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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组织领导

**市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市计生委主任李建华负总责。市计生委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领导小组,由李建华任组长,罗朝金、吴幼章、刘德华、罗进川、龚家保、王锡寿任副组长,曹秦蓉、张益佳、张淑君、彭伟、杨永清、何容琴、青健、游肖华为成员,负责领导和指导全市行政处理(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等各项行政执法工作。各区(市)县计划生育行政执法责任制由计生局局长负总责,各科、室分别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

市计生委对各区(市)县计生局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检查,并纳入对各区(市)县计生局及委内各处(室)目标管理。各区(市)县计生局要建立和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把行政执法任务分解落实到科室、乡镇(街道)教科文卫(社会事务)与计生办,并指导监督其按要求落实各项行政执法任务。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一)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市、县两级要制订各级各类人员的培训计划,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级计生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二)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规范性文件逐级备案制度。市计生委各处(室)、各区(市)县计生局在草拟规范性文件时,市、县两级政法处(科)要进行指导,把好法律法规关。规范性文件出台后,要逐级备案,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

(三)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国家赔偿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四川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市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规定、国家计生委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诊断暂行管理办法、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及第二胎优育原则、节育并发症鉴定办法、四川省行政执法规定、四川省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规定、省纪委、省监察厅关于共产党员和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纪律处分规定、信访条例、统计法、会计法、审计法、预算法、四川省计划外生育费管理办法、四川省避孕药具管理办法、人事工作有关条例等,切实做到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计划生育“七个不准”,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四)严格执行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要经常开展计划生育行政执法监督检查,要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各级领导机关的检查指导与监督。要坚持半年一抽查,年终全面考核的办法。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内容的分解和考核指标

(一)政策法规处

1、负责计划生育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的草拟工作;负责法律、法规贯彻周年的报告;承办行政处罚、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国家赔偿的具体工作;负责对基层行政执法工作的指导、监督检查和流动人口计划生育管理工作。

2、负责行政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培训工作,对持有行政执法证人员的培训面达到95%以上。

3、指导基层做好行政执法工作,年终检查基层执法文书达标率80%以上。

(二)宣传教育处

1、负责法律、法规、规章的宣传教育工作及全民普法教育工作。全民法规知识宣传教育面达90%以上。「 1」「 2」

2、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课程中安排一定课时的法规知识教育,人口与计划生育基础知识教育面达95%。

(三)规划统计处

1、负责人口规划、年度生育计划的制定、落实及管理工作,负责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工作的指导、监督和检查。

2、人口出生率控制在‰以内,严格执行生育计划办理程序,计划生育率达到94%。

3、人口与计划生育统计应及时、准确全面;严肃查处

虚报、瞒报、伪造、篡改统计数据等违法行为。

(四)科学技术处

1、组织计生技术服务机构开展计划生育节育技术、生殖保健服务,指导已婚育龄夫妻落实以长效为主的避孕措施,及时率达到90%,“三查一治”服务面达到90%以上。

2、严格执行独生子女病残儿医学鉴定标准,定期组织专家开展鉴定工作,负责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治疗与管理工作,确保受术者安全。

3、负责基层计划生育服务机构的规范及建设的指导工作,负责查处假证明、假手术等违法案件。

(五)财务药具处

1、积极组织开展避孕药具执法活动,配合有关部门查处药具违纪违法案件。

2、保证免费发放的药具渠道畅通、品种、型号齐全。

(六)办公室

1、切实加强机关保密工作的管理和档案管理,保证无泄密事件。

2、加强防火防盗和交通管理工作,防止失火、盗窃和交通事故的发生。

3、保证机关职工无违反计划生育法规的现象。

(七)监察室

1、督促基层及时查处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的案件,

当年案件查处率不低于90%。

2、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及时查处市计生委机关和直属单位党员、干部、职工违纪违法行为。

3、指导基层搞好计划生育政务村务公开,并加强检查督促。

(八)人事处

1、负责计生系统工作机构的设置和编制的落实工作。

2、负责公务员的行政执法和公共知识的培训工作,负责技术人员的职称晋升工作和继续教育工作;负责新任职干部任职前的法规教育工作。

(九)区(市)县计生局

负责计划生育法律、法规、规章的培训、宣传教育和实施工作;负责本地区人口规划和年度生育计划的制定,负责独生子女病残儿、节育手术并发症的鉴定管理工作;负责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建设管理和组织技术服务工作;负责对违反计划生育的法律法规及《统计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行为的处理、处罚工作;负责行政应诉、国家赔偿工作;负责计划生育财务管理、人民来信来访的接待和处理,人口与计划生育财务考核等工作。对执法违法或发生执法过错责任的,按《错案责任追究制度》处理。

四、考核办法

(一)对区(市)县的考核,同年度人口与计划生育目

标考核一并进行;对处(室)的考核,按委员会考评小组安排进行。各区(市)县计生局每年10月底前向市计生委政法处报送书面总结。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总分为10分。由考评小组评出市计生委各处(室)、各区(市)县计生局的得分后,委员会计入业务目标进行总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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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方案资料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是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重点任务之一,为了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高行政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着力解决行政执法活动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促进全市医药经济发展的良好法制环境,根据亳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工作的若干意见(试行)》(亳府法领…2015?6号)文件精神,现就全市各科室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目标要求 (一)工作目标。应本着尚学守法、严守规矩、务实创新、勇于担当的工作理念和省局2016年总体思路,牢固树立严格依法履行职责的观念,坚定落实“四个最严”和“四有两责”,实施监管“四化”中同步的监管规范化,明晰工作程序,编制规范化流程图,确保各项工作都能依规矩按程序开展。进一步强化宗旨意识、权限意识、程序意识和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将行政执法与监督、指导、服务有机结合起来,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执法体制。 1

(二)工作要求。严格依照法律法规和三定方案,在明确各科室职责(直属单位)的基础上,以界定的岗位责任制为载体,将执法职责合理分解到每一个岗位,明确每个岗位的责任。依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清单》按科室的职能建立职权目录、工作流程,明确建立每个岗位的职责;明确行政执法法律依据,界定法定执法职能,确定具体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明确行政执法职权、执法程序和执法责任,做到行政执法依据充分、责任落实、程序规范、要求具体、期限明确、制度完备,确保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实施,切实维护国家的根本利益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具体措施 (一)健全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自身职能进一步健全其内设行政执法机构及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责任制。各科室要根据《亳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权力责任清单》的内容,确定应当承担责任的种类和内容、明确执法岗位的具体执法责任。 (二)明确执法主体。各科室要根据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权,把其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征收、行政给付、行政裁决、行政确认等行政执法职权,依法分解到执法岗位。要科学分配执法职权,坚持科学合理、理顺关系、相互配合、高效运转的原则,要以事定岗,以法定职。 2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和具体操作中面临的问题 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的一项全新举措。当前,各级政府正按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的要求,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评 议考核机制,为该项制度的落实做准备。但是,执法责任制要长久的得到贯彻落实,必须有对执法责任制重要意义的深刻认识,有对面临的难点问题的清醒了解。本文意对推行执法责任制的意义和具体操作问题加以分析,希望对推行工作有所帮助。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意义 行政执法责任制体现了行政执法与行政监督,执法权力与执法责任的有机统一。笔者认为,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其重要意义主要体现在以下三个方面:(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需要。近年来,从中央到地方都非常重视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党的十五大、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对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了明确的要求。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就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又进一步作出了规定,明确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要"依法界定执法职责,科学设定执法岗位,规范执法程序,要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或者错案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的意见,要积极探索行政执法绩效评估和奖惩办法"。因此从某种层面讲,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贯彻落实《纲要》的重大举措。同

时,从2006年起,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推行工作也已纳入了各级政府的目标管理体系,与经济发展、人民生活和社会保障等方面的目标进行同步部署、同步检查、同步考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已经成为各级政府一项急需完成的工作任务。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提高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的需要。行政执法是行政机关大量的经常性的活动,直接面向社会和公众,行政执法质量和水平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形象。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就是要明确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加大行政机关内部监督管理及执法人员的自我约束力度,强化执法责任,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形成权责统一、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执法新体制,以提高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执法质量、执法效率和执法水平,切实维护社会公共利益和公民个人的合法权益,促进行政程序建设,促进依法行政,进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进程。 (三)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总结经验,解决行政执法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行政执法体制的重大发展,是一种将行政执法与行政执法监督有机结合起来的新体制。多年来,执法部门在行政执法活动和试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过程中,积累了很多有益的经验,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比如部分行政执法人员对执法程序不很熟悉,制作的执法文书不很规范,从而损害了行政执法活动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对执法中存在过错的人员,执法单位内部也缺乏强有力的追究机制,客观上造成了权多责少或有权无责的状况。为了解决这些问题,迫切需要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依法界定执法职责、建立健全行政执

明确级水务综合行政执法

明确市级水务综合行政执法 职责和流程的意见 (试行) 近年来,全局系统按照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五个水务”和谐发展思路,提高服务保障民生能力,改善水 生态环境质量,围绕法治政府建设目标,不断加强水务综合 执法,切实维护了正常的水事秩序。但是,与当前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行业监管以及生态河湖健康的要求相比,水务执法及监管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为全面推进水务综合执法,强化水务层级监管责任,达到日常管理与行政执法紧密衔接目的,充分发挥预防、监督、处置水事违法行为、保护水务设施的作用,结合我局系统实际,制定本意见。 一、进一步厘清综合行政执法职责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等相关水法规的规定,按照市政府综合执法改革要求,结合水务管理工作的专业性,局 相关处室、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总队”)、局属相关单位在依法履行法律法规及编制管理部门赋予的职 责的同时,合理划分日常管理与行政执法的职责边界,建立 健全权责统一、协调紧密、处置高效的执法监管责任机制。 (一)市水务综合行政执法总队职责:受市水务局委托, 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全市水务执法、队伍建设和重大案件的督察督办工作;负责组织、协调、查处各类涉水违法案件和重

大、突发、跨区域案件及水行政规费的执法追缴工作;负责市本级管理单位(处室或外部单位)移交、督查检查发现、投诉举报的河道及水务设施管理范围内重大水事违法行为的查处,负责组织开展联合执法工作,负责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中具体移交工作,承办启动执法程序的水事违法行为的“12345”等投诉举报的答复工作,配合开展行政复议、行政诉讼、非诉执行申请及行政执法案件报备、统计等工作。 总队下设供水节水执法支队(派驻市供水节水管理处)、长江河道执法支队(派驻市长江河道管理处)、直属执法支队(下设秦淮河、滁河、水土资源、水务设施四个大队,分别派驻市秦淮河河道管理处、滁河河道管理处、水资源(水土保持)管理中心、水务设施管理中心),依法对管理单位管辖范围内涉水违法事务进行执法管理。派驻执法机构人员应当根据责任分工,参与管理单位的日常巡查、检查等工作,做好相关 巡查记录,承担一般执法程序案件的立案、调查取证、实施 查处、监督整改、结案归档和执法统计等工作。 (二)局属长江、秦淮河、滁河、三汊河河口闸、供水节水管理处及水资源(水土保持)、水务设施管理中心(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职责:负责管辖范围内日常巡查、非进入执法程序的汛前清障、行政许可项目实施的监督及在建工程监管、水行政规费征收等工作。各单位应当充分发挥一线管理所、养护队伍的作用,发现、制止、处置辖区范围内的水事违法 行为,并有效控制违法行为的扩大。在进入一般程序前,不

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XXX人社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是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重要举措,对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根据呼伦贝尔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工作 的要求,结合我局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的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建设和谐社会为指导,以立法为源头、普法为基础、执法为表现,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通过建立人社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提高执法人员的执法水平和效能,推进人社工作的法制化进程,切实保障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二)基本目标。按照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纲要的六条基本行为准则(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和权责统一)的要求,明确人社行政部门的法定职责、执法主体、执法依据、执法项目、执法职权、执法目标要求、执法程序、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提高执法水平,保证人社法律、法规、规章的全面正确实施。同时,

行政执法必须与立法、普法工作相结合,通过推进立法源头工作,加强行政机关的普法教育和对人社部门服务对象的普法宣传,营造全社会的知法守法氛围,形成一个良性的互动机制,建设一个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诚信政府、责任政府、服务政府和法治政府。 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和要求 (一)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范围:局办公室、阿荣旗劳动保障监察大队、阿荣旗就业服务局、阿荣旗人才中心、阿荣旗医疗工伤生育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社会保险公共业务管理中心、阿荣旗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阿荣旗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中心、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阿荣旗就业训练中心 (二)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 1.加强学习,提高认识。通过加强“六五”普法教育和人社政策法规的学习,提高对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重要性与必要性的认识,增加责任感,提高人社行政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 2.联系实际,落实责任。结合执法部门工作,规范执法行为,落实执法责任制,建立行政执法岗位目标责任制,分解年度执法目标和考评办法,并在实际工作中积极探索完善责任制的内容和形式,不断积累经验,及时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促进人社行政执法水平的提高。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 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自查报告伊犁州环境保护局根据州人民政府《关于开展行政执法责任制评议考核工作的通知》,我局就贯彻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情况按要求认真组织了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加强领导,严格落实行政执法目标责任书1、成立了以祖农局长为组长、副局长及纪检组长为副组长、各处处长及监察支队队长为成员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有专人负责这项工作。 主管和分管领导责任明确,责任到位。 2、将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规章进行责任分解,分别落实到各职能处室及监察支队。 分管领导、处(队)负责人层层明确执法责任,分清职责,落实到人,在此基础上与各县(市)口岸管委会签定了《行政执法责任书》,明确职责,并授权州局法制办负责监督检查落实。 3、法制领导小组及时研究本部门重大行政执法问题。 去年,配合国家六部委《关于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通知,从5月20日起,查处了一批群众反映强烈影响社会稳定的违法排污企业。 严厉打击各种违法排污行为,截止10月20日,州直共出动执法人员6225人次,查处违法企业53家,已结案40起,其中对新疆天一实业有限公司特克斯分公司、奎屯振奎制造厂等八家反映强烈、污染严重的环境违法案件实行领导挂牌督办制度。

定期研究解决执法难的问题,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4、能按《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等法律的规定委托州环境监察支队实行现场执法,并明确由局领导和各处室、法制办实施具体监督,保障具体执法行为规范,没有出现越权行为。 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和执行情况1、从2003年起,对环境保护的各项法律、法规进行了梳理,并进行了分类,将行政审批事项和环境违法行为分别编排成册,在下发执行前在网上进行了公示并公布了监督举报电话,同时还可以在局长信箱进行投诉。 2、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法定的执法依据进行分类的同时,按照类别将法定职权进行了分解落实,具体分解到各处室和监察支队,并规定了执法流程,执法期限,做到分解到人,落实到岗,有相应的监督措施。 3、建立了行政执法过错追究办法,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从2005年起,凡重大环境执法案件挂牌公示督办,如环境违法行为情况、督办要点及时限都有明确的公示,对执法人员进行了定期培训,除按时参加州法制局和人事局的必备培训外,我局还不定期组织了环保法律、法规培训班,做到了培训不合格人员不上岗制度。 重视执法队伍的建设及管理1、对本系统执法人员有详细的计划。 在3年内争取全部接受州局一级的培训,并由法制办具体负责组织。 2、行政执法条件得到改善。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汇编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与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 实情况汇报汇编 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方案 一、检查内容 (一)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情况 1.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行为规范、文明; 2.行政许可、行政审批行为符合有关规定,依法履行职责; 3.按照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履行行政执法职责,行政执法行为合法、适当; 4.建立行政处罚、行政许可等执法案卷情况。 (二)制度落实情况 1.是否依照法定职责程序,制定、报备规范性文件 2.日常监管制度执行知否到位 3、行政执法监督制度是否落实到位 (三)法制宣传教育的情况 1.制定法制宣传教育规划或工作方案情况; 2.组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工作情况; 3.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培训情况; 4.组织开展药品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情况。 5.开展依法行政知识教育培训工作情况; 二、检查对象、检查方法和时间安排 (一)检查对象:相关业务股室

(二)检查方法: 1、听取意见:通过召开座谈会、发放问卷调查、走访相对人等方式,全面了解依法行政情况,听取意见建议。 2、查阅资料:通过查阅资料,了解目标任务的落实情况 3、案卷评查:先由案件主办人员对自己所办的案件进行自查;在自查的基础上,由各股室抽调人员组成评查小组集中进行评查;根据案件评查小组的反馈意见,结合日常的案件核审工作,由领导和监察室组成评定小组,确定优秀案件,合格案件、不合格案件。 (三)时间安排:9月上旬。 三、几点要求 (一)健全组织,强化领导。为确保此次监督检查活动取得实效,经研究,成立监督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主任科员任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任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靠办公室,由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监督检查工作的组织协调工作。 (二)强化宣传,提高认识。有关股室要加强宣传,深刻认识此次监督检查活动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要站在保证药品法律法规规章的正确贯彻实施,推进依法行政的高度,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真正把这此检查作为今年依法行政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好,抓出实效,确保不摆形式、不走过场。 (三)认真自查,务求实效。 要认真自查,突出重点,增强自查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确保依法行政工作任务落实,确保我局监督检查工作取得实效。

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指导思想和基本目标

内设执法机构和执法岗位的 执法职责分解和执法责任 一.价格行政监管(五项) (一)监管内容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2)《收费许可证》核发及变更; (3)民办学校、非学历教育收费标准和项目备案; (4)价格监测; (5)价格监督检查。 (二)执法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浙江省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 (3)《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4)《浙江省收费许可证管理办法》; (5)《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 (6)《关于商品和服务项目明码标价管理规定》; (7)《浙江省义务教育收费管理办法》。 (三)责任部门及职权 价格管理科负责监管内容中(1)、(2)、(3)项内容 价格检查所负责监管内容中(4)、(5)项内容,负责受理价格举报和投诉、专项检查和日常巡查中发现在价格违法行为实施

调查和取证。 (四)执法岗位 局长、分管副局长、价格管理科科长及相关工作人员、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及相关工作人员。 (五)执法岗位职权分解: 局长:负责全面领导工作; 分管副局长:负责领导、督促和审定工作; 价格管理科科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并对受理资料的实质性审查意见进行复核;相关工作人员负责受理、资料的初审、对受理资料进行实质性审查、文书制作、许可证送达以及案卷整理归档。 下城区物价检查所所长负责具体组织相关工作,对工作的结果进行检查。相关工作人员按要求做好各项工作及时上报数据,汇兑检查结果。 (六)工作流程 1.行政事业性收费年审 (1)年审范围 对行管管辖权范围内持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收费许可证的单位;开展有偿服务的社会团体;按规定有行政事业性收费提成、分成的部门和单位。 (2)年审方法 对范围所规定的收费单位实施年度收费验审(年审)。

昆明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附件3: 昆明市水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细则 (听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和监督我市水行政执法行为,促进依法行政,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根据《昆明市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所称行政执法责任制,是指各市、县(市、区)水行政机关(以下简称各级水行政机关)、委托授权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作出行政执法行为依法接受监督、考评、责任追究的工作制度。 各级水行政机关、委托授权执法单位及其行政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应当遵守本细则。 第三条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应当遵循权责一致、有错必纠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第二章承担行政执法责任的行为 第四条实施行政许可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行政执法责任: (一)未在办公场所公示依法应当公示的材料或者不公开依法应

当公开的信息的; (二)对符合法定条件的行政许可申请不予以受理的; (三)在受理、审查、决定过程中,未向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履行法定告知义务的; (四)未依法说明不受理行政许可申请或者不予行政许可理由的; (五)依法应当举行听证而不举行听证的; (六)依法应当通过招标、拍卖等方式作出行政许可决定而未经招标、拍卖,或者不根据招标、拍卖结果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七)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行政许可或者超越法定职权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 (八)对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不予行政许可,或者不在规定时限内作出行政许可决定的; (九)无法定依据收费或者不按照法定项目和标准收费的; (十)不按照规定向申请人出具相关书面凭证的; (十一)将行政许可权违法委托给不具备受委托资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行使的; (十二)其他违反行政许可规定的。 第五条实施行政处罚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应当承担行政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汇报 xx镇的行政执法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以加强法制宣传教育,增强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进依法治镇进程为总出发点,把法制宣传教育,依法治理同农村经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起来,努力开创依法治镇的新局面,推动全镇经济快速发展。 xx镇结合实际情况,认真安排部署行政执法工作,以加强行政执法力度为基础,以政务、村务公开为契机,努力开创依法治乡工作的新局面,整体推动全乡经济发展的工作思路,扎实有效的开展了工作,并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下面将我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落实情况作如下汇报。 一、加强组织领导。 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镇政府镇长负总责。党委副书记任组长,党政办主任为副组长,镇司法所所长、镇计生办主任、派出所所长、镇国土所所长、林业站站长为成员,下设办公室,镇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办设在镇司法所,按职责分工负责承办各项行政执法工作。镇行政执法联络员由冯炳坤同志担任。 二、加强培训。提高行政执法人员的素质,有针对性地实施培训,不断提高各执法干部的执法水平。凡新申领行政执法证的,都要进行培训,考试合格的才予以办理。 三、把好法律关。严格执行各项规范性文件备案制度。镇各执法部门把好法律、法规关,确保规范性文件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要及时备案。 四、严格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的执法原则。严格执行《人口与计划生育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工作管理办法》、《社会抚养费征收管理办法》、《土地管理法》、《森林

法》、《人民调解工作若干规定》等法规纪律处分规定、统计法、严格执行,真正做到文明执法,正确执法。 五、严格执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经常开展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将监督检查改进工作结合起来。要主动争取上级督察部门的检查指导与监督。在推行工作过程中,涉及行政执法主体、行政执法依据和行政执法行为等法律法规依据问题,由镇司法所、监察室为主指导协调。

普法制度汇编(全)

普法依法治理工作 长 效 机 制 汇 编 目录

1.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3) 2.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 (5) 3.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6) 4.法制宣传教育制度 (7) 5.行政执法责任制 (8) 6.行政执法公示制度 (12) 7.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 (13) 8.执法过错的责任追究制 (16) 9.普法依法治理监督检查和奖惩制度 (17) 10.普法宣讲员工作职责 (18) 11.普法依法治理工作专职人员职责 (19) 12.普法培训工作制度 (20) 13.依法行政工作制度 (21) 14.法律、法规、规章实施效果评估制度 (24) 15.行政执法质量考核评议制度 (25) 16.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制度 (26) 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 为了全面提高干部职工的法律素质和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

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根据“六五”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本制度适用于本镇领导班子全体成员和内设各办公室主任。 二、本镇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的主要内容: (一)邓小平民主法制理论; (二)宪法和法学基础理论; (三)公共行政管理的法律知识和依法行政的基本原理; (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法律法规知识; (五)与本职工作相关的法律法规知识。 三、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本单位领导班子学法用法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坚持理论学习中心组学法制度。本镇领导班子每年度法制学习不少于30小时,要做好专门的记录。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年底对全体职工学法情况进行检查,作为年终考核内容之一。 五、坚持法制培训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分期组织本单位领导干部进行法律知识培训,并纳入年度领导干部培训计划。 六、坚持举办法制讲座制度。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举办4次适合本单位干部需要的法制讲座,有针对性地对领导干部学法进行辅导。 七、坚持自学与辅导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结合自身的工作性质和特点,联系工作实际,确定学法内容,加强自学法律知识,每年自学法律时间不得少于40个学时。 八、坚持学法用法相结合。本单位领导干部要学以致用,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法规,增强运用法律手段管理本部门、本单位各项事务的能力,努力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水平。 九、不定期专题召开镇长办公会,研究解决全旗科技镇依法行政和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 十、由本机关普法依法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每年度组织一次学法用法考试工作。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关于印发水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的通知 各县(市、区)水利局,局机关各科室、直属各单位:为进一步做好我局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推进依法行政,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根据揭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继续做好行政执法职权公开透明运行工作的意见》(揭府办〔2007〕165号)要求,现将《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执法职权运行流程图》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1、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2、揭阳市水利局行政许可流程图 3、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强制流程图 4、揭阳市水利局行政检查流程图 5、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征收流程图 二OO七年十二月三十日

附件1: 揭阳市水利局行政处罚流程图 一、行政执法职权依据 《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广东省河道堤防管理条例》、《广东省水利工程管理条例》、《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实施条例》、《广东省水资源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办法》、《广东省河道采砂管理条例》、《广东省河口滩涂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管理办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 二、承办岗位 揭阳市水利局,揭阳市水利局水政水资源科、工程建设科、工管科、揭阳市防汛防旱防风指挥部办公室,揭阳市水政监察支队。 三、运行程序及相关接口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处罚。 (二)一般程序案件:见附图1。 四、办理期限 (一)简易程序案件:当场作出处罚决定。 (二)一般程序案件:自立案之日起120日内。 五、工作质量标准 合法、公正、合理、公开。 六、监督制约环节 揭阳市水利局办公室监督电话:8219117 七、相对人权利 在行政处罚过程中,行政管理相对人依法享有要求说明理由、陈述、申辩、申请听证的权利。 八、投诉举报途径及方式 (一)电话投诉:8219117 (二)书信投诉:地址:揭阳市东山区临江北路东(揭阳市水利局)。 九、执法责任追究 按照揭阳市行政执法责任制有关规定追究执法人员违法执法责任。

城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责任制 一、执法单位及性质 执法单位:北海市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局 单位性质:参公事业单位 二、法定职权 受委托,负责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市本级管理的房产、建筑业、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监督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职责。 三、行政执法工作规范 1.查处违法案件必须做到主体合法、程序合法到位、违法事实证据确凿、适用法律正确。行政处罚应当坚持处罚法定、处罚公正公开、一事不再罚、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和保障权利等五条原则。 2.调查取证人员不少于2人,且必须持有《行政执法证》;调查询问笔录、现场检查(勘验笔录)规范,调查人员和被调查当事人均在每页上签字。 3.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载明违法事实、处罚依据和诉讼权利等内容。行政处罚决定书必须加盖行政处罚机关公章。 4.执法人员不得捏造事实,滥用处罚权; 5.执法人员与当事人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应当申请回避。

四、行政执法工作流程 (一)行政处罚程序:发现违法行为——对符合条件的, 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依法收集证据材料,并制作笔录——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要求听证的权利)的权利,并听取当事人陈述申辩(当事人要求听证的,依法定程序组织听证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送达行政处罚决定书——执行行政处罚决定——填写案件结案报告,并立案存档。 (二)行政检查程序:对全市市容环境卫生(含在城市建构筑物、设施上张挂、张贴宣传品的监督、检查、处置)、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巡查检查——发现有违反市容环境卫生、城市园林绿化、城市道路桥梁、城市排水、城市户外广告、城市照明、燃气等城市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行为——现场做好拍照、录像等证据收集——对符合条件的, 按规定填写立案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由两名以上执法人员出示执法证件进行调查取证——调查终结后,填写案件调查审批表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送达处罚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据及陈述申辩权(符合法定听证条件的,送达听证告知书,告知拟处罚的事实依

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水行政执法自查自纠报告 县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一系列水利改革发展政策、部署和赣南苏区振兴发展为契机,按照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求,全面履行职责,扎实推 进依法治理水土。认真贯彻执行水法律法规,坚持依法办事,严格水行政执法行为,在水保法律法规宣传、水保监督执法“三权一方案”等工作取得了一系列成果,为我县水利水保工作改革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和保障。根据《关于印发﹤关于对 全县行政执法情况开展专项检查的工作方案﹥的通知》文件要求,按照方案的检 查内容,对我局水保执法工作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一、检查的主要内容 1、执法主体是否整合到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和省实施《中 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分别为第五条法律法规,本机关是法律法规授权 的具有权管理水事事务职能的组织,其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具有水保执法主体资格,是县人民政府法定的水保行政机关。 2、执法的权限和责任是否明确。依据《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 政复议法》、《水土保持法》、《河道管理条例》、《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 管理办法》、《省河道管理条例》、省实施《水法》、《防洪法》《水土保持法》办法等国家法律法规及地方法规设定的执法依据,我局水行政执法职权范围内的 执法权限和责任明确,其内设股室职能权限、责任明确。 3、行政执法层级是否精简到位。根据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县水保局主 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的通知》,未设置水保监督大队,现由水保综合股兼职,负责全县的水保行政执法工作,不存在多级重复执法。 4、行政执法程序是否完善。行政程序是指行政执法主体活动的程序,即行政执 法主体实施行政执法行为所采取的步骤、方式、次序,是行政执法主体产生、变 更或消灭有效行政执法行为所必须遵守的法律程序。我们能严格按照《行政许可法》、《行政处罚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及《水法》等法律法 规规定,完善了行政执法程序,建立了公开透明、统一规范的执法程序。建立了 内部监督机制,并严格按照水行政执法程序依法行政,防止和杜绝行政乱执法。 5、执法自由裁量权是否规范。为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规范水行政主管部门公平、公正地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确保行政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保障公民、 法人和其它组织的合法权益,对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按照《省水行政处罚自由 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执行。在行使行政裁量权时,遵循公平、公正、公开原则,实现当事人的行为与法律责任相对应,坚决杜绝行政执法的随意性,平等对待行 政管理相对人,树立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形象。 6、行政执法责任制是否全面落实。根据《全国水土保持监督管理能力建设总体 方案》,为进一步推进依法行政,我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水保法》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来源 课件w .5 Y  K J.O M 4 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 (二OO五年十一月) 为进一步加强财政行政执法工作,提高我局依法行政水平,促进廉政勤政建设,保障财zd律、法规和有关规章、政策措施的正确实施,根据昆山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方案》和《江苏省财政厅关于实施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决定》的要求,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财政行政执法责任制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建设“法治XX”为目标,以实现由提高财政干部法律意识向提高财政干部法律素质的转变、财政工作由注重依靠行政手段管理向注重运用法律手段管理的转变为目标,遵循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和建立法制经济的要求,在财政行政管理中依照法律、法规和其他规范性文件正确行使法定职权,实现财政工作的规

范化、科学化和法制化,保证各项财政工作任务的圆满完成。 二、执法责任 按照市政府确定的财政局职能配置,依据财zd律、法规、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依法开展各项财政行政管理活动,保证财zd 律、法规、规章和其它规范性文件正确有效实施,完成各项财政工作任务。 三、领导机构 本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工作由“昆山市财zd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由其办公室负责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综合、协调和督促等日常工作。 四、实施范围 XX市财政局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范围是局机关各执法机构及经法律、法规授权和我局依法委托并行使财政行政执法职能的组织,具体包括:预算科、国库科、综合本文来自文秘之音,更多精品免费请登陆wm338.m查看科、经济建设科、企业科、行财科、社保科、农财科、农税局、国资科、会计科、监督检查科和财政稽查大队、票据管理所、国库支付中心、投资评审中心、契税所、会计管理中心、中华会计函校XX分校、政府采购中心。 五、工作任务 通过实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把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财政机关的职责用责任制的形式进行分解落实,使每一位执法人员明确执法权限、执法责任,促使行政执法活动逐步实现规范化、科学化和法制

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行政执法制度汇编 第一条为落实“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针,加快我站执法机构依法行政工作的规范化、制度化、法制化进程。推动行政执法人员自觉学法、认真守法、主动用法,增强法治意识,提高法律素质,实现依法行政,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坚持职权法定原则,严格按照法定权限、条件和程序,实施行政处罚,履行行政职责。 禁止设定和实施没有法律依据、超越法定权限或者违反法定程序的行政许可、行政强制。 第三条坚持公开、公正、公平原则,依照有关法律规定公开发布行政管理规范,确保行政透明度。 第四条建立首问必答制度 在市行政审批大厅公示处,公布查询电话。 商贸总公司工作人员接听电话、接待来访时,对其查询事项,不论与本人分管业务是否有关,均必须尽可能予以答复,或者告之查询方法,禁止敷衍搪塞、简单处置。 第五条建立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超前研究制度。 各科室要积极组织和推进重大行政管理事项的前期调查、研究工作,在总结实践经验的基础上,针对事物的发展规律探索规范管理的有效途径。 凡列入重大超前研究范围并需出台规范性文件的,应于总经理办公会审议之前组织调研或者听证,并由总公司外聘法律顾问进行咨询。 第六条完善公文处理规范制度。

经办人员草拟公文应严格遵循《国务院关于发布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的通知》(国发[2000]23号)、《江苏省实施<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细则》等相关规定,做到观点鲜明,条理清楚,层次分明,语言精练,标点规范,不使用“基本同意”、“原则同意”等语义不明或容易引起歧义的字句。 办理公文应按规定程序进行。 需要会签的公文,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履行送签、会签手续。 参与公文起草、审核、签发的人员,均按规定签字确认,以示负责。 第七条完善审批程序规则,建立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行政运行机制。 对现行有效的审批事项必须依据法律法规制定并真实、完整地公示有关行政管理事项的准入条件,资格、资质认定条件与程序,审批、审核、核准的条件与程序以及备案的内容、方式与程序。 第八条建立行政执法责任制度。 依照法律、法规、规章和行政职责分工和权责统一的原则,将法律、法规、规章赋予其主管部门执行的行政审批审核、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强制、行政监督检查等具体执法权限进行逐级分解,分别落实到内设的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 第九条完善内部行政管理监督体系。 实行“逐级呈报、逐级负责”的纵向监督体制和“主次分明、相互会办”的横向监督体制。 实行纪检、监督部门对行政执法、行政处罚以及重大行政管理事项进行全过程监督的制度。

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与房产局烟台市牟平区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 二〇〇六年七月

行政执法责任制汇编 目录 第一章总则 一、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指导思想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原则 (一)合法执法原则 (二)合理执法原则 (三)公正为本兼顾效率原则 (四)公开原则 (五)职权与职责相一致原则 三、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基本要求 四、法定执法主体、法定职权和执法岗位分类 (一)法定执法主体 (二)法定职权 (三)执法岗位 五、行政执法责任承担的主体 第二章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一、行政许可、审批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一)工作规范 (二)外部行政程序 (三)内部工作流程 二、行政许可、审批岗位责任 三、法律、行政法规(决定)授予的行政许可项目 第三章行政检查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一、行政检查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一)工作规范 (二)外部行政程序 (三)内部工作流程 二、行政检查岗位责任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检查职权 第四章行政处罚、强制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一、行政处罚岗位、强制工作规范和程序 (一)工作规范 (二)外部行政程序(一般程序) (三)内部工作流程(一般程序)

二、行政处罚、强制岗位责任 三、法律、法规和规章授予的行政处罚职权 第五章行政复议岗位职权、规程和责任 一、行政复议岗位工作规范和程序 (一)工作规范 (二)外部行政程序 (三)内部工作流程 二、行政复议岗位责任 三、法律法规授予的行政复议职权 第六章行政执法考核评议 一、考核评议主体 二、考核评议原则 三、考核评议方法和程序 (一)考核评议方法 (二)考核评议程序 第七章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追究一、行政执法过错或错案责任划分与承担

水利局2017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水利局2017年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 水利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根据州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总结的通知》要求,现将我局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汇报如下:一、基本情况为认真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 年)》、《xx 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和《xx 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精神,抓好法治政府建设部署落实工作。我局召开局领导班子依法行政工作会议,对推进依法行政和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作出具体部署,同时,印发了《xx 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和《xx 水利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点任务台账》。对我局政府法治政府工作 任务进行了分解,明确了责任单位(科室)。各单位(科室)根据职责分工承担并履行好本单位(科室)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任务,制定工作计划和落实方案,明确具体任务措施、时间进度安排和可检验成果,力争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取得新成效。二、上半年法治政府建设成效显着(一)深入推进“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为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模式,结合我局权力清单、责任清单,梳理了我局随机抽查事项,形成了随机抽查事项清单共8 项,其中:行政检查5 项,行政监督3 项。(二)大办推进政务公开。根据州委、州政府关于推进政务公开的要求和部署,我局高度重视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成立了以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任成员的信息化工作领导小组和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具体工作,并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公开网站的维护和信息的发布等工作。(三)依法履行政府职能。为切实提升服务效能,建设服务型机关。我局认真执行依法行政,依规开展行政审批,将我局行政审批进驻州政府行政服务中心窗口,集中办理。对所有行政审批项目依法依规按审批权限、范围、程序、条件、时限等进行审批,

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基础知识

行政执法责任制相关基础知识 编辑丨子愚 一、执法责任制及其重要性 执法责任制是指各级行政机关依据其职能和法律法规的规定,将本机关对外承担的行政职权以责任形式设定,将各项执法的职责和任务进行分解,明确相关执法机构、执法岗位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责任,以监督考核为手段,从而形成的行政主体自律、补救和防范等措施完备的各项制度的总和。实施执法责任制是依法行政、公正执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是各级执法机关的重要议事日程之一,是执法部门接受监督的重要载体。实施执法责任制是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具体体现,是推进依法行政的重要举措,对维护法律公正、提高执法水平、确保法律的严格执行具有重要意义。 二、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 第一,建立完善的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组织保障机制。 第二,依法界定行政执法职责,包括明确执法主体、梳理执法依据、分解执法职责、确定执法责任,构建以执法依据、执法主体、执法职责、执法程序、执法标准和执法责任为核心内容的执法责任制体系。

第三,建立健全公开、公平、公正的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第四,强化行政执法责任追究,完善责任追究制度。 第五,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奖励机制。 第六,抓好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其他相关配套制度建设。 三、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机制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是评价行政执法工作情况,检验行政执法部门和行政执法人员是否正确行使执法职权和全面履行法定义务的重要机制,是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重要环节。 (一)评议考核的基本要求 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应当严格遵守公开、公平、公正原则。在评议考核中,要公正对待、客观评价行政执法人员的行政执法行为。评议考核的标准、过程和结果要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二)评议考核的主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对所属部门的行政执法工作进行评议考核,同时要加强对下级人

卫生行政执法解释汇编

卫生行政执法解释汇编 (关于医疗卫生的批复、答复、复函)

目录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非法行医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08”5号) 2008年04月29日 2、卫生部关于门诊病历登载医疗机构简介等不纳入医疗广告审查范围的批复(卫医函“2008”127号) 2008年04月10日 3、卫生部关于刮取口腔粘膜脱落细胞进行疾病易感性基因检测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函“2008”114号) 2008年03月29日 4、卫生部关于?产前诊断技术管理办法?第二条适用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函“2008”68号) 2008年03月04日 5、卫生部关于非法行医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7”185号)2007年06月07日 6、卫生部关于医师资格认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7”9号) 2007年01月17日 7、卫生部关于执业助理医师独立从事诊疗活动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7号)2006年12月26日8、卫生部关于医师执业注册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502号) 2006年12月26日

9、卫生部关于认定非本医疗机构人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496号) 2006年12月26日‥ 10、卫生部关于修订?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有关内容的通知 2006年11月01日 11、卫生部关于对?肢体延长术?实施严格管理的通知 2006年10月20日 12、卫生部关于实施吊销?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有关问题的批复(卫政法发“2006”237号) 2006年06月28日 13、卫生部关于美容中医科开展整形美容手术是否认定超范围执业的批复(卫医发“2006”41号) 2006年02月06日 14、卫生部关于修订口腔类别医师执业范围的通知(卫医发“2006”24号) 2006年01月20日 15、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品使用监督管理权限的批复(卫医发“2005”511号) 2005年12月21日 16、卫生部关于医疗事故技术鉴定有关问题的批复(卫医发“2005”496号) 2005年12月0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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