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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鸡和狐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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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从前,有一片古老的森林,森林里到处都长满巨大的参天古树,到处都充满着动物们的欢歌笑语,但是这片和谐的气氛很快被打破,森林里不知何时来了一只既狡猾又凶恶的红尾狐狸,紧接有很多小动物都莫名其妙地一个接一个地失踪了,很多小动物都怀疑是红尾狐狸做的,可是谁都不敢作声。有一天中午,一只黑嘴大山鸡正在一棵古老的大树上睡觉,它正做着一个香甜的美梦,梦中看见自己参加一年一度的《山鸡歌王大赛》,自己在舞台上正唱着一首动听的歌曲,台下的千万只山鸡歌迷欢声雷动,掌声响彻整个古老的森林。突然,那只又狡猾又凶恶的红尾狐狸不知从什么地方冒了出来,把正做着美梦的黑嘴大山鸡叫醒。

只见红尾狐狸从嘴角挤出一丝灿烂的笑容对黑嘴大山鸡高声说:“亲爱的山鸡妹妹!您好!你看今天的天气多好,小河里的鱼儿真多啊!让我们一起去钓鱼,好吗?”聪明的黑嘴大山鸡早就看穿红尾狐狸的鬼计,于是黑嘴大山鸡将计就计地说:“好呀!我钓鱼的本领可大啦!正好想露一手给你看。”

狐狸看见大山鸡上了当非常高兴,笑得合不拢嘴,心里想:“呵呵呵!今天我可以做一只美味的咖喱鸡吃啦!”它心里一边想,一边馋得直咽口水,但嘴里却连声说:“好!好!好!你等一会儿,我马上回家拿钓鱼杆。”说完,不等黑嘴大山鸡回答,红尾狐狸就开心得屁巅屁巅地跑回家拿钓鱼杆去了。

才一会儿,红尾狐狸真的一只手里拿着二根钓鱼杆,一只手里提着一只小水桶,一溜烟地跑回到黑嘴大山鸡面前。随后,红尾狐狸和黑嘴大山鸡各自拿着一根钓鱼杆一起来到小河边,准备钓鱼。

黑嘴大山鸡手里拿着钓鱼杆对红尾狐狸说:“狐狸哥哥!快拿鱼饵出来啊。”这时红尾狐狸装着被人一言惊醒的样子说:“哎哟!我忘记拿了,不过不要紧!古时候有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今天我们也来试一试。”原来红尾狐狸心里面压根不是为了钓鱼,所以都没想过要带鱼饵呢!

黑嘴大山鸡假装高兴地说:“好呀!我们就来个姜太公钓鱼——愿者上钩。”哈哈!黑嘴大山鸡和红尾狐狸并排坐在小河边,真的学着姜太公那样把没鱼饵的鱼钩垂下河里钓起鱼来。

红尾狐狸根本不是在垂钓,它心里面想着的是自己前面有一只大碟,大碟上正摆着一只又大又美味的咖喱鸡呢!你看!这只可恶的红尾狐狸的一双眼睛直勾勾地盯着黑嘴大山鸡,嘴里的口水弄湿了胸前一大片也全然不知。

黑嘴大山鸡呢,它装着一本正经的样子在钓着鱼。钓了一会儿,黑嘴大山鸡就假装哈了几个哈欠后,打起瞌睡来,但是它的眼睛却半开半合地偷偷注视着红尾狐狸的一举一动。

红尾狐狸看见黑嘴大山鸡在打瞌睡,心中大喜。只见红尾狐狸猫着身子,悄悄地靠近黑嘴大山鸡,当红尾狐狸走近黑嘴大山鸡身边的时候,突然飞身扑向黑嘴大山鸡,想去捉黑嘴大山鸡的双脚。

就在那一刹间,早有准备的黑嘴大山鸡突然伸出它锋利的右爪向

红尾狐狸的脸用力爪下去,红尾狐狸顿时脸上鲜血直流,痛得哇哇大叫,双手在空中乱舞,黑嘴大山鸡趁机拿起钓鱼杆往红尾狐狸身上一甩,鱼钩一下就钩住了红尾狐狸的身子,黑嘴大山鸡再用力把钩鱼杆往水里一拖,红尾狐狸“咚”的一声就掉到河里去了,红尾狐狸在水里哀鸣几声后,就这样被水淹死了。

红尾狐狸死了的消息很快传遍整个森林,动物们举行一个盛大的活动,大家都吹着喇叭,敲着长鼓赞扬又勇敢又聪明的黑嘴大山鸡为民除害,同时也庆祝一个大坏蛋的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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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公告

关于严厉打击非法入境严防境外疫情输入的公告当前,境外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为严防境外疫情输入,进一步巩固我区疫情防控向稳向好的局面,保障广大居民和境外入(返)X人员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现就防范境外疫情输入措施公告如下: 一、严禁非法入境和组织、运送他人非法入境;严禁任何企业、个人容留、藏匿、运送、雇佣非法入境人员。对违反上述规定的行为,由公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等法律法规追究其相关责任。 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一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 (一)持用伪造、变造、骗取的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二)冒用他人出境入境证件出境入境的; (三)逃避出境入境边防检查的; (四)以其它方式非法出境入境的。 协助他人非法出境入境的,处二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单位有前款行为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二、本区居民有非法入境行为,但已在入境地就地、就近隔离14天,并已进行两次核酸检测为阴性,在返渝前3天须主动向返回目的地村(居)委会和区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报备,进入渝水区后,纳入居家隔离2周后,再进行10周的随访管理,第1周、第2周、第3周、第4周、第8周、第12周各进行1次核酸检测。 三、非法入境者的密切接触者主动报告并前往集中隔离点隔离的,可免费集中隔离。 四、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积极举报非法入境者、组织者以及非法入境人员的接收者(含企业)。对提供有效线索举报非法入境行为的,非法入境7天内举报经查证属实的,一次性奖励举报人人民币2000元。 五、对破获非法入境案件有特别突出贡献的,可“一事一议”予以奖励。

凤凰医疗简介

集团简介 ? 凤凰医疗集团是中国最大的民营医院集团,集团的成员医疗机构均坐落于北京,涵盖大型 综合医院和社区医疗机构,其中有以控股投资拥有的北京市健宫医院,和以 IOT 模式(投 入一运营一移交)管理的北京燕化医院、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北 京市门头沟区中医医院以及北京市门头沟区妇幼保健院;此外,集团的成员医疗机构还包 括7家一级医院和28家社区医疗机构,形成了从社区卫生、基本预防保健、重症诊疗等 服务为一体的综合医疗服务体系。 ?在成员医疗机构中,北京市健宫医院是北京市首家改制的国有企业医院;北京燕化医院是 北京市 首家改制的三级综合医院;北京市门头沟区医院是北京市首家以政府购买服务的形 式引入社会资本参与管理的政府办公立医院。 集团架构 I I I 门头沟中医院 凤凰医疗简介 三级医院 二级医院 一级医院 社区医疗机构 燕化医院 京煤医院

业务概览 ?综合医院服务: 凤凰医疗集团通过投资控股的北京市健宫医院向患者提供综合医疗服务及VIP服务,并获得医疗服务收益。北京市健宫医院是北京市首家改制的国企医院,凤凰医疗集团拥有北京 市健宫医院80%股权,该医院是集团唯一通过直接控股运营的医院。 ?医院管理业务: 凤凰医疗集团通过IOT模式(投入—运营—移交)管理了北京燕化医院(总院及其下属机 构)、门头沟区医院、北京京煤集团总医院(总院及其分院)和门头沟区中医医院,并获得管理费收入。截至2013年6月30日,凤凰医疗集团通过IOT模式管理的医疗机构包括10家综合医院、一家中医院和28家社区医疗机构。 *医药供应链: 凤凰医疗集团供应链下辖两家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别是北京万荣亿康医药有限公司和北京 凤凰佳益医疗器械有限公司。凤凰医疗集团供应链定位于集团的专业GPO,负责集团成员医疗机构药品、医疗设备、医用耗材、试剂的采购管理工作,通过规模化采购、规范采购流程来降低采购成本、提升服务效率,并创造供应链收益。 财务分析 -股票编号:01515.HK * 行业:医疗 -上市时间:2013年11月29日 *当前市值:108.72亿港元 *当前股价:12.98港元 *上市以来公司股价变化

永居申请常见问答

永居申请常见问答 Q1- 我的ILR资格何时开始? 根据更新后的指南(2016年4月),所有PBS类别的ILR资格期限从入境许可/居留发布之日起(视情况而定)。您是否在签发入境许可90天内或之后抵达英国并不重要。入境许可有效(签发)日期与英国入境日期之间的日期将被视为“缺席时间”。 在连续期内不会破坏连续性的缺席写道:入境许可和进入英国 之间的期间发出入境许可和进入英国的申请人之间的时间可以计入资格期。签发日期和进入英国之间的任何缺席都被认为是允许的缺席。这段时间将计入相关12个月内允许缺勤180天。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据证明延迟入境的原因。 如果延迟超过180天,您只能包括申请人在连续期间计算中进入英国后的时间。 Q2 - 我是否需要5年的P60? 建议递交五年P60,如果您没有P60,那么您可以致电HMRC,他们可以向您发送一封信,显示您过去5年的税务历史和收入。通常HMRC的信件会在2周内到达。 或者,可以使用覆盖P60缺失期间的工资单。 请注意,有些caseworker会在五年内要求P60,有些则不会。没有人可以告诉你你的个案工作者是否会要求他们(以及多少),所以最好的建议是- 做好最坏的准备,并希望最好! Q3 - 我需要现任雇主的雇主信吗? 对于Tier 2 / WP移民,这是必须要交的资料。 Q4 - 关于“英国缺勤”的要求是什么?所需的文件证据是什么? 对于PBS移民: 在申请无限期居留(ILR)之前的连续五个12个月期间中,任何一天都不得超过180天。指定的连续期从ILR申请之日起向后计算。 Q5 - 我在入境许可签发日期后40天进入英国。这40天被视为境外吗? 是。签发日期和进入英国之间的任何缺勤都被认为是允许的缺席。这段时间将计入相关12个月内允许缺勤180天。申请人无需提供证据证明延迟入境的原因。 Q6 - 我应该使用哪些文件证据来证明同居(如果有)? 当在定居申请中指定配偶/民事伴侣时,SET(O)表格要求提供同居证据(见SET(O)表格第10A节)。 请注意,需要同居证据的居留期不一定是紧接申请之前的期间,但可以是自家属(首次)入境之日起的任何合格(2年或5年)期间。 可接受的资料证明项目的示例 ?来自政府部门或机构的信件或其他文件,例如英国税务海关总署,工作和养老金部,DVLA,电视许可证。

有关凤凰的口号

有关凤凰的口号 篇一:凤凰团队 凤凰团队 班名凝聚合力 ——“凤凰团队”的文化解读如何建立一个优秀的班集体,如何让每一位团队成员得到最好的发展?我认为班级文化最重要。 我是优秀的凤凰班的一员! 用此口号号召凤凰团队群策群力,建设一支优秀的铁军,才能有优秀的个人。予击石搏石,百兽率舞!”]实际上,凤凰在较早的先秦文献中,正是作为一种祥瑞和一位舞神出现的。《山海经·南山经》:“有鸟焉,其形如鹤……名曰凤凰。……是鸟也,自饮自食,自歌自舞,见则天下安宁。”“鸾鸟自歌,凤鸟自舞。”(大荒西经)“五彩鸟三名,一曰皇鸟,一曰鸾鸟,一曰凤鸟。”(大荒西经)《诗·卷阿》:“凤凰于飞,翙翙其羽,亦傅于天。……凤凰鸣矣,于彼高岗。梧桐生矣,于彼朝阳。”毛传:“翙翙,羽声也。亦,与众鸟也。众鸟慕凤皇而来。传凤皇至众多,是凤与群飞。《白虎通》云:黄帝之时,凤凰蔽日而至,是来必众多也。 祥云的寓意 美丽的祥云、火热的漆红、古朴的纸卷轴北京奥运会火炬有着完美的外表。在美丽的外表下,“祥云”跳动这一颗有

力的心脏。北京奥运会火炬祥云的设计带着历史和文化的古典色彩,充分展示了中国的艺术设计与科技水平,体现了北京2008年奥运会“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的举办理念。火炬造型的设计灵感来自中国传统的纸卷轴。用源于汉代的漆红色绘制出祥云图案,高雅华丽、内涵厚重。 北京2008年奥运会火炬接力计划路线通过穿越具有历史意义的“丝绸之路”,这一象征古代中国与世界联系的贸易之路,行经世界五大洲,并且到访奥林匹克圣火不曾到过的地方,就如其主题“和谐之旅”所诠释的,将会把友谊和尊重带给不同民族、不同种族以及不同信仰的人们。北京奥运会火炬的出色设计也为火炬接力增添了独特的中国色彩,“祥云”将北京奥运会吉祥、祥和的信息传到了全世界。我深信,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将会在全世界人们的记忆中留下许多不同寻常的记忆,创造出新的梦想。 火炬接力活动将在世界五大洲和中国广泛开展。这将是现代奥运史上路线最长、范围最广、参与人数最多的接力活动。我们希望,北京奥运会火炬接力能够把奥林匹克精神再一次传遍全球,充分体现中国人民对推动奥林匹克运动的热诚;能够充分展现途经各国、各地、各城市的秀美风光、文化传统和人民的精神风貌,增进世界各国人民的相互了解和友谊;能够进一步传播北京奥运会“同一个世界、同一个梦想”主题口号的丰富内涵,向各国人民发出参加北京奥运会的邀

从一起案例谈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与违法储存

从一起案例谈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与违法储存胶州市安监局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该公司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一门头房销售危险化学品。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时,发现该公司门面房后院内另有一间房屋,里面存有危险化学品。对这一行为该如何认定,是否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如果是非法违法行为,应该认定为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呢?还是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执法人员产生了分歧。对这一案件到底应该怎么认定呢,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一些个人意见,与同行商榷。 一、是否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问题 对这一行为的认定,首先,要查看其《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方式,是有储存经营还是禁止储存经营;其次,查看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房屋是否为专用仓库,即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设立安全审查、设立批准、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 1、如果是有储存经营,且该房屋是专用仓库,那么该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经营行为。 2、如果是禁止储存经营,那么要查看该房屋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如果只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且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可以将该房屋认定为是经营店面的一部分,该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认定为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还是认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1、如果是有储存经营,但该房屋不是专用仓库,那么应当认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是一种违法行为。 2、如果是禁止储存经营,且该房屋内储存的危险化学品数量较大,不符合国家规定,那么应当认定为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是一种非法行为。 三、两种行为的区别 1、两种行为的性质不同:根据国家安监总局令第24号《安全生产监管监察职责和行政执法责任追究的暂行规定》第45条规定: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依法取得安全监管监察部门的行政许可,擅自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或者该行政许可已经失效,继续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规定,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行为。 因此,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是一种安全生产非法行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则是一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2、两种行为违法依据不同。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违反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7条规定:国家对危险化学品储存实行审批制度,未经审批,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擅自储存危险化学品。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违反的是《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22条规定:危险化学品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专用场地或者专用储存室内,储存方式、方法与储存数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由专人管理。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简介

《哈利·波特与凤凰社》简介 在这个漫长的暑假中,哈利感觉自己被困在了姨妈家,经过三强争霸赛最后一天的那个可怕夜晚,他想知道魔法界发生了什么,但是似乎所有人都对他隐瞒着真情。更加令人难以置信的是,哈利居然在女贞路遭受到摄魂怪的袭击。 逃过一劫的哈利被护送到伦敦一所秘密的大宅子里,在那里他见到了自己的教父小天狼星布莱克。原来,邓布利多已经重新召集了凤凰社的成员,他们正在加紧秘密活动,准备对抗已经复活的伏地魔。哈利和他的朋友们非常渴望能够加入战斗,但所有凤凰社的成员都以年龄太小为由,拒绝他们参与。 回到霍格沃茨的生活也同以前大不相同了。由于魔法部拒绝承认伏地魔复活这个可怕的事实,因此给霍格沃茨委派了一们新的黑魔法防御术课教师乌姆里奇。对于学校里的绝大部分师生来说,这个自以为是、专横跋扈的女人简直就是一个噩梦,她对待哈利尤其残忍刻薄。这还不是最糟的,为了掩盖伏地魔复活的事实,哈利被魔法部说成是一个狂妄自大、造谣惑众的卑鄙小人,这使他在学校里饱受嘲笑和侮辱。 令人不解的事情一件接着一件。哈利越来越频繁地在梦中看见一条长长的走廊,他非常想进入走廊尽头的那扇门,那里面有一件他极为渴望得到的东西,但每当他就要进入时,都会头痛欲裂地从梦中惊醒。终于有一天,当哈利又一次梦见那条走廊时,他看到好友罗恩的父母被一条大蛇咬伤,危在旦夕——令哈利大为惊恐的是,他觉得自己就是那条蛇。 面对所有这一切,哈利茫然、惊恐而又愤怒,他渴望老校长邓布利多的安慰和帮助。但不知为什么,邓布利多似乎不愿见他,他甚至总是躲避哈利的眼睛,这令哈利更加烦躁不安。 哈利终于知道梦中的那条走廊尽头的门后是什么地方了,可是那里到底藏着一件什么神秘的东西,使得伏地魔的手下和凤凰社的成员为之殊死搏斗呢?邓布利多将对哈利揭开一个天大的秘密,而这个秘密将影响他的一生……

涉外警务名词解释

涉外警务名词解释

1.警务:是指警察 的行为,在英文 里,主要是指警 察全部行为的总 和,译为警察工 作;一些国家和 我国台湾地区译 为警政;我国一 般译为警务。2.警察勤务:是指 公安机关和人民 警察为完成法定 任务,而履行职 责、行使职权的 执法过程。 3.涉外警务:即公 安机关和警察人 员依法行使警察 职权,对具有涉 外因素的事务实 施行政和刑事管 辖活动的总称。 或者说,涉外 警务是公安 机关对具有 涉外因素的 事项行使管 辖权的行为, 是公安涉外 管理的总和。 4.涉外因素:又 称为外国因 素、国际因 素,主要是指 法律关系各 要素中存在 外国的成分。 5.涉外管理:这 里是指公安 机关和警察 人员在行政 和刑事管辖 活动中,对涉 及外国人、外 国组织、外国机 构、外国国家有 关事务的管理, 也包括对中国公 民、组织、机构 所涉及的涉外事 物的管理。 6.特殊性程序:是 针对一般性办案 程序而言,主要 是指为遵守国际 条约的有关规 定,主管机关依 法定程序办理的 同时,须将案情 通报外事机关并 适时通知有关国 家驻华使领馆。 7.基本法律:是指 全国人大及其常 委会制定的、专 门适用于处理涉

外警务的法律, 又称为全国性的 法律规范。 8.行政规范:是指 国务院行政主管 机关根据国家法 律和国务院的行 政法规,在职权 范围内特定的规 范性行政文件。 9.国际法规范:是 指我国参加、签 订或承认的与涉 外警务有关的国 际条约、公约、 协定以及国际惯 例的总称。 10.国际公约:是 指由国际专业组 织制定、参加国 承认并适用于各 参加国的国际性 协议。 11.双边条约: 是指我国政 府和外国政 府之间签订 的的,确定相 互间权利义 务的一种书 面协议、协 定。 12.外国人:是 指在一国境 内,不具有所 在国的国籍, 而是具有其 它国家国籍 的人,一般也 包括无国籍 人。 13.外国人的 法律地位:是 指一国政府 关于居留本国境 内的外国人享有 的权利义务及其 合法权益受到侵 害时,可以寻求 保护的法律制 度。 14.国民待遇:又 称为平等待遇, 是指给予外国人 的待遇和本国公 民所享有的待遇 相同。 15.最惠国待遇: 是指在国家间贸 易、航海、关税、 投资、公民法律 地位等方面给予 外国人的待遇不 低于或者不少于 给予任何第三国 公民的待遇,这

凤凰的来历

1、凤凰是中国古代传说中的鸟中之王,亦称“凤凰”,其雄性叫“凤”,雌性称“凰”,总称叫“凤”或“凤凰”。据《雨雅.释鸟》所记载,凤凰的形体为“鸡头,蛇颈,燕颔,龟背、鱼尾、五彩色,高六尺许。”是一个集众多动物于一身的神鸟,象征吉祥和永生。在中华民族的文化中,它与龙并驾齐驱,被人们世代敬仰、崇拜,从而创造出丰富灿烂的龙凤文化。据载,周文王时期,在陕西凤翔、岐山一带,就有“凤凰集于岐山,飞鸣过雍”,自此周朝遂兴的传说。 2、据汉代刘项《列仙传》载,春秋时,有一华山隐士叫萧史,善吹箫,能以箫作鸾凤声。偶遇秦穆公之女弄玉,恰好弄玉也十分喜爱吹箫,知音相遇,喜结伉俪,住在凤台,每日由箫史教弄玉吹凤鸣之声,终于引来凤凰一群,箫史和弄玉双双乘鸾跨凤,升天而去。从此萧史弄玉吹箫引凤的故事世代相传,成为夫妻美满婚姻的象征。 3、唐安史之乱之时,唐时皇李隆基被迫出逃蜀地,长安邻近诸郡告危。雍城因年久失修,城墙坍塌,守城太守心急如焚,动员全城百姓筑以新城进行防御,无奈新城筑起就塌,无法筑成。这一夜,天降瑞雪,皑皑一片。一只凤凰驾着祥云悄然落在雍城,在城西北角的三眼清泉边,引颈品饮清冽甘爽的清泉水,过后,踏雪绕城行走数里,一声长鸣,振翅而去。清晨,有人将此事禀报太守。太守忙率人前往察看,果然有凤足印迹绕城一周,太守大喜,认为这才是新城理想的选址,忙组织人力筑之。新筑之城果然一牢永固,不再倒塌。安史之乱平定之后,唐肃宗继位,为纪念凤凰栖落之地,遂将雍城改名凤翔,沿用至今。 4、在中国人的思想形态里,“凤凰”自古以来就是传说中最重要的的吉祥神奇之物,据说凤凰能火中再生,象征美好、才智和吉祥。 凤凰很早就出现在图腾之中,是殷民族的标志。《诗经》中说:“天命玄鸟,降而生商”,殷始祖契的母亲简狄一次在河中沐浴,忽有玄鸟飞过,坠落一卵,被简狄吞食,因此怀孕生了契。契长大后协助禹治水有功,被封于商地,赐姓子氏,尊为玄王。从此有了商民族,殷人以后就把玄鸟作为自己氏族的图腾。玄鸟的形象类似燕子,后来随氏族部落的不断发展和融合,玄鸟逐渐演变成了有鸡冠,鹤足和孔雀尾巴的凤凰了。 今天展现在人们眼前的凤凰的形象,已是数千年来逐步演化的结晶.它高度概括了中华民族形成、融合、发展的历史,对塑造,陶冶民族性格发挥着重要作用,其本身浓缩和寄寓了中华民族奋发向上、,刚强坚韧的伟大精神。 5、儒家始祖孔子南游楚国时,楚国的隐士接舆路见孔子,曾以“凤德”来比喻世风不古,留下了“凤兮凤兮,何德之衰”的感叹;在楚国诗人屈原的诗作中,凤凰作为一种频繁使用的象征意象,用以指代贤能之人。“以凤比德”、“以凤比才”的思维方式亦体现了华夏民族对德行与才能的重视与培养。在楚国的出土文物中,无论是丝织品上刺绣的凤凰,还是漆木器上彩绘的凤凰,以及雕刻造型中的凤凰,其基本特征都是引颈长鸣,振翅冲天,体现出一种向上升腾的动感和积极进取的价值取向。 6、西方有凤凰涅磐的神话,中国也有火凤凰的传说,中西方的神话传说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那就是以凤凰象征着生命、活力与激情。 在世界还是神的时代,天上有两只凤凰,他们相亲相爱,过着幸福的日子,他们是神鸟,没有烦恼,没有忧愁,每天在神殿上愉快地歌唱。但宙斯凭借这他手中的雷电,打败了他神的叔叔和兄弟们,并在人间爱过了好多女子,生下了许多后代。他夫人赫拉认为这扰乱了天上,地下,和人间的秩序,发动了一场战争。凤凰由于孔武有力的翅膀,快速地飞翔,也被卷如了这场战争。但在同人类英雄赫拉克勒斯作战的过程中,赫拉受伤,其中一只凤凰也被大力神赫拉克勒斯射死。大战结束后,只剩下一只凤凰,孤独地生活,他再也不会唱快乐的歌,在神殿上彻夜哀鸣。直到宙斯的耳朵都出血了,这是宙斯才良心发现,决定赐于凤凰荣誉,权力和富贵。但凤凰不要这些,他只要他爱的人活过来,可惜这一点宙斯也无法办到。于是他说:“

从一起案例谈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与违法储存(新版)

( 安全管理 )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精品文档 / Word文档 / 文字可改 从一起案例谈危险化学品的非 法储存与违法储存(新版) Safety management is an important part of production management. Safety and production are in the implementation process

从一起案例谈危险化学品的非法储存与违 法储存(新版) 胶州市安监局监察大队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中,遇到这样一个案例:某化工有限公司是一家经营危险化学品的企业,该公司办理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有一门头房销售危险化学品。在打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专项行动时,发现该公司门面房后院内另有一间房屋,里面存有危险化学品。对这一行为该如何认定,是否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如果是非法违法行为,应该认定为“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呢?还是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执法人员产生了分歧。对这一案件到底应该怎么认定呢,笔者结合自己的体会谈一些个人意见,与同行商榷。 一、是否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问题

对这一行为的认定,首先,要查看其《危险化学经营许可证》中的经营方式,是有储存经营还是禁止储存经营;其次,查看其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房屋是否为专用仓库,即是否按照《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相关规定和要求,办理设立安全审查、设立批准、设计审查及竣工验收等手续。 1、如果是有储存经营,且该房屋是专用仓库,那么该公司的行为是一种合法经营行为。 2、如果是禁止储存经营,那么要查看该房屋储存危险化学品的数量,如果只存放民用小包装的危险化学品,且其总量不得超过国家规定的限量,可以将该房屋认定为是经营店面的一部分,该行为也不能认定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3、除上述两种情况外,就应当认定为非法违法生产经营行为。 二、是认定为“某某非法储存危险化学品”还是认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 1、如果是有储存经营,但该房屋不是专用仓库,那么应当认定为“某某未将危险化学品储存在专用仓库内”,是一种违法行为。

涉外警务概论名词解释

警察勤务:是指公安机关和人民警察为完成法定任务,而履行职责、行使权利的执法过程。涉外警务:即公安机关和警察人员依法行使警察职权,对具有涉外因素的事务实施和行使管辖活动的总称。涉外因素:又称为外国因素、国际因素,主要是指法律关系各要素中存在外国的成分。 涉外管理:这里是指公安机关和警察人员在行政和行使管辖活动中,对涉及外国人、外国组织、外国国家有关事务的管理,也包括对中国公民、组织、机构所涉及的涉外事务的管理。同时,对中国领域外噶声的涉及中国国家或者中国公民利益或者国际社会共同利益的特定事务,也负有实施管辖的职责。 国内法规范:是我国国内有关涉外警务处置法律规范的总称。包括:根本法、基本法律、法律解释及行政规范等。 行政规范:是指国务院行政主管机关根据国家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在职权范围内特定的规范性行政文件。 国际公约:是指由国际专业组织制定、参加国承认并适用于各参加国的国际性协约。双边条约:是指我国政府和外国政府之间签订的,确定相互间权利义务的一种书面协定、协议。 涉外警务处置的基本原则: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与其他司法机关在处置涉外事务过程中所必须遵循的行为准则,是正确处理各类涉外警务的基础。 维护国家主权原则:是最重要的国家法原则,是处理各种涉外事务所警务所必须遵循的基本原则。 实体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主要是指进入我国境内的外国人,必须严格遵守我国的法律规定,依法享有各种权利和义务,不得有任何违反中国法律的行为。 程序意义上的国家主权原则:主要是指外国人违反中国法律时,必须接受中国公安机关的管辖,不得以任何借口规避法律。 外国人:是指在一国境内,不具有所在国国籍,而是具有其他国家国籍的人,一般也包括无国籍人。 外国人的法律地位:是指一国政府关于居留本国境内的外国人享有的权利义务及其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可以寻求保护的法律制度。国民待遇:又称平等待遇,是指给予外国人的待遇和本国所享有的待遇相同。最惠国待遇:是指在国家间贸易、航海、关税、投资、公民法律地位等方面给予外国人的待遇不低于或者不少于给予任何第三国公民的待遇,这种待遇以互惠为基础,并且是通过国家间的双边协定加以规定的。 差别待遇:又称为区别待遇,是指一国政府给予外国人的民事权利,在某些方面低于本国公民。 涉外警务条约:是指中国同相关国家按照国际法,就相关权利义务关系缔结的,涉及涉外警务的国际书面协定。 国际条约:简称条约,广义上讲:是指国家之间按照国际法,就相互权利和义务关系缔结的一种书面协议。狭义上讲:专指重要的政治性的,以条约为名称的国际书面协议。 外交特权:主要是指外交馆舍、人员的不可侵犯。免纳关税和捐税,档案和文件不可侵犯。以及刑事、民事、行政管理豁免等等。出入境:是指一国的公民为进入凌一国家或者从一个国家返回本国而跨越两国或第三国国界的活动,从人口学和地理学上说,出入境是一种跨越国界的人口流动。 中国公民的出入境管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据有关法律规定,对中国公民离开、返回我国国境活动所实施的调节、控制、指导和管理。侨民:国际社会通常将在外国永久居住的公民称之为侨民,或者国外公民。华侨:在法律上的定义是指定居在国外的中国公民。华侨短期入出境:是指华侨因回国探亲、访友、旅游观光、投资、贸易、升学等原因而入出境的行为。 狭义的护照:仅指一国政府发给本国公民在国际间旅行居留使用的有效护照。广义的护照:泛指一国政府对本国公民颁发的公民护照和护照的代替证明,或者国际机构颁发的身份证明,以及某些国家发给外国人的外籍护照。 国籍:就是国家通过法律确定的公民或者国民资格,是一个同国家固定的法律联系。 国籍法:是指一国制定的有关该国国籍的取得、丧失和变更等问题的法律规范的总称。香港特别行政区非永久性居民:有资格一招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领取香港居民身份证,但没有居留权的人。入境:是指某国公民跨越地理空间,从一国进入另一国内。从法律上来说,外国人入境就是非本国公民持有合法、有效的护 照或其他证件、签证,从一国的对外开放或制定的口岸进入该国 国境。外国人入境:是指居留或停留在一国境内的非本国公民公 民,依据所在国的法律规定,从该国口岸离境。 外国人出入境管理:是指我国公安机关依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 对外国人进入、通过、离开我国国境或在我国境内居留、旅行及 其他有关事务所实施的监督和控制。居留:是指合法进入一国国 境的外国人,根据该国的法律、法规在该国境内停留或居住。 居留证件:是指中国政府主管部门发给居住在我国境内半年以上 的外国人的合法居住证明。旅行:是指外国人在中国境内的旅游 活动。离开自己的居住地点,前往另一个地域的活动,统称为旅 游。旅行区域:是指允许外国人前往的范围。 开放地区:是指我国政府公布外国人自由旅行的地区。 非开放地区:是指我国政府允许外国人自由旅行地区以外的其他 地区。自由出境:是指外国人履行法定手续后自愿离开中国。 限制出境:是指对有某种违法行为的外国人,责令其在指定的时 间内,通过指定的口岸离开中国。 强制出境:是指对非法入境、非法居留或违反中国法律的外国人, 采取一定措施迫使他们离开中国。 签证:是指主权国家准许外国人入出或者经过国境的一种许可证 明。涉外警务行政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违法涉 外公安机关行政管理法规的外国人或外国组织,依法实施的行政 制裁。警告:又称为申诫罚,是指对违法者的违法行为予以告诫 的处罚。是涉外警务处罚中最轻的惩罚措施。 罚款:又称财产罚,是指行政主管机关对违法行为人给予剥夺财 产权的一种处罚。 日额罚款:是指按照违法行为持续发生的天数,确定应当罚款的 数额。人额罚款:是指按照违法行为人的数额,确定应缴纳罚款 的数额。拘留:又称为人身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出入境法律 规范的相对人,依法作出限制其人身自由的一种处罚措施。 资格罚:即限制出境与驱逐出境,是指主管机关对违法行为人剥 夺或者限制其从事某种活动的资格的处罚。 限期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严重违法行为的外国人取消其在中 国居留的资格,责令其在指定的期限内离开中国的一种处罚措 施。驱逐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特定违法行为的外国人,采取 强制手段,将其逐出国境的处罚措施。 单科制:又称单处,是指在法律中,对某种违法行为只规定一种 处罚,而不规定其他处罚方法。 并科罚:又称并处。是指在法律中,对某种违法行为规定同时适 用两种以上的处罚措施。 必并科:是指法律明确规定一种处罚措施与另一种处罚措施必须 合并适用。得并科:是指法律对是否同时适用两种处罚措施没有 作出硬性规定,既可以合并处罚,又可以单独处罚,由执法者依 据具体的案情酌情决定。选科罚:是指法律规定对某种违法行为 的处罚既可以适用一种罚,也可以适用另一种处罚措施。 复合罚:是指对某种违法行为给予一种或者两种处罚措施后,可 以再附加适用另一种形式的处罚。 双科罚:又称为双重处罚,是指对有某种特定违法行为的双方责 任人予以处罚的制裁方法。易科罚:又称为换罚或者改罚。是指 对违法行为人宣告一种惩罚措施后,因违法行为人无力承担这一 处罚措施,而更换为其他种类的制裁方法。 强制措施:是指出入境管理法律规定的强制措施,即公安机关在 实施出入境管理工作过程中,依法对违法行为人采取的暂时强制 限制其人身自由,出入境自由或者其他具有强制作用的各种方 法。人身性强制措施:是指依据法律规定,在出入境管理活动中, 对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拘禁其人身自由的强制手段。 财产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对违法行为人 采取约束其财务的强制方法。 交纳保证金: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需要追究法律责任的违 法行为人,令其提供一定数额的资金作为抵押的一种强制方法。 提供财产担保:是指公安机关强制违法行为人提供一定的财产为 抵押,以担保其承担法律责任的强制手段。 资格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规定,在出入境管理活 动中,对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剥夺或者限制其居留资格的强制手 段。缩短停留期限或者取消居留资格: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 为,尚不够追究法律责任,但又不宜继续在中国停留或者居留的 外国人,责令其在指定时间内离开中国的一种强制方法。 遣送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的外国人采用强制手段将 其押送出境的一种强制方法。 行为性强制措施:是指公安机关依照法律、法规,在出入境管理 中,对违法行为人的出入境行为进行限制或者剥夺的一种强制措 施。不准入境:是指公安机关对发生或者可能发生违法行为的人, 禁止其入境的一种强制方法。 不准出境:是指公安机关对有违法行为尚未追究法律责任的当事 人,在一定时间限制其出境的强制方法。 限制再次申请期限:是指公安机关对因违法进入前往国或者非法 居留被遣送回国的行为人,在一定时期内限制其出境的强制措 施。涉外警务行政处罚争议:是指公安机关与中外公民、法人或 者其他组织,在违法行为的事实认定和处罚决定乃至执行过程中 所发生的争议。 听证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听取当事人 行政机关提出的违法事实、证据等进行质证和申辩,从而查明事 实的过程。出入境复议:是行政复议的一种,是指中国公民和外 国公民不服从出入境管理机关的处罚,依法向原处理机关的上级 机关提出申诉,由上级机关对该处罚决定是否合法与适当重新继 续审议,并作出裁决的行政程序制度。 出入境诉讼:是行政诉讼的一部分,是指被处罚人或其他组织对 公安机关的处罚决定有异议,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在当事人和 其他诉讼参与人参与下,由人民法院审理和解决出入境纠纷的活 动,是解决出入境争议的最终方式。 涉外治安案件:是指公安机关依法查处的具有涉外因素的违反治 安管理案件,这里仅指这外行政性案件。 涉外因素:是指我国公安机关查处的事件,涉及外国、外国人(自 然人及法人)或者国际组织扥国际因素。 专属管辖案件:是指某类涉外行政案件,只能由某一部门的主管 机关负责处置。共同管辖案件:是指某类涉外行政案件,由公安 机关配合其他行政机关共同主管的案件。 协助管辖案件:是指某类涉外行政案件。由公安机关配合其他行 政机关实施管辖的案件。 一般处置程序:又称为普通处置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对某些违法 行为的处理,采取法律规定确立的通常运用的处置方法。这些处 置方法完全适用于涉外案件的处置,主要有调查、传唤、取证、 裁决、执行等。特殊处置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涉外案件处理过 程中对某些重大案件的查处或某些特定措施的适用,采取法律规 定的特殊处置方法,它区别于国内案件处理的特定处置程序。 外部协调程序:是指公安机关在涉外案件处置过程中,对外国人 采取限制其人身自由措施时,将处置的有关情况及时通知给有关 国家外交、领事机关的步骤。 中国公民骗取出入境证件:是指编造情况,提供虚假证明或者以 行贿的手段获取护照的行为。 私自谋职行为:主要是指持有访问签证、旅游签证、学习签证的 外国人,未经劳动人事部门许可在中国谋职或者就业。 外国常驻记者:是指由外国新闻机构派遣常驻中国6个月以上, 从事新闻采访报道业务的职业记者。 外国短期采访记者:是指来中国6个月以内,从事新闻采访报道 业务的职业记者。 军事设施:是指国家直接用于军事目的的有关建筑基地和设备, 包括指挥机关等等。 国境:通常而言,国界就是边境,边境就是国境,但由于我国港 澳台地区的特殊性,内地与我国港澳地区或我们大陆与我国台湾 地区相连的一定区域,只能称为边界,而中国与外国相连的一定 区域,即可以称为边境,又可以称为国境。 国境制度:是指国家为了维护国境的安全秩序、居民的生活便利 以及与邻国的睦邻关系而制定的法制度。 领海主权:是指我国领海内的一切的最高管辖权。 无害通过:其含义是在不损害沿海国家的和平、安全和良好秩序 的情况下的通过。边境居民:世界相邻各国之间,划分领土范围 的分界线为边界,界限两侧一定的区域为边境地区,长期生活在 边境地区的居民,称为边境居民,简称边民。 边民出入境:毗邻国家边境的居民之间,因为日常生活和生产以 宗教文化的需要,进入对方国家边境地区探亲访友、贸易、互市、 朝圣做工等活动。边境地区:一般是指两国边界内15公里或者 20公里的地带。走私:走私是一种经济违法犯罪活动,是违反 国家法律、法规,逃避海关监管,运输、携带、邮寄国家禁止、 限制或者依法应当缴关税的货物、物品进出境情节严重的行为。 逃避海关监管:就是采用不正当的方式、方法躲避海关对进出境 的运输工具、货物、物品的监督、管理和检查。 边境涉外事务:是指边境地区发生的涉及相邻两国利益并引发两 国警察机关交涉的事宜。 口岸边防检查:是指国家设在口岸的边防机关对进出境的中国公 民和外国人所实施的有关事项的查验和预防措施。 出入境手续:是指交通运输工具的负责人须向边防检查站申报其 交通工具上乘载的工作人员及旅客名单或旅客数、武器弹药清单 以及其他有关情况。 阻止出入境:是指边防检查机关在出入境检查中发现行将出境、 入境的人员有违法行为的,推迟或者禁止其出境、入境,留置审 查或依法作出处理。 留置审查:是指边防检查机关对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情形的出 境、入境人员,限制其活动范围,并进行调查询问。 内水:是指一国领海基线内的海域,它包括一国的海港、领湾、 领峡以及其他直线基线内的海域。 港口:是指具有天然条件和人工设备,便于船舶停泊和上下客货 的港湾。公海上的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对刑事在公海上的外籍 船舶及其上的人或货物的刑事管辖权。 登临权:又称临检权,即登临有关违法的船舶实施的检查权力。 紧追权:是指沿海国对于在其内水或所管辖的海域范围内发生违 法犯罪行为的我I啊过船舶的进行追逐,一直追到公海直至扣押、 逮捕、审判的权力。 管辖:狭义上讲:是指公安机关内部在立案范围上的权限划分。 广义上讲:是指公安机关、检察机关、人民法院之间的刑事案件 受理范围上的职权划分。 涉外刑事管辖权:是指一国政府对涉外犯罪所拥有的起诉和惩罚 的权力,即指国家在国际司法事务中所享有的控制和处置具有涉 外因素刑事案件的权力。 刑事诉讼法中的管辖:是指公、检、法机关受理刑事案件的职责 范围,即规定哪一类刑事案件应当由哪一个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 者审判。立案管辖:指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和人民法院之间按 照职能受理刑事案件权限划分。 立案管辖:是指公安机关在处理涉外刑事案件范围上的分工,是 分工负责、互相配合、相互制约原则在办理刑事案件程序中的具 体表现。级别管辖:是指公安机关上下级之间,受理和侦察涉外 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重大涉外犯罪案件:是指具有涉外因素且重大复杂、后果严重的 刑事案件。地域管辖:又称为区域管辖、是指以犯罪地为标准来 划分同级公安机关之间对刑事案件的管辖权、即在本辖区内办理 刑事案件的分工和权限。 特殊地域管辖:是相对于普通地域管辖而言的,是指以犯罪嫌疑 人被抓获地或者入境地为标准确定涉外刑事案件的管辖机关。 专属管辖:是指某种特定类型的案件,由专门的公安机关负责立 案侦查,所谓特定类型,主要是指犯罪嫌疑人在中国领域外的特 定场所实施犯罪的情形。国际列车:是指跨越我国和外国国境的 列车。领土管辖权:又称为领域原则或属地管辖权。是指以地域 为标准确定管辖权。凡发生在本国领土内所实施的犯罪行为或犯 罪结果发生在本国领域内的,都必须依照本国的法律予以处置。 国籍管辖权:又称属人管辖权。是指一个主权国家有权对具有本 国国籍的公民实施管辖,无论他是处在本国领域内,还是处在本 国领域外。保护管辖权:又称为安全原则,是指为了保护受侵者 的国家利益和公民利益而行使管辖权,是以国家利益和本国公民 利益为标准确定管辖权。 普遍管辖权:世界性原则,是指只要犯罪嫌疑人的行为构成国际 条约规定的罪行,任何一个主权国家都有权对其实施刑事管辖。 普遍原则:是指以维护世界各国的普遍利益为准则确认本国刑法

凤凰古城简介

凤凰古城简介 看点 凤凰古城始建于清康熙四十三年(1704年),历经300年风雨沧桑,古貌犹存。现东门城楼和北门城楼尚在。城内青石板街道,江边木结构吊脚楼,以及朝阳宫、天王庙、万寿宫、大成殿等建筑,无不具古城特色。 导游 凤凰古城导游图 凤凰分为新旧两个城区,老城区集中了凤凰大多数的古老建筑,是凤凰县的核心景区,值得细细品味。 如果你想目睹真正的湘西风情,就不得不到凤凰古城(又名沱江镇)走一趟。凤凰紧邻沱江而建,吊脚木楼布满山坡。这里是文学大师沈从文的故乡,他曾在《边城》中描绘过它素朴而迷人的风情。 介绍 凤凰地处湖南湘西自治州南部,为中国历史文化名城。凤凰县历史悠久。关于县名,据《凤凰厅志》记载:“凤凰之名因山受”。在县城以西五十里有一名山,其山处于群峰之中,形状若鸟,昂首展尾,人们为取吉祥,称为凤凰山。

《湖南省志》中记载:“凤凰营,即凤凰山。在县治西50里”。由此可见,凤凰县的美名来自凤凰山。春秋战国时期凤凰为“五溪苗蛮之地”,属楚国疆域。在漫长的时代演变中,凤凰曾属不同的县郡,名称也多次的变迁,直至1957年才最后定为湘西土家族苗族自治州至今。 凤凰古城现有文物古建筑68处,古遗址116 处,明清两代特色民居建筑120多栋。还有明清石板古街道20多条。保存完好的唐朝旧县治黄丝桥古城是中国保存最完整的石头城之一。始建于明朝万历年间的中国南方长城——“湘西边墙”,成为国际国内关注的焦点。 古城依山傍水,清浅的沱江穿城而过,红色砂岩砌成的城墙伫立在岸边,南华山衬着古老的城楼,城楼还是清朝年间的,锈迹斑斑的铁门,还看得出当年威武的模样。北城门下宽宽的河面上横着一条窄窄的木桥,以石为墩,两人对面都要侧身而过这里曾是当年出城的唯一通道。 小知识:凤凰八绝 1.沱江边的菜场以及在河边捣衣的女人。 2.沙湾的吊脚楼。 3.北门外沱江边上的露天餐座。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司法认定问题研究_王新文

2010年4月第18卷 第2期 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 J o u r n a l o f S h a nX i P o l i c eA c a d e m y A p r.,2010  V o l.18 N o.2 【民爆公共安全研究】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司法认定问题研究 ◆王新文1,孙 泉2 (1.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山西太原030021;2.晋中市公安局,山西晋中030600) 摘 要:解决司法实践中认定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存在的分歧,应从四个方面入手:一是围绕立法本意,科学界定刑法上“爆炸物”的范围;二是针对目前关于“非法储存”的规定在司法认定中引起的争议,深入分析,提出认定“非法储存”中应遵循的原则;三是通过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罪的未完成形态的分析,形成对未完成形态认定的正确方法;四是结合实践中易混淆的情况,对本罪与他罪进行比较研究,指出本罪与他罪的认定界限。 关键词:非法储存;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司法认定 中图分类号:D924.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685X(2010)02-0010-05 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作为一种涉爆犯罪,由于对公共安全和不特定多数人的生命财产构成严重危害,一直是刑事打击的重点。近年来,司法实践中认定此种案件时,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出现,常发生分歧,引起争论。例如:2005年8月9日,被告人李某到某村找因吵架跑回娘家的妻子郭某。下午5时许,两人发生争吵,李某声称要将郭某全家杀死,后离开。郭某随即报案,称李某私藏炸药,公安机关依法对李某住宅搜查,查获炸药6公斤,纸雷管2枚。据李某交待:该爆炸物系其在附近矿山上捡取。 案件审理中发生争议:一种意见认为,李某明知是爆炸物而非法储存,属于典型的非法储存爆炸物的行为,应以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定性处罚。第二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犯罪。理由是依照《关于审理非法制造、买卖、运输枪支、弹药、爆炸物等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以下简称《解释》)第8条第1款的规定,行为人为自己储存爆炸物的情形不属于“非法储存”爆炸物,根据罪刑法定原则,不能定罪处罚。第三种意见认为,李某的行为不构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而成立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理由是李某的行为不符合《解释》对“非法储存”含义的明确界定,不能成立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但是从广泛的意义上考察,可以将爆炸物认定为广义上的“弹药”,故李某的行为符合《刑法》128条第1款的规定,构成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1]通过此案例可看出,实务部门在案件认定中因对诸如爆炸物的范围的界定、非法储存行为的认定、非法储存爆炸物罪与非罪的界限等问题的理解不同而存在分歧。因此,有必要根据我国现行刑法的有关规定和司法解释,结合实践中的困惑,运用刑法理论,对非法储存爆炸物罪司法认定过程中的某些重要问题或争议较大问题进行细致、深入的分析研究。 一、“爆炸物”范围的刑法界定 (一)“爆炸物”范围的分析 关于“爆炸物”的范围,刑法无明文规定,理论界观点不一,主要有三种:第一种观点认为,这里的爆炸物是指《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①中规定的各类炸药以及爆炸物品,但不包括烟花爆竹。[2]第二种观点认为爆炸物是指《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规定的民用爆炸物品,是非军用的爆炸物品,包括烟花爆竹以及公安部门认为需要管理的其他爆炸物品。[3]第三种观点认为,爆炸物包括军用爆炸物和民用爆炸物。前者包括各种手榴弹、地雷、炸弹、爆破筒等;后者主要指炸药和雷管。烟花、爆竹等一般娱乐用品不应包括在内。[4]三种观点的差异主要体现在两方面:一是军用爆炸物品是否属于本罪中“爆炸物”范围,二是烟花爆竹是否属于本罪中“爆炸物”范围。 对“爆炸物”范围的刑法界定,应运用刑法解释的方法,结合刑法分则上下文体系进行分析。非法储存爆炸物罪设 收稿日期:2009-12-20 作者简介:王新文(1973-),男,山西临汾人,法学硕士,山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讲师;孙 泉(1974-),男,山西太原人,法律硕士,山西省晋中市公安局副局长。 ① 《民用爆炸物品安全管理条例》(2006年4月26日国务院第134次常务会议通过)已于2006年9月1日起施行,《民用爆炸物品管理条例》同时废止。 — 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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