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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8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

38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
38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

大柳塔煤矿升入井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升入井人员的安全,动态掌握和控制入井人员数量,准确提供井下作业人员名单,从源头预防各种不安全因素进入井下,保证矿井安全生产,防止矿井物资流失,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大柳塔煤矿所有入、升井人员。

第二章定位仪入、升井检查管理

第三条检身员必须能够熟练掌握人员定位系统的使用和信息查询。

第四条所有入井人员及车辆、必须佩戴与本人及车辆系统吻合的定位仪,不佩戴、安装定位仪禁止入井。

第五条入井前要检查定位仪情况,保证工作良好,严禁人员及车辆携带有故障、电池报警以及未绑定的定位仪入井,如有以上情况检身员应及时通知本人更换电池或通知机电组更改、绑定信息。

第六条人员调动后,定位仪信息必须同时更改。

第七条严禁携带非本人的定位仪入井,或一人携带多个定位仪入、升井。

第八条井口检身人员不得随意关闭电脑上的验卡程序及监控系统,并做到认真监控,如遇系统故障要及时汇报调度室及信息组,并积极配合信息组及时排除故障保证系统稳定正常。

第九条认真正确操作监控系统,如出现定位仪呼救、超时等情况,需及时汇报调度室并快速查明原因,对于因系统原因造成的定位仪超时等情况,经核查后确认为系统问题的要及时清除,确保定位系统的准确性。

第三章机电设备入井管理

第十条检查机电设备入井票,必须持有机电部门签署的

机电设备入井票,入井票与实物相符

第十一条检查防爆合格证,入井前应贴在设备上。

第十二条检身员将入井设备登记,并保管好机电设备入井票。

第十三条大型部件入井,提前汇报调度室,避开交接班车辆高峰期,更预防了堵车、车辆相互避让而引起的撞车、伤人等事故。

第四章电气焊入、升井管理

第十四条电气焊在入井时要持有由矿领导和各主管部门共同签发的电气焊入井安全措施,并遵守一焊一审批制度。

第十五条电气焊设备入井时要在入井检身大厅登记,写清楚使用地点、单位、入井时间、负责人、火源领用情况等入井记录,并在升井后核对注销。

第十六条运载氧气、乙炔瓶时要有防护帽、防震圈,并分车运输(如需同车运输的要有隔离措施)。

第十七条电气焊升井后要及时注销登记,严禁将电气焊设备留在井下,氧气、乙炔瓶数要与入井数量相符。

第十八条如遇特殊情况无法让矿领导签署电气焊入井措施的,经有关领导和调度室同意后在井口领取电气焊应急措施,经登记后方可入井。

第五章火工品入、升井管理

第十九条在运送火工品时要避开交接班时间,不得与送人车辆同行。

第二十六条炸药、雷管等物品要分车运送,并由指定的持有押运证件专人专车押运。

第二十条入井时必须认真填写火工品入境登记表,雷管、炸药的数量必须记录准确、清楚,并在升井后注销。

第二十一条运送火工品的车辆必须带有防静电的接地线。

第二十二条运送火工品的人员必须持有火工品押运证。

第二十三条违反规定者井口检查人员有权阻止入井。

第六章车辆入井、升井管理

第二十四条必须在井口进行登记,做到一车一杆。

第二十五条必须遵守井下安全行车警示、标识、标志、指令。

第二十六条必须配备2个4kg或1个8kg合格灭火器。

第二十七条井口检身员对车辆完好合格证、车辆外观(主要包括灯光、轮胎、气压、反光镜、车辆定位仪等),人员超员、人货混装、超宽超载等进行检查,违反规定一律不允许入井。

第七章奖罚考核

第二十八条管理考核

(一)偷盗井下废旧物品、材料,处罚当事人500-10000元;涉及偷盗材料、配件、设备等情节严重者交由矿保卫科处理,并执行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二)入井人员穿化纤衣服入井处罚当事人300元;携带非防爆电子产品等违禁物品,处罚当事人500元;入井人员携带烟火(包括安纳钾、香豆等)处罚当事人5000元,并执行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三)严禁携带未入井人员的定位仪入井,或一人携带多个定位仪入井,一经查出将对携带者和被携带者同时给予500元处罚。

(四)入井人员未按规定穿矿统一下发的带有反光标志的工作服和佩戴个人防护用品,每项罚本人100元。

(五)入井人员入井前要吃好、休息好,严禁酒后、病态、睡眠不足、疲劳等不能正常工作和安全方面存在问题的人员禁止入井。酒后入井者一次罚款1000元,并执行公司红线管理办法。

(六)入井人员在入井时要自觉接受井口检身人员的检查,听从

指挥,不得在井口打闹嬉戏,不得随意躺卧。登车时不得争抢,拥挤,按次序由方便人梯登车。违反者罚款100元。

(七)入井人员乘车时需乘坐专门运送人员的车辆,按次序坐于车内或护棚下,严禁身体的任何部分伸出车外,人车在行驶或未停稳时不准上下车,不得在车内站立。打闹或睡觉。违反次序者罚款100元。

(八)人员升井后要按次序在出口排队录入虹膜,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九)车辆在入井前在规定地点有序停放,并熄火,不按规定执行者罚款100元。

(十)员工升井时严禁走大巷步行升井,违反者一次罚款100元。

(十一)升井时车辆未行驶出巷道,车上所有人员不得随意下车,不按规定随意下车处罚当事人100元。

(十二)不配合检身员检身、与检身员争吵以及不听劝阻强行入井者,停工学习并处罚当事人500元。

(十三)厂区内吸烟、坐、卧每次处罚当事人50元。井口20米内吸烟处罚当事人100元。

第八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解释权归安全办。

第三十条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

公司请假有公司请假制度,那么关于请假管理制度的通告是怎样的呢?下面范文网给大家带来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供大家参考! 请假管理制度通告范文一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考勤制度,统一公司请假政策,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公司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程序 一、员工填写请假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领导审批,并报办公室备案。 二、较长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三、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四、假满回公司销假,通报办公室,并交接工作。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见下 (一)事假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一倍扣除; (二)病假应出具医院相关证明,除规定休息外按本人工资50%扣除。 (三)婚假本人结婚给假三天,带薪。 (四)丧假直系亲属丧事给假三天,带薪 (五)旷工没有出具任何请假手续而缺勤的,按本人工作的两倍扣除。月累计旷工三天以上的予以开除。 第四章请假规定 一、事先无法办理请假手续,须以电话向领导报知,并于事后3天内补办

手续;否则以旷工论处。 二、未办手续擅自离开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三、请假以小时为最小单位。 四、员工的病事假不得以加班抵充。 五、本公司员工请假,均须在办公室备案,填写请假单。 六、本公司员工请假除因急病不能自行请假的可由同事或家属代为之外,应亲自办理请假手续。未办妥请假手续,不得先行离职,否则以旷工论处。 七、本公司员工请假期满没有续假或虽续假尚未被核准而不到职者,除确因病或临时发生意外等不可抗力事情外,均以旷工论处。 八、请假理由不充分或有妨碍工作时,可不予给假,或缩短假期或令延期请假。 九、请假者必须将经办事务交待其他员工代理,并于请假单内注明。 十、本公司员工依本规则所请假如发现有虚伪事情者,除以旷工论处外,并

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

国投大同能源有限责任公司 塔山煤矿文件 国同塔煤…2015?17号 关于印发《煤矿外来人员入井管理制度》的通知煤矿各部门: 为加强外来入井人员的安全管理,确保外来入井人员及矿井的安全,特制定本规定。 一、外来人员的范围 外来人员指本矿在册人员以外的团体和个人,包括集团公司及上级政府部门的检查人员、来矿参观及技术经验交流的团体和个人、厂家技术服务和维修人员、外委项目部人员等。 二、外来人员的入井、接待及陪同程序(外委项目部人员除外) (一)凡到煤矿井下参观和工作的人员,都必须由对口业务部门负责接待和陪同,接到外单位人员到我矿下井的通知后,根

据下井人数,提前做好接待准备工作,并确定下井陪同人员。 (二)外单位人员到矿后,对口业务部室要及时通知安监处。 (三)牵头部门根据下井时间和路线,及时通知有关区队和职能部室做好现场准备工作。 (四)陪同下井人员按预定的下井时间提前换好衣服在井口信息站等候;外来人员在澡堂更衣后,由陪同人员带到井口,并进行入井登记,然后到井口考勤并接受检身,最后按预定的路线到井下参观或工作。 (五)下井参观(工作)路线及程序: 澡堂更衣→井口信息站办理入井登记→入井检身→下井口考勤→参观或工作地点→原路返回→上井考勤→地面。 (六)接待部门办理外来人员入井程序如下: 矿领导(办公室)安排或外来人员通知入井→请示分管领导→通知安监处→安监处通知井口→更衣→井口信息站培训→签字下井→全程陪同至升井。 三、对外来人员入井的要求(煤矿专业领导检查组除外) (一)所有外来人员入井前必须接受安全培训,安全培训主要内容为矿井概况、井下避灾路线、瓦斯基本知识、自救器使用方法、入井须知、其他应注意的安全事项等。每位外来入井人员必须亲自签字。上井后,带队人员和外来人员要进行上井考勤,并到信息站汇报登记。 (二)外来参观、检查人员到矿确定下井时间后,由对口业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doc

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制度1 ` 煤矿管理制度 (机电运输部分) 三矿 目录 第一篇三矿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前言 第一章管理原则、机构、职责及业务划分 第一节管理原则 第二节管理机构与职责 一、矿管理机构与职责 二、其他各用电单位及相关部门管理职责 三、具体业务划分 第二章矿井高、低压停送电管理制度 一、基本规定 二、高压操作安全措施

三、高压环形供电系统安全运行规定 第三章防爆电气(电器)设备选型入井安装验收制度第四章电气试验制度第五章小型电器及电缆的管理制度 一、管理与发放 二、安装、维修和回收 第六章杂散电流管理办法 第七章关于三矿井下局扇供电三专两闭锁的实施办法 一、职责范围 二、业务范围及管理办法 第八章井下检漏保护装置跳闸试验实施细则 第九章井下局部扇风机“双风机、双电源”管理办法 一、已制定并要求继续执行的相关规章制度 二、“双风机、双电源”设备安装、配套方案 (一)变、配电系统 (二)风机开关与闭锁开关、瓦斯电闭锁 三、局扇双风机、双电源、瓦斯电闭锁的安装、回收、维护 及电气保护整定、安装验收标准、运行及试验制度

四、处罚 第十章电缆管理制度 一、业务范围划分 二、电缆的领取、发放和编号 三、电缆的使用管理 四、电缆的维护、保养和安全管理责任 第十一章三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1.2 编制依据 1.3 适用范围 1.4 工作原则 2、组织机构与职责 2.1 矿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 2.1.1 矿重大停电(失电)事故应急指挥部及职责2.1.2 矿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及职责 2.2 现场应急抢险指挥部及职责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通用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目的:为规范公司全体员工的行为和职业道德,保持良好的工作秩序和工作环境,结合员工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二、适用范围:全体员工。 第二章请假说明 一、假期包括:事假、病假、婚假、产假、陪产假、丧假、哺乳假。所有员工请假均需填写《请假申请单》,注明请假种类、假期、时间、事由等,经各级领导审批,方可生效,并报行政处存档。 二、婚假、产假、陪产假应当提前一周向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审批通过后交与人事行政专员存档。 三、假期须交接手头工作,确保工作连续性。 四、超假期应及时通告请示有关领导审批、。 五、假满回公司销假,请假事由需与实际相符。 六、职工休假期间,不得违规、违法、不得做有损于公司声誉的事情、一经发现、立即除名,并赔偿给公司造成的损失。 七、审批权限:员工请假每月最多不超过2天,1天以内主管审批,2—3(含2天),须经公司副总批准,特殊情况要超过3天以上需总经理批准方可生效,审批后的《请假申请单》及各类假所有手续全部交于人事行政专员处存档。

第三章请假标准 一、公司请假标准如下: (一)事假:因个人事项,必须由本人亲自料理的,经申请可酌情核予事假,事假为无薪假,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人事部有权要求请假人员提供相应证明,以证实事假理由成立。 员工无特殊原因连续请事假15个工作日或年内累计30个工作日的,视为未及时履行工作职责,不胜任岗位要求,公司有权对其调岗或解除劳动合同。 (二)病假:员工因患疾病可予以请病假,但必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二级甲等级以上级别医院病假条方可准予病假成立。病假期间发放合同工资的60%,且不享受各种补贴。 (1)凡是病假,均须提供就诊病例证明、就诊收费票据(如需住院,还需提供医院开具的住院小结)等复印存档,如手续不全或者作弊造假者,一经查处,按旷工处理,并罚款200元。 (2)病假一天扣除半日工资,4小时内按半天计,4小时以上8小时以内按一天计。员工病假每月最多3天(含3天),3天以上按事假处理。员工一个月内病假超过10个工作日的,公司有权只发放其本人合同工资的60%,但不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80%。且不享受各项福利补贴。 (3)患病或因工负伤请病假超过3个月,或在规定的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公司另行安排的工作的,公司将以员工无法胜任本岗位为由解除劳动合同。 (四)婚假:员工在职期间依法登记结婚的,自登记之日起3个月内可申请婚假,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撰写人:___________ 部门:___________

煤矿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管理规定 一、职责范围 (一)调度室是入井人员考勤系统的主管部门,负责该系统的日常运行、维护和管理。根据现场需要,及时对分站、接收器进行调整和完善;负责人员信息的初始录入工作;负责组织实施、编制设备的月度、年度维修更新计划,及时将系统数据进行更改,保证信息的准确性;按照实际需要,对系统功能进行完善和补充。 (二)劳资科根据矿有关规定利用入井人员考勤系统计算下井津贴和班中餐,负责对人员定位系统的员工信息进行修改完善。 (三)安监处按矿上有关规定将相关人员下井情况纳入安监处安全考核管理体系,并据此考核相关人员的下井质量。 (四)总务科负责上级领导及外来下井人员的矿帽发放工作,对新配发的矿帽安排专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并将下井人员姓名与考勤卡号核对后报调度室。 (五)各工区负责卫生区内人员定位分站、接收器及通讯线路的安装及日常维护。 二、管理规定 (一)人员定位考勤卡作为劳资科考核职工下井次数及发放工资的依据,所有下井人员必须佩戴考勤卡,否则不予考勤。 (二)考勤卡实行一人一卡制度,严禁携带多个考勤卡入井,如有 第 2 页共 2 页

出借、转让或替代他人考勤的,将取消双方当班出勤,并对责任双方各处以500元的罚款,单位负责人连带100元/次罚款。 (三)所有下井人员考勤卡必须安装在安全帽上,严禁私自拆装,否则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四)持卡人要妥善保管好考勤卡,非人为因素出现考勤不正常时,应及时汇报调度室,经鉴定后方可予以更换,人为破坏者将处以500元的罚款。 (五)考勤卡丢失时,必须在当日报调度室,丢失人到矿财务科缴纳300元赔偿金,并由单位出具证明后于xx日内补办,超过2天后无卡下井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 (六)安装考勤卡的安全帽由于损坏不能使用时,职工必须持新安全帽到调度室更换考勤卡,私自更换安全帽并不安装考勤卡的按三违处理,并罚款200元。 (七)考勤人员调动到地面工作时,应在一周内将本人使用的考勤卡完好无损上交调度室,否则处以300元罚款,单位主要领导连带100元/次罚款。 (八)因考勤卡损坏或系统故障,造成考勤错误,需由使用人持单位证明,经调度室审核后,劳资科方能给予考勤。 (九)新入矿或新调入井下的职工,其所在单位必须在一周内通知其个人到调度室安装考勤卡,否则对责任工区罚款500元,工区负责人罚款100元,对责任人按三违处理并罚款100元,对因此造成的下井考 第 2 页共 2 页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范例

工作行为规范系列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79844煤矿机电运输规定 Model Rules for Coal Mine Mechanical and Electrical Transport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

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及时绘制井上、下供电系统图和井下电气设备布置图(孙盛东)、井下运输系统图(刘雨)、压风系统图(葛夫贵)、排水系统图(葛夫贵)和井下通讯系统图等,并确保图纸资料真实可靠。 第二章供电安全管理 第七条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严禁线路“T”接。正常情况下,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

煤矿请销假制度

煤矿请销假制度 一、煤矿员工因故在规定的工作时间不能上班,均必须履行请销假手续。请假时,据实告知请假事由,填写统一格式的请假条。正常情况下不得委托请假、电话请假,因意外情况无法事前请假的,必须电话或委托请假,并按规定及时办理补假手续。 二、请假办理程序和补假条件 1.由请假人填写请假条,请假条必须注明请假类别、原因、时间。 2.按班组、科队、分管矿领导、矿长等程序,依权限审批。 3.将审批完善的请假条交调度室和办公室。请假时间5天(含5天)以下的交调度室,每月由调度室统计汇总后交办公室;5天以上的直接交办公室(每月由办公室整理统计后交财务科工资核算员,工资核算员审核无误后保存,以此为造发工资和职工办理劳资事项的依据之一)。 4.以下特殊情况可以电话请假、委托请假,并及时完善补假手续: 1)突发疾病、意外事故、丧事办理、自然灾害。此类意外事件发生后,两天之内必须电话或委托请假,否则不予认可;5天之内必须由其亲属或委托人到单位完补假手续。 2)突发疾病、意外事故医治和处理结束返矿上班时,再根据误

工时间长短依照权限审批上岗。 3)突发疾病治疗、意外事故本人受伤允许办理补假手续的条件:请假时间3天以内(含3天),经审批人调查核实,情况属实的;3天以上,10天以内,须有乡镇及以上医院诊断和治疗证明材料,并经审批人调查核实;10天(含10天)以上,须有区县及以上医院的诊断治疗证明材料,并经审批人调查核实。 注:意外事故中属交通事故或治安事件的,须有公安部门的相关证明材料。 4)自然灾害允许办理补假手续的条件:请假时间5天(含5天)以内的,须有当地村(居)委以上的证明;请假时间5天以上时,须有当地乡镇部门或民政部门的证明。 5)丧假时间按国家政策规定执行。 三、请假审批权限规定 1.生产单位员工请假 班组长1天、科队长2天,分管矿级领导3天,4天及以上由矿长审批。 2.班组长请假 科队长1天、分管矿级领导2天,3天及以上由矿长审批。 3.科队(主任)级干部和矿级干部请假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完整篇.doc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3)1 恒朗科技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个工作日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 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个工作日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7个工作日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办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在第一时间人事部门登记记录,并办 理销假手续,如人事部门办公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主管或总经办办理,并在人事部门办公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

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1)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2)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3)请假以1小时为最小单位。单次请假超过1.5小时按2小时计算,超过2小时按半天计。 累计请假4小时折算为半天。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方式,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1)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主管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办审批,且假 期以有最终审批权领导批准的时间为准。 3)员工直接主管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4)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人事部门应及时将超假未归员工名单上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1408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 度标准版本

煤矿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了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规定》和《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10]23号)以及《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33号;切实加强煤矿现场管理工作,煤矿领导要靠前指挥深入井下,真正做到“解决问题在井下、工作重点在现场”的领导思想;特制定本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 一、煤矿领导带班下井,包括煤矿主要负责人(法定代表、矿长、总工程师)和安全、生产、机电、通防副矿长、副总工程师以及跟班作业的矿领导班子成员。

二、煤矿主要负责人、法人、矿长、总工程师、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5个,副总工程师、安全、生产、机电副矿长每月带班下井不少于15个,其中中、夜班不少于5个;每个小班保证至少有一名煤矿领导在现场带班。 三、煤矿领导艺术带班入井要与同班工人同时入井、同时升井、深入采掘工作面现场,抓住安全生产重点环节,排查处理现场隐患。制止违章作业行为遇到险情时,有序地组织工人撤到安全地点。 四、煤矿带班领导在入井前要参加班前会、安排安全注意事项、在检身窗口挂上“入井带班姓名牌”填写出入井时间,认真填写《煤矿企业领导入井带班记录》和交接班记录签名,行走经过路线、检查出的隐患及隐患处理情况。 五、煤矿领导因特殊原因不能按规定时间入井带

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大全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2014年5月13日

目录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0

欢城煤矿机电运输管理制度 一、设备管理制度 1、机电科负责全矿机电设备的管理,监督检查。 2、设备的购置,由机电科选型编制计划,供应部门采购,经机电科检查验收后,方可入库使用。 3、维修后的设备必须经机电科检测验收合格后才可使用。 4、防爆电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5、需要使用设备必须经防爆检查员验收。 6、各使用设备单位负责所用设备的保管、维修,保证设备处于完好状态,负责设备的运输、回撤、损坏设备应赔偿。 7、机电设备的报废应经机电科鉴定后方可打报废。 二、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1、矿用所有设备大型改造更新一般在节假日放假期间,如平时急需检修更换,有机电科写出计划报矿主观部门批准方可进行。 2、除正常检修外其它时间每月均为一天。(1)检修设备所需要的配件以修旧为主,确有困难者,方可交旧换新,检修过程中如有零件丢件,损失(部分设备扣除损耗率外)由检修工负责。(2)需停电、停产检修的设备,机电应在月底前后,检修项目及检修时间由矿主管矿长审批,由生产调度室安排检修时间。(3)停电检修前,矿上要通知有关单位,作好停电、停水、停风等方面的准备工作,各单位领导要详细检查准备情况,发现问题及时汇报,否则一切后果由单位负责人承担。 三、干部上岗检查制度 1、矿领导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机电科每月组织对本岗位三次安全检查。 2、机电正、副科长定期或不定期对本岗位上岗检

查,夜间检查不得少于6次。3、主管各井的修理工每天对本岗位的检查或指导不得少于一次。4、在检查中发现问题一律填写记录,并填写检查时间和姓名,在班人员必须签名。5、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处理,并及时汇报。6、严格制度,不徇私情,更不得违章指挥。 四、井下变电所配电工巡回检查检修制度 1、配电工每小时对变电所内的设备、电缆进行一次巡回检查。 2、巡回检查检修的内容:设备的外观、紧固螺丝、仪表指示、防爆性能、运行声音、湿度、充油设备的油质、油量、设备卫生等。 3、巡检中应精力集中认真细致,通过听、看、摸、测等方法进行。 4、巡检检修的情况必须做好记录。 五、电气试验制度 1、电气设备试验必须按照《规程》规定的要求进行试验。 2、制定电气设备实验图、并按周期进行试验。 3、电气试验时,至少有两人参加,要求试验人员技术熟练,工作认真。 4、电气试验时应制定试验安全措施,保证人身和设备安全。 5、电气试验前必须办理工作票,了解设备工作状态和工作环境。 6、电气试验结束后,应做好记录,并妥善保存。 7、电气试验后,必须把被试设备恢复到原状态。六、重大机电隐患责任追究制度 为搞好机电设备管理,强化安全责任意识,确保安全生产,将机电设备事故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特制订本制度:1、各管理、使用机电设备的单位的正职,对本单位隐患处理负全面责任。2、本单位存在的重大机电隐患,一经查出必须立即整改,逾期未落实处理的,对相

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葫芦素煤矿员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办法(修订) 1 目的 为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肃工作纪律,提高工作效率,确保矿生产经营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工作实际,修订本办法。 2 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合同制员工及业务承揽(外包)工。 3 术语与定义 3.1 劳动纪律是员工在工作劳动过程中所应遵守的规则和秩序,是员工按照规定时间、质量、程序和方法完成自己应承担的生产(工作)任务的基本保证。 3.2 考勤是企业管理的基础性工作,是计发工资、福利待遇和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3.3 出勤是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前到达指定工作场所,规定工作结束时间及以后离开指定工作场所,且完整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4 缺勤是指员工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在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5 加班加点是指员工应单位要求于公休日(轮休日)、法定假日从事工作的时间和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延长的工作时间。 3.6 休假是指员工在国家规定和企业制度确定的工作时间之外的休息时间(轮班员工在轮休日休息)。 3.7 公假是指员工经批准占用工作时间参加有关会议及活动、社会公益活动和依法出庭作证及在突发公共卫生事件需医学隔离观察的时间,其考勤记录为公假。 3.8 迟到是指员工因个人原因于规定工作时间未准时到达

指定工作场所从事当班工作的行为。 3.9 早退是指员工在工作时间内因个人原因需提前或中间脱离工作场所的行为。 3.10旷工是指员工未履行请假手续或未按程序履行请假手续,非特别紧急情况下未按规定工作时间在规定场所从事当班工作且事后不能做出合理解释的行为。 4 组织与职责 4.1 经营管理科是全矿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管理的业务主管部门。 4.1.1 负责矿各部门考勤的汇总及审核工作。 4.1.2 负责各部门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监督检查工作。 4.1.3经营管理科负责员工日常考勤管理,建立、健全各类请销假台账,定期对员工考勤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统计上报。 4.2 矿各科室、区队是本部门员工考勤与请销假的主要责任部门。 4.2.1 各部门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出勤情况和考勤的真实性负总责,指定专人对考勤工作进行管理。 4.2.2 调度室负责提供员工入井次数及中夜班入井情况。 5 管理内容与方法 5.1本办法规范的主要内容:员工考勤管理、假期规定、请销假审批程序等。 5.2考勤及请销假管理的基本原则 5.2.1合法化原则:员工工作时间、享受假期及待遇符合《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 5.2.2 规范化原则:要求员工按规定出勤,不能正常出勤、离矿必须请假。 5.2.3 分级管理的原则:员工考勤与请销假按层级进行管理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请假制度 一、请假的权限: 凡公司职工有事、有病而不能上班者须填写《请假单》,获得批准后将请假单交人事部考勤,办完手续后方可离开工作岗位,员工加班时请假同上班时请假一样,按同样办法办理。 (一)员工请假 1、请假一天以下(含一天)。由部门组长初审,部门主管或 厂长批准生效。 2、请假一天至五天以内(含五天),由部门主管审核,厂长 批准生效。 3、凡请假超过五天以上者,一律由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生 效。 (二)职员请假 1、主管级以下职员,请假三天(含三天)以下,主管或厂长 批准,三天以上五天以下由部门主管审核,厂长批准,五 天以上者须由总经理终审。 2、主管级以上干部一天以内(含一天)由厂长批准,一天以上由 厂长审核总经理批准生效。 注:正常情况下请假必须逐级批准。 二、本公司请假分类(8种) (一)事假:

1、职员、员工因个人私事而请假、事假当年累计不得超过 15天,超过15天以上者,无奖金,超过天数按旷工计。 2、一次性事假不得超过15天,超过15天由公司对其劝退。(二)病假:职员、员工因病可向公司申请病假,请假超过一天以上须持医院证明。 1、凡请病假职工,员工须持医院证明按本规定1条办理,因 急病无法事先提供证明者,在病愈后24小时内向管理部提供证明。 2、员工请假看病,回公司销假应持医院相关手续(病历处 方)。 3、凡以生病为由无端请假或弄虚作假者,其所请假无效,且 请假时间一律按旷工处理。 4、全年病假累计超过25天,如公司当年有年终奖则不发该 年度年终奖金。 5、全年病假累计超过30,公司有权按自动离职处理(特殊 情况可延60天) 6、一次性请病假不得超过30天。 (三)公假:按规定给予职工;固定假日,公休日或其它休假。 1、除全公司公休外,因停电,待料等原因(周末休假除外) 休假者,须由厂部审核,总经理批准生效。 2、凡因公司工作需要,公司取决定假日上班或用其它时间调 换法假日。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doc

煤矿机电运输检查内容 各矿井必须建立健全各项机电运输管理制度,并严格按制度执行和落实。机电动力科应制定的制度和存放的技术资料包括: 1、上级下发的有关机电管理的各种文件、命令、指示和规定。 2、本矿为贯彻上级精神和做好本矿机电管理所制定的各种文件、措施、执行细则和规定。 3、各项管理制度 1)机电动力科管理制度: ⑴各级领导的岗位责任制; 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及操作规程; ⑶各要害地点、岗位的现场交接班制; ⑷安全技术措施制定、审批、贯彻签字制度; ⑸设备管理制度; ⑹安全管理制度; ⑻各种会议制度; ⑼生产矿井运输管理标准(试行)实施细则。 2)车间、机房和硐室悬挂的各项管理制度 ⑴各要害场所管理制度; ⑵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和包机制度; ⑶各岗位交接班制度; ⑷领导干部上岗制度;

⑸各工种操作规程; ⑹设备定期巡回检查制度; ⑺设备维修保养制度; ⑻设备定期检修制度; ⑼钢丝绳检查验绳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⑽提升吊挂装置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⑾井筒装备检查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⑿防坠器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⒀制动系统检查维护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⒁保护装置检查试验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⒂倒闸操作制度和停送电制度(包括操作票、工作票)(变电所) ⒃设备缺陷管理制度(变电所) ⒄运行分析制度(变电所) ⒅事故处理规定(包括事故预防及反事故措施)(变电所) ⒆值班制度(变电所) ⒇矿灯领用发放、考勤制度(矿灯房) (21)钢丝绳胶带检查验带制度(提升运输系统) 3)装订成册的规章制度: ⑴电气试验制度; ⑵各工种操作规程; ⑶各工种岗位责任制度; ⑷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煤矿春节值班人员及管理制度

煤矿春节值班人员及管理制度 煤矿春节值班人员及管理制度 一、春节值班期间为:2015年2月16日~2015年2月24日。值班人员从2015年2月16日开始正式履行春节值班职责。 二、值班人员安排 1、根据岗度煤矿场内外实际情况,值班人员分4组。 2、人员安排:第一组为夜班保卫护矿,组长朱烈雄 第二组为早班巡查组,组长毕强 第三组为机电检查组,组长徐小军 第四组为地面环卫组,组长许望惠 第一组组长:朱烈雄 成员:邓小超、王太林、王太源、张先明、雷德贤 陈国禄、赵明海、龚仕金、陈国禄 龚仕金、荣如春、谢光玉、 第二组组长:毕强 成员:荣如春、谢光玉 第三组组长:邱润梅 成员:彭红香、许望惠 第四组组长:徐小军 成员:宋德才 三、值班巡查范围及制度

1、矿区内所有场所检查工作。 2、重点检查地点:主副井井口是否有人员进入、办公室、地面变电所、机械设备车间、材料库房、矿灯房,炸药库设专人值班。 3、夜班值班时间为晚19:00~第二天早7:00;早班值班时间为7:00~19:00 4、夜班交班后由组长填写值班记录,说明当班情况。 5、各班人员必须签到,签字严格执行一人签名制度,严禁代替签到。 6、有事必须做到请假,请假有请假条,说明请假天数、事由,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假。 7、春节期间严格加强矿区内供电线路检查,发现有异常现象,立即汇报主管人员,进行及时维修、处理。 8、值班人员严禁在矿区内酗酒闹事,否则,将追究其责任,并给予处罚。 9、加强岗度煤矿制度管理,严格履行值班职责。 10、坚守工作岗位,严禁出现空岗、漏岗现象发生, 11、因值班失职从而造成矿区内材物丢失,将追究其值班人员责任。惠水县岗度煤矿矿委会 二0一一 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1.doc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带表格1 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明确公司休假规定,保障员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制定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假期种类: 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法定节日、周休息日。 二、请假制度: 1、员工请事假、病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及意外流产假、丧假、工伤假应提前1天由本人 提出书面申请;假期2天以上5天以下应提前3天请假;6天以上应提前10天请假。续假必须得到总经理批准,并及时补请假单,请假超过15天的,续假期不得超过5天。 若遇特殊情况应先口头请假,经获准后可予事后主动补办请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未办手续擅离岗位,或假期届满仍未销假、续假者,均以旷工论处。 2、请假时应办理好工作交接,不得因请假延误工作。 3、假期满应准时到岗复工,上班时间请假或销假必须第一时间打卡记录,并到办公室办理销假手 续,办理销假手续,办公室人员不在时,可暂由部门经理或

总经理办理,并在办公室人员在岗时上交销假手续,否则以旷工处。 4、假期计算: ⑴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或5天以下的,其间的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不计算在内。 ⑵员工请假假期连续在5天以上的,其间公休日或法定假日均计算在内。 ⑶请假以半小时为最小单位,0-35分钟为半小时,35-65分钟为1小时,65-95分钟为1.5小 时,95-125分钟为2小时,单次请假超过2小时以半天计。 5、公司职员请假,均须记录请假人联络办法,以备紧急联络、维持正常工作秩序。 6、请假审批流程: ⑴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按规定程序审批。 ⑵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 后报总经理审批。 生产部、技术部、检验部、仓库:假期由厂长审批。 部门经理级以上管理层的休假由总经理审批。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文件编号:TP-AR-L9179 There Are Certain Management Mechanisms And Methods In The Management Of Organizations, And The Provisions Are Binding On The Personnel Within The Jurisdiction, Which Should Be Observed By Each Party. (示范文本) 编制: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 单位:_______________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 样本

煤矿机电运输规定正式样本 使用注意:该管理制度资料可用在组织/机构/单位管理上,形成一定的管理机制和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设置的规范,条款对管辖范围内人员具有约束力需各自遵守。材料内容可根据实际情况作相应修改,请在使用时认真阅读。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煤矿机电运输管理,提高 全省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水平,根据《安全生 产法》、《国务院关于预防煤矿生产安全事故的特别 规定》、《煤矿安全规程》等法律、规程规定,结合 山东煤矿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山东省境内各类煤矿。 第三条煤矿必须建立健全机电运输管理机 构,配备专职机电矿长和副总工程师,管理机构要配 足专业技术人员,安监部门也要相应配备一定数量的 机电运输专业技术人员,采掘区队必须配备专职的机

电副职和不低于3%的机电专业技术管理人员(统计采掘工区机电副区长、跟班技术员名单,含出生年月、毕业院校及专业等信息-郑爱新)。 第四条煤矿必须建立完善机电运输安全生产岗位责任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定期检测检验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工作制度。 第五条煤矿要建立机电运输隐患定期排查制度,对排查出的各类隐患实行ABC分级管理(对闭合台帐备注出级别,郑爱新),严格治理措施、责任、资金、期限、应急预案(孙盛东)和监控措施“六落实”,挂牌督办,限期整改,跟踪销号。 第六条煤矿必须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技术资料或电子档案,并实现微机化管理。要

煤矿管理制度汇编

队干部分工管理制度 1、队长:是全队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者,负责全队的各项管理工作。 2、书记:全面负责干部职工的思想工作,及时掌握职工的思想动态,并进行正确引导,贯彻党的基本方针、政策。全面负责全队党、政、工、团各项工作,负责井上地面的综合治理与管理,协助队长搞好职工安全生产工作及职工思想工作。 3、安全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的安全工作,监督检查工程质量、隐患、标准化等工作及井下各工作地点的施工安全。全面负责全队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的落实与考核,协助全队搞好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管理体系的运行工作。 4、生产副队长:全面负责各生产班的生产、标准化及工程质量,负责验收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追查处理安全生产责任事故, 5、机电副队长:全面负责全队机电工作,负责全队所有机电设备的日常管理,负责追查落实处理重大机电检修事故,严格落实机电设备包机制,负责全队日常机电设备备品备件的日常管理,分管检修班人员的日常管理,并督促涉及机电方面一体化工作的标准化,认真搞好机电质量标准化和一通三防质量标准化。 6、工会主席:全面负责依法维护职工的合法权益,掌握职工思想状况,反映职工的意见和要求,做好职工思想工作。 7、技术员:负责日常规程措施的编制、贯彻学习、存档。负责全队职业安全健康一体化工作的日常管理。负责全队日常资料的撰写与保送。 8、办事员:协助队长搞好日常经营与管理,努力为全队节约成本,抓好成本管理,控制好全队的超支。负责全队的环境卫生工作,办公及劳保用品的领取和发放,工分的核算与报表的制定、工资的核算、领取和发放,日常工作的落实。 9、材料员:负责全队施工所用材料、设备、配件的支领,督促回收、修理。 10、班长:当班安全生产第一责任者,全面负责当班的安全工作和生产工作,隐患的排查处理。 11、网员、青监岗员:监督井下的安全、隐患的排查监督工作。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机电设备出入井管理制度 为加强我矿机电设备管理工作,实现设备动态管理,掌握设备的使用和维修情况,保证矿井安全高效生产,根据《煤炭安全规程》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我矿实际情况,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 一、机电设备入井管理 1.严禁非防爆电气设备入井。 2.机电设备在入井前一天由使用单位分管机电负责人到机电部提出设备入井申请,并填写设备入井申请单,找机电部领导签字。 3.机电部负责设备管理人员在接到设备入井申请后,同申请人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应检查其“产品合格证”、“防爆合格证”、“煤矿矿用产品安全标志”及安全性能。 4.经检验合格办理《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后,由使用单位负责人签字,机电部签发并吊挂防爆合格证并办理出库手续后方可入井。 5.防爆电气设备必须有检查员签发的入井凭证,无防爆电气设备入井凭证的电气设备,井口把钩工、运输班长以及井口安检员有权拒绝入井。 6.井口把钩工在收到《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并对入井设备进行仔细核对后,在凭证上签字,安排入井,机电设备下井后将凭证存根交运料队。 7.运料队凭签发的《机电设备入井凭证》运输设备,运输负责人对设备运输过程中的安全、完好负全面责任。运料队将设备

运输到指定地点后,必须由使用单位的现场接收人进行检查验收,并在凭证上签字,签字验收后将凭证交回使用单位所管部门。 8.运输队,设备使用单位每月30日前须交回《机电设备入井凭证》存根,再由机电部负责人核对台账。 二、机电设备出井管理 1.机电设备在出井前由使用单位填写设备出井单,填明设备出井原因(不需入库或是损坏维修),运输单位现场检查设备状态,确认信息填写无误后签字运输出井。若出井后设备发生损坏,责任由运输单位承担。 2.出井后设备零点、八点班下班后由使用单位申请办理出井设备登记,四点班第二天八点班进行办理。使用单位和机电部共同对设备进行检查验收,并完善设备出井单。 3.对完好不用的设备,由机电队负责清洗,记录入库;对小修设备,由机电队负责维修,使用单位开单领取所需材料。 4.因故障出井需大修的机电设备,根据使用磨损程序,确定修理等级,分送修理部门;对精度高,修复困难本矿无法承担的设备,报请矿领导批准外出修理。 5.出井的机电设备修复后,由机修车间填写检修记录,机电部防爆检查员按检修记录检查,合格后填写验收单。修复后的设备放于机修车间成品区,或交回收库保管。 6.设备长期使用,达到规定使用期限,无法修复或一次修复费用超过重置费用80%以上者,可列为报废设备。报废设备残体处理属煤矿统一管理,其它部门无权自行变卖,设备零部件如能复用,应拆卸作为备件,妥善保管备用。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

管理制度参考范本 加强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a I时'间H 卜/ / 1 / 6

、认真落实煤矿机电运输安全管理责任 煤矿企业要高度重视机电运输安全管理工作,设立专门机构,明确分管负责人,配备足够的专业技术人员。要建立健全矿井机电运输装备、材料等物资的采购供应管理、入井检验、安装交接验收、巡回检查、定期检测检验、维护保养、检修以及报废淘汰等制度,明确岗位职责。要健全完善机电运输装备管理台账和技术资料档案,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和操作规程,加强设备维修检查和运行状况的动态管理。要严格岗位责任考核,建立健全并严格执行 违”处罚与教育规定,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切实提升煤矿供电安全保障水平 煤矿企业要保证供电可靠。矿井应有两回路电源线路,当任一回路发生故障停止供电时,另一回路应能担负矿井全部负荷。矿井电源应采用分列运行方式,一回路运行时另一回路必须带电备用。矿井通风、提升、排水、压风、抽放瓦斯、监测监控等设备的主要负荷,以 及井下各水平中央变(配)电所和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供电的线路,不得少于两回路。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矿井掘进工作面必须实行“三专两闭锁”,采用“双风机、双电源”,并实现运行风机和备用风机自动切换。低瓦斯矿井的煤与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要积极推广使用“双风机、双电源”。年产6 万吨以下的矿井采用单回路供电时,必须有备用电源。备用电源的容量必须满足通风、排水、提升等的要求,并保证主要通风机等在10 分钟内可靠启动和运行;备用发电机每 10 天应至少进行一次启动和运行试验,试验期间不得影响煤矿通风、排水等,试验记录要存档备查。 煤矿井下供电系统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灵敏可靠的过流、漏电、接地保护装置,而且每年必须对供电系统继电保护进行一次核算、调校和整定,并进行一次预防性试验,每天必须对低压检漏装置进行一次跳闸试验;直接向井下供电的高压馈电线上,严 禁装设自动重合闸;供电设施必须按照《煤矿安全规程》要求装设可靠的防雷电装置。所有开关的闭锁装置必须能可靠地防止擅自送电。 煤电钻、井下照明和信号装置必须采用综合保护。

XX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XX煤矿劳动纪律管理制度 1.加强职业道德修养,严格遵守劳动纪律,文明工作,礼貌待人,对工作中因态度恶劣,给企业和部门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人员,视情节严重,予以严肃处理。 2.各岗位工作人员上下班必须手拉手交接班、严禁脱岗、窜岗、迟到、早退,对迟到早退、串岗人员发现一次,每次罚款20元;出现脱岗一次,每次罚款30元;如对全队工作和企业财产造成经济损失的,可视情节轻重另行处理。 3.工作人员在交接班时,必须交接清楚,未交接清楚而下班者,造成设施丢失和财产不清者,后果自负。 4.各岗位工作人员必须按时到岗,原则上不允许私自顶班、换班、替班,因特殊原因必须出现顶班时,本人持假条,由队部统一安排。 5.严格请销假制度,有事必须提前请假,不许带假和电话请假,特殊情况例外,未办理请假手续者按旷工处理,屡犯不改者按停工处理。 6.上岗时必须穿工作服,挂牌上岗,着装必须整洁,不许混穿,对不着工作服,不挂牌上岗的人员,每发现一次处以10元的罚款。 7.严格执行每周星期四,例会学习制度,无故不参加例会学习者按旷会处理,旷会一次罚款10元;借故请会假一次者,每次罚款5元。

8.对全队的临时工工作人员,若出现迟到早退或完不成当班任务者,当班不予考勤,每次罚款20元。 9.各工作人员所在岗位卫生必须保持清洁,设施摆放整齐,值班室内严禁闲杂人员在内逗留;对自己所在岗位卫生较差,造成不良影响的扣除当班工资,经批评后,仍无改观者,对其当班工作人员按停工处理,即当班负责人要负联代责任。 10.各岗位的工作人员要有高度的责任感,不得大意麻痹,对造成不良后果或不能及时到位处理的,处以50~200元的罚款,并写出书面检查。 11.全队各岗位工种人员,在上班期间严禁聚众玩牌。每发现聚众玩牌一次,是管理人员的每次罚款40元,是一般职工的每次罚款20元。 12.工作人员必须要有团结协作敬业精神,严格按照岗位责任制一丝不苟的进行工作,确保工作保质保量,按期完成不得敷衍了事,如不遵守岗位责任制度,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当班负责人和工作人员责任,扣除当班工资,并写出书面检查,屡犯不改者,介绍出服务队或调离本岗位。

职工请假制度

公司员工请假管理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公司考勤管理制度,加强员工组织纪律性,维持公司正常工作秩序,特制定本规定。 二、适用范围: 1、公司生产车间和仓库等一线员工及临时工适用本制度第一条至第四条、第五条的 2、3项、第六条和第七条。 2、各管理部门、市场业务部门人员及生产部、仓库等主管以上人员(合同制员工及处于试用期的员工)适用全部条款。 三、请假程序: 1、公司员工请假,需提前向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递交书面申请,填写《请假单》,交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员工休假期满后,须及时到部门负责人或部门分管领导处销假,否则按旷工处理。 2、员工请假应提前办理请假手续,填写《请假单》。因急事或身体不适临时请假,应在上班前电话告知部门主管,返岗后补办请假手续,否则按旷工处理。 四、请假审批权限: 1、各管理部门人员和市场业务部门人员3天(含)以内的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批;请假3天以上、7天(含)以内的,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须报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7天以上须经总经理批准。请假申请经相关领导审批同意后,请假员工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2、各管理部门及市场业务部门负责人请假3天(含)以内,由部门分管领导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总经理批准,并须在休假前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3、生产部门员工请假在5天(含)以内的,由车间主管负责审批;请假在5天以上、15天(含)以内的,经车间主管审核同意后,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15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员工请假经审批同意后,须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及时到行政人事部备案,否则请假不予生效。 4、生产部主管请假在3天(含)以内的,由生产部经理负责审批;请假3天以上,须报经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批准;生产部经理请假,须报部门分管领导(总经理)审批,并在休假前持《请假单》到行政人事部备案。 五、请假类别 1、病假 员工请病假应持区级以上医疗单位(或公司指定就诊医院)出具的诊断证明和病假单办理请假手续。休病假期间,公司按员工基本工资的60%发放工资。休病假半年未能正常上班者,公司将予办理病退离职手续。如国家或地方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则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2、事假 员工请事假必须说明请假事由,填写《请假单》,按请假申请程序和审批权限经批准后方可离岗。事假的最小请假单位为半天,事假为无薪假(不享受工资、补贴及奖金);请假期间,按事假实际天数全额扣除相应天数的工资,年累计事假30天(含)以上者,不享受年终奖待遇;员工连续请事假满30天者,公司将与其解除劳动关系。 3、工伤假 因工负伤需住院的员工,须在指定医院就医,由该医院出具证明,确定其休息时间。工伤假期间的员工工资福利待遇,按国家及上海地方政府有关政策及规定执行。 4、婚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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