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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构建惩防体系 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扎实构建惩防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

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服务、保障、促进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

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更加自觉地走科学发展道路,是党的十七大对当前我国经济社会发展提出的根本要求。十二五期间,我县纪检监察机关将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始终坚持服务发展的指导思想,把促进发展作为反腐倡廉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纪检监察工作融入经济建设,融入改革开放,融入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围绕发展反腐败,惩治腐败促发展。

一、充分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改进服务发展的方式

发展是全党首要的政治任务,促进发展是对每一个党组织、党员领导干部政治纪律的要求。纪检监察机关要切实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进一步加大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执行情况以及党委、政府重大决策和重要工作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力度,确保令行禁止、政令畅通。同时,要围绕发展这一主题,深入开展效能监察,对行政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运用权力、履行职责情况加强监督检查,坚决纠正和查处效率低下、以权谋私、以岗谋私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教条主义等问题,规范从政行为,提高行政效能,优化发展环境。

二、扎实构建惩防体系,构筑服务发展的新机制

腐败问题严重影响改革发展。产生腐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根源在思想,但制度不健全、监督不到位是重要的原因。所以,

纪检监察机关必须树立整体惩防、科学反腐的新理念,把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作为一项长期任务和目标,贯穿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始终。

发挥教育的基础性作用,解决“不愿腐败”的问题。要扩大教育的覆盖面和影响力,加快廉政教育进社区、进家庭、进学校、进企业、进农村的步伐,在全民倡导廉荣贪耻的社会风尚。结合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创先争优活动,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坚定理想信念,树立马克思主义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利益观,坚持正确的政绩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已之心,始终保持共产党的先进性,真正做到为民、务实、清廉,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发挥制度的保证性作用,解决“不能腐败”的问题。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公共财政体制、干部人事制度和投资体制改革,完善建设工程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制度,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不断拓宽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领域。通过深化改革,建立完善工作机制、制度,加强廉政法规建设,用制度规范权力的运行,约束干部的从政行为,做到权力行使到哪里制度约束就延伸到哪里,腐败现象出现在哪里制度建设就追踪到哪里,靠制度预防腐败。

发挥监督的关键性作用,解决“不敢腐败”的问题。认真

落实党内监督条例,大力推行党务公开,增加权力运行的透明度。以管钱、制权、用人为主线严格执行谈话诫免、民主生活会、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等制度,探索开展专项述廉、民主评廉、重点巡视等工作,切实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建立健全及时发现问题和纠正错误的机制,防止权力失控、决策失误和行为失范。进一步深化政务、村务、厂务公开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改进监督方式形成监督合力,保证把人民赋予的权力用来为人民谋利益。

三、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凝聚加快发展的力量

加快发展是全体人民的共同愿望。只有把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充分调动起来,才能实现加快发展的目标任务。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纪检监察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纪检监察机关要把以人为本、关注民生贯穿到反腐倡廉工作的各个方面,把群众呼声作为第一信号、群众需要作为第一选择、群众满意作为第一标准,认真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要认真负责地做好信访工作,注意倾听人民群众的呼声,着力解决群众利益受侵害、群众感情受伤害、党群关系受损害的突出问题。当前要突出解决好征地拆迁、“三资”管理混乱、挪用专项拨款、套取专项资金等问题,坚决纠正基层行政管理、执法人员侵害群众利益、败坏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继续巩固治理教育乱收费、纠正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以及减轻农民负担等专项治理的工

作成果。通过维护和实现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四、努力创建最优发展环境,增强服务发展的实效

科学发展必须有良好的经济、社会和人文环境。纪检监察机关要自觉地把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的出发点,牢固树立“抓环境就是抓发展,比发展就是比环境”的理念,把改善发展环境的要求融入纪检监察工作之中。要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推进网上审批和电子监察系统建设,积极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不断完善县、乡、村三级便民服务网络,进一步完善首办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全程代理制和追究问责制,着力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科学设置权力结构,严格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促进执法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公正执法,着力营造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健全完善经营性土地招拍挂制度、招标投标制度、产权交易制度、政府采购制度,防止弄虚作假、权钱交易行为的发生,着力营造健康有序的市场环境;贯彻宽严相济、区别对待的方针,把因缺乏经验、先行先试出现的失误,与明知故犯而违纪违法的行为区分开来,支持和保护党员干部干事创业的积极性,着力营造宽松和谐的创业环境。

五、严厉惩治各种腐败行为,为经济发展保驾护航

执纪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的重要职责,也是服务和保障科学发展的重要方面。要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坚决纠正有令不行、

有禁不止和上有政策、下有对策的行为,切实把中央的政策部署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要强化监督检查,坚决纠正盲目投资、无序开发和低水平重复建设等违背科学发展观要求的行为,严肃查处在项目实施和资金分配使用中索贿受贿、贪污私分、截留克扣、挪用挤占等行为;严肃查处只顾个人利益、部门利益,损害国家利益、群众利益的行为;严肃查处公款吃喝、奢侈浪费、抹牌赌博、失职渎职等干部作风方面的违纪违法行为;对欺上瞒下、弄虚作假以及失职渎职、违纪违法导致严重后果的,应严肃追究直接责任和领导责任。要通过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纪问题,努力为科学发展观的贯彻落实排除干扰、保驾护航。

六、发挥组织协调的职能作用,提高服务发展的能力

纪检监察机关要努力成为同级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参谋助手。深入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全局性、倾向性问题,及时提出对策建议。充分发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管总”的作用,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继续完善勤廉度测评机制,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考核难操作、追究不到位等问题。不断完善组织协调方式方法,规范组织协调程序,健全组织协调机制,做到勤联系、勤沟通、勤检查、勤督促,充分发挥县直部门单位的牵头作用,整合反腐倡廉各方力量,形成全党全社会反腐倡廉建设的强大合力。

2010年9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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