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05.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05.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05.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05.特种作业人员名册

特种作业人员花名册

姓名操作类型证号其他马祥胜电工皖B012010000763

陈章荣电工皖B012010000758

叶新田电焊工皖B072010000474

丁小见电焊工皖B072010000472

蔡小龙建筑起重机械司机皖B042010000156W

邓绪兵建筑架子工皖B022*********P

章硕根建筑架子工皖B022*********P

朱子庆建筑架子工皖B022*********P

邓绪正建筑架子工皖B022*********P

钦里进建筑架子工皖B022*********P

任艳峰建筑架子工皖B022*********P

沈国号建筑架子工皖B022*********P

王少华建筑架子工皖B022*********P

彭扎务建筑架子工皖B022*********P

霍全生建筑架子工皖B022*********P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包括: (一)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二)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三)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四)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五)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六)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七)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八)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九)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十)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十一)经国家局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1.主题内容 本制度规定了特种作业人员管理的有关内容 2.引用标准及专业术语 引用《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

在生产劳动过程中容易发生伤亡事故,对操作人员本人对他人和周围设施的安全有重大危害的作业称为特种作业,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 3.适用范围 适用于全厂各部门、外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 4.职责范围 安环处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需求审核和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档案,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劳资处、安环处同意,方可变动。 5、特种作业的范围 电工(运行、维修)作业。 金属焊接(切割)作业 起重作业(包括桥、塔、门式起重机驾驶、起重工等)。 厂内机动车辆驾驶作业。 压力容器操作 司炉工作业 登高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docx

特种作业人员档案 中铁八局兰新 LXS-9标项目部三工区二○一零年六月一日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吴云其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T5453209.09.22是 2王贞洪电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1957808.10.30是 3梅畅轩电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922708.10.30是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架子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 王贞树架子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81是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电焊工)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石天福2杨前海3王东强4王应凯5徐松6雄杰7戴献地8陈代利9 王为川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9243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00299是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4是电焊工湖北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1902是电焊工重庆市安全生产监督局014322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3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电焊工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局008534是

10电焊工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320是 朱成 11 12 特种作业人员管理名单(旋挖司机) 序第一次复是否第二次复审是否姓名工种发证单位证书号码换证时间号审时间复审时间复审 1宋允超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1是 2王允银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72是 3王永金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8 4许艳山旋挖机江苏省安全生产监督局27 5谭彪栋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6 6货严蚲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0135 7方金牛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101015 8顾建龙旋挖机湖南省中山智能机械公司09086x

特种作业及特种作业人员包括哪些

国家对特种作业人员有什么规定 关键字:特种作业人员| 来源:中国中小企业陕西网| 作者:雪玲珑| 首页 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相关文件规定,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及周围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作业。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人员称为特种作业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接受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经安全技术理论考核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合格,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才能持证上岗作业。 国家规定的特种作业有17类: (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的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矿山井下电钳工。 (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的驾驶人员。 (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物表面清洗工。 (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工、井下爆破工。 (10)矿山通风作业。含主扇风机操作工,瓦斯抽放工,通风安全监测工,测风、测尘工。 (11)矿山排水作业。含矿井主排水泵工、尾矿坝作业工。 (12)矿山安全检查作业。含安全检查工、瓦斯检验工、电器设备防爆检查工。 (13)矿山提升运输作业。含提升机操作工、(上、下山)绞车操作工、固定胶带输送机操作工、信号工、拥罐(把钩)工。 (14)采掘(剥)作业。含采煤机司机、掘进机司机、耙岩机司机、凿岩机司机。 (15)矿山救护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使命.doc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生产职责 (一)接受特种作业上级主管部门的系统培训,并经考核合格领取合格证后,才能上岗作业。 (二)按国家现行有关规定,接受定期复审、培训与考核,并取得合格证。 (三)应保持身体健康,上岗前进行体检,上岗后定期体检,确保没有妨碍从事特殊工种的疾病和缺陷。 (四)努力学习安全技术知识,不断提高本特种作业的技能,使自己能够适应安全生产发展的要求。 (五)严格遵守本特种作业的各项管理制度,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 (六)遵守劳动纪律,认真作业,确保生产和人身安全。 实习报告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1 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和管理,实现安全生产,提高经

济效益,及特种作业人员持证规范管理,并按照上级有关部门要求,特制定以下 措施和规章制度: 一、特种作业人员工种 1、电工 2、架子工 3、爆破工 4、机械操作工(平刨、圆盘锯、钢筋机械、搅拌机、打桩机等) 5、电(气)焊工 6、起重工 7、司炉工 8、塔吊司机 9、物料提升机(龙门架、井架) 10、处用电梯(人货两用电梯) 11、信号指挥 12、厂内(施工现场)车辆驾驶 13、起重机械拆装作业人员

二、特种作业人员应具备的条件 1、年满18周岁以上,但从事爆破作业人员,年龄不得低于20周岁。 2、工作认真负责,身体健康,没有妨碍从事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具备上岗要求的技术业务理论和实际操作技能考核成绩合格。 三、特种作业人员的培训、考核、发证、复审 1、从事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国家规定的有关部门进行严格的安全技术培训,并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证,方准独立作业。特种作业人员取证培训时间不得少于80--120学时。 2、特种作业人员经过培训、考核领取上岗操作证后,每两年还要进行一次学习、考核复审。 3、特种作业人员(安全员)还要接受有针对性的培训教育,时间不得少于30学时。 4、及时组织每年到期的特种作业人员到公司指定部门进行培训和复审。 5、每年按规定安排不少于30学时的安全培训教育计划,并按计划进行,要有学 习考试情况等记录。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管理制度

0.更改记录 1.目的 2.范围 3.定义 4.职权职责 5.管理内容 6.相关文件/记录 1.目的 为落实本公司安全生产责任制,加强特种作业人员的管理,规范特种作业人员和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安全作业,保障安全生产,特制定本规定。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我司特种作业人员、特种设备作业人员和在我厂范围从事特种作业的外来人员。 3.定义

3.1特种设备:是指涉及生命安全、危险性较大的锅炉、压力容器(含气瓶,下同)、压力管道、电梯、起重 机械、客运索道、大型游乐设施和场(厂)内专用机动车辆.前款特种设备的目录由国务院负责特种设备 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以下简称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制订,报国务院批准后执行。 3.2特种作业:是指容易发生事故,对操作者本人、他人的安全健康及设备、设施的安全可能造成重大危害的 作业。特种作业的范围由特种作业目录规定。本规定所称特种作业人员,是指直接从事特种作业的从业人员。 3.3特种作业及人员范围主要包括: 3.3.1电工作业。含发电、送电、变电、配电工,电气设备安装、运行、检修(维修)、试验工; 3.3.2金属焊接、切割作业。含焊接工、切割工; 3.3.3起重机械(含电梯)作业。含起重机械(含电梯)司机、司索工、信号指挥工、安装与维修工; 3.3.4企业内机动车辆驾驶。含在企业内及码头、货场等生产作业区域和施工现场行驶的各类机动车辆 的驾驶人员; 3.3.5登高架设作业。含2米以上登高架设、拆除、维修工,高层建(构)筑物表面清洗工; 3.3.6锅炉作业(含水质化验)。含承压锅炉的操作工,锅炉水质化验工; 3.3.7压力容器作业。含压力容器罐装工、检验工、运输押运工,大型空气压缩机操作工; 3.3.8制冷作业。含制冷设备安装工、操作工、维修工; 3.3.9爆破作业。含地面工程爆破、井下爆破工。 3.3.10危险物品作业。含危险化学品、民用爆炸品、放射性物品的操作工、运输押运工、储存保管员; 3.3.11矿山通风作业(含瓦斯检验); 3.3.12矿山排水作业(含尾矿坝作业); 3.3.13经国务院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批准的其它的作业。 4.职权职责 4.1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核定,建立健全的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 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表),并对全厂特种作业人员的生产作业活动进行安全监督和指导。 4.2使用特种作业人员的车间、部门应建立健全特种作业人员管理档案,汇总统计全厂特种作业人员(参考附 表),各部门不得随意变动特种作业人员的岗位。如遇作业者本人不适合该工作岗位或本单位因生产实际需要变动,必须事先报告安全生产办公室评定并同意,方可变动。 4.3安全生产办公室及各部门负责特种作业人员日常的教育培训管理。 4.4特种作业人员使用部门必须从源头控制,在招聘入职时必须与总务部人事课配合审查特种作业人员资格证, 必要时安全生产办公室进行协助。凡是特种作业的工作岗位,无特种作业资格证者不得招聘入职。 5.管理内容 5.1特种作业人员在独立上岗作业前,必须按照国家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特种 设备作业人员监督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进行与本工种相适应的、专门的安全技术理论学习和实际操作训练。经有资质的专业培训机构培训与考核合格后,持有相关行政管理机构核发的有效操作证件方能上岗作业。 5.2特种作业人员应熟知本岗位及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严格按照相关规程进行操作。 5.3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5.3.1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5.3.2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 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