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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富豪越来越多了。20XX 年,美国知名管理咨询公司一一波士顿咨询公司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有648个超级富豪家庭财产超过1亿美元,排名全球第5。另据20XX年4月15日胡润研究院和兴业银行联合发布的《20XX高净值人群另类投资白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资产亿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有6. 45万人。这么多富豪的诞生当然象征着中国市场经济欣欣向荣,但是另一方面,富二代不恩进取的行为也不时被媒体曝光。富不过三代的中国俗语让这些富人们不得不考虑到家族财富、名声和信念怎么样可以顺利、安全的得以延续和发展。我们无从奢望创业者的继承者都可以像创业者一样勤勉、智慧,所以这时候对财富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引入好的管理方式家族信托。美国的洛克菲勒家族、梅隆家族、肯尼迪家族无不利用家族信托这一秘密武器来维持的家族财富和文化的长盛不衰。国内较早引入家族信托业务的是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最早是在20XX年8月成立的家庭工作室进行试水。在此基础上,招商银行今年又进一步推出了细分领域的财富传承家庭工作室,且在家族信托(即财富传承信托)业务上实现了国内私人银行第一单的突破。

一、家族信托概况

(一)概念和历史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也称为家族资产管理或者是家族办公室。此项制度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其完整信托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西方现代经济文明和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家族信托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的信托遗赠(fideimissum),信托遗赠制度是指被继承人要求受托人(亦即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将所取得的遗产移转或给付给特定的第三人。信托遗赠制度与现代家族信托从法理上看是有类似性的,而其实现手段和具体操作程序上又是有很大区别的。现代家族信托制度的应当是源于英国的用益权(use)制度,当然,use制度在当时主要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但随着其不断的发展和演变,最终进化成现代家族信托的形式。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制度最初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镀金年代来临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创造的。当然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规监管,设立家族信托方式较为单一。

(二)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现状

西方现代家庭信托发展已有百余年历史,经过近百年的发展和运作,已经形成了一套完整、科学的操作规范。在西方发达国家、日本、新加坡和我国台湾、香港等国家和地区已经有很长的运作历史,已经是一项很熟练的信托业务。并随着时间的发展和操作的不断深入形成了现有的特点:

1.经营范围国际化。西方现代家族信托超越一国的范围,并向国际化发展的趋势,发达国家的信托业尤其如此,很多带有慈善性质的家族信托基金已经走向国家化运作模式。例如:20XX年,世界首富比尔盖茨设立了比尔及梅琳达盖茨信托基金会,并陆续将其与妻子名下的资产转入该信托基金。该基金会是世界上最大的私人基金会,采用商业化运作模式。基金会设有理事会、职业经理人,整个基金会由四个部门组成,分别是全球卫生项目组、全球发展项目组、美国项目组以及运作领导组。明显的走向全球化,当然,盖茨家族信托基金是以慈善而非以继承为主要目的的,此处笔者仅以此作为家族信托全球化的一个例子。

2.经营方式多样化。现代家族信托在发达国家已经是广泛运用的金融服务工具,它有利于资产的保值增值。随着科学技术的广泛应用,西方国家的信托公司等也都普遍采用除常规手段的电子商务方式。

3.银行的直接参与。西方国家大多数都是由有资质的商业银行兼营的,以美国为例,美国的商业银行是以控股公司的模式运营的,家族信托业务已经占其银行盈利的很大的比重。当然,家族信托业务和银行其他业务是严格区分的,采用独立的操作流程和审核流程。

4.法律制度的健全。西方欧美国家和日本、新加坡以及我国的台湾、香港地区对于家族信托业务都有相对健全的法律制度加以规范。英国为了规范受托人行为就颁布了《1999年受托人委托法(代理法)》,像日本在引进家族信托业务后早在1922年就制定了《信托法》,新加坡颁布了《受托人法》。

5、对于信托从业人员有严格的监管。像美国就规定了非常严格的规则,对从业人员进行监管,严禁信托从业人员泄露客户秘密,独立的操作流程也避免的银行业务的不良竞争,以避免经营道德风险,促进家族信托业务健康发展。

综上,西方家族信托业发展时间较长,各项制度和具体操作方法也较完备,同时这些发达国家(地区)信托意识较强等,都值得我们借鉴和学习。

二、我国发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必要性

(一)我国市场经济国际化大势所趋

首先,从宏观上来看,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是大势所趋,是我国经济和信托业国际化的必然道路,也是深化经济体制改革的必然之路。在实行市场经济以前,我国实行的是高度集中的金融体制,在这种体制下,我国信托业的发展是没有土

壤的,改革开放特别是实行市场经济制度以后,我国信托业得以复活,并对经济发展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尤其在20XX年12月11日我国正式加入世界贸易组织(WTO)之后,我国经济国际化趋势越来越明显,而鉴于家族信托业务对于发达国家经济的重要性,我国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是有其必然性的。加上欧美发达国家以及日本、新加坡我国香港地区等国家和地区近百年的实施历程已经充分证明家族信托这一管理方式的科学性和对经济和生活科学管理的正作用。

(二)主体基数大为家族信托业的发展提供了可能

其次,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的GDP总量已经跃居全球第二,相应的中国超级富豪数量的出现也是雨后春笋般飞涨。就像在本文引言中提到的,20XX 年,美国知名管理咨询公司一一波士顿咨询公司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有648个超级富豪家庭财产超过1亿美元,排名全球第5。另据20XX年4月15日胡润研究院和兴业银行联合发布的《20XX高净值人群另类投资白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资产亿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有万人。同时,富豪对财产传承和公益慈善意识的觉醒也促进了富豪们对家族信托业务的追求。当然,基于传统恩想的影响,中国绝大多数的富人都倾向于把自己的财产和家族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其他亲属,但是现实情况往往事与愿违。而来自麦肯锡的一项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的寿命平均只有24年,其中只有30%左右的可以传到第二代。应该是考虑到这样的实际,在招商银行联合贝恩公司发布的《20XX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指出,除现金储蓄、债券等传统的稳健类投资外,中国高净值人群对家族信托、跨境资产配置等财富保障和风险分散的金融安排兴趣较高。家族信托作为对家族财富进行长期规划和风险隔离的重要金融工具,已受到较多高净值人士的关注。从产品需求角度看,家族信托位于首位,提及率接近40% 。在超高净值人群中,家族信托的需求更加旺盛,提及率超过50%,并且有超过巧%的受访超高净值人士已经开始尝试接触家族信托。

(三)家族信托制度本身的优越性

1.家族信托在理财和财富继承上有其他手段难以比拟的优势

信托具有高收益、安全性和灵活性是其他理财制度难以比拟的。首先,信托具有财产的独立性,这就决定了信托一旦设立信托财产独立于受托人的财产和其他信托财产,信托财产不作为受托人的破产清偿财产;其次,信托财产所有权和受益权分离,使信托财产具有双重性,是权利转让更为灵活和便捷;另外,信托资金投向的灵活性,信托公司作为货币市场、资本市场和产权市场的重要纽带,是资金运用范围最广的金融机构。信托资金既可以运用于银行存款、发放贷款、融资租赁,也可以运用于有价证券投资、基础设施项目投资和实业投资。总之,家族信托业务的使用有利于家族财产的保值增值。

2.家族信托制度兼具社会效益和慈善效益的特点

有很大比例的家,愿意把自己的财产拿出来回报社会,如何使他们的资产对社会的贡献达到最大化,家族信托是一个很好的选择,家可以设定特定人群作为家族基金的受益人,家族信托基金在保值增值的前提下,可以为受益人提供持久的帮助。家族信托可以在理财的同时兼顾社会效益和促进慈善事业的发展。

3.家族信托制度在继承遗产方面具有规避高税率的特点

这一点目前主要针对的是欧美等发达国家,欧美发达国家一般都征很高的遗产税,而设立家族信托业务则不需要缴纳很多的税,同时又可以起到遗产继承的效果。所以,很多富豪可以通过设立家族信托来逃避过高的遗产税,从而使得财产得到更好的继承。家族信托取代遗嘱同时可以避免预立遗嘱和遗嘱认证程序的公开,从而有很好的保密性,这点也深为客服群体们所青睐。

三、国内发展家族信托的主要障碍

我国信托业发展时间比较短暂,家族信托更是才刚刚起步,家族信托发展的障碍和问题依然很多,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我国关于信托尤其是家族信托的法律法规不健全

1.家族信托作为信托的一种在《信托法》中地位的确定

我国《信托法》在第十三条规定:设立遗嘱信托,应当遵守继承法关于遗嘱的规定。遗嘱指定的人拒绝或者无能力担任受托人的,由受益人另行选任受托人;受益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依法由其监护人代行选任。遗嘱对选任受托人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遗嘱信托和家族信托具有一定的类似性,但是笔者认为遗嘱信托和具有综合效益的家族信托还是有有很大区别的。

2.信托登记制度缺失

根据我国信托法规定:设立财产信托,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但事实操作中,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登记,判断是否需要登记有两个标准。我国尚未建立信托登记制度,所以家族信托无法产生效力,这是阻碍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主要障碍。

3.信托登记的公示

根据我国《信托法》第十条规定:设立信托,对于信托财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办理登记手续的,应当依法办理信托登记。未依照前款规定办理信托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手续;不补办的,该信托不产生效力。我国将公示作为信托生效的要件,这就是说委托人的财产装进信托除要办理信托登记手续外,还要公示,就像我们平时身份证丢失后在报纸上刊登作废声明进行挂失一样。

如果当事人之间设立信托关系不会影响第三人的利益,也无损社会公共利益,公示就会影响自由和效率。相反,境外为了保护私有财产,均没有以公示作为信托生效要件。此外,如果设立家族信托却要将财产情况进行公示,恐怕会引高端客户的不安。这也与客户避免预立遗嘱和遗嘱认证程序的公开的初衷相违背,起不到很好的保密作用。

4.从事家族信托的银行资质没有相关规定

家族信托作为一项富人的活动,一般对于客户的资产要求都是很高的,像招商银行要求客户资产要达到5000万,当然实际情况更高,招商银行加入家族信托俱乐部的会员平均资产达到1亿以上。这样巨额的财富对于银行的资质自然应当有所规定,而我国对此尚缺失。

(二)遗产税的缺失使得家族信托的发展缺乏紧迫性

我国目前还没有遗产税这一税种,富豪们对遗产的继承也就没有需要考虑节税避税的可能。所以很多富人还没有考虑到遗产继承信托化的问题。但是,从长远眼光来看,中国征遗产税是迟早的事情。20XX年,深圳就曾考虑到作为征遗产税的试点,但是由于阻力较大,最后不得不作罢,但随着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召开,改革也是逐渐挺进深水区,对于调节过高收入和贫富不均的遗产税迟早会登上历史舞台的。

(三)家族信托缺乏有效的信托理财监管机制

西方国家商业银行实行了个人理财业务投资领域多元化和服务的全能化,体现出理财的真正要旨。而相比之下,我国金融业长期以来一直实行分业经营、分业监管的格局,监管的范围也仅仅限于对银行信托理财业务的立项审查和部分操作过程中的风险审查,对于理财资金的投资领域和投资对象则没有涉及。这种监管模式限制和束缚了商业银行理财业务的拓展。

四、我国家族信托业务发展的法律路径

(一)在《信托法》中给家族信托以明确规定

家族信托在《信托法》中规定的缺失是家族信托业发展的瓶颈,我国20XX 年颁布并实行的《信托法》没有对家族信托这一特殊信托形式给以规范。《信托法》只对遗嘱信托加以了规定,但是笔者认为这和现代家族信托还是有很大区别的,所以笔者认为《信托法》应当确定家族信托的信托属性和地位,同时,确定商业银行从事家族信托理财活动的主体资格。

(二)建立信托登记制度双重标准

并不是所有财产都需要登记,判断是否需要登记有两个标准。一个标准是,凡是法律规定必须登记过户才能发生法律效力的,就要进行信托登记,例如房产。另一个标准是,凡是不能独立存在、只能依附于其它财产存在或表现的权利财产,

都应该当登记。比如停车场收费权。由此认定,家庭财富中的现金资产无需登记,而非现金资产则要办理信托登记才能确保信托生效。

(三)信托登记的公示也应实行双重标准

很大比例的客户办理家族信托业务是出于家族信托的保密性考虑的,他们主要考虑家族信托业务不需要像遗嘱继承一样需要进行公开。而我国信托登记的公示必须公开使这一部分客户不得不踌躇再三。如果必须将财产情况进行公示,必然引起这部分客户的不安。所以,考虑到家族信托的特殊性,我国家族信托登记制度这个部分应当不予公开客户的信息,从而起到保护客户信息的作用。

(四)规定家族信托业务银行准入标准

家族信托业务客户准入相对应的自然是银行准入,根据《商业银行法》规定,一般城市商业银行的注册最低限额为1亿元人民币,而参加家族信托业务的一个客户可能资产就超过1亿元人民币,这样无疑增加了银行和客户的双边风险。所以,我们应当对可以设立家族信托业务的银行也应当有所规定,笔者认为我们应当规定注册资本达到一个可以保证业务安全的数额的全国性商业银行拥有此资格,以保证交易的安全和金融秩序的维持。

(五)改进银行信托理财业务的监管制度

目前,对于银行信托理财业务的监管主要形成了一行三会(人民银行、银监会、证监会和保监会)的监管格局。这种分业监管体制明显使各监管机构之间缺少交流,甚至相互推诿责任,而推进国外混业监管模式的建立对于目前我国的监管体制来说又为时尚早。所以,就目前来看,我国一行三会之间应当多加强合作和交流,同一监管标准,杜绝责任推诿现象,定期就信托理财业务的监管交换意见,确立现阶段的协调监管模式。

五、结语

家族信托业务的开展是我国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必然选择,因为它具有财富灵活传承、财产安全隔离、节税避税、保值增值和保密性等其他财产传承手段难易比拟特点。另外随着市场作用的进一步加强,信托业对经济发展也会起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完善家族信托等理财方式可以更好的促进经济发展,维护金融安全,从而在经济领域为我国的建设起到铺砖加瓦的作用。

传承 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分析汇总

传承家族信托经典案例及分析汇总 财富灵活传承家族信托可以根据实际需求灵活约 定各项条款,包括信托期限、收益分配条件和财产处置方式等,如可约定受益人获取收益的条件如“学业规划”、“结婚”“年龄阶段规定”等等,以此来保障继承人的理性选择,避免继承人好逸恶劳。 案例1:戴安娜王妃的遗嘱信托 在1993年,戴安娜王妃立下遗嘱,自己一旦去世,要求将她1/4的动产平分给自己的17名教子,而另外3/4财产则留给威廉和哈里王子,但必须要等到他们25周岁时才能予以继承。1997年12月,戴安娜遗嘱执行人向高等法院申请了遗嘱修改令,为了保护两位王子,修改了部分条款的细节,将他们支取各自650万英镑信托基金的年龄提高到30岁,到年满25岁时能支配全部投资收益,而在25岁之前只能支取一小部分,并且要获得遗产受托人的许可。戴妃1997年猝然离世后,留下了2100多万英镑的巨额遗产,在扣除掉850万英镑的遗产税后,还有1296.6万英镑的净额。经过遗产受托人多年的成功运作,信托基金收益估计已达1000 万英镑。 评价:戴妃香消玉殒后,交付信托机构的遗产经过专业的运作,实现了资产的大幅增值,并保证受益人每年都有丰

厚回报。国际经济形势的诡谲多变没有给她的遗产造成多少负面影响,这首当其冲归功于她的远见卓识和家族信托的魅力,才能使母爱不仅荫蔽两个儿子,还惠及儿媳和后人。家族信托的安排可以避免财富缔造者们去世后,家庭悲剧、亲情离散、企业分崩离析等不幸的频繁上演,保障子女的生活和教育等,避免子女败家。 财产安全隔离家族信托还可以充当财产的“防火墙”,即是通过信托框架将传承资产从个人资产剥离,以避免未来在个人或企业遇到风险或倒闭时,个人资产被无限卷入,同时避免离婚等家族事件对企业经营和资产造成影响。 案例2:默多克的家族信托 世界传媒大亨默多克通过GCM信托公司设立并运作家族信托,默多克家族持有新闻集团近40%的拥有投票权的股票,其中超过38.4%的股票由默多克家族信托基金持有,受益权人是默多克的六个子女。默多克与前两任妻子的四个子女是这个信托的监管人,拥有对新闻集团的投票权;而默多克与第三任妻子邓文迪的两个女儿仅享有受益权而无投票权。这样新闻集团的控制权,就牢牢掌握在默多克家族的手中。在默多克与邓文迪离婚案中,邓文迪只分得2000万美元资产,与默多克134亿美元总资产相比简直就是九牛一毛,离婚之事丝毫未影响新闻集团的资产和运营。 评价:现实中我们的许多高净值客户都是多家企业的实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商业银行家族信托业务的法律问题探究 改革开放三十年以来,随着中国经济的发展,中国的富豪越来越多了。20XX 年,美国知名管理咨询公司一一波士顿咨询公司近日发布报告称,中国有648个超级富豪家庭财产超过1亿美元,排名全球第5。另据20XX年4月15日胡润研究院和兴业银行联合发布的《20XX高净值人群另类投资白皮书》显示,目前中国资产亿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有6. 45万人。这么多富豪的诞生当然象征着中国市场经济欣欣向荣,但是另一方面,富二代不恩进取的行为也不时被媒体曝光。富不过三代的中国俗语让这些富人们不得不考虑到家族财富、名声和信念怎么样可以顺利、安全的得以延续和发展。我们无从奢望创业者的继承者都可以像创业者一样勤勉、智慧,所以这时候对财富的保值、增值就必须引入好的管理方式家族信托。美国的洛克菲勒家族、梅隆家族、肯尼迪家族无不利用家族信托这一秘密武器来维持的家族财富和文化的长盛不衰。国内较早引入家族信托业务的是招商银行,招商银行最早是在20XX年8月成立的家庭工作室进行试水。在此基础上,招商银行今年又进一步推出了细分领域的财富传承家庭工作室,且在家族信托(即财富传承信托)业务上实现了国内私人银行第一单的突破。 一、家族信托概况 (一)概念和历史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也称为家族资产管理或者是家族办公室。此项制度在现代西方发达国家已经成为其完整信托体系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并为西方现代经济文明和繁荣作出应有贡献。 家族信托的雏形可以追溯到古罗马帝国时期的信托遗赠(fideimissum),信托遗赠制度是指被继承人要求受托人(亦即继承人),在被继承人死亡后,将所取得的遗产移转或给付给特定的第三人。信托遗赠制度与现代家族信托从法理上看是有类似性的,而其实现手段和具体操作程序上又是有很大区别的。现代家族信托制度的应当是源于英国的用益权(use)制度,当然,use制度在当时主要是一种规避法律责任的手段,但随着其不断的发展和演变,最终进化成现代家族信托的形式。真正的现代意义上的家族信托制度最初出现于19世纪末、20世纪初,即镀金年代来临之初由一些富裕家庭创造的。当然早期的家族信托受相同的法律法规监管,设立家族信托方式较为单一。

第六讲设立家族信托基金传承家族财富

家族信托基金:私人银行大有可为的一个业务内容 一、家族企业传承的理论基础 私人银行业务是零售银行的高端业务。目前国内的工、农、中、建、交五大大型商业银行、主要全国性股份制商业银行如招商银行和中信银行都设立了私人银行业务部或者财富管理部,为高净值客户提供高价值金融服务。 私人银行业务对象大多是成功的民营企业人士,然而,鲜见有国内的私人银行业务部门针对民营企业家的家族企业传承状况进行金融服务方案设计。 以浙江为例,浙江的经济主体民营企业基本是以家族企业的组织形式存在,其已占全省GDP的70%以上,税收的60%以上、外贸出口的45%以上、就业人口的90%以上。这些家族企业大多正处在成长和企业组织制度转变期。 与此相应的是浙江家族企业也处于传承期。浙商研究会的调查结果显示,未来5至20年将是家族企业和其财富从第一代创业者转向第二代继任者的高峰期,有80%的浙商家族企业面临交接危机。一项来自麦肯锡的研究表明:全球范围内家族企业的平均寿命只有24年,其中只有大约30%的家族企业可以传到第二代。 基于生物学的DNA以及中国的传统和现实,近99.9%的老板都愿意把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交给自己的后代和家族里其他亲人。目前只有万向集团、方太集团、均瑶集团、龙盛公司等极少数家族企业顺利完成了向第二代的传承,大多数还是正在进行或者没有考虑。然而令家族企业老板常常感到困扰的问题是:一是家族企业亲人内部有利益争斗,代际冲突,二是家族内部继承人可能面临因事故和疾病死亡,三是家族内部的继承者对此不感兴趣或者没有能力,或者是败家子,四

是多子女家庭家族繁衍扩大所衍生的诸多问题,如果均分容易导致把企业资本分薄,往往是一个大公司被分成了几个小公司各自发展,这可能不利于企业的发展和抗风险。四是在控制权转移和企业成长与外部关键人力资本和金融资本的矛盾交易中,找不到合适的方式方法和制度安排,首鼠两端,坐失发展良机。 数度经历社会动荡的近现代中国还没机会孕育出像肯尼迪家族或洛克菲勒家族那样的榜样,即近现代中国缺乏历经数代的家族企业及其财富代际传承的成功案例可供借鉴。 因此有企业成长与控制权转移双重任务的家族企业,很自然提出:如何把握企业控制权实现转移使之不夭折,并且使得家族企业成长为有效率的经济组织?笔者认为,私人银行业务部帮助家族企业老板设立家族信托不失为一种为高端客户提供高附加值的可供选择的主要业务内容。 如图1所示,家族企业成长和代际传承的一个突出问题就是,企业的股份控制权、经营控制权和决策控制权由三权合一并且集中于一人走向分解和稀释,分散于数人,也就是金融债务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规模的成长与决策控制权转移;股本的引进引起股份控制权的稀释,或更换控股股东导致股份控制权的转移;人力资本的引进,导致企业知识维度的成长与经营控制权的转移。这些最终导致企业制度变迁,典型的如家族企业从家庭企业变化依次为古典家族企业、非古典家族企业、现代股份制家族企业和完全的公众公司。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协议 目录 第一章释义 第二章出资 第三章合伙人加人合伙的条件和程序 第四章合伙人的权利义务 第五章合伙人收益的分配与债务的承担 第六章合伙人离职及退休期间的权利义务 第七章合伙人退伙的条件、程序及权益处理 第八章合伙人的除名 第九章合伙人权利、义务的转让与继承 第十章合伙人会议 第十一章执行委员会 第十二章合伙终止与清算 第十三章合伙争议的解决 第十四章协议生效、修改与解释及协议与章程之关系 第十五章协议之签约人 合伙人协议 根据《民法通则》、《律师法》、《合伙律师事务所管理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协议签约人就合伙组建和管理律师事务所的有关事宜,经协商一致,特订立如下合伙协议,作为各签约人共同遵照执行的合伙行为规范。 第一章释义 第一条在本协议中,除文义另有所指外,下列名词释义为: 1. 1一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以一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本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

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相应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除本协议特别点明“创始合伙人”外,一级合伙人的概念均含创始合伙人。 1. 2二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二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3三级合伙人是指承认并签署本《协议》和《章程》,对事务所以三级合伙人相应出资,对事务所享有相应管理权和相应财产所有权并承担义务而在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备案的律师。 1. 4合伙人会议是指由全体合伙人组成的,决定事务所重大事项的权力机构。 1. 5执行委员会(简称执委会)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由事务所主任、执行主任及各委员组成的,在合伙人会议闭会期间行使事务所管理职能的合伙人会议之执行机构。 1. 6事务所主任是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对外代表事务所,对内负责统一协调事务所各项事务的一级合伙人。 1. 7执行主任是指由事务所主任提名并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全面具体落实事务所各项工作,对外与事务所主任共同代表事务所的一级合伙人。 1. 8执行委员会委员是指由合伙人会议选举产生的,具体负责事务所财务、行政、人事、业务管理等事项的一级合伙人。 1. 9本协议所称“绝对多数”系指四分之三以上人数(含本数);“一般多数”系指超过二分之一的人数(不含本数)。 第二章出资 第二条事务所初始出资为万元人民币,由创始合伙人以现金及资产等额投入,并于年月_日前足额一次性缴付。创始合伙人实际缴足出资后,事务所应向其出具实际出资证明,作为创始合伙人的权益凭证。 第三条新加入的一级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由创始合伙人一致决定之。新加入的一级合伙人实际缴足出资后,事务所应向其出具实际出资证明,作为一级合伙人的权益凭证。 第四条新加入的二级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由一级合伙人(含创始合伙人)、绝对多数通过。新加入的二级合伙人实际缴足出资后,事务所应向其出具实际出资证明,作为二级合伙人的权益凭证。 第五条新加人的三级合伙人,其出资份额由一级合伙人(含创始合伙人)、二级合伙人绝对多数通过。新加人的三级合伙人实际缴足出资后,事务所应向其出具实际出资证明,作为三级合伙人的权益凭证。

招商银行家族信托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招商银行家族信托 篇一:招行家族信托 过去的几十年,中国创造了一系列经济发展奇迹,成就了一大批高净值人群。招商银行和贝恩公司联合发布的 《20XX中国私人财富报告》显示,截至20XX年年底,我国个人持有的可投资资产总规模已达到112万亿元。与此同时,个人可投资资产在1000万元以上的高净值人群首次超过100万人。需要说明的是,其中一些超高净值人群大多是随着改革开放成长起来的中国第一代创业者,如今大多都面临着创始人隐退,家族企业延续的问题。《中国家族企业发展报告》预计,在未来的5年至10年,我国家族企业将迎来历史上规模最大的一次家族传承潮,超过300万家私营企业将在未来3年至8年处理接班人的问题,预计传承的财富价值约为4万亿元至7万亿元。越是处于"金字塔"顶端的人,财富保护和传承越发重要。 常用财富传承工具的比对 首先,我们来比较分析一下财富传承常用工具。

第一种是遗嘱,这是最简单的财富传承方式,由遗嘱人生前对自己的财产分配作出说明,身后按照其意愿执行,但是这种方法的局限性也较为明显。首先就是无法规避遗产税问题。目前,遗产税征收法案正在紧锣密鼓制定,深圳也已经试点征收。遗产税将成为遗嘱继承的最大掣肘。其次,遗嘱继承还存在执行力不强、事后容易引起纠纷、监护人道德风险等问题,而且遗嘱的公开也会使得财富净值等隐私问题暴露。 第二种是赠与,即赠与人将自己的财产无偿赠与,而受赠人无偿接受的行为。法律规定一定的免征赠与额,赠与方式也较为容易执行。但是免征额度一般较低,超过部分需要缴纳赠予税,通常还与遗产税同时课征,涉及房产问题时,还需缴纳契税、印花税等税费。第三种是商业保险,经过多年的发展,商业保险模式日趋成熟,通过保险投保人可以完整地把财富传递给受益人。此外,保单财产独立,可以有效地隔离投保人的债务追偿,保障受益人的收益。但是,实现金融资产的转移远远达不到财富传承的要求。此外,保单流动性差,难以变现等问题也不得不考虑。 家族信托独具6项优势 20XX年被称为家族财富管理元年,家族信托兴起。但对于许多富豪来说,家族信托还是一个陌生的领域。家族信托是一种以家庭财富的传承、管理和保护为目的的信托,其委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独家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智信资产管理研究院首发。 12月8日,北京银行联合北京信托与中国社会科学院金融研究所财富管理研究中心、**财 经大学中国银行业研究中心合作发布了《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这是国内首份权威的家族信托行业研究报告。报告预测,羽翼渐丰的中国家族信托市场将在财富管理大格局中振翅高飞。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国家金融与发展实验室理事长李扬,中国银行业协会党委**、专职副会长潘光伟,**财经大学校长王广谦,中国信托业协会等相关机构专家学者出席发布会。 《中国家族信托行业发展报告(2016)》指出,家族信托肇始于英国、发展于欧美并盛行于离岸市场,在历史与实践中成为私人银行与信托制度的本源业务。作为私人银行与家族财富管理的核心工具,各类形式的家族信托近年来在亚太地区蓬勃兴起,其未来业务重心在中国。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快速积累期后,中国“第一代”富豪已经进入了世代传承、 家业交替的历史时期,从财富规模和财富人群的社会学特征来看,当前中国正开启一场人类历史上规模最大的财富转移运动。自2013“中国家族信托元年”北京银行、北京信托等 国内首批商业银行、信托公司推出家族信托业务以来,财产传承和保障的关注度正创新高。三年来,家族信托从业机构和资产规模快速发展,家族信托业务未来将成为财富管理领域新的蓝海。 报告研究了中国家族信托市场概况,并从我国传统文化渊源、目前家族信托业务参与机构、产品服务主要类型等方面进行了深入分析,对未来五年家族信托行业的前景进行展望和预测,同时针对性地提出发展建议。报告主要观点如下: 中国境内目前已有21家信托机构和14家商业银行开展了家族信托业务,家族信托规模约为441.8亿元。展望2020年,中国本土家族信托规模可达6275.5亿元。 中国家族信托业务的兴起源于水到渠成的客户需求与私人银行的供给侧创新。目前国内居民可投资资产中的金融产品及服务转化率仅为27%,提升空间巨大。 中国本土家族信托业务必将陪伴当代民营企业群体的家业传承。以课题组研究的100家民营企业为样本来看,民营企业家业治理仍然处在初级阶段,正在或已经完成传承的家族企业占比不足40%,创始人多在60岁以后才考虑传承问题。其中已完成传承家族企业中“传贤传亲比”为三七开(即70%由家族继承人接力家族企业);家族传承的“传男传女”性别 中男性占比达71%。中国第一代家族正面临金融、产业、姻缘与血缘“三期叠加”的风险。

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习题

精心整理家族信托架构设计中的若干法律问题 近年来,逐步壮大的民营经济催生出一个庞大的“高净值人士”群体。这个群体需要寻找一种有效的方式实现家族财富和事业的传承,由此又推进了中国家庭信托业的发展。从中国内地、 到家族财富传承的目的,但往往不希望受托人过多干涉家族企业的运营,更不愿看到受托人出售家族企业的股权。为解决该问题,BVI颁布《维京群岛特别信托法案》,规定在BVI可设立特别信托(VISTA信托),即某公司股东若用其股权设立信托,受托人

不享有管理该信托财产的权利,而是由公司的原股东及董事管理。2013年BVI针对以上两部法案进行了修订和完善,使得BVI的信托产品对家族企业来说更具有吸引力。 在法律适用上,BVI的信托业务受到多个区域法律的管辖,这就需要通过制定法律来解决法律适用冲突的问题。《受托人法》 中国内地的信托法生效于2001年,对信托制度的规定相对陈旧,也没有规定和管理家族信托的法律法规。目前,内地开展家族信托业务的困难主要体现在:(1)信托财产的登记制度尚不健全;(2)《信托法》未就股权资产的管理做出明确规定,如家族

信托采用信托持股的架构,则无法对企业的所有权、管理权及分红权的清晰划分提供法律依据;(3)税费问题。以不动产设立家族信托为例,不动产的所有人将变更为受托人,而在内地,房屋产权变更一律视为交易,所以将增加税费成本。如此高的税费成本加大了内地开展家族信托的困难性。 受益人而设立信托。 2.香港地区信托法的规定 只要是具有权利能力的人,均可成为信托受益人。在信托关系中,受益人可以是法人或非法人团体,也可是特定的人或现存

的人。根据香港法律规定,受益人有权了解受托人是否适当管理信托。如果受托人违反信托条款,受益人可以向法院提出强制其履行信托条款的申请,并可以就违反信托的行为提起诉讼。 3.中国内地信托法的规定 我国《信托法》第43条规定,信托受益人可以是自然人、法 第 托人管理委托人财产的行为;(2)查阅受托人的会计账簿;(3)通过对受托人日常行为的监管,确定委托人向受托人交付的报酬金额是否合理;(4)撤换受托人并指定新的受托人;(5)终止信托等。在实际监管业务中,监察人未必享有以上所有权利,也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国内家族信托实例分析 金融资产50年全权委托招行家族信托5000万门槛 招行家族信托的门槛是5000万元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为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目前信托资产尚不能涵盖企业股权、实物和不动产,这意味着无法实现家族企业的传承。 生意越大,越怕“退休”——这是国内中年富豪家庭的普遍烦恼。 “家族信托可以让资产实现风险隔离和财富永续传承,以法律的形式。”招商银行私人银行部常务副总经理王菁近日接受了本报专访,详解最近推出的国内私人银行首单家族信托。 招行家族信托设立的门槛是5000万金融资产,期限30-50年。针对财富传承的问题,通过事先设定的家族信托收益分配条款,资金可在日常生活或子女上学、创业,赡养老人等重大事项中支取;就算委托人去世,私人银行将按家族信托条款继续完成约定事项,从而真正实现按照委托人的意愿来支付其财富,无论是身前还是身后。 作为舶来品,招行家族信托在服务流程、参与各方的责任、监控体系等方面的设计,很大程度上借鉴了国外成熟做法。“但不能照搬,毕竟我们国家在法律、税收制度与国外差别很大。”王菁说。 尚不涵盖实物或不动产 招行推出的家族信托属于不可撤销信托,“(一旦)签50年,这50年就不能动了”。如果客户有其他需求,只能用其他资产另设一个信托。尽管如此,在家族信托的管理上,委托人依然可提出自己的要求。 信托公司是受托人,但招行依然主导整个信托的管理,并担任信托托管人和财务顾问。在招行内部,家族信托业务有一支30多人涵盖各投资领域的团队,及专门的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委员会由副行长丁伟牵头。 家族信托设立初期,委托人可就信托资产投资提出一定的收益目标或投资策略,招行作为财务顾问,根据这个目标或策略提出资产配置方案建议,取得决策委员会和受托人通过后施行。“不能由某一个人随便拍脑袋决定,那样容易决策失误。”由于投资期限较长,其风险、收益要求与一般投资方案差别明显。

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287]宋辉.我国家族信托法律问题研究 吴凤君.辽宁大学,2015. 摘要:家族信托作为保障家族财富有效传承的法律工具,由于近些年来我国私人财富的显著提升,而越来越受到高净值人士的重视。信托起源于英国,作为舶来品进入中国,面临着与我国法律传统与法律体系相融合的过程,即家族信托的本土化过程。2001年颁布实施的《信托法》成为规范中国信托业发展的规范基础,但------------------------------------------------------------ 如何7天轻松搞定专业论文之经验谈 1 写论文一定找一个清静的地方闭关。因为是论文是一个完整、逻辑连贯的体系,如果干扰太多,写起来就会很慢,而且心也会很烦。如果在实验室或办公室,杂事太多,估计就是给两个月都写不完。 2 写论文之前最好先做一个报告,阐述一下做论文的思路,因为你能在很短的时间内把你所作的东西用最简要的话说出来,就说明你的思路是清晰的。如果写论文没有清晰的思路,最好先不要写,否则是浪费时间。 3 这一步是最关键的。抓大放小,逐层细化。开始的时候,我论文写得很细,每一个论点的证明都要做到尽善尽美,但后来发现不行,一是写起来太慢,二是越写越发现自己沉陷于一个泥潭之中,根本写不下去了。所以我决定放弃,先是简要写出主要需说明内容,很快就能把论文的主体结构完成。感觉很有成就感,于是再把一些需要补充说明的东西逐步逐步加进去,使其丰满。这样,每细化一次,就把论文从头到尾过一遍,有整体感,逐步写下来,论文就写得非常快。 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一下,至关重要的是按照第3点完成主体内容,我有一点心得可以分享给大家,您可以掏宝或百度上搜索一家叫“哈哈文献”的掏宝店家(他们家OQ:47935525),这家店铺帮了我特别大的忙,他们家最贴心的业务是这样的:只要你给出想要写的论文题目或关键词,花费100多块吧,你就可以从他们家得到一份有200-500篇非常专业,且最贴近你所写论文主题的重点大学硕博士论文目录,基本能涵盖所有和主题相关的论文,然后会让你从目录中

家族信托研究

一般而言富人都希望子女把企业发扬光大增加家族的财富因此他们会尽量给后代铺路一个富家子弟的成长路径往往是进常青藤名校学习流行的法律和商科毕业后先进名企实习学识先进企业的管理运作模式再进家族企业在长辈的耳提面命之下强化训练最后接管家族企业在职业经理人的配合下打理生意为帮助富二代接班不少银行将针对富二代的教育计划作为财富管理部门的一项重要业务比如摩根大通私人银行的Next Gen下一代项目已经开办了十多年在世界各地轮回举行培训的重点是家族企业的投资和管理汇丰私人银行每年都会在全球举办两三场遗产研讨会将名岁的富二代聚在一起探讨投资财富与遗产领导能力及家族现状由美国户富人家庭和他们的理财顾问联合成立的私人投资者学院Institute for Private Investors则和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合作了一个项目针对岁以上的人群传授理财经验 然而并非每个富家子弟都对经营家族企业有兴趣他们之中固然有李泽楷何超琼这样野心勃勃的代表也有很多人渴望在其他职业方向上发展比如巴菲特的儿子霍华德彼得分别是摄影师和音乐人无一进入伯克希尔哈撒韦邵逸夫也因子女无意继承家业而要出售TVB因此很多富人借成立家族信托基金解决这一问题他们并不直接把财产分配给继承人而是委托其他人或机构管理资产与分配开支从而使得家族成员将股东和营运者的角色分开可以放手任用能干的职业经理人管理家族企业保障继承人即使不经营家族企业也可以生活无忧家

族信托基金中可以根据委托人的要求设置一系列复杂的条款比如规定家族财产不可分割或信托不可撤销以避免继承人分产导致股权分散丧失对家族企业的控制或因争产导致家庭失和等 在欧美等地家族信托基金的设置相当普遍洛克菲勒肯尼迪等家族的资产都通过这种方式进行管理拥有道琼斯公司%投票权的班克罗夫特Bancroft家族也通过家族信托基金持股这一基金由丹佛的一家律师事务所受托管理由于婴儿潮一代的富人不断增加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现象在美国越来越普遍IBM掌门人沃森曾设立了一笔数百万美元的信托基金以自己的孙辈为受益人他们年满岁就可以支配基金中各自的份额新闻集团掌门人默多克与邓文迪的两名女儿也在家族信托基金中享有收益近十年来家族信托基金的潮流也不断向亚洲蔓延产很多富人开始借此传承财富一些官员在上任时为保证不牟私利也会成立家族信托基金如香港政务司司长唐英年即把财产以家族信托基金形式交给父亲唐翔千管理 在美国家族信托基金的另一个重要功能是避税家族可以通过设立理论上可以永续存在的朝代信托Dynasty Trust避免遗产税和隔代转移GST税有计算显示由于年美国遗产税的最高边际税率高达%如果遗产传承三代通过朝代信托可能会帮继承人节省高达%的税收不过设立朝代信托需要向托管的金融机构支付不菲的手续费及管理费每年的费用有可能是信托资产的%因此为节省管理费也有许多人会选择负责任的家庭成员或朋友作为受托人如雷石东的家族信托基金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这篇文把68家信托公司的未来说透了! 信托公司2015年年报显示,信托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管理层的组织架构均已建立,银监会主席助理杨家才在2013年信托业年会上提到的公司治理机制在形式上已经实现。但从管理层下各部门的设置来看,不同信托公司之间差别极大。从对68家信托公司年报中披露的组织架构图的比较分析中,我们可以看到如下六个特点: 一、信托公司之间前台业务部门的设置差异加大,个别公司组织架构设置复杂且呈现个性化。 前台业务部门是信托公司业务发展的核心,也是收入和利润的直接创造者。按照管理资金性质的不同,前台业务部门包括管理信托公司自有资金的固有业务部门和代他人管理资金的信托业务部门。信托公司的主营业务是信托业务,长期以来监管鼓励信托公司发展信托业务,并将信托业务收入占比作为监管评级和行业评级的重要指标。基于此,前台业务部门中通常只有一个是固有业务部门。但信托业务部门的设置则有较大差别,笼统地看,可以分为以下几类: 第一,按照数字排列信托业务1部到信托业务N部,以此为基础,再设置异地业务部门、证券投资部、国际业务部等部门。信托业务部门1-N的设置是信托公司传统的组织架构方式,半数以上的信托公司都以此为基础进行组织架构的设

置,其中绝大多数信托公司在此基础上设置了许多新的个性化部门。然而,各信托公司在信托业务部门外设置其他部门的种类和数量差异非常大,例如,安信信托、北方信托仅设立了异地业务部门;东莞信托和国元信托仅设置了创新业务部;重庆、交银、山东和厦门信托则设置了较多的其他业务部门,如证券投资部、投资银行部、金融机构部、固定收益部等。 第二,按照地域设置部门,再辅以其他特殊业务部门。采用此类设置的有国民信托、渤海信托、中诚信托和中建投信托等。例如,中诚信托除在北京、上海等5个地区设置业务部门外,还设置了投资管理部、国际业务部、证券投资部;中建投信托在各区域团队外,设置了金融市场部,其中各区域团队下均再设置信托部、投行部、机构部和财富中心;渤海信托则部门设置分石家庄、北京、华东和华南四个区域,各区域下业务部门的设置有很大的差异。 第三,按照基础设施、房地产、金融市场等细分业务领域设置业务部门,再辅以个性化设置。采用这类设置的公司主要有爱建、百瑞、山西和北京信托。如爱建信托按照业务领域进行了非常详细的划分,包括8个部门;北京信托在每个领域分设2-3个部门,并另设置股权信托部。总体上看,随着市场情况的日益变化,传统的按基础设施、房地产和证券市场三个业务领域进行划分已经不能满足业务发展的需求,越

律师事务所常年顾问合同

法律服务合同 合同编号: 委托人(甲方):有限公司 住所: 电话: 受托人(乙方):律师事务所 地址: 电话: 甲方因经营需要,为实现对内部的有效管理,对外经济活动提供法律保障,特聘请乙方提供常年法律服务。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乙方律师为甲方的常年法律顾问。 第二条、乙方指派具有律师执业证律师担任主办律师,常驻甲方--- 项目现场,主办律师按照甲方日常工作管理制度开展工作,接受- 有限公司(以下简称--- )------------ 部和 - 部领导,接受并执行工作指令,如实向甲方及-------- 部汇报工作,提供每周法务工作报告。 第三条、法律服务范围 乙方提供的日常法律事务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1、协助甲方处理生产、经营、管理和对外联系中的法律事务;解答法律咨询,应甲方的委托,出具法律意见书、律师函等; 2、为甲方的重大经营决策提供法律意见;起草、审查、修改甲方的合同及有关法律文书;为甲方的工作人员进行法制教育; 3、参与处理调解甲方未形成诉讼的争议或者其它纠纷;代理民事、刑事、经济和行政 诉讼以及仲裁活动,以维护甲方的合法权益; 4、受甲方的委托,代理甲方处理非诉讼法律事务;按照甲方要求及时完成致政府机关、的各类信函; 5、对甲方临时性或突发性的法律事务,乙方应积极做好调整,及时协助甲方解决问题,为甲方的工作需要提供相应法律服务;

6、乙方常驻律师负责与前期债权债务相关方的交涉,按照甲方指示完成谈判并及时向甲方及 -------- 部汇报; 7、乙方参与解决甲方前期债权债务(已收取保证金)、现场施工合同纠纷,及时提供现场法律支持; 8、接手前期审理中的案件,具体费用有约定的参照约定,无约定的双方协议,若无法达成一致协议的,参照本合同费用标准收费; 9、针对甲方现场的现状,前期设备合同的修订、解除,保证金纠纷等事宜提出解决方案并配合 ------- 部及合约法务部完成相关法律事宜; 10 、按 ---- 部要求,配合甲方完成集团对甲方财务、工程、法律等方面的调查、 处理; 11 、其它法律事务。 第四条、双方的权利义务: 1、乙方常驻律师属乙方人员,其人事关系及各类法定保险费用都由乙方办理,常驻期间遵守甲方日常公司管理制度; 2、乙方常驻律师工作过程中的相关事宜由乙方自行解决,甲方协助;乙方执行本合同事务过程中的人身和财产安全甲方履行与其身份相适应的义务; 3、乙方应当保守甲方商业秘密,未经甲方同意,不得泄露,本条不受合同期限的限制; 4、乙方不得在为第三方服务的过程中损害甲方的利益和声誉,乙方不应干涉甲方内部事务且不将意见强加于甲方; 5、甲方应及时提供拟办事宜的资料、文件、介绍函等并保证资料的真实性。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律师费,如果甲方逾期两个月没有支付服务费的,承担所欠服务费总额每日百分之一的违约金; 6、乙方必须严守律师职业道德,依法履行律师职责,维护甲方之合法权益,依法赔偿因故意或重大过失给甲方造成的实际损失; 7 、如乙方不按规定程序认真负责地完成顾问或代理事务,与对方当事人或其代理人恶意串通,损害甲方权益,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乙方所收服务费应如数退还; 8、乙方将在采取任何诉讼/仲裁等司法或准司法程序过程中与甲方充分沟通,提示有关程序风险,减少或避免不确定性风险; 9、因乙方明显未尽到谨慎、勤勉义务而导致甲方败诉或损失扩大的,存在明显过错的, 甲方向乙方发出本合同履行不利的警示,两次警示后乙方工作仍无明显改进的,甲方有权单方

盛大网络风险投资案例分析

一.背景介绍 1.盛大网络 盛大网络集团(上海盛大网络有限公司)由陈天桥创建于1999年11月。公司以50万元创业资本起步,早期从事网络游戏业务,因2001年引入游戏《传奇》获得中国游戏市场认可而名声大噪。2003年引入软银亚洲(今软银赛富)风险投资,在软银的帮助下于2004年成功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市值高达10亿美元。历经多年发展,成为领先的互动娱乐媒体企业,如今已发展成为一个自有资产数百亿元的大型投资控股集团。主要聚焦于科技、互联网、传媒、出版、金融等领域,积极拓展文化及相关产业,其主要业务有盛大游戏、盛大文学(起点中文网)、盛大在线及酷6视频等。2012年公司实现私有化,高管随之调整调整,谭群钊离职张向东接任CEO。2013年正式进军投资领域,投资形式包括私募股权投资、风险投资、不动产投资及对冲基金。2014年盛大创始人陈天桥宣布离职。 公司主要发展历程有: 1999年11月盛大成立,推出中国领先概念的图形化网络虚拟社区游戏“网络归谷”。 2001年09月盛大正式进军在线游戏运营市场,开启大型网络游戏《传奇》公开测试序幕;同年11月《传奇》正式上市并迅速登上各软件销售排行榜首。 2003年05月盛大正式开通电子支付业务,促进了互动娱乐电子商务的新发展。 2003年07月盛大自主研发的第一款网络游戏《传奇世界》公开测试;同年9月,正式商业化运营。 2004年05月盛大在美国纳斯达克股票市场成功上市。 2004年07月盛大战略投资中国领先的在线对战游戏平台运营商上海浩方在线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收购中国领先的棋牌休闲游戏开发运营商杭州边锋软件技术有限公司。 2004年10月盛大收购中国领先原创娱乐文学门户网站–起点中文网。 2004年11月盛大宣布收购韩国Actoz公司控股权。 2005年11月盛大宣布《热血传奇》、《传奇世界》、《梦幻国度》等三款游戏采用“游戏免费,增值服务收费”,旗下游戏全面实行免费模式,并开创了网游行业盈利新模式CSP(come-stay-pay)。 2008年07月盛大文学有限公司正式成立,作为盛大网络旗下主要企业之一,和盛大游戏有限公司等一起,走上集团化发展轨道,继续向互动娱乐媒体的战略目标稳步迈进。

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案例分析

中国房地产信托投资基金的案例分析 1、房地产信托概况: 房地产信托包含内容较广,由信托机构代办房地产的买卖、租赁、收租、保险等代管代营业务;房地产的登记、过户、纳税等事项;投资者参与对房地产开发经营的投资均可纳入信托范畴。房地产投资信托(Real Estate Investment Trusts,REITs),是从事房地产买卖、开发、管理等经营活动的一种金融方式。具体而言,是由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公司公开发行收益凭证(如基金单位、基金股份等),将投资者的不等额出资汇集成一定规模的信托资产,交由专门的投资管理机构加以管理,获得收益由基金券持有人按出资比例分享,风险共担的一种融资模式。房地产投资信托实际上是由专业人员管理的房地产类的集合资金投资计划(Collective Investment Scheme)。 2、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的发展现状: 1、房地产投资信托在我国发展的背景: 据调查数据显示,近年来房地产贷款在金融机构新增资产中的比重呈快速上升的趋势,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国家展开了一系列的宏观调控,银行一系列的政策性信贷紧缩政策,使得房地产融资渠道单一的缺点显露出来。于是,构建渠道多元化、高效并且有利于风险分散的房地产金融成为当前我国房地产发展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正是由于国家对房地产公司信贷资金加强了管理,在政策高压下,房地产公司为了保证资金链条而与信托投资公司合作,从而推动了房地产投资信托的发展。 从组织形态来看,我国的房地产投资信托都是契约型的,即信托投资公司推出信托计划,然后由投资者与信托公司签订信托合同,每份合

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分析(doc 6页)

房地产信托基金发展分析(doc 6页)

房产信托基金可行性发展分析 采用银行贷款的方式进行融资一直是我国房地产公司主要的融资渠道,大约70%的房地产开发资金来自银行贷款的支持。我国房地产业已成为与银行业高度依存的一个行业,为了防止房地产市场的隐患最终转稼给商业银行,抑制可能产生的泡沫,中国人民银行在2003年6月13日出台了新的房产信贷政策(银发[2003]121号),对房地产开发商的开发贷款、土地储备贷款、个人住房贷款、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7个方面提高了信贷门槛。房地产信贷门槛的提高导致房地产融资成本提高。目前,房地产行业迫切需要银行外的融资渠道,以解决开发和经营的资金问题。 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是通过集合社会散资金,使用专业人士投资、经营管理,不仅可以解决房地产公司的外部融资渠道单一和融资难问题,而且也可以促进房地产业的资金结构和产品结构的优化,并为中小投资者参与房地产投资和收益分配提供了现实途径,是房地产业发展的一条较好的融资渠道。 一、我国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意义 1.可以为房地产业的发展融通大量的资金,解决房地产开发的资金来源问题。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业务可以吸引民间大众的资金,使房地产信托基金成为房地产业的

重要融资渠道,促进我国房地产金融的发展。改变目前单一依靠银行贷款的融资模式,降低金融风险。 2.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有利于我国房地产业的健康发展。首先,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可以改善房地产企业的融资渠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的融资服务有利于降低房地产企业对银行贷款的依赖性。其次,可以促进房地产企业的规范化操作。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分散投资、降低风险的基金特性,不会对一个企业投入大量的资金以至取得控股地位,它作为小股东必然更加关注企业的规范化运作,从而对房地产企业的运行起到外部监督的作用。再次,可以优化房地产行业内部结构。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在利润的驱动下将把资金投向具有一定潜力的房地产企业及项目,从而促进房地产企业的优胜劣汰和房地产项目的优化。同时,在基金支持下还可以通过兼并、收购等手段加快同行业企业间的联合,有利于房地产产业大型企业集团的出现,实现资源的优化配置。 3.发展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为投资者提供多元化的投资渠道。房地产投资信托基金具有保值增值的功能,房地产投资的收益相对比较稳定。房地产的固有特性决定了其具有保值增值的能力,可以减弱诸多非系统因素的影响。投资者需要在投资组合中加入房地产投资。房地产与股票是可供公众投资者选择的两种主要对象,互为替代品;当股市价格下跌时,以及物价持续上涨、货币迅速贬值时,房地产往往成为保值增值的主要追求对象。当前我国城市化进程势不可挡,住房商品化日益深入,人民群众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阶段的首选消费新热点正是商品住房。在人均收入持续增加的背景下,商品住房

律师事务所框架合作协议范本

律师事务所框架合作协议范本最新 甲方: 代表人: 电话: 乙方: 代表人: 电话: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互利、真诚合作的原则,甲方聘请乙方作为企业的法律顾问事宜,达成合作协议如下: 一、服务事项 1、草拟、审查合同、公司章程、合作协议等法律文书。 2、解答法律询问。 3、代理参加诉讼、调解或仲裁活动。 4、协助企业建立健全经济合同管理制度。 5、协助企业培训法律人才。 二、承办律师 1、乙方接受甲方的合作要求,指派律师担任甲方常年法律顾问。 2、甲方同意乙方认为必要时可将部分辅助法律服务工作交由乙方的其他律师及助理人员协助完成。

3、本合同履行过程中,若律师因合理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正常调动、离职、时间、冲突、回避、身体状况等)无法继续或暂时不能提供服务时,律师应及时告知甲方,并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行指派其他合适的律师接替。 三、合作期限 1、双方商定乙方为甲方提供法律服务的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2、协议期满后,甲方另行商议是否续签。 四、收费标准 1、经过甲乙双方协商,乙方对甲方企业按照最低标准收取法律代理服务费。在服务的过程中,因甲方企业自行提出增加服务项目要求,导致产生其他收费项目由乙方和企业另行商定。 2、甲方委托乙方代理仲裁、诉讼、调解或刑事辩护活动时,甲、乙双方视具体情况另行收取律师代理费。 五、甲方的义务 1、甲方与乙方及乙方律师诚信合作,为乙方律师开展工作提供方便,向乙方和受聘律师如实提供进行法律服务的事物有关的情况和资料。 2、如甲方企业情况和事实发生变化,甲方应及时告知乙方或受聘律师。 3、甲方企业应提供房间为乙方提供日常办公场所,并免收乙方物业费、水电费等。

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竭诚为您提供优质文档/双击可除 家族信托北京银行 篇一: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家族信托的巨大潜力 20XX年是被诸多财经媒体称为“中国家族信托的元年”,在这一年里,招商银行与外贸信托、北京银行和北京信托都先后开展了银信之间的合作,先一步介入了家族信托的领域。这一领域目前被认为有巨大的发展潜力,因为中国大小的私人财富已经经历了30多年的财富积累,第一代企业家们已 进入花甲之年,家族企业面临着交替传承。 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季候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目标是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以及传承,无论委托人发生什么意外,这笔财产都将独立存在不受任何影响。 来自中国社科院的一项调查显示,未来5到10年,我 国将有300万家民营企业面临换代接班的问题,由于“第一代“创业者普遍是独生子女的家庭结构,而且近年来社会舆论对”富二代“的持续关注和新劳动合同法的实施等政策的

出台,”第一代“企业家在”交接“中不得不认真考虑家业和社会责任的传承、家庭血缘和公司财产分隔等问题。 正是在这样的背景下,家族信托对财产传承、企业控股权管理的作用进一步被认识并受到重视,这对银行和信托公司都是一大商机。据了解,目前北京银行的家族信托要求客户最低的受托财产要三千万起,而且首选货币基金,客户的准入门槛比较高,北京信托方面介绍,这主要会死基于对《信托法》相关要求的考虑,同时委托管理期限也较长,其最低要求管理期限为5年。但实际上北京银行喝北京信托合作,已签约客户最低的管理期限为20年起,可见,家族信托客户一定回事私人银行客户中的“高富帅”。 篇二: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目前在中国的现状及利弊分析 家族信托最早出现于在美国,目前在海外已发展成为一种相当成熟财富传承工具。家族信托是一种信托机构受个人或家族的委托,代为管理、处置家庭财产的财产管理方式(一般采取设立家族信托基金的方式控制家族企业或进行其他 投资),以实现富人的财富规划及传承目标,其最主要的特征是,资产的所有权与收益权相分离,富人一旦把资产委托给信托公司打理,该资产的所有权就不再归他本人,但相应的收益依然根据他的意愿收取和分配。 一、家族信托在中国的现状

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范本

Both parties jointly acknowledge and abide by their responsibilities and obligations and reach an agreed result.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___________ 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

编号:FS-DY-20502 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 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范文一 (以下简称甲方)因____纠纷一案,委托____律师事务所(以下简称乙方)的律师出庭代理,经双方协议,订立下列各条,共同遵照履行: 一、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指派律师为甲方与的纠纷案的第审代理人。 二、乙方律师必须认真负责保护甲方合法权益,并按时出庭。 三、甲方必须真实地向律师叙述案情,提供有关本案证据。乙方接受委托后,发现甲方捏造事实、弄 虚作假,有权终止代理,依约所收费用不予退还。 四、如乙方无故终止履行协议,代理费全部退还甲方;如甲方无故终止,代理费不退回。 五、甲方委托乙方代理权限:(代理权限,在陈述事实、参

加辩论和调解,代为提出、承认、放弃、变更诉讼请求,进行和解,提起反诉、上诉的范围内,由委托人与律师协商确定)。 六、根据《律师业务收费管理办法及收费标准》的规定,甲方于协议签订之日向乙方缴纳代理费____ 元(涉及财产关系的案件,甲方向乙方缴纳费用___元)缴纳方式和期限如下: 七、本协议有效期限,应自签订之日起至本案审终结止(判决、调解、案外和解及撤销诉讼) 八、如一方要求变更协议条款,需再行协议。 甲方: 乙方:浙江杭州律师事务所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地址: 地址: 电话: 签订时间: 年月日 签订地点: 律师事务所委托合同范文二 以下称“甲”方) 被委托监理方为:_____工程咨询监理公司 (以下称“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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