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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派遣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派遣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通知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派遣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

乡镇工作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浙科发农[2014]87号

【发布部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发布日期】2014.06.03

【实施日期】2014.06.0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派遣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工作的通知

(浙科发农〔2014〕87号)

各有关市、县(市、区)科技局(委),省级各派出单位: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科技厅等五部门联合下发的《关于下达新一轮科技特派员派遣计划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1号)和《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做好第十二批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的通知》(浙科发农〔2014〕67号)精神,经供需对接和协商,研究确定第十二批335名省派科技特派员赴欠发达乡镇开展科技服务和扶贫开发工作(名单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抓紧做好衔接工作。请各派出单位抓紧做好与派驻地科技局(委)和入驻乡镇的联络衔接,并于6月15日前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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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浙江省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 1995年12月29日浙江省科技局浙科成发字[95]297号文发布 第一章总则 为了加强我省科学技术成果(以下简称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管理,保证鉴定质量,促进科技成果的完善和科技水平的提高,加速科技成果应用和推广,按照国家《科学技术成果鉴定办法》规定,结合我省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科技成果鉴定是指有关科技行政管理机关聘请同行专家,按照规定的形式和程序,对科技成果进行审查和评价,并作出相应结论的行政管理行为。 科技成果鉴定工作应当坚持实事求是、科学民主、客观公正、注重质量、讲求实效的原则,保证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的严肃性和科学性。 科技成果鉴定是评价科技成果质量和水平的方法之一。本办法鼓励科技成果通过市场机制以及学术上的百家争鸣等多种方式进行鉴别、评价和得到社会的公认。 浙江省科学技术局(以下简称省科技局)归口管理、监督全省的科技成果鉴定工作,组织或授权省级主管部门组织鉴定或委托市(地)科技局主持鉴定。 第二章鉴定范围 列入国家、省以及省级主管部门科技计划内的应用技术成果,少数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国家规定的特殊专项产品按照栖办法进行鉴定。列入计划单列市和副省级市的科技计划,其科技成果鉴定,经省科技局同意可视同省级科技计划的一部分,按照本办法进行鉴定。科技计划内的基础性研究、软科学研究等其他科技成果的评价方法另行规定。应用技术成果是指具有创造性、先进性、实用性的新产品、新技术、新材料、新工艺、新设计和生物、矿产新品种等,实施后产生经济、社会效益的成果。科技计划外的重大应用技术成果是指未列入省科技计划但技术成熟并有明显的创造性,技术处于国内先进水平以上,对本省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科技进步有重要意义,并具有显著的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的成果。 下列科技成果不组织鉴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附件1 青少年科技创新项目 (共20项) 序号推荐单位项目名称作者所在学校辅导老师 1 杭州市教室门防夹手装置黄海容杭州市文三教育 集团文苑小学 邓文娥 2 杭州市将汽车尾气后处理系统运行寿命 提高10倍以上的发明--一种与添 蓝泵同寿命的全新隔膜设计研究 罗凯缤 杭州高新实验学 校 邱东明 3 杭州市冷链物流中冷冻温度全程无源监 测 卢安迪 杭州市紫金港中 学 姜文 4 杭州市基于Android的中小学生手机上 网监控软件的设计与实现 何文骏杭州第二中学陈颜龙 5 杭州市基于RGB-D的跟随机器人季初蓉杭州第二中学陈颜龙 6 杭州市探密火龙果“血色”内部的魔力— —火龙果色素提取及其抗氧化性 与应用研究 叶于诚 何一苇 祝奕洋 杭州市公益中学陈琦 7 杭州市贱金属铜-铁络合物体系的光解水 制氢性能初探 刘潋滟 杭州市十三中教 育集团(总校) 崔卜 8 杭州市反射式光纤传感器在水质快速检 测中的应用 陈绎哲杭州第十四中学汤小梅 9 杭州市一键式废旧教材循环利用智能化 消毒柜 胡竞科杭州文澜中学薛莹 10 宁波市基于Arduino和S4A的无线抢答 器 鲍溶 楼珂仰 宁波市海曙区广 济中心小学 狄勇 林波 11 嘉兴市光线传播的实践研究曹悦柠海盐县实验小学 教育集团 曹建明 12 绍兴市“互联网+”宠物管家俞悦绍兴市柯桥中学王立江王韬 13 绍兴市绍兴白塔洋水域华鳈繁殖生物学 的初步研究 陈煜安绍兴鲁迅中学商爽 14 金华市新型实用电杆起吊装置吕家辰永康市第一中学黄明松 15 台州市空气集热分体式太阳能热水器陈家伟台州市回浦中学卢能晓 16 台州市西兰花茎叶综合利用研究孟泽坤台州市第一中学杨永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印发《浙江 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试行)》的通知 浙教人[2001]407号 各市教委(教育局),各高等学校,省直有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试行)》及其附件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 一、《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教育学、心理学培训考试办法(试行)》; 二、《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普通话水平测试办法(试行)》; 三、《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实施办法(试行)》; 四、《浙江省高等学校教师资格认定委托办法(试行)》; 五、《浙江省教师资格认定专家审查委员会组织办法(试行)》; 六、《浙江省教师资格证书管理办法(试行)》。 二○○一年十二月三十日

浙江省实施《教师资格条例》细则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提高教师素质,加强教师队伍建设,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以下简称《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和《〈教师资格条例〉实施办法》,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浙江省内符合《教师法》规定条件的中国公民申请认定教师资格,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在各级各类学校和其他教育机构中专门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人员,应当依照《教师资格条例》第四条、第五条的规定,具备相应的教师资格。 第四条省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全省教师资格制度的组织实施和指导监督工作;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教师资格条例》规定权限负责本地教师资格认定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 第五条依法受理教师资格认定申请的省、市、县(市、区)教育行政部门,为教师资格认定机构。 第二章资格认定条件 第六条申请认定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教育事业,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遵守教师职业道德。 (二)具备中国公民身份。 (三)具备《教师法》规定的相应学历。 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者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以上工人技术等级;对于确有特殊技艺者,经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其学历要求可放宽至高中毕业。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者必须具备中等专业、职业学校师范教育类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其他中专毕业学历应当视为不合格学历。 (四)具备承担教育教学工作所必须的基本素质和能力。 1、具有选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设计教学方案、掌握和运用教育学心理学知识的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管理学生的能力,运用现代教育技术的能力,以及教育教学研究能力。 2、系统地学习过教育学、心理学课程,并考试合格。 3、普通话水平应当达到国家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颁布的《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标准》二级乙等以上标准,具体按省语委和省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执行。 (五)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无传染性疾病,无精神病史,能适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 合同书 计划编号: 项目名称: 计划类别: 项目委托单位(甲方): 项目承担单位(乙方): 起止年月: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2005年制

填写说明 1、本合同文本适用于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科技攻关计划、科技产业化计划、科技创新条件与环境建设计划的各类项目,以及科研院所专项计划中的研究开发专项、科技产业化专项、科技条件建设专项和公共科技服务专项。 2、本合同所列内容应实事求是填写,表达要明确、严谨。 3、本合同与项目申请书构成一套立项的原始资料,乙方承担项目(课题)任务以合同内容为依据。 4、项目经费中的“自筹”指乙方自行筹措用于本项目的研究开发的资金。 5、合同中的“项目主要内容”,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和科技攻关计划项目,项目内容指项目研究内容,应包括技术路线、要解决的关键技术、研究的创新点等;其他各类计划项目应根据有关管理办法的规定填写。 6、合同中的“技术、经济指标”,不同计划类别的项目要求不同。如科技攻关计划项目,主要反映技术指标;科技产业化专项项目,还应反映经济指标,如技术成果应用所形成的生产规模、市场容量、经济效益、示范基地等;其他根据计划要求应完成的考核指标。 7、合同中的“分年度(阶段)进度安排”,要根据项目主要任务和目标合理安排。各阶段的任务目标是项目年度(中期)检查和安排项目结转经费的依据。 8、乙方的归口部门根据下达的计划文件填写,各类代码按规定填写。

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浙江省科技计划与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等规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以下简称甲方)与项目承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及其归口部门(以下简称丙方)为顺利完成本项目的研究开发任务,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二、项目基本情况

2018年浙江物质科学(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2018年浙江物质科学,专题试卷(四) 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 时间:60分钟满分:100分 班级:姓名: 一、选择题(每小题4分,共40分) 1.(2017安徽中考)据报道,我国科学家发现一种氦钠化合物(化学式为Na2He)。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Na2He中Na为+1 价,He 为-1价 B.Na2He中Na、He元素的质量比为2∶1 C.Na2He中既含金属元素,又含非金属元素 D.稀有气体很稳定,不与任何物质发生反应 2.(2017重庆中考B卷)下列化学符号表示两个分子的是() A.2H B.2CO C.SO2-4D.SO2 3.(2017临沂中考)豆腐是人们喜爱的食物,营养丰富,能为人体提供所需的多种氨基酸,其中含量最多的是亮氨酸(C6H13NO2),关于亮氨酸的说法正确的是() A.亮氨酸是氧化物 B.亮氨酸中碳元素的质量分数为27.3% C.一个亮氨酸分子由22个原子构成 D.亮氨酸中碳、氢、氮、氧四种元素的质量比为6∶13∶1∶2 4.(2017聊城中考)下列物质的化学式书写、俗名都正确的是() 5.(2017 A.工业上采用分离液态空气法获得氧气 B.二氧化硫是空气污染物之一 C.空气中氧气质量占空气质量的21% D.空气中的氧气来源于绿色植物的光合作用 6.(2017苏州中考)苏州盛产杨梅。杨梅中含有丰富的叶酸,对防癌抗癌有积极作用,其化学式为C19H19N7O6。下列有关叶酸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A.叶酸的相对分子质量为441 g B.叶酸中氮元素的质量分数大于氧元素的质量分数 C.叶酸中碳、氢、氮、氧四种元素的质量比为19∶19∶7∶6 D.叶酸由19个碳原子、19个氢原子、7个氮原子和6个氧原子构成 7.(2017邵阳中考)关于电解水的实验,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在水中加入少量硫酸钠以增强水的导电性 B.与负极相连的玻璃管内得到的气体能使带火星的木条复燃 C.该实验中所得氢气和氧气的质量比约为2∶1 D.该实验说明水是由氢气和氧气组成的 8.(2017威海中考)关于碳循环和氧循环,下列说法不正确的是() A.碳循环和氧循环分别是指二氧化碳和氧气的循环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2006 年3 月29 日浙江省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自2006 年6 月1 日起执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行政区域内的车辆驾驶人、行人、乘车人以及与道路交通活动有关的单位和个人,应当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和本办法。 第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协调机制和安全管理责任制,制定和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规划,并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安全生产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考核内容。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交通、建设等部门应当按照规定的职责,做好相应的道路交通工作。 乡(镇)人民政府应当改善本行政区域内的乡村道路安全通行条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建立和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责任制。 第四条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其他组织应当建立和实施单位内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制度,教育本单位人员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保障交通安全经费投入。 教育行政管理部门、学校应当把道路交通安全知识列入中、小学生教育的内容,经常对学生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切实落实学生在学习期间出行、锻炼时的交通安全措施。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依法履行道路交通安全义务,服从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及其交通警察的管理。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权劝阻、举报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报告道路交通安全隐患。 第二章车辆和驾驶人 第一节车辆 第六条申请机动车注册登记的,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属于国务院机动车产品管理部门规定免予安全技术检验的车型,注册登记时间超过出厂检验日期两年或者车辆严重受损影响安全行驶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申领机动车检验合格标志的,应当提供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申领时间超过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合格日期六十日的,应当重新进行安全技术检验。 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按规定进行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被扣留的,应当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依法取得检验合格标志后,方可继续上道路行驶。被扣机动车因拖移至机动车安全技术检验机构及检验所发生的费用,由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自行承担。 第七条已注册登记的机动车所有权发生转移的,机动车买受人应当于机动车交付之日起三十日内到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办理转移登记。 第八条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应当悬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核发的机动车号牌,不得悬挂其他号牌或者标志牌,但法律、法规允许的除外。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浙江省财政厅浙江省科学技术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征求意见稿) 各市、县(市、区)财政局、科技局(宁波不发),省级有关单位: 为加强科技专项资金管理,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执行中如有问题,请及时向我们反馈。 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我省科技专项资金的分配、使用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推进“创新强省”和“两个高水平建设”,根据《预算法》和《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国发〔2018〕25号)、《关于全面加快科技创新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18〕43号)等法规政策规定,我们制定了《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 第二条浙江省科技发展专项资金(以下简称“专项资金”)是指由省级财政预算安排或中央授权省级统筹安排,用于支持我省科研攻关活动、提升科技创新能力、优化科研环境条件等的专项资金。专项资金实行滚动预算,具体支持计划原则上以三至五年为一周期,到期后,进行综合评价,根据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情况进行动态调整。 第三条省财政厅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资金拨付,会同省科技厅和省级有关部门组织开展专项资金绩效评价和监督检查。省科技厅负责专项项目管理,建立项目库,组织项目评审,提出专项资金分配建议方案,细化编制年度专项资金预算。 第四条专项资金按照“集中财力,突出重点;分类支持,合理配置;公开透明,科学规范”的原则管理和使用。 第二章支持对象和范围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浙江省工伤保险条例实施细则 法规名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修改后《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通知 发布机构: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法规类别:规范性文件 法规文号:浙人社发〔2011〕253号 发布日期:2011-08-17 目录 1实施细则 2目的作用 3实施时间 1实施细则编辑 [1]国务院修改后的《工伤保险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已于2011年 1月1日起施行。为进一步做好《条例》的贯彻实施工作,妥善衔接《条例》修改前后的相关政策规定,切实维护广大职工和用人单位的合法权益,结合本省实际,经省政府同意。 一、适用范围。我省境内的企业、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 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等组织和有雇工的个体工商户(以下称用人单位)应当依照《条例》规定参加工伤保险,为本单位全部职工或者雇工(以下简称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公务员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因工作遭受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工伤待遇等具体事项按《条例》及相关配套法规政策规定执行。 二、统筹层次。各地要积极推进工伤保险市级统筹工作,统一参保对象和范 围、统一费率政策、统一基金管理、统一工伤认定和劳动能力鉴定办法、统一待遇政策、统一经办流程和信息系统,建立工伤保险调剂金制度,必须在2011年年底前实行工伤保险市级统筹。 电力、铁路、电信、邮政、金融、石油、交通、民航等行业的用人单位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在杭中央部属、省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参加省本级工伤保险;

其他中央部属、省属事业单位、社会团体以及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律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参加用人单位所在地的工伤保险。 三、储备金制度。各统筹地要建立工伤保险储备金制度,提高工伤保险基金抗风险能力。各统筹地从每月工伤保险基金收入中按5%的比例提取作为储备金,储备金历年滚存总额达到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应征总额的30%时不再提取储备金。各统筹地发生重大、特大事故,当年工伤保险基金入不敷出,累计结余不足支付时,应当动用储备金。工伤保险储备金应纳入社会保障基金财政专户,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四、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一级至四级工伤职工工伤发生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应当按月享受工伤待遇;未参加工伤保险且未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可以按月享受工伤待遇,也可以要求一次性领取工伤待遇。 五、五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工伤待遇处理办法。五级、六级工伤职工,经本人书面要求,可以与用人单位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含辅助器具费,下同),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七级至十级工伤职工,劳动、聘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书面要求解除劳动、聘用合同的,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标准为:五级30个月,六级25个月,七级10个月,八级7个月,九级4个月,十级2个月。 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按劳动关系(劳动、聘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时上年度全省在岗职工月平均工资计发。2011年1月1日前按工伤保险法规政策规定完成工伤认定、2011年1月1日后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关系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由工伤保险基金支付。 已经依法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工伤职工距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年龄不足5年的,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全额支付,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每满一周年递减20%;工伤职工办理退休手续且按月享受基本养老金的,不享受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 六、因工死亡职工供养亲属待遇处理办法。职工因工死亡时已经参加工伤保险或者职工因工死亡时尚未参加工伤保险但其供养亲属已纳入工伤保险统筹管理的,其供养亲属应当按月领取供养亲属抚恤金;职工因工死亡时未享受工伤保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文件浙江省教育厅 浙科协发(2006)8号 关于公布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 竞赛结果的通知 各市科协、教育局: 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于2005年12月23-24日在温岭举行。全省共有来自杭州、宁波、嘉兴、湖州、绍兴、金华、衢州、台州、丽水等9个市的138支队伍参赛。 本届比赛设立了常规赛、足球赛和FLL(First Lego League)挑战赛等三大项目,每个项目分小学、初中和高中三组。经过各轮比赛,根据成绩评出小学组常规赛一等奖6名、二等奖9名、三等奖11名,足球赛一等奖6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11名,FLL挑战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6名;初中组常规赛一等奖4名、二等奖7名、三等奖10名,足球赛一等奖4名、二等奖4名、三等奖8名,FLL挑战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1名、三等奖1名;高中组常规赛一等奖5名、二等奖5名、三等奖9名,足球赛一等奖4名、二等奖3名、三等奖7名,FLL挑战赛一等奖1名、二等奖2名、三等奖4名。名单见附件。

主办单位将根据全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主办单位规定,推荐我省优秀选手组队参加今年7月在云南举办的第六届中国青少年机器人大赛。有关事项另行通知。 附件: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获奖名单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浙江省教育厅 2006年3月1日

附件: 第四届浙江省青少年电脑机器人竞赛 获奖名单 小学FLL: 学校选手教练奖级宁波李惠利小学戴一金润华严尚纯郁大鹏 1 杭州市学军小学陈俊陈欢张天韵冯岳王振华 2 宁波鄞州区王笙舲小学张晓媛冯宗煜孔佼磊陈少波 2 湖州月河小学李施雨辰张威加沈建勇王莉丽 2 杭州保叔塔实验学校金夏伟沈泽宇俞忠富 3 宁波鄞州区宋诏桥小学朱天禹缪天磊胡勤俭 3 嘉兴市实验小学王嘉洋顾乙姚俣勐沈李琴 3 桐乡市第一实验小学沈宇韬朱以奇余烨恺沈昌达 3 丽水莲都区中山小学王汇丰胡笔雄叶陈盛曾江庆 3 云和县江滨试验小学毛建平刘建明刘良程伟锋蓝森燕 3 小学常规: 学校选手教练奖级嵊州市剡山小学袁栋宝沈少骏钱杲 1 宁波李惠利小学郑炎严尚存郁大鹏 1 宁波镇海外语实验学校徐芳汀叶骏翔孙正 1 缙云县水南小学黄俊男沈阳威王锦强 1 湖州月河小学李施雨辰张威加沈建勇王莉丽 1 平湖市叔同实验小学姜斌斌陶渊宙杨天球 1 杭州萧山区新街镇中心小学王佳旭莫程立来军 2 杭州省府路小学刘冰泓杨聿涵金洪根 2 嘉兴市实验小学马斌吕辰晖沈李琴 2 嘉兴市实验小学施宇豪石允丰沈李琴 2 湖州南浔实验小学吴佳琦谭政陈国良丁云飞 2 绍兴县实验小学王炜超朱泽世周学刚宋建波 2 金华市南苑小学方媛黄湛奇施英 2 衢州师范第二附属小学姜逸伦沈雨轩张勇 2 丽水莲都区中山小学项洋陈曦钟珠峰 2 杭州萧山区第一实验小学白奇炀楼爽肖国军 3 宁波鄞州区宋诏桥小学朱麒杰严舰磊胡勤俭 3 湖州月河小学费佳澜陈乐天沈建勇王莉丽 3 绍兴县实验小学高恺忻杨琪琪周学刚宋建波 3 浦江县浦阳一小李辉何冬楠楼串胜张正阳 3 衢州市衢江区廿里镇中心小学陈轩翟盛闻王俊 3 衢州市衢江区第一小学徐剑敏柳献盛李晓彬 3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

浙江省实施《归档文件整理规则》办法(试行) 1.引言 1.1为了适应计算机管理档案的需要,简化文件归档整理程序,提高档案工作效率,根据国家档案局行业标准《归档文件整理规则》,特制定本实施办法。 1.2本办法适用于各级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社会组织应作为文书档案保 ) 装盒,使之有序化的过程。 2.2归档文件整理原则 遵循文件自然形成规律,保持文件之间的有机联系,区分不同保存价值,适应计算机管理的需要,便于保管和利用。

3.归档文件质量要求 3.1每件归档文件均应齐全、完整。对已破损的文件应予修整,字迹模糊或易褪变的文件应予复制。 3.2归档文件的纸张,书写、装订材料等应符合档案保护的要求。用纸尺寸须采用国际标准A4纸规格;归档文件的字迹应确保耐久性;归档文件应无金属物。 4.2.2按保管期限分类 将文件按永久、长期、短期三个保管期限分类。 4.2.3按机构分类 将文件按形成或承办的机构分类。

4.2.4按问题分类 将文件按其内容所说明的问题分类。 4.3排列 归档文件应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事由结合时间、重要程度等排列。会议文件、统计报表、一项工作(活动)、一件事情、简报、刊物等成套性文件应集中排列在一 (问题) “ 档案移交进馆时编制。 室编件号在分类方案的最低一级类目内。按文件排列顺序从“1’’开始标注。如:按年度一机构一保管期限分类,可一个保管期限编一个大流水号。馆编件号按进馆要求标注。 4·4·5机构:填写文件形成或承办部门的名称或规范化简称,如宣传教育处可简称为

"宣教处"。 4·4·6问题:填写分类方案类目的问题名称,如cc党群"、"行政”、“业务”等。 4.5编目 归档文件应依据分类方案和档案室编件号顺序编制归档文件目录。 4.5.1《归档文件目录》由归档文件目录封面、归档整理说明、归档文件目录三部 (问 (见 号。 4·5·4·7备注:注释文件需补充和说明的情况。 4.6装盒 将归档文件按室编件号顺序装入档案盒,并填写档案盒封面、盒脊及备考表项目。 4·6·1根据分类方法的不同,应将不同类别的归档文件装入不同的档案盒中,即不同

2018年浙江省杭州市中考科学试卷及答案

科学试卷 第1页(共12页) 科学试卷 第2页(共12页) 绝密★启用前 浙江省杭州市2018年初中毕业生学业考试科学 本试卷满分160分,考试时间120分钟 第Ⅰ卷(选择题 共60分) 一、选择题(本题共20小题,每小题3分,共60分。每小题只有一个选项符合题意,不选、多选、错选均不得分) 1.南京理工大学胡炳成团队用新方法制得了52NaN 3H O ,该化合物中含有5 N - 等微粒。已知N 为7号元素,则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 .5N - 是一种单质 B .1个5N -带1个单位的正电荷 C .1个5N - 中共含有35个质子 D .1个5N - 中共含有35个电子 2.一种用软锰矿(主要成分是2MnO )制备4KMnO 的工艺中主要涉及下列反应: ①222422MnO O 4KOH 2K MnO 2H O △ +++ ②242422K MnO 2H O 2KMnO 2KOH H ↑通电 +++ 下列有关说法正确的是( ) A .24K MnO 中锰元素显+7价 B .4KMnO 属于盐类物质 C .反应②属于复分解反应 D .该制法中24 K MnO 是主要原料 3.我国法律规定严禁种植能提取毒品的植物。下列属于此类植物的是( ) A .大麻 B .天麻 C .蓖麻 D .亚麻 4.下列广告用语中,有明显科学性错误的是( ) A .本化肥含磷元素,可以促进幼苗的生长发育 B .本洗衣粉含能高效分解油污的蛋白酶,洗涤效果佳 C .本酸奶含乳酸菌,适量饮用有益人体健康 D .本药品含抗生素,可以治疗细菌性感冒 5.一个成年人正常的步行速度大约是( ) A .1.2米/秒 B .24米/分 C .36千米/时 D .48分米/秒 6.在无菌条作下将铁皮石斛植株的组织放在含有全面营养成分的培养基上培养,培育出 许多与原来的铁皮石斛基本相同的新个体。上述培育技术( ) A .属转基因技术,能大幅度改良后代的性状 B .优点是后代能保持亲本的优良性状,且繁殖速度快 C .与克隆技术相比,二者产生后代的生殖方式完全不同 D .属组织培养技术,能使后代获得比亲本更优良的性状 7.接种疫苗可以预防传染病的主要原因是疫苗可以促使人体( ) A .T 淋巴细胞增殖和分化,从而产生大量特定抗体消灭病原体 B .接受大量抗体或淋巴因子,立即获得针对特定传染病的免疫力 C .在健康状况下获得对特定传染病的免疫力,从而保护易感人群 D .产生针对特定传染病的抗原,从而引发特异性免疫反应 8.小金用普通光学显微镜观察下列细胞,其中描述正确的一项是( ) A .在洋葱鳞片叶内表皮细胞中观察到叶绿体 B .观察到人口腔上皮细胞的形状有圆形、多边形、圆柱状等 C .在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细胞中观察到淡紫色的淀粉分子 D .在紫色洋葱鳞片叶外表皮细胞中观察到细胞壁 9.2018年,“嫦娥四号”探测器将实现人类首次在月球背向地球的一面着陆探测。在月球背向地球的一面一定存在的是( ) A .空气 B .水 C .生物体 D .环形山 10.如图为氢气还原氧化铜的实验装置图,下列有关分析正确的是( ) A .装置中试管口需略向下倾斜,主要是为了利于通入氢气 B .在给试管内药品加热前,需先通氢气排尽试管内的空气 C .待药品完全反应后,需同时撤去酒精灯和通氢气的导管 D .该实验装置也可直接用于一氧化碳还原氧化铜的实验 11.大游轮向东匀速直线行驶,小金面朝游轮前进方向,在游轮上的A 班级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 得分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 -------------在 --------------------此-------------------- 卷-------------------- 上-------------------- 答-------------------- 题-------------------- 无-------------------- 效 ----------------

浙江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1992版)

浙江省实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 划法》办法 (1992年且月21日浙江省第七届人民代衰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33号公布1997年7月14日浙江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65号公布关于修改的决定对《浙江省实施(申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五十二条进行修订)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三章城市新区开发和旧区改建 第四章城市规划的实施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六章附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省城市规划的制定和实施以及城市规划区内的建设,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规划法》和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市、镇。 本办法所称城市规划区,是指城市市区、近郊区以及城市行政区域内因城市建设和发展需要实行规划控制的区域。城市规划区的具体范围,在城市总体规划中依法划定。市的城市规划区内的建制镇不另划城市规划区。 第四条城市规划工作实行集中领导,统一管理。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主管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规划工作。 城市规划区内的乡(镇)人民政府协助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做好城市规划工作。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遵守城市规划的义务,并有权对违反城市规划的行为进行检举和控告。 第二章城市规划的制定 第六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依掘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当地的自然环境、资源条件、历史情况,现状特点,统筹兼顾,综合部署,并贯彻合理用地、节约用地的原则。

编制城市规划应消贯彻有利生产、方便生活、促进流通、繁荣经济、促进科学故术文化教育事业的原则。 编制城市规划应尚符合城市交通管理、市容环境卫生、环境保护、城市绿化、供水、治安、防火、防爆、防洪、防空等要求。 第七条省人民政府、地区行政公署和市、县人民政府应当组织编制本行政区域的城镇体系规划,用以指导城市规划的编制。 第八条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市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县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大、中城市的分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 市的城市详细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详细规划由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编制。 第九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具备勘察、测量及其必要的基础资料。各有关单位应当向编制城市规划的单位提供编制城市规划所需要的基础资料。 第十条编制城市规划应当经过多方案比较和经济技术论证,并征求有关部门、有关专家和当地居民的意见。 第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城市人口在一百万以上的市及国务院指定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经省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国务院审批;其他市的城市总体规划,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中不设区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经市(地)人民政府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 市管辖的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报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其他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经地区行政公署审查同意后,报省人民政府审批。其他建制镇的城市总体规划,报市或县人民政府审批。 大、中城市的分区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并报省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市的城市详细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详细规划,报市、县人民政府审批。大、中城市的城市详细规划,除重要的城市详细规划由市人民政府审批外,由市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审批。其他建制镇的城市详细规划征得市、县人民政府城市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后,由镇人民政府审批。 第十二条市、县、镇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的城市总体规划在报请上级人民政府审批前,应当经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审查同意。 上级人民政府接到报请审批的城市总体规划后,交由所属的城市规划行政主管组织鉴定,开提出鉴定报告;其中经由市(地)人民政府转报省人民政府审批的市的城市总体规划和县人民政府所在地镇的城市总体规划,由市(地)人民政府城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

台组…2007?67号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 转发省委组织部 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的通知 市直各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浙组…2007?45号)转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现行执行的?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台州市人事局关于进一步完善国家公务员年度考核办法的若干意见?(台人公…2004?100号)同时废止。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 2007年12月18日 中共台州市委组织部 台州市人事局 文件

浙组…2007?45号 ★ 关于印发《浙江省公务员考核 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各市、县(市、区)党委组织部、政府人事局(人事劳动社会保障局),省直有关单位: 现将?浙江省公务员考核实施细则(试行)?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在实施中有何问题和建议,请及时报告省委组织部、省人事厅。现行执行的?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关工作人员考核工作的通知?(浙人奖…1996?10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文件

国家公务员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奖…2000?14号)、?浙江省人事厅转发人事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国家公务员考核工作意见的通知?(浙人公…2000?236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意见?的通知?(浙人公…2004?257号)、?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人事厅关于印发?浙江省省级机关国家公务员(机关工作人员)绩效考核实施办法?的通知?(浙人公…2004?258号)同时废止。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人事厅 2007年12月6日

浙江省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

附件 浙江省《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 实施细则 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入贯彻中国科协《企业科学技术协会组织通则》,加强企业科协工作,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加快创业富民、创新强省战略的实施,促进企业自主创新,推动我省经济发展和社会进步,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企业科学技术协会(以下简称“企业科协”)的性质:企业科协是中国科协在浙江省科协的基层组织,是企业科技工作者自愿组成的群众性组织,是企业党组织和企业决策层联系科技工作者的桥梁和纽带,是推动企业科技进步和技术创新的支撑力量,其工作业务接受省、市、县(市、区)科协的指导。 第三条企业科协的宗旨是:为企业自主创新和可持续发展服务,为提高企业员工科学素质服务,为企业科技工作者服务。 第四条企业科协是指在国有、非国有、股份、合资等各类企业(公司)、经济开发区所属企业建立的科协组织。 第二章企业科协的任务 第五条围绕企业自主创新,积极组织开展“讲理想、比贡献”

竞赛活动; 第六条积极开展科学知识、科学技术、科学精神、科学方法普及活动; 第七条积极开展学术交流、技术培训、科技咨询活动; 第八条维护企业科技工作者的合法权益,倾听和反映企业科技人员的建议、意见和申诉,促进企业科技人员的职业道德建设; 第九条关心企业科技人员的成长,参与协调其专业技术职称晋升评定及各类科技成果评奖工作,推荐并表彰奖励优秀企业科技工作者; 第十条支持企业科技工作者加入全国性学会、省属学会、市属学会,善于组织其参加各级科协组织的活动,积极发挥自身协会团体优势,为促进企业科学发展服务; 第十一条负责管理企业专业技术学会(协会、研究会)。 第十二条积极参与并协调企业员工《全民科学素质行动计划纲要》实施工作,推进企业文化建设,着力推动企业整体科学素质的提高。 第十三条积极发挥企业离休、退休、退岗、退养等科技工作者的作用。 第三章企业科协会员入会与退会 第十四条企业科技人员、管理人员、高级技术工人,承认并遵守中国科协章程,由本人申请,经企业科协批准,即为会员。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浙江省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 篇一:科技计划项目实施工作总结和技术报告15p 篇二: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科技计划项目验收工作总结编写提纲 标题:**市*****项目——“*****”工作总结 一、项目基本情况:包括立题背景和意义、对照项目下达时的目标任务,总结完成情况。项目来源(下达项目单位,文号,合同编号)、项目实施期限、项目研发主要内容(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项目提供成果要求(从合同书或申报书剪接)。 二、项目执行情况: 1.围绕项目开展的研究工作情况、技术依托合作情况、实验条件和设备等的落实情况等。 2.总经费和科技经费投入和使用情况。 三、技术、经济指标完成情况: 1.达到的技术、经济指标; 2.已实现和预期达产后新增产值和利税情况; 3.社会效益。 四、取得的主要研究成果及推广应用情况。 五、获取标准、知识产权和人才培养等情况。 六、存在问题和前景预测。 篇三:科技五年工作总结及十二五计划

某某区科技局五年工作总结及下步工作思路 XX年以来,在区委、区政府的关心支持下,科技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创业富民,创新强区”的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中心,以加快培育海洋经济、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提升产业发展水平为重点,不断优化科技工作环境,大力推进科技攻关,加强创新平台建设,科技工作取得显著成效。 某某区先后被科技部命名为“全国科技进步先进县(区)”,被省委、省政府表彰为“县(区)党政领导科技进步和人才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优秀单位”,并被命名为“浙江省科技强县(区)”,被省科技厅命名为“浙江省新农村建设科技示范区”,区科技局被省科技厅表彰为“浙江省科技工作先进单位”、浙江省县(市、区)防震减灾工作先进单位、区科协先后被表彰为浙江省科协工作先进单位、市全民科学素质工作先进集体、市科协工作先进单位。科技引领和支撑全区经济社会快速协调发展的作用日益显现。 一、五年科技工作回顾 (一)注重特色,科技攻关、科技型企业培训工作取得突破 1、实施项目带动战略,增强企业发展后劲。XX年以来,围绕临港石化、船舶修造、塑机螺杆等五大传统优势产业和海洋装备制造、海洋生物、新能源新材料等五大新兴产业的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的通知 【法规类别】科技综合规定与体改 【发文字号】浙科发高[2013]12号 【发布部门】中共浙江省委员会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发布日期】2013.01.23 【实施日期】2013.01.23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浙江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 案》的通知 (浙科发高〔2013〕12号) 各市委组织部,各市科技局(委)、经信委、国资委,有关县(市、区)组织部,科技局、经信局、国资监管机构,省级有关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进一步抓

好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加快推进省级高新园区创建试点,营造有利于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的环境和氛围,现将《浙江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各地认真抓好落实和组织实施工作,并请省级有关部门合力推进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 中共浙江省委组织部 浙江省科学技术厅 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浙江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3年1月23日浙江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全国科技创新大会、省第十三次党代会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开展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和加快推进氟硅新材料产业发展的总体部署,按照构建“以企业为创新主体、由企业主导”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体系和体制的精神,制定我省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综合试点工作方案。 一、氟硅新材料产业技术创新的总体目标、主要任务和主攻方向 (一)总体目标 围绕氟硅新材料产业转型升级的需要,依托现有氟硅新材料产业基础,充分发挥“氟硅联动、两硅联动”的优势,瞄准国际先进技术,以竞争需求为导向,以掌控产业链优势为根本,以扩展用户群为目标,以新型商业模式为依托,以知识产权为工具,重点发展高性能含氟聚合物、环境友好型含氟制冷剂、功能性氟材料、含氟专用化学品、含氟

浙江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办法

浙江省自然科学学术奖评选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高学术水平,促进学科发展,推动科技创新,激励广大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和创造性,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省份建设,浙江省科学技术协会、浙江省科学技术厅、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联合设立浙江省自然科学学术奖。 第二条为使本奖评选工作公正、公平、科学、客观,特制定本办法。本办法适用于自然科学学术奖的申报、推荐、评审、公示、授奖等评选工作的各项活动。 第三条本奖是面向全省的科技学术奖励,是本省科学技术奖励的组成部分。 第二章评选范围 第四条本奖评选范围为自然科学领域的学术论文、学术著作等。工作总结、一般性实验报告、调查报告、一般性综述、统计资料、产品说明书和国内外科技动态介绍等不在评选之列。 第五条本奖每两年评选一次。评选年前五年内在国内

外学术刊物上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正式出版的学术专著,可参加评选。 第六条参评的学术成果拥有者或主要拥有者之一应是本省范围内的专业技术人员或科技管理人员;非浙江省内的科技人员所拥有的学术成果,如与浙江省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紧密相关的,也可参评。 第三章评审标准 第七条根据学术成果的科学性、创新性、应用性,对学术成果按论文类、著作类分一、二、三等进行评定,评定标准为: 1.理论研究有重大突破,成果处于国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重要意义,得到国内外学术界公认,其成果被国内外权威检索系统和同行广泛引用;或应用其学术成果开发出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核心技术成果或者重大技术发明,并产生明显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评为一等奖; 2.理论研究有较大创新,成果处于国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较大意义,其成果被同行公认和引用;或应用其学术成果开发出重要技术成果或技术发明,并产生较大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评为二等奖; 3.理论研究有所创新,成果处于省内先进水平,对本学科发展具有积极意义,其成果被同行引用;或应用其学术成果开发出技术成果,并有一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评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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