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试行)的通知

【法规类别】卫生综合规定

【发文字号】阳政办发[2014]103号

【发布部门】阳泉市人民政府

【发布日期】2014.09.28

【实施日期】2014.09.28

【时效性】现行有效

【效力级别】XP10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试行)的通知

(阳政办发〔2014〕103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单位,省属以上企业:

《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试行)》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阳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2014年9月28日

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试行)

为了加快形成“职责明确、协调有序、信息畅通、共同参与”的合作机制,构建政府统一领导、多部门共同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工作机制,有效整合我市现有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力量,建立统一完善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协调体系,密切各部门在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中协同配合、形成合力,圆满完成各类卫生应急处置任务,保障公众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最大限度地减少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负面影响,根据《山西省履行<国际卫生条例>加快推进公共卫生应急核心能力建设实施方案》和《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特制定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门协调联动机制。

一、组织领导与指挥机构

为切实加强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领导,实现“统一指挥、协调有序、部门联动、迅速高效”的应急管理机制,建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一)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组长由市政府分管卫生的副市长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市卫生局、市委宣传部、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市农业委员会、市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公安局、市教育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民政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市科学技术局、市林业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商务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旅游局(外事侨务办公室)、市气象局、阳泉供电局、市红十字会、武警阳泉市支队、北京铁路局阳泉站、中国移动阳泉分公司、中国联通阳泉分公司、中国电信阳泉分公司等有关部门(依据事件类型可临时增加)。

领导组负责研究决定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策略,统一领导和指挥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部署各项防控措施,组织开展督导检查。

(二)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

根据《阳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阳泉市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规定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需要,适时成立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作为负责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的指挥机构。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市长担任,副总指挥由市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市卫生局局长担任,成员由市各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并根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性质和应急处置工作需要确定。

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卫生局。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进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的处理工作,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的指令,启动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统一组织和指挥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置工作;向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工作领导组提出结束应急状态的建议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成立本级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切实做好本区域内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

1.综合协调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等相关部门和专家委员会组成。

负责综合协调内部日常事务工作;负责会议的组织和重要工作的督办;负责信息管理工作;负责专家委员会的联系和协调;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2.交通检疫组。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旅游局、北京铁路局阳泉站、市交通运输局、市

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交通卫生检疫查验工作,督促落实交通工具及其候车室的各项防控措施;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3.医疗防疫组。由市卫生局牵头,市教育局、市农业委员会、市公安局、市民政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订相关诊疗和防控技术方案,统一组织实施医疗救治和防控应急措施,并组织对落实情况的督导检查;提出完善应对策略和措施的建议;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4.后勤保障组。由市财政局、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牵头,市经济与信息化委员会、市民政局、市卫生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武警阳泉市支队、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住房保障和城乡建设管理局、红十字会、市商务局、市气象局、市科技局、市供电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市工商局、市环境保护局、移动阳泉分公司、联通阳泉分公司、电信阳泉分公司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统筹和协调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工作;评估和协调防控应急物资供需、储备、运输等事宜;协调安排防控应急和医疗救助物资保障专项资金;督促和检查各项保障措施落实情况;监测和保障生活必需品等市场动态及供给,维护市场秩序;负责保障应急工作信息畅通;对因参与应急处置工作致病、致残、死亡的人员,给予相应的补助和抚恤;协助政府及时归还征用的物资、设施、设备或占用的房屋、土地,对损毁、损失的征用财产给予合理补偿;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5.宣传报道组。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各新闻单位等有关部门组成。

负责应急处置的宣传报道和舆论引导工作,跟踪市内外舆情,及时澄清事实;协助相关部门宣传卫生应急知识;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6.畜牧兽医组。由市农业委员会牵头,市发展与改革委员会、市财政局、市林业局、

市卫生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制定人畜共患传染病动物疫情监测与防控技术方案,组织动物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储备及相关技术培训;负责人畜共患传染病动物疫情防控相关的信息管理;指导各地稳定养殖业生产;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7.对外合作组。由市政府外事侨务办公室牵头,市卫生局、市公安局、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等相关部门和单位组成。

负责协调和处理卫生应急涉外及涉港澳台地区事务;负责收集境外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及防控相关信息,并通报有关部门;协助职能部门通报情况,接待国际组织考察,办理国际援助等方面工作;负责掌握我市公民在境外国家或地区的疫情流行情况,并指导做好防疫工作;负责市内外公民和港澳台人员救治的联络工作;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8.社会治安组。由市公安局牵头,武警阳泉市支队、市住建局等相关部门组成。

密切关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动态和社会动态,及时依法处置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有关的社会治安突发事件,维护社会稳定;协助有关部门依法落实强制隔离措施;承办应急指挥机构交办的相关事项。

(三)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指挥部办公室(市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办公室)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