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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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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议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

作者:周勇

来源:《世纪之星·交流版》2015年第03期

[摘要]劳动关系作为社会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直接影响到社会的稳定。无论是劳动法律关系的建立与终止,还是劳动权利义务的履行,都离不开劳动合同。而劳动合同的解除更是重中之重,其中单方解除是劳动合同法律制度中的一个重要环节,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效力、合同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关系到劳动者的就业自主权以及企业的用工管理权。

[关键词]用人单位;劳动合同;单方解除

一、劳动合同解除的法律内涵

现代社会,劳动关系是社会关系中极为重要的一环。劳动合同是劳动关系的双方即劳动者和用人单位,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的关于设立、变更、解除和终止劳动关系的。劳动合同是建立在双方意思表达一致的基础之上,是劳动者和用人单位之间劳动关系的法律表现形式。既然是双方意思表达一致的成果,则双方意思表达一致也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一般认为,劳动合同解除应当是中尚未履行完毕或者未全部履行之前,提前终止劳动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

二、劳动合同解除的特征

劳动合同解除直接涉及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双方当事人的利益得失和权利的保护,其解除需要通过当事人的解除行为来实现,享有解除权的当事人通过解除行为,产生解除劳动合同的法律效果。劳动合同的解除必须符合两个要件:首先,解除劳动合同的当事人必须享有解除权,否则无权解除劳动合同;其次,实施解除行为必须在劳动合同有效成立之后,没有履行或履行完毕之前,如果合同已经履行完毕也就没有解除的必要了。

三、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我们称之解雇,是指用人单位在符合法定情形的条件下,以单方意思表示而解除与劳动者之间劳动合同关系的一种法律行为。[1]我国《劳动合同法》结

合我国国情分别规定了即时辞退解除、预告辞退解除和经济性裁员三种解除情形,这主要考虑到我国当前用人单位强势,容易利用强势地位滥用解雇权,随意解除劳动合同,从而损害劳动者权益。

即时辞退解除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错或是出现其他法定原因时,无需事先通知即可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首先,《劳动合同法》中规定了劳动者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但却没有规定具体的认定标准,如何认定“失职”、“营私舞弊”,这直接影响着用人单位能否单方解除,因此,应依法律、法规的规定,或者行业习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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