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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无论性别、种族、贵贱、贫富……每个人都有他的尊严。也许因为生活的不同,人们会在许多地方遇到坎坷和磨难,但是,只要认真面对生活,努力过好每一天,那么,在平凡的世界里,也会有不平凡的的人生。()这就是我读完<平凡的世界>后最大的体会。当初是我闲暇时打算以此书打消时光的,然而这部书却以非凡的魅力打动了我,吸引着我如饥似渴地读了下去,并且一口气把它读完了(两天内)。唇齿留香,读完后的我精神上从未有过如此的充实,书中的人物一个又一个地不断在我脑海中浮现……虽然书中所刻画的年代与我们的时代有了一段距离,然而,她与我们的生活是那么息息相关,意义是那么重大,可以毫不夸张地说,这是我许久没有遇到过的好书。那她为何如此有着巨大的吸引力呢?我想不外乎两个字——真实。“只有不丧失普通劳动者的感觉,我们才有可能把握社会历史进程的主流,才有可能创造出真正有价值的艺术品。”这是作者路遥的原话。我想,没有认认真真体会过劳动的人是读不懂这句话的。什么是劳动?劳动就是热爱生活,就是创造幸福的过程。孙少安、孙少平兄弟俩,金波、田晓霞……哪一个不是通过劳动体验到了创造的幸福?我总觉得这本书是为劳动者而写的,因为没有哪几本书是像这样长篇大论歌颂劳动者的。尤其是对那些底层的劳动者们进行了浓墨重彩的刻画,努力奋斗、执着追求幸福的孙少平,不甘人后、勤劳致富的孙少安,一心追寻理想爱情的金波……如果你用心去读了,你会发现,他们也许就在你的身旁。路遥把六年的时间用在了这本书上,写了十年间社会历史的动荡变迁,并成功刻画了在此历史过程中各个人物的变化和人与人之间的错综复杂的关系。小说第一条线索是在我们国家政治生活的动荡下,各个时期给农村生活带来的变化,也描写了人物复杂的心理活动和变化。文革的狂热,给农村带来了灾难;改革的春风给农村带来了希望。各个人物都在改革的潮流中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恶成了善,善变得更善,文中始终洋溢着作者对生活的积极态度,高唱着主旋律。由于作者的生活体验的时间长与体验的真实,因此人物都是非常有血有肉。其中有几个人物给我影响最深刻,也从心里打动了我。孙少安是孙玉厚家的长子,虽然是中学毕业,但是家境的贫寒让他过早地踏上了社会,与父亲一起维持一家人的生计,成了家庭的主心骨。他干活是一把好手,所以成了生产队长,而且是有名的一队队长。也因为家境的限制,他忍痛放弃了田润叶对他的感情,娶了一位朴实的山西姑娘。因为穷,许多人看不起他们,但是生活的艰辛使他逐渐成熟起来,也使他不断想方设法地努力去改变自己的生活条件。办起窑厂烧砖,在经历了不少苦难后,他终于成了村里最先富起来的农民,让别人对他刮目相看。虽然有他思想的局限性,但是这样的人物无疑是农村改革中的先进代表,是真实的。他的弟弟孙少平是个有志青年,高中毕业后,也是因为家境的贫寒放弃了考大学的机会,踏上了社会。他为人家打短工,由于肯吃苦,差点成了人家的上门女婿;他又到城里打工并赢得了同学田晓霞的一段爱情;他后来又光荣地当上了煤矿工人,当上了工段长,成了模范。生活没有压垮他,反而磨练了他,使他不断成熟起来变成了一个真正的男子汉! 田晓霞的父亲虽然是省委书记,但田晓霞没有躺在阳光下,而是通过自己努力成为了一位光荣的记者,并最终在一次抢险中殉职。她是一位伟大的女性,她对孙少平的爱情可以说是轰轰烈烈,虽然他们之间的地位悬殊如此巨大。……这些可歌可泣的劳动者们就是在路遥笔下显得丰满而又光彩照人。同时,活生生的不仅是他们的人,更还有他们的精神:直面生活,热爱生活,不断追求自己的幸福。而生活也没有欺骗他们。从这些人的身上,我看到了我们民族的希望。他们才是生活的强者,是我们这个社会的脊梁!鲁迅先生说得好,人是需要一点精神的,把这个精神用在我们的工作中,那么何愁事不成?面对挫折,面对困难,我们要的不是退缩,而是奋进!人生来不是为被打败而生的。轰轰烈烈的

只是少数,社会更多的是需要我们这样默默无闻的劳动者。人可以贫穷,因为我们有时无法选择;人可以地位卑微,因为我们也曾经努力过;人也可以动摇,因为我们无法避免受伤。但是人决不能没有精神!因为我们也有自己的追求。人生一世,草木一春。作为我而言,是一名普普通通的大学生,但是我的岗位决定了我不能虚度年华,因为我们面对的是国家的未来与希望。我们有这个责任指引他们前进,导向他们理想的生活。国家需要精英,但是更多需要的是平凡的人们,因为社会需要他们来支撑,他们才是社会的中流砥柱。在平凡的世界里,开创不平凡的的人生,这正是我们应取的人生态度。

《道士塔》不知道这是第几次读这篇《道士塔》了。每次的感觉却都是相同的,凝成那三个字:“我好恨!”恨愚昧无知、愚蠢透顶的王道士;恨数不清的贪官污吏,把珍贵的文物随意糟蹋;恨斯坦丁、伯希和、吉川小一郎……他们尽情地、冠冕堂皇地把书卷、画像、雕塑掠走;我甚至恨石窟的建造者,你们为什么不把密室得再隐蔽些、再牢固些,让文物过一百年再重见天日,让我国的研究者们好好地钻研。

但无论如何,那满满实实的一洞古物,已绝不再全属中国了。属于中国的,只有高价买回的微缩胶卷。?中学语文教学资源网—语文论坛《道士塔》在写作手法上也极为优秀,讽刺、反语恰到好处,抒发感情时喷薄有力。一声憨厚的笑、一具无知的身躯、一方惨白的石屋、一缕尖锐的炊烟、一支载着一个文明古国文化的车队、一抹凄艳的晚霞、一片颤抖的清单,还有一群为了敦煌文献倾入一生心血的专家。?或许是想和王道士有个鲜明的对比,乐樽和尚仅仅因为那一道金光灿烂,就要筑窟造像,而且过了千百年,这里真的成了佛教圣地,或者说文化胜地。各朝各代的文化精华都肆意在一樽樽精美的塑像上,于是汇成了色彩的长河、历史的长河。再于是就散成了一种聚会、一种感召、一种狂欢、一种释放、一种仪式、一种超越宗教的宗教。

而现在在莫高窟,成千上万的游客是否只把莫高窟当成一处名胜、一处由前人开凿后人欣赏的艺术殿堂,然后就轻飘飘地走过那10华里,丝毫不觉得劳累,对于历朝历代沉重的文化视而不见,那么就把那些石像当成泥土堆好了。

《阳关雪》,“文人的魔力,竟能把偌大一个世界的生僻角落,变成人人心中的故乡。他们褪色的青衫里,究竟藏着什么法术呢?”其实哪有什么法术,如果一定要说个答案,那我看两字足矣:文化。这是人们对博大精深的中华文化的崇敬的表现。

那一座坍了大半的土墩,若不是因为王维潇洒地挥笔写下了《渭城曲》,说不定早已溶解在时间里,无影无踪了。也就是因为这一曲渭城,才使无数文人迎着寒雪烈日,来寻找土墩,寻找那个千年前穿过阳关的人,寻找千年后仍持之以恒却不得不失落的唐朝文化。

这便是大唐,能包含一切美与丑、繁荣与衰败。所以有了唐朝诗人的洒脱、肆意。但可惜唐朝是会结束的,于是经历了五代的纷乱后,一切全变了。

“风雨天一阁”的藏书令人称奇。在这里我知道了天一阁是一个藏书楼,但实际上它已经成为一种极端艰难、又极端悲怆的文化奇迹,范钦一生的心血需要他的子孙后代们用无私和奉献来延续,需要他们有人义无返顾、别无他求地承担起这艰苦的藏书事业,要么只能让一切都随自己的生命烟消云散,这本身就是对文化遗产的一种捍卫,这不由得不让我们对此苍老的屋宇和庭园倍加注目了。

在余秋雨“西湖梦”一文中使我更加深刻地了解了西湖另外一个不被我所知的一面,林和靖这位以梅为妻、以鹤为子隐居孤山二十年,远避官场与市嚣看透一切的机智、狡黠的文人,一句“流影横斜水清浅,暗香浮动月黄昏”的千古绝唱,然而,春去秋来,梅凋鹤老,剩下一堆梅瓣、鹤羽、象书签一般,夹在民族精神的史册上。

从他的“上海人”一文中,让我们更加佩服他的生活和文化阅历,他用大量的篇幅从各方面描写了上海人,尖锐地刻画了上海人的那种无法自拔、中国近代史开始以来的最尴尬的一群,并引人思考撞出这种上海文明的契机。上海人、上海人的生活环境、上海的地理优势是各具特色。上海文明,首先是一种精神文化的特征,而对实际效益的精神估算却又是另一心理品性,还有就是发端于国际交往、历史的开放型文化追求,他们已经倾听过来自黄土高原的悲怆壮歌,也已经领略过来自南疆海滨的轻快步履,将整个城市陷入思索之中,继而又很深刻地指出如果要继写上海新历史,关键是重朔新的上海人,“如果人们能够从地理、空间上发现时间的意义,那就不难理解:失落了上海的中国,他就失落了一个时代;失落了上海文明,是全民族的悲哀”。X从那篇《五城记》,我更加了解了背靠一条黄河、脚踏一个宋代的开封和《清明上河图》;只需六朝金粉就足以垂名千古的《石头城》南京,何况它还有明清两代的政治大潮,还有近代和现代的殷殷血火,展望气可吞天的未来;还有群山密布的西南边躲藏着一个“怕不辣”的成都,中国历史文化的丰盈偏仓,茶馆小吃与历史一起细细咀嚼品尝,等待着从深厚走向宽广;风韵浓厚与清甜,座落在黄河上游边的狭长古城,有着令人难以忘怀的牛肉面与白兰瓜,也在兰州民风中回荡,我们穿越千年无奈的高原时也会浮起一丝自豪;最后说的是广州的花市,不管潮涨潮退、云起云落,始终悠悠然地把庆祝打扮得最为诚实、最为透彻,这些都让我耳目一新,久久不忍合上我的书页。

作品是作者以一个文化人的身份,站到时代的角度上,发现生活和挖掘文化的极点!最大限度地批判了民族文化的微软之处,我觉得现在的作品很多都难以做到这一点了!这是我们应该借鉴的地方,我一直认为作品的作用就是要让读者看到自己的意图和真实所在!在这部作品真的把那些都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不愧为文学的经典!

经历了生活的磨难与心灵的挣扎,作者运用沉重的笔调阐释演绎了生命之歌。如歌如泣,如怨如诉,让人荡气回肠,读后久久回味不已。

文章的细腻,感觉的独特,也让人佩服之至。

作者凭借山水风物以寻求文化灵魂和人生秘谛,探索中国文化的历史命运和中国文人的人格构成。

这部《文化苦旅》的三十七篇文章文字优美,见解独到,是一部能让人眼前一亮的好书。它记录了大半个中国的人文故里、风土渊源,从莫高窟到江南小镇,从唐朝走到宋代,涉足当今,纵横交错,在这里我知道了好多好多的“人文山水”领略了博大精深的中国人文。

通读完了这部“文化苦旅”,才真的有些了解到其中的一些文化渊源,关键词也就落在了这个“苦”字上,用余秋雨自己的话说:“我发现我特别想去的地方总是和古代文化和人文留下较深脚印的所在,说明我的心底的山水并不完全是自然的山水而是一种人文山水,是中国历史文化的悠久魅力和它对我的长期熏染造成的。要摆脱也摆脱不了。每到一个地方,总有一种沉重的历史气压罩住我的全身,使我无端地感动、无端的喟叹,常常像傻瓜一样木然伫立,一会儿满脑章句,一会儿满脑空白”,这种文化内涵的奔泻便有了“写文章的冲动”,只是“没料到的是我本为追回自身的青春活力而出游,而一落笔却比过去写的任何文章都显得苍老”,“我就是这样边走边想,走得又黑又瘦,让唐朝的烟尘宋朝的风洗去了最后一点少年英气,疲惫地伏在旅舍的小桌子涂涂抹抹……”

从余秋雨的书我们能够读出他的人,他的文笔、睿智和探求人文的足迹都让我望尘莫及。苦旅,不仅仅在人文。在我们的人生道路上处处都要有这种勇于探求的精神,我们行走在苦旅中。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高分作文)

重返狼群读后感800字 在我读过的所有书里,最让我为之震撼的是四川作家李微漪写的《重返狼群》。 以前,在我心目中狼的形象是凶残的、狡诈的、嗜血成性的,而现在,我认为狼是善良的、懂得感恩的、通晓人性的。 为了让小狼格林重返狼群,还它一个真正的家,在茫茫的若尔盖大草原上,从夏到冬,李微漪育狼、训狼的历程可以说是步步惊心、九死一生,她甚至已经做好了成为狼族腹中餐的思想准备。虽然过程异常艰难,但作者还是咬紧牙关坚持了下来,最终通过不懈努力为小狼格林找到了最好的归宿。 书中最打动人心的是小狼格林回馈给作者的那种最纯粹的关爱,由此,他们之间还发生了许多感人至深的故事。有一次,狼妈李微漪得了肺水肿,卧床不起,在屋外的格林急得直转圈,索性跳进屋里,用头蹭妈妈的胳膊,好像在安慰妈妈。紧接着,格林跳出窗外,跑到不远处的草坪上,用爪子不停地刨土,然后叼出一大块兔子肉,像一个小孩子考了100分一样开心地跑向妈妈。它把肉从窗外扔在妈妈床边,这可爱的孩子以为妈妈吃了自己捕的食物就会好起来。在大雪封山,面临死亡威胁之时,是格林日夜狩猎,维系着自己和狼妈的生命。它甚至忍着饥饿把猎到的仅有的食物与狼妈分享,这是怎样的信任与爱啊! 千里送行终有一别,狼妈泪湿眼眶,格林依依不舍……格林用狼嚎唤回了在山顶的狼群,狼群似乎是接受了它,狼妈捧着格林的脸,说:“走吧,勇敢一点,妈妈看着你走。”说着,狼妈转过脸潸然泪下,这是激动的泪水、不舍的泪水、自豪的泪水、欣慰的泪水……小狼格林在人类妈妈的悉心照料下,从嗷嗷待哺的小狼,长成了茁壮的成年狼。狼终究是向往自由的,它离开日日夜夜陪伴自己的狼妈重返狼群,想象着它那“一步三回头”的情景,我不禁哽咽。 人们一直在呼吁保护环境,与动物和谐相处,李微漪就是我们最好的表率。格林是迄今为止世界上唯一由人类养大后成功放归荒野的狼,是狼妈李微漪用“爱”创造了史无前例的奇迹,是狼妈用“爱”改变了我对狼的认知和看法。我不由地感叹,爱是世界上最伟大的力量!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本文是关于读后感的,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文/程芷妍 星期天下午,我和妈妈去新华书店买书,我一眼就选定了李微漪的作品《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写的是作者去西部草原游玩,遇见了一条小狼。小狼乞求的眼神让作者动了恻隐之心,她把小狼带回了成都,给他取名“格林”,后来怕被家人发现搬到了一间公寓开始与狼共同生活。格林对什么东西都很好奇,会抓鱼掉下池塘,还总是在家咬电线,让作者哭笑不得。格林非常聪明,它会自己开电视,令我不得不佩服狼惊人的模仿能力。 为了培养格林放生后的生存能力,作者带着格林来到了它刚出生的地方,那是若尔盖大草原。作者每天都陪着格林出去训练捕猎,没过多久,聪明的格林就学会了捉鼠兔。就这样,格林慢慢地具备了在野外生存的能力,作者和她的朋友亦风决定把格林放生。他们来到狼山上,向附近的牧民买了一些粮食,每天和格林一起寻找狼群的足迹。在这冰天雪地中,作者挨饿的时候,格林会把自己捕到的猎物分享给他们,让我不禁泪目。终于有一天,作者和亦风听到了一声狼嚎,那狼嚎高昂悠长,那是狼王要接收新成员了,作者呼唤道:“格林,快去快去呀!”格林知道自己要走了,眼里闪出了泪光。我觉得狼也是

通人性的,它知道自己这一走,再也见不到“妈妈”了。尽管作者和亦风有多么的不舍,但还是没有剥夺格林的自由,格林跑几步又回头看看,最终消失在夜空里。 我含着泪读完这本书,不仅感受到作者和小狼格林之间的“母子情深”,也颠覆了我对狼的印象,其实狼不仅很聪明也很富有人性,我越来越喜欢狼了。我们也要向作者学习,保护生态环境,保护野生动物,共同守护我们的美好家园。 感谢阅读,希望能帮助您!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经老师的推荐,我揣着好奇,随着文字走进了《重返狼群》…… 读完后,我被深深地感动了。我在真真切切感受到文字所告诉人们关于自由、竞争、生存、梦想、尊严、情谊以及草原和狼之间无尽传说的同时,也对这些作者在极力表达的关键词有了更深的感悟。 狼之生存---“出生一个半月的小狼格林惊人的观察能力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别说比狗,就是比一两岁小孩的智力都要强得多,它不断地试探着,学习着,分辨着,成长着……将他所认识的事物一一分类,把这些学习来的宝贵信息储存在脑海里。” 感悟生存:每一位家长都不能用担忧限制孩子的尝试,自身的体验比传授的经验更具意义。 狼之探索---“随着小狼格林渐渐长大,胆子也越来越大,俨然成了小恶霸兼破坏专家,他总是有着层出不穷的花招和捣乱伎俩,跟在他后面给人赔礼道歉补偿损失成了我每天的主要工作。我生怕他再给别人添麻烦,从此以后把他的活动范围严格控制在了天台,再也不带他到楼下去了。” 感悟探索:曾几何时,孩子们的探索精神是否一如格林之执着?而那时的我们都做了什么?是否无情的扼杀了孩子的探索精神和创造力?

在书中,作者始终以狼妈自居,因为是她抚养了小狼格林,并且以一种独到的方式教育了格林。如果从她对格林的教育方式上看,是摒弃了我们早已习惯的约束阻挠和意志强加,而更多的采取了西方的教育理念,即崇尚自然规律和引导自由发挥。我想,如果能够将这些感悟和家庭教育相融合,也算不枉读一本好书。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当初买这书的时候刚好是公司招聘用人之际,各种招聘困难和管理模式的缺失,让我这个半吊子HR焦头烂额,然后在亚马逊寻找各类管理类书籍,看到这个书名,就随手放进了购物车。现在企业动不动就讲狼性文化,于是就想当然的往那上面靠了。 结果,一翻开书,看了扉页作者介绍,哑然失笑。我竟然买了一本小说,平日里我基本是不看小说的人,除了世界名著外,没有经历过时间洗礼的小说总觉得读着实在是对时间的一种浪费。 好在近来刚好是一个空档期,停了工作处于休息状态,下雨天也没法出门,就当消遣罢了。 然后,我发现我又错了。也许女人对女人的文字天生有种亲近感,虽然同样讲的是狼,可是对《狼图腾》却始终没有这种感觉,也许是因为姜戎主修的是政治经济学的缘故,以及男性天生理性的思维模式,笔触终觉缺少了些许温暖。 面对狼这种天生凶险的物种,李微漪的文字却写出了极

重返狼群2读后感

《重返狼群2》读书笔记 如果说《重返狼群》是要发扬把狼的精神,那么《重返狼群2》就是一曲狼的赞歌! 中国狼女在时隔两年以后,重返草原寻找他的狼儿子格林。这次重返草原一方面是李微漪听网友说格林被盗猎者抓了。另一个更主要的原因是她太想格林了,想要见上格林一面。 第一次她引狼入室说她是疯狂的话,这一次她重返狼群寻找格林可以说她是真的疯了!她自己搭进去也就算了,把她的男友亦风也拉下水了。怪不得她的男友叫亦风呢,看来也疯了。为了实现她女朋友的愿望,把自己的工作室也变卖了。离倾家荡产不远了。这才叫真爱呀!先不说寻找格林的困难有多大,光是那套专业的设备就花费了几百万元呢。放着城里的好日子不过,专门跑到人烟稀少的大草原自找苦吃,究竟是为了什么?为了一只狼值得吗?看完了这本书我不 得不发出这样的疑问。这也许是人生格局的问题吧,换作我肯定想也不敢想。李微漪绝非常人,简直是神! 整整一年的苦苦追寻,终于见到了她日思夜想的格林,但是格林已成为狼王,膝下有妻儿老小。他们的见面显得有些尴尬,她想靠近格林,和他拥抱,可是她每走近格林一步,

格林就会远离她一些。远远地注视着她,却不走开。回想起两年前她和格林是多么的亲密无间,她可以随时吻他、抱她都不会反抗。如今却物是人非事过境迁了。如果把视点停留在人的立场,我们肯定会想狼毕竟是狼,怎么可能和人有真正的情感呢?即便这只狼是你一手养大的,哪有怎样呢?事实要比你想象的复杂得多。 将近一年的苦苦追寻,却始终连格林的影子都没有见到。这一年在狼的世界里相当于人类的十年。一只狼能够活到七八岁就是长寿的了。再加上分别的那段时日,三年有余,是一只狼的半生啊。格林到底在不在这个世上,她开始怀疑了。 令他们万万没有想到的是他们刚来草原,在和格林曾经一起呆过的小屋住下来的的时候,格林已经知道他们回来了。可是为什么迟迟不肯相见呢?却又在暗地里好多次给他们 送来猎物,巧合的是每次送来的猎物都被她收养的黑狗享用了,让她以为这些猎物是黑狗自己捕获的呢。这也难怪他们丝毫没有察觉到格林的存在。 作为一只狼,格林真的挺难的! 就像人类社会一样有道德和法律来约束我们的行为。作为一只狼,它必须得遵守狼的生存法则。何况他还是狼王,更得以身作则。因此它不能再像以前一样和人类相处。但是它有无法忘记人类对它的养育之恩,所以只能默默地在背后给它的恩人送来猎物,作为回报。

《重返狼群》读后感4篇

《重返狼群》这个故事讲述了野生动物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救下一只小狼“格林”后,又带它回归真正的家园,使“格林成为了世界上首只由人类妈妈抚养并成功返回自然的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这本书的读后感,欢迎大家阅读! 《重返狼群》读后感(一)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 李微漪精心饲养格林并成功的将它野化让它重返族群,她不言自己怎样历经艰难。狼没有我们想的那样凶残,而是智慧,坚定,勇敢,以及重情重义。她陪小狼在若尔盖大草原上生活。和它一起生活,忍受饥饿,寒冷,恐惧,并且有福同享有难同当,一个二十多岁的女人能做到这点,真的好厉害! 小狼格林的成长经历很精彩,这里有欢乐,悲伤,有狼的爱与孤独,狼的冷酷与镇静都展现在我们面前,作者是唯一一个将家养野狼成功放归狼群的第一人,小狼也通过自己的努力得到了狼王的接纳,这个过程是坎坷的但是成功了,作者象天下所有的母亲一样,爱着小狼像爱自己的孩子,为了让它能够重返狼群付出了一个母亲所能给与的一切,这就是天下的以分离为目的的母爱!

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作者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漫游各地,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大草原、山川、湿地、花田……这本书很棒!让我感到前所未有的刺激与感动! 《重返狼群》读后感(二)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15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 写给大家的 我曾经为了看这部电影半夜1点还在街上游荡,可是这对于上海这座不夜城来说,简直是小题大做了,你不知道凌晨的街头还有很多人,还有明晃晃的灯光在照射着孤独的行人。 我并不认为作者书写的有多好,只是叙事的话,我相信很多人如果真的亲身经历过这件事情,那么可能比作家写的更好。令我感动的是故事的本身。就像我在豆瓣评分的时候打了4分的极高分,简单来说,就是我只是为了这部记录片本身的含义而给出的分数,那么劣质的拍摄画面以及后期处理,任谁都觉得那根本不是一部电影,可是评分那么高的原因只可能是一种精神,一种令人动容的情怀。 我的朋友是被收养的,她不愿意提及自己的身世,因为她的养父养母如此得爱她,养父养母说,我们都不反对你找自己的亲身父母。她说,我不是不想找,当然也不是想找,亲身父母给了我生命,可是你们让我知道了生命的意义,顺其自然就好,难道只有亲身父母才可以做父母吗? 拿人类对比作者与小狼格林的感情,是没有很大的意义的,毕竟人与人,人与狼有很大的不同,可是作者确实是将小狼格林当做自己儿子般对待,格林也同样是将作者当做自己的母亲的。她们的感情极大意义的超出了某种意义上的亲情,应该更平等的讲是友情及亲情的升华。我们人类的天性里都带有自私,更别说是狼,狼这个动物,有时候确实比人重情重义。就像我的朋友,我们撇过一切不能生存等等的外界条件,为什么我的朋友不愿意找回自己的父母,很难说她的心里没有遗憾,父母为什么遗弃她。她不愿意回去。而作者为什么极力要送格林回家,而是,它太孤独了,它极力的需要伙伴。需要释放天性。 小说里,令我最感动的,最心痛是那几只藏獒,皇帝,森格,黑虎都是重要的,他们几乎是重要的主人公。尤其是决战时,格林被作者锁到笼子里,一直嘶吼时的心痛,那是狼丢弃伙伴时的绝望,那时候的格林不是孤独的,最起码这些藏獒陪着他,那时候,他是不是也想,跟他们在一起,做一只狗也是好的。可是伙伴都被卖走了,都离开他了,像红楼梦里,姐姐妹妹们,嫁人的嫁人,死的死,这个大观园还有什么待的,干脆一走了之,做个真正的狼吧。 我热爱作者的生活的那片草原,草原上的牧民也是有好的,有坏的,可是我们仍然向往着那片土地,那是我们想要逃离高科技的信号。生命无常,我们都想看看那没有被污染过蓝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5篇 读完《重返狼群》,我羡慕李微漪的自由生活,可以随意的行走在草原上,随意选择自己喜爱的生活,并且有那么一个理解她心疼她尊重她陪伴她的亦风,一个人如果想过自己想要的生活可能并不难,难得的是可以遇到这样一个理解人的伴侣。下面是为你整理的几篇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希望能帮到你哟。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一 我喜欢读动物小说,特别是关于狼的。我三年级自己读的第一本书,就是《狼王梦》。后来我又了许多关于狼的小说,《苍狼》《狼王洛波》《狼图腾》。狼在我心中是一个集智慧、勇敢、爱家、机灵于一身的形象,却始终蒙着一层神秘的面纱。 不过,当我翻开《重返狼群》,看到小狼格林的可爱照片,作者用发自内心的文字配以图片,向我描述了她的亲身经历时,我从未知此真切地与书中的人、狼有那样近的接触。我仿佛真的看到了小狼格林,看到了它的活蹦乱跳、活泼可爱的身影,我不禁有些妒嫉作者:竟能养这样一只小狼。 作者带着小狼,从草原到城市,再回到草原,最终让小狼回到了狼群中。最让我感动的,不是她对小狼的倾心照顾,也不是

她为小狼千辛万苦寻找狼群,而是那一刻,最后一刻的放手。原来,有一种爱叫放手。 小狼格林是作者一手带大的,可以说,他们之间已经不单单是朋友,更像是母亲与儿子。他们的感情纽带早就超出了物种的差别。当作者用铁链拴住格林时,格林并未反对,文中写道:“铁链困不住狼,留下是因为我爱你”。但她最终仍选择了放手,让格林回到了他应属于的地方。的确,正如她哽咽的话:“谁都不能为谁铺一辈子的路,格林是自由的,剩下的路该他自己走了……” 留住心爱的人很容易,可是天底下又有多少人能做到放手?其实,真正的爱不是一辈子全心的付出,而是付出后适当时往往手。人生的一切只有自己去经历,才能悟出或是领会到一份独一无二的滋味与感受。 父母们,学会放手吧,让孩子自己走将来的路。因为,有一种爱,叫放手。 重返狼群读后感600字作文篇二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董欣怡 一本好书,就像夜空中的点点星光,会在无边无际的黑暗中给你带来真善美的力量;一本好书,就像黎明前破晓的曙光,给你带来希望的光芒;一本好书,就像雨后散发着芳香味道的花田,站在这美丽的花田中,你的情操会受到无尽的陶冶。在我们的生活中,一本好书是多么的重要啊!好的书,能让你受益匪浅,一生都会受益于它。 在暑假时,我和妈妈来到新华书店,准备在这偌大的图书馆里进行“寻宝”。走着走着,我就被一本名为《让我陪你重返狼群》的书吸引了。 故事主要是讲本书作者李涟漪来到诺尔盖草原看见了一条濒死的小狼对她发出呼救,李涟漪不忍看它这样死掉,便把它带回城市家中抚养。因为小狼的眼睛就像草原一样翠绿,性格像草原一样坚强不屈,于是给它取名为“格林”(因为绿色翻译成英文就是green)。格林越长越大,活动场地却越来越小,作者只好带着它重新来到若尔盖草原,希望能将它成功放生于草原,融入狼群。为了锻炼训练格林在严寒环境下捕猎,作者在草原的12月带着格林来到雪山上,多次面临冻死饿死的危险;为了让格林融入狼群,作者哪怕面临着被狼咬死的危险,咬着牙也要坚

持把格林送入狼群。迄今为止,小狼格林是全世界唯一一条被人工抚养长大又成功送入狼群的狼——这是一个真实的故事。 勇气,是难得可贵的东西。以小狼格林为例,我们在草原狼身上看到了这种神圣的精神。只是今日的若尔盖草原啊,或许已经很难再听到草原狼们悲壮的生命之歌,但我还是希望我们能够学习草原狼那英勇无畏自由刚毅的精神,我也像作者一样,希望大家保护好草原狼,让这野性的狼嚎永远回荡在我们的耳边。 小狼格林给我上了十分重要的一课。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篇1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很多人非常痛恨狼,因为狼们总是杀牲畜,人们把它看成恶魔,于是人们想方设法地杀狼,试图赶尽杀绝,人们如愿以偿,一望无际的草原找不到一头狼了,却处处可见草原鼠偷晒的牧草、以及隐藏在牧草下能致牛马失蹄摔伤的洞穴;牛羊可以吃的牧草越来越少,草原沙化越来越严重,城市沙尘暴天气越来越多……这就是人类,掌握着现代高科技的人类,做事只顾眼前,不管子孙后代的人类。 人类只能顺天意,不能逆天行。《重返狼群》也告诉我们,人类不能藐视草原文化,不能践踏生态自然平衡,人类要与其他动植物共生共存,只有这样,才能建设地球这个和谐家园。不知道我们现在懂得这个道理算不算晚,希望亡羊补牢,为时不晚,希望我们能为子孙后代造福积德。 读完这本书我感觉精神上受了一次洗礼。作者写下这本关于狼成长经历以及真实狼性最细致客观描写的书,因为狼和生态是密切联系的,爱狼的人必定是爱草原的,保护狼的人越多,保护草原的'力量就越大。刚开始,感觉小狼跟小

狗没什么区别,但逐渐地,我发现它有很多地方跟狗不同,它的自由精神,它的顽强拼搏,它的竞争性。无论处于什么样的逆境,都会让自己活下来,让自己变得更强大. 篇2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

2020《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这是我读的最快的一本书,因为它的故事情节一直都深深吸引着我。读完后它深深震撼了我。是因为他们之间的爱。我觉的这种爱是美好、纯粹的,是感人、质朴的。 我读这本书的时候不知道留了多少泪,但这些泪有高兴的,也有伤心的,总之是悲喜交加。我被李微漪以命相搏和她身上所散发的母性,被亦风雪中送炭、舍命相陪,被格林舍命救主所感动。格林不是普通的小狼,它是通人性的,它是智慧、勇敢的。他们之间的爱很单纯,很干净,就像那白雪就像小孩子的心灵那么单纯,没有任何杂念。这中爱已经超越了生命,是任何东西都无法衡量的。我已经找不到任何词语来形容它。他们之间的爱让我看到了这个世界如此干净的一面。 李微漪到若尔盖草原写生,碰巧听到当地人说起了格林的故事,狼爸被猎人杀死,狼妈也吃毒肉自杀了,狠心的猎人也把狼窝掏了,好心的牧民救下了这五只尚未睁开眼的小狼。李微漪的内心的善良驱使她去找小狼们,不管是死是活,也要看一看那者无辜小狼。于是一个汉族女孩,独自一人踏上了寻找小狼的征途。当她终于找到时,牧民却告诉她“你来晚了”。当时她的内心是非常伤心的。她急忙跑过去,因为不管是它们是生是死,她都要看一看,她也不相信小狼会死。李微漪看到那只小狼一动不动地躺在地上,李微漪就学狼叫想唤醒小狼,小狼好像以为是狼妈便正睁开了眼。李微漪救活了小狼,她的善心驱使着她将小狼带回了成都。 小狼很聪明,一闻到不熟悉的气息或听到什么声音它就会装死。但它也很顽皮,很爱玩,经常偷偷跑出画室。有一次,小狼偷偷跑出去把李微漪爸爸种的菜地弄的乱七八糟,糟蹋了许多菜,李微漪的爸爸非常生气。李微漪担心以后会藏不住小狼,于是向亦风求助,搬进了一个公寓,但它还是很爱玩。 有一天,李微漪出去买东西,回来时小狼满嘴吐白沫。以为是狂犬病,又想到自己被咬过,于是又想起最近的一系列反应和狂犬病很像,甚至有了留遗嘱的想法,后来才发现是牙膏,我当时便大笑起来。小狼也是看见什么就咬什么,经常咬电线。于是李微漪就想了一个办法,在电线上涂了芥末,辣得小狼四处乱蹿,一头扎进了水盆里。 后来小狼在城市不能再待下去了,李微漪便带小狼一起去了若尔盖草原,决定将它野化、放生。但在草原生存并不是那么容易的,有一次小狼不小心被一只藏獒紧紧咬住,李微漪冒着断臂之险从藏獒口中救下出了小狼。李微漪生病时,小狼便每天守在李微漪身边,还把自己唯一的兔肉拿出来给李微漪,但李微漪不得不回去治病。15天他们没有相见。当李微漪回来时,它不顾割破肚皮的危险跳过装有玻璃的高墙来见主人。 一人一狼一起上狼山,在这里寻找狼群,让小狼回归狼群,将它放生。当小狼走时,他们心里是多少么难过,多么不舍,可李微漪知道小狼是自由的,她不得不这么做。放生后,李微漪没有走,因为她还想再看一看小狼,最终她看到了,小狼很好,还成为了狼王。 二人、一狼他们之间多么单纯,多么纯粹,没有任何目的。如果有目的,那目的就只有一个就是将小狼放生。他们做到了。他们之间的爱是伟大的,已经超越了任何东西,包括生命。 《重返狼群》讲的是有一只小狼生活在若尔盖草原,它的爸爸妈妈都被盗猎者给杀害了,

读后感:读《重返狼群》有感800字

读《重返狼群》有感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它带领我们,踏着毛主席的足迹,一览面目全非的草原。 野生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偶然救下一只父母双亡的狼王遗孤,小狼求生的目光触动了微漪内心最柔软的地方,她将它带回了成都。但狭窄的城市公寓禁锢了日益膨胀的狼性,于是,她们重返草原,无论草原多么凶险,但一人一狼,相守相依,倔强坚强,始终向大草原深处走去,微漪在这个过程中不断地训练小狼格林,才有了痛彻心扉的重返狼群!一来到草原,微漪就把稚嫩的小狼放到强大的藏獒群中,这看似是危险的做法,实际是勇敢而智慧的举动。小狼格林在藏獒群中经历了多次九死一生后融入了藏獒群,在与藏獒群相处时可以学习群体生活中必备的本领,也是作为一匹狼必不可少的本领。对于藏獒来说,关起门来狼獒再闹腾那也是家务事,但外人想要欺上门来那绝对不行。和其它獒群的大战里,獒王为了格林遍体鳞伤,丧失了性命。格林在獒王奄奄一息的日子里每日温柔地抚摸獒王,用唾沫融化伤口上的冰霜,于是,某个夜黑风高的时刻,獒王在狼吻的陪伴下安详地离去。那个夜晚,天空中回荡着悲凉幽咽的狼嗥。 这还是人们口中冰冷残酷的狼吗?这不禁使所有的牧民目瞪口呆。狼和藏獒本不是“天敌”,却被人为造就成“宿敌”,格林之所以能被接纳,是因为藏獒是忠诚守家的动物,狼是群体观念极强的动物,它们有一个共同点——重情重义!藏獒以憨厚接纳格林,格林以智慧占得一席之地。

可是,这个时候,獒王的主人却在一旁抱怨:“还什么王,腿也瘸了,耳朵也缺了,本来能卖个好价钱,这下不值钱了,谁还买呀,只能拿去配种喽。” 对有些人而言,饲养动物就是一个商品,只要榨干动物能带给人的所有利益,怎么会在意它们的感情和思想!这样的人对得起藏獒的一片忠心吗?在人的价值天平发生重大倾斜之后,抛却血统、品相、价格与市场的干扰,有些真正的内在价值才弥足珍贵啊。 为了让格林找到它的亲族,格林和微漪来到了寒风凛凛的狼山,一切的食物来源都靠格林,它就像一家之主一样在外拼搏觅食,以此养活它和母亲微漪,它已经习惯了每日给母亲留食;在寻找狼群踪迹时,微漪伤了腿,格林将微漪放置好后,从山的东面为了牵一匹马到山的西面给微漪骑,它花了整整一个半小时;在高原难免不适,微漪早上又不顾格林劝阻去放牧,结果被冰雹淋一天还得了肺水肿,不得不出门寻医,格林每天趴在窗口朝里望母亲,眼神里满满洋溢着无助,它不再回窝,连打雷都执著地趴在窗口听夜里母亲的咳嗽声。微漪看病回来刚下车,格林就远远闻到母亲的味道,跃过两米高墙向她奔去,它绝食已五天,獒王和它的两个好朋友都被卖了。 作为一匹狼,都能如此孝敬母亲,五个月大的它相当于五岁的儿童。当今社会长大后忘恩负义的人还少吗?相比之下,是白眼狼,还是白眼人?从古代著作《儒林外史》到现代的《小红帽》哪一个不在诬陷狼?世界传统意识该被打破了! 其实每一个生物都是一样的,说狼凶,说虎猛,人又杀害了多少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 《重返狼群》描述了一系列很心酸很痛心的故事,读起来让人惊叹,结局使我潸然泪下。近年来,世界各地大大小小的灾难不断来临,原因很简单,那就是人类不断地破坏生态平衡。 重返狼群读后感400字最近有幸看到一本书—《重返狼群》,用了几天时间细细品读,受益良多。作者李薇漪,成都人,毕业于四川省外语大学,毕业后专心于国画,是为小有名气的画家。XX年2月,李微漪拿着画架到若尔盖草原写生写,显生中发生了这段传奇故事。 草原上,狼群在雨中自由的奔放;楼顶的天台上,一只小狼却在雨中看着灰蒙蒙的城市,眼里流露着对自由的渴望。你所需要的,或许只是一片能够让你奔跑的平地,或许只是一个属于你自己的土坡。 你是一个渴望自由的个体;你是一个古老精神的继承者;你是一个桀骜不驯的灵魂。你在临界点上蔑视危险;在地狱的边缘拥抱天堂;在悬崖峭壁上迎风而立。你是种族的一员,你的血脉中流淌着的是勇敢、孤傲与淡定。你像是一颗未经琢磨的宝石,在钢筋水泥中在高楼林立的城市里续写着种族新的传奇篇章。嗥叫吧,嗥出你桀骜不驯的棱角,嗥出你野性狂放的性格,嗥出你坚强勇敢的品质! 你是幸运的——在失去妈妈的一窝崽中,你幸存了下来;

在车水马龙的二环主路上,你幸存了下来;在法治严厉的城市中,你幸存了下来。你是不幸的——当同类们都在狼穴中贪婪地吮吸着妈妈的乳汁时,你在和一只老狗明争暗斗;当同类们在草原上呼吸着凉爽的空气时,你在城市中呼吸着污染指数超标的工厂废气;当同类们眼中倒映着千山万水时,你的眼中却是一片灰蒙蒙的天空。嗥叫吧,嗥出你的与众不同,嗥出你非凡的经历。 你没有父母,没有兄弟姐妹,没有同伴和同类。你生活在一个异类的世界,听到的是异类的语言。但是,你有种族遗传给你高贵的血统,你有着自己的语言,自己的表达方式。你需要铭记的是——你是格林,你是一匹狼,一匹独一无二的、与众不同的狼。 我不想用过多的篇幅写那些精彩的片断,因为读完这本书后,我更羡慕的是李薇漪可以那样自由的生活,在草原在狼山独自坚强的生活,我一直想象她那样浪迹天涯,走走停停看尽天下的风景,而我喜欢的风景就是草原,荒漠,雪山,古迹,也许我的身体里住着孤独,我想过那样的生活,我希望自己有一天可以行走在西藏,走在无人的荒漠,走着走着就死在那里或者就死在天葬台,让我的肉体风化或者让秃鹫吃掉,连骨头也不剩一块,就这样的消失,消失的无影无踪,我不喜欢躺在冰冷的停尸间被人瞻仰。就这样的无痕迹多好,但是看了这本书,我可能担心我的身体无法在那样的

读《重返狼群》有感

读《重返狼群》有感 那是一个周六的下午,午睡后想去包头新华书店转转。在书店的书架上,我偶然间发现了这本《重返狼群》,联想起曾经读过的《狼图腾》一书,我拿起了这本书。本打算随便翻翻,可没想到只是读完了该书的序言,我就被深深地吸引了,于是我买下了它。 这是一部纪实文学,全书记述了作者——一位80后的女画家,成都女孩李微漪历经九个月的艰辛,将一匹失去了父母,出生仅五天的小狼崽养大并成功的野化最终放归自然的全过程。 故事从作者一次赴若尔盖草原写生讲起,在这里,她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由于草原上的其他野生动物大部分已经被人类捕杀殆尽,一匹大公狼,为了给正在哺乳的母狼寻找到充足的食物,不得已冒险猎杀了牧民的牲畜。在与牧民的战斗中,大公狼不屈的死去了。即便是死,大公狼也没有一丝一毫的逃避和怯懦,最终牧民的牧刀是从大公狼的嘴里刺入喉咙杀死了它。这以后,母狼向牧民发起了疯狂的报复,夜夜在公狼被杀死的地方哀嚎,最终牧民投放了毒肉,毒死了母狼,母狼临死前还咬碎了自己背上的皮毛。”出于对动物的热爱,作者立刻想到了那一窝可怜的小狼崽,一个念头当即占领了她的头脑,一定要找到它们。她在茫茫的大草原上漫无目的地寻找着,可这无异于大海捞针。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她找到了它们,然而遗憾的是六只小狼陆陆续续死去了五只,只有一只活了下来。她把它带回了成都的家里,经过苦口婆心的劝说,她终于得到了男朋友亦风的支持,他们还给它取了名字叫做“格林”。一开始,李微漪和亦风还可以向邻

居们隐瞒,格林是一只狗,可是随着格林的一天天长大,狼的本性暴露无遗。格林长到两个月的时候,一次李微漪在给格林切肉时不小心伤到了手指,鲜血直流,这时她看到了令她目瞪口呆的一幕,只见小格林的眼中凶光毕露,扑向地上的血迹,贪婪地舔食起来。再后来,在李微漪和亦风的耐心“教导”下,小格林学会了稚嫩的狼嚎。这下再也瞒不过邻居们,他们向派出所报警说小区里出现了疑似狼的动物,派出所的民警几次登门调查,都被李微漪和亦风巧妙地蒙混过关了。可这毕竟不是长久之计,李微漪决定带着格林到朋友老肖在若尔盖草原上开的獒场去。众所周知,藏獒和狼是不共戴天的仇敌,这可愁坏了大家,怎么办呢?只能走一步看一步了,果不其然,到了獒场后,即便是平时性情温顺的小母獒小不点也凶狠地向这个不速之客扑来,在獒场工作人员的强力制止之下,格林才逃过了一劫。这之后,在不断地斗智斗勇中,格林与藏獒们居然化干戈为玉帛结成了獒兄狼弟。可是时间久了,李微漪渐渐发现,格林野外生存的能力在丧失,为了能成功的将格林放归自然,她毅然放弃了獒场相对舒适的生活,带着格林来到了条件更加艰苦的草原深处。在这里,她极力模仿着母狼的一举一动,成了名副其实的“狼妈”。在这里,她教会了格林捕猎的技巧,并使它认识了它生命中最大的天敌——人。终于,渐渐地,小格林被狼群接受,并在一个冬夜迈出了离开人类的的第一步。成为了世界上第一只也是唯一一只由人饲养又成功野化放归的草原狼。 这本书令我最感动的有两点,一是作者的坚忍不拔,二是小狼的知恩图报。为了野化放归小狼,作者放弃了城市生活,冒着高海拔地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读后感6篇 拿到《让我陪你重返狼群》这本书以后,我便一直没碰它,因为我讨厌狼。今年寒假的一天,我随便翻开,引起了我的兴趣, 于是我便认真品味起来。 整本书围绕着一只小狼所展开,虽然故事很简单,但却动人 心弦。这本书主要写了作者李微漪在草原上救活了一只小狼,并 把它带回家饲养。但在城市中管不住小狼的野性,经常和居民发 生冲突。李微漪只能把小狼带回草原,进行野化,在经历了无数 次生生死死,小狼终于回归草原狼群。 在读这本书之前,狼是贪婪的动物就深深印在我的脑子里。 什么《三只小猪》《小红帽》《小兔子乖乖》……狼都是一个反派角色。翻开成语词典“狼心狗肺”“狼子野心”……都是在说狼 是最坏的动物。所以刚看这本书时,我是抱着抵触的心理去读的。可读完后,不管这故事是真是假,我还是被打动了,狼,看上去 凶狠,奸诈,贪婪,谁又能想到,“狼妈妈“生病时,不进温暖 的棚子,无论风吹雨打,还是睡意朦胧,都坚持守在窗边。“狼 妈妈”被一群大狗追咬时,奋不顾身地扑上去追赶大狗。冬天食 物匮乏时,总是跑出来之不易的猎物分享给“狼妈妈”……这些 真实又感动的事例,颠覆了我对狼的认知。 不仅是这样,狼对于自然生态的平衡也有一席之地。如果没

有狼,野兔会疯狂地吃光花草树木,传染病疯狂地席卷世界,自 然平衡就会遭到严重的破坏,现在很多人站起来为狼平反昭雪, 我也是其中之一。 读完《让我陪你重返狼群》我对狼有了一个新的认知,同时我也在思考李微漪的一句话“我救下的是一头孤狼的命,但我们能 改变整个狼群的命运吗?” 这是一本以命换来的书,完全颠覆了狼在人们心中的形象。 该故事讲述了一件这样的事:本书作者李微漪来到了诺尔盖草原 写生,竟阴差阳错地救了一只小狼。它触动了她内心最柔软的地方,于是,作者养了这只小狼并带它回城疗伤。最终,为了小狼 的自由,她返回草原,历尽千辛万苦后成功将小狼放归狼群。 在现代,狼在人们心中一直是凶狠、狡诈的象征。狼心狗肺、狼狈为奸、白眼狼……大家注意到没有,“狼”和“狠”只有一 点之差?再狠一点就是狼!人们猎杀狼、憎恨狼,但有没有想过 狼给我们带来的好处? 狼,猎食老弱病残的牛羊,完成自然法则中对物种优胜劣汰 的筛选,避免物种退化。 狼,严格控制繁殖过快的食草动物对草原的危害。 狼,捕猎大型猎物,其剩余狼食可帮助鹰、秃鹫、狐狸等动 物熬过严冬。 狼,不是草原的害兽,自然界最可怕的不是“兽行”,而是“人为”!

《重返狼群》读后感

《重返狼群》读后感 几次看到九岁的女儿捧着《重返狼群》看得津津有味,心中不禁疑惑:书中到底写了什么竟让她如此沉迷?在好奇心的驱使下,我利用假期时间阅读了这本书。 这本书讲述了一位成都女画家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写生时救活了一只刚出生的小狼,经过短暂的都市生活后,决定带小狼重返草原,回归狼群的真实故事。故事的主人公是作者李微漪和小狼格林,他们之间情同母子,血肉相连,拥有一段令世人赞叹不已的人与狼相互关心,和谐相处的经历。当奄奄一息的格林,听到她的一声长叹,摸索着一步一步投入她怀中时,他们就注定结下了不解之缘。从小开始,李微漪就任格林自由发展,不约束,不限制它,并在喧闹的城市中,一点点地培养它的狼性,使得格林能在离开狼群九个月之久后,独自在野外生活,重新回到狼群的怀抱。 李微漪的《重返狼群》看完,我的心久久难以平静,一种许久不曾有过的感动伴随着巨大的精神震撼升腾起来,格林最后离开它日夜相伴的“狼妈”重返狼族时一步一回头的情景,是那样的历历在目,每每想起,嗓子梗得生疼,那是一种怎样厚重的情感,才能让人与狼之间有着如此巨大的依恋与不舍!他们共同历经无数次的九死一生,一路相伴走到最后的离别。还记得在大雪封山,粮尽弹绝,面临生死威胁的时候,格林日夜狩猎,维持着自己和人类妈妈的生命。狼是一种何等护食的动物,却能忍着饥饿将它猎到仅有的

肉食和它的人类亲人分享。这种信任和爱,却也是“狼妈”用普通人无法想象的巨大牺牲换来的,“狼妈”与格林的这种厚重的母子深情,也深深地改变了我们根深蒂固的恶狼观念。 《重返狼群》中有这样一幕,李微漪带着格林再一次回到狼山时,原本被信奉佛教的牧民称为最圣洁的净土的地方,此时却被利欲熏心的牧民当做自己的冬季牧场,用一条长长的围栏围了起来。这净土一般的狼山都被人类霸占了,狼在若尔盖草原上还有属于自己的一片空间吗?当人类为了利益,为了狼皮,利用种种方法,用捕猎夹、毒药来杀害一匹匹草原的守护者——狼时,这个草原的平衡就已被打破了。狼的数量在逐年减少,鼢鼠和鼠兔少了天敌狼的威胁,大量繁殖,最终只能导致若尔盖草原青草不再,尘沙漫扬。 面对不断恶化的环境,我们人类真的需要反省自己,需要学会与懂得敬畏自然,尊重生命,感恩活着!对于自然界的其他物种,给他们留点生存的余地!很多年以前,若尔盖大草原遍地青草,了无边际,仿佛就是一个自由的天堂。可到了很多年后的今天,这样的美好早已不知飞往何方,只剩下处处可见的围栏和一条笔直黝黑的高速公路。人类束缚了草原,令圣洁美好的草原从此风光不再;人类束缚了狼,使鼠兔、鼢鼠繁衍过度,危害草原;人类束缚了太多的生命,最终只能被大自然吞噬。

重返狼群读书笔记

我非常喜欢一篇名叫《重返狼群》的书,读了四遍。书的主人公是一只父母双亡的草原小狼。它和“狼妈”李微宜共度了9个月的艰苦生活,终于重返狼群。没有人能够想象狼妈训狼法的风险有多大?用“九死一生”来形容十分形象,养活一只小狼十分艰辛,多次都危及生命。事实上小狼格林经历了不下十几次的死里逃生,就连狼女自己也多次与死神擦肩而过。最让我深深感动的是,在一次次死亡的威胁下,狼妈李微宜任然咬紧牙关,没有退缩,没有心软。她甚至为了小狼能够重返狼群,做好了自己可能成为狼群聚餐时的“一道主菜”的精神准备。李微宜不仅胆量超群,而且智慧也很超群,她竟带着只有3个月大的格林来到獒场,要知道獒可是狼的天敌啊!然而狼妈不惜几次冒着小狼命丧獒牙的危险,使小狼格林学会了察言观色,寻找保护伞,如后表示臣服……李微宜的这些努力小狼看在眼里暖在心里,一天狼妈生了重病,小狼格林竟把自己唯一的存量半只野兔给了李微宜。这是多么感人啊!最后狼妈成功把小狼放归狼群,放归到了属于格林自己的家。 看完这本书我沉默了许久,我心里想为什么这么多人对某种动物有偏见呢?难道《伊索寓言》中狼或狐狸都是反面角色,他们难道就应该被别人视为不仁不义者,白眼狼,狼狈为奸吗?有些人说狼残忍总是吃一些可爱的小动物,可你想想一批狼难道不吃肉,只会乖乖跟在一群羊后面吃草吗?有些人说狼残忍,但他们不想一想活剥狼皮更加残忍。所以请大家不要对任何动物有偏见,跟不要伤害动物。 今天我走在大街上,突然看见一个男人的皮包上挂着一条棕色狼尾巴!这尾巴在风中一摇一摆好像在说:“可恶的人,你们竟把我们的尾巴给拔下来当装饰!”我在远处还偶然听到那个男人笑着对朋友说:“我最爱狼了,做生意就要有狼性,看我这狼尾巴,多好看。”听到这话我心里顿时我冒三丈,你就是这样爱狼的吗?你什么时候从狼的角度想一想,你难到不知道它们是多么痛苦吗?你爱它就是用它的皮当装饰的吗?你难道不知道自己是多么的愚蠢? 记得还有一次,我在电视上看到了一位歌唱演员在唱齐秦的歌《狼》之间她身上披着一身狼皮,嘴里唱着“我是一匹来自北方的狼……”她不感到这非常残忍吗?为了收益高,为了更漂亮,为了更像狼,就把狼皮披在身上。那你还不如唱我是一个残忍的人呢! 好了说到这里我请大家不要对狼,或一些名声不好的动物有偏见,它们也许是被逼的才吃可爱的动物,它们又也许自己天生聪明而被别人看成了狡猾。更不要去伤害他们,他们的皮毛也许真的十分漂亮美丽,也许真的十分温暖舒适,可这也是属于它们的,请不要为此去残忍的杀害它们,我们都要做个有爱心的人,拥有一颗爱护动物的心。

《重返狼群》观后感5篇

导语狼,残暴,凶狠,狡诈,像人性,真诚,热情,调皮,爱,也像人性。下面是为大家收集关于《重返狼群》,欢迎借鉴参考。 《重返狼群》观后感1 纪录片电影《重返狼群》是一个很好的电影,看电影的过程中很多感慨,很多悲痛,看到小狼对着电视机学习狼嚎,看着小狼第一次在草原上奔跑,看到格林一步步长大,格林为他受伤的妈妈从山的那边牵过来一匹马……电影结束的那一幕,我感到一种怅然若失。感觉着内心的那股子野性和自由在同全世界的温情道别。我也更深刻地感悟到,自由从来都不是没有代价的。牺牲生命也不会如此痛苦,格林牺牲的是这世上最温情的守候…… “他的捕食是虔诚的,不是我要杀,而是我想活。”很多人说只有人拥有信仰,看到格林的妈妈说出这句话的时候,我想那些人应当感到羞愧,狼的信仰才更加纯粹,更加虔诚,草原上的狼对于自身的行为都是心存敬畏,我认为我这么说是谨慎的当狼奔走草原上,那是我所看到的最虔诚的眼睛,那是我所看到的最深重的步伐,他们心存敬畏,他们心有所终,他们才真正懂得不忘初心。 电影画面粗制滥造,但是瑕不掩瑜,遮掩不了电影本身想要表达的追求自由和信仰的内涵。我不想俗气地说一句“狼,终归属于草原。”我也不想俗气地说一句“是狼先天的基因。”当然,这是存在的,与生俱来的狼性,命中注定的奔跑。但我更想说的是,格林的命运是其他的那些被射杀、被圈养的倒霉的狼们所不具

备的,他遇到了懂得他的妈妈,那个把他养大,陪着他一步一个脚印重新拾起梦想和本来就应属于他生活的妈妈。完美的故事总是如此,不可能一向凄惨,也不可能一向痛苦,只是在悲喜之间不断转变,最后,故事的主人公心灵上总有完美的蜕变。格林就是如此。谢谢格林跟他的妈妈,让我们看到了这样一个故事,让我们明白在这世上,有这如此纯粹的亲情。她是真的懂他。“他的捕食是虔诚的”,“格林!快跑……”““还有什么比活着更重要?自由。”“我是爱你的,你是自由的”……格林如此幸运,而微漪同样也是如此,因为格林,她重新认识了世界,她的心重新拥抱了自然。 当一匹被人们饲养过的狼重新奔走在草原,他的身上已经完全没有了在人世的痕迹吧?我没有望见,他记住了最深沉的感情,但是在自然中,在草原上,在天地之间,他只能高傲地生存,迈着高傲地步伐,这是我们人类所能够看到的高傲,但他的内心是否真的那么高傲呢?这无从得知,狼的命运让狼无从选取。其实格林也无从选取,在电影落幕的那一刻,格林奔向他的同伴前,风对微漪说“把他带回来吧,那里太危险了。我们养他一辈子。”微漪没有那样做,那并不是微漪的选项,不舍地分离是无从选取的结果。在真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信仰面前,永久没有选项,在自由面前,永久没有选项。 格林幸运地奔向了属于他的自由,道别了这个世界上最温情的守候。看到那里,我忍不住转头看看观众们是否有人在哭泣,是否有人在沉思,我也希图释放出自己内心的沉重……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三篇

《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三篇 导读:本文《重返狼群》读后感500字三篇,仅供参考,如果觉得很不错,欢迎点评和分享。 【篇一】 今天,我读完了偶像李微漪的《重返狼群》,这已经是第五遍了。寒假里,我和妈妈观看了电影《狼图腾》,之后买下了《狼图腾》、《小狼小狼》、《重返狼群》这三本书,其中我最喜爱李微漪的这本养狼纪实文学。 “狼女”李微漪在若尔盖草原牧民家里看到了一只小狼,她便把出生十五天的小狼带回了城市里。小狼名叫格林,李微漪像对待自己孩子般照顾格林。格林喝奶时,她便轻轻地抚摸格林,站在一旁的“狐狸”(宠物狗)看在眼里,醋在心里。格林长大了,吃骨头时,连骨髓都吃光,狼性逐渐显露。李微漪带着格林出去散步,别人遛狗,她遛狼。结果有一次,格林自己跑上街了!李微漪感觉到城市对于格林已是危险丛生,要把它放生回草原。在草原,李微漪认识了几位养藏獒的蒙古人,别人都说,狼与藏獒天生是仇人,但是,李微漪不怕藏獒咬格林,与格林在獒场中找藏獒玩。果然,格林和藏獒很快就混熟了,狼也有藏獒狗仔队呀!后来,只要格林一嗥,远处或近处总会有亲族的召唤,最终,格林深情地看了看自己的“母亲”,在雪中拔出前肢,离开了人类…… 李微漪非常疼爱自己的“孩子”格林,为了让格林重返狼群,找

回野性,她付出了许多。而平日护食、抢食的格林也懂得感恩,在李微漪病重时,把自己仅存的口粮给了她。李微漪与格林共同谱写了一则感人至深的人狼传奇! 【篇二】 在茫茫若尔盖大草原上,狼群在驰骋,寒风拂过它们的毛发……雪后的天空重现碧蓝和空灵,远山的起伏如巨狼的脊背。若尔盖在素裹中恢复寂静,时不时传来牧羊人的高歌。是的,除了羊群、牧羊人,狼这个族群才是大草原的主人。 为首的那只狼是我们故事的主人公,看它矫健的奔跑姿势、优美的捕食弧线,没有人会想到,这只在狼群中有一席之地的狼王,小时候曾被人类收养,并且是世界上第一只由人类长大并成功放回草原生存下来的狼子—格林。收养它的,正是此本书的作者李微漪。她当年在若尔盖草原听说了一则让她唏嘘不已的故事:一只公狼为了养活妻子和一窝嗷嗷待哺的小狼,不惜冒着生命危险去人类牧场偷羊。这里不是动画片里的青青草原---它被狼夹子夹住了,在挣扎中它咬断自己被夹住的脚,拼命去寻找它的妻子,可是三只腿的“灰太狼”没有逃脱厄运,被看家大狗扑倒在地咬死。它的妻子和孩子失去了生活支柱,接二连三地死去,只有一只小狼—我们的“格林”幸存了下来,被闻讯赶来的李微漪接回家,改变了格林的生活轨迹。 对于狼来说,城市里的危险,便是人类。人类不会容忍一只野兽生存在他们身边,给他们带来威胁。李微漪将它藏进了自己的画室,于是发生了一系列让人啼笑皆非的事—格林与宠物犬争抢奶、争狗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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