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医疗技术损害防范与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防范与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防范与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防范与应急处理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防范与应急处理预案

为加强医疗技术管理,在发生医疗技术损害后及时、有效的采取措施,避免损害后果的进一步扩大,保障人民身体健康,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制度定本预案,望各相关科室遵照执行。

一、总则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降低医疗风险,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制定本预案。

2、在防范和处理医疗纠纷、事故过程中要严格遵照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

3、坚持防范为主,科学、公平、公正、公开处理医疗争议的原则。

4、成立医疗风险(纠纷、事故)防范与处理领导小组。

二、医疗技术损害防范预案

1、严格遵守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

2、严格医务人员的准入、资质和资格审查。

3、严格新技术、新项目的审查。

4、针对实际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及时提出改进措施。

5、对医务人员开展经常性的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定期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的教育。

6、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为医疗质量监控部门,负责监控医疗护理

质量,监督医疗护理服务,检查医护执业情况,医疗纠纷办公室受理患者投诉,提供相关医疗咨询。

7、妥善保管病案资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销毁或抢夺病案资料。

8、患者复印病历要按照规定进行。

9、在医疗活动中,要将患者的病情、采取得医疗措施和可能发生的医疗风险如实告知患者和家属,及时解答咨询,但要避免产生不良后果。

10、遵守医院各项规章制度。

三、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

1、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发生医疗事故及医疗过失行为引起医疗争议时,应立即向所在科室主任报告,科主任及时向有关职能部门报告,主管职能部门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了解事情经过,对争议性质进行初步判断,然后将初步意见报告主管院长,决定是否组织专家再次讨论事件的性质,并与患者和家属进行解释、沟通。

2、发生医疗过失行为的科室,应立即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的损害,并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争议时,相关病历资料复印件可应患方要求,在纠纷办人员到场、医患双方的共同监督下封存和启封。按照规定,封存的资料由医院保管。

4、疑是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后果的,在纠纷办人员到场、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和启封。按照规定,封存的实物由医院保管。需要检验的,由双方共同指定具有检验资格的机构进行检验;无法共同指定时,由市卫生局指定。

6、死亡患者的家属对死因有异议时,医务人员应告知其尸检(48小时内进行,具备冷冻条件的,可以延长至7日),双方共同提起申请,由市卫生局指定尸检机构。

7、患者死亡后,尸体应立即移放太平间,存放时间不超过2周。逾期不处理的尸体,经报请市卫生局批准,并报辖区公安局备案后,医院按照规定进行处理。

8、发生医疗争议时,科室应力争予以化解;不能化解的医疗争议,由纠纷办组织人员进行处理,科室予以配合。

9、双方同意进行医疗事故鉴定的,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诉至人民法院的医疗争议,由纠纷办组织应诉工作,并做好应诉准备。

10、医院对负有责任的科室和个人给予行政甚至纪律处分;发生赔付的医疗争议,相关责任科室和责任人按照医院有关规定承担一定的经济责任。

医疗纠纷防范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医疗纠纷防处理预案及实施细则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 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医院成立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教科,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 (一)医患关系协调领导小组 1、组成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2、职责 (1)对全院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的防工作统一决策和部署。 (2)审核通过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制定的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及处理预案、制度、规定和处罚措施。 (3)指导检查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的具体工作。 (二)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1、组成 主任: 成员: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西安碑林康杰医院 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预案 为了提高我院医疗服务质量,保障医疗安全,维护医疗秩序,促进医学科学的发展,有效预防及正确处理医疗事故,依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相关配套文件,参照调整医疗行为的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医院的相关规章制度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事故防范与处理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石亚玲 副组长:王云 成员:孙腊叶齐静亢军李扬帆赵勇郭川莲魏欢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医务部,由医务部主任任办公室主任。 各科室、各部门要按照本预案,认真防范和处理医疗事故。 二、本预案所称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医务人员要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致力于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处理医疗事故,应当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的原则,坚持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做到事实清楚、定性准确、责任明确、有法可依、处理恰当。 三、医疗事故的预防 1、医疗安全是医院管理的重要环节。医院各临床医技科室应当认真做好本职工作,相互协调,认真履行各自职责,树立正确、积极的医疗风险防范意识,建立医疗安全目标责任制,尽最大可能预防医疗事故的发生。 2、医院每年四次组织医务人员学习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常规、规范,通过集中学习、轮训以及各种会议强调通报等方式,提高医务人员对医疗事故的防范意识。特别要学习《执业医师法》、《护士管理办法》、《传染病防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其配套文件、《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全国医院工作条例》等。 3、医院所采购的药品必须符合《药品管理法》及其他卫生管理法律法规的规定,严禁假药、劣药进入医院,医院药品管理委员会负责把好质量关。医护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毒麻药品的管理和使用规定,认真做好药品临床研究管理工作。

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范例

医疗技术风险及损害处置预案 为加强医疗技术操作管理,提高医疗服务质量和医疗安全,落实科室技术操作的管理原则和具体措施,有效防范或降低医疗技术风险,使源于医疗技术造成的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防止严重后果发生,减轻医患双方损失,特制订本预案。 一、严格执行我院的《医疗技术临床应用管理制度(暂行)》、《新技术、新项目准入管理实施办法》、《手术分级管理制度》等各项有关医疗技术管理的规章制度。 二、各临床科室均应建立本科室的医疗技术目录和医疗技术管理档案,包括对本科室申请的新技术、新业务,已开展的三类、二类医疗技术,以及高风险的诊疗技术,并结合本科室特点制定相应的管理措施,定期更新并督导落实。 三、各科室均应建立本科室的基本医疗技术操作规范,并定期组织培训和考核,特别是对新入院医师、轮转医师、进修医师和研究生,应列为培训考核的重点。 四、加强对特殊岗位技术操作人员的资质管理,持证上岗。 五、各级医师均应严格遵照医疗技术操作流程和操作规范执行,对高风险的医疗技术或操作,应制定诊治规范、防范医疗风险的措施、相应风险应急预案,以尽力避免医疗技术风险或将其降到最低限度。 六、出现医疗技术损害时应按以下原则处置: -1-

⒈立即消除致害因素。技术损害一旦发生,首先发现者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呼叫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⒉迅速采取补救措施。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 ⒊尽快依《医疗质量安全(不良)事件报告规定》如实上报,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 ⒋组织会诊、协同抢救。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可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副主任医师以上资质医生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视情况组织院内会诊,必要时联系院外会诊,共同抢救(由科主任主持)。 七、针对与医疗技术损害相关的原始证据,包括药品、试剂、器械、组织标本、耗材、原始记录以及录音录像资料等,要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 八、在发生医疗技术损害后,妥善处理与患方的沟通,尽力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并送达书面《尸检解剖检验意见书》,并争取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九、医疗技术损害事件发生后,相关科室应全面自查、总结教训,找出技术损害发生的原因,制定改进措施,修订制度及时完善相关记录,并书面报告医务处。医务处将提请院医疗技术准入管理委员会讨论,以确定该项技术是否继续在临床应用。 十、本预案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2-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及应急处置预案

医疗纠纷、事故防及应急预案 一、防预案 (一)总则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器材平时要处于备用状态,每周检查或维修,届时可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护理部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使用调配。 3、从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抬高自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①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②自费患者。 ③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④预计手术等治疗措施效果不佳者。 ⑤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⑥在给患者家属交待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⑦发生院感染者。 ⑧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发生医患纠纷者。 ⑨住院押金预交不足者。 ⑩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⑾需要用贵重药品或材料者。 ⑿交通事故及其他纠纷的患者。 ⒀特需病人或经他人介绍者。 6、对于已经出现医患纠纷苗头,科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进一步的诊治措施,及时组织科讨论,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实验辅助检查必须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认真分析检查结果。 8、合理使用药物,严格执行《省抗菌药物合理使用指导原则》。 9、重视院感染的预防和控制工作,充分发挥各科室院感染监控小组的作用,对于已经发生的院感染要及时报告,不得隐瞒,服从专业人员的技术指导。 10、输血前必须进行HIV、HCV、HBsAg、梅毒血清抗体等检查,输血后血袋各科保管24小时后方可销毁。 11、各种有创检查及手术治疗等必须提前化验HbsAg、HCV—Ab、HIV—Ab。 12、各科室抢救设备必须存放在固定区域,并保证随时可用,严防失盗。临床及医技科室在接到急诊检查申请后必须尽快安排,并严格按照规定时间出具报告。值班及主管医师应及时追问结果。 13、药剂科保证药品质量,保证抢救药品及时到位。 (二)病历书写: 严格按照《医疗事故处理条例》、《中华人民执业医师法》、《病历书写基本规》的要求进行书写,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病历。 1、住院病历 ①首页必须按照卫生部有关规定及我院的实施细则进行填写。各科室质控医师以及病历质控护士必须及时检查病历质量。 ②科室主任对病历终未质量负责。上级医师对病房的运行病历质量负责。 ③住院病历必须在24小时完成,首次病程记录必须在入院8小时完成。 ④上级医师的首次查房记录应当于患者入院48小时完成。上级医师的日常查房记录要求:危重患者每天、病重病人至少3天、病情稳定病人5天必须有上级医师查房记录,对诊断不清、治疗不顺利的疑难危重病人,必须有科主任查房记录。

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及应 急预案

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执业医师法》等政策法规,特制定我院重大医疗过失行为、医疗事故防范及应急预案如下。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她人和她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感染征兆或已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及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重要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证,严禁滥用抗生素,第三代头孢类抗生素一般不得预防性使用。

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规定

专业资料 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2018版修订稿) 为进一步提高医疗质量,有力地保障患者安全,增强全院医护人员的医疗安全意识和工作责任心,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和谐社会建设,促进医疗纠纷、事故处理的合理化、规范化、制度化,根据《侵权责任法》、《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江苏省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条例》等法律法规、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情况,对我院《医疗纠纷预防与处理规定》进行第三次修订。 一、医疗纠纷、医疗事故处理程序 (一)医疗质量与医疗安全工作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各临床、医技科室要根据本科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并予以贯彻落实。 (二)一旦发生医疗纠纷或不良事件,当事人应立即向科主任汇报,科主任应及时亲自参与事件处理,控制事件进一步发展,力争将损害控制在最小程度内,并将调查处理经过在24小时内向医务科报告。 (三)在上报医务科的同时,指派专人负责保管与纠纷有关的全部病史资料。若患方要求复印病历,按有关规定办理。死亡病历讨论记录、疑难病例讨论记录、上级医师查房记录、会诊记录及病程记录应当在医患双方在场的情况下封存和启封,严禁涂改、伪造、隐匿和销毁。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引起不良

后果的,医患双方应共同对现场实物进行封存,封存的病史及实物均保存在医院。 (四)医务科接到报告后,应负责进行专项调查、核实,将调查结果及时向院领导汇报,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向患者及家属答复、解释。 (五)对于重大纠纷或医疗事故,应组织院医疗纠纷管理委员会院内医疗纠纷责任认定专家组(具体人员见附件)进行讨论,确定事件性质,明确主体,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并及时在全院内部进行通报。 (六)医疗纠纷发生后,科室需组织全体人员进行讨论,提出科室处理意见,提出整改措施,实施持续改进,做好科室相应文件记录,并以书面形式提交医务科。根据调查结果及科室意见,由医务科拟定初步处理方案。 (七)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工作,由所在科室和医务科共同进行。当事人应适时介入,特别是在处理与反映情况有较大出入事件时,当事人及当事人所在科室负责人应参与解答病人及家属所提问题。涉及到对病人进行经济赔偿时,科主任应参与赔偿数额的最终商定。 (八)医疗纠纷病例的尸检、申请医学会鉴定、协议公证及法院应诉等事宜,由医务科牵头,所在科室及当事人参与。 二、医疗纠纷、医疗事故的处理 (一)医疗纠纷的处理

医疗风险及应急预案制度

医院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处理预案为保护病人的合法权益及医务人员的正当行医权利和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提高医疗质量,适应现代社会对于医疗服务的要求,推动医疗技术的发展,并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制定医疗风险防范及应急预案。我院各医疗及相关医技科室必须严格执行。 防范预案 一、总则 1 、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医疗质量保障工作建立、完善并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 、各种抢救器械设备要处于备用状态,可随时投人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共用的原则,医务处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 、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大局意识,科室之间、医护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 4 、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 、禁止在诊疗过程中、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 、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 7 、任何情况下,进修及实习医师均不得独自参加各

种会诊。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 、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 、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 、自费患者。 4 、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5 、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6 、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7 、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情绪偏激者。 8 、发生院内感染者。 9 、病情复杂,可能发生纠纷者。 10 、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1 、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2 、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3 、由于交通事故有可能推诿责任者。 14 、经他人介绍者。 15 、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16 、艾滋病患者。 三、常规要求 1、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参与决定下一步的诊治措施。主任本人或安排专人接待病人及家属,其它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 Company number:【WTUT-WT88Y-W8BBGB-BWYTT-19998】

医疗废物处置应急预案为防止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由于医疗废物遗弃、流失、泄漏、扩散导致的传染病传播或环境污染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废物管理条例》、卫生部《医疗卫生机构医疗废物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组织机构与工作职责 (一)组织机构 成立医疗废物意外事故领导小组,组长由院长担任,成员包括院长助理、后勤主管、业务主管、各科室负责人。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二)工作职责 1、指挥全院医疗废物意外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2、根据工作需要,及时召开会议,果断做出决策,及时上报。 3、解决应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强化非常时期的责任制管理。 二、预防控制措施 (一)认真督导检查,防范意外事故发生 由医疗废物领导小组组织各个科室负责人组成的督导组,对全院各单位日常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抽查,发现问题,及时通

报、反馈、指导整改,以预防医疗废物处置过程中意外事故的发生。 (二)强化培训,提高责任感 组织职工学习医废处理政策常态化、通过各部门互相监督学习的形式,加强医疗废物安全处理的宣传教育。定期对各科室医疗废物处理工作进行考核,开展经常性演练等,以提高各科室规范处理医疗废物的能力。 三、意外事故处置措施 1、认真落实医疗废物管理制度,建立各级各类人员责任制。 2、各科室若发现医疗废物泄漏、流失、扩散和严重遗弃事故时,要立即报告院医疗废物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3、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调查,有关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处理,确定流失、泄漏、扩散的医疗废物的类别、数量、发生时间、影响范围及严重程度。 4、有关科室立即组织人员尽快对发生医疗废物泄漏、扩散的现场进行封锁,必要时封锁污染区域,以防止扩大污染。 5、领导小组立即组织人力对污染现场进行消毒、处理,尽可能减少污染对病人、医务人员及周围环境的影响。采取适当的安全处置措施,对泄漏物及污染的区域、物品进行消毒或其它无害化处理。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医疗纠纷事故防范、处理规定 为认真贯彻执行《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加强医疗质量管理,提高医疗质量,积极防范、正确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障医疗安全,维护病员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及医院的正常医疗工作秩序,特制定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如下: 一、医疗纠纷、事故的防范: ㈠、人人重视,全员防范。 保障医疗安全是做好医疗工作的基础,全体医务人员要高度重视医疗安全,时刻绷紧医疗安全这根弦,在医疗活动中,严格遵守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恪守医疗服务职业道德,认真学习人文文化,时刻关爱病人,积极防范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 ㈡、健全组织,落实责任。 健全院、科二级医疗质量管理组织,负责监控全院的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医院医疗质量管理委员会为院级质量管理组织,成员由院领导、医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管理科及临床、医技科室主任、护士长组成。下设医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管理科三个质量监控、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自负责所辖范围内的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科室质量管理小组为科室级质量管理组织,成员由科室主任、副主任、护士长、副护士长等人员组成,其职责是负责本科室的质量控制和医疗安全管理工作。 ㈢、明确质量控制范围,加强质量、安全监控。 各职能科室要明确自己的工作范围,严格按照管理制度及

质控标准对所辖科室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进行质控。 1、有关职能科室所辖业务科室及质控内容: 医务科:临床科室、特殊治疗科室及医技科室、各门诊工作的医疗工作质量及安全,全院病案书写质量等。 护理部:全院各科室的护理工作质量及安全。 院内感染管理科:全院各科室的院内感染管理工作质量及安全。 行政、总务等后勤供应科室:全院医疗仪器设备及一次性医疗用品购进质量,仪器设备的检查、保养工作及运行质量以及全院各科室的物资供应及水、电、暖和室内设施的检修、保养、管理等工作和运行质量。 2、质量控制要求: 各职能科室要每月进行质量管理和医疗安全检查;每季度对所辖科室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每季度分管副院长主持召开一次由职能科室及所辖科室负责人参加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会议,汇总、分析、反馈季度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查找原因,制定整改措施;各职能科室要认真做好月、季度检查情况及季度医疗质量、医疗安全会议记录。 医务科、护理部、院内感染管理科定期进行业务知识、卫生管理法律法规、部门规章、诊疗护理规范、常规及医疗安全有关知识考试,每季度进行一次有关技术操作考核。 ㈣、警钟常鸣,不断强化全体医护人员的质量和安全意识。 医院每季度召开一次由院级领导及科室主任、护士长参加的医疗质量、医疗安全分析会议,进行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技术培训及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会议精神由科室主任、护士长在科务会上认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医疗安全防范及事故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最大限度地减少医疗事故和差错,提高医疗质量,保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维医疗秩序,确保医疗安全,特制定本预案。 一、医疗安全防范预案 (一)总则 1、各医疗、相关科室必须围绕确保医疗质量建立健全和完善与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抢救医疗设施要处于完好备用状态,做到随时可以投入使用。 3、全体医务人员要有全局观念,科室之间、医护之间应积极互相配合; 4、严禁在患者及其家属面前谈论同行之间对诊疗的不同意见,严禁诽谤他人,抬高自己的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5、禁止手术中谈论无关或不利于医疗过程的话题; 6、严格执行首诊负责制,严禁推诿病人;任何情况下,对危、急、重病人,都要实行先救治的原则; 7、任何情况下,未具备执业资格的实习医师均不得独立处理病人和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8、诊所因限于技术和设备条件,对不能诊治的病员,由主治医生提出,报请负责人批准,提前与转入医院联系,征得患者同意后及时转上级医院治疗。 (二)加强对下列重点病人的关注与沟通 1、自费和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和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或预后难以预料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交代病情过程中表示难以理解者或情绪偏激者; 7、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已经产生医药费用欠费者; 10、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1、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有推诿责任者; 12、患者或家属具有一定医学知识者。 (三)常规要求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院管理医疗纠纷的防范和处理 医疗安全的核心理念:防范胜于生命,责任重于泰山。 医疗安全原则 一、质量为核心 质量是医院的水平、档次、形象、声誉、认可、资本和效益,是前人努力和奋斗的结晶,需要我们一代代传承、光大和提高。质量是水平和责任的综合体现;质量是医院的生命,没有质量就没有安全,没有安全就有纠纷。 1、预防为重点 预防医疗纠纷是医疗工作的系统工程,需要医务人员从细节、环节和过程入手,严格遵守医疗规程,认真履行各项义务,全面维护患方权益。 2、培训为基础 培训的目的是警钟长鸣,提高医疗风险意识,确保医疗工作依法、规范、科学有序,维护医院、医务人员和患方的合法权益。 二、医务人员应具备的意识 1、法规意识 依法执业;遵守诊疗常规和技术操作规范。(双签字) 2、质量意识 合理检查、明确诊断、合理用药、科学治疗、确保疗效、保障安全、维护健康。 3、服务意识

努力提供优质、安全、便捷的医疗服务。被动服务-满意服务-主动服务-感动服务。 4、安全意识 遵守诊疗常规,履行告知义务,完善签字手续,规范书写病历,加强医患沟通,构建和谐医患关系。 5、效益意识 创造更大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三、防范医疗纠纷的8项措施 一是严格依法行医; 二是提高医疗质量; 三是提高服务质量; 四是遵守医疗规范; 五是履行告知义务; 六是加强医患沟通; 七是尊重患者选择; 八是强化行风建设。 四、解决医疗纠纷的4种途径 一是双方协商; 二是卫生行政部门调节; 三是医疗技术鉴定; 四是民事诉讼。 五、医疗安全的中心任务

坚持从源头、环节和过程防范,努力减少或消除医疗安全隐患;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使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纳入依法、科学、规范、有序的轨道。 六、医疗纠纷的定义 医疗纠纷特指在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对医疗行为及其后果和原因产生异议所引起的纠纷。 七、医疗纠纷分类 医疗纠纷分为两大类: 有过失医疗纠纷和无过失医疗纠纷。 ①、有过失医疗纠纷: 在诊疗护理过程中患者发生死亡或伤残等不良后果是由于医务人员的过失所致。 ②、无过失医疗纠纷: 患者在诊疗护理过程中发生死亡或伤残的不良后果,医务人员没有过失,属于疾病自然转归,而患方却认为医务人员有过失,属于医疗事故,以致发生纠纷。 八、医疗事故分级:医疗事故分四级11等 如果医务人员的过失与患者的不良后果构成直接或间接因果关系,就构成医疗事故。 一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死亡、重度残疾。分甲、乙二等 二级医疗事故:造成患者中度残疾、器官组织损伤导致严重功能障碍。分甲、乙、丙、丁四等。

医院应急预案及流程

目录 1、医院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2、突发灾害性事件的应急预案 3、停水和突然停水的应急预案 4、停电和突发停电的应急预案 5、发生地震的应急预案及程序 6、医疗安全应急预案 7、医疗技术损害处理预案 8、急危重患者处理应急预案 9、职业暴露应急预案 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妇产科) 为了提高和预防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能够迅速有序地处置。减少一切不良影响和损失。明晰职责及处理流程,有效的保护生命财产安全,保证医院正常诊疗环境秩序。特制定本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突发事件内容包括地震、火灾、爆炸、纵火、击、劫持、投毒、暴力等公共突发事件及恐怖事件。 一、建立突发事件组织机构 (一)。成立科室内部突发事件应急领导小组,具体到组成人

员如下: 组长:马洪昶 副组长:冯亮毛进安赵应飞 组员:王石森马赟赵治强李兆平伍俊霞王燕(二)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监促检查突发事件应急措施的落实及人员组织落实到位情况。 2.当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启动应急措施预案,负责突发事件工作指挥、协调和组织实施。 3.研究解决突发事件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保证机构落实,人员及到位。 4.组织对突发事件演练及突发事件知识宣传工作。 二.处理原则 处置突发事件要以平淡事态,控制事态的发展,防止扩散,减少损失为原则,针对不同性质的事件,牟取制止,宣传保护、求援、疏散等方法进行处理,紧紧围绕保护医院财产,医院人员生命安全,减少财产损失和减少人员伤亡为重点。有条不紊、有组织的开展应急处置工作,同时,立即向领导小组报告,必要时可越级上报。

一、工作职责 1、组织科室人员做好科室安保工作,防控工作判定 并落实各项安保措施。 2、发生突发事件时,及时报告医院,进行有序的开展局势,尽最大努力保护医护人员安全及财产安全,及时有效的控制局面。 四、启动程序 1、科室职工发现突发事件,在第一时间立即拨打科室负责人电话()及总值班电话(7680120),把所发现的内容及时准确无误的告知。 2、总值班人员接电话后,根据报警人所报情况后进行落实后,立即在第一时间向医院应急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领导小组组长(院长)汇报。 3、根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执行启动突发事件预案。 4、根据突发事件领导小组组长的指令,通知领导小组成员及时到位。 五、纪律要求 1、当接到预案指令后,领导小组成员,各工作组成员不许

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和处理预案

牡丹区中心医院 关于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的决定 为了减少医疗纠纷及医疗事故的发生,妥善处理医疗纠纷和医疗事故,保证医疗秩序,根据《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及有关文件规定,特制定本防范及处理预案。 一、适用范围 凡从事医疗活动的科室 二、概念定义 1.医疗纠纷:是指医务人员在医院医疗活动中医患双方发生的争执 2.医疗事故:是指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过失造成患者人身损害的事故。3.医疗隐患:凡指医务人员在医疗活动中违反医疗卫生管理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常规的行为。 4.医疗意外:是指由于患者病情或特殊体质不可抗力而发生难以预料和无法防范的后果。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 (一)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 主任:王庆斌 成员:彭春海、李梅莉、赵献荣、刘新平、闫志见、张智全。 2.职责 (1)组织落实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及处理预案。 (2)实行医疗安全隐患零报告制度,督促检查指导科室对医疗安全隐患的自查和整改工作。 (3)接待患者及家属的投诉,协调处理医疗纠纷。 (4)指导科室对医疗文书的完善、整理收集、保管工作,避免在医疗事故争议鉴定或法院应诉时举证不能的情况发生。 (5)负责医疗纠纷发生后对医疗文书的封存工作。 (6)协助科室和相关部门做好与医疗纠纷相关的药液、血液、注射器、药物等现场实物封存工作。 (7)负责对死因不明确患者的家属动员尸检工作。 (8)负责向吉林省医疗纠纷协调处理中心报告工作。

(9)负责召集医院医疗纠纷裁定委员会会议,认真记录,并向医患双方当事人传答会议讨论结果。 (10)负责医疗纠纷在省、市医学会鉴定中的资料提交、人员组织、结果处理等工作。 (11)协助法律顾问就医疗纠纷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四、特别要求 一旦发生纠纷,当班院委会成员、医患关系协调办公室人员、纠纷科室主要负责人全部到位,全程参与,不再管理原岗位分管工作,全力以赴,直至纠纷解决。纠纷处理期间不得以任何理由推辞、无故不到或借故离开。 五、科室成立医患关系协调小组(科主任兼任组长) 1、职责 (1)组织本科室的员工学习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及诊疗护理规范,依法执业。学习情况做记录。 (2)执行医患沟通制度,尊重并维护病人的合法权益,规范执行各种告知、知情同意。组织科室工作人员参加医院举办的医疗纠纷处理及医患沟通技能培训或讲座,并加以应用。 (3)负责科室的医疗安全检查工作,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及时报告。 (4)接待科室内部患者及家属对医疗工作的投诉,协调医患关系。 (5)重大医疗纠纷及时上报,配合医务科妥善解决。 (6)配合医务科做好科内纠纷在医学会的鉴定和在法院的应诉工作。 六、医疗纠纷、医疗事故防范预案 (一)实行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 (1)科室定期自查医疗隐患,登记,制定整改措施,向医务科报告。 (2)医务科检查工作,汇总发现的医疗隐患,提出整改措施,要求当事科室立即整改,并跟踪整改进展情况,及时向主管院长报告。 (3)医务科总结阶段性整改效果,向全院通报。 (4)对科室不落实自查隐患、发现隐患不整改、不报告的行为予以处罚。(5)检查记录本由专人负责保管,保存五年。 2.医疗隐患登记报告制度实施细则 (1)科室每月最后一周,由科主任带领医患关系协调小组成员进行医疗安全自查,将发现的隐患逐一登记,召开医疗安全分析会,制定整改措施,同时对上个月的整改情况进行总结,详细记载于〈科室医疗隐患登记整改报告〉中,一式两份,一份于每月结束前上报医务科,一份科室留存。自查中尤其是要严把病历质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医疗纠纷的防范与处理答案 【篇一:医疗纠纷试题及参考答案】 lass=txt>一、选择题: 1.无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差错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3.一般医疗事故不认为是犯罪的原因是 a.行为无过错 b.社会危害性小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4.目前可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急诊病历 b.会诊意见 c.检验报告 d.手术记录 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6小时 b.8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6.当事人对再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a.15天 b.30天 c.45天 d.无规定 7.经鉴定不构成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由承担 a.医方 b.患方 c.双方 d.提出申请方 8.医疗事故技术鉴定书必须在 45天内完成 a.接到申请 b.决定受理 c.材料齐全 d.答辩之日 9.精神损害赔偿原则不含 a.制裁 b.如数 c.警示 d.抚慰 10.医疗事故补偿与赔偿的主要区别是 a.存在过错 b.数额差别 c.责任不同 d.损害程度 11.有过失医疗纠纷原则上是指 a.医疗事故 b.医疗并发症 c.医疗意外 d.伤口感染 12.医疗事故鉴定结论效力最大的是 a.初次鉴定 b.再次鉴定 c.中华医学会鉴定 d.以上都不对 13.医疗纠纷属于民法调整的依据主要是 a.法律规定 b.社会舆论 c.损害不严重 d. 不具刑事违法性 14.目前不向患方开放的病历资料不包括 a.死亡病例讨论 b.会诊意见 c.手术记录 d. 疑难病例讨论 15.因抢救危重患者,未能及时书写病历的,应当在内补记。 a.2小时 b. 6小时 c.12小时 d.24小时 16.当事人对初次医疗事故鉴定不服,可以在申请上一级鉴定

医疗技术损害应急预案

医疗技术损害处置预案 为使医疗技术损害得到迅速、有序、妥善的处理,最大限度地降低损害程度,保护患者生命健康,减轻医患双方损失,防止严重后果发生,结合本院实际,制定本预案。 一、立即消除致害因素 在临床医疗工作中,一旦发生医疗技术损害,发现者首先应当立即设法终止致害因素;当致害因素的识别和判定有困难时,应当立即通知上级医护人员指导处理,不可迟疑拖延。 二、迅速采取补救措施 密切注意患者生命体征和病情变化,千方百计采取有效补救措施,降低技术损害后果,保护患者生命健康,防止发生其他意外情况发生。 三、尽快报告有关领导 医疗技术损害一旦发生,必须立即如实报告。首先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情节严重者应当同时报告医务处、分管领导或总值班,医务处或分管领导或总值班接到报告后10分钟到达现场进行调查核实,重大技术损害必须同时报告院长,任何人不得隐瞒或瞒报,同时做好患者的保护性医疗措施,防止再次或继续发生医疗技术损害。 四、组织会诊,协同抢救 损害较轻、不致造成严重后果者,当事科室要酌情组织科内会诊,妥善处理(由科主任、首席专家或副主诊以上医师主持);对于情节严重的技术损害,应当根据需要邀请院内相关专科会诊,共同抢救(科主任主持),必要时由医务处邀请上级医院专家会诊指导,会诊由医

务处或分管院长主持,要及时把握救治时机,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进一步损害,把医疗损失弥补到最低限度。 五、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 迅速收集并妥善保管有关原始证据,包括实物、标本、手术切除的组织器官、剩余药品、材料、试剂、摄像和录音资料、各种原始记录等。疑似输液、输血、注射、手术等引起医疗技术损害后果的,应当对实物和现场进行封存、保护。 六、加强沟通,及时反馈 各有关科室或部门应加强与患者及其家属的沟通,稳定患方情绪,争取患方配合,防止干扰抢救和发生冲突。如患者已经死亡,必要时应在规定时限内,向其亲属正式提出尸检建议,并以书面形式送达患方,力争得到患方书面答复。 七、听从指挥,统一协调 对发生重大医疗技术损害的,由分管院长和医务处统一协调指挥,全院车辆、药品、设备、人员必须统一听从院内指挥和调度,任何科室和个人不得无故违抗或懈怠。 八、及时报告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对重大医疗损害技术行为,可能引起医疗事故的,应当在12小时内向市卫健委医政处报告,在调查,核实后派专人向患者家属通报、解释。 九、全面检查、总结教训 如属医疗过失,应当区分直接责任和间接责任,依照法律法规和

医疗不良事件处理预案

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一、目的 1.为维护患者和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保障医疗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医疗差错事故,根据国务院颁布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特制定《宁波北仑大港医院医疗不良事件防范与处理预案》。 2.本预案适用于医院各医疗医技及相关科室。 二、防范预案 1.各临床、医技及相关科室必须围绕“患者第一、医疗质量第一、医疗安全第一”宗旨,完善医疗质量保障工作,落实各项规章制度。 2.各种抢救设备要处于良好状态,保证随时投入使用。根据资源共享、特殊急救设备公用的原则,医务科有权根据临床急救需要进行调配。 3.从维护全局出发,科室之间、医技之间、临床医技之间、门诊与急诊之间、门、急诊与病房之间应相互配合;严禁在患者面前诽谤他人和他科,抬高自己等不符合医疗道德的行为。 4.任何情况下,进修和实习医师不得独立参加各种会诊。 5.加强对下列重点患者的关注与沟通: (1)低收入阶层的患者; (2)孤寡老人或虽有子女,但家庭不睦者;

(3)在与医务人员接触中已经有不满情绪者; (4)预计手术等治疗效果不佳者; (5)本人对治疗期望值过高者 (6)对交代病情中表示难以理解者; (7)有发生征兆或已经发生院内感染者; (8)病情复杂,各种信息表明可能产生纠纷者; (9)住院预交金不足者; (10)已经产生医疗欠费者; (11)需使用贵重自费药品或材料者; (12)由于交通事故可能推诿责任者; (13)患者选医师诊疗者; (14)特殊身份的患者。 6.对于已经出现的医患纠纷苗头,科室主任必须亲自过问和决定下一步诊治措施。安排专人接待患者及家属,其他人员不得随意解释病情。 7.各项检查必须具有严格的针对性,合理安排各项检查的程序和顺序。重视对于疾病的转归及预后有指导意义的各项检查及化验,其结果要认真分析,妥善保管。 8.合理使用药物,注意药物配伍禁忌和药物不良反应,特别关注老年人和儿童的用药安全,禁止将喹诺酮类药物使用于18岁以下人群。严格掌握药物的适应症,严禁滥用抗生素。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医疗事故防范处理预案 为提高医务人员法律意识和质量意识,规范医疗行为,预防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发生,及时有效处理医疗纠纷,根据国务院令第351号《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规定,特制订本预案。 一、组织机构 1、成立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由院领导、院办、医务科、护理部组成,委员会下设监控办公室,挂靠医务科。负责组织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培训和医疗服务职业道德教育,监督医疗质量和医疗安全规章制度等实行情况。 2、成立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由业务院长、医务科、护理部及各科室专家和外院专家组成,定期和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对医疗缺陷、差错和事故进行分析、论证和定性工作,提出整改意见,修订和完善有关医疗安全各项制度。 3、成立医疗纠纷处理小组。由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保卫科、院办人员组成,受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委员会直接领导,及时受理并处理各种投诉及医疗争议。 二、医疗事故防范 1、强化安全医疗教育。每年定期组织全院职工卫生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和诊疗护理规范培训,不定期地进行医疗安全、质量意识教育,及时传达上级卫生部门的有关医疗安全方面文件和各项规定。 2、建立和健全各项医疗规章制度。制度是保证医疗质量有章可循的关健,尤其是首诊负责制、急诊抢救制度、值班交接班制度、查对制度、死亡和疑难病例讨论制度、会诊制度、三级查房制度等。重视病历书写质量,病历保管规定,规范填写病人知情同意书。要加强对一次性医疗用品、医疗植入物准入的管理。 3、落实各科室医疗安全目标管理责任制。各科室成立医疗安全小组,制订相应的医疗安全管理制度,经常开展以科室为单位安全质量活动,规定每月底

向医疗服务质量监控办公室报告一次医疗缺陷、差错、事故或存在不安全因素,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及时消除事故隐患。 三、医疗事故处理 1、当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医疗事故可能引起医疗争议时,当事者立即向科室负责人报告,科室负责人在24小时之内向医疗服务监控办公室或总值班汇报,接到报告后应立即进行调查、核实,并将有关情况向监控委员会主要负责人汇报,发生医疗事故的按规定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发生患者死亡或者可能为二级以上的医疗事故;导致3人以上人身损害;应在12小时内向卫生行政部门汇报。 2、已发生或者发现医疗过失行为的,当事人在按规定程序上报同时,由科室或院部组织最强技术力量,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避免或者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防止损害扩大。 3、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对疑似输液、输血、注射、药物等引起不良反应,有关人员应及时报告医务科,并组织有关人员会同患方对现场实物封存和启封,需检验的,由双方指定的检验机构检验。 4、对发生患者死因不明或对死因有异议的,应告知患方在规定时间(患者死亡后48小时,如具备尸体冻存条件的,可延缓7日)内提出尸检申请,拒绝尸检的,应让患者家属签字;如拒绝签的,院方应当如实记载,并记录在场的其他证人。 5、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当事人必须将事情详细经过以书面形式陈述,经科室讨论,分析原因,写出定性结论,并以书面形式在2天内交医务科,并提交医疗安全管理委员会讨论,予以责任认定和提出整改措施。 6、凡发生医疗事故争议时,医疗事故处理小组人员要及时到位,一方面接待患者或家属,了解情况,告之处理程序。另一方面向责任人了解情况,当事人和所在科室负责人务必积极配合。在处理期间,当事人和科室负责人不准请假外出,并有责任在鉴定会和法院审理时出庭,必要时当事人暂停执业行为。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 各位读友大家好!你有你的木棉,我有我的文章,为了你的木棉,应读我的文章!若为比翼双飞鸟,定是人间有情人!若读此篇优秀文,必成天上比翼鸟! 2018《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全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701号《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已经2018年6月20日国务院第13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18年10月1日起施行。2018年7月31日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预防和妥善处理医疗纠纷,保护医患双方的合法权益,维护医疗秩序,保障医疗安全,制定本条例。第二条本条例所称医疗纠纷,是指医患双方因诊疗活动引发的争议。第三条国家建立医疗质量安全管理体系,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规范诊疗活动,改善医疗服务,提高医疗质量,预防、减少医疗纠纷。在诊疗活动

中,医患双方应当互相尊重,维护自身权益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第四条处理医疗纠纷,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及时的原则,实事求是,依法处理。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工作的领导、协调,将其纳入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体系,建立部门分工协作机制,督促部门依法履行职责。第六条卫生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医疗机构做好医疗纠纷的预防和处理工作,引导医患双方依法解决医疗纠纷。司法行政部门负责指导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工作。公安机关依法维护医疗机构治安秩序,查处、打击侵害患者和医务人员合法权益以及扰乱医疗秩序等违法犯罪行为。财政、民政、保险监督管理等部门和机构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的有关工作。第七条国家建立完善医疗风险分担机制,发挥保险机制在医疗纠纷处理中的第三方赔付和医疗风险社会化分担的作用,鼓励医疗机构

医疗技术风险与损害的应急预案与流程(汇编)

精品文档 精品文档医疗技术风险与损害的应急预案与流程 用药的应急管理制度 (一)预防措施 1、加强护理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 2、除抢救、手术外,所有用药必须有医生开具的书面医嘱,执行过程中加强与医生、药剂人员的沟通。 3、严格执行“三查八对”,落实双向核对,确保对正确的患者实施正确的给药。 4、加强培训,熟练掌握药物说明书,保证药物的正确使用。 5、主动邀请患者参与医疗安全管理。 6、当患者对治疗有疑问时,应再次双人核对无误后方可执行。 7、严格落实交接班制度。 8、加强低年资护理人员及薄弱人群管理。 9、建立用药错误应急预案,组织护理人员应急演练培训,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二)应急预案 1、发生用药错误后,应立即停止所给药物,并立即通知医师,报告护士长。 2、采取积极有效的补救措施,对有可能威胁患者的安全的药物必须立即准备好抢救措施,遵医嘱采取相应措施,避免或减轻对患者身体健康的损害或将损害降至最低程度。 3、观察用错药物后的反应及处理效果。 4、保留药液或空瓶,不得销毁,必要时按程序封存,以备检验。 5、做好患者及家属安抚工作。 6、密切观察病情,做好护理记录。 7、当事人主动报告科室主任、护士长、按规定上报不良事件。科室组织讨论分析,持续改进工作。 (三)处置流程 发生用药错误 立即停止所给药物立即通知医生、报告护士长 积极采取补救措施 安抚患者及家属 密切观察、做好护理记录 上报不良事件, 科室组织讨论分析, 改进工作 围手术期的应急管理制度 (一)、预防措施 1、严格执行手术前、手术中、手术后的护理常规。 2、根据手术种类不同,严格执行各专科护理要求,及时完成各种治疗和护理。 3、严密观察病人的病情变化,发现变化应及时报告医生,协助医生完成各种处理。 4、认真评估病人,根据病情需要提供相应的基础护理、安全护理和生活护理。 5、重视病人的心理反应,提供相应的心理干预措施。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