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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农民房买卖的法律风险

核心内容:农民房,在有些地方也叫小产权房、集资房,主要指农村村民在集体所有的宅基地上建造起来的房产。由于农民房所依附的宅基地是村民申请而来的,不需要像商品房开发商取得土地使用权那样支付高额的地价,农民房的成本就比商品房便宜很多。在本文中,法律快车的小编将为您介绍农民房买卖的风险,希望能对您有所帮助。

在买卖过程中,农民房的价格就会比周围相同地段的商品房便宜很多。但是,我国目前的法规和政策是不允许农民房买卖的,除非是同一集体组织的村民。因此,农民房买卖会存在很大的法律风险,主要有:

一、房产可能是违法建筑

村民建造农民房应当办理相应的证书,深圳常见的是“两证一书”,即建房土地使用证、建筑许可证和居民兴建住宅用地批准通知书。现在关外买卖的农民房,有些是村民私下抢建的,根本没有合法建造的手续。

在实践中,还有村民和合作方使用早已过期的证书、或者是超过证书规定面积私下加建的,这些都属于违法建筑。如果是违法建筑,这种风险非常大,可能被政府强制拆除,将来拆迁,政府也可能不给予补偿。如果该房屋能够办理房产证书(绿本),表明政府对产权人的权利是认可的,一般不会是违法建筑。

二、农民房无法过户,不能将房产证办至买房人的名下

即使买房人签了购房合同付完房款,并且实际搬迁进去一直居住,但按照目前国土局的作法,这种房产不能办理房产过户手续。农民房买卖的现象在深圳特别是关外还比较多,只要原先的买房人没有异议,买房人也可以一直居住下去。根据我国法律的规定,不动产物权以登记为准,由于农民房没法过户,因此,即使买房一直在居住,但这个房产其实一直是原建房人的房产。

三、房产买卖合同可能会被认定为无效

理由是农民房转让必然导致宅基地使用权的转让,而宅基地使用权交易是法律所禁止的。关于农民房买卖合同是否有效的问题,这个在理论上还有不同看法,有认为有效的,也

有认为无效的。

但在司法实践中,如果买房人是本地集体组织户口的村民,可以认定合同有效;如果买房人是城镇户口居民或者非当地户口的村民的一般认定合同无效。

在福田区下梅林集资兴建农民房的一个案例中,福田法院和深圳中院审理后均认为:涉案房屋所在土地为下梅林某村村民郑某的宅基地,按照我国现行法律规定,涉案房屋不得进

入市场进行买卖,也不能通过集资建房的形式进行流通,故买方陈某与郑某签订的《集资兴建楼房合同》违反了我国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属于无效合同,陈某不能取得涉案房屋的合法产权,最终判决陈某应在判决生效之日起十日内将涉案房屋返还给郑某。

因此,购买农民房的法律风险非常大,如果买房人觉得房屋价格确实比周围商品房的价格便宜很多,应当慎重权衡自己是否能够承受这样的风险。实践中这种房产买卖合同,公证处一般不给公证,卖房人一般会找律师认证。但律师的认证,只起到一个证明作用,对买卖合同是否有效力、买受人是否取得房产产权都不会产生实质性的影响。

农民房购房合同范本正式版

YOUR LOGO 农民房购房合同范本正式版 After The Contract Is Signed, There Will Be Legal Reliance And Binding On All Parties. And During The Period Of Cooperation, There Are Laws To Follow And Evidence To Find 专业合同范本系列,下载即可用

农民房购房合同范本正式版 使用说明:当事人在信任或者不信任的状态下,使用合同文本签订完毕,就有了法律依靠,对当事人多方皆有约束力。且在履行合作期间,有法可依,有据可寻,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甲方(出卖人): 身份证件号码: 乙方(买受人): 身份证件号码: 甲乙双方经过有好协商,就房屋买卖一事,在平等、自愿、诚实信用的前提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一)座落于,建筑面积为平方米;套内建筑面积 __________平方米,公共部位与公用房屋分摊建筑面积 ____________平方米; (二)出售房屋的所有权证证号为; (三)房屋平面图及其四至见房产证; 该房屋占用范围内的土地使用权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该房屋的相关权益随该房屋一并转让。 出卖人还应当将附属于该房屋的阳台、走道、楼梯、电梯、楼顶、装修、卫生间、院坝、其他设施、设备,转让给买受人,其转让价格已包含在上述房屋的价款中,不再另行支付价款。

第二条甲方保证已如实陈述上述房屋权属状况和其他具体状况,保证该房屋没有设定担保、没有权属纠纷,保证该房屋不受他人合法追索。 第三条计价方式与价款 按建筑面积计算价款,房屋单价为人民币每平方米 ____________元,总金额人民币元整;房价款的支付方式、支付时间为: 乙方在xx年xx月xx日前付给甲方定金(人民币),(大写)元,(小写)元。该定金条款的约定,受《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条款的调整。 上述定金在乙方最后一次付款时充抵房款。 第四条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 第一期:在xx年xx月xx日,付人民币万元; 第二期:在房屋产权证、土地使用权证过户手续办理完毕之日付款万元。; 第三期:在交付房屋之日,付清尾款人民币万元。 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第五条 1、甲、乙双方定于xx年xx月xx日正式交付该房屋;甲方应在正式交付房屋前腾空该房屋。 2、双方定于前向有关部门申请办理相关附属设施和相关权益的更名手续。

2020年最新乡镇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乡镇房屋买卖合同范本 随着社会经济的日渐发展,新农村建设的不断推进,乡镇房屋买卖现象越来越多,那么乡镇房屋买卖合同怎么写呢?以下是在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乡镇房屋买卖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乡镇房屋买卖合同范文1 卖房人(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码:买房人(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房屋签订本合同,以资共同信守执行。 第一条甲方在征得共有人(配偶)同意下,自愿将坐落在的房屋有偿作价转让给乙方。乙方对甲方所出售的房屋已充分了解,愿意购买上述房屋。 第二条双方约定上述房屋转让总价款为: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第三条付款时间与方式:乙方已于年月日转账支付定金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剩余房款人民币元整(大写:元整),由乙方于签订本合同后,当日转账支付给甲方。 第四条税费承担:乙方需承担公证等手续办理过程中双方应缴纳的一切可能产生的税、费。第五条甲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前,上述房屋权属清楚,没有附着户口、租约、设定抵押也未被查封,甲方对该房屋享有完全的处分权,日后如果房价上涨或涉及拆迁,均不得向乙方要求补偿;乙方保证签订本《房屋买卖合同》之日起,如果房价下跌,不得向甲方要求补偿。 第六条甲方应于收到乙方全额房款之日起天内将房屋钥匙交付给乙方,乙方对该房屋 第七条双方约定水、电、有线电视等费用,以甲、乙双方签订《房屋买卖合同》之日为结算日。水、电度数分别为:水、电(住宅) 、电(商铺) 。 第八条甲方需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水、电、有线电视更名或过户手续以及《房屋买卖合同》公证等手续,能提供的材料需积极提供。 第九条甲、乙双方因不可抗力不能按照约定履行本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的范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的范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说明:本合同资料适用于约定双方经过谈判、协商而共同承认、共同遵守的责任与 义务,同时阐述确定的时间内达成约定的承诺结果。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 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出卖人(甲方): 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受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 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将其购买的房屋,位于宿迁市_______ 的房屋(建筑面积 _______ 平方米)以人民币______ 仟________ 佰拾 _________ 万 ______ 仟 ___________ 佰_____ 拾________ 元整(¥ ______ 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含地下室 ______ 号 _____ 平方米,附属设施见附件) 二、乙方支付甲方合同保证定金万元,如甲方反悔本 合同,双倍赔偿;如乙方反悔本合同,定金不退。 三、本合同签定时,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手续。本合同发生的契税,土地出让金等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负担。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交付甲方。 四、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卖、占有等权利一并转让给乙方,并将原购房合同、购房票据(第一手及前手)

深圳农民房买卖合同

篇一: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 在一二线城市,市中心地价上涨、商品房房价上涨都是常见之事。于是,很多人把广大郊区和农村地区作为投资目标。在农民房买卖的过程中会签订农民房买卖合同,那么,在签订合同的时候,要注意哪些事项?农民房买卖合同有哪些陷阱?下面,法律直通车小编将为您介绍相关法律知识。 “哥们儿,买个农民房行吗?”最近这方面的咨询非常多,就连朋友们喝酒之际都忘不了问一句: 其实,大家关心的主要有两点:第一,农民房买卖是否合法;第二,明知不合法也要买,那么法律后果到底如何?损失到底多大? 凑巧的是,最近出差到深圳,偶遇程总,程总就自述了他的公司在北京投资农民房的故事。程总的北京公司10年前租了一个郊区带院子的农民房作库房。随着四环、五环的通车,农民房的交通变得极为便利。一天,房东找到公司,说他的房子要卖,让公司搬家。程总一听就急了,别人能买咱也能,别人出得起钱咱更出得起,并跟房东大讲了一通“承租人买房优先权”的法学理论,最终10万元搞定。合同签了,款也交了,程总就是“连院带房”的新“主人”了。既然是“主人”,就要动真格的,于是库房变成了四合院,一番装修,雕梁画栋。几年风平浪静,几年优哉游哉。去年,村子要拆迁了,农民说:“程总,我退你10万元,你走吧。”“我是主人啊,拆迁补偿款至少100万元啊,房子是我的。你让我走我就走啊?” 于是开始了一场官司。官司现在还没判,程总让我预测一下判决结果,我就把《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农村私有房屋买卖纠纷合同效力认定及处理原则研讨会会议纪要的通知》送给了他。 这个文件把农民房买卖分为几类: 第一类:农民把房子卖给城市居民; 第二类:农民把房子卖给外村村民; 第三类:农民把房子卖给本村村民。 房屋买卖必然涉及宅基地买卖,而宅基地买卖是我国法律法规所禁止的。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宅基地属于农民集体所有,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国务院办公厅1999年颁布的《关于加强土地转让管理严禁炒卖土地的通知》规定:“农民的住宅不得向城市居民出售,也不得批准城市居民占用农民集体土地建住宅,有关部门不得为违法建造和购买的住宅发放土地使用证和房产证。”国家土地管理局[1990]国土函字第97号《关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具体应用问题请示的答复》也明确规定:原宅基地使用者未经依法批准通过他人出资翻建房屋,给出资者使用,并从中牟利或获取房屋产权,是属于“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土地”的违法行为之一。 所以,前两类,合同一律无效,后一类经办理宅基地审批手续有效。那么,合同无效后,如何处理此类纠纷呢?很简单,房子和院子归农民所有,但经过翻建、扩建的房屋,应根据实际情况对于添付价值进行补偿。 小编在此提醒广大购买者,居民买农民房的合同是无效的,房子的归属权为农民,拆迁补偿也归农民。想了解更多的农民房买卖合同陷阱的法律知识,您可以上法律直通车,这里有专业律师为您提供免费咨询。篇二:农民房合同 房屋买卖合同(农民房) 卖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方:姓名: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买村集体房子合同

买村集体房子合同 篇一: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新城村新农村别墅楼买卖合同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 买房:(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新城村新农村别墅楼,达成如下协议:第一条:购房说明 1、甲方所售房屋位于宁县中村乡新城村_____组(新城戏楼向北约400米处) 2、该房屋整楼共六户两层从南向北,呈一字排开,从南向北,第一户为__号,以此类推,乙方向甲方购买从南向北第___户,楼房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3、该房屋主体为砖混结构,带前院后院,大门朝西落地式,房屋共二层带阳台,左右边隔墙与他人共用。 4、房屋总占地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其中房屋建筑面积为________平方米,前院占地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后院占地面积________平方米,公用自有面积__________平方米。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付款方式: 该房屋总售价_____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首次付款_____万(大

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次付款_____万(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产权范围 1、该房屋产权范围包括前后院,户与户以隔墙为界,前院以透视墙外米处至房屋前外墙为界;后院以该房屋后外墙向后(东)___米。其中公用面积至后墙向西___米处。 2、该交易房屋使用的土地为新城村村委集体土地,并征得其他村民和村集体同意,乙方购买后可以长期占有、使用及转让。 第四条特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乙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甲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为保证本合同切实履行以及房屋的交付使用,甲方保证并承诺如下:甲方自愿根据本合同条款将房屋售予乙方,对此不反悔;而且保证该房屋质量符合居住要求,不存在任何质量瑕疵。 3、该房屋与他人及村集体不存在经济纠纷,该房屋售予乙方后,该房屋(包括土地、房屋及附属设施)的所有权益归乙方所有。 4、甲方承诺该房屋不存在抵押、偿债、转让等纠纷问

购买商品房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购买商品房的常见法律风险及防范 作者:湖北卓胜律师事务所熊学军律师发布时间:2006-11-1 [浏览次数:1674] 近几年来,随着我国房地产业的迅猛发展,商品房买卖纠纷也日益增多,全国各地法院及仲裁机构受理的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数量逐年上升,此类纠纷占据民事案件相当大的比例,而买卖双方未诉诸法律而通过协商方式解决的此类纠纷数量更大。 之所以出现上述现象,一方面固然有开发商违约的原因,另一方面也与购房人法律知识及法律意识欠缺有很大关系。商品房买卖价款巨大,事关购房人重大利益,购房人自应十分谨慎。而商品房买卖涉及的法律问题众多且复杂,购房人更应十分谨慎。那么,购房人在向房地产开发企业购买商品房时应注意哪些法律风险呢?购房人又该如何防范这些法律风险呢? 风险一:向非商品房权利人购买商品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的合法出售人应为商品房的权利人,即拥有商品房占地范围内出让性质的国有土地使用权,并投资建设商品房的房地产开发企业。非商品房权利人,无权出售商品房,否则不仅合同无效,购房人购房目的落空,购房人还得面临能否追回已付购房款的风险。 在一方提供房地产开发用地、另一方或多方提供资金、联合开发房地产项目的情况下,由于项目开发经营所有的手续(包括《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均是以提供土地方名义办理的,只有提供土地方才能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或现售备案证,故只有提供土地的房地产开发企业才有资格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提供资金方不能以自己名义与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合同无效。此外,联合开发各方也不能以项目联合管理办公室或类似机构名义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否则因此类机构不具备法人资格,合同无效。 风险二:购买了不具备法定销售条件的商品房 根据现行法律规定,商品房预售实行许可制度,开发商只有达到商品房预售条件,并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才能预售商品房。商品房现售则实行备案制度,商品房具备现售条件后,开发商应当在现售前将房地产开发项目手册及符合商品房现售条件的有关证明文件报送房地产开发 主管部门备案。此外,凡被查封或所有权有争议的商品房及违章建筑、临时建筑,不得销售。已抵押的商品房,开发商如转让,应当通知抵押权人,并告知购房人商品房已抵押的情况,否则商品房转让行为无效。 随着我国商品房市场管理的逐步规范,目前全国各地已建立起商品房市场信息政府公示系统,判断开发商销售商品房是否合法,可以登陆政府相关网站,了解相关信息。在武汉市,购房人判断开发商预售或现售商品房是否合法,可登陆武汉房地产市场信息网,从中可以了解到拟购商品房是否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拟购商品房是否已限制出售、抵押或查封等信息,进而作出明智的选择。 风险三:开发商一房两售或一房多售

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私人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房屋买卖协议书 卖方:(以下简称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购买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房屋位置:重庆市巫山县庙宇镇庙宇村二社 房屋占地面积:69. 2 m3+14 m2=83. 2 m2(见附图) 房屋建筑面积:69.2於2层+吊层38. 8 m?=177.2m2(见附图) 房屋界线:左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右边与罗伦银共墙以墙中心为界,前而至公路边为界,后面至本房屋外墙边为界。(见附图)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占地面积,建筑面积及土地流转费用总金额为人民币小写:¥198000. 00元,大写:壹拾玖万捌仟元整。(土地流转另见土地流转协议书) 第三条付款方式:签订协议时付158000. 00元,尾款于2014年12月30日付清,付款以甲方出示收据为证?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必须保证所卖房屋产权属于甲方所有,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土地建筑,该房屋现无房屋产权证,若以后因违章建筑拆除由甲方负责。 2、该房屋现水,电没有到位,甲方应予配合安装到户,但相关费用由乙方 负担。 第五条本协议自签订之起,买卖双方不得反悔,如有一方反悔,除退回房屋总价款以外,还必须赔偿另一方房屋总价款的25%赔偿金。 第六条乙方所购房屋位置夹在其他相邻房屋中间两面共墙,若干年后相邻房屋如拆迁但不能拆除所共墙体,若要拆除必须经双方同意。 第七条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貝同等法律效力。

民房买卖合同范本

The obligee in the contract can accomplish the goal in a certain period by discussing the agreed rights and responsibilities.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民房买卖合同

编号:FS-DY-41810 民房买卖合同 卖方(甲方):身份证号:买方(乙方):身份证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所卖房屋位置、结构、面积、附属设施: 1、甲方所卖房屋位于。 2、甲方所卖房屋为结构,建筑面积为平方米。 3、甲方所卖房屋附属设施有:_ _。 第二条房屋价格: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愿将上述房屋、储藏室以人民币(大写)共计(¥: 元)的价格转让给乙方永久性使用和拥有,不论市场价格如何变动,永不反悔;该房屋及储藏室占用范围内土地所有权一并转让给乙方。

第三条付款方式: 乙方于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余款(¥:元),分三年付清,每年付款日期为月日。 第四条房屋交付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_ _日内,将房屋交付乙方使用。交付后,上述房屋的占有权、使用权、处分权、拥有权均归属乙方。 第五条责任和义务: 1、甲方保证上述房产合法、权属清楚、土地使用权合法、未用作抵押或担保、未被查封,且其共有人对出售无异议;若交易后发生该房屋交易前即存在的产权纠纷或财务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2、甲方把房屋及储藏室钥匙交给乙方,并在双方在场的情况下,由乙方对房屋进行验收,乙方如无任何异议,则甲方完成房屋交付。届时该房产应无任何房产瑕疵,无人租住、使用;无欠账,如电话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取暖费、入网费、有线电视费、垃圾处理费等。

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样本WORD格式范本

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样本WORD格式范本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2800000.00 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

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买卖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今后如乙方就此房屋出卖时,需要甲方签字时,甲方无条件给予配合。 第九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见证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提纲

房地产项目开发的法律风险专题讲座 讲稿提纲(第五次修改) 第一部分合同法的基本知识与概念 一、合同的重要概念 合同生效、合同效力待定、无效合同(无效合同条款)、合同中止、合同解除、合同终止。 二、合同公证、合同鉴证、合同见证的区别 三、附条件和附期限的合同 四、可变更可撤消合同 五、合同的主要条款 六、格式条款问题 七、合同违约问题(定金、押金、保证金、违约金、赔偿金、如何免除违约责任等) 八、合同争议解决(协商、诉讼、仲裁、执行、行政处罚) 第二部分房地产项目开发法律风险防范 第一个问题房地产开发管理基本制度 房地产基本法律关系、行政管理、市场准入、法律责任(刑事责任,违约责任,行政责任) 第二个问题房地产开发过程中的土地使用权法律风险 一、开发项目用地的获取与灭失▲; 二、土地使用权法定登记的法律效力; 三、出让土地使用权与转让土地使用权区别、限制; 四、国有划拨土地使用权的使用风险; 五、土地使用权抵押融资问题; 六、土地使用权的租赁问题;

七、土地使用权入股或合作开发法律风险与司法实践 第三个问题房地产开发经营中的应注意的主要风险 一、房地产开发的注册资金与投资总额、项目资本金、资质取得; 二、房地产项目开发公司、项目转让及其条件与后果▲; 三、房地产开发联营及有效条件▲ 四、房地产合作开发的法律风险▲ (a)房地产合作建房合同及有效要件;(b)房地产联营和联建区别分析; (c)房地产参建合同及有效要件;(d)房地产合作开发中新增建筑面积处理的法院思维 五、房地产开发的规划许可问题 六、房地产前期开发的房屋拆迁主要法律问题 七、房地产开发项目的竣工验收法律问题 八、房地产开发中未经规划许可新增建筑面积的处理(杭州市区) 第四个问题房地产公司与建筑公司的法律风险关系 一、工程款结算的争议解决问题 二、“阴阳合同”的法律效力认定与冲突处理 三、合同履行中因建筑材料或设备大幅度涨价或下跌引起的纠纷处理 四、合同无效或合同条款无效的法律定性分析及产生的后果 五、如何规避施工单位利用工程款项优先受偿权的运用及对策 六、如何界定建筑工程项目的转包、分包(专业分包和劳务分包)、带资承包、挂靠行为及处理 七、建筑施工合同中的垫资条款法律效力的认定及处理 八、建筑物的质量保修法律问题 九、工程建设合同担保和工程风险问题 十、施工单位不规范施工带来的法律风险处理

2017农村自建房屋买卖合同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 : 买受人(乙方): 房产所在地: 签订地点: 签订日期:2017年月日

农村自建房买卖合同 出卖人(甲方):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房屋共有产权人)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上_______人是本合同中所述房屋的共有产权人。出卖人及共有人以下均称简称甲方 买受人(乙方):______ 身份证号码: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前提下订立本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房屋的基本情况: 甲方自愿将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的房屋(内部建筑总面积_________平方米、院内总面积_________平方),左紧邻_____________的房屋,右紧邻_____________的房屋,前紧邻 _____________的房屋,后紧邻_____________的房屋,以人民币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_______万_______仟_______佰_______拾 _______元整(¥元)的价款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房屋内部设施设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签定时,由于甲乙双方都不具备过户条件。等过户条件成熟时,甲方应无偿全力协助乙方办理房屋产权确认手续。 第四条、甲方保证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不存在房屋抵押或担保等以及其他权利瑕疵。 第五条、付款时间和方式 乙方于年月日将房款人民币____拾____万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一次性付给甲方。 第六条甲方承诺及权利和义务 1、甲方应保证其房产不存在质量和技术等有可能危害居住安全的问题,如果甲方出售的房屋存在质量问题影响到乙方居住权利的行使,一切责任由甲方承担,全额退还乙方购房款并应赔偿乙方的损失。 2、甲方保证并承诺对上述房屋及土地拥有使用权(村宅基地),并没有任何出租,甲方各方均对处分该标的房产不存在任何异议,对于该房屋及土地的出售,不存在任何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该房屋及土地没有任何诸如抵押等他项权利,该房屋也不存在任何诸如法院查封等权利处分受到限制的情况。交易后如因权属问题有上述事项,由甲方承担,乙方不负任何责任。 3、本合同签订后,甲方对该房屋使用、收益、出租、担保、抵押、买

实践中常见的房屋买卖合同无效的情形

1、农村集体土地不可擅自用于商品房开发 [案例]:某开发公司同某乡合作开发了一块属于乡级所有的农村集体土地,公司出钱、乡政府出地,开发了100多栋带大棚的二层“洋房”公开销售,吸引了许多城市居民前去购买。集体土地可以进行“商品房”开发公开销售吗? [分析]:这种“商品房”的开发及销售均系违法行为,不具有法律效力,其房屋销售合同为无效合同。其理由:(1)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的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建设需要使用土地的,必须依法申请使用国有土地。建设占用土地,如是农用土地转为建设用地的,必须办理农用地转用审批手续;(2)农用地的转用必须符合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内,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应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并依法办理土地征用、补偿手续;(3)根据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集体所有土地经依法征用转为国有土地后方可有偿出让,即交纳入地出让金;(4)没有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项目严禁市场销售,城市居民购买农民房不受法律保护。 [王富利律师提醒]:(1)购房商品房一定要查询该项目是否具有《商品房预(销)售许可证》,有了此证,表明国有土地使用证、规划许可证等四证齐全,此房可以办理房屋所有权证;(2)事先可到房地产交易所官方网上查询,若网上未登记备案,则最好不要购买。 2、工业用地上建住宅最好别买 [案例]:前不久,王先生看中了市郊某工业园区内一栋独门独院“公寓式”小楼,价格低、环境好、距离市区又近,可一了解,此房

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房屋产权证是“办公用房产权证”,不能按揭贷款,还无法迁入户口。是买还是不买,王先生陷入了两难之中。”的房屋,最好不要购买。第一,此房屋的土地性质为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严禁在工业用地上开发建设除工业厂房、工业办公用房、工业配套用房之外的任何形式的“公寓住房”出售。第二,虽然工业用地上可以建造不超过工业项目总用地面积的7%的行政办公及生活服务设施用地,可以办出办公用房的产权证,但和普通住宅产权证书完全两样,一旦消费者购买了此类房屋,日后将面临诸多问题,如:银行一般不予按揭贷款,无法公证、小孩上学,使用水、电、煤、暖气等配套将全部按照工业用房的标准缴纳,要比生活用房贵不少。 [王富利律师提醒]:购买商品住房土地用地性质不可忽视。工业用地国家规定使用期限为50年,居住用地使用期限为70年。此类房屋不享受住宅用地使用70年期满自动续期的权利。 3、“乡产权”房屋不受法律保护 [案例]:几年前,刘女士在旅顺北路购买了一栋180平方米带大棚的两层“小洋房”。最近,因生意需要,想贷点款,银行却以该房屋产权证不是国家法律认可、房地产管理部门统一颁发的房屋产权证为由,不予以贷款。刘女士这才知道自己购买的楼房的产权证是乡一级政府颁发的所谓“地产小产权证”的“乡产权”。 [分析]:诸如此类的“大棚房”、“生态房”、“农业园”一般都是打着农业项目的旗号,在农村集体土地上开发建设的房屋,由于此类房屋所用土地没有变性为国有土地,没有向土地管理部门缴纳土

新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正式版

The cooperation clause formulated through joint consultation regulates the behavior of the parties to the contract, has legal effect and is protected by the state. 新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 格式正式版

新编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格式正式版 下载提示:此协议资料适用于经过共同协商而制定的合作条款,对应条款规范合同当事人的行为,并具有法律效力,受到国家的保护。如果有一方违反合同,或者其他人非法干预合同的履行,则要承担法律责任。文档可以直接使用,也可根据实际需要修订后使用。 最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书范文一 卖方:,身份证号: 买方:(以下简称乙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 2800000.00 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

2020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示范协议)

2020 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2020 rural housing sales contract agreement (合同范本) 姓名: 单位: 日期: 编号:YW-HT-040676

2020 年农村房屋买卖合同协议书(示 范协议) 说明:以下合同书内容主要作用是:合同有效的约定了合同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对合同的履行有积极的作用,能够较为有效的约束违约行为,能够最大程 度的保障自己的合法权利,可用于电子存档或打印使用(使用时请看清是否 适合您使用)。 农村房屋购房合同协议书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 买房:(乙方) 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住房,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概况 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乙方也已充分了解该房屋具体状况,并自愿

买受该房屋。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甲方所售房屋位于,房屋占地面积约 为平方米,院子占地面积约为平方米,房屋为楼,一楼为个门面,2、3 楼为套房,中间有楼梯间,房屋总面积约为平方米,一楼门面为框架 结构,二、三楼住房为砖混凝结构,二、三楼房屋平面图见本合同附件; 第二条房屋价格及其他费用 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所售房屋总金额为人民币万元整(¥); 第三条付款方式 签订合同之日一次性付清; 第四条别约定 1、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购房过程中所发生的交 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 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2、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产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 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今后如房屋重建,甲方应承认乙方的住房面积。如国家征地,土地 赔偿及住房面积赔偿均归乙方所有,甲方负责积极配合; 第七条本合同签订之后,房价涨落,购房双方不得反悔; 第八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 协议与本合同具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条本合同附二、三楼平面图;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三份,甲方执一份、乙方执二份;

商品房销售法律风险防范

商品房销售法律风险防范 一、商品房认购(预订) (一)房屋认购定金的性质 由于协商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一般都有个较长的过程,开发商为了稳住买受人,往往要求买受人在签订正式的合同前先签订认购协议(认购书、预订书等),要求买受人交付一定的定金。 就房屋认购定金的性质问题,因我国现行法律没有明确界定,因此在房地产实务及司法实践中一直认识不一,后经司法解释规定现已明确为立约定金。所谓立约定金,是指当事人一方以保证合同签订为目的,而向另一方交付定金作为订立合同的担保。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0]44号)第115条规定:“当事人约定以交付定金作为订立主合同担保的,给付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主合同的,无权要求返还定金;收受定金的一方拒绝订立合同的,应当双倍返还定金。”这是最高人民法院首次以司法解释的形式对立约定金作出明确规定。200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3]7号)第4条作出了在商品房买卖领域中房屋认购定金罚则适用的相关规定,进一步明确了房屋买卖合同立约定金的存在。 房屋认购定金,是指房屋购买方在初步确定了需购置房屋的基本情况后,在尚未正式与出卖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前,以交纳一定数额的款项作为房屋购买人要购买上述房屋的担保的一种定金形

式。而出卖方必须在收取定金后的一段时间内,保留上述房屋给认购人,不得再向他人出售,以保障认购人顺利购得上述房屋。实践中当事人多在认购书中对此加以约定。可以看出,房屋认购定金完全符合立约定金的条件,是立约定金在房屋法律关系中的具体体现。 (二)立约定金罚则的适用条件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的精神,当事人约定立约定金的目的不是为了保证合同的履行,而是约束双方当事人去订立合同。当双方当事人善意地履行了合同洽谈,因为不可归责于当事人的事由,未最终达成合意,立约定金罚则不应当发生作用。 换言之,定金罚则的适用应以当事人对合同不能订立存在主观过失为条件,即以当事人恶意不订立合同为条件。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明确规定:“出卖人通过认购、订购、预订等方式向买受人收受定金作为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担保的,如果因当事人一方原因未能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应当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处理;因不可归责于当事人双方的事由,导致商品房买卖合同未能订立的,出卖人应当将定金返还买受人。” 另外,认购协议中常常出现订金、押金、担保金、保证金、订约金等字眼,这些不是法律意义上的定金。但如果认购书上载明:双方未签订正式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买受人违约订金、押金等不退还,出卖人违约双倍返还订金、押金,则此时订金和押金可能会被法院或仲

农村房屋出售协议书

房屋出售协议书 出卖人:________ _ (以下简称甲方) 买受人:_________ (以下简称乙方) 甲、乙双方就房屋买卖事项经过多次协商,一致同意订 立合同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 一、甲方愿将自有坐落______ 市_____ 区__ ___ 小区撞号房屋,建筑面积______平方米售卖给乙方。 二、甲方出售给乙方的房屋东至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西至 _________,北至_________。 三、上列房屋包括附属设备,双方议定房屋价款人民币 _________元,大写:()由甲方售卖给乙方。 四、房屋价款乙方分三期付给甲方。第一期,在双方签 订买卖合同之日,付人民币 _________元;第二期在交付房 屋之日,付人民币_________元;第三期,在房屋产权批准过 户登记之日付清。每期付款,甲方收到后出具收据。 五、甲方应自本合同签订日起_________天内将房屋腾 空,连同原房屋所有权等有关证件,点交乙方,由乙方出具 收到凭证。 六、在办理房屋产权移转过户登记时,甲方应出具申请 房屋产权移转给乙方的书面报告。如需要甲方出面处理的, 不论何时,甲方应予协助。如因甲方的延误,致影响产权过

户登记,因而遭受的损失,由甲方负赔偿责任。 七、本合同签订前,该房屋如有应缴纳的一切捐税、费用,概由甲方负责。本合同发生的过户登记费、契税、估价费、印花税由乙方负担。其他税费按有关法律规定,各自承担。 八、甲方如不按合同规定的日期交付房屋,每逾期1天按房价的总额_________‰计算违约金给与乙方。逾期超过3个月时,乙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甲方除将已收的房价款全部退还乙方外,并应赔偿所付房价款同额的赔偿金给乙方。 九、乙方全部或一部分不履行本合同第四条规定的日期给付房价款时,其逾期部分,乙方应加付按日_________‰计算的违约金给与甲方。逾期超过_________个月时,甲方得解除本合同。解约时,乙方已付的房价款作为赔偿金归甲方所有。 十、甲方保证其出卖给乙方的房屋,产权清楚,绝无其他项权利设定或其他纠纷。乙方买受后,如该房屋产权有纠葛,致影响乙方权利的行使,概由甲方负责清理,并赔偿乙方损失。 十一、交屋时,乙方发现房屋构造或设备与合同约定的不符,经鉴定属实,甲方应于 _________个月内予以修理,如逾期不修理,乙方得自行修理,费用在房价款中扣除。如

民房建筑合同(标准版)

编号:HT-202186442 民房建筑合同(标准版) (This contract clearly divides the rights and obligations of both parties to ensure that the interests of both parties will not be infringed.)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日

民房建筑合同 立契约书人委建人xxx(以下简称甲方)与建方xxx(以下简称乙方),本契约 不动产标示委建事项经由甲乙双方同意订立条款如下,以资共同遵守:第一条 房地标示:本契约房屋坐落在xx市xx区xx地号土地内定名“xx名宫”,经 暂编号A区x栋x楼的房屋一户。 第二条房屋面积:本契约房屋面积包括室内、阳台及走道、楼梯间、屋顶 突物(仅限于水箱及楼梯间,其余部分不计入)地下室、电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 面积在内计约xx平方米,(实际面积以当地政府机关复丈后,建筑改良物所有 权状所记载的面积为准),但双方同意建筑改良物所有权状记载面积加上本条前列(阳台走道、楼梯间等)公共设施分摊面积等,即相当于本契约所记载面积, 若有增减,而其面积差额未逾百分之二时,双方均不得异议,若增减面积误差 超过百分之二时,其误差超过百分二部分,即以该户出售时的平均单价为计算 基准,由双方互为补偿。 第三条本大楼的屋顶除水箱、楼梯间外,乙方的投资、规划,其使用权归 乙方,但乙方应对甲方提供较一般人优惠的服务。 第四条本大楼地下室产权登记为本大楼全体所有人共有,地下室除机电设 备外,其余场地如遇空袭时,应开放为公共避难场所,地下室平时作为停车场,

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新农村房屋买卖合同样本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卖方: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买方: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乙方向甲方购买私有房屋,达成如下协议:_________________ 第一条甲方自愿将其房屋出售给乙方,该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_________________ 甲方自愿将坐落在绥阳县洋川镇兴隆村(自建住宅)的房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建筑占地面积为平方米(含地上附着物门面9间、地下库房5间),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所购9间门面的宅基地及晒坝一半的所有权属于乙方。另一半晒坝的使用权归乙方使用。 第三条甲、乙双方议定的上述房屋成交价格为(大写)共贰佰捌拾万元人民币(小写 2800000.00 元),乙方在年月日一次付给甲方。 第四条特别约定:_________________ 1、甲方保证在房子交付时,甲方在该房屋上不设有他项权,如抵押权等。 2、甲方保证上述房屋产权清楚,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 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 3、因乙方所购房屋为农村集体土地上建筑。该房屋买卖过程中所发生的交易或过户需要本村村民委员会同意或有关部门审批的手续问题,甲方应当积极全力配合乙方一起解决妥善。若因此引发相应纠纷的,由甲方负责处理。 4、如乙方所购房屋以后可以办理房屋土地使用证时,甲方应予以积极配合,但相关费用由乙方自行负担。 第五条该房屋毁损、灭失的风险自房屋正式交付之日起转移给乙方。 第六条如国家征地,土地赔偿归乙方所有,住房面积赔偿归乙方所有。

房屋买卖合同十大疑难纠纷实务要点及法律风险提示

1.村建集体土地租赁房 城市居民或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集体土地建设的"小产权房"违反国家法律和行政法规的相关规定,不具有合法性。经省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和国土资源部审核批准的"村集体租赁房"允许出租,但不能出售或变相的"以租代售"。 笔者认为,在目前法律、法规明确规定村集体土地严禁用于非农业建设的立法背景下,农村"小产权房"不具有合法性。"村集体租赁房"作为个别地区的试点,也必将面临诸多理论及实践上的挑战:实际操作中,如何把握"只租不售"的底线? 现行法律法规不承认农村"小产权房"。但在城市房价高,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所占城市房价比重居高难下,"集体土地集体所有"、相关政策和法律法规在"以租代征"、"以租代售"认定上的标准缺乏的背景下,无须缴纳出让金的集体土地上兴建"小产权房"必然形成大幅利润空间,乡村集体组织、开发商结成的利益链条,通过"以租代征"、"以租代售"的所谓"擦边球"操作,与消费者对住房的刚性需求及改善性需求一旦结合,便形成了目下积重难返的"小产权"房屋交易现实。 "村集体租赁房"与其说是对农村集体土地出租房屋建设的一种改革"探索"或"创新",不如说是一种对集体土地上房屋"以租代售"的当地政策保护,为最终"小产权房"之路的合法化留下隐患,或者机遇。故"村集体租赁房"的开发建设,要么通过立法修订消除其面临的诸多法律障碍,要么在现行法律框架下,通过国家征用变更土地使用权性质,统一纳入保障性住房建设开发行列。而对于已建、已售的乡村"小产权房"的处理,久拖不决只会形成更多集体土地房屋交易的乱象。困境解决之道,不仅面临法律、政策的调适,且对违规操作的既得利益者的处理结果,因追溯时效与时间、违规主体存亡与否,处罚力度与范围均无法做到公平。其结果,需要政府对现实作出一定的妥协,惩前毖后,在以后加大执法力度,杜绝乱象更大范围蔓延或再生。更远的将来,城乡二元对立消除、城乡户籍一体化实现,"小产权"房的一切问题都会真正的迎刃而解。 乱久必治,曲中求直。农村"小产权"房的未来,扑朔迷离,但一定会有光明的结果。 【相关法律风险提示】 (1)城市居民或非同一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购买农村所谓"村产权"、"乡产权"房不合法。价格或许便宜,风险一定很大。 (2)集体土地上建造的房屋,以"廉租房"、"公租房"、"集资房"、"新农村工程房"、"新居工程房"等名义,或变相的"以租代售"进行房屋交易,因为无法办理产权过户,合同效力无法补正,故交易的合法性不受法律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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