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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质[2014]192号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建质[2014]192号

住房城乡建设部关于对北京“12·29”等

五起坍塌事故的通报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自今年10月以来,江西、广东、宁夏、河南、北京等地连续发生5起坍塌事故,导致人员和财产的重大损失,造成极为恶劣的社会影响。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的批示要求,加大事故惩戒力度,杜绝类似事故发生,现对以下5起坍塌事故予以全国通报批评。

一、2014年10月20日,江西省吉安市新干县河西接待中心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6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江西武功山嵘源国际温泉度假村有限公司;施工单位,江西省新干县建筑工程公司,法定代表人李耀东,项目经理邓和平;监理单位,江西建科建设监理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周向民,项目总监赵协伟。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按规定办理招投标手续;二是施工单位超资质承揽工程、违法分包工程;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和审批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四是

施工单位未按规定对高支模进行验收;五是施工单位未按图施工,工程实体存在质量问题;六是监理单位未履行监理职责,项目总监长期不在岗,现场监理不到位。

二、2014年11月10日,广东省佛山市新怡智逸大厦工程,发生基坑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广东新怡内衣集团有限公司;勘察单位,广东中誉设计院有限公司;设计单位,广东启源建筑工程设计院有限公司;施工单位,佛山市南海区永顺建筑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徐智斌,项目经理罗海彬;监理单位,佛山市天信监理咨询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梁水发,项目总监李文远。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施工单位存在转包行为;三是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不规范;四是基础工程存在先施工后设计问题;五是第三方监测机构监测不到位;六是监理单位项目总监履职不到位。

三、2014年11月20日,宁夏回族自治区吴忠市盐池县供热公司南苑热源站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3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盐池县供热公司;施工单位,宁夏德昌建设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赵宏民,项目经理刘勤俭;监理单位,宁夏诚信工程建设监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田福才,项目总监闫金勇。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未取得施工许可证即开工建设;二是施工总包单位存在转包及违法分包行为;三是施工单位未按要求编制和审批模板支架专项施工方案,违反安全技术规程浇筑混凝土;四是监理单位现场监理不到位。

四、2014年12月19日,河南省信阳市光山县幸福花园工程,发生模板支撑体系坍塌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死亡。该工程建设单位,光山县城镇建设开发公司;施工单位,光山县城建建筑安装工程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刘方,项目经理吕自东;监理单位,光山县工程建设监理站,法定代表人梅宝贤,项目总监陈金亮。

主要违法违规行为:一是建设单位违法发包;二是施工单位存在出借资质证书行为;三是劳务分包及劳务用工不规范;四是施工人员违规搭设模板支架及浇筑混凝土,违规处置重大险情;五是钢管、扣件质量严重不合格;六是工程实体存在严重质量问题;七是监理单位未依法履行监理职责,对现场存在的违法违规行为未及时制止。

五、2014年12月29日,北京市海淀区清华附中体育馆工程,发生基础钢筋坍塌事故,造成10名施工人员死亡,4名施工人员受伤。该工程建设单位,清华大学;施工单位,北京建工一建工程建设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郭向东,项目

经理叶耀东;监理单位,北京华清技科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胡斌,项目总监郝维民。

该起事故主要违法违规行为和事故原因,目前正在调查中。

近期连续发生的5起坍塌事故,暴露出一些地区和单位建筑施工安全工作存在薄弱环节,给全国建筑工程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敲响了警钟。为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频发态势,我部决定采取以下四项措施:一是发生死亡5人及以上事故,我部将赴事故现场了解情况,并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事故情况。二是对发生较大及以上事故的责任企业,一年内不得承接新的工程项目。三是对事故频发、造成恶劣影响的地区,我部将责令当地主管部门依法在一定范围内开展停工检查,切实消除隐患后方可复工。四是我部将对每起较大及以上事故的查处工作进行挂牌督办,督办是否符合时限要求、是否合法合规、是否处罚到位。对事故的查处情况,将在中国建设报上公布。

各地要深刻汲取5起坍塌事故教训,引以为鉴,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的批示精神和《关于河南省光山县“12.19”模板支架坍塌事故的通报》(建质电[2014]32号)的各项要求,切实提高对质量安全工作重要性的认识,牢固树立安全生产“红线意识”,认真落实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质量安全责任,全面开展隐患排查治理,从严查处、曝光

各种违法违规行为,充分发挥事故警示教育作用,深入推进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住房城乡建设部

201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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