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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理)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

(整理)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
(整理)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

附件:2007年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实施办法

一、工作目的

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旨在全面、及时、动态地反映本年度我区基本单位的变动情况,保障基本单位名录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更新,使其成为一个覆盖范围全面、信息内容可靠、动态更新快捷、随机查询方便和系统运行安全的“活库”。

二、统计范围、填报内容及时间

(一)统计范围

调查核实按“在地统计”原则进行,行业范围包括第一、二、三产业,覆盖《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及代码》(GB\T 4754-2002)全部行业。

调查核实的对象为荔湾区辖区内新增法人单位及其属下的产业活动单位,以及异地迁入单位。

(二)填报内容

区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内单位填报《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附表1)。

区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外实际存在的新精品文档

增或迁入的单位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附表2)、《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附表3)。

(三)调查时间

基本单位调查核实的时点是2007年8月31日,时期资料为2007年开业月份至年底的预计数。

三、职责分工

(一)区统计局按市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的机构、人员、物资的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调查核实实施办法,利用宣传栏、政府网等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工作,组织街道、社区居委会张贴《广州市统计局致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对象的一封信》,负责对辖区内调查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及本地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

1.按时上报区有关部门提供的新增、变更和注销单位名录资料。

2.根据调查核实单位数量组织落实全区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组织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级统一培训,负责对社区居委会调查员进行业务培训。

3.负责打印本地区《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

4.组织指导员和调查员对新增单位进行实地调查。

5.按要求对本辖区内各街道的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调查核实数据进行审核、验收、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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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不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的企业单位,按统计执法程序开展统计执法。

(二)各街道按区的统一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好调查核实的机构、人员、物资的落实工作。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发动工作,根据本辖区调查工作量选调足够的调查员,负责组织做好本地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组织实施和质量控制工作。

1. 各街道在8月13日前成立机构,指定专人负责本辖区内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的具体组织实施。

2.根据调查核实单位数量选调调查指导员和调查员,组织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级统一培训,组织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参加区的业务培训。各街道在8月17日前将调查核实工作的指导员和调查员名单上报区统计局。

3.组织调查员持《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逐户上门进行调查核实,布置已掌握的、市下发新增单位名录外实际存在的新增单位和异地迁入单位填报《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

4. 将调查核实中发现的规模(限额、资质)以上的企业,及时上报区的相关统计专业人员。

5.按要求对本辖区内的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对调查核实数据进行审核、录入、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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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对不配合调查核实工作的企业单位,向区提供统计执法线索。

四、业务培训

调查核实的业务培训实行“分级培训”原则。

(一)区和街的调查指导员及数据处理人员参加市统计局组织的调查业务及数据处理的培训。

(二)街道负责组织本辖区内的社区居委会调查员参加区的业务培训。

五、数据处理及上报要求

(一)基本单位调查核实数据处理使用国家统计局的基本单位年报程序。

(二)程序使用要求

1.各街道分别在基本单位年报程序中建立“××街下发新增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两个目录。

2.将下发的“××街下发新增单位”导入基本单位年报程序中“××街下发新增单位”目录下。根据审核无误的《2007年广州市新增单位调查核实表》资料核对和修正名录库中已有的属性指标、录入其他属性指标及数据指标。对经核实确已关、停、并、转的企业,须按实际情况填写“单位变动”项和“营业状态”项,但不能作“删除”处理。

对没有找到、不存在或已迁移到其他区的单位,须在“单位精品文档

变动”项中注明“不存在、迁出、停业、关闭、合并”。但不能作“删除”处理,对迁移到其他街道的单位要及时反馈给区统计局。

3.对于下发新增单位名录(“2007清查核实库”)外的新增单位或异地迁入单位填报的《法人单位基本情况表(101-1表)》和《产业活动单位基本情况表(101-2表)》,必须在程序中“××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目录下录入,并需在“单位变动”项注明“新增”标识。

(四)按要求上报已通过审核的“××街下发新增单位”和“××街下发名录外新增单位”。

(五)若各街道掌握辖内2006年基本单位名录库中单位的变动情况,可另库上报变更单位名录。

六、质量控制及验收

基本单位调查核实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采取分级负责制,区、街道负责本级的质量控制和验收工作的组织、实施,并指导和检查下一级的调查核实工作。质量控制贯穿于调查核实的全过程。

各级调查核实机构和调查核实人员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的规定,恪守职业道德,做好对调查核实资料的保密工作。

(一)质量控制

1.准备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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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街道必须根据本地区的实际,加强培训的组织协调,采取措施确保指导员、调查员参加市、区的培训,每名指导员、调查员必须参加培训后方可上岗。

2.调查核实工作

(1)区统计局对各街道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进行业务指导和实地抽查,检查新增单位的漏报情况和指标的填报质量,督促基层及时进行查漏补缺。

质量检查的具体作法是:

①选定抽查区域,持已填报的调查核实表上门进行核对。单位实际资料与调查核实资料不一致的,界定为填报差错,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填报差错质量表》(附表4);对市下发调查核实单位名录中实际存在,但没有进行调查核实的单位,界定为漏报单位,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单位漏报报告表》(附表5)。

②区统计局随机抽取调查核实表进行机表核对,机表资料不一致的界定为录入差错,填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录入质量报告表》(附表6)。对差错率超过允许范围的,要求全面重新复录,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差错率不得大于1%;漏报率不得大于3%。

(2)各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下一级调查核实工作的质量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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①将下发的新增单位名录库与基层上报的调查核实表进行核对,核对下发单位与上报单位数目是否相符,防止漏报。

②检查是否存在指标、代码漏填或错填现象。发现漏填或错填指标的,应及时与填报单位联系,进行补填或更正。

③对下发新增单位中未能填报报表的单位进行抽查,防止漏报。

(3)指导员和调查员负责对辖区内单位填报的调查核实表和基本单位情况表(101表)的质量控制。

①将单位的各种证照与调查核实表中记录的属性指标逐一核对,修正已发生变更的指标,仔细询问并认真填写表中尚空白的属性指标和经济指标(已经营业的单位原则上不能存在经济指标空白的情况)。审核的重点有:

a.属性指标应与执照或证书一致。

b.行政区划代码应与单位实际所在地一致。

c.行业类别代码应与单位主要业务活动一致。

d.产业活动单位归属法人单位的指标应与其法人单位一致。

e.调查核实表中经济指标的计量单位应与报表要求一致。

②对已核实过的调查核实表中的指标及代码进行逻辑性审核。逻辑性差错应及时咨询填报单位并更正修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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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处理工作

(1)调查核实使用国家基本单位年报数据处理程序。各街道调查机构负责组织数据录入工作,要求组织足够的设备和技术力量,建立岗位责任制,数据录入、审核每个环节都要明确责任人。录入员须在录入时对程序中已有的指标资料进行核对,按调查核实表的内容进行更正与补充。

(3)录入完成后,须按国家程序对全部指标数据进行审核,对于审核发现的错误清单,必须查明原因进行校正,校正情况须在调查核实表上记录,审核无误方为合格。

(二)质量验收

1.验收要求

(1)各街道对调查核实资料进行严格把关,对总量进行核对,在规定时间内补报漏报单位和差错资料。

(2)各街道要对社区居委会上报调查核实资料的进行审核验收。所有调查表在街道做数据处理前要经过区统计局的审核。

2.验收方式

(1)对调查核实工作的进度和完成情况进行验收。事中督促按时上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中工作进度表》(附表8),事后督促按时上报新增单位名录库和《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工作完成情况表》(附表9),核实下发调查核实单位量与各调查员上报单位数量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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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数据质量

各街道上报的数据库必须通过基本单位年报程序审核,审核结果填写上报《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数据质量验收报告表》(附表10)。

差错率=一类差错/上报单位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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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准备阶段

二、培训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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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门调查核实阶段

四、数据处理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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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填报差错报告表抽中区域名称:

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

区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年月日

报送日期:年月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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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单位漏报报告表抽查区域名称:

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

区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年月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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荔湾区基本单位调查核实事后抽查录入质量报告表抽中区域名称:

街道调查机构负责人:

区检查单位负责人:

检查日期:年月日

报送日期:年月日注:本报告表一式二份,其中:一份报上一级统计机构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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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道负责人:填报人:日期:

*1.迁出单位是指迁出荔湾区的单位,街道之间的迁移请提前上报区统计局,并相应减少核实后下发数

2.其他是指除工业、批发业、零售业、餐饮业和服务业外的其他单位(如农业、建筑业、交通运

输等)。

3.调查数量合计=存在+停业+关闭+迁出+不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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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上规模是指达到限额以上或规模以上标准的单位(请查询各专业的规定)

本表请于9月5日、9月13日分别上报区统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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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价咨询公司管理制度

河北锦麟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管理制度

目录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二章岗位职责 第三章人事管理 第四章员工守则 第五章财务管理 第六章技术档案管理 第七章质量控制制度 第八章保密制度 第九章企业印章管理制度

第一章管理大纲 第一条为了加强管理,完善各项工作制度,促进公司发展壮大,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特制订本管理细则。 第二条公司全体员工都必须遵守公司章程,遵守公司的规章制度和各项决定、纪律。 第三条公司的财产属股东所有。公司禁止任何组织、个人利用任何手段侵占或破坏公司财产。 第四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损害公司的形象、声誉。第五条公司禁止任何所属机构、个人为小集体、个人利益而损害公司利益或破坏公司发展。 第六条公司通过发挥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创造性和提高全体员工的技术、管理、经营水平,不断完善公司的经营、管理体系,实行多种形式的责任制,不断壮大公司实力和提高经济效益。 第七条公司提倡全体员工刻苦学习科学技术文化知识,公司为员工提供学习、深造的条件和机会,努力提高员工的素质和水平,造就一支思想和业务过硬的员工队伍。 第八条公司鼓励员工发挥才能,多作贡献。对有突出贡献者,公司予以奖励、表彰。 第九条公司倡导员工团结互助,同舟共济,发扬集体合作和集体创造精神。 第十条公司尊重专业人才的辛勤劳动,为其创造良好的工作条

件,提供应有的待遇,充分发挥其知识为公司多作贡献。 第十一条公司推行岗位责任制,实行考勤、考核制度,端正工作作风和提高工作效率,反对办事拖拉和不负责任的工作态度。 第十二条公司提倡厉行节约,反对铺张浪费;降低消耗,增加收入,提高效益。 第十三条维护公司纪律,对任何人违反公司章程和各项制度的行为,都要予以追究。 第二章岗位职责 总经理岗位职责 领导公司整体经营,全面负责公司管理,对股东负责,具体职责如下: (一)确定公司整体经营方针,确定公司年度经营计划及投资方案; (二)综合管理和调节各部门业务活动; (三)确定年度预算、监督预算执行,计划预算外支出; (四)拓展新业务且代表公司处理重要契约事项; (五)确定公司组织、分工和定员的基本方针; (六)决定各类规章制度的制定和修改; (七)决定公司的奖惩基本方针; (八)决定重要事项及其他请示汇报的决策。 经理岗位职责

中国民生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办法

中国民生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实施细则(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业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 保障我行授信业务健康发展,依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我行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实施细则所称授信是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是指占用银行信贷资金的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是指不使用银行信贷资金、仅使用银行信誉的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保函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是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是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实施细则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业务人员、授信审查/审批人员、授信管理人员、授信工作尽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我行从事的授信业务受理、客户调查、分析

评价、授信决策、授信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资产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我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业务人员指我行从事业务受理、客户调查等授信业务活动的授信工作人员,包括信贷员(主办、协办)、客户经理等。 四、授信审查/审批人员指我行从事分析评价、授信决策等授信业务活动的授信工作人员,包括信贷经理、信贷主管、支行副行长、行长、公司业务部门副总经理、总经理、分行授信评审部评审员、总经理、区域评审中心和总行评审中心评审员、贷审会委员、贷审会秘书长、贷审会主席(主任委员)、信贷审查官、总行授信评审部总经理、首席信贷执行官等。 五、授信管理人员是指我行从事授信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资产管理等授信业务活动的授信工作人员。根据所从事的工作性质和工作内容,该部分人员可能包含所有的授信工作人员。 六、授信工作尽职指我行全部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实施细则规定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七、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我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律师尽职调查工作方案 银行等金融机构,在经营过程中最大的风险来自资金回收风险,那么在放贷或开展其他金融衍生业务过程中,利用律师专业知识和身份提前知悉业务相对方的经营、资产和负债等情况,收集业务相对方的详细资料并作实地验证和取证,作出综合性的资信评估和风险评估,撰写全面性的法律意见,作为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日常业务的参考和凭据,从而降低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经营风险。律师尽职调查就是针对银行等金融机构业务通过对业务相对方详细、全面的实地调查和资料收集工作对企业和个人资信、还贷能力、可能出现的风险等进行事先分析和评估而专门设立业务种类。 第一部分: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及价值、意义 一、律师尽职调查的涵义 律师利用其专业知识对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经营管理合法性、资产、债权债务、诉讼等情况进行书面及实地调查,透过法律视角对相关材料、信息进行甄别、分析,银行等金融机构提示业务可行性及风险,出具综合性法律意见并附相关调查资料。 二、律师尽职调查的价值和意义:

1、改变信息不对称的不利状况,以利于对相业务信息的全面了解。 2、明确法律风险和法律问题,判断其性质和对决策的影响。 3、甄别业务相对方。 4、就相关法律风险的承担、法律问题的解决进行谈判,事先明确权利义务,及时调查业务实施方案,防范风险产生。 5、避免业务失败或陷入纠纷,对业务相对方现存和潜在的法律风险作出专业判断,为银行等金融机构最终的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6、律师尽职调查的结果对双方最终能否达成业务协议及业务品质起着非常关键的作用。 第二部分:律师尽职调查遵循的原则 一、全面原则 1、调查内容全面:调查业务相对方的主体资格、股权结构、治理结构、关联关系;业务;资产;债权债务;重大合同;诉讼及争议;管理层和员工;税收;外汇;环保;等等。 2、材料全面:调查所有可调查的材料,——包括业务相对方在各部门的材料及自身的相关材料。 二、透彻原则

造价咨询管理办法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管理,提高工程造价咨询工作质量,维护建设市场秩序和社会公共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实施对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应当遵守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工程造价咨询企业,是指接受委托,对建设项目投资、工程造价的确定与控制提供专业咨询服务的企业。 第四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应当依法取得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并在其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五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从事工程造价咨询活动,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诚实信用的原则,不得损害社会公共利益和他人的合法权益。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干预依法进行的工程造价咨询活动。 第六条国务院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统一监督 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建设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的监督管理工作。 有关专业部门负责对本专业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实施监督管理。 第七条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应当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鼓励工程造价咨询企业加入工程造价咨询行业组织。 第二章资质等级与标准 第八条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分为甲级、乙级。 第九条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人数不低于出资人总人数的60%,且其出资额不低于企业注册资本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且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15年以上;

尽职调查资料清单(参考版)

尽职调查清单 1 公司基本情况 1.1公司当前的基本情况 1.1.1公司在工商局的全套登记资料,最新的经工商局年检的营业执照 1.1.2公司当前的股权结构图,请披露到实际控制人; 1.1.3公司当前的内部组织机构图及公司各职能部门的主要职责(以表格方式表述); 1.1.4公司及其控股和参股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法人机构代码证副本、公司章程公司控股和参股公司涉及的资料: 公司所有境内外子公司/企业、分公司、办事处、研究所等(请注明该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其他投资者及该等控股子公司及参股子公司的股权结构);公司控股、参股公司、企业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或其他下属单位的注册登记证明公司所投资公司的验资报告、以非货币资产出资的评估报告;关于设立各子公司/企业的协议书及其修改协议;关于设立各子公司/企业、分公司、办事处等的董事会决议等内部批准文件。 1.1.5行业主管部门或审批机构作出的最新有效批复、批准证书或其他证明文件; 1.2 公司历史沿革情况 1.2.1公司设立及历次股本变动情况及相关法律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起人协议、董事会和股东会决议、增资合同、审计报告、验资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文件、工商变更登记等; 1.2.2公司章程及历次修改情况; 1.2.3公司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历次变更情况; 1.2.4最近三年内公司的经营业务、经营资产、管理层是否发生较大变化,最近 一年内公司的股东结构是否发生较大变化;

1.2.5公司成立后至今历次重大资产重组情况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政府部门批文、法院裁决书、工商管理变更登记材料、重大资产重组合同、协议、验资、评估报告等; 1.2.6公司设立至今历次评估报告、历年审计报告; 1.2.7公司历年年检材料; 1.2.8主要股东(追溯至实际控制人)营业执照及基本情况说明:成立时间,注册资本,股权结构,经营范围和主营业务,控股及参股公司,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等,说明其持有公司的股份是否存在任何因被质押、诉讼等引致的纠纷或潜在纠纷。 1.3 股东情况和股权结构图、控制关系图 1.3.1对公司有实际控制权股东的基本情况,其他主要股东的基本情况(包括主要股东的主营业务、股权结构、生产经营等情况); 1.3.2验资报告及股东名册或出资证明书;如有任何股东对公司以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出资,有关该等实物、技术、土地使用权等非货币财产的评估报告、股东向公司出资时办理移交手续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资产交接文件、共同签署的资产清单及/或产权登记证。若未办理手续,请书面说明资产实际移交的情况; 1.3.3公司最近一期股东名册以及对股东情况的说明;公司当前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章程;公司当前主要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最新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说明主要股东之间存在的关联关系,如果不存在也请说明;说明股东之间一致行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协议,如果不存在也请说明;说明主要股东所持发行人股份的质押、冻结和其它限制权利的情况;说明控股股东和受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支配的股东持有的发行人股份重大权属纠纷情况; 1.3.4说明主要股东和实际控制人最近三年内变化情况或未来潜在变动情况;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错误!未找到引用源。错误!未找到引用源。 (银监发〔2004〕51号2004年7月25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

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第十二条商业银行确定目标客户时应明确所期望的客户特征,并确

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管理办法

目录

1、目的 为规范公司投资银行业务尽职调查工作,提高项目承做质量,防范投资银行业务 风险,制订本办法。 2、适用范围 2.1 本办法适用部门:投资银行总部。 2.2 本办法适用业务:股份有限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和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等项 目的发行上市尽职调查工作。 3、定义和缩写 3.1 尽职调查:指项目组、保荐代表人对拟推荐公开/非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进行全面调查,充分了解发行人的经营情况及其面临的风险和问题,并有充分理由确信发行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指引》等法律法规及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发行条件以及确信发行人申请文件和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真实、准确、完整的过程。 4、职责与权限

5、政策 5.1 项目组参与尽职调查工作的人员应能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专业胜任能力。 5.2 本办法由投资银行总部负责解释、修订,并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6、工作程序 6.1 项目组应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证监会的规定,依据尽职调查指引对发行人及其发起人、大股东、实际控制人进行尽职调查。 6.2 项目组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无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专业意见支持的内容,应当进行充分、广泛、合理的调查,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和披露的内容进行独立判断,并有充分理由确信所作的判断与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的内容不存在实质性差异。 6.3项目组应当结合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对发行人公开发行募集文件中有中介机构及其签名人员出具专业意见的内容进行审慎核查。 6.4 项目组所作的判断与中介机构的专业意见有异议的,应当主动与中介机构进行协商,并可要求其做出解释或出具依据;发现专业意见与尽职调查过程中获得的信息存在重大差异的,应当对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复核,并可聘请其他中介机构提供专业服务。 6.5 项目人员应建立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尽职调查工作底稿包括但不限于:项目人员在完成项目过程中形成的工作记录及在工作中获取的各类文件、会议纪要、谈话笔录等资料。项目组可参照《IPO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一)及《再融资尽职调查提纲》(附录二)制作尽职调查工作底稿。 6.6 工作底稿应如实反映项目计划的制定和实施情况。项目组应在尽职调查、申报材料制作及股票承销的其他业务环节中及时、准确、真实、完整地制作工作底稿。投行内核部/质量控制部负责对工作底稿进行监督检查,工作底稿的质量是评判项目人员是否勤勉尽责以及项目人员年终考评的重要依据。 6.7 项目组应对发行人提供的资料进行认真研究,并对与本次发行相关的重大问题进行专题调查。 6.8 项目组应在专题调查的基础上,制作专题调查工作底稿。如发行人按资料清单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专题调查要求的,项目组应要求发行人补充提供资料,并将补充资料按顺序

造价咨询公司薪酬管理办法

湖北**造价管理咨询公司 薪酬管理管理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强化工程造价人员竞争意识,提高工程造价管理的质量与造价人员的劳动薪酬,规范公司工程造价员工薪酬计取程序,合理控制公司运营成本,正确评价员工劳动价值,结合全洲集团(以下简称集团)及**造价管理咨询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所有员工劳动薪酬结算。 第二章技能分等定级 第三条专业造价技术人员技能表现等级分为初级、中级、高级三个等级,享受对应级别的业务服务奖金。 第四条技能表现等级实行浮动考核制,每季度为一个考核周期,按考核标准及结果,确定该季度技能等级及业务服务奖金标准。 第五条专职造价人员考核标准为该考核周期内完成造价成果的算术平均误差率,平均误差率=(复核调整造价/送审造价)/单位造价成果数量。 第六条技能等级、平均误差率及业务服务奖金系数对应标准如下: 第七条考核周期内平均误差率大于6%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第三章薪酬结算标准 第八条薪酬组成 一、总工室总经理、副总经理及行政人员薪酬按集团公司标准执行; 二、总工室专职复核人员,实行基本月工资+业务服务奖金+年终综合奖金; 三、专职造价人员,实行基本月工资+业务服务奖金+年终综合奖金; 四、总工程师及组长,另行享受岗位行政津贴; 五、业务引荐奖金,引荐人均可另行享受。 第九条薪酬标准 一、公司造价专业技术人员基本工资为3000元/月、2000元/月两个档次,组长

行政津贴300元/月,总工程师行政津贴2000-3000元/月,总额控制在年度经营总收入的15注右。不能独立工作的造价人员基本工资按600-1000元/月执行。 二、公司专职复核人员业务服务奖金按公司制定的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定额标准及高级技能奖金系数执行。专职造价人员(小组)业务服务奖金按公司制定的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定额标准及对应核定的技能奖金系数执行。定额标准以外的项目或业务,由公司总工室另行制定业务服务奖金标准。 三、年终财务核算,确定经营利润后,发放年终综合奖金,具体奖金方案报集团审批后执行。 四、造价人员连续三个月月度平均业务服务奖金低于其月度基本工资时,取消其低于月份的基本工资;连续六个月时,自动解除劳务合同。 第十条业务引荐奖金,按该项合同服务收费金额的10%+取(含经营 费用)。 第十一条造价成果评价 一、造价成果时间评价,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造价管理/咨询服务,时间评价系数为1 (即要求完成工作时间),时间修正系数为(1-延后天数/定额天数)。 二、造价成果质量评价,达到预定标准,质量评价系数为1,质量修正系数为(1-复核调整造价/送审造价)。 专职造价人员业务服务奖金二基准业务服务奖金邓寸间修正系数濒量修正系数。 第十二条因造价管理咨询服务表现优异,委托人另行给予的奖励,专职造价人员、总工室及公司按3:3:4分享。 第十三条因造价管理咨询服务履职不全,委托人扣罚服务费,责任人不享受该项业务服务奖金,另承担扣罚金额的10-30%。 第十四条员工股本收益,按股东协议执行。 第四章薪酬结算办理程序 第十五条薪酬结算条件 一、员工基本工资按月发放,原则上每月10日发放上月度基本工资。 二、集团外造价咨询服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可与服务团队(个人)结算业务服务奖金,或业务引荐人奖金,但奖金支付原则上以公司全额收回 咨询服务费为前提; 三、集团内造价咨询服务经委托人书面确认后且办理完造价资料及成果文件(含电子档)移交后,可与服务团队(个人)结算业务服务奖金,奖金随当月基本工资一起发放;

尽职调查清单(详细版)

尽职调查清单 一、企业基本情况调查 (一)公司基本法律文件 1.最新已通过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公司现行有效的章程,以及设立至今,历次修订的并经工商登 记备案的章程; 3.公司设立以来,历次工商变更登记后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 印件; 4.公司及分公司、控股子公司经营资质的相关证明文件(没有请 省略)。 (二)公司设立的情况介绍 1.相关政府部门对设立公司的批准文件(含批准证书),政府批 准的公司协议(含补充部分)、合同。 2.改制重组协议(如有);合资协议(如有) 3.资产评估报告 4.审计报告 5.验资报告 6.公司设立时的营业执照正本、副本复印件 7.公司设立时的章程 (三)公司演变情况介绍 1.公司注册资本、股东及股权结构、法人代表变更情况;

2.公司业务扩展和转变情况; 3.公司发展中主要历史事件和变动; 4.历史遗留问题和影响(请就各问题作出专项说明); 5.公司发展过程中的合并、联合、重组事件及其原因和背景; 6.公司自成立以来的所有董事会成员和高管人员的变动。 (四)公司股权结构情况 1.各股东名称; 2.各股东持股比例、持有股份性质。 二、公司管理: (一)公司组织结构 1.公司现在建立的组织管理结构; 2.公司章程; 3.公司董事会的构成,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监事会成员在外兼 职情况; 4.公司股东结构,主要股东情况介绍,包括背景情况、股权比例、 主要业务、注册资本、资产状况、盈利状况、经营范围和法定 代表人等; 5.公司和上述主要股东业务往来情况(如原材料供应、合作研究 开发产品、专利技术和知识产权共同使用、销售代理等)、资 金往来情况,有无关联交易合同规范上述业务和资金往来及交 易; 6.公司主要股东对公司业务发展有哪些支持,包括资金,市场开 拓,研究开发、技术投入等; 7.公司附属公司(厂)的有关资料、包括名称、业务、资产状况、

信用社(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共7页

信用社(银行)授信工作尽职免责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提升农村信用社信贷管理工作水平,促进信贷工作人员勤勉尽职,规范问题授信的问责与免责管理,根据《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银监发〔2019〕51号)要求,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授信工作尽职免责是指各级联社在辖内机构授信出现风险后,按照本办法规定,对授信工作各环节进行尽职调查,并根据尽职调查结论对授信工作人员作出是否追究责任的处理。 第三条各级联社对授信工作的问责与免责应遵循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标准统一、程序透明,尽职免责、失职追责的原则。 第二章组织机构 第四条各级联社应当设立独立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岗位负责本级联社为最终审批人的问题授信尽职调查工作,尽职调查人向同级理事长负责。 从事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的人员(以下简称尽职调查人员)应具备较完备的授信、法律、财务等知识,接受相关培训,并依据诚信和公正原则开展工作。 第五条各级联社应成立授信工作尽职评价委员会,由理事长任主任委员,相关部门派员参加,负责对本级联社授信尽职调查工作人员调查结果的审议、确认。 各级联社不得以召开社务会、贷款审查(咨询)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等形式替代授信工作尽职评价委员会的职能。 第六条授信工作尽职评价委员会对调查结果的审议、确认采取票决制,主任委员及其他委员均一人一票,以投票结果超过简单多数为会议结论。 授信工作尽职评价委员会可以邀请外部专家参加授信工作尽职评价

会议,应邀参会的专家可以有投票权。 尽职评价委员会审议调查结果的过程应当制作会议记录。 第七条被调查问题授信的原各环节授信工作人员,不得担任该笔问题授信的尽职调查工作。 第三章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的对象与范围 第八条各级联社对本级联社为最终审批人的授信出现风险后,应当启动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程序。 授信出现风险的基本特征是贷款出现逾期,或虽然未到期,但按资产质量五级分类的核心定义,已将其划分为次级及以下级次;且在未来90天以内不能收回或转化为正常形态,或问题授信已经呈加速恶化趋势。 第九条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的对象包括:信贷受理、调查人员,各级审查、审批人员,贷后管理人员,问题授信处置、管理人员。 第十条授信工作尽职调查的范围包括: (一)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环节; (二)分析与评价环节; (三)授信决策环节; (四)授信实施环节; (五)授信后管理环节; (六)问题授信处理环节。 第十一条在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环节,授信尽职调查人员应重点调查以下内容: (一)是否按制度收集、整理、补充、保管客户资料,客户资料有无遗失、毁损; (二)是否对客户提供的身份证明、授信主体资格、财务状况等资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有效性进行核实, (三)是否对客户进行现场调查,或客户发生突发事件后是否及时进行实地调查,现场调查、实地调查工作在信贷档案中是否都有记载。

第三方尽职调查实施细则

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 第三方尽职调查实施细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国铁建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股份公司”)对第三方尽职调查工作的合规管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及《合规管理工作总则》的要求,结合股份公司及所属各级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各单位对拟合作金额超过人民币50万元的第三方的尽职调查。股份公司应根据内外因素的变化定期评估设臵的该数额限定是否合理和正当。就拟合作金额低于人民币50万元的第三方,尽管不需按照本细则进行全面的尽职调查,但仍应进行对其基本的信息核查,以排除本细则规定的特定级别或第一级别的合规风险的情形。 各单位对采购相对方的尽职调查适用《采购合规管理实施细则》,各单位对招标人的合规资格审查适用《投标合规管理实施细则》。 第三条本细则涉及定义如下: (一)第三方系指各单位拟合作的代理、顾问、咨询师、代表、经销商、承包商、分包商、供应商、合资公司等第三

方,无论其为自然人、法人或非法人组织。 (二)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国家、地方政府、国有资源类公司、国有开发类公司等。 (三)国际组织包括但不限于联合国、国际货币基金组织(IMF)、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OECD)、世界银行等多边开发银行(MDB)和世界贸易组织(WTO)等。 (四)公务人员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人员: 1.政府的官员、雇员、代表以及代表政府或者经公共权力授权行事的人士; 2.国际组织的官员、雇员和代表; 3.行使公共权力的政治组织的官员、雇员、代表,或皇室成员; 4.政府直接或间接控制或施加决定性影响力的公共企业的官员。 (五)高风险信号系指用于提示第三方可能存在不合规行为的警示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可能存在腐败、欺诈、串通、胁迫、妨碍等多边开发银行可制裁的不合规行为、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股份公司《合规行为准则》或其他合规制度要求的行为。 (六)外部机构系指对法人、非法人实体或自然人等可以进行独立调查并提供信用及合规风险评级分析的机构。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管理制度 目录一、咨询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流程……………………… ,一,、工程结算审核及国家审计项目制度 ,二,、工程预算项目编制及审核制度 ,三,、工程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管理项目制度 ,四,、质量控制汇审制度及执行流程 5、成果报告书写规范 6、客户评价意见流程规范 7、咨询项目风险规避制度 8、咨询项目档案制度 9、外聘技术人员咨询项目质量控制制度二、办公室管理制度………………………………………… 1、咨询合同管理 2、咨询成果报告管理 3、造价师、造价员及其他人员资料管理 4、公司办公设施的管理 5、劳动纪律管理 6、公司综合事务的管理 1 一、咨询项目质量管理制度及执行流程 (一)、国家审计项目及工程结算审核制度 咨询项目为国家审计或社会工程结算审核时~公司各技术人员应按以下流程进行审计或审核: 1、接收委托方资料时必须在短时间内审核主要资料的完整性~如国家审计项目:项目立项文件、概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报告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投标文件、评标报告、中标通知书、施工合同或有补充协议、

会议纪要、往来文件、地勘资料、设计施工图、设计变更、签证资料、收方资料、送审结算书、竣工图、经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及施工方案、材料核价单、工程隐蔽资料、施工及监理日记、开竣工报告、质量检测报告、安全文明生产合格证等~以上资料尽量请委托方同时提供电子文档如:设计图、竣工图、送审结算书等。对社会其他结算审核项目可参照以上审核资料清单。 2、接收委托方资料时必须列资料清单并签字确认~如遇特殊情况未列~事后我司经办人员也应自行列出。咨询项目完成后清点资料对照清单交还委托方~尽量避免资料遗失情况的发生~在归还前发现有资料遗失时~经办人员必须及时主动告知公司主管人员共同处理。 3、各咨询项目由项目组长负责实施~根据咨询项目规模大小、委托方的时间要求、难易程度等~由公司技术负责人与项目组组长商讨该项目应投入的人员配制。对于小项目由公司技术负责人全衡后直 2 接交办技术人员。 4、常规审计项目按以下流程及思路进行审计,社会审核项目参照执行,: ,1,、编制审前调查记录, ,2,、查阅所有资料后编制审计实施方案,应根据各审计局要求编写,, ,3,、审核该工程前期工作流程环节的合法性如:项目立项文件、概预算批复文件、项目前期各职能部门的审批报告或文件、招标公告、招标文件。由其对应公开招标而未公开招标或直接发包的项目作为重点问题提出, ,4,、详细审阅招标文件~审阅重点: 1,、分析招标文件中造价部分的相关条款~同时对照施工合同有无相背之处。审核招标文件中对投标文件的计价要求、招标文件合同部分的计价原则及签订施工合同中计价原则的一致性~如有不同做问题提出。

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尽职调查材料清单 第一部分:公司基本情况调查材料清单 一、发行人基本情况 1、公司及子公司历史工商底档 二、发起人、股东的出资情况 1、发行人2014年1月1日起与股东之间的非交易性资金往来凭证 2、发行人与股东之间资金占用情况的说明及相关凭证 3、历次股权转让款支付凭证及所得税缴纳凭证 4、股东历次出资或股权转让所涉及股东自身的审批程序(可能包括但不限于股东自身的股东会、董事会、外管局审批等) 三、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情况 1、发行人的组织结构(参控股子公司、职能部门设置) 2、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5%以上)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3、实际控制人关于国籍、永久境外居留权、身份证号码以及住所的说明 4、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控制的其他企业的营业执照、公司章程、最近一年及一期的财务报告及审计报告 5、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起人及主要股东持有发行人股份是否存在质押或权属争议情况的说明及相关文件,出资资金来源的合法性、股东身份的合规性、是否存在代持或其他利益安排、是否存在重大诉讼、未来股权潜在变化等事项的承诺 6、发行人自然人股东的是否违法违规的证明 四、并购重组情况 1、并购重组涉及的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决议、独立董事意见 2、重组协议 3、政府批准文件(如涉及) 4、并购重组涉及的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中介机构专业意见 5、债权人同意债务转移的相关文件、并购重组相关的对价支付凭证和资产过户文件 五、员工及其独立性情况

1、关于员工人数及其变化、专业结构、受教育程度、年龄分布的说明(2013年12月、2014年12月、2015年12月员工名册(区分学历、年龄、专业结构、入司时间),工资表(含公司及个人部分社保及公积金缴纳情况)) 2、执行社会保障制度、住房制度改革、医疗制度改革情况的说明 3、根据员工名册抽查部分同事劳动合同 4、工资表和社会保障费用明细表 六、资产权属及其独立性情况 1、资产是否存在被控股股东、其他关联方控制或占用情况的说明 2、商标、专利、非专利技术、水面养殖权、探矿权、采矿权、版权、特许经营权等无形资产的权属证明、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专利登记簿副本、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国家版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国家知识产权局出具的证明文件、采矿许可证、勘察许可证的网络查询页、特许经营权颁发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与生产经营相关资质审批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工商登记机关出具的关于发行人股权质押或争议情况证明文件 3、房屋所有权证 4、土地使用权证 5、主要生产设备的购买发票 七、业务、财务、机构的独立情况 1、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从事的主要业务与拥有的资产情况。如存在业务交叉,相互占用资产、资源的情况,要特别说明解决措施和效果 2、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财务部门的设置以及独立运作情况 3、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与发行人的采购销售部门的设置及各自运作情况 4、发行人的基本银行账户开设情况 5、发行人关于机构独立情况的说明 6、发行人内部各机构的规章制度 7、公司增值税及附加、企业所得税的申报表、完税凭证 8、监管机构的监管记录和处罚文件 第二部分:业务及技术调查材料清单 一、行业情况及竞争状况 1、行业主管部门制定的发展规划、行业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 2、行业研究报告 二、采购情况(DPF,材料、设备供应商已提供)

银监会_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全文)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外授信。表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 (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工作要求。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最新】

工程造价咨询企业管理办法 一、将本办法中的“建设主管部门”修改为“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 二、将第九条修改为:“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已取得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证书满3年; (二)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三)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四)专职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人员(以下简称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20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10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五)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六)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齐全; (七)在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3年内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合伙制企业申请甲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满足上述条件。” 三、将第十条修改为:“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标准如下: (一)企业出资人中,注册造价工程师的出资额不低于认缴出资总额的60%”; (二)技术负责人已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并具有工程或工程经济类高级专业技术职称; (三)专职专业人员不少于12人;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6人,其他人员具有从事工程造价专业工作的经历; (四)企业与专职专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且专职专业人员符合国家规定的职业年龄(出资人除外); (五)企业为本单位专职专业人员办理的社会基本养老保险手续

齐全; (六)暂定期内工程造价咨询营业收入累计不低于人民币50万元; (七)申请核定资质等级之日前无本办法第二十七条禁止的行为。 合伙制企业申请乙级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的,应当具有取得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的人员不少于3人,且满足本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第五项所列条件。” 四、将第十三条修改为:“申请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应当提交下列材料并同时在网上申报: (一)《工程造价咨询企业资质等级申请书》; (二)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的造价工程师注册证书、造价员资格证书和身份证; (三)企业为专职专业人员(含技术负责人)交纳的本年度社会基本养老保险费用的凭证;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商业银行授信工作尽职指引 ? 第一章总?则 ? 第一条为促进商业银行审慎经营,进一步完善授信工作机制,规范授信管理,明确授信工作尽职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和《贷款通则》等法律法规,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本指引中的授信指对非自然人客户的表内外授信。表内授信包括贷款、项目融资、贸易融资、贴现、透支、保理、拆借和回购等;表外授信包括贷款承诺、保证、信用证、票据承兑等。 授信按期限分为短期授信和中长期授信。短期授信指一年以内(含一年)的授信,中长期授信指一年以上的授信。? 第三条本指引中的授信工作、授信工作人员、授信工作尽职和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是指:?(一)授信工作指商业银行从事客户调查、业务受理、分析评价、授信决策与实施、授信后管理与问题授信管理等各项授信业务活动。? (二)授信工作人员指商业银行参与授信工作的相关人员。 (三)授信工作尽职指商业银行授信工作人员按照本指引规定履行了最基本的尽职要求。 (四)授信工作尽职调查指商业银行总行及分支机构授信工作尽职调查人员对授信工作人员的尽职情况进行独立地验证、评价和报告。 第四条授信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规定的关系人申请的客户授信业务,应申请回避。 第五条商业银行应建立严格的授信风险垂直管理体制,对授信进行统一管理。 第六条商业银行应建立完整的授信政策、决策机制、管理信息系统和统一的授信业务操作程序,明确尽职要求,定期或在有关法律法规发生变化时,及时对授信业务规章制度进行评审和修订。 第七条商业银行应创造良好的授信工作环境,采取各种有效方式和途径,使授信工作人员明确授信风险控制要求,熟悉授信工作职责和尽职要求,不断提高授信工作能力,并确保授信工作人员独立履行职责。 第八条商业银行应加强授信文档管理,对借贷双方的权利、义务、约定、各种形式的往来及违约纠正措施记录并存档。 第九条商业银行应建立授信工作尽职问责制,明确规定各个授信部门、岗位的职责,对违法、违规造成的授信风险进行责任认定,并按规定对有关责任人进行处理。 第十条本指引的《附录》列举了有关风险提示,商业银行应结合实际参照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工作要求。 ? 第二章客户调查和业务受理尽职要求 ? 第十一条商业银行应根据本行确定的业务发展规划及风险战略,拟定明确的目标客户,包括已建立业务关系的客户和潜在客户。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最新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尽职调查报告范文4篇 和附件三个部分。报告的导言部分主要介绍尽职调查的宗旨、简称与定义、调查的方法等;在报告的主体部分,我们将就尽职调查的具体问题逐项进行评论与分析,并给出相关的法律意见;报告的附件包括本报告所依据的由________公司提供的资料及文本。 一、主体资格 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成立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目前公司的注册资本为____万元,法定代表人为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公司持有______工商行政管理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______质量和技术监督局颁发的注册号为______的组织机构代码证,______国家税务局颁发的国税______字号税务登记证和______地方税务局颁发的地税字号税务登记证。 经本所律师核查,______公司依法有效存续。 经过本所核查。 二、历史沿革 首次设立 1、________公司成立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设立时的名称为______公司,股东为______、______,注册资本为______万元人民币,法定代表人为______,住所为______,经营范围为______。 2、股权结构为: 3、验资或评估: 第一次变更

第二次变更 经过本所核查。 三、股东及实际控制人 公司目前的股东和持股比例如下: 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 如果是自然人,则说明其简历;如果是法人,则说明其营业执照记载事项、主营业务、主要公司管理人员、最近一年的财务会计报告。 经过本所核查。 四、独立性 公司的资产完整 公司的人员独立 公司的财务独立 公司的机构独立 公司的业务独立 经过本所核查。 五、业务 主营业务情况; 生产经营许可证和证书。 经过本所核查 六、关联交易及同业竞争 关联方 关联交易 同业竞争 经过本所核查。

四大会计师事务所之一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中英文对照_最新修正版

Target – Project [ ] Information Request List (“IRL”) – Accounting and Tax As of [ , ] 审阅对象—项目 会计及税务资料清单 截止年月日 The following is IRL for conducting a review of financial, certain operational and tax information of ________(the “Group”; references to “Company” or “Target” refer to any of the subsidiaries or legal entities of the Group). The “historical period” referred to herein is defined as the years ended___________, ______, and ______ (“Fiscal______, _______and ______”) and the ____ months ended _________, ______and ______ (“Interim _____ and ______”). Thus, the historical period has ____ separate periods within it. Please note that this IRL has three sections: I.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 II. Tax; and III. Discussion Items. 以下为对__________(以下简称“贵集团”;倘提及“贵公司”或“审阅对象”乃指贵集团之任何子公司或法定实体)进行的财务、经营及税务各方面的审阅,所需由贵公司准备的资料清单。以下提及之“历史期间”是指截至年、年及年月日止之年度(以下简称“、及财政年度”)以及截至年及年月日止 个月期间(“____ __及___ __中期”)。因此,历史期间包括_ __个独立期间。请注意资料清单包括三个部分:1)财务及会计;2)税务;3)讨论事项。 I. Financial and Accounting财务及会计 General综合 1.Annual 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Group and Companies for Fiscal____, _____and _____. 贵集团及各集团公司_ ___、__ ___ 及______财政年度的已审计财务报表。 2.Confidential information memorandum about the Group. 贵集团之商业计划书。 3.Monthly unaudited financial statements of the Group and Companies for the historical period. 贵集团及各集团公司历史期间每月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4.Assistance in gaining access to [name of accountants]’s [Year] and [Year] audit working papers of the Group and Companies. 协助获取__________ (审计师名称)为贵集团及各集团公司进行__ ___年度及_ ____年度审计的工作底稿。 5.Determine whether the Group is using accounting methods where other acceptable or even preferable methods should be used. Compare the accounting policies of the Company to the accounting policies of certain competitors as described in publicly available reports. 了解贵集团是否应采用其它认可或更可取的会计方法。将贵公司的会计政策与公开报告中所提到之竞争对手的会计政策作比较。 6.Summary of audit adjustments recorded during the historical period. 历史期间内审计调整记录概要。 7.Copies of any independent accountant’s management letters or outside consultants’ reports issued during the historical period. 历史期间内由独立会计师签发的经营管理建议书或外间顾问报告之副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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