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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间性组织与其成员企业之间的正反馈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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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中间性组织与其成员企业之间的正反馈机制

作者:王赛楠刘玉龙

来源:《商场现代化》2008年第13期

[摘要] 中间性组织研究是个新兴的研究领域,中外学者们对其性质、形成机理、竞争优势等已有一些论述。本文试图以新的视角去探究中间性组织内部的成员企业与中间性组织的一种互相促进的正反馈关系,并结合浙江纺织业的实际加以验证和说明这种互动关系的存在及其带来的好处。

[关键词] 中间性组织正反馈成员企业

在经济组织的不断演进中,中间性组织已逐渐成为当今最具活力的经济活动主体之一。一个国家、一个地区市场成熟程度,以及企业和产业竞争力的状况与中间性组织的发展息息相

关。目前,国内理论界对中间性组织的性质、内涵尚无同一认识,所以在论述中间性组织与其成员企业运行的正反馈机制之前,我们有必要对中间性组织有一个清晰的界定。

一、中间性组织的界定

众学者对中间性组织的界定并无统一的看法。早期,威廉姆森从交易的技术结构和体制组织的效率之间的关系层面,从企业和市场之间区分出了中间性组织。他在1975年出版的《市场与等级组织》一书中指出:“在以完全市场和一体化企业为两端,中间性组织介于其间的交易体制组织系列上,分布是两极分化的。”在威廉姆森的理论里,中间性组织被定义为由于交易的特点具有混合性而产生的一种协调此类交易的制度安排。后来,Richard Larsson(1993)又在威廉姆森分析的基础上对交易的维度进行了修正。Richard Larsson(1993)建议用市场、组织

间协调和科层的三极制度框架来代替传统的市场和科层两极制度框架,遵循斯密和钱德勒把市场和企业分别称作“看不见的手”和“看得见的手”的隐喻,他形象地把组织之间协调称作是“握手”(Shake hands)。威廉姆森和兰逊两个人从组织成因的角度界定了中间性组织。

后来,日本学者今井贤一、丸川知雄及国内学者王洵都受到了威廉姆森等的启发,他们从交易主体的关系入手。先把企业与市场按不同的角度区分开,再说明介于企业和市场之间兼有二者特征的就是中间性组织。此外,Richardson扩展了潘罗斯关于企业是一个“生产性资源的

集合”理论,把企业之间的合作概念化为在企业之外(市场)的或企业之内(科层)的协调机制之外的第三种协调机制 ,这种协调机制就是一个“网络”(networks)。Richardson认为,由于许多需要协调的非相似活动必须通过企业之间的能力互补来进行(如技术上的匹配和交流),所以互补活动的协调既不可能也无必要全部由一个企业承担,也不可能完全通过执行平衡供给和需求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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