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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_闫雪

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_闫雪
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_闫雪

[收稿日期]2009-04-16

[作者简介]闫 雪(1978-),女,哈尔滨人,东北林业大学环境与林业资源法专业硕士研究生。

第30卷 第8期2009年8月哈尔滨学院学报

J OURNAL OF HARB I N UN I V ERSITY V o.l 30 N o .8

A ug .2009

[文章编号]1004 5856(2009)08 0043 05

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

闫 雪1

,吴春波

2

(1.东北林业大学,黑龙江哈尔滨 150040;

2.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法律政策研究室,黑龙江哈尔滨 150090)

[摘 要]随着依法治国进程的加快,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显得更为紧迫。文章从检察官职业化的必要性入手,分析了检察官职业化建设面临的问题,提出了从严格检察职业管理、加强检察职业培训、加强职业保障和完善检察职业监督四个方面入手进行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

[关键词]检察官;职业化;制度完善

[中图分类号]D926 [文献标识码]A

检察官职业化,是指检察官以行使国家检察权为专门职业,并使其具备与检察官职业相适应的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技能、职业道德和职业地位。我国2001年重新修订的 检察官法 提出了检察官职业化的要求,具体来说,表现为四个方面:(1)专门从事检察工作,行使国家检察权,表现为侦查、起诉和进行法律监督等;(2)拥有专业的法律知识、能力和法律思维,不仅包括理论知识,还应包括实践素养、技能和经验,并经过专门的法律训练和长期的司法实践;(3)具有优秀的道德品质和司法操守;(4)具有独立的地位,即依法独立行使国家检察权的地位。

一、检察官职业化的必要性

推进检察官职业化建设是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根本性改革,对于检察工作减少行政色彩、增强司法属性、保证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提高工作水平和效率、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增强职业神圣感、改变检察官职业形象具有重要的意义。

第一,检察官职业化是由检察机关的法律地位决定的。我国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规定:检察官主要承担着刑事诉讼的重任。我国检察官职责的广泛性也决定了检察官素质和身份的多样性:职务犯罪侦查时,是侦查员;决定和提起公诉时,是国家公诉人;诉讼监督时,是法律监督者。可见,检察机关的宪法性质决定了法律监督权的行使主体 检察官职业不是一个大众化的职业,而是代表国家依法独立行使具有国家性和专门性等特点的法律监督职权,必须具有独特的专业素养和能力。

第二,检察官职业化是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独立的要求。建设高素质检察职业队伍,是保障实现司法公正与效率目标的关键环节。更重要的是,由于我国检察管理体制的行政化和地方化制约,导致检察官由党政部门按照行政模式进行管理,违背了检察工作规律,造成检察官门槛低,身份、待遇得不到相应保障,检察受制于行政,影响了司法效率,在一定程度

上干扰了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检察权。因此,检察官职业化是司法公正、司法效率和司法独立的必然要求。

第三,检察官职业化是检察改革的重要内容。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 检察改革三年实施意见 明确提出的检察改革要实现的 六项目标 中有两项为检察官制度的改革,一是改革检察官办案机制,建立主诉、主办检察官办案责任制;二是改革检察机关干部人事制度,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最高人民检察院 深化检察改革2008 2012年工作规划 主要任务中也提到要改革和完善检察院编制制度、进人体制和检察官选拔制度、检察人员培训制度,推进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完善职业保障制度等。中共中央政治局通过 关于深化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若干问题的意见 提出了 优化司法职权配置、落实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加强政法队伍建设、加强政法经费保障 等四项改革任务。可见,检察官制度改革已成为检察改革的重中之重,其目的就是要建设一支能够适应社会发展和检察事业需要的高素质、职业化的检察官队伍。

二、检察官职业化的现实困境

1.检察官的专业素质不符合法治现代化的要求

我国自建国以来,一直未形成一套法律职业的专门化制度,检察官 门槛 过低,检察官的专业素质与法治现代化的要求差距甚大,检察队伍中非专业化的倾向还相当突出。截至2004年底,全国检察机关实有干警209622人,从文化构成看,法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比例低(法律专业研究生2365人,占人员总数的1 1%;大学本科法律专业47932人,占人员总数的22.9%)(参见2002年7月24日 人民日报 )。

2.检察官的管理模式不能体现检察官职业的特点

检察职业的特殊性使得检察官不应等同于行政官员,也不应等同于法官。然而,由于我国并没有建立检察官分类管理制度,几十年来,一直把检察官等同于行政机关干部,完全套用行政管理模式进行管理。在人员录用、工作奖惩等方面,与行政机关并无多大区别。同时,由于没有建立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制度,检察官与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混岗,职责不清,导致检察系统人才资源配置不合理,任非所用的问题比较突出,加剧了检察业务部门和办案一线检察官短缺问题。

3.检察官的职业保障现状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虽然 人民检察院组织法 和 检察官法 关于检察官任免的规定,在程序和制度上制约了外部对检察官的随意免职, 检察官法 规定了检察官履行职责时所享有的各种权利和依法免除职务的法定情形和法定惩戒行为,但由于未建立起检察官任职的终身制,在许多情况下,检察官还面临着失去检察官身份的风险。按照党管干部的原则,地方各级检察院的人事权在地方党委,地方检察院的经费和检察官的物质保障来源于地方政府财政部门,从而导致目前检察机关管理属地化和检察官管理属地化。检察官职务任免及检察机关的物质保障,基本上受制于地方,这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检察权的独立行使。

4.检察官晋升体制不适应检察职位要求

检察官法 规定,检察官是依法行使国家检察权的检察人员。由于履行宪法规定的检察职能与检察机关内部管理而产生的行政职能的重合,检察职务与检察职位分离,检察职务依靠行政职务而存在, 检察官法 设置了四等十二级检察官,而且检察官的等级与行政职级相对应,检察官的等级设置既不能表示职权大小不同,也无法区分职务高低,更与检察官能力水平无关。这在国际上实属罕见,立法上如此设计,是顺应现实需要的无奈之举。这种高度行政化管理机制,造成检察官的职务晋升均在一个系列排队,加剧了司法官僚化,影响了司法效率,不利于司法工作的开展,更不利于司法队伍整体素质的提高。

三、检察官职业化的路径

要实现检察官职业化,树立职业权威,应凸现司法属性,走出传统行政管理模式的误区,着重从检察职业的管理、培训、保障和监督四方面进行制度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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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检察职业管理

1.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制度。严格检察官的职业准入,确保人员素质符合条件,是实现检察官职业化的基础和前提。独立的司法要依靠高素质和有力量的司法群体,高素质的检察官是检察官职业化的重要保障。联合国 关于检察官作用的准则 中规定: 获选担任检察官者,均应为受过适当的培训并具备适当资力、为人正直而有能力的人。 检察官应受过适当的教育和培训,应使其认识到其职务所涉的理想和职业道德,宪法和其他法规中有关保护嫌疑犯和受害司者的规定,以及由国家法律和国际法所承认的各项人格和基本自由。 [1](P263)

职业资格准入制度的确立是建立确保法律人具备相应职业素质的一个重大举措。因此必须严格检察职业准入,凡进必考、公开招考,严格执行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制度和 检察官法 规定的任职条件,确保新进人员和新任检察官的素质。虽然2001年修改后的 检察官法 提高了检察官任职条件中的学历条件,规定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必须达到本科以上,但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仍有不尽人意的地方,如 检察官法 第13条第(六)项中对 高等院校 没有作出明确的界定,忽视了检察职业对法学专业的特殊性要求。因此,建议国家立法机关再次修改检察官法时,将检察官任职的学历条件进一步提高到法律专业本科毕业。

2.严格检察官的选任。 检察官法 第13条规定,初任检察官采用严格考核办法,从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取得资格并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而检察长、副检察长应当从检察官或者其他具备检察官条件的人员中择优提出人选。新 检察官法 对检察官选任较修改前有了明显进步,但也为缺少检察职业修养的人进入检察官队伍留下了空间。因此,严格检察官的选任,还有待于进一步规范检察官选任程序,统一检察官选任标准,逐步取消检察官选任的行政化色彩,按照检察工作规律要求,从传统行政模式向新型司法模式转变。改变高级别检察官任职资格要求较低的不合理选任制度,在司法共同体内部树立共同的权威。进一步明确检察官的法定任职资格,实行检察长只能从检察官中选任,同时建立从律师或法学教师中选任检察官等制度。逐步实行上级检察院的检察官主要从下级检察院检察官中择优选任,形成检察官上下有序的流动机制。

3.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检察人员的分类管理是检察机关中检察权司法属性和行政属性分别化的必然要求。要按照 检察官法 规定,从检察官职业特点出发,建立和完善检察官职业化管理机制。高检院在 检察机关队伍建设三年规划 中特别指出: 对检察官、书记员、司法行政人员、法警、专业技术人员,都要依据其工作性质、基本职能、岗位特点和工作规律进行分类管理,形成符合司法规律、具有检察机关特点的队伍管理机制。 根据规划的精神,使人员分类精细化,建立以检察官为中心,其他人员辅助配合的、分类有序的新型检察队伍。可依据 公务员法 、 检察官法 、 人民警察法 ,将检察人员也相应地分为三类:检察官、司法警察和普通公务员。检察官是检察院的主体,作为检察院的顶尖人物,必须确保其精英化,检察官系承担司法职能的法律职业家,不承担司法职能的检察人员不应成为检察官。对从事检察院政工、组织、人事、教育、宣传、纪检、监察、行政、后勤等各类非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按综合管理类公务员对待;对从事法医、司法会计、文检、痕检、视听、计算机、统计、会计、医务、档案管理、图书管理和教师等岗位上工作的各类检察技术人员按专业技术类公务员进行管理。

(二)加强检察职业培训

严格、规范化的教育培训制度是检察官队伍建设的重要方式,是其他任何教育培训形式所无法替代的,对于确保实现司法的公正与效率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2]

1.加强职业道德培训。法学家张志铭曾说过: 法律职业道德是法律职业的一个构成因素 缺乏对法律职业道德的认知,就算不上法律职业的一员;没有法律道德的支撑,就构不成一个健全的法律职业。 检察官作为国家司法权的载体,其职业技能使他们掌握了影响社会的强大力量,但只有将这种力量与检察官为民众谋福祉、为社会担道义的职业意识和职业道德相结合,检察官职业才可能具有亲和力,才有可能在社会中求得充分的身份和保障。

2.加强检察官的职业技能培训。首先要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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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闫 雪,吴春波: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

化政治理论学习,提高检察官认识、分析社会问题的能力,使执法工作达到高度自觉的状态;其次要深化检察职业道德教育,使检察官具有系统的伦理学知识,能自觉地用检察职业道德规范来约束自己的言行;最后要扎扎实实抓好法律业务培训。对目前尚未达到 检察官法 规定学历的现职检察官,要进行统一的学历教育和专业培训,在规定期限内达到任职条件。对在规定期限内仍未达到任职条件的,要依照法定程序免除其检察官职务,调整工作岗位。

3.完善检察官继续教育制度,强化检察官基本、综合和学术技能培训。首先是职业基本技能培训。根据检察机关的业务特点,重点提高侦查、预审、审查、辩论水平以及监督工作水平。其次是职业综合技能培训。再次是职业学术技能培训。未来检察事业的发展, 专家学者型 检察官是检察官职业化的必然要求,包括在现有检察官中,通过组织报考定向法律专业研究生,或统一组织法律专业研究生课程的学习,培养理论型、应用型高级专业人才;培养检察业务或检察技术方面的专家型人才;对高级检察官及其后备干部的轮训、培养。培训的内容一般包括三个部分:政治理论、检察业务和补充的新知识(如:财税知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基本理论、证券理论与实践、房地产、建筑、司法口才、领导艺术,等等)。

(三)强化检察职业保障

司法的独立与公正需要从身份、待遇等方面保障检察官的独立来实现。缺乏任何一项制度,司法的独立都难以实现。我国检察官法对检察官职务保障做了原则性规定,但由于规定得不够具体、全面,特别是缺乏严密的程序,在实践中往往起不到应有的保障作用。 应将司法界视为由人(而非神)组成的群体,为他们的职业荣耀提供必要的物质保障。 [3](P9)通过提高检察官的待遇,对提高检察官职业的吸引力,树立检察官在社会中的尊荣地位和职业荣誉感,增强检察官的廉政自律意识,提升职业化档次,都将产生重大的意义。针对现实中的问题,我国检察官法迫切需要建立检察官职业保障机制,实现检察官保障从公务员向职业化要求转变。

1.身份保障制度。与国外的司法官身份保障制度相比,我国免除检察官职务的事由很宽泛,且解释不够明确,导致缺乏足够的身份保障。应当按照 检察官法 的规定,检察官一经任命,非经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得被免职、降职、辞退和处分。充分保障检察官辞退和处分时申诉说明理由的权利。检察官的调出,应经省级院审核。同时,应效仿世界各国通例,逐步建立健全符合我国实际的检察官不可更换制度,规定检察官一经任用,任何机关、任何人非依法定事由和法定程序,不得降低、撤换其职务或做出不利于本人的变动。解除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使其免受外部干扰而依法行使职权。检察官无须担心因依法办案,严格执法而得罪他人,而在职务上受到不利变动,从而能够保持公正独立的地位,并依法处理案件。

2.待遇保障制度。长期以来,我国检察官没有自己独特的工资序列,而是适用行政人员的工资序列,未能获得较高的待遇。考虑到检察官工作的特殊性,为了保障检察官的正常生活,保证检察官公正执法,检察官的薪金和其他待遇必须得到充分保障。应当废止检察官的行政等级,形成一套不同于公务员等级制的完全独立的检察官晋升制。在推进检察官专业化、职业化进程中,重视完善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将此与检察官等级制度联系起来,在检察官的管理体制中形成物质激励机制,待遇向资深检察官倾斜,有利于鼓励检察官安心本职工作,注重检察官等级晋升,造就一大批具有丰富检察专业工作经验,各方面素质较好的资深检察官。同时,在评定检察官等级时,要重视向高素质、专业型检察官倾斜,形成留住优秀人才的保障机制。

3.检察官职业物质保障体系。一是根据检察官从事职业的不同,提高检察官的职业待遇,落实检察官住房、医疗、保险福利待遇,减少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二要保证检察官履行职责的经费;三是建立优厚的退休金制度。优厚的退休金可以解除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为其在职时保持公正廉洁提供可靠的保障。因此,建立检察机关独立的财政拨款系统,自上而下的在全国检察系统进行分配。将财权收归检察院,免受行政部门通过财权来施加影响。确立独特的工资序列,落实从优待检,提高检察官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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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其不受经济利益的诱惑,做到洁身自好,确保司法公正。

(四)完善检察职业监督

检察官职业化的实现,同样需要职业监督的支撑。不受有效监督制约的司法权力必然产生腐败,检察官的职务行为有较充分的自主性,对案件的处理也有一定的决定权,因此,制定有效的监督制约机制是不能缺少的。我国现行法律已构建了较为完备的监督体系,但由于监督途径、程序和方法的行政色彩浓厚,专业性不强,导致监督效果不甚明显。而且,监督的具体方式、做法不是很明确。从检察机关内部看,负有监督责任的部门由什么部门监督,监督别人的人由谁来监督;从检察机关外部监督来看,检察官如何接受社会和公众的监督,目前专家、学者提出的人大代表进行监督和检察院实行的人民监督员制,都是监督的方式,但这些都需要用制度的方式加以完善。

[4]

完善检察职业监督,一要努力扩展外部监督,二要规范内部监督。在扩展外部监督方面,

主动接受来自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注重听取专家咨询委员会的意见。在规范内部监督方面,确认和保障检察官内部独立性的基础上,采取进一步改革检委会工作机制,强化检委会的监督制约作用;加强各相关内设机构之间的诉讼程序;设立案件督察部门,建立办案质量督察机制等手段,强化对检察官的监督,确保检察官廉洁性,预防检察机关的司法腐败,实现检察官职业化的必由之径。

[参 考 文 献]

[1]程味秋,杨诚,杨宇冠.联合国人权公约和刑事司法文献汇编[C].北京:中国法制出版社,2000.[2]刘秋香.规范和加强检察教育培训适应检察官职业化[J].中国检察官,2008,(3).

[3]贺卫方.司法的理念与制度[M ].北京: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1998.

[4]李迅华.检察官职业化实现之途径[J].中国检察官,2006,(5).

责任编辑:李新红

Chinese Procurator s Professional Develop m e nt

YAN Xue 1

,WU Chun -bo

2

(1.N ortheast Forestry Un i v ersity ,H arbin 150040,Ch i n a ;

2.H e il o ng jiang People s Procuratorate ,H ar b i n 150090,China)

A bstract :W ith the rap i d deve l o p m ent o f ruling w it h la w,Ch i n ese pr ocurato r s professional developm ent i s m o re ur gen.t Prob le m s i n the pr o fessional developm ent are analyzed starti n g w ith the necessary ana l y sis .It is proposed t h at t h e procurator s pro fessional m anage m ent should be seriously super v ised w ith stressed tra i n i n g pr ogra m,professi o na l guaran tee and i m -proved super v isi o n syste m.

K ey words :procurator ;pro fessiona;l i m proved syste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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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8期闫 雪,吴春波:浅谈我国检察官的职业化建设

2019年整理--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文章标题: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社会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职业,但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一种职业在道德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如行医要有医德,经商要有商德,从艺要有艺德等。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同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所谓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检察官所从事的是执行国家法律这一特殊职业。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人类理性的升华,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而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的使用,确切地说取决于司法官对法本身掌握运用的程度和司法官的良心,因为法律最终要靠人来执行。万物人为本,执法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

法活动的公正与否,正如当代美国大法官奥康纳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所说的那样“公正的法律并不保证法律的公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人民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检察官做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如果检察官没有良好的、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因此,检察官应该是司法文明的倡导者、维护者,公平正义理念的践行者、传播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通过检察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的辐射作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在整个社会的确立和深化,促进整体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提高。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做为当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专门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八个字: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

对实现职业化检察官应具备素质的分析

对实现职业化检察官应具备素质的分析 随着社会各行各业朝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延伸,社会对司法队伍职业化的要求和呼声愈高,检察官作为一个独特的职业,追求职业化发展的进程,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笔者通过对所在钦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队伍素质状况的分析,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查找当前检察官队伍职业化状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和对策。 一、该院检察官队伍职业素质结构基本情况 钦南区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43人,具有检察职业资格的检察官共26人,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17人(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6人),大专学历7人,高中学历1人;法律(或法学)专业22人(其中在职学历获得法律专业19人),非法律专业4人;45岁以上15人,35-44岁4人,34岁以下7人;2007年以来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方式获得职业资格5人。除去6名院领导,在业务部门办案的检察官19人,综合部门1人。 二、检察官队伍职业化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职业化检察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队伍,要求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职业地位。职业化检察官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文化结构不理想,法律专业素养不强。以钦南区检察院为例,26名检察官当中第一学历为本科,接受过正规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的仅有6人,其6人中本科专业为法律的4人,均是近年来通过公务员招考录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职业资格的新进人才。检察队伍学历文化基础差,法律专业不集中,高层次人才缺乏,这是广大基层检察院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首先,受历史方面的原因及人才资源的影响,我国检察官准入条件一直比较宽松,准入程序缺乏规范化。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初期,社会高学历人才尤其法律人才紧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要求相对不高,检察人员来自各个行业,作为国家安排就业的途径,军队转业干部占有相当比例,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调进的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相当长一段时期,检察机关对准入关把得不严,对年龄、专业、文化层次、社会履历、工作能力等方面没有明确要求,社会人员要进入检察机关是较容易的事,甚至只要有关系,打声招呼就可以进来了。这对检察官学历层次不高、年龄偏大、检察官断档、职业道德水平不乐观的现状带来了不利的影响。其次,检察机关对检察官的学历再造、专业化培训重视不够,抓得不严,检察官职业化培养、塑造缺乏后劲。绝大多数人员没有系统学习甚至没有法律基础,都是在干中学,学中干,甚至有的从未办过案,也不会办案。对检察官开展专业化培训的机会少,多流于形式,达不到补强专业的实际效果。再次,随着近年来准入机制趋于严格规范,对检察机关编制设置和管理仍存在不够科学之处,编制配套、使用、审批手续及程序繁锁,没能很好发挥用编效益。引进人才力度小,渠道单一,主要限于公务员招录方式,相当多基层检察院长期处于空编状态,不能及时补充新生力量,不利于检察官队伍的年轻化、专业化建设。如:钦南区检察院多年来处于空编状态,增加的编制数少,申请获准使用编制数有限,现有中央政法编制50个,仍空编8个。 (二)职业意识淡漠,职业荣誉感、使命感不强,职业信仰不突出。检察官职业意识,是检察官对检察工作职业的总体认识。职业意识的有无、高低,直接影响着检察官积极性的发挥和工作效果,关系到检察队伍职业化水平。当前检察官队伍中存在对检察职业理想信念认识不清的困惑,不少人只把检察职业当作谋生的饭碗,而没有提升到理想信仰的高度去尊重去奋斗,缺乏斗志和动力,外在表现的精神面貌不佳。长期以来对职业意识的宣传舆论偏差,检察官队伍在司法队伍中所独有的公正、公平执法的执法者和法律监督工作者的形象没有得到大肆的喧染,以致不少检察官对自己的职能定位不清,没能把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国家和人民的利益做为自己奋斗的目标,而甘心碌碌无为的工作,大局意识、团体意识、协作意识、独立意识、平等意识、公正意识、效率意识等应有的职业意识没有彰显。

职业化心态心得体会

职业化心态心得体会 篇一:职业化培训心得体会 关于《职业心态与素养》的心得体会 通过对《职业心态与素养》的学习,使我对职业化有了进一步的认识,更加深了对职业化的理解。对我行的经营理念有了更深的了解与认识,感觉对实际工作指导帮助很大。以下是我在这次职业化学习的一点心得: 职业化就是一种工作状态的标准化、规范化、制度化,即在合适的时间、合适的地点,用合适的方式,做合适的事。使广大员工在思维观念、行为态度、知识技能、道得品质、言谈举止、礼仪形象等各个方面符合职业规范和标准。行为养成习惯,实际上是从行为上要求我们做到职业。最终达到从内到外彻底地提升员工职业化素养的目的。 职业化要求: 1、奋斗要有梦想,工作要有理想。 2、高薪并不等于职业理想。 3、职业理想决定职业发展方向。 4、把职业当事业。 5、拥有一份职业,一定要拥有一种荣誉感。 6、不断成长,就会成功。 职业化的态度: 1、积极的态度是做好工作的关键。

2、岗位可以平凡,态度不能平庸。 3、态度是最有效的竟争力。 4、把工作当作一种爱好去完成。 5、全心全意去工作。 6、用积极的态度开始和结束每一天。 7、职业态度决定职业高度。 课职业化技能: 1、不要抱怨自己怀才不遇,怀才不遇多半是自己造成的。 2、要成为人才,不要成为人力。 3、工作要创新,技能要提高。 4、想做事,会做事,敢做事,做成事,做好事。 5、不仅要有能力,还要有能耐。 6、要努力工作更要聪明工作。 7、把工作做得无可挑剔。 课职业化道德 1、身在职场要有好人品。 2、有功莫自大,有才莫自傲。 3、用高度责任心和高标准对待工作。 4、纪律是最高的行为准则。 5、做事要讲良心,做人要有爱心。 6、诚信是无价之宝。

检察官与辅助人员的职责划分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之探析 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我国检察制度史上具有划时代意义的重大人事改革。党的十八界三中全会明确提出“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健全法官、检察官、人民警察职业保障制度。简单讲,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是以检察官专业化为理论基础,核心在于突出检察官的司法属性,维护其独立的司法人格,形成以检察官为核心的权力运行模式和资源分配模式,其最终目的是去除司法人员身份泛化的弊端,实现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更好的保证案件质量,维护司法权威。”但是,目前我国除了在上海部分地区试点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制度外,大部分地区仍在继续原来的检察人员管理制度。B区检察机关是我国基层检察机关的组成部分,其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具有代表性。笔者结合长期在B区检察院从事检察工作的实践经验,分析实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必要性,以期对推动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制度的贯彻落实有所裨益。 一、我国现行检察人员管理体系存在的问题 以B检察院区为例,我国现存检察人员管理制度存在以下三方面问题: (一)行政管理色彩严重 1.我国检察机关内部检察人员管理混同,行政管理色彩浓重,检察职能与行政职能不分,检察官和其他行政工作人员一样,采取行政职级管理。一方面,使检察官与行政人员之间的界限模糊,无法突出检察官在检察院的主体地位,不利于增强检察官的荣誉感、责任心。另一方面,检察制度附属于行政管理制度的现状,强化了上下级之间的服从和依赖,无法凸显检察官的司法属性,使得检察官在行使职权时,难以实现责、权、利相统一,制约着检察权的独立行使,打击检察官工作积极性。 2.地方党政机关干预办案,检察官难以独立行使职权。由于检察院的人事管理权(人员编制、录用任免、工作考核、职务晋升等)、财政经费等均受地方党政机关控制,检察机关与地方党政机关存在依附关系。这种依附关系,一方面,使检察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一旦涉及地方利益,往往受到诸多干扰,阻碍司法独立。另一方面,这种依附关系容易助长检察官的“官本位”思想,无法确立检察官的“案本位”思想,不利于提高案件质量和效率。 (二)资源配置不合理 检察院内部资源配置不合理,检察队伍庞大,但办案人员急缺,比例十分不协调。以B区检察院为例,B区检察院除领导外工作人员总数共计93 人,而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只有48人,所占比例仅为51%。其余部门工作人员(包括政治处、行政科、办公室、研究室、监察科、预防科、法警队、技术科等)占了49%,这一部分人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不属于办案人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的人员中,有部分人员未通过司法考试,不具有办案资格;而从事检察事务性工作的人员中,含有部分具有办案资格的检察官、助理检察官。让没有办案资格的人员从事检察业务工作,让有办案资格的人员从事非业务性工作,都是一种司法资源的浪费,影响了检察权的优化配置,不利于检察工作的顺利开展。而且,B区检察院没有专门的书记员,办理案件的检察官除了审查案件还要做大量的辅助性、事务性、技术含量底的工作,如:送达告知文书、制作庭审记录、接待当事人、整理卷宗等等,这样的人员配置结构,必然造成办案效率低下,办案质量得不到保证。 (三)职业保障水平低 目前,我国检察机关职业保障现状是:高要求、低回报、同酬、不同工。 1.进入检察系统不仅需要通过公务员考试,往往还需要通过国家司法考试,和其他行政机关公务员相比,检察系统对任职条件、专业素养要求更高,但是其工资福利、职业保障却和其他公务员一样,甚至不如一些行政机关公务员。检察官工资和其他公务员一样与职级挂钩。实际情况是,检察机关的职级数远远低于同级党政机关,检察管晋升困难重重,使得部分检察官放弃检察事业,投身党政机关,造成检察人员不断流失。 2.同样是检察机关工作人员,不同工作岗位的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大小不一样,检察业务

职业化标准

: 职业人是企业的合作者,他们总是积极参与企业的运作; 具有良好的资质 获得一定的资质,必须具有一定标准的能力,作为一个职业人,必须具

1,牢记企业宗旨 企业价值标准 企业战略目标 企业形象 2,员工具备的“五心” 责任心,事业心,进取心,关爱心,荣誉心 3,要做事,先做人 有专长、能力;有胸怀、气度;有眼界、韬略;要正值,真诚; 职业化三大要素 执行力,沟通力,学习力 1,执行力是指贯彻战略意图,有效利用资源,保质保量完成目标的能力; 执行力三层含义 1,军令如山,要不折不扣的接受军令; 2,要全力以赴的去执行; 3,保质保量完成任务,最好能超出期望。

执行力三大标准:准时、优质、超越 执行力需要的条件:目标明确,结果至上 执行力关键词:沟通、协调、反馈、责任、决心 为什么执行力难? 1,心态,2,制度,3,观念。 执行力的十项前提 1,说明白:任务,要求与条件 2,写明白:通俗易懂,行动计划要切实可行; 3,看明白:优化并图解执行的流畅与步骤; 4,看清楚:共同期望与衡量标准; 5,要明确:人与事/谁执行、谁检查、谁负责; 6,要统一:上与下/谁指挥、谁执行、谁指导 7,有人管:协调执行过程中的各个问题; 8,有人问:每个环节都跟进、检查与监督; 9,有汇报:经常的沟通与反馈; 10,有结果:客观地对效果进行评估与奖惩。 1、执行力的5W2H工作方法 1W=what 做什么,是否重要? 2W=why 为什么做,打折扣会怎样? 3W=where 在何处做,必须在哪儿做? 4W=when 什么时间做,最佳时间? 5W=who 谁来做,可以让别人来做吗? 1H= how 做么做?1,如何做这项工作;2,还是最好的方法吗?;3,还有其他方法吗? 2H=how much 做到什么程度,话费多少? 1,现在的话费是多少?2,改进后将话费多少?3,做到什么程度最佳? 2、沟通力,指一个人与他人有效进行沟通信息的能力,沟通力包含表达能力、争辩能力、倾听能力和设计能力等。 有效沟通 向上沟通请领导多做选择题; 评级沟通勤于思考善于交流 向下沟通化解下属间内耗矛盾 3、学习力 学习力是指学习能力一般是指人们在正式学习或非正式学习环境下,自我求 学习的三种境界1,思考;2,行动;3,创新;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范文最新推荐------------------------------------------------------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文章标题: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的修养 道德是调整人们相互关系的行为规范和准则的总和。社会上虽然有各种各样的职业,但由于职业所固有的社会性质和地位,决定了每一种职业在道德上都有自己的特殊要求,有自己独特的道德标准,如行医要有医德,经商要有商德,从艺要有艺德等。作为执行国家法律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人民检察官同样有自己的职业道德。所谓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指检察人员在从事检察职业活动,处理法律、人际社会关系,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中应遵守的规则和行为准则,是检察人员应当具备的最基本的道德素养。 一、检察官职业道德修养的意义 检察官所从事的是执行国家法律这一特殊职业。法律作为人类文明的结晶,人类理性的升华,其制定的初衷就是为了追求公平与正义,而公平正义能否得到实现,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法的使用,确切地说取决于司法官对法本身掌握运用的程度和司法官的良心,因为法律最终要靠人来执行。万物人为本,执法者职业道德水准的高低,直接影响执法活动的公正与否,正如当代美国大法官奥康纳在北京大学讲学时所 1 / 22

说的那样“公正的法律并不保证法律的公正”。在我国,人民检察院做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代表国家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人民检察官不仅行使着法律执行权,也行使着宪法赋予的法律监督权,古人云“正人先正己”,“己不正焉能正人”。“其身正不令而行,其身不正,虽令不从。”这就要求检察官不能等同于一般的司法官,检察官做为国家权利运行的监督者,社会公平正义的维护者,其行为具有强烈的象征性和示范性意义。如果检察官没有良好的、高尚的职业道德,不能秉公执法,甚至知法犯法,贪赃枉法,不仅会损害检察机关的社会形象,而且直接损害法律的尊严,影响党和国家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声誉,影响社会稳定、国家安宁。因此,检察官应该是司法文明的倡导者、维护者,公平正义理念的践行者、传播者,是群众的道德榜样。树立高尚的检察官职业道德,并将高尚的道德品质和道德标准推广到工作以外的社会公共生活和业余生活中,通过检察官的职业行为和道德情操的辐射作用教育群众、影响群众,可以影响和带动广大人民群众增强道德意识,促进公平正义理念在整个社会的确立和深化,促进整体道德水平和社会风气的提高。 二、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做为当代的人民检察官应当具备怎样的职业道德呢?最高人民检察院于20xx年专门制定了《检察官职业道德规范》,明确了对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具体要求,概括为八个字:即忠诚、公正、清廉、严明。(一)忠诚。忠诚是指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事实和法

当今中国检察官工作状况调查

当今中国检察官工作状况调查 2006年07月12日11:01:50 来源:法制日报 “基层法检系统严重缺人。”陕西省吴起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杜安平说,老的一批要离退,新的一批又补充不进来,这个问题现在是越来越严重。 安徽省检察官中不满35岁的只占9%;检察院人才流失严重,不少检察官辞职当律师,有的流向沿海地区检察部门。 …… 对于这样的报道,人们已经习以为常。 来自最高人民检察院的数据表明,2001年至2005年,全国基层检察院共办理职务犯罪案件、审查逮捕案件、审查起诉案件、民事行政案件6160896件,年平均1232179件。案件数量除2002年比上年下降2.41%外,2003年至2005年分别比上年上升了2.53%、4.07%和5.29%。 然而,检察官人数并没有随着案件数量的上升而上升。目前,全国检察机关拥有近16万人,其中具有检察官职务的近11万人。逐年上升的案件,使得一线办案的检察官承受着越来越大的工作压力。

案多人少造成的另一个后果是,部分检察官心理健康状况令人担忧。 浙江省杭州市萧山区人民检察院不久前发布的调查报告显示,在保证不出现冤、假、错案的压力下,在工作量超负荷运转的情况下,在各种新型犯罪的出现,使得案件的定性以及证据的认定有着许多不确定因素的情况下,在工作和家庭双重压力下,部分检察官出现了心理健康方面的问题。 “让我分身有术吧!”一位过生日的检察官在生日蛋糕前许下了这样的愿望。(杜萌) 几分钟的事几天才完 郝忠,42岁,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检察院反贪局侦查二处处长,曾在批捕、法纪、起诉、反贪等多个部门工作。 我们办案子讲的是抓住最佳时机,一旦错过,后果就严重了。 有一天,都下午两点多了,接待室来了一个人,是举报单位里有人挪用公款的。

浅谈检察官专业化建设

龙源期刊网 https://www.sodocs.net/doc/018807518.html, 浅谈检察官专业化建设 作者:曾国真 来源:《当代旅游》2010年第03期 摘要:检察机关是法律监督机关,在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进程中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检察机关要履行好法律监督职能。检察官队伍素质是基础,而检察官专业化之路正是提高检察官素质的必然选择。 关键词:检察官;专业化;建设 中图分类号:D92文献标志码:A文章编号:1671--7740(2010)03--0168--02 在当前和今后一个相当长的时期,如何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通、作风优良、执法公正的检察官队伍,努力推进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建设,是摆在各级人民检察院面前的一项重大任务。本文在充分论述检察官专业化建设的重要意义的基础上,提出了专业化建设的四个途径。 一、加强检察官专业化建设的意义 (一)检察官专业化是法律监督职责的内在要求 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要把准、把严“司法公JE"的防线,最关键的是要建设一支具有较高专业水平的高素质的检察官队伍。法律赋予检察机关的职责就是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法律职能,就要依靠具有较强法律政策水平的检察官,尽职尽责,依法行使法律监督职权,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加大查办职务犯罪的力度。 首先,检察官是履行国家法律监督职能的主体:法律监督职能在国家监督机制和法制系统中具有相对独立的地位。一方面,检察机关是行使法律监督职能的专门机关,法律监督职能是由检察机关履行的专门职能。另一方面,检察官是从那些具备一定的专业知识、专业技能和专业资历的人员中遴选出来,并经过法定程序任命,进而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其次,检察官担负着维护公平正义的重任:从检察官独具的主动追诉职能看,检察官是社会公平正义的积极维护者。公正执法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的本质要求,是检察工作的核心内容,这就要求检察官本身的专业素质要过硬。再次,检察官在恪守客观性义务上具有很高的专业性:检察官不仅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

高校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解读 【作者简介】朱平,安徽师范大学马克思主义研究中心 教育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社政[2005]2号)提出:鼓励和支持一批骨干攻读相关学位和业务进修,长期从事辅导员工作,向职业化、专家化方向发展。教育部《2006—2010年普通高等学校辅导员培训计划》的提法是:“向专业化、职业化方向发展。”可见,辅导员的职业化、专业化已经成为辅导员队伍建设引人注目的新问题。 一、辅导员职业化、专业化提出的背景 高校政治辅导员最早是1953年蒋南翔校长提议在清华大学设立的。清华大学从高年级学生中选拔政治和业务优秀者担任低年级学生辅导员,一边做思想政治工作,一边学习。以后选拔范围逐步扩大到研究生和青年教师。这一做法在其他高校被逐步推广。 1961年9月教育部颁发的《直属高等学校暂行工作条例》规定:“在一、二年级设政治辅导员或班主任,从专职的党政干部、政治理论课教师和其他青年教师中挑选有一定政治工作经验的人担任。同时,要逐步培养和配备一批专职的政治辅导员。”从而使辅导员制度化、规范化。 1965年8月,《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政治工作条例》(草案)颁发,提出在各级高等教育机构设立政治机关:即高教部和各高校设政治部,系、处设政治处或配备专职的政治协理员,教研室配备专职或兼职的政治指导员,学生班级配备政治辅导员。同时颁发的《高等学校学生班级政治辅导员工作条例》对政治辅导员工作的性质、任务、要求和工作方法做出了规定。政治辅导员作为面向学生的思想政治工作者的性质和身份得到进一步确认。 改革开放以后,政治辅导员制度基本沿袭了过去的做法。 1980年4月,教育部、团中央《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学生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见》提出“各校要根据具体情况建立政治辅导员制度或班主任制度。政治辅导员和班主任应从政治、业务都好的毕业生中选留或从教师中选任。他们要既做学生思想政治工作,又要坚持业务学习,有的还要担负一部分教学任务。”表明了辅导员以兼职为主的思路没有变。

对实现职业化检察官应具备素质的分析(同名40621)

对实现职业化检察官应具备素质的分析(同名40621)

对实现职业化检察官应具备素质的分析 随着社会各行各业朝专业化发展的趋势延伸,社会对司法队伍职业化的要求和呼声愈高,检察官作为一个独特的职业,追求职业化发展的进程,是顺应历史潮流的举措。笔者通过对所在钦南区检察院检察官队伍素质状况的分析,结合检察工作实践,查找当前检察官队伍职业化状况存在的问题,分析其原因,提出解决建议和对策。 一、该院检察官队伍职业素质结构基本情况 钦南区检察院现有在职干警43人,具有检察职业资格的检察官共26人,其中在职研究生学历1人,本科学历17人(其中第一学历为本科6人),大专学历7人,高中学历1人;法律(或法学)专业22人(其中在职学历获得法律专业19人),非法律专业4人;45岁以上15人,35-44岁4人,34岁以下7人;2007年以来通过国家统一司法考试方式获得职业资格5人。除去6名院领导,在业务部门办案的检察官19人,综合部门1人。 二、检察官队伍职业化现状存在问题及原因剖析

职业化检察官作为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队伍,要求具备独特的职业意识、职业道德、职业能力和职业地位。职业化检察官建设的过程中,存在不少问题: (一)文化结构不理想,法律专业素养不强。以钦南区检察院为例,26名检察官当中第一学历为本科,接受过正规高等院校全日制教育的仅有6人,其6人中本科专业为法律的4人,均是近年来通过公务员招考录用、全国统一司法考试获得职业资格的新进人才。检察队伍学历文化基础差,法律专业不集中,高层次人才缺乏,这是广大基层检察院尤其是中西部欠发达地区基层检察院普遍存在的突出问题。究其原因,笔者认为,首先,受历史方面的原因及人才资源的影响,我国检察官准入条件一直比较宽松,准入程序缺乏规范化。1979年检察机关恢复重建初期,社会高学历人才尤其法律人才紧缺,人民群众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要求相对不高,检察人员来自各个行业,作为国家安排就业的途径,军队转业干部占有相当比例,从行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调进的人员也占一定比例。相当长一段时期,检察机关对准入关把得不严,对年龄、专业、文化层次、

浅谈基层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浅谈基层检察官的职业保障 健全完善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是深化检察工作体制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目的在于解决检察官的后顾之忧,以更好地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确保司法公正。 一、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的基本内涵 检察官职业保障制度是指为保证和落实检察官的职业权力、职业地位、职业安全,职业荣誉等职业属性,在检察院内部和外部建立的制度体系。基层院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包括身份保障制度和经济保障制度两大部分。具体而言,应当包括以下几方面的内容: 1、职业权力保障。检察官的职权是随着检察官职务的产生而产生的。其一,必须具备的职权和工作条件。其二,检察官履行职责应保持对外的独立性。《检察官法》第九条规定,检察官“依法履行检察职责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2、职业身份保障。检察官依照严格的法定程序任命,非因法定事由、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检察官对检察机关的免职、降职、辞退或者处分决定不服的,可以依法提出申诉或者控告。 3、职业经济保障。职业收入保障是指为检察官提供与其身份、职责相适应的物质生活保障。我国《检察官法》就此作了如下规定:一是检察官的工资制度和工资标准,根据检察工作特点,

由国家规定。二是检察官实行定期增资制度。检察官经考核确定为优秀、称职的,可以按照规定晋升工资;有特殊贡献的,可以按照规定提前晋升工资。三是检察官享受国家规定的检察津贴、地区津贴、其他津贴以及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4、职业安全保障。检察官不因依法履行职责而受到任何打击报复、诬告、陷害等安全威胁。 二、健全完善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的必要性 加强基层检察官的职业保障是加强检察官职业化建设的一项主要内容和重要保证。 一是有利于全面落实《宪法》和《检察官法》赋予检察官的职业权力和其他权利,增强检察官的自尊意识和责任意识,提升其职业的神圣感和使命感,确保检察官依法履行职责,维护司法公正。 二是有利于增强检察官职业的吸引力和荣誉感,可以为检察官队伍注入更多的新鲜血液,使队伍始终保持青春和活力,并做到一身正气,执法如山,清廉如水,树立司法权威。 三是有利于全面推进检察官职业化进程。不断强化检察官职业保障建设,从根本上保证了检察官职业化建设顺利进行。 三、健全完善检察官的职业保障制度的途径 不断完善和落实检察人员职业保障制度,是解决检察人员的后顾之忧,提高工作积极性的一剂良药。

谈谈检察队伍建设的机制创新

谈谈检察队伍建设的机制创新 科学发展观是我们党在准确把握世界发展趋势,认真总结我国发展经验,深入分析我们发展阶段性特征基础上提出的重大战略思想,其内涵丰富,对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和社会建设蕴含着深刻的指导意义。作为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重要组成部分的检察工作,要实现新时期的新发展,就必须全面深入地把握科学发展观的核心、精神和要求,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全面推进检察队伍建设,与时俱进,在新时期更好地履行法律监督职能。 一、加强检察队伍建设的重要性和必要性 在建立和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形势下,检察机关严格执法,强化法律监督的任务更显重要,更为繁重。面对纷繁复杂的局面,如果“眉毛胡子一把抓”,很可能顾此失彼,难见成效。因此,只有在学会十个手指弹钢琴的同时,抓住主要矛盾,才是把握各项监察工作的中心。笔者认为,为了适应市场经济形势,尤其是适应反腐败斗争的需要,最根本的是要造就一支过硬的检察队伍。 1、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是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的迫切要求 随着我国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健全,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越来越强,对检察机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队伍寄予厚望,党中央领导也对检察队伍的建设多次指示,殷切关注。邓小平同志曾经指出:“要加强检察机关和司法机关”。笔者认为,加强检察机关,就是为了加强法治,建设一支强大的执法队伍。检察机关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刀把子”,是国家机器的重要组成部分。检察队伍的政治和业务素质状况,直接影响和决定“刀把子”的性质。为了保证专政的“刀把子”绝对可靠,党中央十分重视司法部门的自身反腐败,把司法部门作为近期反腐败的四个重点部门之一。平时重视和加强队伍建设,检察队伍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才能满足依法治国进程不断推进的要求。 2、抓好检察队伍建设市场经济发展下严格执法的组织基础 随着中国WTO的加入,世界经济全球化已经给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带来深刻的影响,也给检察工作带来困难和挑战,检察机关能否出色地完成严格执法的历史重任,取决与检察队伍有没有很高的政治素质和执法水平。不管什么工作,都要靠人去完成,坚持严格执法,人的因素第一,检察队伍建设其决定作用。一个检察院,只有加强了队伍建设,拥有一支政治上坚强,业务上精通,作风上过硬的队伍,坚持严格执法才有坚实的组织基础,强化法律监督才有强有力的可靠保障,惩治腐败的历史重任才能扎扎实实地去完成。历年来,我院获得了不少省院表彰、市院表彰的荣誉,充分证明一支优秀的检察队伍的重要性。因此,抓好检察队伍建设,是新形势下严格执法的组织基础。

职业化与阳光心态

职业化与阳光心态 授课时间:1-2天 课程纲要: 第一部分:职业认识 1.明确目标与方向 1)我是谁,为什么而工作 ?为生存:天下没有免费的午餐,生活知道质量取决于工作的绩效 ?为发展:不仅是打工,而是在平台中锻炼和学习 2)职场发展的关键——方向重于努力 ?职业生涯规划:SWOT分析应用 ?优秀职业人的思考模式 ?思考:10年后你准备把自己放在哪里? ?思考:如何分阶段实现自己的职业目标 2.职业发展的核心——契约精神 1)职业化与专业化的区别 2)职业化难道就是西装加领带吗? 3)职业化的关键内核思想 第二部分:优秀职业人的心态与思维转变 1.学习心——职场立足长青之本 1)学习力对职场人员的重大意义 ?“领先一步,步步领先”那凭什么领先那一步? ?领先是一个动态的结果,必须随时学习和超越 ?八小时以外,决定了你的位置 2)如何看待学习 ?学习力=竞争力 ?抛开自满情绪,认识到自己的不足 3)职业人如何学习 2.责任心——薪酬价值的体现 1)思考:我们的待遇从何而来?

?解决问题并创造价值的能力就是这个人的薪酬价值 2)一个人的待遇,等于他解决问题的能力 ?一个人能领导多少人就看他能为多少人负责 3)责任大于能力 ?像老板一般去思考和负责,追求完美 3.服从心——拒绝“抱怨牌毒药” 1)抱怨从何而来? ?为什么我们看不到好处,只看到难处? ?抱怨也来自对上级命令的暂时不理解 ?站的位置不同看到的也就完全不一样 2)核心:私下抱怨公司,等于侮辱自己的选择 ?思考:你喜欢抱怨的人吗?为什么 ?抱怨情绪对自己和伙伴发展的巨大阻碍 4.执行力与结果导向思维 1)为何命令不能立刻执行? ?为什么我们总是抱怨高层的命令而不是立刻执行? ?为什么总怀疑上级的决策过于保守错失机会 ?上级的指令为什么有的时候我们看不出深层意义? 2)结果思维对执行力的影响 ?去做了,就等于完成了任务吗? ?结果是衡量任务完成度的唯一标准 ?案例:从“油漆荒山”看背离结果导向后的巨大损失 5.提升自我——拒绝执行中的推诿 1)思考:为什么有人工作了很多年,工资却没有变化 ?案例:拿破仑与战马——你提升了吗? 2)核心:寻找外部原因总是容易的,但却让你立刻停止进步 ?人性的趋利避害与找借口的习惯 ?“零失误”的自我要求,才能铸就更高职场天空 第三部分:基础职业技能提升 1.优秀职业人时间管理技巧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

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 随着社会的进步与变化,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的加强是检察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课题,是强化法律监督进而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重要举措。下面由给大家整理了浅谈检察官职业道德相关知识,希望可以帮到大家! 浅议检察官职业道德 “恪守检察职业道德、促进公正廉洁执法”主题实践活动是最高人民检察院根据检察工作面临的新形势和中央关于深入推进三项重点工作的新要求。而统一部署开展的检察职业道德建设的一项长期机制,是着力培育检察人员的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着力转变检察人员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意识和素养,着力转变检察人员不符合检察职业道德要求的思想观念特别是执法理念,着力解决检察人员执法方式、执法行为和执法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检察道德建设的长效机制。 检察官职业道德的内涵 《中国大百科全书;哲学卷》将职业道德定义为:“在职业范围内形成的比较稳定的道德观念、行为规范和习俗的总和。它是调节职业集团内部人们之间关系以及职业集团与社会各方面的行为准则,是评价从业人员职业行为的善恶、荣辱的标准,对该行业的从业人员有特殊的约束力。”

通常职业道德具备四个特点: 一是职业道德具有适用范围的有限性。 二是职业道德具有发展的历史继承性。 三是职业道德表达形式多种多样。 四是职业道德兼有强烈的纪律性。 检察官职业道德,是由反映我国检察职业特点和要求、体现检察官职业品质和荣誉的理想信念、价值追求、道德情操、道德原则和道德规范等组成的职业道德体系。检察官职业道德是检察官职业操守、职业态度、职业纪律和职业作风的集中体现,是法律职业道德的有机组成部分。与其他行业职业道德相比,检察官职业道德具有重大的责任性、独特的表率性、更大的强制性、更强的自律性等特点。 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是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思想法宝 检察官要有良好的素质和道德修养,才能完成法律赋予的重要使命,由于检察权极端的重要性,决定了对检察官的特殊要求。这种权力能否得到正确运用,在极大程度上取决于执法人员的素质。这里既包括专业知识技能,又包函职业道德素养。这就要求检察官在提高业务能力的同时要更加重视职业道德培养和教育。由于我国社会经济正处于转型时期,受社会各方面消极因素的影响和利益的驱动使少数检察官贪污腐化、滥用职权并出现一些错案。这不是检察官业务能力不强,而是道德素质不高。因此,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不容忽视,必须放在检察队伍建设的突出位置,才能不断强化检察官的思想品质和道德水准,检察官职业道德教育是正确行使检察权的重要思想法宝和社

全国首届检察官律师控辩赛文字版

正义网:各位网友,大家下午好!欢迎收看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直播节目!现在参赛的各代表队正在入场! 正义网:中央电视台主持人撒贝宁、齐奇担任大赛主持。 正义网: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现在开始! 主持人撒贝宁:尊敬的各位来宾,电视机前的观众朋友们。 主持人齐奇:现场各位领导来宾朋友们,大家好! 主持人撒贝宁:您现在收看的是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辩论大赛的现场。今天,我们举办的这场全国检察机关优秀公诉人电视论辩大赛,是国家公诉人检察官首次以电视竞赛的方式在全国人民面前集体亮相! 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智慧的较量;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法理的论辩; 主持人齐奇:这是一次勇气的比拼;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一次形象的展示! 主持人齐奇:首先请允许我介绍出席今天大赛的有关领导: 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朱孝清; 最高人民检察院政治部主任李如林; 主持人撒贝宁:出席今天大赛的还有来自中央纪委、中央政法委、最高人民法院、公安部、司法部、中华全国律师协会、中国社会科学院等有关部门的领导和嘉宾。在此欢迎你们! 主持人齐奇:欢迎你们的到来。 主持人撒贝宁:今天来现场观摩大赛的,还有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厅及有关部门的检察官、北京市检察机关、法院和律师界的代表,全国部分省市检察院的检察官,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的在校学生、中央国家机关青年委员以及各大新闻媒体的朋友。欢迎各位! 主持人齐奇:欢迎。大家知道,公诉人的执法能力和执法素质,直接体现着检察机关的执法水平和执法形象。公诉部门,就是一扇检察机关面向社会的窗口。 主持人撒贝宁:今天参加这场电视论辩大赛的6支公诉人参赛队,所有队员可以说都是检察机关的优秀业务骨干,他们当中,有的人参与过打黑行动,有的直接承办过许多大案要案。现在,让我们来听听这些参赛选手们的心声!我们一起来听一听。首先听一听站在我身边的一号参赛队,浙江队他们的心声。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 浙江代表队:钱江潮头公诉人,公诉执法铸检魂。 主持人齐奇:站在我身边的是2号队,这是2号江苏参赛队: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 江苏代表队:公平正义,最美、最靓!江苏检察向大家问好!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3号上海参赛队:你们的参赛口号是什么? 上海代表队:上下求索,探寻正义公平的真谛;海纳百川,彰显和谐社会的魅力! 主持人齐奇:这是4号广东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 广东代表队:活力广东,阳光公诉,一起来更精彩!广东加油! 主持人齐奇:都是能文能武的选手! 主持人撒贝宁:这是北京5号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 北京代表队:在思考中探求真理,在辩论中弘扬正义。我们要做社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因为我们是为民执法的检察官! 主持人齐奇:现在我身边的这是6号重庆参赛队:你们参赛的口号是什么? 重庆代表队:我们依法言法、我们以言载道、我们以辩会友。重庆,欢迎您! 主持人齐奇:谢谢! 主持人撒贝宁:6支参赛队选手不但信心十足,而且志在必得!我们大家再次用热烈的掌声为他们加油鼓劲! 主持人齐奇:究竟谁能最终夺得论辩大赛的团体桂冠会花落谁家呢?请大家拭目以待!现在请各个参赛队退场,一会儿再看你们的精彩表现!谢谢! 主持人撒贝宁:全国检察机关从自2000年以来,全国检察机关系统每3年就要举办一届全国性的业务竞赛活动。至今,这项活动已开展了10年,共举办了四届。每一届竞赛活动,都要产生一批大家公认的优秀公诉人。 主持人齐奇:没错,参加第四届"全国十佳公诉人暨全国优秀公诉人业务竞赛活动"进入决赛的20名选手,也来到现

检察院队伍建设调研报告(2017)

XX市XX区人民检察院 队伍建设调研报告 一、XX区人民检察院干部队伍基本情况 XX区检察院目前在编在岗(不含挂职)干警83人,女性26人;中共党员64人),其中副处级干部1人,正科级干部4人,副科级干部26人,科员52人。法律职务方面,有员额检察官41人、检察官助理12人、书记员6人、法警9人、检察技术人员1人、司法行政人员12人。学历结构方面,有硕士研究生学历2人、大学学历80人。另有退休人员26人。 二、我院在加强干部队伍管理方面所做的努力 近年来,院党组不断更新人才培养使用理念,增强以人为本意识,在对现有队伍状况进行深入细致调查研究的基础上,汲取队伍建设中的经验教训,以检察文化建设为主线,大力开展文明创建工作,不断夯实检察队伍建设基础,通过努力,检察队伍发生了良好变化,推动检察工作取得了较明显成效。2016年以来,先后获得“全国检法系统十佳新媒体案例奖”、“XX省文明单位”、“全省模范职工之家”、“全市先进基层检察院”、“XX市文明院落”及全区政法、综治维稳、组织工作先进单位等国家、省、市、区级表彰奖励34个。

有12项业务工作分别进入全省、全市先进行列。院党组班子被评为“全市优秀领导班子”、“组织工作先进单位”。 (一)抓理念道德教育,以核心价值观增强全体干警的凝聚力。 我们始终坚持“政治建检”的工作方针,不断强化理念道德教育,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促进检察文化建设,坚持用最新的政治理论成果武装全体检察人员头脑,坚定理想信念。结合“党的群众路线”、“三严三实”、“两学一做”教育实践活动,持续做好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理论学习。把党的全会精神以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等作为学习的重要内容。邀请省院、市委党校、区委讲师团领导来院进行专题讲座,通过检察长上党课,对干警进行廉洁奉公、艰苦奋斗等优良传统教育,教育广大干警较好地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敬岗爱业精神。同时,我们还根据检察工作特点,开展文明卫生单位、文明窗口单位、模范职工之家创建活动;举行升国旗仪式,组织检察官宣誓,组织党员重温入党誓词等,教育干警树高爱岗敬业、恪尽职守、文明办案、执法为民的优良检察官形象。 (二)注重提升干警素质,加大人才培养力度,强力推进人才兴检战略。 院党组十分重视干警素质的提升,不断广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和“创建学习型检察院、争当学习型检察官”活动;举办青年辩论赛、组织观摩庭,开展“办案能手”、“精品案件”

县法院贯彻落实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情况汇报

县法院贯彻落实法官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情况 汇报 一、法官正规化建设情况 实行法官员额制改革。20XX年底,我院按照上级法院的部署要求开展了首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依据《XX法院法官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员额数量及岗位配置要求,制定了本院首次、第二次入额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我院有中央政法编制XX人,工勤事业编XX人。现在职中央政法编XX人,工勤事业编XX人。员额制改革前,有法官XX人(审判员XX人、助理审判员XX人)。通过资格审查、考试、考核等程序,经自治州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审议通过,并经自治州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研究确定,遴选首批入额法官XX人,为院总编制数的XX%,占中央政法编制的XX%,是法官数的XX%。20XX年底,我院有XX名法官退出员额,并启动了第二批员额法官遴选工作,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XX人为基数,核定员额XX%比例,按照1:1.2差额提出拟入额人选。第二次入额法官遴选已按上级院要求完成考核测评和笔试考试,将入额人员名单初报高院。20XX年XX月XX日,我院第二批拟入额法官人选参加了自治州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的面试考核。XX 月XX日,经自治州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审议,

我院XX位同志已经进入法官员额人选并在全州法院系统进行了公示。截至目前我院员额法官占中央政法编制仍为XX%。 我院坚持党管干部、双向选择、考试考核、差额择优、宁缺毋滥、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的基本原则。遴选时,以考核为主、考试为辅,突出办案业绩能力,不搞论资排辈,院领导也按标准和程序遴选入额,入额后必须办案。 二、法官专业化建设情况 1.组建新型办案团队,实行新的办案机制。20XX年初,我院按照司法体制改革方案组建了XX个审判团队,包括立案审判(诉讼服务中心)团队、民商事审判团队、刑事审判团队、行政审监审判团队、巡回审判团队和执行裁判团队。XX名员额法官配备了XX名法官助理和XX名书记员,审判团队人员配备达到了1:1:1。 3.落实新型管理监督机制。我院积极运用现代化科技手段提升办案质量效率,每日在本院电子显示屏公布员额法官办案情况,通报每位员额法官收结案数及结案率,督促法官提升结案率;推广使用法律法规数据库软件,借助大数据手段,扩充法官法律法规知识面,提高相关案例及法律检索速度,大大提高了办案效率;运用审判管理系统,定期对每位员额法官案件审理期限、上诉发改情况进行通报,督促提高办案质量效率;落实放权后的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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