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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行政案件递交材料审查规范

北京法院行政案件递交材料审查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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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法院行政案件递交材料审查规范

【法规类别】行政案件受理与审理

【发布部门】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地方司法文件

北京法院行政案件递交材料审查规范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北京法院行政案件递交材料的审查,保障当事人相关诉讼权利和行政机关向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维护人民法院立案审判秩序,根据相关法律及司法解释等制定本规范。

第二条对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行政诉讼,人民法院应当一律接收诉状,对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当场予以登记立案;对不符合法律规定的起诉,应当予以释明。

第三条人民法院登记立案工作实行一次性告知制度。当事人递交材料,经审查,诉讼

材料欠缺、起诉状内容欠缺或者有其他错误的,人民法院应当给予指导和释明,一次性告知当事人需要补正的内容并向当事人发放补充、补正诉讼材料告知书。不得未经指导和释明即以起诉不符合条件为由不接收起诉状。

当事人在指定期限内补正,且符合起诉条件的,人民法院应当登记立案;当事人拒绝补正或经补正仍不符合起诉条件,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在指定期限内没有补正的,退回诉状并记录在册,坚持起诉的,裁定不予立案。

第四条当事人以邮寄等其他方式申请立案的,按照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行政诉讼类案件递交材料审查规范

第一节第一审程序

第五条当事人提起行政诉讼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起诉状由原告本人签名或盖章。原告为自然人的,起诉状应由其本人签名或捺印。原告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起诉状应当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或盖章。

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出具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并告知对方当事人。

第六条当事人递交起诉状,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二)被告的名称、住所地等;

(三)具体的诉讼请求;

(四)案件事实和理由;

(五)受诉法院名称及日期。

第七条行政行为的相对人以及其他与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有权提起行政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

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提起诉讼。

第八条起诉人为自然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能够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如身份证、军官证、护照等。人民法院在核对无误后,将原件予以退还。

起诉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等证明该组织有效成立的法律文件,复印件需加盖单位公章。同时还应当向法院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身份证明书及居民身份证复印件。

起诉人是外国人的,应向人民法院提交用以证明自己身份的护照等身份及入境证明文件;本人在境外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起诉人是港、澳、台居民的,应提交个人身份证件(港、澳、台居民身份证、回乡证)的复印件;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居民,本人在内地以外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香港律师(我国司法部委托)公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在内地没有住所的澳、台居民,本人在内地以外不能到人民法院起诉的,应提交经公证的身份证明复印件。

起诉人是在我国领域内没有住所的外国企业或组织的,应提交经过公证、认证的依法成立的证明材料;外国企业在华办事处代该公司起诉,应提交经公证、认证的公司授权

委托书。

起诉人是在内地没有住所的香港企业或组织的,应提交经香港律师(我国司法部委托)公证的依法成立的证明;原告是在内地没有住所的澳门、台湾企业或组织的,应提交依法成立的证明。

第九条下列人员或组织以原告身份提起行政诉讼,还应提交下列材料:(一)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含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和其他具有扶养、赡养关系的亲属)提起诉讼的,应当提交该公民死亡的证明材料、原告与死亡公民之间的关系证明材料;

(二)农村土地承包人等土地使用权人对行政机关处分其使用的农村集体所有土地的行为不服,以自己的名义提起诉讼的,应提交自己享有土地使用权的证明材料;

(三)有权提起诉讼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承受其权利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诉讼,应提交原法人或者组织终止的证明材料、起诉人与原法人或者组织之间关系的证明材料;

(四)诉讼代表人提起诉讼的,除提交全部原告身份证明材料复印件外,还应当提交其他共同原告推选其为诉讼代表人的证明材料;

(五)联营企业、中外合资或者合作企业的联营、合资、合作各方以自己名义起诉的,应提交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或其他可以证明起诉人是联营、合资或合作一方的证据材料。

第十条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

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法学试卷3

《行政程序与行政诉讼法学》模拟试题(三)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2分,共30分) 1、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五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2、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A. 3日 B. 5日 C. 7日 D. 10日 答案:D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人民法院应当在收到答辩状之日起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发送原告。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不影响人民法院审理。 3、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认为地方行政规章与国务院部、委规章不一的,由( )。 A. 参照地方行政规章 B. 参照国务院部、委规章 C. 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D. 由最高人民法院作出解释 答案:C 解析:根据《行政诉讼法》第53条规定,人民法院认为地方人民政府制定、发布的规章与国务院部、委制定、发布的规章不一致的,由最高人民法院送请国务院作出解释或者裁决。 4、人民法院以( )为由,判决撤销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A. 主要证据不足 B. 违反法定程序

C. 超越职权 D. 滥用职权 答案:B 解析:《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规定,人民法院以违反法定程序为由,判决撤销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重新作出具体行政行为不受《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五条规定的限制。即行政机关可以作出与原具体行政行为相同的具体行政行为。 5、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A. 15日 B. 一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C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行政诉讼案件,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3个月内作出第一审判决。 6、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A. 15日 B. 一个月 C. 三个月 D. 六个月 答案:A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判决的,有权在判决书送达之日起15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判决发生法律效力。 7、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A. 3日 B. 10日 C. 15日 D. 30日 答案:B 解析: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10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逾期不提起上诉的,第一审裁定发生法律效力。 8、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在收到上诉状之日起()内作出终审判决。 A. 一个月内 B. 二个月内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 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 (2007年12月17日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441次会议讨论通过) 为保证人民法院依法公正审理行政案件,切实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制定本规定。 第一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行政诉讼法第十四条第(三)项规定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一)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 (二)社会影响重大的共同诉讼、集团诉讼案件; (三)重大涉外或者涉及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台湾地区的案件; (四)其他重大、复杂的案件。 第二条 当事人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或者认为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不宜行使管辖权,直接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二)决定自己审理;(三)书面告知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 第三条 当事人向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起诉,受诉人民法院在7日内未立案也未作出裁定,当事人向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要求有管辖权的基层人民法院依法处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自己审理。 第四条

基层人民法院对其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认为需要由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可以报请中级人民法院决定。中级人民法院应当根据不同情况在7日内分别作出以下处理: (一)决定自己审理;(二)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三)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 第五条 中级人民法院对基层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根据案件情况,可以决定自己审理,也可以指定本辖区其他基层人民法院管辖。 第六条 指定管辖裁定应当分别送达被指定管辖的人民法院及案件当事人。本规定第四条的指定管辖裁定还应当送达报请的人民法院。 第七条 对指定管辖裁定有异议的,不适用管辖异议的规定。 第八条 执行本规定的审理期限,提级管辖从决定之日起计算;指定管辖或者决定由报请的人民法院审理的,从收到指定管辖裁定或者决定之日起计算。 第九条 中级人民法院和高级人民法院管辖的第一审行政案件需要由上一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指定管辖的,参照本规定。 第十条 本规定施行前已经立案的不适用本规定。本院以前所作的司法解释及规范性文件,凡与本规定不一致的,按本规定执行。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说明(最新版)

一、常用建筑材料送样要求 一、砼、砂浆等强度检验 1、砼抗压:三块试件为一组。砂浆抗压:六块试件为一组。硫磺锚固砂浆:(5CM 立方体)三块试件为一组。水泥土:三块试件为一组。砼抗折:三块试件为一组。碎石强度:(5CM立方体)六块试件为一组。道碴强度:(5CM圆柱体)六块试件为一组。 2、试件应在28天龄期到达之前送到检测中心。除水泥土试件龄期90天或特殊要求的试件外,任何试件不得超过28天。 3、试件必须有制作日期、强度等级等记号。记号宜用钉子刻划,不宜用墨笔写。任何空白试件都不予受理。 二、水泥物理检测 1、水泥委托检验试样,必须以每一个出厂水泥编号为一个取样单位,不得对有两个以上出厂编号的水泥混合取样。 2、水泥试样必须在同一编号不同部位处等量采集,取样点至少在20个以上,经混合均匀后用防潮容器包装,重量不少于12kg。 三、砼小型空心砌块、砖强度检验 1、随机抽样。 (1)砖:3.5万~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按一批计。 (2)砌块:5万块为一批,不足5万块按一批计。 2、十五块砖为一组。 3、七块砌块为一组。 四、钢筋抗拉、冷弯检验 1、原材料四根为一组。两根作抗拉试验,长度为500~550 mm;两根作冷弯试验,长度为350~400mm。 2、从每一验收批中抽取两根钢筋,在每根钢筋距端头不小于50cm处截取拉力和弯曲试件各一段。 3、搭接焊接抗拉试验三根试件为一组,长度为600mm(d>25mm,长度为650mm)。 4、闪光对焊试验六根试件为一组,抗拉试件三根,长度为550mm;冷弯试件三

根,长度为400mm。 五、碎石、黄砂送样要求 1、黄砂、碎石均以400m3或600t为一组验收批,不足上述数量者为一批。 2、取样: (1)、在料堆上取样时,取样部位应均匀分布,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然后由各部位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共八份(碎石共十五份),组成一组样品。(2)、从皮带运输机上取样时,应在运输机机尾的出料处用接料器定时抽取砂四份(碎石八份)组成一个样品。 (3)、从火车、汽车、轮船上取样时,从不同部位和深度抽取大致相等的砂八份(碎石十六份)组成一组样品。 3、每组砂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4、每组碎石样品的最少取样数量(kg): 六、砼、砂浆配合比 1、各种原材料、外加剂必须提前30天送达检测中心(特殊情况提前10天)。 2、取样要求:水泥:20Kg。砂:40Kg。碎石:60Kg。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全市畜牧兽医法律法规知识测试题库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问答题: 1、《行政诉讼法》规定,被提起行政诉讼的主体是哪些? 答:认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2、《行政诉讼法》规定,当事人在行政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是否平等? 答:是平等的 3、人民法院设什么庭来审理行政案件? 答:行政审判庭 4、A市B县动物卫生监督所对赵某私自从外省购进、染有口蹄疫奶牛30头一案进行行政处罚时,赵某不服并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由于案情较为重大,他应当直接向什么部门提起诉讼? 答:A市中级法院 5、《行政诉讼法》规定,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亡后,什么人可以提起诉讼? 答:其近亲属 6、哪个部门对基层人民法院已经生效的行政判决、裁定,发现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权按照审判监督程序提出抗诉? 答:同级人民检察院 7、郭某对当地动物卫生监督所行政处罚不服,提出行政复议。复议机关经审理,认为事实清楚、证据确凿,但处罚偏重,改变了原处罚数额。但郭某仍不服,那么他应该将什么部门作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答:行政复议机关 8、当事人不服人民法院第一审裁定的,有权在裁定书送达之日起几日以内向上一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答:10日以内 9、《行政诉讼法》规定,同提起诉讼的具体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作为什么身份的人申请参加诉讼? 答:第三人 10、《行政诉讼法》规定,经人民法院许可,当事人和其他诉讼代理人可以查阅除涉及国家秘密和个人隐私以外的哪些资料? 答:可以查阅本案庭审材料

11、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在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甲某涂改了检疫证明的数量和日期,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对其进行了行政处罚。被涂改的检疫证明在证据的分类上属于证据的哪种类型? 答:物证 12、诉讼过程中,谁负有举证责任? 答: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的被告 13、人民法院接到起诉状,经审查,应当在多少日内立案或者作出裁定不予受理? 答:7日内 14、刘某对当地执法部门的具体行政不服,起诉到人民法院,人民法院经做出了不予受理的裁定。如果原告对裁定不服,则可以向什么部门提起上诉? 答:上一级人民法院 15、人民法院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将起诉状副本发送被告? 答:5日内 16、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应当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几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有关材料,并提出答辩状? 答:15日 1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以什么为根据,以什么为准绳? 答: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 18、因不动产提起的行政诉讼,由哪个区域的人民法院管辖? 答:由不动产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19、以非法手段取得的证据,是否可以作为认定案件事实的根据? 答:不可以 20、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依法实行什么制度? 答:依法实行合议、回避、公开审判和两审终审制。 21、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几个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答:一至二个人 22、适用简易程序审理的行政案件,由审判员一人独任审理,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多少日内审结? 答:45日内 23、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本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作出什么决定? 答:予以登记立案 24、人民法院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哪些内容,供公众查阅?

最高人民法院全部行政指导性案例汇总

最高人民法院全部行政指导性案例汇总 最高人民法院至今已经发布10批指导性案例共52例,其中行政指导性案例9例,现汇总整理如下: 指导案例5号 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诉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盐业行政处 罚案 (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通过2012年4月9日发布) 关键词 行政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规章参照盐业管理 裁判要点 1.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没有设定工业盐准运证的行政许可,地方性法规或者地方政府规章不能设定工业盐准运证这一新的行政许可。 2.盐业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对盐业公司之外的其他企业经营盐的批发业务没有设定行政处罚,地方政府规章不能对该行为设定行政处罚。 3.地方政府规章违反法律规定设定许可、处罚的,人民法院在行政审判中不予适用。 相关法条 1.《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十五条第一款、第十六条第二款、第三款 2.《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十三条 3.《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五十三条第一款 《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第七十九条 基本案情 原告鲁潍(福建)盐业进出口有限公司苏州分公司(简称鲁潍公司)诉称:被告江苏省苏州市盐务管理局(简称苏州盐务局)根据《江苏省〈盐业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简称《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规定,认定鲁潍公司未经批准购买、运输工业盐违法,并对鲁潍公司作出行政处罚,其具体行政行为执法主体错误、适用法律错误。苏州盐务局无权管理工业盐,也无相应执法权。根据原国家计委、原国家经贸委《关于改进工业盐供销和价格管理办法的通知》等规定,国家取消了工业盐准运证和准运章制度,工业盐也不属于国家限制买卖的物品。《江苏盐业实施办法》的相关规定与上述规定精神不符,不仅违反了国务院《关于禁止在市场经济活动中实行地区封锁的规定》,而且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简称《行政许可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简称《行政处罚法》)的规定,属

建筑工程中哪些材料需要送检

建筑工程中哪些材料需要送检?有无相关的送检规范? 在我们日常的施工过程中,根据相关规范要求,共有27类材料需要进行复试(区域不同,有些地方标准可能会略有变化),这个范围是规范所要求的,是施工中必须强制执行的,但这并不等于除此之外的其它材料,就“不能”进行复试了,作为对材料质量进行检测的一项重要手段,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有权对任何质量存疑材料提出复试的要求,这个权力不受任何规范的限制,对甲方工程师或监理单位提出的复试要求,施工单位应无条件执行,如果复试不合格,则费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格的话则由甲方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这和27类强制复试的情况是不同的,后者的费用完全由施工单位承担(合同另有约定除外) 所谓的27种复试材料为:1、钢材;2、水泥;3、砂;4、碎(卵)石;5、外加剂、6、掺合料;7、防水涂料;8、防水涂料;9、防水卷材;10、砖(砌块);11、轻集料;12、预应力筋;13、预应力锚具、夹具和连接器;14、装饰装修用门窗;15、装饰装修用人造木板;16、装饰装修用花岗岩;17、装饰装修用安全玻璃;18、装饰装修用外墙面砖;19、钢结构金相;20、钢结构用钢材;21、钢结构用焊接材料; 22、钢结构用扭剪型高强螺栓连接副;23、木结构材料;24、幕墙用铝塑板;25、幕墙用石材;26、幕墙用安全玻璃;27、幕墙用结构胶。 工地中一般送检的有水泥、沙、石、混凝土外加剂、混凝土泵送剂、混凝土配合比、砂浆配合比、砂浆抗压、混凝土抗压、抗折、抗渗;砖、粉煤灰、钢筋、PVC给水管、冷热水用给水管、阀门、PVC电线管。电线槽、插座开关、断路器。 一般来讲所有用于建筑安全的结构部件,又环保要求等等的都要送,比如一些装饰材料不承重的不影响安全的不要送, 一般的内页手册都有说明。 主体结构的砂子、水泥、石子、钢筋、砖、、、、、、 装饰的幕墙硅酮胶、石材放射性、水暖管件、 实在是太多了

行政诉讼管辖试题

行政诉讼管辖试题 2.某镇花木园艺场对该镇政府注销其经营资格的决定不服,向某县政府申请复议,县政府作出限制其经营范围的决定。某镇花木园艺场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一法院应为本案的管辖法院?( ) A.县人民法院B.中级人民法院C.由高级人民法院指定的基层人民法院D.高级人民法院正确答案:B解题思路:本案为某县人民政府在复议决定中改变了原具体行政行为,被告应为某县人民政府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案件管辖若干问题的规定》,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第一审行政案件,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3.下列有关行政诉讼管辖的说法哪项是正确的?( ) A.甲对限制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向其所在地的法院起诉B.乙公司对县政府要求其交纳社会救助集资款10万元不服,向县法院起诉C.被告某行政机关对丙区人民法院受理此案的管辖权提出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5日内提出D.专门法院必要时可以审理行政案件正确答案:A解题思路: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由被告所在地或者原告所在地法院管辖被告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的案件(但以县级人民政府名义办理不动产物权登记的案件可以除外),应由中级人民法院管辖提出管辖权异议应自接到法院应诉通知之日起10日内提出专门法院、人民法庭不审理行政案件4.某市甲县工商局认定某机电公司从乙县贸易公司购进的3辆进口汽车的准运证系伪造,作出没收3辆汽车和罚款20万元的处罚决定。县机电公司不服,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市丁商局认为县工商局的处罚过重,遂作出没收3辆汽车但不罚款的复议决定。机电公司仍不服,向法院起诉。下列哪项说法是正确的?( ) A.被告应为县工商局B.县工商局和市工商局为本案共同被告C.甲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D.乙县人民法院对此案有管辖权正确答案:C解题思路:依照《行政诉讼法》第17条、第25条第2款的规定,经复议的案件,复议机关改变原行为的,复议机关为被告,既可以由最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也可由复议机关所在地法院管辖本案中,市工商局改变了县工商局的决定,被告应为市工商局县法院是县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就是作出原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法院,有管辖权;同时,复议机关即市工商局所在地法院也有管辖权,两者均有管辖权5.s市A区个体运输户秦某某拖欠养路费2万元,市交通局(设在B 区)作出决定令秦某某补交所拖欠的养路费2万元,并处以罚款4万元。秦某某逾期既不履行义务,也未向人民法院起诉。市交通局拟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它应向哪一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 A.A区人民法院B.B区人民法院C.A区或B区人民法院皆可D.市交通局根据便利选择最恰当的法院正确答案:B 二、多项选择题:每题给四个选项,选项中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答案是正确的,应试人员应将正确的选项选择出来,多选、少选或不选均不得分。6.下列行政案件中哪些可以构成选择管辖?( ) A.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维持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行政案件B.公民对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C.经过复议,但复议机关撤销了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D.公民对不作为不服而起诉的行政案件正确答案:BC解题思路:选择管辖的前提是存在共同管辖,所以,构成选择管辖的情况有:(1)行政复议决定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案件,行政复议机关和原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2)采取限制人身自由的行政强制措施案件,被告所在地的法院与原告户籍地、住所地、被限制人身自由地的法院都有管辖权;(3)临界不动产案件,有关行政区域的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所以,该题的选项中BC两项符合该规定7.某企业对甲区工商局的处罚决定不服,以案件重大复杂为由,向乙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下列说法正确的有:( ) A.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应当在15日内作出处理B.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指定乙市丙区人民法院审理此案C.乙市中级人民法院可以决定自己审理此案D.要求甲区人民法院依法处理正确答案:BC解题思路:根据最高人民法院

材料送检规范

送检取样 一、水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水泥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水泥(散装≤500吨/批、袋装≤200吨/批)。 2. 取样方法:随机在不同部位至少20袋水泥中均匀抽样经搅拌均匀后,取10㎏试样。 二、钢筋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生产厂家、同一炉批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60吨/批。 2. 取样方法:每批任意选取两钢筋切取两根用于拉伸试验,两根用于冷弯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00~500mm,弯曲试验一般为350mm。 三、钢筋单、双面搭接焊及电渣压力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在现浇钢筋混凝土结构中,应以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在房屋结构中,应在不超过二楼层中300个同牌号钢筋、同型式接头作为一批,当不足300个接头时,仍应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取样长度:拉伸试验一般为450mm。 四、钢筋闪光对焊试验 1. 取样频率:同一台班内、由同一焊工完成的300个同牌号、同直径钢筋焊接接头作为一批。当同一台班内焊接的接头数量较少,可在一周内累计计算,累计仍不足300个接头时,仍按一批计算。 2. 取样方法:从每批接头中随机切取,3个接头抗拉3个接头冷弯为一组。 五、钢筋机械连接试验 1. 取样频率:同型号、同规格接头,以500个为一批,不足500个接头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每批随机切取3个接头,另取3条钢筋作为母材抗拉试验为一组,长度按不同试验室的检测仪器定。 六、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试验 1.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取样方法:按膨胀方向中心分上、中、下抽取共9个试样为一组,每个试样平整切割成100×100×100mm。 七、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5块为一组做强度试验。 八、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万块为一批,不足1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块为一组。 九、蒸压灰砂砖试验 1. 取样频率: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仍作为一批。 2. 取样方法:随机抽取10~20块为一组。 十、烧结普通砖 1. 取样频率:每3.5~1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仍作为一批。

2017行政诉讼法题库 - 答案在后

新行政诉讼法题库 一、判断题 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般只审查行政行为的合法性。() 2、行政机关可以成为行政诉讼的原告。() 3、行政诉讼中,被告应在收到起诉状副本之日起15日内向人民法院提交作出行政行为的证据和依据的规范性文件,并提出答辩状。() 4、原告向两个以上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的,由最先立案的人民法院管辖。() 5、人民法院在接到起诉状时对符合《行政诉讼法》规定的起诉条件的,应当登记立案。() 6、人民法院对原告的起诉既不立案,又不作出不予立案的裁定的,当事人可以向上一级人民法院起诉。() 7、人民法院审查行政诉讼案件原则上不得进行调解,但行政赔偿、补偿以及行政机关行使法律、法规规定的自由裁量权的案件可以调解。() 8、在行政诉讼中,人民法院认为行政案件的审理需以民事诉讼的裁判为依据的,可以裁定中止行政诉讼。() 9、人民法院审理上诉案件,应当对原审人民法院的判决、裁定和被诉行政行为进行全面审查。() 10、人民法院原则上应当公开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供公众查阅。() 11、人民法院审理行政诉讼案件一律应当公开进行。() 【难题】12、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案件,一律不公开审理。() 13、行政诉讼案件一律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人民法院管辖。() 【难题】14、行政诉讼中,行政机关在规定的期限内,拒绝履行判决、裁定、调解书的,第一审人民法院可以从期满之日起,对该行政机关处以五十元至一百元的罚款。() 15、行政诉讼中,被告不提出答辩状的,人民法院应当中止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16、被诉行政机关负责人可以出庭应诉,也可以委托行政机关相应的工作人员出庭。() 【难题】17、中级人民法院管辖确认发明专利权的案件、海关处理的案件以及对国务院或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所作的行政行为提起诉讼的第一审行政案件。() 18、高级人民法院可以根据审判工作的实际情况,自行确定若干人民法院跨行政区域管辖行政案件。() 【难题】19、复议机关在法定期限内未作出复议决定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以复议机关为被告提起行政诉讼。() 20、原告可以提供证明行政行为违法的证据。原告提供的证据不成立的,被告可以免除相应的举证责任。() 21、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 权益,有权依照行政诉讼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2、人民法院发现受理的案件不属于自己管辖的,应当移送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受移送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受移送的人民法院认为受移送的案件按照规定不属于本院管辖的,可以再次自行移送。()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最新版】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取样规范(2013版) 1. 砂: 1、履行规范:JGJ52-2006、GB/T14684-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小型东西(如拖拉机)以200m3或300t 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8个不一样部位,取样40kg。 2. 卵石(碎石): 1、履行规范:JGJ53-2006、GB/T14685-2001 2、查验批次:应以在施工现场堆积的同产地,同规范分批查验,以400立方米或600吨为一查验批,缺乏上述数量者以一批计。关于一次出场数量较少,且随进随用者,当质量比较稳守时,能够一个月为一周期以400立方米或600吨

为一查验批,缺乏者亦为一个批次进行抽检。每次从16个不一样部位,取样60kg。 3、混凝土试块: 1、履行规范:GB/T50107-2001、GB/T50081-2002 2、查验批次: (1)砼试样应在硅浇筑地址随机取样 a、每拌制100盘但不超越100立方米的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每作业班拌制的同合作比砼,缺乏100盘和100m3时取样不少于一次。 c、当一次接连浇筑的同合作比砼超越1000m3时,每200m3取样不该少于一次。(2)关于现浇砼: a、每一班浇楼层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

b、同一单位工程每一查验项目中同合作比砼其取样不少于一次,每组为3块 4、砂浆试块: 1、履行规范:JGJ/T70-2009 2、查验批次:每一楼层或每250立方米砌体中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台拌和机拌和的砂浆取样不少于一次;每一作业班取样不少于一次;当砂浆强度等级或合作比有变更时,还应另作试块。每次取样标养试块最少留置一组,同条件维护试块由施工状况断定 5.烧结一般砖: 1、履行规范:GB5101-2003 2、查验批次:每3.5万-15万块同一强度等级,同一出产工艺烧结一般砖为一查验批,不足3.5万块亦按一批计。进入现场同一出产工艺,同一强度等级,同规范烧结一般砖,不超过15万为一批次进行查验。在施工现场选用随机抽样,抽烧结一般砖样50块。

材料的送检取样要求规范

建筑材料及制品取样方法指南 1、水泥: 连续进料的同种水泥,散装不超过500T,袋装不超过200T为一批。随机取样,袋装水泥从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等量样品组成混合样。散装水泥从不小于3个车罐中取等量水泥。物理检验12kg 化学分析:1 kg (存放期超过3个月必须进行复检)2、砂: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不足以一批论。8点、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砂铲除。 物理检验20kg 化学分析:1 kg 3、碎石或卵石: 同产地同规格,400m3或600T为一批。取样前先将取样部位表层铲除。在碎石堆的顶部、中部和底部均匀分布的各5个部位上,取等量的15份,混均组面一组试样。 取样数量:大于40 kg 4、砼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普通砼: 水泥:1袋或20 kg 砂:70 kg 石:80kg(最大粒径≤31.5㎜);或120 kg(最大粒径>31.5㎜)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2)抗渗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3)水工/水下砼: 水泥:1袋或50 kg 砂:60kg 连续级配石:6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80/60 kg 4)抗折砼: 水泥:2袋或100 kg 砂:80kg 连续级配石:140kg 粉煤灰10 kg 外加剂:2 kg 或大/小石:100/100 kg 5、砂浆配合比: 注:新进材料必须送检,出现以下情况时,应从新送检:所用材料已过期(水泥为3个月);所用材料产地、品种、品质等有变化。 1包或10 kg 砂:20kg 石灰膏:1kg 外加剂:1kg (石灰膏、外加剂为可选)6、轻集料: 同产地、品种、密度和质量等级,每200 m3为一批。10点或10袋、均布、等量取样,取样前先将表层铲除并避免离析。 细集料:10L 粗集料:50L 7、粉煤灰: 以连续供应的每200T(按含水量小于1%的干灰的重量计)相同等级的粉煤灰为一批。不足200T者按一批计。取样数量:不少于3 kg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行政诉讼法试题及参考答案 一、名词解释(每小题3分,共15分) 1、行政诉讼 2、法国的解释之诉 3、行政复议的管辖 4、行政诉讼的原告 5、行政赔偿的连带责任 二、填空题(每空1分,共10分) 1、行政复议应当遵循()、及时、准确和()的原则。 2、人民法院设(),审理行政案件;()人民法院不受理行政案件。 3、行政机关执行生效的行政法律文书必须以法律明确赋予其()为前提,作为执行根据的法律文

书必须具有()内容。 4、在行政诉讼过程中,被告不得自行向()和()收集证据。 5、对()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提起的诉讼,原被告所在地法院皆有管辖权,其中原告所在地法院包括原告的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和()的法院。 三、是非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1、就某一具体行政案件而言,司法裁判优于行政裁决。 2、行政机关的具体行政行为侵犯了甲公民合法的房屋所有权,也侵犯了乙公民因合法的租赁关系所取得的对甲公民房屋的使用权,乙公民能提起行政诉讼。 3、法律、法规只规定了对某类具体行政行为不服,可以申请复议,没有规定可以提起行政诉讼,而行政诉讼法规定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若不经复议直接诉诸法院,法院应予受理。 4、当事人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裁定均可提

起上诉。 5、行政机关就同一违法事实处罚了两个以上共同违法的人,其中一部分人不服处罚决定而起诉,这部分人是原告,其他未起诉的人,可以成为第三人。 6、律师对准许查阅的庭审材料,可以摘抄,经同意也可复制。 7、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的法律文书的名称是:行政判决书、行政裁定书、行政调解书等。 8、人民法院的二审判决一并撤销一审判决和被诉具体行政行为的,一、二审诉讼费用应区别情况,分别由被诉行政机关和对方当事人分担。 9、在诉讼进行中,原告或被告的法定代表人更换后,已进行的诉讼活动对于继续参加诉讼的法定代表人具有约束力。 10、被诉行政机关与受诉人民法院不在同一地区,人民法院审理行政案件适用地方性法规时,应以法院所在地的地方性法规为依据。

建筑材料送检规定

材料及建筑成品检验检测规定 序 号 项目名称证明文件送检规定送检数量 1 水泥1、产品合格证 2、出厂物理性能抽检报告 3、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 验报告 4、物理性能进场后检验报 告 取样批量:同一水泥生产厂、 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 的水泥: (1)散装水泥:≤500t/批; (2)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 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 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 检验 20个以上不同部位取 等量样品不小于 12kg。 2 1、钢筋 2、预应钢 筋 3、钢绞线 4、钢丝 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力学及工艺性能检验报 告 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 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 场时间的钢筋: (a)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 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 批。 (b)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c)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 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 拉伸L=200mm+10d (2支/组) 弯曲L=140mm+6.2d (2支/组)

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做到先检验后使用,严禁先施工后检验 3 钢筋化学成 分检验 钢筋的取样要求、产品合 格证要求及检验报告填写 要求详见同上。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均需进行钢筋 化学成份检验报告: (1)进口钢筋焊接前,应进行 化学成份分析及可焊性试验; (2)钢筋在加工过程中,如发 现脆断、焊接性能不良或力学性能 显著不正常现象 4 砌体材料1、产品合格证 2、出厂抽检报告 3、进场物理性能检验报告 4、建筑材料放射性指标检 验报告 取样批量: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 砌体: (1)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 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 一批; (2)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每1万块为批,不足1万块时 亦为一批; (3)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 块:每1万块/批,不足1万块时亦 为一批; (4)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 20块/组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499.2-20RR/RG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 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014-1991 2 ?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 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700--20RR)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 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 ?执行标准: GB13788-20RR 2 ?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和同一交货状态的钢 筋组成,每批不大于 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 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 CRB650 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 ?执行标准:GB/T701-20RR 2 ?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 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超过 60t的部分,每增加 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和一个弯曲试验试样。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 ?执行标准:JG190-20RR 2 ?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 应不大于20t,不足20t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 ?执行标准:JGJ19-20RR 2 .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和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 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 量不大于50t。 a)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和 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 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 15cm t b)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 力和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建筑工程材料检测标准及取样方法 二、砌筑砂浆试件的取样 (一)抽样频率 每一楼层或250 立方米砌体中的各种强度等级的砂浆,每台搅拌机应至少检查一次,每次至少应制作一组试块。如果砂浆强度等级或配合比变更时,还应制作试块。基础砌体可按一个楼层计。 二)试件制作和养护 1、砂浆试验用料可以从同一盘搅拌或同一车运送的砂浆中取出。施工中取样,应在使 用地点的砂浆槽、砂浆运送车或搅拌机出料口,应多于试验用量的1~2 倍。砂浆拌合物取样后,前应经人工再翻拌,以保证其质量均匀。 至少从三个不同部位采取。所取试样的数量应尽快进行试验。现场取来的试样,在试验 2、砂浆立方体抗压试件每组六块。其尺寸为70.7mm< 70.7mm< 70.7mm。试模用铸铁或 钢制成。试模应具有足够的刚度、拆装方便。试模内表面应机械加工,其不平度为每100mm 不超过0 . 05m m ,组装后各相邻面的不垂直度不应超过±0.5度。制作试件的捣棒为直径10mm,长350mm 的钢棒,其端头应磨圆。 3、砂浆立方体抗压试块的制作 (1)将无底试模放在预先铺有吸水较好的纸的普通粘土砖上(砖的吸水率不小于10%,含 水率不大于20%),试模内壁事先涂刷薄层机油或脱模剂。 (2)放于砖上的湿纸,应用新闻纸(或其它未粘过胶凝材料的纸)。纸的大小要以能盖过砖 的四边为准,砖的使用面要求平整,凡砖的四个垂直面粘过水泥或其它胶结材料后,不允许再使用。 (3)向试模内一次注满砂浆,用捣棒均匀地由外向里按螺旋方向捶插捣25 次,为了防止 低稠度砂浆插捣后,可能留下孔洞,允许用油灰刀沿模壁插数次。插捣完后砂浆应高出试模顶面 6mm?8mm ; 当砂浆表面开始出现麻斑状态时(约15min?30min)将高出部分的砂浆沿试模顶面削去 抹平。

建筑材料送检规范1

一、施工工具、设备使用前的检验 1、进行建筑物定位放样的测量仪器,如经纬仪、水平仪、标尺、钢尺等都应经过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有合格报告书和合格标识后,方可入场使用。 2、进行各类配比计量的衡器,如地磅、台磅、磅称、手提称、天平等都应经过当地县级以上技术监督局属下的计量所进行检测,具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入场使用。 3、对进场的各类建筑机械、设备,如打桩机、提升机、塔吊、打夯机、砼搅拌机、砂浆搅拌机等等,使用前必须经过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测,有合格标识或合格报告书后,方可进行使用。 二、建筑材料、构配件进场检验 1、对于地方材料,如砂子、石子、粘土、石灰、水、机砖、空心砖等原材料,使用前必须送到具备资质等级的检测部门进行检验,符合有关标准要求后,凭检验合格报告单,方可用于该工程。 2、水泥进场除了应具备出厂合格证外,还要按不同标号、不同编号和进场批次由监理人员进行抽样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3、钢筋应有出厂质量证明书,钢筋表面或每捆(盘)钢筋均应有标志。进场时应按炉罐(批)号及直径d分批检验。检验内容包括对标志、外观检查,并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作力学性能试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4、钢筋的焊接不论采用闪光对焊、电弧焊、电渣压力焊还是气压焊,均应在现场按每一个检验批或分项工程由监理人员抽取试样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隐蔽。 5、防水材料进场应有材料质量证明文件,工地应按规定取样复试(应由监理人员见证)合格后,方可正式使用。当采用防水涂料,其涂膜总厚度不得少于2mm;当采用防水卷材,则卷材质厚不得少于4mm。 6、混凝土预制构件,如预制桩、预制门窗过梁、预制木砖、预制砼板等所有预制构件,进场后要进行非破损的强度检验,符合设计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要求

建筑工程材料送检\复检要求汇总 一、钢筋混凝土结构用钢 (一)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光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二)钢筋混凝土用热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499、2-2007/XG1-2009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取钢筋样数量为4根,其中2根做拉伸试验,2根做冷弯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三)余热处理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014-1991 2.验收批次:余热处理钢筋每批由重量不大于60t的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用《碳素结构钢》(GB/T 700--2006)验收的直条钢筋每批应做1个拉伸试验、1个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四)冷轧带肋钢筋 1.执行标准:GB 13788-2008 2.验收批次:冷轧带肋钢筋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外形、同一规格、同一生产工艺与同一交货状态的钢筋组成,每批不大于60t。逐盘或逐捆做1个拉伸试验,牌号CRB550每批做2个弯曲试验,牌号CRB650及其以上每批做2个反复弯曲试验。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五)低碳钢热轧圆盘条 1.执行标准:GB/T 701-2008 2.验收批次:每批由同一牌号、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的钢筋组成,每批重量不大于60t。每批盘条钢筋应做1个拉伸试验、2个弯曲试验。超过60 t的部分,每增加40t,增加一个拉伸试验试样与一个弯曲试验试样。 3.检验项目: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 (六)冷轧扭钢筋 1.执行标准:JG 190-2006 2.验收批次:检验批应由同一型号、同一强度等级、同一规格、同一台(套)轧机生产的钢筋组成。每批应不大于20t,不足20t应按一批计。。 3.检验项目: 拉伸;弯曲;原材重量偏差;注明抗震性能 (七)冷拔低碳钢丝 1.执行标准:JGJ 19-2010 2.验收批次:取样批量:冷拔低碳钢丝应成批进行检查与验收,每批冷拔低碳钢丝应由同一钢厂、同一钢号、同一总压缩率、同一直径组成,甲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30t,乙级冷拔低碳钢丝每批质量不大于50t。 a) 甲级钢丝按盘编号,逐盘取样,截去端头50cm后取2个试样,分别做拉力与180°反复弯曲试验。拉力试样长40cm,弯曲试样长15cm。 b) 乙级钢丝从外观检查合格的每批中任取3盘,截去端头50cm,每盘各截取长、短试件各一根,分别做拉力与反复弯曲试验。长试件长40cm,短试件长15cm。

材料送检规范

材料送检要求 一、水泥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水泥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水泥生厂、同期出厂、同一出厂编号及同强度的水泥:散装水泥:≤500t/批 袋装水泥:≤200t/批 (3)当对水泥质量有怀疑或存放期超过三个月(快硬硅酸盐水泥超过一个月)必须复检。 二、钢筋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钢筋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其中不少于5%由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进行监督抽检,并送至质量监督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或监督员,并加盖“有见证检验”或“监督抽检“专用章。(2)同一生产厂、同一炉罐号、同一规格、级别、同一交货状态及同一进场时间的钢筋: ①热轧带肋、光圆钢筋、低碳钢热轧圆盘条及余热钢筋:≤60T/批。②冷轧带肋钢筋:≤50T/批。

③钢筋焊接网应成批验收,每批应由同一厂家生产的、受力主筋为同一直径的焊接网组成,重量不应大于20T/批。 三、砌体: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1)对于进场砌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2)同一产地、同一规格的砌体: ①蒸压加气混凝土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②轻集料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亦为一批。 ③普通混凝土小型空心砌块:每一万块为一批,不足一万块时亦为一批。 ④蒸压灰砂砖、蒸压灰砂空心砖、粉煤灰砖:每10万块为一批,不足10万块亦为一批;烧结砖类每3.5万块为一批,不足3.5万块亦为一批。 四、轻板墙体材料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对于进场墙体必须实行100%的见证取样,且应送到有资质和计量认证的检测单位进行检测;检验报告备注栏中应分别注明见证人,并加盖“有见证检验”专用章。 五、砂、碎石及卵石 抽检方法及取样批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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