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理论文章: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理论文章: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转变政府职能,深化简政放权,创新监管方式,增强政府公信力和执行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这是做好新时代行政体制改革的根本遵循和基本要求,是指导进一步推进“放管服”改革的行动指南和前进方向。机构编制部门作为承担“放管服”改革主要任务的部门,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努力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提供体制机制保障。

一、把握新时代新要求,坚持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提高认识”上来

推进“放管服”改革体现了政府职能转变的核心理念,体现了政府自身建设的完整性,是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深化。

深化简政放权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先头炮”。简政放权,“简”和“放”是关键。全方位审视、理清各层级、各部门、各系统之间的职能配置和职责关系,这是简政放权实现政府职能转变的首要前提和基础。简政放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减少市场各主体的运行成本,用政府权力的“减法”获取市场活力的“加法”,继续削减或下放一些不必要的证照和审批,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同时,简政放权必须要有大局观,不仅考虑到“放得下”还要考虑到“接得住”,要上下联动、左右衔接、协调配套,最终起到打通政策落实“最先一公里”的积极作用。

创新监管方式是政府职能转变的必要手段。创新监管方式是简政放权的必然延续,放权必须有相应的监管体制来配套。监管的目的是为了使简政放权后的市场更加

有序健康发展。如果监管跟进不及时、不到位,有可能造成上级与下级、政府和社会双重缺位。创新监管方式,不仅要考虑解决眼前的问题,还要有长期性的战略设计。要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将行政审批与事中监管、事后监管结合起来,发挥作用;将制度监督与法律监督相结合,为权力和权利运行创造法治环境;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的优势,及时实现政务公开、信息公开,提升监管透明度;建立标准明确、程序严密、运作规范、制约有效、权责分明的管理体系,充分调节分散的市场利益和普遍的公众利益之间的关系,切实做到“管而不死,放而不乱”。

建设服务型政府是政府职能转变的“落脚点”。无论是推动简政放权向纵深发展,还是推进政府监管体制改革、完善监管体系,其最终的落脚点都是为了优化政府服务、打造服务型政府。加快向服务型政府转变,需要将服务放在突出位置,提高政务服务效率,最大限度满足人民群众对基本公共服务要求,加强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更多、更好地提供高质量的基本公共服务产品。通过推行“一站式”服务、压减办理时限等,减少办事程序和环节,消除不合理条件,切实提高直接面向基层和群众的“窗口”机构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把握新形势新问题,坚持把“放管服”改革落实到“分析研判”上来

推进“放管服”改革是一项系统工程,也是一个艰巨复杂的过程。需要深刻了解我市“放管服”改革进展情况,勇于分析面临的问题和困难,确保推进改革的政策措施不偏离方向。

“放管服”改革取得重大进展。近几年,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以“革自己命”的决心和勇气大力推进,在简政放权措施、推进商事制度改革、推行权责清单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改进优化政府服务等方面均取得了积极成效。如我市行政审批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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