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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浅析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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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摘要:会计原则又称“会计准则”。它是建立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及会计概念等会计基础理论。会计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企业会计造假案引发了会计界对会计准则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吁。研究会计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详细介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发展历程基础上,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持续完善的策略建议。

关键字:会计准则、体系、完善、建议

一、概述

国外发达国家均在逐步完善已有的会计准则体系,美国逐步建立了世界上最为完善和复杂的会计原则,英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则制定了明确的会计准则框架,而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框架,使得出台的会计准则不具计划性,协调性较差。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由《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是基础,被称为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主干,也是财务会计实务的具体规范。具体会计准则,即一般包括引言、定义、会计确认和计量标准、应披露的事项。引言部分指明了特定准则所涉及的会计事项。定义部分对术语加以界定,也即基本概念的界定。会计确认与计量标准部分是具体会计准则的主体,也就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涉及会计要素项目的确认条件、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应披露的事项部分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特定准则所涉及的会计事项应列示于何报表及何项目之下,以及报表附注应包括的内容。然而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之间尚有需要协调的概念,如果会计准则概念的框架都没有构建清楚的话,是很难进行国际化协调的。此外,在《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明确提出我国的会计准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依据加以制定的,会计准则应该是会计法下的会计基础法规,但是在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中,却丝毫没有提及到以其为依据的“会计准则”,这就模糊了法律主体概念,从而使人产生法律认识上的错误,需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涵盖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设计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有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远比我国会计准则丰富。第二、组成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也就是财务概念框架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而我国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类似的基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保持基本同步发展,并随着需求变化而不断修正和完善,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1、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这近10年时间是我国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一方面,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要求,制订了《中外合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审计鉴证业务;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对内搞活”的要求,对其它企业会计改革也进入了探讨阶段。

2、会计准则的逐步建立阶段

上个世纪90年代,为适应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我国在会计改革上搞了“两则两制”和《股份制试点企业会计制度》,保留了《中外合营企业会计制度》。因此这个阶段的会计改革可以称之为“全面转轨阶段”。

3、会计准则的发展阶段

这一时期财政部出台了《企业会计制度》,除此之外,还有《金融企业会计制度》,由于银行、保险公司、证券公司、投资公司和基金公司的业务比较特殊,所以就单独制定了这么一个制度。同时,为了规范小企业会计行为又发布执行了《小企业会计制度》。这样,我们的会计制度体系从原来的13个行业会计制度转成现在的《企业会计制度》、《金融企业会计制度》、《小企业会计制度》三个制度,基本涵盖了全国各类企业。

4、会计准则的完善阶段

随着我国完全市场经济地位的确立,市场经济共有的特性带来的性质相同的交易不断出现,我国会计标准制定者、会计理论界、实务界以及会计信息使用者普遍认同,在相同环境下产生相同的交易,不应该运用不同的会计标准、产生不同的会计结果。为此,2006年2月15日财政部颁布了与国际惯例趋同的新会计准则体系,包括《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等38项具体准则和应用指南三个部分。于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该38项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现行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三、我国会计准则实施的主要成效

中国会计准则自研究制定至今,无论在理论方面,还是在实务方面,无论在会计准则本身的自我完善方面,还是在会计准则产生的作用方面,无疑都取得了巨大的成效。

1、初步形成了具有中国特色的会计法规体系

自从1985年我国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后,十几年来,《会计法》一直是我国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监督以及对会计机构和会计人员进行管理的母法,而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中国会计模式从制度型向准则型转换迈出了关键的一步。只是现阶段还不具备完全依照会计准则进行会计核算和会计报告的条件。作为过渡性措施,以基本会计准则为导向,以行业会计制度为核算的“准则+制度”的实施模式,体现了我国会计法模式有别于其他国家的特色。由此可以看出,中国的会计法规体系呈现出以《会计法》为依据,以会计准则为导向,以行业会计制度为核心,以内部会计规程和其他会计法规为补充的运行结构。这一体系具有层次结构清晰,内部关系紧密,宏观微观管理结合,利于会计准则未来发展与完善等特点,是现阶段唯一可行的会计法规体系。

2、缩短了与发达国家的差距

中国会计准则制定和实施的主要目的之一,就是为了缩短我国会计与世界发达国家会计之间的差距,尽可能使会计信息做到“多国共享”,从而促进各国经济的相互流动。在西方国家里“需要,实用”是他们制定具体会计准则的原则。我国在制定会计准则上本身就较晚,在一定程度上就可以对西方国家的会计准则进行研究。这样,我国就应在实用的基础上,同时要具有一定的超前性。“实用同超前”便成为我国制定会计准则的原则。这就为中国经济向国际化发展和参与国际竞争奠定了基础。

3、促进了中国经济的改革发展与对外开放

中国会计准则的实施有两个明显的特征,一是打破了行业和所有制界限,二是尽可能与国际会计惯例协调。前者为会计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有用、可比创造了条件,后者则为中国

经济大步融入国际经济的行列扫清了道路。中国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为中国会计走向国际会计舞台迈出了决定性的一步;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一改过去计划经济体制下的封闭式会计理论和方法,而采用国际上通行的会计目标和原则,会计政策和方法以及会计报告体系和结构,消除了国内企业走向国际市场,国外资本融入国内市场的空间障碍和阻力。会计准则实施之前,国内企业到香港地区和美国上市发行股票是极其困难的。会计准则的实施,才使其成为可能。

4、推动了会计理论发展和会计实务的革新

在实施会计准则以前,我国会计界对西方会计理论和实务的研究相对较弱,伴随着会计准则的制定和实施,会计实务逐渐与西方发达国家接轨,会计理论工作者和实务工作者普遍感到过去比较精通的会计知识已经陈旧,与经济发展的趋势不相适应,从而掀起了一场学习西方会计的高潮,并通过中西方会计比较,使之与我国几十年来行之有效的会计管理方法相融合,形成一种“中外合璧”的独特景观。

5、较好地保护了投资者的利益

为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相适应,1993年的会计准则确立了“所有者权益”要素,这表明我国会计准则开始注重保护投资者的利益。2006年的新会计准则进一步强化了为投资者和社会公众提供决策有用会计信息的新理念。《企业会计准则一一基本准则》开宗明义地指出,企业财务报告的目标,是为报告使用者做出科学决策提供相关、真实、可靠、公允的会计信息,并为此对确认计量原则作了系统严格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对信息披露时间、空间、范围、内容的全面系统规定,必将促进企业不断提高会计信息质量和透明度,从而有效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体现了维护投资者和社会公众利益的政策导向和基本原则。

四、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存在的问题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建设取得了巨大成功,可谓时间短、效率高。但是也正因为制定时间短等主观和客观的原因,导致我国会计准则仍然存在诸多问题。

1、市场经济基础不够雄厚

雄厚的市场经济发展基础是《国际会计准则》制定和施行主要力量,它符合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的实际状况,但对于我国来说,并不拥有《国际会计准则》推行的良好市场经济基础,这是与发达西方国家相比,《国际会计准则》难以发展的最主要原因。例如,如果照搬《国际会计准则》相关规定,就会使得《国际会计准则》的某些规定在我国市场经济环境下毫无用处,因为在我国经济环境历史中可能刚刚出现甚至还未出现西方国家常见的相关经济事项。以我国会计准则为参照点,在会计准则中的某些特殊会计事项,可能在《国际会计准则》中丝毫位见,因为它同样也不适应发达国家市场经济现状。所以不能针对我国会计准则不能只单纯追求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加上我国跨国公司少、资本市场薄弱、国际贸易发展不成熟,使得我国会计制度变迁的“主要行动集团”力量比较弱小,因此,由于我国经济基础不够牢固,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走向趋同产生了较大的阻力。

2、法律环境条件不够完善

会计准则与法律法规是紧密相联的,由于我国法律法规与西方国家相比存在着巨大的差异,也就成了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难以走向趋同因素之一。例如,在会计准则规范重点内容方面。由于西方发达国家的法律现状,使得《国际会计准则》以资产负债表为主,该表侧重于预测企业未来的现金流量。但我国且以利润表为主,因为我国的法律法规规定,公司上市、增资配股、退市均以利润作为判定指标,从一定程度上忽视了资产负债表信息的质量,可见我国还未提供一个完善的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法律环境。

3、社会意识觉醒程度不够

社会意识是促成我国会计准则走向国际趋同的重要力量,然而我国对会计准则的认识在社会意识方面存在很大的不足,严重的阻碍了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化的发展,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首先,我国的会计准则的颁布具有强制性。在性质上是让人们被动的去接受。而在《国际会计准则》中完全是一种主动的性质,人们主动的去接受会计准则。因为在其公允表达原则中规定企业可以背离会计准则及其解释的相关规定,并可采用其他的方法进行会计处理,以实现公允列报目的。其次,会计概念框架体系不完整。会计概念框架可以有效的指导会计准则的制定,而我国并没有一个完整的概念框架体系,特别是在财务会计方面并没有一个统一的标准概念,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制定缺乏一个规范的理论指导。再者,我国会计准则与会计制度并行。虽说这是我国会计体系的一个特色,但随着2001年实行新的《企业会计制度》之后,我国会计准则似乎成为制定《企业会计制度》的指导纲领,这使得我国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用发展的眼光来看,不利于我国会计准则国际化趋同。

4、会计准则的可操作性较差

会计界批评较多的主要是现行的《企业会计准则一一投资》和《企业会计准则—现金流量表》两个准则,特别是前者,更是被认为“可操作性极差”。不说实际工作者,就是许多会计教师也许都没有完全透彻理解。并且,在《企业会计准则—无形资产》等许多会计准则中都引入了“现值”概念,但实际工作者中不会计算现值的会计人员不在少数。从2006年出台的新会计准则看,部分准则存在着更多的高难度动作,如购买法、计税基础、资产重组等,除了计税基础外,大部分都与公允价值有关,这要求准则实施者不但是报表的编制者,还是估价师,这需要增加报表编制者在这方面的知识,要系统学习价值评估技术和方法;除此之外,还应有相应的数据库支持,以便报表编制者在对资产定价选取参数使用,包括宏观、行业分析所需要的相关信息。此外,公允价值与风险管理紧密相关,公允价值实际就是资产风险的量化,会计准则的变化顺应了金融工具和金融交易日益复杂的发展趋势,也给我国的商业银行带来了挑战。

五、建立我国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对策建议

1、进一步完善会计标准实用性

会计制度的建设是为经济发挥服务的,因此会计制度的制定要符合经济发展的需要,要充分考虑到我国的国情和经济发展趋势,不能盲目地与国际准则靠拢,也不能固步自封。国际化是必然趋势,要积极主动地去适应这个潮流,降低国际会计准则对我国经济的冲击。加强与国际会计界以及发达国家会计界的沟通。中国要融入国际社会,不仅在经济上而且在制度上,不是被动地全盘接受国际现有的制度,而是要参与国家制度的建设。因此,加强同国际会计界的沟通。把自身作为国际会计界的一份子,才能维护自身权益,提高自身影响力。进一步完善会计准则体系。新会计准则实现了与国际会计准则的接轨,相对于我国现行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而言,其跨越式巨大的,在实施过程中难免会出现诸多不适应、不和谐。这就需要我们要根据我国的国情和特色,尽快出台实施细则,在实践中不断拓展准则的深度与广度,提高其可操作性,达到实用、可用的目的。

2、制定明确的会计目标

明确会计准则目标是制定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前提,也是完善会计准则的首要工作。会计信息的有用性是相对于不同的信息使用者而言的。会计准则要能够促进资本市场交易的活跃和资源配置的优化,首先就必须能够使投资者从所指定的准则中获益。但是,投资者优先并不意味着不考虑其他利益相关者的利益,会计准则作为一种生产关系,具有经济后果,影响利益相关者的经济行为,并具有很强的财富分配效应。因此会计准则应当也必须全面考虑和

较好地协调各方面的利益。

我国现行的和修订后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都没有对什么样的会计信息对决策更为有用进行说明,对其决策无用的披露内容。而与此时相适应的会计准则的规定也应进行适度简化。

3、完善相关配套法律、法规

完善会计准则,加快法规研究和建设。我们处于发展中国家。在会计体系建设上缺乏经验,应该多吸收国际上先进的经验。同时对国际上一些不合理的地方,比如不利于发展中国家的法规加以识别,达到发展自己和保护自己的目的。随着市场经济的迅速发展,经济领域难免会出现一些新问题,如果没有相关的法律条文对其加以约束和规范,这些问题就不能得到有效的解决,甚至会愈演愈烈。因此,应当加强针对新问题的有关法律制定和对已有法律条文的修改和完善,特别是要通过立法加强对做假账者的严惩,遏制利用各种手段操纵会计信息,损坏投资者利益的做法,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全面梳理与新准则相关的法律法规,对需要修改的法律法规,财政部应建议相关部门及时进行修订,使得新准则与法律、法规能相互协调,确保会计准则体系的贯彻实施。

4、完善新标准,使之严谨科学

这些新会计准则对于规范会计行为,提高会计信息质量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这些新会计准则体系因为制定仓促,也有一些瑕疵,我国政府应进一步加大对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理论和实务研究的投入,并应设立专门的会计研究机构,发动国内会计学术界和会计实务界的力量,形成一个精良的研究组织,有序地开展课题研究。为我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具体战略进行及时调整提供理论和实践依据,从而更好地实现我国会计国际趋同的战略目标。同时,高质量会计准则的最终形成依赖于一个有效的制定机制。我国应借鉴IASB的应循程序,完善我国会计准则制定程序。

六、结束语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基本方法是统筹兼顾。我们制定国际化的会计准则,目标是为发展中国经济服务,并且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无论是在理论基础上还是在具体实践上均忠实地贯彻了科学发展观的基本精神。虽然新标准本身也存在一定的“硬伤”,这也是使新标准的实施出现了一些问题,但是它实现了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建设新的跨越和历史性的突破。因此,只有深刻理解和掌握新准则里体现的重要理念,并且弥补不足,才能准确把握新会计准则的科学发展观的内涵,从而更好地学习和实施新企业会计准则,考察研究新会计准则对企业的影响,抓紧时间作好应对策略和实施准备工作,从容面对新会计准则带来的挑战,实现我国资本市场、企业以及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4 号——套期保值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对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 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 (一)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一)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 (二)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 (三)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 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

cas收入精选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

《CAS 14——收入(2017)》概述及新旧对比——致同研究之企业会计准则系列(二十)2017年7月5日,财政部正式发布了《关于修订印发的通知》(财会〔2017〕22号)(新CAS 14)。在境内外同时上市的企业以及在境外上市并采用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或企业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的企业,自2018年1月1日起施行;其他境内上市企业,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执行企业会计准则的非上市企业,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新CAS 14保持了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15号——客户合同收入》的趋同,改革了现有的收入确认模型,明确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企业应当在履行了合同中的履约义务,即在客户取得相关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时确认收入”,强调企业确认收入的方式应当反映其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的模式,确认金额应当反映企业因交付该商品或服务而预期有权收取的金额。基于该核心原则,新CAS 14设定了统一的收入确认计量的“五步法”模型,即识别与客户订立的合同、识别合同中的单项履约义务、确定交易价格、将交易价格分摊至各单项履约义务、履行每一单项履约义务时确认收入。 致同将就新CAS 14发布系列解读文章,包括变化概述及新旧对比、五步法模型的应用、合同成本、列报与披露、特定交易的难点解析,及对房地产、建筑施工、零售、电商、网络游戏、软件、电信及制造行业的影响。

一、新CAS 14适用范围 新CAS 14适用于所有与客户之间的合同,但不包括:合并五项准则和金融工具准则规范的金融工具及其他合同权利和义务,以及租赁准则、保险合同准则规范的租赁合同、保险合同。 另外,企业以存货换取客户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等的,按照新CAS 14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但没有商业实质的非货币性资产交换,不确认收入。其他非货币性资产交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的规定进行会计处理。 新旧准则的主要变化如下,详细对比内容请阅读原文: 二、新CAS 14核心变化与要求 新CAS 14对收入确认的核心原则是“控制权转移”(即在企业将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或过程中以其预计有权获得的金额予以确认),并采用“五步法”模型确认收入。(一)新CAS 14的核心变化 1、收入确认的模式与理念新CAS14第四条规定,取得相关商品控制权,是指能够主导该商品的使用并从中获得几乎全部的经济利益。 对于如何认定企业在某一时段内转移对商品或服务的控制,新CAS 14第11条给出了3个条件,满足其中任何1个条件,即可认定控制在某一时段内转移,从而在某一时段内确认收入:(1)客户在企业履约的同时即取得并消耗企业履约所带来的经济利益;(2)客户能够控制企业履约过程中在建的商品;(3)企

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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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会计准则制定的原则导向规则导向、目标导向 姓名:魏星 班级:08级会计五班 学号:2008485021 指导老师姓名:冯雪莲 中文摘要:会计准则制定中的”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是世界各国在制定会计准则过程中所面临的一个普遍性问题。随着新会计准则的制定,关于规则导向,原则导向,目标导向的讨论更是日渐激烈。 关键字:规则导向,原则导向,目标导向,概念,比较,重要性,约束条件 关于“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的概念与比较: 首先,在这里阐述一下关于”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的概念。”规则导向”和”原则导向”的概念是从规则和原则这两个基本概念出发而引申的。一般意义上讲,规则是指用条文的形式来规范社会生活:预先都规定好了条条框框,什么样的情况就怎样进行处理,对号入座;而原则是指给出一些道理和逻辑来作为判断的基本理由和根据,具体情况具体分析。从这个意义上讲,我们可以说,所谓的大陆法系是规则的,英美法系是原则的。 在会计准则这个领域,却很难划分为规则和原则两类。我们很难找到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只是单纯的原则,或者只是单纯的规则。现实的情况是:有些国家的会计准则中原则多一些,而另一些国家的会计准则中规则多一些。所以我们只能说,某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是以原则为导向,而另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是以规则为导向;会计准则中原则多些,则为原则导向;会计准则中规则多些,则为规则导向。 美国文化从根子上秉承英国传统,从而才有英美法系一说。美国的社会规范,包括会计准则,不可能是由规则组成的。所以,批评美国会计准则的人,包括美国人自己,都没有说它是规则,而是批评它是规则导向,意在说明里面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各项准则编号与名称

新企业会计准则体系——各项准则编号与名称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3号——或有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4号——每股收益 企业会计准则第35号——分部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6号——关联方披露 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8号——首次执行企业会计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 财会[2006]3号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套期保值的确认和计量,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差不多准则》,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第三条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 (一)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阻碍企业的损益。 (二)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专门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阻碍企业的损益。 (三)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第四条关于满足本准则第三章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 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 第二章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第五条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能够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 第六条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形除外: (一)关于期权,企业能够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刻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 (二)关于远期合同,企业能够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第七条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能够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 (一)各项被套期风险能够清晰辨认; (二)套期有效性能够证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

新企业会计准则2019年(原文+指南+说明)范文一 一、总体要求 《企业会计准则第30 号——财务报表列报》(以下简称“本准则”)规范了财务报表的列报。列报,是指交易和事项在报表中的列示和在附注中的披露。其中,“列示”通常反映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所有者权益(或股东权益,下同)变动表等报表中的信息,“披露”通常反映附注中的信息。本准则主要规范了财务报表的组成,财务报表列报的基本要求,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的列示和附注的披露内容、结构及其编制方法等问题。 本准则规定,财务报表是对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的结构性表述。一套完整的财务报表至少应当包括“四表一注”,即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和附注,并且这些组成部分在列报上具有同等的重要程度,企业不得强调某张报表或某些报表(或附注)较其他报表(或附注)更为重要。本准则规定,企业应当依

据各项会计准则确认和计量的结果编制财务报表;企业编制财务报表时应当对企业持续经营能力进行评估;企业应当按照权责发生制编制财务报表,但现金流量表信息除外;企业财务报表项目的列报应当在各个会计期间保持一致;企业单独列报或汇总列报相关项目时应当遵循重要性原则;企业财务报表项目一般不得以金额抵销后的净额列报;企业应当列报可比会计期间的比较数据等。 本准则规定,资产负债表应当按照资产、负债和所有者权益三大类别分类列报,并且资产和负债应当按照流动性列示。利润表应当对费用按照功能分类进行列报,同时在附注中披露费用按照性质分类的利润表补充资料;利润表中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应当根据其他相关会计准则的规定分为“以后会计期间不能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和“以后会计期间在满足规定条件时将重分类进损益的其他综合收益项目”两类列报。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应当反映构成所有者权益的各组成部分当期的增减变动情况,综合收益和与所有者(或股东)的资本交易导致的所有者权益变动应当分别列示。本准则还对附注至少披露的信息进行了规范。 企业应当根据本准则及应用指南的规定,并结合自身经营活动的性质,确定本企业适用的财务报表格式。企业如存

政府会计准则及解读

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为了积极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政府会计改革,构建统一、科学、规范的政府会计标准体系和权责发生制政府综合财务报告制度,2015年10月23日,楼继伟部长签署财政部令第78号公布《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以下称《基本准则》),自2017年1月1日起施行。 以下是《政府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的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各级政府、各部门、各单位(以下统称政府会计主体)。前款所称各部门、各单位是指与本级政府财政部门直接或者间接发生预算拨款关系的国家机关、军队、政党组织、社会团体、事业单位和其他单位。军队、已纳入企业财务管理体系的单位和执行《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的社会团体,不适用本准则。 第三条政府会计由预算会计和财务会计构成。预算会计实行收付实现制,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财务会计实行权责发生制。 第四条政府会计具体准则及其应用指南、政府会计制度等,应当由财政部遵循本准则制定。第五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决算报告的目标是向决算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预算执行情况有关的信息,综合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收支的年度执行结果,有助于决算报告使用者进行监督和管理,并为编制后续年度预算提供参考和依据。政府决算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社会公众和其他利益相关者。财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政府的财务状况、运行情况(含运行成本,下同)和现金流量等有关信息,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报告使用者作出决策或者进行监督和管理。政府财务报告使用者包括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债权人、各级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政府会计主体自身和其他利益相关者。 第六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对其自身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进行会计核算。 第七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政府会计主体持续运行为前提。 第八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按规定编制决算报告和财务报告。会计期间至少分为年度和月度。会计年度、月度等会计期间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九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以人民币作为记账本位币。发生外币业务时,应当将有关外币金额折算为人民币金额计量,同时登记外币金额。 第十条政府会计核算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政府会计信息质量 第十一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以实际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核算,如实反映各项会计要素的情况和结果,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 第十二条政府会计主体应当将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统一纳入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能够全面反映政府会计主体预算执行情况和财务状况、运行情况、现金流量等。 第十三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与反映政府会计主体公共受托责任履行情况以及报告使用者决策或者监督、管理的需要相关,有助于报告使用者对政府会计主体过去、现在或者未来的情况作出评价或者预测。 第十四条政府会计主体对已经发生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及时进行会计核算,不得提前或者延后。 第十五条政府会计主体提供的会计信息应当具有可比性。同一政府会计主体不同时期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业务或者事项,应当采用一致的会计政策,不得随意变更。确需变更的,应当将变更的内容、理由及其影响在附注中予以说明。不同政府会计主体发生的相同或者相似的经济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讲解 一、套期保值的概念 套期保值(以下简称套期),是指企业为规避外汇风险、利率风险、商品价格风险、股票价格风险、信用风险等,指定一项或一项以上套期工具,使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抵销被套期项目全部或部分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 套期分为公允价值套期、现金流量套期和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公允价值套期,是指对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或该资产或负债、尚未确认的确定承诺中可辨认部分的公允价值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价值变动源于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现金流量套期,是指对现金流量变动风险进行的套期。该类现金流量变动源于与已确认资产或负债、很可能发生的预期交易有关的某类特定风险,且将影响企业的损益。境外经营净投资套期,是指对境外经营净投资外汇风险进行的套期。境外经营净投资,是指企业在境外经营净资产中的权益份额。 对于满足规定条件的套期,企业可运用套期会计方法进行处理。套期会计方法,是指在相同会计期间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变动的抵销结果计入当期损益的方法。比如,某企业拟对6个月之后很可能发生的贵金属销售进行现金流量套期,为规避相关贵金属价格下跌的风险,该企业可于现在卖出相同数量的该种贵金属期货合同并指定为套期工具,同时指定预期的贵金属销售为被套期项目。资产负债表日(假定预期贵金属销售尚未发生),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上涨了100万元,对应的贵金属预期销售价格的现值下降了100万元。假定上述套期符合运用套期会计方法的条件,该企业应将期货合同的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所有者权益(资本公

积),待预期销售交易实际发生时,再转出调整销售收入。二、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 套期工具,是指企业为进行套期而指定的、其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预期可抵销被套期项目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衍生工具,对外汇风险进行套期还可以将非衍生金融资产或非衍生金融负债作为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包括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以及具有远期合同、期货合同、互换和期权中一种或一种以上特征的工具。比如,企业为规避库存铜品价格下跌的风险,可以通过卖出一定数量铜品的期货合同加以实现,其中卖出铜品的期货合同即是套期工具。衍生工具如无法有效地降低被套期项目的风险,不能作为套期工具。比如,对于利率上下限期权或由一项发行的期权和一项购入的期权组成的期权,其实质相当于企业发行一项期权的(即企业收取了净期权费),不能将其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在确立套期关系时,应当将套期工具整体或其一定比例(不含套期工具剩余期限内的某一时段)进行指定,但下列情况除外:(1)对于期权,企业可以将期权的内在价值和时间价值分开,只就内在价值变动将期权指定为套期工具;(2)对于远期合同,企业可以将远期合同的利息和即期价格分开,只就即期价格变动将远期合同指定为套期工具。 企业通常可将单项衍生工具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但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可以指定单项衍生工具对一种以上的风险进行套期:(1)各项被套期风险可以清晰辨认;(2)套期有效性可以证明;(3)可以确保该衍生工具与不同风险头寸之间存在具体指定关系。套期有效性,是指套期工具的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能够抵销被套期风险引起的被套期项目公允价值或现金流量变动的程度。 对于符合套期工具条件的衍生工具,在套期开始时,通常应当将其整体或其一定比例指定为套期工具。单项衍生工具通常被指定为对一种风险进行套期。附有多种风险的衍生工具也可以被指定为对一种以上风险进行套期,前提是可以清晰地辨

2019年年新会计准则与旧版内容的不同比较.

一、《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一)仍然称为基本准则,所有企业均须执行,未按照国际惯例使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CF)一词。 (二)明确了会计目标。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从理论上讲,我国的会计目标兼具受托责任观和决策有用观。但是,我国会计目标显然将受托责任观放在第一位,强调会计信息的可靠性,与国际上普遍强调会计信息的相关性有一定差别。 (三)删除了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而代之以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会计信息的质量要求包括可靠性、相关性、清晰性、可比性、实质重于形式、重要性、谨慎性和及时性等八个方面。 (四)权责发生制融合在基本假定中,历史成本体现在会计要素计量部分。 (五)会计要素定义遵照《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的规定,但收入与费用的定义部分地引入了资产负债观,这主要是借鉴了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的相关条款。 (六)引入利得和损失两个概念。同时,对于利得和损失又区分为直接计入所有者权益的利得和损失、直接计入当期利润的利得和损失。在理论上,前一种利得和损失实质上尚未实现,后一种利得和损失已经实现。

(七)首次规范会计计量属性。规定了历史成本、重置成本、可变现净值、现值和公允价值五种计量属性,而且强调企业在会计计量时,一般应采用历史成本。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编报财务报表的框架》中规定,财务报表的计量属性包括历史成本、现行成本、可变现价值和现值。 (八)取消了会计记账须用中文以及划分资本性支出与收益性支出的要求。 二、《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一)符合条件的存货发生的借款费用可以资本化。这一规定体现在《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中,即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范围扩大到某些存货项目,也就是那些需要相当长时间才能够达到可销售状态的存货(如造船厂的船舶)。因为象大型船舶这样的存货,造船厂仅靠自有资金根本完不成,必须借助于银行借款,而企业取得的银行借款又分不清专门借款与非专门借款,原准则规定只允许专门借款的借款费用资本化的规定不够合理。 (二)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一是因为改进后的《国际会计准则第2号——存货》取消了后进先出法;二是因为后进先出法不能反映存货流转的真实情况。 (三)取消了移动加权平均法。因为移动加权平均法实质上是加权平均法的一种形式,国际会计准则也没有移动加权平均法。 (四)明确了低值易耗品和包装物采用一次转销法或者五五摊销法进行摊销。 三、《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摘要 因安然事件和《萨班斯法案》的推动,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讨论十分热烈。法案责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研究美国采用原则导向制定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实施的途径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从而将会计准则制定方法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规则导向、原则导向还是目标导向,这一问题非常重要。本文在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理想的会计准则的特点。 关键词: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理想会计准则

目录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1) 1.要改变目前企业监管和考核体系 (1) 2.公司治理结构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完善 (1) 3.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要求 (1) 4.会计职业界要加深对会计的理解 (2) 5.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的认知要有一个提高 (2) 二、理想会计准则的特点 (2) 1.必须将财务会计的目标放在首位。 (2) 2.应当具备平衡会计信息的各种质量特征。 (2) 3.要能反映经济现实,中立、无偏。 (3) 4.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 (3) 5.需要适量的应用指南 (3) 三、我国的现状 (3) 结语 (4) 参考文献 (4)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有的是原则导向,有的是规则导向,而有的则是规则。原则导向有很多成功的实践。例如,投资类型的划分。“两则两制”中以50%划分控制与非控制,1998年的投资准则,50%以上就是控股,25%以上就是具备重大影响。但高于50%而没有实际控制,还是不叫控制,低于50%的但实质上能够控制企业也叫控制。这就是原则导向的重要体现。 1.要改变目前企业监管和考核体系 要改变过多地以利润考核一个企业的做法,从短期的考核一个企业改变为从长期来考核企业,不仅要考核利润,更多地同时要考核企业的资产,不以企业是否盈利来作为考核的标准,而是把考核的权力交给投资者,由投资者“用脚投票”。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企业的考核上特别是证券市场的考核,监管的核心是利润,把利润作为监管企业、上市公司的依据,那么会计准则的制定自然就要更多关注利润,这使得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利润操纵的因素,不得不设定很多的规则来限制利润操纵。 2.公司治理结构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完善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第一位的,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判断、就没有目标,就没有经济实质,现在我们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保障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比如内部人控制很严重,注册会计师由内部人所聘请,不能独立地发表意见,容易放大目标导向或原则导向甚至规则导向留下的判断空间。只有独立性得到了保障,会计才能从会计目标的角度来反映经济现实,目标导向带来的问题才可以有效地加以限制。 3.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要求 在经验、估计、会计经济实质的透彻理解等方面,目标导向对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要求很高。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概念框架,前后一致、内部贯通,要能达到会计目标的要害,深刻把握会计目标和会计工作的内在关系等。另外,准则制定者在准则的制定中,要时刻把握实现“会计目标——决策有用”这一中心思想。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浅谈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 的差异与趋同 张本磬郑州升达经贸管理学院451191 摘要:会计准则(accounting standards)是会计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规则和指南。国际金融危机爆发以后,各国经济遭受重创,财政体系也受到了巨大冲击。基于此,国际社会强烈要求重新修改目前使用的各个国家会计准则,重新制定国际统一且高效合理的会计准则标准。2007年1月1日,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颁布并施行标志着我国会计准则进一步迈向国际化。本文以对我国会计准则与国际会计准则趋同性与差异性为主题,分析、总结了两种准则在趋同道路上的进程与所遇到的困难以及两种准则在目前所存在的各项差异,希望我国能够成功实现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全面趋同。 关键词:我国企业会计准则国际财务报告准则 随着经济、资本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国际贸易的不断深入,跨国公司的不断强大,投资人的投资对象也不仅限于本国的企业。由于各个国家都制订了各自的会计准则,如果需要跨国筹资,势必要投入人力、财力依照另一个国家的会计准则编制财务报表,或编制比较调节表。因此建立高质量、全球化会计准则的已经刻不容缓,并逐渐得到世界范围内各个国家的重视。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爆发后,二十国集团(G20)峰会、金融稳定理事会(FSB)倡议建立全球统一的高质量会计准则,将会计准则问题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IASB)采取了一系列重要举措,加速了各国会计准则国际趋同的步伐。在这一背景下,我国需要积极采取行动,以适应国际形势的最新变化。 一、两种准则趋同性分析 (一)两种准则趋同的现状与进程概述 我国新企业会计准则自2007年1月1日在上市公司施行,并逐步扩大实施范围。新准则的发布是我国《企业会计准则(CAS)》(以下简称CAS)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IFRS)》(以下简称IFRS)趋同道路上的一个重要里程碑。新的会计准则体系由1项基本准则和38项具体准则以及相关的应用指南构成,首次构建了比较完整的有机统一体系,与IFRS的整体架构趋同(IFRS由编制财务报表框架,国际财务报导准则和解释公报三部分构成),并为改进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提供了相关借鉴。新会计准则带来了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变革: ①“会计核算的一般原则”更名为“会计信息质量要求”,更加突出其相关性、可比性

5《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解读

一、单选题 1、2008年国际金融危机发生后,上述金融工具会计问题凸显,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对金融工具国际财务报告准则进行了较大幅度的修订,并于2014年7月发布了《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拟于()生效。 A、2017年1月1日 B、2018年1月1日 C、2019年1月1日 D、2020年1月1日 【正确答案】B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2、为切实解决我国企业金融工具相关会计实务问题、实现我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的持续全面趋同,按照《中国企业会计准则与国际财务报告准则持续趋同路线图》的要求,我们借鉴《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第9号——金融工具》并结合我国实际情况和需要,修订了套期会计准则,并于()正式发布。 A、2017年2月1日 B、2017年3月21日 C、2017年3月31日 D、2017年5月1日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 3、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 A、投资收益 B、资本公积 C、其他综合收益 D、当期损益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如果套期工具是对选择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非交易性权益工具投资(或其组成部分)进行套期的,套期工具产生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4、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套期关系仅由符合条件的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组成 B、在套期开始时,企业正式指定了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并准备了关于套期关系和企业从事套期的风险管理策略和风险管理目标的书面文件 C、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之间存在经济关系。该经济关系使得套期工具和被套期项目的价值因面临相同的被套期风险而发生方向相反的变动 D、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占主导地位 【正确答案】D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被套期项目和套期工具经济关系产生的价值变动中,信用风险的影响不占主导地位。 5、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 A、账面价值 B、公允价值 C、账面余额 D、以上均不正确 【正确答案】A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被套期项目因被套期风险敞口形成的利得或损失应当计入当期损益,同时调整未以公允价值计量的已确认被套期项目的账面价值。 6、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企业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 A、实收资本 B、所有者权益 C、当期损益 D、资本公积 【正确答案】C 【您的答案】 【答案解析】如果在其他综合收益中确认的现金流量套期储备金额是一项损失,且该损失全部或部分预计在未来会计期间不能弥补的,企业应当在预计不能弥补时,将预计不能弥补的部分从其他综合收益中转出,计入当期损益。 7、以下表述中,不正确的是()。 A、套期工具形成的利得或损失中属于套期有效的部分,应当计入其他综合收益 B、全部或部分处置境外经营时,上述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套期工具利得或损失应当相应转

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简介

根据财政部相关文件的规定,企业会计准则体系(2006)由三个层次组成: 1、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令第33号,属于财政部部门规章,自2007年1月1日起施行。 2、企业会计准则——具体准则。由财政部发布于2006年2月15日,文号:财会[2006]3号,属于财政部规范性文件,自2007年1月1日起在上市公司范围内施行,鼓励其他企业执行(执行具体准则的企业不再执行原准则、《企业会计制度》和《金融企业会计制度》)。 具体准则共计38项,分别是: 企业会计准则第1号——存货 企业会计准则第2号——长期股权投资 企业会计准则第3号——投资性房地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4号——固定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5号——生物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6号——无形资产 企业会计准则第7号——非货币性资产交换 企业会计准则第8号——资产减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9号——职工薪酬 企业会计准则第10号——企业年金基金 企业会计准则第11号——股份支付 企业会计准则第12号——债务重组

企业会计准则第14号——收入 企业会计准则第15号——建造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 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 企业会计准则第18号——所得税 企业会计准则第19号——外币折算 企业会计准则第20号——企业合并 企业会计准则第21号——租赁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 企业会计准则第23号——金融资产转移 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保值 企业会计准则第25号——原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6号——再保险合同 企业会计准则第27号——石油天然气开采 企业会计准则第28号——会计政策、会计估计变更和会计差错更正 企业会计准则第29号——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 企业会计准则第30号——财务报表列报 企业会计准则第31号——现金流量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32号——中期财务报告 企业会计准则第33号——合并财务报表

企业会计准则第16号-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附件 2: CAS16政府补助新旧对比 2006《 CAS 16—政府补助〉2017《 CAS 16—政府补助》新旧差异第一章总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相 关信第一条为了规范政府补助的确认、计量和列报, 息的披露,根据《企业会计准则一基本准则》,制定本根据《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 则》,制定本准则。 准则。 第二条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偿取得货 币第二条本准则中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从政府无定义一致;资本性投入调整到第五条。 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但不包括政府作为企业所有偿取得货币性资产或非货币性资产。者投入的资本。 第三条政府补助具有下列特 征:明确政府是实际拨付者(最终来源) ,其他方代 收 (一)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对于企业收到 的代付的,也属于政府补助。 来源于其他方的补助,有确凿证据表明政府是补助 的对“无偿性”给出进一步定义。实际拨付者,其他方只起到代收代付作用的,该项 补 助也属于来源于政府的经济资源。 (二)无偿性。即企业取得来源于政府的经济 资 源,不需要向政府交付商品或服务等对价。 第三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第四条政府补助分为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和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 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与资产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企业取得的、用于 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购建或以其他方式形成长期资产的政府补助。 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与收益相关的政府补助,是指除与资产相关的政 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府补助之外的政府补助。 第四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 则:第五条下列各项适用其他相关会计准则:明确日常活动中向政府收取对价的,适用收入准 (一)债务豁免,适用《企业会计准则第12 号 一 (一)企业从政府取得的经济资源,如果与企 业 则(可看作是将原财会 [2012]25 号文的相关规定 纳入

企业会计准则的具体内容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

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统一企业会计标准,规范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行为,保证会计信息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其他有关法规,制定本准则。 第二条本准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立的企业(包括公司,下同)。规范具体会计准则的制定以及没有具体会计准则规范的交易或者事项的会计处理。 第三条企业会计准则包括基本准则和具体准则,具体准则的制定应当遵循本准则。应当以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为对象,记录和反映企业的各项经营活动。 第四条企业应当编制财务会计报告(又称财务报告,下同)。财务会计报告的目标是向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提供与企业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等有关的会计信息,反映企业管理层受托责任履行情况,有助于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作出经济决策。财务会计报告使用者包括投资者、债权人、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和社会公众等。会计应当以企业持续经营为前提。 第五条企业应当对其本身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会计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

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包括半年度、季度和月度等。年度和中期的起讫日期采用公历日期。 第六条企业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应当以持续经营为前提。货币计量为基础,以综合反映企业发生的各项交易或者事项的财务结果与影响。 第七条企业应当划分会计期间,分期结算账目和编制财务报表。 会计期间分为年度和中期,中期是指短于一个完整的会计年度的报告期间。的会计记账采用借贷记账法。 第八条企业会计应当以货币计量。记录的文字应当使用中文,在民族自治地方,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当地通用的一种民族文字。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商投资企业和外国企业的会计记录可以同时使用一种外国文字。 第九条企业应当以权责发生制为基础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本准则适用于设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所有企业。 第十条企业应当按照交易和事项的经济特征确定会计要素。会计要素包括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收入、费用和利润。第十一条企业应当采用借贷记账法记账。 第二章会计信息质量要求 第十二条企业应当以实际发生的交易或者事项为依据进行会计确认、计量和报告,如实反映符合确认和计量要求的各项会计要素及其他相关信息,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可靠、内容完整。第十

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摘要 因安然事件和《萨班斯法案》的推动,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讨论十分热烈。法案责成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研究美国采用原则导向制定会计准则的可行性、实施的途径以及对经济社会的影响,从而将会计准则制定方法问题,提到了新的高度。规则导向、原则导向还是目标导向,这一问题非常重要。本文在分析了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的基础上,提出了理想的会计准则的特点。 关键词:会计准则制定方法理想会计准则

目录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1) 1.要改变目前企业监管和考核体系 (1) 2.公司治理结构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完善 (1) 3.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要求 (1) 4.会计职业界要加深对会计的理解 (2) 5.会计信息使用者对会计的认知要有一个提高 (2) 二、理想会计准则的特点 (2) 1.必须将财务会计的目标放在首位。 (2) 2.应当具备平衡会计信息的各种质量特征。 (2) 3.要能反映经济现实,中立、无偏。 (3) 4.需要大量的职业判断 (3) 5.需要适量的应用指南 (3) 三、我国的现状 (3) 结语 (4) 参考文献 (4)

一、我国会计准则制定方法 目前,我国的会计准则中,有的是原则导向,有的是规则导向,而有的则是规则。原则导向有很多成功的实践。例如,投资类型的划分。“两则两制”中以50%划分控制与非控制,1998年的投资准则,50%以上就是控股,25%以上就是具备重大影响。但高于50%而没有实际控制,还是不叫控制,低于50%的但实质上能够控制企业也叫控制。这就是原则导向的重要体现。 1.要改变目前企业监管和考核体系 要改变过多地以利润考核一个企业的做法,从短期的考核一个企业改变为从长期来考核企业,不仅要考核利润,更多地同时要考核企业的资产,不以企业是否盈利来作为考核的标准,而是把考核的权力交给投资者,由投资者“用脚投票”。这一点很重要。因为企业的考核上特别是证券市场的考核,监管的核心是利润,把利润作为监管企业、上市公司的依据,那么会计准则的制定自然就要更多关注利润,这使得在会计准则的制定过程中,考虑到利润操纵的因素,不得不设定很多的规则来限制利润操纵。 2.公司治理结构要进行大幅度的改革和完善 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是第一位的,没有独立性就没有判断、就没有目标,就没有经济实质,现在我们的公司治理结构不能保障注册会计师的独立性。比如内部人控制很严重,注册会计师由内部人所聘请,不能独立地发表意见,容易放大目标导向或原则导向甚至规则导向留下的判断空间。只有独立性得到了保障,会计才能从会计目标的角度来反映经济现实,目标导向带来的问题才可以有效地加以限制。 3.对会计准则制定的要求 在经验、估计、会计经济实质的透彻理解等方面,目标导向对会计准则制定者的要求很高。要制定一套完整的概念框架,前后一致、内部贯通,要能达到会计目标的要害,深刻把握会计目标和会计工作的内在关系等。另外,准则制定者在准则的制定中,要时刻把握实现“会计目标——决策有用”这一中心思想。

浅析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浅析会计准则体系的完善 摘要:会计原则又称“会计准则”。它是建立在会计目标、会计假设及会计概念等会计基础理论。会计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是保证会计信息质量的基本前提。近年来,频繁发生的企业会计造假案引发了会计界对会计准则质量问题的讨论和建立高质量会计准则的呼吁。研究会计准则体系的持续完善问题,具有重要的理论价值和现实意义。本文首先详细介绍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发展历程基础上,分析我国会计准则体系近年来所取得的成果,在文章的最后提出了完善我国会计准则体系持续完善的策略建议。 关键字:会计准则、体系、完善、建议 一、概述 国外发达国家均在逐步完善已有的会计准则体系,美国逐步建立了世界上最为完善和复杂的会计原则,英国的会计职业团体则制定了明确的会计准则框架,而我国目前尚缺乏统一的会计准则制定框架,使得出台的会计准则不具计划性,协调性较差。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构成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由《企业会计准则》和具体会计准则组成。其中《企业会计准则》是基础,被称为基本会计准则;具体会计准则是主干,也是财务会计实务的具体规范。具体会计准则,即一般包括引言、定义、会计确认和计量标准、应披露的事项。引言部分指明了特定准则所涉及的会计事项。定义部分对术语加以界定,也即基本概念的界定。会计确认与计量标准部分是具体会计准则的主体,也就是有关“会计核算”的具体规定,涉及会计要素项目的确认条件、确认标准和计量方法。应披露的事项部分规定企业会计报表应揭示的信息—特定准则所涉及的会计事项应列示于何报表及何项目之下,以及报表附注应包括的内容。然而我国现有的《企业会计准则》与《财务会计报告条例》、《企业会计制度》之间尚有需要协调的概念,如果会计准则概念的框架都没有构建清楚的话,是很难进行国际化协调的。此外,在《企业会计准则》第一条明确提出我国的会计准则是以《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为依据加以制定的,会计准则应该是会计法下的会计基础法规,但是在我国新颁布的《会计法》中,却丝毫没有提及到以其为依据的“会计准则”,这就模糊了法律主体概念,从而使人产生法律认识上的错误,需要不断的完善我国的会计准则体系。 中国会计准则体系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差异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涵盖的内容不完全相同。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设计是建立在高度发达的市场经济基础上的,有明显的市场经济特征。其所涉及的经济业务远比我国会计准则丰富。第二、组成不同。国际会计准则委员会发布的“编制财务报表的框架”也就是财务概念框架不属于国际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而我国与财务会计概念框架类似的基本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属于会计准则体系的组成部分。 二、我国会计准则体系发展历程 我国会计准则体系的发展与经济体制改革、法律法规的不断完善、资本市场的信息需求保持基本同步发展,并随着需求变化而不断修正和完善,主要经历了如下几个发展阶段: 1、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 从上个世纪80年代初期到80年代末,这近10年时间是我国会计准则的探索阶段。一方面,为了适应“对外开放”的要求,制订了《中外合营企业会计制度》,同时建立会计师事务所对外商投资企业从事审计鉴证业务;另一方面,为了适应“对内搞活”的要求,对其它企业会计改革也进入了探讨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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