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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

强化部门间信息共享是近年来税务部门对纳税人实施有效监控的一项重要举措,新《征管法》对此也提出了明确要求。

今年省局工商税务登记信息对比软件正式在地税系统推广使用,工商地税业户登记信息对比制度逐步得到建立和完善,其遏制漏征漏管、减少税款流失的作用日渐显现,对征纳双方都加了一把锁。

通过调查发现,各地普遍存在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不符的现象,主要表现在业户登记量存在差距或登记内容不符。

对造成这一现象的原因我们进行了调查分析。

一、工商税务业户登记信息误差原因分析(一)、存在一户多证(营业执照)现象一是业户为在银行开设多个账户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国家为强化对经济的控制和管理,对企业银行帐号实行一户一账号制度,即一个企业只能在银行开设一个经营账号,禁止多头开户。

一方面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企业经营方式日益多样化,如企业内部实行部分承包或部分私营、部分合资等,户中户现象较多,一些大型企业其内部分工日益精细化,在会计核算上采取分类或分部门核算,统一纳税的方式,企业为方便经营和便于资金管理,需要在银行设立多个户头,但在现行制度下只能通过办理多个营业执照,来实现在银行部门开设多个账户的目的。

二是一些企业为获取优惠政策而办理多个工商执照,如假外资、假福利企业等,或为达到偷逃税目的而实施账外经营或多套账、明暗

账,或为假公济私而办理多个营业执照,其实质还是一个企业。

三是企业为贷款需要办理多个营业执照。

企业要发展必须要有充足的资金做保证,在金融业日益企业化、市场化的今天,没有担保很难贷出款来,贷款难是市场经济体制下众多企业面临的一个共同难题,尤其是一些非国有企业。

一些企业便独辟蹊径,通过虚构企业,以互相担保的方式来骗取贷款或在企业在未还清旧贷而得不到新贷的情况下改换门面重新要求贷款,这种现象主要存在于一些大型企业,是造成企业一户多证的一个重要因素。

这些企业在办理多个工商证后,一般不会再到税务部门办理税务证,而是以初始税务登记作为税务管理的凭据。

(二)、工商部门注销登记不及时表现在工商部门对破产倒闭或由于其他原因早已不复存在的业户注销登记不及时,长期挂账,即只增不减,长期累积形成工商注册存档业户多于实际存在户。

其原因包括:一是业户停业或倒闭后,未按要求到工商部门办理注销工商登记手续;二是企业在重组、买卖后,办新不销旧;三是企业在其法人或经营内容发生变化后,不按规定变更工商登记,而是重新办理工商登记,旧证随意丢弃,造成长期挂帐。

(三)、工商登记税务登记衔接不到位按《征管法》要求税务登记的注册、变更是以工商登记的注册变更为前置条件的,而在实际工作中二者却存在很大程度上的两张皮现象。

一方面工商税务在信息共享方面虽然迈出了很大步伐,但仍缺乏受制度约束的信息反馈或传递机制,双方在业户登记流程上并无有效的衔接机制,以当前纳税人的纳税意识水平,在没有税务机关的有效督促下,纳税人办理工商证后一般不会主动到税务机关办理税务登记证;二是由于二者执法性质和内容不同,在登记范围、管理要求上都有所不同,两证在办理流程和手续上缺乏相互制约机制,在实际工作中存在各办各证的现象,这直接造成双方在登记户数和内容上的不同;三是工商税务工作特点和执法重心不同,造成了工商部门与税务部门难以在对工商业户管理方面形成合力。

(四)、纳税人办理税务登记不到位纳税人怠于办理税务登记是造成工商税务业户登记量差距较大的根本原因。

一是长期以来,税务机关只注重对税收执法或有关征税?html>/>-->/>-->tm>2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一.凡在诊疗过程中发生差错事故(含尚不能定性的可疑问题),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报告,科主任应根据具体情况及时向医务部、外管业务副院长报告。 二.上述情况发生后,科主任在上报同时应立即采取补救措施,尽最大可能减少不良后果,并及时查清事情的过程、原因、后果和责任人,科内公须设置《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本),由科秘书负责记录工作,要求务必及时、准确真实、客观,报告单一式两份,经科主任审査签字后将其中一份交医务部备案。 三.凡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的,科主任及当事人应在24小时内呈交书面报告至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处,医院应及时向上级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如不按照规定及时上报或有意隐瞒 四.不报者,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个人和科室,一经发现,按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外和经济处罚。五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病历、各种检查报告单、标本等所有相关资料应由当事科室在24小时内交医务部专人封存保管,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未经医务部和分管业务副院长同意,任何人不得拆封、查阅、借出。 六.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由院、科领导组织善后工作,提出认证结论和处理意见并告知患者及家属。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家属做出解释说明或允诺,注意严格执行《保护性医疗制度》。 七.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质疑或引发医疗纠纷时,可由当事科室和医务部向死者家属提出尸检要求,必须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24小时,冬秋季不得超过48小时。 八.进修医师独立值班后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由本人负责。实习医师发生差错事故除本人负责外,还应根据具体情况追究带教医师责任。 九.医疗差错事故发生后,应根据其性质、严重程度、造成的影响与后果等由责任科室或医务部组织有关科室人员或全院医师进行讨论分析,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提出防范措施,杜绝类似情况再度发生。 分级护理制度 住院病人由医师根据病情决定护理等级并下达医嘱,介为Ⅰ、Ⅱ、Ⅲ级护理及特别护理四种、护理人员要在病人床头牌内加放护理等级标记。

医院妇产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院妇产科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科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科、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

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夏秋季不得超过 24 小时,冬春季不得超过 48 小时。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

附件 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试行) 为进一步保障公众对环境保护的参与权、知情权和监督权,加强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公开、透明,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获取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加大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公开力度,依据《环境影响评价法》、《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及环境保护部《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制定本指南。 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履行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过程中制作或者获取的,以一定形式记录、保存的信息。 一、主动公开范围 (一)环境影响评价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管理程序。 (二)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包括: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受理情况、拟作出的审批意见、作出的审批决定。 (三)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包括: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受理情况、拟作出的验收意见、作出的验收决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信息,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受理情况、审查情况、批准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环境影响评价机构基本情况、业绩及人员信息。 公开环境影响评价信息,删除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 —2—

隐私以及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等内容应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执行。 二、主动公开方式 (一)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将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通过本部门政府网站公开。 (二)有条件的部门可采取其他多种公开方式,如通过行政服务大厅或服务窗口集中公开;通过电视、广播、报刊等传媒公开。 三、主动公开期限 属于主动公开的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应当自该信息形成或者变更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予以公开。法律、法规对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四、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信息的主动公开内容 环境影响报告书、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按下面要求执行,环境影响登记表项目的审批信息公开由地方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实际情况自行确定。 (一)受理情况公开 各级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受理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后向社会公开受理情况,征求公众意见。公开内容包括: 1.项目名称; 2.建设地点; 3.建设单位; 4.环境影响评价机构; 5.受理日期; —3—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博兴县第二人民医院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订本规定。 2、各级医务人员应加强工作责任心,认真贯彻执行《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及《医疗事故处理办法》等医疗法律(规)及规定,严格执业,防止差错事故的发生。 3、各科室要建立科室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订出预防措施。凡在诊疗、护理工作中,由于工作人员粗心大意、不负责任,不认真执行规章制度或其它原因导致出现诊断、治疗、护理等方面的差错、事故时,应由本人或科室管理人员(护士长或科主任)及时登记,登记内容包括事件发生的原因、经过、后果及补救措施等情况。科室应将差错、事故的详细情况逐级上报。 4、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科主任、护士长应立即向主管院长及医务科报告,并于24小时内补交书面报告,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5、发生重大的医疗事件时,所在科室应立即采取积极措施抢救病人;所在科室采取措施不力或不积极抢救的,视为不做为,医院将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必要时送司法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医疗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视情节立即(或及时)向医务科报告。 6、在积极抢救医疗事件病人的过程中,需要有关科室积极配合的,相关科室必须无条件的予以配合,不积极配合或借故推诿者,不论后果如何,均视为违规行为,需追究当事人及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并予以严肃处理。 7、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样本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以备鉴定。血液标本及可疑安瓿应保留三天。抢救病人的安瓿应保留24小时备查。对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病案,当事科室应在24小时内交医务科封存保管,任何人均不得涂改和销毁与医疗事件有关的各种记录及物品。未经主管副院长、医务科同意,不得查阅。 8、医疗事件发生后,所在科室应及时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地讨论,做到三不放过(即:未找出事件原因不放过,责任者未汲取教训不放过,未制定出防范措施不放过),对医疗事件的性质及责任人做出初步认定,并根据事件的性质、造成影响的程度和当事人的态度等,提出处理意见。院、科领导对医疗事故要及时组织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患者或家属做解释。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医务科、护理部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科 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并及时组织讨论总结。 2、凡发生医疗差错、事故或可能是医疗差错、事故的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本科室负责人 报告。科室负责人及时向医务处或护理部报告。发生严重差错或医疗事故后,应立即组织抢救,并报告医务处、院领导。对重大事故,应做好善后工作。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3、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发现,要根据情节轻重 予以严肃处理。 4、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护理部及其它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 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5、医务科、护理部在组织调查处理医疗事故或医疗纠纷过程中,应有专人保管有关病案和 资料,任何人不得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6、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必要时由医务科、护理部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要求, 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应当在患者死亡后48小时内进行尸解,具体尸体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 7、情况检查清楚后,由院、科向家属、单位做详细说明。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 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8、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 生。

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报告检查、处置规范和流程

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与报告、检查 处置规范和流程 医疗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 一、目的 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 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的防范措施》 、防范措施 1.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 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 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 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 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 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 18岁以 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 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 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 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日后方可销毁。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医疗差错及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1、各卫生站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本,由科室主任、护士长或指派专人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后果,做到及时准确,并在一周内讨论与总结,制定预防措施。 2、发生严重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向卫生院及主管部门报告,并于24小时内将事件发生的经过、性质、处理意见,整理成书面材料,上报卫生院及主管部门。当事人也应写出书面材料。医院应及时向卫生行政机关报告,必要时申请医疗事故鉴定。 (1)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应立即采取积极有效的处理和防范措施,减少不良后果。 (2)问题发生后先由站内负责组织讨论、处理,必要时卫生院协助解决。 (3)如形成纠纷,卫生站制定专门人员接待家属。 (4)如需提交院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讨论的事项,由卫生站负责提供材料,所提供材料必须确切,并附有科室的讨论意见,由医疗事故鉴定委员会进行审议,提出处理意见,交有关部门按医院规定执行。 (5)相关负责人写出今后整改措施,送卫生字备案。各卫生站都应建立差错事故登记制度,建立差错事故登记本,对所发生的差错事故应定期讨论,总结教训,做好记录,防止类似情况再次发生。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有关病案、原始资料、样本应妥善保存,不得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以备鉴定。对发生医疗、护理事故的病案,当事卫生站应在24小时内交卫生院专人封存保管,未经主管部门同意,不得查阅。 4、卫生站对医疗事故要及时组织鉴定,提出处理意见并通知患者或其家属。任何人不得随意向患者或其家属做解释。 5、发生医疗差错、事故的卫生站或个人,如不及时按规定报告,或有意隐瞒不报,事后经他人发现或举报时,按情节轻重给予当事人经济处罚及行政处分。 6、患者死亡后,如家属对死因提出疑义或引起医疗纠纷时,上级医生应请家属签署尸检通知书;如同意尸检,应立即通知医务科,必须争取在48小时内进行尸检,以免影响对死因的判定。 7、卫生站内所有医疗差错、事故应及时登记,由主管部门审查签字后,交卫生院备案。

医疗事故、差错防范措施

医疗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一、目的 l.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医疗风险差错、事故防范措施》。 二、防范措施 l.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人使用。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己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诗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9.重视院内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院、科感染监控人员的作用,对于己经发生的院内感染及时登记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l0.输血时必须进行HIV,HCV,HBsAg及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的血袋交由输血科统一保管,7d后方可销毁。 11.病历书写。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粘贴、刮擦、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住院病历: (1)首页的填写必须按照国家规定及《病历书写基本规范》要求进行填写。科主任必须及时检查进修医师、住院医师病历质量。 (2)科主任对病历终末书写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运行各环节病历书写和管理质量负责。 (3)科室必须认真对待质控科签发的不合格病历通知书,3d内对病历进行完善,填写整改意见答复表,以书面形式上交质控科。 (4)住院病历必须在24h之内完成。 (5)主治医师必须在24h内对新入院患者进行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查房意见。 (6) 患者入院72小时之内必须有科主任或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查房,并在病历中体现。 (7)住院病历的其它内容参照《病历书写基本规范》执行。 (8)主治医师对于终末病历的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的同时实现。 (9)科主任的终末病历签字必须在患者出院5天之内完成。 (10)死亡病历讨论必须在1周之内实现。 (11)手术记录必须在手术后24h之内完成,第一术者必须亲自书写或审阅手术记录

浅谈医患纠纷防范和处置

浅谈医患纠纷防范与处置 平江县卫生局——邱卫东 一、医患纠纷基本概念。 是指在诊疗护理服务过程中或终结后,医患双方对医疗后果及原因,在认识上发生分岐或患方对医疗服务不满意而产生的纠葛。 1、医患纠纷特点: <1>法律关系主体必须是医方和患方。 <2>发生在医患双方之间。 <3>可发生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也可发生在此过程结束后,如:医生与他人谈起某患者患有性病,谁知此人与患者相识,由此传播开去,造成很不好的影响,引起患者与医方的纠纷。 涉及患者隐私疾病,如:艾滋病、梅毒、生殖器疮疹、淋病、肺结核等等涉及患者隐私权。 <4>除诊疗护理之外存在于医方为患方提供的医疗服务过程中,如:病历管理不善;书写不正确、不规范、潦草;出具虚假诊断让明书;治疗、收费不合理;接种不良反应;药物不良反应;医疗应急处理不当;医嘱交待不清楚、医疗文书书写不规范等导致。 二、医患纠纷的种类。 二种:1、医源性纠纷; ①医疗过失纠纷

②其他医疗原因纠纷 2、非医源性纠纷。 ·医源性纠纷是:医疗过失引起的纠纷主要指医方在手术、用药、输血、麻醉、化验、预防接种、医疗保健、计划生育等方面过失引起的纠纷。其他原因引起的纠纷,主要指医方在医德医风、医疗管理制度方面,存在缺陷和不足引发的纠纷。 如:服务态度恶劣、缺乏同情心。 ·非医源性纠纷——指患方缺乏医学常识,或对医方的规章制度不熟悉,理解不准确,而认为医方侵害了自己的合法权益引起的纠纷,也有天理取闹的。 如:外伤,患者家属要求作全身CT检查、治疗方案改变等。 ·医源性纠纷分为有过失和无过失纠纷。 有过失的医源性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不良后果的发生,是由于医方过失所致,医患双方在认识上存在的争议与分歧。以损害后果和损害轻重为前提,分为医疗事故和医疗差错,2002年前划分为医疗责任事故和医疗技术事故。《医疗事故处理条例》2002年颁布发后定性为过错责任医疗事故。200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侵权责任法》出台颁布实施后医疗过失定性是只要有人身损害就必须赔偿,已是给医疗机构和医务人员敲响了警钟。 ·无过失医疗纠纷是指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不良后果的发生并非医方的过失所致,而只是患方认为医方存在过失导致的医疗纠纷,如:医疗异外<麻醉异外>并发症,由于医方原因延误诊疗等(救护车呼救后

人员信息登记表填写说明

填写说明 一、总体要求 1、录入信息范围:人员信息为2015年度在本单位有任职经历的人员,2016年度进入人员待系统上线后,另行补充填报。录入信息统计截止时间为2015年12月31日。 2、附件信息:本次录入只上报〈入职附件〉和个人证件照片,其余附件待系统上线后,另行补充上报。其中个人证件照片由填写人自行粘贴于电子表格中,入职附件由人事处统一填报; 3、填报项目:本表中橘红色标记项目为必须填报项目,如“姓名”,“性别”等;其他项目根据实际发生情况进行填报,如:合同“签订状态”、合同“起始年月”等; 4、时间格式:表内的年、月一律使用公历和阿拉伯数字,年一律用4位数字,月一律使用2位数字,年和月之间使用“-”分隔,如:“2015-09; 5、采集数据报送:个人信息表填报完成后,以姓名命名存档,如张三.xls;单位所有人员信息采集完成后,以单位名称命名打包; 6、其他说明:填写信息必须真实、准确,表格填报过程中不得自行调整表格格式; 二、分项说明 1、籍贯:应填写本人的祖居地(指祖父的长期居住地),“籍贯”和“出生地”按现行政区划,填写到省(市)、县(市、区)。如:湖北省武汉市;

2、照片:本人证件照片,使用近期二寸正面免冠照片,原则上要求使用彩色照片,以图片文件格式,大小限3M以内,插入到表格中“照片”框内; 3、出生年月:以本人档案原始记载为依据填写,“文革”期间及“文革”后参加工作的要以招工、入伍、升学、入团、参加工作等本人较早填写并经组织审查的材料作为依据填写; 4、参加工作年月:指国家有关规定认可工龄(工作年限)的初始工作时间; 5、身份证号:填写18位公民身份证号码;港澳台及其他外籍人员在“身份证号”栏填写该人员的"护照号码",同时选择正确的“港澳台侨属”类别; 6、家庭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优先填写配偶、子女、父母情况。如本人有合法的养子女、被抚养人、赡养人、被赡养人,应在此栏填写;已去世的在“工作单位及职务”栏注明“已故”; 7、入职年月:指进入本单位的时间,与“入职附件”文件中批准日期一致; 8、入职批准情况:经有关部门批准进入本单位的情况(高校未经人社部门核准或备案的公开招聘进入人员,“入职批准情况”栏选填“单位自行聘用”,“入职方式”为“公开招聘”。单位聘用的临时工“入职批准情况”栏选填“单位自行聘用”,“入职方式”为“其他”); 9、入职文号:需对照“入职批准情况”填写;

党组织公开承诺登记表

党组织公开承诺登记表 2016年2月15 日 党组织名称英塘村党支部 党组织负责人程光春党员人数50 公开承诺事项及完成时限 一、公开承诺事项: 一、认真组织党员和带领群众学习贯彻执行党在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严格党员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严格执行农村党员议事会制度,提高广大党员参政议政的积极性。努力创造“五个好”党组织。 二、与村委会形成合力,一心一意谋发展,齐心协力搞建设。积极建设英塘村各项基础设施(农电网改造、量化工程、组组通砂石路等) 三、细致做好发展党员工作。将那些有思想、有魄力、有知识、想干事的年轻人吸纳到党组织中来,巩固和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四、做廉洁自律的模范。树立良好的人民公仆形象,坚决抵制各种不良现象。 五、坚持做到群众利益无小事,以沈浩精神为榜样,全心全意为民办实事,办好事。

二、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党员公开承诺登记表 单位:英塘村2016年2月15 日姓名程光春所属支部英塘村党支部

职务村支书入党时间2003.5 公开承诺事项及完成时限一、公开承诺事项: 1.每月15日为我村“三会一课”制度日,我将在任期内进行坚持和执行; 2.每月一次开展村民说事制度,帮助村民排忧解难,研讨和实施村发展规划; 3.严格执行先党内后党外的议事规则,提高党务、村务、财务公开的透明度,鼓励干部、党员、村民代表、村民参政议政; 4、服务村民,带领村班子成员以更多更好地为做好村内急需解决的热点和难点问题。并保证每月有2到3次的时间走访困难户; 5、抓好党支部三年任期内的规划,积极完成上级党委和政府下达的重点实事工作和各项中心工作任务。 二、完成时限2016年12月 党员公开承诺登记表 单位:英塘村2016年2月15日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分析及应对 (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二炮兵总医院呼吸科宋颖100088) 临床个案1:一位AECOPD患者,查血Na:150mmol/L。医嘱予温开水500ml以50ml/h速度经静脉泵入。当班护士是一位刚毕业的小护士,在没有看清医嘱的情况下,武断的认为医生下医嘱有他的道理,温开水可以经静脉给药。并将白开水经静脉给病人泵入。恰好被巡视病房的另一位护士发现,及时制止,并向医生核实,原来医生误将经胃管泵入下成经静脉泵入。最终没有造成严重的后果。 临床个案2:上海某医院有一值班护士,在给一位第二天做子宫切除术患者清洁灌肠配制灌肠液时,只看到塑料口袋上最末一个“钠”字,就把亚硝酸钠当做“氯化钠”随手抓几把放在了灌肠桶内,并给该患灌了进去。随后,该患呼吸急促.经抢救无效死亡。 分析: 1.护士责任心不强 案例1中,对此类差错,固然要先要求医生在开列医嘱时勿忘重新核对、检查一遍,但对护士来说,也应对药物的药理作用及特殊使用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在执行时确实不符时,切勿盲目执行而应提出问题,以确保医嘱正确,保护病人免受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在处理医嘱时工作不认真、细致,执行医嘱时不认真审核医嘱内容,转抄时发生错误。案例2中,护士执行护理操作时未严格“三查七对”,业务知识缺乏,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及规章制度。均为任心不强、职业作风不严谨的表现。

2、不良习惯性思维 案例2中,护士未认真执行“三查七对一注意”制度,导致病人的药物错发。如此不履行职责要求,马虎对待医护技术性工作,造成事故,危及患者生命,不仅要负道德责任,而且必须负法律责任。在护理工作中应遵循护理客观性的基本原则,摒弃先入为主的习惯性、主观性思维[1]。思维惯性是指人们长期接触或处理一些疾病和问题时,积累了一定的知识经验,容易形成经验性的思维定势,一遇到以往类似的病情、问题,往往习惯性的联想、先入为主,想当然的下结论,习惯性思维是偏离客观性原则的主观性思维错误,它限制护士思想的开拓,影响判断问题的准确性。 3、医护耦合性差错 医护耦合性差错[2]的特点包括: ①单向制约性:医生是治疗的决策者、命令者,护士是医嘱的执行者、操作者,医生的医嘱直接制约着护士的治疗操作,影响着护理技师。 ②风险共担性:医生下达医嘱,通过护士操作于患者来完成的,因此错误的医嘱不仅医生要担责任,护士也有责任。 ③利益均沾性:是指医生所开医嘱有误,护士及时向医生反馈,纠正错误医嘱,避免了差错,也就是护士在避免自身出错的同时,也消除了医生的差错。 案例1中,对此类差错,固然要先要求医生在开列医嘱时勿忘重新核对、检查一遍,但对护士来说,也应对药物的药理作用及特殊使用方法有所了解和掌握,在执行时确实不符时,切勿盲目执行而应提出问题,以确保医嘱正确,保护病人免受损失,甚至是生命的代价。在护理工作中应遵循辨证否定的科学分析原则,要以大胆、否定、怀疑、排除的态度,对护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认真仔细的观察、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

医疗差错事故案例 「案情」 原告:李俊志,男,1 9 9 3年2月19日生。 法定代理人:李继强(原告之父)。 法定代理人:郑维珍(原告之母)。 被告:新疆伊犁哈萨克自治州奎屯中心医院(简称州医院)。 原告李俊志1993年2月19日,足月顺产,出生后3个月发育正常。同年5月2 2日,母亲郑维珍发现他咳嗽,即将他送至被告州医院门诊就诊。门诊医生初步诊断原告患有支气管炎,决定给予打针吃药治疗,并开具了处方签及打针条。郑维珍持该处方签去被告药房取药。由于该药房的司药员玩忽职守,在药袋上写服药剂量时,将处方签上注明的每次服6 5 4 - 2 一片的十分之一剂量错写成了每次服一片剂量。回家后郑维珍按药袋上写明的剂量给李俊志服了654-2,不大一会儿,原告出现面赤、高热、心速、呼吸急促、皮肤潮红、频繁抽搐等症状。郑维珍见此情况又迅速将原告送至被告处检查。值班医生诊断后,怀疑原告服654-2中毒。接着,主治医生和儿科主任又诊断,认为原告因服654-2过量,全身中毒症状严重,生命危险。于是,被告组织医务人员进行全力抢救和治疗,使原告的中毒症状逐渐消除。但此后不久,原告出现脑萎缩后遗症,精神发育迟滞。原告的监护人向州卫生局申请要求处理被告在给其子治疗中发生的医疗事故。被告内部设立的鉴定委员会于同年8月3日对原告的症状作了鉴定,鉴定结论为:(1)脑炎;(2)感染性中毒性脑病;(3)痉挛症(继发性中毒性脑病与654-2过量无关);(4)司药员错写服药剂量为严重差错。 原告监护人对此鉴定意见拒绝接受,再次向伊犁州卫生局提出申请,要求对其子病症重新鉴定。但州卫生局没有接受此要求,而是于同年8月26日派员主持调解,促使双方达成协议:被告一次性补偿8 0 0 0元(含已支付的医疗费);原告监护人以后不能再要求处理。 随着年龄增长,原告李俊志的后遗症越来越严重,到近二岁时,其四肢软弱,头颈不能伸直,不能坐和站立,不会说话,无正常情感反映。原告的监护人认为州卫生局的调解处理不公平,被告赔偿损失数额太少,便于19 9 4年10月7日向奎屯市人

口腔医患纠纷案例

长久以来,口腔医疗纠纷一直困扰着口腔医疗机构、口腔医生和口腔创业者们。近年来,随着人们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和社会媒体的恶性炒作口腔医疗纠纷的发生率呈上升趋势。为了能够帮助口腔医生和口腔医疗机构摆脱医患纠纷的困扰,我们设计研发了口腔医疗职业责任保险,并以口腔医责险为工具协助口腔工作者们解决医患纠纷。多年来,我们一直奋战在解决口腔医患纠纷的第一线上,经历和解决了诸多的医患纠纷。我们将挑选一些典型的理赔案例与大家分享,旨在能够使业内人士从中获得警示与启迪。 理赔案件举例: 1、种植失败引发的医患纠纷 患者刘某,男,60岁,由于牙齿缺失严重于2012年3月11日,在西南地区某口腔诊所就诊,医疗机构建议患者做6颗种植牙,由于患者的经济状况较好,因此同意接受种植。但是种植手术结束后一周左右,患者的左上3种植牙脱落,且患者持续口腔感染并伴有高烧。患者家属认为医疗机构存在医疗差错,向医疗机构提出索赔20万元。医疗纠纷发生后,医疗机构先将患者进行了转诊,先解决患者身体的不适,随后向保险公司报案。接到报案后保险公司立即向医疗机构索要了患者病历及相关材料,并找到口腔种植专家进行分析。资料显示:医疗机构为患者种植了6颗种植体,分别是右上3,右上5,左上6,右下6,左下7和左上3,其中左上3种植失败,已经脱落。左上6种植体在骨内部分较少,右下6部分种植体颊侧骨墙单薄且部分缺如。对于这两颗种植体如果不采取措施,日后脱落的可能性也极大。保险公司认为,医疗机构没有充分分析患者的身体状况是否可以承受多个种植手术,也没有根据患者的骨量分析该患者哪里适合种植哪里不适合种植,因此医方有过失可以进行理赔。但患者方面提出的20万元不是很合理。6颗种植体中有3颗是成功的,其余3颗已经脱离或近期会脱离,因此保险公司可以赔付3颗失败种植手术的医疗费用。此外患者由于接受大量种植手术产生口腔感染和身体不适,由此产生的医疗费用保险公司可以赔付。后经过医患及保险公司三方的多次沟通,最终保险公司向患者理赔6万元。 温馨提示:做种植手术前一定要分析患者的骨量是否足够能够接受种植,并要分析患者的身体能否承受同时进行的多个种植手术,尤其是对于患有骨质疏松的患者、老年患者及体质较差者更要谨慎。

医疗差错、缺陷登记记录本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 登记本 科室___________ 年份___________ 医疗差错、缺陷、事故纠纷登记处理制度

1.各科室均应建立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及医疗纠纷登记本,并设专人管理,对科内发生的医疗差错、缺陷、事故和纠纷及时登记。科内应及时组织讨论,分析原因,定性后将差错、事故、重大纠纷记入差错、缺陷、事故登记本并及时上报。 2.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要及时上报医务部,一般差错一月内上报,严重差错一周内上报,医疗事故和重大纠纷当日上报。 3.发生医疗差错、事故及纠纷,首先由科室派专人负责接待、记录、处理,要耐心听取意见,做耐心、细致的解释。要做好保护性医疗工作,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医疗纠纷。如科室处理有困难,医务部、护理部可分别派人协助解决。 4.对重大医疗事件或医疗纠纷,医务部应在24小时内向市卫生局作口头或书面报告,并妥善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5.医疗差错、事故和纠纷的原始资料必须严密保管,不得丢失、涂改、伪造、隐瞒及销毁。 6.对临床诊断不明确死亡原因或对死因有争议的死亡事件,必须进行尸检。医生应及时告知尸检并记录在病程中由家属签字。如家属坚决不同意尸检,动员家属履行签字手续。如未做尸检动员工作而影响医疗纠纷的处理,由当事医生承担责任。 7.医务部对科室上报和病人投诉的医疗事件,要及时做好登记。有关人员和科室应在一周内将事件经过、对投诉的答复和科室的定性意见上报医务科。

8.医疗差错、事故及重大纠纷每季度由院医疗质量与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鉴定和评析,评析内容为医疗事件的原因、性质并对当事人和当事科室提出处理意见,做到事实清楚、处理得当。 9.每月业务查房时对医疗缺陷登记、定性及差错、事故、重大纠纷登记、上报情况检查、如有隐瞒不报,对当事科室进行必要处理。 10.对发生的医疗事件,由医务部负责档案整理组卷。

护理差错案例分析【最新版】

护理差错案例分析 案例一某日,实习生×××根据医嘱(5%GS500ml+V佳林2支+胰岛素4单位)执行加药操作时,由于未认真核算胰岛素剂量,误将胰岛素1瓶(400单位)当成4单位全部抽吸,正欲加入药瓶内,幸被带教老师及时发现并立即制止操作,从而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的发生。 原因分析1、该实习生缺乏临床经验,理论知识不扎实:未认识到胰岛素药物的特殊性,未意识到由于加药剂量不当有可能引发的严重后果。2、护理安全意识差:该同学曾在老师的指导下多次加过胰岛素,也学会了胰岛素加药剂量方法的计算,此次失误纯属护理安全意识淡薄、当时思想开小差所致(据该同学事后回忆,当时她未意识到自己是在抽吸胰岛素,仍以为是在抽吸V佳林)。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此事,加强对护生的安全护理意识的培训。2、强调带教老师在带教过程中坚守“放手不放眼”的原则。要有严谨的教学态度。3、指导护生在临床实习过程中,一定要有认真负责,态度严谨的学习精神。案例二某日,由于一病人心率快(145次/分),医生开出医嘱5%GS20ml+西地兰0.4mg静脉推注,某低年资护士执行准备药物操作时取出了4支西地兰(西地兰剂量0.4mg/支)欲加药,所幸当时旁边有一老护士正在摆药(准备第二天药物),看到4支西地兰感到很疑惑,遂问该护士医嘱剂量多少,

该护士经仔细查对后才发现多拿了3支西地兰,由此避免了一宗严重护理差错发生。 原因分析1、未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凭主观臆想行事(据该护士事后回忆她当时脑海里就误以为西地兰是0.1mg/支),所以未加多想就拿了4支。2、临床经验不足:虽然认识到了西地兰药物的特殊性,但由于工作中很少使用该药物,故对该药剂量不熟悉。3、该护士一贯工作麻利,习惯追求工作速度,故不能做到耐心查对。 吸取教训及整改措施1、全科护士会议上通报批评,认真执行查对制度,加强低年资护士对某些特殊药物的知识的培训,并强调其重要性。2、切忌凭主观臆想行事。3、在配药前要做到二人查对。案例三某日上午来一急诊病人,医生匆忙开好医嘱后即上手术室做手术(因手术室催得紧),至中午该病人输液完毕,一低年资护士检查治疗台及巡视卡后发现无液体即准备拔针,正好被一高年资护士瞧见,该护士清楚地知道该病人为禁食病人,不可能输液完毕,当即制止拔针行为,并马上翻阅病历,发现是医生开的液体量过少,即时通知医生,补开了医嘱。避免了该病人可能因补液量不足导致脱水现象的发生。 原因分析1、临床经验缺乏。2、对病人的病情不了解,只顾机械性执行医嘱。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填报单位: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人:康乐乐鉴发人:日期: 2015/12/23

注:1、本表应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网址(网址名称及截图)、未建立公开网址的说明一起上报。 2、若向媒体公开或发布案件情况应附报纸及网页截图。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填报单位: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人:康乐乐鉴发人:司国强日期: 2015/12/23

注:1、本表应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网址(网址名称及截图)、未建立公开网址的说明一起上报。 2、若向媒体公开或发布案件情况应附报纸及网页截图。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填报单位: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人:康乐乐鉴发人:司国强日期: 2015/12/23

注:1、本表应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网址(网址名称及截图)、未建立公开网址的说明一起上报。 2、若向媒体公开或发布案件情况应附报纸及网页截图。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填报单位: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人:康乐乐鉴发人:司国强日期: 2015/12/23

注:1、本表应和行政处罚信息公开制度、公开网址(网址名称及截图)、未建立公开网址的说明一起上报。 2、若向媒体公开或发布案件情况应附报纸及网页截图。 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5年度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登记表填报单位:商水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填报人:康乐乐鉴发人:司国强日期: 2015/12/23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为了增强护理人员的风险管理意识,减少护理缺陷的发生,持续改进护理质量,特制定护理安全(不良)事件与隐患缺陷报告制度。 一、不良事件定义 指在护理工作中,不在计划中、未预计到或通常不希望发生的事件,常称为护理差错和护理事故。为准确体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内涵,减少差错或事故这种命名给护理人员造成的心理负担与压力,科学合理对待护理缺陷,所以现以护理不良事件来进行表述。 二、上报范围 1、可疑即报:只要护士不能排除事件的发生和护理行为无关就报。 2、濒临事件上报:有些事件虽然当时并未成伤害,但根据护理人员的经验认为,再次发生同类事件的时候,可能会造成患者伤害,也需要上报。 三、上报程序 1、一般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口头报告上级分管护士或护士长,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减至最低。当事者24小时内填报《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签字后上报护理部。 2、严重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报告护士长、科主任或总值班人员,及时采取措施,将损害降至最低,必要时组织进行全院多科室的抢救、会诊等工作,同时汇报主管院领导、医务处、护理部,重大事件的报告时限不超过6小时。当事科室应在6小时内填报《护理不

良事件上报表》。护理部于抢救或紧急处理措施结束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核实。 四、结果分析 不良事件上报后,由护理部组织多科室、多专业护理人员每月对上报的资料进行分析讨论,主要采用趋势分析和个案分析。趋势分析包括科室内部的纵向比较、与其他科室的横向比较、与科学标准及实践的比较。通过讨论,制定整改措施,并组织全院护理人员认真学习,严格实施,消除护理隐患及缺陷。 五、免罚及奖励 对于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科室或责任人,根据给病人造成的后果,经护理部讨论减轻或免于处罚;对不良事件首先提出建设性意见的科室或个人、对主动上报不良事件的非责任人在绩效考核时给予加分。 六、护理不良事件上报表(附后)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处理制度

方正镇社区卫生服务中心 医疗差错、事故登记报告追究制度 第一条临床医疗、医技科室都应建立医疗差错、事故登记,讨论报告制度。由专人专册登记发生差错、事故的经过、原因及后果,务必做到及时、准确。科主任要经常检查,定期组织讨论和总结。 第二条发生事故差错时,要积极采取抢救措施,以减少和消除由于事故差错造成的不良后果,并指定熟悉全面情况的专人负责与家属做好思想工作,任何人不得随意向其家属及单位解释,必须严格遵守保护性医疗措施。 第三条发生事故差错时,当事人要立即向科主任、护士长报告。发生重大事故时科主任要立即报告教务科和院领导,当事人及所在科室应主动填写差错登记表或医疗事故登记表。 第四条差错、事故发生后,如不及时(当即)汇报,或有意隐瞒,事后根据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五条发生事故差错的有关各种记录、化验及造成事故的药品、器械等均应专人妥善保管,任何人不得擅自涂改、伪造、隐藏、销毁、丢失,并保留患者的标本,以备鉴定研究之用。违者按情节轻重予以严肃处理。 第六条差错、事故发生后,医务科及其他有关部门,要认真调查事发的详细经过,并必须于当班或当时完成调查经过(含讨论),尽快做出准确的科学结论。由医院依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并上报上级卫生行政部门。 第七条为查明事故和医疗纠纷原因,在家属对死因有较大异议时,主管医生或科主任应在第一时间内向家属宣讲尸体解剖的目的、意义;必要时由医务科可再次向死者家属及时提出尸检

要求,要有书面要求及家属的书面答复意见。如拒绝和拖延尸检而影响对死因的判断,由拒绝和拖延一方负责。为确保尸检结果的可靠性和准确性,常温下不得超过48小时,冰冻条件下可延长至一周。 第八条事故差错发生后,按性质、情节轻重分别组织全科、全院及医院医疗事故委员会相关人员进行讲座,以提高认识,吸取教训,改进工作,并确定事故性质,提出处理意见。 第九条为弄清事实真相,应注意倾听当事人的意见,讨论时吸收当事人参加,允许个人发表意见。决定处分时,领导应进行思想教育,以达到帮助目的。 第十条各科室要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积极采取措施,有效地防止和避免重大差错事故的发生。

医疗安全事件报告制度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为消除医疗安全隐患、防范医疗差错、事故得发生、同时提高医疗质量、促进医学发展及增强全院职工风险防范意识,及时并有效避免医疗差错与纠纷;通过将获取得医疗安全信息、不良事件进行分析,有利于发现存在得不足,提出改进措施,从医院管理体系、运行机制与规章制度上进行有针对性得持续改进;提高对错误得识别能力,不断吸取经验教训,避免此类事件得再次发生,根据《三级综合医院评审标准实施细则》得具体要求,同时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定我院医疗(不良)事件报告制度. 一、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医疗安全(不良)事件就是在医疗机构发生得,预料之外得不期望得或潜在得危险事件。包括警讯事件、差错及临界差错。 1、不良事件得分类及监管部门: (1)用药错误、严重药物过敏反应(医务处/药剂科); (2)输血反应(医务处/输血科); (3)麻醉意外等其它医疗意外(医务处/麻醉科); (4)严重手术前后诊断不符(医务处); (5)放射源过度照射或放射性物质污染(医务处/保卫科); (6)Ⅰ、Ⅱ类精神药品、麻醉药品、剧毒药品丢失,药品成批量损毁(医务处/药剂科); (7)跌倒、跌落,压疮,管道脱落,输液反应(医务处/护理部);

(8)职业暴露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9)院内感染事件(医务处/感染控制科); (10)非预期重返手术或ICU(医务处); (11)严重术后并发症(医务处); (12)大型医疗设备及生命支持相关设备仪器故障(医务处/设备科); (13)婴幼儿院内走失(医务处/保卫科); (14)自杀事件(医务处/保卫科); 2、警讯事件得定义及范围 警讯事件就是指与患者自然病程无关得、无法预料得意外死亡与永久性功能丧失得事件。其分类及监管部门:(1)患者意外死亡(医务处/保卫科); (2)与患者所患疾病无关得器官重大损害或功能永久丧失(医务处/保卫科); (3)手术错误:包括患者错误、手术方式错误、部位错误(医务处/质控科); (4)诱拐或抱错新生儿(医务处/保卫科); 3、差错及临界差错得定义 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多个环节(检查、诊断、治疗、用药、护理)出现错误,且错误未能及时发现并得到纠正,导致患者最终接受了错误得医疗护理服务。 临界差错就是指患者接受医疗护理服务过程中,一个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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