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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完善本院科研课题管理工作,使立项课题的申报、评审、审批和管理工作科学化、规范化,保证研究成果的质量,促进本院科研事业的繁荣和发展,特制定本办法。第二章类别

第二条重大课题。包括省委、省政府重大决策理论支撑课题。重大课题原则上为集体研究项目,且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最终成果为公开出版的质量较高、具有一定理论创新的研究性著作,或高质量的系列论文及研究报告。

第三条重点课题。重点课题一般为集体研究项目,且已具备前期研究基础。课题负责人应具有高级职称,最终成果为公开出版的研究性著作,或具有较高质量的系列论文及研究报告。第四条一般课题。一般课题在申报者个人研究领域内选题,最终成果为论文及研究报告。第五条专项课题。根据上级领导和有关部门委托或院工作需要,围绕某个领域或某些重要问题而专门立项的课题。研究的组织形式及最终成果形式视需要而定。

第六条配套课题。根据《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业绩奖励条例》进行配套立项的课题。

第七条启动课题。根据院有关规定,为新引进人才立项资助的课题。

第八条基地课题。围绕我院国家、省级研究基地和创新团队研究方向而设置的课题。

第九条委托课题。按照委托部门的要求开展研究的课题。

第三章立项

第十条要求:

一、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为指导,坚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理论导向正确。

二、贯彻理论联系实际的方针,围绕国家与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为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提供精神动力、理论支撑和智力服务。

三、研究方向和重点明确,研究的问题具有理论价值和实践意义,课题设计符合本院科研规划要求,有合理可行的研究方案。基础理论的研究应具有地方特色和区域优势。

四、重大课题组成员的知识结构和人员结构符合课题研究的要求,主要研究人员在该领域具有相应的研究基础。

第十一条申报:

一、科研情报处根据全院科研工作的主要任务和总体要求,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于每年年初发布课题指

南。

二、本院在职科研人员、特约研究员和具有高级职称的离退休人员可申报立项课题。兼职研究人员在完成本职工作并经本部门同意的情况下亦可申报。课题负责人同年度原则上只能申报一个课题,课题组成员最多可同时参加两个课题的申请。如因特殊情况需突破此限制的,需经分管副院长和院长批准。未完成课题研究任务者(含课题负责人及课题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能申报新课题。

三、申报人可在本院网下载《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立项课题申报表》和活页,按要求认真、如实填报,明确阐述申报课题的理论和实践意义;学术界关于同类课题的研究概况;课题的基本内容、重点和难点;要达到的预期目标;成果形式等。

四、课题设计论证必须具有明确的完成时限、质量要求和合理的经费预算,并将此作为评审、

验收、结题的主要依据。

五、院重大课题一般于上年第四季度申报,也可就当时迫切需要研究的重大问题随时提出申报。院长办公会议可根据需要提出重大课题选题,通过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委托立项等方式,确定承担课题的人员和团队。

第十二条审核:

一、各部门应对本部门科研人员申报的课题进行初步审核,撰写初审意见上报院科研情报处,其中重大课题须由申报人所在部门主要负责人初审并经分管院领导同意后报科研情报处。二、科研情报处根据课题立项要求和申报条件对各部门报送的申报课题进行初审,并提出意见交分管院领导审阅。

第十三条评审:

一、对院立项课题,由院学术委员会学科组在认真审阅的基础上,根据民主、科学、公正、择优的原则对申报的课题进行评议,并将意见提交全体会议审议。

二、院学术委员会对院立项申报课题进行集体审议、投票表决。

三、院重大课题经院学术委员会初步审议后,科研情报处根据需要可组织院内外专家论证评议,并将评议意见提交院长办公会议审批。

四、基地课题立项评审主要参照基地相关管理办法实行。

五、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直接下达的重大课题及院专项课题,由院长办公会议评审。第十四条审批:

院长办公会议在审议学术委员会意见的基础上,批准课题的立项,并根据课题类别和有关规定确定经费资助额度。省委、省政府、省委宣传部直接下达的重大课题及院专项课题,由院长办公会议根据有关规定讨论决定。

第四章管理

第十五条科研课题立项后,纳入院科研计划统一管理。科研情报处、课题负责人及其所在部门签订《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立项课题责任书》。课题责任书由科研情报处、课题负责人、课题承担部门三方各执一份。课题名称、完成时间、资助金额、最终成果形式以及各方承担的责任均以课题责任书中的规定为准。课题责任书和课题申报表同为有约束力的协议。未签订课题责任书者,视为自动放弃课题立项。

第十六条签订课题责任书后,科研情报处发放课题经费使用记录卡,开始拨付课题资助经费。第十七条科研情报处每年对跨年度课题的完成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并将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

第十八条重大课题管理实行开题报告论证、中期研讨、成果初评制。

一、开题报告论证

(一)、课题立项后,课题组应及时提交“开题报告”报科研情报处。

(二)、科研情报处在收到“开题报告”后的十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开题报告论证会。(三)、开题报告论证会采取专家论证会形式进行,课题组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积极吸纳专家的有益建议,完善课题研究计划与目标。

二、中期研讨

(一)、中期研讨采取专家论证会形式进行,由科研情报处根据《课题申报书》及《立项课题责任书》中明确的中期研讨内容和时间具体安排。对特别重要的课题,可举行多次中期研讨。

(二)、课题组应认真听取专家意见,并在下一阶段研究中积极吸纳专家的有益建议。对专家意见比较集中的问题,应在期限内及时整改。

三、成果初评

(一)、根据《立项课题申报表》所确定的课题初期成果提交时间,由课题负责人向科研情

报处提出申请,并填写课题成果初评申请表。

(二)、科研情报处在收到《课题成果初评申请表》后15个工作日内,组织召开院学术委员会相关委员会议或提请召开院长办公会议进行成果初评。

(三)、初评先由课题组汇报课题进展与初步研究结论等,然后进行答辩,由评审专家按观点、方法、材料、文字等类别,对研究成果进行综合评分。对综合评分低于60分的,课题负责人或课题组应提交整改报告,限期完成。综合评分低于50分的,原则上应撤消课题。对学术道德评价负面的,实行“一票否决”。

(四)、课题负责人为院学术委员会委员或院长办公会议成员的,在答辩结束后应回避,不参加评审本人参与的课题。

(五)、科研情报处在评审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将课题初评结果与书面修改意见送达课题负责人。课题负责人应根据评审意见和要求,对课题成果进行完善,如期定稿。

第五章验收结项

第十九条课题负责人原定的研究计划和研究目标已全部达到,并经所在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填写《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课题科研成果报告》及《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课题科研成果鉴定表》,附阶段性成果和最终成果(各一份)报送科研情报处。重大、重点课题须附3000字左右的成果内容摘要。课题成果公开出版、在省级以上刊物发表或已被省领导肯定性批示的,视作通过成果鉴定,不再提交《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研究课题科研成果鉴定表》。第二十条重大课题验收结项

一、科研情报处接受结题材料并初步审核后,交院学术委员会组织评审验收。在学术委员会成员分别对有关成果认真审读的基础上,召开评审会议。评审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课题负责人汇报课题计划执行情况,包括研究的主要工作、对成果的自我评价和其他必须说明的事项;

(二)、介绍专家评审意见;

(三)、学术委员会成员发表对课题研究成果的评审意见;在前期进行的中期研讨和成果初评基础上,着重评审课题组根据课题初评意见进行修改完善的情况,以及在后期研究中新的成果。

(四)、课题负责人对评审中提出的问题,作必要的回答和说明;

(五)、投票表决,获学术委员会半数以上成员同意者为评审合格。

二、院学术委员会的评审结果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

三、对于课题是否有必要进行外部评审,由院学术委员会或院长办公会议决定。如需进行外部评审,对应用对策研究课题,一般采用成果鉴定会形式进行外部双向匿名评审;对基础理论研究课题,一般采用书面评审形式进行外部双向匿名评审。当内部评审结果与外部评审结果出现明显的差异时,由院长办公会议进行研究和裁决。一般情况下,应注意尊重外部评审的结论。

第二十一条研究报告验收结项凡立项课题的最终成果为研究报告的,按以下规定评审验收:一、研究报告已被省领导肯定性批示或在省级以上报刊正式发表,按本院相关类别课题程序验收结项。

二、研究报告属内部研究性质,不宜公开发表的,课题组可将研究工作报告及成果的打印稿报院科研情报处,由科研情报处组织有关专家进行鉴定。专家人选由科研情报处根据相应的学科及领域提出建议名单,报请分管院长审定。然后按本院相关类别课题程序验收结项。第二十二条基地课题的验收结项按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的管理办法进行,基地根据需要立项的课题参照院立项课题评审结题程序进行结项。

第二十三条其他课题在院分管领导和科研情报处的指导下由课题承担者所在部门组织进行评审,并在认真评议的基础上,写出评审意见报科研情报处验收结项。

第二十四条受有关单位委托且已在本院备案的课题,课题组须提交委托单位对课题的鉴定意见报院科研情报处验收结项。境外委托课题,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将有关成果报科研情报处备案。

第二十五条未通过验收的课题应在限定时间内对成果进行修改,待条件成熟后再重新申报参加评审验收。

第二十六条课题因特殊原因需延期结项的,由课题负责人提出书面申请,阐明原因,由院长办公会议审定。一般情况下,应用对策类研究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基础理论研究延期时间最长不超过半年。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七条课题取得优秀科研成果者,视情况不同给予追加课题经费的奖励:

一、获省政府优秀科研成果著作类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追加10万、4万和2万元;获省政府优秀科研成果论文类一、二、三等奖者,分别追加7万、2.8万和1.4万元。

二、在一类期刊上(名单附后)发表5000字(含)以上学术论文者,追加2万元;在二类期刊上(名单附后)发表5000字(含)以上学术论文者,追加1万元;在三类期刊上(名单附后)发表5000字(含)以上学术论文者,追加4000元。

三、以院机构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3万元;在《浙江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8000元。四、成果被国家、省委省政府领导明确批示或采纳者,分别追加6万、2万元。

第二十八条重大课题未能如期进行开题报告论证、中期研讨、成果初评的,给予批评或警告,责成五个工作日内进行。若再次拖延,视情给予核减经费、更换课题负责人、撤消课题等处罚。

第二十九条中期研讨或成果初评总体评价结果为负面,且未提交整改报告或整改不力的,视情给予警告、更换课题负责人、撤消课题的处罚,相关情况记入责任人年度考核。

第三十条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经科研情报处审核,报院长办公会议批准,予以撤销课题:

一、研究成果有严重政治问题;

二、未通过验收,在限定时间内成果经修改后仍未能通过验收;

三、剽窃他人研究成果;

四、擅自更改研究内容和计划;

五、无故不完成研究任务;

六、严重违反财务管理制度。

第三十一条课题成果未能通过验收结项的,因第三十条规定情形被撤销课题的,以及课题总体延误时间超过一个月,或经批准延期后,再次出现延误且时间超过一个月的,承担者均按未完成科研计划任务处理,扣减当年考核分,具体办法参照考核的相关规定;情况严重者,取消其下一年度课题申报资格。其中因第三十条规定情形被撤销课题的,课题负责人当年考核评级定为“不合格”,并应追回已拨付的课题经费。

第七章成果转化

第三十二条发表或出版。完善院内关于出版资助制度和学术成果发表的奖励制度,密切与高层次学术刊物及相关出版社的业务交流与往来,以畅通科研成果的发表渠道。

第三十三条成果报送。更好地运用《智库报告》、《浙江蓝皮书》、《社科院要报》等载体,及时报送应用对策研究及省情民意调研等成果。

第三十四条媒体推介。加强对院学术团队、知名学者、优秀成果的媒体推介和宣传工作,重视与主流媒体的沟通。鼓励科研部门与主流媒体合作,就省情民意中的重大课题进行社会调查与评选,并适时发布调查数据与评选结果;鼓励科研人员在主流媒体上就公共事件与社会热点问题发表评论,正确引导舆论,扩大我院的影响力。

第三十五条学术研讨。对于研究质量较高、为社会或学界普遍关注或具有一定创新性的科研成果,院科研情报处可组织召开成果发布会或学术研讨会,以进一步扩大成果影响,同时促进课题的后续研究。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六条本办法自二〇一一年元月一日起执行,由院科研情报处负责解释。注:2011年6月29日院党委会议研究决定,同意《浙江省社会科学院科研课题管理办法》(浙社科[2011]38号)第27条第三项“以院机构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3万元;在《浙江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8000元。”改成“以院机构署名在《人民日报》、《求是》、《光明日报》上发表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3万元;在《浙江日报》上发表3000字以上的重要理论文章,追加8000元。”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13.课题在研究结题后,及时上报结题材料,力争通过成果鉴定,要做好成果的推广工作,对不能按期结题的课题,要提出延期要求,经批准后方可继续研究。 14.学校对研究效果突出的课题组在政策和财力上给予倾斜,对通过鉴定的课题组教师给予表彰和奖励。 15.对于不能正常开展活动的课题组,科研室将提出整改意见,整改无效的,取消其课题立项。 16.研究课题结题时,课题承担者写出书面总结和研究论文,并将所有记录资料交科研室存档。 17.科研室每学年进行一次科研成果评选,设立一、二等奖,学校颁发证书,给予适当奖励。 18.对评选出的优秀科研成果,由科研室推荐参加县及以上单位成果评选,有实用价值的予以推广。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厦门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科研经费管理,保证科研经费的合理分配和有效使用,根据国家有关法规和学校财务制度规定,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根据科研经费来源不同,分为以下两大类: 1、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纵向经费):包括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国家社科基金委、科技部、教育部、中央其它各部委、国防科研主管部门、福建省各厅局、厦门市各局直接下达给我校的各类研究经费和各类基金会资助的研究经费,以及我校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上述来源的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校的经费。 2、非拨款类科研经费(以下简称横向经费):包括各类企事业单位(机关、社团、部队、其他学校、企业等)和个人委托与合作研究的项目经费;境外(含港、澳、台)基金和非基金类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国内民间基金资助的研究项目经费。 第二章经费管理 第三条财务处负责到校经费的入账、提扣,开设项目经费卡,审查经费开支的合法性和手续的完整性,经费的分类统计、结题决算等工作;科技处或社科处负责入账经费的

分类、项目经费卡的发放、非常规性科研经费开支的审批,办理纵向经费预算变更申请,对科研经费的开支进行监督和检查;各院系所项目负责人出差的审批等工作。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必须转入学校财务处,由财务处和科技处或社科处核实到校经费所属项目,经提扣后核发科研项目经费卡。经费卡由项目负责人保管使用。 第五条科研经费必须按项目立户,在研期间科研经费应专款专用,不得挪作它用。不得用于国家规定禁止列入的支出,纵向经费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赠、投资、福利性支出。 第六条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必须按照“先收后支、量入为出”的原则。应根据项目的进度合理安排使用经费,当年度项目经费结余可以转入下一年度继续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的开支实行项目组长负责制。项目负责人应按项目下达(委托)部门(单位)和学校的有关规定,认真履行职责,并对其管理的经费开支的真实性、可靠性负法律责任。经费开支手续必须完整,票据必须合法。 第八条纵向经费开支范围主要包括: 1.人工费指为直接参加科研项目研究开发的人员支出的劳务费。 2.设备费指研究开发科研项目所发生的仪器、设备、样品、样机购置和自行试制费用。其中从国外购进的仪器、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科研课题经费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加强我院科研管理,充分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争取更多的科研项目和上级资助经费,并使其得到合理使用,从而促进我院科研工作的快速发展,结合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经费来源 第一条科研经费包括纵向经费、横向经费以及国际合作经费等。 (一)纵向经费是指各级政府部门批准立项的科研项目经费。 1、国家和省自然科学基金,科技部、卫生部、教育部、人事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等规划项目经费; 2、省科技厅、卫生厅、教育厅、中医药管理局、三明市政府等规划项目经费; (二)横向经费是指各科室或个人经批准与国内其他单位形成的联合研究或委托研究项目(不包括服务项目)经费。 (三)国际合作经费为国际学术机构间以及企业间合作的科研经费。 (四)医院划拨的科研专项经费。 (五)国内外单位及个人捐助的科技经费。 (六)科研成果转让、专利项目推广实施、新产品研制及科技咨询服务所获经费等。 二、开支范围 第二条科研经费的开支范围: (一)仪器设备费:包括科研仪器的购置、运输、安装以及维修费用。

(二)科研材料费:包括试剂、药品、实验动物等科研用消耗材料费用、样本采集的相关费用等。 (三)协作费:需外单位协助承担的部分实验工作所支付的费用。 (四)科研业务费: 1、计算、测试和分析费,病例随访、流行病学调查费用等。 2、与本专业或课题相关的专家咨询、评估相关费用,包括咨询费及其交通食宿费。 3、业务资料费、检索费和论文版面费。 4、学术交流费,仅限与本课题有关的学术会议(医院自选课题经费除外)。 5、鉴定费用:包括专家鉴定费、外地专家交通和食宿费等。 6、交通费:用于科研业务的市内交通费,但不得超过经费总额的2%。 (五)科研劳务加班费:在经费剩余情况下产生,且原则上不超过总经费的10%。 (六)实验室改装费及其他直接用于科研活动的经费。 三、管理办法 第三条科研经费采取专款专用,财务科单独设帐核算。 (一)所有科研经费必须纳入医院财务,由科教科统一管理,院财务科进行核算及监控,违反规定者不得享受医院科研奖励及优惠政策,并根据情节严重程度予以处罚。 (二)科研经费实行课题负责人负责制,负责人应本着勤俭节约的精神,周密计划,确保科研任务顺利完成。

科研课题立项申报书

一、课题立项依据 理论意义和实践意义: 1、理论意义: ①创新人才培养模式 根据企业对电子产品维修专业人才的需求和电子产品维修专业人才培养的特点,深化与企业的合作,通过课程结构系列化和课程内容的模块化及学生岗位模拟训练,探索和实践新时期电子产品维修人才的培养模式,制定专业人才培养方案。 ②提升专业教学质量 一是实现教学优质资源共享。完成课程的标准化课件、考试试题、教师授课用PPT电子教案、课程教学大纲的建设与开发和网络课程建设,通过数字化资源共享平台,实现教学资源共享,以提高教师的专业教学水平和教学能力。 二是促进专业课程建设标准化。通过本课题的研究,构建中职电子产品维修精品课程资源,规范课程体系建设。使专业课程内容和教学方法标准化、规范法,提高教师授课水平和授课效果,实现中职数字化资源建设的时效性。 三是完善专业及行业公共资源。通过本课题研究,加大与企业,高校的合作,进一步完善电子产品维修课程人才培养方案、行业标准、岗位技能竞赛、综合实训项目、教学教改案例的内容,推动电子产品维修课程培养模式改革。 2、实践意义: 首先通过本课题的建设和研究,实现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数字化资源建设的共建共享,促进全国同类专业课程的交流,丰富教师教学资源,提高教师教学水平,学生通过丰富多样的形式实现自主学习,拓展学生学习空间,提高学习效率。 其次调研电子企业及电子产品维修服务行业对电子产品维修人才的能力需求,探索信息时代电子产品维修人才培养模式,建立人才岗位模拟的实训环境,将工作任务转换成学习情境,提高学生的的技术能力,实际操作经验和进入行业后的适应能力,为学生就业创业打下更为坚实的基础。同时依托企业行业,深入开展校企合作、工学结合,形成资源共享、利益双赢的良性运行机制,促进电子产品维修课程的建设与发展。 国内外与本课题相关研究概况及趋势 当前我国电子产品行业发展迅速,电子产品的维修已经由原来的分离电子元器件的维修转到集成芯片的维修级别,同时电子产品的更新换代周期日益缩短,对从业者的自我学习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传统的培养模式已经不能适应行业对新型人才的要求,探索对传统的课程改革已是大势所趋。根据当前电子产品维修专业的发展,中职学校就如何调整并完善课程内容、明确教学目标,利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来改革创新教学方式方法,培养动手能力等方面的研究还很薄弱,这也是电子产品维修精品课程建设需要突破的难题。 近年来,国内一些中职学校对电子产品的维修课程建设方面开展了大量的研究,对提高中职电子产品维修课程的发展作了很大的努力。但在紧跟电子产品维修发展趋势(新知识、新产品、新技术、新工艺)、注重方法教学、创新能力及后续学习能力的培养方面仍然处于空白。因此,向中职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方向提供优质的课程资源,突出学习能力和创新能力的培养,提高学生的人文素养和实践能力,使学生具有熟练的职业技能和适应职业变化的能力,提高电子产品维修课程教学的针对性和实用性,是我们当前最为紧要的研究课题。 本课题研究的基础 1、我国是电子产品生产和消费的大国,电子产品的维修行业日趋完善 近年来我国已经成为世界电子产业大国,随着电子产品的广泛使用和普及,电子产品维修人才需求日益加大。 2、本课题组研究单位师资力量雄厚、教学设备先进,与电子维修行业和高校保持着良好的合作基础。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学校教育科研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1、为保证我校教育科研工作规范、有效开展;正常、有序的进行,充分调动学校各层次教育科研人员的研究积极性,如期地按计划实施预定目标,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我校教育科研工作坚持“理论与实践相结合、普及与提高相结合”的原则,着眼于解决教育改革发展与教师专业化发展中的理论和实践问题,着力于提高我校教育科研水平,提高教师专业化程度,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3、本制度按照“规范管理、关注过程、分层要求、追求实效”的要求,对校承担的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的选题、报审、评审、管理、成果鉴定、结题验收、宣传推广和评奖等提出相应要求。 第二章 组织领导 1、健全校教育科研组织机构及管理网络 (1)、由校长、教科室主任、课题组长组成课题研究的领导小组。 (2)、建立分工合理,落实到人的资料管理方式,做好日常科研资料的收集和整理。 2.健全学校科研课题管理网络科研领导小组(一级)、教科室(二级)、校长室、

教导处、科研骨干、学科组长(三级)、班主任(四级) 3、主管科研工作的领导的主要职责如下: 根据科研发展的总方针,遵照课题有关科研规划和计划,结合本校的实际情况规划本校的科研工作;负责本校的科研发动工作;组织科研课题并负责实施和管理;组织校内外的学术交流活动;定期对科研工作进行充实、评估和检查;负责实施科研的奖惩。 4、校教主任的主要职责如下: 以学校继续教育发展为纲,主动承担科研课题,集中主要力量完成承担的课题任务,还要指导学校、年级(组)和教师个体的课题申报、立项、实施、结题等工作,形成学校内多层次、多领域的科研局面,充分调动学校广大教师的科研积极性,通过科研实践的探索和锤炼,促进教师素质的全面提高。 第三章 科研课题管理 1、本条例规范的主要是本校承担的省、市、县级重点课题和校级一般课题。 本校承担的省、市、县重点课题原则上是在全国范围内教育改革与发展中要探究的重大问题;校级一般课题原则上是学校各级教研组或各学科类教育改革与发展中需要解决的具体问题。 县级以上重点课题: (1)、进行课题申报:申报课题的内容要完整。(①课题名称;②确定课题的依据;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浙教高教〔2010〕146号 浙江省教育厅关于公布2010年省新世纪 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通知 各有关高等院校: 根据《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2008年项目中期检查及2010年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浙教办高教〔2010〕76号)和《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调整有关教学改革与建设项目评审办法的通知》(浙教高教〔2009〕56号)精神,2010年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立项采取“推荐+备案”办法产生。其中,一类项目由省教育厅委托浙江省高等教育学会教学管理专业委员会、独立学院专业委员会组织评审推荐,二类项目由各院校自行推荐并报省备案。现将2010年省立项的150项一类项目和179项二类项目一并予以公布(附件1、附件2)。 请各一类项目主持单位根据有关答辩评审专家意见,进一 - 1 -

步完善立项建设方案。一、二类项目均按照省教育厅《关于加强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管理的通知》(浙教高教〔2006〕157号)的要求进行管理。在研期间,如遇特殊情况,项目主持、参与人员有变更的,须填写《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表》(附件3),按规定办理变更手续。今后省教育厅对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的中期检查均委托省高教学会或有关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组织,并按照立项要求,进行结题验收管理,中期检查的重点是二类项目。请项目主持院校按规定下达二类项目建设经费,一类项目资助经费将由省财政厅另行下达。 附件:1.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一类项目立项名单 2.2010年浙江省新世纪高等教育教学改革二类项目 立项名单 3.浙江省高等教育教学改革项目重要事项变更备案 表 二○一○年九月二十六日 - 2 -

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企业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条为提高公司科研经费的使用效率,促进科研工作健康发展,全面提升我司科研竞争力和社会服务能力,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科研项目经费为纵向经费、横向经费。纵向经费是审批通过承担国家、地方政府常设的计划项目或专项项目取得的科研项目经费;横向经费是指来源于各企事业单位的科研项目经费,如以合作研究、委托研究、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服务、技术转让等合同方式取得的经费。 第三条科研项目经费的来源应当合法,其中横向科研项目应当由公司与委托方签订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规定的书面合同(参照科技部印制的合同样本),禁止通过设立虚假项目取得横向科研项目经费。所有合同必须在公司部备案。 第四条各类科研经费都全额进入公司帐户,由公司财务部管理核算,同时接受审计部门的审计监督。 第五条科研项目实行项目负责人负责制订。项目负责人应对科研经费使用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有效性承担直接的经济与法律责任,并自觉接受有关部门的管理和监督。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使用必须严格按照相应管理制度和预算执行,横向科研经费使用以合同为依据,严格执行预算。 第六条科研经费按项目实行编号、建卡管理。科研经费到达公司后,由财务部开具科研经费“到款通知单”,根据“项目立项批准书”或“项目合同书” 及“到款通知单位”,开具“入账建卡通知单”,项目负责人凭“入账建卡通知单”到财务部办理建卡手续。 第七条纵向、横向科研项目组成员科研经费报销由项目负责人审批;项目负责人科研经费报销需经公司领导审批。

科研经费开支范围 (一)业务费:指与科研项目有关的差旅费、仪器设备的维修费、分析测试费等,下列支出可在科研业务费据实列支: 1、图书资料费、印刷费、论著出版费、文献检索费等。 2、通讯费、网络维持(服务)费; 3、办公用品费、工作服等; 4、市内交通费、长途租(包)车费;汽车租赁费须提供汽车租赁公司 发票和租车合同,并经公司负责人签批。 5、车辆维修费:指使用车辆所发生的费用。汽油费、过路费、停车费 可在科研经费中报销;维修费、保险费、年检费等可在横向科研经费中报销。 (二)仪器设备等费用:指科研所需的仪器设备购置、运输、安装费;自制科研仪器设备的材料购置和加工费;电脑、数码相机、打印机购置等。 (三)实验室改装费:指为改善科研条件,对实验室进行改装所需的费用。 (四)科研材料费:指原材料、电子元器件等消耗品的购置费;电脑耗材、仪器修理材料费。 (五)科研劳务费:专家咨询费;聘用人员、临时工工资;本科生、研究生助研津贴;课题所需聘请的校外专家津贴;其他科研必需的辅助人员(非课题组成员)津贴等。科研劳务费按照合同预算执行。(六)业务招待费:指科研过程中必需的业务招待费用。纵向经费不得列支业务招待费(项目合同有专门规定的除外),横向经费按照合同列支业务招待费。 (七)成果验收费:指科研成果在验收时所发生的费用。 (八)国家、省(部)级项目可以从公司配套经费列支课题费,用于奖励

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关于开展2017-2018年度 教科研课题立项申报的通知 为推动学院教育教学改革,加快省级示范校建设,加强专业和师资队伍建设,激励教职工的科研积极性,增强学院科研整体实力,学院决定开展2017-2018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立项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7年9月15日至2017年9月30日。 二、课题的申报、评审与立项 1.课题申报原则 (1)科学性原则。课题研究必须正确运用科学原理,准确把握教育教学规律,具备科学价值。 (2)实用性原则。课题研究以解决我院教育教学工作中存在的实际问题,提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为目的,对改进教育教学实践有指导价值。 (3)可行性原则:课题科研人员具有一定的课题研究的能力和深入开展研究的精力。能制定出合理的、操作性强的研究方案,能按时完成研究工作。 (4)创新性原则。课题研究要有创新意识,针对技工教育教学过程中出现的新问题、新要求,合理运用新方法、新理念去探索提高教育教学质量的新思路、新途径。 2.课题申报 (1)学院鼓励教师积极参加课题申报,申报实行逐级申报制度,经教研室同意,上报教学部,由教学部报送至教务处。 (2)每项课题限报主持者一人。课题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实际主持者,并在该课题研究中承担实质性任务。 (3)课题组主要成员原则上不超过5人,必须是真正参加本课题的研究工作的人员,不含课题主持者。 (4)同一申请人同一时间内只能承担一项研究课题。前期申报的课题尚未结题,未经相关管理部门鉴定和验收者,不能再次申报。正在研究的课题可以申报上一级课题。

(5)申请人要正确填写项目申请书,填写申请书时注意论据充足,学术思想严谨,研究内容和攻关目标明确,研究方法科学,研究计划切实可行,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的各项具体条件。 3.课题评审与立项 (1)学院教科研课题分重点课题和一般课题两类。 (2)教务处成员负责评审的组织工作,聘请相关专家负责具体的评审工作。 (3)院级课题必须经相关专家评审通过,方可立项。 (4)学院根据实际情况确定院级课题立项发布时间。 三、课题管理 有关课题的结题鉴定、评奖推广等课题管理事项,另行下达。 四、经费保障 为保证各教科研课题的正常实施,学院给予课题经费支持。重点课题5000元;一般课题2000元。经费主要用于参考资料收集、复印、翻拍、装订、成果鉴定费、出版补助费等费用。 附件:1.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教科研课题立项申请书 2.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2017—2018年度教科研课题申报指南 中铁十三局技师学院 2017年9月1日

关于发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的通知.doc

中央电化教育馆函件 教电馆[2011]20号 关于印发《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电教馆(中心)、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中小学电教馆,各有关单位: 为更好地组织实施《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十二五” 规划》,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修订了《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现将《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2011年修订) 中央电化教育馆 二一一年二月二十五日

附件: 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管理办法 (2011年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的管理,适应我国教育信息化特别是基础教育信息化发展的需要,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发展,参照《全国教育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及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工作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的各类立项课题。 第三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面向全国,突出重点,倡导竞争,鼓励协作,择优立项,保证质量。 第四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通过网络,实行目标管理与过程管理相结合,重点管理与一般管理相结合,集中管理与分级管理相结合。 第二章组织 第五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简称课题领导小组)由中央电化教育馆组建,领导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规划工作,制定研究规划、年度课题申报指南和课题管理办法,审批课题,组织各类课题的成果鉴定,领导重大学术交流活动和重要科研成果的宣传推广工作,促进教育信息技术研究事业的健康发展。 第六条全国教育信息技术研究课题领导小组办公室(简称课题办)是课题领导小组的职能部门和日常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组织制订和实施规划、负责课题日常管理、组织学术交流、组织成果评奖、推广科研成果等。课题办设在中央电化教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浙江省教育厅教研室关于公布浙江省 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的通知 各市教委教研室: 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于2004年3月举行,经过严格的考试,根据成绩,评出(1)共有获185名一等奖,363名获二等奖,542名获三等奖;(2)其中获一等奖学生的指导教师获园丁奖。具体获奖情况请详见附件,请及时通知有关学校和个人。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二OO四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浙江省第八届高中生物学竞赛获奖名单 一等奖(185名) 俞臻杭州二中 吴佳音杭州十四中 朱毅杭州二中 缪婧婧杭州二中 陈剑峰萧山中学 高小井杭州二中 周越圆杭州二中 杨东华杭州二中 葛智渊杭州高级中学林巍洋杭州外国语学校陈忠利萧山中学 朱闻韬杭州二中潘晨炜杭州二中 宋琪凡杭州二中 陈燕南萧山中学 边国安杭州二中 朱流星杭州二中 孙陶苑正杭州十四中 朱晶莹萧山中学 季婧杭州学军中学 杨紫东杭州二中 贺磊效实中学 徐欢云余姚中学 韩益平余姚中学 魏韡镇海中学 邵立晶余姚中学 包宏伟宁波中学 蒋成城效实中学 翁全盛余姚中学 马博慈溪中学 钟薇薇鄞州中学 陈未中效实中学 许恬菁镇海中学

张文杰慈溪中学 黄威慈溪中学 娄勇勇北仑中学 周晓云镇海中学 韩寅峰宁波中学 顾晓朦鄞州中学 杨焜镇海中学 蔡燕奉化中学 高赞军慈溪中学 胡文焘慈溪中学 李峰峰鄞江中学 丁卓尔温州中学 张昆温州中学 黄光造苍南中学 郑佳音温州中学 林叶琴瑞安中学 王大化平阳一中 黄和温州二高 金享亨永嘉中学 周豪杰永嘉中学 李强温州中学 苏捷平阳新鳌高中周传恺温州中学 潘超强永嘉中学 陈溢温州中学 项坚瑞安中学 柯佳佳温州中学 王淑淑瓯海中学 董云隆瑞安四中 吴克乐平阳鳌江中学史晓广永嘉中学 张宏星瑞安隆山高中周晓雪温州中学 陈翔苍南中学 杨李孟乐清中学 陶周景泰顺育才高中 高志强育英国际实验学校 张伟桐乡高级中学沈寅劼桐乡高级中学胡云锋元济高级中学张嫣佼嘉兴一中 朱振宇桐乡高级中学 范凌洁海盐高级中学 尹晓炜嘉兴一中 朱一平嘉兴一中 童梦迎海宁高级中学 戴钢嘉兴一中 柏立言海宁高级中学 钱优海宁高级中学 叶俊杰桐乡高级中学 段寅长兴中学 邵凌宇安吉高中 姚卯青湖州中学 卢哲刚长兴中学 陈啸湖州中学 施琴琴德清三中 王斌绍兴一中 许超诣绍兴一中 刘扬柯桥中学 傅世昌柯桥中学 冯哲军柯桥中学 董晓丽柯桥中学 蒋坚祥柯桥中学 李峰柯桥中学 史锋柯桥中学 王梦婷鲁迅中学 杨浩光鲁迅中学 李敏鲁迅中学 张洪建越崎中学 常永良越崎中学 夏凌风春晖中学 许晓锋春晖中学 陈茳泽春晖中学 赵冬冬春晖中学 朱立人春晖中学 邵华圣春晖中学 陈夏诸暨中学 金雁南诸暨中学 王介元诸暨中学 斯萧燕诸暨中学 杨磊诸暨中学 杨扬诸暨中学 周健诸暨中学 廖玉玺诸暨私立高中 边葶莉诸暨私立高中 王岳锋诸暨私立高中 蔡德胜诸暨私立高中 杨熔鸿诸暨私立高中 蒋澄子诸暨私立高中 赵培龙浬浦中学 陈楠草塔中学 陈伟宝学勉中学 王辉嵊州二中 周逸嵊州一中 李何斌新昌中学 赵林峰绍一中分校 袁秀芳绍兴高级中学 姜健雄金华二中 叶倩倩金华一中 卢鸣飞东阳巍山中学 王诚义乌中学 谢杭兰溪一中 龚震金华一中 高江远金华一中 郑波金华一中 卢一金华一中 杜桢泽金华一中 应剑栋义乌中学 冯江义乌二中 鄢妮金华一中 陈翰丹金华一中 朱瑾金华一中 张学潮金华二中 张春晖金华二中 李燕丰衢州一中 郑利胜衢州二中 冯彰骏江山中学 沈然衢州二中 任帆衢州二中 陈航伟龙游中学 赵倩倩衢州二中 季盛銮庆元中学 蔡友强缙云中学 季文云云和中学 金锐松一中

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选择指导

页眉 大学生科研立项课题选择指导 1.好的选题就是能打破现有市场需求和学术科技供给平衡的新理论、新技术或是新的观察分析问题的观点。而如何去寻找能打破现有平衡的选题,则是大家最关心、最费周折的事情。首先要求做好调查和资料搜集工作,只有充分掌握了将要涉及领域的现有水平、研究进展和存在的问题,才有可能知道什么选题值得去做。这是一件需要时间、条件和方法才能做好的事情。需要充分利用学校图书资料和互联网上的有关信息。当然,更不能忘记向有关教师咨询。 撰写学术论文的选题,实际上是科研选题。理、工、农、医类学术论文的选题,应偏重研究进展的追踪,特别要能提出新理论、新方法,不一定要大,但一定要新。 社会调查报告和社会科学学术论文的选题,则要瞄准社会热点问题,要能取得研究数据,提出新的观点或新的对策。 在具体捕捉科研课题时,可从以下几方面进行检核与思考: (1)社会生产和现实生活提出了什么新问题 每年,国家科技管理部门都用科技发展指南的形式公开科研选题方向,表明了国家各级政府对社会经济发展问题的关注。高校的教师或科研工作者通常依据《选题指南》提出的方向,申报有新颖性、创造性和意义较大的科研课题。 对于大学生或研究生来说,可通过导师的指导,或直接参与教师科研项目。如果能选择科学前沿课题或与社会经济发展密切相关的课题,更会有出类拔萃的机会。 (2)科学园地中有哪些尚未开垦的“处女地” 科学在不断发展,一门学科内各分支学科的交叉,各门学科的交叉与互相渗透,有可能产生交叉处的空白区,将目光投注到那些尚未被人开垦的“处女地”,往往能形成有价值的研究课题。 (3)已有理论、传统观点和结论有值得怀疑的地方吗 用怀疑的眼光看待已有理论、传统观点和结论,寻找其缺陷和矛盾,也是捕捉科研课题的途径。历史上,当绝大多数物理学家完全不加怀疑使用牛顿的经典力学公式时,爱因斯坦却对它进行质疑,重新考虑牛顿力学的时空观,从而萌发出建立新的时空观的设想(狭义相对论)。现在许多人致力于研究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理论,也是源于对传统的计划经济理论的怀疑和批判。 91 / 1 页眉 由于历史的局限,许多前人的某些理论、观点和结论,看起来无懈可击,但仔细推敲就会发现其缺陷和矛盾,揭示这种缺陷和矛盾就是科学发现,深入研究就可能提出新的理论。 (4)书本上记载过什么难题 研究课题从实际中找,这无疑是正确的。但是,有些课题也可能来自书本中的难题。 国际上获得菲尔兹奖的20多位数学家中,有不少人是由于解决了“希尔伯特问题”中的某个问题或者历史遗留下来的其他难题而获奖的。数学如此,其他学科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 类)申请书 教育厅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社科类)申请书项目名称项目负责人申报单位 AAAA 学院申报时间 2019 年 11 月 22 日 课题负责人承诺: 承诺对本申请书填写的各项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保证没有知识产权争议,且选题没有同时申报过其他类别的项目。如获准立项,本人承诺以本申请书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立项协议,遵守《AA 省中青年教师教育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相关规定,按计划认真开展研究工作,取得预期研究成果。AA 省教育厅有使用本申请书所有数据和资料的权利。若填报失实、违反规定,本人将承担全部责任。 填表说明一、申请书封面栏目由申请人用中文填写,学科分类按以下所列填写。 1、马哲和政治学(马列、科社、党建、哲学、政治学); 2、经济学(理论经济、应用经济、统计学); 3、社会学; 4、法学; 5、历史学(中国历史、世界历史、考古学); 6、文学语言(中国文学、外国文学、语言学、新闻学与传播学); 7、图书馆、情报与文献学; 8、管理学; 9、教育学心理学; 10、美术学音乐学; 11、体育学; 12、其它(人口学、民族问题研究、国际问题研究、闽台关系研究) 二、申报单位指项目负责人所在高校,须按单位公章填写全称。三、>申请书采用 A4 幅面。各栏空格不够时,请自行加页。

一、基本数据表项目名称关键词一级学科研究方向研究类型 A.基础研究 B.应用研究 C.综合研究负责人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年月日行政职务专业职务研究专长最后学历最后学位担任导师工作单位联系电话身份证件类型身份证件号码是否台湾籍(是/否)项目负责人所依托的高校科研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名称主要参加者姓名出生年月专业职称学位工作单位研究专长本人签字第一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 第二推荐人专业职称工作单位预期成果 A.专著 B.译著 C.论文 D.研究报告 E.工具书 F.其它字数(单位:千字)计划完成时间年月日二、项目设计论证本表参照以下提纲撰写,要求逻辑清晰,主题突出,层次分明,内容翔实,排版清晰。 1. [选题依据] 国内外相关研究的学术史梳理及研究动态;本课题相对于已有研究的独到学术价值和应用价值等。 2. [研究内容] 本课题的研究对象、总体框架、重点难点、主要目标等。 3.[思路方法] 本课题研究的基本思路、具体研究方法、研究计划及其可行性等。 4.[创新之处] 在学术思想、学术观点、研究方法等方面的特色和创新。 5.[预期成果] 成果形式、使用去向及预期社会效益等。 6.[参考文献] 开展本课题研究的主要中外参考文献。 (控制 3000 字以内,如需要可另行加页。)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

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 理规定及办法 This manuscript was revised by the office on December 10, 2020.

某三甲医院院内科研课题项目管理规定及办法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依据“人才强院、科教兴院、制度立院、文化引院、勤俭办院”办院思路,为促进医院医学科技发展,加强医院科研管理,在医院目前国家级、省级、厅级、市级及局级的科研项目基础上,增设院内科研项目。结合医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院内科研课题管理办法包括课题申报要求、申报程序、项目实施管理、结题与请奖及奖励。 第三条根据医院制定KPI考核指标,院内科研课题等同于市卫生计生委立项课题进行考核。 第四条科研项目周期:应用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二年,基础理论研究项目一般不超过三年。 第五条医院将采取倾斜政策,大力发展重点专科,扶持市级以上学科带头人项目培养,提倡纵向、横向科研合作,保持科研的连续性及先进性,同时医院给予研究经费支持,逐渐形成医院的科研优势。 第二章申报要求 第六条申请院内科研课题必须满足以下条件:1、研究目的明确,内容具体。 2、研究内容新颖,有科学性、创新性、实用性。 3、立题前充分查阅资料,课题设计科学严密, 4、承担科室及协作科室的技术力量强,能胜任研究工作,具备基本的实验研究条件和已有一定的工作基础,进度安排切合实际,经费预算合理。 第三章申报程序 第七条每年十月份,在科教科统一下发下一年度的科研课题申报通知,申报者填写科教科提供的《科研立项查新申请表》。 第八条课题人立项查新可自行前往省医学信息研究所(或有关部门认定的其他检索机构)进行立项查新,并开具检索证明,也可交科教科统一送交查新。课题人根据查新结论填写《科技计划项目申报表》并经所在科室组织评审、讨论,由科室同意推荐上报(须科室负责人签字并加盖科室公章),然后连同查新检索报告一同交科教科进行立题答辩。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2017年浙江省教研课题立项名录(公示) 重点课题40项 立项编号申报编号课题名称负责人所在单位 Z17001 01105 基于双重编码理论的儿童认知与表达研究黄蓉蓉杭州市闻裕顺学前教育集团(总园) Z17002 01106 幼儿园社会教育的路径设计与实施蒋蓓杭州市西湖区枫华府第幼儿园 Z17003 01121 基于核心素养的随班就读学科课程群的设计与实践邵立锋杭州市萧山区教研室 Z17004 01236 农村小学自然小班乡野童玩主题实践学习的内容架构和指导赵晓云杭州市富阳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05 01242 以表现性评价为抓手,培养学生数学高阶思维能力邵虹杭州市上城区教育学院 Z17006 01357 基于核心素养的初中语文拓展性课程的开发与实施王伟杭州市西湖区教师进修学校 Z17007 01492 高中化学必修课程与化学学科核心素养匹配性研究陈进前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8 01593 农村小规模学校个性化课程建设与实施的研究与实践李燕杭州市基础教育研究室 Z17009 02225 APT儿童美术课程校企融通开发与应用研究陶育义宁波市鄞州区教育局教研室

Z17010 02239 小学语文中华传统文化拓展性课程研究陈燕宁波市余姚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1 02249 运用SPARK课程原理改进小学生体育课堂教学的实线研究蒋新成象山县西周镇中心小学 Z17012 02470 地理图式的创建与实践郑宇醒宁波市教育局教研室 Z17013 03354 初小科学核心概念衔接教学的课例研究杨向群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4 03355 初中科学测量高级思维试题的命题技术与应用研究黄鹏飞温州市教育教学研究院 Z17015 03586 基于“学为中心”的教师教学行为指导纲要建构实践研究边楚女浙江省瑞安中学 Z17016 04109 同质分享?差异互补:区域“教研共同体”建构的实践研究包亚燕平湖市教育研究与培训中心 Z17017 04329 素养立意的初中《道德与法治》教学素材开发与应用研究陈海旺嘉兴教育学院 Z17018 04440 STEM教育视野下综合实践和通用技术的整合实施研究马中江嘉兴教育学院 Z17019 04560 小学依托乡土资源开展“研学旅行”的研究史金根海盐县实验小学教育集团 Z17020 04565 构建“四叶草”童心课程群的实践研究蒋国林桐乡市实验小学教育集团凤鸣小学 Z17021 05112 培智学校学前班课程主导运营模式的实践探究黄伟德清县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纵向科研项目经费管理,调动科研人员多渠道争取科研经费的积极性,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促进学校科研工作协调、健康、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家有关科技政策、财务和审计制度,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本办法所指“纵向科研经费”,即政府计划和公益性行业科研经费,是指学校通过承担国家、地方各级政府部门和公益性行业的各类科研计划(含基金等)所取得的项目(或课题)经费以及校内科研基金项目经费。 第二条纵向科研项目经费主要包括: 1.国家级项目经费。国家自然科学基金委、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科技部等部门下达的项目经费。 2.省部级项目经费。中央和国家各部委(厅、局)自设项目及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部门下拨的科研经费。 3.地厅级项目经费。指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党委、政府所属职能部门自设项目的经费和本市设立的科研项目经费。 4.校级项目经费。我校自行设立的科研项目培育经费。 第二章责任与监督 第三条科技处、财务处、审计处等部门在科研经费使用、管理与监督中各负其责、相互协作、密切配合,建立健全科研经费协同管理监督机制,保障科研项目的顺利实施。

(一)科技处:负责科研项目管理和合同管理;建立完整的项目档案,包括申请书、立项书、预算书、项目合同、中期检查报告、变更材料、项目最终成果、结项证书等;会同财务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并审核;跟踪项目经费执行情况;审核科研外拨经费;配合财务处做好科研项目经费的使用、审核、监督工作。 (二)财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协同科技处指导项目负责人编制经费预算;科研经费到账后,会同科技处按项目单独建账;加强科研项目核算,监督、指导项目负责人按照国家有关财经法规在其权限范围内合理使用经费;会同科技处及项目负责人办理结项审计。 (三)审计处:负责科研经费的审计、监督和检查工作。 第四条二级单位(学院)是科研活动的基层管理单位,对本单位科研经费使用承担监管责任;根据学科特点和科研的实际需要,合理配置资源,为科研项目执行提供条件保障;监督科研项目预算执行,督促项目进度。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是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的直接责任人,对经费使用的合规性、合理性、真实性和相关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负责人要依法、据实编制科研项目预算和决算,按照批复预算和合同(任务书)使用经费,接受上级和学校相关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六条审计处会同科技处和财务处定期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和管理进行检查审计,及时发现问题并尽早在校内得到解决,确保科研经费合理使用。学校各职能部门和项目负责人应自觉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科研经费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检查,对检查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科研课题管理规定 集团文件版本号:(M928-T898-M248-WU2669-I2896-DQ586-M1988)

科研课题管理制度 1.教育科研工作在学校行政领导下,由科研室组织开展,各学科教研组具体实施,全体教师共同参与。 2.研究课题应按照素质教育要求,遵循教育教学规律,适应学生特点,力求科学性、创新性、实效性,贯彻理论联系实际,实事求是的原则。 3.课题应具有较高的学术价值,对教育科学、学科建设及大面积提高教育质量、深化改革有重要促进和推动作用。 4.科研课题必须认真分析、研究国内外研究现状和课题研究的可行性分析后,方可立项。 5.课题立论根据充足,研究目标明确,内容具体,研究方法、实施步骤切实可行。 6.对学校确立的重点课题,各学科大教研组全力配合,并承担完成子课题研究;各学科教研组根据学校重点课题确立本组或个人的研究课题,也可根据实际,另行确立研究方向和课题。 7.凡具有一定研究能力,具备按计划完成研究任务条件的教研组和个人均可申请承担课题研究。可根据参考选题立项,也可自行拟题申报立项。 8.按要求填写科研课题申报表一式二份,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签署明确意见后,报科研室备案。 9.课题申报人在研究工作期间,如有特殊原因无法承担此项研究,需由课题组写出书面理由,经学校科研领导小组批准方可终止课题。 10.课题一旦立项,申请者应按既定计划投入研究,力争在预期时间结题。研究周期一般为1——3年。 11.参加课题研究的老师应加强理论学习,潜心研究,团结协作,调动各种积极因素,运用行动研究法、观察法、调查法、实验法、统计法、比较法、测试法、个案研究法等各种研究方法,力求最佳研究效果。 12.各课题必须有明确的研究目的和研究方向,课题组成员间必须有明确分工。

科研费用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和加强对我司科研经费的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科研经费,保证科研工作的顺利开展,促进我司科研水平的提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我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财务部是科研经费的管理部门,负责对科研经费的使用进行管理。 第三条科研经费的使用应遵循科学安排、合理配置的原则,各类项目经费按有关规定比例实行专款专用,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截留挪用。 第四条各级各类科研项目经费应统一进入中心财务部的科研专户,按项目核算,并接受审计部门的监督。科研项目经费具体包括: 1、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资助经费; 2、我司作为合作(协作)单位承担国家、省(部)和市级有关部门下达的科研项目,由项目主持单位转拨到我司的经费; 3、列入国家、部、省、市计划,由相关企事业单位转拨的科研经费; 4、横向科研项目经费; 5、项目转让或成果推广获得的项目经费; 6、其它经费。 第五条本制度适用于科研经费及有关科研项目的管理。 第六条科研经费实行预算、决算管理。 第二章科研经费的使用 第七条科研经费由财务部统一管理,监督使用。各项目负责人必须在科研项目给定的计划限额内,合理使用,实行专项管理,单独核算的制度。 第八条科研经费记入中心财务部科研经费专项账户后,负责项目执行的科研部按项目经费

计划使用,并承担相应责任。 第九条科研经费使用范围包括设计费、专用费、材料费、外协费、燃料动力费、固定资产使用费、工资及劳务费、差旅费、会议费、事务费、专家咨询费、管理费、不可预见费。第十条设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因直接从事科研活动需要而发生的计算费、论证费、分析费等。 第十一条专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购买、自制或租赁专用仪器设备、专用工艺装备、样品样机和专用软件等发生的费用。 第十二条材料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必须消耗的各种原材料、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和其他低值易耗品的采购、运输、装卸、整理、筛选等费用。 第十三条外协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由于研制单位自身的技术、工艺和设备等条件的限制,必须支付给项目以外单位的检测、加工、设计、试验费用。 第十四条燃料动力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消耗的水、电、气、燃料等费用。第十五条固定资产使用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直接使用固定资产而发生的费用。第十六条工资及劳务费是指项目承担部门从项目经费中支付的工资性支出,包括项目参与人员的工资、奖金、津贴、补贴和职工福利费等工资性费用,以及支付给项目参与成员中没有工资性收入的相关人员(临时聘用人员)等的劳务费用。 第十七条差旅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开展科学实验、科学考察、业务调研、学术交流等而发生的国内外差旅费。差旅费的开支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八条会议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为组织开展学术研讨、咨询、评审以及项目协调等活动而发生的会议费用。 第十九条事务费是指在项目研究开发过程中需要支付的资料购置费、计量费、标准费、文献检索费、专业通信费、专利申请费、取证申请费和其他知识产权事务费。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安徽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管理,推动我省高校科研事业的科学发展,根据省政府印发的《关于改革完善省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管理等政策的实施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安徽省教育厅科学研究项目(以下简称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旨在引导和支持高校开展科学研究,产出一批高质量成果,解决区域发展的重要难题,培育更高级别的科研项目,培养具有创新能力和较高水平的科研、教学队伍,充分发挥高校科研工作在创新人才培养中的基础性作用,增强高校自主创新能力,提高高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质量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 第三条省教育厅科研项目按照学科分为自然科学研究项目、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按照类别分为重大项目、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和委托项目。 第四条重大项目选题必须围绕省教育厅批准的科研平台建设目标设计。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包括:重点实验室、协同创新中心、产业共性技术研究院、工程技术研究中心、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科研创新团队、高校智库。 第二章职责与分工 第五条省教育厅科研管理部门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组织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项目管理制度; (二)对高校提出的重大项目参考指南进行审核,并向全省高校发布重大项目申报指南; (三)发布项目申报和立项通知; (四)对高校组织申报、评审、推荐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 (五)对高校评审推荐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进行审核并确认立项; (六)对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六条高校是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直接责任主体,其主要职责是: (一)制定内部管理制度; (二)根据省教育厅科研平台建设目标,提出年度重大项目参考指南,报教育厅审核; (二)组织申报省教育厅科研项目,审核申报材料,组织项目评审工作,并对评审推荐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向省教育厅推荐; (三)将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经费列入预算,并对其使用情况进行管理监督; (四)对本校承担的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的实施进行指导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省教育厅科研项目结题验收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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