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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析基层环境保护执法现状和对策

浅析基层环境保护执法现状和对策
浅析基层环境保护执法现状和对策

浅析基层环境执法现状和对策摘要:基层环保部门是直接面向社会的基本单元,本文通过分析基层环境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并结合基层环境执法工作实际问题,提出了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基层环保;执法;对策措施

作者简介:董建军,大专学历,1996年参加工作,系白水县环境保护局监察员

随着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飞速发展和人民物质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环境问题日益突出,环境保护工作也愈加受到社会关注,环境保护已走过四十多年的光辉历程,我县环境执法队伍也不断壮大,环境行政执法水平显著提高。环境行政执法程序更加规范。但是,环境污染形势仍然十分严峻,环境问题仍然十分突出,为此,笔者根据在基层环境工作的实践经验,对基层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原因进行剖析,提出了对策建议,以推进基层环保行政执法工作的开展。

一、当前我国环境保护执法现状

在环境立法上,我国已经建立了以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四个层次的环保法律体系。其中法律包括环境基本法、环保单行法共9部,与环保相关的资源法、刑法等共计20多部;国务院、环保部门及地方共颁布环境保护法规达1000多部,在环境行政管理体制上形成了“环保部门统一监督管理,有关部门分工负责”的管理体制,经过多年的实践和经验积累,我国形成了以预防为

主,防治结合,污染者负担,强化环境管理的三大政策,以及环境影响评价,“三同时”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排污许可证与排污申报,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污染集中控制,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城市环境综合整治定量考核“八项制度”在机构建设方面,环境保护机构经历了从无到有,从临时到常设,从非正式到正式,从国务院的机构管理部门到国务院的直属机构的演变过程,其级别也在逐渐升高,2008年中央大部制改革,将国家环境保护总局又升格为国家环境保护部,表明了中央对环境保护工作的重视和信心。环境保护机构的设臵,环境保护的人员配备都得到了长足发展。

二、我县环境保护发展历程

我县环保部门经过30多年的艰辛发展,由原县建设局的下属环保办升格为县政府的组成部门,2003年顺利完成了环保部门市以下垂直管理,建立健全了内部管理体系,多年来,坚持强化管理,依法行政,重点污染源得到了有效治理,老污染源治理工作成效显著,区域环境质量明显好转,煤炭、电力、水泥等行业污染现象得到有效遏制,生态环境恶化的趋势得到基本控制,有力促进了我县经济可持续发展。全体环保系统干部职工积极发扬“环保精神”,以保护和改善全县环境质量为己任,严格执法,热情服务,环境保护工作为保障白水社会、经济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全县主要污染物排放量均控制在市总量控制指标内。关闭了一批能耗高、污染重的“十五小”、和“新五小”企业;白

水河流域水环境质量得到了明显改善,生态环境建设进展良好。全民参与环保的意识和企业法人的环保意识也有了明显提高,为实现我县环境保护工作跨越式发展奠定了良好基础。但是,环保保护工作特别是基层环保工作仍然存在许多问题。

三、基层环保执法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1、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现行的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很多,但在立法层面上仍然有许多空白,过于简单、抽象,存在权责不清等问题,许多环境法律、法规、规章之间,缺乏协调和配合,经常出现规定交叉重叠的现象。给环境执法造成了很大障碍。此外,配套立法进展缓慢,总量控制、限期治理、机动车尾气等方面法规迟迟难以出台;一些法律规定操作性不强,环保部门只有罚款权,无停业、关闭权。同时立法缺乏导致环境执法“一低二高三难”,即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执法成本高、执法举证难、追究法定代表人难和强制整改难。这势必影响到环境行政执法的规范性和严肃性。

2、地方保护主义使执法困难重重。笔者了解到,我国有相当一部分县生产力发展水平不高,经济增长缓慢,人民生活比较贫穷,一些地方党政领导为了显政绩、出成绩,快速促进经济发展,不顾国家产业政策,不考虑可持续发展,撇开环保部门上落后项目,建污染企业,干扰环境执法的落实,对环保执法工作不支持.甚至干预执法,一些政府设立“保护企业”阻碍环保部门执法和检查,有些政府在招商引资、企业合并重组中出台违法的

优惠政策,其根本原因是由于环境破坏效果的滞后性和干部任期的短期性,加之干部政绩考核指标体系中没有硬性的环保指标,导致干部为了出政绩不重视环保工作,造成基层环境违法现象时有发生。

3、各部门之间缺少配合。环境保护法确定的环保统一监督管理和部门分工负责体制,由于各部门职责分工不清.配合机制不畅,从形式上看各部门各司其职,互相协调,相互监督,但在实践中,各部门谁都有责,但谁都不负责,互相扯皮,没有约束机制,法律法规落不到实处。在多年运行中,环保部门统一不起来,其他部门负责不起来,各部门联合发文,检查落实时还是环保部门“孤军作战”,断水、断电、吊销执照等政策往往难以落实。特别是由于环保部门无查封、冻结、扣押、强制划拨等强制手段,只能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存在收费难处罚更难的问题。

4、环保执法队伍急需提高。基层环保执法队伍中相当一部分人不懂环保法律法规。对法律理解不够,对违法者的违法事实掌握不准;造成相关的法律、法规宣传不够、贯彻不力,掌握不精,对执法程序不懂,不能严格按执法程序办事。规范手段有限,制约措施不力,有些违法案件虽然受到了查处,但处罚却得不到落实,雷声大,雨点小;造成环境违法行为愈演愈烈。一些地方环保部门“等、靠、要”的思想严重,等专项行动,等媒体曝光,等领导批示,等群众举报,等上级推动,对新的污染束手无策,对老的污染无可奈何;同时,因县级环保部门大部分经费紧张,

环境监察标准化能力建设的投入上严重不足,没有固定办公场所,缺少交通工具,没有必备的技术设备,更谈不上监测设备、污水取样监测设备。有的县级环境监测站连最基本的设备和资质都没有。由于没有技术手段,对一些企业明知是违法行为因无法取证而不能及时处理;一些污染事故亦因为没有处理证据而无法处理,不能及时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

四、对策和建议

1、尽快修订现行环保法律法规。在明确职责的同时,要设臵相应法律责任。减少原则性规定,增强可操作性,使环保部门统一监管职能细化,并规定具体措施,增加环境保护部门强制执行权限,规定具体监督措施,赋予环境保护行政机关与公安、工商、税务等部门一样的行政强制权。对不适应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存需要的环保法律法规,要根据环境保护的新要求,适时修订和完善,使之更能适应新时期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更具有可操作性;各级基层环保部门应积极探索研究制定与本地方实际相符合的地方环境法规,进一步完善环境保护的有关技术标准,更好地做到执法过程中有法可依、有章可循,以提高环境执法效率。

2、建立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一是尽快完善环境行政执法程序。增强环境执法的可操作性;充实环境执法的各项规章制度,如执法工作程序,排污费征收工作程序,以及环境执法责任制度,环境执法考证办法、行政赔偿追究制度、行政执法监督检查制度等等。使执法行为规范化、程序化、制度化,减少执法的

随意性和人为性。建立执法机关严格执法、污染企业自觉守法、公众全面参与监督的“三元”执法监督体系。二是建立地方行政领导环境质量负责制。在具体操作上实行责任制目标管理,推行“一票”否决制,对完不成任务者,年终不得评先进,不能提干,对严重失职的降级撤职,促使党政领导贯彻落实环保法律法规和政策,减少行政干预和地方保护主义,解决地方保护主义的问题。三是强化环境执法稽查。把开展环境执法稽查作为工作重点和重要监督手段,采取明查暗访抓反面典型的形式,突出重大信访案件、重大环境违法案件的处理及排污费征收。建立本地区重大环境违法案件挂牌督办和环境信访被动单位进行重点管理和诫勉谈话等制度。通过上述措施,建立起环境执法监督长效机制。

3、加大环保机构能力建设。一是加大对环境执法的人员投入、设备投入和技术投入。改善环境执法手段和条件,增加环境执法机构的执法资源。加大对基层环保部门的预算投入,更新和完善环境执法和宣教设备,配备必要的交通工具和先进的环境监测、分析、检验仪器设备,确保基层拥有先进的设备和仪器,提高污染源现场快速监测取证的能力,推进执法手段的科学化、现代化,提高执法队伍的快速反应能力,保证执法的准确性、时效性和科学性。为环境执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依据。二是强化环保执法人员的法律知识的培训。环境保护涉及各行各业,其政策性、专业性都比较强,要进一步加强执法队伍的政治学习和业务学习,不断提高其政策水平和业务水平,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对

执法人员的环境业务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全方位、多层次的培训,逐步提高他们的理论水平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大力提高行政执法队伍的整体素质。增加他们的责任意识、服务意识和廉洁意识。推进执法队伍的规范化管理,做到文明执法和规范执法,树立良好的环境执法形象。

4、加大环境保护宣传力度。环境的好坏与人的生存息息相关,我们每个人每时每刻都要呼吸空气。如果其被污染,人的健康就会受损害。所以,防止空气污染,保护好我们生存的环境。人人有责,所以,要提高当前基层环境执法的质量,必须努力提高广大人民群众的环境法律意识,推动其积极参与环境执法。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宣传手段,广泛宣传环保法律法规,让人们懂得在环保方面什么可为、什么不可为,以及怎样运用环保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环境权益。通过宣传一批先进典型和曝光一批违法行为,积极引导公众参与、监督环保工作,为环保工作营造良好的氛围。激发广大群众的环境危机感和时代责任感,为环境执法的顺利进行打下良好的群众基础。特别是提高地方领导的环境法制意识,地方领导的环境法制意识强了,在决策中,就会把环境问题纳入到经济发展规划之中,坚持可持续发展,从而减少了地方保护主义和不正当的行政干预,有利于提高环境行政执法效果。

结束语

保护环境使命光荣而神圣,环境保护工作任重而道远,让

我们趁着“两会”胜利召开的东风,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以治污降霾保卫蓝天为抓手,以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为重点,进一步发挥和健全“党委领导、政府负责、人大监督、环保统一监管,有关部门分工协作,污染者治理,群众参与”的环境保护工作机制。最广泛的调动全民积极参与环保活动,大力推进环境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大力促进环境执法工作,为环境保护事业的美好明天而努力奋斗!

二〇一四年三月十四日

环境保护法执法检查报告

环境保护任重而道远 根据人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8月上旬至10月中旬,常委会成立了环保执法检查组,对全旗环境保护法的贯彻实施情况进行了检查。这次执法检查依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重点检查了污染减排工作情况;近年来环境违法案件查处情况;环保执法队伍建设情况以及群众反映的突出环境问题解决情况。通过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议、实地察看,比较全面地了解了我旗当前的环境状况和环保法律法规的贯彻实施情况。现将这次环保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汇报如下,请予审议。 一、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基本评价 旗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能坚持环境保护基本国策和可持续发展战略,深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在完善环境保护机制、加强环境法制宣传、深化环境污染防治、强化环境执法监管等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特别是近几年来,结合工业园区的建设,我旗的环保事业有了进一步的发展,在社会经济快速发展,新型工业化、城镇化进程加快推进的情况下,全旗环境质量仍保持稳定,十一五期间主要污染物二氧化硫(SO2)排放量控制在1.44万吨内,化学需氧量(COD)排放量控制在2500吨内,超额完成了市核定指标。 主要做法: 1、旗政府对环保工作高度重视,环保目标责任制得以进一步落实。每年与相关企业签订《环保目标责任书》,定期考核,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强了环保目标考核管理,强化了环境保护责任。

2、环境保护法律法规宣传不断深入,公众环境保护意识明显增强。每年印发宣传资料6000余份,社区、学区环保手册3000余份,并于六五环境日及中高考期间悬挂横幅30条等,年投资达5余万元。在宣传对象、内容、形式上,均有所拓展,取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 3、强化建设项目环境管理,环评和“三同时”制度得到了进一步的落实。截止目前,预审建设项目58个,审批环境影响评价63个,完成“三同时”验收项目7个,共否决突破环境容量、不符合环保和产业政策要求的新建项目20多个,并且完成了乌审召、图克、苏里格经济开发区、呼吉尔图矿区、蒙大新能源化工基地规划环评工作。环保、国土、发改、建设、农业、卫生、水利等各有关部门基本做到了依法履职,加强监管。 4、强力推进环境治理,综合治理取得阶段性成果。一是加大对重点企业的监管力度;二是着力引导企业的环保观念;三是在保证经济发展的同时,控制源头,严格把关;四是限期治理企业后督查,强力推进了环境保护与污染治理项目的实施。 5、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采取明察暗访、联合执法、夜间检查等方式,开展了限期治理及挂牌 督办企业、集中整治威胁饮用水安全污染隐患、城镇污水处理、生活垃圾填埋、医疗固废专项检查等,共计出动执法人员1500人次,检查企业350余厂次,车辆400余台次。共查处违法案件103件,立案处罚1件,处罚金额2万元,结案率100%。 。 三、对进一步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的建议

行政执法考试(环保知识)

一、《水污染防治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二次会议于2008年2月28日修订通过,现将修订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公布,自2008年6月1日起施行。 第五条国家实行水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制度,将水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作为对地方人民政府及其负责人考核评价的内容。 第九条排放水污染物,不得超过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和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 第三章水污染防治的监督管理 第十七条新建、改建、扩建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和其他水上设施,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建设单位在江河、湖泊新建、改建、扩建排污口的,应当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或者流域管理机构同意;涉及通航、渔业水域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在审批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时,应当征求交通、渔业主管部门的意见。 建设项目的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水污染防治设施应当经过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验收,验收不合格的,该建设项目不得投入生产或者使用。 第十八条国家对重点水污染物排放实施总量控制制度。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削减和控制本行政区域的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并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市、县人民政府。市、县人民政府根据本行政区域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将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分解落实到排污单位。具体办法和实施步骤由国务院规定。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行政区域水环境质量状况和水污染防治工作的需要,确定本行政区域实施总量削减和控制的重点水污染物。 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应当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第十九条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予以公布。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未按照要求完成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市、县予以公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对违反本法规定、严重污染水环境的企业予以公布。 第二十一条直接或者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申报登记拥有的水污染物排放设施、处理设施和在正常作业条件下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并提供防治水污染方面的有关技术资料。 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有重大改变的,应当及时申报登记;其水污染物处理设施应当保持正常使用;拆除或者闲置水污染物处理设施的,应当事先报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批准。 第二十二条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规定设置排污口;在江河、湖泊设置排污口的,还应当遵守国务院水行政主管部门的规定。 禁止私设暗管或者采取其他规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 第二十三条重点排污单位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的监控设备联网,并保证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排放工业废水的企业,应当对其所排放的工业废水进行监测,并保存原始监测记录。具体办法由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规定。 应当安装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的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根据本行政区域的环境容量、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以及排污单位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浓度等因素,商同级有关部门确定。 第二十四条直接向水体排放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工商户,应当按照排放水污染物的种类、数量和排污费征收标准缴纳排污费。 排污费应当用于污染的防治,不得挪作他用。 第二十五条国家建立水环境质量监测和水污染物排放监测制度。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负责制定水环境监测规范,统一发布国家水环境状况信息,会同国务院水行政等部门组织监测网络。 第四十一条国家对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落后工艺和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采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工艺名录和限期禁止生产、销售、进口、使用的严重污染水环境的设备名录。 生产者、销售者、进口者或者使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生产、销售、进口或者使用列入前款规定的设备名录中的设备。工艺的采用者应当在规定的期限内停止采用列入前款规定的工艺名录中的工艺。 依照本条第二款、第三款规定被淘汰的设备,不得转让给他人使用。 第四十五条向城镇污水集中处理设施排放水污染物,应当符合国家或者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我国环境保护的现状以及对策分析 崔存新贾西城焦红云(济南市平阴县环保局2504000) [摘要]环境保护是一个国家乃至世界的大事,如何有效保护环境一直是政府和学术界关注的焦点问题之一。造成环境问题的原因是多样的,诸如经济因素、技术因素、政治因素等。本文从环境保护的现状情况以及对策等方面分析了我国目前环境保护的情况,因此,需要足够重视环境保护,应该建立相应的法律程序加以完善。 [关键词]环境保护现状对策 前言: 随着改革开放的深入发展与经济的快速增长,中国环境资源问题达到触目惊心的程度。为适应全球可持续发展的趋势和中国的可持续发展目标,我国已建立专门负责环境保护的政府机构,尤其在近年来出台了一系列有关环境保护的政策、法规和措施,加大环保政策的实施力度,取得了一定的成效。环境保护,正逐渐从政府专职转变为全民的共同事业。 一、我国目前的环境状况分析 我国的环境状况可以概括为:局部有所改善,总体仍在恶化。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日益成为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要制约因素,我国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多项进展,但形势仍然非常严峻。主要分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大气污染十分严重 我国大气污染属于煤烟型污染,以尘和酸雨(二氧化硫)污染危害最大,并呈发展趋势。酸雨污染。由于我国迄今尚未对燃煤产生的二氧化硫采取有效措施,而煤炭消耗量不断增加,造成区域性大面积酸雨污染严重。广东、广西、四川盆地和贵州大部分地区形成了我国西南、华南酸雨区,已成为与欧洲、北美并列的世界三大酸雨区之一。 (二)水环境污染日益突出 我国的水环境污染以有机物污染为主,重金属等有害物质的污染在“七五”期间曾得到较好控制,但近几年又有所恶化。我国湖泊普遍遭到污染,尤其是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问题十分突出。例如:滇池是昆明最大的饮用水源,供水量占全市供水量的54%,由于昆明市及滇池周围地区大量工业污水和生活污水的排入,致使滇池重金属污染和富营养化十分严重,作为饮用水源已有多项指标不合格,藻类丛生,夏秋季84%的水面被藻类覆盖。 (三)植被破坏更加严峻 森林是生态系统的重要支柱。一个良性生态系统要求森林覆盖率不低于30%。尽管建国后我国开展了大规模植树造林活动,但森林破坏更为严重,特别是用材林中可供采伐的成熟林和过熟林蓄积量已大幅度减少。几十年来,由于过度放牧和管理不善,造成了13 亿亩草原严重退化、沙化、碱化,加剧了草地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 二、我国环境保护政策分析 目前我国现阶段的环境政策的成效不断地被新产生的环境压力抵消,仅仅维持了环境状况不致急剧恶化。 (一)建立适当的环境法律体系 同西方发达国家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相比,我国现有的环境保护法律体系还是不完整的,法律规定也过于原则,缺乏可操作性。因此,从今后立法方向来看,我们应当做好以下几点工作:1、在环境立法中确立各项基本法律原则,包括可持续发展原则,预防污染原则,

中国环保产业的现状前景与对策

******海量免费资料尽在此 数据库浏览中国商业报告库中国资讯行提供 正文显示:在线词典 【行业分类】环境保护 【地区分类】中国 【时间分类】19991207 【文献出处】经济研究参考 【标题】中国环保产业的现状.前景与对策('99文献)(7766字) 【副标题】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社会发展研究部岳颂东 【正文】 环境保护产业是以防治城乡环境污染和改善生态环境、保护自然资源为目的而进行的技术开发、产品生产、商品流通、资源利用、信息服务、工程承包等活动的总称。环保产业在我国是一个新兴产业,至今发展仅仅20年,分析我国环保产业的发展现状,展望环保产业发展的前景,克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制约因素,完善环保产业振兴的政策体系,将使我国环保产业推向一个新的阶段。 一、环保产业发展的现状与特征 根据国家环保总局1998年1月--6月为期半年的调查统计,到1997年底全国(除西藏、宁夏、海南以及台、港、澳地区,以下同)从事环保产业的企事业单位9090个(企业单位7617个,事业单位1473个),其中专业单位5995个,占单位总数的66%,兼业单位3095个,占单位总数的34%。职工总数169.9万人,其中企业单位148.5万人,占职工总数的87.4%,事业单位21.4万人,占12.6%。环保产业拥有固定资产720.1亿元,其中企业单位620.9亿元,占86.2%,事业单位99.2亿元,占13.8%。环保产业年产值521.7亿元,当年实现销售收入459.2亿元,占总产值的88%,当年实现利润58.1亿元,占销售收入的12.6%。调查显示,从1989年到1997年8年间,我国环保产业得到了快速发展,并逐步形成了一个独立的综合性的新兴产业,具备了初步的产业规模,对我国的环保事业发挥了重要作用。 环保产业纵向与自身相比,发展是不慢的;但是横向与其他产业相比,其发展则呈现如下几个特征: 1.产业的总量规模依然不大,发展潜力十分看好。 1997年环保产业年总产值为521.7亿元,仅占国民生产总值的0.7%,这对于环境污染生态失衡十分严重的我国来说,确实不是很大。另外,在全国7617家企业中,固定资产小于1500万元的小型企业占90%左右,大中型企业占10%左右,即便在总量规模不大

环保政策调研报告

环保政策调研报告 为了深入了解国家环境现状及家乡污染情况,以及各种关于环境问题的法规政策。我积极查阅各种资料,并通过实地考察,得到以下信息。 一、我国目前环境污染现状 1、水体污染现状:在今后相当长的时间中,水污染依旧存在, 局部水污染甚至还有可能加重。水污染已成为我国经济可持 续发展的一大制约因素,严重威胁着我国经济的发展。其具 体表现为地表水体污染严重、地下水体严重污染、降水酸化 正成为新的污染源 2、大气污染现状:就大气污染而言,我国的总体情况并不乐观, 其趋势是农村好于城市,小城市好于大城市,轻工业城市好 于重工业城市。其污染类型有煤烟型、汽车尾气型、煤烟+ 汽车尾气型和复合型。 3、噪声污染现状:我国目前的噪声污染主要有交通噪声、建筑 施工及工业噪声、社会生活噪声和家庭噪声这几种类型。全 国城市功能区声环境昼间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92.0 %,夜间 监测总点次达标率为74.0 %。昼间区域声环境质量的等效声 级平均值为53.9 dB(A)。昼间道路交通噪声等效声级平均值 为67.1 dB(A)。直辖市和省会城市的功能区监测点次达标率、 区域及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平均值均劣于全国平均水平。4、固体废弃物现状:我国每年产生固体废物可利用而没有被利

用的资源价值250多亿元。发达国家再生资源综合利用率达 到了50%—80%,而我国只有30%并且固体废物无害化处置 与发达国家相比相差甚远。 5、土壤污染现状:我国目前耕地面积逐年减少,水土流失严重, 土地沙化及荒漠化情况逐渐好转。 简而言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的需求以及科技的发展,环境污染问题越发严峻。 二、国家环境污染防治对策及管理措施 随着我国国民经济实力的提高和公民环境意识的加强,制止 和减少环境污染,加强生态环境建设的要求越来越迫切。我 国在20世纪90年代开展了全国范围内的生态环境治理和重 建,如1998年实施长江流域上游天然林的禁伐与保护工程、 1999年发布了全国生态环境建设规划。同时又出台了一系列 的法律法规,如《水污染防治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 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税法实施条例》等。这些都体现了国家 对于环境治理这方面的重视。 1、持续开展大气、水、土壤污染防治行动 2、着力推进绿色发展。。完善主体功能区规划体系及配套政策, 建立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监测预警长效机制,实施重点生态功 能区产业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3、强化环境督察执法,实现第一轮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全覆盖。 持续开展环境保护法实施年活动,妥善应对环境风险。严格

环保调查报告_8.doc

环保调查报告

有关环保调查报告汇总10篇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报告不再是罕见的东西,报告中涉及到专业性术语要解释清楚。为了让您不再为写报告头疼,以下是收集整理的环保调查报告10篇,。环保调查报告篇1 一、“限塑令”的目的 塑料袋回收价值较低,在使用过程中除了散落在城市街道、旅游区、水体中、公路和铁路两侧造成“视觉污染”污染外,它还存在着潜在的危害。塑料结构稳定,不易被天然微生物菌降解,在自然环境中长期不分离。国家自20xx年6月1日起实行“限塑令”,是在潜移默化中改变市民的消费观念和消费习惯,最终达到减少连卷塑料袋等各种塑料袋使用的目的,以遏制其对环境的危害。 二、“限塑令”的意义 塑料袋实实在在地危害着环境,被丢弃的塑料袋不仅有碍观瞻,还会导致野生动物和家畜的死亡,以及堵塞城市下水管道等。对超薄塑料袋实施禁令、鼓励使用塑料袋替代产品和鼓励回收利用等措施将可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出售塑料袋所得可用于支持市政回收项目,还可用于降低环保产业劳动力成本,包括废品回收业和使用天然纤维制造塑料袋替代产品的行业都将受益。 三、环保袋的好处 使用环保袋有很多好处有很多,使用环保袋,即减少塑料袋的使用可以大大减少白色污 染;而且环保袋的使用寿命比塑料袋长,最重要的是环保袋可以循环使用。相比塑料袋使用寿命短而且不易被降解,环保袋好处多多。 四、购买塑料袋的原因 超市有偿提供的塑料袋价格在0.1~0.3元之间,环保袋的价格则 在3~5元之间。一次购物,人们所需用塑料袋的个数在2~5个之间,用环保袋一般是一个就够了,少数买的多的顾客,需要2~3个。由于“限塑令”实施不久,人们购物还未养成自带的习惯,如果去购物时没有自带环保袋或塑料袋,使用塑料袋的价格在1元左右,而再购买一个环保袋需要花3~5元。这是少数人依旧使用塑料袋的主要原因,因为忘了带而买环保袋,反而提高了购物成本。而且环保袋不方便对购买的商品进行分类,往往是把所有商品都混杂的放在一起,如果购买的商品较多,很容易造成一些商品的变形。

浅谈环境保护执法问题及对策

浅谈环境保护执法问题及对策 摘要:严格环境执法是保护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的重要因素。我国环境执法与环境保护实际要求之间存在较大差距。剖析我国环境执法存在的问题及其成因,将有助于找出解决问题的具体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环保执法;对策 科学发展观、绿色GDP 已成为时代发展的主流,但是随着我国经济的飞速发展,工业化与城镇化进程的日益加快,部分地区污染形势十分严峻,环保执法环境不容乐观,执法过程中又遇到了来自各方面的障碍和阻力,执法地位低,起不到制止不法排污企业违法排污的作用,面临着巨大的压力。因此,坚持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地位,有效地发挥环保管理职能,营造生态文明与社会经济和谐发展氛围,对于我国经济和环境的持续健康发展,将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环境保护执法过程中主要存在的问题 1.1 环保法律法规不够完善,缺乏可操作性 环保部分法律法规过于原则,缺乏具体的可操作性,可选择性过多,不便于执行;对主管机关或执行机关的具体职责、权限规定不明确,法定裁量权幅度过大,对义务性条款没有相应的处理措施和法律责任的承担主体、追究主体。在环境执法中,环境行政执法权力和行政责任制尚未有效结合,环境执法职责、岗位、程序等还没有法规条例界定。 1.2 执法能力明显不足 环保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执法水平偏低。在招人问题上,由于各种客观原因,使许多不懂业务、文化程度不高的人进入了环境执法队伍。这些人员由于不熟悉环境法律规定且缺乏必要的行政执法素养和能力,执法过程中,执法不当或怠于执法的现象时有发生,以情代法、以权代法等现象严重。 1.3 地方行政干预造成环保执法的被动 由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隶属当地政府,其人事、经费、物资均由地方政府负责,因而不可避免地受到地方政府的干预,造成地方政府侧重于经济指标,经济的快速发展成为一些地方领导干部竞相追逐的首要目标。相当一部分企业主环保意识淡薄,只追求眼前最大利益而不管污染不污染。因此,在对与经济活动密切相关的环保工作进行监督管理过程中,既面临处理经济与环境利益相冲突的难题,又面临着协调企业和领导者关系的问题,致使一些污染严重的不该上的项目上了,该关停的没有得到关停,该处罚的难以处罚,造成环保工作的被动。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其对策思考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其对策思考 2008-11-24 02:13:48 来源: 作者: 【大中小】浏览:779次评论:0条 我县生态环境保护现状及其对策思考 □林跃 生态环境现状 我县是重庆市幅员面积最广的区(县),幅员面积达5173平方公里。境内生态环境资源十分丰富,是全国200个生态大县之一,在全市的十个生态大县中位列第二位。但是随着经济的发展,我县生态环境状况不容乐观。一是立体气候明显,灾害天气频繁;二是水土流失严重,流失水土面积近3000平方公里,占总土地面积的59%;三是植被损害、退化现象较为严重,面积达58000亩左右;四是生物多样性受到冲击,少数属国家保护的珍稀濒危物种的生存环境受到不同程度的破坏;五是部分水生态环境有恶化的趋势;六是矿山生态环境破坏较为严重,破坏总面积达56公顷;七是农村生态环境与新农村建设的要求差距较大。 原因分析 造成我县生态环境现状的主要原因有四个方面:一是历史遗留问题。酉阳历史上曾有“松国”之称,后来由于大炼钢铁、乱砍滥伐、毁林垦荒以及掠夺式的经营造成森林资源剧减,从而加剧了生态环境的恶化。二是生态环境保护的体制和机制不够健全和完善。生态环境保护没有形成真正的环保部门统一监管,各部门共同负责的局面,乡镇、村社没有稳定的环境保护机构和专业人员,环境保护的综合决策机制还没有真正建立起来,重大经济战略决策中环保部门的有效参与还没有真正落实。三是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较少。由于我县属国家级贫困县,县级财力十分有限,难以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方面投入更多的资金。上级有关部门的投入也因总量较少,难以满足其生态保护和建设的需要。四是群众的生态环境保护意识不高。对群众的环境保护宣传还没有深入到每一个乡村,生态环境违法行为没有得到应有的惩罚,致使很多群众的环境保护观念不强,环境保护知识缺乏,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不同程度地发生在普通群众的日常行为之中。 对策思考 我县地处三峡库区的源头,分别与湖北、湖南、贵州等接壤,境内的乌江、沅江两大水系都注入长江,因此,搞好生态环境保护对保护三峡库区的水环境有着十分重大的意义。建议从以下方面来保护和改善酉阳的生态环境:一是建立健全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各种机制和体制。要通过上级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各项考核,督促相关环保工作机制和体制的建立和完善,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综合决策机制、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制等等。二是加大对酉阳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投入。一方面是通过考核强化县级财政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的投入,另一方面是上级部门要通过退耕还林等形式加大对我县生态建设的投入,同时由于我县是三峡库区的源头,应将其纳入三峡库区范畴,便于在生态建设、生态补偿等方面争取更多的资金。三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区域合作。我县不但地域面积广,水系十分发达,而且与市内外多个区县接壤。因此与其它省市和区县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将相互影响,所以必须加强区域合作和沟通,要在信息资源、区域资源开发规划、预警机制的建立、风险防范机制的建立等各方面开展合作,以共同促进区域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四是要整合部门管理生态的机制和力量。对生态环境的保护和建设,应该依法确立环保部门的统一监督管理职能,防止因多头管理而出现无人管理的局面。如各种生态保护区的建立和日常监管,既有农业部门,也有水利部门和国土部门,这极不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开展。五是加强对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违法行为的打击、处罚力度。一方面要加强环保执法队伍的建设,针对我县地大面广,现有人员难以监管的实际,可设片区环境监察队伍,并应将生态环境的监察纳入其职责范畴。另一方面可实施管罚分离的原则,在环保局还没有直管前将环境监察队伍收归上级环保部门管理,便于其更好地开展环保执法。六是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的法

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规避

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规避 [摘要]随着国家对环保重视的提高,环保权力的增大,社会法制的发展和群众环保意识的增强,特别是”两高”最新司法解释实施后,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面临的执法风险越来越大。本文从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风险的表现和成因探讨规避风险的对策。 [关键词]基层环保执法风险规避 1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表现 基层环保人员直接面对群众和企业,执法风险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违纪”风险。因执法程序不规范或者是执法方式方法不当,如在证据保全和强制执行环节,工作作风简单、粗暴,被当事人投诉,使自己陷入被动境地,受到相关部门的纪律处分;二是“渎职”风险。因工作责任心不强,环保政策执行不力,措施不到位,应执行未执行,被相关部门追究渎职责任;三是“腐败”风险,廉洁意识淡薄,利用手中的权力谋取不正当个人利益,甚至走向犯罪。 其中“腐败”风险是最大的风险,是其他一切风险之源。从企业环评审批落户开始,到中间排污管理、固废管理、环境监察、排污监测、排污费用的收取,环保执法和企业相伴相生,贯穿企业发展的整个过程,已完全可能成为企业生存发展的决定性因素,过大的权力,如不能受到很好的约束,极易形成权钱交易。 2基层环保执法风险的成因 (1)政治素质不高。思想有时松懈,没有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理念。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认为工作辛苦,生活清苦,得不偿失;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认为政治上没奔头,于是放松警惕,行动上降低标准,工作降低要求;部分基层环保执法人员甚至受庸俗人情关系的影响,执人情法,放弃党性原则。 (2)业务素质不强。处理事务的能力较差,执法思路不清晰,工作方式简单粗暴,造成执法漏洞和过错。业务学习积极性不高,加之环保行政规范性文件太多并不断修订更新,执法人员知识更新不及时,导致业务不精通、不熟练,未能及时跟进到位。 (3)自我保护意识不足。对风险认识上的片面性和不到位,其实是最大的风险所在。客观地讲,目前基层环保执法人员都有一定的风险意识,知道徇私舞弊、贪污受贿是违法行为。但是对于一些行政不作为、执法不当或工作不到位引发的风险认识不足。一些基层环保执法人员日常工作勤勤恳恳、任劳任怨,但由于不履行或者不能正确履行职责,虽然主观恶性不大,但仍要被追究刑事责任,这种教训是深刻的。 (4)内部制约机制有待完善。部分岗位权力过于集中,法律法规赋予了环

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

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浅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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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中存在的若干问题浅析 王越 (包头市石拐区环境保护局,包头014070) 摘要: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是进行环境管理,改善环境质量的重要手段。经过多年的努力,我国的环境保护法的立法工作取得了巨大进步,但目前由于法制,地方首长政绩考核,环境保护机构建设等诸多弊端,造成了行政干预执法和有法不依、有法难依、执法不严、违法不究、以言代法等现象时有发生。本文通过对基层环境保护政执法中存在问题的分析,并对规范和推进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提出了对策。 关键词:环境保护执法弊端对策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一、引言 环境保护做为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受到了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提出了“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环境效益”三统一的指导方针,建立了以“谁污染谁治理”等为主要内容的环境政策体系。自《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试行)》颁布以来,陆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国家级大法,形成了一系列行之有效的环境管理制度,使我国的环境法律体系日益健全。各级环境保护部门在贯彻执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规,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维护生态环境安全方面作出了不懈的努力。但环境执法总的形式并不乐观,环境执法效果不尽人意,有法不依、执法不严、违反不究的现象仍时有发生,环境执法难的现象普遍存在。 二、基层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之弊端 (一)环境立法弊端 环境保护法律、法规仍不够健全、完善,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首先,环境立法还存在着某些立法空白,如光污染问题。 其次,法律规定不具体,可操作性差。在关停企业时,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可吊销企业营业执照,技术监督部门可查封、扣压其生产设备及产品,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却无从下手,即无查封设备、产品权、又无断水、断电权,造成许多执法行为无法落实。 第三,环境保护部门强制手段少。限期治理,关停企业均由地方人民政府决定,环境违法行为强制执行权由法院行使,再加上诉讼时效期间环保部门无权制止违法行为的继续,造成具体环境执法行为执行难,许多环境违法行为不能及时得到纠正和制止。 第四,法律对环境违法行为禁则多、罚则少,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违法行为有罚款决定,却无罚款数额的规定;罚款数额太低,与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对环境所造成的危害,所获利益不成正比。即企业守法成本高,违法成本低。 (二)现行领导政绩考核的弊端 历史唯物主义认为,历史的发展是分阶段进行,不同历史时期有着不同的任务,准确认识我们所处时代的主要矛盾,是确立我们政治

浅谈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与保护措施

浅谈我国生态环境的现状与保护措施摘要:生态环境是人类生存和发展的基本条件,关系到社会和经济的持续发展。保护生态环境是一项惠及子孙的伟大工程,搞好生态环境保护是社会经济健康持续发展的必要条件。为此,我们应全面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完善相关法律法规,落实环境保护的基本国策。 关键词:生态环境问题措施 一、我国生态环境基本状况 1、成绩:改革开放以来,党和政府越来越重视生态环境的保护,并采取一系列措施进行保护和改善,使一些地区的生态环境明显好转。主要表现在:植树造林,防治沙漠化,水土保持,国土整治,草原建设,及天然林资源的保护等,并逐步完善了环境保护的法制建设,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2、问题:虽然环境保护取得了一定成绩,但全国生态环境状况仍然面临严峻形势,问题依旧大于成绩。目前我国环境总体在恶化,治理能力远远赶不上破坏速度,生态环境破坏的程度在加剧,危害在加重,生态赤字逐渐扩大。突出表现在: (1)、大江大河的源头地区生态恶化加剧,沿江湖泊、湿地等日益萎缩,水源涵养、调蓄洪峰等功能衰退严重,旱涝灾害频繁发生。特别是北方地区的江河断流、湖泊萎缩、地下水位下降严重,加剧了植被退化、土地沙化。(2)、水土流失严重。建国初期,我国水土流失面积为116万平方公里,现在,全国水土流失面积已经达到356万平方公里,形势十分严重。特别严重的地区主要有,黄土高原地区、南方低山丘陵地区以及长江中上游和横断山脉地区。

(3)、土地沙漠化严重。我国北方的沙漠、戈壁以及沙漠化地区已超过149万平方公里,占国土面积15.5%,目前有5900多万亩农田、7400万亩草场、2000多公里铁路以及许多城镇和乡村受到沙漠化威胁,是世界上受沙漠化之害最深的国家之一。 (4)、森林资源锐减。近年来,我国森林面积大幅减少,森里采伐量远远超过森里生长量,滥砍乱伐、毁林开荒现象十分严重,森林赤字明显,当代人已经过早地消耗了后代人应享用的森林资源。 (5)、地下水位下降。由于对地下水的过分开采,导致华北地下水位每年平均下降12厘米。 (6)、大气污染严重。现代社会里,随着汽车尾气、工厂废气的大量排放,空气中有害物质以及颗粒粉尘不断增加,严重威胁着人们的健康。今年来,酸雨不断蔓延,不仅影响着大陆,而且也影响着临近地区。 (7)、水资源污染及短缺。我国属水资源严重短缺的国家,虽然总体达2.8万亿立方米,但人均占有量只有2200立方米,仅为世界平均水平的1/4,部分河流开发利用过度,已超过国际警戒线;另外,水污染现象也愈演愈烈,生活用水、工业用水等不断被排入江河中,使水体污染不断加重。 (8)、人口压力。目前,我国人口已逾13亿,是世界上第一人口大国,这是我国现代化进程的最大障碍,也是我国生态环境面临的最大压力。人口众多,迫于压力,人们不得不毁林开荒、围湖造田、乱砍滥伐等,人口问题是我国面临的最大压力。 二、生态环境恶化原因 1、原生环境问题(第一环境问题),这是由自然环境的自身变化引起的,

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分析 发表时间:2018-11-15T17:38:14.867Z 来源:《防护工程》2018年第20期作者:胥龙潜 [导读] 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执法部门,基层环境监测的有效性是环境执法成果的主要体现,环境监督和执法能力对控制生态破坏和消除环境污染具有无可比拟的积极作用。 西充县环境保护局四川南充 637200 摘要:作为环境保护的主要执法部门,基层环境监测的有效性是环境执法成果的主要体现,环境监督和执法能力对控制生态破坏和消除环境污染具有无可比拟的积极作用。为此,必须加强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确保环保部门合理公平执法。这是解决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难点和难点的关键。文章对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重点和难点进行了研究分析,以供参考。 关键词:新时期;基层环保;执法工作 1前言 进入21世纪以来,在社会经济稳健发展的大背景下,基层环境监察工作已取得一定进步及发展,社会对于基层环境监察工作提出全新的要求及标准。环境监察执法力度是影响环境保护工作质量的核心要素,要求环境监察部门遵循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及秉公执法、严格执法的工作原则,不得徇私情违法纪力求公平公正公开,为基层环境监察工作顺利开展奠定夯实基础,达到保护生态环境及维护周边居民生命健康的目标。由此可见,分析基层环境监察执法现状针对性提出相应的解决措施能有效落实基层环境监察执法行为。 2环境执法面临的新机遇 2.1环境执法手段更为丰富多样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赋予了环境执法更多的措施选择,包括针对企业的督查、巡查,针对地方政府的环保督察、专项督察,以及限批、约谈、挂牌督办等,还明确了环境执法部门具有“现场调查权”,解决了长期困扰环境监察部门的“身份”问题。与最高法、最高检和公安部密切配合,运用刑事民事等多种司法举措,如提起民事公益诉讼、打击环境污染犯罪、行政拘留等,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刚性约束。 2.2环境执法的力度进一步加大 新修订的《环境保护法》给予违法企业的处罚设置了“按日计罚”,以及“查封、扣押”企业的非法排污设备,“限制生产、停产整治”,以及要求企业“强制信息公开”等等,这些制度设计增强了环境执法的力度和效果,使环境执法的威慑性更大。据有关部门统计,新环保法自2015年1月实施以来执法案件逐年增加,2017年全国查处了环保违法案件23.3万件,比2014年增加了180%,罚款115.8亿元,比2014年增加了265%。 2.3环境执法的方式不断创新 环境执法除了传统意义上的现场监测、数据采集外,还广泛地运用到了现代信息技术,使执法的方式更加灵活。如遥感、在线监测、大数据分析等,都有力的支撑了执法活动的灵活开展。 2.4环境执法的公众参与度进一步提升 公众参与环境执法的渠道和手段丰富多样,如电话、微信、邮箱等渠道都可以直接进行举报。从受理举报的结果来看,仅2017年就收到各类举报17万件,较2014年增长了3.5倍,公众参与的积极性大幅提高。 3制约基层环保执法工作的难点 3.1重发展经济轻环境保护的观念 现阶段,很多地区还是过于重视经济的发展,从而忽略了环境的保护,这种现象在西部某些不发达的地区发生的十分普遍。一些地方为了经济的发展,在选择招商引资的项目当中就很难做到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的兼顾,为了让当地获得更多的经济利益,其很难正确的处理好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的关系。如此,就会允许一些具有很大污染性的项目在当地建设,从而产生新的污染。要想解决这种情况,必须从观念上彻底改变,决不能再将GDP作为地方政府政绩考核和干部选拔的主要依据。要想在推动当地经济发展的同时兼顾环境保护,就必须提倡综合指标。在综合指标考核体系下,政府发展经济与保护环境统筹兼顾,才能实现生态环境与经济社会的谐调发展。 3.2行政干预问题 目前,地方环保部门还没有实现垂直管理,仍受当地政府领导,其财权以及人事任免权都掌握在地方政府的手中,这就导致基层环保部门在执法工作中会受到政府很大的影响。部分地方政府一味追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对于一些存在有高污染、高能耗的项目也进行招商引资,当地政府更看重的是项目是否具备大投资,而非首先考虑环境污染与保护问题,甚至有些项目还提出了特殊的要求。这种现象完既违背了国家的“环境影响评价”准入制度,又违背了经济发展不能以牺牲环境为代价的新时期环保要求。不仅如此,在面对环保难点的时候,当地政府大多都是要求环保部门进行解决,正是因为这些因素,给项目的执法监管工作造成了巨大的阻碍,环境管理制度中规定建设项目环保设施建设要与建设项目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运行的环境保护“三同时”也成了一句空话,从而导致基层环保部门两处不讨好。 3.3基层环保人员执法能力建设存在的问题 现阶段,基层环保执法人员也存在不少的问题,重监管、轻服务的思想观念依然存在;环保知识和业务能力掌握不够深入,不能适应现阶段新形势下环保工作的需求。一些环保执法人员业务素质不高,缺乏专业认识,导致其在现场监察的时候难以找出和找准问题,也无法采取有效的解决措施,造成基层环保执法出现无法到位的情况。 4基层环境监察执法强化措施 4.1重视队伍建设 重视建设环境执法队伍对于增强环境执法能力及提高业务水平具有不可比拟的积极作用。不止能保证环境行政监察工作顺利开展,更能全面推进环境执法工作进程。同时,环境执法部门必须不断增强自身综合素质,努力打造作风优良、精通业务、纪律严明、公正清廉及政治坚强的环境监察团队。因此,在实际管理的过程中,基层环境监察单位应积极组织保持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将党风廉政教育纳入人才培养体系中,确保一线执法人员认真学习党的规章制度及相关读本材料,树立执政为民意识。同时,利用环境执法手段明确群众所反映

关于基层环保环境保护工作的调研报告(建文)

实训报告 按照年湖南省第二期环境监察岗位培训班要求,我与年月日到月日,由长沙县环保局指定到雨花区环保局实训,作为一名环保执法者虽然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发展,但我们必须清醒的看到,由于我国人口多,人均资源匮乏,环境容量小,加上粗放型经济增长方式尚未根本转变,以及环境污染和生态恶化长期累积效应,我国生态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有些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问题还十分突出,生态环境形势不容乐观,基层环保工作也面临着不少问题,需要采取相应的措施加以解决,对《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进行适当修改也很有必要。笔者作为基层环保工作者中的一员,从事环保工作已经十余年,先后从事过环境监测、环境监察和污染控制等工作。根据我的实践,下面将就基层环保工作面临的问题和对策提出一些看法。 一、新建项目环境管理方面存在的问题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要求新建项目均应该编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通过环保局“三同时”验收。但现在的情况是,区县一级的小企业,保守估计也有以上没有任何环保审批手续,当然也没有通过“三同时”验收,但工商和税务登记却是齐备的,在“合法”地进行生产。对于这样一些企业的处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的要求,应该责令其停止生产,限期补办环保手续,并给予相应的处罚。但对于这样大量的企业进行查处,一方面环保局人力有限,另一方面查处大量的企业也会给当地经济造成一定的影响,甚至造成社会影响,查处难度相当大。 大批企业没有办理“环评”审批手续的原因,企业人士讲不知道要

办理环保手续,以为只要办了工商税务手续就可以了。他们在工商税务办理手续时也未被告知要办理环保手续,更不用说要把环保手续作为工商税务登记的前置条件了。另外有一部分企业是因为认为做“环评”收费太高,小企业创业之初,经费困难,难以承担这笔费用,故不愿办理环保手续。还有一部分企业可能是由于种种原因办不了“环评”手续的,当然也没有办理环保手续。 对于新建项追求环境管理,如果工商局不严格把环保审批作为前置条件,那么大批的企业将迈过“环评”这一关而直接进行工商税务登记审批,不配套建设任何污染防治设施,直接投入生产,环保局对这批企业的管理将失控,新污染难以得到有效控制。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是各个审批单位都应该要求企业把“环评”作为前置条件,如果没有通过“环评”则不予审批,只有这样才能从根本上解决污染源头问题。当然,“环评”收费也应该让企业能够接受。 事实上,《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第条、第条要求,建设“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国家实行环境影响评价制度。该条例第条进一步要求,建设项目“需要办理营业执照的,甲方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报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表或者环境影响登记表。” 因此,根据前述环境保护法律和行政法律法规的要求,作为企业登记注册和申领《营业执照》程序的前置审批内容的环境影响审批事项,其主要适用范围应为“对环境有影响的建设项目”。 如果环保部门和工商部门相互配合,并将环境影响审批程序作为工商部门办理企业登记注册的前置性审批事项,可从源头上有效防止新污

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进一步规范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方案 为改善环境质量、实现可持续发展,进一步推动我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提高执法效率,及时有效阻止环境污染的发生和扩大,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环境保护工作的部署,围绕“生态X”建设总目标,深化体制机制创新,强化执法制度保障,努力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空气清新的生态X。 二、工作目标 建立“统一管理、分工负责”的执法体系,有序整合不同领域、不同部门、不同层次的监管力量,及时发现和整治环境安全隐患,严厉打击违法排污行为,构建环境保护长效管理机制,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环境权益。 三、组织领导及职责分工 (一)组织领导 成立X区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由区委相关领导任组长,区政府相关领导任副组长,区检察院、区法院、区司法局、区监察局、区公安分局、区环保局、区国土资源分局、区发改局、区住建局、区城管分局、区水务局、区工商质监局、区农业局、区安监局、区经商局、X供电公司为成员单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区环保局。

(二)职责分工 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及管委会要切实履行环境保护属地负责的职责,落实工作措施,开展日常排查,发现问题及时报有关部门,配合部门执法工作。 区环保局负责领导小组办公室日常管理工作。指导各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管委会和区级相关部门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执法工作。 区发改局重点指导好产业政策关。 区经商局负责监督检查应淘汰的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依法提请同级人民政府给予关停、实施淘汰,负责“散乱污”企业的整治,负责协调电力部门对违法企业实施断电。 区工商局负责对取缔关闭企业依法注销或吊销营业执照,做好违反市场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查处工作。 区公安分局负责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依法进行查处,对行政执法机关移送案件依法进行查处;对社会生活噪音整治中属于治安管理处罚法调整范围的应依法查处;对阻碍执行职务或妨害公务行为依法进行严厉打击。 区建设局负责城市垃圾、污水处理、城市绿化等基础设施建设的检查,负责建筑工地施工噪音污染的整治。 区城管分局负责餐饮油烟污染、城市生活噪音污染的整治。 区国土分局负责对违法建设项目的占地用地情况进行清理整顿,依法收回违法占用的土地。

环境保护的形势与对策

环境保护的形势与对策 我国的环境保护工作虽然取得积极进展,但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环境管理严重滞后,与环境保护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为全面落实观,必须把环境保护摆在更加重要的战略位置。当前环境保护要切实解决好防治水污染、大气污染、土壤污染、核与放射污染,以及促进人与和谐等突出问题。加强环境保护必须采取有力的对策措施:健全环境保护法规,加强执法力度;健全环境管理体制,完善环境监管制度;建立多元化环保投融资机制,增加环保资金投入;实行有利于环保政策,加快污染治理市场化进程;推动环境科学进步,加强环保队伍建设;落实环境保持责任制,强化环境保护成果效应。 环境保护战略位置环境污染生态破坏污染治理生态保护 环境、资源、健康被国际社会认为是可持续发展中最值得关注的问题,环境保护是与每个人都息息相关的。党的十六届五中全会通过的“十一五”规划《建议》提出:“加大环境保护力度”,“切实保护好自然生态”。这是“十一五”时期我国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根本要求和指导方针。我们必须认真贯彻执行,为我国防治污染、保护生态、实现环境根本好转做出贡献。 一、做好环境保护工作势在必行 (一)环境形势依然十分严峻 “十五”环境保护计划指标没有全部实现,二氧化硫排放量比2000年增加了27.8%,化学需氧量仅减少2.1%,未完成削减10%的控制目标。淮河、海河、辽河、太湖、巢湖、滇池(以下简称“三河三湖”)等重点流域和区域的治理任务只完成计划目标的60%左右。主要污染物排放量远远超过环境容量,环境污染严重。全国26%的地表水国控(国家重点监控)断面劣于水环境V类标准,62%的断面达不到III类标准;流经城市90%的河段受到不同程度污染,75%的湖泊出现富营养化;30%的重点城市饮用水源地水质达不到III类标准;近岸海域环境质量不容乐观;46%的设区城市空气质量达不到二级标准,一些大中城市灰霾天数有所增加,酸雨污染程度没有减轻。全国水力侵蚀面积161万平方公里,沙化土地174万平方公里,90%以上的天然草原退化;许多河流的水生态功能严重失调;生物多样性减少,外来物种入侵造成的经济损失严重;一些重要的生态功能区生态功能退化。环境问题突出,土壤污染日趋严重。危险废物、汽车尾气、持久性有机污染物等污染持续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形势严峻,任务艰巨。发达国家上百年化过程中分阶段出现的环境问题,在我国已经集中显现。我国已进入污染事故多发期和矛盾凸显期。 (二)当前我国环境管理工作严重滞后 环境形势严峻,保护环境紧迫又重要,但目前我国环境保护的法规、制度、工作与任务要求不相适应。一些地方对环境保护认识不到位,重GDP增长,轻环境保护;环境保护法制不够健全,环境立法未能完全适应形势需要,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现象较为突出;环境保护机制不完善,投入不足,欠账多,污染治理进程缓慢,市场化程度偏低;环境管理体制未完全理顺,环境管理效率有待提高;监督能力薄弱,国家环境监测、信息、科技、宣教和综合评估能力不足,部分领导干部环境保护意识和公众参与水平有待增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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