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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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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目 录

第一章 总则 (1)

第二章 平台布置 (3)

第三章 平台结构 (6)

第四章 防腐蚀 (10)

第五章 海上施工作业 (13)

第六章 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17)

第七章 通用机械设备及管系 (24)

第八章 起重机 (33)

第九章 电气设备及电缆 (36)

第十章 仪表及控制系统........................ (43)

第十一章 生活区 (47)

第十二章 直升机甲板设施 (49)

第十三章 防火结构及脱险通道 (50)

第十四章 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 (56)

第十五章 逃生及救生装置 (60)

第十六章 助航标志及信号 (64)

第十七章 通信设备 (66)

第十八章 防污染及噪声、振动控制 (69)

第十九章 建造检验 (71)

第二十一章 安全分析和安全管理系统 (83)

第一章 总 则

1.1 宗旨

为了减少或避免平台在建造、安装、调试、投产和生产作业、检修、改造直至废弃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损失:

人员伤亡,

环境污染,

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

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

1.2.2 张力腿式、牵索塔式、混凝土重力式等其它类型固定平台其上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及生产作业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1.2.3“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安全规则另行颁发。在其正式颁布执行之前,浮式生产系统、浮式储油装置和其他移动式生产平台其上部设施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1.2.4 平台废弃与拆除的有关规定另行颁布。

1.2.5 本《规则》为平台安全的主要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内容可适用所用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允许作业者依据平台实际条件, 依据先进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和最新的技术, 遵循国外先进的海上设施安全条例和安全分析规范, 采取不同于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安全对策。如果作业者计划采取不同的对策, 应首先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安全分析, 用分析和数据证明所采取对策的可靠性, 证明该对策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值符合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 作业者还必须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下称安全办公室)提出正式的书面专题申请, 并附安全分析文件, 待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1.3 基本原则

1.3.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

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 作业者应坚持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的原则。

a) 对于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即含有爆炸、火灾、灼热、烟雾和有毒气体(含浓烟)五类事件的各种不同的潜在源,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b) 对于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应予以足够重视, 应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c) 对于不致引发重大事故的其它危险, 亦不应忽视, 宜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1.3.2 事故对策

作业者应确立在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阶段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对策, 包括管理对策和硬件设施。例如: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计划, 应急计划, 应急关断、消防、救生、逃生设施等。事故对策应从正常作业准备时就开始实施, 尤其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小重大事故的后果, 事故对策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 对于火灾、爆炸、热、烟、可燃气、有毒气的探测、报警、限制(隔离、关断)和消防; 以及当上述事故发生时, 人员的防护、逃生和救生。

b) 避免在钻井/完井/修井作业、生产作业及其同时作业过程中发生烃泄漏、爆破,及由此产生的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井喷等恶性事故。

c) 避免平台重要结构在不利和意外荷载作用下发生破坏, 尤其是遭灾难性破坏后而不能支撑上部设施, 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 如烃泄漏, 环境污染等。

d) 避免高温、高压设备和电气设备等机、管、电系统和设施出现严重破坏和损坏, 造成事故升级, 出现烃泄漏、污染、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

1.3.3 安全分析

安全分析是识别、预防隐患和确立恰当的事故对策的有效方法。安全分析核心是识别隐患, 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从技术和经济结合的角度确定安全对策。平台的设计单位、建造单位、安装单位、作业者、发证检验机构和检验机构, 均应遵循安全分析的原则, 进行必要的安全分析。

1.4 本《规则》的解释权和修改权属于“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

1.5 本《规则》用语含义:

“发证检验机构”系指由安全办公室认可的油(气)生产设施发证检验机构。

“检验机构”系指平台作业者聘请的、代表作业者实施审查、检查、检验的机构。 “所用规范、标准”系指符合《海上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第十二条要求, 由平台作业者在平台设计、建造、安装、生产作业中和发证检验机构在实施发证检验中所应用的技术规范、标准。

“简易平台”系指油气井数不多、平台上不安装自持式修井机、上部设施较少的生产平台,其下部结构具有下列特征之一:

a) 利用油(气)井的隔水导管(群)兼做下部支撑结构的平台;

b) 下部支撑结构的节点等的连接, 全部或主要利用非焊接的机械连接方法(如螺栓连接、销连接、卡子连接等)直接固定于桩/桩导管上的平台。

c) 其它型式的简易下部结构

“无人驻守平台”系指无人居住的平台。在日常生产条件下, 平台上无人进行生产操作;特殊条件下, 如检修期间、应急故障处理期间、经批准的访问、调查期间, 以及定期巡检时, 允许登平台的人数应尽可能少;登台人员不得在平台上过夜。

第二章 平台布置

2.1 一般规定

2.1.1 平台应在油(气)田开发工程设计条件、钻井、完井、修井工艺设计和(或)油(气)田生产总工艺流程设计及油(气)田开发工程设施总体布置(下称总体设计)的基础上进行设计, 确定平台方位、尺度, 对生产区、公用设施区、生活区进行合理布置, 保证生产作业、人员生命及财产的安全, 并力求经济合理。

2.1.2 总体设计前, 平台作业者应提出本章第二节所列的设计条件, 并由具备资格的单位提供平台所在海域环境条件等方面的资料。设计采用的环境条件的重现期应由作业者根据油(气)田生产寿命、平台的重要性和环境条件资料的可靠性等因素进行技术经济评价后确定, 并编入《海上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第二十一条第2款要求的《海上油(气)生产设施安全分析报告》中。

2.2 总体设计

2.2.1 设计条件

油(气)田开发工程的主要设计条件为:

a) 油(气)田地理位置;

b) 油藏特性及开发方案;

c) 油藏流体物理性质及化学成分;

d) 钻井方案、完井方式及修井方式;

e) 采油方式、井口流压、静压、井口流体温度、气油比、含水率、油田生产压降;

f) 油田生产寿命, 逐年油、气、水产量及注水量;

g) 井数以及单井最大油、气、水日产量;

h) 环境条件

(1) 平台设计所需要的环境条件系指所有影响平台强度、稳定、以及影响平台建造、安装和使用的环境条件。对平台有显著影响的环境条件应包括但不限于:水文气象、地震、附着生物、海底冲刷、腐蚀及冰磨蚀和地貌及工程地质。

(2) 用以确定设计环境条件的原始资料必须可靠、连续和有代表性。推算设计环境条件的方法应是公认的。

2.2.2 钻井、修井工艺设计

若采用平台钻井装置、修井装置进行钻井修井作业, 应根据油藏数据、油(气)田生产井布置和本章2.2.1中a)、b)、d)、f)的内容和钻井、修井设备布置的要求做出优化的钻井、修井工艺设计。

2.2.3 油(气)田生产总工艺流程设计

应根据油藏数据、油(气)田生产井布置、注水和机械采油方式以及本章2.2.1中a)、b)、c)、d)、e)、f)所列的有关数据, 使用公认的计算机程序进行物、热平衡计算, 做出油(气)田生产总工艺流程的优化设计。

2.2.4 油(气)田开发工程设计总体布置

应对油(气)田开发工程方案进行筛选和优化, 做出包括油(气)田开发工程全部设施的总体布置。

2.3 平台布置的主要内容及危险区划分

2.3.1 平台布置的原则

根据下述原则确定甲板上钻井、修井设备和(或)油(气)生产设备、公用和生活设

施的布置, 并确定甲板尺寸:

a) 满足安全、防火、消防、人员逃生和救生的需要;

b) 满足生产作业的需要;

c) 满足维修及事故处理的需要;

d) 满足结构合理性的需要;

e) 满足海上施工的需要;

2.3.2 平台最下层甲板高程

平台最下层甲板应处于设计环境条件时潮汐与波浪最不利组合情况下的最大波峰高程以上, 并留有至少1.5米的间隙, 以保证最下层甲板的安全。

2.3.3 平台方位

应根据平台所在海域的风、浪、流等环境条件、使用要求及安全要求, 确定平台方位。

2.3.4 甲板通道和甲板间梯道

应根据甲板尺度大小、生产作业和人员逃生的需要设置两处或多处甲板通道和甲板间梯道。脱险通道的设置应符合本《规则》13.2的有关规定。

2.3.5 井口区布置原则

2.3.5.1 井口区应布置在有良好自然通风的区域; 若不可能, 也可设于围蔽区内, 但应按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 设置必要的通风设施。

2.3.5.2油、气井应设置与油藏压力相适应的井口装置。气井、自喷井、应设井上安全阀和井下安全阀。油藏能量低的井, 在安全分析的基础上, 经安全办公室批准可只设井上安全阀。

2.3.6 危险区分类

平台危险区分为以下三类:

2.3.6.1 0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 连续地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

2.3.6.2 1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 断续地或周期性地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

2.3.6.3 2类危险区: 在正常操作条件下, 不大可能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 但在不正常操作条件下, 有可能出现达到引燃或爆炸浓度的可燃性气体或蒸气的区域。

2.3.7 危险区划分

应按照2.3.6和所用规范、标准中关于危险区划分的规定, 做出危险区划分图。

2.3.8 防火隔壁和甲板的设置

平台布置中应考虑设置防火隔壁和防火甲板, 用以隔离危险区, 或必要时在危险区内设置安全处所。防火隔壁和甲板的设置原则和要求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三章的有关规定。

2.3.9 直升机甲板

平台通常应设置直升机甲板。对于用栈桥连接的平台群, 应在其中的一个平台上设直升机甲板,甲板的布置原则和要求应符合本《规则》第十二章的有关规定。

2.3.10 生活区的设置

如果生活区与钻井/生产区不能分别布置在两个独立的平台上, 则生活区应尽可能通过公用区与钻井/生产区隔离, 应尽可能远离钻井/生产区;生活区的上方和下方严禁布置钻井和油气处理设施;生活区应布置在平台的上风向。

2.3.11 无人驻守平台的布置:

2.3.11.1 在平台上应设有可靠的安全应急关断设施;

2.3.11.2 设置安全可靠的登平台设施, 确保作业人员上下平台的安全;

2.3.11.3 设置防止外部人员登上平台的装置, 保护平台的生产不因外部人员的登入

而意外中断。

第三章 平台结构

3.1 一般规定

3.1.1 平台结构包含下部结构(由桩基和导管架组成)、上部结构(又称甲板或组块)和相应的附属物件。

3.1.2 结构设计

结构设计应以可靠的计算分析为基础。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应是已为工程实际应用证明是可靠和适当的, 或是由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所有计算分析和设计使用的方法应满足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

3.1.3 结构建造

结构的建造应根据加工设计进行。建造工艺、尺寸控制、重量控制、建造阶段的计算、所有用于建造设备的能力及建造人员的资格应满足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

3.2 环境条件

按本《规则》第二章2.1和2.2中的有关规定执行。

3.3 场地及地基调查

3.3.1 在平台结构设计前, 应对平台位置进行场地和地基调查(海床地貌调查和工程地质与土力学调查)。

场地和地基调查的范围、深度, 以及调查内容和精确度取决于平台结构的尺度、平台的用途和重要性、海床状况和场地土的均质性, 以及以往在该地区的工程经验等。

3.3.2 场地和地基调查报告至少应包括:

a) 调查时间和调查者;

b) 调查范围和钻孔座标;

c) 调查内容;

d) 使用的方法和设备的描述;

e) 调查成果;

f) 成果应用说明和可能的误差分析。

3.4 荷载及荷载组合

3.4.1 结构设计荷载应包括结构在建造、安装(以下统称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可能遇到的所有荷载。这些荷载可以分为: 固定荷载、活荷载、环境荷载、施工荷载和特殊荷载。

3.4.2 为了考虑某些情况下荷载的不确定性, 设计中宜使用合适的荷载系数。

3.4.3 荷载组合的基本原则应是以结构在相应阶段中可能出现的最不利的荷载条件进行组合。

3.4.4 在组合中应合理地考虑各种荷载条件同时出现的概率, 对同时出现的各种环境作用应尽可能使用其联合概率值。

3.4.5 在考虑环境荷载时, 应尽可能使用实际方向的环境资料。

3.5 结构分析

3.5.1 结构分析应包括结构在施工阶段和使用阶段所需要的所有总体和局部分析。结构分析的模型应能够准确地模拟实际结构。对于简易平台结构应合理考虑除焊接以外的连接形式对构件和节点约束作用的改变。

3.5.2 使用阶段总体分析

3.5.2.1 使用阶段的总体分析应根据不同的荷载组合情况相应考虑进行操作条件和

极端条件的分析。

3.5.2.2 总体分析一般以静力分析为主。当荷载作用的动力影响不可忽视时, 应进行结构动力分析。对于简易平台结构, 应特别注意由于整体刚度变小而引起的动力效应和对疲劳作用的影响。

3.5.3 施工阶段总体分析

施工阶段总体分析包括本章第九节和本《规则》第五章所规定的分析。

3.5.4 局部分析

3.5.

4.1 局部分析包括局部静力分析和局部动力分析。

3.5.

4.2 在进行局部分析时, 应正确模拟其边界条件。

3.5.

4.3 局部分析使用的荷载条件应与总体分析使用的荷载条件相一致。

3.6 钢结构设计

3.6.1 钢结构设计应采用所用规范、标准中推荐的方法。当采用特殊方法时, 应得到平台作业者的批准。

3.6.2 钢结构设计包括构件(含过渡锥体)、管节点和其他连接的设计。

3.6.3 对于管节点和其他连接, 应进行疲劳分析。疲劳设计寿命应至少是结构工作寿命的两倍。

3.6.4 对于简易平台结构, 应根据结构的冗余程度, 合理地考虑其结构构件和结构系统的强度储备。应特别注意主要结构节点的设计, 对非焊接型式的构件节点连接宜参照合适的工业规范标准来设计, 并应以合理的分析作为依据。

3.7 桩基础设计

3.7.1 桩基础设计包括桩基础的轴向承载能力和侧向承载能力的确定。此外, 桩基础设计还应包括打桩过程中的桩身强度校核, 以及桩可打入性分析。

3.7.2 桩基础的轴向承载能力

桩基础的轴向承载能力的确定除应按照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外, 还应考虑沉桩方法、桩体构造和土壤等情况。

3.7.3 桩基础的侧向承载能力

桩基础的侧向承载能力可直接由考虑非线性基础的结构总体分析得到, 也可在进行等效线性基础的结构分析后, 由考虑非线性的单桩分析得到。

3.7.4 桩基础模拟

在结构的总体分析中, 可根据设计要求和采用的方法使用线性基础或非线性基础。 在使用线性基础时, 应保证使用的线性基础等效于实际的桩——土系统。

在使用非线性基础时, 应能够模拟桩——土系统的侧向荷载——变位特性(P—Y曲线)和轴向荷载—变位特性(T—Z和Q—Z曲线)。

3.7.5 群桩效应

在桩的间距小于8倍桩径时, 应考虑群桩效应。群桩效应的计算应按照公认的方法进行。

3.8 材料

3.8.1 用于建造平台的各种材料应满足设计要求。材料的选择除应满足强度要求外, 还应考虑结构工作场所的环境条件、在结构中的部位和可能使用的加工方法等。

3.8.2 用于建造平台的钢材应具有合乎要求的出厂证书(包括钢材的炉号、批号、化学成分、机械性能等), 和/或具有由平台建造单位复验并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试验报告。不符合要求的钢材不得使用。

3.8.3 材料检验

材料到达承包商施工现场后, 承包商应按事先编制好的材料检验程序进行尺寸、外观、标记等材料检验。

3.8.4 材料的标记和跟踪

所有材料均应有持久的、明显的标记。 没有标记的材料, 一定要做化学成份分析和机械性能试验;符合要求后报经作业者认可, 打上标记, 方可使用。

建造单位应编制材料跟踪程序, 并进行材料跟踪。

3.8.5 钢材的替代

经平台作业者的同意和发证检验机构的认可, 可以使用化学成分和机械性能相当、满足设计要求的其他牌号的钢材替代原设计指定牌号的钢材。

3.9 建造

3.9.1 平台结构的建造单位应根据所用的规范、标准以及设计的要求进行加工图设计编制建造程序。 建造工作应按照加工图和建造程序进行。

对于影响结构强度的建造阶段和方法, 应进行强度复核分析和计算。所有不满足要求的构件, 均应采取临时加固措施, 并应得到设计者的认可。

3.9.2 钢材准备

在切割下料前, 钢材应进行预处理, 以符合下料要求。所有准备好的钢材, 均应妥善保管和运输。

3.9.3 构件切割和机械加工

应使用适用的工艺和方法进行钢材切割和机械加工。所有切割产生的缺口应补焊、磨平,毛刺应去除。

所有机械加工后的钢材均应保持原有的机械性能。钢材切割不应改变钢材原有断面的几何形状和尺寸。不允许采用任何可能损伤钢构件局部表面的加工方法(例如锤击)。

3.9.4 构件组对

在组对构件之前, 应检查每个单件是否符合设计图纸和组对工艺的要求。未达到要求的单件, 不得使用。组对过程中被损伤的构件应予以修复, 损伤严重者应予以替换。

3.9.5 结构总装

在结构总装前, 应检查已组对的构件片(组)是否符合设计及总装工艺的要求。在总装过程中应满足设计对结构强度及总装精度的要求。总装场地必须具有足够的支撑能力, 其变形不得影响结构强度和建造精度。

3.10 焊接及其他连接

3.10.1 焊接质量保证

3.10.1.1 平台的焊接施工应按设计要求和所用规范、标准进行。焊接施工前应编制焊接程序、焊接试验程序和检验程序,并提交作业者和发证检验机构批准。

3.10.1.2 所有使用的焊接设备必须设备完好, 性能稳定。

3.10.1.3 参加焊接施工的焊工应取得发证检验机构授予或认同的相应级别的资格证书。焊工所承担的焊接工作应与其取得的资格相适应。不具备资格的焊工不得参加平台结构的焊接工作。

3.10.1.4 无损探伤设备应具有年检证书。无损检验人员应取得发证检验机构授予或认同的资格证书。不具备资格的人员不得担任检验工作。

3.10.1.5 在建造过程中进行化学分析、机械性能试验、计量标定等所用的设备应具有政府有关部门颁发的有效证书, 试验人员应持有资格证书, 否则不得进行试验工作。

3.10.2 焊接材料

3.10.2.1 焊接材料应符合设计指定标准的规定。焊接材料应由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厂家生产, 并应有产品合格证书和产品说明书。

3.10.2.2 焊接材料应按产品说明书的规定条件贮存、保管和使用。不符合要求的焊接材料不得使用。

3.10.3 焊接准备

3.10.3.1 焊接前, 应按照设计要求检查焊件的加工质量和尺寸公差。

3.10.3.2 临时固定焊和定位焊应按正式焊接要求由合格焊工进行。

3.10.4 焊接

3.10.

4.1 焊接作业应在规定的环境条件下按焊接工艺程序进行。

3.10.

4.2 有预热要求的焊件, 应按预热程序进行预热。

3.10.

4.3 对要求进行焊后热处理的焊缝应按热处理程序进行焊后热处理。任何热处理均不得改变母材的性质和焊件形状。

3.10.5 检验

3.10.5.1 建造单位应在开工前, 按设计要求对将要采用的无损检验方法编制无损检验程序和检验图。

3.10.5.2 检验应先外观检验, 后无损检验。外观检验合格后方可进行无损检验。 3.10.6 修补

3.10.6.1 修补包括对焊缝和母材的修补。修补可以采用研磨、车削或焊接等方法。任何修补工作均不得改变焊缝和母材的性质。

3.10.6.2 焊接修补应按修补程序进行。

3.10.6.3大面积的修补或在同一部位超过两次以上的修补需经平台作业者和发证检验机构批准方可进行。

3.10.7 其他连接

3.10.7.1 安装

安装作业前应编制相应的连接安装程序。应按照设计要求和安装程序进行连接的正确安装。

3.10.7.2 检验

应制定相应的连接检验程序, 对于螺栓等形式的连接应采用适当方法进行现场验证。

第四章 防腐蚀

4.1 一般规定

4.1.1 平台防腐蚀包括的范围

平台防腐蚀包括设计所规定的构件、设施和部位, 如导管架、桩、隔水套管、油/气井以及平台上部设施等。

4.1.2 钢结构防腐蚀

4.1.2.1 钢结构在海洋中所处的腐蚀环境分为: 大气区、飞溅区、全浸区和海泥区。应根据不同海洋环境区域的特点, 对钢结构采取相应的防腐蚀措施。

4.1.2.2 钢结构外表面的防腐蚀

a) 大气区的钢结构,应采用涂层防腐蚀。对涂装有困难的小型复杂构件, 或有特殊要求的钢构件, 可采用镀层防腐蚀。

b) 飞溅区中的钢结构, 可采用耐腐蚀合金钢包覆层、聚丁橡胶或其它涂层防腐蚀。同时, 还应考虑在壁厚上增加一定的腐蚀裕量。

c) 全浸区中的钢结构, 应采用阴极保护系统防腐蚀。如果经济上合理或有其它必要的原因, 也可采取阴极保护与涂层联合防腐的措施。

d) 海泥区的钢结构, 应采用阴极保护防腐蚀。

4.1.2.3 钢结构内表面的防腐蚀

暴露于空气、海水或其它含腐蚀性介质中的钢结构的内表面, 应采取涂层、阴极保护或二者联合的防腐蚀措施。密封的钢结构内表面, 可不采取防腐蚀措施。

4.1.3 管线与设备的防腐蚀

4.1.3.1 管线系统、设备的外表面应采用涂层防腐蚀。直径较小的管线及小型零部件可采取镀层防腐蚀。

4.1.3.2 与腐蚀性介质接触的设备和管线的内表面, 可考虑采用耐腐蚀材料、填加缓蚀剂、增加腐蚀裕量、镀层、内涂层及阴极保护等防腐蚀措施。

4.1.3.3 油/气井内油套管和井下工具设备的防腐蚀设计应同时包括丝扣的选择设计。

4.1.4 平台在海上安装期间, 应严格防止杂散电流腐蚀。

4.2 涂层

4.2.1 应按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进行涂层设计。涂层系统应与被涂装表面所处环境、操作条件和使用年限相适应。对特殊用途的涂料, 应获得作业者认可。底漆、中间漆、面漆及稀释剂应相互配套。

4.2.2 为了表征功能、操作安全与装饰, 不同结构、管线系统和设备必须规定明确的颜色, 颜色的规定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4.2.3 涂装

4.2.3.1 承担涂装作业的单位在施工前应编制涂装程序和涂装检验程序, 并得到平台作业者的认可。

4.2.3.2 涂装前应对被涂钢结构进行表面处理。表面处理的方法和等级应满足所选涂料的要求, 并符合有关规范和标准的规定。

4.2.3.3 涂装工艺应符合涂料生产厂家的产品使用要求, 包括涂料的混合、稀释、涂装作业方法以及环境条件等。

4.2.4 检验

4.2.4.1 为了保证涂层质量, 应对涂装过程中的每道工序进行检验。检验应由作业者指定的检验员使用符合规定的、合格的检验工具进行。

4.2.4.2 检验员应检验所有设备是否满足施工要求,所用涂料是否符合规格书的要求。

4.2.4.3 检验员应对所有喷砂和动力工具处理过的表面进行检验, 保证表面处理满足规格书的要求。

4.2.4.4 检验员应监督涂装人员按涂装工艺进行施工, 并对涂层质量进行检验。检验项目有: 钢材表面温度、大气温度、大气湿度、每层的干膜厚度、漏涂及涂层表面成形和颜色。如平台作业者对露点、涂层间隔时间及针孔有要求, 还应对上述进行检验。不符合要求的涂层应修补或重新涂装。

4.2.4.5 所有检验工作都必须有完整的记录(记录除技术规格书中所要求的内容外, 还应包括检验构件及部位、检验所用工具、检验时间、人员、存在问题等等。)。

4.2.5 涂层修补

4.2.

5.1 所有检验认为不合格或发现有损坏的涂层, 均应进行修补。

4.2.

5.2 修补前应对表面进行适当处理, 达到涂装的要求。

4.2.

5.3 修补用的涂料, 应与原有涂层材料相配套, 对表面处理要求级别低, 而且具有固化快的特性。飞溅区海上现场修补用的涂料, 还应具有湿固化的特性。

4.2.6 镀层

4.2.6.1 对于复杂钢构件, 或有特殊要求的钢构件, 可按技术规格书要求采用热浸镀锌/铝或其它镀层防腐蚀。镀层表面应依据技术规格书要求决定是否涂底漆和面漆。

4.2.6.2 应按所用规范、标准选用镀层材料和制定施工工艺。

4.2.6.3 对螺栓、螺母等复杂构件, 可采取烧蓝或发黑等方法处理来增强耐腐蚀性。

4.2.7 环保及安全

4.2.7.1 宜采用环保涂料。海上涂装作业应有防护措施, 以免涂料和稀释剂落入大海。

4.2.7.2 涂装作业应按照国家标准《涂装作业安全规程》的有关规定, 采取防火、防静电、防中毒等措施。

4.2.7.3 在较密闭容器内作业时, 应有足够的通风、换风设施, 控制并监测有毒和可燃气体浓度, 必要时应配备氧气头罩、面罩。

4.3 阴极保护

4.3.1 平台阴极保护系统应采用牺牲阳极或外加电流系统, 也可采用二者联合的系统。

4.3.2 阴极保护系统的设计

4.3.2.1 平台阴极保护电位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要求, 同时也应考虑平台现场海洋环境的实际情况。

4.3.2.2 应根据钢结构所处海洋环境、所用钢材及结构表面状况来确定合理的保护电流密度。

4.3.2.3 保护范围应为处于整个全浸区的结构, 包括浸入水中的部分、泥线以下的部分、油井及无绝缘、无保护的外部结构。

4.3.2.4 阴极保护系统设计寿命应与平台设计寿命一致。

4.3.2.5 作业者应认可所使用的牺牲阳极、辅助阳极及设备。牺牲阳极应按设计要求进行电化学性能检验, 如作业者有要求, 还应按设计要求对阴极产品进行化学成份分析。检验与分析工作应由与制造厂家无关的、有检验资格的单位来完成。

4.3.2.6 辅助阳极和/或牺牲阳极的布置应满足外部荷载和电连接的要求, 应尽量使钢结构得到均匀保护。同时, 还应尽可能减小屏蔽效应。

4.3.3 阴极保护系统的安装

4.3.3.1 辅助阳极和牺牲阳极与钢结构的焊接应符合本《规则》3.10的有关规定。

4.3.3.2 外加电流系统中的电源设备安装及电连接应符合有关规范、标准的规定。

4.3.4 平台的阴极保护系统投入运行后, 应随之进行一次初始电位的测量, 以便确认平台已达到保护要求。

4.3.5 平台阴极保护应每年进行一次检测或监测。外加电流系统还应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周期不应超过两个月。所有检测、检查和维护均应有完整的记录。

第五章 海上施工作业

5.1 一般规定

5.1.1 概述

5.1.1.1 平台的海上施工作业(下称作业)应保证平台结构强度不受影响。对于影响结构强度的作业方式和方法, 应进行强度复核计算和分析。计算使用的计算机程序应是已为工程应用证明是可靠和适当的, 或是经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所有计算分析使用的方法应满足所用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5.1.1.2 平台海上作业应满足作业者技术规格书及所用规范和标准对作业全过程所提出的技术要求。

5.1.1.3 如果固定式平台基础的类型或施工方法使用了新的技术或方法, 在基础施工过程中, 应进行有效的控制和观测。

5.1.2 作业前工作

5.1.2.1 按所用规范、标准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要求, 制定出有关的作业安全规定、施工设计报告、施工工艺程序和应急措施。

5.1.2.2 所有用于作业的船只均应处于发证检验机构认可的工作状态, 并适合所要进行的作业。任何由于作业需要而对船只的改装, 均应在作业前经发证检验机构批准。作业使用的起重船应取得安全办公室颁发的作业认可。

5.1.2.3 用于作业的系统和设备应按作业的要求配置和选择。配置和选择应考虑正常作业和紧急状态两种情况。作业开始前, 应对主要的系统和设备进行试运转。

5.1.2.4 应仔细检查用于作业的工具和材料, 以保证作业安全顺利进行。

5.1.2.5 导管架下水前, 需对海底地形、地貌和水下结构物(如存在)进行调查。 5.1.3 作业实施

5.1.3.1 应在准确可靠的天气预报和海况预报保证下进行作业。实际作业海况不应超出施工设计规定的环境条件。

5.1.3.2 应针对可能的天气、海况变化和突发事件制定应急计划, 并依据应急计划做好应急措施的准备。

5.1.3.3 所有用于结构物的固定、脚手架安装及作业辅助结构临时构件, 在使用后均应拆除。任何拆除均不应对原结构造成破坏和损伤, 在拆除后应对拆除处进行检验。

5.2 装船和固定

5.2.1 结构物装船可采用吊装或滑移两种形式。

5.2.1.1 吊装装船

按本章5.3有关规定执行。

5.2.1.2 滑移装船

滑移装船前应对滑道、拖拉、调载、测量、系泊等几大系统进行设计和计算分析,并据此编制装船程序。对其备用设备和指挥方案也是有充足、可靠的考虑和安排。

在整个装船作业期间, 驳船的压载系统对于荷载变化和潮位变化应具有足够的调节能力和可逆性, 以保证岸上滑道和驳船上滑道在装船过程中的平滑对接,同时应配备适当的备用压载泵。

5.2.2 被运输的结构物应可靠地固定在驳船上, 固定用的垫墩、支座和撑杆等支撑结构应经过专门设计。

5.3 吊装

5.3.1 吊装作业前, 应进行吊装分析, 并据此编制吊装作业程序。使用两艘起重船联

合作业时, 设计中应考虑两船的协调误差与动载系数。

5.3.2 用于吊点结构设计的荷载应由吊装分析提供。吊装分析模型应符合实际的吊装布置。吊装计算及吊点结构的设计应符合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

5.3.3 吊装索具应按吊装分析结果选择。吊装索具的安全系数及公差应符合所用规范、标准的要求, 并应有出厂合格证书、试验证书和发证检验机构认可证书。

5.4 海上运输

5.4.1 海上运输作业应得到有关海事管理部门的批准。

5.4.2 运输可采用驳运或自浮浮运的方式。

5.4.2.1 驳运

用于驳运的驳船应有足够的装载能力和结构强度。驳运系统(包括驳船和平台结构)应有足够的稳性, 并满足所用规范要求。

5.4.2.2 自浮浮运

a) 导管架自浮运输时, 其浮力系统应有足够的储备。如采用辅助浮筒, 则浮筒必须通过刚性结构和导管架连接。整个系统应有足够的稳性。

b) 拖航前应检查浮力系统的水密性、强度和刚度; 检查充、排水系统的操作和控制性能。

c) 在自浮浮运的结构上应设置必要的系泊设施, 以便于临时系泊和就位作业。

5.4.3 拖航

5.4.3.1 拖航作业应制定拖航作业手册, 拖航作业手册的内容应包括: 拖航目的地、航线、日程、拖航气象和海况保证以及必要的应急措施等。

5.4.3.2 拖轮的能力和拖带设施应能保证在拖航中有效地控制被拖结构, 并保持适当的航速。

5.4.3.3 拖缆系统应有足够的强度, 并有足够的备件。

5.4.3.4 拖航除应选择一条最安全的航线外, 还应选择备用的航线。对于远距离拖航, 应选择一个或几个避风地。

5.4.4 拖航分析

拖航分析包括被拖结构、驳船和固定结构的强度校核, 以及结构——驳船系统的稳性校核。

5.4.4.1 可根据刚体理论进行强度校核。在需要的情况下, 应考虑结构和驳船间的相对刚度影响。

5.4.4.2 稳性校核应考虑各种可能的吃水、装载和压载情况。

5.4.4.3 在需要时, 应考虑疲劳、涡激振动和波浪冲击力对结构物的影响。

5.5 下水及就位

5.5.1 下水

导管架下水可采用吊装或滑移两种形式。

5.5.1.1 吊装下水

按本章5.3有关规定执行。

5.5.1.2 滑移下水

a) 应对滑移下水进行计算分析, 并据此编制滑移下水作业程序。

b) 下水驳船应具有强度足够、长度适当的摇臂。

c) 下水过程中, 下水驳船应有足够的稳性和强度。

d) 导管架下水后, 其运动轨迹的最低点与海床表面之间应留有合乎要求的间隙。

e) 导管架应有足够的浮力, 以便下水后能以合乎要求的状态自浮在水面上。导管

架还应有足够的储备浮力, 以预防意外情况的发生。

f) 导管架下水过程完毕后, 应检查导管架的各种状态是否和计算情况相一致。如无异常情况, 应立即开始扶正作业。

5.5.2 扶正

导管架的扶正作业可以是自立扶正, 也可由起重船帮助扶正。扶正作业应符合以下要求:

5.5.2.1 扶正作业前应用计算机进行分析, 并据此编制扶正作业程序。

5.5.2.2 扶正作业所需要的灌水和放气阀门的控制系统应标志明确, 以防误操作,灌水与充放气应设置备用系统。

5.5.2.3 在扶正过程中, 导管架最低点和与海床表面之间应留有合乎要求的间隙。

5.5.2.4 如由起重船帮助扶正, 则起重船应可靠的抛锚系泊就位。

5.5.3 定位和座底

5.5.3.1 导管架可通过锚索系统或(和)借助于其他船只定位。

5.5.3.2 导管架的下放座底应是有控制的, 应预先规划出压载顺序。压载系统应是可逆的。

5.5.3.3 在下放的过程中, 导管架应有足够的稳性。在接近海床表面时, 应控制下放的速度, 以避免过大的撞击。

5.5.3.4 在有预钻井的井口基盘时, 应设置可靠的导向结构, 并控制套接的速率。

5.5.4 调平

5.5.4.1 导管架放于海床表面后, 在打桩前, 应予以调平。导管架一经调平, 就应在以后作业中保证导管架的水平度。应尽可能避免打桩完成后调平导管架, 然而在打入少数几根桩时, 如必要可以调平导管架, 但应设法减小桩内的弯曲应力。

5.5.4.2 为了保证导管架的水平度, 应按照实际的荷载条件确定防沉板的位置和面积。

5.6 打桩

5.6.1 打桩前, 应进行桩的可打入性分析, 以帮助选择合适的桩锤和其它器具。

5.6.2 打桩期间应尽量减少停歇时间, 以减少打桩阻力。

5.6.3 停锤贯入度不应作为打桩终止的依据。当达到停锤贯入度时, 应采取其他方法继续把桩打到设计入土深度。

5.6.4 当采用冲水或钻孔作业沉桩时, 其作业不应破坏桩尖处土的承载能力; 否则, 应灌注水泥浆或混凝土来代替被排除的土塞。

5.6.5 接桩焊接和桩与导管架腿之间的连接焊接应符合本《规则》3.10的有关规定。

5.7 灌浆

5.7.1 如果设计需要, 桩与套管(如导管架腿)之间的环形空间内应灌注水泥浆。对于有主桩的导管架, 灌浆作业应在桩顶与导管架腿之间的连接焊接完成后进行。

5.7.2 水泥浆的强度和比重应符合设计要求

5.7.3 灌浆系统应有连续供浆的能力,并提供必要的手段确保灌浆达到设计要求。灌浆管线应备有备用管线。

5.7.4 如果灌浆过程中出现漏浆, 应停止灌浆。 应采取一定的堵漏措施, 只有在堵漏实现后, 方可继续灌浆。

5.7.5 在水泥浆固结的过程中, 不应发生人为的扰动现象。

5.8 上部结构安装

5.8.1 为保证上部结构的标高和水平度符合设计要求, 在安装前, 应调整过渡段的高度。

5.8.2 为保证甲板或组块的位置, 应设置导向和定位装置; 导向和定位装置应有适当的强度, 以避免损伤主结构。

5.8.3 上部结构就位后, 应进行固定, 以满足设计需要的支撑和连接。

5.8.4 使用吊装方法安装上部结构应符合本章3.0的有关规定。

5.8.5 所有的焊接工作应符合本《规则》3.10的有关规定。

第六章 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6.1 一般规定

6.1.1 钻井系统包括设置在平台上的钻井、固井、录井、完井、修井、试油(气)设备和连接管系, 以及测井、射孔、回接作业时在平台上需相应配置的辅助性设施和连接管系。

6.1.2 油(气)生产工艺系统包括设置在平台上进行油(气)井流体分离、原油处理、天然气和油田气处理、含油生产污水处理、化学剂注入、气举、注水和机械采油的设备,油(气)井流单井计量设备和连接管系。

6.1.3 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所用设备均须具有合乎要求的出厂合格证、试验证明。或必须具有有关认证机构核发的证书。平台作业者应根据所用规范、标准和设备的重要性确定需进行出厂前试验的设备。

6.2 钻井系统

6.2.1 应根据本《规则》2.3.6有关规定对钻井、固井、录井、完井、修井作业区进行危险区域的划分。

设置在危险区的钻井系统电气设备应符合本《规则》第九章的有关规定。

6.2.2 井涌监测

平台至少应监测:

6.2.2.1 泥浆池中循环泥浆量和液位增减量;

6.2.2.2 天然气监测;

6.2.2.3 泥浆气全量监测和气体上返速度;

6.2.2.4 注入井口的钻井液比重;

6.2.2.5 井口返回钻井液比重;

6.2.2.6 起下钻灌入和返出泥浆计量差值。

6.2.3 井控设备

平台井控设备包括: 防喷器组、导流器、防喷器组和导流器控制系统、井口头连接接头、方钻杆旋塞、水龙头、水龙带、钻杆安全阀(钻杆内防喷器)、投入式单流阀、投入式单流阀座落接头、泥浆泵、固井泵、压井和节流管线及管汇, 以及所有相关的管线、阀门的控制盘。

6.2.3.1 导流器

a)作业者可根据浅层地质情况决定是否配置导流器。但对新探区或有浅层气的地区必须配置导流器。

b) 导流器应设排放管。导流器和排放管线上的阀门应为液压系统顺序控制。在导流器执行元件关闭之前, 排放管线上的阀门应打开。在装设有破裂盘的情况下, 如果导流器排放管线上有阀门, 这个阀门必须保持常开。

c) 井眼等于或小于50.8cm(20in)时, 应控制在30s内使所有必要的阀门动作、并关闭导流器执行元件。井眼大于50.8cm(20in)时, 导流器控制动作时间不得超过45s。

d) 导流器执行元件关闭时, 井液应只限制在导流器管线内。

e) 导流器的排放管线应尽可能短而直, 并引到井口区外。排放管线应采用钢性支撑、直径不应小于25.4mm(10″), 并与井液流量相适应, 避免形成过大的压力。如果弯曲不可避免, 应采用大弯曲半径形式和防冲蚀超加强的弯头。

f) 在钻井和下表层套管之前, 应对导流系统进行功能试验和导流管线的扫线。以后, 应定期对导流器控制系统进行功能试验, 功能试验的间隔时间最长不得超过七天。

g) 应消除可能因从液体中沉降出固体而对导流管线造成的堵塞。

6.2.3.2 防喷器组

应根据地层压力体系(预测的)和钻井要求为钻井系统配置相应的防喷器组。

a) 34.45MPa(5000psi)以下压力等级的防喷器组的组合至少是:

1套万能防喷器 —— 34.45MPa(5000psi);

2套闸板防喷器 —— 34.45MPa(5000psi)。

b) 34.45MPa(5000psi)以上压力等级的防喷器组的组合至少是:

1套万能防喷器 —— 34.45MPa(5000psi);

2套闸板防喷器 —— 68.90MPa(10000psi)。

c) 所有防喷器组必须有一套盲板防喷器或带有剪切闸板的盲板防喷器。

d) 所有防喷器组必须至少有一条节流管线和一条压井管线。其连接位置视防喷器和钻井四通的排列方法而定; 连接处应位于最有可能要关闭的闸板防喷器的下面。

e) 防喷器组必须包括用以封闭通过防喷器组的任何尺寸的钻杆或油管的闸板和油层套管的闸板。

f) 在防喷器组的节流管线和压井管线上建议安装两个控制阀, 其中靠防喷器本体两侧的主控阀可为手动阀; 该阀应处于常开位置, 另一个阀门必须是遥控的。

g) 闸板防喷器应装有闸板锁紧器(机械或液压式的)。

h) 压井管线上应装有止回阀(单流阀)。

i)防喷器组在使用前应进行压力试验和功能试验, 以后还应定期进行这些试验。

6.2.3.3 分流器和防喷器组控制盘应设置在邻近司钻的位置, 在安全区应设置一个遥控控制盘。

6.2.3.4 井控系统在连接完毕后, 应进行系统压力和功能试验。

6.2.4 根据情况, 设置硫化氢监测和报警装置。

6.2.5 爆炸物和放射源的安全防护

平台应设有单独存放放射源、雷管、爆炸物的专门容器和处所; 放射源、雷管、爆炸物不得相近存放。该处所应远离生活区, 并应设置应急安全释放装置。

6.2.6 压力容器和常压容器

钻井系统中的压力容器包括: 水泥储罐、重晶石储罐、土粉储罐和泥浆除气器等; 常压容器有泥浆配置罐、泥浆储罐和泥浆气体分离器等。压力容器及常压容器的设计、制造、试验及检验应符合本《规则》7.4的有关规定。

6.2.7 本章6.1.2所列设备、连接管系在平台上的安装及设备的安全装置, 应符合所用规范、标准的规定。

6.3 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6.3.1 总则

对油(气)生产工艺系统应提供两级保护。一级安全保护为最高级保护, 二级安全保护为次一级安全保护。这两级保护是互相独立的, 由两种不同型式的安全装置完成。安全装置不能做为一般操作装置使用。

操作中的不安全因素可以用一个或几个超出操作范围的异常工艺参数来表明。这些异常被传感器察知后启动关断阀保护工艺设备。

油(气)生产工艺系统的保护应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石油天然气行业标准》SY/T4808最新版本执行。

6.3.2 井口装置及出油管线

6.3.2.1 压力安全保护

出油管段内的减压设施(如油咀)前后工作压力是不同的。出油管段上应安装高压传感器(PSH),低压传感器(PSL)和压力安全阀(PSV)。在检查到异常高压或低压时应关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 操作规程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 程(通用版) Safety operating procedures refer to documents describing all aspects of work steps and operating procedures that comply with production safety laws and regulations.

移动式起重机司机安全操作规程(通用版) 1、起重机操作人员应经培训考试合格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后,凭操作证操作,严禁无证开机。 2、移动式起重机发动机启动前应分开离合器,并将各操纵杆放在空档位置上。同机操作人员互相联系好后方可启动。 3、履带式起重机吊物行走时,臂杆应在履带正前方,离地高度不得超过50cm,回转、臂杆、吊钩的制动器必须刹住。起重机不得作远距离运输使用。 4、移动式起重机行走拐弯时不得过快过急。接近满负荷时,严禁转弯,下坡时严禁空档滑行。 5、用变换档位起落臂杆操纵的起重机,严禁在起重臂未停稳时,变换档位,以防滑杆。 6、轮胎式、汽车式起重机禁止吊物行驶。工作完毕起腿、回转

臂杆不得同时进行。 7、汽车式起重机行驶时,应将臂杆放在支架上,吊钩挂在保险杠的挂钩上,并将钢丝绳拉紧。 8、汽车式全液压起重机还必须遵守下列规定: (1)作业前应将地面处理平坦放好支腿,调平机架。支腿未完全伸出时,禁止作业。 (2)有负荷时,严禁伸缩臂杆。接近满负荷时,应检查臂杆的挠度。回转不得急速和紧急制动,起落臂杆应缓慢。 (3)操作时,应锁住离合器操纵杆,防止离合器突然松开。 云博创意设计 MzYunBo Creative Design Co., Ltd.

海上吊机基础理论与安全管理实用版

YF-ED-J7618 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 海上吊机基础理论与安全 管理实用版 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 (示范文稿) 二零XX年XX月XX日

海上吊机基础理论与安全管理实 用版 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一)平台吊机基础理论 1.平台吊机概述。平台吊机主要采用柴油 机和电机驱动液压系统,实现包括提升、变 幅、回转在内的各种功能:它的主要作用是接 应由供应船送来的生产作业用物资和生活用 品,并承担着平台上工作人员上下平台及平台 上设备的安装维修等任务。平台吊机的配置尽 量考虑了简易经济,其中能力及作业半径能覆 盖整座平台的工作面,并被设计成能在5级海 况下安全工作,且满足《API2C-1995年海上基

座式起重机的要求》。 2.主要技术参数 2.1一般参数,其中包括生产厂家,型号,驱动型式,安装区域,安全工作负荷,起升速度(m/min),最大工作半径(m),最小工作半径(m),起升高度(m),吊臂变幅角度,变幅时间(s),回转速度(rpm),回转角度,重量(t),泵流量(L/min)。 2.2柴油机/电机参数。其中包括形式,功率(kw),最大工作速度(rpm),连续功率下的速度(rpm)。 2.3设计参数。其中包括安装区域,使用环境温度,相对湿度,允许操作风速,允许最大陈风速,允许操作海况,操作形式,设计寿命。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文)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平台布置 第三章平台结构 第四章防腐蚀 第五章海上施工作业 第六章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第七章通用机械设备及管系 第八章起重机 第九章电气设备及电缆 第十章仪表及控制系统 第十一章生活区 第十二章直升机甲板设施 第十三章防火结构及脱险通道 第十四章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 第十五章逃生及救生装置 第十六章助航标志及信号 第十七章通信设备 第十八章防污染及噪声、振动控制 第十九章建造检验 第二十章生产期检验 第二十一章安全分析和安全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 1.1 宗旨 为了减少或避免平台在建造、安装、调试、投产和生产作业、检修、改造直至废弃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损失: 人员伤亡, 环境污染, 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 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

1.2.2 张力腿式、牵索塔式、混凝土重力式等其它类型固定平台其上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及生产作业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1.2.3“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安全规则另行颁发。在其正式颁布执行之前,浮式生产系统、浮式储油装置和其他移动式生产平台其上部设施可参照本规则执行。1.2.4 平台废弃与拆除的有关规定另行颁布。 1.2.5 本《规则》为平台安全的主要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内容可适用所用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允许作业者依据平台实际条件, 依据先进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和最新的技术, 遵循国外先进的海上设施安全条例和安全分析规范, 采取不同于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安全对策。如果作业者计划采取不同的对策, 应首先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安全分析, 用分析和数据证明所采取对策的可靠性, 证明该对策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值符合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 作业者还必须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下称安全办公室)提出正式的书面专题申请, 并附安全分析文件, 待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1.3 基本原则 1.3.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 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 作业者应坚持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的原则。 a) 对于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即含有爆炸、火灾、灼热、烟雾和有毒气体(含浓烟)五类事件的各种不同的潜在源,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b) 对于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应予以足够重视, 应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c) 对于不致引发重大事故的其它危险, 亦不应忽视, 宜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1.3.2 事故对策 作业者应确立在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阶段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对策, 包括管理对策和硬件设施。例如: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计划, 应急计划, 应急关断、消防、救生、逃生设施等。事故对策应从正常作业准备时就开始实施, 尤其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小重大事故的后果, 事故对策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 对于火灾、爆炸、热、烟、可燃气、有毒气的探测、报警、限制(隔离、关断)和消防; 以及当上述事故发生时, 人员的防护、逃生和救生。 b) 避免在钻井/完井/修井作业、生产作业及其同时作业过程中发生烃泄漏、爆破,及由此产生的火灾、爆炸、环境污染和井喷等恶性事故。 c) 避免平台重要结构在不利和意外荷载作用下发生破坏, 尤其是遭灾难性破坏后而不能支撑上部设施, 以及由此引发的重大事故, 如烃泄漏, 环境污染等。d) 避免高温、高压设备和电气设备等机、管、电系统和设施出现严重破坏和损坏, 造成事故升级, 出现烃泄漏、污染、火灾、爆炸和人员伤亡等重大事故。1.3.3 安全分析 安全分析是识别、预防隐患和确立恰当的事故对策的有效方法。安全分析核心是识别隐患, 分析其发生的可能性和后果, 从技术和经济结合的角度确定安全对策。平台的设计单位、建造单位、安装单位、作业者、发证检验机构和检验机构, 均应遵循安全分析的原则, 进行必要的安全分析。

水上平台施工安全措施方案

水上平台施工安全措施 一、本工程的安全源评估 项目部根据施工现场的条件、工程特点和性质对施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分析判断,确定本工程的安全风险及控制目标。根据本工程的特点,安全风险主要有如下几个方面: ——自然灾害影响,包括台风、龙卷风、气旋雷暴、寒潮、高温等,影响范围涉及工程、人员、施工设备、影响程度大,后果严重,特别是施工期经历的台风、龙卷风、暴雨等灾害性天气的影响为主要的安全风险。 ——机械设备操作:对操作者及附近人员的伤害风险及对设备的损害风险。 ——用电安全风险 ——火灾 安全风险的防范以预防为主,保障为辅,通过执行安全管理措施控制风险,通过保险、防护措施将风险所引起的损失减至最小。 1、施工现场强制性安全要求 项目部安全计划及程序应报业主、监理工程师审查,接受计划外提出的附加要求。现场施工必须执行下述强制性要求: 1.1没有穿防护用品(安全帽、工作鞋等)的职工(包括来访者、甲方代表、材料运送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1.2所有机械的运动部分、设备或电动工具必须安装防护罩,防止与人体接触。 1.3所有临时配电箱应安装接地保险,所有电气设备均应接地。

1.4所有设备应由合格人员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1.5所有特殊工种人员上岗操作,必须持有相应资格证书。 1.6所有吊重设备应安装力矩限制显示设备。 1.7所有设备由项目部在现场开工前进行检验,检验标识应附在设备上,检验应由持证人员进行。 2、安全技术措施 2.1常规安全措施 ⑴安全教育 ①开工前按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对全体职工进行一次安全生产重要性的教育,加强施工现场人员与机械的施工安全管理,对施工现场的防台、防火、防汛和防盗等采取严格的安全防护措施,提高职工安全生产的自觉性,造成一个人人讲安全、人人注意安全的好风气。 ②各工序开工前对参加施工人员(含农民工)进行技术交底的同时,要进行必须的安全交底,并履签《安全措施交底通知单》。 ③各工种在施工前由主办技术员、安全员组织学习本工程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⑵健全安全生产组织 ①工程项目经理是工地安全生产的总负责人,由其组织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并负责到人。 ②各班组设一个脱产安全员,负责本班组安全生产督促工作,并及时汇报情况。 ③各主办技术员负责制定和督促检查安全措施执行情况。

安全题库

1. 现场探测器的检查校验周期一般为三个月 2. 采油平台应急部 署表的内容包括平台的各类应急讯号和各类应急人员的组织安排。3. 油气生产设施作业中,进入油气罐及限制空间场所作业时,许可证应由()审批。油田总监 4. 产生事故的间接原因 是安全管理系统的缺陷。5. 轨迹交叉事故模式认为,事故是由 于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在一定的()里相互 交叉的结果。 A 空间和时间 B 条件和状态 C 地域和条件 6、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环境保护管理的主管部门是中华人民共和国 国家()及派出机构。 A 环境保护总局 B 海洋局 C 海监 局答案:B 7、需要在距最近陆地十二海里以内投弃生活垃圾的,应经粉碎处理,其粒径应小于()毫米。 A 20 B 25 C 30 答案:B 8、天津分公司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是参照()标准建立的。 A ISO9000 B ISO14000 C OHSAS18000 答案:C 9、吊篮只准用于起吊()。 A 人员 及随身物品 B 小件物品 C 人员及随身物品和小件物品答案:A 10、当风力超过(),应停止吊篮吊放。 A 10m/s B 15 m/s C 20 m/s 答案:B 11、油(气)田生产设施作业许可 证有效期为()。 A 三年 B 四年 C 五年答案:B 12、"三角形“安全标志牌为()标志。 A 禁止 B 警告 C 提示 答案:B 13、1-71 健康安全环保管理体系当空气中硫化氢浓 度大于50PPM时,应挂()。 A 红旗 B 硫化氢字牌 C 红旗和硫化氢字牌答案:C 14、PDCA管理模式的四个环节

是()。 A 计划-实施-审核-革新 B 计划-实施-验证-反馈 C 计划-实施-检查-改进答案:C 315、天然气的发热量一般为()千卡/m。333 A 8000千卡/ m B 2000千卡/ m C 4000千卡/ m答案:A 16、直升机在钻井平 台或生产设施上起飞或降落前,停止紧靠直升机平台的吊车作 业及在直升机平台甲板附近15米范围内的明火作业。17、烟 雾探测器主要用来控制()。 A 室内火灾 B 室外火灾 C 管线火灾答案:A 18、空气泡沫灭火器的有效作用距离为( )。 A 6米左右 B 8米左右 C 10米左右答案:A 19、 海上固定平台危险区分为( )。 A 0类、1类和2类 B a类、 b类和c类 C 甲类、乙类和丙类答案:A 20、为了保证应 急过程中能及时实现平台关断和安全,ESD应急手动站应分布 在逃生路线的( )。 A 便利的地点 B 无障碍的地点 C 高 处的地点答案:A 21、分离器、生产处理区的内部空间为( )。 A 0类危险区 B 1类危险区 C 2类危险区答案: A 22、主逃生路线的目的地是救生艇处。23、救生艇系统由( )。 A救生筏、救生艇和救生船三部分组成 B救生艇、救生 圈和救生筏三部分组成C吊艇架、起艇机和救生艇三部分组成 答案:C 24、静水压力释放器要求( )。 A 每年检验一次 B 每半年检验一次 C 两年检验一次答案:A 25、在正常状 态下,救生艇发动机空转不能超过( )。 A 5分钟 B 10分钟 C 15分钟答案:A 26、救生艇应急供气系统的气瓶压力不得

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操作手册(学校)

附件2: 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操作手册(学校)一、移动版下载安装流程 方式一:手机应用市场中下载 第一步:在以上手机应用市场中搜索“安全教育平台”; 第二步:在搜索结果中点击“安装”即可。 方式二:使用微信扫二维码下载

二、学校主要功能及操作说明 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移动版为学校提供数据查询、发通报、发送风险提示和紧急预警信息等功能,建立风险提示和紧急预警机制。 1、移动版登录 学校使用安全教育平台帐号进行登录,为保障学校的帐号信息安全,特提供“手势密码”设置功能(根据需要进行设置),登录后请前往“我的”栏目进行设置及修改,同时移动版不提供修改帐号及密码权限,如需修改及重置,请使用电脑版进行操作。 第一步:输入帐号密码第二步:进入首页 第三步:点击“我的”第四步:修改手势密码第五步:创建成功

说明:点击“修改手势密码”解锁密码,务必常用好记! 2、查询各项数据 学校通过移动版可查询学校安全教育平台的所有相关数据,包括教师授课情况、学生参与情况、专题活动组织情况、应急疏散演练开展情况等。如图示,选择所需查看栏目点击进入,相关页面数据均可点击右上角“+”号作为通报附件下发至本校各班级(班主任)。 具体操作步骤如下: (1)安全教育数据:教师(班主任)授课及学生作业完成数据 图1 点击整体情况图2点击安全教育 图3 查看教师授课数据图4查看学生作业数据

(2)专题活动数据:本校教师(班主任)及学生专题活动参与数据 图1 点击专题活动栏目图2 选取需查询的专题 图3选择查看各年级学校版数据图4选择查看各年级家庭版数据 (3)疏散演练数据:查询本校疏散演练开展数据 图1点击疏散演练图2 本校演练数据图3查看演练方案详情

关于移动式升降机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关于移动式升降机平台安全操作规程移动式升降机平台是我们常用的升降设备,但在使用中往往因操作不当,造成工作人员不同的伤害。为确保安全使用移动式升降机平台,我公司结合实际操作和相关规定,制定升降平台安全操作规程。 一、相关规程: 1、使用升降机平台必须配置经过专门培训,考试合格,持证上岗的专业操作人员。 2、移动式升降机平台在使用前要认真检查液压、电器系统,无渗漏或裸露现象,各处联接件及紧固件无松动后方可使用。

3、支撑是升降平台操作的一项重要准备工作,以抽到黑红分界线为宜,尽可能获得支承面积,调整支腿高度,应选择平整的地面(以行走轮将要离开地面为准),如地基松软或起伏不平,必须用枕木垫实后,才可进行工作。 4、移动式升降机平台一般应先起下臂,再起中臂,较后起上臂。在升降平台回转操作过程中,必须在下臂起升一定高度后方可进行回转,回转应缓慢,同时注意剪臂及平台对各设备的距离是否满足安全需要。 5、工作平台上的操作人员应佩带安全带,在带电区域工作时,应将车体按规定进行接地,接通电源,启动电机,作空载升降,检查液压系统正常后再载负荷使用。升降平台登高作业应由工作负责人进行指挥,负责人应按照标准规定信号与升降平台操作工进行联系。发出的信号必须清楚、准确。如工作时有异常响声,应立即停机检查,以免造成设备和人员伤害。 6、升降平台作业前,工作负责人应向操作人员,进行技术和安全交待,内容应包括:工作内容及要求;安全注意事项及危险点;人员分工情况及责任范围。工作负责人除要对车况和操作人员进行检查以外,还要负责查看地形环境、起降是否符合安全技术措施的要求或事先制定的工作方案,如有出入,则应制定出相应的措施后方能开始工作。

海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海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海上作业安全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规定适用于租赁地方船舶,从事海上调查、监测、研究等相关的外业工作。 第二条海上作业安全管理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实行分级管理,责任到人。 第三条单位安全主管部门负责指导、监督、检查全局海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 第二章海上作业人员安全管理 第四条海上作业人员是指从事与海上调查、监测、研究等相关的外业工作人员,包括聘用和雇佣的人员。 第五条在进行海上作业前,作业人员应进行船舶救生,消防,急救等相关技能培训,并取得《熟悉和基本安全培训合格证》、《高级消防培训合格证》、《精通急救培训合格证》等相应资格证书,作业人员还需进行与本岗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和实际操作训练,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并保证作业人员具备必要的海上安全知识,熟悉海上航行的有关安全制度。应为作业人员配备必要的安全救生防护设备、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六条海上作业期间,应设安全员,负责海上作业的安全监督管理,定时对海上安全作业情况进行登记,并及时向上级汇报。 第七条海上作业人员要严格遵守作业船舶的管理规定,在工作时,

要精力集中、听从指挥、坚守岗位,严格执行操作规程。 第三章海上作业船舶安全管理 第八条海上作业单位要根据任务的要求,选定船况良好、船舶证书、船舶技术证书、船员证书齐全并在检验有效期内的作业船舶。 第九条海上作业租赁船舶应签订“租船协议书”,明确双方的责任和义务,并按规定到有关部门办理相关手续后,方可实施海上作业。 第十条海上作业船舶应配备防火、救生、卫星定位和高频通讯等设备;航前,应储备必要的食品、淡水以及燃油等物资,以确保船舶在作业区有足够的续航能力。 第四章海上作业安全管理 第十一条海上作业应保证两人以上参加,严禁一人单独海上作业或船舶超员作业。出航前,应根据任务要求,确定海上作业人数,向本单位安全主管部门报送“海上作业实施方案”。“海上作业实施方案”应包含工作计划、作业人员名单、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和应急处置预案。 第十二条出航前,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对船舶、仪器设备、后勤供应、安全措施等落实情况进行全面检查,做好仪器设备的编号登记、安装固定、检查调试等准备工作。作业中,仪器设备应设专人专管,严格按照操作规程使用。仪器设备应做好安全保证措施。 第十三条单位安全主管部门应对海上作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监督审查、登记备案,条件许可或必要时,进行航前登船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立即排除;在重大事故隐患排除前或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责令暂停出海,隐患排除,并经检查同意后,方

安全专业标准

安全专业标准、规范 一、安全、消防 1.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0年9 月29日) 2.国际海上人命安全公约(SOLAS)国际海事组织(2001) 3.国际消防安全系统规则国际海事组织(2001) 4.海洋石油警示标志SY/T6632-2005 5.二氧化碳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139 6.American Petroleum Institute(API) ?API RP 14G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Fire Prevention and Control on Open Type Offshore Production Platforms ?API RP 500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Classification of Area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s at Drilling Rigs and Production Facilities on Land and on Marine Fixed and Mobile Platforms ?API RP 505 Recommended Practice for Classification of Locations for Electrical Installation at Petroleum Facilities Classified as Class I, Zone 0, Zone 1, and Zone 2 ?API PUBL 2030 Application of Fixed Water Spray Systems for Fire Protection in the Petroleum Industry 7.National Fire Protection Association (NFPA) ?NFPA1 Fire Protection Code ?NFPA10 Standard for Fire Extinguishers ?NFPA11 Standard for Low Expansion Foam and Combined Agent Systems ?NFPA 12 Standard on Carbon Dioxide Extinguishing Systems ?NFPA 13 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Sprinkler Systems ?NFPA14 Standard for the Installation of Standpipe and Hose Systems ?NFPA 15 Standard for Water Spray Fixed Systems for Fire Protection

COOOSO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汇总

COOOSO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中文)2000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平台布置 第三章平台结构 第四章防腐蚀 第五章海上施工作业 第六章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第七章通用机械设备及管系 第八章起重机 第九章电气设备及电缆 第十章仪表及控制系统 第十一章生活区 第十二章直升机甲板设施 第十三章防火结构及脱险通道 第十四章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第十五章逃生及救生装置 第十六章助航标志及信号 第十七章通信设备 第十八章防污染及噪声、振动控制 第十九章建造检验 第二十章生产期检验 第二十一章安全分析和安全管理系统 第一章总则

1.1 宗旨为了减少或避免平台在建造、安装、调试、投产和生产作业、检修、改 造直至废弃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损失:人员伤亡, 环境污染, 设施破 坏和财产损失。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气) 《油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 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 1.2.2 张力腿式、牵索塔式、混凝土重力式等其它类型固定平台其上部生产设施 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及生产作业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1.2.3“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安全规则另行颁发。在其正式颁布执行之前,浮 式生产系统、浮式储油装置和其他移动式生产平台其上部设施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1.2.4 平台废弃与拆除的有关规定另行颁布。 1.2.5 本《规则》为平台安全的主要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内容可适用所 用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本《规则》允许作业者依据平台实际条件, 依据先 进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和最新的技术, 遵循国外先进的海上设施安全条例和安 全分析规范, 采取不同于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安全对策。如果作业者计划采取 不同的对策, 应首先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安全分析, 用分析和数据证明所采取对 策的可靠性, 证明该对策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值符合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 作 业者还必须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下称安全办公室)提出正式的书面专 题申请, 并附安全分析文件, 待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1.3 基本原则 1.3.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 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 作业者应坚持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的原则。 a) 对于引发重大事故

移动式操作平台安全技术交底 (2)

精心整理移动式操作平台安全技术交底 工程名称: 施工单位建设单位 分项工程名称作业部位 交底部门交底人施工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接受交底班组或员工签名: 交底内容: (1)操作平台虚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现行的相应规范进行设计。计算书及 图纸应编人施工组织设计。 (2)操作平台的面积不应超过5平方米,高度不应超过4m。还应进行稳定验 算。并采取措施减少立柱的长细比。 (3)装设轮子的移动式操作平台,轮子与平台的接合处应牢固可靠,防拆支 架立柱底端离地面为零接触。轮子有停靠锁死装置,选用轮子的承载量为 500公斤。 (4)操作平台可采用(48~51)×3.5钢管以扣件连接,亦可采用门架式式或 承重式钢管脚手架部件,按产品使用要求进行组装。平台的次梁,间距不 应大于40cm,台面应满铺3cm厚的木板或竹笆。 (5)操作平台四向必须按临边作业要求设置防护栏杆,并应布置登高扶梯。 (6)操作平台上应显着地标明容许荷载值400公斤,操作平台上人员和 物料的总重量,严禁超过设计的容许荷载。应配备专人加以监督。 (7)移动架子安装到位后,需用设计值400公斤的重物进行承载试验, 试验后经尺量、目测检查移动架子立杆、轮子、防拆支架没有发生变形弯 曲现象后方可投入使用。 (8)移动架子移至施工部位时,必须将防拆支架打开并与地面坚实固 定,并将防侧翻支架固定好。 (9)移动架子时,移动前将操作平台上的施工人员及物品清理干净并撤 离至地面,严禁载人、载物移动。 (10)在操作平台上施工人员不能超过两人,施工人员必须戴安全帽, 腰系安全带,并将挂钩挂在砼顶板上非常牢固的各种吊杆上,如没有需将 挂钩挂在平台防护栏杆上。 (11)施工人员上下移动架时必须从爬梯上下,严禁从其他移动架钢管 上下攀爬。

- - -公司海上平台HSE日常工作指南(正式版)

文件编号:TP-AR-L4743 In Terms Of Organization Management, It Is Necessary To Form A Certain Guiding And Planning Executable Plan, So As To Help Decision-Makers To Carry Out Better Production And Management From Multiple Perspectives. (示范文本) 编订: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 * *公司海上平台HSE 日常工作指南(正式版)

* * *公司海上平台HSE日常工作指 南(正式版) 使用注意:该安全管理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具有指导性,规划性的可执行计划,从而实现多角度地帮助决策人员进行更好的生产与管理。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1)设施简介 2)公司观念 3)公司安全承诺 4)目录 5)注意事项 6)乘飞机 ①乘机时我应该带什么? ②乘机健康要求 ③酒精饮料控制 ④到达后设施须知

7)区域分级 ①区域和体系责任 8)平台工作和行为规则 ①工作许可,安全距离,安全分析(SWA) ②人员保护设备 ③工作场所禁入和关闭标记 ④报告意外事件(RUH) ⑤安全组织 9)环境保护 10)工作环境 11)应急准备 ①意外事故管理 ②意外事故防范演练 ③警报反应 ④行动小组

12)警报 ①警报说明 ②警报信号 ③警报联系中心 ④发出警报 ⑤逃生路线紧急通道 13)撤离 ①救生艇 ②救生滑道 ③平台上的人力(MOB)艇 ④自动弹出救生筏 ⑤救生背心 ⑥救生衣 ⑦消防系统 14)通讯

海上生产设施防污染法定检验指南20140423

中国船级社 海上生产设施防污染法定检验指南 2014

目录 第1章通则 (1) 第1节目的和范围 (1) 第2节定义和缩写 (2) 第3节参照依据 (4) 第4节检验和证书 (5) 第5节设备持证要求 (8) 第6节设计图纸审查 (10) 第2章防止油污染 (11) 第1节一般规定 (11) 第2节机器处所含油污水的排放 (12) 第3节开/闭式排放系统 (13) 第4节生产水处理系统 (14) 第5节FPSO防止油污染 (15) 第6节溢油应急计划 (16) 第3章防止生活污水污染 (17) 第1节一般规定 (17) 第2节生活污水处理系统的检验 (17) 第3节防止生活污水污染排放的要求 (17) 第4章防止垃圾污染 (18) 第1节一般规定 (18) 第2节防止垃圾污染排放的要求 (18) 第3节垃圾管理计划 (18) 附录 1 海上生产设施防止油污染证书和附件样本 (19) 附录 2海上生产设施防止生活污水污染证书样本 (27) 附录 3 海上生产设施防止垃圾污染检验证明样本 (29)

第1章通则 第1节目的和范围 1.1.1目的 1.1.1.1本指南是中国船级社(以下称本社)为海上固定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等海上生产设施防止油污染,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和防止垃圾污染提供法定检验服务的指导性文件。 1.1.1.2本指南的目的是统一海上固定平台、FPSO等海上生产设施的防止油污染、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和防止垃圾污染法定检验要求,增强检验的严密性和规范性。 1.1.2适用范围 1.1. 2.1本指南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他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的海上固定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装置(FPSO)。 1.1. 2.2 单点系泊装置的检验在未发布专门标准之前依照本指南执行。 1.1. 2.3 人工岛须满足《人工岛安全规则》的要求,适用时可参照本指南的要求。 1.1. 2.4 对于某些新型的海上生产设施,在未发布其检验标准之前,防止油污染,防止生活污水污染和防止垃圾污染的检验可参照本指南进行。 1.1. 2.5 对于其它海上设施的检验,可根据主管机关的要求依照本指南执行。 1.1.3例外 1.1.3.1 将污染物排放入海,系为保障海上生产设施安全或救护海上人命所必需者;或1.1.3.2 将污染物排放入海,系由于海上生产设施或其设备遭到损坏的缘故; (1)但须在发生损坏或发现排放后,为防止排放或使排放减至最低限度,已采取了一切合理的预防措施;和 (2)但是,如果作业者是故意地造成损坏,或轻率行事而又知道可能会招致损坏,则不在此例; 1.1.3.3将经主管机关批准的含油物质排入海中,用以对抗特殊的污染事故,以便使污染损害减至最低限度。 1.1.3.4战争和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经过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对海洋环境造成污染损害的,造成污染损害的有关责任者免予承担责任。 1.1.4等效 1.1.4.1经本社同意,必要时请示主管机关,可以免除或替代本指南要求海上生产设施配备的设备。 1.1.4.2新法规、规则颁布后,海上生产设施的防污染设备应满足新法规、规则的要求。当法规、规则指向的标准出现新版本并有追溯要求时,应按照新要求追溯。

海上平台设备图解介绍

平台设备图解! bull nose 用来封住casing string的钢板(焊在下端部),球面形或半椭球形,像个牛鼻子。 有的直接用个带螺纹的塞子塞住的。 好像是用来做泥浆循环实验。 cat head 在drill floor上的cat head用来辅助吊sand line的,如下图红色的cat head,顶部的轮子下面有个液压泵,旁边的轮子可以像合页一样转动,用来调整拉拽的角度。 还应该有根钢丝,一端绕过旁边的轮子和顶部的轮子,固定在另一端(和旁边轮子对过的一边),使用的时候顶部的轮子在液压泵的推动下向上移动,钢丝的来拽距离是上面轮子移动距离的两倍。 这种形式的cathead目前广泛应用在平台和钻井船上。

cat walk 在船上的catwalk大家都知道的吧,在平台上也有类似的结构。 在钻井系统中指的是和vee-door下面的pipe ramp链接的窄长平台,用来运送钻井所需的工具、管子等这个图是陆地上catwalk。图中是工人在上面选管子准备运到drill floor上。 finger board 在derrick上用来扶持接好的drill pipe和coller的。 因形状像人的手指而得名。 这是陆地上的derrick。

在平台和钻井船上,finger board是在derrick的里面的。见下图这些大手指上还有些小手指,管子运过来的时候会自动打开,(图中正在打开,管子放好后会关闭)有了这套系统,就不需要monkey board了。这套系统既节省的大量时间,又不需要很多劳动力,据说可以提高25%的效率,而造价只占整个rig的1%。 fox holefox hole的作用类似mouse hole,都是放管子准备接起来的,区别在于他有slips,还有在结构方面,是下沉的,而且需要beam支撑,安装了slips后基本和drill floor平齐了。 一般是两个并排的,有的也有三个。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海上固定平台安全规则

目录 第一章总则 (1) 第二章平台布置 (3) 第三章平台结构 (6) 第四章防腐蚀 (10) 第五章海上施工作业 (13) 第六章钻井系统和油(气)生产工艺系统 (17) 第七章通用机械设备及管系 (24) 第八章起重机 (33) 第九章电气设备及电缆 (36) 第十章仪表及控制系统........................ (43) 第十一章生活区 (47) 第十二章直升机甲板设施 (49) 第十三章防火结构及脱险通道 (50) 第十四章火灾与可燃气体探测报警系统及消防系统 (56) 第十五章逃生及救生装置 (60) 第十六章助航标志及信号 (64) 第十七章通信设备 (66) 第十八章防污染及噪声、振动控制 (69) 第十九章建造检验 (71) 第二十章生产期检验 (78)

第一章总则 1.1 宗旨 为了减少或避免平台在建造、安装、调试、投产和生产作业、检修、改造直至废弃的全过程中,可能出现的下列损失: 人员伤亡, 环境污染, 设施破坏和财产损失。 根据《海上石油天然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下称《油(气)生产设施检验规定》)和《海洋石油作业安全管理规定》,制定本《规则》。 1.2 适用范围 1.2.1 本《规则》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内海、领海、大陆架以及其它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资源管辖海域内, 建设和使用的海上固定平台(包括常规导管架平台, 简易平台和无人驻守平台等,下称平台)。 1.2.2 张力腿式、牵索塔式、混凝土重力式等其它类型固定平台其上部生产设施的设计、建造、安装和试运转及生产作业应符合本《规则》的有关规定。 1.2.3“浮式生产储油装置”的安全规则另行颁发。在其正式颁布执行之前,浮式生产系统、浮式储油装置和其他移动式生产平台其上部设施可参照本规则执行。 1.2.4 平台废弃与拆除的有关规定另行颁布。 1.2.5 本《规则》为平台安全的主要规定; 本《规则》未做规定的内容可适用所用规范、标准中的有关规定。 本《规则》允许作业者依据平台实际条件, 依据先进的系统安全理论、方法和最新的技术, 遵循国外先进的海上设施安全条例和安全分析规范, 采取不同于本《规则》某些条款的安全对策。如果作业者计划采取不同的对策, 应首先进行科学的和系统的安全分析, 用分析和数据证明所采取对策的可靠性, 证明该对策所承担的风险及其风险值符合最低合理可行的原则; 作业者还必须向中国海洋石油作业安全办公室(下称安全办公室)提出正式的书面专题申请, 并附安全分析文件, 待安全办公室批准后方可实施。 1.3 基本原则 1.3.1 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原则 在平台的规划设计阶段、采办阶段、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等各个阶段, 作业者应坚持危险(隐患)的识别和预防的原则。 a) 对于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即含有爆炸、火灾、灼热、烟雾和有毒气体(含浓烟)五类事件的各种不同的潜在源, 必须予以高度重视, 必须进行风险评估。 b) 对于有可能引发重大事故的危险, 应予以足够重视, 应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c) 对于不致引发重大事故的其它危险, 亦不应忽视, 宜进行必要的风险评估。 1.3.2 事故对策 作业者应确立在建造阶段和生产作业阶段可能发生事故时的对策, 包括管理对策和硬件设施。例如:安全管理体系和安全计划, 应急计划, 应急关断、消防、救生、逃生设施等。事故对策应从正常作业准备时就开始实施, 尤其是安全管理、安全教育/培训和安全监督。 为了预防重大事故发生、减小重大事故的后果, 事故对策应特别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a) 对于火灾、爆炸、热、烟、可燃气、有毒气的探测、报警、限制(隔离、关断)和消防; 以及当上述事故发生时, 人员的防护、逃生和救生。

海上钻井平台火灾特点及防范、扑救对策(最新版)

Safety is the goal, prevention is the means, and achieving or realizing the goal of safety is the basic connotation of safety prevention.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海上钻井平台火灾特点及防范、 扑救对策(最新版)

海上钻井平台火灾特点及防范、扑救对策(最 新版) 导语:做好准备和保护,以应付攻击或者避免受害,从而使被保护对象处于没有危险、不受侵害、不出现事故的安全状态。显而易见,安全是目的,防范是手段,通过防范的手段达到或实现安全的目的,就是安全防范的基本内涵。 随着油田海洋石油勘探开发的发展,已经形成了数量众多、种类繁多的海上石油钻井平台群体。由于海上钻井平台内部可燃物多、用电设备多、人员集中,一旦发生火灾,将造成重大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一、海上钻井平台主要特点和火灾危险性 1.结构复杂,火灾蔓延快。海上钻井平台内部结构十分复杂,为了满足生产、生活的需要,往往将一个大空间在分成多个房间,造成内部舱室紧凑、走道宽度狭小,层间高度低矮,楼梯坡度较大,出入口小,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造成火势迅速扩大蔓延。 2.可燃物较多,火灾荷载大。由于平台舱室在装饰装修过程中,大量使用了可燃材料。平台在生产过程中,需要使用大量油料;在试油期间,排放石油、天然气等易燃易爆物品,扩大了平台危险区,遇到火源极易引起火灾。

海洋平台基础知识

海洋平台基础知识系列 0. 海洋工程是什么?(名词解释) Ocean engineering 海洋工程,从地理的角度来说,可分为海岸工程、近岸工程(又称离岸工程)和深海工程三大类。一般来说,位于波浪破碎带一线的工程,为海岸工程;位于大陆架范围内的工程,为近岸工程;位于大陆架以外的工程,为深海工程,但是在通常情况下,这三者之间又有所重叠。从结构角度来说,海洋工程又可分为固定式建筑物和系留式设施两大类。固定式建筑物是用桩或者是靠自身重量固定在海底,或是直接坐落在海底;系留式设施是用锚和索链将浮式结构系留在海面上。它们有的露出水面,有的半露在水中,有的置于海底,还有一种水面移动式结构装置或是大型平台,可以随着作业的需要在海面上自由移动。 海洋工程是指以开发、利用、保护、恢复海洋资源为目的,并且工程主体位于海岸线向海一侧的新建、改建、扩建工程。具体包括:围填海、海上堤坝工程,人工岛、海上和海底物资储藏设施、跨海桥梁、海底隧道工程,海底管道、海底电(光)缆工程,海洋矿产资源勘探开发及其附属工程,海上潮汐电站、波浪电站、温差电站等海洋能源开发利用工程,大型海水养殖场、人工鱼礁工程,盐田、海水淡化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海上娱乐及运动、景观开发工程,以及国家海洋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的其他海洋工程。 1: 海洋平台的类型: 海洋平台:(1)移动式平台: 坐底式平台 自升式平台 钻井船 半潜式平台 张力腿式平台 牵索塔式平台 (2)固定式平台:导管架式平台 重力式平台固定平台又可以分为桩式海上固定平台、重力式海上固定平台、自升式海上固定平台 导管架型平台:在软土地基上应用较多的一种桩基平台。由上部结构(即平台甲板)和基础结构组成。上部结构一般由上下层平台甲板和层间桁架或立柱构成。甲板上布置成套钻采装置及辅助工具、动力装置、泥浆循环净化设备、人员的工作、生活设施和直升飞机升降台等。平台甲板的尺寸由使用工艺确定。基础结构(即下部结构)包括导管架和桩。桩支承全部荷载并固定平台位置。桩数、长度和桩径由海底地质条件及荷载决定。导管架立柱的直径取决于桩径,其水平支撑的层数根据立柱长细比的要求而定。在冰块飘流的海区,应尽量在水线区域(潮差段)减少或不设支撑,以免冰块堆积。对深海平台,还需进行结构动力分析。结构应有足够的刚度以防止严重振动,保证安全操作。并应考虑防腐蚀及防海生物附着等问题。导管架焊接管结点的设计是一个重要问题,有些平台的失事,常由于管结点的破坏而引起。管结点是一个空间结点,应力分布复杂;近年应用谱分析技术分析管结点的应力,取得较好的结果。 混凝土重力式平台的底部通常是一个巨大的混凝土基础(沉箱),用三个或四个空心的混凝土立柱支撑着甲板结构,在平台底部的巨大基础中被分隔为许多圆筒型的贮油舱和压载舱,这种平台的重量可达数十万吨,正是依靠自身的巨大重量,平台直接置于海底。现在已有大约20座混凝土重力式平台用于北海 钻井船是浮船式钻井平台,它通常是在机动船或驳船上布置钻井设备。平台是靠锚泊或动力定位系统定位。按其推进能力,分为自航式、非自航式;按船型分,有端部钻井、舷侧钻井、船中钻井和双体船钻井;按定位分,有一般锚泊式、中央转盘锚泊式和动力定位式。浮船式钻井装置船身浮于海面,易受波浪影口向,但是它可以用现有的船只进行改装,因而能以最快的速度投入使用。适用于深海钻井的主要是两种浮式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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