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申请审判法官回避申请书

申请审判法官回避申请书

申请审判法官回避申请书
申请审判法官回避申请书

法官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姓名,男,汉族,身份证号码:XXXXXXXXX。地址:XX 省XX市XX区XXXXX室。

被申请人:XX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XXX

请求事项及理由:

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长XXX为其他法官审理此案。

事实及理由:

XXXXX民事调解书之诉,贵院已立案受理,现贵院已发传票给XXX,在合议庭成员通知书上显示主审法官XXX担任审判长,而法官XXX 正是所撤销之诉案件XXXX民事调解书的合议庭成员,其在该案中担任审判员。

为了使案件依法得到公正审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特向贵院提出回避申请,请贵院审查,更换审判长XXX为其他法官审理此案。

此致

XXX市中级人民法院

申请人:

年月日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申请书

政府采购行政复议 申请书 申请人: 地址:邮编:455000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代理委托人:联系电话: 被申请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第三人: 地址:邮编: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复议请求:申请人不服被申请人做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请求: 1.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撤销被申请人作出的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 决定书。 2.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成品的生产成本。 3.请求河南省财政厅依法确认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2011]第 286 号(总第 272 号))推荐中标结果不符合《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 申请的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参加了被申请人组织的项目名称为:安阳市政府采购机动车号牌定点生产项目,项目编号为:安财招标采购[2011]286 号总第 272 号竞争性谈判项目招标会。中标供应商是:安阳市平原标牌有限责任公司,中标价是 28.3 元

人民币。申请人认为该项目中标价 28.3 元低于小型汽车号牌产品的成本,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号令)第 54 条的规定,并损害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为此,申请人于 2011 年 8 月 24 日依法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提出了书面质疑,安阳市政府采购中心于 2011 年 8 月 30 日进行答复,申请人认为该答复不符合法律规定,于 2011 年 9 月 6 日向安阳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督管理科投诉, 2011 年 10 月 18 日,被申请人作出了安财购[2011]9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适用法律不当,事实不清,特向河南省财政厅依法提起行政复议。2011 年 12 月 20 日,安阳市财政局重新作出安财购[2011]13 号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决定书,对此,申请人认为,该投诉处理决定书违背事实且违反了《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第 18 令)第 54 条的规定,现提出行政复议申请,理由如下: 1、申请人认为本次政府采购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是有 事实依据的。 首先,谈判文件本身就足以证明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3 点投标产品要求中,明确提供了河南省警用机动车号牌生产管理中心制作机动车号牌半成品价格表半成品价格表,其中小型汽车号牌的半成半成品价格表品价格是 28.3 元,这是不争事实。既然半成品价格是 28.3 元,那么,中标价 28.3 元中,就没有包含任何法定的税费任何法定的税费、利润、及工、料、费等各种费任何法定的税费用,是明显低于机动车号牌的生产成本的。因此第三人的中标价格28.3元低于机动车号牌生产成本有充分的事实依据。 2、申请人认为中标价格 28.3 元,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的规定。 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投标报价中规定:投标单位的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产品价款、相关税款、备品备件价、易损件价、专用工具价、售后及技术服务费、培训费、安装调试费及运送到安阳地区指定地点的运杂费、装卸费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谈判文件第 27 页投标标的报价明细表中,注:投标报价均为目的地交验价,包括完成前期准备、项目实施、装卸运输、垃圾清运等与采购项目相关的、必须的款项及费用。 根据谈判文件的规定,投标报价必须包含上述各项费用,而第三人的中标价格 28.3 元根本不可能包含上述任何一项费用,因此,是不符合谈判文件第 9 页第 4 条的规定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遇到诉讼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 https://www.sodocs.net/doc/6c15979043.html, 申请法院调取证据申请书 为了防止行政诉讼中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滥用调取证据申请权和法院滥用调取证据权,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向法院申请调取证据时,须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该申请书应符合如下要求:(1)当事人应在举证期限内向法院提交调取证据申请书,即当事人在开庭审理前或法院指定的证据交换之日提交申请书,使法院在举证期限届满前完成证据的调取,这不同于民事诉讼中的申请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的规定。(2)当事人应采用书面形式申请法院调取证据。若当事人采用口头形式向法院提出申请,法院应告知其提出书面申请,经法院告知后仍拒绝提出书面申请的,可视为未提出申请。不过,这里的“书面形式”,除主要表现为调取证据申请书外,还可采用信函、电文等形式。(3)当事人向法院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包括被调取人的基本情况,包括被调取人姓名或单位名称、居住地或住所地等;拟调取证据的内容,包括该证据为何种形式,是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还是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等;申请调取证据的原因,包括当事人因何种或哪些客观原因无法自行收集证据;待证明的案件事实,包括当事人认为与本案存在相当的直接关联性并且能够影响本案定性的事实。这四项内容,缺一不可。

行政审判实践中,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提交的调取证据申请书必须符合上述要求,才可能获得法院调取证据的许可。从另一角度而言,这些要求实际上也是申请调取证据的形式性要件,与前文所述“原告或第三人申请调取证据的条件”这一申请调取证据的实质性要件相呼应,形成了关于调取证据申请构成要件的完整规范。 依据指引: ①《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诉讼证据若干问题的规定》(2002年7月24日) 第二十四条当事人申请人民法院调取证据的,应当在举证期限内提交调取证据中请书。 调取证据申请书应当写明下外内容:

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法定代理人/指定代理人:×××,……。 委托诉讼代理人:×××,……。 (以上写明复议申请人和其他诉讼参加人的姓名或者名称等基本信息) 请求事项: 请求对你院(××××)……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你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你院申请……(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你院(××××)……号决定书驳回回避申请。 ……(写明申请复议的事实和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说明】 1.本样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制定,供 申请人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不服的,向人民法院申请复议用。 2.当事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写明名称住所。另起一行写明法 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及其姓名、职务、联系方式。 3.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

行政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职务: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性别:______年龄:___ 民族:___职务:___工作单位:_______ 住所:_________________电话:___被申请人:名称:____地址:___________电话:___ 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职务:___

法官回避申请书

法官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李文,男,1970年5月1日出生,汉族,住沈阳市***区。 被申请人:刘文,男,沈阳市***区人民法院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与王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案号:2018辽0*02民初2*40号)中担任审判员(独任)。 请求事项 申请刘文法官不再审理本案,变更其他法官审理此案。 事实和理由 我与王一民间借贷纠纷一案,贵院已依法受理,贵院刘文法官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此案。申请刘文法官回避,有一下几个理由和顾虑: 第一,刘文法官在开庭前没有宣布庭审纪律,导致原告王一在庭审中多次违法法庭纪律,如多次打断我的代理人发表质证意见和多次提醒指导证人回答问题; 第二、刘文法官在王一直接与书记员沟通变更“事实与理由”的情况下,不让王一宣读起诉状,而直接让我律师答辩,在我律师的强烈要求下,刘文法官才让王一代理人宣读起诉状,之后,我律师依法向刘文法官提出要求举证期和延期审理,其直接表示不许可。 第三、刘文法官当庭指着我说“李文你还是国家公务员呢?”,其行为是对我进行人身语言攻击和污蔑。 第四、刘文法官眼看着王一指导证人回答问题,第一次

指导时我的律师提醒法官,法官没有理睬;第二次指导时我的律师提醒刘文法官,刘文法官制止。 第五、王一代理人对证人进行询问时,刘文法官代替王一代理人发问,并对证人进行指导和语言暗示,如当时人一再表示不清楚,想不起来了,不但不让书记员记录,反而一再提醒和暗示,我的律师多次向法官表示将证人多次表示“想不起来了,不记得了。”如实记录时,刘文法官不但不予理睬,反而告知我的律师法庭由他主持,我的律师无权要求法庭。 第六、刘文法官在庭审上大方狂言“我不用证人的证言照样判决你们输。”。 第七、庭审中因为我的律师多次要求法庭如实记录证人证言时,证人当庭大骂我的律师,刘文法官和书记员不但不制止,反而大喊、大叫(拍桌子)指责我的律师不应当要求法庭如实记录证人证言,并在我没有举证,没有开完庭的情况下,其扬言不用证人证言,照样可以直接判我输。 第八、刘文法官和书记员在证人、原告王一及同来的人对我和我的律师进行大骂、围攻的情况下,不但不予制止,任由事态发展,反而大喊一声不开了就扬长而去。 根据以上八点,我认为刘文法官不具有良好的审判业务素质和良好的人品,而且刘文法官有意偏袒原告及代理人,已经严重影响到了本案的公正审理。 综上所述,刘文法官他再继续作为本案的承办人,其很有可能利用手中的权利对我进行打击报复,影响到案件的公正、公平审判!为使我与原告王一的案件得到公正审理、公正判决,我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46条之规定,申请刘文法官回避本案,把案件交由其他法官审理。请求贵院批准。

回避申请书(一) - 法律文书

回避申请书(一)-法律文书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______是______,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______回避。 此致 ______人民法院 申请人: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注:①本申请书供审判人员等回避时使用,用钢笔、毛笔或书写负印。 ②“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③“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附: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的公正审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回避分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如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回避,须提交回避申请。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不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西安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

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回避申请书及其注意事项

回避申请书及其注意事项 民事诉讼法规定,审判人员有法定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但是,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以下就由为您提供民事回避申请书范本,希望对您有帮助。 注意事项: 知识拓展:《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何申请回避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例文: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XX市XX公司 地址:XX市XX区XX街XX号 法定代表人:XXX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XXX,女,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案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市XX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XXX与本案被告XX市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 是XX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必须回避,现申请XXX回避。

向法官申请调查令

向法官申请调查令

关于申请法院调查取证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不得迟于举证期限届满前七日。可以在开庭前十日内提出申请,要求法院依职权调查取证。法院的调查令只可代理你诉讼,以切实维护你的权益。 书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怎么写 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因客观原因不能自行收集的证据,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申请要在举证期限届满前7日向人民法院提出。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的证据的内容、需要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当事人书面申请法院调查取证,法院会拒绝吗?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第十七条规定:“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当事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可以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一)申请调查收集的证据属于国家有关部门保存并须人民法院依职权调取的档案材料;(二)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的材料;(三)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确因客观原因不能收集的其他材料。”第十八条规定:“当事人及其代理人申请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书面申请。申请书应当载明被调查人的姓名或

者单位名称、住所地等基本情况、所要调查收集证据的内容、需要由人民法院调查收集证据的原因及其要证明的事实。

申请书 事由:请求法院调查一事 原告***诉被告***纠纷一案,现因原告方无法收集到****医院的相关证据材料,为此特根据我国《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依法申请法院予以调查,以查明本案的客观事实,而作出公正的判决。特此申请。 此呈 ****人民法院 原告:*** 2010年*月*日

申请法官回避的申请报告

申请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张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XXxx初字第xx9号},我是XX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XX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x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么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么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么呢?法院

法官又何苦去承担一方的责任呢?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谓财产保全的对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申请人: XX年4月30日

回避复议申请书

回避复议申请书 Ting Bao was revised on January 6, 20021

回避复议申请书 一、现将本文书的制作要点介绍如下: 1.首部。 写明:第一,标题;第二,申请人的基本情况。 2.正文。 写明以下两方面的内容:第一,要写明案由和请求事项;第二,要写明回避复议申请的事实和理由;第三,证据材料也是回避申请复议书的一项重要内容。 3.尾部。要写明致送人民法院的名称,申请人必须签名或者盖章。并注明提出复议申请的日期。 二、格式: 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申请人为公民):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住所地。 请求事项: 事实与理由: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人:(签名) 年月日 附:证据及材料

注:申请人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基本情况项目及签署方法同于其他申请书。 三、举一范例供制作时参考: 回避复议申请书 申请人:钱××,女,××年××月××日出生,×族,××柿×市人,本市××公司职员,住本市××路××号。 请求事项: 申请人因诉本市齐某××罪一案,不服××市××区人民法院“驳回申请人申请本案审判员樊××回避的决定”,现提出复议申请,请求人民法院依法复议,变更原决定。 事实及理由: 原决定认定事实与实际情况不符。 原决定认为:“××市齐某与本院审判员樊××不是兄弟关系,非近亲属,因此,申请樊××回避的理由不足。”这不符合事实。 (事实应祥述,此略。) 正是基于以上事实,申请人认为齐××与樊××是亲兄弟,属法定近亲属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28条的规定,提出了樊××应法回避的申请。原决定驳回请求人的申请是错误的。 特请求人民法院进行复议,依法变更原决定。 此致 ××市××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钱×× ××年××月××日

申请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申请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申请法官回避的申请书长沙市天心区人民法院:你院受理的xxxx 工程 机械有限公司诉张xx 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4xx 初字第xx9 号},我是4 月23 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4 月28 日上午10 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x0 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 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 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 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 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 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 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 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 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幺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 幺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幺呢?法院法官又何苦去承 担一方的责任呢?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阳光司法是人民 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谓财产保全的对 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 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 义呢?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法官到 xx 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 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

回避申请书范本

回避申请书范本 申请人______(姓名、性别、年龄、民族、籍贯、职业、住址等,如法人写明名称、所在地址、法定代表人的姓名和职务) 被申请人______(同上) 据了解,被申请人______与本案______是______,联系密切。为避免本案的不公正处理,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第四十七条的规定,要求______回避。 此致______人民法院 注: ①本申请书供审判人员等回避时使用,用钢笔、毛笔或书写负印。 ②“申请人”栏,如系公民的应写明姓名、性别、民族、籍贯、职业或工作单位和职务、住址等;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和职务。 ③“申请人”署名栏,如系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写明名称、住所、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签章,加盖单位公章。 附: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理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在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

的公正审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的一种诉讼制度。 回避分审判人员自行回避和当事人申请回避两种。如当事人采用书面形式申请回避,须提交回避申请。 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不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西安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 3日内,以口头或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3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人民法院法官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 就出台任职回避制度实施方案答记者问 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印发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最高人民法院有关部门负责人就相关问题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问:制定实施方案的背景和过程如何? 答:自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配偶子女从事律师职业的法院领导干部和审判执行岗位法官实行任职回避的规定(试行)》颁布施行后,各级人民法院积极响应,已在本院及辖区法院陆续开展了思想动员和需任职回避人员的情况摸排工作,一些符合任职回避条件的法官也已经做好了随时转岗的准备工作。为了确保任职回避制度在各级人民法院规范、有序、平稳、顺利地落实到位,最高人民法院一方面密切关注各级人民法院贯彻落实此项制度的工作动态及思想动向,一方面多次召开不同类型人员的座谈会,广泛听取法院领导干部、任职回避人员以及有关单位和部门的意见,并在此基础上形成了《关于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实施方案》。与此同时,为进一步统一各级人民法院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认识,帮助部分干警消除对落实这一制度的思想顾虑,最高人民法院相关部门还研究编撰了《法院领导干部及审判执行岗位法官任职回避指导手册》,目前也已经同时印发各高级人民法院。 问:实施方案对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方法步骤是怎样规定的? 答:落实任职回避制度的工作共分六步推进:第一步是宣传动员,要求各级人民法院通过开会动员、座谈讨论及个别谈心等形式,组织动员干警认真学习任职回避规定原文及实施方案和指导手册。第二步是个人申报,要求各级人民法院的所有在编人员都要在填报《法院工作人员配偶子女从事律师业务情况申报表》。第三步是审核公示,要求各级人民法院对个人申报情况进行初步审核并在本院范围内进行公示。第四步是汇总

最新民事回避申请书范本.doc

最新民事回避申请书范本 职务:经理 被申请人:XXX,女,XX市XX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案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XX市XX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XXX与本案被告XX市XX公司的委托代理人XXX是XX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必须回避,现申请XXX回避。 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XX市XX区人民法院 申请人:XX市XX公司 (加盖公章) 法定代表人:XXX XX年XX月XX日 《民事诉讼法》中规定如何申请回避 第四十四条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自行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 (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的; (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的;

(三)与本案当事人、诉讼代理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 审判人员接受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请客送礼,或者违反规定会见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当事人有权要求他们回避。 审判人员有前款规定的行为的,应当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前三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第四十五条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第四十六条院长担任审判长时的回避,由审判委员会决定;

审判人员的回避,由院长决定;其他人员的回避,由审判长决定。 第四十七条人民法院对当事人提出的回避申请,应当在申请提出的三日内,以口头或者书面形式作出决定。申请人对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决定时申请复议一次。复议期间,被申请回避的人员,不停止参与本案的工作。人民法院对复议申请,应当在三日内作出复议决定,并通知复议申请人。

回避申请书范例(民事诉讼)

---------------------------------------------------------------范文最新推荐------------------------------------------------------ 回避申请书范例(民事诉讼) 申请人:______市______________ 贸易公司地址:______市______区______街______号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职务: 经理被申请人:陈______,男,______市______区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助理审判员,在审理申请人诉______市______科技开发公司债务纠纷一案中担任审判员。 请求事项及理由: 据悉,被申请人陈______与本案被告______市______科技开发公司的委托代理人王______是表兄弟关系。为避免本案不公正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45条第1款第1项规定,审判人员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必须回避,现申请陈______回避。 请人民法院审查,更换审判员审理本案。 此致 申请人:_____________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民事起诉书 原告: 1 / 3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___ 性别:_____ 年龄:___民族:___ 职务:___ 工作单位: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 被告: 名称: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 电话:___法定代表人:姓名: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诉讼请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事实和理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此致_____人民法院原告人:_______(盖章) 法定代表人:_____(签章) ____年__月__日附:合同副本____份。 本诉状副本___份。 其它证明文件__份。 注: ①事实和理由中应写清合同签订的经过、具体内容、纠纷产生的原因、诉讼请求及有关法律、政策依据。 ②原告应向法院列举所有可供证明的证据。证人姓名和住所,书证、物证的来源及由谁保管,并向法院提供复印件,以便法院调查。 ③本诉状适用于被告为法人或其它组织。 申请人:张某某,男,汉族,1967年11月15

关于申请xx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关于申请xx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xx天民初字第xx号},我是xx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xx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么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么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么呢?法院法官又何苦去承担一方的责任呢?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谓财产保全的对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申请人:

回避申请书3篇

回避申请书3篇 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xx天民初第xx 号},我是xx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xx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么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么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么呢?法院法官又何苦去承担一方的责任呢?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

谓财产保全的对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工作,侵犯了被告的合法诉讼权益! 当前,只有上述事实理由,但有这些即使只有其中一条就足够了,足够让法院领导作出xx等法官回避的决定,我静待贵院的决定! 此致 申请人: xx年4月30日 回避申请书回避申请书(2)| 返回目录 申请人:西安市雁塔区杜城小学六年级学生刘越(11岁) 身份证号码:

回避申请书

回避申请书 【制作依据】 回避申请书文书样式供当事人申请审判人员等回避时使用。 申请回避书,是当事人为了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依法请求审判人员和其他诉讼参与人回避的文书。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开庭审理时,由审判长核对当事人,宣布案由,宣布审判人员、书记员名单,告知当事人有关的诉讼权利义务,询问当事人是否提出回避申请。” 回避,是指人民法院审判某一案件的审判人员和其他有关人员,在与案件有利害关系或其他关系,有可能影响案件正确处理时,退出该案的审理。回避是我国民事诉讼法中一种重要的诉讼制度,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规定:“审判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当事人有权用口头或者书面方式申请他们回避:(一)是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二)与本案有利害关系;(三)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前款规定,适用于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 申请回避是法律赋予当事人的一项重要的诉讼权利。 当事人申请回避应具备以下几个条件: 一、申请回避的原因,即回避的理由。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五条的规定,审判人员、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和勘验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必须回避: 1.是本案的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本案的当事人,包括原告、被告、有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和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当事人是实体权利的享有者和义务的承担者,只能以当事人的身份参加诉讼,而不能以当事人和办案人员的双重身份出现,所以必须回避。当事人、诉讼代理人的近亲属,是指本案当事人或诉讼代理人的配偶、父母、子女、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孙子女、外孙子女。 2.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所谓与本案有利害关系,是指案件的处理结果直接或间接地涉及到审判人员自身的利益。这种利害关系,既可能是法律上的利害关系,也可能是事实上的利害关系。 3.与本案当事人有其他关系,可能影响对案件公正审理的。其他关系,指除上述关系以外的其他关系。比如,与当事私交甚笃的同学、朋友或与当事人积怨很深的仇人、对手,等等。这些关系,只要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审理的,就应当回避。 上述三个条件,只要具有其中之一,审判人员即应自动回避,当事人也有权申请他们回避。 以上关于审判人员回避的规定,同样适用于本案的书记员、翻译人员、鉴定人、勘验人。从理论上说,适用回避制度的人员是在审判活动中具有一定审判职能或代行某种职能的人,上述人员虽非审判人员,但都担当或执行本案有关任务,参与案件审判,为确保审判公正,具有法定情形的,亦应回避。 二、申请回避的时间。 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六条的规定:“当事人提出回避申请,应当说明理由,在案件开始审理时提出;回避事由在案件开始审理后知道的,也可以在法庭辩论终结前提出。 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在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前,应当暂停参与本案的工作,但案件需要采取紧急措施的除外。” 当事人只要在限定时间内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被申请回避的人员即应暂时停止审理或参与本案的工作,以待人民法院作出是否回避的决定。但也不能一概而论,有的案件正

法官回避申请书范本

法官回避申请书范本 ××市××区人民法院: 贵院受理的王志华诉王静名誉侵权一案,审判员中有陈昭新,陈是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一案的独任审判员,本案原告王志华起诉的内容涉及抚养费一案,王提供的证据里亦有王静诉王志华抚养费一案的判决书(2006)历民初字第1080号。王静根据《婚姻法》“第二十一条、父母对子女有抚养教育的义务,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时,未成年的或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有要求父母付给抚养费的权利;第三十六条、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和教育的权利和义务;”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处理子女抚养问题的若干具体意见》“12、尚未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母又有给付能力的,仍应负担必要的抚育费:(2)尚在校就读的;(3)确无独立生活能力和条件”的法律规定,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就未成年期间的抚养费和现存在的实际费用(含高中时的学费等)向王志华提起民事诉讼。面对有证据证明的、王志华认可的至少于2003年11月3日王志华分居,并在此前将家中的存款取走(包栝原告母亲的工资),王志华始终都有抚养能力,王志华分居后因王志华不再承担16岁王静的抚养费被王静告到中纪委及其单位,及王志华主动向历下区法院提交的在被王静告到中纪委和其单位后的2005年1月9日、2005年1月31日被告才分两次给付王静未成年时的抚养费600元和2005年8月23日被告给付王静大一的学费等5000元的收据,以“证明在被告未成年和已成年接受高等教育期间,被告(指王志华)向原告支付学习和部分生活费用的事实。(见庭审笔录和判决书)”。王志华给付原告的600元抚养费显然不够王志华依法应当承担的王静2003年11月初至2005年7月王静未成年期间和高中教育的生活费和高中时的教育费。据此确凿证据,历下区法院至少理应依法判令王志华给付王静未成年时和高中时未给付的上述抚育费。但是,历下区法院却视事实于不顾,违法判定“原告(指王静)不能举证证明未成年期间对被告所享有的抚养权利受到侵害,故其该事实主张本院不予采信。即使子女在未成年期间其父母没有尽到或者没有完全尽到抚养义务,其成年或能够独立生活之后也无权向父母任何一方或双方追索抚养费。(见判决书)”王静是在法律规定的诉讼时效内提起诉讼的,此判决还公然违背《中

回避申请书(申请回避用)、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回避申请书(申请回避用) 回避申请书 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申请贵院(××××)……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的……(写明被申请回避人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申请人与XXX(当事人和案由)纠纷一案,贵院业已受理。贵院受理后,申请人发现本案的XXX人员系本案当事人或者当事人、诉讼代理人近亲属/与本案有利害关系,属于应当回避的人员。 为此,申请人为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

讼法》第四十四条、第四十五条之规定向贵院提出回避申请,望贵院依法准许为谢! 此致 ××××人民法院 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复议申请书(申请对驳回回避申请决定复议用) 复议申请书 复议申请人:×××,男/女,××××年××月××日出生,×族,……(写明工作单位和职务或者职业),住……。联系方式:……。 请求事项: 请求对贵院(××××)……号一案驳回回避申请的决定进行复议。1.撤销驳回回避申请决定; 2.准许×××(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避。 事实和理由: 复议申请人在贵院受理的(××××)……号……(写明当事人和案由)一案中,向贵院申请……(写明被申请回避人员的诉讼地位和姓名)回

避。贵院于XXX年XXX月XXX日作出(××××)……号决定书驳回了复议申请人的回避申请。复议申请人认为,根据《民事诉讼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XXX属于本案中应当回避的人员,复议申请人提起的回避申请于法有据,应当得到支持。 为此,申请人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四十七条之规定向贵院提起复议申请,望贵院依法支持复议申请人的复议请求,准许XXX回避。 此致 ××××人民法院 复议申请人(签名或者盖章) ××××年××月××日

关于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关于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以下是关于关于法官回避的申请书,希望内容对您有帮助,感谢您得阅读。 关于法官回避的申请书 长沙市xx区人民法院: 你院受理的xx工程机械有限公司诉xx买卖合同纠纷案件{2014天民初字第xx号},我是2014年4月23日收到你院邮寄材料的,2014年4月28日上午10时本人委托律师前来你院1420办公室查询、了解、复制相关材料,你院xx及其办公桌对面的法官说:“对方申请财产保全,法院可以责令其提供担保,权力在法院,法院也可以不责令其提供担保,这是我们的事,与你们无关,对方申请保全的材料、我们决定这些材料不提供给你们;对方只提供了买卖合同,你们就拿买卖合同去复印是的。”我认为你院法官xx等的行为是错误的!是不符合法官行为规范,也不符合群众路线教育要求,为确保xx区法院公正执法、为民执法的正面形象,本人依法向贵院领导报告,并且依法申请xx等法官回避,请贵院依法答复处理。事实和理由是: 1、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曲解法律,更不能偏袒一方。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条第二款“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可 ·

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供担保的,裁定驳回申请。”明确了不提供担保就驳回财产保全申请,法官怎么能够说可以不要其提供担保呢?据此操作不是偏袒对方又是什么呢?不是将法院牵扯到当事人的纷争中又是什么呢?法院法官又何苦去承担一方的责任呢? 2、人民法院、法官不能拒绝群众的监督。 阳光司法是人民法院为人民的本质要求,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本案中的所谓财产保全的对方都无法了解、掌握财产保全的情况,法官都不让知道、了解又如何为人民法院阳光司法提供助推力呢?又如何让人民在每一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呢? 3、人民法院、法官依法办理案件的公务费用又是谁支付的? 法官到xx市进行财产保全的费用应当由国家财政负担,这是公正司法的必然要求,任何由一方当事人支付的活动都是不公平的、更是与反腐败斗争格格不入的!法院领导是绝对不会支持的这种行为! 4、法官虽然暂时不进行实质审查,但是形式审查是必须的、也是公平的需要,本案法官没有让起诉人提供基本证据材料,使被告不能在证据交换时了解相关材料,在形式上程序上没有公平可言!况且,法官没有依法进行证据交换方面的任何 ·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