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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奇”的假面——祁门芦溪傩面具特征的文化人类学解析_ 李静, 蔡宇安, 龚雯莉

“神”

、“奇”的假面———祁门芦溪傩面具特征的文化人类学解析

静1,蔡宇安2,龚雯莉

3(1.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安徽合肥230601;2.宜春学院赣西民俗文化研究所,江西宜春336000;3.宜春学院美术与设计学院,江西宜春336000)

摘要:芦溪傩舞流传于祁门地区,于2008年被列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富有特色

的民俗文化。由于祁门芦溪傩舞没有台词,仅锣鼓配乐和演员的肢体表演,傩面具变成了最直接且最具视觉冲击力的文化载体。首先介绍芦溪傩舞及其傩面具的具体概况,如表演时间、地点、程序及傩面具的名称、造型等。然后从制作傩面具的艺术技法角度分析总结出芦溪傩面具的“奇”,从傩面具在傩舞仪式过程中所呈现出的状态分析总结出芦溪傩面具的“神”,以呈现一个既“神”又“奇”的芦溪傩面具。

关键词:芦溪傩面具;制作特征;仪式特征;显性参与;隐性参与中图分类号:C912.4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671-380X (2013)07-0031-05

Sacred and Strange Mask :The Anthropological Analysis on feature of the Mask in Qimen Luxi

LI Jing 1,CAI Yu -an 2,GONG Wen -li 3

(1.Social and Political Institute ,Anhui University ,Hefei 230601,China ;

2.Institute of Folk and Culture of Western Jiangxi Province ,Yichun University ,Yichun 336000,China ;

3.School of Art and Design ,Yichun University ,Yichun 336000,China )

Abstract :The exorcising dance of Luxi circulated around Qimen area ,which was a folk -custom rich with Chi-nese characteristics and was listed in the first national nonmaterial cultural heritage lists in 2008.Owing to the exor-cising dance only using body language accompaniment with gong and drum without any librettos ,the exorcising mask became the most direct and most visually stunning cultural carriers.It introduces the general situation of the exorcising dance and mask of Luxi ,such as the time ,place and process of performance accompanying with the name and shapes.And it analyzes the exorcising mask of Luxi and concluded the strange features of the mask ,then it analyzes the process about the ceremony of exorcising dance and concluded the sacred characteristics of the mask ,to show the sacred and strange exorcising mask of Luxi.

Key words :exorcising mask of Luxi ,characteristics of production ,characteristic of ceremony ,explicit partici-pation ,implicit particip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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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第35卷第7期2013年7月宜春学院学报

Journal of Yichun College Vol.35,No.7July.2013

收稿日期:2013-05-21

基金项目:安徽大学首届青年骨干教师培养对象经费以及安徽大学杰出青年培育基金项目资助,安徽大学研究生学术

创新项目《

“神”“奇”的假面———人类学视野下的祁门傩面具研究》(项目编号:S201102030);江西省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宜春学院农村社会建设与发展研究中心2013年第1批招标课题《赣西农村傩文化研究》

;2012年度江西省艺术规划课题“赣西仅面具对民间玩具造型再设计的应用研究(项目编号:YG2012072)。

作者简介:李静(1988—),女,四川宜宾人,安徽大学社会与政治学院硕士研究生,研究方向为人类学。

傩是一种请神逐鬼、祈福免灾的文化现象。[1](P7)安徽祁门是傩舞兴盛的地区,祁门的芦溪傩舞在2008年被列为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在傩文化中,最具视觉冲击力的是傩面具,有学者把傩视为一种假面艺术,是中国面具“家族”里最大的支系,数量大,内涵丰富。[2](P115)祁门芦溪傩面具之于芦溪傩舞的重要性更是如此。本文尝试运用文化人类学的理论知识从制作技艺以及仪式过程层面分析芦溪傩面具的相关特征。

一、祁门芦溪傩面具概况

祁门县始建于唐永泰二年(公元766年),属徽州,[3](P421)地处皖赣交界处,此地傩舞由来已久。根据清康熙年间《祁门县志·风俗》中所载,“立春日,听民扮台戏从公迎于东郊,合邑傩班例随之。新岁各家行傩以驱邪。”道光、同治年间的地方志中也有关于祁门傩舞的相似记载。祁门是一个多傩的地区,东乡的“游太阳”、西乡栗木村一带目连戏演出前的“跑五猖”及南路一带的“平安舞”、等,都是傩的不同表现。[3](P421)而这些傩舞活动中最典型的是芦溪傩舞,在2008年以芦溪傩舞为代表的祁门傩舞被列入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名录。

芦溪傩,当地人叫“跳回(hua)”,又叫“平安舞”或“地戏”。[3](P423)祁门芦溪傩舞的主要特点是演出时没有台词及唱腔,仅用锣鼓伴奏,演员戴木刻彩色假面具在锣鼓声中手舞足蹈。傩舞的表演者曾经都是庄客们的劳役之一,且是各类劳役中最低贱的一种,为旺族大户所不为,至民国时期佃仆制早已瓦解,村人跳傩便开始自愿加入。[3](P422)一般在正月初二到初七表演,表演时所需道具有:九个道具、红绸、金蟾、拂帚、木制斧头、锣鼓、十大元帅图等。其中值得一提的是“十大元帅图”,此图不仅艺术审美价值高,由彩绘布制,长及二丈,画有九重云天,60个人物,各路神仙、十大元帅及五猖腾云驾舞,驰马操戈,最底层绘傩人仪仗,共十人,[3](P423)而且保存已有上百年之久,又具有珍贵的历史价值。

傩舞表演的程序大致为:演出前先挂起十大元帅图,呈上供品,焚香叩拜,主事者口诵祈祷消灾增寿、四季平安的愿词。祭祀后,在鞭炮锣鼓声中开始演出。[4](P80)第一幕为“盘古开天地”:魁星独舞。带魁星面具的演员,右手持剑,杀开四方;第二幕为“刘海戏金蟾”:一对刘海欢跃上场,一人持金蟾,一人持拂帚。两人动作对称,幽默滑稽,引人发笑;第三幕为“将军(吉星)杀土地(凶星)”:两人对舞。一演员戴将军面具,右手持斧(木制)。再有一演员戴土地面具,右手持龙头拐杖;最后一幕为“刘海逗金狮”:三人表演。一人扮刘海,两人舞金狮。由其中一个刘海牵出一狮子,圆场数周,在锣鼓、鞭炮声中,时而用红绸(一长六尺宽一尺半)逗引狮子戏耍,时而骑于狮身。整场表演中无论是那一幕或哪一个角色都需要面对“四方”或“四角”进行表演,称之为“拜四方”、“跳四方”或“杀四角”。傩舞表演全过程所需大约三小时。

观看祁门傩舞时首先夺人眼球的是那极富艺术性旨趣的面具。由于傩舞表演时没有任何台词及唱腔,仅锣鼓配乐,只有以傩面具区分的人物角色和简单的情节。同时面具限制了表演者的面部表情,喜怒哀乐等神态只能以固化的形式呈现在傩面具之上。可见,傩面具在整台傩舞表演中所占据的重要地位。

祁门芦溪傩面具共有九个,分别为:魁星、刘海、吉星将军、凶星土地、四象。魁星:又名“盘古”,面具全脸深蓝色,头有短犄,嘴角露出獠牙,怒目圆瞪,凶气十足。凶星:又名“土地”,面具粉白色,形如华发苍颜的老人,须眉交白,且冠有员外帽。吉星:又名“将军”,面具呈红色,满脸浓须,龙眉虎眼,炯炯有神,头上饰有战盔。刘海:又名“和合二仙”,有两个面具,面具呈粉红色,弯眉细目,微笑自若。四象:又名“四季脸”,有四个面具,皆头有犄角,额饰三人头,双眼镂空,大嘴齐耳,但四个面具颜色不一,分别为绿色、赤色、棕色及靛青色。这九个面具中五个面具为演员表演时佩戴,而另外被称为“四象”的四个面具则挂在“十大元帅图”的画轴上。

这些傩面具的眼、口、鼻等五官处都开有小孔,供表演者呼吸并透过这些小孔视物表演。面具的反面根据正常人的面部结构及大致比例,凹凸挖空以便于表演者的佩戴,并且面具大于表演者的面孔。戴面具时,表演者先用深蓝色包巾包住头发后,再戴上面具并用穿在面具两耳后方的线固定住面具。

富有浓厚的民间想象的祁门傩面具诡奇生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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风格多样,堪称是技艺精湛的艺术品,同时也是神灵重要的具象载体,是既“奇”又“神”的文化符号。

二、芦溪傩面具的制作特征———“奇”

芦溪傩面具以各种艺术技法塑造而成,造型新颖、色彩艳丽、线条流畅、轮廓分明。斯图尔德·霍尔指出,符号之所以被创造出来,就是为了向人们传达某种意义。[5](P1)因此,从制作芦溪傩面具时所使用艺术手法角度以审视其背后所隐藏的意义是有效可行的。

(一)夸张也写实的面具

芦溪傩面具以夸张、虚构的技术手法展现了各式的人物造型,集成了中国民间传统的雕刻技术。通过夸张五官,如眉毛的上扬加粗、眼窝加深、头上张角等艺术手法,以显性格,以示奇特。它们完全是变形了的、风格化了的、幻想的、可怖的动物形象,它们呈现给你的感受是一种神秘的威力和狞厉的美。[6](P37)魁星面具獠牙巨口,头有犄角,融合了人及动物的形象,呈现出魁星威严狰狞特质的形象。夸张技法在四象面具中使用地更明显,四象面具夸张变形的嘴唇占整个面具的近三分之一,加之镂空深邃的眼眶,使四象面具透露出一种怪诞离奇的艺术性。正以此种夸张手法塑造面具,粗放质朴而诡奇生动,而使面具更添加了一份神秘的色彩和粗犷的美。面具的奇特造型通过面具上五官的巧妙且大胆的夸张技法,在具象的面具中注入了相当多的抽象元素,突显了傩面具的生动诡奇。

祁门傩面具在采用夸张手法的同时,塑造面具时仍然讲求面具的写实性。写实性体现在面具的五官及配饰上都仿效世俗生活的真实情况。面具的整体与局部及局部与局部之间均衡的写实性,体现在每个面具的五官在面具上的位置与正常人脸部的五官位置基本吻合。刘海面具的造型便采用写实风格,两个“刘海”眉清目秀,粉面朱唇,与世俗的稚童形象相近。土地面具造型更是写实,“土地”不仅头戴员外帽,也蓄有仿真的白胡须,栩栩如生,充满了生活气息。九个祁门傩面具纵然有夸张之处,但是面具的主要造型并未脱离世俗生活。

夸张与写实手法在祁门傩面具上彼此衬映、互相依托,一方面夸张手法使傩面具的震撼人心的艺术性得到极好发挥,另一方面,写实的傩面具是贴近生活的艺术品,使观众感受亲切,更容易融入傩舞表演场景。

(二)以“色”饰“角”的面具

傩面具除了以各种雕刻技法刻画人物性格外,还重视色彩的调配,使用单一的色彩表示忠诚、刚直、凶悍、奸诈等角色特点。傩面具中使用的各种色彩,用色大胆且张扬,对比强烈但又不破坏和谐。正是通过面具不同的色彩变化以突出人物的性格及身份。色彩也是芦溪傩面具文化的载体之一,是祁门当地人的审美文化的物化形式。

艺术上较为成熟的傩戏面具在色彩的寓意上以自然本色为基础,并从同类的颜色中受到启发,产生联想,因而使其具有类似色彩的事务性质也被抽象于某一色彩之中,这样色彩技巧日渐成熟,形成一定的艺术程式。[7]而这样的色彩程式是为生活在同一社会文化情境中的人所感知并共享的文化因素。祁门芦溪这片土地有着上千年历史,加之较少发生战乱,稳定的社会环境就使色彩共享意义为人们普遍认知。芦溪人在婚俗、丧俗等生活习俗中尚红忌白的偏好反映到了人们对不同颜色傩面具的角色判断上。

芦溪傩面具的色彩体系是芦溪人生活习俗及世界观的反映。芦溪乡位于“九山半水半分田”的皖南深山,阊江河、沥水河和查溪河等主要河流在乡内汇合,从乡里遗存至今的店埠滩、芦溪、范村、大北港口、倒湖等古渡,便可知水道是此地与外界联系的主要通道。水对于芦溪人有着相当重要的意义,因此傩舞开场的“盘古开天地”的魁星面具便是象征水的颜色———深蓝色。

在芦溪人的生活习俗中,黑白并非是相反色而是属于同一类“生活色系”,红色与白色变成了相反色。根据《祁门县志》记载,当地孩子出生婆家都会送“红鸭子”(即指红鸭蛋),人去世会覆以白布……寿衣为蓝黑色。[8](P759)可见,黑白色在芦溪地区都是丧事的常用色,而红色则是婚礼、出生礼的常用色。于是,在“生活色系谱”中,红白便成了相反色。这虽有悖色谱系中的标准,却体现了芦溪人朴实的生活价值观。芦溪人的“生活色系”体现在傩舞中,凶星土地的面具便是白色,代表奸诈,吉星将军的面具便是红色代表正义、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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勇。且四象面具的绿、赤、棕、靛青色也是来源于芦溪人的生活经验,因为这四色分别代表了四季不同的主色调。

因祁门芦溪傩舞不具有任何台词,而面具的色彩与芦溪人“生活色系”相符的特点,可以使观众迅速辨认角色形象并进入情境中。鲁道夫·阿恩海姆就曾指出,色彩能有力地表达情感,这是一个不可辩驳的事实。[9](P457)傩舞表演时,不同色彩的跳跃及正面色彩节奏似地大量重复,不断突出傩舞祛除奸恶、正义战胜邪恶的主题意旨。

奇特的祁门傩面具作为凝固的象征符号,从多层次、多角度地折射了祁门当地人富有生活气息的想象力及独具匠心的技法。变化无穷、生动诡奇的祁门傩面具,展现了祁门人的审美情感及爱憎分明的世界观。同时也通过具象的傩面具唤起人们内在的审美感受,满足人们的什么需要。

三、芦溪傩面具的仪式特征———“神”

塑造傩面具的艺术技法反映了芦溪人的审美旨趣及生活体悟,然而芦溪傩面具不仅仅是做工精湛、造型奇特的美术工艺品,更是神的象征、载体及中介。芦溪傩面具与一般面具的不同之处在于,一般的面具只具有外形上的艺术欣赏性或者演员化妆的一个手段,而芦溪傩面具则具有神圣的性质,被芦溪人作为神灵看待。当傩面具在民间艺人手中完成,接着在仪式化的“开光点亮”后,便具有了神圣性质,成为神的世俗形象。傩舞进行时,以其巨大的超自然力量为人们禳灾祛邪,予吉赐福。而芦溪傩舞在行傩时,部分傩面具是“显性”地参与傩舞活动,而其余的傩面具则是“隐性”地参与傩舞。

(一)“显性参与”的傩面具

芦溪傩面具中,“魁星”、“刘海”、“将军”、“土地”这五个面具都由表演者佩戴,加上表演者的动作,便构成了傩舞情节中的完整角色。那些带着出气孔的面具,轮流呈现图腾祖先的几种相貌:时而平静、时而愤怒、时而是人、时而是动物,……它们的功能是提供一系列中间形式,保证从象征到意义、从神奇到正常、从超自然到社会的转变。[10](P103)傩面具是傩舞表演者角色转换的必要中介,正是因为戴上了面具的行为,人们就变成本来他绝不可能成为的个体:男子变成女子,老人变成青年,人变动物;凡人变成神仙;死人变成活人。面具成了社会和认知生活中本质的对立面之间的媒介。[11](P95)因为佩戴着傩面具,傩舞表演者原来的身份被隐藏在面具之下,转变成为傩舞中的角色。这种对自我的掩饰,在巫术仪式中有极大的好处———它,有利于人与神之间隔膜的消除,让巫师很快地“变”成“神”。[12](P251)这些戴上傩面具的扮演者便不再是平时的乡民而是面具所指向的角色,所表演的任何手势及走步也都是角色的所作所为。

在戴上傩面具的刹那,平凡的他们获得了与神交流的能力和权力。但是扮演者只是在节日和仪式的短暂场合才成为神祗的化身。他并非通过每次社交生活的不断的创造过程而从神那里获得称号、地位和等级制度中的地位、身份。[10](P106)在戴上面具的过程里,“面具”所代表的神只是借扮演者的凡胎肉体而行为,这种隐藏佩戴者的方式是为了远离世俗性从而构建一个神圣的空间,为乡民禳灾祛邪。可以说,这些面具是直接、显性地参与了整个傩舞活动。

(二)“隐性参与”的傩面具

芦溪傩舞表演时,“四象”这四个傩面具不会为表演者佩戴,而是置于“十大元帅图”上。“四象”乃是《易经》“太极生两仪,两仪生四象”的具象,既有四方神的内涵,又有四季神的内涵,故可概称“方相”,[13](P75)表面上看这四个面具似乎被隔离在傩舞场景之外,而未在傩舞中起任何作用,但是事实并非如此。

首先,四象在芦溪傩舞的情节梗概中是重要的角色之一。傩舞的第一幕为“魁星开天地”:开四方,跳四门,杀四角。这里的开四方,便指代的是“四象”。正因为魁星的开天辟地,四方神确立四象神开始各司其职,人们便春耕、夏种、秋收、冬藏,万物繁衍。于是才发展到后来凶星土地行凶作恶,欲灭五谷,吉星将军便斩杀土地等情节。

其次,四象面具在芦溪傩舞表演中所起的重要作用。整场表演中无论是那一幕或哪一个角色都需要面对“四方”或“四角”进行表演,称之为“拜四方”或“跳四方”。这里所提及的“四方”便是指置于“十大元帅图”之上的四象面具。虽然四象面具并没有被任何人所佩戴作为某一角色加入整个傩舞表演,但是整场傩舞中所有的表演都是面对四象面具,以四象面具为中心,可见四象在傩舞活动中的重要性。傩舞前所进行的祭祀仪式已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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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了一个与世俗相隔的神圣空间,而傩舞开始后,神圣与世俗的界线却明显起来。在这个空间中,四象面具所代表的神是在场的,而四方神的隐性在场是需要置身于那个神圣空间中并结合傩舞情节才能感受出来的。

虽然四象面具在整场傩舞中的表现为不作为,但是无论是傩舞剧情抑或是整场表演中,作为神祗的化身、载体的四象面具都是不可忽视的重要隐性参与者。

结语

在中国古老的面具文化传统中,以傩面具最为丰富,并且至今还在傩的活动中发挥效用,可谓“无面不成傩”。[1](P68)芦溪傩面具之所以“奇”,不在于这些面具多么具有装饰性,而在于傩面具的塑造在夸张与写实之间游刃有余,在于它的缤纷色彩多层次地折射了芦溪人的生活体悟。它之所以“神”,不在于本身这些面具实际上具有多么震撼的神力,而在于它在傩舞时所构拟出的神圣空间,使人感受到了某种无法用概念语言表达的超世俗的权威神力。正如沈福馨所说,面具以它深刻的内涵和深厚的文化积淀,为我们提供的决不仅仅限于戏剧方面的借鉴……面具并不仅仅是娱乐或表演的道具,甚至不仅仅是一种艺术品,它更应该被看成是一种特殊的宗教文化的产物,是神灵、权力、地位的象征,它为我们研究人类学、民俗学、宗教学、文化学、历史学等综合学科提供了广阔的领域。[14](P1)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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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沈福馨.人类宗教文化的综合载体———面具[M].世界面具艺术.北京:人民美术出版社,1994.

(上接第16页)

没有参与混泥土材料的买卖。根据陈白旺、李春群对本工程只包工不包料的合同性质,他们并不是A 公司还清供货商货款的受益者,不存在不当得利。原告A公司应该举证证明陈白旺、李春群与王明是项目的合伙人或者有其他应负连带责任的情形,在不能举证的情况下,建议法院驳回A公司要求陈白旺、李春群对纠纷货款承担连带责任的诉请。注释:

①被告王明、李春群、陈白旺均为化名。

②《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问题的解释》第二十六条第二款规定:“实际施工人以发包人为被告主张权利的,人民法院可以追加转包人或者违法分包人为本案当事人。发包人只在欠付工程价款范围内对实际施工人承担责任”。本条明确规定是实际施工人向发包人主张权利时适用,而本案是一个承担连带责任后的内部追偿问题,适用本条有失妥当。

③《民法通则》第八十七条:债权人或者债务人一方人数为二人以上的,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当事人的约定,享有连带权利的每个债权人,都有权要求债务人履行义务;负有连带义务的每个债务人,都负有清偿全部债务的义务,履行了义务的人,有权要求其他负有连带义务的人偿付他应当承担的份额。

④王明已经向法院书面承认此货款被其挪做他用,只是一时无法归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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