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00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00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00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00

精心整理

XXXXXXX煤矿

项目部

XXXXXXX煤矿项目部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安全是煤矿工人的命根子,没有安全煤矿工人就无法生存,我们要以安全求生存,以质量为效益,以质量为基础工作保证安全,为了进一步搞好我们的安全工作,实现安全目标,只有充分发挥项目部的所有员工,让所有的管理人员及员工都盯住安全工作不放,结合项目部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

第一部分通风、瓦斯、粉尘管理

第1条瓦斯超限作业,处罚瓦检工30元~300元。

第2条放炮不执行“一炮三检”制,处罚瓦检员50~200元,值班队干50元,班长30元。

第3条风筒漏风一处,处罚瓦检员20~100元(一寸以上的口子开始)。

第4条风筒口到碛头超过5米,处罚瓦检员30~200元。

第5条排放瓦斯不按规程规定(特别是撤人、布岗)处罚队长200元、值班队干100元,瓦检员100元。

第6条损坏风筒处罚责任人50元~500元。

第7条瓦检员不按时填写瓦斯牌板和手册处罚30~100元。

第8条瓦检员乱填、假填、不填的,处罚瓦检工100元。

第9条主大巷风筒脱落一小时不处理,处罚瓦检工、值班队干各50元。

第10条带失效仪器入井检查,处罚瓦检员100元。

第11条瓦斯超限时,必须通知所有受灾人员,不通知处罚瓦检员100~500元。

第12条瓦斯超限必须向项目部江报,并要求查明原因,不汇报,不查明原因,处罚瓦检员50~200元。

第13条巷道内必须设2~3组防尘喷雾器(放炮、喷浆时开启使用),不安装处罚队长100元。

第14条放炮后碛头粉尘大,不开起喷雾器,使用后不关,处罚操作者50元,出矸必须洒水,不洒水,处罚耙斗司机、班长各30元。

第二部分机电、运输管理

第15条有一处失爆处罚电工100~300元,队长50元。

第16条挡车栏、声光信号,其中一项失效处罚值班队干30元,绞车工、磨盘工各50元。

第17条不使用挡车栏、声光信号,一次处罚信号把勾工50元。

.

精心整理

第18条赶车处罚责任人200元~500元。

第19条绞车工种开车离岗处罚100元~300元。

第20条绞车工不听从信号指挥处罚绞车工200元,造成后,一并追究其责任。

第21条绞车工不带电下放,处罚50~100元。

第22条信号把勾工不把插销插到位,处罚50~200元。

第23条对乱打信号人员,处罚100元,造成后果的一并追究其责任。

第200

第35条电工带电作业处罚30~100元。

第36条电工操作时不挂牌处罚50元。

第37条停送电不按规定处罚50~300元,造成后果,追究责任。

第38条耙斗司机必须保护好耙斗附近15范围内的所有电器设备,如有损坏处罚30~200元(根据损坏程度而定)。

第39条耙斗司机启动耙斗机时,必须观察有无行人,否则弹伤人员处罚30~500元(根据受伤程度而定)。

.

第40条耙斗司机不插挡绳杆处罚司机50元/次。

第41条缺一个地棍,处罚道工20元。

第三部分顶板管理

第42条碛头无找顶敲棍一长一短,缺一根处罚值班队干50元,班长50元。

第56条有一处危岩末处理,处罚值班队干50元,班长30元。

第57条松渣、松块有5处以上处罚值班队干50元,班长30元(耙斗至碛头)。

第58条放炮后不检查,不找顶就进入碛头工作处罚班长50元。

第59条炮烟未散进入碛头处罚瓦检工、班长各50元。

第60条规定打探眼不按规定打的处罚值班队干、班长各100元/个。

第61条不戴矿帽休息处罚20元。

第四部分火工产品管理

第63条炸药、雷管箱未装箱上锁处罚放炮工100元/个。

第64条乱丢、乱放处罚操作者责任者50~100元。

第65条雷管、炸药放在电缆上处罚操作者200元。

第66条私拿电雷管、炸药者处罚100元/条、个,造成事故责任追究刑事责任。

第67条不实行分装分运,处罚放炮员、班长各100元。

第68条实物与帐目不符合处罚放炮员50~300元。

第69条由于火工产品管理不善,上级检查的罚款由队长、放炮员、值班队干、班长承担罚款金额。

第70条损坏的电雷管、炸药按5倍价格进行处罚责任者。

第71条检到一条药,处罚放炮员20元(以此内推)。

第72条检到一条电雷管,处罚放炮员20元(以此内推)。

第73条检到5发雷管、5条炸药以上,处罚班长、放炮员各50~200元。

第74条背炸药、电雷管人员距离保证10米以上,处罚30元/人。

第75条背炸药、电雷管人员必须行走两侧,人行道不得行走道心,否则处罚30

.

精心整理

元/人。

第五部分放炮管理

第76条不布置警戒岗位罚班长100元。

第77条放炮员必须最后一个离开放炮现场,亲自搜集人员,不进行搜集,处罚放炮员100元。

第78条处罚残炮、瞎炮必须按规定,不按规定处罚值班队干100元,处罚班长50

第元。

第元,瓦检员

第89条放炮员在放炮时脱岗,处罚300元,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

第90条要害工种睡觉(用矿灯照三次未醒)处罚100元,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

第92条抽水工打干泵,处罚50元/次。

第93条通知要害工种人员参加培训不参加的,处罚50元/人次。

第94条不带上岗证上岗的,处罚50~200元。

第七部分其它

第95条未参加培训的新工人,队安排上班的,处罚队长100元,(造成事故追

.

究队长的责任)。

第96条未经同意私自带下井参观的处罚100元。

第97条队干部不组织班前会的处罚50元(班员不入井赔偿损失)。

第98条班员不参加班前会处罚30元(不准入井)。

第99条穿化纤衣服入井的处罚100元。

第100条带烟入井的处罚500元,井下吸烟处罚1000元。

第101条喝酒入井处罚50元~300元。

第102条违章指挥处罚50元~300元(造成事故追究其责任)。

第103条违章作业处罚50元~200元(造成事故追究责任)。

第104条违犯劳动纪律处罚50元~150元。

第105条安排救灾人员,不服从抢救的处罚50元~500元。

第106条不服从安排的处罚50元~200元。

第107条工作不负责任,造成他人受伤的处罚30~500元,造成重大事故的追究其责任。

第108条有安全隐患安排不处理的处罚30~200元。

第109条损坏仪器、仪表照价赔偿后,并追加100元。

第110条隐瞒事故不汇报的处罚100元。

第111条班组发生两人次轻伤(休息7天以上的)处罚值班队干50元,班长30元,本月发生第三次轻伤的加倍处罚。

第112条班组发生一人次重伤,处罚班长200元~300元,处罚值班队干200元~500元,处罚班长200元~500元。

第113条班组发生一次重伤,班组单价降低10%。

第114条不参加安全学习的处罚20元/次。

第115条不参加安全培训的处罚30元/次。

第116条井下睡觉处罚50元(用矿灯照三次未醒)。

.

精心整理

第117条井下打人处罚300元,并支付医疗费用。

第八部分碛头质量

第118条巷道几何尺寸不符合图纸设计要求的,处罚值班队干50~200元,班长30~100元。

第119条本班的欠挖要求在24小时之内处理完,超过24小时处罚值班队干50~300元,班长30~200元,超过48小时未处理的,处罚队长50~300元。

第元。

第300元。(并要求返工,项目部不支付返工费用),严重的处罚队长50元~200元(严重的要求返工,返工费、材料费由水沟班承担)。

第126条水沟、梯步的平整面必须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处罚班长50元,并要求返工。

第127条水沟的欠挖超过0.2米,由队长安排生产班组敲炮。

第128条水沟、梯步原则上在检查工程质量时,必须跟到离耙斗机后不超过20米,否则处罚队长200元。(除特殊情况而外,经项目部经理同意可以延长距离)

.

第十部分锚杆、挂网、喷浆

第129条锚杆:

锚杆的角度、长度、药卷、锚盘、锚杆的拉力、锚盘必须紧贴岩邦,锚杆的丝扣不能损坏,锚盘外露出锚杆丝扣20~50mm,锚杆的间排距符合设计。

以上其中有一项不合格的处罚20元/根,如果因返工计算材料费40元/根。

第130条挂网:

挂网按作业规程规定的设计要求悬挂,不按规定处罚班长20元/张。

第131条网与网之间的搭接,至少不得低于三处的捆绑,搭接要求牢固,不合格的处罚班长20元/张。

第132条网必须挂入锚盘内,并紧贴岩邦,一根不合格,处罚班长20元。

第133条喷浆的厚度必须按设计要求的规定,不合格的由喷浆班组返工。

第134条喷浆的平整度必须符合要求,不合格由喷浆班组返工,并处罚班长50元。

第135条喷浆后的回弹,必须班班清理和收集,并保证管、线、设备的卫生,有一件不处理,处罚班长100元,每个班员处罚50元。

第136条喷浆距离必须跟拢离耙斗机后20米,(除特殊情况而外)。

.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内容)

第一章安全文明施工处罚实施细则 1.1 项目部发生安全事故,按下列标准实施经济处罚。 1.1.1发生一次因工负伤3人以上的事故,每负伤1人罚施工队6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1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500元。 1.1.2发生一次因工重伤事故,每重伤1人罚施工队15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2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 1.1.3发生一次因工1至2人死亡事故的,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2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1000元。 1.1.4发生一次因工死亡3人以上的重大死亡事故,每死亡1人罚施工队40000元,另一次性处罚项目部安全责任人5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2000元。 1.1.5重大经济损失事故经济处罚。发生机械设备、火灾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由责任队赔偿,并一次性处罚施工队10000—20000元,处罚安全责任人2000—3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人均800元。 1.1.6对各类事故的责任人的处罚比照安全责任人处罚金额的2倍处罚。 1.2 安全、文明施工 1.2.1项目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的工作不重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处项目负责人罚款10000元,其他安全管理人员3000元。 1.2.2施工人员未经安全三级教育进入施工现场上班作业,按本班组人数处以50元/人次罚款。 1.2.3不戴安全帽每人次罚款100元,安全网设置不符合要求的视情况罚款300~500元,高空作业不系安全带每人次罚款100元。 1.2.4“四口”(楼梯口、电梯井口,预留洞口、通道口),五临边(尚未安装栏杆的阳台周边、无外脚手架防护的楼面与屋面周边、分层施工的楼梯与楼梯段边、井架、施工电梯或外脚手架等通向建筑物的通道的两侧边、框架结构建筑的楼层周边、上下跑道及斜道的两侧边、卸料平台的外侧边、雨篷与挑檐边、水箱与水塔边等)防护每一处不到位,罚款100元。未经许可擅自拆除四口及临边围护和其他安全防护设施每次罚500-800元。 1.2.5施工现场基坑周围必须设置栏杆防护,未做防护罚款 300元。 2.5 施工人员违章作业;特殊工种如发现无证或人证书不符上岗要求的,处100-200元/人次罚款。 1.2.6对有下列不安全行为及违反安全操作规程者,每人每次罚款100元。 1.2.6.1攀越护栏、脚手架,坐在外脚手架扶栏上休闲,在脚手架上乘凉睡觉、在脚手架上嬉戏打闹、追逐者; 1.2.6.2赤脚、赤膊、穿拖鞋、高跟鞋、易滑鞋上班作业者; 1.2.6.3高处作业任意向上或向下抛投物料工具等者; 1.2.6.4施工作业人员酒后上高空作业者(当事人100元、班长200元);

现场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 为进一步加强XXX建设工程的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范质量、安全行为,明确管理职责,实现创优质工程的目标,结合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大唐新能源云南寻甸高本山风电场工程质量、安全现场管理规定》,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安全,发挥投资效益。特制定如下管理条例。 第一篇 工程质量管理规定 一、一般规定 第一条、工程质量检查、检验、验收必须依据现行的国家和行业的规范、规程、标准、设计文件及有关规定和合同文件的要求进行。 第二条、承建单位必须强化施工过程中各个环节、各个工序的质量检验,对各工序实施“三级检查制度“,即:班组自检,施工队复检,项目部终检。 第三条、承建单位“三级检查”合格后,由监理人对其进行验收,监理人验收合格签证后,承建单位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的施工,隐蔽工程和关键部位的质量检查验收时,业主、监理、设计人应共同参加,并签署意见。 第四条、施工单位必须按照和业主签订的合同协议书中规定的质量目标和质量要求组织工程施工,施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和行业工程建设的强制性标准;必须严格按照监理签发的设计施工图纸和施工技术标准施工,不得擅自修改设计。 第五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完善的质量责任制,项目经理是工程质量第一责任人,逐级制定完善的岗位职责、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建立质量事故责任追究

制度。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按规范和合同要求,对建筑材料、构件及设备等进行检验。不得使用不合格产品。 第七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施工质量的检查制度,严格工序管理、作好各项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记录要做到字迹清晰、齐全规范,原始记录不得随意涂改,并满足档案管理要求。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参加建设单位或监理人组织的工程阶段验收和竣工验收工作,提供完整的工程质量资料、试验成果、技术档案并提交竣工报告。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参加质量事故调查,提交调查报告。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编写质量统计报告并及时报送监理人。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负责有关工程质量方面的资料收集、整理归档和移交等。 第十二条、承建单位必须及时上报施工组织设计,检验所使用的设备、原材料、计量器具是否合格。 第十三条、施工单位必须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并保证有效运行。 第十四条、分部验收应在所有单元工程检查验收合格的基础上,由监理人组织联合检查验收,并签署验收结论。 第十五条、工程阶段验收、竣工验收、由业主按照国家有关验收规程及大唐公司的有关规定组织检查验收。 第十六条、监理人在下达开工令前必须对承建单位有关施工组织设计的制定和落实情况进行审查,对主要材料、设备和质量管理状况必须进行复检,复检满足要求后方可下达开工令。 二、处罚规定 第一条、施工单位项目部的质量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未建立或未经监理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经本企业研究,决定制定以下相关食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和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三、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四、食品质量自检制度 五、不合格食品退市制度 六、食品购销台账制度 七、食品质量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组织机构和岗位职责 组长: 成员:

岗位职责: 1、组长为企业法人,是食品质量安全的第一负责人,对本单位区域内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负总责,统一领导、协调本单位区域内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协调机制和监督管理责任制。 2、食品安全管理人员为本单位食品质量安全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督促公司采购人员、销售人员、包装人员、发货人员等员工按公司规定的相关制度执行。 3、公司内凡是直接接触产品人员是食品安全的执行人员,对各自环节负直接责任,并按公司食品安全制度履行自已的职责,保障所经营的食品安全卫生。

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为保障进口食品质量安全,保护群众身体健康,根据《食品安全法》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企业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 一、本企业的员工,凡患有痢疾、伤寒、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性疾病的人员,以及患有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或者渗出性皮肤病等有碍食品安全疾病的人员,一律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 二、抓好本企业员工的卫生知识和培训工作,教育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上班时必须穿戴整洁的工作衣帽,个人卫生必须做到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勤剪指甲。销售无包装的直接入口食品时,要做到防尘、防蝇,专柜加罩,售货时必须使用清洁、无毒的售货工具。 三、组织食品从业人员每年进行健康检查,取得合格健康证明后方可从事食品工作。 四、组织从业人员学习并掌握从事食品流转工作应具备的知识和技能。

(完整版)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保证项目 1、我公司为保证从事危险作业人无后顾之忧,同时减轻作业职工的负担,特别规定从事危险作业人,公司负责为其作业人员保险。认真贯彻实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生产方针,严格执行国家关于劳动生产和安全生产的有关规程、法规、政策,把安全工作放到第一位,并落实到实处。加强对所有参加施工的人员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学习有关安全生产操作规程,提高大家的安全意识,增强安全观念。建立健全各种规章制度,制定各种安全操作规程,警示牌要醒目挂在作业现场处,重要岗位、特殊工序制定专项安全措施,对特殊工种,必须持证上岗,确保万无一失。 2、用电安全: (1)一切电器设备、空架线路等安装工作,必须是有证且熟悉电工操作的人员进行,任何其他人员一律不得擅自安拆。严禁各电路、分电、分器设备等超标用电,以杜绝由于超负荷引起的各种安全事故。 (2)露天的配电箱其箱底离地面应符合规范要求(60CM),装置牢固,配电箱应有防雨和漏电装置,金属外壳必须接地装置,经常性检查电器设备和线路,尤其是移动性电缆线,经检查无损伤后方可使用,在使用时也应注意保护,电器设备如闸刀、开关、插座、漏电装置等有损坏或失灵的必须停止使用,待修整后方可使用。 (3)加强用电管理,制定值班制度,每天24小时内必须至少有一位持上岗的熟练电工在工地值班,随叫随到、防止事故发生,电工

操作应按操作规程施工,上岗时必须随带所必须的防护用品,严禁带电操作,同时必须普及职工安全用电和触电抢救知识,清除隐患、杜绝事故。 3、施工安全及施工现场安全 (1)施工人员进入现场,必须戴好安全帽和其他必要防护用品,严禁赤脚、穿拖鞋、高跟鞋进入工地。 (2)雨天施工注意排水和采取防滑措施。 (3)工程开始前,对施工区域内的周围环境、地下管线、地质情况进行全面考虑和详细了解,在施工中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处理,防止事故发生。 (4)施工现场内的机动车辆指派专人管理,所有车辆在施工区域内必须减速行驶。设立减速标志。 (5)加强现场安全宣传工作。现场设有工程施工管理责任区,悬挂各种安全标志牌,有规范的安全生产口号、标语和安全生产专用报栏,现场张贴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建立安全生产临控一览表。现场有可能发生安全事故的地点,要设置安全警告牌,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4、机械安全 (1)各种机械设备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按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严禁无证操作,且要定机定人操作。辅助作业人员必须安全技术培训后上岗。 (2)大型机械挖掘机、起重机等各制动器、离合器动作要灵敏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1996年12月26日陕西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2004年8月3日陕西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二次会议修正 2009年11月26日陕西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对《陕西省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保证建设工程质量,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以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第三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及时协调解决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中的重大问题,支持和督促有关部门及有关单位依法履行职责。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其所属的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负责具体监督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建设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五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基本建设程序,坚持先勘察、后设计、再施工的原则。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不得超越权限审批建设项目或者擅自简化基本建设程序。 第六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第七条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施工图审查、工程质量检测等单位及其从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和资格证书,并在其资质、资格允许的范围内从事相应业务活动。 第八条鼓励推广应用科学的管理方法和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环保、节能要求的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新技术。 第九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的行为,有权向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举报。 第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一条建设单位在与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签订的合同中,应当明确约定双方的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责任。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建设工程的特点和技术要求,组织勘察、设计、施工、监理等与工程建设有关各方进行设计交底和图纸会审。 第十三条建设单位应当严格按照国家有关档案管理的规定,及时收集、整理建设项目各环节的设计图纸和文件资料,建立健全建设项目档案。 第十四条建设单位应当将建设工程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计入工程造价,并在开工前一次性足额给付施工单位。 第十五条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机构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投资额在三十万元以上或者建筑面积在三百平方米以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者开工报告前,应当到建设工

安全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钱营孜维修站安全质量管理及考核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有效防范各类事故的发生,确实保障员工生命安全与健康;加强质量管理,确保产品质量,建设平安和谐厂区,促进全站各项工作健康有序地开展,更好地服务于各矿的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办法: 一、指导思想 以安全精细化管理为主线,不折不扣地践行“安全第一、精细管理、质量为本、服务至上”的宗旨,加强安全、质量管理,保证以“优质的产品、优良的服务”服务于各矿,全面提升安全质量管理水平。 二、奋斗目标 1、杜绝重伤事故及二级以上非人身事故,有效控制轻、微伤事故。 2、杜绝万元以上的责任事故。 3、全面加强产品质量管理维修产品返修率低于3%,争取实现零投诉。 三、安全管理措施 (一)、健全安全自主管理体系,结合自身安全管理的实际,进一步加强和完善车间各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全面做好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做到不留死角;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强化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站长是本站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车间主任是车间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班长是本班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 (二)、设备安全管理 1、所有设备均应承包到人,均应做到预防性检查,提前发现问题,

及时处理,减少事故的发生。 2、所有设备均应制定检修图表,设置检修记录,检修工必须按检修图表对设备认真检修,并认真及时填写检修记录。 3、检修中发现的问题能处理的应及时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及时向相关领导汇报,并在检修记录上认真填写,缺少一次记录或记录不规范的,每次罚责任人2分。 4、未按检修图表检修造成漏检的或检修工作不认真,应该发现问题的没有及时发现,每次罚责任人5分,造成设备事故的视情节开追查会后再处理。 5、所有人员在使用设备时应按设备操作规程操作,违章操作每次罚责任人20分,造成设备损坏的视后果再处理。 6、开关、移变、高爆、各车间主配电柜等的停、送电必须由电工进行,必须执行停、送电挂牌制度;严禁随意停、送电,发现一次罚责任人20分;停电时不挂停电牌又无人看守的,每次罚责任人20分。 7、风扇或其它设备用的电源线、乙炔氧气带严禁车压,违者每次使用人5分。 8、车间内里行车遥控器严禁外单位人员操作,违者每次罚责任人5分,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开追查会后再处理。 9、室外行车不用时驾驶室门必须上锁,勾头必须留住重物,两边的行走轮必须用斜木刹住,违者每次罚责任人5分,造成事故的视情节开追查会后再处理。 10、锚索钻机用的风包必须每天都放水。违者罚责任人2分。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88496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一、项目建设坚决贯彻执行国家颁布的各种质量管理文件、规程、规范和标准,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的思想,宗旨是优质、安全、高效至上。 二、项目要保证工程质量,由分管副总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和安检部组成的质量安全体系,专人负责施工质量、现场监督和检测及核验记录,并认真做好施工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整理完善各项施工技术资料,确保施工质量符合国家规范要求。 三、进行经常性的工程质量知识教育,提高操作人员技术水平。实行施工、检验、监管现场三同时制度,到关键部位时,公司相关领导和项目技术负责人、质量检查员以及职能部门到现场进行指挥和技术督导。 四、施工现场工程质量管理,严格按照施工规范要求层层落实,保证每道工序的施工质量符合验收标准。坚持做到每个分项、分部工程施工质量自检自查,严格执行“三检”制度;不符合要求的不处理好决不进行下道工序的施工,实行“质量一票否决”制。 五、隐蔽工程施工前,经自检合格后报监理公司查验,经监理工程师查验合格后及时办理隐蔽工程验收签证,方可进入下道工序的施工。 六、严格把好材料进出质量关,所有材料、配件、设施使用前必须获得职能部门检测同意或标定,不合格的材料不准使用,不合格的产品不准进入施工现场。工程施工前及时做好工程所需的材料复试,材料没有检验证明,不得进入隐蔽工程的施工。 七、建立健全工程技术资料档案制度,专人负责整理工程技术资料,认真按照工程竣工验收资料要求,根据工程进度及时作好施工记录、自检记录和隐蔽工程验收签证记录。将自检资料和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分类整理保管好,随时接受上级部门的检查。 八、对违反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的人,将按不同程度给予批评处理和罚款教育,并追究其责任。不达标不予签证、付款。对发生事故的当事人和责任人,将按上级有关规定程序追究其责任并做出处理。 图纸会审设计变更制度 一、工程实施工前必须对设计提供的图纸进行图纸会审,由公司按分类组织进行,具体由分管领导组织,项目部负责人与相关技术人员、工程监理、设计单位和有关各方一道查阅熟悉图纸、了解图纸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图纸会审意见。 二、图纸会审应做好记录,由分管领导和项目部组织会审单位,会审提出的问题及时解决,并详细记录,写成正式文件(必要时由设计单位另出修改图纸),监理(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代表和技术负责人均应签名盖章认可,列入工程档案。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28916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Product quality and safety management system model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一、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对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采购验证的管理,确保采购的产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企业应当建立并执行进货查验记录制度。 第二条采购产品入库前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对入库采购产品的品名、货号及数量等进行核对并记入台账。 第三条检查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有无厂名厂址、标签,有无生产许可证(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取得许可的);同时审查供货商的经营资格,并索取其工商营业执照和生产许可证的复印件。 第四条采购食品原料、食品添加剂、食品相关产品应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报告,如果无法提供有效合格证明的,必须按规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

第五条采购进口需法定检验的,应当向供货者索取有效的检验检疫证明。 第六条验收中如发现有上述问题,质检员有权拒绝入侔,并同时向经理汇报情况,作出处理。 第七条采购产品验收必须两人进行(仓库管理员应会同质检员),根据采购产品验证单的内容,认真严格的进行验收,并做好验收记录。 第八条验收中,发现假冒伪劣采购产品,质检员有权拒绝入库,随即报经理作出处理。 第九条验收发现采购产品不符或数量、质量有差异,质检员应即时和采购负责人联系,以便作出处理办法。 第十条验收完毕,由质检员和采购人员在采购产品验证单上相互签字,方能生效。 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记录制度 第一条从业人员必须接受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和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从事食品加工经营工作。 第二条办公室是人员培训的归口管理部门,应根据生产

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

安全质量环境管理制度 一、总则 1.为保证项目部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的实现, 所有施工人员应始终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坚决落实各项生产责任制。消除每道工序、每个环节的事故隐患,做到防范于未然。 2.牢固树立“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和“施工必须安全”、“安全才能施工”的思想,正确处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与进度、效益之间的关系,不盲目追求高速度、高产值而忽视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 3.要求各工区、班组要密切地配合安质部工作。认真学习安全和质量方面的法规、文件,掌握安全和质量标准,做到 “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质量”,“管生产必须管环境保护”,把安全、质量、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到重要议事日程中去。 4.对员工加强安全和质量、环境保护教育,增强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意识,提高技术水平,做到“施工按规范、操作按规程、检查按标准”,使“质量通病”得到控制。 5.在施工中严格按规范施工、按规程操作。认真执行各类施工作业指导书、施工技术交底以及国家、行业部门等与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有关的规定。 6.在施工过程中要最大限度地减少多发和惯性事故的发生。做好对车辆伤害、机械伤害、高空坠落、坍塌等多发事故和惯性事

故的预防工作,做好施工现场和生活区防火、防洪、防触电、防爆炸以及森林防火、环境保护工作。 二、安全、质量、环境保护目标 1.安全生产目标为:“五无、三控、两确保、一创建”。 1.1无重大及以上责任伤亡事故;无重大洪涝灾害责任事故;无特大交通责任事故;无特种设备严重及以上责任事故;无重大火灾事故。 1.2年因工责任死亡率、重伤率、负伤频率分别控制在 0.1 %o, 0.3 %o, 1O%o以下。 1.3确保年度安全管理目标实现;确保在用特种设备合格率100% 1.4创建安全文明标准工地 2.质量目标:(实现“三确保” “两杜绝”。) 2.1确保竣工工程一次验收合格率100%;确保优良率达90%^上;确保创优规划兑现。 2.2杜绝重大工程质量事故;杜绝发生严重质量不良行为影响企业信誉。 2.3创优规划: 单位工程出精品,标段工程创优质,满足全线争创“部优、国优”的规划要求。 3.环境保护目标: 达到一级环保标准及国家、铁道部对环境保护的相关要求。具体目标为: 3.1按国家、行业部门相关环境保护的条例与当地环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20161017

上海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条例 (2011 年12 月22 日上海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一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既有建筑物、构筑物的拆除、修缮,以及相关监督管理活动,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市建设行政管理部门是本市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综合监督管理部门,并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具体履行以下职责: (一)组织编制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相关的工程建设技术标准; (二)建立全市统一的建设工程监督管理信息系统; (三)指导、协调本市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四)对房屋建设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和公路工程等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实施监督管理。 市港口、水务、海洋、绿化、民防、房屋等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其他有关部门)按照法律、法规和市人民政府规定的职责分工,负责相关专业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区、县建设行政管理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的监督管理。 本市发展改革、安全生产监督、财政、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规划、经济信息化等行政管理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四条从事建设工程活动,应当严格执行建设程序。 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法定的权限和程序审批建设工程项目。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要求压缩建设工程的合理工期。 第五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以及其他与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有关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质量和安全管理体系,落实质量和安全管理责任。各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应当依法对本单位的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勘察、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许可

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规定 为全面落实“强基达标、提质增效”工作主题, 牢固树立“百年大计、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的理念,打造精品工程,切实强化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意识和关键环节控制,实施铁路建设项目质量安全红线管理,严肃查处质量安全违规行为,依据国家法律法规和总公司有关规定,结合铁路建设实际,制定本规定。 一、工作原则 (一)坚持依法合规。总公司相关部门和建设单位应依据法律法规、技术标准等规定,做好红线管理检查、督查工作,工作依据、处理标准、处理程序等要符合相关规定。 (二)鼓励自查自纠。鼓励建设单位和参建单位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整改问题,实现过程达标。对建设单位自查发现的问题,按照建设单位规定处理。 (三)形成强大合力。通过红线管理,促使建设单位切实增强质量责任意识,组织参建单位形成齐抓共管质量安全的强大合力,打造放心工程、精品工程。 二、红线问题及处理规定 (一)工程实体方面。

凡总公司检查发现建设项目存在以下违反质量安全红线问题的,各建设单位在半年内不接受责任单位投标,并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负责人和相关监理、检测人员清出铁路建设市场、记入“黑名单”;情节严重的,可要求施工单位将具体工点施工队伍清出现场。依据规定给予铁路局集团公司分管建设工作的副总经理、铁路公司总经理和分管副总经理通报批评、诫勉、警告、记过、记大过、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免职的处理;其他责任人员责成建设单位按照管理权限和本单位规定处理。 1.隧道初支、衬砌厚度和混凝土强度不足。 2.隧道不按规定的方法和安全步距开挖。 3.隧道施工不按规定开展围岩监控量测和超前地质预报,有毒有害气体逸出的隧道不按专项方案开展监测。 4.路基填料不符合设计要求,CFG 桩等地基处理检测不合格,边坡防护预应力锚索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5.桥梁桩基出现Ⅲ、Ⅳ类桩和钢筋笼长度不足;站房钢结构构配件不合格;使用不合格电缆。 6.现浇梁满堂支架、连续梁挂篮施工不进行专项设计,不按设计要求施工。 7.监理人员旁站不到位或现场随意签认,第三方检测数据虚假不实。 (二)建设行为方面。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公告 第84号 《湖南省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于2007年7月28日经湖南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湖南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007年7月28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条例。 交通、水利等专业工程以及单建人防工程的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对本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实施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法定职责,负责有关专业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法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实施综合监督管理。 第四条建设、勘察、设计、施工图审查、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相关单位,应当落实责任制度,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负责。 勘察、设计、工程监理、检验检测、施工等单位的执业人员,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执业资格,并在规定的业务范围内从事活动,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执业。 第五条鼓励推广应用符合安全、环保和节能要求的工程建设新材料、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技术。禁止使用危及施工安全、使用安全的材料、工艺和设备。 省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负责发布推广应用和淘汰使用的工程建设材料、工艺、设备和技术的目录。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优质工程和安全文明施工激励机制,对提高建设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水平作出突出贡献的单位或者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责任和义务

安全质量管理办法

目录 第一篇安全管理办法 (3) 第二篇质量管理办法 33 .……………………………………………第一篇 安全管理办法 目录 .3第一章:总则………………………………………………….3第二章:安全管理指导思想和目标………………………… 4 ……………………第三章: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5第四章:安全生产责任制……………………………………22第五章: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会议制度………………………22第六章:安全培训教育制度…………………………………23第七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制度……………………………25第八章: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26第九章:安全检查制度………………………………………27第十章:事故报告、调查、分析、处理制度………………27第十一章:安全生产考核奖惩制度…………………………32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部安全生产管理,确保施工和行车安全。根据《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铁路法》、《铁路工程施工安全技术规程》、《成铁工总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度,为规范项目部安全工作,制定本办法。 项目部必须严格执行本办法,坚决服从业主、监理单位和上级对第二条. 安全生产的监督、检查。 第二章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和目标 第三条安全工作指导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围绕“规范管理,强基达标,有序控制,持续稳定”的思路,抓好各项安全工作,以落实安全逐级负责制为基础,强化科学管理,制定严密措施,抓好实施控制,实现施工全过程安全生产。 第四条安全工作目标:杜绝一切铁路行车事故;杜绝重大责任路外伤亡事故;杜绝重大责任伤亡事故;杜绝重大责任火灾、爆炸事故;杜绝交通责任特大事故;杜绝设备重大责任事故;预防、控制职业病,防止急性中毒事故的发生。 第三章安全工作组织机构和保证体系 第五条为加强项目部的安全领导,成立以项目部领导和相关职能部门责任人组成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全面负责本工程在实施过程中的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工程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精编版】

前言 为切实加强项目的管理,根据我国现行建筑工程法律、相关行业标准及新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的相关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编写公司工程管理细则,于二零零八年十月一日正式实施。 第一章工程项目质量管理制度

第一节总则 1、为确保我公司项目的工程建设质量,根据合同的有关规定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2、本章未涉及的质量要求,按现行国家规范、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的相关规定要求执行。 第二节质量管理具体要求 1、工程中标后,本工程承包人在签订承包合同之前,将管理人员及各工种分包人员名单,个人简历上报工程部。对其进行初步审核,如不具备承包能力的由工程部上报总公司审核。 2、对于挂靠本公司的外地单位或个人,不熟知的应进行摸底考察,如有不良记录的,不具备建筑行业职业道德的或不是本行业人士,有工程部及公司管理人员评议表决是否予以挂靠。 3、项目部工地的大门制作七牌两图、安全、质量标志的挂设,按公司统一规定格式由各项目部资料员向公司拷贝电子版样本制作。 4、对于不服从公司管理的项目班子,对公司形象、名誉造成损失的,公司将给予30000万至50000元罚款,造成安全质量事故的由本项目部责任人全权承担一切费用。 5、项目部应在施工合同签订后21天内,向监理和公司提交具有可实施性的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施工组织设计、安全措施、施工方案、质量保证措施等,其内容应有针对性和有效性。 6、施工现场质量管理应有相应的施工技术标准,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施工质量检验制度和综合施工质量水平评定考核制度。监理单

位在开工前和施工过程中对以上内容进行检查,如项目部未完成以上各项制度,应督促完善。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企业质量安全管理制度 XXXXXXX有限责任公司 日1月8年2017. 目录 第一章企业组织机构、职责体系 (3)

第二章收货人备案管理制度 (7) 第三章食品标签管理制度 (8) 第四章企业食品安全培训管理制度 (8) 第五章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健康档案制度 (9) 第六章食品进货查验制度 (10) 第七章食品仓储管理制度 (10) 第八章进口和销售记录管理制度 (11) 第九章食品安全事故处置预案制度 (12) 15 食品安全事故报告制度……………………………第十章. 第一章企业组织机构、职责体系 一、组织架构 董事长——总经理——综合部——财务部——计划部——采购部——质量安全部——销售部 二、职责 (一)董事会: 1、负责召集股东会,执行股东会决议并向股东会报告工作; 2、决定公司的生产经营计划和投资方案; 3、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4、批准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5、听取总经理的工作报告并作出决议; 6、制定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

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减少注册资本、分立、合并、终止和清算等重大事项提出方案; 8、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部门负责人,并决定其奖惩。 (二)总经理: 1、全面领导公司生产经营的各项工作;检查考核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的工作绩效; 2、组织制定公司全面性的管理制度,并做好制度的推行和落实; 3、努力推行岗位责任制和目标责任制,组织建立绩效管理和目标考核体系,确保完成生产经营目标; 4、研究、倡导和推动想成公司有实际内涵和自身特色的企业文化,创建正气浓厚的人文氛围,为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员工思想保证。 (三)综合部: 一、考勤管理 1、负责员工工号管理,监督日常员工考勤记录,负责员工请休假管理,制作考勤报表; 2、每周跟进考勤异常人员办理补签卡手续,对合格人员进行录入,负责对《考勤异常处理单》进行汇总,对合格的处理单进行录入。 二、办公用品管理

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规定

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安全文明施工守则) 切实遵守安全生产方针 协作方应非常重视每个在施工现场内的工作人员的安全和健康。施工人员必须牢记生产施工中以“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牢记“零事故零伤害”的安全目标,并且采取所有非常必要的措施来达到这个目标。 施工人员必须考虑到不能因为工作的紧急而忽略了安全条例和规定。 协作方的责任和义务 协作方及员工不得违反任何强制性的要求或安全准则。 1.安全卫生工作条例 (1)承包商及员工除应遵守劳动基本法、劳动安全卫生法及有关附属法规外, 尚需遵守本有关安全卫生管理要点。承包商应遵照主管机关公布的劳动安全卫生组 织管理及自动检查办法规定,设置劳动安全卫生人员。 (2)协作方对其雇用的劳工的工作意外伤、亡事故,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责 任。 (3)协作方所属劳工在履行施工工作义务时,如有造成第三人、业主及其他承 包商设施、机具毁损或人员伤亡以及其他财产损害,协作方应自负一切经济及法律 责任。 (4)施工现场内或指定工作区内发生重大职业灾害时,应在灾害发生后2小时 内向施工现场甲方项目部报告。其他一般事故及火警等,承包商亦应在事故发生后 立即报告,并接受调查及出席事故检查会议。 (5)协作方专职的劳动安全卫生人员应依据法令规定负责下列现场安全卫生 等业务工作: 制订职业灾害防止计划,并指导现场工作确实实施。 规划、检查施工现场的劳动安全卫生管理设施。 执行施工现场的巡视、定期检查、重点检查及作业环境测定。 规划、实施劳动安全卫生教育训练。 会同业主及其代表人进行职业灾害调查及处理。 每日收工前应整理现场,工完料清,协作方工地负责人或安全卫生管理员须巡视工地,确认安全无虑后,始得离场。 (6)工作时应视工作环境佩戴适合个人需要的安全卫生防护器具。 头部防护-安全帽: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都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系好下颌带。 耳部防护-耳塞,在噪声超过90分贝以上的工作区域内,从事操作、维修时使用。 眼部防护-安全眼镜或防护面具:所有从事打磨、切割、混凝土振捣、钢筋加工、木工作业加工人员等都必须配备安全防护眼镜;在产生火花、微细

【通用】质量安全管理办法.doc

安徽省经工建设集团 关于淮北市实验高中艺体馆项目质量安全管理办法 总则 为确保淮北市实验高中艺体馆项目工程安全生产、工程质量、工程进度,树立企业品牌形象,增强施工管理意识和各班组的责任心。特制定以下管理办法。 一、项目作业班组长岗位考核制度: 1.点名制度:施工班组队长,班长,代班长成员上岗一律实行点名制,每天一点名,保证人员到位率,每天上报上工人数要与实际上工人数相符。夜间连续施工的班长要必须亲自到位指挥,或者指定责任心强的代班长。负责统筹安排工人调配。需要个别人连续施工做好收尾工作,完工后方可下班。如果发现工作没有完成就擅自离岗的,追究相关责任班组。 2、请销假制度:参加考核的人员有事要书面请假,并安排好带班长下一步施工任务后经批准后方可离岗,未经批准不得私自离开施工现场,否则视为缺勤。班长、代班长缺勤一天罚款100元。请假期满应即时销假,否则视为擅自离岗。一次请假不得超过三天。 3、禁酒制度:所有参与考核的人员及现场施工管理、施工班组人员在工作日期间严禁饮酒,一经发现,每次罚款100元。 二、质量控制措施:

质量控制使用奖优罚劣的措施:私自使用不合格产品材料或降低标准的;因施工操作人员及各班组管理不善造成工程质量品质下降的;对成品没有及时保护,养护的;对违反规定的给业主造成使用功能影响的;对工程反复出现的问题不积极整改的,均处以相应的经济罚款或行政处罚(警告,严重警告)。各班组要注意保护好成品质量,对已经清理出的作业面要注意保护,凡是进入下一道工序前,要及时清理出操作面交给下一个施工班组。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进行交接。 1、原材料控制: (1)、工地材料员,质检员对所有进场的原材料及设施设备,要求供应商及时提供出厂证明或质量保证书。并对进场原材料不定期抽查,发现后期原材料与先前材料质量数量有出入者,给予相应经济和行政处罚,直至解除原先供货关系,造成质量事故的追究供货商相关责任,并限期清理出场。 (2)、各种混合材料配合比计量必须设置计量工具,由班组安排专人操作搅拌机及进料,未使用工具计量或计量砂、石超出标准的每发现一次罚款责任班组200元,并要求当盘不得使用。发现两次以上加倍处罚。 (3)、现场材料必须按施工总平面图布置堆放整齐有序,经通知后各班组所用材料堆放仍不按要求整改的,每次罚款200元。特种材料要做好防雨,防潮、防火、防腐工作,保证材料在现场存放过程中的质量。

实施性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版)

实施性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 办法(最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enterprise production management. The object is the state management and control of all people, objects and environments in production.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编号:AQ-SN-0313

实施性的质量、安全生产管理办法(最新 版) 一、工程概况 广珠铁路位于珠江三角洲西翼,纵贯佛山、江门、珠海三市。线路自京广线上的江村编组站(京广上行线)DK0+000南端引出,折向西跨广清高速、白坭河,沿佛山北一环向西,经里水、官窑,沿珠二环折向南,经走马营、跨北江(东平水道),经丹灶、西樵向南,我五项目部主要施工范围在丹灶、白坭、西樵桩号为DK52+780.10~DK59+400段,线路正线长度6619.9m。范围内包括改移道路、路基、桥涵(不含预制梁制架)、车站工程。 二、安全目标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

机构,完善安全生产保证体系,杜绝重大机械事故,杜绝爆炸事故,杜绝重大火灾事;杜绝一般事故的发生。消灭一切责任事故,确保人民生命财产不受损害。员工轻伤控制在3‰,职业病发生率控制在 0.3‰。施工作业环境达标,创建省级安全文明工地。 三、安全管理组织机构 1.保证本项目安全工作的有序开展,实现广珠铁路SG-2标段第五项目部安全生产控制目标。决定成立中铁十二局集团广珠铁路SG-2标段工程指挥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邓胜兵;副组长:亢强 成员:陈典勇、于永丰、王安宁、王军、梁以奎、肖前、杨克强、潘蕊 2.项目部设置安质环保土,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工程队配专职安全员,班组配义务安全员。 四、安全管理细则 安全管理总体要求是高起点、高标准、高质量,实施标准化、

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

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1条通过开展质量、安全教育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技能,为了规范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制订本办法。 第2条本办法适用于工程质量、安全教育培训的管理。 第3条本办法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安全培训教育制度》等。 第4条主要职责。 1.集团工程管理中心:负责拟定年度质安培训计划、配合组织实施计划、资料汇总与下发、总结。

2.集团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培训计划的审批和培训的组织。 3.区域公司: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质安培训,收集培训效果反馈单并上报;负责组织本区域内的质安培训,并将培训总结上报集团。 4.项目部:负责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 第二章培训计划制定 第5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根据需要每年年底向集团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次年度安全、质量教育培训计划,填报《培训需求表》(《能力、培训和意识控制程序》附表)。 第6条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对申报的培训需求表进行审批。 第7条审批过程中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可以和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协商调整培训计划,待双方确定后,计划审批通过。

第8条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可根据客观实际需要或上级主管部门培训要求,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调整培训计划,填写《培训需求表》,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审批通过后实施。 第三章培训计划实现 第9条计划审批通过后,集团人力资源中心发布培训计划通知,并组织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的相关人员实施培训计划,工程管理中心进行协助。 第10条区域公司和项目部组织相关人员参与培训。 第11条培训完成后,集团工程管理中心将培训用到的资料汇总后下发给区域公司和项目部。 第12条区域公司和项目部参与培训的人员对培训效果进行反馈,填写《培训效果反馈单》,区域公司汇总后上传给集团工程管理中心。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