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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题目、规则考试

时间、题目、规则考试
时间、题目、规则考试

时间

1.公布赛题:2019年11月20日;

4.报名前组委会见面答疑、辅导:1月4日;

5.报名截止时间:2019年1月8日17时;

6.书状提交及最后变更队员时间:2016年3月11日17时;

7.抽签分组公布时间:2019年3月25日前;

8.书状交换时间:2019年4月1日;

9.注册报到及开幕式时间:2016年4月15日下午;

10.正赛时间:2019年4月15日——2016年4月17日;

11.正赛结果公布时间:2016年4月16日(星期六)晚;

12.半决赛时间:2019年4月17日(星期日);

13.半决赛结果公布及闭幕式时间:2016年4月17日(星期日);

14.决赛周时间:2019年6月8日至12日。

15.决赛时间:6月12日

2019/年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案例

国际刑事法院案件:

波沃斯情势

对预审分庭关于管辖权异议和免除一名预审分庭法官资格动议的决定的上诉

简介

本案例纯属虚构的案例,旨在使学生熟悉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律和运作方式。参赛队伍将被分为三组:(1)扬科尔政府的律师,(2)控方律师,和(3)受害人的法律代表(下称“受害人律师”)。根据比赛规则,每个参赛队伍应当为上述三个小组每一组撰写一份书状,以扬科尔政府针对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异议以及一名预审分庭法官的公正性提起中间上诉为背景,陈述各自的法律观点。

预审分庭决定中阐述的案件事实和审判程序再现如下。每个队伍的书状将根据以下因素评估:(1)组织性、结构性以及对争议点的分析;(2)对事实与法律原则的运用;(3)对权威依据和引证的运用;(4)说服力、独创性以及逻辑

与推理能力;和(5)语法、格式以及语言清晰度。口头辩论环节的出场顺序,首先是扬科尔政府的律师,其次是控方律师,最后是受害人律师。

对预审分庭的决定提出上诉的议程

上诉分庭要求各当事方和诉讼参与人就以下问题进行书状陈述:

1.根据本案事实,在《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七条所规定的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内,一个非国家组织招募并利用少年海盗的行为可否按照危害人类罪进行审理;

2.根据本案事实,一个非国家组织对某国水源进行跨境污染并导致3,000多人患病的行为可否构成《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八条第(二)款第2(4)项所规定的战争罪:“使自然环境遭受广泛、长期和严重的破坏,其程度与预期得到的具体和直接的整体军事利益相比显然是过分的”。

3.一名本案预审分庭的法官可否因她在被任命为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之前担任法学教授时曾在一本著作中,针对招募并利用少年海盗的行为可否由国际刑事法院以危害人类罪进行审判的问题发表观点,而按照《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四十一条被免除她在本案中担任法官的资格。

[本文纯属虚构,仅为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所用]

第六预审分庭

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

关于攻击波沃斯的情势

权和请求免除一名预审分庭法官资格的申请做出如下决定。

事实背景

本案源于指控一个自称为“泰雅和扬科尔之欧米克国”(OSTY)的非国家组织的成员犯有战争罪和危害人类罪,该等罪行在波沃斯境内实施以及针对该国船舶实施。该地区的地图附于本决定结尾处。除非另有说明(即第2段),下列事实得到了案件当事方的共同认定:

1.波沃斯(人口280万)、泰雅(人口100万)和扬科尔(人口150万)是位于启颜海西海岸相互接壤的三个国家。自20世纪70年代以来,三国均已成为联合国成员、《维也纳条约法公约》的缔约国和1949年《日内瓦公约》以及1977年《附加议定书》的缔约国。波沃斯于2002年批准了《国际刑事法院规约》;泰雅和扬科尔不是《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的缔约国。三国都没有批准与本情势有关的任何其他条约。

2.上述三国都具有民主制的政府。由于该地区在几百年间没有发生过武装冲突,三国因此都不配备陆军或海军,而仅有携带轻型武器的警察部队。波沃斯和泰雅在历史上有长期的贸易和友好关系。根据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2014年的一份报告,“扬科尔的政府软弱且腐败,其在过去的五年间未能也无意愿对在该国领土南部和泰雅西部发展壮大的一个准军事组织进行控制,该军事组织自称

为‘泰雅和扬科尔之欧米克国’(OSTY)”。扬科尔并不同意上述判断,但其曾表示,应对OSTY的崛起所带来的挑战确实是极度困难的。

3.成立于2010年的OSTY是一个以宗教为基础的组织,其致力于创建一个由欧米克宗教领袖统治的自治区域,该区域由扬科尔南部和泰雅全境组成。OSTY 已被各方描述为“恐怖组织”(2014年美国国务院报告)、“准军事组织”(2014年联合国人权事务高级专员报告)和“一帮以宗教为掩饰的海盗和罪犯”(2014年国际特赦组织报告)。OSTY由一个名叫兰斯·瑞德的欧米克宗教权威领袖领导,此人为扬科尔人。2010年,瑞德从他父亲那里继承了几千万美元的遗产,其父拥有位于扬科尔港口城市佛多的世界最大的海运公司之一。OSTY所有主要的政治和军事决定都由瑞德做出。

4.大约三分之一的泰雅和扬科尔人口是欧米克教的信徒,该宗教是一种对于违反教义者进行严厉处置的原教旨主义宗教。自OSTY成立以来,该组织成员已经增长至50,000多人。装备有以兰斯瑞德继承的遗产从黑市上购买的价值几百万美元的武器,2014年1月,泰雅当地的OSTY武装发动了一系列有计划的攻击,结果对泰雅全境取得了控制,唯一的例外是设有防御的泰雅首都港口城市廓斯(人口20万)。

5.自2014年3月起,泰雅的OSTY武装便对廓斯实施了包围。在泰雅政府的请求之下,自2014年4月起,波沃斯开始向廓斯人民运送人道主义援助,包括食物、水、药品和燃料,以帮助他们抵御围攻。该等援助通过众多挂有波沃斯国旗的商用货船从波沃斯的港口城市萨莉亚运往廓斯。

6.2014年6月,OSTY从兰斯瑞德的运输船队中调用了二十四艘船舶改装为海盗船,该等船舶装备有特殊登船梯、钩锚和手榴弹以及火箭发射器。利用这些船只,OSTY对行驶于萨莉亚和廓斯间公海之上的波沃斯援助船舶发动了一系列攻击。自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OSTY俘获了30艘挂有波沃斯国旗的船舶,劫持了550名波沃斯籍船员作为人质(之后OSTY向他们中的每人索要2,000美元的赎金),并收没了价值一千万美元的人道主义物资。

7.据非政府组织“海洋无国界”估计,OSTY海盗的总人数约为2,000人,其中大约一半的年龄在14岁以下。这些少年海盗是由兰斯瑞德及其OSTY副官有组织地招募而来的,他们与这些少年的父母达成协议,将海盗掠夺物的一部分分给这些少年的父母。

8.2015年2月,驶往廓斯的泰雅商用货船开始雇佣携带武器的私人安保武装。这些安保武装成功击退了许多次海盗攻击。在这些小规模战斗中,大约1,000名海盗被杀,其中包括500名少年。

9.波沃斯人民使用的新鲜水源一半来源于镜湖,其首都多伦(人口50万)位于该湖的南岸。2015年3月,OSTY公开表示,除非波沃斯立即停止对廓斯的人道主义运输,否则其将从扬科尔一边向流入镜湖的河流中投毒。在波沃斯拒绝后,OSTY用沙门氏菌污染了河流,造成在多伦爆发由沙门氏菌引发的疫情。疫情持续了三周,造成了3,000人住院和50人死亡,其中大部分受害者是虚弱的老年人和儿童。在此次攻击后不久,波沃斯停止了对廓斯的人道主义运输,但其他国家开始向廓斯运送人道主义援助,以继续助其抵抗OSTY的围攻。

程序性态势

10.经波沃斯政府请求,2015年4月10日,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请

求预审分庭授权其在国际刑事法院管辖权范围之内对OSTY是否实施了下列国际犯罪正式开展调查:(1)在针对波沃斯船舶的攻击中招募并利用儿童海盗,构成危害人类罪;和(2)污染波沃斯的供水源,构成《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八条第(二)款第2(4)项所规定的战争罪。

11.自2015年4月10日以来,预审分庭已经收到了450名波沃斯籍受害人的书面请求,他们希望参加诉讼,且预审分庭已为这些受害人委派了一名共同法律代表。大约一半的受害人是被OSTY的海盗所伤或被扣押的波沃斯籍船员;另一半受害人是从镜湖的受污染水源中感染了沙门氏菌而引发疾病的波沃斯国民。

12.在其2015年5月25日的陈述中,扬科尔的政府律师就国际刑事法院对此案的管辖权提出了几项反对意见。政府律师称:

首先,OSTY招募并利用少年海盗攻击挂有波沃斯国旗之商船的行为不应按照《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七条规定的危害人类罪审理,原因如下:(1)在公海上攻击挂有波沃斯国旗的船舶并不构成《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七条所规定的在波沃斯领土内攻击平民的情形;(2)这些少年的父母同意他们参与海盗活动;(3)儿童海盗的数量并没有达到第七条中隐含的“数目要求”;且(4)OSTY并不是政府或半官方实体,因此不是危害人类罪的适格主体。

其次,镜湖的污染不应被视为在波沃斯境内实施了违反《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八条第(二)款第2(4)项的战争罪,原因如下:(1)OSTY的所有行为都没有发生在波沃斯境内;(2)河流的污染没有发生在国际武装冲突过程中或引发国际武装冲突;(3)由污染引发的损害并没有达到广泛、长期和严重的程度;且(4)即使上一论点不成立,该损害与预期得到的具体军事利益相比也并非是过分的。

此外,扬科尔政府的律师请求,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四十一条的规定,免除由预审分庭委派审理本案的三位法官之一的罗斯麦尔·海丝蒂法官审理本案的资格,因为她在梅乔普朗斯研究院担任教授期间曾著有一部题为“国际刑事正义中的新问题”的专著(韦斯特罗大学出版社,2011年)。她在该书中写道:“索马里海盗之灾将来可能在多种情形下引发国际刑事法院的管辖权。例如,若法院对于须对恶行负责的当事方享有属人管辖权,则招募并利用少年海盗的行为就可由国际刑事法院以危害人类罪进行审判。”虽然这段话是在其被选为国际刑事法院法官之前写就的,但扬科尔认为,这段发表的文字显示,海丝蒂法官在招募少年海盗是否构成危害人类罪这一全新问题上的公正性是值得怀疑的。

裁定与结论

13.2015年6月30日,国际刑事法院检察官办公室的代表(代表波沃斯的利益)、扬科尔政府律师、以及受害人的法律代表向预审分庭就上述事项递交了书状并做了口头陈述。经过对所呈材料和陈述的适当审查,本分庭在此做出如下认定和结论:

14.第一,本分庭认为,不需要免除海丝蒂法官在本案中的法官资格。上述情形并非是法官针对某一特定个体的罪行发表观点。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宣誓会公正行事。本院法官应被推定为具有基于所呈证据公正审判的能力,即使本院法官在成为国际刑事法院的法官之前曾就某一主审案件的相关法律问题发表概括性意见。

15.第二,本分庭认为,若得以证实,OSTY招募并利用少年海盗攻击挂有波

沃斯国旗之商船的行为,可以按危害人类罪根据《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七条进行审理。萨穆埃尔·蒲敦思法官不同意本分庭这一部分的决定。

16.第三,本分庭认为,若得以证实,故意污染波沃斯供水源的行为构成违反《国际刑事法院规约》第八条第(二)款第2(4)项的战争罪。

基于上述理由,本分庭特此:

1.拒绝免除海丝蒂法官在本案中的法官资格。

2.基于自2014年6月至2015年2月OSTY招募并利用儿童海盗攻击挂有波沃斯国旗之船舶的行为,授权检察官办公室启动对危害人类罪的调查。

3.基于2015年3月OSTY污染位于波沃斯境内镜湖的行为,授权检察官办公室启动对危害环境战争罪的调查。

4.命令书记官将本决定通知各当事方和诉讼参与人。

日期:2015年9月15日

乔恩·克劳法官

罗斯麦尔·海丝蒂法官

萨穆埃尔·蒲敦思法官(部分异议意见)

附件:该区域地图

比赛规则

目录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竞赛目的

第二条比赛组织

第三条规则适用

第四条规则的解释与修订

第五条规则的公布

第六条参赛资格

第六条之二跨校组队

第七条参赛队伍组成

第七条之二辅助训练

第八条语言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九条赛队注册

第十条注册费

第十一条赛队识别

第十二条赛题公布与答疑

第三章赛制

第十三条正赛

第十四条半决赛和决赛

第四章书状规则

第十五条书状提交

第十六条赛队识别

第十七条内容顺序

第十八条书状格式

第十九条字数限制

第二十条引注规范

第二十一条评分规则

第二十二条抄袭

第五章庭辩规则

第二十三条出庭

第二十四条庭辩人

第二十五条环节与时长

第二十六条交流

第二十七条反对

第二十八条法官内部评议及点评第二十九条审判庭组成

第三十条法官之回避

第三十一条书记员

第三十二条评分规则

第三十三条不当行为

第六章奖项和证书

第三十四条评分表

第三十五条奖项类别

第三十六条参赛证书颁发

第一章一般规则

第一条竞赛目的

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International Criminal CourtChinese Moot,下称“中文赛”)旨在通过虚拟案件模拟国际刑事法院(下称“法院”)的审判活动:1. 鼓励国际法、刑法和其他学科的学生以及业界更好地了解国际法尤其是国际刑法的理论与实践以及法院的职能和规则;

2. 促进高校与法院以及其他国际法庭、国际组织、非政府组织之间建立更密切的联系;

3. 在中文语境中传播国际刑法以及国际司法机构的价值,并以此助推国际法法律人共同体的形成;

4. 推动国际刑法和国际法法理的发展;

5. 提高学生的书状撰写能力和庭审抗辩技巧。

第二条比赛组织

(一)中文赛由中国国际刑法青年学者联盟(下称“主办方”)与北京外国语大学共同组织。国际刑事法院对中文赛的举办提供协助。

(二)中文赛分为正赛、半决赛与决赛三个阶段,其中正赛与半决赛在北京举行,决赛在海牙举行。

第三条规则适用

(一)中文赛的全部比赛阶段均受到本《程序规则》的规制。所有参赛队伍应遵守《程序规则》。

(二)所有参加中文赛的参赛队伍被推定知晓《程序规则》的内容。

(三)组委会应该谨慎、严格的按照《程序规则》开展工作,做出各项决定与安排。

(四)如果赛队于组委会的决定与安排有异议,且该决定与安排有可能对赛队构成显失公平,组委会可以召集由奇数名资深的法官组成的临时仲裁庭考虑赛队的复议请求。赛队的复议请求必须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提出,并且列明复议理由与诉求。组委会将该复议请求连同组委会的决定一同交由临时仲裁庭进行裁定。临时仲裁庭所作出的裁定为最终决定,各方均应予以尊重并遵守。

第四条规则的解释与修订

(一)主办方有权对《程序规则》作合理解释。

(二)主办方有权对《程序规则》做出进一步修改。主办方做出此种修改之前,应与法院妥为会商,并应在修改做出之后通知有关参赛队伍。

第五条规则的公布

《程序规则》最迟将于首次庭辩开始之日前4个月在主办方网站https://www.sodocs.net/doc/4412622689.html,以及微信平台CIICJ(下同)上公布。

第六条参赛资格

(一)代表各高校参赛的选手须为在读的本科生或硕士研究生。交换、联合培养的

学生可以代表东道学校参赛。博士研究生经书面请求,主办方保留做出例外决定的权利。

(二)非法学专业的学生,如具有相应的法学知识,也可以参赛。每支参赛队伍应保证其队员具有相应的知识储备以应对竞赛的需要。

(三)参赛时年满32周岁的学生不再具有参赛资格。但经书面请求,主办方保留做出例外决定的权利。

(四)参赛队伍需要以院校的名义参赛,不能个人组队参赛。一所学校原则上只能有一支队伍参赛,需要派出超过一支队伍以上的学校可以单独向组委会提出申请,组委会酌情考虑后有权决定是否同意。组委会在收到申请以后要求学校内部协调共同组队。如果学校内部协调失败,组委会将出题要求相关参赛队进行书面论述,由组委会根据论述质量决定相关队伍的参赛资格。

(五)任何情况下,一所学校派出的参赛队伍不得超出两支;在一所学校两支队伍参赛的情况下队伍之间应彼此保持完全独立,不得以任何形式做出有损比赛公平的行为,否则组委会将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甚至取消该赛队的参赛资格。第六条之二跨校组队

(一)在中国大陆与台湾地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之外的其他国家和地区,符合第六条要求的学生可以在当地自由组队参赛,不以学籍为限。

(二)跨校参赛队伍的组织和队员安排,原则上由该赛队自行决定。

(三)有意参赛的个人、或人数不足的团体可以与主办方联络。主办方将尽可能为该参赛队伍的组成提供协助。

(四)《程序规则》中的相关条款加以必要的变通,对跨校参赛队伍适用。规则不明的,由主办方进行解释。

第七条参赛队伍组成

(一)每支参赛队伍必须包括3位庭辩人。此外,各赛队还可以有2位研究员与2位教练。

(二)每支参赛队伍注册人数最多不得超过7人。其中,研究员与教练可以少于规定人数,但庭辩人不得少于3人。在极特殊的情况下,经书面请求,主办方保留允许2名庭辩人组队参赛的权利。

(三)教练由一名主教练及助理教练组成,不得参与赛题的实质性研究和出庭辩论,但其有责任为其参赛队伍提供(学术)指导。第六条中所规定的参赛资格限制不适用于教练。

(四)研究员负责与庭辩人共同对赛题进行研究,协助撰写书状并进行庭辩训练,可以出庭但不得发言辩论。

(五)注册完成后,队员组成如发生变动,须在北京时间(下同)2016年3月11日17时00分之前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告知主办方。之后,原则上主办方不再接受队员组成的变更。但根据实际情况或公平竞赛的需要,主办方保留在规定期限届满后允许参赛队伍变更队员组成的权利。提交书状后,队员不允许进行变更,否则将处以罚分。组委会根据情况适时公布以上罚分细则。

第七条之二辅助训练

(一)为第一条所述目的,主办方在条件允许的范围内向所有参赛队伍提供模拟训练题目、范本书状等资料,以辅助各赛队的训练,保证竞赛的整体水平。(二)无注册教练或首次参赛的赛队可以向主办方提出申请,经主办方核准后获得额外的训练协助。

1. 主办方尽量为该赛队安排有经验的个人,协助该赛队的训练工作;

2. 无论在训练中的参与程度如何,上述个人不应再担任同届比赛中的书状审阅人或庭审法官。

3. 在无法安排上述训练时,主办方将根据届时的客观条件和情况,为该赛队提供更为详尽的基础资料,协助其展开训练、准备比赛。

第八条语言

中文赛的竞赛语言为中文。书状采用中文简体,庭辩采用汉语普通话(即“国语”、“华语”)。

第二章管理规则

第九条赛队注册

(一)中文赛主办方于2015年11月起接受报名注册。

(二)参赛队伍可以在主办方网站上下载注册表。填写后将注册表与其他资料的扫描件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寄给主办方,以完成报名注册。

(三)报名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8日17时00分。

(四)报名时间截止以后将不再接受注册,但经书面请求,主办方保留做出例外决定的权利。

第十条注册费

(一)参赛队伍是否需要交纳注册费、以及交纳多少注册费,由主办方视当年情况决定。2016年注册费共600元,用于支付比赛组织和进行过程中志愿者的相关费用。

(二)若需交纳注册费,注册费应在赛前报到时以现金方式交纳,未交纳者视为退出比赛。

(三)如有特别困难情况,参赛队伍可以书面请求减少或免除注册费。减免注册费的参赛队伍以主办方正式电子邮件答复/确认函为准。

(四)注册费一旦交纳,不因竞赛结果、赛队退出或任何其他原因而返还。

第十一条赛队识别

(一)为确保竞赛的公正客观,主办方会在各参赛队伍依据第九条完成注册后,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分别为各赛队分配一个号码。

(二)该号码为该赛队在中文赛全程中身份识别的唯一依据。比赛过程中任何比赛队伍不应向法官披露其学校名称,否则依第十六条的规定予以处罚。

第十二条赛题公布与答疑

(一)作为中文赛竞赛内容的虚拟案件(下称“赛题”)将于2015年11月公布。主办方应将赛题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给完成注册的参赛队伍,并同时将赛题在主办方网站上公布。

(二)赛题公布之时起至2015年12月18日17时00分止,各赛队可以向主办方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就赛题提出问题。

(三)主办方与赛题作者会审阅所有提问,并就其认为具有相关性的问题作出回答。答疑结果将于2016年1月在主办方网站统一公布。逾期提出的问题一律不予回答。

第三章赛制

第十三条正赛

(一)中文赛正赛将于2016年4月15日至17日在北京举行。

(二)正赛由书状和庭辩两个单元构成,法官将对两个单元独立打分。

(三)每支参赛队伍以政府律师、检察官办公室律师(下称“检方律师”)和被害人法律代理人(下称“被害人代理人”)的身份各进行一次申辩,即每队须提交3份

书状,参加3场庭辩。

(四)如果参赛队伍超过27支的,主办方将根据书状评分情况,决定由排名前二十七的参赛队伍参加正赛。未能获得参加正赛资格的参赛队伍,可以向主办方申请作为观摩队伍参加正赛和半决赛。

(五)各参赛队伍应在书状和庭辩中表现出对于法院规则、案例以及国际刑法的熟练掌握。

第十四条半决赛和决赛

(一)中文赛半决赛将于2016年4月17日在北京举行。正赛阶段书状和庭辩得分相加总分排名前六的参赛队伍将有资格参加半决赛。在半决赛阶段,每支参赛队伍应当分别参加两场比赛,其中一场将视情况以同声传译(中文翻译为英文)的方式进行。两场半决赛庭辩分数相加,总分前三的参赛队伍将有资格进入中文赛决赛。

(二)决赛将于2016年6月初在位于荷兰海牙的国际刑事法院内实地举行,由三支参赛队伍共同参与一轮庭辩,以同声传译的方式,由国际刑事法院法官和法律官员组成的审判庭裁判。

(三)半决赛和决赛的庭辩角色分配由抽签决定。各赛队可以选择赛队中任一名庭辩人出场,不以此人在正赛中的角色为限。审判庭将对3支参赛队伍的陈词内容和表现水平进行评估并评定最终名次。在决赛阶段得分最高的参赛队伍即为中文赛的最终获胜赛队。

第四章书状规则

第十五条书状提交

(一)所有参赛队伍均应在北京时间2016年3月11日17时00分之前,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向主办方提交3份书状。

(二)任何一份书状提交迟延将被处以每份扣减10分的处罚,之后每延迟1天扣减5分。

(三)延迟提交书状超过14天将被视为放弃比赛资格。

第十六条赛队识别

(一)所有参赛队伍严禁在其书状任何位置涉及以下内容:

1. 赛队队员或教练姓名;

2. 学校名称及所在地域。

(二)违反本条的行为将被组委会处以扣减20至40分的处罚。

第十七条内容顺序

(一)每份书状应按照如下顺序编排:

1. 封面;

2. 标题页;

3. 目录;

4. 缩略语列表;

5. 引证文献索引(文献来源列表);

6. 案件事实陈述;

7. 争议问题;

8. 论点总结;

9. 书面论点;

10. 法律意见;

11. 封底。

(二)任何与本条所规定不完全相符的行为将被处以扣减2分的处罚。

第十八条书状格式

(一)每份书状应为一式两份的Word 2003文档和PDF文档。页面为A4大小。每页页边距不少于2厘米。

(二)书状内容要求如下:

1. 中文采简体、宋体,小四号字;

2. 英文采Times New Roman,12号字;

3. 1.5倍行距,两端对齐;

4. 标题与副标题超过一行的,采单倍行距;

5. 脚注采宋体,小五号字和Times New Roman,10号字;单倍行距,段后0.5行,两端对齐;

6. 除封面、封底之外,连续标注页码。

(三)书状封面、封底颜色因角色而异:

1. 政府律师:蓝色;

2. 检方律师:绿色;

3. 被害人代理人:红色。

(四)每份书状封面应包括以下内容:

1. 赛队号码;

2. 角色(政府律师、检方律师或被害人代理人);

3. 竞赛名称:“国际刑事法院中文模拟法庭比赛”;

4. 年份;

5. 第十九条所称“字数”之统计。

(五)每项违反本条前四项规定内容的行为将被处以每项扣减1分的处罚。因违反本条而受到的处罚总计不超过5分(含本数)。

第十九条字数限制

(一)每份书状之中,“案件事实陈述”、“争议问题”、“论点总结”、“书面论点”和“法律意见”内容总计不得超过12000字(含脚注)。字数以中文字符数和非中文单词数之总和为准。

(二)超过字数限制的,每750字扣减5分。超过部分不足750字的,以750字计。

第二十条引注规范

(一)引注方法不设具体规范。但每份书状应在引注方法上实现内部统一。被援引的文献应当能够根据引注被轻易、准确找到。

(二)所有在脚注中援引的对象都应罗列于“引证文献索引”之中。

(三)脚注中不得出现任何除文献引注之外的内容,例如对文献的评论、对正文的阐释等。

(四)脚注中允许出现缩略语。该缩略语必须在脚注中已有说明,或已纳入了“缩略语列表”之中。

(五)每项违反本条前四项规定内容的行为将被处以每项扣减1分的处罚。因违反本条而受到的处罚总计不超过5分(含本数)。

第二十一条评分规则

(一)每份书状总分100分。

(二)总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配:

1. 案件事实与法律原则的掌握和运用:20分;

2. 说服力、逻辑与推理的合理性:30分;

3. 表达、语法与写作风格:10分;

4. 法律问题分析的原创性与清晰度:20分;

5. 权威文献的引用:20分。

(三)计总处罚之后的结果,即为该份书状的最终分数。

(四)每支赛队三份书状分数之和,即为该赛队书状单元的总分。

第二十二条抄袭

(一)书状应遵守学术规范,如出现抄袭,直接取消该赛队的参赛资格。

(二)因抄袭而取消资格的决定不可更改或撤销。

第五章庭辩规则

第二十三条出庭

(一)各参赛队伍应在规定的开庭时间之前提前15分钟入席。

(二)各队庭辩出席人员需要向当场书记员提供带照片的身份识别证明(学生证、身份证、借书证等)确认身份。

(三)在预定开庭时间后,赛队每迟到一分钟将处以扣减2分的处罚,迟到满30分钟即取消该赛队该场比赛资格,该场庭审仍将继续进行。

(四)如遇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情势各参赛队伍须至少提前半个小时提出推迟申请,由组委会决定是否允许推迟进行。

(五)在特殊情况下,组委会有权在咨询赛队和法官意见以后推迟进行比赛。

第二十四条庭辩人

(一)每支参赛队伍在一场庭辩中,其每位庭辩人或担任政府律师、或担任检方律师、或担任被害人代理人。队内角色分配由各参赛队伍自行决定。

(二)每场庭辩,每队最多派出2名队员出席。

1. 出席人可以是1名庭辩人与1名研究员也可以庭辩人1人。各队庭辩人须向法官讲明所有赛队出席人身份。

2. 出席的庭辩人陈述时间不得少于16分钟;反驳环节亦须由单人完成。在该赛队庭辩人开始陈词时,应对本方代表进行介绍。

3. 研究员不得在庭上陈述、反驳或提出反对。

(三)在庭辩过程中,不得逐句照读书状。

第二十五条环节与时长

(一)每场庭审中,每队陈词分为“陈述”和“反驳”两个环节。反驳必须针对其他赛队的陈述观点和使用的法律论据进行反驳,不能任意扩大或者加入新的内容。反驳亦可以就其他赛队的反驳进行反驳。

(二)陈述环节按以下顺序:

1. 政府律师开场陈述:20分钟;

2. 检方律师陈述:20分钟;

3. 被害人代理人陈述:20分钟。

(三)之后的反驳环节按以下顺序:

1. 政府律师反驳:不超过5分钟;

2. 检方律师反驳:不超过5分钟;

3. 被害人代理人反驳:不超过5分钟。

(四)法官提问以及庭辩人回答的时间计入该赛队的陈词时间。

(五)如果通过同声传译,陈述环节延至25分钟,反驳环节时间保持不变。

第二十六条交流

(一)在庭审过程中,严禁未出席的其他队员、教练或其他观众与出席人进行交流,否则庭审法官可以当即处以罚分或报组委会扣分。

(二)庭辩人在进行陈述时其他出席人不得提供帮助,包括以传递纸条等方式提供信息。其他时间出席人之间可以彼此交流,但以不干扰法庭秩序为限。

(三)在庭审过程中,严禁出席人使用各类电子设备。但在特殊情况下,主办方有权作出例外决定,如出席人中有残障人士时。

第二十七条反对

(一)每队在一场庭辩中,在陈述与反驳环节中各有且仅有一次机会打断其他庭辩人的陈词并提出反对。反对的理由须对法庭程序规则而言至关重要,且与被打断的庭辩人当时所述论点直接相关。

(二)反对的提出仅能由庭辩人提出,若研究员提出则构成违规事项,审判庭应该予以警告。

(三)庭辩人可以通过举手或站起的形式提请法官注意并告知其反对的申请,待审判庭同意之后方可阐述反对理由,严禁离开本方区域,经审判庭允许反对申请后,审判庭应该充分提醒发言人停止发言;若法官不同意反对申请,严禁大声喧哗。

(四)审判庭只能在以下情况下判定反对有效:

1. 被打断的庭辩人所述事件在赛题中并未提及;

2. 被打断的庭辩人陈词内容与书状内容严重相悖。

(五)审判庭应听取反对者的反对理由,并对反对的有效性达成决定,由审判长当庭宣布。

(六)一般情况下,反对的有效性应当由审判庭的多数法官表决通过;特殊情况下,如果审判庭由两名法官组成,则由审判长决定反对是否有效。反对被认定有效的,被打断的庭辩人须撤回所述内容,并对其论点进行重新措辞;反对者获得每位法官3分的奖励,但如果决定并非审判庭一致同意达成,持不同意见的法官可以不予该赛队加分。

(七)反对无效不直接导致扣分。

(八)反对加分直接加到法官打分当中。

(九)反对者陈述理由的时间以及合议的时间不计入第二十五条所述的陈词时间。第二十八条法官内部评议及点评

(一)法官内部评议不应超过30分钟。

(二)法官可以对本场比赛表现给予简要和概括的评价或提出建议,但是不应涉及赛题中的具体法律问题。法官点评不应超过15分钟。

第二十九条审判庭组成

(一)每个审判庭由主办方所指任的3名法官组成。法官应具备:

1. 国际刑法、国际人权法、国际公法和/或刑法方面的知识和经验;或

2. 法庭(仲裁)审判、抗诉、辩护方面的知识和经验。

(二)法官不得为任何参赛队伍的教练或队员。

(三)所有法官必须阅读赛题以及其他赛题作者所提供的解释性文件。

(四)除第二十八条第1款所述的内部评议,法官不得在竞赛期间以个人身份对参赛队伍或队员的表现发表任何个人意见,审判庭在点评阶段所作出的评价或建议,不属此列。

(五)在庭辩过程中,法官应根据第三十二条中的评分规则对陈词质量和表现水平进行评估和打分。法官宜在庭辩人陈词过程中介入,并通过提出适当的问题来进一步考察庭辩人的知识与准备情况。中文赛鼓励法官向选手提出问题,以利于赛

后内部评议和公正打分。

(六)所有法官应尊重《程序规则》。在竞赛过程中,除经组委会同意,法官不得更改《程序规则》中既定的庭辩环节、出庭顺序等规则。但法官可以在竞赛结束后,就《程序规则》向主办方提出意见或修改建议。

(七)在特别情况下,经过组委会商议后可以允许由两名法官组成审判庭进行裁判。该场比赛每队所获总分为这两名法官所打分数之和的1.5倍。在任何情况下,审判庭组成人员不得少于两名法官。

第三十条法官之回避

(一)庭辩法官须确保自己能够公正、中立的裁判比赛。庭辩法官如果知晓参赛队出席人员所属院校,应该在赛队自我介绍以后提请回避,并由组委会另行安排法官。

(二)赛队可以当场提出回避申请(直接利害关系),主审法官进行裁定。庭辩法官知晓赛场内其他人员所属院校并不直接构成回避理由。庭辩法官本人可以就该事项进行自我裁量,组委会原则上尊重庭辩法官的决定。在未出现本条第五项下的情况时,主审法官裁定为最终判定。

(三)赛队教练与指导老师不得在比赛中选择处于赛队之后的位置,无论站立或者坐立。必要时候赛队教练与指导老师可以自行离场以回避。

(四)除第一条规定情况外,庭辩法官与赛队来自同一学校并不直接构成回避理由。

(五)若赛队不服最终判定可以在当场比赛结束后提请组委会进行复议。

第三十一条书记员

(一)每个审判庭设1名书记员。书记员由主办方选任。

(二)书记员负责以下事项:

1. 收集评分表,并将其递交给主办方;

2. 向审判庭成员介绍《程序规则》,并就本《规则》提出建议;

3. 维持庭审秩序;

4. 计时;

5. 庭审情况记录;

6. 正赛赛前严格比对在场选手及观众的个人信息。

第三十二条评分规则

(一)每队每场庭辩总分100分。

(二)总分按照以下标准进行分配:

1. 案件事实与法律原则的掌握和运用:20分;

2. 说服力、逻辑与推理的合理性:30分;

3. 表达、语法与陈词风格:10分;

4. 法律问题分析的原创性与清晰度:20分;

5. 权威文献的引用:20分。

(三)计总处罚之后的结果,即为该赛队该场庭辩的分数。

(四)每支赛队三场庭辩分数之和,即为该赛队庭辩单元的总分。

第三十三条不当行为

(一)每支参赛队伍均应在庭辩之中以及法庭之外严格自律。

(二)任一赛队中举止失当或公然罔顾《程序规则》者,经组委会商议后,对该赛队处以扣减15分的处罚,情节严重者,组委会将取消该赛队的比赛资格。(三)在庭审过程中有不当行为者,可能会被法官或者主办方工作人员请出法庭甚至比赛场馆。

(四)中文赛不允许在比赛过程中发生如下刺探行为:

1. 某参赛队伍或队员旁听非本赛队可以参加的庭审,以及教练、队员、学生或观众在庭外与法官讨论或向法官询问与比赛相关的实质问题,均属本款所称的“刺探行为”;

2. 同时参加本届中文赛与国际刑事法院模拟法庭比赛其他语种比赛,或旁听其他语种比赛的,不构成本款所称的“刺探行为”;

3. 有刺探行为者,组委会将处以罚分甚至取消该赛队参赛资格;

4. 因刺探行为而取消资格的决定不可更改或解除。

(五)本条中所称每支参赛队伍除经特别明确外,指的是以同一号码标识的参赛队伍中包括庭辩人、教练以及研究员在内的人员。

第六章奖项和证书

第三十四条评分表

每支参赛队将在中文赛结束后获得本赛队的评分表。评分表由主办方通过电子邮件发送。

第三十五条奖项类别

(一)晋级决赛的3支赛队,依第十四条第(三)项所得结果,分别获颁冠、亚、季军奖。

(二)正赛单项奖:

1. 书状类:

(1)最佳书状奖:3份书状总分最高的赛队;

(2)最佳政府律师书状奖;

(3)最佳检方书状奖;

(4)最佳被害人代理人书状奖。

2. 庭辩类:

(1)最佳庭辩奖:3场庭辩总分最高的3支赛队;

(2)最佳政府律师奖:单场庭辩得分最高的政府律师庭辩人;

(3)最佳检方奖:单场庭辩得分最高的检方律师庭辩人;

(4)最佳被害人代理人奖:单场庭辩得分最高的被害人代理人庭辩人。

3. 综合类:

(1)最佳政府律师奖:作为政府律师书状和庭辩总分最高的赛队;

(1)最佳检方奖:作为检方书状和庭辩总分最高的赛队;

(2)最佳被害人代理人奖:作为被害人代理人书状和庭辩总分最高的赛队。4. 特别荣誉奖:主办方将向在竞赛中面对挑战、坚持不懈的参赛队伍授予特别荣誉奖,以示对该赛队的尊敬与鼓励。

5. 主办方决定的其他奖项。

6. 获得奖项的赛队及个人如果未能晋级决赛的,可以向主办方申请作为观摩队伍参加海牙决赛。

第三十六条参赛证书颁发

在中文赛结束之后,主办方会向每所参赛高校、每位庭辩人和研究员、每位教练各颁发一份参赛证书。

今年程序规则与往年相比的变更项目

2016年中文赛的程序规则修改并确立了以下几点:

1. 第五条规则的公布:

《程序规则》的公布新增微信平台CIICJ上公布。

2. 第七条参赛队伍的组成:

赛队最多不得超过8人。3位庭辩人,3-4位研究员。1-2名教练与助理教练。

二十四条庭辩人:

(二)每场庭辩,每队最多派出2名队员出席。

1. 出席人可以是1名庭辩人与1名研究员也可以庭辩人1人。各队庭辩人须向法官讲明所有赛队出席人身份。

2. 出席的庭辩人陈述时间不得少于16分钟;反驳环节亦须由单人完成。在该赛队庭辩人开始陈词时,应对本方代表进行介绍。

3. 研究员不得在庭上陈述、反驳或提出反对。

二十七条反对

(二)反对的提出仅能由庭辩人提出,若研究员提出则构成违规事项,审判庭应该予以警告。

(三)庭辩人可以通过举手或站起的形式提请法官注意并告知其反对的申请,待审判庭同意之后方可阐述反对理由,严禁离开本方区域,经审判庭允许反对申请后,审判庭应该充分提醒发言人停止发言;若法官不同意反对申请,严禁大声喧哗。

(八)反对加分直接加到法官打分当中。

三十条法官之回避

(二)赛队可以当场提出回避申请(直接利害关系),主审法官进行裁定。庭辩法官知晓赛场内其他人员所属院校并不直接构成回避理由。庭辩法官本人可以就该事项进行自我裁量,组委会原则上尊重庭辩法官的决定。在未出现本条第五项下的情况时,主审法官裁定为最终判定。

(四)除第一条规定情况外,庭辩法官与赛队来自同一学校并不直接构成回避理由。

(五)赛队不服最终判定可以在当场比赛结束后提请组委会进行复议。

第三十一条书记员

(二) 书记员负责以下事项:

1. 收集评分表,并将其递交给主办方;

2. 向审判庭成员介绍《程序规则》,并就本《规则》提出建议;

3. 维持庭审秩序;

4. 计时;

5. 庭审情况记录;

6. 正赛赛前严格比对在场选手及观众的个人信息。

总结:今年的程序规则比去年稍微严格一点,对于选手的赛场礼仪更加重视,细化了程序规则,同时也对于违规刺探行为有了更严格的规定。

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试题参考答案试卷三 受司法部国家司法考试办公室委托,中国普法网现予公布。以下各题所列A、B、C、D选项中,下划黑线的即参考答案。未经许可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转载。 一、单项选择题。 1. A.甲请求税务机关退还其多缴的个人所得税 B.乙手机丢失后发布寻物启事称:“拾得者送还手机,本人当面酬谢” C.丙对女友书面承诺:“如我在上海找到工作,则陪你去欧洲旅游” D.丁作为青年志愿者,定期去福利院做帮工 2. A.丙企业只能要求安琚与乙企业各自承担15万元的清偿责任 B.丙企业只能要求甲企业承担清偿责任 C.欠款应先以甲企业的财产偿还,不足部分由安琚与乙企业承担无限连带责任 D.就乙企业对丙企业的应偿债务,乙企业投资人不承担责任 3. A.商家无权要求潘某退货 B.商家可基于公平原则要求潘某适当补偿 C.商家可基于重大误解而主张撤销交易 D.商家可基于显失公平而主张撤销交易 4.

A.该买卖合同以合法形式掩盖非法目的,因而无效 B.唐某的行为属无权代理,买卖合同效力待定 C.乙公司行为构成对甲公司的欺诈,买卖合同属可变更、可撤销合同 D.唐某与乙公司恶意串通损害甲公司的利益,应对甲公司承担连带责任 5. A.因未办理房屋所有权变更登记,蔡永无权要求蔡花搬出 B.因诉讼时效期间届满,蔡永的房屋腾退请求不受法律保护 C.蔡花系合法占有,蔡永无权要求其搬出 D.蔡永对该房屋享有物权请求权 6. A.丙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无权请求返还 B.丙不能善意取得房屋所有权,甲有权请求返还 C.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构成家事代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D.乙出售夫妻共有房屋属于有权处分,丙继受取得房屋所有权 7. A.甲有权请求丙返还自行车 B.丙如将自行车返还给乙,必须经过甲当场同意 C.乙有权要求丙返还自行车,但在修理费未支付前,丙就自行车享有留置权D.如乙要求丙返还自行车,即使修理费未付,丙也不得对乙主张留置权 8. A.如戊免除了甲的损害赔偿责任,则应由乙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B.因抵押权未登记,戊应优先于丁受偿 C.如丁对丙的债权超过诉讼时效,仍可在2年内要求甲、乙承担担保责任D.如甲对丁承担了全部担保责任,则有权向乙追偿

时间管理考试答案

时间管理:高效职业人士必备技能 单选题 1.以下哪一项时间管理以自然法则和罗盘理论为特点是回答:正确 1. A 第一代时间管理 2. B 第二代时间管理 3. C 第三代时间管理 4. D 第四代时间管理 2.浪费时间的内部因素是回答:正确 1. A 资料不全 2. B 计划欠妥 3. C 权责混淆 4. D 沟通不良 3.有关时间描述不正确是回答:正确 1. A 时间的基本元素是事件 2. B 时间是由过去、现在及未来构成的 3. C 时间管理的关键不在于事件的控制 4. D 时间管理误区就是忙、盲、茫 4.浪费时间的外部因素是回答:正确 1. A 危机应付 2. B 贪求过多 3. C 计划欠妥 4. D 权责混淆 5.时间管理策略中的“40/30/30法则”中的“40”表示回答:正确

1. A 主动的事情 2. B 突破的事情 3. C 被动的事情 4. D 以上都不是 6.因应高科技竞争的时间管理策略是回答:正确 1. A 快、准、多、空、闲 2. B 慢工出细活 3. C 抓大放小 4. D 全心投入 7.时间管理策略中的“40/30/30法则”的含义是回答:正确 1. A 40%是被动的事情,30%是主动的事情,30%是突破的事情 2. B 40%是突破的事情,30%是被动的事情,30%是主动的事情 3. C 40%是主动的事情,30%是突破的事情,30%是被动的事情 4. D 以上都不是 8.时间管理的好习惯不包括回答:正确 1. A 随手记 2. B 一日之计在于晨 3. C 培养自己的敏锐度 4. D 一日之计在于昨天 9.第四代时间管理强调的是回答:正确 1. A 自然法则 2. B 惯例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题范围及其他

司法考试,必懂“八大问题” [日期: -01-12] 来源:科教园法硕作者:wangyu [字体:大中小] 法律硕士辅导班老师提示,复习司法考试,必须搞懂“八大问题”。一般来说,非法律专业的本科毕业生、法律大专毕业生缺乏的是比较有系统的法律知识训练,以及坚实的法理基础,可是在记忆力、逻辑推理以及答题技巧与科班出身的正规生基本上不相上下。因此差距只是很少,只要早准备半年基本都在同一起跑线上。 根据我这个非法本门外汉经过司法考试经验,准备针对非法本或零基础缺点进行系统针对性训练。以下分几点陈述我自己两年来参加司法考试的成功与失败经验的心得: 1.必须树立坚毅的信念和打持久战的准备。

由于我们是一群非科班出身的人士,对法律缺乏坚实的基础(特别是法律原理)。第一步必须首先尽快熟识法律的基本体系、基本理念(读法律出版社的“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三大本精讲和名师强化阶段视频课程提高非常明显),培养起对法律的新鲜感和考试直觉,这是最基本的一步。当热情退后,每天对着大量的、令人厌烦的法律条文时,我们很容易产生厌倦心理、甚至放弃,这时候听听名师讲课,看看精彩是视频讲座,会有一种如沐春风的感觉。当然,还要靠坚毅的信念才能够支撑,我经常见:黑夜已经降临了,黎明还会很远吗?来自勉。 2.要有比较科学的司考复习安排。 针对司法考试的分数分布,现在就必须安排好整个总体时间。我的去年经验是: a.第一阶段是熟识三大本,看着三大本,结合华夏考资网视频课程边看边听,看一章书,把不会或不懂的都用笔花一划,然后听老师怎么讲解的,老师的讲解一遍没有听透能够重复听。这样看一遍,是非常耗时的,特别是非法律专业的,我是花了5个多月时间才搞定的。 b.第二阶段根据司法考试的分数大项:三大

中南大学数据库考试题库

1?在数据库设计中,用E-R图来描述信息结构但不涉及信息在计算机中的表示,它属于数据库设计的()阶段。 A需求分析 B概念设计 C逻辑设计 D物理设计 参考答案 B 数据库设计步骤: (1)规划(必要性、可行性,总目标) (2)需求分析(分析用户活动,产生业务流程图;确定系统范围,产生系统范围图;分析用户活动涉及的数据,产生数据流程图;分析系统数据,产生数据字典。)(3)概念设计(设计出独立于计算机硬件和DBMS的概念模式。E-R模型是主要设计工具) (4)逻辑结构设计(把概念设计阶段设计好的全局E-R模式转换成与选用的具体机器上的DBMS所支持的数据模型相符合的逻辑结构,包括数据库模式和外模式)(5)数据库的物理设计(对于给定的数据模型选取一个垠适合应用环境的物理结构的过程。数据库的物理结构主要指数据库的存储记录格式、存储记录安排和存取方法)(6)数据库的实现(建立实际数据库结构;装入试验数据对应用程序进行调试;装入实际数据,进入试运行状态) (7)数据库的运行与维护(维护数据库的安全性与完整性;监测并改善数据库运行性能; 根据用户要求对数据库现有功能进行扩充;及时改正运行中发现的系统错误) 2.关于数据库概念设计阶段的工作目标,下列说法错谋的是 A定义和描述应用系统涉及的信息结构和范围 B定义和描述应用系统中数据的属性特征和数据之间的联系 C描述应用系统的数据需求 D描述需要存储的记录及其数量 参考答案 3. SQL Server 2000的字符型系统数据类型主要包括()。 A int、money、char B char> varchar、text

C datetime、binary> int D char、varchar> int 参考答案 B 4. 具有联系的相关数据按一定的方式组织排列,并构成一定的结构,这种结构即()。 A数据模型 B数据库 C关系模型 D数据库管理系统 参考答案 A 5. 在数据库系统中,下列哪个映像关系用于提供数据与应用程序间的逻辑独立性? A外模式/模式 B模式/内模式 C外模式/内模式 D逻辑模式/内模式 参考答案 B 6. 关系模型的数据结构是 A树 B图 C表 D二维表 参考答案 D 7. 数据字典是数据库管理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其中存储的各类信息通常由 A数据库管理员维护 B程序员维护 C数据库管理系统维护 D—般用户维护 参考答案 A 8. E-R图用于描述数据库的

时间管理考试答案

时间管理考试答案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一、单选题(题数:5.共分) 1下面是关于大学生课余时间使用调查情况的描述,正确的是;(分)分 A、调查显示, 大学生自主时间比中学生多。 B、调查显示, 大学生课余时间太少,娱乐几乎没有时间。 C、调查显示, 大学生课余时间,都用于书本学习, 没有参与娱乐活动.社会实践. D、调查显示, 大学生课余时间比中学生少。 正确答案:A 我的答案:A 2关于时间,下列说法错误的是0 o (分)分 A、时间不可再生 B、时间不可逆转 C、时间不可停滞 D、时间可以替代 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D 3下列不利于关于树立正确时间价值观的选项是()O(分)分 A、要树立人生的发展目标 B、要培养统筹时间的能力 C、要将时间视为稀缺资源 D、要珍惜时间,眉毛胡子一把抓 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D 4下面是关于时间管理调查情况的描述,错误的是; (分)分 A、调查显示,大学生的课余时间用在实习和兼职的还不够多。

B.调查显示,大学生的课余时间用得最多的是网络休闲。 C、调查显示,超过50%的同学对课余时间利用不够满意。 D、调查显示,多数大学生的课余时间90%用在书本学习。 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D 5下面是关于时间的计算问题,符合现实,计算描述正确的是:(分)分 A、一周的时间总共是168小时 B、一周个人可支配的课余的时间大约是176小时。 C、每周上课的时间大约是225小时。 D、每周上课的时间大约是125小时。 正确答案:A我的答案:A 二、判断题(题数:60,共分) 1大学课余时间多、时间管理很重要。(分)分 正确答案:寸我的答案:4 2重要与否,涉及时间管理的价值观问题。(分)分 正确答案:寸我的答案:X 3时间可以再生。(分)分 正确答案:x我的答案:x 4调查显示,大学生自主时间充足.但没有充分利用。(分)分 正确答案:5/我的答案:7 正确答案:d我的答案:4

国家

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建立和规范国家司法考试制度,提高和保障法官、检察官、律师、公证员队伍素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司法考试是国家统一组织的从事特定法律职业的资格考试。 初任法官、初任检察官,申请律师执业和担任公证员必须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取得法律职业资格。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第三条国家司法考试应当公平、公正。 第四条司法部会同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成国家司法考试协调委员会,就国家司法考试的重大事项进行协商。 第五条国家司法考试由司法部负责实施。 第六条国家司法考试的实施工作应当接受行政监察机关和国家保密机关的监督。 第二章考试方式 第七条国家司法考试每年举行一次。具体考试时间和相关安排在举行考试三个月前向社会公布。 第八条国家司法考试主要测试应试人员所应具备的法律专业知识和从事法律职业的能力。 国家司法考试的内容包括:理论法学、应用法学、现行法律规定、法律实务和法律职业道德。 第九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命题。 国家司法考试的命题范围以司法部制定并公布的《国家司法考试大纲》为准。 第十条国家司法考试采用闭卷的方式。 第十一条国家司法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评卷,成绩由司法部公布。

第三章考试组织 第十二条司法部设立专门机构具体承办国家司法考试工作。 国家司法考试的报名、考场设置、考试纪律、命题、监考、评卷等考务工作的规则,由司法部依据本办法规定。 第十三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司法厅(局)应当设立专门机构,按照规定具体承办国家司法考试的有关考务工作。 第十四条负责考试组织实施的司法行政机关及其考试工作机构应当加强国家司法考试保密管理。具体办法由司法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 第四章报名条件 第十五条符合以下条件的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三)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四)高等院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院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五)品行良好。 第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一)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二)曾被国家机关开除公职或者曾被吊销律师执业证、公证员执业证的; (三)被处以二年内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期限未满或者被处以终身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的。 第五章资格授予

(完整版)大学数据库考试复习试题带答案

2019数据库期末复习内容 1.选择题 (1)(数据库)是存储在计算机内结构化的数据的集合 (2)下述关于数据系统正确的描述是(数据库系统减少了数据冗余)。 (3)数据库(DB)、与数据库系统(DBS)和数据库管理系统(DBMS)之间的关系是(DBS 包含DB 和DBMS )。(4)数据库管理系统的工作不包括(为定义的确据库提供操作系统)。 (5)用于对现实世界进行描述的工具是(数据模型)。 (6)在数据库的三级模式结构中,描述数据库中全局逻辑结构和特征的是(模式)。 (7)E-R图用来建立数据库的(概念模型)。 (8)下列模型中不能直接描述实体间多对多的联系的是(关系模型)。 (9)数据模型的三个要素是(数据结构、数据操作、完整性约束) (10)数据库的设计人员和用户之间沟通信息的桥梁是(实体联系图)。 (11)数据的独立性分为(逻辑独立性和物理独立性)。 (12)数据库通常是根据(数据模型)来分类的。 (13)关系数据库系统能实现专门的关系运算,包括(选择、投影、连接、除)。 (14)在关系模型中,下述关于关键字的说法正确的是(可以由一个或多个其值能唯一标识该关系模式中任何元组的属性组成)。 (15)被称为关系的两个不变性,由关系数据库系统自动支持的是(实体完整性和参照完整性)。 (16)在关系中不能出现相同元组的约束是通过(主码)来实现。 (17)下列数据模型中,数据独立性最高的是(关系模型). (18)规范化理论是关系数据库进行逻辑设计的理论依据。根据这个理论,关系数据库中的关系必须满足:每一属性都是(不可分解的)。 (19)关系数据库规范化是为解决关系数据库中(插入异常、删除异常和数据冗余)问题而引入的。 (20)在关系数据库中,任何二元关系模式的最高范式必定是(BCNF ) (21)若属性X函数依赖于属性Y时,则属性X与属性Y之间的关系是(多对一)。 (22)设有关系模式:部门(部门代码,部门名称,部门成员,部门经理)由于其中(部门成员)属性存在,使该关系不属于第一范式。 (23)若关系模式R中的属性都是主属性,则R最高属于(3NF )。 (24)若要彻底消除插入异常和删除异常,关系模式最低要属于(BCNF)。 (25)关系模式分解的无损连接和保持函数依赖两个特性之间的联系是(没有必然联系)。 (26)关系模式中数据依赖的存在,可能会导致成立蕴涵后者数据插入异常,这是指(该插入的数据未被插入)。(27)设要对关系模式R(学号,姓名,课程代码,课程名,课程成绩)进行分解,将其规范化到3NF,下列(B)是正确的规范化结果。B.R1(学号,姓名)R2(课程代码,课程名)R3 (学号,课程代码,课程成绩) (28)有如下关系R(是BCNF)。 (29)对用户访问数据库的权限加以限定是为了保护数据库的(安全性)。 (30)下面(可移植性)不是数据库系统必须提供的数据控制功能。 (31)数据库系统中,对存取权限定义为(授权)。 (32)在数据库的安全性控制中,为了保证用户只能存取他有权存取的数据,在授权的定义中,数据对象的(范围越小),授权子系统就越灵活。 (33)数据库安全性遭到破坏的情况属于(非法用户读取数据库中的数据)。 (34)数据库的(完整性)是指数据的正确性和相容性。 (35)数据完整性保护中的约束条件是指(值的约束和结构的约束)。 (36)实体完整性和参照完整性属于(静态关系约束)。 (37)数据类型、取值范围、空值约束属于(静态列级约束)。

测试-时间管理-时间管理测试

测试1: 说明: 下列10题中只需尽快凭直觉来回答和选择, 1、在每个工作日之前,我都能为计划中的工作做些准备。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2、凡是可委派下属去做的工作我都委派下去。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3、我用工作进度时间表来书面规定工作任务与目标。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4、我尽量一次性处理完毕每份文件。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5、我每天列出一个待办事项清单,按优先排列,先办最重要的事情。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6、我尽量回避干扰性电话、不速之客来访以及突然召开的会议。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7、我召开会议一般都主题和目的明确,并能准时开始,按时结束。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8、我的日程表有回旋余地,以便我有时间应付突发事件。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9、我合理安排我的时间,以便我能集中精力首先处理少数至关重要的事情。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10、当其他人想占用我的时间,而我又必须处理更重要的事情,我会说“不”。 A很少如此B有时如此C经常如此D总是如此 计分标准:选择A-0分,B-1分,C-2分,D-3分 0~15分:你自己对时间并无计划,而是经常让别人牵着鼻子走,你不能再采取被动的态度,要马上对自己的工作采取优先秩序的管理方法! 16~20分:你也许过于重视对事情做出迅速处理,而忽略了思考哪些事是重要的,不要把“紧急的”与“重要的”混淆起来。不要被外界的干扰所影响,无论这干扰是传真、电话、还是来自同事。如果你不能完成必须完成的事,你决不会因为迅速处理了不重要的小事而提高工作效率。 21-25分:你尝试掌握自己的时间,有些不错的开始,但却不能持之以恒, 26-30分:祝贺你。你知道如何分清事情的缓急。这使你能集中精力、提高效率。你已成为时间管理的高手,你向周围的人分享你的时间管理经验。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及答案卷一卷二卷三汇编(考试必过)

2017年国家司法考试试卷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依法治国,下列哪一认识是错误的? A.依法治国要求构建科学完善的权力制约监督机制 B.依法治国要求坚持“法律中心主义”,强调法律在治理和管理国家中的作用 C.实施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必须坚持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 D.依法治国要求党必须坚持依法执政,正确领导立法、保证执法、带头守法 2.某省政府向社会公布了政府在行政审批领域中的权力清单。关于该举措,下列哪一说法是错误的? A.旨在通过政务公开约束政府权力 B.有利于保障行政相对人权利 C.体现了比例原则 D.符合法治原则 3.实施依法治国方略,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思考问题,处理每项工作都要依法依规进行。下列哪一做法违反了上述要求? A.某市环保部门及时发布大型化工项目的环评信息,回应社会舆论质疑 B.某市法院为平息来访被害人家属及群众情绪签订保证书,根据案情承诺加重处罚被告人C.某市人大常委会就是否在地方性法规中规定“禁止地铁内进食”举行立法听证 D.某省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依法终结制度 4.依法行政是依法治国的一个关键环节,是法治国家对政府行政活动的基本要求。依法行政要求行政机关必须诚实守信。下列哪一行为违反了诚实守信原则? A.某县发生煤矿重大安全事故,政府部门通报了相关情况,防止了现场矛盾激化 B.某市政府在招商引资过程中承诺给予优惠,因国家政策变化推迟兑现 C.某县政府因县内其他民生投资导致资金紧张,未按合同及时支付相关企业的市政工程建设款项 D.某区政府经过法定程序对已经公布的城建规划予以变更 5.执法为民要求立法、行政、司法等机关的工作要反映群众的愿望和根本利益。下列哪一做法没有准确体现执法为民的基本要求? A.某市公安局借助网络开展执法满意度调查并将调查结果作为评判执法公正的唯一标准 B.某市法院通过优化人民法庭区域布置、开展巡回审判等方式,减少当事人讼累 C.某市政府出台《市政管理检查行为规范》,规范城管队员执法行为 D.某县检察院设立未成年人案件办公室,探索完善未成年人所在社区、学校、家庭、派出所与检察院五位一体的跟踪帮教机制 6.社会主义法治把公平正义作为一切法治实践活动的价值追求。下列哪一说法正确体现了公平正义理念的基本要求? A.在法律实施中为维护法律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应依据法理而不是考虑情理 B.在法治实践活动中,仅仅保证程序公正 C.迟到的正义是非正义,法治活动应同时兼顾公正与效率

《目标与时间管理》试题及答案

目标与时间管理》试题及答案 单选题 1 下列时间段中,最适合作为会议时间的是(周二下午) 2 在管理学中,管理的首要职能是(计划与控制) 3 时间管理的发展经历了四个阶段,最后一个阶段是(以价值和目标 为导向阶段) 4 目标管理的概念是由(彼得.德鲁克)提出的 5 在设定绩效目标时,下列做法错误的是(目标越多越好) 6、计划管理是一个由宏观到维观的过程,计划管理中处于最高层次的是(流程) 7、关于时间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时间管理除了涉及你该做些什么事情之外,还涉及什么事情你不该做) 8、关于应酬的时间管理,下列说法错误的是(参加的人数越多越好) 9、所谓目标控制系统,即从(时间管理)出发,由监督与反馈两条线路和分析中心构成自动控制系统。 10、下列选项中,属于目标体系中的部门目标的是(管理目标) 11 、时间管理最基本的作用在于(给工作人员以方向上的指引,保证工作中最重要的事情能够妥善完成) 12、绩效评估的目的是(推进绩效管理) 13、在本书中,目标是指(个体、群体或组织所指向的终点) 14 、在制订时间进度表时,最好能够将60% 的时间安排在(具有前瞻性的任务上)

15 、在目标控制过程中,第一步的工作是(将实际进度与目标进度比较) 16、计划管理始于目标,以(时间)为主线 17、进行目标分解的标准是(组织目标与岗位目标没有任何关系) 18、在目标管理体系中,处于统领地位的是(组织目标) 1、科学设计考核指标,前提是(指标所衡量的目标是正确的)。 2、绩效评估的目的是(促进持续改进)。 3、目标管理的缺陷是(目标是动态的)。 4、进行目标分析的标准是(组织目标等于所有岗位目标之和)。 5、我国公共部门实行目标管理是从(岗位责任制)开始的。 6、在目标管理中,目标的达成是通过(考核)来实现的。 7、对于一些涉及多个部门协调的紧急事项,应以现场会方式,由(有决策权的部门负责人)参加,迅速解决,并形成“判例” 。 8、时间的分配本质是(价值观的体现)。 9、在制定行动计划时,首先要(分析理解自己要达成的目标)。 10 、在目标管理中,工作目标的来源是(岗位说明书和年度计划)。 11 、在绩效的各种因素中,如果缺乏愿景,那么可能会导致的个人表现是(茫然)。 12 、在一个人的职业生涯中,要学会适应和坚持,适应与坚持的关系是(适应是生存的需要,坚持是发展的需要)。 13 、我国政府实行目标管理的特点是(借鉴吸收了国企改革的经验和企业管理的经验)。

河南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辽宁省2011国家司法考试公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检察官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及《国家司法考试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将辽宁省2011年国家司法考试公告如下: 一、司法考试报名 (一)司法考试报名条件 1.符合以下条件人员,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3)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4)高等学校法律专业本科毕业或者高等学校非法律专业本科毕业并具有法律专业知识。 依照《司法部关于确定国家司法考试放宽报名学历条件地方的意见》(司发通[2007]38号)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中部六省比照实施振兴东北地区等老工业基地和西部大开发有关政策范围的通知》(国办函[2007]2号),辽宁省放宽报名学历的地区包括:岫岩满族自治县、新宾满族自治县、清原满族自治县、本溪满族自治县、桓仁满族自治县、宽甸满族自治县、阜新蒙古族自治县、喀喇左翼蒙古族自治县、凤城市、北镇市等10个县。这10个县可以将报名学历条件放宽为高等学校法律专业专科学历。放宽报名学历条件政策的适用以户籍为准,期限截至2011年12月31日。 (5)品行良好 普通高等学校201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持香港、澳门、台湾地区或者国外高等学校学历(学位)证书报名的,其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符合报考学历(学位)条件的,可以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名参加国家司法考试,已经办理报名手续的,报名无效: (1)因故意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

2018年国家司法考试《卷一》真题(含答案) 本页内容如与考试试卷有出入的,以考试试卷为准;本页试题的题序或选项顺序与考生使用的试卷不同的,以试题选项内容为准。 提示:本试卷为选择题,由计算机阅读。请将所选答案填涂在答题卡上,勿在卷面上直接作答。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以社会主义为本质属性的系统化的法治意识形态。关于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意识形态属性,下列哪一说法不能成立? A.是新中国成立以来长期遵循的指导思想 B.是马克思主义法律思想中国化进程中的重大突破 C.为中国走独特的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创造了理论前提 D.是建立于我国社会发展阶段的正确判断 2.依法治国方略的实施是一项浩瀚庞大、复杂而艰巨的系统工程,要全面发挥各种社会规范的调整作用,综合协调地运用多元化的手段和方法实现对国家的治理和管理。关于依法治国理念的基本要求,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在指导思想上,要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三者有机统一 B.在评价尺度上,要坚持法律效果与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有机统一 C.在法的作用上,要构建党委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三位一体纠纷解决机制 D.在法的成效上,要实现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的结合与统一 3.某培训机构招聘教师时按星座设定招聘条件,称:“处女座、天蝎座不要,摩羯座、天秤座、双鱼座优先。”据招聘单位解释,因处女座和天蝎座的员工个性强势,容易跳槽,故不愿招聘,并认为按星座招录虽涉嫌就业歧视,但目

前法律没有明文禁止。对此,应聘者向劳动监察部门投诉。劳动监察部门的下列哪一做法符合社会主义法治理念要求? A.将《劳动法》“劳动者就业,不因民族、种族、性别、宗教信仰不同而受歧视”的规定直接适用于本案,形成判例,弥补法律漏洞 B.根据《劳动法》的平等就业原则,对招聘单位进行法治教育,促使其改变歧视性做法 C.应聘者投诉缺乏法律根据,可对其批评教育或不予答复 D.通知招聘方和应聘方参加听证,依据国外相关法律规定或案例,对招聘机构的行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4.关于公平正义,下列哪一说法是正确的? A.人类一切法律都维护公平正义 B.不同的时代秉持相同的正义观 C.公平正义是一个特定的历史范畴 D.严格执法等于实现了公平正义 5.作为创新社会管理的方式之一,社区网格化管理是根据各社区实际居住户数、区域面积大小、管理难度等情况,将社区划分数个网格区域,把党建、维稳、综治、民政、劳动和社会保障、计划生育、信访等社会管理工作落实到网格,形成了“网中有格、格中定人、人负其责、专群结合、各方联动、无缝覆盖”的工作格局,以此建立社情民意收集反馈机制和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关于充分运用法律手段创新社会管理,下列哪一说法是不准确的? A.社会管理创新主要针对社会管理领域的重点人群、重点区域和重点行业 B.大调解格局是一种社会矛盾多元调解机制 C.社会管理创新要求建立以法律手段为主体,多种手段协调配合的管理和控制体系

时间管理试卷

时间管理知识试题 一、填空 1、处理事情优先次序的判断依据是事情的" 程度" 2、时间管理的根本是。 3、法则主张,一个团体中的重要项目中80%的结果可以用20%的时间来取得。 4、就是把事情很快又很对地做完。 5、按照工作的重要性来处理事情的方法,叫控制法。 6、就是人生最大的资本。 7、“正确地做事”是以“”为前提,否则将变得毫无意义。 8、操作法的核心思想是,把握做某项事务的高峰期,当别人没有来得及做某事的时候,去做。 9、从沟通角度看,是一种群体沟通方式,能够相互激发,有利于启发新的思路。 10、是指将一个管理者职责内的任务转移到一个部属的身上,并给予他所需要的权限与责任。 二、选择 1、时间的特性包括以下() A、供给毫无弹性 B、无法蓄积 C、无法替代 D、无法失而复得 2、掌握拒绝的技巧包括以下() A 改变话题 B 表现出冷淡的态度 C 说明拒绝的理由 D 学会礼貌的婉言谢绝 3、零碎时间的分类:() A、不可预见零碎时间 B、可以预见零碎时间 C、不可分割零碎时间 D、可以分割零碎时间 4、面对每天纷繁复杂的事情,如何分清主次,把时间用在最有生产力的地方,判断标准为:() A、我愿意做什么 B、我必须做什么 C、什么能给我最高回报 D、什么能给我最大的满足感 5、计划按时间框架分类为() A、具体性计划 B、指导性计划 C、短期计划 D、长期计划 6、时间管理的主要内容是要树立明确的目标、() A、制定行动计划 B、分清轻重缓急 C、掌握管理技巧 D、保持角色平衡 7、为了克服拖延的习惯,我们应该树立正确的观念,“现在就做”,还要() A、确定最后期限,尽早处理 B、分清轻重缓急,将工作分为小单元 C、尽力而为,学会放弃,不强求完美 D、犒赏自己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司法考试注意事项 国家司法考试将于9月16日、17日举行,今年嘉兴考点设在嘉兴职业技术学院(昌盛南路1123号)。 司法考试重要信息全攻略 关键词一:考试用品 考生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与网报一致的有 效居民身份证参加考试。参加考试前务必确认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和准考证两证是否带齐全。 关键词二: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9月1日—9月15日,登录司法部网站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上的信息、须与身份证一致,务必清晰,能够准确识别相关信息。打印准考证I E浏览器版本需在8.0-10之间,否则打印可能会出现异常。

司法考试嘉兴考区考场分布图 考场所在学校:嘉兴职业技术学院 ( 3号教学楼 ) 考场号 教室号 所在楼层 考场号 教室号 所在楼层 第1考场 3-201 二楼 第27考场 3-310 三楼 第2考场 3-202 第28考场 3-311 第3考场 3-203 第29考场 3-312 第4考场 3-204 备用考场1 3-313 第5考场 3-205 第30考场 3-314 第6考场 3-206 第31考场 3-315 第7考场 3-207 第32考场 3-316 第8考场 3-208 第33考场 3-317 第9考场 3-209 第34考场 3-401 四楼 第10考场 3-210 第35考场 3-402 第11考场 3-211 第36考场 3-403 第12考场 3-212 第37考场 3-404 第13考场 3-213 第38考场 3-405 第14考场 3-214 第39考场 3-406 第15考场 3-215 第40考场 3-407 第16考场 3-216 第41考场 3-408 第17考场 3-217 第42考场 3-409 第18考场 3-301 三楼 第43考场 3-410 第19考场 3-302 第44考场 3-411 第20考场 3-303 第45考场 3-412 第21考场 3-304 备用考场2 3-413 第22考场 3-305 第46考场 3-414 第23考场 3-306 第47考场 3-415 第24考场 3-307 第48考场 3-416 第25考场 3-308 第49考场 3-417

北京科技大学数据库考试题库

机考201601 数据库应用1. 项目文件的扩展名是() A..PJX 2. 在命令窗口中键入下面哪个命令并按回车,可以退出Visual FoxPro ()C.QUIT 3. 选择哪个菜单下的“工具栏”,可以打开工具栏对话框() B. “显示” 4. 命令窗口被关闭后,将其重新打开的快捷键是() D.〈Ctrl 〉+〈F2〉 5. 如果一个学生可以选修多门课程,而每门课程又可以被多个学生选修,则学生和课程之间联系属于() C. 多对多联系 6. 要想将日期中的年份用4 位数字显示,应当使用的设置命令是() A. SET CENTURY ON 7. 将“学生”表中所有学生的“入学成绩”加10 分,正确的命令是() B. REPLACE ALL A学成绩WITH入学成绩+10 8. 设当前记录是第5 条,若要将记录指针指向第8 条记录,不能使用的命令是() D. SKIP 8 9. 将“学生”表中1990 年出生的学生记录显示出来(“出生日期”字段为日期型),正确的命令是() C. LIST FOR YEAR(出生日期)=1990

) OPEN 10. Visual FoxPro 不支持SQL 的哪项功能() D. 数据控制 11. 在命令窗口中输入并执行如下命令: X=275 Y= Z 二{^2010/05/28} M=.T. 内存变量X 、Y 、Z M 的数据类型分别是() D . N 、 C 、 D 、 L 12. 顺序执行下列命令之后,“学生成绩”表在几号工作区( DATABASES 学管理 USE 学生 SELECT 2 USE 课程 SELECT 0 USE 学生成绩 D . 3 13. 向数据库中添加自由表的命令是( ) A. ADD TABLE 表名 14. 打开“教学管理”数据库的正确命令是( ) D. OPEN DATABAS 教学管理 15. 在“数据工作期”窗口中可以( )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2016年国家司法考试真题卷二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所设选项中只有一个正确答案,多选、错选或不选均不得分。本部分含1—50题,每题1分,共50分。 1.关于不作为犯罪,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法无明文规定不为罪”的原则当然适用于不作为犯罪,不真正不作为犯的作为义务必须源于法律的明文规定 B.在特殊情况下,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成立不需要行为人具有作为可能性 C.不真正不作为犯属于行为犯,危害结果并非不真正不作为犯的构成要件要素 D.危害公共安全罪、侵犯公民人身权利罪、侵犯财产罪中均存在不作为犯. 【答案】D。 【考点】危害行为 2.关于因果关系的认定,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重伤王某致其昏迷。乞丐目睹一切,在甲离开后取走王某财物。甲的行为与王某的财产损失有因果关系 B.乙纠集他人持凶器砍杀李某,将李某逼至江边,李某无奈跳江被淹死。乙的行为与李某的死亡无因果关系 C.丙酒后开车被查。交警指挥丙停车不当,致石某的车撞上丙车,石某身亡。丙的行为与石某死亡无因果关系 D.丁敲诈勒索陈某。陈某给丁汇款时,误将3万元汇到另一诈骗犯账户中。丁的行为与陈某的财产损失无因果关系 【答案】C。 【考点】刑法上的因果关系 3.关于刑事责任能力,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第一次吸毒产生幻觉,误以为伍某在追杀自己,用木棒将伍某打成重伤。甲的行为成立过失致人重伤罪

B.乙以杀人故意刀砍陆某时突发精神病,继续猛砍致陆某死亡。不管采取何种学说,乙都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C.丙因实施爆炸被抓,相关证据足以证明丙已满15周岁,但无法查明具体出生日期。不能追究丙的刑事责任 D.丁在14周岁生日当晚故意砍杀张某,后心生悔意将其送往医院抢救,张某仍于次日死亡。应追究丁的刑事责任 【答案】A。 【考点】犯罪主体概述自然人犯罪主体 4.农民甲醉酒在道路上驾驶拖拉机,其认为拖拉机不属于《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的机动车。关于本案的分析,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甲未能正确评价自身的行为,存在事实认识错误 B.甲欠缺违法性认识的可能性,其行为不构成犯罪 C.甲对危险驾驶事实有认识,具有危险驾驶的故意 D.甲受认识水平所限,不能要求其对自身行为负责 【答案】C。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5.吴某被甲、乙合法追捕。吴某的枪中只有一发子弹,认识到开枪既可能打死甲也可能打死乙。设定吴某对甲、乙均有杀人故意,下列哪一分析是正确的? A.如吴某一枪没有打中甲和乙,子弹从甲与乙的中间穿过,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 B.如吴某一枪打中了甲,致甲死亡,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成立故意杀人罪未遂,实行数罪并罚 C.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死亡、乙重伤,则对甲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对乙仅成立故意伤害罪 D.如吴某一枪同时打中甲和乙,致甲、乙死亡,则对甲、乙均成立故意杀人罪既遂,实行数罪并罚 【答案】A。 【考点】犯罪主观要件

时间管理试题答案

时间管理试题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 1时间管理的内容包括:D A工作的管理 B业余时间的管理 C企业里的管理 D以上说法都对 2俗语常说“一年之计在于春,一日之计在于晨”,强调的是:D A 时间管理的重要性 B 时间管理的预见性 C 时间管理的提前性 D时间管理的计划性 3关于效能的理解正确的是:B A在时间管理中,时间的效能和人生的奋斗方向和企业的终极目标要相吻合 B 效能的观念就是仅仅衡量速度,不考虑其他的因素 C 效能的概念始终不偏离终极目标和结果 D在单位时间内所获得的价值和回报的大小就是效能 4第四代时间管理的代表是:A A 二八定律 B PDCA循环 C 目标管理

D 行事历时间管理法 5属于无形浪费的是:B A程序繁琐 B拖延 C开小差 D间断 6时间管理的关键取决于:A A 个人工作的成效 B 集体工作的成效 C团队合作的成效 D团队分工的合理 7对事件重要与紧急情况的分析,也是对:D A效率和效果关系的阐释 B 功率和效能关系的阐释 C 效果和效能关系的阐释 D 效率和效能关系的阐释 8艾维李的效率法是指:C A“10分钟5件事效率法” B“12分钟6件事效率法” C“10分钟6件事效率法” D“8分钟6件事效率法 9对所有的经理人而言,掌握提供自我工作成效的方法是:A

A 能否成功管理自己时间的最重要因素 B能否成功管理自己工作的最重要因素 C能否成功管理自己权力的最重要因素 D能否成功管理自己生活的最重要因素 10时间管理是从:B A 行动开始的 B 计划开始的 C 目标开始的 D 过程开始的 11开始规划成功的时间管理需要做到: C A 分析哪些是不需要做的事情,把它们做完 B记录一月来的时间安排,包括工作和个人生活的时间安排 C 思考如何尽量聚焦于能带来高回报的重要工作和活动 D记录一年来的时间安排,包括工作和个人生活的时间安排 12属于艾森豪威尔将军的时间管理原则的是:B A A类紧急且重要的突发事件要本人做,而且要立即做 B 对重要不紧急的 D类工作,要本人花大量的时间聚焦在此工作上 C 对不重要且不紧急的工作,要把它扔进废纸篓 D 对C类紧急但不重要的工作,要尽量不是自己做,要委托授权给别人做 13清理桌面时的不正确做法是:A

法律职业道德真题

司法考试法律职业道德真题汇总:概述篇 1.(2006-1-87)[1]下列关于司法制度和司法权的哪些表述是正确的? A 在中国古代,没有司法的概念,也没有司法的活动 B 我国清朝末年引进西方的司法制度,将行使检察权的机关附设在大理院或同级审判厅 C 新中国的司法制度是独立创建的,没有受到其他国家的影响 D 按照对司法特性的理解,我国检察院作出的决定有时也具有终局性 2.(2004-1-47)[2]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人员所应遵循的行为规范的总和 B.法律职业道德是社会道德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与一般社会道德相比具有职业特殊性 C.法律职业道德具有规范作用和法律上的普遍强制作用 D.法律职业道德在一定层面上可以表现为特定的法律规范 3.(2003-1-29)[3]下列关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表述,哪一项是不正确的? A.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是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尺度、基本纲领和基本要求 B.法律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可以直接作为确定法律职业人员具体职业责任的法律依据 C.由于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是共同的,它们就构成法律职业人员共同遵循的基本要求 D.在不同的社会制度中,法律职业道德基本原则的要求有不同的内容 4.(四川2008-1-88)[4]关于司法、司法制度的表述,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当代中国的律师在保障公民权利、实现司法公正、推进社会发展方面正起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B.法官职业要求慎独,以免影响中立审判

C.西方资本主义国家的检察机关大多隶属于行政机关的司法行政部门,主要任务是进行刑事诉讼 D.与司法公正相比,司法效率更具有实在性和可见性 5.(四川2008-1-89)[5]关于司法公正的理解和看法,下列哪些选项是正确的? A.司法公正是法律精神的内在要求,是法治的组成部分和基本内容 B.司法公正要求裁判者与裁判的结果没有利益相关性,否则不可能客观、中立地解决纠纷 C.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解决纠纷过程中要充分倾听双方当事人的主张,平等保障当事人的司法参与权 D.司法公正要求法官在核实证据和认定事实的基础上,正确适用程序法和实体法,对案件做出恰当的处理 6.(国家2008-1-47)[6]关于司法和司法制度,下列哪一选项是正确的? A.效率是司法的内在要求和本质反映,是法治的灵魂和核心,强调的是尽可能地快速解决纠纷、多解决纠纷,尽可能地节省和充分利用各种司法资源 B.从总体上看,司法具有解决纠纷的直接功能和调整社会关系、解释和补充法律、形成公共政策、秩序维持、文化支持等间接功能 C.根据现代司法的独立性特点,一切案件或纠纷,一旦进入司法程序,由司法机关依法作出生效的判决、裁定或决定,任何机关和个人都不应再作处理 D.德国和法国虽然政治制度相同,但德国建立了联邦和州两套法院机构,法国则建立了全国统一的法院机构 7.(国家2008-1-90)[7]关于法律职业的有关表述,下列哪些选项可以成立? A.两名法学院的学生讨论从事法律职业的条件。左同学认为: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者不能担任检察官。孔同学认为:年龄二十三周岁以上六十五周岁以下者可以担任公证员。左同学的说法正确而孔同学的说法不正确 B.甲市中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讨论曾某强奸案。田法官认为:市中级法院李院长因病不能参加会议,委托不是常务副院长的孙副院长主持会议,委托无效。林检察官认为:市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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