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档网
当前位置:搜档网 › 1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1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1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1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中国石油长庆油田分公司

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细则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为发展安塞油田,保护和改善矿区生产、生活环境,防治污染和其他公害,保障人体健康,提倡清洁生产,文明作业,走可持续发展之路,根据油田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试行)规定》,结合本厂生产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在油田基本建设、原油开采、油气集输、运输等生产过程中,杜绝原油外泄现象,防止废水、废渣、废气、噪声及其他污染的产生。

第三条各单位行政正职,是本单位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始终坚持环境保护工作的“三同时”制度,牢固树立“谁开发、谁保护,谁利用、谁治理,谁污染、谁赔偿”的原则和“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利用”的思想,充分发动群众,加强环境保护管理基础工作,提高员工环境保护意识,杜绝各类污染事故发生,促进油田环境保护工作。

第四条加强环境保护监督检查工作,加大环境管理力度,应用新技术、新工艺、削减污染物排放量,杜绝“跑、冒、滴、漏”现象,因地制宜,建设清洁文明井站。

第五条环保工作人员进入厂属区域进行监督、检查、监测工作时,各单位必须给予积极配合、协助,不得推脱、干扰工作,隐瞒事实。

第六条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水、废渣、废气、污油等污染物,尽可能考虑综合利用。需要排放的,必须达到国家或地方标准;没有达标、而又需排放的,应写出申请,由质量安全环保科报告地方环保部门妥善处置。

第七条环境保护工作必须实行目标责任制,分清任务,责任到人,一切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

第八条对环境保护工作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及个人应给予表彰奖励;对违反国家、各级地方政府、油田公司和本厂有关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造成严重污染、环境破坏、危害人体健康的单位和个人,必须追究其责任,并予以惩罚。

第九条本规定适用于第一采油厂各单位及外来承包方(包括关联交易中的存续企业)。

第二章环境管理职责

第十条厂成立环境保护委员会(隶属于职业健康安全环境委员会),厂属单位要成立相应的环境保护小组,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机制,形成适应新形势下环境保护工作的管理网络,切实抓好环境保护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环境保护机构的主要职责:

1.贯彻落实国家及主管部门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每年对本单位的环境状况进行一次评审。

2.组织制定本单位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和实施办法,参与编制本单位环境保护年度计划和环保治理项目。

3.负责总结和推广引进环保先进技术、措施,协助领导组织本单位环境保护计划实施工作。

4.监督检查本单位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规定”的执行情况,参与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的审查及竣工验收。

5.组织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

6.协调处理有关污染事故和污染纠纷。

第十二条环境保护实行全方位管理,环境保护工作执行分级领导责任制,强化环保工作的量化考核。

第十三条建立健全各项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加强演练,杜绝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完成上级下达的环境保护指标,并将环境保护指标的考核纳入到下级单位总考核之中。

第十四条因发生事故或其它突发性事件,造成或可能造成重、特大污染事故的单位,必须立即启动防污染应急预案,采取有效防治措施,防止污染扩散,将损失降到最低程度,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或居民,并在事故发生的第一时间向厂质量安全环保科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第三章建设项目环境保护

第十五条加强建设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严禁出现新的污染源,通过改建和完善措施,治理原有的污染源,保护和改善环境。

第十六条凡从事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必须执行环评制度和“三同时”制度。

第十七条所有新建、扩建、工程技术改造及有毒有害试验项目,必须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及相关业务部门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十八条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建成后,经厂质量安全环保科检查验收,符合环境保护的有关要求,方可投产使用。

第十九条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应当保护施工现场及周围的环境,防止和减轻粉尘、噪声、震动等对周围生活居住区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条与外来承包方(包括关联交易的存续企业)签订经济合同时,承包方必须遵守厂有关环境保护的规定,合同中必须有自觉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的具体措施。

第四章采油、注水作业环境保护

第二十一条基层井区、班站要加强环境管理工作,提倡清洁生产,严禁污染物出站、出井场,积极建设标准化井站。

第二十二条计量站、转油站、增压点、注水站必须做到:

1.站内院落平整清洁,设备干净见本色;

2.站内外无油污、无杂物、无散乱器材,不乱排、乱倒油污、污水及其它污染物;

3.管道、设备无“跑、冒、滴、漏”现象;

4.站内外种草、种树、绿化环境。

第二十三条油(水)井井场必须做到:

1.井场内平整清洁,抽油机、采油树干净见本色;

2.井场外无油泥、无垃圾;

3.井场建成后,1--2年内完成绿化,恢复植被。

第二十四条王窑水库上游及其他区域已建设好的标准化井场,作业区要加强管理和维护。对于井场损坏的环保设施,所属单位必须及时维修,保证良好运行。

第二十五条王窑水库上游井场,作业区要将井场管护责任承包到人,杜绝污染事故发生。

第二十六条作业区要加强井场检查,消除污染隐患,污油池中的污油要及时回收,雨季前彻底回收干净。

第二十七条其他单位在井场施工造成环保设施损坏,作业区要监督施工单位维修,否则,报施工队伍主管单位和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协调处理。

第二十八条作业区要加强油(水)管线巡查、维护,减少突发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九条采油工在井口作业时,必须防止原油、天然气外泄造成污染,落地油及时清理回收。

第三十条巡井工必须坚守工作岗位,巡井时既要检查设备运行状况,还要检查井场环保设施情况。

第三十一条王窑水库保护区内的油(水)井井场,除做到第二十三条所规定的条款外,还必须达到以下要求:

1.井场环保设施完整无损;

2.加固井场大门挡水墚,防止雨水在井场门口外入内出;

3.加大绿化措施力度,尽快恢复植被,防止水土流失;

4.加密油(水)管线巡查和维护,杜绝任何污染事故发生;

5.雨季必须做到每日巡查油(水)管线和井场,并做好记录。

第三十二条加强护油护井,确因偷盗原油和破坏井口设施、管线造成的污染,发现后应及时处理,对于无法处理的事故,在控制污染现场的同时,应立即逐级上报。

第三十三条各单位对自己的环境保护区要经常性地监督检查,查出问题随时整改,并且做好绿化和水土保持工作。

第五章井下作业施工中的环境保护

第三十四条各作业区要严格落实HSE合同中有关环境保护的条款,监督外来承包作业队(包括关联交易中的存续企业)按施工方案中的环保要求施工、防止污染。

第三十五条外来承包作业队(包括关联交易中的存续企业)在作业过程中造成环境污染、损坏井场环保设施的,必须治理和修复,否则,不得在验收单上签字,不给结算作业费用。

第三十六条井下作业应积极采取新工艺、新技术,在施工过程中实施综合性污染防治措施,任何污

染物不得流出井场,井场残留的污染物必须彻底清理,回收集中处理,实行无污染作业。

第三十七条井下作业过程中不得损坏井场任何环保设施,确因作业需要,必须经厂质量安全环保科批准后方可施工,作业完工后立即修复环保设施。

第三十八条油(水)井进行井下作业,工程设计中必须有防污染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措施。

第三十九条井下作业施工前,应根据作业内容制定出污油、污液回收方案。施工过程中,若发生意外,立即停止作业,采取防治措施,杜绝污染事故发生。作业完工后,清理井场,进行交井。

第四十条冲砂、洗井、压裂等措施作业,工程设计中要有具体的防污染应急预案和环境保护方案。对于有毒有害及新技术试验作业,必须报厂采油工艺研究所、质量安全环保科和主管领导审批后,方可施工。

第四十一条井下作业当天无法完工,必须安装好井口,采取相应污染防治措施,并安排人员现场值班。

第四十二条井下作业应采取先进的防喷措施,起钻中携带出的原油及刺洗油管、油杆的含油污水必须引入污油池中。

第四十三条井下作业过程中提倡清洁生产,全面推广无污染作业,杜绝事故发生。

第六章其它生产场所、生活区域的环境保护

第四十四条集中处理站污水处理及回注系统、工业废水处理装置等防治污染的设施不得擅自拆除或停用,确有必要拆除或停用,必须征得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和主管领导的同意。

第四十五条所有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加强管理,定时检查,认真记录,保障设施良好运行。

第四十六条生产场所必须整齐、清洁,严禁乱倒乱排污染物,杜绝跑、冒、滴、漏现象。

第四十七条运输车辆严禁将原油、废水、废渣等污染物抛洒在公路或乱排于其它场所。

第四十八条生活垃圾、工业垃圾定点堆放,并及时运往垃圾处理场集中处置。

第四十九条易产生污染的生产过程,施工前必须做好预防措施,严禁施工过程中造成污染。

第五十条生产过程中的清罐、清池、设备检修等作业,必须制定HSE作业计划书和防污染应急预案,做好污染防治工作。

第五十一条处理销毁有毒有害的器具、药品、试剂时,要制定销毁方案,报请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及有关部门批准,选择合适地点进行销毁;对于重大销毁方案,必须报油田公司有关部门批准。

第五十二条用于生产、生活的锅炉、茶炉、加热炉,逐步改造燃烧条件,完善消声除尘设备,使烟尘达标,噪声达标。新增设的锅炉、茶炉必须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备案监测。

第七章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

第五十三条各单位必须加强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提高员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及责任心。

第五十四条各单位按照油田公司、厂下达的有关规定及文件内容,完成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

第五十五条各单位根据上级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出切合实际的教育培训计划,并有详细的教育培训考核记录。

第五十六条厂选派人员外出学习或在厂内教育培训,各单位必须大力支持积极参加,不得缺席。

第五十七条凡是与厂签订各类合同的从业员工,必须经过一次以上的环境保护教育培训工作。

第五十八条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及培训工作,既是普及科学常识的需要,又是发展生产的客观需求,各单位必须作为一项日常工作来抓。

第八章环境监测及科研

第五十九条环境监测站必须认真严细地完成油田公司及厂下达的监测任务。

第六十条厂鼓励环境保护科学技术研究工作,提高环境保护科学技术水平,普及环境保护的科学知识。

第六十一条加强对剧毒、易燃、易爆物品、放射源及贵重物品的管理。凡属危险品必须设专人保管,不准在实验室内任意存放,剧毒药品或试剂应贮于保险柜中,其内外门钥匙应由两人分别掌管,严格领用手续,随用随领,控制领用量,并做好使用记录。

第六十二条环境监测站及时协助解决生产中遇到的环境监控疑难问题,并按时做好年度质量控制工作计划与总结,准确及时上报监测报告。

第六十三条严格执行监测分析质量控制的有关规定,发现异常数据应及时查找原因并上报,确保生产正常进行。

第六十四条大力提倡环境科学技术研究,努力做到环境与生产协调发展。

第九章环境保护综合考核指标及奖惩制度

第六十五条厂环境保护综合考核指标:采油废水处理装置运行率98%以上;采油废水回注率96%以上;落地原油回收率96%以上;无污染作业率98%以上;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96%;全年无较大以上污染事故。

第六十六条凡达到下列指标和有关考核内容的单位,有资格参加厂环境保护先进集体的评比:

1、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健全,全年未发生环境污染事故。

2、采油废水处理装置运行率98%以上,采油废水外排达标率(回注率)96%以上,落地原油回收率96%以上,无污染作业率98%以上,锅炉烟尘排放达标率96%。

3、按照标准化井站规定管理维护井站。

4、及时完成各项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六十七条环境污染事故类别划分

1、由于污染直接造成人畜伤害、死亡或使当地经济作物、农田、水域遭受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在10万元以上,属特大污染事故。

2、由于污染对周围农田、水域、经济作物造成一定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在5万元至10万元(不含10

万元),属重大污染事故。

3、对部分农田、水域、经济作物造成一定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至5万元(不含5万元)属较大污染事故。

4、对厂区、井场、站点周围造成局部污染,直接经济损失在1万元以下者,属一般污染事故。

第六十八条污染事故经济损失计算方法

1、污染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包括经济赔偿、罚款和污染清理费。

2、流失原油量及污染造成的其它损失,价格按成本费计算。

第六十九条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造成的污染,事故发生后,必须及时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并及时报厂质量安全环保科和主管领导。

第七十条所有污染事故必须在发现的第一时间同时报告厂安全环保部门。

第七十一条对发生污染事故的单位及责任者,按下列规定处罚:

1、发生特大污染事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扣除全部HSE风险抵押金,并对该单位处以30000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1000-3000元罚款,给以行政处分,直至移交检察机关,追究其刑事责任。

2、发生重大污染事故,年终考核一票否决,扣除全部HSE风险抵押金,并处以该单位20000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800-2000元罚款。

3、发生较大污染事故,对事故单位处以5000-10000元罚款,主要责任者处以500-1000元罚款。

4、发生一般污染事故,对发生事故单位处以直接经济损失的50%罚款。

5、污染事故发生后隐瞒不报,或不按规定及时防治污染,除按上述对应条款执行外,加罚5000元。

第七十二条违反环境保护相关规定的经济处罚,执行《第一采油厂违章处罚及违章、隐患举报奖励暂行办法》相关条款。

第十章附则

第七十三条本规定与上级文件条款相抵触时,以上级条款为准。

第七十四条罚款逾期未到指定地点缴纳者,有关部门可在责任单位次月奖金总额中加倍扣除,并在全厂通报批评。

第七十五条本规定由安全环保科负责解释。

第七十六条本规定自印发之日起执行,原厂字[2004]136号(附件10)《第一采油厂环境保护管理规定》同时废止。

(发文日期:2008年7月10日)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制度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SFHD/Q-AJ-B21-2013 2013-07-01 发布2013-07-01实施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发布

控制表 版本编号签发日期 年月—日复核日期 年月—日 编写人初审人 谢华盛许胜辉 复审人 张云英 批准人 曾袁斌 有否修订 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负责人本制度监督实施及完善执行人 职务:安监部经理签字:职务:安监部安全主管签字:

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 第一条 为了建立、完善神华福能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神福鸿电”)安全管理系统,提高 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 000机组工程现场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管理水平,特制定本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 火电厂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 GB13223- 2003); 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 ( GB5749- 2006); 第三章 机构及职责 监督管理各参建单位安健环协议的执行; 督促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各参建单位对职业健康和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工作; 组织各参建单位开展自查和检查工作,下达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一)编制本单位各种安健环自查报告、整改计划,并落实闭环; 二)加强本单位职业健康和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 三)做好施工现场大气、污水、噪声等排放的控制管理及处置工作; 四)严格落实安健环协议。 第四章 职业健康管理 第六条 各参建单位应为员工提供符合职业健康要求的工作环境和条件;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参与福建石狮鸿山热电厂二期 2 X 1000机组工程建设的所有单位(包括神福鸿 电、天安监理、施工单位、调试单位等单位, 以下简称“各参建单位”)的职业健康和环境管理工作。 第二章 引用标准 第三条 本制度引用的规范文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主席令第 70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 2011 年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 52号) 四)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国务院令 第 393 号); 五) 电力建设安全健康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国务院 令第 49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健康监督管理暂行规定》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3 号)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申报管理办法》 ( 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 27 号 ) 九) 火电厂环境检测技术规范》 DL414- 2004); 十一)《锅炉大气污染排放标准》 DL12/151 - 2003); 十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 GB12523-2011 ); 第三条 神福鸿电职责: 建立、修订和组织执行本制度, 以及检查考核本制度执行情况; 第四条 天安监理职责: 第五条 施工(调试)单位职责: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牌 1、坚决执行和贯彻国家和地方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杜绝环境污染和扰民。 2、定期进行环保宣传教育活动,不断提高职工的环保意识和法制观念。 3、施工现场主要道路必须进行硬化处理。施工现场应采取覆盖、固化、绿化、洒水等有效措施,做到不泥泞、不扬尘。施工现场的材料存放区、大模板存放区等场地必须平整夯实。 4、施工现场不得使用锅炉、烧煤的茶炉、大灶等;现场食堂必须使用清洁燃料,设施符合环保要求。 5、水泥和其他易飞扬的细颗粒物应在库内保存或严密遮盖。 6、建立洒水清扫制度,配备洒水设备并指定专人负责洒水及清扫。 7、建筑物内的施工垃圾清运必须采用封闭式专用垃圾道或封闭式容器吊运,严禁凌空抛撒。施工现场应设密闭式垃圾站,施工垃圾、生活垃圾分类存放。施工垃圾清运时应提前适量洒水,并按规定及时清运销纳。 8、施工现场出人口必须设置洗车池,施工车辆出人现场要严格清洗车轮,防止泥砂带出现场;运土方、渣土车辆必须封闭,运输和卸运时防止遗撒。 9、遇有四级风以上天气不得进行土方以及其他可能产生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序的施工。 10、施工现场必须设清洗处、排水沟、沉淀池,废水经沉淀处理后方可排人市政污水管道。 11、施工现场遵守《建筑施工场界噪声限值》(GB12523 )规定的降噪限值,制订降噪制度。 12、凡在进行有噪声作业时,必须严格控制作业时间,晚22 时至早6 时不得作业。 13、制订人为活动噪声管理、奖罚制度,特别要杜绝出现人为敲打、叫嚷、野蛮装卸等现象。 14、电锯、电刨、搅拌机、空压机等强噪声机械必须安装在工作棚内,工作棚四周必须严密遮挡,并采取一定的措施。 15、施工现场应定期进行噪声值监测,监测方法执行《建筑施工场界噪声测量方法》 ( GB12524 ) ,噪声值不应超过国家或地方噪声排放标准。 16、施工现场严禁焚烧各类废弃物。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范本

内部管理制度系列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标准、完整、实用、可修改)

编号:FS-QG-56696 环保工作管理制度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management system 说明:为规范化、制度化和统一化作业行为,使人员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提高工作效率和责任感、归属感,特此编写。 1、目的 环境保护工作是公司可持续发展的根本所在,为加强环保工作,根据《环境保护法》和公司有关规定,结合我矿实际情况,本着“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特制定本制度。 2、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选矿厂各车间环保管理工作之用。 3、制度内容 3.1、各车间主任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对本单位的环保工作负责。 3.2、根据环保工作的需要,厂部应设专职环保人员。各车间设兼职环保员,具体负责本单位的环保工作及环保统计工作。 3.3、专职环保员要根据公司年度环保工作目标及时制

定环保工程措施计划,并监督有关部门实施。 3.4、各车间在生产过程中,要积极防治废气、废水、废渣、粉尘、噪声、震动和有毒有害物质对环境的污染。 3.5、各车间产生的工业垃圾和生活垃圾,要按指定地点按要求排放,禁止乱倒乱放。 3.6、风产生噪声和震动大的设备装置,要采用消音、隔音及防震等设施,设施要符合国家相关标准。 3.7、各车间要大力植树造林,并健全绿化管理制度,保护花草树木,实现厂区园林化。 3.8、凡新建、扩建、改建等大型项目,要彻执行环保法及“三同时”的规定,必须把保护环境的设施与本工程同设计、同施工、同时投产和使用,以防止新污染。 3.9、各车间要将环境保护设备建立正常的维护检修考核制度,并保持良好状态,未经批准不许停用或拆除环保设施。 3.10、环境保护的内容和指标要列入经济责任制考核;对环境保护工作有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生活和生产环境,防治污染,保障职工身体健康,确保全面完成污染减排指标,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并逐步实现清洁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_____________公司。 第三条、总经理是公司最高管理者,是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应认真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加强环境保护和污染防治工作,把环境保护工作列入公司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召开公司级会议,解决有关环境保护的重大问题,并对本制度的贯彻落实负领导责任。 第四条、公司领导实行环境保护“一把手”负责制,对本单位环境保护工作负责,制定环境保护目标,并进行内部考核。组织本单位职工专业技能培训,确保职工按照岗位操作规程进行操作,避免因错误或习惯性操作引发污染事故。 第五条、公司建立适应企业发展需要的、健全的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和从事环境保护工作的专业或监管队伍,建立健全环境保护制度。 第六条、公司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具体贯彻实施国家有关环保法律、法规、方针和政策,配合督察室共同推进公司清洁生产工作,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对各排污单位进行考核,负责组织对污染事故的调查,并有权力提示新建、改建、扩建项目的“三同时”工作。 第七条、公司生产部门在组织生产过程中,必须将保护环境放在重要位置,确保环保设施与生产设施同步运行,并对生产过程中的污染环境事件负责。 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在组织新、扩、改建项目论证审查时,要将环境保护列入项目重要内容,确保环保“三同时”,并采用先进适用的污染物治理、防护技术。 第九条、设备管理处要将环保设施纳入生产设施的统一管理,确保环保设施正常运行,达到设计要求,并对环保设备的技术状况和正常运行负责。 第十条、安保人员对厂区绿化维护负有兼管责任,将对厂区草坪、树木等的管理纳入考核,避免因兼管不善造成的草坪、树木等踩踏、坏死、丢失等现象。 第十一条、公司所购原材料要确保优先选用清洁、无害、无毒或低毒的,以避免在生产过程中产生污染物,发生重大污染事故。 第十二条、公司各单位要重视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方面知识的宣传教育,提高干部职工的环境保护意识和法制观念。安全环保处环保科负责编制环保培训教材,定期对职工进行培训。 第十三条、公司要有计划的培养和引进环保专业人才。各单位在进行职工培训教育时,应把环境保护教育作为一项重要内容,不断提高职工环境保护的意识和环保专业技术水平。 第十四条、安保人员要对公司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工作进行统计调查,并汇总上报公司领导。 第十五条、公司任何员工都有保护环境的义务,并有权对污染、破坏环境、毁坏花草、树木的行为向公司领导或有关部门举报。 第十六条、公司各生产工序应积极采用清洁生产工艺,努力实现废物综合利用。 第十七条、公司每年投入相当比例的资金用于污染治理及防治,新技术研发应用,持续改善厂区环境状况。 第十八条、生产车间必须保证环保设施随生产同步运行,环保设施或设备进行检修,须向设备机动处、安全环保处报告,经同意后,方可实施。环保设施必须严格按照操作说明书进行操作。 第十九条、加强污水处理设施的管理,同时加强节水管理,避免浪费水资源现象。

项目部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一、编制依据 1、工程设计文件 2、公司环境管理文件 3、相关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 二、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在本工程施工中认真贯彻:“消除一切隐患风险,确保全员健康安全;建设绿色环保工程,营造和谐发展环境”的环境与职业健康安全方针,并作为项目部环境保护工作方针。 三、环境保护的目标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及本工程的有关规定,做好施工区域的环境保护工作,对施工区域外的植物、树木尽量维持原状,防止由于工程施工造成施工区附近地区的环境污染、加强开挖边坡治理防止冲刷和水土流失。积极开展尘、毒、噪音治理,合理排放废渣、生活污水和施工废水,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活动给周围环境造成的不利影响。 四、环境保护体系 (一)、组织机构 项目部成立以项目经理苑国权为组长的环境保护及水土保持领导小组,负责项目部环境保护方面的日常管理及事故调查处理。其环境保护职责具体为: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各项政策、法律、法令和规章制度; 2、负责审批并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文件,审批环境保护措施计划; 3、完善各部门管理人员的环境保护责任制; 4、定期研究解决环境保护中的难题;

5、参加项目部的环境保护大检查; 6、总结与推广环境保护先进经验; 7、主持环境保护事故的调查分析,提出处理意见及纠正预防对策。 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图 (二)、环保责任制 1、项目经理苑国权是项目部环境保护的第一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全面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制定环境保护目标;规定各部门及有关人员环境保护职责;批准环境保护文件和规章制度;保证环境保护投入符合环境保护的要求。 2、副经理杨建辉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直接领导责任。负责组织实现环境保护目标;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督促各部门、各单位、各级人员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并组织实施环境保护措施。 3、总工程师王涛是项目部环境保护技术责任人,对本工程施工环境保护负技术领导责任。负责组织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作业指导书,组织环境措施交底,并督促检查实施情况。 4、安质部是项目部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编制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报项目经理批准后,督促实施。根据法律、法规、业主(合同)要求,对员工进行环境保护知识教育、培训;对环境保护实施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督促有关部门制定纠正和预防措施。负责环境保护报表、报告的编制和报送。 5、工程技术部负责编制环境保护措施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落实“三同时”(即环境保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负责编制施工过程环境保护作业指导书并负责进行环境保护措施交底,负责环境保护措施的具体落实。并负责环境管理措施的实施。 6、物资部负责材料、固废物的管理,负责油库加油过程中废油的管理,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制度摘要】 业务类别安全生产 适用范围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 废止说明《内蒙风电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内蒙风电制【2010】10号) 内容概要《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是依据大唐国际、内蒙古公司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的一部适用于环境保护管理的办法。《办法》共分七章三十一条,明确了内蒙古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组织机构及职责,并对建设项目及生产过程中环境保护管理做出详细说明。此办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规范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工作内容,确保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大唐国际新能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环境保护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法规以及中国大唐集团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大唐国际发电股份有限公司环境保境保护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加强环境保护监督管理,强化环境保护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维护,依法履行国家和地方法规规定的环境保护责任和义务,全面完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任务。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要坚持科学发展,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进清洁生产,建设“两型”企业;环境保护与电力事业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行全过程、集约化、法制化、规范化管理。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新能源公司。 第二章机构和职责 第五条环境保护组织机构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 组长:总经理 副组长:分管基建副总经理,总工程师 成员:各部门、各单位第一负责人 环境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主任:安生部主任 成员:安生部全体成员,发规部、工程部、检修部相关项目负责人,各风、光电场安全员。 第六条环境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 (一)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大唐集团、大唐国际环境保护规章制度、标准、环境保护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 (二)组织制定公司环境保护发展战略,审定公司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工作计划。 (三)负责新能源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考核。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When the lives of employees or national property are endangered, production activities are stopped to rectify and eliminate dangerous factors. (安全管理) 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

环境保护运行管理制度(标准版)导语:生产有了安全保障,才能持续、稳定发展。生产活动中事故层出不穷,生产势必陷于混乱、甚至瘫痪状态。当生产与安全发生矛盾、危及职工生命或国家财产时,生产活动停下来整治、消除危险因素以后,生产形势会变得更好。"安全第一" 的提法,决非把安全摆到生产之上;忽视安全自然是一种错误。 环境保护是每一个公民应尽的一份义务,只有有一个清洁优美的环境,我们的生活才能更加美好。为保护环境,搞好企业的环境卫生,制定本制度。 1、职责 1.1车间负责对本厂不符合环境保护要求的生产设备及操作法,进行改造及修改,保证生产过程中不产生对环境有影响的废水、废气、废渣。 1.2安全环保科负责环境卫生的检查,对于查出的问题要及时通报整改,并上报厂长。 1.3实行环境保护责任制制度,各级安全生产负责人即为环保负责人,负责对生产现场的环保工作,负责对各生产岗位环保问题的巡视、检查、处理工作。 2、生产管理 2.1质检科化验室分析完的样品,要放到专门的容器中收集,不准

随便倒入下水道中,废液要统一收集放到盛废液的大桶中交车间(制作腻子),发现往下水道倾倒废液者应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2生产班组出现人为跑、帽、滴、漏现象,按考核办法进行考核处罚。 2.3任何人不准往厂区内的下水道口倾倒有机废物,违者应按考核办法进行处罚。 2.4发现跑、帽、滴、漏要立即修复处理,跑、帽、滴、漏的物料应尽量收集入桶,短时间无法修复的要用小桶盛接滴漏的物料。 2.5在每年总结生产情况时,同时总结环保工作,使之逐步完善。 3、生产工艺 3.1不使用国家明令禁止的生产工艺进行生产、储存,对于现有的生产工艺要不断的进行改进,尽量采用先进的生产工艺,从源头上杜绝“三废”的产生。 3.2尽量采用无毒、无害和能源强度低的原、辅材料。 3.3按时检修装置,保持良好的运行状态,减少因检修设备污染环境。 4、教育和培训 4.1经常对职工进行环保法规教育,严格遵守国家及地方环保法

01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01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邯郸惠达化工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使公司在生产与经营活动中,遵守国家环保法律、法规要求,使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得到持续改进,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单位在生产、经营活动中有关环境保护方面的管理要求。 第三条本办法采用如下定义: 清洁生产:是指通过不断应用先进技术与设备、改善管理、综合利用等措施,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从源头减少或者避免生产、服务和产品使用过程中污染物的产生和排放,以减轻或者消除对人类健康和环境的危害。 第二章管理组织与职责分工 第四条管理组织 (一)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本单位环保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二)产业链应设置产业链、工厂和车间三级环保管理体系,产业链、工厂层面设置环保管理机构,产业链层面须设置专职环保管理人员。各级管理机构应有明确的环保职能、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三)未纳入产业链的各子分公司,应设置公司级和车间两级环保管理体系,配备专职管理人员,应有明确的环保职能、岗位说明书和工作流程。 (四)各产业链及未纳入产业链的各子(分)公司,应对应公司管理制度建立自己的环保管理办法。 第五条职责分工 (一)环境保护部 1.负责编制公司环保管理制度、环保规划,并监督实施; 2.负责总量污染统计、减排与核算; 3.负责对各类环保统计报表的审核、建档工作; 2

4.负责制定环保专业宣传、培训计划并实施,污染治理新技术推广与应用; 5.负责对建设项目环保“三同时”执行情况、污染治理设施运行情况、重点环措项目实施情况、危废处置等方面的合规性监督检查和环保审计,并考核; 6.负责推进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清洁生产审核工作; 7.负责较大突发环境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8.负责指导各单位环保管理工作。 (二)产业链环保管理部门 1.负责办理本产业链的环境影响评价和环保“三同时”验收; 2.负责本产业链的政府环境信息填报与初审、排污许可证办理、清洁生产审核评估与验收、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 3.负责审查本产业链环保费用预算、环措项目实施、对所辖工厂管理与考核、提交环措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4.参加公司级环保培训教育、组织产业链内部环保培训教育; 5.负责监督管理各自的污染防治设施、监督管理各自的排污口及在线监测设施管理,在线监测仪器的比对监测、环保局季度考核监测; 6. 负责一般环境污染责任事件的调查与处理; 7. 配合政府管理部门到本产业链的执法检查及调研、处理本产业链相关的政府事务。 (三)未纳入产业链的各子(分)公司环保管理部门 参照产业链环保管理部门职责执行,管理好本单位的各项环保事务。 第三章排污申报登记 第六条各单位应按照国家法规要求实施排污申报登记工作。须按照表格要求如实填报,不得瞒报或谎报,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必要时提供有关监测报告和技术资料。 第七条各单位排污申报登记内容须经环境保护部审核,确认无误后,方可上报上级环境主管部门。 第八条各单位在排污申报登记后,如排污情况发生较大变化时,应及时填报《排放污染物月变更申请表》上报市环保局,同时在环境保护部备案。具体要求按《排污申报管理办法》执行。 3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企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公司成立公司、企业、班组三级环境保护管理网,开展全面、全员、全过程的环保管理和环保技术监督工作。 1、根据《环境保护法》要求,公司设置专门的环保管理部门,全面负责本企业环境保护工作面的管理和监测任务,改善企业环境状况,减少企业对周围环境污染,并协调企业与政府环保部门的工作。 2、建立企业环境保护网,由企业领导和企业环保员组成,定期召开企业环保情况报告会和专题会议,负责贯彻会议决定,共同搞好本企业的环境保护工作。 3、企业环保管理部门应配备必需的环保专业技术人员,并保持相对稳定。设置一名处级领导来分管环境保护工作,并制定若干名专职环保技术员,协助领导工作。环保机构只能加强,不能消弱。 4、环保管理部门职责: (1)、在公司分管领导负责下,认真贯彻执行国家、上级主管部门的有关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负责企业本企业环保工作的管理、监察和测试等。 (2 )、负责组织制定环保长远规划和年度总结报告。 (3)、监督检查本公司执行“三废”治理情况,参加新建、扩建和改造项目方案的研究和审查工作,并参加验收,提出环保意见和要

求。 (4)、组织企业内部环境监测,掌握原始记录,建立环保设施运行台账,作好环保资料归档和统计工作,按时向上级环保部门报告。 (5)、对员工进行环保法律、法规教育和宣传,提高员工的环保意识,并对环保岗位进行培训考核。 5、公司设立环境监督员1 名,以强化环境监管,落实企业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责任。 (1 )、协助制定和完善公司环保计划、规章制度。 (2)、负责定期、不定期检查企业生产设施和污染防治设施自动监控设备的安装、入网、运行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 (3)、负责监督企业污水、废气、固体废物、危险废物、厂界噪声排放的达标情况。 (4)、负责对企业新建、扩建、改造项目执行环境影响评价及“三同时”制度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掌握企业污染减排情况,并按要求记录检查台账和污染减排台账。 (5)、按规定向环保部门报告企业污染物排放情况、污染防治设施运行情况和污染减排情况。 (6)、协助企业进行清洁生产、节能节水、污染减排等工作。 (7)、协助组织编写企业环境应急预案,对企业突发性污染事件及时向环保部门报告,并参与处理。 (8)、负责组织对企业员工进行环保知识培训。 (9)、负责按规定要求记录各级环保部门人员来企业检查台账。

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五工程有限公司 龙永高速公路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工程施工环境保护管理,切实履行企业社会责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实现可持续发展要求,根据国家《环境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集团公司工作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环境,是指影响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各种自然的和经过人工改造的自然因素的总称,包括大气、水、海洋、土地、矿藏、森林、草原、野生动物、自然遗迹、人文遗迹、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城市和乡村等。 第三条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架子队都要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依据GB/T24001-2004环境管理体系标准,按照“保护环境,绿色施工”的环保工作方针,建立和完善工程环境保护管理制度,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防止产生废气、废水、废渣、粉尘、放射性物质以及噪声、振动、电磁波等对环境的污染和水土流失。 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龙永高速公路五标项目部。 第二章机构及职责 第五条项目部设安质环保处,至少配1名专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至少配1名专(兼)职环保监察工程师,架子队

各作业工班也相应配备环保监察检查人员。 第六条项目部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行业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和规定。 2.充分了解业主和设计文件对环保的要求,负责项目环境因素的识别,制定环境目标、指标、管理方案、作业指导书,建立重大环境因素台帐及控制计划。 3.针对项目开展培训;建立环保技术交底制度。 4.针对项目排查、确定主要环境因素,制定应急预案,组织定期检查、实时监控。 5.参与环境污染、水土流失调查处理。 第七条架子队(工区)职责 1.负责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控制要求的全面落实。 2.严格技术交底制度。 3.及时上报环保事故并参与事故调查。 第八条班组职责 1.严格按照技术交底要求进行施工,落实各项环保要求。 2.坚持班前讲话制度,认真执行各项检查监控措施。 3.对发现的环境污染及水土流失情况及时上报。 第三章环保管理 第九条强化培训工作。项目部、作业队都要结合工作实际,开展有计划、有层次的宣传培训活动。使员工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熟悉施工企业常规的污染防治及处理规定和水土保持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第一章排污申报登记制度 根据我国《环境保护法》第二十七条规定,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必须依照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申报登记。第三十五条规定,拒报或者谎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规定的有关污染物排放申报登记事项的,根据情节给予警告或者处以罚款。《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一、第三十九条,其实施细则第八条,《水污染防治法》第十四条,《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三十一条、第五十九条,《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防治陆源污染物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第六条、第二十六条,《对外经济开放地区环境管理暂行规定》第九条等,对排污申报登记做出的规定,而制定本制度。 经理部必须按照法律法规和环境保护部门规定的时间,按照环境保护法的规定,向所在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申报登记在各种施工生产活动中排放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运行和其它防治污染的有关情况,以及排放污染物发生重大变化时及时申报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排污情况没有变化的,可以定期申报登记;排污情况如有重大变化,应当按规定提前进行申报或事后及时申报。经理部在进行排污申报登记时,所报内容必须真实,不得瞒报或谎报,更不得拒报。申报登记污染物的种类,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以及地方环境保护部门根据本地区的情况确定的。主要包括大气污染物、水污染物、固体废物、噪声源等。大气污染物主要是粉尘、施工机械设备排放的尾气等;水污染物主要是桩基施工的泥浆池、搅拌站的混凝土污、生活污水,固体废物主要是建筑施工产生的垃圾物;噪声源主要是机械设备运转过程中产生的噪音。

经理部要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排污申报登记表》,经当地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申报登记的内容进行认真审核后,由环境保护部门办理登记手续。经理部在申报登记后,排污情况发生重大变化时,应及时提前向当地环境保护部门申报或在突发性重大改变后及时申报。 第二章节能减排制度 节能减排是建设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的重要举措之一,节能减排不仅是为了实际的开源节流,更重要的是培养经理部所有人员环境意识、行为习惯,从而培养出对企业、经济、环境和发展负责任的人才。通过在广泛开展节能减排系列活动,宣传环保节约的理念,培养经理部所有人员节能减排意识,发挥其在企业环境保护事业中的积极作用,推动“节约型经理部”,特制定本制度。 (一)用电管理 1、提倡每天少开1小时空调,节假日或少数人加班时不开空调;严格执行空调运行规定,夏季环境温度低于28℃、冬季环境 温度高于16℃时停止使用空调。办公场所夏季空调温度设置不低 于23摄氏度,冬季不高于20摄氏度,无人时不开空调,开空调时 关闭门窗。 2、减少照明设备电耗,办公场所内自然光度足够时不再开灯,按需求开启照明灯,做到人走灯灭,杜绝长明灯、白昼灯。楼梯、走廊、卫生间等公共场所的照明,降低瓦数。 3、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等办公设备设置为不使用时自动 进入低能耗休眠状态,长时间不使用时要及时关闭,以减少待机消耗。下班前关闭电源开关(包括饮水机)。 4、优先采用环保型、节能型电器和设备,拒绝使用高能耗、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管理制度 为加大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力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结合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一、总则 1、公司在生产发展中坚持贯彻环境保护这一基本国策,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坚持保护资源与控制损害相结合、统筹规划、专项治理、突出重点、分步实施、谁污染谁治理的原则。 2、公司环境保护的主要任务是:依靠科技进步治理生产废水、以及生产废水闭路循环、生产废渣综合利用、烟尘治理、防治环境污染、发展洁净生产。 3、实行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环保处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 4、公司任何单位和个人享有在清洁环境中工作和生活的权力,也有保护环境和国家资源的义务。 二、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处的主要职责是:贯彻国家及上级环保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研究、解决公司环保工作的重大问题,审查、确定公司环保规划和目标并提出相应要求,领导和协调全公司的环保工作,建立定期例会制度,每半年召开一次。 公司环境保护处是公司环境保护委员会的办事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发挥管理职能,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政府的环保方针、政策和法规;制定公司的环保规划和目标及全年工作计划;负责全公司环保监督和管理工作,组织技术培训和推广环境保护先进技术,并及时上报有关环保报表。 2、各单位要建立环保目标责任制,行政正职对本单位环保工作负总则,负责制定环保工作年度计划、环保设施的正常运行及污染事故的处理。 3、各单位要制定本单位污染源治理规划和年度治理计划,经公司审查后列入年计划,并要认真组织实施,做到治理一项、验收一项、运行一项。 4、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严格限制向大气排放含有毒有害的废气和粉尘,确需排放的,必须经过净化处理,不得超过规定标准排放。 5、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加强污水治理,减少污水排放量;坚持做好生产废水闭路循环和生产废水综合处理工作。 6、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噪声污染防治条例》,控制噪声污染。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与措施 针对本工程自然环境特点按照国家和当地政府的要求,施工现场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做到全面规划因地制宜,严格按照《环境保护法》要求,维护施工地域内的自然环境和居民清洁适宜的生活、工作环境、化害为利,最大限度地减少施工对自然生态的破坏,保护环境,防止水土流失。为此,制定如下措施: 一、管理目标: 保护生态环境、防止水土流失、防止施工污染和扰民、保障人民身体健康,保护城市优美环境。 二、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及框图 项目部由综合部管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工作。进场后主动与地方政府环境保护机构建立联系,了解地方环保法规,了解对土建施工环境保护的具体要求,签订有关协议,制定报审具体办法。结合设计文件和工程实际,及时提出有关环境保护、水土保持的方案,按批准后的文件组织实施,见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严格履行合同中对施工环境保护、水土保持方面的承诺,任何时候都接受业主、监理工程师及地方政府环保机构工作人员的检查,执行其对环保水保工作的要求。

环境保护管理体系框图

三、环境保护管理措施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与当地政府联合协调。控制施工污染,减少粉尘及噪音污染,为生态平衡创造良好的生态环境。 1、建立健全环境保护体系 成立以项目经理任组长的环境保护领导小组,配备一定量的环保实施和技术人员,认真学习环保知识,共同搞好环保工作。 2、制定防止和减轻污水、大气污染措施 施工废水、生活污水不得排入农田、耕地、饮用水源和灌溉渠道;清理场地废料和处理土石方工程的弃方,不影响排灌系统和农田水利的安全。 3、保护生态环境措施 (1)保护环境卫生,尽量保护原有植被。 (2)种植草木将在适当的条件下进行,在临时住房周围及临时便道两侧,进行植树、种草、美化环境。 4、开工前对全体职工进行环保知识教育,环境保护技术措施、技术交底,加强环保意识和以明确环保工作的重大意义。积极主动地参与环保工作,自觉遵守国家和当地环保各项规章制度。 5、项目经理部建立环保管理工作机构,制定环保工作计划和措施,自觉接受环保部门、地方政府对工地环保工作

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整理版本

新疆跃升建筑有限公司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和措施 新疆跃升建筑有限公司 2018年3月5日

目录 一、总则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三、环保宣传教育 四、办公区域环境管理 五、采购管理 六、施工噪声管理 七、易燃易爆物及化学品管理 八、固体废弃物管理 九、能源、资源管理 十、污水排放管理 十一、施工扬尘管理 十二、有毒有害气体控制 十三、环境因素识别、评价 十四、环境经费计划管理 十五、监督检查 十六、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

一、总则 1、为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减少或防止对自然环境的破坏和污染,保护和改善环境,满足环境保护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特制定。 2、环境保护管理的依据是:国家、行业及地方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上级的有关规定;设计文件。 3、环境保护工作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谁污染谁治理”、“强化过程控制”的原则,实施“纵到底,横到边”的管理体系。 二、组织机构和职责 1、在公司总工领导下成立环保技术部,设立一名专职环境岗位,具体负责施工中环境保护的日常管理工作。 2、公司总工职责:负责环境保护领导工作;制定环境保护方针和目标、指标;审批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对重大污染源的治理方案进行研究,做出决定;评估环境保护整体状况;保证环境保护资源配置;对环境保护做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员工做出表彰奖励决定;负责确定有关人员配合政府主管部门调查、处理环境事故。 环保技术部通报我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的情况,分析研究重要环境因素的控制效果,并做出进一步改进环境保护工作决定与要求,制定下一年度环境保护工作的重点和目标、指标。 3、工程部负责传达贯彻国家及地方政府相关的法律、法规和上级的有关规章制度,负责环境保护管理制度的起草修订,并指导实施,监督检查治理方案的执行情况,参加重大环境保护事件调查。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文件修订记录表

QG 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标准 (环境管理) 公司环境保护责任制管理办法

前言 本标准隶属《环境及职业健康管理标准》系列。 本标准发布简要说明: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次修订:更新职责调整。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杨升;审核人:张伟;批准人:庄培、黄辉。 本标准由设备动力部起草并负责解释。 本标准由珠海格力电器股份有限公司企业管理部归口管理。 本标准历次版本发布情况: 2014-4-11(第一次修订)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坚持“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全面落实环境保护责任制,预防重特大环境污染事故,进一步加强环境保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结合公司环保工作实际,明确公司各单位、各系统的环境保护职责,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格力电器、各子分公司。 2 总职责 公司法人代表是公司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成员企业的法人代表/经理为公司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环境保护主管副总为公司环境保护直接责任人;各分厂、部门厂长(部长)为本单位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班组长为本班组的环境保护第一责任人。 3 内容 3.1各级行政领导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公司董事长的环境保护职责: 3.1.1 .1认真贯彻执行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公司环境保护管理规章制度。 3.1.1.2 董事长为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全面负责。 3.1.1.3 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组织制定环境保护规章制度和公司重特大环境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保证必要的环境保护资金的投入。3.1.1.4设置公司环境保护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理人员,审定环境保护工作的规划与计划。 3.1.2公司总裁的环境保护职责 3.1.2.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法规,把环境工作列入企业管理重要议事日程。 3.1.2.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责任制,健全环境管理机构、配备环境管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一、公司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2) 二、人员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3) 三、部门环境保护工作责任制 (6) 四、异味整治长效管理理制度 (8) 五、废水管理制度 (9) 六、固(液)体废物管理制度 (10) 七、环境监测管理制度 (11) 八、建设项目环保管理制度 (12) 九、员工环保培训管理制度 (13)

XXXX有限公司 环保管理工作责任制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固体污染防治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保护环境,特制定《危险废物污染防治责任制度》。 一、遵循环境保护“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工作方针和“三同时”规定,做到生产建设与保护环境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有机统一。 二、公司负责人是环境管理工作的第一负责人,对全公司环境保护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并引导其稳步向前发展。 三、设立以总经理为首、各部门领导组成的我公司环保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对公司的各项环境保护工作进行决策、监督和协调。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四、环保科是环境管理工作归口管理部门,负责公司日常管理,并把目标和任务落实到相关责任单位。 五、按照“管生产必须管环保”的原则,生产部对本单位环保管理工作负全面的领导责任;各车间、科室必须把环保管理工作纳入本部门管理工作中。 六、公司员工应自觉遵守国家、地方和公司颁发的各项环境保护规定,稳定生产装置长周期生产,减少生产过程中污染物排放。 七、各生产部门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人民政府颁布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和要求;积积参加与公司有关的环境保护工程项目建设,并在业务上接受环安部的指导和监督。 八、废气、废渣、废水的收集、处置活动必须遵守国家和公司的有关规定。 九、公司应当制定环境突发事故防范措施和应急预案,定期进行事故演练。发生危险废物污染事故或者其他突发性事件,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消除或者减轻对环境的污染危害,及时通知可能受到危害的单位和个人,并及时向事故发生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报告,接受调查处理。 十一、根据化工生产实际情况,安环科在装置开、停车和处理紧急事故过程中,密切配合生产单位,安全、有效地处理好“三废”的回收与排放,杜绝环境污染事故的发生。 十二、对于新建、扩建、改建工程项目,公司应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三同时”制度,以及国家和地方政府最新颁布的相关规定,严格把关,防止新污染源产生。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山西省环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保护和改善环境,推行清洁生产,促进可持续发展,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贯彻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坚持经济建设、环境建设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的方针,坚持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治理的原则,实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的统一。 第三条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的方针:保护环境,预防为主;爱护自然、控制污染、降低环境危害,节能降耗,充分利用资源,为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做出贡献。 第四条环境保护管理目标:使我公司的环境管理体系能有效运行,各项环境指标达到要求。 第二章环境保护机构设置和职责 第五条为确保环境保护工作的顺利进行,公司成立领导组。 组长:董事长党委书记总经理 常务副组长:总工程师 副组长: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副总经理 成员:首席高级工程师副总工程师工程管理部科技质量中心安全监察部劳动工资部财务部企业管理部 保卫武装部生活公司供应公司 租赁公司负责人及各工程公司经理 第六条环境保护机构下设办公室,设在工程管理部,办公室主任由工程管理部部长担任,各工程公司设立专(兼)职环保员。 第七条公司工程管理部为公司环保工作的主管部门,行使环境保护管理和监督职能,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地方人民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范各单位环境保护工作; 2、编制公司环境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

3、开展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组织环境保护从业人员开展专业学习和培训工作; 4、负责公司环境保护管理体系的运行、监督和考核; 第八条各施工单位行政负责人是环境保护工作的主要责任人,对本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负总责,各工程公司配备专(兼)职环保人员,具体负责本工程公司环境管理工作。 第三章监督管理 第九条各施工单位应贯彻执行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管理制度。 第十条各施工单位应接受公司工程管理部每月对其环保现状的监督、检查和指导; 第十一条各施工单位应建立健全环保管理办法及现场管理制度; 第十二条作好操作人员的业务培训工作,分析掌握本单位环境污染现状,并提出相应的措施; 第十三条作好环境保护统计工作,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准确上报报表、数据和重大环境事件; 第十四条与地方环境保护部门协调关系,依法维护企业利益; 第十五条各施工单位应编制环境应急预案,防止污染事件的发生; 第十六条负责对各项工程中的噪声、粉尘、污水、固废、水电消耗进行有效控制,使各项指标、目标达标排放,并在日常工作中作好检查记录。 第四章环境保护工作制度 第十七条各基层单位要把环境保护管理工作纳入议事日程,建立完善的环保工作制度,加强日常工作的环保检查,及时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改,并提出持续改进的方案措施。 第十八条各单位环保人员应加强环保有关文件、政策和法规的学习,不断提高业务技术素质。 第十九条每年对环保人员进行一次培训。 第二十条每月工程管理部组织相关人员对各基层单位及其工程项目进行环保检查。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Final approval draft on November 22, 2020

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 环境保护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中国水利水电第二工程局有限公司环境保护(含水土保持,下同)管理,促公司项目投资、勘测设计、工程施工、装备修造、电力生产等产业的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坚持“保护优先、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损害担责”的原则,实行分行业管理、分级负责和相关部门协同工作机制,管理工作做到法治化、规范化。 第三条公司环境保护工作目标是防止、减少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促进企业的可持续发展。不发生重大及以上环境保护责任事故,有效遏制一般及较大环境保护责任事故。 第四条公司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坚持产业发展战略与环境保护战略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鼓励发展环保科技产业。 第五条公司发展规划必须遵守国家和地方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积极使用清洁能源,采用资源利用率高、污染物排放量少的工艺、设备以及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和污染物无害化处理技术,减少污染物的产生。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各部门、事业部及所属各企业、单位(以下统称“各单位”)。

第二章管理机制及职责 第七条公司对各单位的环境保护工作采取宏观管理、分级管控模式。安全环保部为股份公司环境保护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第八条按照国家相关部委对环境保护工作要求,股份公司相关部门主要职责是: (一)安全环保部 1.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方针政策及法律法规、标准及相关规定,严格执行并完成国家相关部委下达的环境保护工作要求和工作目标; 2.建立健全环境保护管理体系,制定环境保护管理制度; 3.负责制定公司环境保护规划及工作计划; 4.负责对公司的环境保护管理工作进行抽查,并对重大事项进行管控。 5.指导各单位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报批及环保“三同时”管理和环保验收工作; 6.负责组织环境保护科技创新工作; 7.负责监督环境保护专项资金的使用; 8.负责环境保护宣传、培训和统计工作; 9.负责对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以及环境纠纷等事件的调查、处理,负责向国家有关部门报告; 10.负责对公司控股的投资项目相关环境保护申报及审批工作进行备案管理和指导工作; 11.负责组织开展国家有关部委委托的环境保护工作。

相关主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