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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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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

目录

一、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 (1)

二、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 (6)

三、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7)

(一)省

1. 江苏省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8)

2. 安徽省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4)

(二)计划单列市

3. 宁波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9)

4. 大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4)

5. 青岛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8)

(三)省会城市

6. 石家庄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33)

7. 长春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37)

8. 哈尔滨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41)

9. 武汉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46)

10.长沙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50)

11.广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55)

12.重庆市主城九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61)

(四)地级市(区、县)

13.北京市通州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65)

14.天津市蓟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69)

15.吉林省吉林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72)

16.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76)

17.黑龙江省牡丹江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80)

18.上海市金山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84)

19.浙江省嘉兴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87)

20.福建省莆田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91)

21.江西省鹰潭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95)

22.山东省威海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99)

23.山东省德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04)

24.河南省洛阳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08)

25.湖北省孝感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12)

26.湖南省株洲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16)

27.广东省东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21)

28.广东省惠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26)

29.深圳市(光明新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31)

30.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35)

31.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39)

32.四川省泸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42)

33.贵州省安顺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46)

34.云南省曲靖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50)

35.甘肃省金昌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54)

36.青海省海东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58)

37.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62)

(五)县级市(区、县)

38.河北省定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66)

39.河北省张北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69)

40.山西省介休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74)

41.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78)

42.辽宁省海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81)

43.吉林省延吉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85)

44.浙江省义乌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90)

45.福建省晋江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195)

46.江西省樟树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00)

47.山东省郓城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04)

48.河南省禹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07)

49.河南省新郑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11)

50.河南省兰考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16)

51.湖北省仙桃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20)

52.湖北省宜城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25)

53.湖南省资兴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29)

54.海南省儋州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33)

55.四川省阆中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36)

56.贵州省都匀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39)

57.云南省大理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43)

58.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47)

59.陕西省高陵县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51)

60.青海省格尔木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55)

6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60)

6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65)

(六)建制镇

63.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70)

64.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275)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1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上述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原则同意各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基本原则

坚持制度创新、试点先行。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阻碍,探索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体制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

坚持中央统筹、地方为主。中央政府统筹试点内容,赋予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地区按照试点要求,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路径。

坚持综合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地区既要统筹兼顾重点试点任务,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本地区亟需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瓶颈,通过综合和分类改革的结合,率先试验,强力推进,务求实效。

坚持定期评估、总结推广。实行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一)试点地区。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工作方案,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城市(镇),确定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开展试点。

(二)试点时间。2014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三、试点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挂钩的基本公共服务提供机制。建立健全由政府、企业、个人共同参与的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根据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类,明确成本承担主体和支出责任。按照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原则,合理确定各级政府在教育、基本医疗、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面的事权,建立健全城镇基本公共服务支出分担机制。

(二)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把地方政府债务纳入全口径预算管理,编制公开透明的城市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健全地方政府债券发行管理制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发债等多种方式拓宽城市建设融资渠道。依据城市规划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融资规划,针对不同项目性质设计差别化融资模式与偿债机制。理顺市政公用产品和服务价格形成机制,放宽准入,完善监管,制定企业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模式进入特许经营领域的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公用设施投资运营。

(三)改革完善农村宅基地制度。具体试点工作按中央批准的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实施。

(四)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管理模式。按照城市设置与简化行政机构联动原则,在符合行政区划合理

调整的前提下,选择部分有条件的地方进行撤镇设市设区试点,优化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积极借鉴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的经验,探索更加精干、高效的组织构架和行政体制。推进扩权强镇改革,促进这些镇更好地吸纳人口、增强经济实力,实现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充分发挥其在新型城镇化建设中的示范带动作用。

(五)综合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鼓励试点地区从推进新型城镇化实际出发,在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城乡规划编制和管理体制机制、农业现代化体制机制、城市“多规融合”制度、城市生态文明制度、城市社会治理体系,以及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建设和创新城市、智慧城市、低碳城市、人文城市建设等方面开展形式多样、富有特色的改革探索。

四、配套政策

加强部门间政策协同配合,推动新型城镇化相关政策和改革举措率先在试点地区落地。

完善转移支付办法,建立财政转移支付同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挂钩机制,中央和省级财政安排转移支付时要考虑常住人口因素。

省级政府举债使用方向要向试点地区倾斜。国家开发银行发挥金融支持作用,运用信贷等多种手段积极支持城市基础设施、棚户区改造等工程建设。鼓励公共基金、保险资金等参与自身具有稳定收益的城市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和运营。

农民工职业技能培训、城镇保障性住房建设、市政基础设施改

造、产业发展和承接产业转移等相关政策,适度向试点地区倾斜。对具备条件的行政区划调整事项,按法定程序报国务院审批。

五、组织实施

(一)组织保障。国家发展改革委依托推进新型城镇化工作部际联席会议制度,会同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标准委等共同推进试点工作,统筹研究重大问题,协调重大政策,指导各地试点实践。

各试点地区党政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依据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要点完善试点方案,健全试点工作机制,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统筹推进试点工作。

(二)监测评估。国家发展改革委要加强对试点工作的跟踪监督,开展年度评估考核,建立试点动态淘汰机制。各试点地区要及时总结试点经验,确保完成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任务和目标。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名单

省:江苏省、安徽省

计划单列市:宁波市、大连市、青岛市

省会城市:河北省石家庄市、吉林省长春市、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湖北省武汉市、湖南省长沙市、广东省广州市、重庆市主城九区

地级市(区、县):北京市通州区、天津市蓟县、吉林省吉林市、黑龙江省齐齐哈尔市、黑龙江省牡丹江市、上海市金山区、浙江省嘉兴市、福建省莆田市、江西省鹰潭市、山东省威海市、山东省德州市、河南省洛阳市、湖北省孝感市、湖南省株洲市、广东省东莞市、广东省惠州市、深圳市(光明新区)、广西壮族自治区柳州市、广西壮族自治区来宾市、四川省泸州市、贵州省安顺市、云南省曲靖市、甘肃省金昌市、青海省海东市、宁夏回族自治区固原市

县级市(区、县):河北省定州市、河北省张北县、山西省介休市、内蒙古自治区扎兰屯市、辽宁省海城市、吉林省延吉市、浙江省义乌市、福建省晋江市、江西省樟树市、山东省郓城县、河南省禹州市、河南省新郑市、河南省兰考县、湖北省仙桃市、湖北省宜城市、湖南省资兴市、海南省儋州市、四川省阆中市、贵州省都匀市、云南省大理市、西藏自治区日喀则市桑珠孜区、陕西省高陵县、青海省格尔木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宁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拉尔市

建制镇:浙江省苍南县龙港镇、吉林省安图县二道白河镇

试点地区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江苏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积极稳妥扎实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江苏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的必由之路。2013年江苏常住人口7940万人,城镇人口509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6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57%。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左右;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400万人,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分布、来源清晰化,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城镇落户成本明细化,各级政府、接纳主体和个人成本分担责任明晰化,相关的制度和配套政策规范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7%,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800万人,各项试点任务取得明显成效,成为我国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先导区、示范区。

——基本建立预算约束和风险可控的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形成地方政府债券发行制度初步经验,构建多元化城市基础设施和公益设施建设等投融资机制。

——初步建立以尊重农民意愿为前提,以保障农村宅基地用益物权为核心,地籍清楚、产权明晰、流转有序、收益分配合理的新型农村宅基地制度。

——探索形成以科学合理调整行政区划为基础的层级少、机构精、效率高、成本低的城市设置机制,调整扩容发展2—3个大中城市。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

建立健全以合法稳定就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为户口迁移基本条件、以经常居住地登记户口为基本形式、城乡统一的新型户籍制度。规范基本公共服务项目清单和标准,以居住证为基本依据,科学测算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平均成本。合理划分政府、企业以及转移人口家庭和个人的成本分担责任,明确省以下不同层级政府的成本分担比例,建立农业转移人口流入地和流出地政府成本共担机制。加快城镇人口服务管理由户籍人口为主向常住人口转变,推进按常住人口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

(二)构建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

编制完成各级政府资产负债表,建立规范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探索发行以财政收支状况和政府信用评级为基础的地方政府债券。编制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规划和融资规划,明确各类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期限、融资需求。拓宽多元化投融资渠道,重点探索通过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等方式参与城镇化项目建设的有效途径,规范和鼓励企业通过PPP等模式进入公用事业特许经营领域。探索将经营性项目、准公益性项目和公益性项目有机组合,建立项目综合收益平衡机制。

(三)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

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合理调整行政区划,选择符合条件的城市,通过县(市)改区,拓展中心城市发展空间。创新城市设置机制,完善区域中心城市和次中心城市布局,合理增加城市数量。以扩大管理权限、优化行政层级、创新运行机制为重点,探索建立行政管理创新和行政成本降低的新型城市行政管理模式。推广经济发达镇行政体制改革试点经验,赋予吸纳人口多、经济实力强的镇同人口和经济规模相适应的管理权。

(四)创新城乡土地管理制度

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激励机制,引导土地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流转。制定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流转办法,形成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合理调整工业用地和商业用地供应比例关系,建立有效调节工业用地和居住用地的合理比价机制。实施苏南、苏中、苏北分类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存量建设用地在土地供应总量中的比重。缩小征地范围,严格规范征地程序,健全被征地农民合理、规范、多元保障机制。

(五)建立健全“多规合一”与产城融合体制机制

从技术方法、编制程序、实施管理等方面,探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规划、生态环境保护等规划“多规合一”。探索城市产业转型升级与城市功能提升融合发展新模式,强化产业发展的主体功能导向与城镇空间布局导向,促进城乡健康融合发

展。

(六)创新农业现代化发展体制机制

以变革农业生产经营方式、提高农业生产效率和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经营体系,进一步提高农业经营规模化和组织化程度,到2020年全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适度规模经营比重达到60%。建立市、县、乡镇三级联动的农村产权交易市场体系,探索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林权、农业科技成果、合作社股权等市场化流转机制。建立省级粮食主产区利益补偿制度,构建现代农业支持保护制度。

(七)健全城镇住房保障机制

通过增加财政补助、推进“债贷组合”、吸引民间资本参与等方式,创新棚户区改造融资机制。健全与人口流动相适应的住房保障制度,加快构建以政府为主提供基本保障、以市场为主满足多层次需求的住房供应体系,探索形成以公共租赁住房为主要保障方式的新型住房保障制度,积极开展共有产权住房试点。

(八)创新城市群区域协调发展机制

以长三角城市群和省内其他城市群为平台,构建政府、行业组织、社会公众多层次参与合作机制。完善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探索构建区域利益分享、利益补偿、协同服务、法治管理四大机制,支持江苏建设国家区域协调发展体制创新试验区。

(九)健全完善城乡发展一体化体制机制

健全城乡统一的商品流通、市场监管、标准制定、社会保障等

制度机制,促进土地、技术、资本、劳动力等要素在城乡间平等交换、自由流动配置。持续推进城乡规划、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公共服务、就业社保和社会管理“六个一体化”,实现城乡协调发展和共同繁荣。

(十)创新城乡社会治理

适应城镇化和人口大规模流动就业等新形势和需要,推动社会治理重心下移,健全“一委一居一站一办”的社区组织架构,强化社区、社会组织和社会工作专业人才“三社联动”效应,构建“政社互动”新模式。完善政府购买公共服务政策,健全社会组织健康发展机制。到2020年,建成平安中国建设示范区和法治建设先导区。

(十一)强化生态文明制度建设

完善生态环境源头保护制度,建立绿色发展评价体系,确保生态红线区域占国土面积不低于20%。全面推行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健全市场化资源交易机制。实施区域环境信息共建共享,建立跨省际区域环境协作模式,强化环境权益保障机制。

(十二)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标准体系

加快与新型城镇化发展相配套的规划、建设、管理与评价等标准的制修订,强化标准实施与监督,探索建立可复制可推广的标准化模式。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全省

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领导省级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推进工作。省新型城镇化和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实施推进办公室负责牵头编制试点方案实施计划,制定相关配套政策,负责上下协调沟通,加强督促落实等具体工作。各试点地区相应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落实各项试点工作。

(二)建立目标责任制度。各地区结合本地实际,根据省级试点要求,精心制定本地区试点工作方案,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省、市、县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确保各项试点任务有力有序推进。

(三)强化督促落实。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会同省各有关部门,根据目标任务和进度要求,加强督促落实,定期组织开展综合评估,并向各试点地区通报评估结果,重大事项及时报省试点工作领导小组研究。

(四)适时总结上报。成熟一批、定型一批、总结一批、推广一批,力争3年内分期分批总结报送试点成果,供国家审查推广。

安徽省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要点

安徽省2013年常住人口6030万人,常住人口城镇化率47.9%,户籍人口城镇化率22.9%。异地城镇化和就地城镇化特色较为鲜明。

一、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总体目标

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探索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户籍人口城镇化率力争达到35%。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初步建立。到2017年,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等方面体制机制基本建立。到2020年,基本建成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

——加快投融资机制改革,拓宽融资渠道,创新市场化融资模式,基本建立多元化可持续的城镇化资金保障机制。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

——规划编制实施法制化进程加快,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初步确立,到2020年,基本实现全省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三规合一”全覆盖。

——城镇建设水平显著提高,绿色城市、智慧城市、人文城市

建设进程加快,开发区产城一体化稳步发展,美丽乡村建设实现全覆盖,城乡关系更加和谐。

——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成本降低,社区管理新体制初步建立,同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市镇设置标准得到初步规范。

二、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主要任务

(一)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1.推动户籍制度改革。制定差别化的户口迁移政策,引导人口从皖北向皖江等重点开发区域城市集聚;全面推进辖区城乡户籍一元化管理改革,制定城乡统一的配套政策;全面实行居住证制度,拓宽居住证的服务保障功能。

2.加强劳动就业培训。采取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扩大培训覆盖面;扎实推进“春潮行动”、“阳光工程”等技能提升计划;加快企业培训法制化进程;农民工获得职业资格证书或专项职业能力证书的,政府按现有规定给予补贴。

3.完善住房供应体系。认真落实廉租住房、公共租赁住房并轨运行政策,引导社会资本参与棚户区改造。

4.增强教育保障。采取“定点学校接收、相对就近入学”的办法,确保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零障碍入学,对随迁子女拨付与城市学生同等标准的生均综合经费。

5.提供医疗卫生保障。在现有统筹层次基础上,分步推进城镇居民医保与新农合整合;引入商业保险承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事

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 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

新型城镇化规划发布到2020年户籍人口城镇化率45%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通知指出,《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城镇化是现代化的必由之路,是解决农业农村农民问题的重要途径,是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有力支撑,是扩大内需和促进产业升级的重要抓手。制定实施《规划》,努力走出一条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对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和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新型城镇化的认识,着重解决好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主要目标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0%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

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镇化格局更加优化 “两横三纵”为主体的城镇化战略格局基本形成,城市群集聚经济、人口能力明显增强,东部地区城市群一体化水平和国际竞争力明显提高,中西部地区城市群成为推动区域协调发展的新的重要增长极。城市规模结构更加完善,中心城市辐射带动作用更加突出,中小城市数量增加,小城镇服务功能增强。 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 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绿色生产、绿色消费成为城市经济生活的主流,节能节水产品、再生利用产品和绿色建筑比例大幅提高。城市地下管网覆盖率明显提高。 城市生活和谐宜人 稳步推进义务教育、就业服务、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覆盖全部常住人口,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更加完善,消费环境更加便利,生态环境明显改善,空气质量逐

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大特点分析

中国新型城镇化发展三大特点分析 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政策研究中心、中国指数研究院共同发布《2013年三季度中国房地产政策评估报告》,报告主题为《新型城镇化背景下中国房地产业走势专题分析》。报告对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的城镇化道路进行回顾,总结新型城镇化发展的三大特点。 回顾历史,国内外形势决定我国城镇化发展方向 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城镇人口规模由1949年的不足6000万人增加到2012年的近7亿人,城镇化率由10.6%上升至52.6%,城镇化道路经历了起步——调整——快速——加速的曲折过程。 在快速发展的过程中,旧模式下的城镇化逐渐暴露出一些问题:1)城市建成区规模快速增长,而城镇人口的增速相对较低,土地城镇化速度明显快于人口城镇化速度。若以户籍人口计算,人口城镇化的速度还要更低。2)旧城镇化实行城市偏向政策,甚至不惜牺牲农村、农民利益发展城市,导致发达的城市与凋敝的乡村并存,城乡差距日益明显,城乡间产业经济发展的不平衡造成了城乡居民生活水平的失衡。3)我国在改革开放初期采取了沿海地区优先发展的经济发展战略,但从30余年的发展结果来看,由沿海地区发展来带动中西部地区梯次发展的所谓“雁行发展模式”或“梯度发展模式”未能如愿出现,东中西部经济发展差异日益拉大。 三大特点,新型城镇化战略应运而生 自2003年十六大提出“走中国特色城镇化道路”到十八大明确“新型城镇化”发展路径,新型城镇化思路逐渐明晰。 特点一:以人为本,重质量轻速度。为解决城镇化中人口迁移所面临的问题,促进经济可持续增长,十八大提出了新型城镇化战略,此战略包括两个方面,一是如何实现从数量型增长向质量型提升转变,扩大农民工的基本公共服务;二是如何从粗放型的扩张向集约型增长的转变,解决城市发展模式的调整。在此其中,以人为本是最为核心的内容。 特点二:一体化统筹,缩小城乡差距。“不均衡”是旧城镇化的诟病,我国区域发展不平衡主要表现在东部与中西部地区的巨大差距,以及二元结构造成的城乡差异。新型城镇化注重区域间协调发展,并“坚持城乡统筹,把推进城镇化和工业化、农业现代化紧密结合,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实现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

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情况汇报 根据市新型城镇化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市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行动计划和工作推进机制及考核评估办法的通知》文件精神,我县以“十大行动”为重点,围绕8项牵头任务60项配合任务,制定了《全县推进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计划和工作推进机制及考核评估办法》,精心组织实施,全面提升城镇化质量和水平,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2016年工作总结 (一)体制机制进一步健全。全面放开市县和建制镇落户限制,建立了城乡统一的户籍登记管理制度。探索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督促企业落实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同工同酬制度,率先在×开展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试点基础性工作。出台了烟花爆竹禁燃、秸杆禁烧、取缔小锅炉、城市街道除尘等4个大气污染防治具体管理办法,积极推进了城乡环境一体化,加强农村环境卫生日常保洁和农村各方面环境监管治理。财政支持农业发展资武重点向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倾斜。进一步发展农村产业分工模式,完成了农村承包地确权登记,建立了土地流转服务平台,新增土地流转面积**万亩,总流转面积达到**万亩,占总耕地面积的**%。制定了《×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方案》,稳步推进不动产统一登记试点工作开展。 (二)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新改建农村公路**公里,改建各类渠道**多公里,完成宅前铺装**平方米,农村宅前铺装率达**%。建成和提升省、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个,总数达**个,占全县

的**。深入落实“海绵城市”建设任务,完成景观带绿化水源改造项目和上海路、延安路等道路树池下沉式改造。制定了《×高标准公厕建设及改造方案(2015-2017年)》,在武水湖、武川公园、紫武苑、×镇等地新建旅游厕所**座。大力推进×镇国家建制镇示范试点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镇建设工作,完成下双路、陈武路部分路段太阳能路灯架设、绿化灌溉管道铺设工程,集中供热升级改造工程建成投入运行,污水处理厂主体完工,中心村便民服务中心、小城镇便民农贸市场等项目开工建设。 (三)公共服务进一步均衡。深入推进第二轮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和义务教育“改薄”工程,完成双镇中心小学教学楼、双中学室外运动场、东四沟小学水厕改造建设工程,建成并运行教育“四通两平台”,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健全校长和教师交流任职机制,严格落实支持民办教育和提高农村教师待遇各项政策,推进各类教育规范健康发展。完成了全县27个行政村“乡村舞台”建设,实现乡村舞台100%全覆盖。县中医院迁建项目动工建设。出台全县城乡全面推进社县网格化服务管理实施方案,将社县服务管理延伸至村。全面实施社会保险全民参保登记计划,实现社会保险“五险合一”信息系统全覆盖,全县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农村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均超过**%。 (四)产业支撑进一步强化。制定了《×家庭农场认定标准》、《×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考核评选办法》及《×示范性家庭农场认定管理办法》,截至2016年底,全县注册各类农民专业合作社**家、新增**家,认证家庭农场**家、新增**家,申报省级标准化规模养殖示范场**个,改扩建规模化养殖场(小县)**个。

最新全国新型城镇化十大经典范例

“全国新型城镇化十大经典范例” 十大经典案例目录 1.辽宁省铁岭市:以人为本绿色低碳——凡河新城引领未来城市发展方向 案例1 以人为本绿色低碳 凡河新城引领未来城市发展方向 铁岭市人民政府 凡河新城 推进新型城镇化,是新一届中央领导集体提出的重要发展战略,是铁岭未来发展的最大潜力和机遇。近年来,铁岭市委、市政府以凡河新城建设为突破口,不断加快新型城镇化步伐,在建设理念、体制机制等方面进行了积极探索,尤其是创造性地开展了单户城镇化,走出了一条以人为本、绿色低碳、三位一体、良性循环的新型城镇化之路。 一、背景与起因

第一,规划建设凡河新城,是贯彻落实辽宁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做大做强铁岭中心城区的需要。2005年初,时任辽宁省委书记李克强到铁岭调研时指出,铁岭30万人口的城市太小了,要向大城市发展,建设自己的区域性中心城市,推动以城带乡。按照区域经济和城市发展规律,一个地区中心城市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应该占全地区的30%左右,打造成区域经济增长极,才能起到辐射和带动作用。而当时,铁岭中心城区的人口和经济总量均只占全市的10%左右,对区域经济的辐射拉动作用不强。在城市总体规划修编过程中,铁岭市委、市政府多次组织国内外知名规划专家,对城市规划、空间布局以及产业发展进行了广泛调研、充分论证,提出通过建设凡河新城来做大做强中心城区。规划建设凡河新城,正是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重要指示精神、做大做强铁岭中心城区的具体举措。 第二,规划建设凡河新城,是主动融入沈阳经济区、实现沈铁同城化发展的需要。铁岭南部地区与东北中心城市沈阳毗邻,可以充分接受沈阳的辐射。尤其是沈阳经济区上升为国家战略,铁岭作为沈阳经济区八个成员市之一,规划建设凡河新城,城市向南发展、向沈阳靠拢,是实施沈阳经济区战略的必然要求,也是加快沈铁一体化、实现沈铁同城化的必然选择。 第三,规划建设凡河新城,是加快推进城镇化进程、让更多农民过上城里人生活的需要。城镇化是一个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巨大引擎,将更多的农民转化为市民,是提高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和质量的根本性措施。2005年,铁岭的城镇化率只有30%左右,是制约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主要矛盾之一。市区东部受山地限制,加之高速公路、输油管线分割零乱,发展空间十分有限。西部由于靠近辽河,地势低洼,城市防洪、排污问题很难解决。北部受交通干线、河流和城市防洪的制约,发展空间非常狭窄。如果按照传统“摊大饼”式的发展思路,势必重蹈交叉污染、交通拥堵等弊端。我们秉承组团式的先进发展理念,规划建设凡河新城,为城市发展提供了广阔空间。实践证明,正是由于规划建设了凡河新城,极大地推进了全市的城镇化进程,预计到今年年底,全市城镇化率可提高到52%。 第四,规划建设凡河新城,是为沈铁工业走廊提供城市支撑、实现产城互动的需要。2003年开始,我市顺应沈阳经济区一体化的趋势,主动承接沈阳等大城市的产业转移,沿京哈高速公路、102国道等交通大动脉,规划建设了南起沈阳与铁岭交界、北到吉林省界、总面积3313平方公里的沈铁工业走廊。目前,沈铁工业走廊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已发展到837家,产业工人发展到15.1万人,成为铁岭最大、最靓的一张经济名片,被写入辽宁省第十次党代会报告。沈铁工业走廊特别是铁岭南部先导区的快速崛起,迫切需要有一个新的城市作为支撑,以实现产城互动、一体发展。规划建设的凡河新城,正处在沈铁工业走廊先导区核心地带,区域位置适中,能够为沈铁工业走廊先导区发展提供城市支撑与配套,有利于产业与城市互动发展。 第五,凡河新城选址在凡河镇,具有优越的区位和生态优势,有利于打造特色城市。一是交通便捷。京哈铁路、哈大高速公路、102国道、哈大高速铁路和沈环高速公路纵贯境内。同时,与老城区距离适中,有利于组团式发展。二是环境优美。北有莲花湖湿地,东有蟠龙山森林公园,辽河从西侧环绕,凡河从镇区穿过,山水特色突出,生态环境优良。三是水资源丰富。上游有榛子岭水库,下游是辽河,无论是地表水还是地下水都十分丰富,有利于打造“中国北方水城”。 二、做法与经过 2006年初,铁岭市在“十一五”规划时,提出了建设凡河新城的构想。2007年1月16日,铁岭市第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凡河新城总体规划,使凡河新城规划建设上升为全市人民的共同意志。凡河新城总体规划由同济大学规划院、复旦大学共同编制完成;控制性详细规划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编制完成;景观规划由清华大学规划院完成;城市设计由美国RRM建筑事务所等4家著名规划设计机构完成。2007年1月,辽宁省政府正式批准了包括凡河新城在内的《铁岭市城市总体规划》,从此拉开了凡河新城建设的序幕。主要在以下6个方面进行了大胆探索和尝试: 第一,创造性地开展了单户城镇化。所谓单户城镇化,就是鼓励有条件、有能力的农户以户为单位,在完全自愿的前提下,保留原有耕地承包经营权,用农村住宅和宅基地置换凡河新城的楼房,同时,通过就业、社保、教育、医疗等制度创新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进城农民真正过上和城里人一样的生活,让他们进得来、住得下、留得住、生活得更好,避免农民“被上楼”。做到“五个相结合”:1、政府引导和群众自愿相结合,制定好规划、政策和标准,在尊重客观规律的前提下,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于百姓得实惠,充分让利于民,使农民真正变为市民。2、产城一体、城乡一体、建管一体相结合,实现统筹规划、协调推进。3、城镇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通过农民专业合作社的组织方式,加快土地流转,转变农业发展方式,进城的农民不再从事农业生产,留下来的农民实行规模化、集约化经营,提高农业现代化水平。4、单户城镇化和整村、整屯城镇化相结合,按照单户为主、整村优先的原则,强化制度设计,制定具体的工作方案和优惠政策。5、期房和现房安置相结合,通过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的方式,启动期房建设,同时组织现有房源,为农民提供更大的选择空间。2013年9月25日,在铁岭县3个乡镇率先启动了单户城镇化试点工作,得到了广大农民的真心欢迎。10月14日,市委、市政府决定在铁岭县全域14个乡镇范围内启动单户城镇化试点工作。目前,已经有6257户农户报名,1588

新型城镇化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独家学术分享】新型城镇化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唐子来教授于长三角城市经济协调会第十五次市长联席会议主旨发言整理) 新型城镇化和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1.新型城镇化的核心内涵(理念)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的城镇化水平从1978年的17.9%上升到2013年的53.7%,年均增长约1个百分点。我国城镇化进程的规模之大和速度之快是史无前例的,但也面临着越来越严峻的挑战。 为此,中央政府首次颁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走以人为本、四化同步、优化布局、生态文明、文化传承的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表明新型城镇化成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重要组成部分。 何为新型城镇化? 可持续发展是新型城镇化与传统城镇化的本质区别。传统城镇化的根本问题就是以经济增长为导向的城镇化没有支付应有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 无论是城乡二元结构还是城市中的二元结构,其本质就是经济增长没有支付应有的社会成本,从而导致社会公平问题。同样,日益严重的空气、水体和土壤污染,其本质就是经济增长没有支付应有的环境成本,即经济增长的环境成本没有内部化。 “杯子现象”:传统城镇化的形象比喻 一个杯子的世界平均价格是8元,但中国制造(Madein China)的杯子价格是6元。于是,中国制造的杯子就占领了世界市场。其实,中国制造的杯子之所以如此便宜,就是因为没有支付1元的社会成本和1元的环境成本。年复一年,传统城镇化进程中经济增长所欠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越来越显性化,现在到了不得不支付三十多年累积成本的时候了,再也不可持续了,中国经济增长的换档减速是必然的。 因此,新型城镇化就是要走可持续的城镇化道路(sustainable urbanization),其本质就是经济增长必须支付应有的社会成本和环境成本,即经济增长的所有外部成本必须内部化,由此才能实现经济、社会、环境的相互协调关系。 (1)可持续发展的3E概念:三角模型 1987年,世界环境与发展委员会发表《我们共同的未来》,提出可持续发展的理念,其内涵为“经济、社会和环境相互协调的发展”。 (2)基于可持续发展理念的城乡规划:棱锥模型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政策解读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政策解读 《国家新型城镇规划(2014—2020年)》于2014年3月16日发布,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 原文链接https://www.sodocs.net/doc/0d3028628.html,/xinwen/2014-03/16/content_2639841.htm 《规划》主要核心在于: 一、为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提出指导方向,是从中长期发展的角度出发的一部纲领性文件,短期内难以见效; 二、规划主在就地解决城镇化问题,而不只限于一线城市及全国热点城市; 三、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对已形成规模的城市及城镇,则主要在于提高建设用地利用效率; 四、《规划》本身与现阶段市场规律存在一定矛盾,在已有城市发展不充分的前提下,转而去发展周边卫星城市,将会受到市场排斥及人为的阻力。 关键点及解读: 一、城镇化的目标 《规划》: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解读:从2013年的53.7%到2020年60%,城镇化增速年均0.9%,户籍人口从目前的36%增加到45%,体现其提出“以人为中心”,高质量城镇化的“新型”特征。 对房地产行业的影响:虽然新型城镇化不等于房地产化,但每年平均1200万的新增城市人口必然给房产市场带来新一轮的契机。解决1亿人落户的10万亿资金投入会以城市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为主的建设上,市民化的农民工包括住房在内的消费需求也会进一步得到释放。有利于房地产市场持续发展。 二、城镇化的格局 《规划》:明确了新城镇化战略格局。京津冀、长三角和珠三角城市群,要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引导劳动密集型产业优先向中西部转移,吸纳东部返乡和就近转移的农民工,培育发展若干新的城市群。加快培育成渝、中原、长江中游、哈长等城市群。 解读:《规划》对中心城市、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制定了差别化的发展策略:(1)增强中心城市辐射带动功能。适当疏散经济功能和其他功能,推进劳动密集型加工业向外转移。(2)加快发展中小城市。把加快发展中小城市作为优化城镇规模结构的主攻方向,加强产业和公共服务资源布局引导,提升质量,增加数量。(3)有重点地发展小城镇。控制数量、提高质量,节约用地、体现特色。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 第四篇优化城镇化布局和形态根据土地、水资源、大气环流特征和生态环境承载能力,优化城镇化空间布局和城镇规模结构,在《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确定的城镇化地区,按照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分工协作、以大带小的原则,发展集聚效率高、辐射作用大、城镇体系优、功能互补强的城市群,使之成为支撑全国经济增长、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参与国际竞争合作的重要平台。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第九章优化提升东部地区城市群 东部地区城市群主要分布在优化开发区域,面临水土资源和生态环境压力加大、要素成本快速上升、国际市场竞争加剧等制约,必须加快经济转型升级、空间结构优化、资源永续利用和环境质量提升。 京津冀、长江三角洲和珠江三角洲城市群,是我国经济最具活力、开放程度最高、创新能力最强、吸纳外来人口最多的地区,要以建设世界级城市群为目标,继续在制度创新、科技进步、产业升级、绿色发展等方面走在全国前列,加快形成国际竞争新优势,在更高层次参与国际合作和竞争,发挥其对全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支撑和引领作用。科学定位各城市功能,增强城市群内中小城市和小城镇的人口经济集聚能力,引导人口和产业由特大城市主城区向周边和其他城镇疏散转移。依托河流、湖泊、山峦等自然地理格局建设区域生态网络。 东部地区其他城市群,要根据区域主体功能定位,在优化结构、提高效益、降低消耗、保护环境的基础上,壮大先进装备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推进海洋经济发展。充分发挥区位优势,全面提高开放水平,集聚创新要素,增强创新能力,提升国际竞争力。统筹区域、城乡基础设施网络和信息网络建设,深化城市间分工协作和功能互补,加快一体化发展。 第十章培育发展中西部地区城市群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

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为贯彻落实《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号),按照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门《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的有关要求,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审,同意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现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印发你们,请据此组织开展试点工作。 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总体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 年)》(中发〔2014〕4 号)、《关于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主要任务的分工方案》(中办发〔2014〕7 号)的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中央编办、公安部、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农业部、人民银行、银监会等11 个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 号),各省(区、市)、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组织开展了试点申报工作。发展改革委会同上述部门和有关专家对申报地区的试点工作方案进行了综合评审,将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 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原则同意各试点地区报送的试点工作方案。为扎实有效推进试点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紧紧围绕需要深入研究解决的重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 (二)基本原则坚持制度创新、试点先行。着力破除现行体制机制的束缚阻碍,探索形成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新体制新机制,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坚持中央统筹、地方为主。中央政府统筹试点内容,赋予试点地区先行先试政策,试点地区按照试点要求,充分发挥主动性和创造性,探索出体制改革和机制创新的路径。坚持综合推进、重点突破。试点地区既要统筹兼顾重点试点任务,又要从本地实际出发,选择本地区亟需突破的发展和改革瓶颈,通过综合和分类改革的结合,率先试验,强力推进,务求实效。坚持定期评估、总结推广。实行改革试点进展情况年度评估报告制度,总结试点经验,完善试点内容,以点带面,梯次推进,逐步扩大试点范围,及时推广试点成功经验。 二、试点范围和时间 (一)试点地区。综合考虑申报地区的工作基础和试点工作方案,兼顾不同区域、不同类型和不同层级城市(镇),确定在江苏、安徽两省和宁波等62 个城市(镇)开展试点。 (二)试点时间。2014 年底前开始试点,并根据情况不断完善方案,到2017 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2020 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三、试点主要任务 (一)建立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成本分担机制。按照户籍制度改革要求调整户口迁移政策,出台具体可操作的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落户标准,并向社会公布。建立居住证制度,以居住证为载体建立健全与居住年限等条件相

江苏省获批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

中国江苏网1月31日讯 29日从省发改委传来重大消息,江苏获批成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省,同时获批展开省级试点的还有安徽,另有其他省市区的62个城市(镇)列为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地区。 按照国家要求,试点工作从2014年年底开始。试点单位要“充分发挥改革试点的先遣队作用,大胆探索、试点先行、寻找规律、凝聚共识,为全国提供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和模式。”国家给出明确时间表:到2017年各试点任务取得阶段性成果,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2018至2020年,逐步在全国范围内推广试点地区的成功经验。 省发改委副主任赵旻接受采访时表示,相比另一试点省安徽,江苏的试点任务内容更多,涉及面更广,要求更高,还要担负起制定“国标”的重任——建立健全新型城镇化指标体系,为全国探路。 江苏发展面临历史性机遇 不久前,由国家发改委等11个部委联合下发的《关于印发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方案的通知》,带着“特急”字样下发,其中一份“2+62”的试点名单上,江苏名列其中,与安徽一起展开省级试点,成为名单中的“2”;“62”则为其他省市区的62个城市(镇)。

赵旻说,去年8月,国家发改委等部委联合启动了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9月16日,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工作座谈会,确定新型城镇化建设从省、市、县、镇不同层级、东中西不同区域共62个地方开展试点,并以中小城市和小城镇为重点。 省委省政府对此高度重视,省发改委研究起草《江苏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方案》,并最终争取到省级试点机会。 2014年,我省城镇化率达到65.2%,率先全国颁布并启动实施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具备在更高起点上加快城镇化进程和城乡发展一体化的坚实基础。 赵旻介绍,以全省为单位进行试点,江苏的任务是“3+8+1”,前三条是国家规定动作,“8”是“自选动作”,“1”则是国家追加而特别赋予江苏的。内容涉及经济社会方方面面,对未来发展的突破,具有重大意义。“所有12项任务与去年5月出台的《江苏省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规划(2014-2020年)》提出的奋斗目标一致。我们有信心通过大胆探索先行先试,为全国提供成功经验。” 列为省级国家试点,是江苏面临经济结构调整,适应新常态背景下实现“两个率先”的一次重大历史机遇。国家综合试点时间跨度6年,前后连接“十二五”规划和“十三五”规划,开展试点工作对全省社会经济发展和基本现代化具有广泛深远影响。 据悉,我省将严格按照国家下达方案要求,尽快成立由省委省政府主要领导挂帅的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机构,统筹推进各项试点工作。将通过建立年度评估和动态淘汰机制等方法举措,切实加强任务落实。近期,在各地根据自身情况积极申报基础上,明确各地区主要试点任务和工作要求。 6年实现800万农业转移人口在城镇落户 试点总体目标是:紧紧围绕人的城镇化,加快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进程。到2017年,全省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68%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62%左右;城镇落户农业转移人口新增400万人,实现全省农业转移人口规模、分布、来源清晰化,常住人口公共服务均等化和农业转移人口家庭城镇落户成本明细化,各级政府、接纳主体和个人成本分担责任明晰化,相关的制度和配套政策规范化。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72%,户籍人口城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解读汇报(附全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解读(附全文) 简介: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 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3月16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以 下简称《规划》)。《规划》全文3万多字,共计30多章, 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 规划最大的亮点是强调以人为本,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 值得一提的是,通知明确指出了三个需要着重解决好的问题,即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城镇棚户区和城中村改造、中西部地区城镇化等问题,并强调各地要推进城镇化沿着正确方向发展。 按照规划,未来我国将构建以陆桥通道、沿长江通道为两条横轴,以沿海、京哈京广、包昆通道为三条纵轴,以轴

线上城市群和节点城市为依托、其他城镇化地区为重要组成部分,大中小城市和小城镇协调发展的“两横三纵”城镇化战略格局。 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 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 城镇化水平和质量稳步提升。城镇化健康有序发展,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60%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45%左右,户籍人口城镇化率与常住人口城镇化率差距缩小2个百分点左右,努力实现1亿左右农业转移人口和其他常住人口在城镇落户。 城市发展模式科学合理。密度较高、功能混用和公交导向的集约紧凑型开发模式成为主导,人均城市建设用地严格控制在100平方米以内,建成区人口密度逐步提高。自然景观和文化特色得到有效保护,城市发展个性化,城市管理人性化、智能化。 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 农村劳动力在城乡间流动就业是长期现象,按照保障基本、循序渐进的原则,积极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由主要对本地户籍人口提供向对常住人口提供转变,逐步解决在城镇就业居住但未落户的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问题。 建立健全中小学生学籍信息管理系统,为学生学籍转接

2017年城镇化建设资金(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绩效评价报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立项背景及实施目的 为进一步推动城镇化发展,国务院相继发布了《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国务院关于深入推进新型城镇化建设的若干意见》(国发〔2016〕8号)等文件。2014年山东省委、省政府印发了《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规划 (2014-2020年)》(鲁发〔2014〕16号)。 山东省委、省政府《关于推进新型城镇化发展的意见》(鲁发〔2014〕9号)要求,加大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探索具有山东特色城镇化的有效途径和模式。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等11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通知》(鲁建办字〔2014〕18号),部署开展了国家和省级新型城镇化试点申报工作。省住房城乡建设厅会同有关部门组织专家评审,提出省级试点名单建议,并报省城镇化领导小组审议,最终确定试点地区。省财政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印发《关于下达2017年省级城镇化建设专项资金(第一批)的通知》,对纳入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的18个市、县(市、区)补助。 (二)项目内容和预算支出情况 2017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试点资金15600万元,涉及6个国家级新型城镇 化综合试点市,6个国家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区),6个省级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县,共计114个项目。 (三)项目实施情况 2017年山东省新型城镇化建设试点资金共安排专项资金15600万元,共用 于114个项目,其中修建道路17条,供气供热项目4个,污水垃圾处理项目7个,编制各类城镇规划46个及其他各类城镇发展项目40个。 城镇道路交通类的项目,主要用于各试点地区城区及乡镇道路的修建,优化城区路网结构,缓解了周边交通压力,方便群众出行,提高了居民幸福指数,对城乡一体化的发展起到了促进作用。 规划编制类项目提高了城市建设水平,从整体平面和立体空间上统筹城市建筑布局、塑造城市风貌特色,优化城市形态,创造宜居公共空间。从社会效益来说可以更科学的指导城市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和城乡建设;从环境效益来说,可以

2018年新型城镇化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2018年新型城镇化试点经验交流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交流各地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推进情况和经验做法,分析试点工作面临的形势和问题,研究部署下一步任务,推动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深入开展。刚才,8个试点地区作了发言,希望大家认真学习借鉴。这次会议在*市召开,主要是*市自列入试点以来,围绕落实试点任务,坚持问题导向,深入推进改革创新,工作力度大、推进措施实,取得了较好成效。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是领导重视程度高。*市将试点工作列入市委工作要点,每项试点任务由分管市领导负责并确定一个牵头部门落实,成立领导小组办公室,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研究重大问题,共同推进试点工作。 二是城镇化空间布局不断优化。三城联动、轴带展开、组团发展的空间发展战略深入展开,*核心区、*新区、*经济区等重点功能区加快建设,10个市域次中心建设扎实推进,小城市试点和特色小镇培育初见成效。 三是公共服务均等化取得显著成效。就业创业实现同城同域同待遇,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实现社保一体化,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实现“三险合一”,14.5万名农业转移人口随迁子女享受平等入学,新就业职工、外来务工人员纳入了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范围。 四是体制机制创新取得明显进展。成立PPP管理中心,建立PPP项目监管体系、项目建设基金和政府履约准备金制度;开展蓝色硅谷核心区、董家口经济区法定机构试点;在小城市试点镇组织开展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试点,依法赋予相应的县级政府管理权限;建立城市规划七线管理机制、城市生态间隔保护机制,组织开展海域使用权流转工作。 五是农村产权制度改革有突破。基本完成农村土地“三权”分置改革, 启动1537个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对无法“确权确地”到户的村(居),组织开展土地“确权确股不确地”试点。*市推进新型城镇化的经验值得学习借鉴。下面,我就进一步抓好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讲几点意见,供大家参考。 一、全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取得显著进展,国家和省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各试点地区结合自身实际,按照试点方案要求,精心部署、强化措施,各项试点工作有序展开、稳步推进。 (1)工作推进机制不断健全。各地普遍成立了由党政主要领导任组长的试点领导小组及专门工作机构,着力完善联席会议、分工负责、定期调度等制度,开展专题研究,精心谋划实施。*市成立了新型城镇化试点专家委员会,为试点工作提供智力支持;*市和*市多次召开市委常委会议研究部署城镇化试点工作。 (2)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取得新进展。各试点地区积极落实国家和省户籍制度改革相关政策,减少落户限制,降低落户门槛,推进农业转移人口进城落户。滕州市通过拓宽集体户,促进农业转移人口落户城镇;威海市出台居民户口迁移管理办法,进一步放宽落户限制,基本实现“零门槛”。同时,各地强化产城融

“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

“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进展情 况的汇报 “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 进展情况的汇报 ***XX年8月被正式确定为全国28个“多规合一”试点,今年年初,我市被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范围,按照国家部委“多规合一”工作及省、市关于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的相关要求,我市专门成立了***“多规合一”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制定推进“多规合一”和新型城镇化试点实施方案,以及XX年试点工作计划任务,多次组织召开“多规合一”及新型城镇化试点工作推进会,成立8个调研组,分别就户籍制度、城乡规划、土地管理、社会保障、行政管理、生态环境、产业发展、住房保障等方面开展深入调研论证,为我市“多规合一”规划编制、统筹城乡综合改革、推进新型城镇化试点建设打好基础。 一、“多规合一”工作进展情况 ***作为资源枯竭型城市,由于油田开发历史长、范围广,生态破坏和环境污染等多年积累的一些原来没有明显迹象的继发性影响开始显现。急需通过推进“多规合一”试点,有效实行环境与发展的综合决策,实现增长方式的转变,确

保玉门环境效益与经济效益两促进。根据国家四部委“多规合一”试点工作总体部署及省、市相关工作要求,***严格按照既定的工作进度计划,按时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1、工作准备阶段:组织发改、住建、环保、国土等相关部门,于XX年11月编制完成了《***“多规合一”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并于12月分别通过XX市政府、省住建厅及国家环保部审查。客观分析了当前玉门经济发展客观实际,制定了试点工作目标、工作思路和保障措施,全面指导试点工作的开展。 2、工作启动阶段:XX年3月,通过公开招标,确定由中国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承担规划编制工作。相关单位配合规划编制专家多次开展现场调研、部门座谈,收集大量详实的基础资料,详细了解掌握了我市产业发展、城乡规划建设、土地利用、生态环境保护、资源开发、空间管控等方面实际情况,为后续工作打下坚实基础。 3、规划研讨阶段:规划专家组通过对基础资料及数据进行汇总梳理,开展多规差异分析,提出初步解决思路,并多次与***相关部门座谈交流,研究可行性规划方案,于XX 年5月形成了《***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初步框架文件》和《***“多规合一”试点改革方案》,5月底通过了XX市政府、省住建厅审查,6月2日通过了省发改委和环保厅审查,《***城乡统筹发展总体规划初步框架文件》于6月16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

国家新型城镇化试点省安徽总体方案 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中发〔2014〕4号)和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1部委《关于开展国家新型城镇化综合试点工作的通知》(发改规划〔2014〕1229号)要求,结合安徽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和试点目标 (一)总体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和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精神,以人的城镇化为核心,以提升质量为关键,坚持尊重规律、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统筹推进原则,围绕“人、地、钱、规划、建设、管理”,推进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城乡统筹发展和产城融合发展,增强要素保障能力,形成有利于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制度体系,走出一条高质量、可持续、广包容的城镇化道路。 (二)具体目标。到2017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4%,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0%左右;到2020年,常住人口城镇化率达到58%,力争户籍人口城镇化率达到35%,初步建立比较完善的新型城镇化体制机制,全省城镇化水平和质量有较大幅度提高。 ——农业转移人口市民化促进机制初步建立。在农业转移人口城镇落户、就业能力提升、住房供应保障体系、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

方面进行探索,土地承包经营权、宅基地使用权、集体资产收益分配权进一步落实,就业、住房、义务教育、医疗保险、养老保险基本实现并轨。到2020年,全覆盖、保基本、多层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基本建成。 ——城乡统筹发展水平明显提高。规划引领作用明显增强,规划编制实施法制化进程加快,跨区域城市发展协调机制初步确立,到2020年,基本实现“多规合一”全覆盖。中心城市能级进一步增强,县城规划建设管理水平显著提升,美好乡村建设取得明显成效,城乡建设、基础设施、产业发展、公共服务、生态建设、管理体制等一体化进程进一步加快,城乡关系更加和谐。行政层级和行政区划设置进一步优化,行政成本降低,社区管理新体制初步建立,同人口经济规模相适应的市镇设置标准得到初步规范。 ——产城融合发展进一步加快。开发区产城一体化试点全面推进,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现代产业体系基本形成。智慧城市、人文城市、绿色城市建设步伐加快,城镇产业发展、吸纳就业、聚集人口、公共服务能力大幅增强,城镇基础设施水平显著提升,城镇人居环境明显改善。 ——多元可持续的城镇化投融资机制基本建立。投融资机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融资渠道进一步拓宽,市场化融资模式逐步确立,城镇化资金保障能力显著提高。 ——与城镇化发展相适应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一步完善。 二、试点任务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之背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之背景、指导思想和发展目标 3月16日,《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正式公布,全文3万多字,共计31章。 《规划》是今后一个时期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盘古智库城镇化首席研究员易鹏第一时间做出了初步解读。 《规划》提出,保障随迁子女平等享有受教育权利、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改善基本医疗卫生条件、拓宽住房保障渠道等一系列举措,推进农业转移人口享有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并要求创新体制机制,建立健全农业

转移人口市民化推进机制。 关注盘古智库(微信搜号码:pangoalzhiku,查找公众号:盘古智库),回复关键词“316”,可以看到《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全文。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根据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报告、《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央城镇化工作会议精神、《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和《全国主体功能区规划》编制,按照走中国特色新型城镇化道路、全面提高城镇化质量的新要求,明确未来城镇化的发展路径、主要目标和战略任务,统筹相关领域制度和政策创新,是指导全国城镇化健康发展的宏观性、战略性、基础性规划。第一篇规划背景 第一章重大意义 第二章发展现状 第三章发展态势 【第一篇规划背景】 我国已进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定性阶段,正处于经济转型升级、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重要时期,也处于城镇化深入发展的关键时期,必须深刻认识城镇化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意义,牢牢把握城镇化蕴含的巨大机遇,准确研判城镇化发展的新趋势新特点,妥善应对城镇化面临的风险挑战。 第一章重大意义 城镇化是伴随工业化发展,非农产业在城镇集聚、农村人口向城镇集中的自然历史过程,是人类社会发展的客观趋势,是国家现代化的重要标志。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顺应发展规律,因势利导,趋利避害,积极稳

新型城镇化试点镇的请示(版本2)

XXX县人民政府 关于请求将XXX镇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镇的 请示 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XXX县XXX镇位于XXX县中西部,XX高速公路、XX省道穿境而过,地理环境优越,交通条件便利。全镇版图面积188.8平方公里,辖29个村(场、社区)177个村民小组1.8万户7.8万人。先后被命名为中国民间文化艺术之乡、楚天明星镇、全省小城镇建设重点镇、新农村建设试点镇、省级文明镇,连续四次获得?小城镇规划建设管理‘楚天杯’?奖,是XXX县域副中心,2012年XXX镇被国家发改委列为全国第三批发展改革试点镇。 近年来,按照中央和省、市关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总体要求,坚持以解放思想、科学发展、城乡统筹、富民强镇为主题,加快推进城镇有序扩容、

经济结构调整、产业提等升级、生态环境保护、人文素质提升为主线,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促进了人口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化集中、产业向园区集中、资源要素向城镇聚集,新型城镇化建设取得显著成绩。2012年,全镇实现农村社会总产值32.94亿元,工业产值18.85亿元,财政收入4512万元,农民人均纯收入4775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2600元,分别比2010年增长108%、131%、126%、31%、49%。基本形成了以305省道为轴心、集镇为核心、东起铧场、西到韩溪河的8.5公里带状小城镇示范区,其中集镇中心区域面积达3.5平方公里,人口4.2万人,城镇化率近三年以4.6%的速度递增,达到54.6%。 为深入贯彻中共湖北省委、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新型城镇化的意见》(鄂发[2010]25号)和党的十八大关于新型城镇化建设的重要精神,探索欠发达地区、贫困山区特色新型城镇化的途径和模式,特申请将XXX镇纳入全省新型城镇化试点,给予相应的政策和项目扶持。 二○一三年八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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