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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

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
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

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联合社是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实行股份制管理的一种经济联合组织。

第二条:实行股份制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明确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确保村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村经济联合社,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政策和地方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民主管理为原则。

第四条:村经济联合社的全部资产属股权持有者共同所有。但集体资产中的资产不能分解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值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持股者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股权持有者享受股份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实行“一村(经济联合社)一章程。各经济合作社共同执行所在经济联合社的股份制章程。

第二章集体资产折股

第六条:村经济联合社集体资产总折股值是固定资产加流动资金加债权减债务的余额。土地、林地、鱼塘暂不列入资产折股

值。折股核定截止日期为:年月日24时止。

第七条:凡是社员承包经营的土地、林果树木、鱼塘,遇国家或其他单位征用土地,统一按区、镇有关征地补偿方案的规定处理。除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外,全部属集体经济所有。

第三章个人股东和股权资格的划分与界定范围第八条:非股东的界定。以下人员虽与本村有关联,但不具备经济联合社的股东资格,不能配给股份。

(1)在折股截止日期前去世的人员。

(2)现已享受集体供养的五保户人员。

(3)在折股截止日期前户籍已迁出本社区的人员。

(4)挂靠户人员。

(5)不符合纯女户条件的入赘人员及其子女。

(6)收养子女符合收养政策但属供养的(户口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的)。

(7)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军官等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以及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的非农人员。

(8)已招工、回调或转居的插队知青(不论户口是否在本社区)及其没有分配承包责任田的子女。

(9)折股截止日期前没有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的配偶和子女。

(10)已移(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人员。

(11)原迁入户口时已承诺不参与配股的人员。

(12)本组织章程中规定为不具备股东资格的其他人员。

第九条:个人股东分为:社区股东和社会股东两种。设立社区股和社会股二种股权。

(一)社区股东及社区股。社区股东是指实行股份制前享有社员资格,且折股截止日期前户口在本社区的原始股东和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又具备社区股东资格的村民。社区股是指社区股东所享有的股权。

社区股东的对象与具体条件:

(1)在第一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时享有土地承包资格人员及其生育的子女后代,户口一直在本经济组织没有变动过的农业户籍人员(包括外出在读的学生、服兵役和服刑人员《服刑人员也要给资格,只是不分红》)。

(2)在第一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时(即年月日分田到户)享有土地承包资格的农转非人员。

(3)在折股截止日期前,原经济组织成员依法登记结婚的娶入人员,以及符合政策规定的纯女户入赘人员(只允许配股给其中一个)。

(4)村集体经济组织按程序承诺享受社员待遇的人员。

(5)经董事会审核和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人员。

(二)社会股东及社会股。社会股东是指曾是本社区社员或在本社区从事过生产劳动及承担社员义务,但不符合社区股东条

件的。社会股是指社会股东所享有的股权。

社会股东的对象与具体条件:

(1)在第一轮农村土地家庭承包时(即年月日分田到户)享有土地承包资格的农转非人员除外,其他在折股截止日期前户籍在本村集体经济组织所在地的居民。

(2)因读书、服兵役等政策原因户口曾经迁出,到期没有及时迁回原籍的人员。

(3)嫁入本经济组织,在户籍所在地未享受集体收益分配,因政策原因户籍未迁入本经济组织的人员及其子女。

(4)董事会审核和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的人员。

第四章股权的配置与管理

第十条:股权的分配原则。充分保障社区股,合理兼顾社会股。社区股东不配给社会股,社会股东更不得配给社区股。

第十一条:股权的配置办法。股权的配置办法。社区股按100股作为满股:社会股按社区股满股的60%,即60股。

第十二条:相对固化股权与股权继承。相对固化股权是指相对固化期内股东和股权的相对稳定,每个固化期为10年,在相对固化期内,实行“生不增,死不减”、“进不增,出不减”的固化形式。社区股东去世后,按本人遗嘱所指定的继承人继承其股权,无遗嘱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继承。社会股不得继承,社会股东去世后,其股权自然归集体收回。

第十三条:股东的分配股,属于股权确认性质。股东所持有

的股权只有分配权(即股份分红),不得抽资退股、不得转让买卖、不得作抵押。

第五章股权和股份分红的奖罚办法

第十四条:凡有以下情形的给予相应的奖励与处罚:

(1)股东登记结婚、生育子女或依法收养子女的,应在30天内带齐有关证件资料到村委会报备,逾期不报的,给予扣发当年夫妇30%股份分红。

(2)已生育子女的育龄夫妇,应按计生部门最新规定落实上环、结扎措施(确因特殊情况不宜落实者,在区级医疗机构或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证明除外),否则,给予扣发夫妇股份分红,直到落实节育措施为止,所扣发的股份分红归集体所有,村、社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回。

(3)育龄妇女应按规定自觉进行查环查孕,每缺一次,扣发夫妇当年股份分红的30%。

(4)从折股截止日期计起,对于违反人口与计划生育政策(超生、非婚生育、有配偶又与他人生育、非法抱养)的股东,从计生部门作出处理决定之日起,7周年内,取消夫妻双方及其违法生育子女的股份分红,至7周年后缴清社会抚养费恢复分红。

(5)不按《兵役法》规定应征的股东,扣发本人当年30%的股份分红。

(6)违法犯罪被判刑的,扣发本人服刑期间的股份分红;违法犯罪、负案在逃的股东,自公安机关通缉之日起扣发本人的股

份分红。

(7)被公安机关查证有赌博行为给予以下处罚:1、教育释放的扣发当年股份分红20%;2、罚款处理的扣发当年股份分红30%;

3、被公安机关治安拘留的,扣发本人当年股份分红30%。上述处罚以年度每宗计算,以此类推,扣完为止。

(8)由公安机关查实为新发现吸毒的股东,扣发当事人当年的股份分红;由公安机关查实的在册吸毒股东,每季度须接受验尿一次,每缺一次扣发当年30%分红。

(9)从本股份制章程通过之日起,被国土、规划建设或城管部门立案查处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的股东,只配股不分红,所扣发的股份分红归集体所有,村、社不得以任何理由补回,直至落实违法用地或违法建设整改措施并通过验收后恢复分红。

(10)服兵役、考上名牌大学、为集体做出贡献等由股东代表根据实际情况表决通过给予相应的奖励。

第六章股东的权利与义务

第十五条:社区股东有如下权利:

(1)享有集体资产产权、收益分配权、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等。

(2)有权对经济联合社的各项工作提出建议和意见。

(3)有权参与本村的各项经营管理活动。

(4)有权对本村的财产,账务收支情况进行监督。

(5)有权对本村干部及股东人员的违法乱纪行为向上级反映

或检举控告。

(6)有权享受本村的集体和福利待遇。

第十六条:社会股东只享有集体收益的分红权,不享有表决权、选举与被选举权。

第十七条:股东有下列义务:

(1)执行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法令以及地方法规,遵守本村制定的规章制度、村民自治制度和本章程。

(2)为发展本村经济和福利事业出谋献策。

(3)执行股东代表大会和股份合作的决议。

(4)积极完成国家的各项税收,按时缴交承包款。

(5)履行国家政策和法规所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七章股份分红

第十八条:本股份制章程通过后,从年月日起开始按章程分红,取消原来所有的集体收益分配形式。

第十九条:村经济联合社的分配资金为本年度所实现的各项收入扣除成本、税金、弥补上年亏损、提取公积金、公益金、福利费、当年的应付债务以及必要的开支之后的余额,按股进行分配。股东股份分配后可能发生的税费由股东本人负责。

第二十条:村经济联合社的当年股份分红分配必须经董事会审批,除留本社区的下年开支后才能计入股东分红。

第八章机构的设置及管理

第二十一条:社区股股东即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股东代

表即社员代表;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即董事会;经济联合社民主理财小组即监事会。股东代表大会具有行使审查、修改股份制章程,股东代表大会每年至少召开一次。

第二十二条:股东代表由村各经济社社委会成员组成。各经济社可根据成员人数适当增加1-2名股东代表。

第二十三条:股东代表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董事会、监事会由股东代表大会选举产生。

第二十四条:实行董事会领导下的董事长(社长)负责制。董事长(社长)负责管理经济联合社股份经济的日常业务工作和其他协调工作。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基于本届社委会与社员代表已经产生,为了维护稳定和利于工作推进,本届社员代表履行股东代表职责,经济联合社社委会履行董事会职责,经济联合社民主理财小组履行监事会职责。

第二十六条:本章程经股东大会表决通过生效。本章程修改须经股东代表大会表决通过。本章程的解释权归董事会。

***经济联合社

年月日

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万荣县合作社联合作社 章程 (二O一年九月六日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的组织和行为,保护本社成员的合法权益,促进果蔬产业发展,服务农村经济,帮助农民致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以下简称《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及国家有关法规和政策,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是在农村家庭承包经营的基础上,以果蔬专业 户为主体,在县农经管理部门的指导下,按照平等互利、民主管理、加入自愿、退出自由、盈余返还的原则组建的互助性经济组织。 第三条:本社名称: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本社住所:。由等8家联合组成,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登记注册,取得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法人资格,未经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依法登记,不得以农民专业合作社名义从事经营活动。 第四条:本社业务范围:组织本社成员开展果蔬种植、技术培训;组织收购、销售本社成员的自产果蔬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的产品。 第五条:本社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本社成员以其帐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联合社承担责任,本社以其成员出资总额

及其他合法资产所形成的全部财产对本社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成员出资总额第六条:本社成员出资总额由参加本社的成员合作社出资组成。 第七条:本社成员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知识产权等能够用货币估价并可以依法转让的非货币财产依法出资。成员以非货币财产出资的,由全体成员代表(各合作社负责人)评估作价。实物评估作价出资与货币出资同等权利和承担义务。 第八条:成员出资后,本社向成员签发出资证书,作为成员所有者权益和盈余分配的依据,并以记名方式进行登记。 第九条:各合作社出资总额为2000 万元。 社员的姓名出资方式出资额出资比例 第三章成员 第十条:凡从事果蔬的种植,有一定的生产规模、服务能力,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农民、组织或相关的事业服务单位,承认并遵守本章程,自愿提出入社申请,缴纳出资,经联合会(合 作社负责人代表)讨论通过,核发成员证,成为本社成员。 第十一条:以组织名义入社的成员,其权利和义务由该组织法定代表人负责行使。 第十二条:成员的权利:

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知识交流

经济联合社股份制章程 (草案)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济联合社是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前提下,实行股份制管理的一种经济联合组织。 第二条:实行股份制管理,是为了进一步完善和调整集体经济组织的经营体制,明确集体资产的权属关系,巩固和壮大集体经济,规范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确保村民合法权益。 第三条:村经济联合社,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和村党支部的领导。在国家法律、政策和地方法规的规定范围内,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按股分红、民主管理为原则。 第四条:村经济联合社的全部资产属股权持有者共同所有。但集体资产中的资产不能分解到个人所有,而是将资产值折股量化到个人,以表明持股者在集体资产中占有的份额及其应享受的经济利益。股权持有者享受股份分红的权利和承担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应尽的义务。 第五条:实行“一村(经济联合社)一章程。各经济合作社共同执行所在经济联合社的股份制章程。 第二章集体资产折股 第六条:村经济联合社集体资产总折股值是固定资产加流动资金加债权减债务的余额。土地、林地、鱼塘暂不列入资产折股值。折股核定截止日期为:年月日24时止。

第七条:凡是社员承包经营的土地、林果树木、鱼塘,遇国家或其他单位征用土地,统一按区、镇有关征地补偿方案的规定处理。除青苗补偿款及地上附属物补偿款外,全部属集体经济所有。 第三章个人股东和股权资格的划分与界定范围第八条:非股东的界定。以下人员虽与本村有关联,但不具备经济联合社的股东资格,不能配给股份。 (1)在折股截止日期前去世的人员。 (2)现已享受集体供养的五保户人员。 (3)在折股截止日期前户籍已迁出本社区的人员。 (4)挂靠户人员。 (5)不符合纯女户条件的入赘人员及其子女。 (6)收养子女符合收养政策但属供养的(户口在广州市民政局办理的)。 (7)国家公务员、工勤人员、群团组织和事业单位在编工作人员、军官等公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以及实行农村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前的非农人员。 (8)已招工、回调或转居的插队知青(不论户口是否在本社区)及其没有分配承包责任田的子女。 (9)折股截止日期前没有办理合法结婚登记手续的配偶和子女。 (10)已移(定)居国外或港、澳、台地区的人员。 (11)原迁入户口时已承诺不参与配股的人员。

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XX市卫生局关于建立医疗联合体指示精神,结合公立医院改革的要求及相关文件,成立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下简称“医联体”)。医联体成立理事会,在市卫生局的领导下有序开展工作,负责医联体的日常运行与管理。为规范医联体运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医联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医联体组建的目标: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 第四条XX市中医医院医疗联合体以XX市中医医院为核心,由三家医疗机构组成。分别是XX市中医医院(三级)、XX 医院(二级)和XX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联体理事会机构设在XX市中医医院,地址:XX 本医联体的运营宗旨:紧紧围绕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建立新型的医疗服务管理模式,形成医联体内良性互助局面,让优质的资源、文化和技术下沉,实现医联体内部的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分诊诊疗与技术分享等,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的医疗健康

保健服务需求。 第五条本医联体总部设在XX市中医医院,以XX市中医医院为核心,依托其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共同发展。医联体可以根据政府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吸收新的成员。 第二章医联体管理机构 第七条医联体理事会成员由市卫生局、XX镇政府分管领导、XX市中医医院、XX市和桥医院及XX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主要负责人组成。医联体理事会下设办公室,具体负责医联体的内部事务。 第八条理事会职责: (一)制定和修改医联体章程,并报市卫生局,制定医联体内基本管理制度以及议事规则和工作机制。 (二)在区域卫生规划的指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章及有关卫生管理政策,结合各成员实际,确定医联体内发展战略和规划,拟定医联体建设的重大事项,并向市卫生局报备。 (三)向市卫生局报告工作 (四)审议医联体内部各成员单位的具体合作项目和操作办法,审议相关合作项目的经济核算办法,制定医联体内部考核办法和细则。 (五)制定并在医联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

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0001

_________ 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参考格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公司章程自生效XX,即成为规范高级管理人员、公司的组织与行为、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三条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为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视公司需要而定)。 第四条法律、法规、规章没有禁止的,以本章程的规定为准。 第五条公司中文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英文名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可选) 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 第六条本公司企业类型为股份有限责任公司。 第七条本公司设立方式:发起设立(或者为向特定对象募集设立)。 第八条公司经营范围: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注:根据实际情况参照《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具体填写)。 第九条公司的营业期限_________ 年(或为永续经营“由股东自行约定),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XX计算。 第十条公司股份总数:___________ 万股。 第十一条公司股份每股票金额(面值):_______ 人民币元。 第十二条公司注册资本:_______________ 万元人民币。 第二章发起人、股东及股份

第十三条公司发起人为人,其姓名(名称)、住所、认购股份为: 甲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十四条发起人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第十五条发起人应当承担下列责任: ㈠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设立行为所产生的债务和费用负连带责任; ㈡公司不能成立时,对认股人已缴纳的股款,负返还股款并加算银行同期存款利息的连带责任; ㈢在公司设立过程中,由于发起人的过失致使公司利益受到损害的,应当对公司承担赔偿责任。 上述义务不因发起人转让股份转让而消失。 第十六条发起人自公司成立XX —年内不得转让股份。发起人依法转让股份后,仍依发起人协议义务承担约定的义务。 第十七条非发起人股东的出资计划如下表所示(如一次到位,不再填写二期及以后的认缴情况;如有两期以上的分期缴付约定,应当续表): 第十八条股东未按约定出资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十九条发行记名股票的,发起人股东、除发起人以外的其他股东,以及继受发起人股份的股东的姓名(名称)记载于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还应当记载股份类别、分红权特殊约定、是否属于高级管理人员等与股权相关的信息。 该股东名册集中托管在XX市政府指定的登记托管机构(XX国际高新技术产权交易所)。公司置备的股东名册为登记托管机构登记确认的股东名册的副本。 第二十条公司可以按照相关规定发行无记名股票。 第二十一条股东股份除普通股以外,还存在优先股类别。优先股享有优先分

合作联社章程

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社名称:涉县辽城乡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 第二条本社性质:涉县辽城乡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是按照“政府主导、供销社主办、农民主体”原则,由本辖区内承认本社章程,从事各类农业生产经营或提供其他农村社会化服务的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和农民专业合作社自愿组成的,具有管理、协调、指导和服务功能的合作经济组织,兼具经营性和公益性。 本社在涉县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成立,依法享有独立的法人地位,其合法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 第三条办社宗旨:以服务三农为己任,以打造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联合体,提高农业生产组织化程度,调整农村产业结构,推动产业化发展为目标,着力改善、优化、提升本辖区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环境,引领、指导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健康快速发展。整合成员社之间的资金、技术、信息、营销、融资互保等资源优势,搭建联合发展平台,形成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发展格局,促进农业发展、农民增收和农村繁荣。 第四条本社地址:涉县辽城乡石门村 第五条本社由自愿加入本社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农民 合作经济组织组成。各成员单位实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人、财、物由各成员社自行管理,独立对外承担民事责任。本社的资金财产投入到成员单位或其他企业,依法享受权益。 第六条本社接受涉县供销农民合作社联合社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第二章业务范围 第七条本社的业务范围: (一)组织成员社遵守法律法规,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方针、政策,引领成员社健康发展。协助做好行业管理,搞好综合协调、监督与指导; (二)探索区域内农民增收致富的有效途径。为当地政府和有关部门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提供依据,并提出建议和要求; (三)规范成员社的组织和行为,帮助指导建立健全财务制度和管理制度; (四)维护成员社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当地政府及有关部门反映成员社的呼声与建议,积极为成员社争取政策支持,为其发展创造宽松的外部环境; (五)培育和发展以主导、特色产业为主的农民专业合作社,通过联合发展,有力带动农副产品产销结合,不断开辟国内外市场; (六)及时为成员社提供生产、流通和市场信息等服务。指导成员社进行现代化生产;通过牵线搭桥,帮助成员社与加工企业或营销组织建立稳定的产销关系,促进农产品转化增值和顺畅流通; (七)组织经验交流与技术推广。学习先进管理经验,促进成员社之间的交流和合作;举办各种培训班,提高成员社驾驭市场的能力;大力开展科技推广与运用,承办推广的报审及组织实施等工作。 第三章成员社 第八条本社成员社为团体社员。

医联体章程

医联体章程 Prepared on 22 November 2020

*****医疗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经县政府和县卫计局批准,*****与*****成立*****医疗联合体(以下简称医联体)。为规范医联体运行,合理配置医疗资源,优化资源结构,提高优质资源利用效率,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促进我县卫生事业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预防、保健、康复需求,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医联体组建的原则: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基层首诊、分级医疗、上下联动、共同发展。 第三条医联体组建的目标:强基层,保基本,建机制。第四条*****医疗联合体初期由*****和*****组成紧密型医疗机构,运作成熟后再逐步接纳*****行政区域内其他乡镇卫生院及所辖村卫生室等成员,新成员由松散型医疗联合体逐步过渡到紧密型医疗联合体。 第五条医联体总部设在*****,以*****为核心,依托其技术、人才和设备优势,以管理、技术和资本为纽带,形成规模效应,促进共同发展。医联体可根据政府政策要求和事业发展需要,适时吸收新的成员。 第二章医联体管理机构 第六条成立医联体管理委员会负责管理和重大事项的决策,医联体管理层与县人民医院管理层为两块牌子一套班子,成员单位法人代表参与管理层。医联体实行院长负责制,建立以管委会为核心的法人治理结构。实行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会议决定的组织原则。 第七条医联体管委会下设办公室做为其内设办事机构,负责具体协调实施医联体管委会的各项决定。 第八条医联体管委会的主要职责是:(一)制定医联体战略目标和发展规划。(二)制定并在医联体各医疗机构推行统一标准的运营管理制度和职责规范。(三)科学合理地确定医联体内各紧密型医疗机构的规模、布局和功能。(四)建立医联体内不同层次、不同类别的医疗机构分工协作机制。制定在各医疗机构之间实现分级医疗、双向转诊、上下联动、差异化服务、大型医疗设备共享和检查结果互认的具体制度和措施。 (五)制定医联体紧密型医疗机构管理层的任职资格、选拔任用等方面的管理制度,各医疗机构管理层由人医集团聘任,推进各医疗机构管理层的职业化、专业化建设。 (六)对医联体紧密型医疗机构人力资源进行统一管理。(七)对医联体紧密型医疗机构资金、资产进行统一管理。(八)建立医联体各医疗机构物资统一配送体系,实现后勤保障系统资源共享。 (九)统筹医联体内各紧密型医疗机构的专业学科发展、大型医疗设备购置及重要人才的引进。 (十)统一组织科研项目以及重大技术项目的攻关。十一)规范各种业务管理标准,建立统一、规范的医疗服务流程,实现业务管理资源的共享。建立各种检验、功能检查项目申请和检查报告的通用制度。逐步建立医联体统一标准的信息平台,实现网络系统和数据信息的共享。 (十二)对医联体松散型成员单位提供技术支持、人员培训和管理指导。 (十三)修改章程。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下面是CN人才网给大家整理收集的多人股份制公司范本,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多人股份制公司章程范本 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xxx市某某某有限公司 第二条:公司住所:xxx市路号

第三条: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甲方:某某某身份证号码: 住址:xx省苏州市室 乙方:某某某身份证号码: 住址:xx省江阴市号 丙方:xxx明道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住所:xxxxx市国泰北路1号

第四条: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二十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投资咨询,*****,*****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0万元。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甲方某某某:出资人民币2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20%; 乙方某某某:出资人民币2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20%; 丙方江苏明道法商务咨询有限公司:出资人民币60万元整,以货币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60%; 第十条: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股东不按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章程.doc

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社联社 (以下称本联社 )、股东(社员,下同)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本联社的组织行为,依据国家相关法律以及国务院、中国银行业监督委员会有关文件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联社名称:ⅩⅩ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第三条本联社是在ⅩⅩ市依法设立,由股东入股组成,实行股东民 主管理的金融企业。 第四条本联社是独立的企业法人,具有法律人格,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义务。 第五条本联社注册资本为人民币 XX 万元,全部由股东缴纳的股本金构成。 本联社全部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本联社 承担责任,本联社以其全部资产对本联社的债务承担责任。 本联社的财产、合法权益以及依法开展业务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犯和干涉。 第六条本联社以安全性、流动性、效益性为经营原则,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自我约束、自担风险。 第七条本联社下设分支机构,按照“统一法人、授权经营、一级核算、分级考核” 的原则,在本联社授权范围内依法、合规开展业务,其民事责任依法由本联社承担。

第八条本联社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本联社的组织与行为、本联社与股东、股东与股东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第九条本章程所称其他高级管理人员是指本联社的中层以上干部。 第二章经营宗旨和业务范围 第十条本联社的服务宗旨是:为农民、农业、农村经济服务,为社区、企业、居民服务,为ⅩⅩ市城乡经济协调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经银行监管机构批准,本联社可以经营下列业务:(一)吸收公众存款,办理个人、对公存款业务; (二)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贴现业务; (三)办理国内结算、票据业务; (四)代理其他银行的金融业务,代理收付款项及受托代办保险业务,代理发行、兑付、承销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五)买卖国债和政策性金融债券; (六)按银行监管机构的规定从事同业拆借; (七)提供保管箱服务; (八)经银行监管机构批准的其他业务。 第三章股份 第一节股份发行 第十二条本联社以发起设立的方式设立,本联社发行的全部股份由各发起人足额认购。

专业医疗机构联合体章程

精神卫生、妇幼保健和公共卫生服务医疗 机构医联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2012年主要工作安排的通知》(国办发〔2012〕20号)的精神要求,进一步探索深化我市公立医院改革的工作路径,建立科学有效的分级诊疗、双向转诊等分工协作机制。重点发挥我市卫生系统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优化卫生资源配置,提高城乡各医院的整体水平,开展城乡医院的合作,达到区域医疗资源的共享化、医疗水平的现代化、医疗服务的人文化、医疗消费的低廉化目标,促进我市卫生事业全面健康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等需求。由枣庄市立二院、市立三院牵头,与市内城乡家医院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协定,经枣庄市人民政府批准,成立枣庄市妇幼保健及公共卫生医联体、枣庄市精神卫生医联体。 第二条医联体的宗旨。以党的十八大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为基点,以经营管理、医疗技术合作、公共卫生服务、保健、康复协作为纽带,探索建立行之有效的业务指导与合作机制,形成

城市大医院与基层医疗机构之间的良性互助局面,让优质专家资源下沉到社区群众中去,实现医联体内部的检查结果互认、双向转诊、分级诊疗等。成立医联体能够进一步扩大专业医联体的知名度,提高各成员单位在群众中的声誉,拓宽服务群体,在努力提高社会效益的同时,不断提高医疗技术水平和服务质量,最大限度地满足人民群众的医疗、保健、康复和公共卫生服务需求。 第三条医联体的性质。在市卫生局直接领导下,由牵头医院组建,领导、指导成员单位,自愿联合,发挥现有人力、技术、设备优势,提高专业医院的整体水平,优势互补、资源重组,减少重复购置,降低成本,形成的人才、技术、设备等医疗资源互补,科研教学共享、利益共享,各医联体成员单位自主经营单独核算的签约方式医疗服务医联体理事会框架,以合作形式共同构建的松散型医疗医联体。 第四条医联体的建设过程。我市医联体建设将分三个阶段完成,第一阶段,初级医联体阶段。本阶段是医联体内各单位业务上的合作,人事、财务等管理权限不变,原来享有的各项政策继续实施。具体实施方案及细则,由各医联体自行制订。第二阶段,高级医联体阶段。本阶段医联体整合为集人权、事权、财权于一体,相对独立的法人医联体。第三阶段,医联体推广阶段。高效整合区域卫生资源,在全市范围内推行医联体运行机制,由专业管理团队负责医联体日

多人合伙股份有限公司章程(整理版)

XXXXXX有限公司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由xxx、xxx、xxxx三人共同出资,设立XX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中的各项条款如与法律、法规的规定相抵触,以法律、法规的规定为准。 第二章公司名称和住所 第三条公司名称:XXXXX有限公司。 第四条住所:XXXXXXXXXX。 第三章公司经营范围 第五条公司经营范围:XXXXXXXXXXXXXX(不含金融、证券、期货投资咨询)。(以上经营范围以登记机关核发的营业执照记载项目为准;涉及许可审批的经营范围及期限以许可审批机关核定的为准)。 第六条公司改变经营范围,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的经营范围中属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规定须经批准的项目,应当依法经过批准。 第四章公司注册资本 第七条公司注册资本:XXXX万元人民币,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

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股东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八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的,应当修改公司章程,并向登记机关办理变更登记。 公司增加注册资本,股东认缴新增资本的出资,依照《公司法》设立有限公司缴纳出资的有关规定执行。公司以法定公积金转增为注册资本的,公司所留存的该项公积金不得少于转增前公司注册资本的25%。 公司减少注册资本,自公告之日起45日后申请变更登记,并提交公司在报纸上登载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公告的有关证明和公司债务清偿或者债务担保情况的说明。 第九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认缴出资。 第十条公司变更注册资本及其他登记事项,应当向原公司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未经变更登记,公司不得擅自变更登记事项。 第五章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出资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第十一条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如下: 股东姓名住所身份证(或证件)号码 第十二条股东的出资数额、出资方式和出资时间:

专业合作社联合社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农村合作组织的组织化程度,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增加成员收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联合社名称:博力丰农民专业合作社联合社(以下简称联合社),理事长为联合社法定代表人。联合社法定代表人:伍大利。 第三条联合社是由农民专业合作社、社会团体、企业法人等自愿组建的经济联合体。以种植产业为基础,资本为纽带,联合合作为核心,助农增收为目标,谋求共同利益为宗旨。实行独立核算、民主管理、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风险共担、利益共享。 第四条联合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贴、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力,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联合社成员以其成员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联合社承担责任。 第五条联合社按照《农民专业合作社财务会计制度(试行)》进行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第六条联合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出资 第七条联合社出资以货币出资为主,由三类成员共同出资设立,成员出资额度为300万。 第八条本社成员认缴的出资额须在两个月内交情,并由联合社向成员颁发出资证明书。 第九条联合社增加或减少出资成员须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 第十条经理事会审核,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成员出资可以依法转让。 第三章成员 第十一条从事种植生产经营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企业等,具有一定生产经营规模或经营服务能力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即可申请加入联合社。联合社成员以专业合作社为主体,专业合作社至少占成员总数的80%以上。

2019.6.17联合体章程

滑县昌盛种业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第一条成员联合主旨 按国家和省政府关于促进农业产业化联合体发展指导意见,结合昌盛种业实际,为适应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蓬勃发展的新形势、新要求,组织成立农业产业化联合体,进一步促进我县区域农业产业化发展,现拟定以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昌盛种业为带动主体联合体章程。 第二条成员联合特征 本章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尊重各经营单位的市场主体地位。农业产业化联合体不是独立法人,是由昌盛种业牵头的龙头企业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种田大户等多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组成,各成员保持产权关系不变、开展独立经营,在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基础上,通过本章程,签订合同、协议,以分工协为前提,以规模经营为依托,以利益联结为纽带,缔结一体化农业经营组织联盟。以昌盛种业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为引领、以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为纽带、以带动农户增收为根本,各成员明确功能定位,实现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第三条成员经营范围

按照国家现代农业发展的方针政策和供给侧改革方向,依据县委、县政府农业发展规划,结合昌盛种业实际,主要开展小麦新品种选育繁育、加工销售,玉米新品种推广、商品粮加工销售,无人机植保、农资销售、土地托管、农村电商、代收代储、农技推广等服务,组织落实上级相关部门农业项目在成员单位的实施。 第四条成员所具作用 充分发挥联合体的作用,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以“公司+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户”组织模式,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发挥各自优势,分工协作,促进家庭经营、合作经营、企业经营协同发展,推进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构建上下游相互衔接配套的全产业链,实现单一产品购销合作到多元要素融合共享的转变,推动订单农业和“公司+农民合作社+农户”等经营模式创新,促进农业提质增效,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 完善利益联结机制,提升农业产业价值链,强化昌盛种业、农民合作社和家庭农场合作,示范带动普通农户共同发展,将其引入现代农业发展轨道,同步分享农业现代化成果,促进农民持续增收。 推动产业链上下游长期合作,降低风险和交易成本,稳定经营预期,促进多元经营主体以市场为导向,加大要素投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通用版

编号:_______________ 本资料为word版本,可以直接编辑和打印,感谢您的下载 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通用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公司名称第二条 公司住所第三条 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1、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2、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第四条 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 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 宗旨、经营范围第六条 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 公司经营范围第三章 注册资本及出资第八条 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 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1、甲方 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2、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第十条 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 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 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 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2、股东的出资额;3、出资证明书编号。 风险提示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 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第十三条 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 1、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其他股东的______同意。 股东应就其股权转让事项书面通知其他股东征求同意,其他股东自接到书面通知之日起满____日未答复的,视为同意转让。 其他股东不同意转让的,不同意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股权,不购买的,视为同意转让。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参考范本 农民专业合作社章程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及国家有关政策的规定,本范本仅供参考。 本示范章程中的楷体倾斜文字部分为解释性规定或示范性范例,其他字体部分为示范性规定。农民专业合作社根据自身实际情况,参照本示范章程制订和修正本社章程。

专业合作社章程 【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由全体设立人一致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保护成员的合法权益,增加成员收入,促进本社发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由【注:全部发起人姓名或名称】等人发起(其中,农民成员人,占成员总数的%)。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本社名称: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元。 本社法定代表人:【注:理事长姓名】。 本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三条本社以服务成员、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为宗旨。成员入社自愿,退社自由,地位平等,民主管理,实行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利益共享,风险共担,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本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四条本社以成员为主要服务对象,依法为成员提供农业生产资料的购买,农产品的销售、加工、运输、贮藏以及与农业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主要业务范围如下:【注:根据实际情况填写。如: (一)组织采购、供应成员所需的生产资料; (二)组织收购、销售成员及同类生产经营者生产的产品;

(三)开展成员所需的运输、贮藏、加工、包装等服务; (四)引进新技术、新品种,开展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培训、技术交流和咨询服务;……等。 上述内容以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所核定的业务范围为准。】 第五条本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六条本社每年提取的公积金,按照成员与本社业务交易量(额)【注:或者出资额,也可以二者相结合】依比例量化为每个成员所有的份额。由国家财政直接补助和他人捐赠形成的财产平均量化为每个成员的份额,作为可分配盈余分配的依据之一。 本社为每个成员设立个人账户,主要记载该成员的出资额、量化为该成员的公积金份额以及该成员与本社的业务交易量(额)。 本社成员以其个人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本社承担责任。 第七条经成员大会讨论通过,本社投资兴办与本社业务内容相关的经济实体;接受与本社业务有关的单位委托,办理代购代销等中介服务;向政府有关部门申请或者接受政府有关部门委托,组织实施国家支持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的建设项目;按决定的数额和方式参加社会公益捐赠。【注:上述业务农民专业合作社可选择进行。】第八条本社及全体成员遵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依法开展生产经营活动。 第二章成员

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

博罗县—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章程 (样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本社资产的经营和管理,保障集体和股东的合法权益,依照《广东省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管理规定》,结合本社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社在人民公社体制时期是—公社—大队,从1980 年实行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之后至股份合作制改革之前为镇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经济联合社。 第三条本社的全称:广东省博罗县—镇—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名称缩写:博罗县 _镇_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 本社住所:博罗县______镇____ 村。 第四条本社遵守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在坚持社会主义集体所有制的前提下,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促进集体资产保值增值,为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实现共同富裕。 第五条本社实行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依法享有独立进行经济活动的自主权,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六条本社履行以下职责: (1)经营管理属于本社成员集体所有的土地和其他资产; (2)经营管理依法确定由本社使用的国家所有的资源性资产及 其他资产; (3)管理政府拨给的补助资金以及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捐赠 的资产和资金; (4)办理集体土地承包、流转及其他集体资产经营管理事项;

(5)为本社股东提供公共物品和公共服务; (6)法律、法规、规章、政策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七条本社在 _镇_村中国共产党组织的领导下,接受各级人民政府和_村民委员会的监督,并接受各级农业行政主管部门的指导、监督和服务。 第二章资产产权 第八条本社所有的资产包括: (一)法律规定属于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约160亩等自然资源,兴办集体企业、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使用本社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 本社分配的宅基地、自留地、自留山的土地产权属于本社集体所有; (二)本社兴建的建筑物、构筑物和购置的交通、通讯、电力、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体育设备等财产; (三)本社兴办的集体企业、公益事业单位的资产; (四)本社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合作兴办的项目中,按合同规定属于本社所有的资产; (五)本社及社办企业设立的专项资金,国家征用征收土地各项补偿费,本社集体建设用地流转收益,生产经营者缴交本社的承包款物、租金,本社“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等形成的资产; (六)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农业、渔业、畜牧 业、工业、服务业等资产; (七)本社及社办企业、公益事业单位拥有的现金、存款、有价证券和债权;

农业产业化联合体章程

太湖县兴牧肉鸡产业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由安徽兴牧畜禽有限公司、太湖县祥和禽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太湖县富山农业农民专业合作社、太湖县黄国兵家庭农场、太湖县周北中家庭农场、太湖县张长根家庭农场、太湖县汪满云家庭农场、太湖县汪闯华家庭农场、太湖县吕引华家庭农场、太湖县查如海家庭农场、太湖县刘振水家庭农场、太湖县大石乡裕兴养殖场、太湖县茗南结华生态家禽养殖家庭农场等单位和个人共同协商,作为初始成员单位成立太湖县兴牧肉鸡产业化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第二条为维护联合体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联合体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本联合体于2015年12月1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联合体名称:太湖县兴牧肉鸡产业化联合体。本联合体住所:太湖县新城太望路(安徽兴牧公司办公大楼内)。 第四条联合体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肉鸡养殖业为基础,以安徽兴牧畜禽有限公司为龙头,积极推进肉鸡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互连互通,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增强联合体成员抗风险能力,保障联合体资产的增值增效。

第五条本联合体业务范围:肉鸡育种、孵化、养殖、销售、饲料加工、肉鸡初加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技术信息、运输等。 第六条本联合体由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售等与肉鸡养殖关联的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组成,作为社会团体成立。 第二章成员资格 第七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联合体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联合体成员。 第八条加入本联合体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经本联合体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九条本联合体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联合体实行民主管理。 (二)享受本联合体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享受各级政府对联合体的各项扶持; (四)查阅本联合体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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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号:_____________二人股份制公司章程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公司章程为建立本公司运行机制,确立和规范公司组织和行为准则,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特制定本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公司名称: 第二条公司住所: 第三条公司股东姓名及身份证号码: 1、甲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2、乙方:身份证号码:住址: 第四条股东的合营期限(即公司的营业期限)为________年,自公司营业执照签发之日起计算。 第五条公司为____________公司,股东以____________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财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第二章宗旨、经营范围 第六条公司宗旨:守法经营,恪守信用,服务经济发展。 第七条公司经营范围: 第三章注册资本及出资 第八条公司的注册资本为:人民币________万元。 第九条股东各方的出资额、出资方式、出资时间和出资比例: 1、甲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

2、乙方____________:出资人民币________万元整,以___________(出资形式)于公司登记前一次性出资缴清,占注册资本的________%。第十条股东各方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各自认缴的出资额,经法定的验资机构验资出具验资报告。股东不按规定缴纳所认缴的出资的,应当向已按时足额缴纳出资的股东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一条公司成立后,应向股东签发盖有公司印章的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1、公司名称; 2、公司登记日期; 3、公司注册资本; 4、股东的姓名、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5、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第十二条公司备置股东名册,股东名册记载下列事项: 1、股东的姓名或名称及住所; 2、股东的出资额; 3、出资证明书编号。风险提示: 由于股东出资人持有的股权属于财产权,因此是可以和房屋、土地、车辆、存款等有形财产一样发生继承的,如果股东出资人死亡则其继承人有权继承其名下的出资股份。如果公司股东出资人为了防止发生此类情况,避免有不熟悉的继承人通过继承成为公司股东,那么可以对股份的继承做出特别约定,比如股东出资人死亡则由其他股东收购其股权,而由其继承人分割股权价款等。

专业合作社章程范本

()专业合作社 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维护合作社及其全体成员的合法权益,规范合作社的组织和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合作社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自愿联合、民主管理的互助性经济组织。在()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号()。 第三条合作社注册名称: 第四条合作社住所:,邮政编码: 第五条合作社设立人及出资额分别为: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出资额() 合作社成员出资总额:壹拾捌万元(¥180,000元),于年月日召开设立大会。 第六条合作社的法定代表人:() 第七条合作社的经营宗旨,是为其成员提供种苗、种植

技术以及产品的销售、加工以及与种植生产经营有关的技术、信息等服务。

合作社的经营范围为: 第八条农民专业合作社应当遵循下列原则: (一)成员以农民为主体; (二)以服务成员为宗旨,谋求全体成员的共同利益; (三)入社自愿、退社自由; (四)成员地位平等,实行民主管理; (五)盈余主要按照成员与农民专业合作社的交易量(额)比例返还。 第九条合作社对由成员出资、公积金、国家财政直接补助、他人捐赠以及合法取得的其他资产所形成的财产,享有占有、使用和处分的权利,并以上述财产对债务承担责任。 第十条合作社成员以其账户内记载的出资额和公积金份额为限对合作社承担责任。 第十一条合作社及全体成员从事生产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法律、行政法规,遵守社会公德、商业道德,诚实守信。 第十二条本合作社章程自生效之日起,即成为规范合作社的组织与行为、合作社与成员、成员与成员之间权利义务关系的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对合作社、成员具有法律约束力的文件。

章程2

农村合作社联合体章程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由****农产品合作社、**惠农农产品加工专业合作社、**农产品营销协会、**农产品经纪人协会牵头,**惠龙果蔬特色种植专业合作社、**玉龙养殖专业合作社、****农机专业合作社等单位和个人协商,作为初始成员单位成立**粮食产业联合体(以下简称联合体)。 第二条为维护联合体和成员单位的合法权益,规范联合体的组织和行为,根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和有关法律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三条本联合体于2019年7月20日召开设立大会成立。本联合体名称:**农业产业联合体。本联合体住所:面。 第四条联合体的经营宗旨:以科技为先导,以市场为导向,以种植、养殖业为基础,以农产品深加工为龙头,积极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的进程,优化资源配置,互连互通,拓宽农产品流通渠道,拓宽农业融资渠道,增强联合体成员抗风险能力,保障联合体资产的增值增效。 第五条本联合体业务范围:流转土地进行农业种植、养殖、农产品销售、加工、运输、贮藏、物流配送,提供与农业生产经营相关的技术、信息服务等。 第六条本联合体由种植、养殖、加工、运输、贮藏、销

售等与农业关联的企业或个人组成,作为社会团体成立。 第二章成员资格 第七条具有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和从事与本联合体业务直接有关的生产经营活动的企业、事业单位或社会组织,承认并遵守本章程,履行本章程规定的加入手续,可申请成为本联合体成员。 第八条加入本联合体须履行以下程序: (一)提交书面申请,承诺遵守章程规定的各项义务; (二)经本联合体成员(代表)大会(或理事会)审核并讨论通过。 第九条本联合体成员享有下列权利: (一)依法请求、召集、主持、参加成员(代表)大会,并行使相应的表决权、选举权和被选举权;按照章程规定对本联合体实行民主管理。 (二)享受本联合体提供的各项服务; (三)享受各级政府对联合体的各项扶持; (四)查阅本联合体章程、成员名册、成员(代表)大会记录、理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财务会计报告和会计账簿; (五)对本联合体的工作提出质询、批评和建议; (六)提出退出申请,依照本章程规定退出本联合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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