World Literature Studies 世界文学研究, 2015, 3, 25-33
Published Online June 2015 in Hans. https://www.sodocs.net/doc/2f1407881.html,/journal/wls
https://www.sodocs.net/doc/2f1407881.html,/10.12677/wls.2015.32005
The Doctrine of the Mean—Robert Frost’s
Poetic Art
Hua Wei
School of Foreign Languages, East China Normal University, Shanghai
Email: hwei@https://www.sodocs.net/doc/2f1407881.html,
Received: Apr. 12th, 2015; accepted: Jun. 12th, 2015; published: Jun. 17th, 2015
Copyright ? 2015 by author and Hans Publishers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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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bstract
The Doctrine of the Mean has always been the core value of Chinese traditional philosophy. The analysis of American poet Robert Frost’s writing attitude and representative poems in form and content may well reveal that his complex and unique poetic style—well balanced form and content, paradoxical yet coherent perspective towards nature and man, closely follows the middle way, a typical Chinese philosophy, even though Frost himself seemed to have no contact with oriental culture.
Keywords
The Doctrine of the Mean, Frost, Writing Attitude, Poetic Style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卫华
华东师范大学外语学院,上海
Email: hwei@https://www.sodocs.net/doc/2f1407881.html,
收稿日期:2015年4月12日;录用日期:2015年6月12日;发布日期:2015年6月17日
摘要
中庸之道是中国传统哲学的核心内容。而分析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创作理念及其诗作,不难发现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诗人在诗歌艺术形式和思想内容的表现上,均体现出恰到好处的平衡、矛盾的对立统一等中庸的艺术特质。尽管诗人漫长的一生当中与东方文化几乎无缘邂逅,但是弗罗斯特的鲜明的中庸诗风却耐人寻味。
关键词
中庸之道,弗罗斯特,创作理念,艺术特质
1. 引言
2014年3月26日是美国诗人罗伯特·弗罗斯特(Robert Frost, 1874~1963)的140岁诞辰。弗罗斯特的诗歌雅俗共赏,一直以来,既受到各国诗歌爱好者的喜爱,也吸引了许多评论家的分析和鉴赏。越来越多的学者认识到了:他的诗歌看似简单,实则复杂。它的复杂性体现在“诗歌哲理的深邃性、精神的丰富性以及阐释的多义性[1]”;初读好似新英格兰田园风格,细品却更具现代主义特质。他的反讽和幽默,他的冰冷与热情,他的亲切与孤立,他的模棱两可与不置可否,所有的一切看似相互矛盾,实则对立统一,恰恰与中国传统哲学的中庸之道不谋而合。
中庸之道是儒家和道家思想的精华。孔子主张中庸,将中庸的思想推向道德层面,《论语》中说,“中庸之为德也,其至矣乎!民鲜久矣。”中庸是孔子所认为的至高的品德。是一个非常高的道德修养的境界,一般人很难达到。道家的代表人物老子和庄子也强调物极必反,顺其自然。《中庸》的“中”
是指:无“过”也无“不及”,恰到好处,对“过”与“不及”之两端持守动态守恒,使各种力量与因素协调互补,达到平衡之美。《中庸》的“庸”是指“普通或平常”。自然界、人类的生活归根结底是生存或生活之类平常之事,但是在这些平常之事当中蕴含了无穷的道理和智慧[2]。总之,中庸是中国传统哲学思想的精髓,它讲究自然、平衡,不走极端,但是它也常被误解为平庸无为,缺乏主见。
品读弗洛斯特的诗歌,恰恰能感受这种中庸的特质,他的诗,兼具了许渊冲先生在诗歌翻译理论中所强调的意美、音美和形美[3]。在形式上,他保留了音韵节奏等的传统诗歌之美,又大胆创新,将新英格兰生活中的普通词汇融入诗歌的意象和尾韵。在内容上,既有婉约言情之感,又具智慧幽默之风。美的形式和日常内容水乳交融,达到完美的平衡,从而让人爱不释手,回味无穷。这样一种独特隽永的诗风是他基于家庭的影响,人生的历练,读书的感悟,逐步形成的创作理念。尽管他没有接触过东方的文化和哲学,却在践行着中庸这一典型的东方哲学理念,并将中庸这一特点在诗歌的形式和思想内容上发挥得淋漓尽致,异彩纷呈。
2. 弗罗斯特中庸的诗歌创作观
诗歌是一种文学体裁,按内容的性质可分为叙事诗和抒情诗;按语言组合有无格律,可分为格律诗和自由诗;按是否押韵,可分为有韵诗和无韵诗。通常格律诗和有韵诗被认为较为传统,这一派诗人往往更加注重艺术的美感,为艺术而艺术,而自由诗或无韵诗被认为较为创新,这一派诗人更加注重自我的表达和宣泄,即为生活而艺术。
文学创作中常常有诸如“为艺术而艺术”或者“为生活而艺术”之争,大家总想将艺术技巧和生活灵感分出个高下轻重,美国早期诗人当中也分为以爱默生(Ralph Waldo Emerson, 1803~1882)和爱伦·坡(Edgar Allan Poe, 1809~1849)为首的两派,爱伦·坡强调艺术只要能带来美的愉悦,跟道德和真理无关,而爱默生则继承并发展了柏拉图的艺术理念,认为理想的艺术之美是真与善的结合,起着寓教于乐的作用
[4]。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在弗罗斯特生活的十九世纪末、二十世纪初那个时代,在美国诗歌这条大河中,各路英雄正施展各自的本领,迎风破浪,勇敢前行,惠特曼(Walt Whitman, 1819~1892)大胆抛弃诗歌的音韵节奏,尝试自由呐喊。庞德(Ezra Pound, 1885~1972)、艾米·洛威尔(Amy Lowell, 1874~1925)和希尔达·杜丽特尔(Hilda Doolittle, 1886~1961)正在尝试新的诗歌形式—意象派诗歌,求新求异成为当时诗歌创作的先锋和主流。(Thompson, 1942: 9)。而朗费罗(Henry Wadsworth Longfellow,1807~1882)、林赛(Vachel Lindsay,1879~1931,在固守传统,继续将诗歌局限在田园抒情的小天地中。
弗罗斯特作为新英格兰乡村诗人,却有一套中庸的诗歌创作态度。他既没有因循守旧,也没有盲目求新。正如汤普森所评价的,“罗伯特弗罗斯特丰富了诗歌主流,他并不是通过改变诗歌的方向,而是旧瓶装新酒,保留了诗歌的传统技巧,却创造了令人耳目一新的诗篇[5]。”
在“诗歌塑造的形象”(“The Figure a Poem Makes”)一文中,弗罗斯特明确提出,“一首诗应当始于愉悦,屈于直觉,顺其自然,有惊无险,终于启示—未必是人生大彻大悟,但却是摆脱混乱的片刻停顿[6]”。他首先强调了诗歌应当给读者美的享受,阅读的快乐,那么自然诗歌本身要具备美的形式,不论是节奏还是韵律,然后他认为诗歌应当起承转合自然流畅,意象派诗人只顾了各种比喻和象征,却忽视了诗文的流畅性,可谓得不偿失。最后他表明诗歌结尾一定要给读者一些启示,即智慧的升华。让读者在纷繁的世界中有片刻的宁静和深思。这样兼顾审美愉悦和哲理启示的诗歌必然经得起时间和历史的考验。
3. 中庸的诗歌形式——传统中突破创新
弗罗斯特一生发表了约170首诗,131首都是五节拍的格律诗,这其中24首是英雄双行体,16首是商籁体,46首是每节押不同韵的诗[7]。可见在诗歌的艺术形式方面,弗罗斯特偏于传统,强调节奏和韵律是诗歌之本。
然而,他也大胆创新,从生活中吸收了大量新鲜、明快的口语,融入传统韵体诗,极大地丰富了诗歌的意象和隐喻,他的语言非常接近新英格兰乡村的生活语言,读来清新简洁,具有简约主义之风,遣词造句因口语化、生活化而简洁生动。比如“雪夜林边驻马”(Stopping by Woods On a Snowy Evening)、“任何金色难持久”(Nothing Gold Can Stay)。
他非常注重“感觉的声音”(the sound of sense)。从某种角度来讲,他继承了爱默生(Emerson)和华兹华斯(Wordsworth)的民间诗歌传统,他们的诗歌里都有天然的音乐节奏。他认为,“诗歌把握的是在节拍格律约束下的戏剧性语言的节奏[8]”。最重要的就是形式之美,即音韵、节奏之美。他最不能容忍的是自由诗,一种不受格律、韵脚或其他音乐节拍约束的诗歌形式,他认为诗歌创作是需要遵守一定的游戏规则的,就像打网球,中间不架网一样,失去游戏规则的游戏还有什么乐趣可言呢!
汤普森在《冰与火——弗罗斯特的艺术和思想》(Fire and Ice—the Art and Thought of Robert Frost )一书中开门见山的总结了弗罗斯特的诗歌风格:“罗伯特·弗罗斯特总把诗歌创作当成快乐游戏。他喜欢把玩词语,直到这些词语千变万化,排列得有声有形而且有内涵[9]”。的确,在他的诗中,许多日常普通的词汇都被赋予了新的内涵或者新的意境。比如在“任何金色难持久”(Nothing Gold Can Stay)一诗中,他把树叶的嫩芽比作“花”,第一抹绿色称为“金色”,这些词汇很简单普通,但也很生动贴切。让我们想到任何娇嫩的新颜都转瞬即逝,继而联想到青春、初恋等美好事物的短暂。还有,在许多诗中出现的“树林”一词,有时是荒原、有时是乐园,还有时是迷途,也有时又象征寂静的睡眠或者死亡。
总之,弗罗斯特的诗歌总有一件美丽得体的外衣,或者说,像美人有一张迷人的脸庞,优美的身材,动听的嗓音,能够第一时间打动读者。尽管以貌取人有些肤浅,但是谁又能免俗呢?再有内涵的诗也需要先吸引读者的眼球,才有机会吸引读者的脑力。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4. 中庸的诗歌内容——黑白之间的自然与人世
睿智的思想,或者说,丰富的灵感,再加上高超的艺术技巧是诗歌创作成功的关键因素。两者的巧妙结合才可能产生形神兼具的诗中佳品。诗歌的传统作用无非抒情言志。或表达对大自然之力量与美景的倾慕,或抒发人与人之间悲欢离合,爱恨情仇,或遣怀郁郁之志。对于每个诗人,我们都能把握他大体风格,或温婉、或激昂,或简约明快、或晦涩深沉。
但是,我们很难对弗罗斯特简单论断,他的诗有些明快,有些晦涩,有些抒情,有些言志,还有更多是介于两者之间,可以有多重解读,甚至会得出截然相反的结论。
弗罗斯特喜爱他发现的新英格兰乡村,为正在消失的乡村风格而悲叹—他俨然成为一个新英格兰人,但却比大多数新英格兰人更像新英格兰人。甚至于直到现在,他去世半个世纪以后,当人们想找一个运用普通语言,普通创作手法,言之有物,而且风格独特的诗人时,他们首先想到弗罗斯特——虽然弗罗斯特从来不像他看起来那样简单,他的诗歌充满了愤怒、背叛、骄傲、愚蠢等等人性的弱点,而他像哲人一样思考这些弱点1[10]。
他常常会在同一首诗中表现截然相反的情感或态度,对于自然,他描绘了大自然的神奇美妙和残酷无情;对于人性,他既能体察人性美的一面:劳动人民的勤劳、善良,与大自然的和谐共处。也能看出人性丑恶的一面:自私、狭隘、贪婪、冷漠、残酷。让我们对诗人的立场做出自己的选择和判断,他像个技艺高超的摄影师,善于捕捉自然以及生活当中看似普通的瞬间,变换角度,加以定格或者放大处理,一张张唯美的画面让我们忍不住驻足观赏,继而陷入深思,甚至恍然大悟,亦或怅然若失。
弗罗斯特对于自然界的描述可谓独树一帜。以一首“Design”为例,弗罗斯特所观察到的美丽而冷酷的大自然中的花鸟草虫,简直让读者心有余悸。
Design
I found a dimpled spider, fat and white,
On a white heal-all, holding up a moth
Like a white piece of rigid satin cloth---- Assorted characters of death and blight
Mixed ready to begin the morning right,
Like the ingredients of a witches’ broth----
A snow-drop spider, a flower like a froth,
And dead wings carried like a paper kite.
What had that flower to do with being white, The wayside blue and innocent heal-all?
What brought the kindred spider to that height, Then steered the white moth thither in the night? What but design of darkness to appall?----
If design govern in a thing so small. [11]
算计
我看见一只白胖的蜘蛛,
在一朵白色的万灵草上,捉住了一只像一片素锦的白飞蛾----
好似混合着死亡和枯萎的气息
等待黎明到来,
正如一个巫女的魔药配料----
一只雪白的蜘蛛,一朵面纱般的花,一双飞蛾翅膀,恰似纸风筝。
为什么那朵花会是白色的,
路边的万灵草却湛蓝,无辜?
究竟是什么让蜘蛛爬上那株草
再趁着夜色把白飞蛾招来?
难道这阴谋不让人恐惧?
如果它连一条小命都要算计。2
这首诗中反复强调了白色这一象征纯洁无辜的色彩,白色的万灵草上面有一只白色的蜘蛛,捉住了一只白色的飞蛾。诗中的修饰用词本来让人联想到的是白胖的婴儿、披着白纱的新娘这些美好可爱的形象,但是,诗人紧接着指出这是混合着死亡和枯萎的信息,这是巫师的魔药配料,这些都是丑陋邪恶的象征。这一切就像暗夜的阴谋,阴森可怕。美好的大自然界每时每刻都在悄悄上演着生死杀戮,同时也展示着昼夜的轮回和四季的风景。
1文中英文文献引文皆由本文作者翻译。
2文中诗歌皆由本文作者翻译。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这首诗颠覆了我们对大自然所有的美好想象,达尔文的弱肉强食、适者生存法则跃然纸上。事实上,我们通常在描述自然界时,常常自欺欺人地呈现一幅万物欣欣向荣、和谐共生的景象,跟人类世界的尔虞我诈、你死我活的残酷现实形成鲜明对比,因而中国的田园诗人非常向往归隐生活,以为这样可以躲避纷争,静享大自然的美妙风光。殊不知,自然界与人世间是何其相似,每天都在上演生存大战、生死大戏。假如真有一个高高在上、无所不能的上帝在冷眼旁观,那么他看熙熙攘攘的人类,跟我们看来回忙碌的蚂蚁的感觉恐怕差不多吧?顿悟了这些,那么我们在欲望或理想的追求上面是否变得像老庄一样从容淡定一些?这也许正是诗人的良苦用心。美妙与残酷是自然的两面。
正如残酷而美丽的自然界,弗罗斯特也清醒的认识到:人的内心世界也是两面的,一半是冰冷的海水,一半是炙热的火焰。冰与火这两种力量都具有强大的破坏力。以这首“冰与火”为例:
Fire and Ice
Some say the world will end in fire, Some say in ice.
From what I've tasted of desire
I hold with those who favor fire. But if it had to perish twice,
I think I know enough of hate
To say that for destruction ice
Is also great
And would suffice. [12]
冰与火
有人说世界会毁于烈火,有人说是寒冰。
凭我对欲望的体验,
我赞同末日烈火说。
但是假如世界要灭亡两次,我深谙仇恨之冰
那破坏力
也大到
足以毁灭世界。
这首诗反映出诗人对于人类的情感了解之深。人性善良美好等等温和的情感在许多诗中有所赞颂,但是唯有弗罗斯特犀利的指出,人类性情的极致也是极具破坏力的。欲望和仇恨本身其实是中性的表达,可以说人类对于自由、平等和幸福的欲望一直是人类进步的助推器,人类对于专制、不公和邪恶的仇恨也是守卫和平和公正的有力武器。但是当这些情绪失控,走到极端时,便足以毁灭我们自己和我们赖以生存的世界。这和中庸哲学中的“过犹不及”,“物极必反”何其接近。
人世间、自然界都是辩证的矛盾对立统一。那么人性的本身是善还是恶?弗罗斯特的理解跟中国的中庸哲学的阐释是一致的。虽然对于人之初,性本善或恶,各派有不同的看法,但是大家都认同善恶共存于人性,甚至是在一念之间。
显然,基于人性善而对人生的乐观解读,与基于人性恶而对人生的悲观看法一样是错误的。显而易见的是:人性是善恶的混合体,裹挟着建设性和破坏性的两种力量,让人爱恨交织。新人文主义者,本着中立的态度,认识到人性的两面性,在此基础上,构建了他们对人生的新的解读。对他们来讲,怀疑主义与绝对的理想主义一样不能接受,人们应该接受事物的相对性和权宜之计,而不是全盘否定;某些起作用的标准来自于人类的历史经验;一定范围内,人有自由意志服从于某些局限性的价值观;只要这些理念没有教条的局限,弗罗斯特就没意见[13]。
对于人生,他写出了人生的美好:田园生活的静谧、人生旅途的美景、人与人的友情与爱情;他也写出了人生的残酷:大自然的变幻莫测、人生路上选择的迷茫和犹豫。生死离别之痛和人与人之间的缺乏信任和沟通。正如苏晖在他的文章中指出的,弗罗斯特“极力推崇中庸之道,……以形象化的方式,传达出他的这种处世哲学,即悠然秉持不偏不倚的态度,处乱不惊,以不变应万变[14]。”
自然界的美丽和残酷,人性的热情和冰冷,作为热爱并生活在大自然和人群中的诗人来说,他深谙冬去春来,悲欢离合的不可避免;但是对于一个漫步人生这片树林的旅行者来说,站在每个叉路口,他会做何选择,心情又是怎样?弗罗斯特那首脍炙人口的“未选择的路”为我们做了最生动最真实的描述: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The road not taken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yellow wood, And sorry I could not travel both
And be one traveler, long I stood
And looked down one as far as I could To where it bent in the undergrowth;
Then took the other, as just as fair
And having perhaps the better claim, Because it was grassy and wanted wear; Though as for that the passing there Had worn them really about the same,
And both that morning equally lay
In leaves no step had trodden black. Oh, I kept the first for another day!
Yet knowing how way leads on to way, I doubted if I should ever come back.
I shall be telling this with a sigh Somewhere ages and ages hence:
Two roads diverged in a wood, and I — I took the one less traveled by,
And that has made all the difference. [15]
未选择的路
秋日的林中有两条路
很可惜我只能走其中一条
我,形单影只,伫立良久
极目眺望一条路的远方
看它隐没在灌木丛中。
于是我选择了另一条路,
看似一样,也许更值得。
因为青草茵茵,无人走过。
虽然路口那里,
毫无区别。
那天早晨,两条路都覆盖在枯叶下,没有脚印留在上面。
啊,改天再走原先那条路吧!
明知一条路会连接下一条路,
我怀疑我是否还会回到原处。
遥想多年以后,身在某处,
我会轻叹一声道:
秋日的林间有两条路,而我,
我选择了人迹较少的那条路,
这使得一切大不相同。
这首诗从字面意思解读,就是讲述了林中行者在岔路口的犹豫不决以及选择了较少人走的一条路,从而留下一丝遗憾:另外那条路也许再也没有机会走过。然而有心人自会触景生情,感叹人生多歧路,选择何其难!
再进一步分析,有人会领会出诗人乐观积极的一面:在人生道路上的选择面前,一定要迎难而上,不要人云亦云,亦步亦趋,这样,最终你会收获辉煌的人生;也有人从字里行间品味出了一丝嘲讽和无奈,折射出诗人悲观消极的内心世界:人生的路口一个接一个,每个路口都大体相似,几无差别,无论你作何种选择,都会留有遗憾,再多的犹豫彷徨,都无法避免多年之后的感慨神伤。其实一切的一切,冥冥之中早有定数,只可惜人们自作聪明,作茧自缚,机关算尽,也于事无补,这种事事斤斤计较、犹豫不决是多么可悲又可笑!
据说这首诗是因他的一个优柔寡断的挚友爱德华托马斯(Edward Thomas)而写,当时弗罗斯特住在伦敦郊区,经常和他一同到林中散步,而托马斯常常在岔路口犹豫徘徊,并且经常因为选错了路而懊悔不已。写作的起因更接近嘲讽,但是读者更多是把它当作励志的诗歌来喜爱。这样一首看似简洁优美的田园诗歌,为何能够有如此千差万别的解读?因为诗人是中庸的弗罗斯特,刻意保持中立,并且决心让他的诗歌初读悦耳,掩卷沉思(begins in delight, and ends in wisdom [16])。他曾经警告读者说这是一首狡猾/复杂的诗(tricky),因为他层层布局,每个用词都蕴含深意。首先是诗中的两条岔路,看似毫无区别,只是其中一条少有人走。事实上,“少有人走”只是一种主观的感觉,因为行者总要为自己的选择找个理由。选择特立独行,显示出行者的独立思考和不盲目从众。当然做出这样的选择也不是轻而易举的,诗中的“我”也是伫立很久(long I stood),反复权衡的。其次是最后一节的第一、二句,遥想多年以后,身在某处,我会轻叹一声道:这两句反映出行者当时已经预料到,将来也许会对今天做出的选择或庆幸,或遗憾。这声叹息或许表达了因当年正确选择而对现状满意的欣慰,或许表达了因一时错选而导致生活艰辛的后悔。不管怎样,这是多年以后才能明确知晓的心情,而当下,只能做出选择而已。最后,“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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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相同”是整篇的点睛之笔,充分展示了作者中立客观的中庸态度。人生路上,无论你作何种选择,也许都无所谓好坏之分,有的只是不同的风景、不同的经历,不一样的心境,正如古人云,“福兮祸所依,祸兮福所倚”。
既然如此,那又何必在每次面临选择之时如履薄冰,顾虑重重呢?原因在于,人们似乎习惯了将自己现在的境况归咎于过往的选择,那么当选择非常艰难时,人们自己的因选择错误所负的责任就更是可以忽略不计了。这可以算是人性的弱点吗?从逃避责任来讲应该是的。但是从对人生的认真态度来讲,这也许是人性的优点呢。只有珍爱生命、热爱生活的人,才会在每个人生的岔路口踯躅徘徊,难以抉择。因此,尽管草率做出的选择和认真思考过的选择都可能留下遗憾,但是这遗憾也大不相同。可悲的是,如果我们对于人生的大大小小每个选择都如临大敌,如履薄冰,那么我们的人生何其沉重,人生的乐趣又从何谈起呢?!这真是人生悖论,一首小诗竟然如此生动而简洁地呈现出如此复杂的人生哲理,怎不令人惊叹!
纵观弗罗斯特的诗歌,我们会发现他为我们精心呈现出各种各样美丽而神秘的树林,象征着人世间、人生路,甚至天堂或地狱,许许多多模棱两可、似是而非的岔路口,而诗人始终停留在众多潜在选择的路口,冷眼旁观,给自己、给读者甚至给造物主留下许多徘徊思考、进退两难的选择空间。比对于生与死的选择,如“雪夜林边驻马”;沟通和隔绝的选择,比如“修墙”;挑战与极限的选择,比如“白桦树”。
5. 中庸风格的起因
弗罗斯特的创作思想和鲜明的中庸诗风究竟因何而来?艺术源于生活,思想也源于教育。他的人生经历和所受的来自于父母的早期影响以及青少年时期书本教育应当对于他的诗歌风格有一定作用。
5.1. 他的悲喜人生
他出生于书香门第,父母来自于英格兰和苏格兰,父亲曾是老师和编辑,狂热地投身政治,母亲是虔诚的基督徒,也是诗人和老师;他成长于城市,却时常回归美丽的乡村,热爱普通人,也热爱田园生活;他事业辉煌,中学时代就展露诗人才华,38岁出版诗集,一举成名。有生之年四获普利策奖,虽然未能从哈佛大学毕业,却荣获40多个荣誉学位,以及其他大小奖项,被称为美国的桂冠诗人。他爱情甜蜜,在他发表了第一首诗歌,领取了第一份稿酬时,向他心仪的女孩求婚,并在一年后携手步入婚姻的殿堂。他健康长寿,86岁生日前夕还为肯尼迪就任美国总统而朗诵自己的诗歌[17]。
然而,透过这种种光环,我们也不难看出弗罗斯特内心深处的悲凉和凄惨。他少年丧父(11岁时);中年丧子,他有6个孩子,其中4个都先他而去,或因病早夭,或因抑郁自杀,老年丧妻(64岁时),而且妻子生前身心都很脆弱,深受心脏病和抑郁症的困扰。他本人也常被疾病和生计所困扰,颠沛流离,尝试了多种职业,从养鸡的农民,到兼职的教师,都不甚成功。人生的大悲大喜似乎习以为常。
5.2. 他的宗教和人文情怀
弗罗斯特的研究者汤普森认为,弗罗斯特从宽容而虔诚的母亲和热情不羁的父亲身上吸取了截然不同的特质,形成了他看似矛盾,实则统一的宗教观和世界观。“罗伯特弗罗斯特的心理、情感和精神方面似乎继承了父母的截然不同的特质。从他父亲身上,他承袭了反叛而好奇的基因,喜欢质疑甚至全盘否定;从他母亲身上,他遗传了虔诚和信念,因而养成了谨慎、中庸、含蓄等新英格兰的传统,使他在质疑和寻求答案时保持审慎克制[18]。”
但是,弗罗斯特本人似乎并不认同这个观点,他认为世界和人性是复杂的,无法简单从基因遗传的
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
角度去作推断。“你似乎以为,以为我母亲是虔诚的教徒,我一定也是虔诚的;那么你也会断定,因为我父亲不信教,所以我也不信教……这样推断,实在是错的离谱[19]。”
对于他所生活的环境以及所处的时代,他坦承自己是懵懂无知的。“如果你以为我知道我要做什么,那你就错了。当下这个时段是我经历的最少的,然后是未来,我活在未来是依赖几个模糊的信念:上帝、人类和自我的信念。我从不知道将会发生什么,因为我不愿让自己产生愚蠢的希望。我对正在发生什么知之更少:我被想要了解的感觉冲昏了头脑。我觉得我主要活在过去,理解了已经发生的而且知道了为何发生,正如我预定而且主导了结局[20]。”
正如唐诗所云:“不识庐山真面目,只缘身在此山中”。但是他擅长反思过去,总结趋势。对于他来说,“人总是在‘孤独与博爱’之间,在永恒的真理与眼前的问题之间,在怀疑与信仰,痛苦与欢乐之间呈‘之’字形前进[21]”。
据说,弗罗斯特深受爱默生、梭罗等人超验主义的影响,崇尚在大自然中、在实际生活里感悟人生。
西方世界里也有类似的概念。亚里士多德也曾提出黄金中道(the Golden Mean)这一哲学观点,强调不走极端,在过与不及之间保持中间状态。古希腊的思想中也阐释过中道(the middle way)与美的关系。他们认为,美的特质就是适中。形状对称、比例适中、自然和谐就是美的三要素。
6. 结语
从他的乡野隐居和创作,大学讲座和城市宣传的生活方式,我们不难看出,他擅长平衡他的生活;
从他诗歌中的对话和混沌中片刻的停留,我们也能够判断,他擅长平衡情感和思维,既入世,又超脱。
事实上,人人都追求客观公正的态度和恰到好处的做法,但只有极少数才能真正做到。因为这需要在人生当中拥有丰富的经验,并且能够深入反思,经常修正。这种大智慧并非人人可有。“如果他的主观愿望驱使他信任和接受,他的理性就会起反作用。他的怀疑论允许他从中灵活妥协……所以他坚守怀疑的中间地带,既不屈服于信念,也不全盘否定,或者说,他的怀疑态度就像平衡轮,控制着信念的加速度和否定的减速度[22]。”
虽然我们无法明确指出弗罗斯特的中庸态度与中国传统文化的交集,但是却不难从他的生活经历以及大多数诗篇当中感受他睿智平衡的中庸之道。正如他在“今天的一课”一诗中所表达的,他希望刻在墓碑上的一句话:“我跟世界有过恋人般的争吵[23]”。尽管他很清楚人世多么不完美,他依然冷眼挑剔着,盲目热爱着。这种具备平衡之美的中庸风格为他的诗歌平添了多重解读的可能性,使得他的诗歌回味无穷,散发持久的魅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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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庸——弗罗斯特的诗歌艺术[11]Frost, R. (1963) 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 with introduction by Robert Craves.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198.
[12]Frost, R. (1963) 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 with introduction by Robert Craves.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137.
[13]Thompson, L. (1942) Fire and ice—The art and thought of Robert Frost.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13-14.
[14]苏晖(2008) 弗罗斯特的反讽策略及幽默效应. 外国文学, 4, 65.
[15]Frost, R. (1963) 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 with introduction by Robert Craves.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71.
[16]Frost, R. (1963) 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 with introduction by Robert Craves.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2.
[17]Thompson, L.R. and Winnick, R.H. (1981)Robert Frost: A biography.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New York.
[18]Thompson, L. (1942) Fire and ice—The art and thought of Robert Frost.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178.
[19]Thompson, L. (1964) Selected letters of Robert Frost.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529.
[20]Lowenherz, D.H. (1999)Letters, manuscripts, and inscribed books by Robert Frost from the collection of David H.
Lowenherz. Grolier Club, New York, 45-46.
[21]程爱民(2002) 20世纪英美文学论稿. 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 上海, 168.
[22]Thompson, L. (1942) Fire and ice—The Art and Thought of Robert Frost.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182.
[23]Frost, R. (1963) Selected poems of Robert Frost with introduction by Robert Craves. Holt, Rinehart and Winston, New
York, 237.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色 【内容摘要】徐志摩是现代诗人、散文家,其诗歌的艺术特色:务必从内容形式,语言艺术技巧,闻一多主张的“三美”来对其诗歌的艺术特色略作分析。1923年徐志摩与闻一多等人成立了新月社。徐志摩不仅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诗坛上很有声望的诗人,也是一位颇有争议的传奇人物,他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徐志摩的白话诗技巧探索创新还是很有成就的。徐志摩也写过一些淳朴感人、乡情浓郁的抒情诗歌。面对恶毒的红尘世界,诗人也抱以利刃,感情奔放,多用口语,也是徐志摩诗歌的一艺术特色。 【关键词】诗歌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 徐志摩浙江海宁县人,生于徐门长孙独子。自幼过着舒适优俗的公子哥生活。他曾与闻一多等人创办了新月社,也是新月社的代表人物之一。徐志摩是20世纪让人难以忘怀的诗人。他的诗歌收集在以下集子中:《徐志摩的诗》这部诗集的大体内容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探讨生活哲理;以及写景抒情诗。《翡冷翠的一夜》是徐志摩的第二个诗集,这部诗集可看作是记叙当时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感情波折,他的热烈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在《翡冷翠的一夜》之后,作者还出过两本诗集,一是由他自己编选的《猛虎集》另一个是他人编写的《云游》这两个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多数是徐志摩后期的作品。他这一时期创作的诗歌,大部份与现实脱离,抒写他自己“微妙的灵魂和秘密”有的诗歌无呻吟,充满了悲观厌世的情调。而且,他的思想立场与进步的革命朝流抗衡。本文试从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两个方面对其诗歌进行分析。 一.徐志摩诗歌的思想内容 诗歌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描写贫富悬殊,人类苦难,表现作者对现实的深切关怀的诗篇。这类诗数量虽然不多,但内容比较充实,反映了社会现实的某一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意义。如《先生!先生!》《谁知道》《灰色的人生》《叫化活该》等一些作品就深刻记录了诗人这时的思想轨迹。他清楚地看到:“可怜我快饿死了,发财的爷!”大门内有欢笑,有红炉、在玉杯:《叫化活该》面对形容惨淡的底层
保持骨骼轻盈:美国后现代诗歌概观 马永波 试着译一些英诗已有些年头,起初是由于对语言的兴趣,也是为了给自己的写作提供点儿新鲜的材料和视野,而我之对后现代主义诗歌感兴趣,大抵始于三年之前,那时“后现代”这一术语已渐渐流行、时髦起来,为广大诗人、批评家、社会学家所频繁使用,加之有些国内诗人纷纷自封为中国的“后现代”诗歌创始人,这一切都促使我产生了弄明白真正“原装”后现代主义诗歌的本来面目的想法。 依专家所言,后现代主义思潮起源于北美洲的文学批评,在六十年代,它几乎成了一个单单发生在美国的事件。其后,后现代主义的概念扩大到整个欧美大陆。所以,集中考察一下美国的后现代主义诗歌,则可以较为便捷地得到一个关于后现代思潮的典型景观。 当代的美国诗歌,较五十年代以前,已经发生了根本性的转变,变得更重现实细节,更有地域色彩,更具体。这些转变与二战后美国对越南的侵略战争加诸人们意识上的影响有关,而现代科技,尤其宇航技术的发展,也给予了人们新的刺激,迫使人们以新的时空观念重新认识、估念人类在宇宙秩序中及个人在社会中的位置。美国当代诗歌在经历了第一次大战前夕,由庞德倡导的“意像派”所代表的童年期,第一次世界大战到第二次世界大战之间,以艾略特为代表的鼎盛时期,已经进入它开阔的中年。二十世纪早期生活中所特有的种种剧烈的脱节,经济、政治、社会制度的土崩瓦解,现代人的自我与其种族历史的加速分离和异化,都已记录在艾略特的《荒原》、史蒂文斯的《风琴》等诗集里面。更年青的诗人已不满于艾略特式学院气的沉思和玄想,而是要更深入到人们的日常生活中去解剖真实,逃避个性的“非个人化”原则已被更深的沉入诗人的自我所代替。哲学也不再作为完整的认识世界的框架,而是分散在具体的现实感受之后,与生活结合得更紧密了。 这种转变的开始,则是始于一位艾略特的同时代者威廉.卡洛斯.威廉斯,一位儿科医生,同时也是一位抱负远大的诗人。和许多去英国取经的诗人,如庞德、艾略特不同,威廉斯一辈子生活在新泽西州的路特福德,也许,作为一个英国人的儿子,他比大多数美国诗人都更强烈地意识到去除英国诗歌的所有特征的必要性。艾略特对传统英诗格律的继承,对荷马以来整个欧洲文学传统的珍视,以及他阴郁的学院气质,都使得威廉斯认为《荒原》是对自由诗运动的背叛,是美国诗歌的一个灾难,一个误会。他决心抓住工业化美国的实质,从形式上、内容上发展一种美国自己的新诗。1946年,威廉斯苦心经营的五卷本巨著《佩特森》第一卷问世,这部富于地域乡土色彩的史诗性作品,将自我与广袤美国融为一体,显
论徐志摩诗歌的语言艺术特色 1 论徐志摩诗歌的语言艺术特色张晓军内容提要徐志摩是中国现代文学史上杰出的一位诗人他的一生都始终“追求爱美与自由”?其作品充满了浪漫主义色彩给广大读者以丰富的语言艺术享受。就其诗歌而言他非常擅长运用比喻而使用比喻则巧妙地反映出作者内心强烈的感受。就语言艺术来说在徐志摩作品中存在着一种独特的语言艺术形式。笔者从修辞的角度出发对徐志摩的语言艺术特色谈些简单的不太成熟的看法就辞格上来说徐志摩善于比喻手法的运用从句式的选择来说徐志摩酷爱以问句代陈述从标点修辞来说徐志摩喜符号变式。而这种符号能与读者起到共同探讨的作用使读者对其作品产生共鸣。关键词徐志摩诗歌语言特色修辞前言近代以来国内外都把文学语言提高到了重要位置并一直试图从理论上加以阐释进而掌握语言的本质。此篇论文在语言论转向的大背景下把语言哲学应用于具体的作品分析用现代语言哲学和诗学的方法视角来审视徐志摩诗歌作品。最后得出结论徐志摩的诗歌语言是在对语言的精心建构中完成的这种精心建构又统一于符号学。可以说徐志摩的语言和符号共同构成了他自己的独有的特色本文着重以举例的形式来进行阐述。 2 一、比喻的应用语言是一个人思想现实的直接反映。在诗歌创作中如何在语言艺术的运用方面来翻新求变已经成为广大诗人们关注的焦点问题。在这一方面徐志摩的艺术实践为我们树立了很好的“标杆”徐志摩生动的艺术作品为我们提供了很好的研究范例。在我国现代文坛上徐志摩和郁达夫同时被称为是一对杰出的“宝贝”他始终追求爱美与自由的形象给广大读者以丰富的艺术享受。就语言艺术而言在徐志摩作品中存在着一种独特的语言艺术形式表现出不同的技法。这些具体技法有的是对传统技法的继承有的是一种在继承基础上的改革还有的则是一种从所未有过的崭新创造。本文着重从修辞的角度出发来看徐志摩作品语言艺术手法的运用。在现代作家中徐志摩使用比喻与其作品中的比例可以说是比较多的。
1、李白诗歌的主要内容和艺术特点 主要内容:李白留给后世人九百多首诗篇.这些熠熠生辉的诗作,表现了他一生的心 路历程,是盛唐社会现实和精神生活面貌的艺术写照.李白一生都怀有远大的抱负,他毫不掩饰地表达对功名事业的向往.《梁甫吟》、《读诸葛武侯传书怀》、《书情赠蔡舍人雄》等诗篇中,对此都有绘声绘色的展露.李白自少年时代就喜好任侠,写下了不少游侠的诗,《侠客行》是此类诗的代表作.在长安三年经历的政治生活,对李白的创作产生了深刻的影响.他的政治理想和黑暗的现实,发生了尖锐的矛盾,胸中淤积了难以言状的痛苦和愤懑.愤怒出好诗,于是,便写下了《行路难》、《古风》、《答王十二寒夜独酌有怀》等一系列仰怀古人,壮思欲飞;自悲身世,愁怀难遣的着名诗篇.李白大半生过着流浪生活,游历了全国许多名山大川,写下了大量赞美祖国大好河山的优美诗篇,借以表达出他那种酷爱自由、渴望解放的情怀. 在这一类诗作中,奇险的山川与他那叛逆不羁的性格得到了完美的契合.这种诗在李白的诗歌作品中占有不小的数量,被世世代代所传诵,其中《梦游天姥吟留别》是最杰出的代表作.诗人以淋漓挥洒、心花怒放的诗笔,尽情地无拘无束地舒展开想象的翅膀,写出了精神上的种种历险和追求,让苦闷、郁悒的心灵在梦中得到了真正的解放.而那"安能摧眉折腰事权贵,使我不得开心颜!"的诗句,更把诗人的一身傲骨展露无遗,成为后人考察李白伟大人格的重要依据. 李白作为一个热爱祖国、关怀人民、不忘现实的伟大诗人,也十分关心战争这一重要问题.对保卫边疆的将士予以热情的歌颂(如《塞下曲》),对统治者的穷兵黩武则给予无情的鞭挞(如《战城南》、《丁都护歌》等).李白还写了不少乐府诗,描写劳动者的艰辛生活,表达对他们的关心与同情(如《长干行》、《子夜吴歌》等). 艺术特点:李白的诗具有“笔落惊风雨,诗成泣鬼神”的艺术魅力,这也是他的诗歌 最鲜明的艺术特色.作为一个浪漫主义诗人,李白调动了一切浪漫主义手法,使诗歌的内容和形式达到了完美的统一.李白的诗富于自我表现的主观抒情色彩十分浓烈,感情的表达具有一种排山倒海、一泻千里的气势.比如,他入京求官时,“仰天大笑出门去,我辈岂是蓬蒿人!"想念长安时,"狂风吹我心,西挂咸阳树."这样一些诗句都是极富感染力的.极度的夸张、贴切的比喻和惊人的幻想,让人感到的却是高度的真实.在读到"抽刀断水水更流,举杯消愁愁更愁","白发三千丈,缘愁似个长"这些诗句时,读者不能不被诗人绵长的忧思和不绝的愁绪所感染.李白的这一艺术表现手法在《梦游天姥吟留别》、《蜀道难》等诗中表现得尤为突出. 李诗中常将想象、夸张、比喻、拟人等手法综合运用,从而造成神奇异采、瑰丽动人的意境,这就是李白的浪漫主义诗作给人以豪迈奔放、飘逸若仙的韵致的原因所在.他的语言正如他的两句诗所说,"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明朗、活泼、隽永. 杜甫诗歌的思想内容和艺术成就 思想内容: 热爱祖国,忧国忧民。《春望》诗曰“国破山河在,城春草木深。感时花溅泪,恨别鸟惊心。烽火连三月,家书抵万金。白头搔更短,浑欲不胜簪。”诗人用“花溅泪”、“鸟惊心”描述自己的亡国之恨。无知的花、鸟尚且如此,诗人的痛苦不言而喻。诗人有关心
徐志摩诗歌艺术特点 徐志摩的一生充满着传奇色彩,其诗歌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笔重要财富。小编搜集了徐志摩诗歌艺术特点,欢迎阅读。 徐志摩在诗歌方面的创作成就与性格经历是密不可分的。纯净、真实、热情的他具有了天才诗人所具有的一切气质。他从小生活富足,虽然以后家境渐渐衰落,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就是少时的无忧无虑造就了他的性格,再加上传统的教育和留学的经历都为他在诗国的腾飞插上了翅膀。反过来说,他归国后的生活轨迹很大程度上是由他的性格决定的。他的性格体现在他的行动之中,徐志摩的所做所为就如他的诗歌一样惊世骇俗。而徐志摩对爱情的执着就注定了他的痛苦。而这种痛苦使他在诗歌里得到了充分的宣泄,也成就了他的诗名,也是他诗歌中成就最高的。 一、从形式上看徐志摩诗歌具有内在外在高度统一的美感 他遵从了闻一多的三美的理论,即所谓的音乐美、建筑美、绘画美。但又有自己独特的实践,这主要体现在他对各种诗体的尝试,他认为每一种诗体都有其最适宜的内容来填充。其中最典型的是他对十四行诗体和散文诗体的尝试及突破。徐志摩诗歌的很多方面的开展都是很有创造性的,他敢于突破古典的抒情方式,并糅入西方的各种思潮,还大胆的创造新的体式,敢为新诗开拓新的格律,意境优美、唯美。 二、格律方面,徐志摩的探索阻止了新诗过于散漫、内容流于浅
薄空泛之弊,从而使内容更有节制、思想更有深度 闻一多讲诗歌格律时谈到了三美,在徐志摩的诗歌中得到了很好的体现和贯彻。茅盾曾批评徐志摩的诗歌《不知道风在哪一个方向吹》中说到:“我们能够指出这首诗歌形式上的美丽,章法很整饬,音调是铿锵的。但是这位诗人告诉了我们什么呢?这就是很少一点了。”但是诗歌其实不是以传达内容的多少、优劣论成败的,作者在这首诗歌里更多的是表达了一种心情,这是一种感情的传达。诗歌所承载的内容应该是多方面的,特别是抒情诗,对感情的传达的丰富程度和真实程度反而是一首诗歌成败的一个重要规范。 先来看徐志摩的外在形式,主要是谈格律方面的创新,徐志摩诗歌的格式简单但却变化无穷,从而衍生出了许多的美感。 徐志摩在诗歌的构造上是独具匠心的,撇开内容单从形式上看,他的诗歌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类,一是比较整饬的方块形,这一点上与闻一多是一致的,闻一多的诗歌体式构造绝大多数都是严整的豆腐块,这可能是他们受古典诗词的影响,讲求句式、字数的整齐划一。再一种就是长节的矩形块,隔行退格的形式(或多行退格),一般退一格或者两格。第三种是每行齐头,只是从后面看多有参差,形成一个错落的美感。第四是每句均后错一字,形成倒阶梯状。 三、徐诗的意境无疑是美轮美奂的 从整体上看,徐的每一首诗都是一个鲜活的形象,而这个形象,或传达了一种感情或象征了一种精神或者势力。但无疑都是美妙的意境空明清新而深远,这就使得他的多数作品都能引起读者的共鸣。共
艾略特的诗歌观念 时间、荒芜、记忆、欲望和死亡是艾略特诗中常见的意象。宗教信仰的衰微和精神文明的败坏,使他感到不安和忧虑。他所描写 的都市,呈现荒凉颓废的景色,弥漫令人窒息的气氛。都市中的人们都是过着麻木不仁、机械呆滞的生活。普鲁夫洛克(P rufrock )的颟顸无能,反映了现代人的不负责任和消极被动的心理。荒原的居民,不死不活,沉湎于无意义的荒淫败坏而不忘利害得失的生活中;就像我们在他的《序曲》(P reludes一诗中所看到的,早晨走在泥泞街道上的是“时间恢复的化装人群”,晚上的报纸只为人们确定“某 些确定的事”,入夜黑暗的街道“不耐烦地要统治世界”。人们虽然也会兴起“无限温柔无限痛苦的事”的幻想,但是摆在眼前的仍然是一些令人厌倦和憎恶的景象。 艾略特在哈佛时期即已对当时的都市生活感到厌恶,1910年便在哈佛开始写出《序曲》的第1、2两段,1911年7月在巴黎写出 第3段,1911或1912年又回哈佛写出第4段。全诗于1915年在伦敦《阵风》(Blast)上发表。 序曲 冬日黄昏降临,走廊中牛排香四溢。 六点钟。 烟熏的日子所燃剩的尾端。 而今一阵风雨卷起 肮脏的垃圾,
你脚边枯萎的落叶, 和空地上被丢弃的报纸雨打着破损的百叶窗和烟囱, 街道的拐角一匹拖车的马冒着热气顿足。然后万家灯火。 早晨醒来闻到铺木屑而泥泞的街道上飘来微微发霉的啤酒的味道, 随着那些沾满泥巴的脚, 逼向清晨的咖啡摊。 而连同那些为时间恢复的化装人群令人想到上千间家俱齐全的房间中,那些拉起脏兮兮窗帘的
乌黑的手。 你从床上撩起毯子,你仰卧,你等待; 你打瞌睡,注视着黑夜揭开 构成你的灵魂的成千不洁的 影像在 天花板上闪现;而当世界苏醒;光自百叶窗爬起你听到阴沟中的麻雀。 于是你对街道兴起一种想像 而不为它所知,你 坐在床沿上, 从发间取下卷发纸, 一双肮脏的手紧握住枯黄的脚底板。 他的灵魂紧绷在天空 那隐没在一排都市房屋后的天空,
黄庭坚诗歌理论分析 黄庭坚的诗歌 理论对后世影响深远。 我们可以研究其诗歌理论的独特之处, 并着重探讨了 理论中与读书之关系的重要性, 以及其独特的诗歌理论对后世具有极为重要的价 值和意义。 黄庭坚是江西诗派的实际开创者, 在宋代诗坛上占据重要的地位。 他的诗歌 成就以及在其影响下所产生的声势浩大的江西诗派成为诗歌史上的一朵奇葩。 《后村诗话》有云:“豫章稍后出,荟萃百家句律之长,究极历代体制之变,搜 讨古书,穿穴异文,作为古律,自成一家,虽只字半句不轻出,遂为本朝诗家宗 主。”《诗林广记》亦云:“山谷自黔州以来,句法尤高,笔力放纵,实天下之 奇作,自宋兴以来,一人而已。”说“一人而已”未免夸张,但足可见世人对黄 庭坚的肯定和推崇。 黄庭坚在诗史上的地位主要由其诗歌理论所决定, 他的诗歌 理论主张被视为是江西诗派的主要创作纲领, 虽历代学者评论对其褒贬不一, 但 其影响却不容小觑。 本文仅就其诗歌理论与读书的关系从三面来谈谈其对后世创 作的重要影响与意义。 一、“无一字无来处”与读书的重要性 “无一字无来处”是江西诗派的重要理论之一, 在黄庭坚之前, 宋人孙莘老 对这个问题已有过类似的表述, 说“老杜诗无两字无来历”说“老杜作诗, 退之 作文,无一字无来处”,自然有些夸张,但是,诗人要强调自己的某种主张的时 候,总是要夸张的。不惊骇世俗,就无法引起世人的瞩目,也就难以产生影响; 另外, 如果说杜诗韩文“无一字无来处”也是说的通的。 用列宁的一句话来诠释, 就是只有继承全人类的文化遗产, 才有可能达到时代的顶点。 黄庭坚强调老杜诗 的“无一字无来处”,其实其深层的意思之一就是多读书。 文学 功底好比花果的种子,天生就有一种资质可以发芽成树,开花结果,但是种 子有很多不发芽成树,开花结果的,因为它缺乏人工的培养。种子能发芽成树, 开花结果,有一大半要靠人力,尽管它天资如何优良。人的文学创作也是如此。 一个人纵然生来就有对文学特优的领悟, 如果不下苦功夫修养, 也必定是苗而不 秀,华而不实。比如李白 ,虽然天生资质杰出,可是这位大诗人在学问上也下过苦功夫,李白在人生
以李白《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与杜甫《登高》为例试比较李杜诗歌艺术特色 李白与杜甫,同是盛唐诗坛的两颗巨星,但是两人的个性和作诗的风格却又完全不同。杜甫《赠李白》诗云:“秋来相顾尚飘蓬,未就丹砂愧葛洪。痛饮狂歌空度日,飞扬跋扈为谁雄?”李白的《戏赠杜甫》诗则写道:“饭颗庄头逢杜甫,头戴笠子日卓午。借问别来太瘦生?总为从前作诗苦。”两位诗人的相互评价,体现出了两人各自不同的个性与风貌。 宋人严羽《沧浪诗论·诗评》说:“子美不能为太白之飘逸,太白不能为子美之沉郁。”又说:“少陵诗宪章汉魏,而取材于六朝,至其自得之妙,则前辈所谓集大成者也。”人们大都以“豪放清新”和“沉郁顿挫”分别概括李杜诗歌风格主要特征。现以李白《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与杜甫《登高》为例试比较李杜诗歌艺术特色的差异: 一﹑诗歌风格不同 所谓“风格”就是指作品的整个风貌和格调的基本特点,是反映一个作家从他的一系列作品中表现出来的独特的创作性,是作家成熟的标志。李白、杜甫在他们的诗歌创作中都形成了特有的风格。李白的诗歌主导风格是飘逸俊美,杜甫诗歌的主导风格是沉郁顿挫。 李杜诗歌主导风格的不同如在语言方面。太白诗歌是自然朴素,所咏之物脱口而出,不加雕饰。子美诗歌语言力求锤炼,加以推敲。一个是“清水出芙蓉,天然去雕饰。”一个是“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如李白的《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长风万里送秋雁,对此可以酣高楼。”天高云淡,雁阵远上,意境开阔,使人“对此可以酣高楼”。于是诗人暂时忘却生活里的种种不快,开怀畅饮,显得自然,不加修饰。也就有了“俱怀逸兴壮思飞,欲上青天揽明月。”脱口而出且毫无遮掩的豪放情绪。 杜甫是“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他吸取古人的长处,继承他们的优良传统,有人说过杜诗“无一字无来处”,他力求诗句的表达效果达到最高境界。他说过“为人性僻耽佳句,语不惊人死不休。”他之所以被称为“诗圣”“诗史”就是他能通过语言把民族矛盾以劳动人民的苦难表达出来,并且诗歌的艺术性很强。如“风急天高猿啸哀,渚清沙白鸟飞回。”这画面是惨淡的,同时也映照出诗人心上的凄凉,特别是“猿啸哀”和“鸟飞回”这两个细节,跟诗人素有的伤时感情联系起来看,简直就是包括诗人在内的千千万万个流离失所者的写照,也体现出了国破山河在的爱国情绪。 二、诗歌形象不同 诗歌的形象是指诗歌中创造出来的生动具体的、能激发人们思想感情的生活图景;它可以是指具体的人,也可以是具体的物,也可以是一处景致、一个片段、一个画面、一种意境等。李白诗歌的形象多凭主观想象幻化而成,往往从大处落墨,作总体勾勒,犹如泼墨写意;杜甫诗歌的形象多来自生活,真实具体,且善作精雕细琢,颇多工笔彩绘。 李白凭借想象的翅膀,驰骋古今,翱翔八荒,把现实与梦境、仙境,自然与人类社会打成一片;运用想象的彩笔,点化事物、渲染意境。在《宣州谢朓楼饯别校书叔云》里,全诗以唱叹起调,感慨去日苦多,今日愁闷。接下来,“蓬莱”二句,切题面的权位关系,说校书叔文章老成,得两汉蓬莱之风,切建安风骨;自己则如建此楼的谢朓,诗文清新秀发,由此,两人相俱有壮志逸兴,可共上青天搅取明月,至此,先前的烦忧在这想象中似已烟消云散。但是,这逸兴来去皆匆匆,诗人的愁思又猛然袭来,他以“抽刀断水水更流”作起兴,来抒写自己“举杯消愁愁更愁”的情怀,说明“酣高楼”反而让心中的烦愁更加深重了,因而不禁发出了“人生在世不称意”的感慨。这个“不称意”又对应了起首句的去日之苦和今日之烦忧,由此诗人自自然然地发出了解冠泛舟,归隐江湖的宣叹。全诗虽跳荡不羁,却起伏
论徐志摩诗歌艺术特色 徐志摩是近代新月派代表诗人,他的诗歌思想丰富,情感饱满,营造出优美的意境,塑造出独特且丰富的意象,音韵优美、和谐,是学术价值、美学价值的有机统一。 标签:徐志摩诗歌;性灵;意境;意象;情感;韵律 一、徐志摩的“詩和远方” 徐志摩是浙江嘉兴海宁砍石人,出生于一个富饶的商人家庭,然而舒适优裕的贵公子生活并没有把他变成一个整日无所事事、游手好闲的纨绔子弟,反而使他有了接收更好教育的条件,在他留学剑桥期间,深受西方教育的熏陶及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派诗人的影响,奠定了他的浪漫主义诗风,并于1923年成立了新月社。作为一个接受过高等教育、西方文化影响的诗人,他的诗深刻的体现了对自由的追求和对解放个性的渴望,他的诗大多颂扬自由、纯美的爱情、美好的自然景物和肆意的青春。他把自己对封建礼教的憎恶,对自由恋爱的渴望全部倾注在自己的诗作中,他用精巧的构思,优美的韵律、朦胧的意境和意象、独特的想象,展现出藏在心底的他那向往的远方。 二、诗歌中的“性灵” 徐志摩曾亲眼目瞩北洋军阀的黑暗统治,对中国的封建政治感到失望,这也使他在比较中发现了英国人民主主义的优势,他更加坚定地在自己的诗歌中高扬爱与自由的旗帜,主张抒发自己的个性,在诗歌中把“性灵”发挥到极致。 何谓性灵?关于“性灵”众多先贤,文人都有自己的看法,袁宏道认为“独抒性灵,不拘格套”,李商隐曾说“人禀五行之秀,备七情之动,必有咏叹,以通性灵”,而现在我们所说的“性灵”是文学艺术中的一种美学价值,它与徐志摩的情感有相通之处,例如徐志摩对当时北洋军阀黑暗统治、封建制度的痛恨就与李贽宣扬“童心说”,主张文学要写“童心”即真情,不应写“伪情”有相似的地方。 在《云游》中,徐志摩用一种可望而不可及的情感写下“那天你翩的在空际云游、自在、轻盈,你本不想停留,在天的那方或地的那角,你的愉快是无阻拦的逍遥”他用自己的想象和空灵的意境向大家表达自己对“爱、自由和美”的信仰,他渴望“惊醒并将你的倩影抱紧”,他在“无能的盼望,盼望你飞回”。 徐志摩的感情尤其是爱情,也给他的诗歌增添了“性灵”之美,他在《我有一个恋爱中写道“我有一个恋爱,他爱天上的明星,我爱他们的晶莹,人间没有这异样的神明”他将自己的恋爱对象比作“天上的明星”,这“明星”曾使他“尝味、容忍、心伤甚至泪零”,但他依然不顾艰难险阻,坚定地“坦露我的坦白的胸襟,献爱与一天的明星,任凭人生是幻是真”。这与他对纯爱的追求相契合,在这具有自然与情感双重属性的“明星”中,他寄托了自己对冲突封建礼教、包办婚姻的极
浅谈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美 中文摘要:徐志摩的诗歌的思想和艺术表现比较典型地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思想动向和艺术表现、艺术趣味,其创作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和艺术风格,他的大量诗作在感情宣泄、意境的营造、节奏的探索等方面,都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启迪。体现了其特殊的美学价值。对中新诗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他主张诗应该表现作者的“性灵”。真挚的感情、亲切的抒怀是徐志摩诗歌中“性灵”的流露。在语言风格上追求华丽的夸饰,把自己的情感淋漓尽致地表现出来,同时还通过多种艺术的表现形式来表现“性灵”,丰富的想象、象征的比喻、反复、排比等一系列艺术手法大量灵活的运用,给我们留下了深刻的印象,为其诗作增添了无限魅力。` 关键词:诗歌,艺术表现,个性特征,美学价值,性灵,语言风格。 Discusses the Xu Zhimo poetry shallowly the beauty of art Abstract: The thought and the artistic expression of Xu Zhimo’s poem reflect Chinese Bourgeis’s thinking trend , art istic expression and art interest. His creation has vivid characteristics’ art style. Most of poem reserve precious enlightenment for the following generation. It expresses his special aesthetic values. He asserts that poem should display the author’s “spirit” . The true feeling is Xu’s spirit. In the language style, he persues euphuism, displayes his art sentiment. Meanwhile, through various artistic expression to display spirit and rich imagination. He used lots of symbol and analogy on his poem to give us deep impression .It increases the poem’s fascination. Key words: Xu Zhimo, poem, artistic expression, characteristic, aethetic values, spirit, language style。 徐志摩,浙江海宁县硖镇人。中国现代文学史上著名的资产阶级诗人,作家;新月诗派的盟主,他一生是短暂的,只活了三十六年;文学生涯更是短暂的,只有十余年。但是,从二十年代到三十年代初的文坛上,他却是活跃的人物。他的诗歌的思想和艺术表现比较典型地反映了中国资产阶级的思想动向艺术表现、艺术趣味,创作具有鲜明的个性特征和艺术风格。他的大量诗作在感情宣泄、意境的营造、节奏的探究诸方面,都为后世留下了珍贵的启迪。体现了其特殊的美学价值,对我国新诗的发展,作出了不可磨灭的贡献。茅盾对徐志摩一生曾作过颇高的论断,指出他是中国资产阶级的代表诗人,“是中国布尔乔亚‘开山’的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因而“志摩以后的继承者未见有能并驾齐驱”的,半个世纪后,茅盾又评论说:“我认为在‘五四’以后的诗人中,徐志摩有重要的地位,他是中国资产阶级的代表诗人,是很值得我们注意和研究的。” 文艺作品是一定的社会生活在作家头脑里反映的产物,是作家对现实感受的艺术表现。因此,对作品的科学评价就离不开对作家的思想把握。同样,对徐志摩诗歌的研究,首先我们应对诗人的生活经历,理想追求有所了解,这是很有必要的。
熔经铸史借景传情 ――黄庭坚《寄黄几复》赏析 我居北海君南海,寄雁传书谢不能。 桃李春风一杯酒,江湖夜雨十年灯。 持家但有四立壁,治病不蕲三折肱。 想得读书头已白,隔溪猿哭瘴溪藤。【大意】:我住在北方海滨,而你住在南方海滨,欲托鸿雁传书,它却飞不过衡阳。当年春风下观赏桃李共饮美酒,江
湖落魄,一别已是十年,常对着孤灯听着秋雨思念着你。你支撑生计也只有四堵空墙,艰难至此。古人三折肱后便成良医,我却但愿你不要如此。想你清贫自守发奋读书,如今头发已白了罢,隔着充满瘴气的山溪,猿猴哀鸣攀援深林里的青藤。 黄庭坚(1045—1105)字鲁直,自号山谷道人,又号涪翁,分宁(今江西修水)人。他于英宗治平年间中进士,曾经做过一些地方小官和北京(今河北大名)国子监教授。他的诗歌曾受到苏轼的赏识,政治观点也与 — 2
苏轼相近,仕途生涯因与新旧党之争纠结在一起。哲宗初年高太后执政废新法时,他被召入京,曾参与修史及贡举方面的工作;哲宗亲政驱逐旧党时,被贬为涪州别驾,黔州安置;哲宗去世后他曾一度被起用,但很快又被贬到远在今广西境内的宜州,后来死在那里。有《山谷集》传世。他虽是“苏门四学士”之一,却又与苏轼并称“苏黄”,成为宋诗史上一位开宗立派、影响深远的大家。 — 3
根据作者对这首诗的原注:“乙丑年德平镇作。”乙丑为宋神宗元丰八年(1085),当时黄庭坚监德州(治所在今山东省德州市)德平镇,其好友黄几复任广东四会县令。黄庭坚与黄几复交情颇为深厚,与他有过不少的诗歌唱和,如《留几复饮》、《再留几复饮》、《赠别几复》等。这首《寄黄几复》,表达了作者对远方友人的深深思念之情,同时对其迟暮难用的处境,深表惋惜。 — 4
二.从艾略特的各时期主要著作特点来具体发掘“非个人化”理论的内涵艾略特的文学创作大致可以分为三个时期,每个时期都有较大的变化。第一时期包括1915年至1922年的创作,主要作品有《普鲁弗洛克的情歌》和《诗集》。艾略特这一时期的创作通常被称为“通往《荒原》的历程”。第二个时期包括1922年至1925年的创作,主要作品有《荒原》和《空心人》。《荒原》是艾略特的代表作。《空心人》通常被认为是艾略特描写精神空虚的“现代人”的代表作。第三时期包括从《灰星期三》开始,一直到他晚年的戏剧创作。 第一个时期的作品情调低沉,常用联想、隐喻和暗示来表现现代人的苦闷。在《普鲁弗洛克的情歌》中,艾略特描写了一个中年男子在求爱途中矛盾变化的心理,这个男子过于敏感、过分内省、过度压抑自我,反映了现代人的空虚和怯懦。在《诗集》中,艾略特进一步表达了自己对西方现代社会风起不振的一种厌恶,反映了第一次世界大战后西方知识分子的悲观和失望。 第二个时期的作品集中表现了西方人面对现代文明濒临崩溃、希望颇为渺茫的困境,以及精神极为空虚的生存状态。如在《空心人》中,艾略特描绘了西方人精神空虚的生存状态: “我们是空心人 我们是稻草人 互相依靠 头脑里塞满了稻草。唉! 当我们在一起耳语时 我们干涩的声音 毫无起伏毫无意义 像风吹在干草上 或像老鼠走在我们干燥的 地窖中的碎玻璃上。” 诗人以“空心人”、“稻草人”来比喻现代人内心世界的危机。全诗弥漫着浓郁的悲观主义和虚无主义气氛。 第三个时期艾略特继续进行诗歌艺术的探索,同时思想开始出现变化。一般认为《灰星期三》标志着艾略特最终转向了天主教。艾略特在加入了英国国教之后曾在《兰斯劳脱安特罗斯》的序言中声明自己在“政治上是保皇党,宗教上是英国国教教徒,文学上是古典主义者”,表明诗人已从早期那种精神无所依托的荒原状态转向了宗教的怀抱。长篇组诗《四个四重奏》作为艾略特后期创作的重要作品,描写了一个皈依宗教的人在寻找真理的过程中的精神历程。
论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 徐志摩是我国现代文学史上的重要诗人,是新月派的主要成员之一。他从二十年代初开始,到一九三一年因飞机失事遇难为止的短短十余年时间里,写下了大量的文学作品,涉猎多种文学体裁,其中以散文和诗歌的成就最大。尤其是他的诗歌创作,对白话新诗及其格律所进行的有益的探索,为我国诗歌的发展,作出了特殊的贡献。徐志摩的大部分诗作,收在《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和《云游》这四个集子里,其思想内容和艺术风格代表他诗歌创作的全貌。徐志摩诗歌艺术形象鲜明,意境深邃;形式多样,不拘一格,腾挪自如;表现手法自由灵活,变幻无穷。然而最能体现徐志摩风格之妙的,还在于他诗歌中浓浓的音乐意味,即徐志摩诗歌的音乐美。 关于诗歌的音乐美,闻一多先生在《冬夜评论》中这样说: 声和音的本体是文字里内含的质素;这个质素发之于诗歌艺术,则为节奏、平仄、韵、双声、叠韵等表象。寻常的言语差不多没有表现这种潜伏的可能性底力量,厚载情感的语言才有这种力量。诗是被热烈的情感蒸发了的水气之凝结,所以能将这种潜伏的美十足的充分的表现出来。 对这段话,我们可以作如下归纳:⑴诗歌的音乐美来自语言文字的内部,厚载情感的语言才能将这种潜在的美发挥出来;⑵语言文字内部潜在的音乐美须借助节奏、平仄、韵、双声、叠韵等语言形式才能表现出来;⑶只有厚载情感的语言才可能将诗歌内在的音乐美表现
出来。因此,诗歌的音乐美是美的内容和美的形式的统一,它既是诗歌总体美的不可分割的侧面,又在强调形式美的基础上促进诗歌主题情感的表达,具有相对独立的意义。不难看出,闻一多先生这段话清楚地说明了诗歌音乐美的本质、表达途径和表现形态,可以作为我们解开徐志摩诗歌音乐美的“钥匙”。 一 作为“中国布尔乔亚‘开山’同时又是‘末代’的诗人”,徐志摩可以象《雪花的快乐》那样,表现对爱情对理想热烈追求的狂热,也可以象《我不知道风——》那样,为理想幻灭和前程迷茫流露出郁郁哀愁;他可以在俄国公使馆的红旗下,为正义事业高歌颂赞,却又冷不防从“西窗口”扔出几片污言秽语。尽管诗人也认为,“感情不能不受理性的相当的节制和调剂,而实际上,他却又很少以理性来衡量自己的感情。他把自己比作是不到呕血不住口的“痴鸟”,凭着青年的血性,吟唱着多情的诗句,陶醉在所谓“诗化”的生活里。无怪乎梁启超要把他称之谓“多愁善感之人”。但这种太热烈的感情,对于徐志摩的创作来讲,倒是不无裨益的。他很少会煞费苦心地去经营那些艳丽的辞藻和雕琢的语句,而总是将心头“被热烈的情感蒸发了的水气”直接喷入诗中,凝聚成明媚清丽的诗行。诗人追求的是“在梦的轻波里依回”的境界,他的诗歌常常是漫不经心地唱出来的,没有雕琢,没有造作,潇洒淡远,一片天籁: 我们相逢在黑夜的海上, 你有你的,我有我的,方向;
中国古代诗歌鉴赏 ——李杜诗歌差异及其原因“李杜文章在,光焰万丈长。”在唐诗的浩瀚海洋中,最为夺目 的莫过于李白和杜甫,他们分别代表了中国古典诗歌中浪漫主义和现 实主义的伟大成就, 把唐代诗歌艺术推向了最高峰。李白和杜甫是中 国唐代诗歌的乃至中国古代文学的两座高峰,我们分别称他们为“诗 仙”“诗圣”.他们共同经历了唐王朝由极盛到动乱的历史。面对这个 乱世,他们形成了迥然不同的诗歌艺术风格和个人性格。 李白诗歌的风格形成于唐帝国最强盛的年代,以抒发个人情怀为 中心,咏唱对自由人生个人价值的渴望与追求。(《中国文学史》)他的 诗自由奔放明白顺畅想象丰富气势宏大。他继承了自《楚辞》以来的 浪漫主义传统发展出自己独到的风格。 杜甫的诗歌风格形成于安史之乱时期并逐渐在苦难中成形。杜甫 深入社会并关切政治和民生疾苦,重视写实。他背负着对国家和民族 任务的沉重责任忠实描绘时代的面貌和自己内心的感受。杜甫“没饭 不忘君”,艺术风格沉郁顿挫.自中唐到宋代以来都继承了杜甫的写实 风格.尤其是宋代江西诗派更是杜甫视为宗祖.他的影响力巨大. 李白年少时博览群书,“五岁诵六甲,十岁观百家”,“十五观奇书, 作赋凌相如”.他还仗剑任侠,“十五好剑术,遍于诸侯”。(《中国文学 史》)他年少是曾广有游历。这一切都对李白自由奔放的性格形成有 重大影响,还直接导致了他诗歌浪漫主义风格的形成。李白尚武轻儒,
轻财好施,喜欢豪饮。他的人生理想既是超脱又是积极入世的。他的人格魅力也是别人所不能及的。 杜甫出身于官宦世家,其祖父杜审言是初唐重要诗人,所以对杜甫来说从仕与诗歌都是家业。他曾对儿子说“诗是吾家事“。杜甫深受儒家文化教养,终身都有辅佐君王的愿望,又加上自身一生的穷困潦倒,从而形成了他忧国忧民悲天悯人的性格。他的诗歌也因此偏重于现实主义。 李白终其一生都徘徊在出仕与高蹈之间。他在《蜀道难》中着力描绘了秦蜀道路上奇丽惊险的山川,从中透露了对社会的某种忧虑,他说“黄鹤之飞尚不得过”“剑阁峥嵘而崔嵬”这可能是对当时政局混乱他抑郁不得志的一种隐喻。在他的《行路难》中他用“停杯投箸不能食,拔剑四顾心茫然。欲渡黄河冰塞川,将等太行雪满山”来形容自己艰难处境。由于当时高力士杨国忠的受宠,贤士都被据在朝门之外,因此他发出了“行路难,行路难。多歧路,今安在”的悲叹,但他的乐观主义天性又使他对理想追求都是执着的。他唱出了“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的充满信心与展望的强音。在《夜泊牛渚怀古》中他写道“登舟望秋月,空忆谢将军。余亦能高咏,斯人不可闻。”借用谢尚知遇袁宏的典故来表明自己的怀才不遇渴望知音的心情。以上都说明李白对仕宦生涯是积极的。而另一方面李白又受道家的影响,不时又有高蹈出世的想法,而且他也曾在深山隐居过。在《庐山遥寄卢侍御虚舟》中他说“我本楚狂人,凤歌笑孔丘。手持绿玉杖,朝别黄鹤楼。五岳寻山不辞远,一生好入名山游。”表现了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 色 Revised on November 25, 2020
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色 【内容摘要】徐志摩是现代诗人、散文家,其诗歌的艺术特色:务必从内容形式,语言艺术技巧,闻一多主张的“三美”来对其诗歌的艺术特色略作分析。1923年徐志摩与闻一多等人成立了新月社。徐志摩不仅是20世纪二、三十年代中国诗坛上很有声望的诗人,也是一位颇有争议的传奇人物,他有强烈的民族意识和爱国热情,徐志摩的白话诗技巧探索创新还是很有成就的。徐志摩也写过一些淳朴感人、乡情浓郁的抒情诗歌。面对恶毒的红尘世界,诗人也抱以利刃,感情奔放,多用口语,也是徐志摩诗歌的一艺术特色。 【关键词】诗歌思想内容;艺术特色;建筑美;音乐美;绘画美 徐志摩浙江海宁县人,生于徐门长孙独子。自幼过着舒适优俗的公子哥生活。他曾与闻一多等人创办了新月社,也是新月社的代表人物之一。徐志摩是20世纪让人难以忘怀的诗人。他的诗歌收集在以下集子中:《徐志摩的诗》这部诗集的大体内容是:抒发理想和表现爱情、暴露社会黑暗和表达对劳苦人民的同情;探讨生活哲理;以及写景抒情诗。《翡冷翠的一夜》是徐志摩的第二个诗集,这部诗集可看作是记叙当时他和陆小曼之间的感情波折,他的热烈感情和无法摆脱的痛苦。在《翡冷翠的一夜》之后,作者还出过两本诗集,一是由他自己编选的《猛虎集》另一个是他人编写的《云游》这两个诗集中收录的诗歌,多数是徐志摩后期的作品。他这一时期创作的诗歌,大部份与现实脱离,抒写他自己“微妙的灵魂和秘密”有的诗歌无呻吟,充满了悲观厌世的情调。而且,他的思想立场与进步的革命朝流抗衡。本文试从思想内容和艺术特点两个方面对其诗歌进行分析。 一.徐志摩诗歌的思想内容 诗歌大致可分为以下两类: (一)描写贫富悬殊,人类苦难,表现作者对现实的深切关怀的诗篇。这类诗数量虽然不多,但内容比较充实,反映了社会现实的某一面,具有一定程度的社会意义。如《先生!先生!》《谁知道》《灰色的人生》《叫化活该》等一些作品就深刻记录了诗人这时的思想轨迹。他清楚地看到:“可怜我快饿死了,发财的爷!”大门内有欢笑,有红炉、在玉杯:《叫化活该》面对形容惨淡的底层
论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八一小学姓名:邓应花 内容摘要: 徐志摩的一生充满着传奇色彩,其诗歌是现代文学史上的一笔重要财富。他在诗艺上多有创新,他一方面有着先天的“性灵”、另一方面又敢于打破一种格律并去寻找另一种束缚,他让我们在他营造的诗境中久久徘徊。他的诗歌是智慧的结晶、美的结晶、爱的结晶,它诠释了诗人高尚的灵魂,体现的诗人对美的追求,对爱情的视死如归。他的一生及其作品就好似一幅价值连城的古代残画,因其缺憾而更显神秘,因存在而更有价值,也因争议而更显魅力。本文拟以《再别康桥》所表现出的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等艺术特点为主线,并结合其它作品论述徐志摩诗歌的艺术特点。 关键词:音乐美;绘画美;建筑美 徐志摩于1897年生于浙江海宁县硖石镇,现代著名诗人、散文家。著有诗集《志摩的诗》、《翡冷翠的一夜》、《猛虎集》、《云游》等。他曾在国内就读过北京大学等知名府,1918年赴英留学,在英国剑桥大学攻读法律。在此期间,受到欧美浪漫主义和唯美主义诗人的影响,并阅读和翻译了拜伦、雪莱、哈代、曼殊斐尔、泰戈尔等人的大量诗作,这为其以后的创作奠定了深厚的基础,使他在一个更高的起点上对诗歌加以认识和发挥。徐志摩是一个有着强烈的唯美倾向的人,“美、自由、爱”是他穷尽一生的时间去探索和追求的。他于1921年开始诗歌创作,曾用笔名南湖、云中鹤等。自1921年-1931年,这十年间诗人留给了我们众多的脍炙人口的名篇。1922年徐志摩回国后,与闻一多发起并成立了新月社,后来有加入文学研究会,创办了《现代评论周刊》,曾任《晨报》副刊主编。在当时以徐志摩、闻一多、朱湘等人为代表的新月派中,他们极力倡导新诗的格律,在他们其中徐志摩虽然较晚接触格律之说,但是他却是其中成就最高的一个。徐志摩曾坦言,在没有认识和接触闻一多之前,作新诗很少刻意去为格律,这些在他的《志摩的诗》也有很明显的表现。在诗艺上,和闻一多的诗歌相比较,徐志摩的诗歌更自然和不留修饰的痕迹。 徐志摩在诗歌方面的创作成就性格经历上密不可分的。纯净、真实、热情的他具有了天才诗人所具有的一切气质。他从小生活富足,虽然以后家境慢慢衰落的但是瘦死的骆驼比马大,也就是少时的无忧无虑造就了他的性格,在加上传统的教育和留学的经历都为他在诗国的腾飞插上了翅膀。反过来说,他归国后的生活轨迹很大程度上是由他的性格决定。他的性格体现在他的行动之中,徐志摩的所作所为就如他的诗歌一样惊世骇俗。而徐志摩对爱情的执着就注定了他的痛
在唐代诗人,甚至在历代诗人中,黄庭坚最推崇杜甫,他不仅肯定杜甫的忠义之气、忧国爱民之忱,而且在诗歌创作上力追杜甫。他称颂“杜子美一生穷饿,作诗数千篇,与日月争光”,教人学诗以杜甫为指归,“欲学诗,老杜足矣”。黄庭坚之师承杜甫可以说是时人及后世的共识。陈师道《答秦觏书》云:“豫章之学博矣,而得法于杜少陵,其学少陵而不为者也,故其诗近之,而其进则未已也。”后来方回也说:“山谷诗宋三百年第一人,本出于老杜。”“山谷诗本老杜骨法”。他在《瀛奎律髓》卷三中还说:“老杜为唐诗之冠,黄陈诗为宋诗之冠,黄陈学老杜者也。” 自梅尧臣以来,北宋诗人都在诗歌艺术上追求“生新”,也即追求在唐诗之外另辟境界,而黄庭坚在这方面表现出更强烈的自觉性。他说:“文章最忌随人后。”(《赠谢敞王博喻》)又说:“随人作计终后人,自成一家始逼真。”(《以右军书数种赠丘十四》)他的整个诗歌创作都贯彻了求新求变的精神,从而创造了生新廉悍的艺术风貌。 二、用典 用典方面。典故在中国古典诗歌的语言形式构成中占有举足轻重的地位,在诗歌创作和诗学理论中,典故是一个难以回避的问题用典在宋代诗歌中尤为常见。因为受到时代精神的影响,宋诗已不复唐诗的高昂豪迈的气度,而是呈现出精思内敛的特征,由主情向主理转向。因此,宋诗创作更加追求诗歌形式的精琢与完善。多用典故成为宋人遍览群书,学识渊博的展现途径。至黄庭坚在理论上打上“(老杜作诗)无一字无来处”的旗号,用典不仅是杜诗,而且成为黄诗乃至整个宋诗极为鲜明的特点之一。 杜诗用典往往使用熟典并活用典故,但又能使典故与写实密切结合,如突出人名用典的象征意义来表现自己的生活性情和思想。黄庭坚继承了杜诗善用典的经验,而且他的用典以采杜诗为最多,例如《秋思寄子由》中“老松阅世卧云壑,挽著沧江无万牛”,化用杜甫诗句“云壑布衣贻背多”、“万牛回首丘山重”,自比为高卧云壑、绝不与时俗同流合污的老松;《云涛石》“诸山落木萧萧夜”则明显取自杜甫名句“无边落木萧萧下”等。 但黄庭坚对用典的要求更高,他用典比杜甫更加丰富多样,特别是对学识的展现。与杜诗常用熟典不同的是,黄庭坚在用典时力避常见的,用俗了的典故,往往不取常人思路,突出某些警醒意旨,取得“以故为新”的效果。而黄庭坚在一句诗中合用了多个典故,更是对杜诗用典的发展和超越。如《登快阁》的“落木千山天远大,澄江一道月分明”是同时承袭和融汇了杜甫的“常时任显晦,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