制前提下,使控制成本最小。 第四条销售与收款内部控制制度包括销售部门、财务部门、保管部门及其它销售与收款业务的参与人。 第五条销售与收款业务程序的主要环节包括报价、信用调查、接受订单、核准付款条件、填制销货通知、发出商品、开具发票、核准销售折扣、核定销售折让或退货条件并办理退款或接受退货、收取货款以及各环节的账务处理等。 第二章标准销售作业程序 第一节接单

业务员收款制度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业务员收款制度 篇一:收款管理制度 收款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1.1为规范收款管理,避免资金风险,保障公司权益,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2.1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部门。 第三条收款管理 3.1所有现金、支票、汇票等货币资金原则上由出纳负责统一收款,其他任何部门或人员不得收款。 3.2客户向公司支付各种款项,应通过转账方式汇入公司指定的账户。 3.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现金,应及时将现金交付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4业务人员根据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的支票、汇票等有价证券,必须当天(最迟次日)及时以安全的方式转交给公司财务部指定的收款人员。

3.5任何部门或个人均不得将收到的现金、支票、汇票 等货币资金存放在部门或由个人保管(最迟次日必须存行或 转交公司财务部)。 3.6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从收到的公款中坐支现金(即:不允许从收到的公款中直接支付任何形式或名目的费用)。 3.7业务人员授权向客户收款、以及公司财务部指定收 款人员收取的各种款项,均应向交款方开具各种指定的专用收据,专用收据使用及开具方法应遵照以下规定执行。 第四条收据使用 4.1公司统一规定的收据分为一式三联单栏式收据。 4.2所有收据应根据销售助理提供送货单,由公司财务 专人开具。 4.3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现金时,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收据。 4.4业务人员收取的现金交回公司财务部时,财务部人 员收款后应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4.5特殊情况下业务人员经过公司授权向客户收取支票、汇票时,若客户需要,业务人员应向客户现场开具的收据。若客户不需要,财务部人员收支票款项时,应立即开收据并要求业务人员在收据上签名确认。 第五条开具收据 5.1开具收据时,收据的收款日期、交款单位全称、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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